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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机具档案台帐管理制度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设备、机具档案台帐管理制度

有哪些

设备、机具档案台帐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设备与机具的分类管理:将所有设备和机具依据功能、类型、重要程度等因素进行细致分类,便于后续管理和追踪。

2. 档案建立与更新:对每项设备和机具建立详细的档案,包括购置日期、型号规格、供应商信息、维护记录等,并定期更新。

3. 台帐登记:记录设备的使用状态、保养周期、故障情况及修复记录,确保信息实时准确。

4. 权限管理:设定不同层级的访问权限,保证档案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修改和查阅。

5. 定期盘点:定期进行实物盘点,核对台帐与实际设备的一致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异常。

实施细则

1. 新设备入库:新设备到货后,由采购部门协同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填写设备档案,录入台帐系统。

2. 设备使用与维护:使用部门需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修并记录,维修完成后更新档案。

3. 定期保养:设备管理部门制定保养计划,确保设备按周期进行保养,保养记录需纳入设备档案。

4. 设备转移与报废:设备转移或报废需经过审批流程,相关变动应及时在台帐中更新,报废设备的档案需保留一段时间以备查证。

5. 权限分配:根据员工职责,由人力资源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共同确定其在台帐系统的访问权限。

6. 盘点核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比实物与台帐,差异需查明原因并调整台帐,确保数据准确。

上墙内容

1. 设备管理流程图:清晰展示设备从入库到报废的整个流程,包括关键步骤和责任人。

2. 设备档案管理规定:简明扼要地列出档案管理的主要条款,如档案更新频率、信息保密等。

3. 设备保养与报修指南:列出设备保养的基本步骤和报修流程,以便员工参考执行。

4. 设备分类目录:列举各类设备的简要描述,帮助员工快速识别和定位所需设备。

5. 台帐管理责任人信息:公布负责设备台帐管理的人员及其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和协调。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将确保设备、机具的高效管理,降低故障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为公司的生产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设备、机具档案台帐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设备、机具档案台帐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范围,设备技术档案的形成,积累,归档及管理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资料档案管理。

2、管理内容:

2.1、生产设备档案资料。

2.2、设备管理中形成的综合性文件资料(1.企业正式颁布的有关设备管理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上升为设备管理技术性文件及设备管理办法)等。

2.3、外来文件(国家、地方政府、行业颁发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

3、设备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

3.1、设备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管理。

3.1.1、设备到货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时将随机文件、技术资料经公司物质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及公司档案管理负责人共同验收,将一切资料登记建名册,做好归档前的准备工作。

3.1.2、设备安装验收完后,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的主管人员将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和设备随机的各种技术资料一同交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管理。

3.1.3、设备在修理过程中,设备管理人员应负责收集和积累所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在修理工作完成后,应立即将在修理过程中收集和积累所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上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2、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综合性文件资料的管理。

3.2.1、公司正式下发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3.2.2、设备运转统计资料。

3.2.3、设备维修资料。

3.2.4、设备调入调出资料。

【第2篇】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正确配备、使用防护用品,依据国家相关安

全设施、设备及《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地面生产经营单位现场配备安全设

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安全设施、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分类如下:

1、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 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

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2、控制事故设施

(6)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 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7)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

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8)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 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9)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10)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

急照明等设施。

(11)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12)逃生避难设施: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13)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

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

防护用品和装备。

第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

其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护具、防尘口罩、眼护具、绝缘靴、雨衣、防寒服、劳防手套、工作鞋等。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设备(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

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自控方面安全保护装置(如各

种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消防安全设施(报警、灭火设施)要明确维护、管理部门职责。

第七条 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

标准。

第八条 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登记台帐》。

第九条 使用单位对安全设施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检

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安全设施设备损坏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修复。

第十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组织检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十一条 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档案,对检修、校验、变更等情况详细记录。

第十二条 安全设施设备应纳入正常检修计划,定期检修保养,确

保完好。

第十三条 安全设施设备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

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如确需拆除等必须由总工程师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在主管部门登记后方可拆除。

第四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第十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

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具有《产品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的生产许可证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

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第十八条 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

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章 劳动防护用品选择

第二十条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十大类:

(一)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头部伤害的头部防护用品。

(二)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眼面部伤害的眼面部防护用品。

(四)防噪声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听力防护用品。

(五)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手部伤害的手部防护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足部伤害的足部防护用品。(七)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躯干伤害的躯干防

护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引起皮肤疾病的护肤用品。

(九)防止高处作业劳动者坠落或者高处落物伤害的坠落防护用品。

(十)其他防御危险、有害因素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按照识别、评价、选择的程序,结合劳动

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动强度,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一)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应当根据不同粉尘种类、粉尘浓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种类及浓度配备相应的呼吸器、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具体可参照《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及维护》

(gb/t18664)、《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t24536)、《手部防护防护手套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b/t29512)和《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靴)的选择、使用和维

护指南》(gb/t28409)等标准。

工作场所存在高毒物品目录中的确定人类致癌物质,当浓度达到其

1/2职业接触限值(pc-twa或mac)时,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二)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当暴露于80db≤lex,8h<85db的工作

场所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需求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当暴露于 lex,8h≥85db 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护

听器,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具体可参照《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23466)。

(三)工作场所中存在电离辐射危害的,经危害评价确认劳动者需

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用人单位可参照电离辐射的相关标准及《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为劳动者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指

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四)从事存在物体坠落、碎屑飞溅、转动机械和锋利器具等作业

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可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gb/t30041)和《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

规范》(gb/t23468)等标准,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 同一工作地点存在不同种类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应

当为劳动者同时提供防御各类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需要同时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考虑其可兼容性。

劳动者在不同地点工作,并接触不同的危险、有害因素,或接触不

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为其选配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满足不同工作地点的防护需求。

第二十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还应当考虑其佩戴的合适性和基本舒适性,根据个人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号型、式样。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

工作场所配备应急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于现场临近位置并有醒目标识。用人单位应当为巡检等流动性作业的劳动者配备随身携带的个人应

急防护用品。

第六章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培训及使用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险、有

害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劳动环境条件、劳动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时间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采购计划,购买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查验并保存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已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存储条件,

并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

护用品,并作好登记。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督促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外观完好、部件齐全、功能正常。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

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七章 劳动防护用品维护、更换及报废

第三十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定期维护。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应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换。

第三十六条 安全帽、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损

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强制报废。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3篇】电器工厂设备工具管理规章制度

某电器工厂规章制度:设备工具管理

第八章 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机械设备、工具是公司重要资财之一,必须建立和健全设备使用管理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流失,便于统计公司资产。

第二条 凡外购、自制各种设备和工具都必须办理申请、审批、验收登记、定位放置、绘图造册、检验报废程序规范管理。

第三条 各部门应按公司指定的机械设备放置点定置管理,未经公司许可不许随意搬放他处,以便于公司绘制设备分布平面图和定期盘点核算资产。

第四条 设备调用、搬迁位置,必须报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造册备案,并随时更改放置平面图和跟踪统计。

第五条 凡新购的机电设备,必须报安全管理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使用者作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指导,方可投入使用,确保人机安全投入运作。

第六条 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工厂发给的一切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当天报部门主管人员并申请补发。

第七条 属机械设备应指定专人进行专业定期维修保养,并作好维护记录,使之保持良好性能状况,预防早期磨损。

第八条 设备工具的报废、更新应由使用部门填表申请,经设备专业维修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核实签认后,方可将《设备报废申请表》随同《设备申购表》交公司重新申购或换用。

第九条 违犯本章 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有关员工,本章 已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遇本章 节未规定的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处理。

【第4篇】安全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建立健全以岗位负责制为基础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2、加强对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3、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4、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工作记录中详细记录。

5、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防止缺陷扩大。

6、实行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保证体系,确保职责明确、检查有效。同时,做好信息传递与反馈,建立检查登记台账。

7、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8、对于设备管理中由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等造成设备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对于精心操作、忠于职守、设备使用维护良好者,将给予奖励。

【第5篇】进出口设备管理制度

一、 进口设备的管理工作应设专人负责;

二、专管人员应参加进口设备的调试、验收、移交及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专管人员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负责进口设备的年度检验计划的编制、上报及计划的落实;

四、专管人员应经常巡视了解进口设备的操作及使用情况;

五、进口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管人员的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六、专管人员负责进口设备的备品配件材料计划的编制、上报及督促采购;

七、进口设备的备件由分厂指定专人登记造册、单独保存,要做到帐物相符;

【第6篇】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消火井、灌浆站、消火管路:

1、消火井必须健全防雨、雪设施,头道、二道篦子齐全,滤砂孔径合理。消火井储备砂量不得少于100m3。地面水池容水量不得少于500m3,并有足够的补充水源。

2、黄泥灌浆站必须有足够土源,冬季应至少储备5个月以上的土量。土质满足灌浆要求。

3、消火井、灌浆站必须设齐声光信号,并设有专线电话,能与井下作业地点及调度室等联系。

4、必须建立消火井、灌浆站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5、段长每月对消火井、灌浆站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全井消火管路,磨损严重要及时转面或更换。

(二)要制定瓦斯泵、泥浆泵、钻机、搅拌机使用管理制度,每月对使用的设备至少停机检修一次,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出现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闲置设备要及时运至地面,检修后备用。

(三)各井(区)要建立健全各种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管理台帐。内容包括:设备、仪器仪表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新进、报废、在册数量。

【第7篇】新班班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使用电子白板设备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与操作,禁止非正常关机,禁止随意插拨各种连接线,严禁挪用。

二、管理人员要随时升级防病毒软件,保证每周进行日常病毒检测,装入计算机系统的任何程序、数据要经过病毒检查,同时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

三、任何人不得传播、复制、编写病毒程序,严禁利用电子白板教室网络浏览、下载、发布、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信息。

四、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电子白板教室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五、完善安全保卫措施,注意防火防盗,各班级要指定专人于每天下班前,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闭总电源,关好门窗。

六、加强电子白板用电管理,定期对供电线路配电设备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事故;按综合布线设计进行用电线路铺设,不得私拉乱接。

七、电子白板设备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电器设备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

八、定期检查、保养电子白板设备,保证运行安全可靠。妥善保管硬件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和重要随机文件。

九、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外请人员对电子白板设备进行维修时,学校相关人员应自始至终协同。

十、装有电子白板的教室应列为单位重点防火、防盗部门,并责任到人。

【第8篇】防暑降温设备管理制度

1. 防暑降温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发放制度

⑴为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各部门,岗位的工作性质,安全技术处提出防暑降温的设备配置、发放方案,报总工、总经理审核,经理批准后由供应部门负责采购,安全技术处负责保管和发放。

⑵采购防暑降温设备时,首先要检验产品合格证,不得采购伪劣商品或安全性能较差的商品。

⑶防暑降温设备入库前,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如发现其技术参数于产品标牌不符,拒绝入库,并通过正常渠道向厂方或经销商单位联系退货或调换。

⑷入库的防暑降温设备,应存放在指定地点,防止碰撞,以免受损,并由安全技术处尽快发放到各单位。

⑸每月发放一次防暑降温药品,既每月每人发放风油精、清凉油、霍香正气水等药品,每天供两次绿豆汤进行解暑。

2. 防暑降温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制度

⑴各岗位在安装使用设备前,应对其外观和零部件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安装,并进行试运转,待运转正常后投入使用。

⑵各类防暑降温设备,均应安装在指定地点,对生产和工作确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不得无故拆除或挪作它用。

⑶已安装和正确使用的各种防暑降温设备,要确保安装的牢固和使用安全,对不符合电气安装使用规程的设备要立即予以纠正。

⑷防暑降温设备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检查设备的电源有无破裂裸露现象,防护罩是否安全可靠,电源开关是否安全可靠,零部件是否完整等,如发现缺陷,应立即进行处理。

⑸各类防暑降温设备上均不得摆放或存储任何杂物。

⑹防暑降温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禁止移动或向其扔物体。

⑺各车间、科室对所存的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保养,每台设备的看管和使用应落实到人。

⑻防暑降温设备除常年使用的外季节结束后,各单位逐步拆除,并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及登记入库工作。对一些因零部件缺损的防暑降温设备,应登记造册上报设备科集中修理,因无法修复,须报废的设备,须有专职维修单位的报废证明。并在设备科备案。

⑼各部门应建立防暑降温设备管理台账和管理制度。

3.检查与考核制度

设备科对各岗位防暑降温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损坏设备者酌情赔偿。

【第9篇】中学数字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山天中学数字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数字教室多媒体设备,财产由总务处入校产账册,交班级保管使用。

2.数字教室多媒体设备,技术管理、使用指导由信息技术组负责、落实。

3.数字教室多媒体设备柜子门锁钥匙由本班级专人保管。

4.授课教师需用此设备,就由班级专管人员负责放学时关闭设备。

5.授课教师按操作要求规范操作,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6.本班级要注意保证设备的整洁,此柜子不放置其他无关物品。

7.设备由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8.遇到故障,班级专管人员及时向信息组和总务处保修,保证设备完好无损能正常使用。

9.数字教室多媒体设备,有人为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第10篇】工程设备管理制度:特约维修管理规定

物业工程设备管理制度:特约维修管理规定

第四节 特约维修管理规定

一、接到特约维修派工单后,15分钟内若不能按时到达业主家中,应向客服人员说明原因,客服人员还需将原因即时告之业主。

二、维修人员需自带鞋套,需注意保护业主财物,对维修产生的垃圾,要收拾干净,完工后自行带走。

三、若一时无法完成,需向业主讲明原因,请业主谅解,并约定(下次)上门时间。

四、若业主要自行购买维修材料,需耐心向业主说明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以免业主因买错而造成损失。

五、严禁接受业主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向业主索取报酬。

六、维修结束后,请业主检查验收,并在《派工单》上签署维修结果和维修服务意见,并请业主到客服中心缴纳特约服务费,若维修人员收费后需将收费票据交给业主。

七、将《派工单》返回办公室,并做好维修记录。

【第11篇】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种机械设备在运到工地前,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可靠有效。

2、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装置。

3、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人一闸,定人定机。

4、维修机械时必须拉闸停机,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5、各种机械必须做到有轮心有罩。

6、各种机电设备必须定期保养,主要机电 设备保养规程为:按“加工厂设备保养规程”表。

【第12篇】电气设备清扫、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清扫:

l、清扫必须全部停电并由两人以上进行。容性设备在验电证明电源已断开后,要进行放电。

2、现场要明确负责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去做,负责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清扫周期:每月一次。

4、清扫内容:除尘;检查接点、触点烧蚀情况;信号、仪表指示装置;液位控制装置;传动机构等。

5、清扫结束后要由负责人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确认设备无问题,现场无遗留工具,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后再指定值班员合闸送电。确认被清扫的设备已正常运行后与值班人员交接清楚方可离开现场并由负责人填写记录。

二、电气设备检修:

l、设备发生打火、闪络、发热、异响、机构失灵、信号仪表指示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退出运行进行检修。

2、检修现场要明确负责人、监护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操作,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停电时要严格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停电验电程序进行,容性设备放电后方可工作。

4、监护人的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并要认真执行《电气设备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监护制度。

5、检修完毕,要清理现场,验点工具,对检修的设备做必要的测试后方可通电运行。待检修负责人与值班人员共同确认正常后,检修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并由检修负责人填写检修记录。

【第13篇】h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管理制度

远程教育设备是保证项目工作正常开展的物质基础,是国家投资建设、学校负责管理使用的国有资产,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建帐上册,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长期使用,真正发挥作用。

一、项目设备实行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制。一线教师是项目设备的使用者,必须尽职尽责管好、用好设备。

二、按照“模式二”分标填写《设备登记册》,建立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在《资源设备使用登记表》上对使用运行情况做出记录。

三、使用者操作必须符合相关设备的技术规范要求,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和使用规则,不得拆卸各种设备有故障及时向技术人员反映。

四、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与记录,使项目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证接地良好,注意电器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盗和定期保养工作。

五、项目设备应为项目所规定的目标服务,只能用于接收、下载、浏览教育资源,播放教育节目,为教育教学服务,不得挪作它用。

六、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变卖,决不允许被个人挤占挪用。

七、建立损失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必须追究责任,责任人照价赔偿,损坏设备必须尽快恢复工作功能。

【第14篇】大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使用:

(一)、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的明显变形;

2、架体各结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的安装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牢固;

7、电气设备和操作系统的安全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及绳卡、滑轮组的固接情况;钢丝绳的磨损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二)、定期检查。

定期组织检查一次,由公司设备科、安全科和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

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或失灵;

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三)、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由项目安全员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一次上下运动,验正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至地面1-2m 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四)、使用提升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3、闭合主电源或作业中突然断电,应将所有开关板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4、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和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规定及时更换;

5、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6、作业后,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箱门。

二、维修保养

提升机应经常进行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2、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守护;

3、提升机处于工作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5、维修主要结构所有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6、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三、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大型设备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参数等资料,装拆应由专业资质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完成,装拆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装拆工作应有技术人员、安全员在场监督。大型设备安装完成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灵的机械设备。

3、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装置,保证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4、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维修,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3、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或遇到恶劣气候,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停止机械运行施工。

14、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侯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5、执行大型设备定期检测、维修、保养制度。

【第15篇】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七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防爆设备良好的防爆性能,特制定以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是否完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防爆设备入进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经检查合格后,并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具体检查标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

3、防爆设备装卸车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扔乱摔,避免损坏防爆外壳、部件及中承。

4、防爆设备装车后,必须将其绑扎牢固,避免在巷道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5、在斜井运输过程中速度不宜过快,防止掉道碰车,损坏防爆电气设备。

6、安装防爆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按其技术要求实施安装,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如有变动,须经机电经理批准。

7、防爆设备安装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要求。

8、防爆设备安装完毕移交使用时,由机电队牵头召集项目部位和人员,按照防爆设备有关标准,当场进行检查验收、试运转,检查验收防爆设备台台完好,并试运转正常,方可移交使用单位,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第16篇】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持对井下连续不断的监控;调度室必须执行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随时观察运行情况,掌握监控的动态信息,每班填好监控记录,每天上报监控日报,有异常情况,立即安排查明原因,并报告有关领导。

二、保持监控系统设备的性能良好,井下分站、瓦斯传感器、开停传感器、断电仪等设备数量齐全,保证反应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井下监测装置的安装要符合《规程》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

1、分站到传感器、断电仪的传输距离不超过1000m。

2、瓦斯传感器的安装: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设在距工作面小于5米,且不能超出风筒出风口;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装在距全风压汇合处回风口10~15米。10

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布置在距回风口的距离10~15m的回风顺槽内;采面传感器布置在距工作面煤壁不超过10m的回风巷内。其它地点传感器的安设必须符合《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

3、井下主机或分站安设在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中,加垫支架距底板不小于300mm。

4、传感器安装在距巷道顶板不大于0.3m、距巷帮大于0.2m处。

四、传感器的调校

1、由瓦斯监测工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2、瓦检员每班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

五、监控系统的维修工作由通风部门负责,具体由瓦斯监测工负责检查维护。监控系统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运到地面进行全面检修。

六、因检修、更换、拆除系统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系统停止运行时,必须报矿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七、建立和完善记录、台帐、图表。11

1、设备和仪表台帐、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及其他报表由通风部门负责。

2、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测日报表由调度室负责。

3、安全监测系统布置图由通风部门负责。

九、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监控系统和网络传输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2、加强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记录表。

3、搞好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线路延伸和维护、避雷装置、传感器安装、电源箱控制等由通风队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

《设备、机具档案台帐管理制度汇编【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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