人事管理制度条例规程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员工行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组织效率。它通过明确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确保公司内部运作有序,激发员工潜能,促进团队协作,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人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招聘与选拔:规定招聘流程、岗位描述、面试标准及录用决策机制。
2. 培训与发展:设定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入职培训、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规划。
3. 薪酬福利:制定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并明确调整规则。
4. 工作时间与休假:规定工作时间、休息日、年假及其他假期的安排。
5. 绩效管理:设立绩效评价指标,制定考核周期和反馈机制。
6. 员工关系:处理员工关系,包括沟通机制、冲突解决和离职程序。
7. 员工行为规范:制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确保员工行为符合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1. 提升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能减少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公平:公正的招聘、晋升和考核制度能保证员工的权益,增强团队稳定性。
3. 塑造文化:制度化的行为规范有助于塑造和维护企业的核心价值观。
4. 吸引人才:良好的薪酬福利和职业发展机会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5. 遵守法规:遵守劳动法规,降低法律风险,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1. 制度制定:由人力资源部门主导,各部门参与,确保制度全面且实际可行。
2. 定期修订: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保持其适应性。
3. 培训宣导:对新老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全员理解并遵守。
4. 执行监控:设立监督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偏差。
5. 反馈改进:鼓励员工提出建议,持续改进制度,使之更加人性化和高效。
通过以上方案,人事管理制度条例规程将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引擎,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奠定坚实基础。
【第1篇】人事管理制度条例规程
人事管理的存在是为了合理利用人才、达到公司可挂续发展的目的,下面是企业管理网提供的人事管理制度条例,供各位阅读。
(一)员工的聘用
1.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实行招聘使用。本公司招聘员工的工作原则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2.本公司招聘员工按公司公开的招聘条件考核,选优录用。不搞内部招收。员工招聘条件另见标准。
3.应聘人员均须通过本公司的应聘人员资格考查和能力测试。资格考查和能力测试的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
4.公司聘用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凡本公司录用的员工,均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另见“劳动合同书”)
5.员工试用规定:
(1)应聘人员应试合格被公司录用时,即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半年。
(2)试用期满条件合格者即转为正式员工。
(3)试用期满条件不合格者:或试用期内,公司方或应聘方认为不合格或不宜转正的,即按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6.员工招聘程序:
(1)凡应聘人员均须填写本公司的求职表(另见“求职表”),交本公司人事管理人员登记。
(2)本公司向应聘人员发出应聘考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凭通知到公司接受资格考查与能力测试。
(3)应聘人员在考试后五天内,可接到公司录用通知书。接到录用通知书的应聘人,凭录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公司人事部门报到,并签订员工聘用“劳动合同书”。合同书一经签订,录用人员即进入试用期。应聘人员报到时,应填写“员工个人履历表”,交登记照三张,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地身份证复印件并暂住证复印件各一张,交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件。
(4)试用期满,公司与应聘试用人员均认为符合聘用条件的,即自然转为公司正式合同工,如有一方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即终止劳动合同书。
(5)转为正式合同工的员工由转正时起享受公司正式员工一切待遇。
(6)终止劳动合同书的试用员工按公司规定办完有关手续方能离开公司。
(二)员工的任用
1.公司按人尽其才的原则,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员工个人能力、专业特长和敬业精神,安排员工工作岗位,委任工作职务。
2.由于公司情况变动,公司在征求员工个人意愿的前提下,有权合理调整员工的工作。征求员工意见一般由办公室(或人事部)在正式下达工作调动令前的15天进行
3.员工在何种岗位工作,即享受何种岗位的待遇、承担何种岗位的责任。
4.公司鼓励员工创造性地工作。对创造性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的,予以特别奖励。
5.员工在其岗位上工作成绩卓越、表现出圈套工作潜能的,公司将予以适时的晋升职务;反之,不能胜任工作,经帮助仍不能胜任的,公司将予以降职、直至辞退。
6.凡员工的调动、晋升或降职均由办公室下达“晋升(降职)调整令”手执行。
(三)员工的辞退与解聘
1.员工自愿辞职的,须提前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书,说明辞职的理由;属普通员工的,须提前一月提交辞职申请书,属部门副主管以上员工的须提前一个半月提交辞职申请书。否则,作擅自离职处理。
2.公司因经营、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辞退职工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凡因此被辞退的职工,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3.员工严重触犯国家刑律被判刑的,或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害的,公司可以即时除名,并不予任何补偿,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当事人作赔偿。
4.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依公司规定安置(或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员工达到退休年限者,公司安排退休,并提供退休待遇。退休待遇另定。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令其停职:
(1)因病假假期超过六个月者;
(2)有触犯刑律嫌疑而被公安部门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3)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较大不良影向,无认错改过者。
7.因病而停职者,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公司即作遗返或退休处理。遗返办法另定。
8.员工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在公司服务年限中断。
9.员工劳动合同期满,不打算再与公司续约的、或公司不打算再与员工续约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若员工未及时通知公司,则不享受公司对合同期满离职员工的优待。若公司未及时通知员工,则公司应多发一个月离职员工本人工资作为赔偿。
10.凡离职员工,除“当然离职”和命令解职未能输移交手续外,均须到公司办公室领取“离职通知表”,输移交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字确认接交完成后,方可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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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学生社团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二条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
第三条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
第三章聘请范围
第四条社团可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素质人才、人脉广阔的社会人士、热心大学生活动事务的老师等作为指导老师。
第四章聘请程序
第五条由社团提出申请聘任人员,经当事人及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聘请。
第六条由各社团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指导老师个人档案等资料。
第七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发放聘任证书。
第八条指导老师的解聘工作由社团向社联提交解聘申请后注销或变更。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要求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活动至少两次,或通过见面会、授课、演讲等形式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条社团内部为指导老师提供适当的待遇,尊敬指导老师,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坚持自己的原则。
第十一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或实物奖励等以感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帮助。
社团建设指导小组二课证发放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手册规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级内必须参加一项团体活动,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于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或对社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发放第二课堂活动合格证书。
第二章二课证的发放
第三条社团根据其会员参加例会、社团活动以及维护社团荣誉负责社团任务等方面综合表现制定评比细则;比如一次例会扣一分等。
第四条严格执行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二课证发放制度,按年终评定的二课证发放比率上报人数。
第五条二课证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社团内部考核获90分以上会员可获得优秀二课证(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优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内。
第三章二课证的管理
第六条二课证的上报要及时、合理、不做假。
第七条获得二课证的会员社团负责人要及时公示(会议通知、张榜公告、上传网站等)。
第八条二课证相关资料要作为社团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第3篇】教职工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奉献于教育事业的各位教职工,在不同的教学单位,学校为更好的管理,都会为各位教职工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教职工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上海晚婚晚育产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更多文章:
4、请长期病假者,从绺三个月起,除执行上述第三条规定外,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
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90%(指除工务工资、奖励工资以外的基本工资,下同)。满十年的照发,六个月以上病假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病假期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70%;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上海晚婚晚育产假。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外省市籍职工,请假赴原籍结婚、奔丧者,根据往返路程、远近往返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
9、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为您提供范文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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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4篇】某大酒店人事培训管理制度
酒店的管理是人的管理,是保证酒店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是提高酒店素质增强活力的前提。保证酒店员工管理的正常发展和如何加强人本管理是酒店人力资源的重要课题。根据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人事培训管理制度,保证进入酒店的每一位员工能有一个全面系统的培训,包括进店前培训、试用期培训、晋级培训和各项专业培训,使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业务不断充实,从而确保酒店经营活动的有序发展。
一. 培训计划:
酒店员工根据其工作岗位的不同、培训的内容也不一样,而且每个员工本身所具备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也不一样,尤其是每个人自我教育(即自我培训)的水准也各不相同。因此,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部门,结合员工的具体情况,建立不同的培训计划,才能符合酒店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这主要包括:
1. 员工进店前期培训
选择招聘员工,必需首先掌握其工作能力、文化程度、适应环境酒店基础培训,主要包括员工素质培训和酒店概况、规章制度培训。其三是与部门之间配合,掌握各部门的岗位、操作、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其四是进行卫生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办理卫生健康证,从难从而达到进岗前期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适应能力。
2. 员工在试用期培训
员工通过进店前期培训后,才能进入其岗位,但必需具备1—3个月的试用期实习,这段时间主要是对本岗位操作技能、服务意识和提高素质方面培训,使员工真正掌握、熟记酒店管理和岗位所要求的工作内容,从而避免过失,从而达到进岗要求。
3. 专业操作、业务培训
员工进岗后,由各部门根据其部门工作要求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
月、季、年度培训,主要加强员工礼仪礼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理念、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培训,从而使员工对自己工作有更深的了解、对服务的对象可做得更细微、更亲情,使宾客真正体现到“宾至如归”的感觉。
二.培训的内容
1. 酒店的概况培训;
2. 员工手册和酒店规章的培训; 3. 酒店实用英语培训; 4. 员工素质培训;主要包括仪容仪表、礼节礼貌、语言笑容、
文明教养、尊纪守法和理想事业心等培训。
5. 酒店消防、安全、卫生等专业培训; 6. 部门、岗位的技能、操作、业务、规范服务的专业培训。
【第5篇】汽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使本企业员工的劳动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企业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聘用
本企业聘用的员工,一律必须经过考试,面试合格,填写聘用员工登记表、审查通过后,签定劳动合同,经过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表现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内表现不良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按实际工作日发给试用期工资,给单位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下列表件:
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医院体格检查表。
最后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其他必要的文件:学历证明文件、资格证书等。
下列情形者,不得聘用:
体格检查不适合者。
有犯罪前科者。
有吸毒、酗酒及其他不良习癖者。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
综合能力、体力无法适应工作需要者。
在外兼职工作者。
在校就读学生。
聘用外地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者,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和效益工资三个部分组成,并就其能力、年龄、职务,订立九个职级。具体按照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工作及考勤
员工应切实遵守“员工守则”,不得有任何违反“员工守则”的行为。
员工按照聘用的“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岗位职务,遵照该岗位职务规定的职责进行工作。
员工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每天8小时。
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增加工作时间,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所有员工均应接受考勤,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旷工。试用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超过工作时间到岗为迟到,不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为早退。迟到、早退1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包括1小时)视为旷工,作旷工累计处理。
第四章休假和请假
员工除每周2天休假外,法定假日为每年7天:元旦1天、春节3天、国庆节2天、劳动节1天,工资照付。
员工从进入企业连续工龄满一年者,可享受有薪假7天。以后每增加1年工龄,有薪假期延长1天,但最多不超过2周(含公休日)。有薪假期应按请假程序申请,员工需将书面请假报告提前两周交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休假日期后,报人事部审批。有薪假须连续休息,不得超年度休假。本年度未休假者,有薪假不带入下一年度。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或享受婚丧假、有薪假、工伤假等,超过法定时间的,均应向部门主管提交请假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和时间,报人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视同旷工处理。
休假期满应向部门主管销假。未办销假手续,考勤不予登记。
病假
(1)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息治疗,停止工作,应及时将病假证明送交部门主管。拖延3日以上者(不含看病当天),视为旷工。因行动困难、住院等原因不能送交假条者,须向主管领导说明并报人事部备案。
(2)员工全年病假超过30天,病假期间,按天计算只发基本工资;30天之内(包括30天)按天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不发效益工资。
(3)员工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应有区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有权根据病假员工病情,与有关医院及医生联系,了解并进行必要的复查或转院就医。
(4)员工在连续休息4个月后,凭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工作,并试工2个月。试工期内不能正常工作继续休息,其休息时间和试工前连续休息时间合并计算。
(5)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内者(半日工作半日休息的医疗期按两个半天合为一天计算),按规定发给病假工资,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上时,其数额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6)不执行职级工资的员工在计发病假工资时,相应扣发固定的收入。
(7)员工利用病、事假(包括医疗期),从事有收入的活动,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请示,经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部备案,临时有
事不能提前请假,须在上午10:00以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否则按
旷工处理。
经过批准的事假,假期不够应及时续假。凡不经续假请示,擅自休
假的,按旷工处理。
员工上班中途有事离岗,须部门主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每
发现一次罚款10元;擅自离岗超过1小时(包括1小时),按旷工
累计处理。
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需经总经理同意,报人事部备案。
员工事假期间停发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扣发当月效益工资。
婚假:正常婚假休息3天,晚婚增加7天(晚婚指男方25周岁以上,女方23周岁以上,双方均为初婚)。家住外埠的给予路程假。
丧假: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夫妻、子女(包括养父母、子女)死亡时,按规定给假3天,家住外埠的按实际路程给予路程假。
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给予90天产假;晚育增加30天(女职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婴儿不满1周岁的女员工,每天给予两次共1小时哺乳时间。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
工伤假:因执行公务受伤,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取得相应医院证明后休假至痊愈,支付因工负伤工资。
第五章培训和考绩
为陶冶员工的情操,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企业定期举办各种教育培训和进行定期岗位考核。任何员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拒绝参加。
员工培训分为:
职前培训
员工进本企业上岗之前应接受职前培训。
a、企业简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讲解。
b、工作岗位职务说明,工作要求和相应设备性能的讲解。
c、汽车修理的一般基础理论和专职理论
的学习。
d、实际操作的训练。
技术培训(在职培训)
根据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和汽车制造业的进步,进行在职期间的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工作能力。
专业培训
选拔员工参加厂商或专业学校组织的短期学习。
员工考核
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是企业长期的方针。考核内容包括:
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出勤率、操作技能、工作业绩、业务能力、
工作效率等。
综合考核根据考勤统计、工作记录、奖惩记录,每年度进行一次;
理论技能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分书面答卷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每年年终评定、奖惩、职务升降、工薪调整、合同续停的依据;
参加考绩工作的人员必须公正无私、严守秘密,一经发现营私舞弊行为应立即予以处分。
第六章福利、劳保和保险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福利基金,用作员工福利待遇。
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各岗位实际需要统一发放、定期以旧换新;工作服装企业统一制作,并定期更换。
工作场所装置除尘、三废处理设备,以保证员工工作环境符合国家标准,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企业统一参加社会统筹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
员工的医疗费直接发放给个人,每年不低于300元,超过部分员工个人承担30%;根据员工企业工龄,每年医疗费增加20元(最高不超过400元),超过部分个人承担比例逐年递减2%(递减总额不高于15%)
第七章奖惩
奖励:员工有以下表现者,企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1)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发明革新、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原材料上,对企业作出显著贡献者。
(2)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卓有成效,取得重大效益者。
(3)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参加抢险救灾,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失者。
(4)贯努力工作,忠于职守、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敬业勤业、技术精良、成绩突出者。
(5)举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避免企业利益受到损害,事迹突出者。
受奖励的员工除发给奖金外,并将奖励记入档案,作为晋升、加薪、重点培养的依据。
惩罚
1.有下列表现者属严重违反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严重违反制度,造成严重损失者。
(2)在工作场所,斗殴或殴打他人者。
(3)有偷窃行为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赌博、酗酒者。
(4)擅自在外兼任其他职务,损害企业利益者。
(5)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分者。
(6)受贿、贪污或泄露企业商业、技术秘密者。
(7)12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9)次记过处分者。
2.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过处分并停发全年奖金
(1)擅离职守,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2)不服从领导,造成企业损失者。
(3)未经同意擅自操作非本人岗位的设备造成严重后果者。
(4)擅自改变操作规程,后果严重者。
(5)工作期间酗酒闹事者。
(6)在同事间制造事端,造成斗殴者。
(7)严重违反员工守则精神,造成极坏影响者。
(8)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除行政记过,还要根据所造成损失数额,从以后的工资中扣还。
(9)警告以上不改正者。
3.警告扣发一个月奖金
(1)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经查确系员工拖延所至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工作、不听劝告者。
(3)因工作疏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4)漫骂客户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入厂区者。
(6)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者。
(7)旷工一天。
(8)工作不当,导致用户批评者。
(9)个人过失导致事故隐患,但经他人发现,及时纠正者。
(10)工作期间躺卧休息或串岗聊天者。
第八章资遣
对于由中心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辞退的员工,不发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求照价赔偿。自行辞职者,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员工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对于因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者,除发给经济补偿金,另按劳动合同约定发给相应的医疗补助费。
员工辞退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员工在接到通知30天内,可以有2天有薪假,自行寻找工作;超过2天按事假计。
第九章抚恤
员工因公致伤、致残、致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附则
本规定若与国家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
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企业董事会。
【第6篇】统计局人事管理制度
一个城市的统计局,在人事管理方面都为各层领导及职员制定怎样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的某统计局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以及有关干部人事劳动政策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任免
(一)干部任免原则
提拔任用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以及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干部任免条件
1、晋职
(1)晋升职务在国家规定的职务设置范围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2)列为晋升初选对象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公务员晋升的德才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近两年年度考核连续被评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以上。
晋升科员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推荐晋升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晋升科员、推荐晋升副科级非领导职务需分别任办事员、科员职务三年以上。
个别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等条件优先者,可以破格提拔。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降职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降职:
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
本人要求改任较低职务的;
其他原因应予降职的。
(三)任免程序
晋升科员和推荐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的都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二、干部、职工调配
(1)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五年以上的科员、办事员,原则上要在局内不同股室之间进行轮岗。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适当缩短或延长轮岗年限,延长年限不得超过一年。
(2)调入本局工作人员必须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调出干部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延长年限不得超过一年。
(3)经同意调出人员,须先清理退还原负责管理或使用本局财产、文件、资料,办公室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三、干部考核
(一)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
(2)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政敬业表现。
(4)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2、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以干部所任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3、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开拓进取,有改革创新精神,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失误的,百分之十五以内。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办法
(1)考核干部由局负责实施。
(2)对干部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如实填写工作记录;年度考核每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2、年度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进行个人总结。
(2)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4)局主管领导确定考核等次。
(5)为增加考核透明度,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职工实行公示制,公示时间为一周。
(6)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7)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升(降)职和晋升工资的依据。
(8)考核登记表依时存入个人档案。
【第7篇】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有限公司
标题:《人事管理制度》
编号:js/qe-1-rsglzd
版次:a
页数: 7页
受控标识:
发放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23年月日发布 2023年月日实施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1页共7页
1目的
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均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2 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3 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2.4 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3录用
3.1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3.2 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3 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3.4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综合办公室送交以下证件:
3.4.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2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4 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3.4.5 入职员工登记表。
3.4.6 其它必要的证件。
3.5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3.5.1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3.5.2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5.3 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3.5.4 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3.5.5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5.6 因品行恶劣,曾被执法单位和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3.5.7 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公司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3.5.8 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3.5.9 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临时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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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3.5.10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3.5.11 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4工作守则
4.1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4.2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4.2.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4.2.2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4.2.3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2.4 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4.2.5 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4.2.6 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4.2.7 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2.8 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4.2.9 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4.2.10 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4.2.11 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4.2.12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3 公司实行每日7.5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4.4 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4.5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4.6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5待遇
5.1 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5.2 员工的基本待遇按《*****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月日)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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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左右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6休假
6.1 公司休假按照公司制度或者通知为准,其他休假情况暂不做说明。
7请假
7.1 员工请假和休假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8出差
8.1 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8.2 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8.3 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如需要出差补助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公司未予以规定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呈报批准后执行。具体标准和执行以公司的意见办理。
8.3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9培训
9.1 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举行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9.2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及时间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适当安排,在新员工转正前1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9.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9.4 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9.5 公司组织的员工培训应根据情况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综合办公室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9.6 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9.7 经公司出资委培并通过参加正规考试而获得相应证书的职工,需按所持证书的级别与公司另行签订服务期限协议书。期间,公司按证书的级别适当给予技能补贴;如职工在服务期内离职的,则需退回公司为其取证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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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调职
10.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整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但应提前至少一周告知被调员工,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10.2各部门主管在调整员工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10.3 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11保密
11.1 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直接主管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11.2 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11.3 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11.4 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11.5 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11.6 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未经允许发布或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12考核
12.1 员工考核分为:
12.1.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两个月)由试用部门负责人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经综合管理部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12.1.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综合办公室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拟制及修订。
12.1.3 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综合办公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以薪资挂钩的考核需由财务保管附于工资表后。
12.1.4 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13奖惩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3.1.1 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13.1.2 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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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13.1.4 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3.1.5 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13.1.6 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13.1.7 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3.2.1 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13.2.2 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13.2.3 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13.2.4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13.2.5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13.2.6 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13.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13.3.1 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13.3.2 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13.3.3 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13.3.4 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3.4 员工的惩罚分为四种:
13.4.1 罚款: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3.4.2记过: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部分工资(根据实情)。
13.4.3 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执行。
13.4.5 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管理部执行。
13.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3.5.1 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13.5.2 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13.5.3 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13.5.4 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13.5.5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13.5.6 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13.5.7 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3.5.8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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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13.5.10 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3.5.11 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13.5.12 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13.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3.6.1 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13.6.2 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13.6.3 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13.6.4 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13.6.5 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13.6.6 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13.6.7 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13.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聘除名:
13.7.1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13.7.2 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13.7.3 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恶劣者。
13.7.4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13.7.5 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13.7.6 在公司内赌博者。
13.7.7 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13.7.8 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13.7.9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13.7.10 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13.7.11 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13.7.12 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3.7.13 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13.7.14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3.7.15 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3.7.16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3.7.17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3.7.18 参加非法组织者。
13.7.19 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3.7.20 转正一个月内不能把社保转入公司或者拒不转入且没有书面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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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1 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14福利
14.1 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他保险自理。
14.2 公司为一般员工社会保障保险,其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5资遣
15.1 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15.2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股东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16辞职
16.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16.2 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16.3 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17生活与娱乐
17.1公司按实际情况可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或者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17.2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18安全与卫生
18.1 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18.2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19附则
19.1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 (3)荣誉(4)退休(5)抚恤(6)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19.2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办。
19.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8篇】某大厦管理处人事管理制度总则
大厦管理处人事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为规范公司人事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管理处所录用的员工与人事代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服务于管理处。
第三条 管理处招聘员工的原则,在于申请人是否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并以该职位的实务知识作为考核录用的标准。
第四条 管理处招聘录用员工应严格控制在员工编制范围内,特殊情况下部门人员超编制录用应经管理处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管理处招聘员工,采取社会招聘和内部员工引荐两种方法。
第六条 招聘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年龄在35岁以下,特殊岗位(如工程技术岗位)年龄不超过45岁;
3、高中以上学历,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无不良行为记录;特殊情况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条件。第七条 应聘人员无论是对外招聘还是内部介绍,必须先经行政部经理面试通过后,再转至申请部门经理进行复试。
第八条 经行政部初试、部门复试合格,并报总经理同意后,行政部方可通知应聘人员到职。
第九条 新近员工无论其为招聘、介绍以及工作经验长短,均须先经试用,并考核合格方能办理转正手续,办理人事关系的转入。
第十条 试用员工应首先进行为期半天的管理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内容的学习,再到任职部门报到。
第十一条 试用期为两个月,特殊情况延长一个月。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管理处提出,拒不改正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管理处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二条 员工试用、转正工资具体薪酬参照管理处薪资管理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员工转正后,与管理处人事代理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转正之日起两个月内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人事代理服务公司。
第十四条 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同时还可享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有薪假期,包括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具体内容参见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和西安市政府规定,管理处为已调入人事关系的员工统一办理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及住房公积金等国家规定之社会保险,具体标准及缴纳金额以人事代理公司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管理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水准、品德及学识等综合评定,给予晋升。
第十七条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管理处可以调整员工工作岗位,进行相应员工人事变动。
第十八条 管理处员工实行月薪制,员工薪金于次月十二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提前一个工作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汇入员工工资账户。
第十九条 员工工资实行八级定薪制,管理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年终考核为调整员工工资级别之依据。不同部门、不同职位调整薪资幅度不同。
第二十条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到期后即行终止。2、管理处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3、劳动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管理处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根据劳动合同法,管理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管理处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行政部将在合同期满前30日与员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事宜,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办理续约手续。
第二十二条 员工辞职应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员工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处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三条 员工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至行政部领取离职申请表,由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签批。第二十四条 员工离职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凡与管理处有经济往来账款或借款未结清的,暂缓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五条 员工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后,管理处方可以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第二十六条 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员工应按照大厦物业管理处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并亲自打卡,以工卡记录时间为员工是否准时上下班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员工漏打卡者,写出书面说明经行政部经理签字批准;部门经理漏打卡者,写出书面说明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无情况说明的,视情况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因工作和业务需要,外出不能正常打卡人员要填写《员工外出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外出时间段可不打上班或下班考勤卡。
第二十九条 为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准,管理处将通过多种培训方式,使员工牢固掌握本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个人整体素质。员工培训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统筹安排。
第三十条 员工培训类型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
第三十一条 行政部负责对全体员工的培训记录和考核结果建立培训档案,对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及评估结果将作为员工工作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二条 管理处对员工每年进行两次考核,并就考核结果编制员工考核表,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三条 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将视情况分别给予补考、脱岗学习和待岗处理。其中脱岗学习和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工资。
本制度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第9篇】机关人事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则机关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机关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参考,希望各位从中了解如何做好人事管理工作,使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合理。
一、局机关人员调出(入)管理制度
1、调离局机关的职工,调离前必须到局人事处领取《调离手续通知单》,并到有关处室办理各种手续。
2、调离职工(包括局系统内调动),必须在调离前交回公用财产,将有关文件资料清理交办公室存档。
3、调出(入)机关的职工,按人事工资关系变动实际时间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二、关于特殊情况下从下属单位借用人员的规定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各处室不得从下属单位借人到机关工作。特殊情况,确需从下属单位短期借用工作人员的,须由相关处室申请,分管领导签字,报主管人事的领导同意后,由局人事处办理相关借调手续。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原则上由原单位负责解决。
三、关于招用临时工作人员的规定
局机关各处室因工作需要招用临时工作人员时,由局人事处负责,按《长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用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进行统一管理。
【第10篇】某快捷酒店人事管理制度
酒店人事管理制度
——聘用规定
一、员工类别:
1、实习生:旅游学校学生或者同类学生被酒店接受为实习生。实习期一般为6-10个月。酒店不与实习生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实习生在正式录用时可免实习期。
2、临时工:酒店可以根据需要聘用临时工。临时工的聘用期将按照酒店需要而定或与该工作同期结束。
3,、试用期员工:酒店按照试用期条件录用的新员工。在试用期结束时需要经过考核,使用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部门经理可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业务技能,提出延长或者缩短使用期(延长最长为3个月),若员工再达不到工作要求,工作将被终止。
4、正式员工:经过试用合格的将转为正式员工。,享有正式员工的待遇。
5、特聘人员:酒店根据工作和发展需要,聘请经验丰富的酒店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特聘人员的面试和待遇由总经理批准及签订特聘协议。
二.合同期限/续签合同
1、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满一般为2个月,合格后,试用期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续签合同: 合同期满前,根据员工具体表现,经部门经理审批报总办核准。
三:员工招聘:
酒店所有员工招聘、解聘工作都由总办负责(总经理办公室简称总办),并报总经理审批,其他部门及人员都无权办理。
部门需增补人员,在部门编制内的报总办,由总办负责招聘。部门经理可参加面试,超出编制的应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交总办负责。
酒店员工招聘采用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方法。凡具有相关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或工作技能,身体健康的人员,均可向酒店咨询和申请相关职位。
求职者到酒店求职,需提供有关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技术等级证,健康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非市区人口)等。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所列各栏目,并愿意承担《职位申请表》所列之责任。员工身份、地址、电话、婚姻关系等个人资料如有变动,应立即通知总办,若因提供资料正确或者不详造成个人损失,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酒店录用的员工,必须接受业务考核,资历审查及体格检查。身体健康条件合格的,经总办和用人部门面试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合格后方可录用。
员工聘用后需定期检查身体,如发现患有不适宜服务工作的疾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痊愈的,经出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有效证明后方可申请复职。不能痊愈的可终止聘用。
酒店所有人员一律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按工种不同)。期满合格后,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或者延长试用期,用人部门或总办有权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和业务能力情况延长或者缩短试用期,以不超过3个月为限。但如实习期满或者原从事酒店行业,富有工作经验的,可免试用期。
四、新员工入店手续:
1、酒店录用的员工,由总办负责填写《人事变动通知单》通知用人部门。
2、员工被酒店录用后,需缴纳岗前培训费50和岗位培训费300元。岗前培训费概不退还。岗前培训费,员工在酒店服务期满一年(含试用期)以上辞职的,在办妥手续后,可退还其缴纳的全部岗位培训费;服务期满半年未满一年的,在办妥手续后,可退还其缴纳的岗位培训费50%;服务期满三个月未满半年的,在办妥手续后,可退还其缴纳的岗位培训费得30%;服务气未满三个月或者未办妥辞职手续的,岗位培训费不予退还。
3、新员工如因经济困难,未能一次性缴清岗位培训费的,须向总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办批准后从工资中扣除。但岗前培训费必须入职前一次性缴清。所有费用均由财务部收取或扣发。
4、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身体检查,同时按照酒店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所有费用由个人支付。
5、新员工入职时,免费领取员工工号牌,更衣柜钥匙,《员工手册》。如遗失损坏需缴纳每项10元后方可补办。工号牌如属自然损坏,可以根据旧的更换新的工号牌。
6、新员工入职时,免费领取员工制服2套,制服一律不得穿戴出酒店。离职时应将干净的制服退还酒店,如有认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7、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奖金待遇和任何假期。
【第11篇】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2
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人事异动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人事异动是指员工岗位变动和终止,其中包括新进、调动、升迁和离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必须于每月5日之前报人事异动情况到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
二、新进
第五条新进是指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分(子)公司通过招工招聘、接管兼并收购企业原有员工等形式引进人员。
第六条招工招聘按《招聘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新进员工管理
(一)除人力资源中心和经集团公司总裁直接批准的分(子)公司外,其它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招聘员工。
(二)新员工进入公司后,人力资源中心、各分(子)公司人事负责人将新员工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体检表、面试评价表等收集齐全,及时输入人事信息系统。
(三)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中心检查冒名顶替和二次入司员工,一经查出立即辞退。
(四)集团公司总部所招新员工分到相应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各分(子)公司、部门须凭借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调令接受新员工。
(五)由人力资源中心出具调令之日起,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日常考勤,前期新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中心督促各部门按培训期工资核发。
三、调动(包括迁调和借调)
第八条本规定迁调是指对员工工作部门、岗位、职务或工作地点的变迁,但不包含职务级别的升降。
第九条以下情况准予迁调
(一)调出和调往部门(单位)都表示同意。
(二)本人确实不适合原工作岗位,且调往部门(单位)愿意接收。
(三)调往岗位确实能更好的发挥申调者特长,且不影响原工作岗位工作。
(四)为了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
(五)其它确实需要迁调的或总裁特批的。
第十条员工在部门内部的迁调
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部门需要或员工的能力、学识及个人爱好等情况对部门内部的人事迁调做出安排,但对科级(含)以上人员的迁调必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必要时人力资源中心将组织公开竞聘。
第十一条员工在部门之间的迁调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因参加竞聘产生的人事迁调,按《竞聘管理制度》办理。
(二)人力资源中心安排的人事迁调,其程序为:
第一,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中心递交迁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迁调何人、迁调原因等,或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需要,提出人员迁调议项。
第二,科级(含)人员迁调按《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其他人员经人力资源中心对其资格审核后批准。
第三,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四,自调令开具之日起,调入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考勤。
(三)因迁调者本人意愿的人事迁调,程序为:
第一,申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出具书面调动申请,在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
第二,人力资源中心一周内审查申调人申调资格合格后,与其所在部门(公司)和接收部门(公司)进行协调。
第三,调出和调入部门(公司)都签字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时间内,员工在不同部门间或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间的暂时性工作变动,但其职务级别不变,部门或科室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三条借调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公司)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借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借调何人、借调原因、借调时间等。
(二)人力资源中心对是否需要借调进行审核。
(三)调出部门(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借调调令。
第十四条借调管理
(一)借调人员借调期未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应持借调部门(公司)书面证明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注销手续;被借调人员借调期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原部门(公司)人事负责人或其本人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借调注销手续。
(二)借调期间,被借调人服从借调部门(公司)的管理。
(三)借调人员的工资管理:
管理人员的借调:在借调期间,基础工资与其它福利待遇按原级别待遇不变(特殊情况除外),绩效工资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普通员工的借调: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工作暂时无法交接清楚或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续借时,借用部门(公司)应提交文字说明给人力资源中心,并得到调出部门(公司)的同意。续借程序参照借调程序,但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0天。
员工调动流程:
四、升迁
第十五条升迁分为实授、代理和见习三种
(一)实授指通过正常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正式担任某一职务,行使相应职权,承担相应责任,并享受相应待遇的升迁方式。
(二)代理是指因未经过竞聘或竞聘未产生合适人选,指定某人暂时代理行使某一职务的职责,享受该职务的职务津贴与绩效考核工资,但不享受其相应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升迁方式。
(三)见习是指通过正常的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行使某一职务职权,享受低一级别的工资与待遇的升迁方式。
第十六条升迁程序
(一)通过竞聘的升迁必须按照《竞聘管理制度》进行。
(二)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任命的升迁,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并发文任命、开出调令。
(三)代理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代理职务与原职务同属于一个部门的,可保留原职务不变;不同属一个部门的,必须辞去原职务。
代理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实授,并由人力资源中心发正式任命文件。代理时间满6个月的转为实授后需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转正。
见习期6个月,见习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自行转正。人力资源中心将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报财务部审核备案。
五、离职
第十七条本公司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等四种情况。
第十八条辞退
下列情况之解除合同属辞退:
(一)员工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发生非公司或员工个人意愿,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之重大客观事件。
辞退权限:
员工员的辞退,由各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提交辞退书面申请,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后执行。
辞退管理:
(一)合同期内,人力资源中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督促所在部门做好人事交接工作。
(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辞退,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辞退,人力资源中心和各公司负责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公司辞退人员,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辞职
提交辞职申请时间:
(一)新进员工在试用内可随时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试用期后的合同期内员工应提前一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辞职程序:
(一)辞职人员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二)辞职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三)辞职人员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办理离职手续。
结算工资:
辞职人员可结算工资,但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支付罚款,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开除
开除是指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条例》、《惩罚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责任员工进行的最严厉处罚。被开除人员可结算工资,公司与员工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员工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经济处罚。
开除程序:
(一)构成开除条件的员工,由所在公司、部门或有考核权的部门提交事实报告与初步处理意见,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经所在公司、部门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执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开除按《干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科级(含)以上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督促被开除人员办理好交接工作。
(四)被开除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自动离职
员工无故离开公司,连续旷工3日的、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公司连续3日的均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不得结算工资,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离职人员都要填写《离职工作移交清单》和《离职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经接收人和人事助理签字确认后,交接完成。
八、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及各公司不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或总裁授权招入新员工,扣除该公司、部门总经理绩效奖金100元/个人。
第二十四条异动人员的每日考勤不得空白,远距离调动应按照《出差管理规定》执行出差与考勤管理工作。否则,考勤人员与员工本人都要承担责任。
【第12篇】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运营,设立严格的人事规章制度非常必要。如果公司规模还不是很大,小企业可以选择通过一些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进行人事管理。
如何将规章制度的协商、公示程序,变得简单易行。
开会形式
这是最好的形式,召集全体员工开会,向大家介绍规章制度内容,一方面可以作为协商、讨论的形式,另一方面,对于讨论后的内容,开会也是一种公示形式。必要的是,会议纪要应当明确此两项内容,并且有明确的步骤流程,并且让全体参会员工签字。
直接签字
签字内容同样包含两个层次内容:一是,员工签字表示同意公司执行怎样的规章制度,二是,员工确认公司已就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程序,员工已了解相关内容。
为了表明员工签字所涉的规章制度与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之间的关联性,建议,直接在规章制度末页设置专门的员工签字页,形成一套完成的文件存档。
上述两种方式操作起来,各有优劣。对于开会形式所产生的规章制度,要约束制度生效后新进的员工,则可以采用第二种签字形式,让新进员工直接签字以确认其对规章制度的同意和知晓即可,无须重新履行开会形式。
另有一点,如果规章制度作出了修改,公司需要重新履行民主协商、公示程序,而非简单地由人事部自行修改。“公司人事部享有最终解释权”,已不再是一种免责的有效告知内容。
(1)规章制度的常见性错误:
一是对违纪的处罚如警告、记过、开除等规定不明确,违纪行为和处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太过笼统,难以操作;
二是制度中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是规章制度过于复杂化,内容前后互相矛盾,效力也不明确。这样对企业来讲,仲裁委和法院可能依据规章制度中不利于企业的部分作出裁决和判决,从而使企业面临不利的境地;
四是规章制度制订后,无法证明已向员工告知。如制度未经员工签收,公布因时间长而取消张贴,但又无法证明其已尽告知义务,或者是新来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在企业已颁行生效的规章制度上签字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辩称其未知规章制度的内容,等等。
(2)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进行了界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一规定其中的具体要求就包括内部规章本身内容的合法性,制定规章程序的合法性,具有公示性。据此,
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内容必须符合《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律适用效力首先是法律,再是企业规章,不能出现厂规大于国法的情况。企业在制订和修正管理制度时,要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例如,在人员定岗与班次安排时,要考虑国家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在推行结构工资制度时,要考虑工资含量定额与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福利待遇之间的关联性;在人事管理方面,要考虑国家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等规定;还要考虑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国家鼓励职业培训制度等等。
第二,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企业的其他规章制度也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征求劳动主管部门、企业职能部门和工会三方意见,以便集思广益、共同协商、寻找平衡,企业只有遵守有关法律,按程序办事,才能受到劳动法保护。
第三,必须要明确告知职工。不能出现暗箱操作,没有进行公示告知的情况。对规章制度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使职工周知,才能对职工产生效力,如下发文件、发放员工手册和在企业报刊、局域网、公告栏、宣传画廊上公布等,但企业应当保留公示或让员工阅读的证据,以证明员工“已经知道规章内容”。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可采取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本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地阅读了所有合同条款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其中无任何异议并自愿遵守”的说明。这样做的好处是将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一并结合起来签字,成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以后参照执行,就有了企业内部管理的“家法”。
(3)注意实用性和合法性的结合。
在实践中,企业往往因“企”制宜,根据自身情况,考察内部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订立出一套完整细密的规范,使得企业内部管理事项事事都能有规范可依。但有时这种规范往往只考虑了企业在操作上的便利而未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出现了这种情况:在没有争议发生的日常管理中,这类规范可能起到了一定管理的作用;一旦有争议发生,由于它的制定程序或实体内容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不被认可其法律效力的情形,也就导致了企业依据这种不合法的规范,做出的对员工的处理自然也不合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对于规章制度的制定,若要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其制定内容必须既反映了企业管理的要求,又要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实践中需要两方面的配合,一是企业通过对自身的情况认识,提出想要达到的劳动人事管理的要求;二是由熟知劳动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将企业的这种要求转化为法律上认可的形式和内容,将事实和法律严密地结合起来,这样的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起到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作用。
【第13篇】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9
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八)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细则》,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学校教学及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必须要求字迹、图像清楚,书写工整,禁用圆珠笔、铅笔或纯蓝墨水书写。
2.立卷时应将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写档案名称,编写卷内目录,确定密级。
3.档案室的库房应坚固安全,并加强防光、防尘、防虫、防火、防盗工作。
4.案卷多柜存放的应绘制案卷存放示意图,建立健全案卷,以积累案卷的立卷说明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检查记录等材料。
5.定期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6.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借阅档案证明单”,经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借阅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借阅人不得泄密遗失、涂改或污损,违反规定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档案的鉴定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实施鉴定工作,确定保管期限和密级,编制销毁清册。
8.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小组应写出“档案鉴定工作报告”。
9.在学校形成的各类永久性档案,保管二十年后,连同“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和有关检索工具一并向上级档案部门移交。
【第14篇】x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九)
一、人才招聘录用
第一条 招聘原则
(一)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岗位需求进行。
(二)招聘录用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人才,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二条 录用条件
(一)具备以下情况均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被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未满16周岁;
(3)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4)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5)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
第三条 录用程序
(一)各项目服务中心根据本单位发展或职位空缺情况,配合行政人事部进行招聘。
(二)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行政人事部办理下列手续:
(1)如实填写相关人事资料表格;
(2)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交1寸免冠彩色免冠照片1张;
(5)持本人的烟台市工商银行卡;
(6)员工每年的缴纳180元安全保障基金;
(7)到财务缴纳60元饭卡及工牌押金,我们为您办理员工就餐卡及工牌;如需公司提供住宿,请到财务缴纳100元宿舍押金,我们为您提供床上用品7件套。
二、 入职管理
第一条 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员工根据岗位设置不同的试用期
保洁员试用期为3天,3天之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工作时间计入工资,3天之内离职者不计工资;
其它岗位员工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二)试用期满后转正程序
新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服务中心项目经理、行政人事部对新员工的工作表现依次进行评价,根据公司工资标准填写转正意见并拟定转正工资,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 员工入职接待
(一)新员工报到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接待,并全力帮助解决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二)新员工报到后,行政人事部帮助办理饭卡及工牌,部门协助为员工安排好住宿。
(三)新入职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干净整洁,按公司的规定着装,佩戴工牌,试用期未发放工装人员根据部门要求尽量规范着装。
(四)新员工进入部门以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老员工尽量采取一带一的方式对新员工进行帮带,引导员工尽快熟悉工作区域,了解工作职责,进入工作角色。
第三条 物业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允许抽烟、吃零食、看报纸、上网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允许岗前岗上饮酒,打架等,一旦发现将给予辞退处理。
(二)员工应本着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循环利用使用过的单面纸打印或复印。单面纸的内容必须为一般性的文件或资料,对涉及保密信息不得循环使用,以免信息外泄。
(三)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物业公司信誉的行为。
(四)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五)严格操守,不得接受公司内部员工、业务单位、客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三、培训及考核
第一条 培训目的
(一)通过培训,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规范操作的要求。
第二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
(二)培训内容包括员工手册、公司简介、公司组织结构介绍、人事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教育等。
第三条 在岗培训
(一)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行政人事部配合。
(二)培训内容包括部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标准,并结合实际工作案例进行,注重业务能力、技术掌握等。
第四条 管理人员培训
(一)管理人员统一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牵头,培训内容包括管理理论、管理能力、管理技巧、营销理论、财务知识等。
第五条 培训考核资料
(一)培训考核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晋升或奖惩的依据。
第六条 考核的类型
(一)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和年终考核。
(二)员工考核记录将作为转正、升迁、调薪及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 考核制度
(一)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年终考核。
(二)试用转正考核:由部门负责人、部门员工考核试用人员,经评估合格后,报行政人事部,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年终考核:每年年底执行。由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先行考核,报行政人事部总评,由物业总经理审批。
(四)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精神、遵纪情况等。
(五)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物业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予以评定。
四、薪酬管理
第一条 薪酬框架
(一)物业公司建立了以岗位工资及补贴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二)实行同岗同酬的原则,按公司制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做到同岗同酬,严禁不遵照岗位工资随意调整工资。
第二条 试用期管理
(一)员工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参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岗位工资;考核不合格,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第四条 其他
(一)对于工作单位调动、岗位调动或职务变动人员的工资,由物业公司根据新的工作岗位或调整后职务的工资标准重新确定工资。
(二)外聘人员工资原则上按照招聘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五、 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险管理
第一条 合同种类
(一)合同分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在籍合同三种。
第二条 签订范围
(一)劳动合同签订范围:外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以及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员工。
(二)集体合同签订范围:普通岗位员工。
(三)在籍合同签订范围:在籍人
员。
第三条 签订日期
(一)签订日期:员工入职1个月内签订合同,并盖本单位行政章。
第四条 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员工签订。
(二)合同内容要完整清晰,禁止空格或更改,如有更改,必须在更改处加盖单位领导的印章。
(三)员工签完合同后,须于落款处签字摁手印,公司领导审核后,签字或盖章表示同意。
第五条 合同档案管理
(一)合同签订完毕后,行政人事部将劳动合同及电子版索引报总公司办公室。集体合同由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六条 合同期限届满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 保密协议
(一)外聘师傅、重点岗位技术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条 公司保险
(一)公司保险类别分为社会劳动保险、安全保障基金。
第九条 社会劳动保险
(一)缴纳社保的范围及条件
(1)对档案由公司代理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试用期合格且与公司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者可申请缴纳社会保险。
(2)对工作满2年的重点岗位、技术骨干及其它普通员工,年龄在40岁以下,且与公司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员工到行政人事部领取缴纳社会保险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部门及本服务中心物业领导批准后,报总公司审批。
(2)行政人事部在接到员工申请表后,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员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逐级审批后报总公司办公室。
(3)审批批复后,由行政人事部社保人员通知员工按要求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同时办理社保手册(单位保管)及医疗保险证、医疗ic卡(个人保管)。
第十条 安全互助基金
(一)员工每年需缴纳160元安全保障基金,基金用于员工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的补助。
六、岗位调动管理
第一条 调动类型与程序
(一)调动分为平行调动(各项目之间)、晋升、降职。
(二)员工不得拒绝公司对其职位、工作地点的调动,否则将终止合同。
(三)任何调动必须由物业公司行政人事部按规定程序进行,个人不得私自调整工作岗位。
第二条 平行调动
(一)平行调动:职位级别、薪酬不变的情况下的工作变动。
(二)平行调动发生情况:
(1)部门工作量增减。
(2)新项目需要。
(3)工作急需。
(4)员工不能胜任现任职位。
(5)岗位轮换。
(6)其它原因。
第三条 晋升
(一)晋升: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上调整的职位变动。
(二)晋升的条件:
(1)员工在原岗位表现优秀。
(2)有担任高一级职位的能力和潜力。
(3)完成晋升职位所必须的教育与培训。
(三)晋升可通过自荐或直接领导推荐,经总经理审批实施。
第四条 降职
(一)降职: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下调整的职位变动。
(二)降职的条件: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由于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被取消,目前没有合适的职位空缺。
(三)降职人员从降职的次月起执行新职位的工资与福利标准。
(四)降职应当从严掌握,员工有权对降职提出异议,但公司一经决定,员工应当服从。
七、离职管理
第一条 终止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条 离职手续办理
(一)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行政人事部递交离职申请,公司确定离职时间后,向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审批单并填写。
(二)归还饭卡,公司收回《员工手册》、个人的工装及工具等。
(三)归还财务借款,所经办业务设计的资料(公文、图书、技术资料等)。
(四)工作交接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有特殊原因经核准方可指定他人代为办理,工作交接须填写工作交接单,交接双方,重点岗位须有监交人,签字确认方可办理离职。
【第15篇】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不管是大小型企业,为加强企业的人事管理,就要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同样要制定可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等。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四、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担保书
一、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二、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四、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责任:
1、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责任;
六、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八条
一、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二、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换本人;
第十九条
一、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二、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员工手册
2、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
3、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的考核
一、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ibm、ca、lotus、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
三、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ibm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公司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三、赔偿标准条款:
乙方接受培训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务期要求执行的,乙方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甲方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缴纳公式为:
培训前服务年限为m1,培训所花费用y。
培训后服务年限为m2,培训补偿费为x。
应服务期限为m3,年限以月份为单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四、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不准聊天、吵闹;
二、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七、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十章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三十六条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周六:9:00---12:00
第三十八条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第三十九条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读报,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允许聊天,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因公外出应请示主管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行政中心备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公司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5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第四十一条: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2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四十二条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第四十三条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工作帮手网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十一章工资待遇
第四十四条、职员待遇按照《仪科惠光公司薪资方案》执行。
一、职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住房补助、呼机补助、午餐补助、销售提成、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
二、基本工资统一定为xxx元。
三、职务工资依照职员所在职务的素质要求、工作量与责任的轻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职员转正后,福利补助包括呼机补助xxx元/月、午餐补助xxx元/月、住房补助xxx元/月。
五、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xxx元的工龄补助。
六、奖金:
1、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2、每月奖金和年终奖金按照《职员考核办法(试行)》中的“奖金核发”部分执行。
七、全勤奖励:全年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全勤奖。
第四十五条
一、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9日发给(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二、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与人力资源部主管联系;
三、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员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本月的工作日总天数х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条、职员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其中职员转正考核按照本规定中第五章规定的办法执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则按照《仪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三章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四十七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职员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一、部门内部调动:是指职员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职员部门之间调动: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十八条晋升制度:
一、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制定此办法。
二、晋升分四种:1、职等职务同时升迁;2、职等上升、职务不变3、职务上升、职等不变4、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5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潜力。
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库。
四、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后备干部储备库。
五、晋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情况,统一实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职员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体现向业务人员倾斜。
(2)工龄工资:每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xxx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六、晋升操作规程:
凡部门呈报晋升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1、《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鉴定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关材料
人力资源部则根据该表中调整的内容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十四章奖惩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第五十条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
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十五章离职与解聘
第五十一条职员要求调离本公司,应提前十五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五十二条公司根据职员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第五十三条职员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上报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五十四条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人力资源部领取《移交工作清单》,按该清单要求,在离开公司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第五十五条将人事关系调入公司的职员,应于一个月之内,将人事关系调出。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将按月收取存档费(收费标准: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xx元/月)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将人事关系调出的,公司将与有关单位联系,办理退档手续。
第五十六条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就业证》、《暂住证》、《毕业证书》的离职职员,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人事部将其归还职员。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条:
一、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工作休假:工龄满一年,业绩突出的员工,经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龄满两年,业绩突出的员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行政中心组织人员慰问。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第16篇】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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