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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制度格式内容汇编【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治安管理制度格式内容

治安管理制度是企业维护内部秩序、保障员工安全、预防和处理违法行为的重要工具。它旨在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有助于企业的稳定运营和良好社会形象的塑造。

包括哪些方面

治安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安全防范规定:涵盖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2. 行为准则:明确员工的道德行为标准,如禁止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

3. 紧急应对机制:设定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如火灾、医疗急救等。

4. 访客管理:规范外来人员的进出和活动,防止非法侵入。

5. 资产保护:规定公司财产的使用和保护规则,防止盗窃和损坏。

6. 法律法规遵守:强调员工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7. 举报和投诉渠道:设立有效的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违反治安规定的行为。

重要性

1. 提升工作效率:良好的治安环境能减少员工因安全顾虑产生的分心,提高生产效率。

2. 保障员工权益:通过制度化管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3. 维护企业声誉: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有助于树立企业的正面形象。

4. 遵守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纠纷,降低企业风险。

5. 增强团队凝聚力:共同遵守规章制度可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精神。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治安管理规定,并进行全员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理解相关规定。

2. 设立专职的治安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巡查、监督和问题处理。

3.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员工进行教育引导,严重者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5. 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合作,定期交流治安情况,共同维护企业及周边社区的安全。

6. 定期评估和更新治安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企业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

通过以上措施,企业能够构建起一套有效的治安管理制度,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治安管理制度格式内容范文

【第1篇】治安管理制度格式内容

为了进一步搞好项目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以下是文书帮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治安管理制度内容供大家参考。

治安管理制度内容一

一、项目部应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治保、调解、义务消防及值班巡逻队,并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有活动、有检查、有记录。

二、综治人员要同当地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对新进场的各班组均应签订好综治治安责任书,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三、施工现场必须建有门岗汇编(警卫室),做到有三位不超过五十五周岁的人员24小时值班,严格门卫制度,携带材料、设备进出的一律凭项目部的出门证。

四、严格操作规程,执行规章制度,按上海市有关规定做到全员持证上岗,拒收“三无”人员进场,对违章、违法乱纪的行为和事,均应严肃查处。

五、施工人员在宿舍内不准酗酒、聚众赌博、斗殴,并爱护公物。

六、项目部的综治人员要带头学法懂法,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开展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提高项目部全员的法制意识,做遵纪守法,见义勇为的好公民。

学校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对会见领导的客人要求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

2、门卫人员要严格执勤、文明执勤,对出入人员要注意盘查,对出入的车辆要认真检查,对携带公共财物出校门者,没有手续一律不准放行。严格落实来客登记制度,如有意外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报告。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时间关、开大门;并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美观。

4、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制度,按时对学校情况进行巡查,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5、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因公汇编(或非因公)机动车辆要求进入学校大门,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或说明原因,经值班人员同意后将车辆停放院内指定位置。

6、学校各机房门窗要加固,门锁钥匙由专人管理,不准交给学生开门代替。

7、加强在校学生管理和教育,避免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如有社会人员参与在校生打架现象,应及时与所辖区派出所联系,进行制止。

治安管理制度

一、企业设安全小组和治安联防组织。

汇编(1)安全小组职责及分工职责:负责本站安全及治安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分析本站的安全形势,改进和完善预案。组织预案的实施及演练,分析典型案例,讨论事故抢救与应急措施,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对策。

具体职责分工:组长负责在发生治安事故时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国有财产损失,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部门侦查破案。组员负责在发生治安事故时,及时向“110”报警,并向上级公司汇报,防止闲杂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以便公安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救护伤员的工作。

汇编(2)治安联防组织的组成及职责:职责:联防组织应定期与企业及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掌握情况进行工作。应牢记报警电话“110”。遇有突发事件应组织成员闻警而动,及时报警救护。在案件的高发时段,成员应加强巡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通报。

二、重点部位的四防措施:

汇编(1)防抢劫重点部位:财务室防范措施:“三铁一器”a营业室、财务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并且装有防盗门窗。

b企业配有保险柜及防身用具。

c企业安装应急照明设备,并逐步安装录像监控系统。

d收取现金及时送交银行,不能过夜或超规定存放。e去银行交款必须两人以上,采取不定时、不定人、不断变更路线等措施。f遇有犯罪分子闯入室内抢劫,应及时按下“110”报警器并大声呼救,使左邻右舍及过往行人听到后前来救护。

g遇有歹徒人多,无法抵抗时,要首先保护自身生命安全及人身部受伤害,机智灵活的与歹徒周旋,把钥匙和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隐蔽处等待救援。h如遇有歹徒抢劫,当事人应尽量记清歹徒的人数、体貌特征、作案工具、车牌号、逃逸方向等。

汇编(2)防盗窃:重点部位:财务室防范措施:“三铁一器”

a员工要保护好自己的财物。仓库、宿舍所存放物品要及时清点,建立实物登记账,要有专人负责。

b宿舍及仓库没人时,要及时锁好门窗。

c宿舍、仓库等地闲杂人员不得入内,形迹可疑的要立即盘问清楚。

d夜间值班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严禁脱岗、误岗、睡岗和酒后上岗,禁止值班期间喝酒下棋和私留他人居住。

e夜班值班人员不能睡觉,要密切注视和检查企业的动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汇编(3)防破坏:重点部位:设备区防范措施:加强巡查检查

a员工应熟悉周围邻居的治安情况,了解当地治安重点人员情况,对可疑人员重点防范。

b每次工作结束后,对重要设施要及时上锁,预防破坏。

c夜间值班,要对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

d注意观察企业外情况,预防突发情况的发生。

三、善后处理:

汇编(1)在突发事件中,如有伤亡,应迅速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汇编(2)把事件情况向公安机关及上级公司汇报。

汇编(3)保护现场,以利破案。

汇编(4)清查损失,列出清单,上报主管公司。

汇编(5)分析讨论事件的前因后果,完善预案。

【第2篇】通风队治安管理制度

1、因盗窃矿上各种物资等财务的被矿上或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严重影响本队集体荣誉的,矿上的一切罚款和经济损失由责任者自己担负,情节严重和造成重大经济大损失者必须在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讨,停工或开除矿、队籍处理等均由个人承担。

2、对于盗窃他人财物被矿上或队里发现后,影响队组声誉者,必须承担丢失者的一切损失,队部另处以停班学习处理,屡教不改者,移交矿上处理。

3、对于在公共场合或宿舍、住宅区醉酒滋事,损坏公共设施者,除赔偿一切损失外,队部另处以停班学习处理,屡教不改者,移交矿上处理。

4、对违反矿、队治安管理制度,屡教不改,强词夺理,不承认自己错误,态度不端正,恣意寻事闹事者,队部将处以停班强训。

5、因在职工宿舍,公共公共场所乱到赃物,影响公共卫生的,发现一次罚款10—50分。

对于打架斗殴,不听他人劝阻,违纪闹事,违反矿治安管理条例,肇事者双方队部将处以停班强训,情节严重的通报保卫科处理。

6、对于酒后耍酒风,利用恐吓、威胁、咒骂等手段逼迫他人者,队部将处以停班强训学习,屡教不改者,移交矿上处理。

7、队部、工房值班人员擅离岗位,造成财产丢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罚款责任人员50—100分。

8、对于不服从队干、班组长的任务分配,无理取闹者,停班强训。

【第3篇】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汇编(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部门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县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四、《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汇编(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4篇】某寺庙治安管理制度

寺庙的治安我们了解了吗以下是文书帮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寺庙治安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寺庙治安管理制度一

一、寺院内的一切有文物价值的壁画、雕塑、石碑、经书、史料、法器、古具等必须制定措施,按国家《文物保护法》做好保护工作。接受地、县文物部门的监督指导,若发现被盗、被毁或监守自盗者要追究看寺僧人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寺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条例。寺院治安消防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水源、电源和各种易燃物品,各庙殿管护人员在信众朝拜完毕的当日下午要细致检查殿堂内的香烛、油灯、线路及寺区内的森林、草原等,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事故。

治安、消防小组管理人员必须建立起记载制度。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玩忽职守的要进行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寺院要以寺养寺,自食其力,勤俭节约原则,自力更生,自已动手创办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和生产服务事业,增加寺院收入。寺院的一切收入,归寺院集体所有,寺院财务接受僧众监督。

四、立足本寺,发展旅游业,扩大寺院知名度。提高服务质量,按时开好殿门,为香客、游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礼貌待人,绝不允许和游人吵口、打架,影响本寺声誉。

五、寺院境内应保持安全、庄严肃穆。任何人不得在寺院境内饮酒、戏闹、吸烟、打架、燃放鞭炮等,未经许可严禁在殿堂内录像、拍照,严禁神汉、巫婆等人在佛教寺院内稿迷信活动。

寺院僧人请假管理制度

为维护寺院整体利益,强化寺院管理,使寺院僧人正常有序的开展佛事活动,特制定如下请假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寺院常住的僧人,无论何种原因外出都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未经许可不得自行离寺。

二、寺管会主任、副主任由僧人担任的,外出请假须经行政管理所领导或所在区、乡主管领导审批。一般僧人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寺管会主任、副主任或僧管审批,三天以上的由寺管会或行政管理所领导审批。

活佛、主持请假十天以上的由寺管会加注意见,报行政管理所或所在区、乡的分管领导审批。凡赴县境外的僧人不论是公事或私事,都必须征得区、乡主管领导的同意,并在限定的期限内按时返回。

三、所有僧人都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外出时有请假条,返回后及时销假,对随意离寺或超假者按各寺制定的实际天数扣除生活费,并视其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发生活费的寺院僧人也应予以处罚和批评教育。

四、对外地来本寺的僧人应及时办理暂住人口登记手续,在此期间外出同样执行上述规定。在离本寺返回原籍时交清一切手续,结清所有经济往来,否则,不得自行离寺。

五、本制度从制定日起执行。

寺院卫生管理制度

加强对寺院公共场所和僧舍、个人卫生的管理,创造干净、整洁、良好的卫生环境,是预防疾病、提高卫生素质、保障僧人身体健康的前提,为抓好寺院环境卫生建设,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要在寺院辖区范围内积极开展种草、种花活动搞好绿化、美化寺院环境,管好树木及各种植被,使寺院成为清静幽雅壮严的佛教圣地。

二、殿堂、院落要保持清洁卫生,僧人每天早、晚将殿堂、院落各打扫两次,清理的垃圾和脏物,不得在殿、院内堆放,要随时倒入垃圾箱或及时拉运到指定地点。

三、寺、庙、殿、堂内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佛像、供桌、佛盘、佛灯、净水碗等佛具随时洗擦干净,陈列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四、殿堂院落僧舍房前屋后要保持清洁卫生,纸屑果皮、塑料物品,破瓶等物要随时清理,消除死角,治理脏源,严禁到处大小便,保持环境优美。

五、搞好个人卫生,预防疾病传播,勤洗、勤晒衣物及床上用品,被、褥、床单,每三个月至少洗一次,僧衣、袈裟每半月洗一次,勤剪指甲、勤洗头、勤洗脚汇编(每周至少洗一次),僧舍每天要由值日僧随脏随扫,每星期三、六由寺院卫生小组检查评比,结果公布于众。

六、“门前包”及“责任区”划分,由寺院卫生小组组织实施。

七、全寺上下要分工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今后对“三包”、“责任区”要按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违犯者由寺管会从责任人生活费中予以经济处罚。

寺院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全体僧人的素质,增强国家意识、政府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使寺院宗教活动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经全寺僧人充分讨论,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寺院僧人除坚持参加每日的早课和每月四次的集体学经、诵经、搞佛事外,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下半天为政治学习时间。

二、学习由宗管所或寺管会学习小组负责组织。

三、学习内容: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两个半天的政治学习日,全体僧人必须按时参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寺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寺院财、物管理,坚持民主理财,使财务管理做到节俭、规范和充分发挥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健全财务组织。寺院财务由寺管会分管小组或由寺管会分管主任、副主任负责审批管理,不联片的各活动点的财务由该活动点的负责人审批管理。僧侣人员较少的寺院由指定的负责人审批管理。

人数在10人以上的寺庙设会计、出纳各1人,财务小组由3至5人组成,组长由寺管会主任或寺管会指定的人担任,10人以下的设财务人员1人,寺庙财务人员一律由僧人担任。主管财务和兼任财务工作的僧人都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办事公道,责任性强,在全体僧人中有较高的威信,并由全体僧人推荐产生。

二、健全财务账目。寺院财务账目一般设总账、分类账和分类明细账户。门票收入、功德箱收入、布施收入寺院生产性等收入和基建开支、正常佛事开支及僧人生活性开支都应设分类明细账户,以便公布和查阅。

对上交的税、费应有明细的记载,便于查阅核对。各种票据要规范,要做到账票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款物相符。按要求及时、准确无误地上报各种报表。所有财务资料都必须长期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

三、审批制度。有门票收入的寺院,售票员应经过登领取门票,结清当日门票款,售票员不得保管现金。清理功德箱不得少于2人,规模较大的寺院不得少天3人。布施收入应有花名册详细记载。

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除正常按规定开支的生活性支出外,300元以下的其它支出由分管的主任或组长审批,300以上的由寺管会审批,千元以上的由寺管会讨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财产管理。所有寺院僧人的住房、办公用房、各佛殿汇编(堂)、大型宗教法器等都应折资记入固定资产账户,各类办公用具、佛事器具、生产工具等都应登记造册,专人保管,制定出入库手续制度,如因责任性不强造成损失或丢失,应根据新旧制度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有自然消耗的财产,经寺管会批准及时作账务处理。

五、民主理财,接受监督

寺院的资金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借,确需外借的应根据资金数额大小由主管领导审批或集体讨论决定。

寺院的财务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半年向全体僧人公布一次,年终结转,存在的账务问题当年处理清,不留尾巴。

寺院账务接受当地行政管理所,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接受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提供情况,及时处理,各寺院要按月、季、全年向主管部门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六、移接交制度。财务人员在调整时应按规定交清一切手续,要有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名盖章的财务移交表和财产移交表,并符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各种账表单据一律造册移交,移交人不得保管任何财务资料。

七、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寺庙治安管理制度二

一、成立寺院安全领导小组,由寺管会主要成员和寺院主要执事担任小组成员,寺院方丈汇编(住持)任组长,监院任副组长。

二、对常住僧人、工作人员、挂单僧侣、法会群众进行安全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组织寺院安全人员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工作,落实防盗、防火和其它治安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可疑人员要审查并及时报公安部门,特别是对境内外*人员、境外宗教渗透要加强防范,发现苗头及时上报。

五、遵守用电安全制度,做到规范用电、安全操作,取暖、煮饭等用电必须做到人去断电。

六、寺院要配备消防器材,对僧侣和工作人员要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寺庙治安管理制度三

一、清真寺必须建立安全保卫小组,专人负责治安防范工作,发 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

二、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节假日和重要庆典活动期间重点防范, 发现可疑问题立即上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

三、凡外来人员要求在清真寺暂住的,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 证件,经管委会或主任同意后,才可以居住。凡居住一个月以上者, 还须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

四、凡外来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本寺阿訇和管委会许可,一律不 得从事宗教宣传活动,散发宣传品和在公共场所传教。更不能利用宗 教活动聚敛钱财,攻击他人;不得利用清真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 坏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损害公民身体健康的活动;不得干预国 家行政、司法、教育和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

五、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对清真寺不稳定因素的排查 工作,把矛盾和不利团结、稳定的因素消失在萌芽状态。对因处置不 当,隐瞒实情,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场所负责人和相 关人员的责任。

【第5篇】基地统防统治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药管理规定》以及市县农药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按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要求,根据基地实际种植情况,特制定《基地安全用药管理制度》。基地所有种植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蔬菜基地的农药使用。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农药包括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的调解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第二条、基地办公室为基地农药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第三条、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条例本制度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施用过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田块在农药残效期内不得用于种植蔬菜。不得使用国家禁止在蔬菜水果上使用的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品种。

第四条、 基地设立专用农药仓库,指定农药管理员,建立农药的购进、领用登记制度和农药安全使用规章制度。

第五条、基地采购的农药必须有注册登记的直供店汇编(中心)采购,购买的农药必须具有完整的标签,载明如下内容:

1、农药名称汇编(以醒目大字表示)、有效成分含量、有效成分能用名称、剂型;

2、农药登记号、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

3、净重汇编(g,kg)或净容量汇编(ml,l);

4、生产厂汇编(公司)、地址、电话、电挂、邮编等;

5、农药类别汇编(按用途分)标志条;除草剂-绿色;杀虫剂--红色;杀菌剂-黑色;杀鼠剂-蓝色;生长调节剂-深黄色;

6、使用说明:○1按登记作物及防治对象简述使用时间、用药量和施药方法。○2限用范围;○3与其他农药或物质混用禁忌;

7、毒性标志及注意事项:○1毒性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并按规定画出标志;○2中毒症状及急救措施;○3安全警句;○4安全间隔期;○5储存的特殊要求;○6生产日期及批号。

不得在基地内使用标签内容不齐全或鉴别不清、包装破损及过期农药。

第六条、基地必须配备专职植保员,农药由基地植保员领取后按照农药使用标准规范和稀释表比例进行配制,并监督农药喷洒及器具清洗。

第七条、农药使用时必须遵守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照标签及说明书的内容正确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增加药浓度和数量。

第八条、农药使用时应妥善保管农药并做好标记,不得与农副产品或其他食品混载混放。

第九条、农药喷洒完毕后,有基地植保员负责将剩余农药返回农药仓库,统一废弃,并做好记录。

【第6篇】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保障全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保证教学、科研、生活和其它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二、扰乱学校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损坏公私财产,情节较轻尚不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的,适用本办法。外来人员适用本办法。

三、学校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四、违反本办法的处罚分为下列二种

1、进行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属处分范畴的交学校有关部门按校纪校规给予纪律处分。

2、没收财产: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工具,应当没收的,予以没收。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一律没收;应当还原主的,归还原主。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1、违反门卫制度不听劝阻的;

2、未经批准,在校内留宿外来人员的;

3、违反学校规定翻门越墙出入的;

4、未经批准在校园内推销东西的;

5、私闯校园闲聊造成影响的;

6、干扰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听劝告的;

7、扰乱娱乐场所、阅览室秩序。

8、随意移动,覆盖破坏校内设施标记的;

9、不按规定报告登记的;

10、未经允许,随意占用校舍和学校活动场地的;

11、违反校内交通管理,超速开车,乱鸣笛、乱停乱放车辆的。

【第7篇】治安管理程序制度

1.0 目的

对保安人员和物业治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管辖区域治安良好。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各物业公司汇编(管理处)治安岗位及治安服务过程的管理。

3.0 职责

3.1 保安部经理负责制定保安部员工的岗位职责,指导和监督治安管理工作,抽查治安岗位执勤情况。

3.2 保安部中队长负责车场管理、社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的管理及巡视工作。

3.3 保安部巡逻队负责物业的巡逻及园区治安巡查工作。

4.0 工作内容

4.1 保安员的工作由保安部中队长负责日常工作安排,保证各岗位24小时有执勤人员值班汇编(除巡逻岗)。

4.2 保安部具体工作操作按照《治安工作规范》实施。

4.3 保安部培训工作按照《保安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操作。

4.4接班前检查

4.4.1 保安员严格按照《保安员仪容仪表管理规定》执行,不符合该规定不得上岗。

4.4.2 所有接班保安部执勤人员应于接班前5分钟到达岗位。

4.4.3 所有接班保安部执勤人员应按照《保安员交接班管理规定》在接班前清点好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车场内车辆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和损坏,应立即向队长汇报,并会同交班保安部执勤人员做好记录。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情况,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应记录在《保安部值班记录》中,以便跟进。

4.5 交接班

4.5.1 各岗位交班前须将公物摆放整齐,桌面、桌椅、岗位周边无杂物。

4.5.2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相关的工作证据,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5.3 《保安部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用完之后立即交保安部统一保管,保存期一年以上。

4.5.4 巡逻岗、门岗执勤人员当值必须遵守岗位职责值勤,外来人员进入园区拜访业主,填写《来人来访登记表》。

4.5.5 当各单位的社区内发生特别事件时,需在《重大事件呈报表》予以详细记录,并报所管辖公司或管理处领导。

5.0 相关文件

5.1《保安员仪容仪表管理规范》汇编(wi-7.5.1-08-01)

5.2《治安工作规范》汇编(wi-7.5.1-08-02)

5.3《保安部交接班管理规定》汇编(wi-7.5.1-08-03)

5.4《保安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汇编(wi-7.5.1-08-04)

5.5《接待服务管理规定》汇编(wi-7.5.1-08-05)

5.6《保安员应急计划与措施》汇编(wi-7.5.1-08-06)

5.7《保安服务检验标准》汇编(wi-7.5.1-08-07)

5.8《对讲机、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汇编(wi-7.5.1-08-08)

5.9《停车场管理程序》汇编(qp-7.5.1-11)

6.0 记录表格

6.1《来人来访登记表》汇编(qr-7.5.1-08-01)

6.2《重大事件呈报表》汇编(qr-7.5.1-08-02)

6.3《保安部值班记录》汇编(qr-7.5.1-08-06)

【第8篇】x附小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附小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总务处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汇编(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由卫生防疫站提供,总务处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9篇】某ktv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xxktv治安秩序,减少违法犯罪的滋生,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根据《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制定本制度:

一、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设置有色情、淫秽内容的装饰物

和色情按摩、卖淫漂娼的设施。

禁止在场所内进行以营利为目地的陪侍、卖淫、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 严格从业人员登记备案。

对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照片、身份

证号码进行核实,禁止聘用有卖淫漂娼违法犯罪行为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 建立并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营业日志登记制度、治安

防范责任制度、内部安全巡查制度、应急预案齐全。

四、 严格按标准配备足额专业保安人员。

五、 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娱乐场所硬件设施达标,消

防设备齐全、有效,并放置到位。

六、 禁止入场人员超过核准登记的定额标准,对于大型文体活动及

会议接待需先向公安机关申报。

七、 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明码标价,严禁敲诈顾客。

ktv治安管理制度

【第10篇】社会治安管理制度格式

组织职工学法每月不少于一次,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以下是文书帮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社会治安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一

为促进综合治理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摘录如下,以便执行。

一、定期议事制度: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各基层单位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并有会议记录。

二、履职汇报制度: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向上级汇报综合领导工作情况,基层单位每季向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书面汇报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特殊情况随时向公司汇报。

三、检查考核制度:

1、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公司每季度对各基层单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讲评。基层单位每月自检考评一次。

2、治安、消防安全检查:

公司对各单位生活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汇编(场所)的检查采用平时检查汇编(不定期的下基层、工地)与集中检查汇编(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对所属重点部位,治安复杂场所等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节假日、重大活动的治安、消防大检查应有领导带队。

3、夜间巡逻检查:

有专职夜间巡逻队的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逻检查,并灵活安排巡逻时间和路线;无专职夜间巡逻队的单位要教育门卫、值班人员加强巡逻和检查。保卫部门应适时组织夜间突击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外包单位管理制度:

1、外包单位在签订生产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治安防范、防火安全协议》,并在一周内提供外包施工人员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办理寄住证,缴纳城市建设费。

2、外包单位治安负责人要经常组织对本单位宿舍、工具间、办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3、外包单位治安负责人联谊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治安、消防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参照本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检查。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制度:

1、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风尚,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2、积极宣传和表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个人,在工地范围内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3、定期召开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每月一次,并组织法制知识考试,对优胜者给予表扬奖励。

4、清除工地内部各种诱发违法犯罪的文化环境,杜绝职工看黄色录像、打架斗殴等现象发生。

5、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培训,充分保证各种人员持证上岗。

6、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共同做好形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失足青年的帮助教育工作。

六、信息管理报告制度: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各项项目部治安责任人会议,收集工地内部违法、违章事件。每月和当地派出所、街道综合办开碰头会,即是反应当月在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工地内部发生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小组,并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解决。

七、社区共建制度:

公司综合领导小组每月与工地驻地各街道综治部门召开一次会议,讨论、研究工地文明施工、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措施,各项目部积极遵守上海市建委颁布的不准夜间施工规定,运大型浇灌砼等项目尽量与附近居民取得联系,充分取得他们谅解,搞好邻里关系,认真做好以前工程回防工作,对在建工程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八、门卫制度:

1、外来人员一律凭证件汇编(介绍信或工作证、身份证)经登记方可出入。外部人员不得从内部道路通过。

2、机动车辆进出门卫,应停车接受查验,因公外来车辆,应按指定部位停靠,自行车进出一律下车推行。

3、物资、器材出门,一律凭出门证汇编(调拨单)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出门。

4、外单位来了加工汇编(包括原材料、机械模具等)必须经门卫登记。出门时有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经查验符合注销后方可放行。物、货出门时凡无门票的,门卫有权扣押报主管部门处理。

5、严禁无关人员在门卫室长时间逗留、看报刊杂志、吃饭和闲聊,更不得寻畔闹事。

6、门卫人员应严守岗位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部门报告。

九、值班巡逻制度:

1、值班巡逻的护卫队员、警卫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

2、当班的管理人员,应会同护、警卫人员加强对警戒范围内的巡逻检查,尽职尽责。

3、专职值班巡逻的护、警卫人员要勤检查,每板不少于五次,技术防范和要害、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

4、巡查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查明。发现报警要即是处理,查出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反馈,发现罪犯要奋力擒拿,及时报告。

十、浴室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浴室专职专管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按规定的开放时间开放和关闭。

2、职工一律凭浴票就浴,职工家属应公司规定的开放日凭票安排就浴。

3、就浴人员应自觉遵守浴室管理制度,服从浴室专职人员的管理。就浴中严禁在浴池内洗衣服、物,患有传染性疾病者不得安排就浴。

4、自觉维护浴室公共秩序。严禁撬门、爬窗,更不得起哄打架。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十一、集体宿舍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集体宿舍应按部位指定楼层、房间和床号相应集中居住,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楼层、房间和床位。

2、住宿人员必须有住宿证、工作证汇编(身份证)、暂住证三证齐全。凡无住宿证的作违章住宿处罚。

3、每舍有舍长,有值日制度,严禁男女混宿和脏、乱、差。

4、住宿人员应严格遵守住宿制度,职工家属探亲汇编(十五天为限)需到保卫科办理登记同意后,有行政科安排住宿。未经登记批准同意,严禁私带外来人员住宿和闲杂人员入内。

5、住宿人员应严格遵守住宿管理制度。宿舍内严禁烧电炉、煤炉、煤油炉和超60瓦大灯泡,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6、注意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和向下泼剩饭、剩菜、果壳和污水。

7、住宿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管理制度。宿舍内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8、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汇编(门、窗、台、登)和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9、宿舍内严禁赌博,起哄闹事,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和打架斗殴。严禁乱接电源违章用电。

十二、物资仓库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物资仓库为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严禁脱岗、漏岗、串岗和擅离职守,

2、各类物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和性能堆放整齐。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不得混存。

3、各类入库物资材料,一律凭进料入库单经核验后入库,发现短缺、损坏,物、单不符等一律不入库。无入库单的材料进库,先应妥善保管,领料单一到及时补办入库手续,验收入库。

4、发料一律凭领单。严禁先发料后补票,仓库料具无主管部门审批,一律不得外借,退库的物资材料必须事先分清规格,鉴定新旧程度,列出清单后再输入库手续,报废材料亦应分门别类放置,统一处理。

5、仓库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物资,材料的发、领、核验制度,做到月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定期检查,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部门处。

6、仓库严禁火种、火源。禁火标志明显,消防器材完好,并熟悉和掌握性能和使用方法。

7、仓库人员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定期检查门窗和库内电器线路,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离库和班后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十三、财务现金出纳室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财务科属重点部位,无人员严禁进出,柜台内任何人不准进入。

2、门窗有加固防范措施,技术防范报警装置完好。

3、严格执行财务现金管理规定,现金帐目日结日清,库存过夜现金不得超过核定限额,一律入保险箱。

4、严格支票领用审批和结算制度。空白支票与印章分人管理,过夜归入保险箱。不准事先盖印章。购物转帐支票,应填明单位限额,严禁向外单位提供银行帐号和转借支票。

5、保险箱钥匙专人保管,随身携带,不得放办公室抽屉内过夜。

6、财务帐册应妥善保管,做到不失散、不涂改、不随意销毁,并有防霉烂、虫蛀措施。

7、下班离开时,应检查保险箱是否关锁,门窗关锁是否完好以防意外。

十四、班组治安保卫制度:

1、治安承包责任制落实,责任到人,全年无偷窃、无打架斗殴、无赌博、无流氓行为。

2、组织职工学法每月不少于一次,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做好班组治安防范。四防工作逢会必讲形成制度。工具间汇编(更衣室)门窗关锁牢固,实行一把锁一把钥匙,专人保管。班后关锁门窗,切断电源,责任到人。

4、严格遵守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的管理制度。

工具箱、工作台无人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15元以上汇编(含贵重物品)不得带入工具汇编(更衣)间。

5、严格对有色金属汇编(包括各类导电线、电动工具等)的管理,执行谁领用谁负责保管制度。班后或用后一律入箱入库集中保管,因不负责任丢失或失盗,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6、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用火、防火制度,无人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汇编(木工间日做日清),无人在工棚宿舍、工具汇编(更衣)间内违章烧电炉、煤炉和乱接电源,确保全年无火警、火灾事故发生。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二

为了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确保社区的治安稳定,维护社区的稳定和发展,根据市、区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的总体部署,特制订本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

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要及时向治保主任、调解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治保主任、调解信息员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的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及时向治保、调解委员会报告。对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综治办、派出所及相关部门。

二、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明确需要上级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2、有社区治保、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3、有确实解决不了的理由。

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制度

摸清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个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

五、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配合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墙、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六、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社区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教育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出租屋业主严格按照《广州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出租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

七、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各支联防队伍的作用,根据每阶段的治安形势状况,有针对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并做好记录。

八、突发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性事件,社区居委会主任和治保主任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九、台账、档案制度

要建立台账制度,对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流动人口、出租屋等情况要手续完备,及时登记,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上报各类报表,真正做到台账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三

一、 项目部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二、 每月进行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 公共场所、会议室、综合档案室必须安放灭火器材,防止触电起火等事故发生,做到人人懂“五防”知识,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四、 对重要部门加固防盗窗户和防盗门,防止偷盗案件发生。

五、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下班以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办公区周围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六、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刑事案件发生率为零,无治安案件,无丢失被盗和各种事故发生。

七、 动员和依靠广大职工参与治安管理,同一切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每位干部职工应自觉遵纪守法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第11篇】ss博物馆治安管理制度

汇编( 一)安全保卫的组织领导

一、 博物馆建立由馆长牵头、 以保卫科为骨干、 其他科室人员 共同参加的安全保卫领导组。

领导组暂由× 人组成,负责指导、 检查、 监督全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 博物馆设保卫科, 具体负责全馆的文物展品、 展厅设施设备的安全, 保证博物馆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三、 安全保卫领导组和保卫科要随时与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处保卫科联系, 同时要取得城区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及消防部门等有关单位的支持和指导。

汇编( 二) 安全保卫的主要职责

一、 有秩序地组织游客进入展厅, 维护展区正常秩序,监督游客文明参观, 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二、 保证各展厅全部文物展品及全部公共财物的绝对安全。

三、 维护游客的正常秩序和人身安全。

四、 维护博物馆全馆工作人员 在正常情况下的人身 安全。

五、 在防盗、 防火和防止各种事故的前提下, 随时注意发现隐患, 消灭隐患。

六、 宣传安全知识, 制定安全设施。

汇编( 三) 保卫人员 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 热爱祖国, 热爱本职工作。

遵纪守法, 无不良嗜好。

二、 乐于奉献, 先公后私, 关心群众, 尊老爱幼, 具有见义勇为的精神。

三、 积极学习, 勤劳朴实, 工作认真负责, 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四、 积极锻炼身体, 具有一定的防卫技术本领和应急能力、 应变能力。

汇编( 四) 安全保卫的具体要求

一、 保卫人员 实行 24 小时当班, 保卫科要安排好正常的轮休和因病、 因事请假期间的当班人员 , 尤其要做好节假日 的执勤安排。

二、 保卫人员 必须遵守作息时间, 按时上班开门, 闭馆后认真清查展厅的展柜及锁子是否完好, 并及时锁好馆门。

三、 保卫人员 必须随时检查各自 负责的展厅、 展区。

如发现展品丢失、 损坏和其他异常情况, 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及时处理。

四、 保卫人员 应分工合作, 密切配合, 服从保卫科统一调动。

特殊情况下, 一声令下, 保证召之即来。

五、 保卫人员 必须身着警服或工作服, 必须特别注重仪表, 保证严肃威武。

六、 保卫人员 对待游客必须态度和蔼, 文明礼貌, 有问题耐心解答, 必要时及时请示领导解决。

严禁同游客争吵,严禁顶撞游客, 更不许顶走游客。

七、 不断学习博物馆知识、 文物旅游及消防等各项法规条例, 增强法制观念。

汇编( 五) 安全保卫的几项规定

一、 安全保卫领导组每周至少突击检查一次, 并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讨论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问题。

二、 保卫科每日 应巡查一次, 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三、 保卫人员 向保卫科, 保卫科向馆领导签定安全保卫责任书。

四、 凡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 避免重大事故, 解决重大问题, 做出重大贡献者, 保卫科应及时报告馆领导, 并由本馆向县以上有关部门报告, 力争给予应有的表彰奖励。

保卫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 负责全馆上下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 保证展厅、 文物仓库和办公区的绝对安全。

三、 保证游客参观的正常秩序和人身安全。

四、 经常组织保卫人员 学习有关博物馆知识、 文物旅游、消防等各种有关安全的法规条例。

五、 建立保卫人员值班和请销假制度, 合理安排保卫人员 的正常轮休。

六、 做好游客高峰期和节假日 期间的检查巡逻工作。

七、 负责博物馆的全部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一、 协助科长搞好全面工作。

二、 负责博物馆的安全工作和本科室的日 常事务。

三、 配合科长维护游客的正常秩序和人身安全。

四、 定期组织保卫人员 进行消防、 军事技能等业务培训。

五、 负责保卫警具的管理。

六、 配合科长搞好查岗工作, 督促各区域保卫人员 的岗位执勤。

七、 处理突发事件和领导安排的各项其他工作任务。

保卫人员 岗位职责

一、 认真学习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博物馆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 保卫人员 必须保持 24 小时当班, 做到四防“防火、防盗、 防事故、 防破坏”。

三、 值班时, 不得擅自 离岗位, 要严密监视保卫区, 制止游客拍照, 观察游客神情举止和动向, 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四、 保卫人员 必须做到安全通讯的性能完好, 熟悉报警信号和联络方法。

五、 保卫人员 对自 己所管区域展厅、 展品, 必须认真做好登记, 帐物相符, 无丢失、 无差错。

六、 保卫人员 要坚决保管好展厅钥匙, 杜绝丢失钥匙事故发生。

七、 保卫人员 要认真履行交接班签字, 出现差错, 严肃处理, 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八、 保卫人员 对自 己所管区域展厅内外的卫生要时刻保持清洁, 玻璃柜要经常保持无尘, 展厅内无烟火、 废纸、 果皮、 垃圾等杂物。

九、 值夜班时, 要按时上下班, 值班时, 不准睡觉, 不准脱岗, 不准私自 会客。

闭馆后, 无领导和保卫科通知, 不准随意放人进入馆内。

十、 保卫人员 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发扬“召之即来, 来之能战” 的作用, 并以文明服务, 文明执勤。

保卫人员考核制度

一、 按时上下班, 迟到早退, 一次扣 10 元, 屡教不改达三次, 停岗处理。

二、 未经请假不到岗, 一次扣 50 元。

三、 查岗过程中, 发现脱岗、 串岗一次的, 扣 10 元;每月 经检查达三次的, 另 扣 100 元; 情节严重者, 由馆领导处理。

四、 各展厅保卫人员 , 未经保卫科科长安排, 私自 换岗的, 发现一次扣 50 元; 每月 达三次, 另 扣 300 元; 情节严重者, 由馆领导处理。

五、 保卫人员 在值夜班时, 经检查, 发现睡觉, 一次扣50 元, 一月 达三次者, 停岗处理。

六、 值夜班时, 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 发现不认真巡逻走形式的, 一次扣 50 元, 每月 达三次的, 另 扣 300 元。

七、 值夜班时, 严禁玩扑克、 打麻将等参与赌博活动,一经发现, 停岗处理。

八、 保卫人员 不服从管理, 不服从工作分配, 一次扣 50元, 情节严重者, 停岗处理。

九、 文物展品安全重于泰山, 安全责任大于天, 监守自盗行为, 法不容情, 重刑处置。

消防管理制度

一、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

二、 在以馆长牵头的消防领导组领导下, 博物馆全体工作人员 , 都有维护消防安全、 保护消防设施、 预防火灾、 报告火警的义务。

确实做到防火灭火, 人人有责。

三、 保卫人员 都是兼职的消防队员 , 要与馆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四、 博物馆内外, 禁止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五、 消除火灾隐患, 杜绝游客抽烟。

讲解员守则

一、 热爱本职, 遵纪守法, 注重职业道德形象。

二、 仪表庄重大方, 服装化妆不媚俗妖艳。

三、 凭票讲解, 礼貌待客,用语文明, 对免票宾客持义务讲解卡上岗。

四、 按规定路线讲解, 特殊情况下按特定路线讲解。

不漏讲, 偷懒。

五、 对博物馆陈列展品要充分了 解, 全面解说, 适度发挥。

对不同的游客注重不同着重点。

六、 对游客提出的各种问题要机智灵活地正确回答, 但原则上应知之为知之, 不知为不知。

七、 对极少数游客可能发生的不礼貌言行, 要冷静对待,理智应酬, 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告请领导解决。

八、 讲解员 要相互尊重, 和睦礼让, 亲密配合, 一般按排定次序, 轮流守上岗, 不争抢, 不推诿, 特殊情况下由馆领导临时调整。

九、 讲解员 应随时注意维护游客秩序, 保护展品, 保护一切公共财物。

要以适当 方式制止某些游客的种种不良行为。

十、 讲解员 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动向游客索取小费。

十一、 讲解员 要加强学习, 努力提高在博物馆、 文物、历史学、 文学、 工艺美术等方面的知识。

讲解员 考核制度

一、 按时上下班, 迟到早退, 一次扣 10 元。

二、 未经请假不到岗的, 记过一次, 扣 50 元。

三、 查岗过程中, 发现脱岗 1 次的, 扣 10 元; 一月 达三次的, 另 扣 100 元。

四、 游客反映讲解员 讲解态度不好或查岗中发现讲解员敷衍游客的, 停岗处理。

五、 讲解员 不得擅自 给游客讲解, 必须凭票讲解。

六、 如果游客由于讲解员 的原因而发生退票现象, 或因讲解员 因出言不逊而顶走游客的, 记大过一次, 扣 200 元。

七、 不论在任何情况下, 讲解员 拒绝给游客讲解或中途讲解终止的, 记大过一次, 扣 100 元。

八、 讲解员 要认真保护各自 的话筒, 损坏丢失的, 自 己赔偿。

九、 讲解员 不论以任何手段向游客索取小费, 一经发现,记大过一次, 扣 200 元。

夜间值班制度

一、 熟悉报警信号和联络方法。

二、 按时上下班, 严格执行半小时巡逻一次, 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三、 上班期间, 不准睡觉, 不准脱岗, 不准私自 会客或将客人带到值班室, 禁止玩扑克等赌博活动。

四、 值班时, 要严密监视博物馆主要通道及展厅门窗,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五、 闭馆后, 无领导通知, 不准随意放人通行。

财务科职责

一、 负责管理财务工作, 依据财经纪律监督各项支出。

二、 协调与财务部门的工作关系。

三、 印制并妥善保管讲解券、 参观券等各种票类和办理出票等有关手续。

四、 负责统计游客人数的汇总、 存档。

五、 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 完成好博物馆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任务。

统计人员 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 制定的有关统计方针政策、报表制度及调查方案。

2、 负 责博物馆散客、 公客、 团队组织的人数统计, 以及讲解券发放张数的统计, 要求日 记日 结。

3、 统计必须加强整体观念, 坚持实事求是。

4、 按时、 准确地编制月 报、 季报、 年报及分析材料收集和分析统计信息, 准时报送统计报表。

5、 认真负 责管理统计报表, 将每月 报表及时整理报送财务科。

6、 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博物馆治安管理制度

【第12篇】一小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郭溪一小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 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汇编(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卫生局、教育局 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卫生部门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 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 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 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 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13篇】某旅馆治安管理制度

做好旅馆安全鉴定和开业备案工作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严格治安管理和安全监督。协助、支持旅馆建立和实施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维护旅馆的治安秩序。以下是文书帮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旅馆治安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旅馆治安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 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酒店式公寓等计时休息形式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汇编(以下统称为旅馆)。

第三条 市及县汇编(市)、区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汇编(一)有具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营场所;

汇编(二)经营场所与所属建筑物中的非旅馆部分隔离;

汇编(三)客房与旅馆内的娱乐、商业等服务设施分隔;

汇编(四)安装符合标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汇编(五)有旅客财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险箱汇编(柜)及其他治安防范设施;

汇编(六)具有一定数量的床位汇编(床位城镇三十张、农村十张以上),客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

汇编(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从事旅馆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开办地县汇编(市)、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汇编(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汇编(二)工商部门核发的有关名称核准文件;

汇编(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文件;

汇编(四)旅馆方位及其内部平面图纸;

汇编(五)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汇编(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许可申请的实地核查工作,符合条件的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 旅馆迁址、合并、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歇业的,应当自歇业之日起五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歇业登记,交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情形中,涉及经营场所开办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公安机关在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前,应当对变更申请按照本规定进行实地核查。

第七条 旅馆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应与所在县汇编(市)、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公安机关应对治安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旅馆应当配备治安保卫负责人和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九条 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汇编(一)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汇编(二)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演练;

汇编(三)按照规定查验旅客身份证件,准确登记旅客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实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汇编(四)客房区域设专人全天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全天值守;

汇编(五)发现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汇编(六)对旅客遗留的财物妥善保管,无法归还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汇编(七)为他人提供场地从事旅馆经营以外的活动的,在活动举办二日前通知公安机关;

汇编(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旅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确保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第十一条 旅馆应当在出入口、通道、电梯、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区域按规定设置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并保证其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鼓励旅馆安装使用电子防盗门锁和电子报警装置。

第十二条 旅客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下列规定处罚:

汇编(一)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旅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汇编(二)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对旅馆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汇编(三)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保存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涉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权限的,由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实施罚款处罚,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罚款全部上交财政。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旅馆治安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汇编(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 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第十条 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 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第十二条 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 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一、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汇编(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施行,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年8月15日公布的《城市旅栈业暂行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第14篇】治安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汇编(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特制定本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采取技防、人防相结合的方法,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第三条各单位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定各级各岗安全责任人,明确逐级岗位治安保卫指责,逐级落实安全保卫责任。

第二章逐级治安保卫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汇编(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各项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治安情况,全面负责本公司的治安安全工作。

汇编(二) 将治安安全工作与本公司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汇编(三) 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治安防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汇编(四) 建立健全治保会组织,对治保会的工作给与人、财、物的支持,审核批准符合本公司实际的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汇编(五) 协助做好一般治安案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第五条公司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行政副职是公司的治安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本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1. 拟定年度治安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2. 组织建立健全本公司治安保卫规章制度和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组织公司的治安法规、防范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4. 组织实施安全防范检查和夜查及治安隐患整改工作。

5. 组织对公司内重点防范部位的技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第六条各车间、各部门、各单位治安保卫负责人职责:各车间、各部门、各单位治安保卫负责人由主要领导汇编(行政正职)兼任,全面负责本车间、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汇编(一) 向内部职工传达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治安保卫文件、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并组织落实。

汇编(二) 组织制定、修改本车间、本单位治安防范规章制度,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

汇编(三) 对内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汇编(四) 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治安防范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进行登记,并认真组织研究整改解决。本单位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公司治安保卫负责人或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在未解决前采取有效的临时性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案件。

汇编(五) 每月向公司安全保卫部书面汇报一次本车间的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第七条工段、班组治安保卫责任人职责

工段、班组治安保卫责任人由工段、班组长兼任,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汇编(一) 利用工段班组会、班前会随时向职工进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

汇编(二) 制定各岗位治安保卫责任制和本工段班组治安保卫工作要求及预防治安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并将治安防范责任制落实到每个职工。

汇编(三) 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第八条职工的治安保卫职责

汇编(一)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治安防范制度。

汇编(二) 每班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治安防范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主动进行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领导反映。

汇编(三) 发现可疑人、可疑现象及时向保卫部门反映。

第三章治安保卫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公司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第十条治安保卫委员会职责:

汇编(一) 组织和领导全公司职工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指示。组织制定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汇编(二) 将治安保卫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汇编(三) 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治安保卫责任制,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使治安保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汇编(四) 组织部署公司的安全防范教育和防范检查,研究和提出解决重大治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汇编(五) 定期组织召开治保工作会,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研究布置治安保卫工作,定期向上级汇报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公司治安保卫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汇编(办公室主任由安保部部长兼任)负责日常的治安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其职责是:

汇编(一) 根据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指示,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汇编(二) 制定修改公司各级治安保卫责任制和治安防范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汇编(三) 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汇编(四) 确定公司的重点防范部位,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汇编(五) 负责组织全公司的治保会活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监督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汇编(六) 对公司内在治安防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制定改进办法和措施。

汇编(七) 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意见;对在工作中渎职、失职等严重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及个人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汇编(八) 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总结、评比和奖励、定期向公司治保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15篇】建筑现场治安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的八项要求,为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治安秩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及时打击,保障安全”的方针和《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以及《浙建二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订立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进入项目部施工的我单位职工和联营队伍。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理室治安、消防、交通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把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范围,并落实各项职责。

三、凡扰乱正常的施工现场秩序,其行为够不上犯罪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情节显著轻微的,按本制度处罚执行。

四、有下列违反、扰乱施工现场行为之一者,给予处罚汇编(见第五条规定):

1.有拒绝妨碍值班人员查询、查验物品行为的。

2.偷窃价值较少的工程材料、设备,无产生严重后果的。

3.偷窃少量废旧、边角料等材料的。

4.轻微损坏机械设备的。

5.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妨碍施工进度的。

6.提供利用交通工具,偷运工程物资的。

7.窝藏、销售被盗物资的。

8.对不法或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

9.不按制定地点停放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的。

10.在工棚、车间使用大功率电器照明取暖的。

11.私自存放危险、易燃物品的。

12.破坏消防设施的。

13.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滋事生非的。

14.违反其他文明施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

五.本制度处罚形式。

1.罚款10~200元

2.行政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查看、开除。

【第16篇】a职业学院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一个好的校园管理制度可以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职业学院校园治安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职业学院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校园管理,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安定团结的局面,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加强门卫管理,师生进出学院须带有效标志,其他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否则,应向门卫登记,并自觉接受学院保安人员的检查。

2、进入学院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治安。违者,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离开学院直至送交公安部门。

3、外来机动车辆一般不得进入院内,如有特殊事情需要进入,须经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同意后方可进入学院。驶入院内的车辆,必须按行驶区域、路线慢速行驶,不得鸣喇叭,车辆要停放在指定的地方;经营性客、货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院内。否则,视情况予以处罚。

4、在院内举办文化娱乐活动,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活动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如需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进行活动,必须报请教务处批准。如需引入院外人员参加活动,必须报请学院领导同意。

5、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禁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6、禁止在院内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7、任何人不准在教职工宿舍和食堂之外的地方生火或烧垃圾,违者将进行处理。

8、告示、通知、启事、广告、海报等,应当张贴在学院指定或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院办公室审阅批准。对于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定的根本制度,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的当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9、成立院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应当在成立之前由其组织者报请学院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院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和院内报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和遵守学院的制度,接受学院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10、不经批准,男同志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区;午休和晚休时间,不准异性逗留在宿舍内。

11、学生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院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留宿院外人员的,应当报请学院后勤处批准;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

12、校园内不得私自摆摊设点从事经商活动。如有违反者,学院后勤处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者离开校园。

13、在院内组织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组织者应当在72小时前向学院申请,申请中应说明活动的内容、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讲座、报告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违反我国的教育方针,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14、有关团体、组织使用学院广播、电视设施,必须报请学院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任何组织、个人擅自使用学院的广播、电视设施。

《治安管理制度格式内容汇编【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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