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制度是确保物业服务质量、维护业主权益、保障公司运营秩序的关键工具。它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工作效率,降低运营风险,增强客户满意度,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套完整的物业公司管理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分工,规定各级管理层的权责。
2.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制度。
3. 服务流程与标准:定义物业管理的各项服务流程,设定服务质量和效率标准。
4. 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流程,确保收支透明,控制成本。
5. 设施设备管理:制定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更新策略。
6. 安全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消防管理、治安维护等措施。
7. 法规遵守:确保公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预防法律风险。
8. 投诉与纠纷处理:设立投诉处理机制,有效解决业主问题。
物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服务质量:清晰的规章制度能指导员工提供标准化服务,提升业主满意度。
2. 保障公司利益:通过规范操作,降低因管理不当导致的经济损失。
3. 维护和谐社区:有效解决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维护社区稳定。
4. 促进团队建设:明确的职责划分和激励机制能激发员工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
5. 保障法规合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的法律纠纷,保障公司合法运营。
建立和完善物业公司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步骤:
1. 市场调研:了解行业最佳实践,借鉴成功案例。
2. 内部审计:分析现有制度的不足,识别改进空间。
3. 制度起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写详细、实用的管理制度。
4. 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员工、业主及业界专家的意见,完善制度。
5. 实施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理解和执行。
6. 持续优化: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反馈及时调整改进。
在执行过程中,需注重制度的灵活性,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高层管理者应带头遵守制度,营造尊重规则的企业文化,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1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zh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如实反映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条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在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条分公司财务工作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第五条分公司重大投资决策项目必须有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参加。
第二章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
第六条分公司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并指定(任命)专业人员为财务机构的负责人。
第七条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分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分公司经理或主管单位请示汇报。
第八条财务人员有权依法行使有关财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和报复。
第九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会工作。
第十条分公司领导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分公司财务部门主管人员,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同时担任出纳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监督交接;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分公司经理监督交接,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督交接。
第三章现金、银行存款、借款
第十二条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银行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分公司现金库存量应保持在1000元左右,并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每天须将结余现金存入银行帐户。
第十四条存、取大额现金时,必须有专人、专车护送。
第十五条购置物品:支付费用在人民币500元以下,可用现金支付,人民币500元以上,原则上须用转帐支票支付。
第十六条以银行转帐支票支付款项时,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支付时间、收款人单位全称、支付金额及用途。
第十七条分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款。
满足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借用现金:
1.借款金额在人民币100元以下;
2.购买零星物品或不方便用支票付款的;
3.因公出差需借款的;
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可用现金的条件。
除此之外,其它需借用支票。
第十八条借款人必须填写借款单并经部门主任和分公司经理审批。禁止未经批准,私自挪用公款。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必须将借出款项及时登帐核算。借款人必须在业务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或将费用报销凭据交给财务人员销帐。逾期不报帐还款者,在其本人工资中逐月扣回。
第二十条借款人必须妥善保管好现金或支票,如有丢失由借款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的一切费用和支付对外款项,必须经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同意。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在分公司经理同意的前提下,有权进行日常的财务往来款项的收付,如:水电费、工资、税金等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经理的审批权限,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的正常对外承包项目,如空调、电梯、绿化、清洁卫生等保养款以及如消杀费、外墙清洗费等费用由项目主管人员审核,再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五条宴请招待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请客送礼,但因工作关系需要,须由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对外支付工程款,必须先订立合同,合同交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复核、备案后,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付款,严格按审定的结算书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各部门购置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需先编制计划,经分公司经理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方可购置。购置后报财务部门登记,由购置固定资产部门主任负责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购买机电设备零配件、材料必须按照iso9002的程序,先入库后出库,做到进出有登记,账物相符。
第五章费用的报销
第二十九条付款原始凭证背面需注明事由、经办和部门主任签名及分公司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如有不真实或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三十条因公事出差返回后,按规定应报销的各种票据,应分类整理贴好,由部门主任审核,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从返回分公司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门报销。
第三十一条探亲差旅费,按规定路线及应报项目将票据整理贴好,由主管部门主任审核,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
第三十二条外委工程的材料垫付款,该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周内要报清各项费用开支,便于及时对外结算。
第三十三条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笔借款,对逾期不还款应立即通知借款人,并根据需要向分公司经理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造成坏帐,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其它事项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各部门对外业务往来中,所有收费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财务部门同意,可委托其它部门收取专项款。委托收款部门须建立往来帐目,管好现金,按规定时间与财务部门清帐。
第三十五条所有的财务发票和收据必须编号,加盖分公司财务专用章才有效。各部门需用发票和收据,必须到财务部门领取,开票时须按发票编号顺序逐张开出;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并盖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用后存根交财务部门核帐后,方可交旧领新。如发现有以各部门名义开出的发票和收据或发票遗失、断号现象,应追究当事人及各部门主任的责任,款项由分公司追回。
第三十六条分公司全体员工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2篇 某物业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工作制度
物业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工作制度
1.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2.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3.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检查一次公司内地上消火栓;
4.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5.油库的灭火装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检查测压一次;
6.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
7.消防加压、送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8.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9.公司的各种电器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10.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
11.油库的固定泡沫灭火器装置,每隔一年至一年半由消防中心监督油库更换药剂一次;
12.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升~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位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13.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油库、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不同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第3篇 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下个月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及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部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公司安全员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公司安全员,安全员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及厂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遮挡或覆盖。
第二十七条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管。
第二十八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员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本小区的消防器材由消防员负责。
第二十九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消防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室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室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员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三十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室下班后,该 的电源应予以 。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员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公司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公司申请,公司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三十一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二条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员带领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三十四条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 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 》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员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室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三十六条各小区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队长负责所辖楼宇内公共区域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2、安全保卫以固定岗、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形式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对各楼实行每天不定时两次以上的安全巡查制度,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维护消防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有效状态。
3、保安员上岗时必须穿统一保安制服,佩戴工号牌、武装带、警棍、对讲机等,军容严整,热情礼貌,正确回答业主和来访人员的提问,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对进出小区的可疑人员要严格进行检查手续,对装修和施工人员要凭保安部发放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禁止各类流动闲杂人员混入大厦。
5、大门岗要做好各种登记工作,对业主单位搬出贵重、大件物品离开大楼,必须有方兴物业公司发放的出门条,否则不予放行。
6、凡在大楼内施工或安装维修设备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先报请用能部同意,然后由保安部签发《动火许可证》,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7、消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观察。
记录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处理火警的工作记录,遇有火警,按《火警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负责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 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的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
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确保完整好用;
未经安全员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 。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第三十八条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所属负责人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3、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4、对入库车辆应确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确定地点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入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车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
车库内不得设置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6、车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在醒目的地点设防火标志。
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安全员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7、车库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他作业,严禁在通道上停车,严禁超量停车。
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9、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逃离现场。
第4篇 某物业公司内部安全委员会及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内部安全委员会及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小区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小区财产和业主、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和防止一般事故,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2.0适用范围
本小区范围内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小区安全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制定安全制度、监督落实情况、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3.2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安全管理总责任人
3.3安全委员会职能执行部门为秩序维护部
4.0定义(无)
5.0程序
5.1管理特性:全面、细致、整改、预防
5.2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任:物业经理
副主任:秩序维护主管
成员:客服主管、工程主管、环境主管
5.3 安全委员会职责
5.3.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物业管理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精神。
5.3.2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委员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事故调查制度。
5.3.3 召开小区安全工作会议,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评估,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5.3.4 对小区发生事故,成立由物业经理为首的、主管职能部门和事故发生部门领导参加的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5.3.5 组织小区安全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主管机关检查。
5.3.6 督促指导各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5.4安全责任人制度
5.4.1 物业经理为本小区一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履行本小区安全委员会职责。
5.4.2 由物业经理任命,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小区二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即部门安全管理总责任人,均须和物业经理签定安全责任书。
5.4.3由部门负责人任命,各部门主管为本小区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均须和部门签定全责任书。
5.4.4各级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自己管辖区域的消防、治安等一切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
5.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确定和划分本部门主管管辖的具体安全责任区域,并填写《本小区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签字确认。对部门所管辖的区域,因责任区域划分不明确或没有划给部门具体人员进行管理的,由部门安全总负责人承担此区域的安全管理责任。
5.4.6对部门区域安全管理责任人有变更的,部门负责人及时将其责任区域明确,按《本小区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的格式,让其签字确认后送秩序维护部存档。
5.4.7物业经理和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本小区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秩序维护部和部门各存档一份备查。
5.5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5.5.1各部门对自己部门办公所在区域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所在区域的安全承担责任。
5.5.2各部门对自己管辖区域和管辖区域的就近区域(覆盖)的安全承担责任(有明确设施的区域除外)。
5.5.3对部门管辖的区域,存在两个部门共同使用和管理的区域/设备,由该两个部门共同承担安全责任。
5.5.4对无法划分的公共区域,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5.6一级安全管理人职责
5.6.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
5.6.2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6.3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6.4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6.5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6.6为本单位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人力、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5.6.7对本小区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员工进行扑救,并领导、监督、查明发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责任者。
5.7二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7.1 贯彻执行本小区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规定,将安全工作纳入本部日常管理;
5.7.2 制定本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布置落实。
5.7.3 每三个月组织本部的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可请秩序维护主管、领班进行自行培训,教育员工时刻树立安全意识;
5.7.4组织本部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7.5对发生在本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要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委员会。
5.7.6 每半年负责总结一次本部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
5.7.7 对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所属员工扑救、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7.8 承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
5.8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8.1执行和遵守本小区、本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
5.8.2掌握所辖范围内和公共区域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分布位置及使用方法。
5.8.3 按照本小区及本部指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积极配合本部主管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5.8.4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记本小区消防应急程序并培训所属员工。
5.8.5认真检查当值期间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整改。
5.8.6对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所属员工扑救、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8.7承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
5.9义务消防队制度
(1)秩序维护部、工程部及本小区安全重点部位全体员工均为本小区义务消防员;
(2)其它部门主管级(含)以下员工按30%比例参加(以男员工为主);义务消防员均必须同本小区签订安全责任书;
(3)各部门义务消防员如有更换应及时补充,同时报秩序维护部备案,秩序维护部每半年对义务消防员名单进行一次更新;
(4)对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和训练护卫部
每年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一次。
5.10义务消防员职责
5.11.1认真遵守和执行本小区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5.11.2义务消防员是消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应熟记本小区《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5.11.3发现任何违反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及火灾隐患,应及时制止并报秩序维护部。
5.11.4熟悉本岗位区域消防器材、设施的分布情况并掌握灭火器、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的使用方法。
5.11.5有权制止随意挪动、堵塞、圈占、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违章行为。
5.11.6发生火险时,立即报警并挺身扑救,积极疏散宾客,保护本小区和住户及员工的安全。
5.11本小区安全检查制度
5.11.1本小区安全管理原则:
实行内紧外松的安全管理原则。即:将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客的同时,内心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预防消防、治安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5.11.2本小区安全检查内容:
5.11.2.1本小区各部门安全制度落实程度。
5.11.2.2接待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
5.11.2.3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
5.11.2.4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5.11.2.5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方面有无漏洞。
5.11.2.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烟感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5.11.2.8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9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5.11.2.10重点部位人员有无脱岗情况。
5.12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办法
5.12.3.1秩序维护部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隐蔽部位(如天花)的检查,在检查时进行抽查。
5.12.3.2秩序维护主管、领班、巡逻人员对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以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应予以支持和合作。
5.12.3.3每次安全检查情况,保安部要认真记录,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5.12.3.4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半个月后进行复查整改结果,对逾期不整改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5.12.3.5各部门对收到的安全隐患整改内容,要认真督促、规范整改,并承担因延误整改或整改不规范、不彻底、应付整改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责任。
5.13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制度
5.13.1本小区保证每个新入职员工都经过本小区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5.13.2本小区每年组织对本小区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5.13.3每年全国消防宣传日 秩序维护部应组织张贴标语、知识竞赛或消防演习等活动。
5.13.4每三个月更新一次安全宣传橱窗内的安全宣传内容。
第5篇 某某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
某物业管理公司其它规章制度
关于上班时间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5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3、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5元;
5、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20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一律罚款20元。
(所罚款项存用于公司活动基金)
关于花园内设备和备件
1、弄脏设备和备件或粗鲁使用物品情节较为严重者,则警告并罚款5元;
2、屡次不搞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部门全体人员给予罚款10元/人;
3、凡盗窃本公司设备、备件等财物,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20%;
4、凡故意损坏本公司设备等财物,按所购入价2倍赔偿;
5、在公司或花园内张贴、乱涂,按警告处理并罚款5元;
6、设备引起故障擅动机器而导致设备损坏,则需等价赔偿其修理费,并酌情加倍处罚。
其它
1、不服从上司的命令,按严重警告处理并罚款5-20元,屡次重犯则开除处理。
2、疏忽报告或联络而受到损害,则严重警告并罚款10元。
3、在公共场所或花园内吸烟,则罚款10元;
4、发现喧哗、赌博,按严重警告且罚款20元处理,情节严惩者以开除处理;
5、凡盗窃他人的物品,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时间内怠工或打瞌睡,则严惩警告并罚款10元起。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7、不按时上交工作报表、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查到一次罚款10元。
8、内部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10元,并给予警告。
第6篇 某物业公司安保内部管理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安保内部管理制度1值班安排和责任分工
1.1安保队长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每年底制订下一年护卫执勤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分工,将《责任分工表》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
岗位调整或人员变更时,将修改后的《责任分工表》报管理处主任审批后执行。
1.2护卫班长每月30日前拟制下月值班安排,将《岗位安排表》报安保部队长审批后执行。
2警械、警具管理2.1交接班时,检查对讲机等警械、警具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上报班长,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清楚。
2. 2安保部队长每月检查警械、警具,并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如发现有损坏或丢失应追究当值人员的责任后给予更换或补充。
2. 3警械、警具只能用于公务,严禁用于私事,若利用警械、警具进行违法行为,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2. 4若因非公务造成损坏或丢失警械、警具,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2. 5警械、警具只能供本部门护卫员值勤时使用,严禁外借他人。
2. 6警械、警具因公务损坏或丢失可补领。
若因非公务而损坏或丢失的,补领时需按价付款。
3交接班管理3.1接班护卫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值勤点,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提前离开岗位。
3. 2早班时,班长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召开日工作总结、部署会(总结前一天的护卫执勤情况,提醒工作注意事项,部署当日工作重点)。
接班前班长必须提前十分钟,组织班前会,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布置岗位,说明注意事项。
3. 3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对小区内的车辆,值班室内的物品及警械警具进行清点、检查、登记,做到对岗交接。
3. 4对业主通知的事情及注意的事项,要转交的物品,应对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详细记录。
3. 5在交代清楚所有事情,填好《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交、接班人员签名后,接班人员正式上岗,交班人员方可下班。
4训练、培训制度
4.1护卫管理根据公司规定,按半军事化管理,因此必须安排护卫员进行各种军事技能训练和培训。
4.2训练内容包括擒敌拳、理论知识、车辆指挥、应急事故处理、消防栓及灭火器的使用。
4.3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学习《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4队长每月底拟制下月的《护卫员培训计划》报主任审批,并按计划进行培训和记录,每次训练前要填写《培训签到表》。
5宿舍管理
5.1护卫员宿舍实行卫生值日制度,由班长每月制定《宿舍值日安排表》并实施。
5.2值日人员督促本宿舍人员搞好个人卫生,监督其将个人日常用品、护卫装备等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有序。
5.3值日人员要纠正乱吐、乱扔、乱放杂物和大声喧哗等影响他人休息的不良行为。
5.4值日人员每天清扫房间卫生两次以上,保持室内整齐、清洁,井然有序。
5.5值日人员由全班人员轮流担任,并接受队长的安排和监督。
6外出管理
6.1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在公司无集体活动的情况下,当值或晚班人员外出时都要填写《请销假报告单》,请假时间在2小时以内由本班班长批准;
请假时间在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晚上23时以前归队的由安保部队长批准;
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应向管理处主任批准;
三天以上由物业公司批准。
按时返回后须向本班班长、安保部队长及管理处主任和物业公司销假。
6.2外出归来后,必须向批假人报到销假。
6.3护卫员严禁在外过夜。
6.4护卫员严禁带其他人员在护卫宿舍留宿,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7服务规范
7.1仪容仪表为使护卫员上岗时保持良好形象,特对护卫员仪容仪表作如下规定:a、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b、穿着统一制服,佩带员工证,整齐干净。
c、不准披衣、敞怀、挽袖、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d、头发要整洁,男士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胡须长不得超过1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护卫员不得留超过指头一毫米的指甲。
e、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
不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
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
f、不得佩戴饰物。
g、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h、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i、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j、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k、不抓头、搔痒、掏耳、挖鼻孔,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7.2服务纪律a、护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规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坚持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护卫任务。
b、护卫人员在值勤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c、护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6个不准⑴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⑵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⑶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⑷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⑸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⑹不准在上岗时携带手机、耳机、bp机。
⑺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⑻不准佩戴手链、项链、戒指等各类及其他贵重饰品。
⑼不准弯腰驼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⑽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⑾不准向业主、司机、摊主及其他客户借钱或索讨财物。
⑿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⒀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⒁不准打人、骂人。
⒂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⒃不准当班员工下班后进入工作场所。
d、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地投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护卫任务。
e、遵纪守法,勇于护法,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以优质服务赢得社会的认可和业主(住户)的信任。
f、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管理处领导批准。
不准让公司辞退、离职人员在员工生活区逗留。
g、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h、廉洁奉公,不牟私利。
护卫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给违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i、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树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7.3服务语言a、护卫人员在值勤服务中,对所有业主和来宾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人称呼要得当,对人讲话要用请、您、欢迎您、谢谢、对不起、抱歉、再见、您好、您早、请稍候、请坐等文雅语句,切忌出言不逊和说脏话。
回答要明确,不要与无关人员闲聊。
对业主和来宾的来访要热情,对业主和来宾询问事项的回答要自然诚恳,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不是我管的等生硬语句。
b、盘问大件物资(物品)携出小区或大厦时要有礼貌,先举手致意或点头示意,并向前招呼说:对不起,请出示您的证件(请出示物品出入证),询问清楚后登记放行。
阻止大型货车驶入小区时,先举手致意,说明小区规定,不准驶入理由,请求理解、支持和配合。
c、遇到不友好的来客或陌生人,要保持冷静,不可急躁生气,不得与其争吵;
如对方有怨言应耐心听取,或作解释,或作劝导,使其知晓公司有关规定和事项。
d、听别人说话时,要注意对方态度与情绪,如果需要询问对方姓名、单位、住址或其他总是应先说:对不起,请问您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号码。
即使是处理违章,也不得以粗鲁态度待人,更不得有刁难、推、拉和打、骂人的行为发生。
e、值勤中坚持使用的文明礼貌语言规范用句有:⑴请多多关照、请多多帮忙、请多多指教。
⑵认识您很高兴⑶您好____________管理处安保部,请进。
⑷对不起,我没听清楚,能否请您再说一遍⑸对不起,某先生/小姐不在公司,您是否需要留言⑹对不起,请问您是哪一位(能否告诉我贵公司的名称)⑺对不起,您和我们管理处联系好了吗⑻某先生/小姐,您的意思我明白了,但是我们公司目前暂时不需要贵公司的产品,您是否把您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告诉我;
如果需要,我们会和您联系的,好吗⑼对不起,您拨错了。
⑽对不起,请出示您的工作证,介绍信、身份证。
⑾请问您的姓名⑿请提出宝贵意见,您还有什么问题⒀谢谢您的合作,欢迎下次再来,再见⒁您好,请问需要帮忙吗⒂不客气,这是我的工作职责。
7.4职业道德规范a、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护卫员担负着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
因此,护卫员要树立起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豪感,把搞好本职工作与实现社会安全的大目标联系起来,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护卫任务。
b、遵纪守法,勇于护法护卫员必须模范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确保业主(住户)的安全,通过提供优质的安全服务,赢得社会认可和业主(住户)的信任。
c、不计得失,勇于奉献护卫员是公司和业主(住户)正当利益的忠诚卫士,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将公司和业主(住户)的正当利益摆在第一位,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惜牺牲一切,甚至献出生命。
d、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爱人民,关心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
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是护卫人员精神风貌的具体表现,也是贯彻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企业宗旨的具体体现。
e、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安全服务与业主(住户)有着广泛的联系。
有些人为谋取私利,会通过各种途径对护卫员进行收买拉拢,为其实施违章、违法行为打开方便之门。
因此,护卫员必须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不以工作之便索取或收受业主(住户)的任何礼品或礼金,不给违法违纪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7.5文明规范用语,护卫员在执勤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a.门岗值勤
1)遇到进入小区的客人、施工人员时:-先生(小姐)请您出示证件。
-检验证件合格后: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检验证件不合格时:对不起,您的证件已需要更换(过期),请到处办理新证件后方可使用。
2)遇到没有办理证件,确需进入小区(大厦)的客人、施工人员时:-请问您到此有什么事-请您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3.)遇到闲散人员进入小区时:-对不起,按规定您不能进入处,请离开。
-先生(小姐),请问您找谁-请您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您离开时请被访人后交回《临时出入证》,谢谢请进。
4)遇到客户进入或离开小区(大厦)时应主动问好(对外国人用外语问好)。
5)遇到汽车进入防区时:挂有出入证的车辆检验后放行;
没有出入证的车辆,必须询问:-请问您的车辆进入小区(大厦)有什么事-请您稍等,我和联系一下。
-请您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6)对离开小区(大厦)的人员必须进行检查,检查时:-请您出示证件,谢谢再见-请问您带的是什么物品请接受检查。
-给您添麻烦了,谢谢再见,敬礼。
-您的物品不能带出小区(大厦),请您到门岗值班室等候处理。
7)巡逻、执勤、进行证件检查时:-敬礼请您出示证件检查,谢谢-请问您在哪里工作-谢谢祝您工作顺利。
-您的证件不合要求,请跟我到处。
-您不能在此地区逗留,请您尽快离开。
8)遇到需要进行帮助时:-您好,我是护卫员,请问您有什么事需要帮助吗b.使用电话时的规范用语:
1)您好,我是(管理处)护卫员,请问您找哪位(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2)您好,我是管理处)护卫员,我可以和讲话吗谢谢 3.)通话完毕时要说谢谢,再见8监督检查
8.1早、中、晚班,由安保部班长每日对各岗位查岗。
同时,队长不定期对各班岗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填写《查岗记录表》。
8.2管理处、安保部按《安全管理程序》对管理处安全护卫和停车场管理每月进行检查,填写《监督检查记录》。
检查各岗位值班人员是否有脱岗、串岗、睡岗现象;
检查各岗位值班人员是否仪容整齐、精神饱满、忠于职守。
第7篇 某某物业公司支票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的使用
1.1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现金支票不能转帐,转帐支票不能支取现金。
1.2单位在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有关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1.3公司所属各部门因采购商品、物资材料、用具设备或支付外单位劳务费用时,财务人员要严格进行审核,根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合法的原始凭证签发支票,将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大小写金额、用途等填写齐全,并在支付支票的原始凭证上及时加盖转帐付讫章,超过现金起点和不属于现金支付范围的款项不得签发现金支票。
1.4因工作需要而借用支票,由借用者填写借款单(支票),经借用者及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到财务部门领取支票。财务部门签发支票时,要将支票内容填写齐全,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填写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及用途。为严格使用支票并随时掌握支票使用情况,领用支票当日结算。遇特殊情况要向财务人员说明原因,方可延时结算。
1.5外出采购人员领用支票要预先提出进货品种数量、用款额度,按照采购权限确定资金使用限额。采购人员要严格掌握已核定的资金使用限额,遇有特殊情况需超额使用时,要及时与财务人员联系,重新确定使用限额,如造成银行空头和罚款由使用支票者负责。
2支票的管理
2.1财务部门要设专人保管空白支票和支票印章,支票随签发随盖章,不得先盖好章备用。支票和印章要分开保管,并建立支票登记簿,按支票号码逐一进行登记,对已签发的支票要及时催促注销定期核对,发现丢失、短少要立即查找,并及时报告领导。
2.2为避免签发空头支票,财会人员要准确地控制银行存款金额,及时逐笔准确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未达帐项调节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汇报。
2.3每次借用支票最多两张,财务部门将交回的支票存根要核对号码,及时注销,对借出的支票有权督促及时核销。
2.4借用支票人员对于支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一旦发现丢失、被盗要及时查找并向领导汇报,同时向公司财务部汇报、由财务部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因丢失支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丢失支票而又没能及时报告,及时寻找的,要严肃处理。
2.5顾客交来的支票,要审查支票内容,填写齐全,无涂改,印章清晰明确,大小写金额相符正确,是在有效期内,方可收受,否则予以退回,收受支票还应及时在有关原始凭证上加盖转帐收讫章。为防止发生意外,所收支票要及时交公司财务部门送存银行。
3支票管理的其他规定
3.1支票起点为100元,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从签开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顺延)。
3.2签发支票应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以及经市人民银行批准的打印机,未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人负责。支票正面的签发日期必须用中文(汉字大写)书写,用阿拉伯数码填写的支票无效。支票上的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大小写均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
3.3支票一律记名,签发人必须在银行帐户余额内按照规定向收款人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签不符的支票而造成银行退票,致使罚款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4必须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支票出借或转给别的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帐户。
3.5过期作废支票要在支票上盖作废戳记,并按票号装订在原始凭证序列中,妥善保管,不准乱扔乱放。
4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的保管
4.1支票与银行预留印签应分别保管,不得由出纳一人管理。
4.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必须有专人严格保管,不得借出,如因需要,必须经总经理同意,由财务部人员携带随行。
4.3如因业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或法人章的,须打报告写明用章原因、日期、部门、所盖份数等,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在借印签本上登记,方可使用。
4.4如因保管人保管不当,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8篇 某物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收取与上交
1.各现金收取点每周二、四将所收现金送存财务;如当日所收现金数额较大,须于当日15:30前与矿财务联系并及时上交。
2.库存现金最高上限为5000元,超过即视为违纪,当事人按“三违”处理,并罚当事人200元、罚单位行政主管500元。
3.严禁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收款不入账、将现金转借或挪用等行为,一经查实,当事人调离岗位,罚当事人500元、罚单位行政主管1000元;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二、现金保管
1.各收费点配齐小型保险柜,保险柜应用地螺丝固定在一定位置,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安有防盗门。
2.限额内的现金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带回家中或存入私人账号。
3.收费人员岗位调动,新收费人员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保险柜钥匙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4.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收费员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三、现金盘点与监督管理
1.收费人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填制现金收、缴、余日记台账。出现盘亏或盘盈,均按实际差额的2倍给予行政主管处罚。
2.公司办每周三、五对现金收取点进行监盘,监盘情况要编写简报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在每周公司例会上通报。单位行政领导及收费人员有义务配合监盘,并对监盘情况签字确认。
第9篇 某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1.分类
1.1固定资产的定义---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1.2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又价值较高或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
1.3办公用品的定义---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4物料用品的定义---进行物业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5小商品的定义---为销售给大厦顾客的目的而购进的商品。
2.物资采购制度
2.1各部门凡需新增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或使用各种其它物资,应先行到公司仓库领用,仓库无库存的,可申请购买。
2.2部门申购应先将所需增加的物品列入每月编制的预算内,预算经批准后,可正式申请购买。
2.3预算外急需使用的物资,经总经理批准可以先行购买,再补作预算。
2.4各种物品的采购主要由行政及人事部负责,但对一些急切需用或专业用品,可由部门经理申请,总物业经理批准后由使用部门进行采购。
2.5各部门对本部使用的常用物品,应根据使用情况提出每月的耗用量,仓库根据该物品消耗时间的长短定出最低库存量,在接近最低库存量时,通知有关部门申购物品。
2.6申请购买物品申购部门填写物品申购单,申购单需详细列明所需购买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或使用个地方)。
2.7采购部门审核申购物品的库存情况和报价,财务部审核申购的物资和金额有否符合预算,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2.8负责采购的人员应随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常用物品的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接到申购单后,向有关供货商询价,并在申购单上填报三家以上供货商的报价。
2.9对于常用物品及耗用量大的物品,根据不同供货商对不同物品的报价按质优价廉的原则选定固定的供货商。
2.10负责采购的部门应要求固定供货商定期提供近期物品的供货价和供货品种,根据可供货品种和价格核对申购物品的报价。
2.11采购部门应要求供货商加强配合,根据供货商提供的供货物品和价格清单做好采购计划,争取节省采购所需的时间,为物资使用部门创造效益。
2.12对于一时在市场上难以购买和购买程序需占用较长时间的物品,采购部门应将情况知会给使用部门,以使使用部门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13采购部门在收到已批准的申购单后,属于由固定供货商供应的,应通知固定供货商送货上门,并采用定期结算的方式结算货款。
3.仓库管理制度
3.1对仓管人员的要求
3.1.1仓管人员应熟悉其所保管物资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保管知识、规格用途、存放期限等。
3.1.2及时、准确地做好记账工作,如实反映物资的库存及发放情况。
3.1.3经常保持仓库环境的整洁文明、各种物资存放整齐。
3.2验收进仓制度
3.2.1所有物资进仓前由采购人员填写一式四联收料单(进库单),收料单的内容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
3.2.2仓管人员及申购人对进仓的物资必须验收其质量是否符合使用的要求。
3.2.3凡尚未取得发票而先行进仓的物资,仓管人员及申购人必须核对收料单上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实收物资及送货单是否相符。
3.2.4已取得发票的物资,还必须对发票上所列的内容进行核对。
3.2.5收料单一式四联,完成验收手续由仓管人员签收后,其中:
a.第一联仓库留存,作收货的记账依据;
b.二联随同发票报销;
c.第三联送财务部存查(仓管人员在完成验收手续后,每十天汇集后交财务部);
d.第四联由采购人员(经办人)留存。
3.3保管制度
固定资产的管理
3.3.1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保管;固定资产如个人使用,个人保管,个人在财务部(或行政及人事部)办理领用手续,各部门公共使用的,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3.3.2固定资产要定期清查盘点,最少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时要对实物逐项点数,填列固定资产盘存表,按类别,品名详列帐存数量金额和实存数量金额,由参加盘点人签章证明,保管备查,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总帐要按时核对,作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出现盘盈、盘亏要及时上报。
3.3.3固定资产的调出、变卖和因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时,必须按管理处权限办理,合法批准手续,其变卖价格由财务部与使用部商定,需报废及清理之固定资产要进行审查与技术鉴定后报总物业经理批准,进行帐务处理,凡属人为造成固定资产报废或损坏,必须上报总物业经理处理并追究其个人责任及相应的处罚。
其它物资的管理
3.3.4其它物资均先由仓库验收,属各分仓的物品再由各分仓领出分别仓库进行保管。
3.3.5财务部要对购进的各项固定资产建帐建卡,根据税务局要求和会计核算方法,按月计提折旧费,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方法采用直线法。
3.3.6所有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统一按分类编号。
3.3.7仓库按物品编号划分存放区域,物品根据其存放条件及编号,有条理地存放于仓库内。
3.3.8仓管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物资存放的情况,发现物资有变质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3.3.9各种物资应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a.盘点中发现有盘盈、盘亏及变质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财务部;
b.情况严重时,应及时报告总物业经理。
c.盘点报告在每月月底前上报财务部汇总。
3.3.10各仓库应分品种、规格设账登记各种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月终了,公司仓库应与各分类仓库核对当月的收、发、存情况,并定期进行账实核对。各仓库收发料截止至每月20日,每月25日前各分仓仓管人员必须报送当月报表至公司仓管理人员核对,公司仓管理人员和行政部在每月31日前向总物业经理、主管部门及财务部报送本月的报表。
3.3.11每月终了,仓库向行政及人事部按部门提交当月增加物资清单,行政及人事部在此基础上汇总直接购买、报废、调用等完成当月各部门增减物资清单。清单一式三份,使用部门、行政及人事部、财务部各一份。
3.3.12凡属代保管的物资(含暂不需用或不合用的),需办理进仓手续,仓管人员应另设账登记、保管。
3.4物品领用及出库
3.4.1领用各种物资都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各种物资的领用手续均须由主管领导签名。
3.4.2领用的固定资产或其它非消耗性物资按使用部门登记物资保管清单,使用部门应每一季度清点一次,并将清点结果列表报行政及人事部;使用部门领用非消耗性物品属个人使用、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工器具或非消耗性物资按使用人登记员工物品领用表。
3.4.3员工调离部门或离开公司时,应交回所领用的物品,并将员工物品领用表复印一份交行政及人事部,各级主管离任或调离公司时,应由上一级主管或管理部门清点其辖部份的物品。
3.4.4工程部及其它部门日常使用的工具和消耗性物品向仓库申领一定数量,自行设仓保管。
3.4.5所有物资出库一律凭使用部门开出的领料单发货,领料单应列明出库物资的编号品名、规格、数量、用途、使用区域(如楼宇)等,除有领用人员签名外,还必须有使用部门的主管签名。若领用的系非消耗物资,应同时填写财产保管清单。
3.4.6仓管人员发货时,要坚持按发货程序发货:一查库存量,二先入先出,三当面点清。发货时发货人应在领料单上签名并及时登记入账。
3.4.7已领用的物资,凡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应允许使用部门退货。使用部门办理退料销账手续:填写一式三联的红字领料单,仓库凭红字领料单作重新入账的依据。若退回的是已使用的物资,仓管人员应另设账登记、保管。
3.4.8非消耗性的物资(含个人保管的工具、物品、低值易耗品)在仓库或发放部门领出后,使用部门应按品名、领用人填写员工物品领用表。因严重损坏或因使用期限已满等而无法继续使用、需进行更换的非消耗性物资,领用时必须交旧领新。
3.4.9领料单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由仓库作物资发出后的记账依据;第二联财务部存(仓库发货后每十天汇集交财务部)。第三联由领料部门自存。
4.维修及报废
4.1固定资产、部分低值易耗品需要维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请修单,属保修的物品联系原保修单位进行维修;非保修物品属办公用的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安排维修,其它物品由工程部安排维修。
4.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或非消耗性物品需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物品报废表,属工程、机电、设备等物品报工程部;其它物资报行政及人事部。经鉴定确系无法使用的,经报请总物业经理批准,各部门在收到物资报废表批复三天内,将报废物资集中送往公司总仓库,分别由行政及人事部或工程部进行处理。
第10篇 某物业项目公司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一、做到五清楚、一报告的处理原则
(一)听清楚:在接待用户投诉时,应耐心听用户讲完,听清楚用户投诉的内容,不得打断用户说话,更不能急于说话。
(二)问清楚:待用户讲完后,要进一步问清楚有关情况。切记与用户正面辩驳,应客观冷静地引导用户叙述清楚实际情况。
(三)跟清楚:受理用户投诉要一跟到底,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并回复用户为止。对不能解决的投诉,应委婉向用户讲清楚,并确定下次回复的时间。
(四)复清楚:对用户的投诉在充分了解有关情况后,应及时把处理的过程及结果清楚地回复用户,以表明用户的投诉以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妥善的解决。
(五)记清楚:处理用户投诉后,应把投诉的事项、处理过程及结果清楚地记录于用户意见受理表内,由用户加盖意见后收回存档。
(六)报告:重大投诉,必须马上报各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
二、投诉处理办法:
(一)当接到一般性投诉时,将情况记录在用户意见受理表后,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并立即将情况回复用户。
(二)遇到重大投诉,超出部门处理权限,须将投诉事项移交部门主管处理,向投诉用户解释原因,并确定回复时间。
(三)对用户的书面投诉,要在公司收文登记簿上登记后呈公司领导,处理完毕后以书面回复用户。
(四)每月对投诉进行一次汇总,记录在用户意见受理表上,并根据用户投诉情况,进行用户回访。
第11篇 某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0目的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2. 0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3.0职责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培训
4.0引用文件《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5.0管理制度
5.1电工
5.1.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5.1.2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5.1.3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5.1.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
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闸。
5.1.5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
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
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5.1.6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5.1.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5.1.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5.1.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
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
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5.1.10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5.1.11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
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5.2电梯工
5.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
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人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5.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5.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5.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5.2.5 在轿箱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5.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 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 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 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
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 3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 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
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 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 2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 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 4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 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 6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 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 7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气,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 8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化、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 9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 0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 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高空作业
5.4.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1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2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
应配备工具袋。
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3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5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
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6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7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
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
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5.4.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
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
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
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车辆驾驶
5.5.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
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a)严禁酒后开车;
b)严禁超速行驶;
c)严禁超载行驶;
d)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
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变。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
锁闭车门窗。
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办公室
5.6.1 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上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 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人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帐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 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
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 1如发生火灾时,就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 2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食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7.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睦剩余饭菜必妥善处理,一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7.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7.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7.5 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
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 总阀。
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7.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 照明、风扇, 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
下班时关好门窗。
5.7.8 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第12篇 某物业公司内刊编辑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内刊编辑管理制度
1.0目的
1.1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宣贯渠道建设,保证公司内刊《物业人》运作的规范性和可延续性,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品质部下设《物业人》编辑部,负责内刊《物业人》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各项工作,并对通讯员进行管理。
1.3本制度所称通讯员是指就职于集团物业各单位,经各项目提出和公司批准,负责所在单位新闻信息采编任务,定期向编辑部供稿的人员。
2. 0内刊工作目标2.1成为企业文化宣贯的重要渠道、形式之一,和企业文化建设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发挥文化渗透的力量作用。
2. 2见证物业历程,向相关各政府部门、各同行、及社会公众反映并传播物业文化,内聚人心、外塑形象。
2. 3成为员工之间、员工与公司管理团队之间交流的渠道之一,承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作用;
深入宣传公司的重大决策、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
揭示经营管理过程中阻碍发展的因素、现象和根源;
切实反映员工的心声、建议和意见,掌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公司的战略发展、管理全局服务。
2. 4公司交代的其它目标。
3. 0编辑部章程3.1编辑部是公司内刊的具体办事机构,所有组成人员为兼职形式,不单独编制。
3. 2编辑部设执行主编一名,副主编三名,责任编辑一名,另设通讯员若干。
3. 3编辑部的任务是:宣传并做好组稿工作;
对各类来稿做好收稿、审稿、选稿、编辑、排版、校对等业务工作;
组织好出版、发行、回访及通讯员管理工作;
跟其它企业内刊建立联系和交流。
3. 4编辑部定期举行会议,建立通讯员网络,根据内刊宗旨和方针,制定内刊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单期计划,按计划出版刊物。
3. 5《物业人》为双月刊,8日出版,每期四开四版,根据特殊需要,可临时出版特刊和增刊。
3. 6编辑部成员工作职责:
3.6.1 执行主编:负责编辑部工作的重大决策决断。
3.6.2 副主编:负责编辑部工作计划、措施的制定与执行,全面负责每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企业内刊的编辑、出版、印刷、邮发、回访等工作。
并按企业文化建设框架做好内刊新闻报道的策划工作。
3.6.3 责任编辑:根据执行主编要求,负责组织稿件来源,按版面要求有重点、有目的地组织通讯员进行采访并及时编稿;
负责内刊的版面策划设计、美工、排版、图片处理等工作;
负责内刊的校对、出版、发行工作;
负责执行编辑部工作指令。
3.6.4 通讯员的工作职责详见第五章通讯员的管理
4.0内刊工作流程
4.1责编于内刊发行当月10号前制定好下一期内刊运作方案,由主编确定。
4.2责编于出刊双月25日前组织通讯员例会,讨论及决定各稿件安排和交稿时间,收集员工和内刊改进意见。
4.3责编负责向各部门邀稿,图片收集。
并组版,确定版次和各个版面的内容(稿件、图片和标题)。
4.4出刊前15个工作日,责编负责,排版,出小样。
4.5出刊前10个工作日,主编审核小样,责编配合修改并校稿,由总编定稿签字。
4.6出刊月6号前印刷好。
4.7出刊月8号前完成发放工作。
4.8出刊月25日前完成回访,员工和内刊改进意见收集工作。
4.9出刊月25日起全面开展下一期刊物准备工作。
5.0通讯员的管理
5.1通讯员工作的指导原则遵循企业文化建设及企业内刊的宣传工作规律,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所在公司的工作成果,扩大社会影响,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把《物业人》办成具有可读性、信息性、熏陶性的企业内刊,为企业文化建设及公司的管理、发展服务。
5.2通讯员的基本条件
5.2.1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政治和新闻敏感性。
5.2.2 热爱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熟悉所在公司(部门)业务,了解行业动态,善于捕捉新闻信息。
5.2.3 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采编能力或摄影等技能。
5.2.4 具有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要强的学习能力。
5.2.5 具有很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善于思考、勤于思考。
5.3通讯员的职责
5.3.1 通讯员由各项目负责人任命,受编辑部委托统管,负责所在(项目)单位的新闻信息采编工作,每月按规定向编辑部供稿。
5.3.2 通讯员负有信息上传下达的职责,以内刊为载体,营造有利于集团发展的舆论环境。
通讯员以书面形式向编辑部反映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是需要上级单位协助解决的问题,编辑部视实际情况或刊登于内刊,或直接转呈上级领导。
5.3.3 围绕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和当期企业内刊的版次安排,宣传所在单位(部门)各项工作进展、成果,先进人物事迹。
5.3.4 通讯员要把握好新闻的时效性,及时收集整理所在单位(部门)的新闻线索,及时做好采编工作或上报编辑部。
按照编辑部的工作安排,完成所在单位(部门)或所负责栏目的稿件采写工作。
5.3.5 通讯员除了自己撰写稿件外,还应带动、指导、帮助本单位(部门)爱好写作的员工积极撰写稿件(包括副刊非新闻类稿件),并针对《物业人》设置栏目积极投稿,同时做好本单位(部门)员工的稿件收集和报送工作。
通讯员可以代表编辑部向所在单位其员工约稿。
原则上,通讯员每月至少向编辑部提供二篇新闻类稿件,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交的,应向编辑部说明。
5.3.6 通讯员是各单位的宣传骨干,在上级单位的指导下,应当积极配合所在单位的文化宣传工作。
积极配合《物业人》执行主编、责编完成对所在公司(部门)的采访报道任务。
5.3.7 按要求参加编缉部组织的通讯员开展业务培训活动。
5.3.8 协助编辑部做好《物业人》发放、回访工作,收集关于改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企业内刊宣传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编辑部反馈。
意见、建议既可以是对内刊发表的某篇文章或某一方面报道的具体反映,也可以是对内刊内容、版面、栏目设置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3.9遵守企业文化建设和内刊编辑管理制度、服从编辑部的业务管理。
5.4通讯员产生办法
5.4.1通讯员人选由员工自荐或部门提名,经所在项目负责人同意,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至少配备1名通讯员。
5.4.2通讯员需先通过编辑部培训后,方可开展工作。
5.5通讯员的权利与待遇
5.5.1通讯员受编辑部委托,在所在单位内部进行新闻采访和专题调查,在适当范围内,可以要求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提供协助和支持。
5.5.2通讯员可参加编辑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组织的各类活动。
5.5.3同等条件下,通讯员稿件优先刊用,并署名通讯员。
对于特别优秀的稿件编辑部可向外刊推荐发表。
5.6通讯员的奖励编辑部在年底对各项目宣传工作进行考评,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及通讯员予以表彰、奖励(占总人数的30%,主要以投稿、刊稿数量和质量将作为评选优秀通讯员的标准),表现优秀的通讯员可以受聘为编辑部记者,特别优秀者可作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内刊工作储备人才。
5.7通讯员的惩罚
5.7.1 通讯员若连续两个月未向编辑部提供稿件和信息,编辑部将通知本人,若一月后仍无稿件投放,编辑部将取消其通讯员资格,并通报所在项目(部门),由所在项目(部门)报编辑部同意后增补人选。
5.7.2 通讯员要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对提供的稿件或新闻线索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通讯员每月上报的新闻稿件必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阅同意后,方可报送编辑部。
5.8通讯员日常管理
5.8.1 各项目(部门)是通讯员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有义务督促指导通讯员工作,并将通讯员的通讯工作作为其绩效考核指标之一。
5.8.2 编辑部建立通讯员档案。
编辑部每季度将根据通讯员来稿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公布发稿数量,并抄送各单位负责人。
5.8.3 通讯员因工作调动、离职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工作的,由所在部门报编辑部同意后另行补充人选。
5.8.4 未被聘为通讯员的员工向编辑部供稿的数量和质量是编辑部对通讯员、所在项目(部门)企业文化建设和文化宣传工作考评内容之一;
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编辑部将建议所在项目(部门)将其增补为通讯员。
6. 0稿件的管理
6.1新闻源(稿件图片的收集)
6.1.1 公司本部会议新闻由品质专员负责采写和图片拍摄。
6.1.2 公司各部门新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事前报编辑部,由主编安排人员采访。
6.1.3 各所属项目(部门)新闻原则上由各通讯员采写和拍摄图片,特别重大的活动可事前报编辑部,由主编安排人员采访。
6.1.4 原则上各项目(部门)的通讯员在刊物出刊前15个工作日将所在项目(部门)的新闻稿件和编辑部安排的专题报道稿件报送执行主编处,特别重大的新闻也必须在截稿日前上交。
6.1.5 各所属项目的通讯员来稿必须将有所在部门审核人签字的原稿一并报送或传真至编辑部。
原则上通讯员报送的稿件必须提供有所在部门审核人签字的原稿和电子版。
6.1.6 公司其他员工来稿可以直接投递到稿箱内,各所属公司员工来稿直接交到所在项目通讯员处。
使用笔名者请注明工作单位、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便及时发放稿酬。
6.2稿件、图片的审核与管理
6.2.1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通讯员上报新闻稿件进行初审,涉及工程进展和财务数据的须同时经过所在部门工程和财务负责人一并签字同意后方可以报送编辑部。
特殊情况在征得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主编同意后方可刊发。
(通讯员反映各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书面材料可不经过审核直接交编辑部)。
6.2.2 编辑部主编对稿件进行终审,仍有疑问的稿件,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以刊发;
所有稿件均需经主编审阅同意后方可刊发。
6.2.3 所有来稿编辑部均统一存档,并登记好稿件、图片名称,通讯员及作者姓名,交稿时间,是否刊发意见等信息。
6.2.4 编辑部对上报的稿件有修改权,并将修改意见在一周之内反馈给通讯员,认为需补充资料或做补充采访的,通讯员应予以配合。
稿件实现二审定稿制度,填写《物业人来稿审核记录》
6.2.5 各项目根据在编人员情况,每个项目每个月25前提供反映项目动态、工作心得、管理(经营)心得、生活感悟等体裁的稿件,在编人数在30人以下1篇,30-50人3篇,50人至100人为5篇,100人以上为6篇。
6.2.6 编辑部根据各项目供稿情况在《物业人撰稿一览表》上做好记录,在每月28日前递品质部,由品质部根据公司制度对未完成指标项目责任人做出处理意见。
6.3稿件质量要求(通讯员稿件质量要求)
6.3.1 稿件内容包括报道所在项目(部门)活动的消息,重要会议新闻报道,宣传先进人物或重要事件的通讯、人物特写,针对某些问题的评论,以及适合《物业人》各栏目发表的各类文章。
6.3.2 文字稿件要求主题鲜明,文笔通畅,内容充实、生动,贴近公司实际,有思想性、时效性、趣味性和可读性。
新闻稿件务求真实,名称、时间、数字等一定要核实准确。
提倡写短稿,一般情况下,新闻消息稿不少于500字,人物通讯稿不少于1500字,言论稿不少于800字。
6.3.3 新闻照片要求主题突出、角度新颖、新闻价值高、画面清晰、层次丰富,数码照片要求精度(分辨率)在300dpi以上。
图片说明必须准确注明时间、地点、事件、人物、职务,图片的管理和稿件的管理一样,需登记,原始图片须存档,备以后使用。
6.3.4 来稿应尽可能避免和减少错别字。
6.4内刊广告备注,内刊上刊登的所有广告需经总经理确认签字方才有效。
7. 0费用预算与管理
7.1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7.
1.1刊物印刷费用。
7.
1.2邮寄费用预算。
7.
1.3稿酬。
7.
1.4企业文化建设优秀部门(企业文化建设相关制度中另行规定)、优秀通讯员等年终奖励费用。
7.2稿酬的发放与管理。
7.2.1 凡被采用刊登的稿件,按照优稿优酬的原则编辑部按以下标准向稿件被录用的作者支付稿酬:字数(字)少于300300-500500-800800-以上图片(张)标准(元)
7.2.2 通讯员每期完成一篇稿件属工作职责不付给稿酬,超过壹篇的按以上稿酬标准支付。
7.2.3 未被聘为通讯员的员工,只要向编辑部提供稿件(包括新闻类稿件和非新闻类稿件)并被刊发的,按以上稿酬标准执行。
7.2.4 执行编辑部完成新闻类稿件采写、图片拍摄属份内工作不再给付稿酬,刊发在副刊的文章按以上稿酬标准执行。
7.2.5 稿件刊发以后,由责编将当月要发放的稿费填写《物业人稿酬申请表》,经主管上级、公司总经理和集团批准后到财务部统一领取,稿酬由《物业人》编辑部统一发放。
并做在《物业人稿酬领取记录》上做好领取记录,稿酬发放完毕经主管上级审阅后送集团财务中心签收。
8. 0内刊的出版和发行管理
8.1原则上保证集团公司管理层、各所属项目工作人员每人一份和社区业主每人一份。
8.2集团公司由编辑部直接发放,不在总部办公视具体情况可通过公司班车带到或安排人员带发。
8.3需向外单位邮寄刊物的,需向编辑部提出书面申请,注明收刊人详细地址、姓名、邮编等详细资料,并经过主编同意方可邮寄。
每期邮发必须登记数目、领取或邮寄部门、领取人、邮发责任人。
8.4依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将内刊邮发给外单位人员。
9.0内刊的学习
9.1为了促进和传播企业文化,使之达到《物业人》办报的宗旨。
各项目(部门)负责人在内刊发行后的一周内组织所有在职员工进行学习。
9.2在学习过程中请对内刊存在的不足之处或建议,形成正式的会议纪要递交至品质部。
10.0附则
10.1本制度由《物业人》编辑部解释和修订。
10.2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施。
1
1.0质量记录
1
1.1物业人撰稿一览表wy/qr-wy-004
1
1.2物业人来稿审核记录wy/qr-wy-005
1
1.3物业人稿酬申请表wy/qr-wy-006
1
1.4
第13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格式怎样的
为了确保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每个公司都会制订有关财务方面的制度,以下提供了某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供大家参考。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 筹集、管理资金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常管理工作;
(2) 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⑶ 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情况;
(4) 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 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 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 出纳
(1) 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 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⑶ 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 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 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 统计员(电脑员)
(1) 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 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⑶ 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 收费员物业管理企业所辖区业主(住户)较多时,可专门在各管理处配备收款员,其职责是:
(1) 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 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⑶ 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 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5) 完成企业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4篇 某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1.分类
1.1固定资产的定义---单位价值2022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1.2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又价值较高或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
1.3办公用品的定义---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4物料用品的定义---进行物业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1.5小商品的定义---为销售给大厦顾客的目的而购进的商品。
2. 物资采购制度2.1各部门凡需新增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或使用各种其它物资,应先行到公司仓库领用,仓库无库存的,可申请购买。
2. 2部门申购应先将所需增加的物品列入每月编制的预算内,预算经批准后,可正式申请购买。
2. 3预算外急需使用的物资,经总经理批准可以先行购买,再补作预算。
2. 4各种物品的采购主要由行政及人事部负责,但对一些急切需用或专业用品,可由部门经理申请,总物业经理批准后由使用部门进行采购。
2. 5各部门对本部使用的常用物品,应根据使用情况提出每月的耗用量,仓库根据该物品消耗时间的长短定出最低库存量,在接近最低库存量时,通知有关部门申购物品。
2. 6申请购买物品申购部门填写物品申购单,申购单需详细列明所需购买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或使用个地方)。
2. 7采购部门审核申购物品的库存情况和报价,财务部审核申购的物资和金额有否符合预算,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2. 8负责采购的人员应随时了解和掌握公司常用物品的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接到申购单后,向有关供货商询价,并在申购单上填报三家以上供货商的报价。
2. 9对于常用物品及耗用量大的物品,根据不同供货商对不同物品的报价按质优价廉的原则选定固定的供货商。
2. 10负责采购的部门应要求固定供货商定期提供近期物品的供货价和供货品种,根据可供货品种和价格核对申购物品的报价。
2. 11采购部门应要求供货商加强配合,根据供货商提供的供货物品和价格清单做好采购计划,争取节省采购所需的时间,为物资使用部门创造效益。
2. 12对于一时在市场上难以购买和购买程序需占用较长时间的物品,采购部门应将情况知会给使用部门,以使使用部门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 13采购部门在收到已批准的申购单后,属于由固定供货商供应的,应通知固定供货商送货上门,并采用定期结算的方式结算货款。
3. 仓库管理制度3.1对仓管人员的要求3.
1.1仓管人员应熟悉其所保管物资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保管知识、规格用途、存放期限等。
3.1.2及时、准确地做好记账工作,如实反映物资的库存及发放情况。
3.1.3经常保持仓库环境的整洁文明、各种物资存放整齐。
3. 2验收进仓制度
3.2.1 所有物资进仓前由采购人员填写一式四联收料单(进库单),收料单的内容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
3.2.2 仓管人员及申购人对进仓的物资必须验收其质量是否符合使用的要求。
3.2.3 凡尚未取得发票而先行进仓的物资,仓管人员及申购人必须核对收料单上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实收物资及送货单是否相符。
3.2.4 已取得发票的物资,还必须对发票上所列的内容进行核对。
3.2.5 收料单一式四联,完成验收手续由仓管人员签收后,其中:a.第一联仓库留存,作收货的记账依据;
b.二联随同发票报销;
c.第三联送财务部存查(仓管人员在完成验收手续后,每十天汇集后交财务部);
d.第四联由采购人员(经办人)留存。
3. 3保管制度固定资产的管理
3.3.1 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保管;
固定资产如个人使用,个人保管,个人在财务部(或行政及人事部)办理领用手续,各部门公共使用的,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3.3.2 固定资产要定期清查盘点,最少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时要对实物逐项点数,填列固定资产盘存表,按类别,品名详列帐存数量金额和实存数量金额,由参加盘点人签章证明,保管备查,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总帐要按时核对,作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出现盘盈、盘亏要及时上报。
3.3.3 固定资产的调出、变卖和因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时,必须按管理处权限办理,合法批准手续,其变卖价格由财务部与使用部商定,需报废及清理之固定资产要进行审查与技术鉴定后报总物业经理批准,进行帐务处理,凡属人为造成固定资产报废或损坏,必须上报总物业经理处理并追究其个人责任及相应的处罚。
其它物资的管理
3.3.4 其它物资均先由仓库验收,属各分仓的物品再由各分仓领出分别仓库进行保管。
3.3.5 财务部要对购进的各项固定资产建帐建卡,根据税务局要求和会计核算方法,按月计提折旧费,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方法采用直线法。
3.3.6 所有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统一按分类编号。
3.3.7 仓库按物品编号划分存放区域,物品根据其存放条件及编号,有条理地存放于仓库内。
3.3.8 仓管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物资存放的情况,发现物资有变质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3.3.9 各种物资应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a.盘点中发现有盘盈、盘亏及变质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财务部;
b.情况严重时,应及时报告总物业经理。
c.盘点报告在每月月底前上报财务部汇总。
3.3.1 0各仓库应分品种、规格设账登记各种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月终了,公司仓库应与各分类仓库核对当月的收、发、存情况,并定期进行账实核对。
各仓库收发料截止至每月20日,每月25日前各分仓仓管人员必须报送当月报表至公司仓管理人员核对,公司仓管理人员和行政部在每月31日前向总物业经理、主管部门及财务部报送本月的报表。
3.3.1 1每月终了,仓库向行政及人事部按部门提交当月增加物资清单,行政及人事部在此基础上汇总直接购买、报废、调用等完成当月各部门增减物资清单。
清单一式三份,使用部门、行政及人事部、财务部各一份。
3.3.1 2凡属代保管的物资(含暂不需用或不合用的),需办理进仓手续,仓管人员应另设账登记、保管。
3. 4物品领用及出库
3.4.1 领用各种物资都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各种物资的领用手续均须由主管领导签名。
3.4.2 领用的固定资产或其它非消耗性物资按使用部门登记物资保管清单,使用部门应每一季度清点一次,并将清点结果列表报行政及人事部;
使用部门领用非消耗性物品属个人使用、保管的低值易耗品、工器具或非消耗性物资按使用人登记员工物品领用表。
3.4.3 员工调离部门或离开公司时,应交回所领用的物品,并将员工物品领用表复印一份交行政及人事部,各级主管离任或调离公司时,应由上一级主管或管理部门清点其辖部份的物品。
3.4.4 工程部及其它部门日常使用的工具和消耗性物品向仓库申领一定数量,自行设仓保管。
3.4.5 所有物资出库一律凭使用部门开出的领料单发货,领料单应列明出库物资的编号品名、规格、数量、用途、使用区域(如楼宇)等,除有领用人员签名外,还必须有使用部门的主管签名。
若领用的系非消耗物资,应同时填写财产保管清单。
3.4.6 仓管人员发货时,要坚持按发货程序发货:一查库存量,二先入先出,三当面点清。
发货时发货人应在领料单上签名并及时登记入账。
3.4.7 已领用的物资,凡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应允许使用部门退货。
使用部门办理退料销账手续:填写一式三联的红字领料单,仓库凭红字领料单作重新入账的依据。
若退回的是已使用的物资,仓管人员应另设账登记、保管。
3.4.8 非消耗性的物资(含个人保管的工具、物品、低值易耗品)在仓库或发放部门领出后,使用部门应按品名、领用人填写员工物品领用表。
因严重损坏或因使用期限已满等而无法继续使用、需进行更换的非消耗性物资,领用时必须交旧领新。
3.4.9 领料单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由仓库作物资发出后的记账依据;
第二联财务部存(仓库发货后每十天汇集交财务部)。
第三联由领料部门自存。
4. 维修及报废
4.1固定资产、部分低值易耗品需要维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请修单,属保修的物品联系原保修单位进行维修;
非保修物品属办公用的物品由行政及人事部安排维修,其它物品由工程部安排维修。
4.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或非消耗性物品需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物品报废表,属工程、机电、设备等物品报工程部;
其它物资报行政及人事部。
经鉴定确系无法使用的,经报请总物业经理批准,各部门在收到物资报废表批复三天内,将报废物资集中送往公司总仓库,分别由行政及人事部或工程部进行处理。
4.3需维修或报废的上述物资如属人为损坏、报废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第15篇 某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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