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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公司管理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进出公司管理制度

进出公司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公司日常运营的秩序,确保员工安全,保护公司财产,并提升工作效率。它规范了员工的出入行为,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同时明确了员工在公司内外的行为准则,从而营造一个有序、安全的工作环境。

包括哪些方面

1. 入口管理:规定了员工、访客的进出通道,要求所有人员必须通过指定的出入口,并接受必要的身份验证。

2. 访客管理:详细描述了访客登记、陪同及离场流程,确保非公司人员的活动受到控制。

3. 身份识别:规定员工需佩戴工牌,以便识别和管理。

4. 物品携带管理:明确了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公司的规定,特别是对于敏感或贵重物品的处理。

5. 紧急情况处理:制定了应急疏散路线和程序,以应对突发事件。

6. 员工行为规范:包括工作时间内的行为准则,如禁止私人事务处理、遵守工作纪律等。

重要性

1. 安全保障:严格的进出制度可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降低盗窃、破坏等风险,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2. 提升效率:明确的行为规范有助于减少无关干扰,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3. 法规遵从:符合劳动法和安全管理法规,避免因管理不当引发的法律纠纷。

4. 文化建设:体现公司的专业性和规范化,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方案

1. 强化门禁系统:升级门禁设备,采用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技术,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进入。

2. 培训与宣导:定期进行制度培训,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遵守进出规定。

3. 访客管理流程:设立专门的访客接待区,由专人负责接待和管理。

4. 监督与执行:设置专职保安或指定管理人员监督制度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理。

5. 定期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以保持其有效性。

进出公司管理制度的实施,将为公司创造一个高效、安全的工作环境,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了一个清晰的行为指南。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我们可以确保这一制度始终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

进出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进出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进出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_为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_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职责

1、总务

_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

_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

_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2、被访部门

_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_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三、具体规定

1、人员出入管理

_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公司人员自觉佩戴好厂牌;外部人员需按照门卫要求办好手续后,自觉佩戴,方可出入公司。

_公司人员上班时间因公、因事外出,必须持部门领导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出厂。

_所有邮寄、快递人员进厂时,需出示收货人员名单,由保安人员联系好人员及交货地点后方可进入;由保安人员代收的,需做好登记后并转发。

_外来人员进厂必需在门卫处登记,保卫人员应简单交代公司有关规定后方可进入。如政府职能部门或找主要领导者,保卫人员需及时电话联系,经相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_所有人员进入公司,要走人行道。

2、车辆出入管理

_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公司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门卫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

_所有进入公司车辆,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填写好单位、车辆牌号、姓名、入厂时间及来厂目的。保卫人员及时检查好人员、车辆是否带有其他公司货物或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作为出厂核对证明用,同时交待好进厂注意事项及停放地点

_所有车辆必须按保卫人员指定的或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未经允许,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准随意走动和停放,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_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必须按照公司厂区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3、车辆停放区域划分

_所有外来公司货车一律停放在假山、旗杆两侧,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停放。

_所有来宾、来客及政府部门和个人私家车,一律停放在财务、采购、生产办及仓储运输部门前,其它区域一律不准停放。

_所有一分部人员及木工房、工程部、技术研发、生产服务部等人员车辆,自行车一律放置在花园东、门口宣传栏以北处;电动车、摩托车一律放置在公司大门口以北、技术研发沿街楼以南东墙处。

_所有二分部、三分部人员车辆,自行车停放在8车间车棚南侧;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北侧。

_所有财务、采购、外贸、生产办、人力、物流、总务、公共关系部等人员车辆,自行车停放在门卫车棚以南至墙角处;电动车及摩托车停放在办公室后车棚内。

_

4、其它说明

_所有出厂人员除上下班时间外,其他时间人员外出必须凭请假条、出门证、会客证或相关证明,经保卫人员查证后方可出厂,没有证明者禁止出厂。

_所有车辆外出时,保卫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检查,核对相关手续,对出厂的货车,必须凭盖有客服发货专用章、现金章和销售专用章的货物运输凭证单,方可放行,缺少那一章也不予放行;

_对到公司送货外出的车辆,必须检查是否带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须凭经业务部门负责任人的签字证明,方可放行;

_对出厂的设备维修加工、建筑工程车辆,无论带什么物品,必须凭分管部门领到签字的证明,方可出厂,没有签字证明者,一律不准放行;

_对来厂拉废旧物品处理的车辆,必须持仓储、采购、工程部门负责人签字和财务的现金收据证明,方可放行;

_对出厂的外来业务洽谈、参观、来访等按规定停靠在办公室门前的车辆,酌情检查放行。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总务负责修订解释。

五、本规定自20__年11月1日起生效。

【第2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进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高速发展的要求,加强进出口业务管理,明确责权,确保贸易项目质量,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11总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重点是从财务管理与资源控制的角度出发,涉及法规的问题,请参照(中国11发展总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11系统所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商品流通企业。

第二章出口业务

第四条出口项目报审时,业务人员需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合同审批表)(见附表一);

2、出口合同及国内购销合同或委托代理出口协议样本:

3、《自营出口商品换汇成本预算单》(见附表二);

4、如出口商品属于国家计划配额内商品,还需提供出口商品许可证正本,招标项目需提供出口中标书。

第五条财务主管人员根据上述资料有权审核以下内容:

1、复核《自营出口商品换汇成本预算单》,对项目预期的总体盈利情况进行审核;

2、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是否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如海关、税务、外管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可能;

3、对于代理出口业务是否存在承担销售盈亏,垫付商品资金及担负基本费用的情况;

4、对收付款方式的选择是否合理、安全,经营资金是否有保障。

在上述审核过程中,财务主管人员对项目的某些具体情况持有异议时,项目执行人须详细说明情况,对有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或公司财务制度,以致于项目不具备操作的条件时,财务主管人员可在《合同审批表)中签署否定意见。

第六条对于自营出口项目,业务人员应在支付国内商品采购货款前5一10天与财务人员联系,以便财务人员及时安排资金。办理付款手续时,业务人员应填制(进出口贸《进出口贸易项目付款申请表》(见附表三),并报请本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签审,并附加盖“法规审核专用章”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书副本,财务人员依此办理忖款手续。付款后业务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发票交财务部门。对于增值税发票,财务人员应逐项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业务人员有责任重新向客户索取。

第七条在做农副产品收购业务时,不准直接向农民收购。所购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取得运输部门凭证后,方可支付不超过货款20%的预付款,货物运至出口装运港经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支付余款。如发现不符合出口商品规格和质量等问题,应拒绝收购和付款,并及时向对方提出有效异议,如已凭托收方式付款的,应及时予以追回。

第八条关于127特户的使用方法的规定:在商品采购业务中,原则上不采用汇票自带(即127特户)方式,如确因业务需要,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由业务人员和财员共同携带外出,相互监督使用。业务人员负责货物采购及订立合同,财务人员负责掌握汇标及讨款,货物余额超过10万(含)元人民币的,合同签订步须上报购批准,派出的财务人员须见到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付款的书面传真后方可付款,特殊地区无法使用传真的,由公司领导口头通知派出的财务人员,回京后补办书面手续。

第九条在买方开出信用证后,业务人员应立即通知财务人员到通知银行查收,财务人员视资金状况采取相应融资措施,需要信用证打包贷款的项目,财务人员应及时与银行联系,争取贷款早日到位。

第十条在出口货物装船发运后,业务人员应在1一2个工作日内按照信用证或有关出口合同的要求制妥全套结汇单据,并填制汇票(见附表团),业务人员应配合财务人员做好审单工作,尽早向银行交单收汇、结汇。

第十一条对核销单的管理

报关之前,业务人员需从财务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同时在(核销单领用登记薄)上签字。注明申领份数。合同号、商品名称、申报金额。报关后业务人员应立即将核销单退还财务部门。对不及时退还累计达5份以上核销单的业务人员,在下一次领取核销单时,财务人员有权拒发,同时,财务部门有权视情节轻重提请人事部门扣发相应工资。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到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手续时,应备好下述资料正本。

1、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

2、报关单:

3、银行结汇水单(盖有“供核销专用”字样的已在外管局备案的结汇水单);

4、外贸发票。

上述单据之间要求单位数量一致,金额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及时备好全套资料如下。

1、出口退税申请表:

2、增值税发票并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3、在外管局已核销的核销单;

4、报关单;

5、外贸发票;

6、收入成本作销帐复印件。

上报税务局后,财务人员还应积极配合税务局做好函证调查工作,尽早收回退税款。

第十四条代理出口业务中,在完成银行结汇,外管局核销工作之后,财务人员应持上述资料到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转移单,并交委托方在当地退税。对于委托方坚持在我公司办理退税的,我公司本着不垫付税款的原则执行。

第三章进口业务

第十五条进口项目报审时,业务执行人需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1、《合同审批表》;

2、进口合同及国内购销合同或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样本;

3、《自营进口商品盈亏预算单》(见附表五);

4、如进口商品属于国家控制性商品,还需提供进口商品许可证正本或机电设备进口证明或进口商品登记证明。

第十六条财务主管人员根据上述资料有权审核以下内容:

1、复核《自营进口商品盈亏预算单》,对项目预期的总体盈利情况进行审核;

2、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是否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如海关、税务、外管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可能;

3、对于代理进口业务是否存在承担销售盈亏,垫付商品资金及担负基本费用的情况;

4、对收付款方式的选择是否合理、安全,项目资金是否有保障。

5、如对内为远期收款方式的,除有长期业务关系的客户经特批外,一般不宜采用。

第十七条对于需开立信用证的进口业务,业务人员须提前三天向财务部门提交公司内部的(信用证开立申请书调见附表六),并报请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负责人签审后,再向财务人员提供下列资料:

1、盖有《法规审核专用章》的进口合同,国内购销合同或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正本一套。

2、银行开证申请书;

3、如属国家控制性商品、还需提供进口商品许可证或机电设备进口证明或进口商品登记证明等文件正本。

第十八条财务人员在备齐上述开证所需资料审核无误后,尽快提交银行,并按与银行事先约定的保证金比例将款转入银行保证金帐户。信用证开出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取回信用证副本并交业务人员共同核对。

第十九条开出的信用证需修改时,业务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改证申请并附详细内容,重要内容的修改还需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签字。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加盖财务章送交银行通知改证,并及时查收改证回单。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应根据信用证条款或进口合同中规定的议付单据仔细核查单证是否相符,以及各个单据之间是否相符,如若发现单单之间、单证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应及时通知付款银行,停止对出口商付款。

第二十一条在对外议付时,业务人员应提前5一10天与财务人员联系,以便财务人员合理安排资金;经审核无误可以对外付款的合同,业务人员填制《进出口贸易项目付款申请表》,并报请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l/c方式除外)签审后交财务人员办理付款手续,并配合财务人员备齐向银行购汇所需的资料。

第二十二条财务人员在见到《进出口贸易项目付款申请表》后,填制忖款单据,向银行提交下述资料:

1、购汇申请书;

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3、报关单;

4、进口合同,国内购销合同或委托代理进口协议正本;

5、如属国家控制性商品,还需提供进口商品许可证或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或进口商品登记证明等文件。

议付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取回购汇单据及核销单并通知业务人员购汇成本。

第二十三条代理进口业务对外议付时,如果公司尚未收到委托方应付的货款,在l/c付款方式下,业务人员负有责任将公司所垫货款及加收的利息在限期内向委托方追回,在其他付款方式下,财务人员有权延迟或拒绝忖款。

第二十四条未经财务人员审核过的合同,或不能提供加盖“法规审核专用章”的合同,或无法提供银行购汇所需单据的项目,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第二十五条进口商品在国内销售时,财务人员根据《购销合同)中的规定及时与业务人员联系催收货款,货款收回后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四章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一:

经贸合同审批表

送审单位:

送审日期: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对方名称:

资信等级:

□是□否需要政府准许性文件

□是□否利用总公司信用

承办人员对该业务的说明,(包括:1、国内外市场对同样货物的报价情况2、业务难点及风险3、风险防范措施)

承办人:

送审单位负责人对承办人员所作说明的确认意见:

签 字:

财务人员审核意见:

签 字:

计划部审核意见:

签 字:

法规人员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并盖法规审核章:

主管副总经理意见:

签 字:

特 批 程 序

经贸业务论证小组意见:

组织人签字:

总公司领导特批意见:

主管副总经理签字: 总经理签字:

附表二:

自营出口商品换汇成本预算单

申请部门:年月日

合同号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商品名称

价格条件

支付方式

规格数量

出口销售收入原币金额

折合美元金额

预计换汇成本核算

出口销售净收入(美元)

出口采购总成本(人民币)

换汇成本及盈亏情况

出口销售收入

进货成本

外汇调剂价:

换汇成本

盈亏点

总盈亏:

减:国外费用

预计有关费用

其中:佣金

其中:利息

运费

保险费

减:退税

出口销售净收入

出口销售总成本

说明:

项目执行人: 部门经理:财务主管:

附表三:

进出口贸易项目付款申请书

申请部门: 年月 日

经办人

付款日期

付款金额

合同号

商品名称

业务方式

出口

进口

自营

代理

自营

代理

付款方式

信用证(no:)

托收

汇况

转帐

收款单位

收款银行

帐号

付款用途说明

附注:外贸合同购销合同代理协议许可证机电证明进口证明外贸发票

报关单代理协议核销单

部门经理

财务部经理签署

副总经理批示

总经理批示

附表四―1

bill of e_change

no:-------------------------date & place--------------------

e_change for-------------------------------------------------

at------------------------------------sight at this second of

e_change(first of e_chang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

the sum of----------------------------------------------------

drawn under l/c no.-----------------dated---------------------

issued by:----------------------------------------------------

to-------------------------------

---------------------------------

--------------------------------- ---------------------------

(盖章)

附表四―2

bill of e_change

no:-------------------------date & place--------------------

e_change for-------------------------------------------------

at------------------------------------sight at this second of

e_change(first of e_change being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

the sum of----------------------------------------------------

drawn under --------------------------------------------------

--------------------------------------------------------------

to-------------------------------

---------------------------------

--------------------------------- ---------------------------

(盖章)

附表五:

自营进口商品收入成本预算单

申请部门:年 月日

合同号

到货日期

到货地点

商品名称

价格条件

支付方式

规格数量

进口商品成本原币金额

折合美元金额

项目营业利润预算

商品销售净收入(rmb)

进口商品采购成本(rmb)

调剂外汇及盈亏情况

销售净收入

到岸价格

外汇调剂价:

盈亏点

总盈亏:

增值税

增值税

关税及消费税

预计其它费用

其中:利息

商品销售收入

商品销售总成本

说明:

项目执行人: 部门经理:财务主管:

附表六:

信用证开立申请书

申请部门:年月 日

经办人

信用证金额

期限

合同号

商品各称

开证行

开证申请人

通知行

受益人名称

所附单据

进口合同

购销合同

代理协议

许可证

机电证明

进口证明

财务审核

法规审核

申请转入保证金帐户金额

部门经理签字

财务部经理签字

副总经理批示

总经理批示

【第3篇 企业公司进出门管理制度

公司进出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各类物品及人员出入厂区的行为,明确出入手续办理流程,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出门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投产前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及物品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保卫科负责公司所有进出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统一管理。

四、进出门类别

公司进出门管理主要包括车辆进出门、非本公司人员进出门、大宗货物/物品进出门管理几大类。

五、管理措施:

(一)车辆出入

车辆出入一律实行凭证出入。其中,本公司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出入厂区,外单位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出入。通行证登记及发放信息由综合管理部定期更新后提供给保卫科。

1.本公司车辆

本公司车辆包括本公司、集团、集团其他子公司员工所有或长期在公司使用的车辆。车辆通行证由车辆使用者本人到综合管理部申请,申报车辆牌照、车型等信息。综合管理部根据申报信息进行登记,并编流水号。

车辆通行证制作完成,综合管理部将发证至本人。申请人必须将车辆通行证放置在明显位置,以便值班保安识别。

已领取通行证人员更换车辆,需依照流程重新申请,并将原通行证退回。如该人员离职,综合管理部需将通行证收回。离职人员如无法交回,将处以罚款100元,该罚款在离职工资结算时扣除。

2.外单位车辆:外单位车辆包括短期在公司出入及长期出入车辆。

1)短期出入车辆

短期出入为当日出入或在公司有短期任务,一般最长停留时间为一周。短期出入车辆原则上不予办理通行证,由车辆使用者本人至门卫处凭有效证件换取临时通行证。门卫处发放的临时通行证有效使用期限为一个工作日,该证必须在当日24点前交回。

2)长期出入车辆

长期出入车辆为在公司进行工作协调、有施工任务、合作关系等需要长期驻厂的车辆,一般停留时间在一周以上。在开展工作前,车辆所属单位将车辆信息报至对应的业务联络部门,由该部门将信息报至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据此登记并制作临时通行证。申报信息包括:车辆牌号、车型及所属单位。

每辆外来车辆领取临时通行证需将行驶证或驾驶证作抵押,并缴纳50元押金。任务完成后,联络部门敦促通行证使用者及时交回,否则,抵押物品和押金不予退还,并对联络部门做出一定处罚。

(二)物品出入

本制度中需管制出入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访客携带的各类私人物品、外方施工单位携带进入物品、可能与公司资产混淆的相关单位物品,公司废弃料、废旧设施设备等公司其他资产。

1.访客携带的大宗/大件物品

访客携带出入的大宗、大件物品,包括厂商的样品、货物等,虽不属于公司资产,但有可能与之混淆的物品,门卫都必须严格查验、登记。出入手续不全者,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大宗、大件物品入厂时,如无法确定该物品将永久性的留在公司,对应的业务联络部门有责任告知对方在门卫处办理物品入厂手续,详细登记入厂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待物品出厂时,将入门单交门卫查验。如出、入物品查验完全一致,予以放行;如出入查验不一致,在出厂者及业务联络部门给予合理解释前不予放行。如无法给予合理解释,凡与入厂物品登记不一致的部分予以扣留。

2.外方施工单位进出物品

外方施工单位进来的工程设备等物品,要在商务合同中附清单注明,进出公司时,必须在公司保卫科值班岗亭进行登记后进入公司及施工现场。

进门登记的信息包括:施工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车辆型号、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装载物品名称、数量、物品状态、是否需要携带出门等信息。

出门时,凭经批准的《物品出门单》出门。《物品出门单》的信息包括施工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车辆型号、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装载物品名称、数量、物品状态等,保卫科在与进门时登记信息核对无误后予以放行。

如核对有误,保卫科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由综合管理部与施工单位的对口部门进行沟通,并上报对口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必要时,上报总经理。

《物品出门单》一式三份,一份交保卫科核查,一份由公司主管/对口部门存档,一份交出门方备查。出门方备查联在查验完毕后由保卫科收回。

3.公司员工携带物品出门:日常生活用品、个人物品不需要批准。公司物品、他人物品必须填写《出门申请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出门。

4.废旧物资出门

公司废旧物资在投产前主要包括生活废料、废旧设备/工具、工程废料等。公司所有废旧物资将由指定机构或个人负责处理,机构及个人资料由废旧物资归口处理部门报保安队存档备查。其中:生活废料由综合管理部总务科负责处理,废旧设备/工具、工程废料由工程基建部负责处理。

1)生活废弃料

生活废弃料出厂,由综合管理部总务科开具《物品出门单》。负责处理生活废弃料的单位持单出厂,保安查验后放行。

2)废旧设备/工具

废旧设备/工具出厂,由设备/工具使用部门先申请报废,并经批准后确认报废。经确认报废的设备/工具均能作为废旧设备/工具处理。废旧设备/工具出厂,由工程基建部开具《物品出门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负责处理废旧设备/工具的单位持单出厂,保安检查无误后放行。

5.设备/工具出门

因为维修、维护、更换、调试、测试等原因,公司设备、工具需要出厂,资产所有部门必须提前办理出厂手续,准备《物品出门单》给门卫查验。以上单据必须由资产所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部门负责人不在时可以授权主任签字,并以电话形式确认。如有必要,设备出厂维修必须会签装备部。

设备、工具等返回公司,资产所有部门必须在入厂时交门卫查验、销账,做到出入相抵。如出入记录不一致,短缺部分计入部门成本。

保卫科每月将《物品出门单》装订成册交至财务部核对、备案。对逾期未归的物品,资产所有部门需提供合理解释。

6.工程基建物资

所有工程基建物资出厂,由出门单位开具《物品出门单》,经工程基建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厂,部门负责人不在时可以授权主任签字,并以电话形式确认。工程物资出门须与进门时

登记资料进行核对。

7.人员进出:包括本公司人员和非本公司人员进出管理。

本公司人员凭《工作证》(考勤卡)出入。

一般业务往来的非本公司人员进行公司,一律先凭有效证件在保安岗亭处进行登记后放行。出门时将有受访人员签字的《来访接待单》交保。

参观考察、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进门时,由对口部门向综合管理部申报,明确单位及人数后通知保卫科放行。

8.其他说明

《出门申请单》、《物品出门单》必须明确签字人,原则上为各部部长,部长不在时,可以授权主任签字,所有签字人员必须有签字字样交门卫处备查。

六、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保卫科负责实施。

七、附件

出门申请单

说明:1.《物品出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主管部门存档,一联交出门人备查,一联交保卫科留存。

2.《物品出门单》在出门时交值班保安核查无误后签字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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