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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保安管理制度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e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e公司的保安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环境秩序,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它通过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和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为公司的日常运营提供稳定的基础。

包括哪些方面

e公司的保安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安人员的选拔与培训:规定保安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如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素质和基本的应急处理能力,并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2. 工作职责与权限:详细描述保安人员的日常巡逻、监控设备管理、访客接待、应急响应等职责,以及在特殊情况下行使的权限。

3. 安全规程与操作流程:制定进出公司区域的管理规则,包括员工和访客的身份验证、物品检查等,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 设施设备管理:对安全设施(如监控系统、报警装置、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提出要求,确保其正常运行。

5. 信息安全:针对电子数据和网络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非法入侵和信息泄露。

6. 评估与改进:定期对保安工作进行评估,查找漏洞,持续优化管理制度。

重要性

e公司的保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石,也是保障公司业务连续性和声誉的关键。一个健全的保安制度可以有效预防盗窃、破坏、火灾等安全事故,降低财产损失,提高员工安全感,提升工作效率。它也对外展示了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和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有助于增强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方案

1.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保安人员选拔标准,确保团队的专业性和责任心。

2.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升保安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使员工熟悉安全规程。

3. 定期检查和更新安全设施,确保其功能完好,及时修复故障。

4. 加强与当地执法机构的合作,共同应对可能的安全威胁。

5. 建立匿名举报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及时解决问题。

6. 对保安制度进行年度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确保其适应公司的发展和变化。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e公司将构建起一套高效、可靠的保安管理体系,为公司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e公司保安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e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保安公司进行行政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 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当班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 出入管理

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胸卡(出入证),对于未佩戴胸卡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2、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综合管理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3、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4、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资采供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5、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造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6、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大厅接待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7、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院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8、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办理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应每年更换,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9、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10、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 保安人员应对站场及办公楼、公寓楼以外的其它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1、保安人员应根据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营业厅周围、站场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每小时最少一次。

2、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应及时清除发现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人员应对公司办公楼外围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查看,间隔时间不大于4小时。

4、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1)在厂区、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聚众观看或传播黄色淫秽物品等;(2)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3)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4)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5)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玷污环境卫生的行为;(6)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门窗、封条等有缺损的;(7)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8)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综合管理部门报告;(9)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向综合管理部经理或调度值班班长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后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 门卫检查时应注意:(1)不可触及人身。(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材料设备、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第九条 保安人员的工作守则

1、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2、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或训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5、值班期间要穿保安服并保持仪容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展现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7、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8、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9、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十条 委托保安公司进行安保服务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全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 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2

(一)保安部工作准则:

1、当值期间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许抱胸插手。

2、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佩戴工牌,经员工通道出入,同时打卡备案。

3、做到无条件服从上级分配,听从上级管理。

4、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时,当值不准离岗)。

5、熟练掌握保安部岗位工作特点、职责与要求。

6、接触客人要十分有礼貌,并注意语气态度。

7、处理问题时,力求做到容忍宽大,以理服人。

8、当值时不得聊天、阅书报、写私函、听耳机、吸烟、吃零食、打私人电话,并谢绝来访,如属要事,要保安部当值负责人批准方可。

9、当值时只能与客人保持一种工作上的关系,不得在岗上与客人拉扯、闲聊。

10、当值时不得利用个人职权与客人进行任何私人交易。

11、当值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物。

12、当值时不准睡觉、不得带有醉意。

13、严禁当值时随意离岗,如需吃饭、喝水、去卫生间,需领班批准并派他人替岗后,方可进行。

14、殊情况,严禁使用酒店客用设施。

15、熟悉本酒店各种报警装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并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

16、一旦发现火警,无论程序大小,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并立即采用有效措施。

17、熟悉酒店各部门出口通道,包括员工通道、客用通道、消防通道等。

18、无特殊情况,不得私入客房、仓库、办公室、厨房、服务员工作间等。

19、不得用权谋私或者做任何有损酒店名誉的事情。

20、当值期间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护违法犯罪分子。

(二)保安部请假制度:

1、本部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并逐级审批备案后方能有效。

2、主管、领班请假需经理批准方可。

3、保安员请假需经主管批准方可,但必须先经领班批准。(事假超过半天,需部门经理批准)。

4、严禁越级请假。

5、无请假报告单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原则上不准调休,如遇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方可。

7、对于请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事假超假一天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队,应有电话、电报和证明方可考虑补办事假。

(三)保安部奖惩制度:

1、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将给予奖励或晋升参考。

1)对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贡献者。

2)拾到客人钱财缴公者。

3)举报本部员工违章乱纪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议,该建议被采纳者。

5)对工作尽忠尽职,受客人或外部门来函表扬者。

6)为酒店声誉和财产,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

2、惩罚――警告处分,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1)当值时不注意仪表、不佩戴工牌,经多次指出而无明显改观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上级指挥者。

3)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当值时睡觉者。

6)当值时滥用权力,用权谋私者。

7)当值时抽烟、吃零食、聊天、听耳机、不听从劝告者。

8)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私入客房、仓库、服务员工作间、办公室、厨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当值员工擅入酒店者。

11)该管的事不管,胆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误者。

1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13)工作中欺骗上司者。

3、惩罚――辞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

1)不请假,旷工两天以上者。

2)无论何种原因与客人、酒店员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费者。

4)利用职权与客人进行非法交易者。

5)盗窃酒店物品、客人钱财,以及主使或参加酒店员工盗窃酒店、员工财务者。

6)拉*条者。

7)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8)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酒店损失者。

9)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室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四)保安部监督员工打卡制度:

1、保安员二十四小时定岗于打卡处,临时离开要获得领班批准,并派人替岗。

2、员工打卡时,保安员要认真核对工牌,无工牌或工牌不符者不予打卡,必要时收回工牌交值班经理处理,不允许代人打卡。

3、检查打卡机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4、真执行物品出门查验制度,检查出门物品有无违规现象,必要时需开据放行条。

5、认真执行出入来访制度,进行来访验证和登记。

6、严格控制辞职员工和辞退除名员工进入酒店,阻拦酒店员工穿制服出酒店。

7、对外来施工人员每天进行来访登记,如发现有外来施工人员在规定施工时间以外还没有离开酒店,立即报值班领班。

(五)保安部装备器材使用制度:

1、日常使用的对讲机、警械、钥匙、雨衣、大衣在交接班时双方领班共同检查清点并记录签收。

2、临时用品,如大衣、雨鞋、雨衣、手电、应急灯等要有交接登记,归还时领取人签名,检查有无损坏、丢失,否则按酒店规定赔偿。

3、机械只有押款时携带,平时由监控室保存,只有领班和主管可以使用。

4、保安部备用品专柜钥匙平时监控员处,夜班时放保安当值领班处。

5、保安部备用品专柜每月清点一次,由监控员和主管检查记录使用情况。

(六)外来单位进店施工管理制度:

1、若有在酒店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单位,在进场时必须持有聘请施工部门签发的申请或证明,经保安部及工程部核对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

2、请施工的部门,在填写申请或证明时,要求写清施工单位名称、人数、施工区域、工时及负责人等。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申请或证明及参加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到保安部办理入场施工手续。

3、保安部向施工单位发放临时施工卡,并收取证件抵押金人民币叁拾元整,工期完成后,凭工卡到保安部秘书处注销并退回押金。

4、办理施工手续的同时,施工单位负责人要与酒店签定防火责任书,确定施工防火责任。

5、任何施工单位和个人进入酒店施工必须走员工通道,并配戴临时施工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营业区域和使用客用设施,施工结束后,所带出酒店的工具和其他物品,须有聘请单位签发的放行条。

6、施工期间,要遵守酒店各项规定,如需增加人员时要及时补办手续。

7、施工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乱拉、接电线。

8、如施工需要明火操作时,必须到酒店保安部递交申请,办理动火证,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做好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等安全防范措施。

9、要及时清理工程垃圾,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严禁在消防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

10、对施工单位入场施工不办理临时施工卡、手续不全的、现场管理混乱、未办动火证而动用明火操作的,根据施工性质,保安部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1、消防设备、器材是用于预防和扑灭火灾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在消防设备、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不准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2、因公施工、作业需动用或移动消防设备、器材的部门,需书面向保安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或移动,并在施工、作业完结后将设备、器材恢复原位。

3、工程部和保安部要认真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发现遗失、损坏或失灵的设备、器材,要立即向消防委员会报告,争取补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记录。

4、工程部当值人员和当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例行检查,每周要对烟感、温感等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并向消防委员会书面报告测试结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5、工程部和保安部每月要对酒店所有的烟感、温感等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淋、气体灭火、自动报警和紧急广播系统及防火卷帘门、排烟风机排烟阀等联动设备和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6、工程部经理和消防主管要定期或不定期(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酒店的发电机房、变压器、锅炉房、油库、厨房、木工房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要立即派人整改,做好记录。

7、保安部消防主管每月须对酒店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的检查,并将灭火筒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八)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监控员必须服装统一、整洁、不留长发。

3、当值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撤离岗位。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知会下一班。

5、监控室内严禁吸烟、禁带火种,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等卫生。

7、任何人调用录像带或查阅文件、档案,需预先填写《查阅(调用)申请表》,经保安部经理批准签名后方可。

8、当值监控不得随意操纵中心内之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严禁非监控员操作中心内之一切设备。

9、当值监控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不得无故占用(长用)中心之通信设备。

10、监控中心仅限保安部当值监控员、当值领班、消防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进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种技工、大堂am、值班经理等,须经当值监控员允许后方可进入,工作完毕后及时离开,不得无故逗留。

12、消防监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属消防主管。

(九)停车场安全管理程序:

1、当值时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要将车辆指挥到位,要检查车辆有无损坏,车门有无上锁,车辆排列整齐。

2、客人沟通时要注意礼节礼貌及文明用语,要做到举止大方,不亢不卑,避免与客人发生争执或冲突,不准向客人索取小费。

3、当值时要站到车场较明显的位置,指挥车辆时动作手势要标准、正确。

4、当值时不得群集闲聊,不得随意离岗、窜岗,有事不要大声叫喊,使用对讲讲机时注意用语,不讲与工作无关的问题。

5、当值时不得睡觉、看报、不得吸烟、吃零食。

6、指挥车辆泊位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态的司机,防止撞伤、碰伤、擦伤等。

(十)安全工作条例:

1、要求身体素质好,工作和训练时,严禁危险动作,如摔跤、逞强、过度用力、开过分玩笑等。

2、着装要合身,不要过紧或过松,避免工作操作时受伤。

3、受外受伤时,要立即报告领班,并尽快处理伤口,伤势严重者,要及时到酒店医务室进行处理。

4、处理紧急事故时,要考虑安全因素,如戴手套、穿雨衣、雨鞋。按正确的操作程序操作,熟练酒店制定的各种紧急程序(火灾、水灾、台风等)。

5、对不卫生的地面、阻塞的通道、容易造成摔伤的区域,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清理。

6、对不懂的设备、器材不要乱拆卸,要请专业人员来处理,触动或打开可能有危险的包裹,发现异常气味、声音要查找出原因并向上级报告。

7、不过量饮酒、吸烟、不暴饮暴食,保证充足睡眠,养成良好的饮食、起居、卫生习惯。

8、不得乱用警棍、手铐等警用器材,不得使用恐吓、危险语言,避免引起暴力行为。

9、如遇到意外攻击,只有采取适当的自卫,以保证自身的安全为准则。

9、本条例只适用于保安部员工。

(十一)保安部各岗位职责:

1、保安部经理岗位职责:

1)工作职权:

a.根据部门各级员工的工作表现情况,有权进行表扬或奖励、批评或处分,有权提升或建议总经理提升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业务熟练、有管理潜质的员工。

b.有权调动保安、消防人员及其它部门人员对危急事件,如刑事犯罪、火警等事件进行紧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c.对酒店治安保卫、消防等不够严密和完善的方面,有权向总经理建议逐步严密完善等。

2)工作职责:

a.对总经理负责,负责保安部全面工作。

b.对酒店治安、安全保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c.负责对下属考核、培训。

d.负责酒店保卫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落实。

e.负责全酒店员工治安防范宣传教育。

3)业务要求:

a.熟悉和掌握酒店内部治安情况,了解和掌握社会治安情况及其对酒店的影响,对治安工作要有敏感性和预见性,防患于未燃。

b.善于组织策划酒店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危急情况下能够沉着冷静,善于指挥和决策,使危急事件能够得到迅速妥善的处理。

4)工作内容:

a.协助各部门制定岗位安全制度,并督导落实。

b.对酒店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生产安全教育及遵纪守法教育。

c.积极开展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

d.组织策划重大节日、重要接待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届时要在酒店内值班,并督导任务的落实情况。

e.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和侦破酒店内发生的各类案件。

f.了解和掌握酒店内部员工的情况,配合人力资源部一起做好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

g.注意防止因自然灾害而造成酒店和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h.建立和完善酒店治安工作档案。

2、安全主管岗位职责:

1)熟悉酒店的运作及有关的安全法则、酒店的员工守则。

2)安排下属各岗位的工作,不断巡视酒店各区域、督导当值各岗位的工作,并进行奖惩、评定和考勤。

3)认真完成工作日记,并详细记载当值时间内发生的事件(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以及遗留问题),非常事件要及时上报。

4)迅速妥善地处理各类事件(包括突发事件)并对一些案件调查,写出调查报告。遇

重大案件发生须立即汇报,保护现场并向警方报案,协助警方的调查工作。

5)下属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使保安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6)熟悉酒店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出口以及酒店的紧急疏散程序。

7)控制好酒店停车场的安全,保障酒店车道的畅通。

8)完成交给的其它任务。如: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安全督导、施工办证工作等。

9)对自己主管的工作负责制定计划,做好总结,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10)热情接待来访。

11)协助经理当值期间发生的问题。

3、主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

2)掌握酒店的火灾特点,努力做到“六熟悉”,即:熟悉酒店的平面布局、建筑特点、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况;熟悉酒店的火灾危险性和相应的防火措施;熟悉重点消防保卫部位存在的火险隐患和控制方法;熟悉各有关的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及其贯彻落实情况;熟悉义务消防组织建设情况及其防火、灭火能力;熟悉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状况。

3)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4)对保安员及酒店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遵守法规和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5)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时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6)协助主管部门对电工、焊接工、油漆工、服务员、保安员等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

7)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制定灭火作战计划,负责组织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7)止各种违反消防法规、制度、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上报。

8)协助建立和完善防火档案。

9)发生火警立即报告,同时组织员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参与火灾原因的调查和对责任人的责任追查。

10)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个人,向行政领导提出表彰及奖励的建议。

4、保安部领班职责:

1)职权:

为便于领班的管理工作,领班享有以下权利:

a.对下属工作不准绳、不服从管理者,领班有签黄单的建议权。即:领班可向上级建议、请示,给下属签单处罚。

b.领班必须对本班员工进行严格考核,掌握他们的工作情况,为其升降职向上提供建议。

2)职责:

a.正常情况下,领班兼任楼层巡逻岗,负责检查各岗位运转情况,处理一般的突发事件,并将事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

b.除有重要情况需向上级报告、填写值班记录外,不得在办公室逗留。

c.当值时,必须保证不缺岗。如各岗警卫需去卫生间、喝水时,该岗均由领班代替;如有特殊情况需调人时,必须向上级汇报,批准方可。

d.病事假履行请假手续,严禁随意离开,找人代班。

e.每天当值的遗留问题,除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外,必须向当值总负责人汇报。

5、监控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专业知识,掌握消防、安全之监控技术,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立即报告。

2)熟练掌握各类监控设备、报警系统、广播系统、联动系统的性能及操作方法,严禁违章操作及非专业人员操作。

3)控屏幕情况要随时报告,发现异常立即定点录相,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4)爱护各种设备、器材,注意了解设备设施的运作情况,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通知工程部派员修理,保证正常运作。

5)一旦发现警情,立即简要清楚通知警情附近值班保安查看实情并做好详尽记录,本班问题本班解决。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工作记录要详细、准确,并做好交接班签名。

7)当值期间要做到“四不准”:不准吸烟、瞌睡、吃零食,不准阅看与工作无关的资料,不准将无关人员带进监控室,不准擅自调用电脑内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8)接听电话或使用对讲机时,要使用礼貌、专业的用语,不准讲与工作无关的事件,不准拨打私人电话。

9)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6、楼层巡逻岗位职责:

1)巡逻中发现有碍安全情况发生须及时报保安部及各相应岗位,并配合当值总值处理安全问题。

2)巡逻时不得长时间停留在某一处,不得使用客用设施。

3)接报外,不得进入服务员工作间。

4)没有部门经理批准或协调,不得擅自查房、进房。

5)熟悉酒店内部区域及走火通道的分布情况。

6)巡逻时检查各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消防中心。

7)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及报警装置的使用。

8)遇火警时沉着冷静,要立即通知消防中心或总机,并组织现场有关人员积极查找火源,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灭火。

9)促客房来访制度的实施,对严重肇事者,协同前台经理及客房部人员处理。

10)检查紧急出口是否处于畅通状态。

11)检查楼层施工人员工作,动火的有无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排除施工现场对消防及安全有危害的隐患。

12)如遇可疑人员要盘查,注意醉态客人的动向。

13)遇偷盗情况须及时报保安部当值主管,把盗贼捉拿,经询问后,即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4)遇滋扰现象,应劝阻其有关人员离开酒店。

15)巡逻中遇客人应站立让路向客人问好。

7、大堂岗位职责:

1)工作范围在大堂内。

2)在大堂内发现无法自行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保安部主管及前台当值经理,并随时配合各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处理安全方面问题。

3)在担任大堂保安时,不得使用客用设施,不得进入营业区域、前台及其办公室。

4)注意衣冠不整的客人进入大堂,应劝其离开。

5)在大堂内应干涉有大声喧哗和多人聚集的现象。

6)严禁客人在大堂内饮用自带饮料。

7)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施工单位禁止在大堂施工。

8)未经批准不得在大堂录像。

9)意进入大堂到处乱窜的人,并同时通知其它岗位加强监控。

10)夜班注意员工的不轨行为(如偷盗物质、拉*条)。

11)检查各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12)注意醉酒者行动,有情况时报告主管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处理。

13)密切注意有无破坏酒店之设施行为。

14)对餐厅不消费而占位者劝其离开。

15)客用沙发禁止躺、卧。

16)大堂站岗应选定几个利于监察情况且不妨碍客人的地方,站姿要跨立,注意着装整齐,不许在大堂中不停转悠。

17)工作需要外,不得与大堂各部门员工交谈。

18)监督上下电梯的客人情况,禁止施工人员使用客用电梯。

8、大堂前门岗位职责:

1)定岗于大堂前门处。

2)大堂前门外车道畅通,遇车辆停泊于主车道时,应马上劝其离开,引导其停泊于道边车位或停车场内。

3)注意进出人员情况,不允许外来人员损坏花草,不允许外来人员长时间滞留于正门广场,不允许酒店员工停留于前门广场上。

4)指挥车辆在通道两侧翼处按规定停泊,如遇接待任务需预留车位的,应以障碍物按要求预留车位。

5)注意与客人接触时,从语言中充分体现尊重客人,为客人服务,向客人解释时要耐心,动作中小跑,敬礼的姿势应规范化。

6)定岗时还应该注意前门安全情况。

7)注意阻止任何施工单位及个人由前门经大堂进入酒店楼层施工。

9、停车场岗位职责:

1)定岗于停车场内。

2)指挥引导车辆有序停泊。

3)做到有礼貌地接待每一位来停车的客人。

4)在车驶进停车场时,应表现积极,快步或小跑到车辆前,以手势示意,引导客人停到适当位置。

5)注意没必要强求客人车辆停泊某处,不能让客人感到你为难他。

6)对客人有不解之处应用到有问必答,有耐心。

7)维护车辆及车场的安全。

8)干涉任何在主车道上的闲人,让其迅速离开车道。

9)禁止酒店员工在停车场内停留。

10)迅速地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包括在车场内的斗殴及闹事。

11)注意酒店停车场的各类设施。

10、打卡岗位职责:

1)定岗于员工打卡处,维护打卡秩序。

2)按照酒店人力资源部的有关打卡制度,严格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无工牌者记录下来,上报当值领班。

3)检查下班员工的手袋、行囊、包袱等携带物品,有无擅自将酒店之文件、物品等带出,如遇此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值领班。

4)为外来人员办理入店手续,并作好登记。

5)为外来施工单位和个人办理入店施工手续,检查施工工具并监督施工人员在酒店内的个人行为。

6)监督和杜绝员工替人打卡现象,维护高峰期打卡秩序。

11、夜总会保安岗位职责:

1)完成主管(值班)分派工作,确保所管区域内安全。

2)认真完成站岗、值勤巡逻任务,认真填写当班记录(值勤巡逻时禁止吸烟)。

3)维持好ktv场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场内起哄、争吵、斗殴和无理取闹。若有上述事件发生,要将肇事的双方带到场所处或保安部妥善处理。避免造成坏的影响和妨碍客人进行正常娱乐活动。

4)娱乐场所人多情况复杂,要密切注意场内动向,防止酒店和客人的物品被盗和遭受损害。若发现可疑的人要注意监视,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擒拿罪犯,保护酒店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

5)场内若发生事故,如火警、爆炸等,要稳住客人,及时抢救并组织疏散客人离开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6)娱乐活动结束,请客人有秩序地离开场地,要协同服务人员清理场地,检查有否客人遗留物品,危险品、火种等,关闭音响、灯光并锁门。

7)向接岗人员交待清楚岗上情况。

8)完成上级交派的其他工作。

【第2篇】公司工厂保安管理制度怎么写

公司(工厂)保安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3.权责: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执行的监督,总经理核准执行.

4. 内容:

4.1 工作守则:

4.1.1 保安人员为公司形象的代表,必须做到:

1.精神饱满.

2. 纪律严明.

3.礼貌待人.

4. 反应迅速.

4.1.2 主要任务:

1.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2. 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维护公司内正常秩序.

4. 协同人力资源部处理相关事宜.

4.2 保安职责:

4.2.1 共同职责:

1.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2. 督导公司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作服,带工作证.

3.上班时间,员工凭放行条外出,车辆凭派车单外出,无单者保安有权阻止其外出.

4. 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 不定时巡察公司内各区域,对公司内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6. 公司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人办资源部处理.

7. 不定时巡察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

8. 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9. 监管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定期举行消防演练.

4.2.2 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必须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4. 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听收录机,监守自盗.

5. 保安人员应穿制服,配戴工作证,并纠正违纪人员,维护公司内秩序.

6. 保安人员应按时打开公司大门,维持员工的流通的畅通性.

7. 加强对办公室,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4.3 门禁制度:

4.3.1 人员进出管理:

1.员工出入公司时,应将工作证戴于左胸前.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2.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没加班,保安员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

3.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应持部门主管核准的放行条,有携带物品时,须有副总以上检核,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限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4. 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室及宿舍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在厂内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5. 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核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离开.

6. 外来人员因公进入公司,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访客接洽单进入.

7. 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门保安室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下班后如需在公司前门保安室会客者,会客时间为:17:30-21:00,节假日8:00-21:00.

8. 员工须从公司前门出入.前门放行时间:17:30-23:30,节假日8:00-00:00.

9. 所有须进入宿舍楼的来访人员须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后方可进入.非本公司人员一律不准在公司宿舍住宿,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核准.

4.3.2 车辆进出管理:

1.本公司车辆外出,须持副总经理以上签核的派车单交保安登记.

2. 外来车辆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副总经理或代理人在放行条出厂货物内容一栏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车辆入厂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4.3.3 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 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副总经理以上审核,在放行单据携带物件一栏上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3.如有单位到公司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 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5.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4.3.4 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 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 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4.3.5 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 边吃东西边走者.

3.不戴厂证者.

4. 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5. 衣帽不整,形象太差者.

6. 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7. 已离职者.

4.3.6 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 货物出厂无出门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虽有放行条,但放行条注明货物未经副总以上或职务代理人签核者.

4. 本厂车辆外出,无派车单者.

5. 员工上班外出,无放行条者.

6. 员工外出,携带物品,放行条上无副总以上签核者.

7. 员工携带物品有放行单据,但物单不符者.>

4.3.7 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 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4. 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4.4 突发事件的处理:

4.4.1 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4.4.2 遇打动,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络,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4.4.3 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员工与外厂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4.4 .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人力资源部,以便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4.5 工作交接:

4.5 .1值班状况交接:

1.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值班情况.

2. 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4. 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5. 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4.5 .2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2. 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 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放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4.6 查勤及巡逻

4.6 .1目的:为了加强保安勤务管理,做好相关的工作.

4.6 .2内容:

1.队长对保安岗哨及人员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2. 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 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人力资源部审查.

5. 查勤内容:a)保安仪容仪表b)当班保安日志.c)物件签收事宜.d)人,车,物出厂稽查.e)异常事件的处理.f)保安的巡逻事项.

6. 保安巡逻内容:a)员工着装穿戴及厂证佩带.b)上班员工有无睡觉,抽烟,闲聊等违纪现象.c)员工的上下班打卡.d)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够,有无超过无效期.e)消防栓是否供水.f)防火标志,疏散方向标志是否正确.g)消防通道是否畅通.h)作业现场有无隐患.i)水电设施是否正常.j)洗手间卫生.k)楼梯,通道,公共区域卫生.l)办公室卫生.m)房间卫生.n)餐厅卫生.o)地面,水沟卫生.p)门窗安全及卫生.q)有无其它异常情况.

4.7 考核办法:

4.7 .1考核目的:对保安人员工作的评定,督促保安人员执行厂规,厂纪,履行保安职责,保证公司财物及人员的安全.

4.7 .2考核内容:

1.服从执勤日程安排,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及填写好值班日志.

2. 按规定着装,穿制服,打领带,扎腰带,戴帽子,配带警徽标志,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及保安室周围的卫生.

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注意接电话的礼节.

4. 自学遵守厂纪厂规,随时督导员工遵守制度,与同事之间互相协助及团结.

5. 坚守岗位,当班期间对责任区物资的巡视检查,值班时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 遇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其他岗哨的支援.

7. 积极参加有关保安及消防安全的训练,组织活动和部门主管指派的其他义务活动.

8. 对公司规章制度及保安有关规定的了解与执行.

9. 对公司物品的保护及警具警械的保养,爱护与配带.

10. 品行端正,言行诚信,忠于职守.

4.7 .3评分标准:

1.依据考核内容,对保安人员执行力,保安职责情况作出评定.

2. 考核内容每条10分,总分100分,根据工作表现列出分数高低,并排出名次.

3.每月考核一次,连续三次前三名者,给予嘉奖一次,连续三次第一名者,给予记功一次,连续三次名列最后一名者,给予记过处分.以作为年终评核加薪的参考.

4.8 奖惩条例:

4.8 .1奖励:

1.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或发放奖金:a)维护公司利益,有具体事迹者.b)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它员工楷模者.c)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物被盗者.

2.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或发放奖金:a)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b)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者.c)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d)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4.8 .2惩罚:

1.凡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除名或记大过.a)工作不交接,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b)当班酗酒或睡觉者.c)监守自盗者.d)因工作失职造成本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者.e)对来宾言语轻浮,下流或粗暴无礼者.f)对来宾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或故意刁难者.g)暴行犯上,不服从管理,工作不认真,造成失误者.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或罚款50元.a)值班时看小说杂志,写私人信件者.b)利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c)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d)不请假外出,晚上不归者.e)对员工言语轻浮,下流,粗暴无礼或故意刁难者.f)值班时间,电话及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者.g)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或罚款20元.a)不穿制服,不戴工作证或仪容不整者.b)满口污言秽语者.c)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检查,未发放访客接洽单而放行者.d)对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未加制止,视而不见者.e)对员工不戴工作证不加询问而放其进入者.f)未能按时打扫保安室内外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g)不执行本办法者.

4.9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 工作记录

5.1 《__员工进出登记簿》

5.2 《__访客登记簿》

5.3 《__保安值班日志》

5.4 《__保安查勤日报》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6.1 《卫生,秩序和安全管理制度》

6.2 《人事管理制度》

6.3 《宿舍管理制度》

6.4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3篇】港口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港口开发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确保港区治安、消防安全,以及码头货物出入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录用及编制

(一)公司保安人员的录用需具备下列条件:

1. 男性,年龄40岁以下,身高165公分以上;女性,年龄30岁以下,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2.秉公守法,正直向上。

3.退役军人优先。

(二)编制

港口开发总公司保安队归属港口开发总公司港务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主任兼任保安队长,下设副队长1人,班长2人,安全监督员2人,保安员15人。

三、职责

(一)责任范围:

1.南伟码头;

2.港口开发总公司办公楼;

3.港口大厦;

4.南伟码头临时堆场;

5.南华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厂场。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公安部门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 依据制度作好人员和货物出入码头闸门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

1. 保安队长职责

(1)对港区保安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全面负责,组织开展各项保安工作,提出岗位

设置和人员安排意见;制定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

(2)及时掌握和了解本地区治安工作形势,有预见地提出保安工作意见和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积极组织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防自然灾害的“五防”安全法纪教育工作;负责安排保安器械的统一管理和发放、登记工作;负责安排对消防器械的检查工作并提出更换建议。

(4)组织保安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5)监督考察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处理有关保安工作方面的投诉,提出对保安人员的奖惩意见。

(7)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协调和配合其他各部门的有关工作。

2. 保安队副队长职责

(1)在保安队长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各级领导下达的关于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积极做好“五防”宣传教育,定期检查各班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并加强对保安员的培训提高。

(2)具体安排、监督各班组的工作,负责巡查并及时了解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思想动态,向保安队长提出可行性奖惩建议。

(3)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体能及防火等训练,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

(4)负责安排、检查监督员的工作。

(5)当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

3. 保安班长职责

(1)负责安排和组织开展本班组工作,维持严谨的岗位纪律和最佳的服务态度。

(2)安排并检查本班组岗位工作日志、巡查记录及出入闸门记录。

(3)处理临时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4)安排交接班工作。

4. 监督员职责

(1)负责巡查、监督并维持码头内部治安安全管理,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登记交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2)检查码头内部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负责跟踪落实工作。

(3)监督码头内部生产安全,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登记交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4)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领导。

5. 保安员职责

(1)严格遵照制度,负责所属岗位有关保卫工作。

(2)遵照规定按时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

上报。

(3)在码头闸门当值时,严格遵照人员及货物出入闸门制度,并做好核实、登记事宜。

(4)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记录上报班长。

四、行为准则

(一)个人仪表

1. 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在警容镜前整理好仪容。

2. 站姿正确(跨立式,两脚略与肩同宽),坐姿端正。

3. 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二)礼貌服务

1. 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户时,需敬礼并使用礼貌用语。

2. 热诚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 在工作岗位上不准看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

4.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五、安全保卫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 货车出入码头闸门管理

货车因事需进入码头,须于门卫处购买进码头门票并填写登记表,详细登记事由、车牌号码后方可进入码头;货车拉货出码头,保安须依据海关货管科签发的外拖单,验证司机所持理货部签发的放行条及门票票尾,对单验货,确保无误后,方可登记放行。

2. 人员出入管理

(1)码头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卡,方可出入码头。

(2)非码头工作之本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入码头,凭工作卡出入码头并登记出入时间。

(3)货主因事需出入码头,须持港务部开出的临时出入卡或提货单出入码头并登记出入时间、事由。

(4)非外籍船舶海员因事需出码头,须持海员证或其所属船舶船长开出名单并加盖船公章,交由码头门卫核实,方可放行。在海员返回时验证无误后,方可登记后允许其进入码头。

(5)其他外来人员因事需出入码头,须持办公室开出的临时出入卡出入码头并登记出入时间、事由。

3. 巡查制度

(1)白天

由值班监督员负责巡查、监督码头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2)夜间

由值班监督员负责巡查、监督码头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值班班长带领值班保安一人,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港区安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执

行消防法规,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六、保安器械的保管、领用、使用及交接制度

(一)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二)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岗位值班保安人员由当值班长负责领用本班组人员使用器械,并做详细签领记录;下班时与接班班长办理器械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2.保安队长、副队长于每日上班时签领器械,下班时须将器械交归管理员入库,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1)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第4篇】公司保安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条 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三条 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四条 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五条 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厂区巡逻1次以上。

第六条 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厂区内。

第七条 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八条 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九条 来访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条 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厂手续,但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保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公司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十一条 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二条 非本公司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条 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第十四条 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五条 外来人员未遵守公司进出厂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十六条 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物业管理公司公共秩序员保安员宿舍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公共秩序员(保安员)宿舍管理制度

一、分配条件

1、公司各项目宿舍标准,由各项目部统一安排;

2、公司统一为新入职员工配置被褥等日常用品,费用自理,员工离职自行处理。

二、宿舍管理规定:

1、凡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2、未经许可,住宿人员不得私下擅自变换床位(跨室居住或互相兑换床位)或转让他人居住,违者服务中心要求限期改正,屡教不改者收回其居住床位并视情况予以处理。

3、未经服务中心经理或宿舍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留宿他人;需借宿人员须到服务中心办理暂住手续,并由相应住宿人员对借宿者的行为担保。

4、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配置的公用物品;大件私人物品占用公共空间的,使用前需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5、室内配置的电器设备由全体住用者共同管理,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6、宿舍内不得擅自私接电路,加装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电炉,违者没收电器具,并给一定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由此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赔偿。

7、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8、私人会客不得在宿舍内。

9、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爱惜宿舍内配置的的公用物品及公共设施,如损坏需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0、禁止在走廊、楼梯及其它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倒杂物。

11、每个宿舍应推举1名舍长,全面管理本宿舍安全、清洁等工作。

12、宿舍应建立值日制度,每天必须按排1人值日,当值者负责公共卫生及水、电等设备的安全使用。

13、出入宿舍随手关门,离开时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及户门。妥善保管私人财物,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14、宿舍人员应加强团结,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同创造一个舒适愉快生活环境。

15、严禁传播是非、制造事端;不得将公共物品占为已有,影响他人使用。

16、宿舍内严禁争吵、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活动,违者无条件退宿。

17、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灭,用后关水,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

18、讲卫生,爱清洁,房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房间整洁美观。自觉维护公共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杂物。

19、室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违禁刀具及其它危险违禁物品。

20、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无故不尽值日义务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1、服务中心保存宿舍备用钥匙,对宿舍内务状况不定期抽查并通报结果。

三、退房

1、住宿人员离职时须无条件退住,并于离职手续办完当日搬离宿舍,否则不予办理任何其他手续。

2、住宿人员退房时,由服务中心对住用物品清查。凡因居住者造成的损失,均须作价赔偿。

【第6篇】物业公司保安员交接班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员交接班管理规程

一、目的: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保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保安部经理(主持工作副经理):抽查监督各管理处交接班执行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作为日常考核依据。

2.管理处主任:监督检查保安队的交接班执行情况。

3.保安队长(主持工作副队长):每天检查各班工作交接与物品交接情况,并做好记录,作为各班日常考核依据。

4.保安班长(主持工作副班长):负责本班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的检查工作,对交接班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作为本班日常考核依据。

5.保安员:严格按照《交接班管理规程》执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

6.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工作的交接。

四、相关文件

五、操作规程

1.值班:实行24小时三班值班制,早班:07:00---15:00中班:15:00----00:00夜班00:00-----07:00

2.交接班时间:上岗保安员提前十五分钟把上岗前准备工作做好,在班长开完例会后,提前十分种到岗位接岗。

3.岗位卫生:由各班岗位人员在下班前将岗位卫生进行清洁,达到卫生标准。

4.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5.交班规程

1)班前例会:保安员在上岗前须提前10分钟集中到规定位置,由班长或支持工作副班长组织召开班前例会。

2)班长负责整或主持工作副班长整理队伍,列横队(口令:立正、向右看齐、向前看、报数、跨立),对保安员的仪容仪表进行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上岗。

3)班长或主持工作副班长负责讲评上一班的工作情况,传达上级工作要求,下达本班工作任务,并强调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4)各级各岗位保安员如实清点移交的物品,并进行必要检查。

5)各级各岗位保安员要详细的进行工作交接。

6)各岗位当值保安员必须如实填写本岗位值班记录,交接班时交班保安员要将移交事项进行必要口头说明,交接班保安员在值班记录上签字,交接班完毕后,将交接情况如实汇报给本班领班。

7)如有物品缺少、损失等情况,双方班长必须向队长汇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做好必要记录。

8)交班班长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并进行必要的口头说明,接班班长无异议后确认签字。

9)班长或主持工作副班长每月月底作好班组的考勤,并对班组员工进行工作评议。

6、交接班内容

1)本班工作情况

a) 已完成工作情况

b) 已发生的事情

c) 来访 (往)人员有无可疑情况

d) 小区业主出入情况及小区动态。

e) 车辆停放现状、隐患、动态

f) 报警处置情况及安全设施状况。

2)物品移交。

a) 公共物品的情况(数量、完好率、使用功能是否正常)

b) 业主或其他客户暂存的物品.

3)移交事项

a) 存在但未解决的安全隐患、漏洞

b) 通缉协查事宜。

c) 业主委托而未完成的事宜。

d) 上级布置而尚未完成的事宜。

e) 小区整体安全状况

f)需要继续跟踪情况

7、保安用具等各项记录。

8.交接班方法

1)各保安员必须认真负责的将需交办的事宜详细、准确地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事须注明:

a)交办事宜的内容、性质已采取的措施及办事要求等。

b)完成任务后作详细记录,物须注明。

c)物品的品种、数量、规程等。

d)物品的完整程度及完好率。

2)当值班长、队长须根据需要布置任务来明确告知当班保安员其工作实施方法及要求。

3)保安员在交班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和队长,并按有关程序处理。

4)班长完成任务后要及时记录整个工作过程情况并报告队长。

5)班长、队长要随时检查保安员的当班情况。

6)当班保安应将完成续办任务的详细情况准确地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7)上下班按队列行走。

8)严格执行换班、替班、请假制度,请假按《员工手册》执行, 换班、替班原则上不予准许,确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有双方替(换)人签名,经双方所属班长签字,队长核准报管理处主任同意,方可替(换)班。

9)休班(假)期间,如发生紧急情况,一经召唤必须立即返回保安队,听候调遣。

六、相关记录:

1.值班交接簿

2.每班值勤情况记录表

【第7篇】物业公司项目保安工作管理程序制度5

物业公司项目保安工作管理程序(五)

1.目的

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保安队伍、加强所辖区域的保安管理。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

3.1部门经理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3.2保安主管负责保安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建议和培训。

3.3保安班长负责保安工作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来访人员的管理

4.1.1任何来访人员进入小区(大厦)、须在来访登记处进行登记。

4.1.2来访人员必须服从小区(大厦)管理人员的合理管理、不得无理取闹、发生争执由管理处协调解决。

4.1.3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小区(大厦)。

4.1.4执行公务的部队、公安、政府公务员等人员、因公进入小区(大厦)、也应出示证件并登记入册。

4.1.5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来意之前、不得进入小区(大厦)。

4.1.6来访人员进入小区(大厦)内应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

4.1.7小区(大厦)内所有设施、游乐场地等、只为住户开放、来访人员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使用。

4.1.8所有推销、收破烂等闲杂人员、未经管理处允许、不得进入小区(大厦)。

4.1.9外来参观人员如事先未与小区管理处取得联系、应请其办妥手续后再进入小区(大厦)。

4.2进场施工人员的管理

4.2.1所有施工人员凭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大厦)。

4.2.2保安员在检查《临时出入证》时、应核对相片、施工人员姓名、证件有效期及管理处公章。

4.2.3若出入证丢失、施工人员应到管理处补办证件后方可通行。

4.3内部员工管理

4.3.1内部员工应自觉服从保安人员的治安管理、主动提供配合。

4.3.2内部员工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专用电梯。

4.3.3内部员工离开辖区时、如有必要、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4.3.4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各自工作岗位范围有权指出员工各种违章违纪现象。

4.4要害部门(位)的管理

4.4.1凡能影响全面安全的部门(位)均为要害部门(位)、包括: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中心、财务部、文件资料室和总经理室等、要害部门(位)要有明显标识。

4.4.2其它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要害部门(位)、需经值班人员批准方可进入。

4.4.3凡在要害部门(位)工作的人员要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学习岗位技术、消防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4.4一切要害部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4.4.5消防设施、器材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保持完好、严禁移动或挪作它用。

4.4.6机械设备、线路管道、仪表、阀门、开关等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4.4.7主管需定期对要害部门(位)的安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5对拾遗物品的管理

4.5.1员工在小区(大厦)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必须及时交到管理处。

4.5.2管理处当值人员在接到物品时、必须将所捡物品进行详细记录。

4.5.3所拾物品均由质检员负责保管并张贴拾遗物品启示通知顾客。

4.5.4贵重物品保留一年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上报公司另行处理、一般物品保留三个月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做出处理决定并报公司备案。

4.5.5顾客认领失物时、须说明失物的内容、失物地点和出示其他有效证明后方可签字认领。

4.6控制中心的管理

4.6.1控制中心是整个大厦的控制枢纽、负责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处理、及时调度、安排有关人员执行。

4.6.2控制中心人员必须熟悉大厦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特长、熟悉大厦基本结构、设备、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围。

4.6.3了解各类人员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动去向。

4.6.4通过各类通讯设施、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有关事宜及与公司的工作联系。

4.6.5受理顾客投诉、及时调配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4.6.6密切监视、熟练操作消防控制主机、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4.6.7检查消防控制主机回路、分区、隔离点、故障状态及原因、检查消防联动柜监控性能及信号灯状况。

4.6.8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大厦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4.6.9做好大厦公用房、设备房钥匙的管理。

4.6.10指挥处理任何紧急情况、下达作战方案、必要时通知有关领导或向社会机构求援、并做好详细记录。

4.6.11协调好保安、保洁管理工作。

4.6.12每天7:00收听新闻及天气预报、8:00~22:00按规定音量播放背景音乐、检查控制中心各设备是否处与正常位置。

4.6.13做好交接班记录。

4.6.14顾客装修或专业技术人员需暂时隔离某报警点时、应积极配合、及时恢复并做好记录。

4.6.15严格遵守设备保养计划。

4.7对停车场的管理

4.7.1小区(大厦)内停车场属于私家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4.7.2顾客可根据需要向管理处申请租用车位。

4.7.3顾客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批后、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

4.7.4停车场保安凭管理处签发的《车辆出入证》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出入证》上须有车主及其车辆的相片、姓名及车牌号码、车位号码、车主房间号码等资料、若资料有所变动、应及时知会管理处重新办理。

4.7.5经同意进入小区(大厦)停车场的外来车辆、须服从车场保安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扰乱车场秩序、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保安员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处理。

4.7.6外来车辆停放时间超过半小时应按收费标准收费。

4.7.7出租车接送顾客进入后应马上离开如需等候、应停靠在指定位置、司机不得下车离开停车场或在小区范围内走动。

4.7.8进入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必需经车场保安员进行车辆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4.7.9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保安员应立即保护现场、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必要时须请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4.7.10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应清理周围环境、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

4.7.11车场内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车场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并按排保洁员进行清理。

4.7.12车场内严禁试刹车、驾驶练习。

4.7.13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追究车主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4.7.14因保安员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追究保安员责任、情况严重时将追究刑事责任。

4.7.15违章处理方法采用警告、锁车、罚款等形式。

4.8对参观游览客人的管理

4.8.1进入小区(大厦)的参观游览客人应衣冠整齐、注重礼仪、爱护小区(大厦)环境。

4.8.2参观时应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按指定路线行走。

4.8.3参观游览客人不得在小区(大厦)内高声喧哗、不得成群结队、堵塞交通。

4.8.4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9突发事件的管理

4.9.1保安当值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当值主管及其他同事联系。 4.9.2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由当值主管组织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

4.9.3保安员对刑事犯罪现场进行保护、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将可疑人物交公安部门处理。

4.9.4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4.9.5如纠纷是由顾客与我方意见不和而产生、我方当事人应礼貌地进行解说并等待上级领导到场处理。

4.9.6保安员因队友处理纠纷事件到场协助、首先应了解事情的原因、发生经过、当事人的身份及申诉的理由、再行协助处理。

4.9.7当值主管到场后应了解情况、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对纠纷双方进行劝解、以缓和事态、如事态不得以解决、应将纠纷双方请到管理处、以将事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9.8部门经理对纠纷双方进行处理、调解、如若不能得以解决、将当事人双方交有关部门处理。

4.9.9如若出现伤亡现象、部门经理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并将伤者送到医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4.10物资放行的管理

4.10.1由顾客到管理处办理物资搬运申请手续、管理处当值人员需详细填写搬运物资名称及搬运顾客资料、若非顾客本人办理、须有顾客在《物资搬运放行条》上的签名或委托书、当值人员除查验申办人的身份证外、还需与顾客本人联系确认。

4.10.2由质检员核对、追收尚未交缴的各项费用、并签字认可。

4.10.3由保安员随申请人到现场核实所搬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保安员登记搬运车辆车牌号、司机证号、身份证号、手续完善后、予以放行。

4.11夜间查岗的管理

4.11.1夜间查岗工作是保安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检查高管理处的保安员夜间工作状况、保证夜间的保安工作质量。

4.11.2夜间查岗按照计划制定和人员配置情况分为“a级检查”、“b级检查”和“c级检查”三种、a、b级检查事先必须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为保证查岗情况的真实性、须对制定的检查计划设立相应的保密范围。

a.“a级检查”系全公司范围内的检查、计划由品质管理部运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报管理者代表审批、由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及品质管理部、由品质管理部于计划实施前段时间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由管理者代表监督执行、“a级检查”必须保证每年至少六次。

b.“b级检查”是以各部门为单位的内部检查、计划由各部门经理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报品质管理部审批、由主管级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品质管理部及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于计划调节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由品质管理部监督执行。“b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c.“c级检查”系无计划不定时的临时性突击检查、通常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由品质管理部或各部门经理临时决定检查范围、查岗人员和查岗时间的组织安排。

4.11.3若检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人员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改变时、由原计划编制部门负责调度、安排。

4.11.4夜间查岗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 保安员夜间工作状况

b. 通信设备使用情况

c. 保安员准备配戴情况

d. 交接班记录

4.11.5查岗人员须据实填写《夜间查岗情况登记表》、并由接受检查的当值人员签字确认、查岗人员需将填好的表格于检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交还发表部门(人)。

4.11.6检查结果的处理

a. 品质管理部须对a级检查的结果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通报、并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

b. 各部门经理须对b级检查的结果进行部门内部通报、并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于检查后一周内提交品质管理部备案、品质管理部根据b级检查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全公司通报。

c. 由品质管理部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a级检查、由部门经理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b级检查。

5.监督执行

由管理者代表对保安工作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6.支持性文件

《保安岗位管理办法》

【第8篇】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保安员的着装管理,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的损失,根据目前保安员服装现状,特制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

二、范围:全体保安员

三、规程:

1)各管理处、项目组保安员各季着装必须按照公司时间安排、要求统一着装,不得出现服装不统一,制服便服、冬夏装混穿的现象出现。

2)冬季进公司的保安员,暂不发给春秋夏装;夏季进公司的保安员,暂不发给冬装。

3)保安员上岗前必须整理着装,自检有无违反仪容仪表规定的行为,队长、班长要进行检查并予以纠正。

4)保安员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着制服,要求服装整洁,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5)冬天穿大衣,必须扣好衣扣,大衣领不得竖起,手不能插入裤内。

6)非当班时间,除因公或经领导批准外,不得穿着制服离开管辖区域,更不得私自将制服外借。

7)下班后着便衣时,衣冠要整洁、大方得体。

四、保安员服装使用年限:

1.秋装、夏装:一年

2.冬装:两年

3.领带:半年

4.帽子:两年

5.手套:一个月

五、保安员服装使用要求

1.按照公司规定,保安员配备相应数量、型号、样式的服装,在使用期内不收取费用,但如有保安员在使用期内辞职或被辞退,则根据服装使用时间承担相应的服装费。

2.如保安员在服装使用年限内非正常破损的,保安员要自己购买相应的服装或由公司购买,自己承担相应的费用,否则着装不整齐不予安排上岗。

3.公用棉大衣、雨衣等衣物当班人员要细心使用,不得私自外借、外用,交、接班人员要按照物品移交要求做好检查工作,否则责任人按价赔偿。

六、离职时物品的折算标准。

1.在公司工作不满3个月的(含3个月),离职时扣全部服装费(购买价);工作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扣回50%服装费;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扣回25%;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免扣服装费。

2.保安员离职,不收回服装,但须收回肩章、帽子、领带、工作牌等标志物,如不交回或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第9篇】x保安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保安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一、任何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二、严格把好食品及物品的进出数量和质量关口。

三、保持食堂内灶具、餐具等器具的整洁卫生,定期清理消毒,防止污染。

四、生熟食物严格分类存放,防止食品腐烂变质等事故的发生。

五、严守制作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简化工作程序。

六、分工负责,严格交接,不得随意安排他人就餐。

七、保证值班、加班同志用餐。

【第10篇】物业公司保安宿舍管理制度17

物业公司保安宿舍管理制度(十七)

1、宿舍管理

1.1保持宿舍内、外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1.2每月1号或每周星期一由保安班长安排当月或一周内务轮值值班员,并张贴公布。

1.3内务值班员负责当天室内、门前责任区、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及公共物品的摆放。

1.4保持床面、墙面整洁,床上除了被子和枕头外,不能放置其他物品(枕头放于进门的一侧,被子放于另一侧),墙面不得乱涂乱画和张贴。

1.5鞋子按要求摆放成线,鞋跟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香皂、毛巾按要求置于规定位置摆放成线。

1.6保持室内、放物柜内的整洁,室内、柜内不能摆放其它没有定位的物品。

1.7人员来访必须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原则上接待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来访人员必须21:00前离开宿舍;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保安员集体宿舍;未经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批准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1.8未经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外居住;未经保安班长同意,保安员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

1.9保安员外出必须请假,请假外出及非值勤队员21:00前必须返回宿舍休息。

1.10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

1.11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打麻将,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打扑克和进行一些娱乐活动应注意他人休息,不允许带任何赌博性质的活动。

1.12宿舍内不得设置炉灶炒菜做饭。

1.13夜间休息时间任何人不得吵闹哼歌,交接班人员要做到轻手轻脚不得影响其他队员休息。

1.14宿舍内的电源插座只能用于对讲机充电及小功率电器。

1.15讲究公共卫生;室内、外公用洗脸盆应保持干净,厕所内应冲洗干净,保持清洁无异味。

1.16所有保安员不得衣衫不整在宿舍外公共部位活动。

2、内务卫生标准

2.1宿舍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屑等垃圾。墙面整洁无乱张贴、蜘蛛网等。宿舍内玻璃干净无污渍。

2.2床上除了被子外不能放置其他物品,被子样式应统一并叠成方形,床单样式统一,床单表面整洁无异味;床下鞋子应摆放成线,鞋跟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制服、便装应挂在指定位置。放物铁柜摆放整齐表面无灰尘。

2.3口杯、牙具、香皂盒、水桶、毛巾按要求置于规定位置摆放成线。

2.4墙面、门窗、和其他区域无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

2.5冲凉房和洗手间及时冲洗,无污垢、杂物和异味。

2.6宿舍内无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

【第11篇】公司工厂保安管理制度-3

公司(工厂)保安管理制度(3)

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条 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三条 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四条 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五条 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公司厂区巡逻1次以上。

第六条 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公司厂区内。

第七条 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八条 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九条 来访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条 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公司厂区手续,单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保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公司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十一条 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二条 非本公司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条 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第十四条 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五条 外来人员未遵守公司进出厂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十六条 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物业公司保安员内务管理制度-5

物业公司保安员内务管理制度(5)

1.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执行值日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2.墙壁保持整洁,不能随意涂抹,粘贴和悬挂物品;

3.床位铺面保持干净平整,不摆放杂物,被子按要求折叠方正,床下的鞋摆放整齐;

4.帽子、腰带、杯、水桶等物均按指定位置摆放,保持内务的统一;

5.室内严禁摆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

6.室内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打麻将、打扑克等以免影响其它队员休息;

7.严禁在宿舍内煮食、饮酒、醉酒。

8.室长由保安队长兼任,全面负责宿舍管理工作;

9.未经室长同意,不得造访宿舍(物业公司管理人员除外);

10.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11.未经保安部经理允许,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12.违犯内务制度者,按照奖罚制度处理。

【第13篇】物管公司保安部交接班管理规程制度

物管公司保安部交接班管理规程

1.0目的

规范保安部、消防中心各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到人。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管公司保安部各岗位每天的交接工作。

3.0职责

3.1保安部主管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指导及检查工作。

3.2当值领班负责所带班组的交接工作。

3.3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的交接工作。

4.0工作程序

4.1接班前集合。

4.1.1严格执行《员工手册》中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该规定中的仪容仪表不准上岗。

4.1.2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a)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闹。

b)保持站立姿势,不得蹲坐。

4.1.3整理着装,当值领班按《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检查员工着装。

4.1.4当值领班集合队伍,清点人数,并安排岗位。

4.1.5保安部主管下达工作指令,并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1.6集合过程应在15分钟之内完成。

4.2接班。

4.2.1所有当值人员准时到达各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2.2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问好。

4.2.3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共物品,如:对讲机、岗台、太阳伞、路障、铁马、护拦带、灭火器等物品,如发现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领班汇报,并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记录。

4.2.4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作好记录以便跟进。

4.2.5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在上一班当值保安员的带领下,系统地检查责任区域内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做出解释,并通知领班前来处理及做好记录。

4.2.6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接岗值勤。

4.3交接。

4.3.1各岗位在交班前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

4.3.2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依据,如:施工许可证、放行条、施工出入证等。

4.3.3在接班人员到达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问好。

4.3.4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3.5带领接班人员系统地检查区域内的工作情况。

4.3.6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并排队赶往集合地点。

4.4交接班后集合。

4.4.1当值领班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并对值班情况进行讲评,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

4.4.2解散队伍。

5.0记录

5.1《保安部日报表》

5.2《保安部各岗位交接班表》

【第14篇】公司保安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望保安人员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二、权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并监督执行;总经理核准执行。

三、值班规定

1、各岗位保安应穿制服,保持仪容整洁、良好的精神状态、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总经理、理事以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3、督导员工打卡,按规定穿工衣,记载员工出勤情况;

4、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杂志、酗酒、听收音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监守自盗。

6、不定时巡察厂内各区域,包括各楼层水、电源开关及仓库物资,保证重要区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7、厂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管理部处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栏、打卡机及厂门的清洁卫生;

9、早上7:00打开写字楼及办公室大门,晚上等员工下班后上锁;

10、加强对厂区、宿舍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四、门禁制度

(一)人员进出管理

1、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生产部没加班,保安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登记方可进入;

2、员工上班时间出厂应持管理部开出的《员工外出准行条》,有携带物品时,须有负责人检查,无放行条时,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记入值班记录表备案);

3、员工应自觉维护厂内及宿舍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垃圾的行为,包括在厂里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4、被公司开除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批准后的放行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先登记后放访客进入;

6、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门保安室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二)车辆进出管理

1、本公司车辆进出,须登记进出时间和驾驶员姓名;

2、外来车辆入厂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厂时须持有有效人员签名的《车辆出入登记表》。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负责人在《货物放行条》出厂货物内容一栏上注明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3、所有车辆入厂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出入厂门,必须下车推行。

(三)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须有负责人以上审核,在《货物放行条》携带物件一栏上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3、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员接洽;

4、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四)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员者;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五)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衣帽不整,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3、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六)严禁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人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2、货物出厂无放行条或所装货物与放行条不符合者;

3、外来人员虽有《货物放行条》,但未经负责人签核者;

4、员工上班外出,无《公司上班时间员工外出准行条》、《请假单》者;

5、员工出厂,携带物品,《货物放行条》上无负责人签核者;

6、员工携带物品有《货物放行条》,但物单不符者。

(七)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是检查有无公司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财物为主;

3、检查时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谅解;

4、严禁有公报私仇、故意刁难等不妥行为。

五、突发事件的处理

1、遇火灾、水灾、台见等自然灾害时要积极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遇台见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

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它保安联系,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

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员工发生争吵、斗殴等行为时,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时,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六、工作交接

(一)值班状况交接

1、接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次值情况;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4、上级规定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七、查勤及巡逻

1、队长对保安岗哨及人员要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2、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队长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于2次;

3、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4、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日报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审查;

5、查勤项目主要包括:保安仪容仪表;当班保安日志;物件签收事宜,人、车、物出厂稽查;异常事件的处理;保安巡逻的内容等;

6、保安巡逻内容:员工衣着、穿戴及厂证佩带;上班员工有无睡觉、抽烟、闲聊等违纪现象;员工的上下班打卡;灭火器位置挂放是否移动,压力是否够,有无超过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标志、疏散方向标志是否正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作业现场有无隐患;水电设施是否正常,门窗安全及卫生,有无其它异常情况。

八、工资薪金

1、保安人员的工资和公司其他人员的工资一起发放,都是每月______日,委托银行转账至员工提供的工资卡中;

2、保安人员,考虑其特殊性,每人给予________元的补贴,保安队长________元。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15篇】保安公司管理制度

保安公司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 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保安服务公司

第八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十三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五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第四章 保安员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第十八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九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五章 保安服务

第二十一条 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至少留存2年备查。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对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应当拒绝,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

第二十三条 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保安服务合同、服务项目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第二十四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的保安员应当遵守客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客户单位应当为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五条 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第二十六条 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第二十七条 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保安员服装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二十九条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使用枪支,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 保安培训单位

第三十二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 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应当对提取、留存的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公布投诉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投诉。接到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查处结果。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二)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四)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客户单位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保安从业单位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对保安从业单位的处罚和对保安员的赔偿依照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六条 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赔付;保安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员追偿。

第四十七条 保安培训单位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保安培训为名进行诈骗活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条 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以及保安员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保安员所在单位组织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保安公司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条 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三条 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四条 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五条 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厂区巡逻1次以上。

第六条 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厂区内。

第七条 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八条 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九条 来访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条 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厂手续,但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保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公司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十一条 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二条 非本公司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条 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第十四条 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五条 外来人员未遵守公司进出厂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十六条 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6篇】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奖惩制度-2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奖惩制度2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奖励

一、奖励种类: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晋升;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认真勤奋、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物质奖励,晋升: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5、多次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发放奖金:1.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2.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达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不退缩,有效的控制场面使损失降到最低者。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1、一年中累计三次嘉奖无签发警告通知书者2、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3、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2、每月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第二节违纪过失

一.惩罚种类:

口头警告:签发警告通知书,罚款:辞退: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口头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情节较重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及时汇报,不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重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2、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3、无故不参加公司的列会,培训者。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签发警告通知书或罚款: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当班记录、删除录象记录。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者。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辞退: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业主吵架,经查实累计被户主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12、盗窃同事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签发警告通知书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保安部

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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