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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制度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制度涵盖了企业的各个层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 设施配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防护屏障、安全通道、应急照明、个人防护装备等。

2. 材料管理:确保所有使用的防护用品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防护服等。

3.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及时维修更新,确保其功能正常。

4. 存储管理:妥善保管防护用品,防止损坏、失效或遗失。

培训内容

1. 安全知识教育: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让他们了解各类防护设施、用品的使用方法和重要性。

2. 操作规程:教授正确使用和维护设施、用品的操作规程,强调遵守规则的重要性。

3. 应急演练:模拟实际场景,进行防护设施使用和应急响应的实战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法规标准:讲解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使员工明白违反规定可能带来的风险。

应急预案

1. 突发事件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化学品泄漏、工伤事故等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2. 责任分工:明确在应急情况下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快速有效地执行救援行动。

3. 通信联络:建立有效的内部通信机制,保证在紧急状态下信息传递的畅通。

4. 后续处理:设定事故后评估、恢复和改进的流程,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要性

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材料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石,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员工安全:通过有效的管理,可以减少工作场所的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 提升工作效率:良好的设施状态和充足的防护用品能确保员工在安全环境下高效工作。

3.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避免因违规而面临的罚款和声誉损失。

4. 促进企业文化:体现企业对员工关怀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关键,它不仅关乎员工的福祉,也影响着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社会责任的履行。每个管理者都应对此给予高度重视,确保制度的落地执行,为企业的安全保驾护航。

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工区机物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

工区机物部编制需求计划,经工区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1、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四、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五、发放领用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3、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第2篇】项目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落实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工人注意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正确悬挂安全标志,使用统一的安全色,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工作。

第二条: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按标准搭设临建用房,满足施工现场及项目部的需要,创造良好的办公及工作环境。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四口必须按标准进行防护,人行通道口搭设防护棚。

第四条;搅拌机、卷扬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搭设标准操作棚。

第五条:钢盘下料制作,木工作业现场必须搭设标准作业棚。

第六条:采用外脚架施工时,建筑物加周必须用密目网进行立体维护密闭,按建筑物高度设置水平安全网。

第七条:施工现场出入口按标准搭建门楼,横楣为企业名称,两侧门柱书写标语口号,门口外设入场须知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谢绝参观或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等警句。

第八条:施工现场周围用彩板瓦或砖墙进行密封,一定要牢固,预防坍塌。正立面设两图一表

第九条:施工现场内设置橱窗,内容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工程概况表,安全知识挂图、安全须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内容。

第十条:塔机超过30m高时项部和两端白天用红旗,认间用红色灯做为高度警告标志,塔机正面是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标语,白底红字。

第十一条;架体上应悬挂以人为本、注意安全,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相关警句。

第十二条:下列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通道口设置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处设置当心落物伤人,总配电箱、分电箱、电闸箱门应设置危险有电,机械防护棚处设置小心机械伤人,木工操作棚处设置小心扎脚,易燃易爆物品处应设置当心中毒,基坑边缘处应设置小心地坍塌,其它危险源部位根据危险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应统一使用《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色》gb2893-2001,《安全标志使用细则》gb16179-1996。

第十四条:项目部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需要品种,数量提出作使用计划,报公司经理审批后,统一组织购买,供货单位;承德市三定商行,所需费用由安全防护措施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安全标志,正确悬挂,如不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和悬挂时,经公司检查发现,扣罚项目经理,和现场专兼职安全员50-200元罚款。

第十六条;项目部提出计划后,如公司不进行落实,扣罚公司有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负责全面落实。

第十八条:公司由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第3篇】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备案证管理制度的规定

我们公司以鲁建标字(98)13号文下发了《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标准的通知》;为更好地管好、用好这些费用,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备案证管理制度。

一、每个工程在开工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单独编制该制度、规定。

二、工地在购买防护用品时,一定要到指定地点购买经省、市安全管理部门推荐备案产品,严防购买伪劣产品,严把进货关。

三、把好使用关,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四、对“安全备案”的管理,要提高认识,坚持实行准用制度。

五、不买、不租、不使用无备案证明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

六、对伪劣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要积极抵制,配合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打假,做好预防事故工作。

七、各项目部对购买的各种防护用具,要保管存放好各种证件,放入安全资料中。

【第4篇】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消除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验收范围

(一)安全防护设施

1.脚手架类设施:马道、落地式脚手架、(集)卸料平台、工具式脚手架外电线路防护架。

2、 洞口类防护设施: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及管道井、烟道防护、楼梯口防护、(建筑物进出通道、外用电梯首层进出通道、物料提升机首层进出通道)通道口防护、竖向孔洞口(孔洞底边距地小于一米)防护

3、临边类防护设施:基坑(沟、槽)临边防护、阳台周边防护、框架结构周边防护(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防护、屋面临边防护、楼梯临边防护(含回转楼梯井水平安全网支搭)、脚手架操作层防护。

4、 其他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通道防护、楼外侧安全平网支设、交叉作业防护、爬梯搭设、室外电箱、电焊机防护棚、卷扬机操作棚、模板工程验收

5、 临电设施: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敷设、室内配线、配电箱内设备安装、接地接零、电气防护、照明装置。

(二)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二、验收的组织及要求

1、 脚手架类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搭拆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搭设完毕需在自检、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请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进行验收。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上一级安全部门、技术部门、项目安全员、工长及搭设班组、使用班组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架体的扣件扭力矩进行测试。

2、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应编制专项搭拆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塔吊、外用电梯安装完毕须经产权单位及安装单位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等按当地政府要求的验收表格验收合格或报请地方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在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的基础上,报请上一级机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机械验收按jgj33-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

3、物料提升机、电动吊篮在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的基础上,安装完毕报请上一级机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产权单位及安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等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井字架、龙门架做为物料提升机的检验项目一并进行验收。

4、 洞口类防护设施、临边类防护设施搭设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以每层为一个验收单元,搭设完毕项目主管工长向项目安全员报验,项目安全员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请组织防护设施验收。

5、 其他类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搭设完毕项目主管工长向项目安全员报验,项目安全员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请组织防护设施验收。

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批后实施。临电设施安装完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项目安全员、临电负责人和安装人等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检查验收。

7、 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报项目部备案,当发现有疑问时,由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认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才能使用。

8、 因故停工、停产,恢复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重新组织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

9、 参加各项验收的人员必须在各类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主持人要在验收记录上签署验收意见,否则验收无效。

【第5篇】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体检无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手脚残疾以及无视力、听力障碍,经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从事起重作业时,必须确定作业项目负责人、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司索工艺及必要的辅助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3、遇大风、雷雨、雾、雪等恶略天气或在高压线、公路等特殊作业条件下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下列情况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1)6级及以上强风、暴雨、雷电天气等;

(2)起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或超过检测合格有效期;

(3)起吊索具未经检验、检查合格,索具规格与吊起物件重量不匹配;

(4)超载或被吊物重量、理化性质(特指危险化学品等)不清,吊拔埋件及斜拉斜吊或单钩起吊等;

(5)起重设备的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送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吊钩不安装防脱落装置等;

(6)捆绑、吊挂不牢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7)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8)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9)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重物等,与电力线路的最小距离应小于以下要求:1kv以下线路至少为1.5m;1kv~35kv至少为3m;35kv以上至少为5m(不含阴雨或潮湿天气);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况。

5、起重作业时应遵守的其他要求

(1)不得使用极限位置的限制器停车;

(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不得将被吊物件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4)不得在起重设备工作时进行检查和维修作业;

(5)不得未经试吊便起吊与设备额定载荷接近的重物;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施工作业中现场人员应按照“两书一表”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管理状况及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发现违章现象和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防止起重过程中发生伤害事件。

7、起重作业安全要求

(1)起重作业人员在作业场地范围内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

(2)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要求

a、严格执行《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标准的规定,起重过程中必须与起重司机联络准确、熟练无误;

b、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度,避免吊绳受力过大;

c、绳、链索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d、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起重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e、进入悬挂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

f、多人捆挂时,应服从一人的统一指挥。

(3)起重机司机的安全要求

a、服从起重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通知指挥及相关人员。对于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任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b、全面掌握所操纵的起重机的设备构造和技术性能;

c、严格按起重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d、起重作业过程中及时观察作业环境周围的人、物等,避免发生磕碰等伤害事故。

(4)两台以上吊车进行联合作业时,现场应制定作业计划和作业程序,明确专人统一进行指挥和监护。

(5)拥有起重设备单位应建立起重设备档案,包括: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启用时间和位置、保养和检查试验记录、设备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等。

(6)备停用闲置超过规定时间,在重新启用前应进行检验和试运行,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第6篇】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备案证管理制度的规定

我们公司以鲁建标字(98)13号文下发了《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标准的通知》;为更好地管好、用好这些费用,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备案证管理制度。

一、每个工程在开工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单独编制该制度、规定。

二、工地在购买防护用品时,一定要到指定地点购买经省、市安全管理部门推荐备案产品,严防购买伪劣产品,严把进货关。

三、把好使用关,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四、对“安全备案”的管理,要提高认识,坚持实行准用制度。

五、不买、不租、不使用无备案证明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

六、对伪劣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要积极抵制,配合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打假,做好预防事故工作。

七、各项目部对购买的各种防护用具,要保管存放好各种证件,放入安全资料中。

【第7篇】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管理制度

1、在开工前由主任工程师负责编制安全防护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编制特殊工种及临边、四口、脚手架外侧等各工种防护工作。

3、主任会计师认真审核安全防护设施费、临时设施费及劳动保护计划费。

4、监督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费及临时设施费的专款专用。

5、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方能拨款购置。

6、购置防护用具必须由项目提出申请,由主任工程师审核,在由主任会计师审查、方能批准。

7、入库要认真检查、妥善保管、发放。

8、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必须按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实施。

9、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有质量保证资料。

10、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制作、搭设必须合理,符合标准化、定型化的要求。

11、 全防护设施的拉结、支撑、间距、搭接方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支撑和搭接。

12、 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准投入使用。

13. 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把检查、验收、整改、复查情况记录在案。

【第8篇】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均应进行登记。

2、新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3、自有及外租设备,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监督局出具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安装后的验收合格报告。

4、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具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雨、防晒、防潮及避雷保护等措施,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5、外租机械设备必须同租赁方签定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必须齐全。

【第9篇】安全防护装置、防尘防毒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1.1加强维护安全防护装置,保持所有设备设施上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有效、灵敏可靠。

1.2确保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人身和设备设施财产的安全。

2. 适用范围

2.1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压力、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带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低压真空的密闭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灭火装置(消防器材),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避雷

防护装置等。

2.2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可靠。

3 责任部门

3.1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定期检测、正确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3.2各使用部门负责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管理、维护。

3.3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 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4.1管理分工

4.1.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装置等),均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

4.1.2凡属厂级的安全保护装置(如:灭火装置(消防器材),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避雷防护装置等),由综合职能部负责管理。

4.1.3凡属工艺过程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各制造部负责管理。

4.1.4凡生产区域中的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综合职能部负责管理。

4.1.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管理。

4.2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

4.2.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除专门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4.2.2各种安全装置由生产管理部建立档案,其维护保养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中,定期检修。

4.2.3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检验,并将检查、检验情况载入档案。

4.2.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若确有必要拆除,须由车间(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同意由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拆除。

4.2.5凡经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过实验合格,报经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后,方可使用。

5 相关记录

aqbzh018-01《电网、避雷接地点台帐》

aqbzh018-02《各类安全装置检测记录》

aqbzh018-03《接地装置及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aqbhz018-04《漏电保护器试跳记录》

aqbzh018-05《防静电、避雷设施检查记录》

aqbzh018-06《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检查记录》

【第10篇】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是提高生产效率,确保职工身心健康的有力保证,是实现安全目标管理的必备条件。因此,所采购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确保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及出现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为此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采购

1、项目用的安全设施主要有:灭火器材、漏电保护装置、登高器材、起吊设备等,在采购过程中应对生产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和评价。必须有省部级以上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有关证明资料。

2、项目用安全防护用品主要有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防尘面具等,在采购过程中必须选择有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的生产厂家,并了解其各种参数,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其他防护用品如防滑鞋、防护手套、眼镜等必须购买有一定知名度的产品。

二、产品的检验

1、安全设施进场以后,必须主动与地方县级以上有关安全部门取得联系,经过检验后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防护用品进场以后必须请地方有关劳动保护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有必要时可进行破坏性试验,鉴定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三、有毒有害及危险物品的采购与管理

1、项目常用有毒有害及危险品主要有:乙炔气、氧气、硫酸、油漆等。

2、乙炔气、氧气、硫酸、油漆等在采购过程中要实行单独装运、不能与其他物品混装、防止碰撞、挤压,严禁接近火源,并要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测。

3有毒有害及危险品进场以后要与其他物品隔离存放,注意安全高度。

四、产品的标识及警示

1、油库、炸药库、配电室、起吊设备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牌,警示标识有“请勿靠近、注意防护等字样。”

2、在施工现场特别是隧道、大桥工地,应设立“请带安全帽、系好安全绳”等醒目字样,以警示职工时刻牢记“安全”二字。

3、对有毒有害及危险品也应严格表识,注名其为危险物品,按规范操作,不得随意搬动或使用。

【第11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项目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管理制度。

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

2. 项目必须配备数量齐全的各种安全帽、密目式安全网(4*6米的平网,3*6米的立网),漏电保护器、绝缘电线等安全设施。

3. 所使用的“三宝”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准用证,建设部或省建委批准推荐的“三证”齐全的产品,严禁各分包方自行购买(以免出现“三无”产品)

4. 在作业层超过2米时必须及时提供及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无安全防护设施的不准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及搭设均由特种作业人员完成。

5.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挪做他用或拆除,需要拆除时必须经过公司安全部和项目部负责人共同同意后方可拆除。

6. 任何人禁止故意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一经发现查实,将按违反安全劳动纪律论处,并处一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交四公局呼和浩特东线快速路

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23年3月29日

【第12篇】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为做好设备、设施的系统整体性的安全目标管理,理顺设备系统管理关系,掌握存在于各类设备中的危险状况,提高设备、设施的防护安全要素,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 各类设备设施与工具的采购、入库、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检测、报废等环节,应明确主管部门及其各自的职责。

2 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对各种设备防护设施、工具的型号、规格、总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完整的台帐(特种设备应建立档案),随时掌握在用、封存、大修、调拨、报废等现状,做到帐物相符,总帐与分帐相符。

3 遵循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性原则,并达到本质安全状态,即各类硬件依靠自身的安全设计和完善有效的防护装置和设施,在发生机电故障或人为轻微的失误时,仍能保证操作者和设备设施的系统的安全。

4 遵循硬件系统控制危险的十项原则,即: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设置薄弱环节、加强、减少接触时间,合理布局,用自动代替手工等。

5 遵循系统可靠性原则。即对设备防护设施进行系统检测时,应做到动态检测与静态查核相结合,以正确判断设备危险是否得到控制,设备设施防护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6 齐全各类设备设施的图纸资料,包括各类动力管道、配电线路,接地与防雷系统,厂房建筑等图纸资料。

7 凡是要求定期检测的设备设施与工具,应做好检测,并建立齐全报告或记录的台帐。

8 设备科应对各类设备防护设施做好日常的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设备设施的使用部门亦应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等是否安全有效,发现隐患应及时报修。

【第13篇】安全防护设施材料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项目机物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项目机物部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

1. 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三、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 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四、发放领用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3.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介休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部

【第14篇】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危险部位:是指存在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作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伤亡的地点。危险部位应按规定进行安全防护,并设置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是指: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现场施工负责人要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使用设施设备和材料的情况及存储物品的情况,具体确定本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并设置明显的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要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设置,设置要合理,要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并由使用班组长具体负责保管和指派专人看守。安全标志要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设置,安全标志要醒目清楚,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守。

2)各种安全防护工具要经过设备管理和安质部的检查、审核,经过检查合格的方可使用。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要设置在明显地点,让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夜间要在围挡上及防护栏上设红色警示灯。

4)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即《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719——1996)。

5)铁路营业线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的制作及设置,必须严格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等相关规定办理。

2.安全防护工具、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严禁擅自移动或者拆除。

【第15篇】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管理制度:

1、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编制安全检查防护用具及临时设施费用使用计划。

2、工地积极开展施工现场防护用具打假工作。

3、把好使用关,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确保工人安全。

4、要积极做工作,争取建设单位的理解,获得多一些的资金,把安全工作做的更好。

5、按规定及时填写“安全防护及临时设施费用统计表”该表主要为了考核安全防护用具及临时设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该表由防护用具管理人员填写,安全员监督。

【第16篇】安全防护设施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 定义

1、 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 管理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3、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 选用、保管与使用

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 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科室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并按班交接。

5、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6、定期校验和维护

(1)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科室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7、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管理人员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进入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时以旧换新。

(7)、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制度汇编【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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