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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

包括哪些

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各项安全操作流程的及时更新和有效性,以预防潜在风险,提升整体运营安全。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度评审:定期评估现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操作规程,确定是否需要修订。

2. 制度修订:根据评审结果,针对存在问题或过时的部分进行修订和完善。

3. 培训与沟通:更新后的规程需进行全员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新规定。

4. 应急预案:制定和更新应急预案,以便在意外情况发生时迅速应对。

5. 监控与反馈:实施新的操作规程后,持续监控效果,收集反馈,适时调整。

培训内容

1. 安全知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内部的安全政策。

2. 操作规程:详细解读新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步骤的安全要求。

3. 实操演示:通过模拟演练,让员工熟悉新规程的实际操作。

4. 风险识别与防范:教育员工如何识别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并提供防范措施。

5. 应急响应:训练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快速、有序地应对。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关键环节:

1. 预案编制:根据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详细、可执行的应急方案。

2. 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3. 责任分配:明确各角色在应急响应中的职责,确保快速协调。

4. 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渠道,确保信息在紧急情况下的及时传递。

5. 后续评估:演练结束后,评估效果,对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重要性

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评审修订至关重要,原因如下:

1. 适应变化:业务环境、法规政策的变动需要制度随之调整,以保持合规性。

2. 风险防控:及时更新规程能有效防止因旧有规定带来的安全风险。

3. 提升效率: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不必要步骤造成的浪费。

4. 员工保障: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增强员工对公司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5. 企业声誉:良好的安全记录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吸引优质客户和人才。

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评审修订制度是保障企业稳健运营的关键环节,应得到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

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范文

【第1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

为保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符合性,根据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和我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一、每年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一次符合性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提请公司相关制定部门进行修改。

二、如无其它特殊情况,为保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公司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每两年进行一次操作规程的修订。

三、当出现工艺变更,新上设备或出现重大事故后,需要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四、评审过程包括各岗位的操作规程是否完备、操作是否具有可行性;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发放到各相应部门和班组,是否是有效版本等等。

五、评审由综合部组织,参加人员包括专职安全员、综合部主任、分管经理、车间管理人员等等。

六、专职安全员平时检查时要注意操作人员操作是否合理,并及时调查管理中的各项制度是否可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给综合部以便及时对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各车间管理人员负责和安全员参加。

七、经相关部门反映,某种管理制度不适用时,应由综合部组织进行评审,确认是否属实,确实不能正确执行的,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后修改。

【第2篇】配料安全管理制度

1、熟悉各种原材料的性能,严禁擅自改变药物的配方而增加药物的敏感度,不得替代使用原料,使用新材料配比应在试验线单独进行。

2、药物配方的安全性由技术厂长把关,严禁从事高风险,低安全系数的药物配比,安全员就该事项提出反对意见,供企业负责人决策。

3、配料间地面或工作台面应垫橡胶垫,启封包装桶盖必须在室外进行,配料间的工具间不得作为原材料中转库使用。

4、称配原料工房定员1人,称配好的原材料停滞量不得超过30kg。单双基粉的称配在单独工房进行,以爆炸混合物为原料,二次称配的应在药物混合间进行。

5、称配前应检查各种原料的标识、标志、色质以及�器的准确性,称配的原料各成分配比应准确,其每份总量应与每次药混合定量相一致。称配时先还原剂后氧化剂,工具和计算器具,分别使用,计算器具,分别使用,计算器具的盘和砝码不得使用铁质材料。

6、称配好的入容器后应立即放上标签,注明品名,严防带沙泥等杂质入内,含氯酸盐的盐火药原料配应将氧化剂,可燃物分别盛装。

7、配料间应配备灭火器、石棉毯、接有消防水管。

【第3篇】区实验中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中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

二、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四、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一般应坚持人走拉闸断电。

五、宿舍管理部门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杜绝私拉、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宿舍管理要坚持用电、用火检查和巡查制度,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4篇】医科大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我校教学、医疗、科研和后勤等项工作建设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卫校(院)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律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全校的防火安全预防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落实由各级主管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第二条 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附属第一、二、三、口腔临床学院在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相应成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安处或公安科。学校和各院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或防火小组。

第三条 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是保证教学、医疗、科研和后勤等项工作安全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主管领导要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其他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力争做到五同时。

第四条 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机关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

二、制定全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其管理措施,审批学校处级单位和各院的防火组织机构及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三、布置、督促、检查、总结全校防火工作,研究并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四、负责向上级机关以及消防部门报告工作。

第五条 各临床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任务要参照第四条。

第三章 各级主管领导的防火职责

第六条 校防火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消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指示,把防火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二、主持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奖罚分明;

三、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防火工作,对火险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和督促;

四、负责审批在防火工作中做出成绩者的奖励和造成事故者的惩处意见;

五、负责向全校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六、建立义务消防队,适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演练,提高扑火救灾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七条 各临床学院防火负责人的职责要参照第六条。

第八条 各系、部、处及独立单位主管领导的防火职责是:在分管范围内,贯彻执行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组织,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管理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领导防火安全检查,采取措施解决火险隐患,及时向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防火安全的隐患问题和处理情况。

第九条 厂、科、室、所防火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校(院)防火安全管理办法,落实防火组织,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把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并做到五同时;

二、对本单位的教职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训练考核制度;

三、对来本单位学习或工作的留学生、外教、进修生、夜大生、委培生、外来暂住人口、工程队、临时工等人员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

四、临时用火、增设火点和常用生产性用火点,要经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填写『用火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和使用;

五、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研究解决火险隐患。制止一切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

六、发生火警、火灾要及时报告市消防部门和公安保卫部门,同时,积极组织人力进行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清情况;

七、管理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

第十条 班、组防火负责人的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具体贯彻落实校防火管理办法,带头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规范;

二、管理好本单位的明火点、电气设备、油料和易燃易爆、毒麻危险品;

三、保管好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使之保持完好状态并学会使用;

四、坚持日检查制度,发现隐患或事故及时解决或上报,发现起火首先要报警,同时应积极组织扑救。

第四章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 各班组科室以上单位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建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并将该制度以书面形式悬挂或张贴在室内显要位置。同时,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备案。

第十二条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的内容大体包括有:防火负责人;防火组织;负责人的职责范围(负责宣传、管理、监督、检查、提出建议、措施、报告等);责任目标(电源、火源、易燃易爆、剧毒剧麻等化学品、消防通道、工作或作业环境、贵重仪器设备等);防火守则(做到三懂、三会、三及时、不违章用火用电、不违章存储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保持环境清洁、看护贵重仪器设备等,爱护保管并学会使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下班前和节假日前检查好门、窗、水、电、气等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等);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三条 三懂:

1、懂得本单位火灾危险性;

2、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措施;

3、懂得本岗位火灾扑救方法。

三会:

1、会报警;

2、会使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期火灾。

三及时:

1、及时发现;

2、及时报警;

3、及时扑救。

第十四条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建立岗位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十五条 『岗位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内容包括:遵守本单位制定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了解本岗位的安全状况及火灾危险性、认真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交接班或下班前要严格检查并有安全文字记录、避免留下隐患过夜等。

第十六条 岗位人员包括有:电工、焊工、司炉工、木工、油工、仓库保管员、司机、汽车修理工、炊事员;值班员、门卫、更夫、宿舍管理员;实验室、化验室、礼堂、印刷厂、图书馆、档案馆、资料室的关键岗位人员等。

第五章 防火宣传教育

第十七条 防火宣传教育是消防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警世醒民,提高全员防火安全素质、预防和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都要认真抓好防火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 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春、冬季节防火宣传教育,搞好年内四大节日和119消防宣传日的防火宣传教育。要广泛深入、持之以恒。即要有一般宣传,又要有个别针对性的教育;即要有思想认识方面的教育,又要有基本知识方面的宣传。加深对火灾规律及其危害、以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起码常识的了解。

第十九条 对重点要害部位、特殊工种人员以及经常接触火、电的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增强他们的防火安全责任感。

第二十条 各相关的单位领导对新入校的学生、留学生、进修生、夜大生、委培生、新调入的教职员工、外教及外来暂住人口、工程队、临时工等都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六章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 防火安全检查是实施依法治火,严格监督的重要手段。公安保卫人员要增强执法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预防管理水平。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管理与被管理、管理与效益的关系。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特别是主管领导要适应新时期防火安全预防管理更高更新的要求,重视对新材料、新工艺、新能源、新设备和高新技术及应用手段的认识和研究,全面提高防火安全检查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三条 坚持三级安全检查制度。校(院)坚持年内四大节日及寒暑假前开展全校(院)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和每季度的重点要害部位大检查;各系、部、处及各院科、室、厂、所等单位每月检查一次;班组坚持每日检查。

第二十四条 防火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防火组织、防火负责人、专(兼)职防火人员、责任制度、档案资料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落实和工作落实情况;

二、单位领导和教职员工是否清楚本单位、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做到三懂三会三及时;

三、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物资的贮存、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

四、建筑及其改建、装修是否符合消防法规;

五、是否出现新的隐患,以及历次发现的火险隐患,是否得到整改,老大难火险有无安全措施,是否列入整改计划;

六、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状况是否合乎要求;

七、值班值宿人员、门卫更夫是否坚守岗位并关注防火安全情况。

第二十五条 各级防火组织应贯彻边检查边改正的原则。对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认真逐件登记备案,并报告公安处(科)。凡属重大火险隐患,要由学校统一解决;一般火险隐患由本单位解决。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要采取措施、责任到人,必要时死看死守。同时,要抓紧安排,限期整改。

第二十六条 公安处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第七章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用火用电要由煤气管理部门和电管部门负责安全管理,按有关管理规定相应制定安全用火用电的管理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保障安全使用与维修。

第二十八条 电管部门在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对电气设备、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做好记录,报告领导。因工作需要拉设临时线,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用完拆除。

第二十九条 用电单位不准乱拉乱扯电源线,不准私自安装电气设备,不准随意安装不符合标准的保险丝。

第三十条 各单位使用的电气、电动、照明等设备,要设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切断电源,检查安全情况。

第三十一条 煤气管理部门必须按上级煤气管理部门规定要求,完成安装和维修煤气设施的工作任务。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运输、储存和换发液化气罐。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使用或增设明火设备,应由本单位领导批准,并报公安保卫部门履行一次性审批手续,经签发『用火审批单』后方可使用。火灾危险性较大,又是工作必需的明火设备,要由公安保卫部门审查、主管校(院)长批准。临时性用火,每次都应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 用火要有专人负责,单位主管领导有责任对用火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其掌握防火安全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用火制度。明火设施,非指定人员外,他人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使用者对用火负有防火安全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用火设备,必须设在安全地点和位置,与可燃性物质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用火设备。

第三十五条 坚持火在人在,人离火灭的用火原则。对用火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八章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对易燃易爆、剧毒剧麻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和使用,应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十七条 危险物品必须专库存放,库房结构及位置必须符合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 危险物品必须双人保管,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第三十九条 保管人员必须按国家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消防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不了解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保管和操作工作。

第四十条 各单位领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和保管,帐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备,使用和保管要安全。

第四十一条 库房内严禁一切明火。保管员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第九章 基建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条 基建部门对建筑设计,必须贯彻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有关防火的设计图纸和资料负责审核,并报请消防机关审批。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第四十四条 工程竣工时,使用单位应当对工程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待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后,方可接收使用。

第四十五条 因施工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搭设的非易燃临时建筑物,竣工后要在限期内拆除。

第四十六条 施工时不准随意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章 学生防火守则

第四十七条 提高防火安全警惕性,严格遵守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法令。

第四十八条 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报告,有权制止违反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为。

第四十九条 任何学生都不得私自存放和违章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不准乱倒液化气残液;不准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准违章用火用电,不准违章使用电热器具;不准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吸烟和动用明火设备。

第五十条 全校学生都应达到三懂、三会、三及时。

第五十一条 本章适用于本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中专生及夜大生、委培生、进修生等。

第十一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二条 对在防火工作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校防火安全委员会、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公安保卫部门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公安保卫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或者由其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火灾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

的,由公安保卫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或者由其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一、防火组织、责任制度健全,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火安全措施落实,

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或者积极支援协助邻近单位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

有显著贡献的;

三、模范遵守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防火工作,制止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行

为,事迹突出的;

四、及时发现、积极建议并采取措施整改、消除重大火险隐患的;

五、积极、勇敢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或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二、值班打更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三、故意破坏、拆除或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四、违章用火用电或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电热器具,私自乱拉乱扯电线造成火灾事故的;

五、违反消防规定,在主管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拒不执行的。

中国医科大学

【第5篇】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一日化管理程序

早晨巡视检查—查看缺陷记录—确定本日工作任务—拟定人员分工方案—班前会—安全风险分析(危险点)—讨论安全措施—填写工作票—检查准备工器具—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开工会—工作中现场安全监督—结束工作验收—班后会。

2.班前会

班长根据班组员工晨检情况的汇报和设备缺陷记录,并结合上级的工作要求,确定当天的工作任务、人员分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质量要求等。进行工作分工和安全(危险点)分析、技术、质量、进度等详细的交底工作。班前会的重点内容(包括危险点分析)记录在班长工作日志中。

3.班后会

班组长主持召开班后会,全班人员参加,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和违章现象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讨论制定防范措施。班后会的主要内容记录在班长工作日志中,不安全事件分析情况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中记录。

4.巡回检查及消缺处理

(1)定期安全检查:根据检查的内容和范围不同,分为每季度1次;每月1次;每周1次等。

(2)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所管辖的设备每日进行安全检查等。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大检查:主要包括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冬季安全大检查、防汛度夏和节假日前安全大检查等。

(4)专项安全大检查:针对某个专项问题进行的大检查,如对安全用电、起重设备等专项的检查。

(5)安全性评价:自查和专家组检查相结合,每年1次。

(6)创建本质安全型部门活动和安康杯竞赛等。

班组按照上级下达的活动方案,结合本班组工作实际制订详细的活动计划并进行实施。班组开展的活动和实施整改的具体内容记录在班长日志中,每次开展的活动都要有计划和总结,做到有据可查。

【第6篇】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第7篇】安全标志警示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保证劳动者的健康安全,提醒劳动者注意安全,在本标段各作业场所使用安全标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标段生产现场、生活和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安的使用管理、控制。

三、职责

1、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日常管理。

2、物设备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入库、发放实施管理。

3、仓库保管员负责对带有危险性质的物品进行标识。

4、各岗位负责安全标志使用的日常维护管理。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1、安全色的分类和用途

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是使用人们能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和提醒人们注意,以防发生事故。

红色:含义 禁止,停止。

用途 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红色也表示防火。

黄色:含义 警告,注意。

用途 警告标志,警戒标志,机械传动部位等。

蓝色:含义 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用途 指令标志等。

绿色:含义 标示,安全状态,通行。

用途 标示标志,安全通道,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

2、对比色的分类和使用

⑴ 对比色规定为黑白两色

① 红色、蓝色、绿色可与白色作为对比显示,黄色与黑色对比显示。

② 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白色既可以用作红、蓝、绿的背景色,也可用作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

③ 红色和白色、黄色和黑色的间隔条纹是两种比较醒目的标志,用于:

红色和白色条纹——用于道路上的防护栏杆等,表示禁止超过;

黄色和黑色条纹——用于防护栏杆等应予以特别注意的危险点。

3、安全标志

⑴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所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可辅以必要的文字说明。

⑵ 安全标志的作用,主要在于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但不能替代安全操作规程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4、安全标志的类别和使用范围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等四类。

⑴ 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一般以白色为底色,黑色为图形色,红色为标志符号(圆圈加斜杠)及文字色,常用的如:禁止启动、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通行、禁止攀登、修理时禁止合闸等。

⑵ 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一般以黄色为底色,黑色为图形、警告符号(三角形等)及文字颜色,常用的如:当心火灾、当心触电、注意安全、当心中毒、当心吊物、当心机械伤人、当心滑跌等。

⑶ 指令标志

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一般以蓝色为底色,以白色为图形颜色,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护耳器,必须系安全带等。

⑷ 提示标志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一般以绿色为底色,白色为图形及文字颜色,其中包括消防的提示,以红色为底色,白色做图形与文字颜色。

5、其他与安全有关的色标

⑴ 压力容器的色标使用规定

氢气瓶:深绿色红字;

氧气瓶:天蓝色黑字;

氮气瓶:黑色黄字;

乙炔瓶:白色红字;

煤气瓶:灰色红字。

⑵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规定

以绿色表示水管,绿色加红色色环表示消防水管,白色或铝色表示蒸汽管,浅蓝色表示压缩空气管,棕色表示易燃液体管道,紫色表示酸液或碱液管道等。

⑶ 供电汇流条色标规定

变电所的母线汇流条,单间配电箱的汇流条等都漆有色标:以黄色表示a相母线,绿色表示b相母线,红色表示c相母线,黄绿色表示地线。

五、安全标志设置

1、生产区:

‘管道龙门道路限高’、‘用电工作禁止合闸’、‘防爆防火区禁止入内’、‘腐蚀化学品区禁止入内’、‘危险化学品区禁止入内’、‘小心触电’、‘道路限速’、‘危险化学品警示牌’、‘消防设施和设备警示’、‘当心滑跌’、‘必须戴防尘、防毒口罩’、‘当心爆炸’、‘当心机械伤人’、‘注意安全’、‘当心触电’、‘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小心烫伤’、‘当心坠落’等标志。

2、办公区:

⑴ 厂区大门警示标志:‘禁止烟火’、‘出示证件接受检查’、‘警戒线’、‘车辆限速’等。

⑵ 办公和生活区警示标志:‘当心滑跌’、 ‘注意安全’、‘当心触电’、‘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和设备警示’等。

3、库房及库区

⑴ 库区大门警示标志:‘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出示证件’、‘接受检查’、‘仓库重地禁止入内’等。

⑵ 库房内警示标志:‘严禁烟火’、‘禁止吸烟’、‘当心有电’、 ‘消防设施和设备警示’等。

六、工作程序

1、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因此,在本标段施工区域内醒目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

2、各部门、作业队应根据各自负责的工作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报安全技术科备案,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报供应科进行采购。

3、供应科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安全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安全性质和因素有针对性的,合理布置。

5、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和生产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标志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使到达现场人员能够注意到,并了解其内容。

6、安全标志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牌。

7、标段内所有安全标志,未经安全技术科批准,不得随意挪动、擅自拆除和变动。

8、各岗位负责区域中的安全标志,要派专人管理,对故意损坏和偷窃标志者,按公司及项目部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9、安全技术科对全公司区域内安全标志每月检查一次;各车间(车间)对分管区域内安全标志每月检查一次;各岗位对负责区域内安全标志每天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七、附则

本制度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8篇】大学物管配电室(箱)安全管理制度

大学物管中心配电室(箱)安全管理制度

配电室(箱)是中心管理的重点要害部位,设备安全正常运转是教学科研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师生学习和生活秩序是否正常井然的重要保证。同时也关系到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

一、维修管理员和维修电工应予以高度重视,定期对配电室(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二、配电室(箱)门应加锁,并设置警示标志。对设在建筑物首层配电室的外窗应加装防护栏(网)。

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维修管理员要及时将隐患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中心主管领导,待整改方案批准后立即实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四、电工维修人员须有专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对配电室(箱)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范安全操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五、安装、维修配电设施设备时,要在上级电闸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志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有应急照明装置。

六、配电室应配备适用电器灭火的消防器材并存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维修人员应熟知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七、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坚决禁止存放和堆积易燃易爆物品。

八、禁止在配电室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不得干与配电工作无关事情。

九、定期清扫配电室,做到配电柜无积尘。经常检查配电室是否严密,做好防鼠防水工作,防止因鼠、水或其它异物造成短路,引起事故。

【第9篇】平乐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区第三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省、市、中心学校有关文件精神。

二、具体措施

1、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责任制。

学校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切实加强改进教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以对青少年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与公安、交管、卫生等部门配合,把学校安全工作、学生安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与班级、部门签定安全责任状,做到机构、组织、人员、责任四落实,并认真履行好职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各班主任要关心青少年学生各方面的成长,体现社会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关心和爱护。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结合近期各地发生的安全事故,向学生进行道路交通、防火防电、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学校也要利用集会、升旗等机会普及安全知识,并定期开展“安全日”、“安全周”等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和管理

学校根据《中小学安全须知》的要求,严把质量关,定期组织专班对校内房屋、配电、体育器材、锅炉、电器、电路、实验室、药品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记载。对于校舍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查封,并及时拆除或维修。寝教室门窗要牢固,学生晚上睡觉班主任、女生辅导、值日教师必须清点人数,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4、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

各班级组织学生外出及重大集体活动要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班主任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好集体活动。凡是组织学生参加的各类户外游览、体育竞赛、文艺演出等,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师生外出开展集体活动的,学校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

大、小厨房要认真把好进料关、储藏关、加工关,防止食品发霉变质或细菌污染,引起食物中毒。对学生寝、教室及校园,要经常打扫。学校定期与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生疾病预防工作。学校每期对校内饮食点、经销店进行1---2次检查,杜绝经营变质和不卫生食品,并作好记载存档备查。

6、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做好校内治安保卫工作。

学校要与本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严禁校外人员扰乱教学秩序和殴打师生。

7、建立安全档案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总责,必须一级抓一级,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凡遇大风大雨及汛期来临之际,全体师生必须高度重视,学校要安排教师日夜值班,以维护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凡突发事故必须迅速报知校委会。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教师,学校从严查处,一律取消年度内个人各类评先资格。

zz中学

【第10篇】场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场区内部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施工机械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此制度。

一、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各级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本单位或外单位入场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场内交通安全规定。

三、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依照交规,谨慎驾驶,严禁违章行车。

四、场内行车速度不大于5公里/小时,与道路有应及时减速。

五、严禁在道口、施工进出口、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六、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七、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八、所有车辆必须避让摩托车、自行车、行人。

九、消防通道不准堆放任何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十、场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安全巡查要随时检查标志标牌的完好可靠。

十一、厂内行车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十二、机动车辆驾驶禁令:严禁无证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挡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十三、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十四、场内交通安全,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十五、 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由安全办公室实施监督。

【第11篇】夜间值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使工地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时间,每天天黑至第二天天亮。

2、 值班员必须在每天上班前,熟悉场内所有材料堆放的位置。

3、 上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

4、 发现情况必须迅速向保卫科或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5、 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打磕睡、不看书、不随意在自己房间内逗留。

6、 如夜间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或里应外合,盗窃工地财产的一经查实,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7、 夜间值班人员在每天下班时,必须关掉照明灯,与门卫工作人员碰面,交代好有关事项,做好值班记录。

8、 视有关情况工程部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轮流值班,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如胡有特殊情况,应提早向负责人提出。

9、 夜间值班人员应按作息时间来,及时关掉多余的电灯照明,检查职工宿舍的作息情况,督促其熄灯睡觉。

【第12篇】教职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消防、卫生、饮食、交通、集体活动、校园治安等安全工作,努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教育部有关学校安全以及省、市、县安全文件的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安全保卫任务落实到实处,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

二、主要工作

1.学校各个岗位的教职员工都必须把安全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上来,增强安全工作的意识,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做到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

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将学生赶出课堂。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教师严禁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得无故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教育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4.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5.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在各自的岗位,根据学校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保护的责任,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课间文明休息,文明活动,在学校禁止使用明火,保护学校电器设备的完好,不食用“三无”食品和校外路边摊上的饮食等。如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都要及时劝阻和教育。同时,每位教职员工都负有保护学生在校内活动安全的职责。

6.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特别是在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时,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的要及时处置,难以处置的要及时报上级主管评定,不能延误。

7.小伙房员工一定要高度重视师生的饮食卫生,按规定每天对餐具进行消毒,严格按照规定把好食品采购关,杜绝霉变蔬菜食品进入学校小伙房,食堂贮藏的管理人员一定要严格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小伙房。

8.其他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岚头镇中心完小

2022年3月1日

【第13篇】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制度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为识别和获得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更新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规范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传达、更新等各项活动的管理,保持遵纪守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安全管理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的活动和过程。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科负责向各科室、各施工队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各施工队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安全科负责编写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工作程序

1.与项目相关的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1.2地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

1.3相关执法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1.4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五、获取途径

1.由安全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办公室收集整理。

3.从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六、登记与识别

1.根据项目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项目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七、更新

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安全科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5.安全科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各科室、各施工队。

6.各科室、各施工队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并将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

7.安全科负责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科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八、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科负责编写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科室、施工队,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2.各科室、施工队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相关岗位人员手中,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14篇】安全事故上报及处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及时报告并处理工程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耳脱硝施工项目。

第三条 相关文件

国务院2007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第四条 职责

一、 环保分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及时处理工程项目现场出现的重伤及以下事故,报告并配合公司安全生产与工程管理部处理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二、现场项目部负责处理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和报告,并配合公司对安全事故或重大事故的处理。

三、现场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商签订安全协议(或合同附件),明确划分了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 管理内容

一、事故分类

1 记录事故

1) 施工中职工受到伤害,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

2) 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

2 轻伤及轻伤事故

1) 轻伤是指在施工中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是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2)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3 重伤及重伤事故

1) 重伤是指在施工中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2)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4 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1)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达1-2人的事故。

2)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或残废和重伤合计达10人以上的事故。

二、 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调查分析

1 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

由事件当事人或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立即报告分包商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由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主持调查、处理、登记存档。

2 严重未遂事故

1) 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施工分包单位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由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立即报告现场项目经理部领导和安监部门,项目经理部接报后,用快速方式(电话或传真)在24小时内报告环保分公司备案,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

2) 严重未遂事故,由项目施工经理主持成立由安监管理工程师和其它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告》。

3)《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由现场项目经理部安监管理工程师负责汇总和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施工经理批准签字并于事故后三日内报送环保分公司备案。

3 轻伤事故

1)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也可直接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事故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应立即报告现场项目施工经理和安监管理工程师。同时用最快的方式(电话或传真)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直接报告环保分公司。报告主要内容:事故单位、姓名、年龄、工种、时间、负伤情况、事故地点及事故简要经过。

2) 由事故单位领导主持,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由事故单位专职安全员填写报表,收集相关材料报现场项目部。

3)事故调查组结合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事故责任者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现场项目经理部安监部门根据事故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总承包项目部。

4)轻伤事故需要向环保分公司呈报的表格和材料有: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市职工工伤报告表》(复印件)

《××市级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复印件)

负伤者、旁人证明材料各一份,本人签字后捺手印(复印件)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4 重伤事故

1) 重伤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项目经理部施工经理和安监管理工程师。现场项目经理部、事故单位领导接到报告后,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

2) 现场项目经理部施工经理和安监管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报告环保分公司及公司安全质量工程管理部。

3) 重伤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伤者姓名、年龄、工种、时间、负伤情况、事故地点和事故简要经过。

4) 由项目部施工经理主持成立事故调查组,环保分公司安全经理参加,进行调查、分析。现场项目经理部安监管理工程师配合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5) 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分析、调查,由现场项目经理部安监管理工程师责成事故单位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十五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本单位安监部门审核。

6) 事故调查组结合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责成并监督相关队伍组织实施。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者按安全管理文件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备案。同时要求事故单位上级安监部门将处理结果以文件形式进行回复。

5 死亡事故

1) 现场发生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现场项目经理部施工经理和安监管理工程师,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项目经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及公司领导,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同时报告业主。

2) 现场项目经理部接到死亡报告后,应立即责成事故单位上级有关部门以最快的方式,立即向当地公安局、法院、劳动局、建委安全监管理站、工会等主管部门报告。并分别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建委安全监督管理站填报《××市职工工伤事故报告表》,《建设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

3) 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环保分公司领导、现场项目经理部施工经理、安监管理工程师参加,会同业主、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公安局、法院、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4) 现场项目经理部安监管理工程师配合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安监部门编写《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项目经理部、事故单位领导及各级安全员要积极配合公安局、法院、劳动局的调查取证工作。

5) 死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附件《安全协议书》中有关条款的规定,由事故责任方负责,现场项目经理部及事故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如果事故死亡责任认定在我方,填写“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完成,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复。待公安局的结案报告下达后,汇总成卷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市建委安全监督管理站,并将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原件成卷,负责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6)根据事故调查、分析结果,由环保分公司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后负责实施。

6 交通事故

1) 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各现场项目经理部在2日内(重伤及以上事故不超过4小时)报安全质量管理部,安全质量管理部及时向环保分公司、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2) 因公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报告书的填报要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填报。由现场项目经理部上报分公司。

3)以上所指交通事故是本公司范围内的人员、车辆发生的事故。分包商范围内的交通事故由分包商自行处理。如事故发生在施工现场,现场项目经理部安全工程师协助进行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7 消防、保卫、抢险救灾因公至伤的事故

1) 发生消防、保卫、抢险救灾因公至伤的事故,现场项目经理部在2日内(重伤及以上事故不超过4小时)报环保分公司,环保分公司做出对事故的认定意见。

2) 发生消防、保卫、抢险救灾因公致伤的事故报告书的填报,要按照公司有关部门要求填报。由现场项目经理部上报环保分公司,并公司档案室存档。

第六条 相关记录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市职工工伤报告表》

【第15篇】空气压缩机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上、下固定式空气压缩机的操作司机。

二、上岗条件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实习司机操作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司机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能独立操作。掌握现场机械、电气事故处理方法。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一) 班前不得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得睡觉,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操作高压电器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垫绝缘垫。

2.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3.下列情况禁止操作:

(1)在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2)在电动机、电器设备接地不良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3)在指示仪表损坏,不安全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4)在设备运行中,禁止紧固地脚螺栓;

(5)气缸、风包有压情况下,禁止敲击和碰撞。

(三) 安全保护和温升应达到以下要求:

1.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2.断水、断油保护装置和温度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

3.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

4.风包温度不得超过120℃。

四、操作准备

(一) 启动前应进行检查,主要应做到:

1.各紧固螺栓无松动。

2.传动胶带的松紧适度,无断裂、跳槽及翻扭现象。

3.护罩安装牢靠,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4.各润滑油腔的油脂油量合适,油质洁净,各润滑系统油路畅通。

5.冷却水畅通,水量充足。水质洁净,水压符合规定。

6.超温、超压、断油、断水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7.各指示仪表齐全可靠,指示正确。

8.电机碳刷、滑环接触良好无卡阻,无烧伤。

9.隔离开关、断路器等启动设备应在断开位置。

(二) 盘车2~3圈,无卡阻,无异响。但停车时间不足8小时者可免做。

五、操作顺序

空气压缩机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起动辅助设施→开启冷却水→按要求操作有关闸阀,人为卸荷→注润滑油→启动电机→电机达到正常转速后,解除人为卸荷→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停机:人为卸荷→断电停止电动机运转→解除人为卸荷→关闭冷却水和辅助设施。

六、正常操作

(一) 空压机启动运行:

1.空压机必须无负荷启动。

2.启动(或操作)辅助设施:

(1)开启冷却水路、观察回水漏斗有充足的水流过;

(2)打开空压机与储气罐间排气管道上的闸阀;

(3)对卸荷器进行人为卸荷,有压力调节器的将三通阀接通大气,使气缸余隙解除封闭;

(4)用手摇油泵将润滑油打入气缸、十字头轴承及曲轴轴瓦等处。

3.启动电动机:

(1)同步电动机异步启动后,增速至额定异步转速时,及时励磁牵入同步,励磁可以调至过激,以改善网路功率因数,但过激电流、电压应符合所用励磁装置的工作曲线;

(2)绕线式异步电动机采用变阻器启动时,电机滑环手把应在“启动”位置。启动前应将电阻全部投入,待启动电流开始回落时,逐步将电阻缓缓切除,直至全部切除,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然后将电动机滑环手把打到“运行”位置,将启动器手把返回“停止”位置;

(3)感应电动机用频敏电阻启动时,启动完成后必须将频敏电阻全部切除,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运行状态。

4.当空压机达到正常转速时,应立即解除人为卸荷。对于压力调节器,将三通阀切断大气通路,闭合余隙阀。

(二) 空压机正常运行后,司机应定期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一次)。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巡回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各发热部位温升情况,并记录在运行日志内。

2.检查并记录各检测点风压、油压、水压、电压、电流等数值。

3.电动机、空压机运行情况,各部位有无异响或非正常震动。

4.注油器、压力调节器工作情况。

5.冷却系统、供油系统、排气系统工作情况,应无严重的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各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三) 空压机正常停机(必须无负荷停机)。

1.停机步骤:

(1)人为卸荷;

(2)停止电动机运转

(3)解除人为卸荷。

2.停机后,待气缸温度降至室温后,关闭冷却水。如周围温度低于0℃时,停机应放尽机体内残存冷却水,以防冻裂设备。

(四)空压机的日常维护。

1.每班把风包内的油(水)放1~2次。

2.每班试验安全阀和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一次,并做好记录。

3.每周试油压和超温保护装置及压力调节器一次,并做好记录。

4.每运行100~150小时检查气缸吸、排气阀一次,必要时加以更换。

5.协助维修工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七、特殊操作

(一)空压机紧急停机。

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机:

(1)空压机或电动机有故障性异响、异震;

(2)冷却水不正常,出口水温超过规定;

(3)电动机单相运转或冒烟、冒火;

(4)油泵压力不够,润滑油中断或压力出现异常;

(5)保护装置或仪表失灵;

(6)突然停电或电源回路故障停电造成停机;

(7)其他严重意外情况。

2.紧急停机按以下程序进行:

(1)若发生故障时,可直接断电停机(情况允许可卸荷停机);

(2)因电源断电自动停机时,应断开电源开关;

(3)上报矿主管部门;

(4)在冬季停机时,当气缸温度降至室温以下时,关闭冷却水,同时放掉机体内全部冷却水。

八、收尾工作

(一)检查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完好,清扫压缩机房的环境卫生,整理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

(二)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

【第16篇】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3.2主要负责人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工作;

3.3品管部负责原材料样品测试工作,选择合格的原材料。

4、管理要求

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4.1采购

(1)采购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供方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对供方及采购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安全实现或最终产品影响。

(3)将需要采购的产品按对最终产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分类以及对相应供方分类:

① 应根据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安全能力进行评价,并选择合格供方。

② 应制定对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③ 对供方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予以保持。

4.2采购信息

(1)对采购产品的安全要求、交付要求和服务在采购文件中予以规定,必要时包括:

① 有关程序、过程、设备、人员的要求。

② 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③ 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的要求。

④ 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是充分和适宜的。

(2)采购产品的验证

①对采购产品根据其危险性类别分别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及基础设施控制中有关规定实施验证。

②具有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要求时,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安排和放行方法。

4.3供应商的责任

(1)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

① 对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

② 对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③ 对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

④ 为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并提供给用户。

(2)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 ) ,并及时提供给用户。

(3)对提供还未分类的化学品的供货人,应查询现有资料,依据其特性对该化学品识别、评价,以确定是否为危险化学品。

4.4采购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具备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具备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4.5建立合格的供应商档案

包括合格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业绩评估等资料

供应商档案:1、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

2、合格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登记表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5、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6、供应商预审合格表 7、品管检验合格证明

《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评审修订制度汇编【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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