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品采购、销售和定价行为,确保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也为医院的成本控制和经济效益提供指导。它旨在防止药品价格的不合理波动,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1. 药品采购管理:明确药品采购流程,包括供应商资质审核、药品质量把关、价格谈判等环节。
2. 定价策略:制定科学的药品价格计算方法,考虑成本、市场供需、政策影响等因素。
3. 销售监控:设立药品销售记录系统,实时跟踪药品销售情况,防止价格欺诈。
4. 信息公开:定期公布药品价格目录,接受社会监督。
5.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药品价格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合规性。
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对于三九医院至关重要。一方面,它能维护医院的经济利益,通过合理的定价策略,平衡医院运营成本与患者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医院的公信力,增强患者信任,从而稳定医疗服务质量。此外,它还有助于防止药品市场的价格混乱,符合国家医疗政策的要求,为构建和谐医疗环境贡献力量。
1. 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审查机制,确保所有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价格谈判。
2. 设立专门的价格管理小组,负责定期评估药品成本,结合市场行情制定价格,确保公正合理。
3. 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更新药品库存、销售数据,以便及时调整价格策略。
4. 定期对外公开药品价格,增强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医院与患者间的沟通桥梁。
5. 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药品价格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度,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地。
6.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和公众对违反药品价格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违规行为。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三九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将得以完善,为医院的持续发展和患者权益保护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第1篇】三九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浙江省物价局制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2、药品价格管理员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有关作价原则,计算出药品的零售价(或按文件规定执行),由保管员复核查对,然后进行调价,以确保药品调价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定期根据药品采购网复查核对药品的价格。
3、药品调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价。
4、药品调价根据调价清单,及时清点调价药品库存数量,药品调价涉及金额应在当月财务报表中体现。
5、药品调价后,应及时告之门诊药房和病区药房,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6、当药品调价通知单滞后时,应在调价清单上注明收到调价通知单的时间。
7、药品调价应公开,让患者能明白消费,并提供快速简便的药价查询方法和详尽的药品价格清单。
【第2篇】妇幼保健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药品价格的有关政策,确保医院药品价格的准确性,我们建立了十分严格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1、本院执行所有药品零售价格都不得超过国家计委或物价部门定期公布的最高药品限价。
2、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公布的药品价格,工作中及时加强与物价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从而使药品价格准确无误。
3、严格执行药品中标后的零售价格。
4、新的价格标准一经确定,立即通过全院计算机网络进行发布,确保在同一时间全院执行的药品价格一致,减少不必要的价格投诉。
5、严格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优价廉,物有所值。通过公开标示等形式,严格药品进货渠道,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和价格的公开性。接受社会监督。
【第3篇】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医院投诉电话: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附三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1.为加强本院药品价格管理,保持药品价格水平的相对稳定,更好的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的价格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药剂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法》、《药品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价格法,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必究。
3.本管理制度中所称药品价格系指:国产和进口的化学药品、中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药品的价格。
4.对纳入国家管理价格的药品、其他药品以及自制制剂的零售价格均执行《山东药品价格专刊》中的价格。
5.医院药品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采购员在购进新药时,要及时了解新药的产地、质量,对外省药品要在第一次采购时,要求医药公司同时出示价格备案文件。
7.药剂科要及时接受国家、省、市物价部门的价格信息,及时根据《山东药品价格专刊》调整药品价格,并对每次的药品调价依据,在调价时做好详细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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