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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档案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05-10

医疗档案管理制度

有哪些

医疗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存储与保护、利用与查询、安全与保密、以及责任与监督。这些环节构成了医疗档案管理的完整链条,确保了医疗信息的安全、准确和有效。

实施细则

1. 档案收集与整理: - 所有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记录制度,确保每次诊疗活动后及时、完整地记录患者信息。 - 医疗档案应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检查报告、治疗方案、用药记录等,由专职人员负责整理归档,确保信息无遗漏。

2. 存储与保护: - 档案应妥善存放于防潮、防火、防盗设施内,定期进行温湿度控制,防止档案损坏。 - 电子档案需备份在不同的物理位置,以防止数据丢失,同时采取加密技术保障信息安全。

3. 利用与查询: -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需要查询档案时,需经过权限验证,确保信息只在合法范围内使用。 - 患者有权查阅本人的医疗档案,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他人隐私。

4. 安全与保密: - 对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如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防止信息泄露。 - 定期进行安全审计,检查档案系统的漏洞,及时修补,防止非法入侵。

5. 责任与监督: - 明确各部门和个人在档案管理中的职责,违反规定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进行审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上墙内容

1. "尊重患者隐私,严格遵守医疗档案管理规定。"

2. "档案安全,人人有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查看、复制、传播档案信息。"

3. "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每个医务人员的基本职责。"

4. "档案存储环境保持干燥、清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5. "患者有权查阅本人档案,我们承诺在合法范围内提供服务。"

6. "违反档案管理制度,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我们将确保医疗档案的有效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患者权益,同时维护医疗行业的信息安全和秩序。

医疗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医疗卫生材料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全院所有医疗卫生材料的档案由设备科统一存档和相关使用科室分级保存管理。所有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严禁丢失或损毁。

二、设备科在采购时,应首先索取并审查相关合法性证件存档。存档资料应包括:

(一)、生产企业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各种批文;

(二)、经销公司资料: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配送货物清单;

(三)、产品资料:注册证及生产制造认可表、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灭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三、在验收货物时,库管人员应索取的资料:批检报告、批检合格证、灭菌合格证件等。收取的资料按月装订成册,自行存档备案。更新资料时,必须报科长审核认可,交档案员存档。

四、设备科应妥善保管好所有档案资料。一次性使用卫生材料的资料保存期,按例行规定五年后处理,若继续使用的,则继续存档;ⅲ类、植入性材料和介入材料的档案按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保存。

第2篇 医疗卫生材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全院所有医疗卫生材料的档案由设备科统一存档和相关使用科室分级保存管理。所有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严禁丢失或损毁。

二、设备科在采购时,应首先索取并审查相关合法性证件存档。存档资料应包括:

(一)、生产企业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各种批文;

(二)、经销公司资料: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配送货物清单;

(三)、产品资料:注册证及生产制造认可表、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灭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三、在验收货物时,库管人员应索取的资料:批检报告、批检合格证、灭菌合格证件等。收取的资料按月装订成册,自行存档备案。更新资料时,必须报科长审核认可,交档案员存档。

四、设备科应妥善保管好所有档案资料。一次性使用卫生材料的资料保存期,按例行规定五年后处理,若继续使用的,则继续存档;ⅲ类、植入性材料和介入材料的档案按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保存。

第3篇 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制度

1. 凡是医院购买的医疗器械,都必须建立档案。

2. 每一件医疗器械的相关情况,均应记录在档。

3. 器械的相关证书,也应妥善保管。

4. 档案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5. 实行统一保管,一般不外借。

第4篇 医院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体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5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5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建立简易档案(具体简易程度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特性、使用的场合来决定)。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5万元以下的档案由医疗设备科负责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末完成建档工作,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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