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领域:员工安全培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与应急响应、以及定期的安全检查。这些方面共同构成了我们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框架,旨在确保所有工作活动都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
1. 安全意识教育:每位新入职员工都需接受全面的安全培训,了解公司安全政策、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以及紧急疏散路线。
2. 设备操作培训:针对特定工作岗位,提供详细的操作设备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并能正确操作各类机器,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3.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教授员工如何识别潜在危险源,并提供相应的预防措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4. 应急处置演练:定期组织消防、化学品泄漏等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 紧急响应计划: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洪水等各种可能的紧急情况,明确责任人及行动步骤。
2. 通信系统:建立有效的内部通信系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疏散与救援:设定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如急救箱、灭火器等,确保人员能迅速、有序撤离。
4. 后续处理: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调查机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安全是我们企业运营的基石,不仅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也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效率和声誉。一个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降低事故率,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进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绩效。我们坚信,通过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我们能够创造一个既高效又安全的工作环境,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每一位员工都是安全制度的守护者,让我们共同努力,将安全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为构建安全和谐的工作场所贡献力量。
【第1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安全是最重要的,所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非同小可。以下为大家提供一则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职员工搞好安全生产,保障职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各级安全管理负责人。
3、权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报厂长、行政财务总监审批。
3.2.安全生产考核频次为每年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年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加薪和晋升的一个标准,对于优秀者给予嘉奖,对不合格给予警告。
3.3.考核依据《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员工培训履历表》。
4、考核内容:
4.1.安全教育:
4.1.1.新进员工上岗培训达标率:年度上岗培训达标率为100%的得满分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2.在职员工定期培训达标率:年度定期培训达标率为100%的得满分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3.员工安全知识掌握程度:抽查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程度,每年定于6月份和12月份两次抽查员工,每次抽查5%的人员,经抽查的员工100%了解的得满分5分,95%~99%的得4分,90%~94%的得3分,85%~89%的得2分,80%~84%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4.1.4.班前会开展:平时班前会不作记录,但发生安全事故或者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形成班前会记录。有班前会记录的得满分5分,有一次未做好班前会记录的,不得分。
4.2.消防安全管理:
4.2.1.用火、用电: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违反用火、用电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如有一次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2.2.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堵塞通道和安全出口现象,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
4.2.3.危险化学品管理: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如有一次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批准审核
**制品厂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4.2.4.消防设施维护: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堵塞、圈占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2.5.物料摆放:经相关安全管理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物料未按消防五距要求摆放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2.6.其它消防安全: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违反其它消防安全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3.生产安全管理:
4.3.1.员工劳保用品佩戴: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人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
4.3.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无效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10分。如有一次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3.3.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处机械维修保养记录未如实填报或未按期保养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4.3.4.员工违规操作: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如有一次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者已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4.3.5.安全隐患自查:经相关安全管理巡查、检查,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而本部门未自查到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完成的,不得分。
4.3.6.其它生产安全:经相关安全管理人巡查、检查,每发现一次违反其它生产安全规定的,扣1分,直至扣完全部的5分。
5、附件: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表。
6、本制度由安全主任拟定,行政人事主任审核,行政财务总监批准后实施。
【第2篇】可移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可移动工具的管理,规范员工正确使用,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使用的(包括供应商携带的)所有可移动工具的管理
3定义
可移动工具是指携带和移动比较方便的手动工具,气动工具和电动工具
4职责和分工
分工 职责 | 采购 | ehs | 生产 | 电工 |
可移动工具的采购 | ★ | ☆ | ☆ | |
可移动工具的使用培训 | ☆ | ★ | ☆ | |
可移动工具的维修检查 | ☆ | ☆ | ★ |
★= 负责部门☆ = 配合部门
5手动工具
5.1使用者必须熟知各种工具的专业功能,正确选择和使用适用于工作的工具。
5.2尽可能使用套筒扳手取代可调节扳手或开口扳手。使用扳手时应拉扳手,而不要推手柄,以免使手部发生伤害。
5.3管筒扳手的钳口必须尖锐并保持清洁,以免打滑。
5.4螺丝刀和各类钳具的手柄必须绝缘,但不得以此作为故意接触带电体的理由。
5.5严禁将诸如螺丝刀类的手动工具直接插在腰部或裤兜里,以免接触到带电体而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5.6除非设计允许,否则严禁将工具作为其它功能使用(如使用扳手代替锤子敲打),严禁用一工具敲打另一工具。
5.7手动工具一经发现不能使用,必须张贴明确标识(如“禁止使用”)并移交责任部门处理
5.8尊重工具的原始设计,严禁擅自改制工具,严禁使用自制工具
6气动工具
6.1气动工具的高压软管应选用能承受安全工作压力的合格软管,软管与工具之间应使用专业接头(如快速接头)对接,软管的长度应尽可能短,能满足工作需求尽可。软管接头应保持清洁,以免异物进入损坏工具
6.2气动工具上的开关或保险夹必须固定,严禁使用开关或保险夹与工具分离的气动工具。
6.3制造压缩空气的场所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压缩空气进入气动工具之前必须经干燥和油水分离以保证其具有良好的润滑效果。
6.4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清洁清扫工作时,如果喷嘴是固定型的,压力应不得超过30 psi,同时必须使用喷嘴保护并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6.5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扫衣服、皮肤或头发,严禁把高压软管对准他人。
7电动工具
7.1只有经过培训的员工才可以使用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种电动工具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7.2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软电缆或塑料护套软线,引线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得超过5m。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破裂、线头脱落、插头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张贴标识,送交维修。
【第3篇】危险化学试剂存放点安全管理制度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城投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公司下属企业无危险化学品仓库,化验用试剂保管点仅作为危险化学试剂存放点,参考危险化学品仓库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3 化学试剂品存放点必须通风良好,库顶隔热,物品堆放整洁。
4 化学试剂品存放点周围15米内严禁火种,并设有明显的禁火标志,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材。
5 禁止把火种及其它易燃物品带入存放点。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6 配备危险化学试剂存放点收发人员,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对危险品的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安全标签、外包装等进行认真核查,确保质量,合格进库,做好进库记录并签名,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先进先用的原则。同时对其进行跟踪,直到出库、出厂,认真记录好使用、出库等有关数据的记录。
7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8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9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10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11 库房离人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上好锁。
12 库房门前不准堆物,禁止机动车辆停放,杜绝火种接近。
13剧毒品保管必须做到双人双锁;领用时,记录清楚,严禁少用多领,使用多余时应立即退回仓库。
14喷淋装置每月定期检测,确保完好。
15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危险品管理、操作的安全培训,并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加强员工的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应急相应能力。
【第4篇】钢包吊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搞好钢包、半钢包吊运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结合炼钢总厂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总厂各作业区的钢包、半钢包吊运作业。
第二章 设备检查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 钢包
(一)炼钢作业区组织相关操作和点检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钢包耳轴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完毕后由检查人员填写“钢包耳轴检查记录”存档备查;直接操作人员每天使用前必须对半钢包耳轴进行目视检查。
(二)设备管理科应与机电公司等维护单位沟通,常备2套钢包耳轴,以便于耳轴磨损后及时更换。
(三)钢包耳轴磨损或腐蚀不得大于10%,且耳轴最小处尺寸<230mm时,必须退出运行转机电公司更换耳轴。
(四)耳轴与筒体连接不得有裂纹、松动现象,否则应报废。
(五)炉衬工序制作半钢包捣打炉衬时,要合理控制炉衬厚度,制作完毕的新半钢包总重量<32t。
第四条 龙门吊架及吊钩
作业区组织相关操作和点检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由检查人员填写“龙门架、吊钩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一)危险断面和螺纹部分,发现表面有裂纹者一律报废;
(二)吊钩危险断面磨损或腐蚀达原尺寸5%须及时更换吊钩;
(三)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需及时更换吊钩;
(四)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以上或扭曲变形超过10°须及时更换吊钩;
(五)吊钩尖部扭转变形超10%以上须及时更换吊钩;
(六)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厚度的50%须及时更换衬套;
(七)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5%须及时更换心轴;
(八)板钩防磨板磨损达原厚度的2/3须更换工作面;
(九)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正常,卡板螺丝、卡板脱落须及时补齐;
(十)吊钩上的缺陷不得焊补。
第五条 天车
作业区组织相关操作和点检人员每周定期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
(一)联轴器:螺丝无松脱、无断裂;齿套无松动、无异常磨损;
(二)制动器:
1. 制动轮无卡阻、无油污,无裂纹、无磨痕(损),制动带摩擦垫片与制动轮的实际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70%。;
2. 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 裂纹;
b. 制动带摩擦垫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
c.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d. 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5%。
3. 浮动轴:轴无裂纹、无异常损坏; 两端外齿套无异常磨损;
4. 缓冲器:大、小车缓冲器无变形、无脱焊;
5. 轨道无变形断裂、压板无松动;
6. 安全装置无失灵、无错位,超载限制器、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联锁保护装置、缓冲器,扫轨板和支承架、轨道端部止挡、导电滑线防护板,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防护罩等齐全、可靠;
7. 控制盘:
a. 接触器触头无严重烧损、无磨损、无卡阻,机械联锁完好,动作程序正常;
b. 过流继电器灵敏可靠、无烧损、无松动;
c. 抱闸接触器触头无严重烧损、无卡阻;
d. 辅助接点无严重烧损;
8. 电动机:
a. 电机声音、温度正常,地脚螺栓无松动;
b. 电机转子中线与减速箱高速轴中线在一条水平直线上,并与减速机纵向中线垂直;
c. 电机转子滑环无划痕、点蚀,碳刷与滑环接触良好;接线端子无积尘,无氧化发热;线路捆扎整齐、规范;
d. 电机轴承润滑良好。
9. 控制器触头无严重烧损,手把无卡阻,定位轮齐全;
10. 滑轮
a. 绳槽的壁厚磨损不得超过原厚度20%;
b. 滑轮绳槽底部径向磨损量不得超过钢丝绳直径的50%或不均匀磨损超过3mm。
11. 钢丝绳
a. 一个捻距内断丝数不超过10%,如果整支绳股发生断裂,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b. 由于腐蚀及钢材损失而引起钢丝绳松弛,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c. 引起阻旋转钢丝绳实测直径比钢丝绳公称直径减小3%,或其它类型的钢丝绳减小10%,即使没有可见断丝,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d. 钢丝绳无扭结、死角、硬弯、塑性变形,由于绳芯或绳股挤出(隆起)或扭曲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有扭结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e. 润滑良好;
f. 无焊伤、回火色;
g. 吊具钢丝绳端部固定连接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小于300mm。
h. 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对钢丝绳尾端的固定情况,应每月检查一次。
第三章 炼钢操作的安全要求
第六条 炼钢操作要求
(一)每班要指派专人对电炉、aod炉、出钢天车等电子称做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确保称量准确。
(二)电炉粗钢水必须做好脱氧工作,防止钢水倒入半钢包内剧烈翻腾,钢水溅出伤人。
(三)中坝电炉出钢前要对空半钢包称重并做好记录,空包重量控制在33t以下,包口等处有钢渣悬挂必须立即处理。
(四)严格控制电炉出钢钢水量,出钢时钢水量控制在41t以下;半钢包加钢水总重量禁止超过75t。
(五)aod炉兑钢前要做好翻包钢丝绳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翻包钢丝绳的使用原则上控制在50次,退出的翻包钢丝绳妥善保存可作拉冷钢使用。
(六)aod炉兑钢水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aod炉平台上,一人负责指挥,一人负责对中;aod炉操作人员摇炉要缓慢平稳。
(七)aod炉做好渣量控制,出钢前渣量多时应进行拉渣操作,为lf炉控制钢水重量创造条件,争取在lf炉补加合金<0.5t,渣料<0.5t。
(八)钢水包进入vod、aod、lf炉时,指挥人员应站在天车驾驶员视线清楚的位置。
(九)lf炉要建立aod炉渣量和补加量台账,出钢时钢包加钢水总重量超过75t时必须做翻包滗渣处理。
(十)翻包操作要缓慢平稳,指挥人员应站在便于观察钢包情况,且在天车驾驶员视线清楚的位置。
第四章 天车操作的安全要求
第七条 天车操作要求。
(一)在出钢前,天车司机应上车检查主钩,大小车传动系统及主卷扬控制在零位时的可靠性,检查、调整紧固刹车,并对限位、钢丝绳及传动轴联接情况进行确认,确认后认真做好记录。
(二)出钢完毕,必须操作主钩使钢包高出出钢平车托架500mm后,控制器置于零位,确认主钩已停止,并无异常下降时,才能操作大小车。
(三)天车吊起钢水包后,主钩出现故障,应选择平地处将车停下停电处理,待设备正常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用人代替电气设备操作主钩。
(四)操作大小车行走前,天车司机必须观察好行走路线是否安全然后动车,操作大小车时,不准操作主钩,若需要操作主钩,则必须在地面平整,大、小车停止的情况下,方能操作。
(五)钢包入罐或入车时,高度要合适,副钩不得悬挂翻包钢丝绳。入vod炉罐前,钢包要高出坑边0.5m;入lf炉平车和浇钢平车前,钢包要高出平车托架0.5m;进入aod炉工位前,钢包要高出5.7米平台栏杆0.5m。严禁在平台上或台车托架前升降主钩。 满钢包出罐和出车均应按以上原则执行。
(六)小电炉生产模铸浇钢时,钢包必须在浇钢坑外的平地上操作主钩上下,符合浇铸高度后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确认主钩已停止,无异常升降时,切断电源(小闸刀),才能操作大、小车,严禁在中注管上升降主钩。浇钢场地附近不能有无关人员进入。
(七)司机视线不清,不准操作天车;必须与地面人员联系好后,才能进行操作。
(八)浇钢过程中,天车工必须精力集中,严禁打瞌睡。防止意外将主钩及大、小车控制器手柄置于工作档位。
(九)浇完钢后,备用钢包和龙门钩要按规定放入指定地方,放龙门钩的架子要完好,放置要平稳。
(十)吊运钢包上连铸回转台时,经连铸测温需待温时间较长,应将钢包放至地面待温,严禁长时间空中滞留引起机械设备长期带负荷。
(十一)一旦发生溜钩现象和严重故障,司机应立即拉响警报,告知地面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沉着冷静迅速判断故障原因,采取相应防事故措施。
第五章 浇钢作业的安全要求
第八条 浇钢作业的要求
(一)钢包使用前认真检查钢包内衬及滑动水口机构,符合技术操作规程要求方可进行使用。防止在出钢过程及钢包运行过程中,由于耐材及滑动水口机构的原因造成钢包穿包、漏包,酿成安全事故。
(二)大包工在安装完滑动水口试车合格取下液压缸后,锁定滑板连杆机构,防止滑动水口意外开启。
(三)对钢包龙门钩吊具及钢包耳轴、翻包钢丝绳每次使用前进行目视检查,无明显缺陷方可使用。
(四)在出钢前对钢包运行线路进行障碍物清理,保证路线畅通平整。在钢包运行过程中,地面操作人员要及时避让到安全位置。
(五)验收lf炉出钢量并做好台账记录,上回转台钢包加钢水总重量严格禁止超过75t。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违反本制度按照炼钢总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第十条 本制度由生产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管理制度
漏电保护器是指当电路中发生漏电或触电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装置,包括各类漏电保护开关(断路器)、漏电保护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加强对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管理,是确保电气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
1.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器
应根据使用场所的条件和使用范围选用相应的漏电保护器。在使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触电、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和新、改、扩建工程使用各类低压用电设备、插座,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2)对于新制造的低压配电柜(箱、屏)、动力柜(箱)、开关箱(柜)、操作台、试验台,以及机床、起重机械、各种传动机械等机电设备的动力配电箱,在考虑设备的过载、短路、失压、断相等保护的同时,必须考虑漏电保护。用户在使用以上设备时,应优先采用带漏电保护的电器设备
(3)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4)“手持式”电动工具(除ⅲ类外)、移动式生活日用电器(除ⅲ类外)、其他移动式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大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5)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如机械加工、冶金、化工、船舶制造、纺织、电子、食品加工、酿造等行业的生产作业场所,以及锅炉房、水泵房、食堂、浴室、医院等辅助场所,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6)应采用安全电压的场所,不得用漏电保护器代替。如使用安全电压确有困难,须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用漏电保护器作为补充保护。
(7)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的漏电保护器,在其他保护措施失效时,可作为直接接触的补充保护,但不能作为唯一的直接接触保护
(8)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根据保护范围、人身设备安全和环境要求确定。一般应选用电流动作型的漏电保护器。
(9)当漏电保护器作分级保护时,应满足上下级动作的选择性。一般上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小于下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或是所保护线路设备正常漏电电流的2倍。
(10)在不影响线路、设备正常运行(即不误动作)的条件下,应选用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较小的漏电保护器。
(11)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使用电源电压、频率、工作电流和短路分断能力的要求。
(12)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保护范围内线路、用电设备相(线)数要求。保护单相线路和设备时,应选用单级二线或二极产品;保护三相线路和设备时,可选用三极产品;保护既有三相又有单相的线路和设备时,可选用三极四线或四极产品。
(13)在需要考虑过载保护或有防火要求时,应选用具有过电流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
(14)在爆炸危险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漏电保护器;在潮湿、水汽较大场所,应选用密闭型漏电保护器;在粉尘浓度较高场所,应选用防尘型或密闭型漏电保护器。
(15)固定线路的用电设备和正常生产作业场所,应选用带漏电保护器的动力配电箱;建筑施工与临时作业场所用电设备应选用移动式带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临时使用的小型电器设备,应选用漏电保护插头(座)或带漏电保护器的插座箱。
2.正确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加强安装检查
(1)漏电保护器安装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认证标志、试验装章,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止安装。
(2)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应是独立回路,不能与其他线路有电气上的连接。一台漏电保护器容量不够时,不能两台并联使用,应选用容量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3)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不能撤掉或降低对线路、设备的接地或接零保护要求及措施,安装时应注意区分线路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应接入漏电保护器,并应穿过漏电保护器的零序电流互感器。经过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零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的外壳。线路的保护零线不得接入漏电保护器。
(4)在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必须设置独立的漏电保护器,不得用一台漏电保护器同时保护二台以上的设备(或工具)。
(5)安装不带过电流保护的漏电保护器时,应另外安装过电流保护装置。采用熔断器作为短路保护时,熔断器的安秒特性与漏电保护器的通断能力应满足选择性要求。
(6)漏电保护器经安装检查无误,并操作试验按钮检查动作情况正常,方可投入使用。
3.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器,加强检查管理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漏电保护器运行安全的监督,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2)对在用漏电保护器的管理,应有明确的分工。对漏电保护器运行动作情况,包括正常动作、误动作、拒动作等,都要记录和统计分析。
(3)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检查等应由电工负责进行。对电工应进行有关漏电保护器知识的培训、考核。内容包括漏电保护器的原理、结构、性能、安装使用要求、检查测试方法、安全管理等。
(4)回路中的漏电保护器停送电操作,应按倒闸操作程序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5)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发生动作后,应根据动作的原因排除故障,正常后方能进行合闸操作。严禁带故障强行送电。如果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应更换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6)使用者应掌握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使用要求、保护范围、操作及定期检查的方法。使用者不得自行装拆、检修漏电保护器。
(7)对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检查、试验装置检查、接线检查、信号指示及按钮位置检查。
检查漏电保护器时,应注意操作试验按钮的时间不能太长,次数不能太多,以免烧坏内部元件。漏电保护器的检修应由专业生产厂进行,检修后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经过专业生产厂按国家标准进行试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检修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报废销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回收利用。
4.定期进行漏电保护器的检测
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负责在用漏电保护器的常规检测,常规检测每年应进行一次,检测的项目为绝缘电阻、介电性能、试验装置性能、温升和动作特性等。
【第6篇】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 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及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第四条 重大事故隐患实行责任主体管理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治全面负责。
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o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i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七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排查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在自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之日起20日内,将《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别;
(二)事故隐患等级;
(三)影响范围;
(四)影响程度;
(五)整改措施;
(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七)整改目标。
第八条 公司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制定应急计划,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第九条 公司必须每年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根据其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和评估后,公司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重大事故隐患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二条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三条 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管理,对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估,重新进行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识。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公司及所属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事故隐患负安全管理责任。要重视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和长远规划。
第十七条 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和标准,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负责。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实施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重点监控部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并严格记录备查,对相关单位、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协调;
(二)项目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有重大隐患的设施和项目时,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应优先考虑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改进;
(三)计划、质量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管理,为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制订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技术操作规程;
(四)保卫部门负责重大事故隐患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参与安全评价工作;
第十九条 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重大事故隐患控制措施,指派专人落实,及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练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严禁违章作业。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一条 由于岗位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由于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或者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爆炸物品管理“积极预防,从严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方针,防止敌对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爆炸物品系指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项目部及所属的各单位及外部劳务建筑队伍。
第四条爆炸作业现场,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安检员、爆破员、驻地干警等组成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爆破作业现场的爆破物品管理、使用、清退工作。
第五条爆破物品的存储和使用要有许可证。变质、失效爆破物品的销毁要有审批手续。
第六条爆破物品的存储、使用要配齐四人员(保管员、看守员、爆破员、安全员)。四大员必须由内部职工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由驻点派出所进行政治审查和业务培训考核,发给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则,建立岗位责任制。杜绝无证人员实施爆破作业。
第七条铜仁市公安局及下属公安部门负责对管辖内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各施工队必须与项目部签订《爆破物品管理责任书》,并交纳保证金。
第八条派出所每月至少对辖区内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填写《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重大隐患有权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或使用爆破物品,直至隐患得到整改,并书面上报主管单位和上级公安机关。
第一派出所对辖区内爆破物品库要认真制作档案(临时存放点列表分项统计),每库一档,并上报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章爆破器材库选址建库
第九条爆破器材选址建库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的建库申请计划,并将库房管理、防火制度等有关资料报给铜仁市公安局,按指定地点设计标准建库,并办理“存储许可证”。爆破物品库未经派出所会同铜仁市公安局验收合格,不准启用。
第十条库房建筑应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炸性能。
(一) 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距离不得少于30米,同时应在库区内设置独立的看守值班室。
(二) 库房墙体应为24厘米以上的砖石料实心墙,施工中必须用水泥砂浆砌筑,库顶采用混凝土浇筑,或抹厚10厘米以上的混凝土加固层,房檐距地面不少于3米。
(三)库房门应向外开,并实行双门和双锁高设置(即里层为裹包铁皮的木门,外层为防盗门);库墙应设置通风窗和防火网;安装防盗报警装置;避雷设备以防雷击;并配置必要的技防、物防措施。
(四)库房周围应设置警戒隔离区和明显的警戒标志,区内杂草、引火物应清除,警戒区内不准架设电线,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严禁将火种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第十一条爆炸器材库的设置。派出所在与铜仁市公安局及团堡派出所有关领导的共同协商下,由铜仁市公安局批准建设。
第三章爆炸器材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
第十二条爆炸物品的购买,由项目部物资部门按炸药的设计储量和施工需要统一采购,经国防科工委批准、检验合格的爆炸物品,才能组织运输到库。其采购行为应符合贯标要求和上级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运输爆炸物品到炸药库房,由负责运输的人员向库房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四条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验收合格的专用库房内,由取得合格证的保管员专门管理。库内只准保管人员进入,其他人员进入时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批准并陪同进入。
(一)必须建立严格的进入库审批、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帐物相符。
(二)爆炸物品要分类专库存放,同一库房内严禁存放性质相抵触的氧化剂、酸碱和易引起爆炸的其他爆炸物品。爆炸物品堆码应垫高200至300毫米,置放雷管时必须铺放胶质皮垫,堆码整齐,不准超过设计容量或露天存放。
(三)库内要通风良好,并避免阳关直射,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45-70th范围内,库内温度控制在15-30℃的范围内。
(四)炸药的开箱或重新装箱禁止在库区内进行,应在仓库警戒线外另设的料棚内进行。开箱时使用的铜器或木质锤头,不得使用铁器。保管员不得穿带钉鞋,进行操作或进入库房。库房严禁烟火,有油污的衣服严禁放在库房。
第十五条库房储存的爆炸物品要设置明显的标牌,不准靠墙堆码,垛间应留有通道,硝铵炸药垛一般不得超过1.8米,胶质炸药垛高不得超过1.5米。
第十六条
(一)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要认真填写专门《爆炸物品日用量申领表》,申领表必须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核对签字,然后报派出所审批。签发领取当日使用量,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去人去车到爆破现场跟踪监督爆破物品的使用情况。
(二)爆炸物品作业消耗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以确保剩余量的回收。专业送配药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完善手续,并填写监督卡交库房存档、备查。
第十七条爆炸作业应由培训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正式爆破员担任,外部劳务需要爆破作业的,由外部劳务单位派爆破员组织实施。无爆破人员的,由项目部统一安排。爆破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专人组织指挥,按规定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发出爆破、解除警戒信号。
第四章 爆破器材管理
第十八条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每个库区选派2名内部职工担负看守任务,保证24小时有人在位值班,严禁脱岗失控。库区值班应配备通讯工具。
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入库,不准将爆破物品带回工棚、宿舍或随意放在库外,应认真清点、登记入库。
第二十条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认真清点,登记造册,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指定地点妥善销毁,并及时清理销毁现场。禁止随意丢弃或掩埋爆炸物品。
第二十一条积压的爆炸物品除按供应渠道送回供应单位或按规定销毁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转让、倒卖、易物、私存及携带。
第二十二条严禁向外单位提供或者代保管爆炸物品(配属施工的单位除外),并不得将爆炸物品交由项目部劳务领退、保管和使用。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完工后应及时清库和撤库,撤库后由项目部物资负责人组织保管员整理原始账,档案资料,并移交公安分处存档。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部给予表彰奖励:
(一)认真执行本办法,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无被盗、丢失、爆炸及违反本办法的;
(三)预防和制止爆炸物品的被盗、丢失、爆炸事故成绩突出的;
(四)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行为,抓获犯罪嫌疑人或协助公安机关侦破爆炸物品案件事迹突出的;
第二十五条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部将追究单位和负责人责任。同时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一)未经批准私自设库或临时存放点,经指出不按期改正的;
(二)库房用单门、明锁、无报警器或其他技防的;
(三)库内存入性质相抵触的雷管、炸药或其他物品混存的;
(四)超量存储,超过限高或堆放混乱的;
(五)出入库手续不齐全、帐物不相符的;
(六)在库区警戒区内吸烟、使用明火的;
(七)看守人员擅离岗位造成丢失、被盗的;
(八)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借、转卖爆破器材或使用雷管、炸药炸鱼、炸兽的;
(九)爆破器材发生丢失、被盗、爆炸和其他事故的;
(十)爆炸物品由外部劳务人员领、退、保管及使用的;
(十一)爆炸物品发生被盗、丢失、爆炸等问题不即使如实上报或隐瞒不报,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中铁十二局渝怀铁路增建二线iv标六分部负责解释。
【第8篇】冶金安全管理制度
1、吊运铁水、钢水、半钢、渣罐等作业必须专人指挥,确认吊耳挂吊无误后方能指挥起吊。禁止用钢绳直接吊运红钢或其他赤热金属。严禁向高温液体打水和向渣坑扔密封容器。
2、冶炼、浇铸等场所的地面必须保持干燥;渣罐、铁水罐、钢水罐、流铁槽等要烘烤干燥方能使用;严禁向渣坑、渣罐、铁水罐、钢水罐、半钢罐内打水。
3、潮湿原料、爆炸物品及(半)封闭器皿等不得进入废钢槽、转炉、混铁炉和大罐内。
4、吊车的钩头、钢绳和安全装置,必须确保牢固可靠。吊车走行时,不得同时升降大小钩。
5、大罐耳轴磨损情况由维修车间科定期安排检查,达到报废程度的大罐一律立即停用或采取安全措施。
6、转炉炉衬修补和铁、钢罐堆砌的耐火材料必须保证质量,防止跑铁、漏钢事故发生。
7、厂房的屋面积灰必须定期清楚,容易踏破的屋面应设清灰便道。
8、清理地沟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沟(坑)内必须有良好的照明。
9、在使用氧气切割残钢和其他烧氧作业时,要做到一人开氧,一人操作,氧气管的使用长度不得小于1.5米。
【第9篇】安全投入管理制度范本
根据《金属非金属安全标准化规范》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提高现场、设备的安全性,降低事件、事故发生的频率,减少人员和财产的伤损,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有效管理的制度。
企业应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量按月提取。
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
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
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上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二、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规定足额提取,专款专用,专门帐户管理。
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1、依据风险评价结果,并在确定安全经费投入时进行充分论证。
2、编制安全措施计划。
3、安全措施费用主要使用范围: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安全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标志及标识、安全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工伤保险、应急设备设施、事故预防。
四、责任部门、人员及职责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并对因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负责。
2、企业财务部门对安全费用实施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3、生产费用使用部门对使用效果负责。
4、企业安环部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督。
【第10篇】防火墙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电网公司信息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南电网公司信息网络的所有防火墙及相关设备管理和运行。
第二章 人员职责
第三条 防火墙系统管理员的任命
防火墙系统管理员的任命应遵循“任期有限、权限分散”的原则;
系统管理员的任期可根据系统的安全性要求而定,最长为三年,期满通过考核后可以续任;
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第四条 防火墙系统管理员的职责
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企业秘密;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规程;
负责网络安全策略的编制,更新和维护等工作;
对信息网络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按照岗位职责授予不同的管理级别和权限;
不断的学习和掌握最新的网络安全知识,防病毒知识和专业技能;
遵守防火墙设备各项管理规范。
第三章 用户管理
第五条 只有防火墙系统管理员才具有修改入侵检测设备策略配置、分析的权限。
第六条 为用户级和特权级模式设置口令,不能使用缺省口令,确保用户级和特权级模式口令不同。
第七条 防火墙设备口令长度应采用8位以上,由非纯数字或字母组成,并定期更换,不能使用容易猜解的口令。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八条 防火墙设备部署位置的环境应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以保证防火墙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 防火墙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要求如下:
每月定期安装、更新厂家发布的防火墙补丁程序,及时修补防火墙操作系统的漏洞,并做好升级记录;
一周内至少审计一次日志报表;
一个月内至少重新启动一次防火墙;
根据入侵检测系统、安全漏洞扫描系统的提示,适时调整防火墙安全规则;
及时修补防火墙宿主机操作系统的漏洞;
对网络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保证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 防火墙设备安全规则设置、更改的授权、审批依据《防火墙配置变更审批表》(参见附表1)进行。防火墙设备安全规则的设置、更改,应该得到信息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批准,由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防火墙设备配置操作规程要求如下:
记录网络环境,定义防火墙网络接口;
配置静态路由或代理路由;
定义防火墙的网络对象和应用端口;
定义安全策略;
配置冗余的防火墙设备,并安装到网络当中;
定义管理员清单和管理权限;
测试防火墙性能和做好网管资料。
第十二条 防火墙设备安全规则的备份和恢复。修改防火墙安全规则之前对现运行的安全规则必须进行备份,以便于修改防火墙安全规则失败后能够快速恢复现运行的安全规则。
第十三条 防火墙设备运行状况的监视和记录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防火墙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查看防火墙日志,对异常情况的发生,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对防火墙设备的cpu和内存利用率、数据流量、地址翻译数量等进行均时监测、跟踪工作,每周形成报表。
第十四条 防火墙设备安全事件处理和报告,由系统管理员填写《防火墙维护和应急处理记录》(参见附表2)。当防火墙设备发生宕机引起网络拥塞或网络瘫痪等重大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紧急响应程序,对网络进行紧急处理,堵塞攻击入口,恢复网络的正常运行,并追查攻击来源,及时上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海南电网公司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有新的修改版本颁布后,本规定自行终止
【第11篇】筛选安全管理制度
1、在工作台上进行筛选作业,严禁蹲式操作,工作台应稳定牢固,严禁使用塑料、化纤等材质的工作台面。
2、从造粒中转间领的亮珠半成品,不得直接进入造粒间转运粒子,筛选合格的亮珠成品应及时转入晒坪或烘房干燥,不合格的次品返回造粒中转。亮珠制好未干燥前必须摊薄放置,摊开厚度≦1.5cm(直径为1.0cm时)其厚度不超过直径的2倍。
3、运转亮珠的拖、推车不得驶入工房内,严防将泥砂等杂质混入药物内,严格控制筛选药量,每次为3kg,在筛选时禁止用手拔动药物,注意摩擦和药物,应轻筛或将震动率降低。
4、筛选时保持工房潮湿,下班后及时冲洗工房地面、工作台面、筛选工具、散热的药尘、药粒等,但不能回收利用,关门落锁。
【第12篇】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1、各单位要按照集团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标一体化”的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集团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环境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集团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4、每年必须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措施计划,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5、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措施计划具体内容有:(1)安全技术措施;(2)职业健康措施;(3)辅助用室及设施;(4)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6、集团每季度对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13篇】天业热电产业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热电产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三)国投公司《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国投安委【2022】8号文件)。
(四)国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三、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天业热电产业所属各分厂,主要用于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包括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种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定义与分级分类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二)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设备事故,且整改难度较大,须全部或部分停机、切除系统,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轻伤、设备损坏,且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三)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的关系,超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消缺 周期仍未消除的设备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即为事故隐患。根据其 可能导致事故后果的评估,分别按重大或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四)判定为事故隐患的设备缺陷,应继续按照天业热电产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同时纳入本规定的事故隐患管理流程进行闭环督办。
(五)事故隐患分类:人身行为类、设备设施类、安全管理类、作业环境类。
五、组织领导
(一)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经理助理、安监部主任
成 员:各职能科室主任、科员
下设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业安监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安监部主任
(二)二级工作小组
1、天业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业热电厂厂长(副厂长)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2、天辰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辰热电厂厂长(副厂长)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3、天能热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能热电厂厂长(副厂长)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4、天业供电供热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天业供电供热公司经理(副经理)
成员:各部门主任、专工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考核工作组
组长:安培科主任
成员:综合科主任、科员、安监专工
六、职责分工
(一)根据“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分类管理、全员参与的要求”建立由产业、分厂、部门(专业)及外委部门组成的三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二)天业热电产业主要领导对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厂、部门负责人对本分厂、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事故隐患所在的部门专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并由专业所在的部门归口管理。生产技术科负责分厂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责任,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专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培科是各分厂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督办、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汇总、统计、上报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具体职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产业、各分厂、部门、班组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
1、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和解决各分厂、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产业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制定并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组织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节日安全检查。按规定对产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并上报。
3、各分厂安培科职责
(1)负责组织本厂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制定并监 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按规定对本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并上报。
(2)负责每月汇总编制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计划表》,并监督各项目的按时完成。
(3)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热电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组织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节日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每周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含各种季节性及包括迎峰度夏、防洪防汛、防寒防冻安全检查等)。
(4)统筹安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负责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确认、汇总和上报等。
4、各分厂生产技术科职责
(1)负责制定重大隐患及各生产部门不能自行完成的隐患项目治理计划,负责落实治理责任人、资金、期限和有效的防范措施或应急专项预案。
(2)负责制定本分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隐患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及界定工作。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3)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加以考虑,在安排机组大修、技术改造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安全隐患的治理。
5、各生产及相关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部门、专业、班组、岗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2)负责本部门安全隐患的自查、治理工作,对不能自行完成的项目报生产技术科安排治理。
(3)组织完成安培科下发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计划》中涉及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安全隐患的整改过程中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确保整改项目的安全并高质量完成,对暂不能处理的要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或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评价、总结。
6、财务部职责
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管理内容和程序
(一)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实行日常排查治理与定期排查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1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设备的巡回检查、定期试验和设备缺陷管理进行,由生产部门各级人员负责排查、识别事故隐患,相关生产部门组织治理,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生技、安培部门汇报。
2定期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检查、春检、秋检、每周检查等专项安全检查进行,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专项活动的一部分内容统筹策划、组织进行排查治理。定期排查治理工作应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3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定期排查治理时间安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电生产季节性特点,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分为六个阶段性的“专项安全检查”和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前检查及每周安全检查组织进行,即春季安全检查、秋季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迎峰度夏安全检查、防洪防汛检查、防寒防冻安全检查和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长假节前检查。
时间安排如下:
每周安全检查:每周一次(周一至周五,确定一天后长期固定);
春季安全检查:3月至5月;
迎峰度夏安全检查:5月至6月;
防洪防汛检查:3月至6月;
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
秋季安全检查:9月至10月;
防寒防冻安全检查:10月至11月;
节前安全检查:节前一周;
(二)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包括两部分,即“通用检查内容”和“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通用检查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级安全控制指标的落实及业绩考核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实施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
4)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及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情况;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对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排查情况,重大隐患的管理治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申报登记、辨识分级、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2)安全技术培训情况
1)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考 核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2)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安全培训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
3)对新员工(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实习生等)的岗位培训和班组、部门、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3)安全投入情况和安全“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1)在成本中专项列支安全费用情况;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情况;
3)新、改、扩建项目和对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4)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和对承包队伍安全监督管理情况,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的市场运作机制,建立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明确建设方、承包方和监理方安全职责的情况;
6)建立严格的现场组织管理、作业管理和执行相关安全工作规程的情况;
7)建立和执行对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的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结合实际开展培训和实战演练情况;
2)建立兼职救援队伍情况;
3)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情况;
4)发生事故时或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等。
(5) 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1)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无漏报和谎报瞒报行为及查 处情况;
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调查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3)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的情况。
(6)安全管理和安全思想方面检查的内容
1)查领导。采取领导自查和群众查,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包括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检查职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到位。
2)查管理、查制度。组织职工按照工种、岗位对照有关规程制度及执行情况检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危险工种、岗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网是否建立和发挥应有的作用,“三同时”、“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是否得以执行等。
3)查现场、查隐患。深入现场,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操作情况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即操作规程;检查生产装置和生产工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
4)查纪律。用自查和领导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有无违反调度纪律、劳动纪律、值班纪律的现象。重点放在: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监护制;登高作业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停电作业验电和挂接地线等方面。
5)查措施。检查各项工作安全措施是否严格落实。
6)查思想、查教育。检查各级人员的安全思想是否到位,安全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是否满足生产实际的需求。
(7)防止人身伤害方面检查的重点
1)检查、试验承压设备、部件的安全阀和保护装置;
2)检查电气设备的遮拦及标志;
3)检查常用电气安全用具、起重机及起重器具、电焊用具、登高梯具等是否完好和按照规定进行试验;
4)检查转动机械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善;
5)检查楼梯、栏杆、平台、步道及地沟孔洞盖板是否坚固完整,厂房照明是否齐全充足;
6)检查防尘、防毒、防爆及环保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春季安全检查
1依照有关规程规定和实际需要,编制春检项目计划,合理安排停电检查、检修情况;
2春季电气预防性试验情况;
3预防雷害事故、接地网事故、防污闪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4各类分电箱、端子箱、控制箱、机构箱防雨、防潮措施落实情况;
5有关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用情况,各项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6重点防火区城消防设施(含电缆)是否齐全,能否正常工作,器材是否在使用期内。
7锅炉、压力容器及炉外管的检查和监督情况;“四管”缺陷的检查情况;防磨和防止大面积腐蚀措施的实施情况。
8汽轮发电机组振动、汽温、汽压、胀差等运行参数正常;检修计划和项目的落实情况;定期试验情况;抽汽逆止门是否关闭正常;主汽门和调速器门严密性试验、润滑油泵联动情况。
9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和非同期并网事故的反措落实情况;励磁系统运行情况;调速系统运行情况。
10机组监控系统、一次调频的投运情况,设备维护、消缺记录等。装置投入率及试验情况(记录报告)。装置与五防接口情况。
(2)迎峰度夏安全检查
1)各发电主设备的检修质量及设备缺陷消除情况;
2)电气一次设备测温设施配置,主要设备温度实测记录;
3)发电机冷却系统、厂房通风设施、空调完好情况;
4)各换热器是否按计划清理,效果如何;
5)迎峰度夏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制定,并按计划开展演练;
6)执行调度命令、运行管理及值班纪律情况。
(3)防洪防汛检查
1)生产区域内排水、排污设施情况;
2)防洪防汛规章制度、防洪防汛措施的制订与落实情况;
3)防洪防汛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制定,并按计划开展演练;
4)防汛物资与后勤保障情况。
(4)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
1)活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情况能否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形势做到达到提升全员安全意识的目的,是否有操作性;
2)活动的组织、宣传、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月活动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是否做出认真总结;
(5)秋季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检查遗留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设备在迎峰度夏后检查、维护及其缺陷消除情况;
2)针对“四管”泄漏情况,对金属监督及压力容器进行全面检查和分析,提出防止泄漏措施的执行情况;
3)对室外变电设施的全面检查,设备度冬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升压站的开关、刀闸、瓷瓶、设备外绝缘和接地网检查情况。热工保护、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和二次系统的检验和检查情况;
4)汽轮发电机组振动、汽温、汽压、胀差是否符合标准等运行记录;
5)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和非同期并网事故的反措落实情况;励磁系统运行情况;调速系统运行情况;
6)机组监控系统、一次调频的投运情况,设备维护、消缺记录等;
7)防火灾、防小动物、防交通事故、人身事故等方面的检查及措施落实情况;
8)对采暖供热与防寒防冻设施的消缺情况及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9)冬储煤工作以及相关措施的完善检查;
(6)防寒防冻安全检查
1)生产场所门窗封闭情况,屋外各种汽、水、油管道阀门及水塔防冻措施落实情况;
2)对易冻热工仪表管要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生产场所供热设备检查、试验情况;
3)升压站屋外开关设备操作机构防冻措施落实情况;
4)对灰管线、输煤系统及污水处理等处防寒防冻措施的巡检情况。对在建室外工程施工时,防冻措施执行是否到位。
5)冬储煤及冻煤接卸工作安排与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按照排查、登记、评估、监控、整治、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详见工作流程图);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基层各部室需在24小时内做出书面整改意见,能够自行整改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治理,对不能自行完成的或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安培科。安培科可根据隐患类型联系生产技术科或其它科室评估处理,若再无法处理汇总后,报分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厂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如仍无法治理可向产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提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各部门在每次检查工作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将检查结果报安培科,再由安培科整理登记后报分厂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和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上述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安培科组织会同生产技术科汇总、编制,报分厂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批准、下发《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计划表》,并监督执行。
(八)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九)各部门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如实记录隐患发现、整改、防范等情况。
(十)对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要从源头抓起,从可研、设计、制造、建设施工、安装调试等环节着手,将安全隐患消灭于未然。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
1、各生产部门按周、月、季、年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每周二、每月和每季度1日前及每年1月5日前将上一周、月、季、年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报送本厂生技科、安培科。
2、分厂安培科每周五下午18:00时前,向分厂隐患排查小组和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每周排查治理信息,每月3日前,由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新疆电监办上报《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书面总结材料,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表和书面总结材料。
八、考核
(一)在年度内,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经核实后由产业给予表彰奖励。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10-1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或在次月奖金中兑现,一般隐患奖励由发现单位向安培科申报,经分厂领导批准后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奖励由安培科向产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经产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四)凡不能按隐患治理计划要求完成的项目,无正当理由、无防范措施,产业将按照《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期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五)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六)未能按时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的,给予负责人200元考核。
(七)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产业总经理处理。
九、附则
(一)本规定由天业热电产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二)分厂及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4篇】总务科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总务科安全生产的管理,服从医院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总务科各班组及设备的管理制订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总务科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从国家、集体利益出发,顾全大局,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2、定期对所属各部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险情隐患及时纠正。
3、建立安全责任人制度,各班组长为安全责任人。各班组长对其所属部门应加强管理,对所使用的设备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持证上岗。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总务科。
4、加强仓库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使用,如汽油、柴油、机油、香蕉水、油漆、被服、氧气、乙炔、纸品杂物等,应妥善放置,同时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5、加强对医院水电使用的管理,执行水电使用管理制度。不准私自接线和改装用电线路,如工作需要需经论证并批准同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施工,严禁使用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室内照明要做到人走灯灭。在下班之前或法定节假日前,班组长应对管辖范围内的用电、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并关好门窗、关闭设备电源。
6、对配电设施的管理,严禁区超负荷运行,要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严防因线路老化等而引发火情。
7、加强对电梯安全的管理,电梯操作人员应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同时,要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8、加强对锅炉空调的管理,锅炉操作人员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同进要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加强对锅炉房的安全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9、加强对氧气站房的管理,操作人员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同时要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10、加强对使用电氧焊的管理,对电氧焊操作工人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操作规范,持证上岗,严防因使用不当面引发的火情。电氧焊施工完毕,应检查现场有无遗留的明火,电氧焊设备应放置指定地点。
11、设立总务科安全督查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
【第15篇】学生安全乘车管理制度办法
为确保每一位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订如下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专门成立校车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严把“三关”:即校车准入关,校车驾驶员聘用关,校车制度落实关;做好“四定”:即定人、定车、定时、定点。
定人:学校根据学生乘车人数,将乘车上下学的学生分成几个路队,排出《学生校车分乘规划表》、《教师校车管理轮流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定车:学校根据乘车学生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规划线路,落实车辆,张贴接送车标志,协同签定学生上下学乘车责任合同,并由规定车辆具体安排接送。
定时:学校根据季节变化排出各个不同时间段的学生回家、返校学时间表,保证接送车辆按计划时间有序运作。
定点:(1)、学生放学,统一在指定地点排队,由值勤负责教师护送学生上车、放学,由接送车辆送到指定下车地点。(2)、学生上学,根据学生乘车人数,将乘车学生分成几个片,每个片确定一个乘车地点,乘车学生由车长负责排队,有序上车。乘车学生不得随意选择乘车地点和其它车辆。
【第16篇】出入口及通道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及说明
制订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区分公司的出入通道,并对其安全控制的方式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公司人员和物料出入安全。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xxxx有限公司。
职责与权限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制订和实施。
本制度是每个员工必须遵守的出入管理制度,公司要求厂区内所有人员服从安全人员和保安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公司配备专门的保安队伍,负责公司范围内的保安巡逻任务,对进出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未经许可的人员和物品进出厂区,确保公司的各项生产运作处于安全的状态。
本制度由安全部每年定期更新两次,其它时间如果员工或客户提出要求,经评估后可以作出修改。
出入口及通道安全管理流程
4.1 特殊管理要求
4.1.1 外围通道——对于外围通道出入口及门,一般情况下要求常闭,在非正常情况下打开或报警时,要求保安人员在3分钟内赶到事发地点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在监控室保持有两名保安人员,当其中一人去查看情况时,如果10分钟内没有反馈或无法联系上时,另一人必须及时用公安局报警专线或电话110报警。在制止事态严重发展和扩大的同时,联系保安队长、安全总经理决定处理方法。可参照安全执行程序《危险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处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4.1.2值勤巡逻——保安人员在巡逻检查安全时,主要查看内容是:厂区内有无可疑事项和人员,人员有无佩带厂牌,各门通道是否功能正常并关闭;也要查看公司外部设施的情况,如围墙及护栏和红外对射报警器材有否损坏、照明灯是否正常、玻璃窗是否有损坏等,如情况可疑应及时报告,并将物理损坏的情况通知综合管理部及时安排维修处理。
4.1.3门禁系统故障——门禁系统如出现故障,公共区域由保安负责通知、非公共区域由使用部门负责报告安全部安排修理。在零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安全部维修员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抢修完成。在未修复前,由负责部门检查控制该入口的出入,保安人员在《值班日志》上作好记录。
4.1.4发生意外——发生任何意外情况时,保安人员需做好生产区各通道出入口的管理,并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结果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4.1.5非法闯入——如发生非法闯入,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监控室及保安人员,当值保安人员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关闭必要的门禁,调整相关摄像镜头和显示画面,进行移动追踪录像,并应及时通知保安队长,由保安队长紧急处理,必要时报告公司安全总经理及相关部门正(副)总经理,必要时调集人员支援或打公安局报警电话,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详细经过、处理办法及结果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可参照安全执行程序sp 012《危险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处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4.2通道出入口定义及要求
4.2.1 本公司的主要出入口定义:
定义 | 包 括 范 围 |
外围出入口 | 1.厂区正门 2. 厂区侧门 3. 生活区入口 |
壹号生产楼各出入口 | 一楼大厅的大门 内部材料出入口 3.三楼通往楼顶天台的双门 4. 生产区入口圆筒双层玻璃门及中间铁门 |
贰号生产楼各出入口 | 一楼大厅的大门 装卸货区出入口 3.四楼通往楼顶天台的双门 4.生产区入口圆筒双层玻璃门及中间铁门 |
主要通道定义 | 厂区中的运输通道 厂区四周的巡逻警戒通道 |
4.2.2厂区正门管理
a、厂区正门平时应保持常闭状态,与围墙组成公司环行的外围防护,设置正门保安室,安排双人值守并肩负外围巡逻任务,厂区正门值班室保持24小时值守。
b、厂区所有进出通道由正门值班室保安人员进行24小时巡逻,保安人员应对厂区内,特别是重要区域,如公司大门、圆筒门、出货口等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进出的人员和物品受到控制。要求将巡逻时间、巡逻结果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并签名确认。
c由保安队长检查每天的《值班日志》并签名。具体《保安队查勤及巡逻制度》见附件2。
4.2.2.1厂区正门处对本公司员工进出的管理
a、 员工进入厂区前和上班期间,需佩带好工作卡于胸前。进入厂区需经专门入口进入,以便保安人员抽查核实。对违纪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保安人员应予以纠正,并在《值班日志》上记下其部门、姓名、工作卡号码,交上级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b、 非上班人员禁止进入厂区,如有特殊情况,保安人员可酌情予以放行,但应在《值班日志》上记录入厂人员姓名、工作证件号码、进出时间、原因及具体情况。
c、 离职人员离开厂区,应凭人事部门的核准证明予以放行,并对其随身物品进行必要的检查,严禁携带任何公司物品离厂。
d、 上班时间,严禁私访,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的批准,员工方可会客。
4.2.2.2厂区正门对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办法
a、 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在确认本部门有外来人员到访时,一般需提前24小时填写《来访人员预约登记表》,经公司各级领导批准后,交公司安全部门备案,以便安排相应的接待工作。各部门文员一般作为全程接待和陪同的人员。特殊情况未办理预约手续的,可到制证室签订保密协议,经批准后才能进入。
b、 外来人员到达厂区大门门卫室时,保安应联络被访人员,确认是否允许其进入。未经允许,严禁放行。
c、 被访人允许进入后,来访人需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内容包括日期、来访者姓名、单位、有效证件号码、来访者签名、被访部门(姓名)、进入时间、出去时间,保安人员核实无误后,发放“来访人员卡”,无须扣留证件,引导来访人员到前台接待处,由前台接待人员负责后续的工作。
d、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前还应在厂区正门保安室正确如实地登记带入物品,所有人员在携带与生产有关的物品进出厂区大门时,必须出具各部门开出的《会客单》。
e. 公司接待人员、陪同人员必须保证客人离厂时,交回门卡的等物品。
4.2.2.3厂区正门对车辆进出管理办法
a、 本公司车辆应缓速进出,并参照本公司的《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b、 外来车辆入厂,当值保安人员应联络被访人,确认是否允许其进入。未经允许,严禁放行。
c、 被访人允许进入后,来访者填写《外来车辆登记表》,登记日期、来访者姓名、单位、车号、被访部门(姓名)、所携货物名称、数量、进入时间、出去时间、车辆行驶证号、外来车辆出入证号,并请来访者签名。
d、 外来车辆离厂时,保安人员应检查《会客单》上登记的物品内容和数量是否相符,否则禁止放行,并通知保安队长以决定进一步的处理措施。
4.2.2.4厂区正门对货物进出管理办法
a、 外来车辆运输货物进出厂区,需参照以上车辆进出管理办法执行。
b、 外来车辆携带货物进厂,如不在厂内卸货,保安人员应核对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在《外来车辆登记表》上作好记录,并对所携货物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物品进厂,出厂时保安人员核查所携货物无误后,方可予以放行。
c、 外来车辆进厂送货,保安人员应押送车辆至厂内卸货地点,监督卸货,卸货完毕,押送车辆出厂。
d、 外来车辆进厂装货,保安人员应押送车辆至厂内装货地点,监督装货,装货完毕,押送车辆出厂。
4.2.3 厂区侧门管理——厂区侧门永久关闭,特殊情况由正(副)总裁、安全总经理批准才能开启使用,保安人员并应在《值班日志》上做好记录。厂区侧门要1小时巡查一次。
4.2.4 生活区各出入口管理——生活区各出入口必须保证要1小时巡逻检查一次。
4.2.4.1 生活区十字转门——为公司员工进入食堂的通道,进出需打卡控制,开通本公司员工、持贵宾卡人员。
4.2.4.2生活区两侧门——南侧门在晚19:00-7点开启,其余时间关闭,遇特殊情况需要打开时,由保安人员检查和控制本公司人员从此门的进出,外来人员禁止从此门进出。
4.2.4.3 生活区大门——开放时间:7:00-19:00,由保安人员监视检查出入人员的情况。员工在19:00-7:00间由厂区正门经侧门进入生活区,当值保安人员酌情予以放行,必要时应记录进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进出时间等具体情况。
4.2.5 生产大楼装/卸货区域入口的管理
4.2.5.1 装/卸货区的进出由3道门控制,3门是联动的,任何时候都必须保证这3道门只有一道门是开的(第1道门与第2道门之间的区域为卸货区,第2道门与第3道门之间的区域为周转区)。卸货时规定的开关顺序是:
门1开,门2关,门3关——货车进卸货区,采购、仓库、质检中的两方在安全人员的监督下,在收货办公室核对送货方的人员资料及送货清单后,送货人员离开卸货区。
门1关,门2开,门3关——搬运人员将货物搬至周转区。
门1开,门2关,门3关——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离开装卸区。
门1关,门2关,门3开——仓库人员验明货物后,搬运人员将货物从周转区搬到仓库。
4.2.5.2 运输公司在装卸区外等待我公司仓管员的收货确认通知后,才能离开。
4.2.5.3发货由销售部、仓库参与,安全人员现场监督,次序与上述程序相反。
4.2.5.4遇特殊情况需同时开启时,必须报安全总经理批准才能打开,同时保安人员要在《值班日志》上说明情况和记录。
4.2.6 生产区入口的圆筒玻璃门及铁门管理
4.2.6.1 圆筒玻璃门采用进/出读卡器及体重、密码控制,可防止二次进入。本公司授权人员凭有效的公司门禁卡可进入生产区。外来人员先签署《预约申请单》、《保密协议》,经公司领导核实批准后,在监控室更换贵宾卡方可进入生产区。
4.2.6.2禁止所有人员携带无线通信及录入设备进入生产区。本员工可将有关物品存放在本人的更衣室柜子中。外来客人携带的有关物品由制证室接待人员保管,外来客人出来后再到制证室领取。
4.2.6.3通常情况下中间铁门应永久关闭,遇特殊情况需同时开启时,必须由公司领导或安全部门及生产车间管理人员以上的批准才能打开,并记录每次开关的时间,原因及检查出入人员姓名、工作证号码等具体情况。
4.2.6.4 保安人员应检查员工的服装要穿戴整齐,否则,有权拒绝其进入。
4.2.6.5 监控室保安人员也要注意员工和访客进出情况和打卡的情况,有异常情况首先要询问了解清楚,必要时要报告保安队长进行处理
4.2.7 监控室门的管理
4.2.7.1 监控室的门要保持常闭,由进/出读卡器控制保安人员的出入。监控室必须保证人员24小时在场,故门禁系统带计数功能。
4.2.7.2 监控室人员负责对全公司各区域的情况进行监察和控制,监控室的人员配置及工作内容参见安全执行程序文件《监控及传感探测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4.2.7.3监控室对来访人员门禁卡、贵宾卡及未开通备用卡的管理参见安全执行程序《门禁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4.2.8 对各车间门的管理
4.2.8.1 各车间门要求常闭,员工进出要随手关门。
4.2.8.2 各车间门要求带防反向通行功能,并能对非法打卡记录进行追踪审查。
4.14.3 高安全区的门还要求带门开30秒不关闭的报警功能。
4.2.9 楼顶天台门的管理
4.2.9.1 生产区通往楼顶天台的平时门保持关闭,由于消防要求不上锁,但门开启即报警。
4.2.9.2 其它如有特殊情况需上天台,需经保安队长同意方可打开。值班保安人员在《值班日志》上记录每次开关的时间、出入人员姓名、工作证号码等具体情况。
4.2.10 生产区大厅门的管理
4.2.10.1双玻璃门是联动的,在同一时间只有一扇门能打开。进门要求用读卡器控制,出门使用按扭。
4.2.10.2双玻璃门的停止使用或解除联动必须有合理的原因,要经过保安队长的批准,保安人员在《值班日志》上作好记录。
4.2.11壹号楼和贰号楼对外消防通道门的管理——此门平时关闭,只作消防逃生用,按照中国法律的要求,不能锁死,在发生火灾时紧急逃生用。按照安全组织的要求,我们在门上安装了连通监控中心的门开报警和录像监控装置,放置了逃生和处于监控状态的指示牌,对此门加以有效控制。
4.2.12 生产主要通道的管理
4.2.12.1厂区中的运输通道——货物的运输分为两种,一种是内部的生产物料在大楼内部和两栋生产大楼之间的拉动,要求在安全执行程序《信息及物料分级管理制度》中机密以上级别的受控安全物品采用双人双锁的运输小车押送,另一种普通级别的包装材料等可采用普通叉车拉动
4.2.12.2生产区中的参观通道
壹号楼的参观通道是: 一楼圆筒门进入——上三楼参观接触卡车间——下二楼参观个人化中心——下一楼参观非接触卡车间——出圆筒门
贰号楼的参观通道是: 二楼的圆筒门进入——参观二楼的印刷车间——参观卡体制作车间——上三楼参观刮卡车间——参观质检检验车间——参观包装车间——下楼出圆筒门
4.2.12.3厂区四周的巡逻警戒通道
门卫室——壹号楼厂房后外围栏区域——配电房——宿舍楼后围墙区域——壹号楼前台接待大堂——壹号楼三楼办公区——壹号楼厂房天台南——壹号楼厂房一楼通道——壹号楼厂房天台北——壹号楼厂房二楼通道——圆筒安全门——电工房——综合楼四周——贰号楼厂房后围墙区域——贰号楼厂房员工出入口大门——贰号楼厂房二楼通道——贰号楼厂房三楼通道——贰号楼厂房天台北——贰号楼四楼区域——贰号楼天台南——贰号楼厂房一楼物流区——办公大楼四周——厂区北面外围栏区域——门卫室后停车场——门卫室
4.2.13 外围安全控制管理
4.2.13.1对于厂区的围墙,要求顶上安装铁刺和照明灯,安装红外对射报警装置,连接监控室;在围墙边上不应有便于攀爬的树木等装置。保安人员应不定时巡逻并记录发现的情况。
4.2.13.2对于生产大楼四周已安装震动报警装置连接监控室,墙上不应有便于进入而又无法控制的门窗,保安人员应不定时巡逻并记录发现的情况。
附表
附件1 物理安全控制说明
附件2 保安队查勤及巡逻制度
附件3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门卫岗位职责
附件4 人员来访参观管理规定
附件5 来访预约登记表
附件6 保密协议
参考文件
文件名称 | 编号 | |
《安全手册》 | ep-po-001 | |
《危险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处理制度》 | ep-sp-011 | |
《门禁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 ep-sp-003 | |
《信息及物料分级管理制度》 | ep-sp-012 |
修订历史
版本 | 拟制 | 收到日期 | 修订说明 | 完成修改日期 | 安全总 经理审批 |
v1.0.0 | 吴继忠 | 2001.04.04 | 第一份草稿 | 2001.04.26 | 潘文俊 |
v1.0.1 | 吴继忠 | 2001.05.02 | 草稿 | 2001.05.22 | 潘文俊 |
v1.02 | 吴继忠 | 2001.05.22 | 最终草稿 | 潘文俊 | |
v1.03 | 吴继忠 | 2001.06.15 | 有效版本 | 2001.06.15 | 潘文俊 |
v2.00 | 吴继忠 | 2002.12.17 | 文件合并和修改 | 2003.06.26 | 潘文俊 |
v2.10 | 吴继忠 | 2003.08.20 | 多项修改 | 2003.11.20 | 潘文俊 |
v2.11 | 吴继忠 | 2003.12.01 | 多项修改 | 2003.12.02 | 潘文俊 |
v2.12 | 吴继忠 | 2005.06.01 | 多项修改 | 2005.06.15 | 潘文俊 |
v2.20 | 吴继忠 | 2006.08.02 | 部分修改 | 2006.09.15 | 潘文俊 |
v2.30 | 吴继忠 | 2008.03.01 | 部分修改 | 2008.03.02 | 潘文俊 |
v2.31 | 吴继忠 | 2008.06.06 | 根据visa要求,部分修改 | 2008.06.25 | 潘文俊 |
v2.32 | 吴继忠 | 2008.08.11 | bcp和内审计划作部分修改 | 2008.09.28 | 潘文俊 |
v2.40 | 吴继忠 | 2008.11.10 | 文件结构及内容修改并统一版本编号 | 2008.11.20 | 潘文俊 |
附件1物理安全控制说明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的物理安全防护是由多种不同的安全控制方法组成的:
第一层是外围防护,整个厂房的外围有三面由铁栅栏组成,剩余的一面由砖墙组成,与周围的围墙高度一样都是2米。
主要的大门入口有2个保安人员值班,其中一个保安人员每小时沿着周围的护栏巡逻一次,按照安全要求的规定都有完整的记录。
生产办公大楼的四周有4个监控摄像头,由在安全监控室值班的保安人员监视和控制。
通往宿舍和食堂的大门由读卡器控制人员的进出。有一个专门的摄像头监视这里的情况。
生产办公大楼的入口有两道连动的玻璃门,每天24小时都正常使用,由读卡器控制每道玻璃门的开关,所有公司员工都被授权可以打开这两道玻璃门。不同楼层都安装了进入检测报警装置,正常上班的时候是关闭的。
生产区域由圆筒安全门控制员工的进出。门上有读卡器,要求读卡和输入个人密码验证后才能开门,所有的公司员工都被授权可以打开这两道玻璃门,并且圆筒门有体重检测进行控制。
在前台接待处负责接待来访人员,来访人员使用的贵宾智能卡保存在抽屉中,接待人员暂时离开时,会将抽屉锁好,每天当接待人员上下班时,都会与监控室保安人员办理卡体的交接保管手续,并由保安人员接替前台接待人员的工作。当门禁卡遗失的时候,有完整的处理程序,此卡立即被取消各种权限。
不同的安全防护措施列表:
1 | 围墙 |
2 | 保安人员 |
3 | 摄像监控 |
4 | 大楼玻璃门 |
5 | 前台接待 |
6 | 监控室 |
7 | 密码控制 |
8 | 圆筒安全门 |
附件2:保安队查勤及巡逻制度
为加强保安勤务管理,确实做好本公司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保安队查勤规定
保安队长要对保安各岗哨及人员坚持定时与不定时的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查岗、查夜的时间由保安队长自行安排,通常情况下白天不得少于两次,晚上不少于一次。
查勤形式以全面检查和抽查相结合进行。
查勤过程中对违纪行为应予以及时纠正;并记录于《保安队查勤登记簿》上,作为对保安人员的考核成绩。
上级部门主管每月定期对《保安队查勤登记簿》进行审查。
查勤内容
保安岗位在值班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发现不规范行为要及时指正。
查阅《保安值班日志》及值班工作流程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
对进出本公司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稽查;查看当值保安人员是否按公司要求及程序履行职责,对于失职行为将按《厂规》予以惩罚。
查看消防、监控、门禁报警系统设备运作是否正常,若存在问题做到立即处理、及时汇报。
检查门卫室对公司所来邮件收发情况及其它不尽事项。
巡逻规定
门卫室负责坚持全天24小时对厂区进行循环式的定时巡逻;平均每小时至少巡逻一次。
保安队长每日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或调整保安人员进行不定时巡逻。
巡逻保安员必须按要求随身携带对讲机,夜间携带照明手电;注意保持通讯联络,随时要向监控中心汇报自己所到位置及巡逻情况。
巡逻内容
巡逻检查厂区铁围栏有无损坏,防止不法人员攀跃和恶意破坏。
生产大楼南侧铁门同宿舍楼两侧铁门应永久性关闭,保安人员必须巡逻到位,检查其是否关闭、锁头有无人为破坏现象。
通常情况下生产区同生产区是相隔离的;检查食堂大门是否按规定时间开放;平时是否按要求锁闭到位。
检查安全门的运行情况和各主要通道出入口的人员动态情况,发现违规及可疑人员要予以制止或盘查,并及时汇报上级处理。
检查监控、门禁、报警系统设备是否正常;生产大楼内各紧急通道门、生产车间的门、办公区的门关闭是否正常。
查看防伪标志、疏散标志是否正确,灭火器材位置摆放是否移动过,压力是否够,消防栓供水是否正常;若有问题及是时处理或汇报。
五.巡逻路线见正文——厂区四周的巡逻警戒通道定义
附件3 xxxxxxxxxxx有限公司门卫岗位职责
忠诚、积极、好学上进,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遵守公司《保密守则》之规定。
服从命令,纪律严明,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着装,保持仪容整洁,精神饱满。做到站姿规范,礼貌待人,行为得体大方。
热情接待来访客人,遇公司领导及贵宾车辆进出时,须敬礼以示礼貌。
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禁衣冠不整、身份不明、无预约或被拒访的闲杂人员进入厂区。
维护良好的车辆、人员进出秩序。严格做好车辆管理,使之停放有序。对非本公司车辆进入厂区时,须敬礼示停,并严格按照公司要求,例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及登记。货物进出凭有效出门单,在验证单物相符后,方可放行。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巡逻登记及报警案件记录。做到字迹工整、简洁、明确,并严格按要求做好交接班的善后工作。
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心,按规定对厂区进行安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果断处理。
负责公司所来信件、报刊等的签收与转发工作,并做详细登记。
保持值班室清洁卫生,非工作人员谢绝入内,当值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积极认真完成领导分配的其它临时任务,并紧密配合其他岗哨工作,竭力维护本公司财产安全及人员生命安全。
附件4
人员来访参观补充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来访人员的安全控制和明确参观的流程,特规定如下:
首先,公司接待部门确认客人需到生产区参观时,请负责接待人员提前将已填写好的《来访预约登记表》交到一号制证室,制证接待人员签收后,会根据填写情况做好接待准备,并负责通知生产各车间和保安队长,做好接待安排。
公司所有接待人员带领客人进入公司时,接待人员需在门口停车,代客登记,押下客人身份证件等换领〈来宾证〉。
安全组已在公司分别设立了两个制证室:
一号制证室位于一号楼一层大厅左侧。
二号制证室位于综合办公楼与二号生产楼的连廊中间。
接待人员在提前填写《来访预约登记表》时,可同时填写《保密协议》,客人签名的位置空缺不填,待现场参观时,《保密协议》上只需客人签名即可。以上表格均要求各级领导审批签字,凭已批准的《来访预约登记表》和《保密协议》,接待人员引领客人在制证室照相,押下〈来宾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在监控室换领有门禁权限的贵宾卡进入生产区参观。
如接待部门到生产区域时才填写《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上要求安全经理或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安全部门和生产部门有可能因接待部门未提前预约办理相关手续,在生产产品与参观客户有利害关系等原因而推迟或拒绝参观时间,造成的延误或影响责任由相应接待部门和人员自行承担。
参观时可直接在所属大楼照相,凭证办理贵宾卡,出来后退卡还证。如还需到第二个生产楼参观,陪同参观人员在退卡还证时,同时要求退《来访预约登记表》《保密协议》,然后凭表再到另一个楼领证参观。
参观时,要求保安人员全程陪同,确认按照《来访预约登记表》填写的路线参观。参观完毕后,保安人员需在表上签字。
参观期间,如圆桶门有问题维修时,保安人员需在旁边站岗值守。
参观期间,客人的行李和手机要求保留在监控室的柜子中,由保安人员负责看护。
制证室工作人员每周要将《来访预约登记表》《保密协议》进行整理,并集中存放到一号楼监控室内。
安全小组
xxxx.x.xx
附件5 来访预约登记表
编号: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来访者情况 | 来访单位 | |||
来访人姓名 部门及职位 | ||||
主要事由 | ||||
预定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 |||
接待部门 | ||||
接待人员 | ||||
参观地点 | □先参观二号楼后一号楼 □先参观一号楼后二号楼 | |||
预 定 工 作 或 参 观 路 线 | 一般区域 | □在大楼参观通道上参观 | ||
高安全 区域1 | □充值卡车间 □包装车间 □非接触卡车间 | |||
□印刷车间 □接触卡车间 | ||||
高安全 区域2 | □个人化车间 □个人化银行卡车间 □个人化社保卡车间 | |||
□接触银行卡车间 □仓储中心 □终检车间 | ||||
□制版房 □烫印车间 | ||||
特别区域 | □数据中心 □监控室 □金库 | |||
部门领导批准 | ||||
安全总经理批准 | ||||
参观完毕确认 | 保安人员确认: 年 月 日 时 分 | 安全部门确认: 年 月 日 时 分 |
注:1. 此预约登记表只在来访人员需要进入生产区域时,提前预约登记使用,以便于生产部作出提前安排,否则有可能影响生产和参观的正常进行。预约时间为来访人员到达前24小时,最长不超过3天。
2. 填写预约参观路线时,请接待人员控制参观的区域,对于特别区域我们建议尽量不安排参观。
3. 此表应详细填写并由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批后,将此表交由制证室安全员,以便于其通知车间作好接待准备工作。
4. 参观完毕,经保安人员签字确认,转交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附件6保密协议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作为被允许参观卡生产安全区域的条件,我同意不向第三方谈及或透露有xxxxxxxx有限公司用来生产、进行xxxxxx或任何其它过程所使用的方法以及设备方面一般性或细节部分的信息,包括其客户的相关情况。
as a consequence of being allowed to visit the smart card manufacturing security area of eastcom peace smart card co.,ltd, i agree not to discuss or disclose to any third party any information acquired in the course of visit, including any information of its customer(s), the generalities or details of manufacturing method, manufacturing machinery and manufacturing processes.
按照公司安全方针的要求,所有员工及参观人员有责任在离开建筑物时被检查,我已知道被检查的可能性并同意在任何认为是必要的情况下进行这种检查。
in accordance with company policies all employees and visitors are liable to be searched on leaving the premises. the possibility of being searched has been brought to my attention and i agree to such a search being carried out should for any reason it be considered necessary.
未经允许,禁止在安全区域使用照相机及移动电话等相关设备;来访人员必须在公司专门人员的陪同下,方可在指定区域工作或参观。
the use of cameras, mobile phones and associated equipment are prohibited in security areas without authorization. visitors can visit or work in designated areas accompanied by our designated personnel.
作为进入xxxxxxxxx有限公司安全区域的条件,我同意以上条款。
i agree to the conditions for entry to the secure areas of eastcom peace smart card co.,ltd.
来访者签名: vistor’s signature: | |
单位: company: | |
身份证件号码: id no.: | |
事由: purpose: | |
被访者姓名: host’s name: | 日期: date: |
安全总经理签名: security general manager’s signature: | |
总(副总)裁签名: authorised by president (vice) signa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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