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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管理管理制度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学校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有哪些

学校档案管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档案分类与编码:建立统一的档案分类标准,确保各类文件有序归档,便于查找。

2. 收集与整理:规定档案的收集范围、时间及整理方法,确保档案完整无损。

3. 存储与保护:明确档案的存储环境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 利用与借阅:设立借阅制度,规范档案的利用流程,保障信息安全。

5. 信息化管理:推行电子化管理,提升档案检索效率。

6. 定期审查与销毁:设定档案的保存期限,到期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安全销毁。

实施细则

1. 档案分类与编码: - 按照教育行政、教学活动、科研项目、财务资料等类别进行分类。 - 设计一套简明易懂的编码体系,如“yj-2021-001”代表2021年的科研项目档案。

2. 收集与整理: - 每学期结束时,各部门需提交本学期相关档案至档案室。 - 档案整理应保持文件原貌,注明日期、作者等信息。

3. 存储与保护: - 档案室应保持恒温恒湿,定期检查防潮、防火设施。 - 对珍贵或敏感档案,应采取专门保护措施,如装入防酸文件袋。

4. 利用与借阅: - 借阅档案需填写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档案管理人员办理。 -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延期。

5. 信息化管理: - 建立电子档案库,实现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和上传。 - 提供在线查询系统,方便师生快速定位所需档案。

6. 定期审查与销毁: - 每年进行一次档案审查,确认是否需要继续保存。 - 符合销毁条件的档案,需由档案管理员、部门负责人和校领导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销毁。

上墙内容

1. 学校档案管理规定

2. 档案分类与编码示例

3. 档案借阅流程图

4. 档案室工作时间与联系方式

5. 保密承诺书(供借阅人签署)

以上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保障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全体教职员工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档案管理秩序。

学校档案管理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是指学校的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帐、表、凭证等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4、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5、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毛笔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综合档案室要做到有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五)、借阅制度

1、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必须持组织介绍信。

2、严守档案材料机密,不准随便转借档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和复制。

3、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毁、圈点、划道、拆叠等。

4、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证明性材料,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

5、外借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档案人员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超过时间另行办理手续。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了解需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档案室应根据工作编制大事记、组织沿革、基本情况、数字汇集、专题概要及综合档案室简介等有效的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为提供利用档案创造条件。

(七)、学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学校综合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本单位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防止失密。

第2篇 学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

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

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是指学校的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帐、表、凭证等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

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

后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4、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5、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

收文应有正文、 、办理结果;

发文应有定稿、印本、 ;

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

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 在后;

印本在前、底稿在后;

批复在前,请求在后。

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

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

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

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

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

封面要用毛笔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综合档案室要做到有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五)、借阅制度

1、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必须持组织介绍信。

2、严守档案材料机密,不准随便转借档案。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和复制。

3、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毁、圈点、划道、拆叠等。

4、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

证明性材料,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

5、外借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档案人员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超过时间另行办理手续。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了解需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档案室应根据工作编制大事记、组织沿革、基本情况、数字汇集、专题概要及综合档案室简介等有效的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为提供利用档案创造条件。

(七)、学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学校综合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

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

对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本单位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

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防止失密。

第3篇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对于学校的人事档案管理,一定要有正规的管理制度,如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等。以下为您详细的提供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严格保管档案箱、橱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5、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机密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十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四、档案鉴定制度:

1、按期对档案保管满15年的短期档案进行鉴定工作。

2、鉴定工作要在分管领导下的主持下,由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进行鉴定,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并注明鉴定日期。

3、对鉴定后继续保存的档案要调整保管期限,并在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时间、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字。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写出书面报告,编制销毁清册,报有关领导批准。

5、销毁档案时要有2个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填上日期。

五、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议档案等各门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繁体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六、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七、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八、档案的开发利用

1、充分利用档案为教育教学服务。

2、查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整洁,严禁涂改。

3、对档案的利用要及时登记。

九、检查与考核

1、档案工作应列入学校和各部门工作计划,并列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工作标准。

2、本标准由学校校长室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为考核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依据。

第4篇 _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

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是指学校的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帐、表、凭证等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4、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5、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毛笔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综合档案室要做到有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五)、借阅制度

1、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必须持组织介绍信。

2、严守档案材料机密,不准随便转借档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和复制。

3、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毁、圈点、划道、拆叠等。

4、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证明性材料,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

5、外借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档案人员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超过时间另行办理手续。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了解需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档案室应根据工作编制大事记、组织沿革、基本情况、数字汇集、专题概要及综合档案室简介等有效的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为提供利用档案创造条件。

(七)、学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学校综合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本单位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防止失密。

第5篇 某中心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中心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进一步加强我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档案是指学校人事档案和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实物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其构成以教育教学、人事档案为主,包括人事、职称、党群、行政、教师业务、设备仪器、基建、财会、声像九个门类的档案。

三、档案工作是中心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本校合法权益,维护本校历史真实面貌的必要条件和依据,是重要的信息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学校对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分级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地开发利用。

四、学校档案工作由少先队辅导员负责。设人事档案(负责人事档案、行政文件、职称档案的收集管理),办公档案(负责党群类、行政类、教育教学类、声像类的收集管理),教学及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注册登记建立档案、教师的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收集管理),团队类档案,工会类档案等。

五、人事档案、办公档案由办公室负责,学生学籍由班主任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由教研室负责;会计档案由会计室负责。各处室要有一名领导主管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设兼职档案资料员,负责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分类、整理、装订、入档。

六、学校各部门档案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

1、在本处室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贯彻实施中心档案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具体组织本处室有关人员收集、整理本处室各项工作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3、拟写档案卷题名,编制卷内文件目录,装订整理本处室文件材料,并保存好已形成的档案材料。

4、负责对本处室保存的档案材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七、中心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是中心教育教学以及各项管理程序的组成部分,是本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各门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纳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内,确保重要的教育、教学、教研等各项管理、各种工作、各类会议都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

八、学校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制度,一般由立卷人按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加上系统整理组卷、编排页号或卷号,填写卷内目录,装订后入档。

九、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1、人事、职称类

主要包括每位教职工的履历、学历情况、入党团情况、奖惩情况、职称评定、工资情况等文件材料。

2、党群类

主要包括学校党、工、团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记录、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有关党群工作及本校党务管理的文件。

3、行政类

主要包括学校行政部门的计划、总结等各项管理工作以及上级有关学校行政管理的综合文件。

4、教学类

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实践、研究和学生学籍管理、招生、毕业分配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教师业务类

主要包括教师的登记表、计划、继续教育、业务进修成绩、学期承担课程和工作量、考勤情况、学期工作考核成绩、奖励情况以及总结、试卷分析、教师自编的教学参考资料,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论文、优质课教案等。

6、仪器设备类

主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受、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7、财会类

主要包括学校财务活动中形成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工资表及其他材料。

8、声像类

主要包括学校各项工作活动形成的照片(含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幻灯片、磁盘、磁带以及与声像材料配套使用的文字材料。

十、归档时间要求

1、党群类、行政类等按学期归档。

2、人事类、职称类按学期归档。

3、教学类、教师业务类于每学期末归档,其他各类材料完成一个培养周期后当年寒假前一次性归档。

4、仪器设备类档案材料在设备验收完毕投入使用后两个月内归档。

5、财务类按会计要求进行定期及时归档。

6、少声像类于每学期末归档,声像载体材料在完成制作后三个月内归档,凡归档的照片(含底片)、录音带必须有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和制作者、录音带,还有解说词)。

十一、归档的文件材料以原稿为主,必须注意书写材料及其载体材料的耐久性,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纯蓝墨水或红墨水书写,纸质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格式统一,组卷合理。

十二、各处室档案要编制总目录、档案分类目录,要。有必要的检索目录。

十三、学校人事职称设专门橱柜存放。

十四、档案库房的管理要有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要排放适当、查找方便,对档案进行科学管理、系统分类、排列、编号。运用计算机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第6篇 _学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

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是指学校的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帐、表、凭证等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4、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5、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毛笔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综合档案室要做到有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五)、借阅制度

1、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必须持组织介绍信。

2、严守档案材料机密,不准随便转借档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和复制。

3、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毁、圈点、划道、拆叠等。

4、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证明性材料,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

5、外借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档案人员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超过时间另行办理手续。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了解需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档案室应根据工作编制大事记、组织沿革、基本情况、数字汇集、专题概要及综合档案室简介等有效的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为提供利用档案创造条件。

(七)、学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学校综合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本单位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防止失密。

第7篇 中小学校档案管理制度-4

中小学校档案管理制度(4)

一、档案是学校工作的历史记录,困此,档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档案添置、装订登记。

三、档案要分类在书柜里摆放整齐。

四、文书档案按年度装订。

五、档案按长期、永久分类摆放。

六、档案按学年统一编号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七、每学期结束,学校领导及教师及时上交学期计划、总结,学校及时安排人员装订成册,立档归案。

八、室内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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