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运营的安全稳定,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职责,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链。
2. 安全规程与标准:制定和执行各类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行业标准。
3. 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整改。
4. 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事故,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
5. 培训与教育:通过培训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安全培训应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安全法规知识:让员工了解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2. 作业安全规程:详细讲解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教育员工如何识别和处理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
4. 应急处理技巧:模拟演练各种应急情况下的疏散、自救和互救方法。
5. 安全文化:培养员工的安全价值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风险评估:定期分析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确定重点防范对象。
2. 应急组织:设立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3. 应急计划:制定详细的操作步骤,包括预警、启动、响应、恢复和后期处置。
4. 演练与修订: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及时修订预案。
5. 资源保障:确保应急设备、物资和人力资源的充足和有效配置。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够:
1. 预防事故:通过制度化管理,减少因疏忽或错误操作导致的事故。
2. 保障生命财产: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企业的资产不受损失。
3. 提升效率:良好的安全环境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中断。
4. 维护声誉:安全的企业形象有助于吸引和留住客户,提升市场竞争力。
5. 符合法规: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避免法律纠纷。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必须得到全体员工的高度重视和严格遵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1篇】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职员工、学生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限于柳树镇第三中心小学校试用。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由校长负总责和安全办公室、班级负全责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学校安全工作要自觉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学校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应当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
第五条 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学校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并主动与社会各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第六条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实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七条 学校校长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积极防范事故发生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第八条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申报制度、处理突发事故的方法,以及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二章 安全教育
第九条 全体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
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①交通安全教育;②防溺水安全教育;③消防安全教育;④饮食卫生安全教育;⑤用电用气安全教育;⑥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⑦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⑧网络安全教育;⑨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⑩防意外伤害及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学校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第十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在每学期开学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第十一条 全体教师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第十二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班级应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①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在公安、消防、防震救灾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逃生演习。
②学校安全办公室、班级应将放假前、开学初、季节变换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进行水陆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游泳安全和校内外活动安全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③学校安全办公室、班级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周一)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三条 学校各班级应充分利用家长会和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监督的密切配合,并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引发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第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德育团队办公室、班级应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教育。
第三章 安全制度和检查
第十六条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内部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要充分发挥综治副校长的作用。
第十七条 加强学校保卫队伍建设,健全学校保卫机构。学校要配备兼职保卫人员,负责学校日常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要积极同公安、交警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必要时派警员在校门口疏导和排除干扰,保证学生出入有序安全。
第十八条 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对校舍(含食堂)、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警示语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在假节日应加强重点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派人维护、处理,杜绝事故发生。学校对教育主管、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在安全督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请示协助解决。
第二十条 学校应将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与学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学校安全办公室对各种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学校应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安全工作应列入学校内部管理、评估的重要内容。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建立有关工作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定期进行查验,做好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实行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班级或个人,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四章 校内设施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应果断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凡经县(区、市)以上教育、建设部门鉴定的危房(d级),学校应立即停止使用,对d级以下危房应制定修缮和加固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修缮或加固、翻新。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荷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学校应书面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城建部门,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依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师生宿舍、教学楼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①学校应按规定在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学校开展夜间活动时应负责提供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有关人员能安全撤离和疏散。
②学校后勤办公室应加强电源、电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第二十五条 严禁学校在校内制作、存放、销售烟花爆竹及火药类物品,严禁学生参加此类活动,严禁在校内焚烧纸张、垃圾。
第二十六条 学校后勤办公室、教导处要严格加强对实验室、财务室、档案室、图书室的管理,学校实验室应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学校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第五章 校外活动安全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加强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学校德育团队办公室、班级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
①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学校德育团队办公室、班级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报请学校安全办公室备案,校长批准同意方能成行。
②学校活动组织者在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教师带队。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第二十九条 学校德育团队办公室、班级组织学生参加实验、社会实践等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劳动保护,防止危及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十条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其他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等。学校校长有义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第三十一条 学校德育团队办公室、班级对集体活动租用的车辆等交通工具,应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按规定运行。严禁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严禁聘用无客运车辆驾驶证件的司机,严禁超载运行。
第六章 健康与卫生安全
第三十二条 学校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新器械和设备投入使用前,体育教师要先对其进行性能测试,完全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修。
第三十三条 学校德育团队办公室、教导处、体育老师应加强对眼保健操操、大课间操、体育课教学等校内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阻。
第三十四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严格执行学生集体服用药品的有关规定,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学校按国家规定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的用药,应依据法律法规,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进行。任何个人不得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学校有责任抵制向学生推销药品或保健品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学校师生服务部、食堂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在食品采购、存储、加工和供应、销售等环节,加强管理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①学校应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开办。食堂采购食品时必须索证,严把食品质量关,把好加工过程的卫生关和食品存贮关,落实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严禁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品,不得允许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经营食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
②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应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实行持证上岗,并进行定期体检。学校不得聘用传染性病源携带者或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食堂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③学校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七章 校园秩序安全
第三十六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要安排好值班护校,学校应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学校保安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全体教师都有护校值班的义务。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入食堂、宿舍、教学场所,防止投毒等各种破坏行为的发生。
①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时间,一律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非公务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
②学校下课或放学时应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每天中午、下午放学,行政值周、兼职保安员、负责路队护送的值周教师要组织学生按路队安排回家。
③学校保安全办公室应与公安交通部门协作,在省道路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建立“绿色通道”。
第三十八条 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留在宿舍进行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第三十九条 学校后勤办公室应加强财物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学校应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有条件时应配备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第四十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城监、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八章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四十一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意外伤亡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险控制在最低程度。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在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
第四十三条 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相关处室或责任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四条 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生师生死亡或重大以上事故应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第九章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第四十五条 班级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 由于学校或教师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学校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报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管理一岗双责要求
一、校长工作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2、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及要求,逗硬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个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定期不定期听取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排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主持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作出决策,并督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6、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
7、落实安全经费,改善安全设施,满足学校安全需要。
二、分管领导管理工作安全职责
1、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协调、检查、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安全工作职责;
3、与学校各部门和岗位分别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位;
4、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协调和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
5、进行安全检查、记录和报告,按照处理程序处置突发事件、安全隐患;
6、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按时限和要求上报有关安全工作信息;
7、安排学校安全教育,督促少先队、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8、负责指导、督促学校保卫工作,安排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行政值周领导工作安全职责
1、行政值周领导是当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处理当周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并上报校长;
2、负责当周校园、教学楼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办公室;
3、监督当周值周教师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对当周各班的纪律、卫生进行评分;
4、监督住校生生活教师做好学生宿舍的卫生、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及其他安全工作;
5、监督检查门卫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决杜绝学生走出校门发生安全事故;
四、值周教师工作安全职责
1、值周教师在课间要定期不定期地巡查自己执勤范围安全情况,对师生的不安全行为和校园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排除,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周行政值周领导或学校安全办公室;
2、值周教师遇学校集体活动、*时,到达各楼道门口维持学生上下楼秩序;
3、负责加强课余时间校园内学生的安全管理;
4、学生放学时督促学生及时离校返家,认真检查学生的路队护送工作。
五、班主任工作安全职责
1、按照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法纪和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效做好思想工作。每天至少一次强调安全纪律和要求,对个别调皮好动的学生要重点提示,经常告诫,重点防范。及时了解迟到、早退、缺席学生的原因并做好记录,通知家长并报告学校;
2、每天最少检查一次教室内外有无不安全因素。如:天花板、桌凳、走廊栏杆、墙壁、门窗玻璃、电线电灯等,一经发现,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办公室;
3、每天要安排好学生安全值日岗;认真落实晨检、午检、晚查制度;
4、在每天的课间操和放学时要组织学生上、下楼梯,如若出现拥挤现象要及时组织疏散;
5、及时处理学生的不良行为,一周不少于两次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间有无矛盾纠纷,及时有效排查调解师生间、同学间的矛盾纠纷;
6、不得擅自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学生擅自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一经发现,要尽力制止,并通知家长。
7、对学生在校内发生的疾病或其他危险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办公室,通知家长;
8、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生理、心理异常以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将情况通报相关科任老师。对有特殊体质、特异疾病的学生在安排体育、劳动、活动、*等活动时要予以照顾;
10、各班利用班团(队)活动、黑板报、综合实践课,搞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六、科任课教师工作安全职责
1、科任教师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安全工作,自觉接受安全办公室对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整顿课堂秩序,严肃课堂纪律。对迟到、早退、缺席的学生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通报班主任;
3、在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要配合班主任组织学生上、下楼梯,如若出现拥挤现象要及时组织疏散;
4、晚辅导、放学后要待学生全部下楼后方可离岗;
5、发现学生吵嘴、打架要及时制止、处理,不留后患。事后应将情况通报班主任;
6、组织学生上实验课、音乐课等一定要严格操作规程,有效预防和制止学生打闹、随意触摸电器电线、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七、食堂监管、巡查人员工作安全职责
1、负责落实学生食堂安全职责,督促食堂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办事;
2、督促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发现学生有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病例,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3、负责食堂三餐食品留样、品尝制度,并认真做好留样记录;
4、督促检查食堂经营人员搞好个人卫生,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进货验收制度,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做好进货台帐登记,索证齐全;
5、负责学校周边安全巡查和监督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八、体育教师工作安全职责
1、上体育课和从事其他体育活动前必须认真检查场地、设施、器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要主动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掌握学生身体状况,对特异体质学生要安排适合的体育项目;
3、课前必须严格考勤;课中要认真检查学生活动项目是否安全,若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制止并教育学生;课后要集合考勤。不提前上下课,课中不擅离岗位;
4、在体育课上出现意外,立即组织施救,并报告教务处、安全办和有关领导。
九、门卫工作安全职责
1、负责校门的守护和校园巡逻工作,校门要坚持上班时间守护制度,要定时不定时地开展校园巡逻,对校外人员进行盘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报告;
2、对校外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查阅证件,并填写登记册,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3、按要求控制学生进出校门,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上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外出需持班主任或学校行政值周批准的假条,方可离校;
4、携带大件包裹物品进、出校时,应出示本人证件,门卫要检查并进行登记;
5、严格控制机动车入校,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要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准在校内鸣放喇叭。
学校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安排
1、上班期间由行政值周、门卫和值周教师轮流值班。
2、夜间由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和部分住校教师守护值班。
3、节假日由校行政领导带班,门卫值班。
4、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由专人值班守护。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持警惕,不迟到、早退或脱岗。
2、对各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失窃,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发现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的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负责传达上级机关的电话通知,接待因公来访的人员。
4、保管好值班物品,交接班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
5、做好当班情况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并负责值班室清洁卫生。
三、处罚措施
1、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脱岗、制度,按本校考勤规定处理。
2、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发生了案件或事故,对缺岗、迟到、早退、脱岗者,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防火安全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防火安全责任,有效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防火安全,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实行三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级管理机构
1、学校指定安全办公室领导为消防安全负责人,领导学校防火安全工作。
2、各室、食堂的负责人及班级的班主任为本部门防火安全负责人。
3、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指定一名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二)学校防火安全负责人的职责(一级)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指标,负责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警惕性。
3、负责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组织工作情况。
4、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排除火险隐患。
5、负责规划消防设施,组织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管理的情况。
(三)各部门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二级)
1、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防火负责人,负责向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警惕性并保证本部门的防火安全。
2、认真宣传贯彻消防法和安全保卫制度。
3、每日上下班时应先认真检查本部门及责任区内是否有不安全因素或异常现象。
4、合理使用电器,不超负荷;不乱拉、改搭、迁线和安装灯头插座等。
5、管理好本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和消防器材。
6、发现火情,应组织力量及时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四)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三级)
1、认真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每天对责任区范围内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难以处理的应及时向本部门直至学校领导报告。
3、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4、督促师生员工管理好消防设备器材,保证有效使用。
(五)用电防火安全制度
1、学校内电器设备,应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2、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或自行搭线,电器设备和电线设备及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3、不准使用电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的,应经审批采取安全措施,制定制度,专一保管。住宿人员在使用电器时应认真检查电器是否安全合格,不合格的杜绝使用。使用时不得超负荷,使用后不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4、电器设备和电线除每月检查一次外,每年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沱牌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工商管理、文化站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沱牌镇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队伍,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1、成立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各季节传染病流行特点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
2、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由传染病预防控制小组主管;学校全体师生、其他员工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配备1名以上兼职传染病防制工作人员。
3、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包括晨检制度、疫情报告制度、预防接种制度、消毒隔离工作制度等。
4、学校实行晨检制度。主要对来校师生、其他员工通过询问和必要的体温检测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巡查;对每天因病缺勤者、出勤但有身体不适者及其诊治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报送校总务处。同时要尽早督促病患师生到医院就诊。晨检工作主要由班主任承担。
5、学校实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或同一症状的师生、其他员工人数增多时,应及时向当地医院防保科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疫情报告工作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6、学校实行预防接种工作制度。要对小学新生进行入学前预防接种查证、验证工作,并做好登记。要结合各时期传染病预防工作重点,开展必要的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好登记和效果跟踪。避免集体接种,防止群体性不良反应(癔病)的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教学场所、食堂、厕所进行定期空气清洁消毒和物品清洁消毒,并做好登记;由总务处负责。教学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由任课教师负责。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患病学生、教职工及密切接触者应接受隔离治疗或隔离观察;学校要加强通风、消毒工作。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根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负责人是第二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学生在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靠右行;马路上行走不追逐,不成群结队防碍交通安全;过马路要走人行道,有交通灯的要遵守交通灯指示过马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5、对步行上学、放学的学生,学校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的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 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门卫、值周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学校要在校门口两个路段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其他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门卫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订本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 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 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医疗保健或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教育局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报中心学校。
心理咨询(辅导)制度
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少年儿童,由于社会、家庭、学校和自身的原因,极易产生各种心理困惑与烦恼,直接影响到健全人格的形成和全面和谐发展。 本心理咨询旨在为小学生提供心理测验、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训练、心理诊断、心灵治疗等服务,对学生个人与群体的心理健康水平进行全面的评估与监测,为我校中小学生提供倾诉心曲的场所,搭建心理沟通、交流和指导的平台,促进未成年人心灵健康成长。
一、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认真完成心理健康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遵守心理咨询人员的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情况。
三、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四、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五、咨询工作要做好记录并整理归档。
【第2篇】车间安全管理七项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管理,增强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分析、预警、控制效果,结合车间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每日安全信息跟踪分析交班制度、每周安全情况分析交班制度、安全问题深度分析管理制度、典型安全问题交班分析制度、典型事故定期通报制度、安全对话会制度、安全风险预警制度(简称七项工作制度),现予以公布。车间建立以七项工作制度为核心的安全管理机制,工作的重点为安全信息的日常收集、上报、分析、研判、预警、控制工作,车间定期总结分析七项工作制度运行效果,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补强改进,不断提高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一、每日安全信息追踪分析交班制度
(一)分析周期
前一日7:00至当日7:00
(二)分析内容
1.每日安全信息主要包括:铁路交通事故、行车设备故障,其他涉及运输秩序、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包括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突出问题,上级指定跟踪分析的信息,上级交办、督办的安全问题和安全工作等)。
2.每日组织跟踪分析的重点安全信息包括:
(1)相关作业类行车事故、从业人员伤亡事故,路外相撞事故。
(2)行车设备故障信息。
(3)防断、防胀、防洪等应急处置信息。
(4)影响运输秩序的综合信息(影响正常行车时间超过10分钟)。
(5)上级下发的各类指令书、通知书信息。
(6)本车间发生的责任a类及以上安全问题。
(7)上级交办、督办的信息。
(8)存在疑问或认为有必要跟踪分析的其他信息。
(三)处置流程
1.收到段发《每日安全信息跟踪分析统计表》(附件1)后,车间立即明确追踪责任人。
2.车间安全工长及时对重点安全信息进行跟踪分析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做到件件分析、件件落实,每日18:00前填报《每日安全信息跟踪分析统计表》反馈到段安调中心。安全工长向车间主任汇报前一日重点信息跟踪落实情况或结果;跟踪分析原因不清、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的,责成责任人补充调查或重新调查。
3.车间每日统计分析重点信息调查分析结果,形成安全生产数据库,建立健全相关台帐、资料。
4.车间认真抓好安全信息追踪分析的结果运用,对重点安全信息跟踪分析过程中发现的规章、制度、标准缺失,风险管理失控,设备失养失修,应急处置不当,干部安全履职失职等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通过电话、短信平台、微信群等方式,及时通报预警、提示;责成相关班组改进工作方法,阻断安全风险;对照相关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倒查,按规定落实责任,对安全职责和工作标准缺失的进行补充完善。
(四)有关要求
1.班组每日有信息必须报告,重点信息及时报告。
2.车间每日18时前要将前一日《每日安全信息跟踪分析统计表》报送至安调中心邮箱。
3.车间要按照段信息管理要求加强信息处置,对高铁和客车安全信息要第一时间进行追踪分析。对段交班会和领导布置的重点安全信息,由车间主任组织跟踪分析,提高分析质量,并及时反馈分析报告。
4.车间每月对各班组每日重点安全信息跟踪分析、上报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每日安全信息跟踪分析交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工长纳入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对上报安全信息不及时、不准确,在月度班组综合排名(安全管理)中考核10分;对重点信息跟踪不力,跟踪分析原因不清、责任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工作被动扣50分,对重要信息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扣10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00分。
二、每周安全情况分析交班制度
(一)分析周期
上周六18:00至本周六18:00。
(二)分析内容
车间按照段《每周安全情况分析通报》(附件2)主要内容对班组周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包括:一周安全基本情况、安全生产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下周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与预警提示、下周安全重点工作以及其他临时指定的内容。
(三) 有关要求
1.车间深入分析和梳理归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暴露出的典型问题,明确下周主要安全风险和工作重点,在周日以通报形式下发到班组,督促各班组加强安全风险控制。
2.车间参控干部每周六18时前上报现场监督检查完成情况;根据分析出的突出问题,综合阶段性、季节性安全特点以及规章制度、设备状态和作业条件等变化情况,分析研判下周安全风险,实施预警提示,明确安全工作和监督检查重点,编制并公布车间《每周安全情况分析通报》,全面抓好兑现落实,及时强化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的检查整治,堵塞安全管理漏洞。
3.车间收到段下发的《每周安全情况分析通报》时,立即对照通报的问题,反思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段提出的安全风险预警提示,要结合车间实际加强预警,重点防范,防止同类问题发生。
4.车间每周对高铁、动车组和客车安全信息处置情况进行专项统计分析,纳入《每周安全情况分析报告》。
5.对段和车间《每周安全情况分析通报》指出的典型问题、重点风险和布置的安全工作、安全监督检查重点,车间参控干部要督促相关责任班组抓好整改落实。
三、安全问题深度分析制度
(一)分析范围
1.发生以下问题,由车间组织进行深度分析。
⑴本车间设备故障。
⑵本车间下发的安全监督检查通知书。
⑶本车间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红线问题。
⑷负有责任的施工延点。
⑸防洪(水害)、防胀、防断等季节性安全突出问题。
⑹段指令进行深度分析的安全问题。
⑺其他有必要深度分析的典型安全问题。
2.安全问题深度分析一般选择典型事故(故障),没有责任事故、故障时,可选择安全问题或安全(专业)管理课题进行专题分析调研。
(二)分析内容
1.开展深度分析时,要坚持眼睛向内、不怕暴露,不仅要分析清楚事故、故障和问题发生的直接原因,还要分析车间、班组存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技术管理、干部履责、工作标准、职工教育培训和现场作业控制,以及结合部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⑴安全管理。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晰,工作标准和流程是否正确,安全风险排查是否全面覆盖,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实用有效并得到有效落实,重点安全问题是否按规定及时采取预警防范措施等。
⑵规章制度。相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作业流程、操作规程、检修标准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存在违反或宽于上级规定、相互抵触、未及时修订、引用废止或错误的文电和条款等。
⑶安全履职。管理人员履职和检查督导是否到位;管理人员在问题发生前是否认真落实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责任班组是否检查发现同类安全问题,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并有效落实,是否存在假销号的现象,考核追责是否严格落实等。
⑷重点工作。对上级部署的安全重点工作是否结合实际,进行了细化安排,是否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措施,是否按规定期限进行了落实,落实是否到位等。
⑸班组管理。作业条件是否完备,作业前安全预想、人员分工、重点事项布置、机具材料检查等准备工作是否完备,作业中是否严格执行自控、互控制度,值守、请假制度是否认真落实等。
⑹设备管理。设备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技术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通过检查设备检修周期控制、巡视记录、监测分析、值班记录及现场运用状态,分析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⑺人员素质。作业人员岗位任职资格、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三级安全教育、“新职、转岗、晋升”、电气化铁路知识等培训是否规范,是否签订、落实师徒合同,以及作业人员思想动态等。
⑻结合部管理。工种岗位间结合部联劳协作是否到位,关键环节衔接是否到位,自控、互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⑼应急处置。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应急指挥是否得当,应急响应是否及时,救援机具是否状态良好,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正确,应急处置是否迅速等。
⑽灾害防控。分析自然环境引发事故、故障的防控措施是否有效。对雨、雾、雪、冰冻、雷电天气引发的事故、故障,要检查设备现有的防水、防冻等防护设备的作用情况,分析防护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和作用发挥情况。
2.深度分析重点包括以下重点内容:专业安全管理是否存在漏洞,规章制度和办法是否存在不完善、未传达、未督导、未落实现象;专业安全风险库是否按规定完善公布,重要安全风险是否及时预警,日常监督检查和专业对规检查制度是否落实,专业风险源控制是否存在盲区和死角;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以安全检查代替专业管理和专业指导;班组反映的涉及安全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及时协调解决。
3.安全深度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故障深度分析报告应包括事故、故障概况、调查情况、原因分析、定性定责、责任追究意见、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含车间、班组层面管理问题)、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安全专题分析(调研)报告应包括分析调研问题、调研方法、调研情况全面分析、产生问题原因分析、加强和改进管理建议等内容。
(三)分析工作流程
1.深度分析课题确定。每月上旬由车间主管安全副主任牵头,组织车间相关人员进行研究,重点对本车间发生的典型问题、事故及行车设备典型故障进行梳理,确定深度分析课题,并确定深度分析小组成员,指定深度分析责任班组。
2.深度分析准备工作。在月度深度分析课题确定后,由车间主管安全副主任组织车间首席技师、安全工长、技术员(必要时召集有关班组人员参加)召开深度分析预备会议,围绕深度分析课题制定深度分析检查提纲,明确调查重点,确定深度分析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深度分析工作的推进落实。
3.开展深度调查。车间主管安全副主任带领深度分析小组成员,深入课题发生班组、车间,重点查找安全管理、专业管理、干部履责等深层次问题。
4.召开深度分析会议。车间主管安全副主任组织召开深度分析会,由安全工长提报相关深度分析情况的报告及制定整改措施,经会议分析、讨论形成深度分析报告。
5.深度分析报告上报。车间深度分析报告形成后,由车间主任审核把关后,提报分管领导审阅,上报安质科。
(四)闭环管理要求
1.报送程序。每月24日前,车间的深度分析报告报安质科。每月车间形成上报安全深度分析报告不少于1篇。
2.追踪督办。车间建立安全深度分析问题库,逐件制定整改措施,输入安全风险管理系统跟踪落实,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抓好落实,复查整改效果,确保问题得到闭环处理;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结果运用。针对深度分析暴露的问题隐患,及时对班组进行预警干预和提示。对深度分析发现的深层次管理问题,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追究落实责任,对倒查发现的安全职责、工作标准缺失、质量不高等问题,及时补充完善,提升安全履职质量和安全问题深度分析水平。
四、典型安全问题交班分析制度
(一)交班分析范围
1.发生以下典型安全问题,由车间组织交班分析。
⑴典型行车、设备故障。
⑵安全红线问题。
⑶严重的安全隐患。
⑷认为有必要进行交班分析的其他典型安全问题。
(二)组织流程
1.会议通知流程
车间主任确定达到召开交班分析会的条件后,由分管安全副主任通知相关车间管理人员和班组。
2.确定参会地点
交班会原则上在车间办公室召开,必要时也可选择在相关班组召开。
3.参会人员范围
交班会由分管安全副主任主持、车间管理人员和各班组工长、相关责任人参加。
(三)会议要求
1.会议时间。
发生a类及以上严重“两违”时,车间在7日内组织召开交班分析会,并请分管段领导参加分析会。
2.会议材料。
召开车间交班分析会前一日,相关班组准备以下会议材料并上报车间(特殊情况通知为准):概况,初步调查分析,原因分析,存在突出问题、教训,已经组织落实的整改、防范措施,定性定责意见,责任追究意见或建议,其他需要准备的材料。
3.会议程序。
⑴责任班组汇报经过、原因,查找分析的突出问题、教训,已经组织落实的整改、防范措施;
⑵车间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安全分析,剖析专业管理、过程管控、干部履责等方面深层次管理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建议、安全风险防控要求;
⑶车间主任进行总结分析,部署车间下一步工作。
⑷分管段领导对车间交班分析进行点评,提出安全工作要求。
(四)有关要求
1.充分利用交班分析成果。对交班分析发现的突出安全风险,要及时进行安全预警;对交班分析发现的典型问题,要相应制定整改措施,由车间管理人员落实追踪督办,落实闭环整改。
2.参加典型安全问题分析会的车间管理人员和相关班组要眼睛向内,举一反三,自觉从安全意识、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上,深刻分析和倒查本车间、班组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质量、现场作业、教育培训、生产组织、结合部管理、应急处置、奖惩考核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提出强化安全风险管控、防止问题发生的整改措施。
3.做好典型安全问题交班分析记录,整理规范相关资料,实行“一事一档”管理。
五、典型事故定期通报制度
(一)通报范围
车间通报的典型事故范围:
1.上级通报的涉及工务(专业)的相关事故案例。
2.发生的责任安全生产事故。
3.路内外其他单位发生的典型事故。
4.认为需要定期通报的其他安全生产险情。
(二)通报形式与要求
1.车间接到段转发典型事故、故障情况通报时,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2.车间传达典型事故通报要突出时效性,采取及时发布短信、微信,下发通知,召开会议通报,编发事故案例汇编等多种形式,尽快通报至车间全体人员,引起警觉,防范未然。
3.车间认真组织传达段发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及时通报典型事故、故障案例,剖析安全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安全重点风险防控措施和管理工作要求。
4.车间要在发生中断安全成绩事故的日期,组织开展“历史上的今天”反思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重温事故教训,反思当前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做到警钟常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5.车间要规范各类事故、设备故障等相关资料、档案管理,定期梳理分析,强化事故案例学习宣传。
(三)有关要求和考核
各班组要及时将通报的典型事故按要求组织学习,未按要求做到的纳入班组综合排名(教育管理)进行考核。对未按要求组织学习(记名)的,在月度安全工作质量中考核10~15分;对应付、弄虚作假的,或是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0~50分。
六、安全对话制度
(一)会议程序
1.安全对话会一般采取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由主管安全副主任或安全工长负责组织。
2.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可临时组织召开。
3.会议地点:车间管理人员和班组参会人员就近利用网络视频连线参加。
4.参会人员:主任、书记;分管安全副主任、安全工长、班组工长等。
5.会议主持:由分管安全副主任主持,也可委托安全工长主持。
6.会议内容:典型事故、故障和严重隐患责任班组作检查分析发言;指定班组介绍安全管理好的经验做法;抽查安全重点工作和上次安全对话会布置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车间主任、书记与班组对话、点评;车间主任、书记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二)有关要求
1.召开安全对话会前,主管安全副主任提前下发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参会班组、参会人员和主要议程,并就对话内容提前告之相关班组。
2.各班组接到车间安全对话会通知后,要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七、安全风险预警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动态掌控安全发展趋势,及时阻断安全风险,遏制安全不利局面,根据《南昌铁路局安全风险预警制度》和《鹰潭工务机械段安全管理七项工作制度》(鹰工机办[2022]189号)要求,结合车间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车间针对铁路安全风险具有全系统性、全过程性、多变性的特点,从加强管理入手,通过规范安全信息管理,加强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及时将分析研判结果运用于安全预警,提高安全预警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第三条 车间加强安全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警快速通报机制,通过发布短信、微信,召开对话会,转(下)发事故通报,发布《安全预警通知书》等多种形式,实现对安全风险的及时预警和有效防控。
第二章 预警方式
第四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向相关班组实施安全预警:
1.接到上级《安全预警通知书》时。
2.发生责任安全生产事故时。
3.基本规章、生产布局、生产人员、设备设施、作业方式、自然环境等发生较大变化时。
4.存在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安全风险防控出现严重漏洞,事故隐患和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安全突出问题比较普遍和集中,安全基础工作明显弱化等情形时。
5.发生其他安全突出问题,认为有必要时。
第五条 安全预警分为警示预警、提示预警和过程预警三种方式。其中,警示预警以短信、微信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转(下)发事故通报为主;提示预警以召开交班会、安全对话会,根据风险研判结果在安全分析材料中进行风险预警提示或下发《安全预警通知书》为主;过程预警以发布不同等级《安全预警通知书》为主。
第三章 预警发布
第六条 警示预警。迅速通报安全生产动态,实时向有关班组进行安全预警。
车间接到段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段办公网、微信群发布的全段重要安全生产信息或突发安全情况时,由主管安全副主任立即通报至有关班组并确认传达到位。
车间在防洪期间接到段防洪办通过短信或微信发布的防洪、防台风信息时,由安全工长及时通报至有关班组并确认传达到位。
车间建立由车间管理人员和班组工长参加的微信平台,保证通报及时传达到位,提高警示预警质量。
第七条 提示预警。根据安全分析和风险研判结果,及时公布本层面《安全风险库》和风险管控措施,就安全重点风险进行预警提示。
由车间主管安全副主任负责每年年初要全面研判安全风险,建立车间年度《安全风险库》;安全工长负责每半月,动态完善车间《安全风险库》,列出安全风险管控重点,纳入车间管理人员每周监督检查计划,实现每月对重点风险、每季度对所有风险的全覆盖检查。
每季度、每月初车间全面总结分析上月(季度)安全工作情况,综合近5年本层面同月(季度)发生的事故、故障以及上一年次月(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分析研判,确定本月(季度)的安全重点风险和相关工作要求,纳入车间安全生产分析会(安委会)分析材料和会议纪要。车间在《每周安全情况分析报告》中开展本周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提示。
通过召开交班会、安全对话会等会议或下发《安全预警通知书》,对上级强调的和日追踪、周分析、深度分析、交班分析发现的重要安全风险发布预警,提出具体管控要求。
第八条 过程预警。根据生产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下发蓝色《安全预警通知书》。综合考虑问题性质、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等因素,按照《鹰潭工务机械段安全问题考核词典库》中各类安全问题的预警分值、预警级别及其扣分值;根据预警分值,依托“南昌铁路局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黄色、橙色、红色《安全预警通知书》,加强安全风险源管控,强化安全风险过程预警。
(一)预警等级
1.蓝色预警。当施工、运输生产过程中出现可预见的与正常行车、正常作业、正常设备运行、正常环境、正常管理不一致的非正常情况,经车间分析研判后启动。具体范围如下:新职人员批量上岗,进入新线(工程线)施工、设备变更、新技术、新设备运用等,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标准等发生变化,管理机构、管理体制、生产组织条件等发生变化,自然环境变化(暴风雨雪、冰冻、地震、水害等)。
2.黄色预警。某一安全风险源出现较多安全问题或性质严重的安全问题,以及发生性质较轻的一般d类事故,连续发生同类行车设备故障时,启动黄色预警。
3.橙色预警。某一安全风险源频繁发生安全问题,以及发生性质严重的一般d类事故时,启动橙色预警。
4.红色预警。发生性质严重的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时,启动红色预警。
(二)预警标准
各班组安全风险预警初始分值为0分,发生事故、行车设备故障和安全风险问题后,预警分值累加达到规定的数值时,启动相应预警。其中,预警分值达到60分时下发黄色《安全预警通知书》,达到80分时下发橙色《安全预警通知书》,达到100分时下发红色《安全预警通知书》。
(三)预警分值
1.设备故障类。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班组每件增加预警分值60分,直接下发黄色预警书,重要责任班组增加预警分值30分,次要责任班组增加20分。
2.安全问题类。上级检查发现的h类、a类、b类安全问题按车间性质设定预警分值。针对同一个专业风险源连续发生a、b类安全问题时,预警分值按问题数量累加。
(1)发生ⅰ、ⅱ类h类安全问题,直接下发黄色《安全预警通知书》;发生ⅲ类h类安全问题,每件增加预警分值30分。
(2)发生a类安全问题每件增加预警分值25分,发生b类安全问题每件增加预警分值6分。
(四)预警周期
预警分值累加限定在单类指标范围内。设备故障类预警分值统计累加周期为一个月,按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统计;a、b类安全问题的预警分值统计累加周期为30天。周期满后自动清零,重新开始统计累加。
(五)预警权限
车间负责组织落实预警、控制要求和相关应急处置;根据本车间安全管理实际,健全落实本车间安全风险预警管理办法,有权对本车间、班组、岗位人员下发各类《安全预警通知书》。
(六)《安全预警通知书》审批
车间下发的各类《安全预警通知书》由车间主任审批。《安全预警通知书》送达被预警对象的同时,应抄送有关部门(科室)。
第四章 预警处置
第九条 对警示预警的事项,班组要对照分析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迅速采取相应预警、防控措施。
第十条 对提示预警的事项,车间要结合实际,完善本层面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并将其作为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对所提示风险的管控;车间对班组提示预警时,车间以《安全通知预警通知书》形式发布的,班组要认真落实各项控制要求,并书面回复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预警事项落实要求。
1.接到蓝色《安全预警通知书》后,各班组要针对预警内容及要求,由班组工长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调整细化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明确风险控制责任人,逐项抓好落实。
2.接到黄色《安全预警通知书》后,责任班组要针对预警内容及要求,由工长组织专题分析,查明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逐项抓好落实;对照安全职责和工作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考核。
3.接到橙色《安全预警通知书》后,责任班组要针对预警内容及要求,由工长组织开展深度分析,从管理源头入手,深入查找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质量、干部作风、职工两纪、事故和设备故障管理、安全履职考核等方面存在的关键性、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并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上报车间。
第十二条 预警事项督办要求。按照“谁发布、谁督办、谁检查、谁验收”的原则,车间发布预警后切实抓好对预警内容及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对被预警班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应提交车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需要段协调解决时,车间应书面报告段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对重要安全问题,应实行挂牌督办;对需要长期控制的安全问题,应纳入或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第十三条 预警解除。蓝色预警根据预警内容确定解除期限;黄色、橙色、红色预警解除期限,原则上为7天、10天、15天,最长不超过30天。
预警内容及其要求得到有效落实、达到预期控制效果后,可解除预警。其中,橙色预警由车间主任牵头、车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合格后解除预警;黄色预警由班组提交整改报告、经车间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批准后解除预警;蓝色预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解除。
第十四条 《安全预警通知书》下达后,被预警班组安全局面未得到有效控制、再次发生严重事故时,或到达预警解除期限、经检查验收达不到预警解除条件时,责成被预警班组到车间交班分析,深入剖析安全管理问题,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重新下达相应等级的《安全预警通知书》,直至达到预警解除条件为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机械维修一车间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23年11月11日起施行。
附件1.每日安全信息跟踪分析统计表:
2.每周安全信息情况(样张):
3.安全预警通知书:
抄送:车间各班组。
【第3篇】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生产装置(指生产企业内所有生产装置和生产部位,下同)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作业,特别是动火施工作业,应在装置停工状态下进行。因特殊原因要在装置生产运行中进行的,必须要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生命安全,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直属生产企业和承担改扩建、检修等施工作业的所有施工单位。
第三条 生产装置的改扩建设计、施工、验收必须视同新建装置,严格做到劳动保护设
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搞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 改扩建后装置与相邻装置和设施的安全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及系统、消防通道、安全技术装置等的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第二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主管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包括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
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确认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和安全经历。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持的上岗证件。
6.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若存在工程转包,审查转包合同及转包队伍的资质。
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安全部门有权对施工队伍予以否决。
第六条 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集团公司和直属企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好。
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单位要根据集团公司和企业制度的规定,为所管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保护具。
5.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生产企业审查。
6.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7.施工单位要明确对转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必须做到:
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落实施工、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预案、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生产企业审查认可。
3.施工单位要与所管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承包协议。
第八条 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装置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生产企业保卫部门根据合同期限办理入厂证,遵守门卫制度,凭证进厂。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 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安全卫生法规、制度和纪律,企业安全生产特性、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动保护具的特殊要求等。
3. 针对生产企业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第九条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装置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叙述团公司和生产企业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
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必须有生产企业颁发的进入该区作业的许可证,或在入厂证上标明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
2.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动保护具。
3.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票,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火票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票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办理手续。
4.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
5.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票,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在确认设立安全监护人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6.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手续,企业主管部门签发动土证后方可动土,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堆积泥土、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7.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票,持票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加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8.严格执行高处作业(2米以上)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9.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 严格车辆管理
1. 进入生产装置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
2. 车辆安全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1.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起重吊装锚点。
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4.高处动火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5.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十二条 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均为一级动火,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若必须安排,应按特种用火处理。
第三章 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为确保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生产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责成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组织生产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沟通、交底。
第十四条 生产企业要设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有安全否决权。
1.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监督施工单位办理入厂作业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3.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必有安全监护人员。
第十五条 生产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2.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第十六条 生产车间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 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2. 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3. 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
作要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鸣笛警报,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七条 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按时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止作业直至予以辞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按集团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双方责任,严格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除本规定外,施工中还要严格遵守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安全规范和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4篇】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 认真和自觉遵守安全工作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现场安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本质岗位,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 熟知本岗位工作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尤其要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陡坡、悬崖、临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经常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更换。
4. 严禁赤脚、赤膊、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5. 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通道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6.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不准说笑打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严禁喝酒。
7. 要注意各种危险标志、信号、安全警示,不可通过“禁止通行”的区域;切忌坑内、洞口、陡坡、岩石下等危险处所休息。
8. 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安全警示标志,确实需要临时变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其他临时措施,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
9. 再油库、炸药库、电锯房、木料加工场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吸烟及携带明火、引火物入内
10. 严禁再同一断面或其附近进行上下双层或多层作业。若无法避免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高处作业不得向下或向上抛掷材料、工具等物件
11. 发生工伤及其他安全事故时,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报告,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
【第5篇】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施工作业是指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新建、改扩建、检修、维修等施工作业项目。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施工。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书,合同书中应有安全条款,或签定安全作业协议书。
第四条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设施、装置施工现场检修和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
第七条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设施和装置施工现场,应按《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根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情况制定出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措施方案。
1.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制订的隔离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隔离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凡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禁动标志。
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企业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不停产状态下进行施工作业,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
1.基层单位应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2.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
3.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处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机具和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设施、装置人员的操作与巡回检查。
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严禁用生产设备、管道、构架及生产性构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等,应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使用消防栓供水。
4.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规范,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
5.施工废料应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十一条在生产设施、装置等区域施工作业期间,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组织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性质严重的应停止作业直至辞退。
第十二条施工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6篇】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第7篇】高中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半小时以内报告中心校;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中心校批准、学校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中心校。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8篇】某技术学院后勤片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技术学院后勤片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为更好的完成安全管理小组的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现特制定后勤片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各安全工作小组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内容为:
1、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工作中遵守安全制度的情况。
2、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性进行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
3、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及水、电、气保障供应状况。
4、房屋、桥梁、道路的安全情况。
5、药品、食品的进货渠道、程序及保质、保鲜情况。
6、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
7、检查其它相关工作。
二、后勤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内容为:
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2、医疗安全、食品安全检查以查制度、查现场、查进货渠道为重点。
3、压力容器、电梯、空调、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用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天然气系统等以是否进行定期专业性检查为重点。
4、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
5、检查房屋、桥梁、道路的安全情况。
6、检查其它相关工作。
三、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三不交”。“五定”是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中心,中心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学院。
【第9篇】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以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服务中心主管,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同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九、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设备的运行记录、过程中发现误报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十、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十一、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服务中心主管并存档。
【第10篇】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制度
为高度发挥群众安全监督员对工作的积极性,牢固树立矿井“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特制定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办法。
一、做好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的协助监督,对“三违”人员进行说服教育,看到不安全因素应阻拦。
二、对看到的当班生产场所、防护设施等不安全因素,应迅速向跟班队长或班长及值班队长汇报。
三、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必须立即汇报值班队长,由队部值班队长进行落实。
四、积极协助队、班组开好班前会及各种安全活动,劝导身边职工牢固树立“自主保安”意识,自觉遵守“三大规程”。
五、工作现场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及时采取必要避险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奖惩办法
1、不对“三违”人员进行说服教育,看到不安全因素应阻拦,罚款50元。
2、对看到的当班生产场所、防护设施等不安全因素,应迅速向跟班队长或班长及值班队长汇报,不汇报的罚款50元。
3、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又不回报队部的罚款50元。
4、工作现场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及时采取必要避险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否则罚款100元。
未尽事宜且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11篇】学校管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1、校长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民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教育主管安全部门签订责任书。
2、学校要全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总体是:人身伤亡事故零起,无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要将此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人人担责。
(1)副校长与校长签订责任书,学校党政工团组织负责分别与校长签订责任书。
(2)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校长签订责任书。
(3)各年级组长分别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4)各班班主任分别与各年级组长签订责任书。
(5)学校其他相关人员分别与学校主管安全领导签订责任书。
3、责任书内容主要有:
(1)要联系岗位职责;
(2)要突出安全目标;
(3)要强调管辖范围内安全检查、隐患及时整改,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要挂钩安全奖惩制度。
4、责任书签订一式两份,实行一年一签订。
【第12篇】c仓库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双从管理、双人锁、双人帐目、双人收发、双人清退的“五双”制度。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橱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二)、库内不设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料搭建搁层。库房内的加工间和发货、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设置或与库房有隔离设施。除经消部门许可外,不准在库房周围搭建货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库内外主要过道畅通。经常保持库区和库房的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严禁库内吸烟。危险品库区不准吸烟、用火。
(三)、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电炉、电热杯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置,不应当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灯炮,灯头等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
(四)、库房(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库房门配备大号挂锁。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库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闭离、锁门、断电。
【第13篇】冬季施工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增多,气温较低,空气干燥,容易引起各类施工安全事故,为切实加强项目部冬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容综合整治项目部与监理公司监理部共同对目前立面改造工程冬季施工现场进行了危险因素辨识,提出以下相关预防要求:
一、防火灾
1.入冬前,各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冬施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教育职工严守各项规章制度,注意施工安全。
2.施工单位应制订冬季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爆的具体措施,施工中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不得违章作业。
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作地点、生活区内采用明火、大功率电炉、灯具等取暖。
4.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
5.动火作业时,落实好焊渣或切割火星的现场火源防护,做好遮挡、配备灭火器和管理人员。
6.各种化学外加剂、有毒物品、油料等易燃物品应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严格的领取制度。
7.加强各种材料、砼构件、乙炔瓶、氧气瓶等管理,存放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
8.严禁6级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进行动火作业。
二、防冻滑、防高空坠落
1.作业人员作业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每天开工前对使用的安全带逐一进行检查,有明显破损处需立即更换,确保安全带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定期(特别是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过后)对脚手架架体、基础、上人马道、安全网、脚手板、防护网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随意拆除架体构件及变更架体结构。
3.切实做好防滑措施,大风、雪后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4.由于冬季施工人员行动缓慢、笨拙、反应迟钝,上下架前需专业管理人员喊话并监督,双手离开防护栏杆后将安全带挂于高处。
5.严禁6级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进行高处作业。
三、防触电
1.加强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严禁乱接线,加强用电线路的检查,避免因线路老化造成漏电事故。
2.现场应设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
4.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过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断线等原因造成触电事故。
四、防物体打击
1.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上方有施工时,下方应设置“小心落物”等警示标识或拉彩条旗警戒。
3.严禁抛、扔物料及工具。
4.严禁6级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进行吊装作业。
五、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监理组将严格审查冬季施工方案,督促、检查方案落实情况,并对各施工单位冬季施工安全交底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安全监理组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包括实体及自检资料),如发现违章行为将按上限罚款,未按本办法要求落实到位处将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完成方可复工。
【第14篇】幼儿园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体检。
2.必须经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统一进行检查,并填写体检表。
3.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能上岗工作。
4.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疾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5.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以及其它有碍婴幼儿童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和调离,病愈后经医院或防疫部门检查证明无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原工作。
【第15篇】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1 编制目的
为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总体目标的实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管理规定
1、指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职责。
2、各施工队及劳务队应密切配合项目部,积极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3、为工程的顺利施工,严禁施工人员与当地村民发生口角,杜绝违法违纪的重大事件的发生。
4、有义务与违法违纪作斗争,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害。
5、各人私有物品应谨慎保管,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
6、施工现场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如有发生,现场安全员应立即予以制止。遇有特殊情况时,另行处理。
7、施工现场应指定2名及以上有责任心的夜晚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有违法事件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16篇】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每年与各村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定期检查各村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履行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和农机监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二条 英买力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一)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由镇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各成员分工负责,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每项任务、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二)每季适时对各村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组织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全年组织二次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督促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杜绝安全工作走过场不扎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第三条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各村委会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要求各村每年组织两次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开展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分析教育,播放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片;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每半年到中小学上农机安全教育课一次;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给广大农机手和群众看一部农机安全(交通安全)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手送一本“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经常深入村、田间、场院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农机应急管理科普常识等宣传教育。
第四条 农机安全检查制度
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经常组织农机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乡镇、村、田间、场院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排查农机事故隐患,并动员督促机手及时办理农业机械入户登记、按时参加年检、购买强险与参加驾驶培训、安全学习等。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重要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根据农机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的配合,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具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牌证、外挂、违法载人载客、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利用农业生产农时特点,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月、创建“平安农机”等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深入乡镇、村、田间、场院,开展农机维修、维护保养等技术咨询服务。
第五条 农业机械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一) 严格执行《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以及有关拖拉机运行安全的技术标准。
(二) 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程序、标准核发牌证,杜绝为不符合标准的拖拉机发放牌照,做到“两不准一严禁”,即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严禁异地上牌。
(三) 建立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落实岗位职责,做到持证上岗。承办人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送审核人核实,审核人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承办人、审核人共同在《表》页脚签字,经监理所(站)负责领导签字,送镇农机监理所审核后,核发牌证。
(四) 符合条件的要按时核发牌证,材料不齐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理由。
(五) 按省物价局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规费,不得乱收费。
第六条 农业机械检验制度
(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和农业部43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
(二) 严格按照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检验,杜绝违规检验、杜绝违规发检验合格标志。
(三) 检验工作须由检验员执行,不具备检验资格的人员不得执行检验工作。
(四) 建立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建立对拖拉机安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岗位职责,做到持证上岗。主办检验员检验后认定符合技术条件、标准的、由副检验员核实结果,经2名检验员检验符合技术条件、标准的,由2名检验员共同在《拖拉机检验申请表》上签字,经监理所(站)负责领导签字后,核发检验标志。
(五) 符合条件的要按时核发检验标志;材料不齐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理由,并告知经维修后再检。
(六) 按省物价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收费,不得乱收费。
(七) 对因检验把关不严,导致发生特大事故的,按《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暂行规定》查处。
第七条 农业机械驾驶人考试管理制度
(一) 严格执行农业部42号令《拖拉机驾驶证申领规定》、《拖拉机驾驶证业务规范》。
(二) 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程序审核驾驶申请人;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程序科目、标准考试;杜绝违规核发《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杜绝违规考试。
(三) 考试工作须由考试员执行,不具备考试资格的人员不得执行考试工作。
(四) 驾驶申请人申请材料审核由农机监理员执行,未取得农机监理员证、不具备监理资格的人员不得执行材料审核工作。
(五)严格执行培训开班报备和考试报批制度,全面推行拖拉机驾驶人考试考核主考官制度、考试员异地调用制度和监察监督制度。对驾训学校培训质量半年对外公布一次,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停业整顿,整改期间停止一切考试预约。落实岗位职责,做到持证上岗。主考试员对驾驶申请人考试后,考试结果由副考试员核实,经主考、副考2名考试员确认考试结果后,2名考试员共同在表上签字。
(六) 符合条件的要按时核发考试预约通知,材料不齐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理由。
(七) 按省物价局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规费,不得乱收费。
(八) 对因违规考试发证,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暂行规定》查处。
第八条 农业机械及驾驶人业务统计报告制度
(一) 专人负责上报农业机械、驾驶人业务报表统计上报
(二)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业务报表
第九条 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
(一) 建立拖拉机、驾驶证档案,做到一证一档、档案应当保存拖拉机、驾驶人提交的资料,记录拖拉机、驾驶证记载、签注的事项,并记录拖拉机驾驶人的联系地址。
(二) 档案应当装订成册,并填写档案资料目录,置于资料首页,案卷编号为档案编号。
48位用户关注
89位用户关注
42位用户关注
34位用户关注
59位用户关注
73位用户关注
26位用户关注
24位用户关注
18位用户关注
2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