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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s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s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日常运营,确保各项行政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它如同公司的神经系统,协调各个部门的运作,保障内部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通过明确职责分工、流程规定和行为准则,行政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减少误解和冲突,为公司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后台支持。

包括哪些方面

s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组织架构与职责: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设定岗位职责,确保职责清晰,权责分明。

2. 行政流程:建立标准化的办公流程,如采购、报销、会议管理、资产管理等,提高工作效率。

3. 人力资源管理:涵盖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方面,促进员工发展和满意度。

4. 内部沟通:设定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透明。

5. 质量控制与合规: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防范风险。

6. 环境与健康安全: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重要性

s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对公司运营至关重要,它:

1. 增强组织效能:通过规范流程,减少无效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2. 促进企业文化:统一行为标准,塑造积极的企业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

3. 防范风险:确保合规经营,降低法律纠纷,保护公司资产。

4. 提升对外形象:良好的内部管理对外展示公司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吸引客户和合作伙伴。

5. 培养员工成长:通过明确的职责和流程,帮助员工提升技能,实现个人职业发展。

方案

为了构建和完善s公司的行政管理制度,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审查现有制度:全面梳理现有的行政规定,识别不足和改进空间。

2. 征求意见:广泛收集员工、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接受度。

3. 制定新制度:基于审查结果和反馈,制定或修订相关规章制度。

4. 培训与宣导:组织培训活动,让员工了解新制度,理解其重要性和执行方式。

5. 实施与评估:正式实施新制度,并定期评估效果,适时调整优化。

通过这些步骤,s公司将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s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s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11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 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

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

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

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第三章 公文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11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

第十二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

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 内部呈批

第十五条总公司各部门、11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等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或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理。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总经理阅批,批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七条专业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报内容自行送交相关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需报总经理审批的,应交由办公室负责呈送,批后按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八条呈批件由总公司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存查,呈报单位必要时可留复印件。

第十九条办理呈批件必须打印,按规定填写,规范用表,由承办人及呈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一般应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次批示意见。

第二十条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收、交、转、送要做到快速、准确、交接手续齐备,应建立收发文和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存档。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应指定一名正式职工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包括签领文件、接听通知并向本单位领导及人员传达、报迭呈批件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五章 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条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对外承诺、担保、资产转移等事宜的法律文书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须经法规室审核,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条呈送国务院扶贫办及各部委的文件,须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条涉及总公司领导具体分管业务的一般性函件、报表、证明等,由办公室秘书处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条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绍信或其他事由等,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印。

第六章机要文书

第二十六条机要室主要负责总公司文件和有关材料的打印。打印内容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需制发的业务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应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条办理复印、传真等应填写“机要室业务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机要室办理。每季未由办公室统计费用后转财务本部,计入部门费用。

第二十九条一般业务性外发传真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重要传真件外发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第三十条收到传真件应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及个人的邮件自行发送或领取,属于总公司领导的,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 接 待

第三十二条凡客人来访的,登记后由被访单位派人接见并引入。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领导的客人来访由办公室接待员负责接待,其他来访客人由被访单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业务谈判需用会议室或谈判间,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由接待员负责安排。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五条处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11:30应到公司集体议事。临时有事或有病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正副职以上(含)领导每日应于晚六时下班、临时有事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对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实行归口管理,每季度未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相应的机构或相对固定的人员向归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呈报报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总公司办公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区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门职工上下班须打卡)。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7:00午午休时间:11:30一13:00。班车发车时间:17:15。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

第四条午休后应准时于13.00上班。

第五条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六条班车按规定路线、停车地点和时间运行,乘车职工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要求。乘车时应注意维护车内卫生,不得在车上吸烟、饮食、嚼口香糖。

第七条各类车辆要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自行车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第八条公司职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除午休时间外,男士一律着西装、系领带。女士不得穿着牛仔服装、过于艳丽花哨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穿着运动服装、t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着外套;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男女职工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第九条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午休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内搞文体娱乐活动;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十条办公区手机、寻呼机均应关闭,或设定在静音状态。

第十一条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第十二条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楼前广场及机动车内严禁吸烟。

第十四条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不得饮酒。午餐时间:11:30一13:00。

第十五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七条各楼层谈判间、会议室及大会议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条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自己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剩茶水只准倒入开水间内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矿泉水机应管理得当。

第十九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

第二十条办公区内除小隔断间外,不得摆放沙发。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和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对违反规定者,办公室将会同人事本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罚款100元至500元、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总公司有关办公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为对全公司办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总公司办公室独自或召集其他管理部门或专业公司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的卫生保持、遵守办公秩序、文件管理、印章使用、车辆维护保养、大楼物业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检查。

第四条各单项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卫生保持情况,包括桌面、地面的洁净等。

遵守办公秩序情况,包括物品摆放、手机与呼机的使用、遵守礼貌和着装要求、执行办公区域有关规定等。

文件发放情况,包括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清况等。

印章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及印章使用程序使用印章。

车辆维护保养情况,包括车辆清洁情况、车内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大楼物业管理情况,包括公共场合的卫生整洁和保持、楼内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维修是否及时、食堂卫生等。

第五条检查实行打分制,设立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为5分、

4分、3分、2分、1分。

连续4次保持单项平均5分者,予以全公司通报表扬,一年内始终保持单项平均5分的单位,提请人事本部给予物质奖励。

单项平均分数在之分以下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全公司通报批评;第二次处罚当事人的100元;第三次处罚当事人500元;四次以上者,提请人事本部给予降职、降工资级别的处分。

确属各单位领导教育不力、管理不严的,按照总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有关奖罚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各单位制定卫生值班制度,每日一人;负责本单位当日桌面卫生并负责保持本单位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

检查当日如出现之分以下情况,追究卫生值日人员的责任,视为当事人。

第七条各单位使用的车辆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维修、保养车辆,并负责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检查当日出现之分以下的情况,追究指定负责人的责任,视为当事人。

第八条各单位未制定卫生值日制度,未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清洁和维护保养者,按照总公司有关职工奖罚的规定追究各单位负责人领导责任。

第九条本细则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是总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文书,是上呈下达,用以传达贯彻总公司领导的意图和决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全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总公司并负责指导各专业公司及子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应当设立办公室或配备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六条总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条例:由总公司制定或批准,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带有规章制度性质;

(二)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及其他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

(三)制度:在一定时期,对一定范围的工作实行的惯例性做法;

(四)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传达总公司领导指示及要求各所属单位周知、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及其他事务性内容的传达;。

(五)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事项或情况;

(六)请示:下级向上级就某一问题或事项请求指示与批准;

(七)报告: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

(八)批复:对请示事项予以答复;

(九)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主要议定事项;

(十)函:同级或与业务往来单位相互之间商洽工作,资询答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示等。

第三章 公文办理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第八条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的,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签发日期为准。

第九条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阅、收回存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用印、登记、发迭、原件归档峙肖毁等程序。

第十条公文签收应由专人负责。签收时须对来件严格检查,明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或盖章。

第十一条收文拆封后应对文件进行认真清点,按内部或公开文件分类登记,注明收文日期、标题(简要内容)、来文单位、密级等并编号。

第十二条总公司办公室收文,存档一份,另一份呈送总公司领导,根据总公司领导批示送总公司有关部门或专业公司传阅,必要时转发有关子公司。

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各部门的正式行文应同时抄送总公司办公室。

文件传阅应坚持文不横传的原则并建立传阅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因业务需要查阅某文件须经办公室同意,必要时须报有关领导批准。涉及密级文件,按照《总公司保密工作执行条例》。

第十四条密级高的文件,应锁在保险柜内,不得锁在办公桌抽屉内过夜。

第十五条总公司正式文件须经总公司总经理签发。总经理离京时,~般事务性行文报请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酌定;凡涉及资金转移、资金挪用、联营参股、下设机构等重要事宜且需急办的,由办公室电话请示总经理后,报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发。

第十六条总公司正式文件的撰写、制发由办公室负责。

第十七条各部门以总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业务性文件,需将打印稿送办公室审核后制文,按上条规定签发。

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本身职能和工作范围内下发的业务性通知,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自己名义发出,但应送办公室进行文字审核。

第十九条会议通知、转发有关文件的通知、一般性或临时性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限于11公司系统内)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同意,以办公室名义发出。

第二十条发文的密级按《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章 公文归档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公文办理完毕,应及时将公文定稿(包括领导的修改或批示稿)、正本和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第二十二条调取、查阅存档公文须经总公司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条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文件,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专业公司、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总公司其它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保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总公司并指导下属公司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11系统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总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总公司领导的变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总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专业公司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总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商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条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总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总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

第十二条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四条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处罚。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处罚;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应参照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怕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11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11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总公司办公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总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下称各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总公司机要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11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盘片j员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上级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公司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机关有关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及登载相关内容的报刊。

(三)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

(四)其他文件材料。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及其他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各子公司及其他各所属企业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文件;

(三)公司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六)公司领导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代表公司对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报刊记者的新闻发布稿和声像材料、撰写专题文章及在外单位重要讲话的稿本;

(七)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如实业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贸易、证券、信贷、租赁、世行贷款、转贷等业务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合同、样票等;

(八)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九)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十)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一)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公司简介)、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编印的公司要闻、简报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十三)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医疗、扶恤、死亡、奖惩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干部、工人、党员、团员名册、报表;

(十五)公司干部、工人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关系的介绍信存根;

(十六)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会谈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材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十六)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八)公司或部门、专业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十九)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二十)公司购置大型设备和基建工作中形成的凭证、协议合同、图纸文件材料。

第八条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非本公司经营范围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二)有关业务机关检查本公司工作形成的重要文件;

(三)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与本公司联系、协商工作的来往文件。

第三章 立卷归档要求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十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一条各单位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的项目档案应包括如下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项目评估报告、批准项目文件、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项目人员任兔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的音像制品、计算机盘片等。

(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总公司办公室统一发给。

第四章 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四条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第五章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五条公司办公室秘书处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六条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第十七条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八条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 档案的借阅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公司办公室秘书处机要室填写档案借阅单,方可借阅。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

第二十一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第二十二条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条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第二十四条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按本制度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三章第九条,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六章第十四条,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五条,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六条,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因遗失档案,泄露秘密的,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公司以往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11各专业公司和总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11各单位)印章的管理,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防止产生不良的法律后果,根据《总公司办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11各单位的正式印章作风公章和部门章)、专用印章(即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海关报关章等)、手章(即各专业公司负责人用于文件、报表、票证等的个人印章)。

第三条11各单位应确定印章管理人员,负责本办法第二条所述印章的保管并按有关制度和程序使用。印章管理人员应是11正式职工。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出差或因病请假时,11各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临时人员保管。临时保管人员也必须是正式职工并应相对固定。

第四条印章保管人员接到印章后,必须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印章名称、收到日期、原保管人姓名、批准人签名、保管人签名等。如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

第五条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六条未经11各单位负责人或总公司主管该单位的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或交由他人代管。

第七条需用印时应先填写(使用公章申请表》,经11各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管理人员用印。

第八条用印文件文稿(包括合同、介绍信)等应复印,以留存备查。

第九条不得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盖印。

第十条用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详见附件《使用公章申请表调》)。

第十一条合同用印应按照总公司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执行必要的法规审核程序。

第十二条未履行用印登记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11各单位负责人。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责任外、还将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总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 车辆调配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请示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总公司外事用车、总公司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办公室有权临时调度各单位车辆,各单位应服从协调调度。

第六条除总公司领导临时安排外,总公司车队不为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出车。

第七条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第八条24小时内长途用车(单程150公里以上的),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24小时以上的,需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配备车辆均属工作用车,应严格服从办公室车队的统一收车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车队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总公司安委会和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并实施安全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按事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5万元以上的,罚个人6%;损失额1~5万元的,罚个人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人500元。非专职司机各降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事出车,按上述比例各加罚一倍。

第十四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

第十五条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可按季核发。

第四章 油料管理

第十六条各管理部门配备车辆所需油料由车队统一按核定预算办理购进,按单车每月定额标准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办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预算节余部分提取30%作为车队节油奖励基金。

第十七条车队设专人负责油票发放,造册登记,司机签字领取,每月上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八条各专业公司的耗油采用总额控制,集中购买,定量使用的原则,各专业公司财务部应按照排气量2.0以下车辆每月210公升,其它车辆(排气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标准作出费用预算,纳入本公司的总预算。在预算限额内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购买油票,作为有价证券由各公司财务部专人保管,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突破限额。

第五章 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修按规定填制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技术审验,办公室主任审签,到指定修理厂维修,专人结算,超过审批预算的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业务部门及专业公司维修保养车辆参照第十七条规定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及车队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者及所属单位领导分别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停驶。

第六章 驾驶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经理配备工作专车,持有效驾照可由本人驾车;无驾照需配司机的,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二十三条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办公室商人事本部统一招聘。各部门无权自行聘用司机。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临时聘用司机,须经办公室车队考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条临时聘用的司机应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不出车时一律到车队休息,不得在办公区内滞留。

第二十六条其它工作车辆需要持有驾照的11职工驾车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并商办公室同意,但严禁擅自交他人驾驶,违者收回车辆。

第二十七条对于实际驾车经验不足一年或持实习证照的,需经车队技术考核合格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准单独驾车。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副职以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应于每日下午五时前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钥匙交至车队,待下一个工作日上班时,到车队领取钥匙。

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需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交车时间内使用车辆的,须由用车单位领导签署书面申请,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车队备案。违反规定私自用车的,予以停驶或收车等处理。

第三十条11职工报考驾驶证,按规定程序报批,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学车人员一律用业余时间自费学习。不准用公司车辆学车练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属于总公司的由办公室车队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人帐;属于专业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办理,费用自负。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司机人员文明礼仪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总公司业务的不断开拓与发展,更好地体现总公司的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讲文明懂礼貌、规范化的司机队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车队及各专业公司的所有在岗专职司机。

第三条总公司司机应严格遵守《总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和(中国11发展总公司驾驶员守则)。

第二章 文明札仪规范

第四条为了使司机人员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向外界展示公司的形象,公司所有司机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佩戴胸卡上岗。胸卡上印有中英文对照的本人姓名、所在公司名称及公司标志图案。

第五条司机人员应加强自身精神文明建设,不讲脏话粗话,衣着应随时保持整洁。皮鞋经常擦油,在车内不准脱鞋。

第六条司机人员应经常对所保管车辆进行清洗,按期打亮油,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风挡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车内经常保持清洁,座套要勤洗、勤换,方向盘、仪表要擦净无尘土。车辆平时应停在指定的地点,不要乱停乱放。

第七条司机人员应加强公关礼仪方面的学习,熟悉不同场合的礼仪规则。对待客人要有礼貌,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车内,关车间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如果客人有行李物品,自己应主动上前提供帮助,不要坐在车内旁观。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客人同意,声音不要大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客人之间谈话,不得随便插话,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开车送人应尽量送到门口,等人时不能只顾自己睡觉或看书,而应随时注意客人是否已出来。如客人在门口等车,应主动开车到门口接客人上车。遇大型活动车辆无法在近处停放时,应提前到门口或刚散场即到门口主动向客人打招呼,请其稍等,回来开车去接。如车辆堵塞,也可引导客人步行至停车处上车,不要让客人到处找车。客人离别时,司机人员应主动向其道别并祝客人一路平安。

第八条在涉外活动中,司机人员对待外宾既要彬彬有礼又要不卑不亢,态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对方主动打招呼,可按一般礼貌同其握手、交谈。如果本人外语水平有限,可向外宾明确表示自己不会讲外语。此外,司机人员在涉外活动中不得向外宾索要礼品或示意索取礼品。对不宜拒绝的礼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后应上交办公室统一登记,按规定处理。

第九条为了保持和进一步提高总公司司机人员的精神面貌,总公司办公室将配合人事本部对公司所有司机人员进行比较系统的精神文明和涉外礼仪方面的培训。

第三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条为了确保上述规定能认真贯彻执行,使总公司司机人员的总体素质能有显著的提高,总公司办公室将对所有在岗司机人员进行文明、礼仪方面的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本部门考核与用户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的内容包括仪态仪表、个人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以及公关礼节等方面的知识。

第十二条对司机人员的文明礼仪考核分为优秀、达标和不及格三个档次。对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司机人员,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司机人员,公司将作为,‘文明礼仪”标兵通报表扬,并提请人事本部给予奖励、工资晋级等。对没通过考核的司机人员,应给予工资降级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应安排其下岗,进行培训。如仍不能达标,转人事部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计划生育工作规定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及《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职工(不含试用人员)。

第三条对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者,公司给予一定的优待与奖励。

第四条女年满二十二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后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初育为晚育。

第五条结婚符合晚婚条件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三天外),可另在年内享受奖励假七天。

第六条晚育(包括双、多胞胎的)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三十月)外,给予奖励假30天。

第七条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上班,每天在工作时间内给一小时的哺乳时间,视为出勤,多哺乳一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

第八条已婚育龄妇女(年满49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除医院规定的休息时间外,可另享受奖励假三天,一次发营养费50元。

第九条育龄夫妇做绝育手术的(不含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除医院规定的休息时间外,另给奖励假十天,一次性奖励100元。

第十条育龄妇女计划外生育第二胎的,征收5000元以上到50000以下的社会抚育费。

第十一条凡符合国家有关生育第二胎规定条件者,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育,未给批准生育者按计划外生育处罚。

第十二条对计划外怀孕者,第一次做人流手术的假期按病假处理;第二次以上做人流手术的假期按事假处理。

第十三条对第一次做人流手术者,术后上环或做绝育手术的,一切待遇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所涉及各类假期的工资收入发放按《考勤制度》执行。其他相关事宜的规定与《考勤制度》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外事审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总公司外事审批管理,根据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对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出国(境)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的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11发展总公司外事审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归口管理。

第三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是负责总公司、专业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人员临时出国(境)审批工作的职能部门,承办出国(境)任务批件,办理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办理国外人员来华邀请事宜。各部门、各公司应设立机构或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外事工作,外事人员应相对稳定。

第四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部门、公司的外事管理工作。

第五条总公司人事本部是负责总公司各部门人员、专业公司人员和子公司正副总经理(人事档案关系在总公司)的政审工作的职能部门,承办上述人员出国(境)政审批件。没有人事部门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单位人员出国(境)政审事宜。

第六条各地子公司需组团出国(境)访问,原则上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办。必要时总公司可根据子公司的申请报告向当地有关部门出具委托书或任务通知书。

第七条总公司出国(境)任务主要包括:出国考察、出国展览、参加经贸会议、技术交流、经济贸易谈判、财务结算、进口货物和设备的验收、签订协议或合同以及劳务输出、短期或长期外派工作等。邀请来华事项主要包括:邀请国(境)外人员来华进行技术交流、经贸洽谈、签订协议或合同等。

第二章 外事审批程序

第八条出国(境)和邀请来华工作政策性强,总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和各子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手续。

第九条出国(境)工作程序为:呈报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下达任务批件;办理政审手续并下达政审批件;办理护照和签证。

(一)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由有出访任务并负责组团的部门和公司自行撰拟上报。内容包括:出访国家、出国任务、旅行路线、往返时间、出访人员、费用支出等,出访人员不得擅自绕道、增访国家或地区,如确属业务必须,需事先请示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二)出国(境)任务报告由外事办公室审核(必要时同有关部门会签),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向有关单位下达出国(境)任务通知书。如出访团组中有外单位人员,由外事办公室按授权范围和规定负责向该单位下达出国(境)任务通知书。

(三)出国(境)人员单位应对拟派出人员的政治立场、业务素质、思想作风、近期表现。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等进行如实填写,实事求是地写出审查意见后报人事本部进行政审。

(四)凡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总公司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办理政审批件和出国护照;子公司人员、借调人员和聘用的离退休人员,须由原所在单位办理政审批件和出国护照。

(五)出国(境)人员政审(复审)合格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政审批件。

(六)出国(境)人员持政审批件交外事办公室,由外事办公室统一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

第十条邀请来访工作程序

(一)总公司有关部门、专业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出邀请来访报告(内容应包括来访者的国家或地区、来访人姓名、身份、人数、来访目的、日程安排、接待方案等),报总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下达邀请来访任务批件。

(二)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向来访者发邀请函,并通报中国有关驻外使(领)馆发入境签证。

(三)邀请单位负责制定来访接待计划(通报外事办公室备案),并组织实施。

(四)如请总公司领导出席会见、会谈、宴请等活动,邀请单位应事先将会谈方案、接待计划报总公司外事办公室。

第三章 出国(境)手续办理

第十一条出国(境)人员政审

(一)按外事政审管理规定认真填报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审查表是关于出国(境)人员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组织能力、身体状况的审查报告,是进行政审的依据。

(二)初次出国(境)人员填写(初次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二份,再次出国(境)人员填写(再次出国人员审查表)一份,当年再次出国(境),可免填审查表。

出国(境)审查表,所有派出单位负责人要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三)以下人员不得派出

1.试用期或实习期未满人员;

2.有政治或经济问题尚在审查或尚未结案的人员;

3.受各种处分不满一年的人员;

4.身体患严重疾病或怀孕的人员;

5.与出国(境)任务无关的人员;

(四)随外单位团组出国(境)的审查程序同上。审查合格后由总公司人事本部开具政审批件,外事办公室办理护照,送交组团单位办理签证。

第十二条出国(境)护照

(二)因公普通护照是由外交部发给出国(境)人员的证件。办理需要提供正面、免冠、黑白、平光、小二寸相片四张,填写护照申请表和申请卡片各一张,并将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用曲别针别在申请表上,不要粘贴。

(二)出国(境)人员在外期间,护照要随身妥善保管,不得污损,不得涂改,不得遗失。凭护照办理签证,购买机票和车船票。

(三)临时出国(境)人员应在回国境后15天内、驻外人员奉调回国后应在30天内将护照送交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不得无故拖延期限甚至无故不交。如有丢失,应写出书面检查,送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审核,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境)签证:

(一)办理签证需要提供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申请表、邀请函电、团组名单和照片(照片规格与护照片要求相同,数量根据各使(领)馆要求而定)。各部门、各公司应认真填写签证申请表,有问题时可向外事办公室查询。

(二)出国(境)人员的签证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统一送外交部或有关国家(地区)驻华使(领)馆办理,办理签证因各国情况不一,所需时间和费用也有所不同,出国人员不得擅自向有关使(领)馆催办,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对涉及敏感问题及赴敏感、热点国家或地区(以外交部通知为准),由外事办公室按规定及时发电征求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同意方可办理签证。

(四)对去免办签证国家(地区)的持护照出国(境)人员,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开具出境证明,并使用“中国11发展总公司”印章;随团的外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第四章 外事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出国(境)任务审批报告由总公司总经理根据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授权范围审批(如总经理出差在外,可由指定人审批)。

第十五条临时赴香港的团组按规定要提前一个季度上报出访计划.经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办理手续。

第十六条派往港澳地区常驻人员及多次往返人员经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报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审批。在审批后的一年内,需再次赴港澳的,由总公司自行审批,不计入赴港澳控制指标。

第十七条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国(境)或总公司人员出国(境)从事经贸以外的活动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再报农业部审批。总公司各部门和专业公司人员以及子公司正、副总经理及其他人员出国(境)从事经贸活动,由总公司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邀请外国司局级(含)以下人员来华,由总公司领导批准;邀请外国副省部级(含)以上人员来华,由总公司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农业部审批。

第五章 外事教育

第十九条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外事教育,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出国(境)人员外事教育按外事管理权限,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主要学习出国常识、外派人员规定、外事纪律、保密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对初次出国(境)人员,由总公司人事本部和派出单位主管领导谈话,做好外事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11系统职工单独或组团出访回国后,应在两周内写出出访报告,内容应包括业务和遵守外事纪律情况,交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在国(境)外访问期间,对有违犯外事纪律的行为或现象,团组负责人应及时制止,并在回国(境)后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人事本部汇报。对情节严重的,要上报总公司领导给以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六章 出国(境)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出国(境)团组应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总公司制定的出国经费使用标准,提倡节俭,反对浪费。

第二十四条出国(境)人员制装补助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出国(境)人员凭出国(境)任务批件在出国(境)人员工资关系所在单位领取制装补助费。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由总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后加以补充。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管理规定

第一章 附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的管理工作,防止因护照散失在个人手中而可能发生丢失、被人利用等问题、根据外交部《关于因公护照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通过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下简称外办)申办护照的因公出国人员。

第二章 护照的统一保管

第三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作为公司的外事职能部门负责统一保管本公司所有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包括外地公司人员由总公司外办申办的因公护照。

第四条护照由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护照登记制度,每半年清理一次,保管人员定期向总公司外办主任汇报清理情况。保管人员调离时应交接清楚。

第五条本公司因公出国人员应在回国后15天内将所持护照交回总公司外办统一保管。因公出国人员再次出国时,凭出国任务批件或出国任务通知书(参加外单位组团出访)从外办取回护照。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上交的,应写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外办审核,呈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无故逾期不交者,每过一天罚款100元(于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第六条领取护照后因故未出境者,持照人应在得到不再出国通知后一周内将护照交回外办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七条常驻国外机构人员临时回国,如果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护照可由持照人自己保管;超过15天者,所持护照应交回外办统一保管。常驻人员任职期满回国内后,应在30天内将所持护照上交外办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持办有多次往返签证护照的本公司因公出国人员,在签证有效期内每次出境回国后,应在7天之内将所持护照交回外办统一保管,下次出国凭出国任务批件取回护照。逾期不交者,每过一天罚款200元(于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第九条护照交外办统一保管后,个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索回。需临时借用护照的,应由所在公司或部门出据证明,由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交回。对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公司的人员,在办理有关调离手续时,应将其所持护照交回外办。外办将按规定将护照上交发照机关注销。对拒不交回者,总公司人事本部将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第三章过期失效护照的销毁

第十一条护照过期失效后,由总公司外办填写《销毁护照清单》,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人(二人)予以销毁,并报发照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外办将对销毁的过期失效护照登记造册。

第四章 护照遗失、被窃的处理

第十三条护照为出国人员出入我国国境和在国外停留的主要证件。护照一旦遗失、被窃,在国外,持照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当地使、领馆、处,由有关馆、处将护照具体情况通报并请示总公司主管领导后,由外办向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通知公安边防部门。

第十四条外办将每年对遗失、被窃护照及其处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向总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外办负责解释。

人事管理制度

总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对总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的所有职工。

第二条总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人事本部(简称人事本部,下同)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招 聘

第三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第四条总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

【第2篇】某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委任状、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过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 和复制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印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鉴有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有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制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赎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合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他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正式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 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购入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竟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 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由折旧率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界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3篇】公司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每一个公司办公室,是负责公司综合方面的管理,对于每一项的管理都要有合理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公司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遵法制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本市的法规条例和本公司的规章行政管理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市民、好职员。

第二条爱集体

和集团荣辱与共,关心集团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学习经济及管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人文高尚、管理高标、服务优质、经营高效”的企业形象。

第三条听指挥

服从领导听指挥,全面优质完成行政管理制度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支持、热情协助领导开展工作。

第四条严纪律

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在禁烟区吸烟,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第五条重仪表

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员工不准留长发、留胡须,女员工要淡妆上岗,打扮适度。

第六条讲礼貌

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与客人相遇要主动相让,与客人同行时,应礼让客人先行。

第七条讲卫生

常剪指甲,注意卫生,无汗味,异味,工作前不得饮酒、吃蒜等异味食品,保持口腔卫生。

第八条敬客户

1、接待客人时面带微笑,与宾客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讲话时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2、遇到服务对象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3、尊重服务对象风俗习惯,不议论、指点,不讥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

4、接转电话时,要先说“您好,xxx部门”,然后仔细聆听,声调温和,勿忘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第九条守机密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集团的一切事内部务。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收锁再离人,保证桌上无泄密。

第十条保廉洁

不以拉关系图私利。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公款,不以权谋私。勇于揭发问题,敢于同不良的现象作斗争,要打击歪风,树立正气。

第十一条勤节约

消灭长明灯,长流水,节约使用文具和器材,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二)行政办公纪律管理规定

1、凡本公司员工上班需坚守行政管理制度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2、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4、不要因私事长期占用电话。

5、不要迟到早退。

6、请假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到办公室备案。如假条未在办公室备案,以旷工论处,扣减工资。

7、平时加班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后备案不发加班费。

8、在月末统计考勤时,办公室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补签。

9、不准在办公室吸烟,如有需要请自动离开,否则将被罚款。

10、请病假如无假条,一律认同为事假。

11、请假条应于事前交办公室,否则将视为旷工。

12、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经理,本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集团办公室打招呼。

13、不得将集团烟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带回家私用。

14、在业务宴请中,勿饮酒过量。

15、无工作需要不要进入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以及会议室、接待室。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三)考勤管理制度

集团所属各部门、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作好员工上班的考勤工作。对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旷工者应认真作好考勤登记,对出勤不出力、纪律涣散等现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改正。

1、凡集团上岗员工都必须严格执行集团的考勤行政管理制度。

2、各部门、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对所有考勤情况按月汇总。

3、各部门中心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有关附件如实上报集团办公室(考勤表由集团统一印制)备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①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②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③准假期满(包括事、病、探亲、产育、婚、丧假等),未经续假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又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岗者;④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者;⑤经教育仍不服从分配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者或无故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包括集团内部调整)。

5、旷工期间档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当月累计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的,除停发当月的档案工资、效益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本人应写书面检查外,并给予以下行政纪律处分: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连续旷工三十天的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工超过一个月的,后勤服务集团将予以除名。

7、员工的出勤、考勤情况将与员工的年终考核和考评挂钩,员工无故旷工十五天以上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8、对严格执行考勤行政管理制度thldl.org.cn的部门、中心以及自觉出满勤、办事效率高的个人,结合年度考核给予表扬;对经常迟到早退、办公时间干私事或擅离职守的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教育不改者,应将其缺勤累计时间做旷工处理。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四)办公物品管理规定

1、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通信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发放。

2、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提前半个月报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列表报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

3、各部门需设立耐用办公用品档案,由办公室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赔偿。

4、办公室负责收回集团调离人员移交的办公用品和物品。

5、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五)印信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保证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集团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印章的刻制

1、集团印章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办公室凭集团介绍信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选用国际、国内先进、适用的质料和种类。

4、下属企业和部门的根据需要可以申请刻制内部或对外用章,但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刻制。

三、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事先须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集团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董事会、集团的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手章应指定办公室保管;

2、各部门、中心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印章要放在办公室,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进汇报,配合安保部门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手续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机构变动机构名称改变;

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3、印章使用损坏;

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并报经领导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五、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集团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签订协议等一律加盖集团印章;

2、凡属集团内部行文、通知,使用集团内部印章;

3、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4、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印章,一律实行审批制度。凡经领导批准方可盖印,其权限分级掌握,使用哪级印章,由哪级领导批准,并由其负责。凡不符合用印需要的,均应拒绝盖印。用印人填写用印登记簿,领导在该表上签批。

(三)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注明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1、使用印章时,保管人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2、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六、介绍信管理

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信笺介绍;证明信(材料)。

2、介绍信一般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3、介绍信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办公室审批,重要事宜需由集团领导审批,方可开具。

4、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

七、附则

1、未按本办法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本办法由办公室解释、补充,由集团总经理颁布生效。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六)招待用餐管理规定

第一条用餐程序

1、各部门、中心在集团安排用餐须报总经理批准,并提前将用餐通知书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用餐通知书要列明来客单位、时间、标准、人数。

2、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请示,同意后先用餐,再补办手续。

第二条用餐标准

餐费标准分为a、b、c三个档次(酒水除外)。即一般客人用c档,较重要客人用b档,重要客人为a档。

第三条酒水标准

除有明确批示外,招待一律只提供适量的本地啤酒及饮料。其余如香烟、烈性酒、葡萄酒等经批准后方可按量供应。

第四条用餐后的核算

1、所有招待用餐费用,接待部门须及时报批,办理结算。

2、对不符合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的,一切费用由接待人承担。

第五条注意事项

1、必须注意接待费用支出项目与接待用途及目的一致。

2、接待费用开支,必须本着最小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则,合理接待,有效使用经费开支。

【第4篇】某房地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公司,其行政管理制度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则房地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仅供各位房地产行业员工管理者参考,希望大家从中了解如何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 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 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 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5篇】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

一、总经理办公例会

1、 总经理办公例会分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

2、 工作例会于每周一定期召开,由总经理主持。会议由总经办召集。

3、 专题会议必须由主管副总经理提议,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召开。

4、 总经理会议都应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应形成会议决议。

二、 部门主管工作例会

1、 部门主管工作例会于每周一定期召开。

2、 公司经营班领导至少应有一人出席,由总经理召集、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持。

三、 重大事项专题会议

1、 需由部门经理提议,由总经办统一安排。

2、 会议由部门经理召集、主持,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四、 部门内工作例会

1、 部门内工作例会召开时间由部门自定。

2、 部门经理主持。

五、 以上会议共同事项:

1、 专题会议的召开应填写《会议提案表》。

2、 会议经核准召开后,由总经办发《会议通知单》。

3、 所有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

4、 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5、 以上第

一、

二、 三项会议的会务工作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6、 与会者应做好会议准备,准时出席。

7、 因故无法出席或无法准时出席者,应以书面形式请假,报上级领导批准,否则作无故缺席处理。

8、 由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考勤工作。

9、 会间应 通讯工具,或将其消音。

【第6篇】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e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6.员工体格检查管理办法

6.1.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6.2.本管理办法所称员工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

6.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为员工体格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对所有加入公司的新入职员工进行上岗前体检要求及管理。

2).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统一组织体格检查。

6.4.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体格检查费用(认可项目)由公司承担。

6.5.体格检查管理:

1).员工按接到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要求,在正式上岗前进行体格检查。

2).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由公司行政和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行体格检查。

6.6.体格检查操作规程:

1).新入职员工:

i.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持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认可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提供的合格的有效体检健康证明方可正式录用。

ii.体格检查项目: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认可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设置的常规体格检查项目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肾功能、血糖(包含但不限于)等化验项目。

iii.对从事过有毒有害职业,患有职业病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

2).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

i.公司每年定期统一安排,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进行体格检查。

ii.体格检查项目:

a.年龄在35周岁以下员工体格检查项目:常规体格检查项目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肾功能、血糖等化验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b.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女员工、40周岁以上男员工、中心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含部门副经理)体格检查项目:常规检查及化验项目(同第1)款),增加心电图及b超检查。

c.女员工体格检查附加项目:

全体女员工:外科乳腺检查、妇科b超

已婚女员工:a、妇科常规检查、b、阴道分泌物悬滴检查(查阴道滴虫、霉菌)

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女员工:子宫颈刮片(防癌普查、检查子宫颈肿瘤)、阴道脱落细胞涂片(卵巢内分泌功能、生殖器肿瘤普查)

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男员工体格检查附加项目:泌尿外科检查(检查前列腺)

iii.体格检查项目结果:

a.体格检查项目结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统一存入员工行为档案。

b.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c.对于传染性疾病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7.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对特殊岗位要求进行定期健康体格检查的,已进行体格检查的项目不享受本办法,未进行体格检查的项目可按本办法规定进行。

7.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7.1.总则

1).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工伤预防,根据《劳动法》《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部门(部门系指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及所管理的各项目中心)及其员工应遵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3).公司依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为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4).对工伤员工按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办法》规定的标准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提供经济补偿,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物价上涨因素,适当调整由企业承担部分的费用标准。

5).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6).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为职业病,公司将及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并由其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7).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主管公司员工工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8).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公司实施工伤事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2.工伤事故抢救

1).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各部门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负伤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的工伤事故,公司应立即报告上级公司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3).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组织抢救。

4).接到员工工伤事故通知后,主管领导及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劳动安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由主管领导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

5).员工工伤事故较严重时,应立即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或呼叫急救中心进行抢救。

7.3.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1).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i.从事本公司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部门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部门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公司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ii.经本部门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公司有关的技术改进工作的;

iii.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iv.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部门领导同意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及因病请假未获准等原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v.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vi.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vii.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viii.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i*.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

故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i.犯罪或违法;

ii.自杀或自残;

iii.斗殴;

iv.酗酒;

v.蓄意违章;

vi.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各部门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向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告,填写《工伤报告表》。公司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填写《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表》;并在三十日内向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各部门及其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i.《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ii.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轻伤无需住院医院治疗的,由公司指定医院开具工伤诊断书;

iii.公司的工伤报告,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

iv.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a.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b.属于领导同意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及因病不能休假造成突发疾病的,由所在部门提交以上情况的证明材料;

c.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d.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由所在部门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e.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材料。

5).员工因公外出期间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其亲属或者公司应当向公司所在地公安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认定因工死亡。

7.4.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

1).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2).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员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凭工伤认定通知书,到劳动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7.5.工伤保险待遇

1).员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员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员工因工负伤达到伤残等级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支付,未达到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等由医疗保险支付,其中个人负担部分可由公司支付。

3).工伤员工除紧急抢救外应到本人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工伤员工经紧急抢救脱离危险后,应当及时转回本人选定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4).工伤员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公司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工伤员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6).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7).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公司和工伤员工。

8).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9).工伤员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i.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

ii.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10).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11).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

i.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级百分之九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四级百分之七十五。

ii.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二十四个月,二级二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个月,四级十八个月。

iii.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执行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由公司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iv.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1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并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领取待遇的,到达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养老金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员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

13).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将由公司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i.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六至十六个月工资。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

ii.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公司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九十,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

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iii.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iv.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公司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

v.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员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公司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

14).员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i.丧葬补助金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ii.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iii.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15).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i.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员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ii.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员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iii.员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iv.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员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v.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员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16).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员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

17).享受伤残抚恤金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到境外定居后,可以凭生存证明继续领取抚恤金,也可以按照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生存证明应每年向支付抚恤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

18).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或者犯罪服刑期间,其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发给。

7.6.工伤保险基金

1).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公司负责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费用暂按原渠道支付。

2).工伤员工应当到工伤医疗合同医院进行治疗,紧急时可以到就近医院或者医疗机构救治。工伤员工需要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就医的,由工伤合同医院提出意见,并须经公司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3).员工因工死亡,其丧葬事宜的办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7.7.公司和职工责任

1).公司实行租赁、兼并、转让、分立时,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公司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 并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员工被借调或者聘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各部门必须负责做好工伤预防,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员工得到及时救治,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病伤职工管理和伤残鉴定申报工作。

3).各部门必须如实申报工资总额和员工人数,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虚报。

4).在招聘过程中,应审查应聘员工原工作背景,员工应聘时应主动说明所从事过的职业。原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聘时应当持有职业性健康检查证明。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在公司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公司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

5).员工应当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工伤员工经过劳动鉴定确认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应当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7.8.争议处理

1).工伤员工及其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公司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2).工伤员工及其亲属或者公司,对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3).员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7.9.附则

1).本办法所称员工本人工资,是指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的,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为计发基数;高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以上的,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计发基数。

2).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其范围、名称按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所附的职业病名单执行,职业病的诊断按照《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所称因工死亡,是指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工伤或者职业病医疗期间死亡、工伤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以及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

4).到公司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北京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

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公司收取保险费用。

8.办公用纸管理办法

8.1.为提高行政办公效率,降低整体费用成本支出和自然资源使用消耗,特制定本办法。

8.2.办公用纸选购应本着品质与价格合理搭配的原则,避免因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办公使用与效率。

8.3.办公用纸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登记,部门文员定期按实际使用情况领取纸张,并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或大量领用纸张,应取得分管领导(或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8.4.部门办公用纸使用应采取实际使用人签字领用的办法,除对外正式发文及存档文件外,其他用纸应双面使用。

8.5.部门在使用纸张进行文件打印、复印过程中应注意纸张的实际使用情况,避免因操作原因使纸张遗漏、破损对办公设备或办公环境造成破坏与污染。

8.6.办公纸张在储存与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避免人为原因的丢失与损坏,同时应减少各种程度的人身伤害。

8.7.设定专人负责定期回收废旧办公用纸及其他纸张杂物。

8.8.相关记录

yz-zg/b*r-f19-01《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9.关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搜集、更新和培训等工作管理办法

9.1.为确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获取和更新上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并及时更新、培训,特制定本办法。

9.2.职责

1).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各物管中心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适用性确认,并指导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培训。

2).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负责中心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学习和培训。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指定专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按相关渠道定期获取、识别和更新与本部门活动和所辖范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9.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范围

1).中国政府签署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国际公约。

2).国家、地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等。

3).行业规范、标准、各级政府下达的指示、本组织与政府机构的协定及其他非法规性指南等。

9.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渠道

1).通过正常的收发文渠道获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

2).通过与各行业协会联系和沟通获取更多的其他要求信息。

3).通过专业服务机构、专业咨询机构、图书馆、数据中心、信息中介机构获取相关信息。

4).通过购买新的出版物(法规、标准汇编等),跟踪报纸、刊物的最新发布情况,利用广播电视、因特网等各种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9.5.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价、登记和培训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专门负责人对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识别、评价、确定使用范围,填写《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汇总。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汇总后,形成公司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文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到相关适用部门和岗位,确保适用场所都能得到现行有效版本或有关信息。

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会同并督促公司、中心各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在不同场所向员工传达相关的法律和其他要求;全体员工应结合岗位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结合自身活动和服务的范围及所辖区域,公司各部门及各物管中心应把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向客户和相关方传达,使他们能了解遵守有关要求,积极配合管理工作的开展。

9.6.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专门负责人定期及时跟踪了解相关信息,得到更新版本或修订信息后,上报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经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及时填写《法律和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单》,并将相关信息向相关部门通告,确保新的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进行修订、更新,并更新所保存的版本。

4).对于作废的法律及其他要求,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从相关部门撤回,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9.7.相关记录

c*5.2-03-f01-0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

c*5.2-03-f02-0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单》

c*4.2.3-01-f01-01《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10.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10.1.车辆使用权限

1).北京物管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派车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派车顺序为:办理重大事项优先、领导公务用车优先。公务用车按照工作轻重缓急顺序派车。

10.2.车辆使用申请程序

1).确需使用车辆外出办公的部门,须持部门经理签批后的《派车申请单》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后生效,《派车申请单》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2).除紧急情况外,一般用车须提前一天将《派车申请单》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3).用车当天由驾驶员到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领取车辆钥匙,并于收车后将车辆钥匙交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10.3.车辆维保

1).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车辆加油。

2).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遵守交通法规,若因违章造成的事故,相关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10.4.记录及表格

【第7篇】某某科技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怎么写

某科技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一) 工作时间

1、 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2、 上班时间:9:00-12:00;14:30-18:00。

(计。

(三) 调休制度

1、 由于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员工周日轮流值班,周日值班的员工原则上要求在下周内安排调休,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由负责人审批并向行政管理部报备。

2、 员工调休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不得累计。

(四) 请假制度

1、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提交的,应在休假当天09:00前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告知行政专员,在上班后尽快补交完成审批的《请假申请单》,月底进行考勤统计时一旦发现没有补交的,按旷工处理。

2、 3天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及以上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把《请假申请单》交到行政管理部备案。

(五) 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 迟到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

2、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3、 如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起试行。__ __ 服务有限公司20__年_月__日总经理签名确认:常务副总签名确认:员工阅读之后,签名确认:

【第8篇】g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常言道,有规矩才能成方圆,所以,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制度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管理公司。以下是一则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仅供各位行政管理人员参考,并更好地进行员工管理。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精神面貌,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

1.2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管理与组织

2.1 本规范由行政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和监督执行。

3 基本规定

3.1 仪表

3.1.1 仪表应端正、整洁。

3.1.2 头发要保持清洁,梳理整齐,请不要留怪异发型和怪颜色。

3.1.3 男员工请不要留长指甲,发不过耳,不留胡须。

3.1.4 女员工上班提倡画淡妆,要体现清洁健康的形象,饰物的佩带应得当,不得浓妆艳抹,不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3.1.5 衬衫领口、袖口要清洁。

3.1.6 出席重要场合要符合着装要求,大方文雅得体。

3.1.7 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物,口腔保持清洁。

3.2 着装

3.2.1 员工在周一至周四的工作时间内请着正装,建议为:

3.2.1.1 男士

3.2.1.1.1 西装:深色(深蓝、藏青、灰、铁灰)西服套装,以不易起皱的面料为最佳。

3.2.1.1.2 衬衫:单色长袖衬衫。

3.2.1.1.3 领带:以单色或带有小巧的几何或条纹图案为最佳。

3.2.1.1.4 皮鞋:以黑色、深色的皮鞋为最佳。

3.2.1.1.5 袜子:颜色应以深色、单色为宜,最好是黑色。质地以纯棉、纯毛为宜。避免穿与西装对比鲜明的白色袜子。

3.2.1.1 女士

3.2.1.2.1 职业套装:以黑色、灰色、暗红色或藏青色为最佳。

3.2.1.2.2 袜子:穿西服套裙必须穿长袜,以中性颜色为主。

3.2.1.2.3 皮鞋:着职业套装或西服套裙必须配相应的皮鞋。

3.2.2 夏季男士可不用穿西装外套,可只穿款式简单的长或短袖衬衫,以单色为主;不用佩带领带(若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必须着正装、佩带领带);应穿长西裤结皮带,款式、颜色庄重得体,建议以黑、深/浅灰、深蓝、棕色等深色或中性色为主。

3.2.3 夏季女士着装应以庄重、大方、得体的职业套装为主;可穿衬衫、、短袖衬衫、针织开衫或裙子;有领有袖的连衣裙配长袜;如穿无袖连衣裙,应外套长袖或短袖的上衣。

3.2.4 如果没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每周五工作时间可着便装;要求为:

3.2.4.1 男士:建议上衣为带领的t恤衫或休闲外套,不要透明或上面有字;下衣为单色休闲长裤;鞋为便装皮鞋,运动鞋.

3.2.4.1 女士:建议上衣为带领的t恤衫或休闲外套,不要透明或上面有字;下装为单色休闲长裤/裙、;鞋为便装鞋、运动鞋。

3.2.5 任何人、任何时候(包括周五及休息日)都不得着如下装束进出公司、会见客户。

3.2.5.1 衣冠不整(不整齐、不整洁)。

3.2.5.2 穿着短裤、超短裙。

3.2.5.3 穿着无领且无袖、过透、过露的服装。

3.2.5.4 穿拖鞋(含拖鞋式凉鞋)。

3.3 接打电话

3.3.1 接打电话是我们与用户交往的重要途径;个人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员工在日常的接打电话中要给对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现公司员工的文化修养及素质,也使外界对公司的办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3.3.2 基本要求

3.3.2.1 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

3.3.2.2 接打电话,先说声“您好”, 并主动报出部门、姓名。

3.3.2.3 通话言简意赅,时间不宜过长。

3.3.2.4 邻座没人时,请代接电话,有事请写留言条,并及时转告。

3.3.2.5 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严禁拨打信息台电话。

3.4 言语行为

3.4.2 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互相吵骂。

3.4.3 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表示致意,同事以姓名或职务称呼;客户以先生、小姐称呼,并使用普通话。

3.4.4 站姿要挺拔,坐姿要端正,走路要平稳不得拖拉散漫。

3.4.5 公司内职员与领导或客户相遇,应主动让行,以示礼貌。

3.4.6 公司领导进入办公室应主动起立相迎。

3.4.7 握手时应主动热情,不卑不亢。

3.4.8 进入办公室应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后再进,进门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

3.4.9 同事之间或部门内部如有业务问题进行讨论时,应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3.4.10 请不要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奔跑、大声叫喊、高谈阔论。

3.4.11 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请靠右行走,互相礼让,不要抢行。

3.4.12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4.13 办公时间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影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4.14 请爱护公司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它财物,不得公私不分。

3.4.15 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3.4.16 严禁在公司内用餐、吃零食。

3.5 个人环境

3.5.1 请保持个人办公位整洁,办公桌椅、计算机表面不能有灰尘,物品要摆放整齐,办公区请不要随便张贴。

3.5.2 请不要在办公区堆放资料、纸箱等物品。

3.5.3 有事离开或下班离开办公位时,请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3.5.4 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关闭机器电源(包括电脑),收好所有资料和文件,最后离开者请关闭电灯、门、窗、空调等。

3.6 公共环境

3.6.1 除指定地点外(行政部确定并明示),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卫生间)都禁止吸烟。

3.6.2 无特殊事由请不要带家人、亲属、朋友到公司办公场所。(特殊情况需行政总监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3.6.3 员工外衣请统一悬挂指定地方(如衣架等),不要随意摆放。

3.6.4 请不要在办公家具上和公共设施上任意写字、刻画、张贴。

3.6.5 请把废纸、废物放入指篓,杯中剩水请倒入指定地点,请不要用饮用水冲洗杯子。

3.6.6 请不要在办公区大声喧哗,有来客请带至会客室或洽谈区。

3.6.7 请不要让客人在没有任何员工的陪同下在办公区内走动。

3.6.8 车辆请停至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3.6.9 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

3.6.10 下班前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门窗、空调、电脑及其他设备,随手关灯。

3.6.11 一切有碍观瞻,有损形象的行为。如:随地吐痰,乱扔杂务。

4 奖惩措施

4.1 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本规范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员工遵守此规范的程度将作为受聘的依据。

4.2 对检查出的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要求予以纠正或整改。

4.3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警告、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3.1 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4.3.2 在公司内互相恶语吵骂,将对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还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的处理。

4.3.3 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三次(含)以上对责任人予以辞退。

4.3.4 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3.5 其他违规情况第一次违反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除警告外,填写过失单,予以经济处罚20元;第三次违反,予以经济处罚100元,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同时对主管领导予以经济处罚50元。

4.3.6 对三次以上违反规范的、屡教不改者,可根据情节予以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4 罚款以现金的形式当场缴纳。

4.5 所有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经行政总监审批后使用。

【第9篇】物业公司表格格式的管理规定行政工作制度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表格格式的管理规定

5表格格式的管理规定

5.1适用范围

5.1.1公司(广州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辖下各管理处、各部门所使用的表格。

5.1.2不包括只在部门内部使用的表格。

5.2表格格式

5.2.1表头

5.2.1.1内容:公司标志,加广州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款是表格名称。

5.2.1.2位置:公司标志在表头的最左边,其右边为广州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表格名称(两行上下排列、紧靠标志的右边)。

例:

5.2.1.3字体:广州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用隶书,字号为三号;表格名称用华文楷体,字号为小三号。

5.2.2表尾

5.2.2.1内容:表格编号和页号数

5.2.2.2表格编号的规则:

1)表格编号由:制表部门/表格编号(以用途分类)/版次/生效日期组成

例如:资源/人事08/版1/

2)编号的字体:宋体,9号。

3)表格编号的位置:在表尾的左边。

5.2.2.3页号数的规则(适用于总页数在1页以上的表格;对于只有1页的表格,不需加页号数):

1)页号数内容:第页,共页。

2)页号数的字体:宋体,9号。

3)页号数的位置:在表尾的中间。

5.2.3表格的正文

5.2.3.1字体版:华文楷体。

5.2.3.2字体大小:根据具体表格的排版而自行确定。

5.3表格管理

5.3.1表格的编制

各部门负责编制相应的表格,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将编制好的表格报资源部,如有更新,应及时告知资源部。

5.3.2表格的管理

资源部负责表格编号分类、登记及检查、督促等管理工作。

5.3.3所有表格均由资源部统一公布适用。凡未经资源部公布的表格,均不发生效力。

【第10篇】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行政事务包括考勤管理、车辆管理、员工宿舍管理、财产管理、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管理、图书、报刊管理、库房管理。

第二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员工考勤,公务车辆,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和发放,办公设施设备的保养、修理和使用调配,订阅报刊杂志,公司单身员工宿舍的分配和管理。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公司机关考勤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办公室,负责假期管理的职能部门是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一) 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公司机关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二) 员工应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做到有事请假。上班迟到、早退,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扣2分。

第五条 考勤

(一)员工考勤以每自然月(每月1日至月底)为一个考勤周期。

(二)公司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任何人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代签到一次双方当事人各扣当月绩效考核5分。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在当日签到表上记录并签字,否则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各管理处设兼职考勤员一名,负责本管理处员工的考勤登记。各兼职考勤员应每日对本单位人员出勤、请假等情况如实记录,于次月1日(非工作日则顺延)前将经管理处主任审核的考勤登记表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核发当月工资的依据。考勤员必须每日核对签到表,并认真填写考勤表。

第六条 监督检查

公司考勤管理部门对全体员工的出勤情况(包括考勤登记、外出办事登记、在岗情况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抽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公司考勤管理部门不严格执行考勤规定,徇私舞弊或处事不公,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部门1分。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一节 车辆管理

第七条 办公室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车辆的购置,维修保养,保险购买、使用调配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车辆行驶记录和维修保养档案。

第八条 公司现有车辆使用情况如下:

(一)粤z、粤z为公司领导工作用车;

(二)粤z、粤z、粤z、粤z为机关公务用车;

(三)粤z、粤z、粤z、粤z为住户专车;

(四)粤z为东莞分公司公务用车;

第九条 车辆使用与管理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凡出车、维修、保养,器材的更换、损耗、油料的决算,等级事故均应认真登记。

第十条 机关公务车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安排用车:

(一)催办承办紧急公文、护送人事档案或机密重要文件;

(二)财务人员到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三)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考察团队;

(四)提取数量多、重量大的物品;

(五)公司证照、资质、年审事务的办理;

(六)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的事务;

(七)其他特殊情况(如:员工会餐,集体活动等)。

各部门员工进行以上事项时由公司承担停车费、过路(桥)费、洗车费。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员工日常工作需要使用公司公务车辆的,应按公司车辆使用费用标准执行(标准见附表)。将车辆使用费用和油费(按公里数折算)交至公司办公室,办公室统一交至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出具收款收据。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其他费用由车辆使用者承担。

第十二条 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各部门因业务需用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提前二天申请,填写好“用车申请单”(填写清楚用车时间、地点、事由、所在部门等)由所在部门经理核定后交办公室,办公室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统一安排,调配并由办公室主任签批后方可出车,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第十三条 粤ba5338由东莞分公司根据公司机关规定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报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住户专车应按照规定线路行使、按时出车,由所在管理处主任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呈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

第十五条 如遇特殊情况,公司领导可直接定编或使用车俩。值班司机做好行车记录,用后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第十六条 为保证车辆安全,无论何时何地,用车人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正规停车场保管、锁好门窗,停车卡必须随身携带,切勿放于车上,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 按照“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凡发生违章、交通事故、被盗、损坏等情况,有明确责任车以外的一切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承担;如遇车辆被盗情况,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办公室,同时报告停车场管理人员,索要车辆丢失证明;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受损,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协助处理。

第十八条 车辆被盗后的个人赔偿原则:

首先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缴纳相应规定数量的罚金.

此外,第三者赔偿数额如超过车辆折后的净值,所丢车辆责任人再以:车辆购置总价减第三者赔偿数额的差价×10

【第11篇】某某科技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修订

某科技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修订版)

一、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作时间

(一)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二)上班时间:9:00--12:00;14:30--18:00。

第二条考勤制度

(一)公司实行每日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每日共计4次)。营销部外勤人员可分早晚两次。

(二)凡下午下班不打卡者一律记作请假半天。

(三)无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

(四)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五)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及时在公司前台登记,忘记打卡2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不打卡且没到公司前台登记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经前台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六)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二)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3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向行政管理部报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员工请假经部门经理或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需报行政管理部备案。若未报行政管理部备案,则以旷工论处。

(四)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单》,出差填写《出差报告单》或《出差申请表》。若因员工自身原因导致出差与请假混淆,事后概不销假。

(五)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六)请、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送到总经理处审批;最后报行政部备案。

(七)每月员工有一天事假的请假机会,不影响全勤奖发放,发生以上其他请假事由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八)所有假期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请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1.病假:

1.1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开病假证明;

1.2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1.3请长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4病假为无薪假期,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事假:

2.1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主管副总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2.2若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3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4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一)9:00以后到班者,按迟到论处,每次扣20元,第一次记警告;超过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二)每月累计迟到3次及以上者,需写500字书面检讨书,进行思想整顿。

(三)每月累计迟到6次及以上者,公司可根据规定予以辞退。

(四)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每次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五)如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六)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以此类推。

(七)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八)旷工0.5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1个工作日扣除2倍当日工资。

(九)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扣发15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十)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来计算迟到、早退、旷工。

(十一)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行政部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或奖金的补充费用。

(十二)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第八条罚款以现金的形式当场缴纳。所有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经营运副总审批后使用。

第九条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行政部,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二、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第十条办公秩序

(一)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二)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三)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对办公桌面整洁的要求如下:

1.办公桌面只能放置水杯、名片盒以及放在里面的部分名片、绿色植物或一些装饰品。

2.笔、笔记本等办公用品则只有在人在办公桌办公时才能将其放置在桌面,外出或下班及其他时间要将其收拾回抽屉。

3.离开座位时,将椅子推好,放整齐。凡有违反者,一律要写500字书面检讨书,若检讨不深刻且再犯者,则每次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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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着装规定

(一)所有员工周一到周六统一着公司制服。男员工上身衬衣,下身西裤,深色鞋,衬衣下摆束入裤内。女员工上身衬衣,下身西裤,深色鞋,鼓励化淡妆,不佩戴过分夸张的首饰。凡没有按照要求着制服的,没有充分理由者,一律罚款20元。

(二)遇公司有娱乐活动、庆典等重大活动时,应根据公司要求和场合不同,恰当着装。

三、会议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会议规定

(一)每周一到周六早会9:00开始。15分钟内结束。有必延长会议时间视会议内容而定。周一由营销经理主持。其它时间由员工轮流主持。

(二)晚会周五17:30开始。如果有其它重要的会议要安排,另行通知。敬请留意公司群发放的通告。

(三)会议期间请把手机等通迅设备关静音状态;如有重要来电,请举手示意。到会议室外面接听。发现不专心;打瞌睡;玩手机等问题,一律接受惩罚,惩罚方式由主持者会议者而定并警告1次,月计超过3次直接罚款200元。严重者直接劝退。

【第12篇】创业型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常有人问,公司新员工为什么经常会做错一些事,或者做了什么事不汇报,有很多公司认为这是员工执行力不佳的一种表现。

员工在一个公司里,他们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有时候会影响到他们的执行力,员工在做每一件工作过程中,不知道标准,也不知道应该向谁负责,应该是什么结果这和中国的教育有关,中国孩子从小角色扮演少,并不清楚自己在一个团队中应该承担的角色,有时候像个运动员,站在球场上茫然四顾,不知道自己的球门在哪里,也不知道球在哪里,更不知道自己奔跑的范围。

所以很多的公司在制度没有员工关系这个课也是一种缺乏。

所以员工关系和汇报应该当成一项重要的制度,可以根据各个公司承担的不同产业范围来确定。

有的公司规定员工不得恋爱,如果有恋爱的需要有一个人离职,有的公司规定员工平时语速要快一些,闲谈不超过三分钟。有的规定员工之间必须aa制,员工们之间不得吃请,也不得为某件事对公司同事发出邀请,如果有,公司员工可aa制一起聚会等。这些关系都会形成一种独特关系文化,会吸引一些人。附上一例,关于行政管理方面的一个规章。

【第13篇】房地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总则

为保证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针对本公司的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行政管理制度。

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

(一)公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8:30-17:30,每天中午12:00-13:0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

(二)凡属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午休时间办公室须安排人员值班。

二、考勤制度

(一)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并将名单交办公室备案。

(二)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缺勤、月底将考勤表(各种假条附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于每月2日前报办公室,员工工资将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三)考勤统计是公司对员工考核及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办公室有权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四)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五)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串岗、聊天等。如有违反,即作违纪处理。

三、请销假制度

(一)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具体要求按《关于员工各种假期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部门经理外出工作,应及时通告主管领导。

四、着装、礼仪、礼节规定

(一)员工在工作时不得着运动装、牛仔装、紧身裤等休闲服装(工作服除外),做到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二)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公司形象。

(三)员工在接待来电、来访时要用礼貌用语,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吵闹或使用粗鲁语言。

五、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一)各部门应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报纸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拾干净。

(二)各部门均设专人负责办公地点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同时,每一位员工对公司的安全、保卫、消防中存在的问题均要及时汇报、协助处理的义务。

六、各种办公设备的使用制度

(一)电脑、复印机、传真机、长途电话、车辆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二)因工作需要使用电脑、传真机、复印机、长途电话的,必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管理。

(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经理因公外出,原则上派车,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外出可乘坐出租车。员工有急事因公外出用车,要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由办公室安排,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而办事地点超过3公里以上或者1公里以内没有公交车辆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可以批准员工乘坐出租汽车,并凭用车申请单报销。

(四)任何人不得因私使用各种办公设备,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填写使用单,费用自理。

七、严守公司业务机密制度

各级员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经营策略、财务收支、经营成果、领个资料、员工经济收入及其他有关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各部门经理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如有违者,公司有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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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产、办公用品管理

一、公司财产、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建立财产、办公用品购买、使用登记制度。

二、各部门经理对各部门所使用的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负有指导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的责任,对员工有损坏公司财产的行为应提出严肃批评,并予以制止。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做出处理。如有遗失和损坏,应由当事人酌情赔偿。

三、各部门需购物品须按月提出购买计划,由部门经理按照合理、必须、节约的原则填写《物品购买申请》,注明购买原因、数量及预算价,按相关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

四、各部门购买物品计划,经审批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专用或特殊用品需自行采购时,应事先征得办公室核准。

五、各类物品采购后由办公室负责总务人员验收、登记、入库。

六、员工领用物品均需填写物品领用单。单价在100元以上物品,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应予以收回。属非正常损失或遗失的,应有但是人酌情赔偿,赔偿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核定,大额赔款可分期在工资中扣除。办公室每年要会同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以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清点。办公室由责任不定期检查部门保管、使用各类物品的情况。

七、物品报废须由使用部门经理填写报废申请单,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审核,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八、所有物品的调配、办理执照、缴纳管理费、租金、参加财产保险、和车辆维修及更新等事项均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公章、介绍信使用管理

一、公司公章、介绍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部门印章由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二、公司及印章的刻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董事会批准。部门经理的印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三、印章使用要求

(一)凡属经济合同文本需盖公司级公章和经济合同专用章的应事先经过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批准。

(二)凡属对外公文需盖公司级公章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三)凡需携公章外出办事,应事先征得总经理签字批准,用后立即退回办公室。

(四)凡属一般例行公事、联系业务等需加该公司级公章的,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凡属因公需要加盖部门印章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六)部门及公章只适用于不发生任何经济责任的一般业务往来。

(七)各类公章的使用均应建立登记制度。

四、介绍信使用要求

(一)介绍信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出具,开具介绍信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二)因公出差需带加盖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要有总经理签字批准。如有剩余介绍信应交回办公室注销。

五、办公室有权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公章、介绍信的使用情况。

【第14篇】a物业公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为了更好的发展,特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行政办公工作,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工作的正式员工、兼职人员及临时工。

第3条归口管理

行政人事部是行政办公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行政工作的各相关事项。

第二章 办公管理

第4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办公环境的清洁、安静。

第5条办公室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工作台上摆放的办公用品应整齐有序。

第6条保持办公室肃静,工作时间不得高声喧哗。

第7条工作时间不离岗、串岗,不聚众聊天,不打瞌睡,不在办公室内吃零食。

第8条上班时间,严禁办理私人事情,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9条接待来访,应起身相迎,做到态度和蔼,彬彬有礼;来客告辞,起身相送;在回答来客询问时,不得泄露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公司机密事项。

第10条下班或因事离开办公室,应人走灯熄,关好门窗、电源等。

第11条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第12条讲究文明礼貌,注重仪表仪容,按规定着装;接待来访客人,应热情主动。

第三章 会议管理

第13条各种会议由召集者负责组织安排,并对出席对象提前发出通知。

第14条会议召开之前应确定议题、参会对象,准备好有关的会议资料、文件。

第15条会议出席者应安排好工作,准时到会,并带笔记本及相关会议资料,如因故无法参加会议,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第16条会议坚持效率原则,各发言者应事先做好准备,发言应简明扼要,以使会议起到应有的效果。

第17条公司的固定性会议为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项目区域办公会议、部门例会及班组例会。

1.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参会对象为公司总经理、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人员。

2.项目区域办公会议于每月10日召开,参会对象为常务经理、经理助理、项目区域职能主管、管理处主任。

3.部门例会于每旬第一个星期五召开,参会对象为部门所有人员。

4.各班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例会,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具体时间由部门确定)。

第18条如遇特殊情况,会议组织者须另行通知;上一级别会议与本级别会议在时间上有冲突时,以上一级别会议为主,本级别会议作相应时间调整。

第19条凡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经行政人事部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发并贯彻执行。

第四章 公文管理

第20条各级政府、上级部门下发和其他单位抄送的公文,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收管,并负责签收、分类、登记和分发、传阅。

第21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须编号、登记,统一对外发送。

第22条公文处理程序

1.行政专员将公文登记、分类,交行政人事部经理审阅并提出拟办意见。

2.行政专员根据拟办意见,送有关部门相关人员阅办。

3.领导批办的公文,按批示意见交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4.如承办过程中有疑问或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5.办理完毕后,相关部门应填写承办结果,连同原文件退回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23条对送阅文件要抓紧时间阅读,各部门人员不得无故拖延或扣押,文件传阅后,阅文人须签名并写上时间,

第24条文件一律由专人传送,一般不得横向传阅。

第五章 印章使用管理

第25条公司印章由公司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分开保管。印章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与他人保管、使用。

第26条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

第27条印章使用审批规定如下。

1涉及人员调动(任免)、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财务收支及对外发文、发函等方面用章,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2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用章,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批准。

3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使用部门印章、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28条未经领导批准,公司人员不得私自用章,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不准盖出空白信笺。

第29条对不符合用章规定的事项,印章保管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对违反用章规定或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追究保管人、当事人的责任。

第30条刻制印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及时封存。

第六章 传真机、复印机、计算机管理

第31条为确保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公司指定专人保管、使用,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

第32条为节约纸张和能源,公司严格控制复印和传真数量,非必要不予复印和传真。

第33条公司一般不承接外单位及私人委托的打印、复印、传真业务,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

第34条计算机内存资料注意保密,凡涉及机要文件资料须加密码保存,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提取(阅)电脑内存信息、数据资料。

第35条凡内部常用业务资料、数据,必须进行备份处理,以免丢失。

第36条严格控制计算机外部软件流入管理,严禁安装和使用游戏软件(盘),以防电脑感染病毒。

第37条工作结束后,应做好办公设备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并及时处理废弃稿件,切断电源。

第七章 保密工作规定

第38条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公司机要文件,不得泄露。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第39条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级。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第40条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第41条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第42条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第43条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第44条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第45条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第46条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47条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分别由公司、部门管理或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48条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部门、经办人负责将用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第49条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相关人员须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

第50条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善,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承办人。

第51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催办工作,对按规定程序符合立卷标准要求的文件,及时进行分类、立卷及归档。

第52条档案管理人员每年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53条档案管理人员保持档案室清洁,随时擦拭档案橱、架,并采取防虫措施。

第54条档案管理人员每年按规定清理一次,对已到保管期限、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作销毁处理。

第55条公司严格履行档案调、借阅登记、审批手续,一般仅限在档案室查阅,确因工作需要须复印或摘抄文件,须经领导批准。

第56条借阅人员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

第57条对于归还的档案,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立即归入档卷。

第九章 附则

第58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15篇】物业管理公司行政办公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行政办公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政办公行为,明确行政办公工作流程,保障行政办公体系高效、有序、协调地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行政办公制度包括公文处理规定,行政办事制度,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四项主要内容。

第三条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行政工作的批办、督办、检查、协调和信息反馈。

第一章公文处理规定

第四条公文是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发布规章制度,实施经营决策,下达工作任务等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第五条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是公文处理工作的中枢部门,负责撰写、审核、处理公司往来公文,并指导监督各部门及各管理中心(处)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

(二)指示--用于对下级单位布置工作,阐明指导原则;

(三)公告--用于向公司内外宣布重大事项;

(四)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各单位及员工应当遵守的或需要知道的事项;

(五)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

(六)通知--用于传达上级批示、要求下级办理或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公文或转发上级以及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任免和聘用管理人员。

(七)通报--用于对人和事的表扬或批评;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八)请示--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

(九)报告--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询问;

(十)批复--用于答复下级请示事项;

(十一)总结--用于向上级做综合性的全面工作汇报;

(十二)计划--用于对今后工作做出全面安排;

(十三)签报--用于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十四)函--用于不相隶属关系单位或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十五)复函--用于回复来函。

第七条公文格式包括下述内容: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核稿、拟稿人、会签、标题、正文、发文单位及印章、主送对象、呈报、抄送(报)对象、发送对象、附件、发文字号、打印份数、校对、签发、主题词、发文时间、密级、紧急程度等。

(一)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

(二)发文字号,一般包括单位代字、年号、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三)发文单位、主送单位应落全称;

(四)除会议纪要外的公文,一律加盖与发文单位相一致的印章;

(五)密级公文,应当分别标明a级(绝密)、b级(机密)、c级(秘密)字样;

(六)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平急字样;

(七)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发文单位名称之前,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

(八)呈报、主送、抄报、抄送、发送:

呈报,为文件内容的执行对象或必须呈达的上级主管单位;

主送,为文件内容的执行对象或必须送达的对象;

抄报,为需要了解文件内容的上级主管单位;

抄送,为需要了解文件内容的本单位领导、同级单位;

发送,为需要了解文件内容的下级单位。

向上级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呈报单位,如果需同时报知另一上级单位,可用抄报的形式;

(九)发文时间应以领导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发文,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时间为准。

(十)公文应标明签发人,签发人为主签发人;

(十一)公文用纸为a4型,左侧装订;

(十二)对外行文的字体要求:

1、发文字号为四号宋体加粗;

2、标题为小二号宋体加粗;

3、发文对象为四号宋体加粗;

4、正文为四号宋体;

5、呈报、主送、抄报、抄送、发送对象为四号宋体;

6、主题词为四号黑体加粗。

第八条发文字号具体规定:

公司及各部门发文字号为:

1、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宁)字[年号]***号;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物业(宁)行人字[年号]***号;

3、公司财务部物业(宁)财字[年号]***号;

4、公司品质培训部物业(宁)品培字[年号]***号;

5、公司市场发展部物业(宁)市场字[年号]***号。

6、公司工程管理部物业(宁)工程字[年号]***号

第九条行文关系和规则:

(一)各管理中心(处)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确定,在权限范围内可以自主行文;

(二)非紧急情况不得越级行文;

(三)各管理中心(处)不得直接向公司总部及以上单位行文。如确需请示公司总部或以上单位,应由各管理中心(处)拟稿,经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加盖公司印章、呈报;

(四)各管理中心(处)呈报公司的文件,统一报送至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送一份即可,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送阅;

(五)除公司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和重大紧急情况外,行文原则上不得直接呈报领导个人;各管理中心(处)不得以单位负责人个人名义向公司或公司领导呈报需公司审批的文件;

(六)报告、纪要类公文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七)所有公文原则上统一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收发、登记、签转;紧急、特殊情况可直接由领导批转、交办,事后履行公文处理程序;

(八)凡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决定;向上级的请示、报告;颁发公司规范性文件;发布具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通知、通告等公文,由主管职能部门拟稿,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发,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字号、印发。

第十条公文处理程序:

(一)公文处理程序为收文程序和发文程序。收文程序包括登记、分办、催办、反馈、归档等;发文程序包括拟稿、审稿、会签、核稿、签发、编号、打印、校对、登记、封发和存档等;

(二)公司收文要统一制作《来文阅办表》,发文首页统一制作《发文稿纸》,传真使用统一的《图文传真》,部门签报统一使

用《文件会签单》;

(三)公司字发文应由总经理签发;部门发文,可由分管领导签发;一般性行政事务公文可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发;

(四)凡涉及其他部门的公文,主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如果意见不一致时,应在公文会签中如实反映;

(五)撰写公文应注意事项:

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上级单位的规定;

2、内容详实、观点明确、文字精炼、条理清晰、标点符号正确;

3、公文中的人名、地点、数字要准确,引用公文要注明发文机关、公文字号、

标题和发文时间;

4、公文中的数字,应尽量使用阿拉伯数字;

5、发文时间使用中文数字标识;

6、请示问题应一文一事。

(六)公文受理应注意事项:

1、凡需两个以上部门会签处理的公文,由主办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会签办理;

2、各部门报公司领导审批的公文,除机密公文外须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转各分管领导审阅、批示;

3、各管理中心(处)报公司的公文,应报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公文内容签转涉及到的各部门,由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处理。若需报公司领导审批的,由该部门提出意见后,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转有关领导审阅、批示;

4、机密公文由送文单位直接送分管领导审阅、批示。

(七)公司字发文均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核稿,主要做好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

1、是否需要行文;

2、行文是否准确、简洁、明了、完整;

3、行文中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的问题是否经过充分协商;

4、行文的格式、关系、内容、处理程序等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八)公文归档:

1、公文办理完毕后,具体承办人应根据文书立卷要求,整理公文原稿及有关资料,依据公文的等级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或本部门相关人员分类存档。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保存应存档的公文;

2、对于没有存档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销毁。机密公文的销毁,应有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专人监督,并进行登记。

第二章行政办事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对行政办事的要求是优质、高效、有序、协调及过程受控,各级人员必须依照职责权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十二条公司行政办事规则:

(一)对于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必须认真、准确、及时办理,不得推诿、积压;

(二)对于超越职责权限范围的事项,必须遵循工作程序逐级请示、报告,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或擅自越权行事;

(三)对于跨部门事项,主办部门须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办理,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意见不一致时,主办部门须向上级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由上级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各部门均不得未经协调一致而擅自行事,否则,上级分管领导有权责令纠正或追究责任;

(四)对于不适合部门办理的事项,必须立即退回交办部门并说明理由;

(五)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意见,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但事后要向被超越的主管上级报告;

(六)公司领导直接交办或需要保密的事项以及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声誉的行为,可直接向公司有关领导请示、报告;

(七)公司领导在涉及财务、投资、人事等方面的决策性指示,必须有书面批示或文件,方可作为执行依据;

第十三条公司行政办事可以公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口头等形式办理。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口头形式办理,电子邮件、传真件正本、电话记录正本、口头记录正本及有关资料,在办理完毕后存档备考;若以公文形式办理,则转入公文办理程序。

第十四条行政办事程序的时限要求:

1、以公司名义的收、发文,均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派专人监督,须做到事事有回复;

2、有具体时限要求的事项,按时限回复;

3、凡属公司级各类文件及上级来文,秘书填写《来文阅办》后,交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做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再根据领导指示,传阅相关职能部门;

4、公司来文须当日批转,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办理,或催办、监督、检查办理情况(需跟踪督办的),同时指定汇报时限;

5、公司发文,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秘书填写《发文稿纸》后,交由领导签发,并于当日送达收文单位;

6、急事急办,第一时间处理标注特急、急的事项;

7、平急事项,从接受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回复;

8、涉及到技术性问题的事项,从接受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回复;

9、如工作需要限定完成时间,在交办工作时即应做出明确规定;不能按时限完成或回复的事情,必须向相关方面说明理由和最后完成日期。

第十五条公司行政办事分办理事项和阅知事项。

(一)办理事项为上级指示、下级请示及与有关单位商洽的事项;

(二)阅知事项为上级通报、下级报告及各类简报、信息等。

第十六条办理事项的工作程序:

(一)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办理事项进行登记,并依据公司领导的分工和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提出批办意见后,签转相关部门主办或直接签转公司领导批示;

(二)主办部门:

1、依据职责权限范围办理;

2、根据领导的批示或会议决定办理;

3、必要时向公司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三)公司分管领导

1、依据职责权限批示;

2、必要时向其他分管领导通报;

3、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4、必要时向总经理请示、报告;

5、必要时按行文程序向上级单位请示、报告。

(四)总经理

1、依据职责权限批示;

2、必要时提交经营班子办公会研究决定;

3、必要时按行文程序向上级单位请示、报告。

第十七条阅知事项的工作程序:

(一)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公司阅知事项进行登记,并签转公司领导、相关部门或管理中心(处)阅知;

(二)公司总经理或分管总经理助理认为有必要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转相关部门或管理中心(处)阅知;

(三)公司各部门、各管理中心(处)有需要公司领导阅知事项的信息、简报

等可先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转相关领导阅知;

(四)公司领导对阅知事项如有批示的,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及各管理中心(处)。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行政会议是实施企业管理的重要行政办公手段之一,公司对会议要求精简、实效、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发出通知,与会者须认真准备。会议决议以会议纪要为准。经营班子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的会议纪要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专题会会议纪要解释权归主持专题会的公司领导。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有经营班子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专题会议。公司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召开部门会议。

(一)总经理办公会

1、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营决策层贯彻上级指示,研究、分析、确定公司重大经营行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的高层领导行政会议;

2、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参加,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上级单位领导参加或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于每月末召开,因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会议议题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征求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意见后确定,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总经理办公会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经营班子办公会形成的关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目标的重大决策;听取各部门在经营、管理、发展等工作的汇报并就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分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和管理中心(处)领导成员的工作能力、水平及业务素质并做相应调整等主要经营管理工作的行政例会;

2、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事可延期举行或委托公司其他领导主持召开;

3、总经理办公会

由经营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如会议内容涉及相关单位,总经理可临时决定列席人员;

4、总经理办公会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征求与会公司领导及各部门意见后确定会议议题,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二)项目办公例会

1、项目办公例会于每月末第一周上午9:00召开,各部门、管理中心(处)负责人参加。

2、项目办公例会内容同二十五条第二款月报内容。

(三)年度工作会议

1、年度工作会议是公司总结上年度工作、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与各管理中心(处)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的年度大会,原则上于每年三月初召开(总部年度工作会议召开后进行);

2、年度工作会议由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公司部门经理、管理中心(处)负责人以上人员参加;

3、年度工作会议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筹备,有关部门和管理中心(处)协助相关工作。会议组织、议程安排等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并报请总经理审定;

4、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四)专题会

1、专题会议是公司研究决定经营管理中具体事项、解决具体问题的专门会议;

2、专题会议由公司领导根据情况确定召开并主持,参加会议的成员由主持会议的领导自行确定;

3、专题会议要研究的内容由会议所讨论专题的主要负责部门准备,并报主持会议的领导审定。会议文件、所需资料、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等工作亦由主责部门负责。会议纪要形成后报主持会议的领导签发,报备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各类会议的会议纪要,须在会议结束后四个小时内做出。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要做好会议纪要中各项工作安排的跟踪、催办和检查。

第四章请示、报告制度

第二十一条请示、报告制度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各项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及时、准确、观点明确、文字简洁。请示、报告一般采取签报或编号文件的方式。

第二十二条请示是指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办事程序,凡是超越职权和职责范围的事项都应按规定请示;报告是指下级单位按照要求向上级单位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不需要上级单位做出指示、批准的办事程序,凡是重要工作和事项,都应按规定报告。

第二十三条下列事项必须请示、报告:

(一)各部门、管理中心(处)重要决议、决定的制定;

(二)各管理中心(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合同协议;

(三)各管理中心(处)贯彻本公司工作方针、决议、决定的情况及所遇到的特殊问题和解决方案;

(四)对外新闻发布、公关外事活动以及对相关人员的邀请;

(五)公司重大活动安排以及需要公司领导参加的会议、仪式;

(六)重要的人事安排、人员调动、干部违纪的调查处理等;

(七)公司各部门经理及管理中心(处)负责人以上人员出差、公司出国;

(八)重大突发事件及事故。

第二十四条请示、报告的工作程序

(一)对于第二十三条第一、第二款有关内容,凡是需要向公司总经理请示、报告的,由有关部门起草签报,经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核稿后,呈公司总经理签署,以公司名义上报;公司需向上级单位请示、报告的,日常办公文件,由主办部门起草正式文件,经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核稿后,呈总经理签发,以公司名义上报,重要的请示报告文件要经公司总经理签发。

(二)对于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有关内容,由主办部门起草签发,经部门负责人、管理中心(处)总经理签字,以公司部门或管理中心(处)名义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三)对于第二十三条第四、第五款有关内容,由主办部门起草,经公司或管理中心(处)总经理签字后报上级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四)对于第二十三条第六款有关内容,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具体承办。

(五)对于第二十三条第七款有关内容,必须提前逐级请示和经过批准。领导干部出差、出国要统筹兼顾,注意轻重缓急,至少留有一名经营班子成员主持日常工作。凡是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出差、出国,人员返回后六个工作日内要向批准人提交书面报告。

(六)对于第二十三条第八款有关内容,必须立即请示、报告。另在当月或当季的报告中要有所体现。

第二十五条公司日常工作报告制度

(一)公司向上级单位的日常工作报告,除必须报告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事项外,日常工作情况按周、月、季、半年、年度向上级单位报告,并可根据上级单位要求随时上报或调整上报:

1、月报,即经营情况月报表,报告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当月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及财务月报表,下月的工

作计划及需上级单位协调与支持的内容。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汇总各职能部门月报表,报批公司总经理后于下月五日前报上级单位(或按总部要求时间报);

2、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半年述职报告,结合财务主要指标,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分析、总结,报告前两个季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六月份财务月报表,以及下半年的工作计划,需上级单位协调及支持的内容等。由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做半年述职报告,原则上于七月五日前上报,或根据上级单位要求调整上报时间(或按总部要求时间报);

3、公司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即全年工作报告,由公司总经理报告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全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年度财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的说明及分析、下年度工作计划及需上级单位协调支持的内容等,于下年度一月十日前上报,或根据上级单位要求调整上报时间。

第二十六条请示、报告规则及时限

(一)凡请示、报告事项,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都应有正式书面文件。特殊、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示,得到批准后要填写《电话请示单》,事后将《电话请示单》传真给报批领导确认,并补办相应的公文办公程序;较急情况下可发传真请示,经领导传真批示认可后再实施;

(二)日常事项的行文报批,一般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批复;紧急事项的批复一般不多于二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批复的,要向请示单位(部门)说明原因。

(二)请示、报告时,各部门、管理中心(处)或具体承办人要对请示、报告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必要时应附相关资料,便于上级单位领导做出决策。涉及到有关方面的,要有会签意见;

(三)请示应尽量提前,以便上级单位有较充裕的时间研究讨论。在请示未正式批复之前,不得擅自执行请示的有关内容;

(四)报告要准时,公司及各管理中心(处)要按日常报告制度中规定的时限,如期报告。各部门及管理中心(处)的工作报告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和催办。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中心(处)。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16篇】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十)

第四章印章使用保管规定

第三十七条为了明确公章及其它代表公司名义的印章保管责任,规范用印,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八条所有能代表公司名义的印章,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行政、党支部印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登记、使用,法人代表印章由会计保管、使用。未经总经理、支部书记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支部书记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使用或借用公章,须填写《物业公司公章使用登记表》或《物业公司公章借用登记表》(见附件),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第四十条以公司名义发的文件由总经理签发用印;例行公事的便函、行政事务证明,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

第四十一条各类报表及报送有关部门的材料,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经签字的文件、合同、协议、报表等材料用印,不再登记。

第四十二条异地使用等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章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的公章,使用时必须要有两人在场,特殊情况必须电话征得总经理同意。借用者必须高度负责,做到章不离人。借用者回到公司后必须及时归还公章。

第四十三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需要开具介绍信,需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用便函开出的各类证明须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存备查。

第五章局内网发稿办法

第四十四条为促进上网稿件管理规范化,加强信息交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五条注重信息时效性,原则上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发布信息。

第四十六条凡公司发布或报送局办公室通讯须填写《物业公司稿件上网签发单》(见附件)。通讯公司所发通讯由职能部门或主要职能部门撰稿,行政综合性的稿件经总经理或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业务性的稿件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党务工作稿件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后,统一由办公室发布。涉及局领导活动的稿件由办公室填写《局稿件上网签发单》(见附件)并报送到局办公室网站管理员统一编辑上传。

第四十七条新闻稿件的格式要求:

(一)大标题:三号宋体加粗;副标题:四号宋体。

(二)正文:四号宋体、行间距1.5倍。

(三)上传图片宽不低于600像素,图片清晰、主题突出。

(四)稿件末尾需署作者名。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四十八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程序,维护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坚持合理配备、规范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职责

第五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

第五十二条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内设资产管理员和资产采购员。

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管理台账;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增加固定资产申请的提出和对使用部门增加固定资产申请的审核;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办理固定资产配置、内部转移、处置、出借等事项审核、申报手续;

(五)负责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编报固定资产信息报表;

(六)负责收集、整理、建立资产档案,妥善归档保管。

第五十三条公司各部门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使用和保管的固定资产负总责;固定资产使用或保管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安全及完整。公司领导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五十四条财务为公司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者,其主要职责:

(一)协同管理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核算。负责职责范围内固定资产购置、处置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资金落实、申购审核、资金结算支付等工作。

第三节日常管理

第五十五条账务设置。财务应设立“固定资产总账”和“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实行价值控制。管理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转移单》,对固定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第五十六条按物设卡。管理部门应对每件固定资产统一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一物一卡。

第五十七条账账核对。管理部门和财务应按季度核对固定资产价值,确保账账相符。

第五十八条账实核对。管理部门每年牵头组织一次实物全面清查盘点,与使用部门进行账实、账卡核对。盘查结果应由盘查人员与使用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节购置

第五十九条使用部门按需提出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见附件),管理部门结合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存量状况以及资产调剂和资源共享等条件,会同财务提出意见,经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购置。

第六十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按规定统一组织采购。

第五节验收

第六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验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十二条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器材的名称和规格型号等信息与设备购置计划是否相符、配件是否齐全、设备、器材的质量是否合格等。

第六十三条验收合格后,管理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2)一式三联,管理部门执一联、财务执两联。

第六十四条管理部门根据验收、领用情况,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

第六节申领

第六十五条固定资产申领是指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申请领取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予以配置的行为。

第六十六条申领固定资产需在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十七条使用部门领取固定资产时,应检查资产状态、数量、品质,确定符合使用要求后领取,发现申领资产故障、破损等情况,及时告知管理部门,进行调整、维修、补充。

第七节转移

> 第六十八条固定资产转移是指变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使用保管人的行为。固定资产转移包括部门内资产转移、部门间资产转移。

固定资产转移时,由转出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见附件),经管理部门批准后,资产管理员监督资产转移。《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三联,管理部门、转出和接收部门各执一联。

第六十九条资产转移后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卡片,转移后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

第七十条因人员调动、工作调整、退休、挂职锻炼、外出学习等情况引起的长时间离职,离职人员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产材料应实施转移,使用部门负责人指定使用保管人或者交还给资产管理部门。

(一)人员离职时,移交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产材料后,还应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管理部门监督。

(二)领导离职时,对所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料进行移交,由管理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确认签字后,管理部门监督转移。

(三)使用部门需要留用离职人员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应指定新的管理使用人,并办理转移手续。

若不需留用,应移交管理部门。

第七十一条各部门闲置固定资产应及时交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第八节清查盘点

第七十二条固定资产应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一般结合年度财务决算进行。

第七十三条清查盘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部门配合进行。

第七十四条清查盘点后,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应对本部门存量固定资产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十五条管理部门应对清查盘点结果形成资产统计报告,对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对盘盈、盘亏情况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后及时处理。统计报告一式四份,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档案、管理部门各一份。

第九节档案管理

第七十六条固定资产归档资料主要包括:涉及资产购置、验收、领用、处置等审批手续;每年的资产统计报告;每次盘点进行账账、账实核对的记录等。

第七十七条固定资产归档资料由管理部门统一整理、装订成册,每年编造清册归档保管。

第七章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第七十八条为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公务用车需要,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七十九条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调度、日常管理、定期保养、维修、年检、油卡领用登记、车况检查、保险和理赔工作。

第八十条公务用车须填写《物业公司派车登记表》(见附件),实行派车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未经批准的非专职驾驶员一律不得驾驶公车。

第八十一条车辆驾驶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后原则上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内。

第八十二条车辆驾驶人员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若有故障,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安排维修。对使用的车辆要精心保养,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严禁酒后开车。

第八十三条汽车维修按要求填写《物业公司车辆维修申请单》(见附件),原则上到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车辆大修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八十四条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由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安排,途中过桥、过路费用由用车单位(用车人)自付。

第八章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八十五条为了在公司经营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坚持按合法程序办事,特制定本办法。

第八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技术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委托合同等经济合同。

第八十七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八条公司内部各部门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任何部门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八十九条经济合同在总经理领导下实行归口管理制度。

第九十条公司办公室为公司经济合同归口管理科室;公司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或参与经济合同的洽淡、拟订、审核、履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节合同的承接

第九十一条合同洽谈过程中,承办部门要把握合同的性质、内容、进度、合同额及合同的法律程序。在订立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支付合同经费能力及其资信资格情况等,必要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存查备案。

第九十二条对某些重大合同,在洽谈前应当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汇报。对较大项目或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应征得公司领导的同意。

第四节合同的签订

第九十三条合同签订实行合同会签制,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均须经总经理签发,具体按照《经济合同流转单》(见附件)要求。

第九十四条所有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国家统一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承办部门及经办人员对于合同的条款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对于选择的条款和不采用的条款应明确标注,以免产生误解。无示范合同文本的应按经济内容性质签订相应合同。

第九十五条合同签订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合同流转单”视为书面授权委托证书,委托代理人必须对本单位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五节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六条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各承办部

门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按照约定及时向对方催促履

约,对方履约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

施。

第九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合同有变更、解除及增添内容的,应仍按经济合同流转单要求流转,续订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纳入主合同范畴进行管理。

第九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部门应注意质量与进度的把

握,同时也应主动接受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对质量及进度的监督检查。

第九十九条终止合同后二个月内应按本公司有关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资料归档,资料包括双方往来信件、传真、函电、票据、单证等。

第一

《s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编【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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