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档案分类与编码:确保所有文件按其性质和重要性进行有序分类,并赋予唯一的编码,便于检索和管理。
2. 收集与整理:规定档案的收集时间、方式和标准,以及整理过程中的详细步骤。
3. 存储与保护:设定档案的存储条件,包括物理环境、备份策略和安全措施。
4. 利用与借阅:明确档案的使用权限,制定借阅流程和归还规则。
5. 销毁与保留:规定档案的保存期限,以及到期后的销毁程序。
6. 监督与审计:设立定期的内部审查机制,以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1. 档案分类与编码: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依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档案分类大纲》进行分类,采用“字母-数字”混合编码,如“a01-001”代表行政类第一份文件。
2. 收集与整理: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相关文件,档案室进行初步整理,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材料,保留原件并制作电子副本。
3. 存储与保护:档案存储在恒温恒湿的专用库房,每季度进行一次环境检测;电子档案定期备份至离线存储设备,以防数据丢失。
4. 利用与借阅:员工需填写借阅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档案,借阅期限不超过两周,逾期未归还需支付滞纳金。
5. 销毁与保留: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清单,经领导审批后,由两人以上在监督下销毁。
6. 监督与审计:每季度进行一次内部审计,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 档案管理制度概要:简述制度的目的和主要内容,提醒员工遵守相关规定。
2. 档案分类示例:展示各类别的代表性文件样本,帮助员工理解和执行分类。
3. 借阅流程图:用图表形式呈现借阅步骤,使流程清晰易懂。
4. 注意事项:强调档案安全、保密性和合规性的重要性,提醒员工不得私自复制或泄露档案信息。
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局内档案管理工作,提升效率,保障信息安全。各相关人员应熟知并严格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档案管理秩序。
第1篇 局档案管理制度
局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档案管理制度
一、局档案工作机构
成立局工作鉴定小组,由办公室、处、行政处、计财处有关人员组成。
局的档案工作机构为现行局的综合档案室,档案室对局机关档案实行综合管理。其日常工作由办公室领导,业务上受国家省、币档案局监督和指导。
二、综合档案室的职责
1.按照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规定,组织具体实施工作。 2.拟订局档案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
3负责组织每年文书立卷、归档工作。
4.统一管理局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做好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和编研工作。
5.按规定向币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接受局直属撤销单位的档案。
6.负责收集与局业务有关的资料。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8.协同有关处室对基层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和督促检查。
三、档案综合管理范围
凡属局各处、室和党、政、工、团组织形成的文书档案、基建档案(包括房改工作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已故人员档案(人事部门存三年后再移交)均由档案室管理。人事档案由人事处管理。业务档案由各业务处按归档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成册、编号目录,将档案交综合档案室管理。
四、文件材料归档
1.本局在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文字、图表、照片、录像带和各种专业性文件),必须及时立卷归档,以保存局的历史面貌。
2.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局工作活动的真实历史面貌;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进行立卷整理,要符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
3归档时间
(1)党、政、工、团的文书立卷和各业务处室的业务档案,应于翌年第二季度归档完毕。
(2)基建文件材料归档应与该基建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3)设备文件材料应于设备开箱时验收登记,设备安装调试或投入使用三个月后向档案室移交。
(4)会计档案由财政部门整理立卷后,按20__年7月1日实施的《会计法》规定,在对务部门保管一年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5)已故干部职工档案,按市委组织部市档案局(____)6号文规定,干部职工死亡后,其档案在人事部门保存三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6)声像档案自形成一个月内向档案室归档,凡归档的照片(连图片)、录音带必须有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入物(职务)、内容、拍摄(录制)者姓名,录像带还应有解说词〕。
4.归档份数,党政文件一般归档两份,一份连底稿作档案保存,一份作文件汇编。其他门类的文件,一般归档一份,比较重要的可增加归档份数。
五、档案的管理
i局的全部档案为一个全宗,全宗内有档案,按门类进行分类,根据同级和上级档案行政部门的要求,编制分类方案,编制类和编号的方法要便于保管和使用。
2.建立和健全档案工作各项制度,把档案工作列入机关工仁和业务活动计划,把基建工作列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制。
六、加强档案室的保护工作,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并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向领导汇报,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1.根据国家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规定,拟订档案保管期限表,为又书立卷和档案鉴定提供依据。
2档案的鉴定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业务处室组成鉴定小组,负责提出鉴定意见。
3,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登记造册,经局分管领导批准,指定两人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4.档案的移交按国家有关规定,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向币档案馆移交并办好移交手续。
七、建立档案统计工作制度,档案收集、移出都应登记入册,并按上级要求,报送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八、归档的利用。积极配合机关工作中心任务,及时做好档案的利用,并根据使用的需要,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公司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医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2篇 _畜牧水产局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档案工作制度和保密制度,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文书档案完整齐全和绝对安全。
二、凡外来公函、电函、文件等,一律由办公室负责人或保密员收拆、统一登记编号、签出处理意见,分送有关领导或股站室阅办.上级机关来文,要及时报局领导阅示,并送有关股站室阅办和归档。
三、凡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由承办者拟稿,经股站室负责人核稿后,交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再送局长或主管局长签发,由文印室统一编号、打印,办公室盖章发送.
四、文件借阅要办理登记手续,阅后迅速交档案室归档.除上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可以按规定办理手续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外,只有分管人事领导和人事股人员才能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五、档案管理人员和档案查阅者必须忠于职守,保守秘密,及时做好档案的材料收集、归档、整理等工作,保管、爱惜好档案。
第3篇 __市档案局档案保管保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
__市档案局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__市档案局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提供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三、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四、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五、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七、库房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八、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天下班前,应关闭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十、定期打扫库房卫生,保持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第4篇 档案局信息公开发布运行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政府信息形成、审核、发布、应急处置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以及贵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包括:1、机构职能;2、法规规章;3、领导动态;4、工作动态;5、决策信息;6、规划信息;7、统计信息;8、财政管理;9、人事信息;10、行政职权;11、信息公开指南;12、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3、应急监察;1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让公众知晓的政府信息。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形成和发布包括信息采集、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公开审核、形成信息、录入和录入审核、应急处置七个阶段;前四个阶段属采集信息,后三个阶段属政府信息。
第三条 政府信息发布渠道: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指定的平台;②贵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其他合法渠道。
第四条 信息发布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审核不公开”和“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集、加工、整理信息。信息采集、加工、整理工作由各科室具体业务负责人员负责,专人管理。
第六条 信息采集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内容全面、信息真实、表述规范、结构严谨,并有时效性和内部控制。
第七条 各科室负责人对已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修改,保证信息内容和数据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 各科室负责人应对已采集的信息提出公开或不公开意见。
第九条 指定具备定密知识、有相关行政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对各科室负责人已审核的已采集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第十条 保密审查工作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 保密审查工作应在公开审核工作之前进行。
第十二条 业务主管领导担任信息公开与储存审核人,明确已采集信息公开属性。
第十三条 信息公开的属性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
第十四条 属于“三密”信息或涉密特别敏感信息为不予公开信息,应注明不予公开的原因。
第十五条 公开审核后的已采集信息经局领导审阅、修改、确认信息属性、签发即形成政府信息。
第十六条 签发日期为信息的生成日期。
第十七条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指定专人在信息形成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正确、完整、及时。信息录入完成后,录入人对信息的内容再次确认没有错误方可发布,属于重大或紧急事件处置的政府信息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的,按其他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主动公开的信息第一发布渠道为指定的网站,第二渠道为合法的媒体,第三渠道为合法报栏等。
第十九条 以下两种情况应当采取应急处置:(一)公开的信息造成公众错误理解或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二)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报、预防和实际灾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等方面的信息。
第二十条 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应成立常规化的应急处置机构,专门采集和处理信息发布后公众和社会的反应程度以及提出应对措施。
第二十一条 应急处置工作应当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准确而简要信息,随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第5篇 _市国土资源局档案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市国土资源局档案管理制度
一、立卷归档制度
(一)、国土资源管理每一项工作完成后,有关部门应将一套
收集完整的成果材料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确保档案的归档率、
完整率、案卷合格率。
(二)、归档的材料必须做到内容齐全、完整、准确,图件
清晰,字迹工整,发文规范,装订整齐,审查手续完备。
(三)、国土资源管理档案所涉及的地籍管理类、土地利用规
划类、耕地保护类、建设用地管理类、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类、矿业权管理类、执法监察类等材料,应在办理完毕后按归档目录,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即向档案部门移交。第一年度的文书档案必须在第二年上半年向档案部门移交。会议材料在会议结束后及时交办公室归档。其它归档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整理立卷后,在第二年一季度向档案部门归档。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四)、双方在办理移交时,档案部门发现案卷质量不合格,要求补充完整或改正后再移交,移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缓交或任意添加与本案卷无关的材料。
(五)归档材料由兼职档案员或指定的专人向档案部门移交,交接后经清点审查无误,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备查。
(六)、档案部门对移交的成果材料应及时登记、造册、编目、录入计算机管理,档案实体送专门库房上架保管,并提供利用。
二、档案查阅制度
(一)、查阅、利用、复制档案,应有明确的目的、范围、时间。单位利用档案,须持有合法证明;个人利用档案应出具身份证明,申报具体用途,可利用个人捐赠、寄存、移交的档案和与个人有关联的档案;不得跨越利用范围,查阅所在单位和他人的档案。
(二)、隶属下级单位利用上级单位档案,需征得上级单位同意,持上级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方可利用档案。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持介绍信或调查专用证明,有权利用与本公务有关的档案资料。
(四)、律师利用档案资料出示律师调查证明、委托书、律师证,利用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的档案资料。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并可在我局局域网上公开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不属于自己所有的档案。
(六)、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依照(国土资源部第14号令《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执行。
(七)、保护期内地质资料查阅利用依照(国土资源部第16号令《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章执行。
(八)、咨询。
(九)、内部利用档案按局规执行。查阅档案在查阅室,公务借出,需注明借出时间,经局领导同意,限期归还。
(十)、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爱护档案,不得任意添加材料、不得遗失、涂改、拆散、勾画、剪裁、污损、批注、转借和泄密。
三、图纸管理制度
(一)凡归档的底图或蓝图应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二)修改补充图纸底图应经领导书面同意,修改内容较少时,可在图上“杠改”或“刮改”,并在修改处标注“修改标记”。修改内容较多时,另绘新图,与原图一并保存,并作说明。
(三)图纸管理一律以地域或地图分幅分类。放入图柜管理的图纸按坐标分幅号和象限行列式平放或吊挂;案卷附图采用折叠手风琴式;大图幅采用卷放保管。
(四)归档图纸必须齐全完整,分类编号正确。
(五)定期对存放的档案、图纸进行检查、补充,发现破损、变质应立即修复或复制。
四、档案保密制度
(一)公民有保守和履行国家秘密的义务。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加强保密教育。
(二)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在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中,应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政策和保密制度。
(三)档案资料的管理实行岗位分工负责制。提供利用档案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四)经审查,属保密范围的档案、资料应在保密载体上加以标识,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定期进行定密项目的检查、修订和升解密工作。
(五)开放档案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后公布。
(六)利用档密的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无权修改。
五、档案销毁制度
(一)建立由分管领导、保密领导组成员和专职档案干部参加的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二)经过鉴定,对没有保存价值或者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销毁。
(三)由档案部门提出准备销毁的档案清单,经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小组和主管档案业务和审批部门批准。
(四)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应继续保存一段时间后再销毁,防止因疏忽或因某些档案潜在作用未被发现而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五)销毁档案应在指定的地点,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在销毁档案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销毁人员和监销人员在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六、档案库房技术管理规定
(一)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库技术管理由档案人员负责。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检查指导。
(二)档案库房设置防盗、防火、防晒、防尘、防有害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三)档案库房温度控制在14-24℃ ±2%,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5%;复印室温度控制在 18-28℃,相对湿度控制在50-65%;声像库温度控制在 20-25℃,相对湿度控制在50-60%;磁带库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
有设备的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5 %;选用白炽灯作人工照明,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斯。
(四)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五)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卫生环境,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奖惩规定
(一)大力宣传和表彰热爱档案工作,熟悉档案业务,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埋头苦干,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的档案干部。
(二)对在国土资源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提供利用和现代化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由档案部门每年评选一次 ,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考核和评定技术职称的依据。
(三)在国土资源管理档案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档案损失、丢失、泄密、涂改,擅自提供复制以及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个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主要领导人,由其所在单位的上级机关,依据《档案法》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本规定,没有及时将国土资源管理档案进行收集归档的部门或单位,在年度档案互查中,由档案检查小组提出申请报告,经审议后,由其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责任人应给予行政处分。
第6篇 房产局房地产档案管理制度
z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房地产档案管理,妥善保存和科学利用档案,更好为社会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人员管理职责
(一)要认真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归档的材料,应做到格式统一、字迹工整、条理清晰。
(二)要爱惜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不污染、不磨损,保证档案排列整齐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要严守保密制度,档案不得转借、涂改,不代他人阅档,不准他人私自摘抄、复印和进入库房。
(四)要经常做好库房的防盗、防火、防光、防虫鼠、防湿、防尘和防高温等工作。
(五)要学好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六)要秉公办事,方便群众,简化查档手续,做到随到随查。
二、档案查阅
(一)房地产档案只限于阅览室查阅和摘抄,确因办案需要借出的,必须办理调借审批手续。调借单位和经办人,要确保档案资料不折皱、污损、拆页,不许抽出或剪裁档案资料,或在其上面画线、圈点、打叉和涂改。
(二)局内部查阅档案,必须持有本局档案查阅单,方可查阅。
(三)各级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公证处、仲裁机构,因办案需查阅档案的,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及出具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方可查阅。
(四)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因办案需查阅档案的,由案件承办人凭单位介绍信及出具生效的注册律师证或法律工作者证,方可查阅。
(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需要查阅其自有房地产档案,必须持交查阅房屋的产权证和单位介绍信及出具被介绍人身份证,方可查阅。
(六)私有房产业权人需要查阅其房地产档案的,必须持有查阅房屋的产权证及业权人的身份证,方可查阅。
业权人(权属人)因故不能前来查阅的,可出具生效的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受委托人持业权人的产权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方可查阅。
(七)查阅档案必须写明房屋的座落和查阅内容。其他需要了解房地产档案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可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说明查阅原因,由工作人员给予口头咨询服务。
(八)抄摘或复制档案,必须在批准查阅范围内进行,只能复制权利人缴交的证明材料。凡涉及局内部办证领导审批意见的内容不准抄摘或复制。
(九)档案材料中的复印件不得再复印。
三、查阅的审批手续
(一)局内部查阅档案,须填写“z市房地产管理局档案查阅单”,并经本单位领导签批同意后 ,凭单查阅。
(二)因公需调借档案的,须经局主管领导签批同意,办理调借手续。借出的档案原则上要有档案工作人员随行。
四、查阅档案收费
根据档案为社会服务要有偿使用的原则,查阅、复印档案材料、提供咨询服务及出具证明等,均按市物价局核准的“z市房地产管理局档案收费标准”收取。
第7篇 某局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声像档案是应用录音、录像、照相等手段对重要事件进行真实记录的历史材料,它具有客观性、形象性和科学技术性的特点,能生动形象地再现我局有关方面的工作及成果,客观反映和记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真实面貌。它和文字、图纸档案一样,具有现实的查证作用,对研究历史具有参考使用价值。为了规范管理好全局声像档案,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特制定下发本办法,望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声像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一大门类,是我局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文档内勤人员要认真收集,每年12月10日前交局办公室(档案室)统一集中保管。
二、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
1、人物类照片、录音。
①、历届领导班子(正副局长、党组成员)、省以上英雄、模范和系统先进人物;
②、本局系统因公牺牲的人员;
③、本局机关内设科室及各派出机构(分局),各时期全体人员集体照和工作照片。
2、会议类照片、录音、录像带。
①、本局召开的各种会议;
②、各级工商局、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在我局召开的会议。
3、文艺、体育、活动类照片、录音、录像带。
①、本局及系统大型文艺汇演;
②、本局及系统体育运动会;
③、法规常识、专业知识竞赛;
④、局领导在电台、电视台上的讲话、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声像材料;
⑤、党政领导和国家、省、市工商局领导来本局进行视察工作时的讲话、题词的照片、录音、录像带;
⑥、本局机关及所属部门重要工程奠基、交接、剪彩仪式的照片。
4、各种实物类照片。
①、党政机关和市以上工商部门授予本单位或个人的奖状、奖旗、证书、匾额、题词等缩微照片与录像和实物;
②、本局颁发的奖状、奖旗、证书、匾额、条幅、题词、纪念章证等缩微照片与录像和实物。
③、本局所属单位的牌匾、门庭面貌照片、录像。
三、声像档案的归档要求
1、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是原版、原件(照片档案包括照片和底片);
2、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底片完好、主办摄录人员编写必要的文字说明;
3、声像材料形成后,承办人应按规定进行整理、按规定分类、编目,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4、声像档案均按要求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和总目录。
四、声像档案的保管、移交和借阅利用,原则上与文书档案材料相同。
五、声像档案的复制、修改、销毁应经分管领导审批,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 某地税局征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征管资料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工作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结合我局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地税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电子扫描件和纸质资料)。
二、纳税人申请办理审批事项所报送的纸质资料,由办税服务厅综合人员对纸质资料进行收集、梳理,扫描至征管资料电子化管理系统后,资料管理岗按程序递给税源管理分局资料管理岗,审批事项形成的资料由最后办结单位的资料管理岗负责整理、扫描工作,并对照征管资料十大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后传县局档案室。
三、税费服务局、税源管理分局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扫描”的原则统一通过“业务流转”平台进行采集录入,资料录入后统一交本单位资料管理岗进行办结,并对照征管资料十大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后传县局档案室;
其他各业务科室(局)办理税费业务产生或受理的纸质资料,由各业务类科室局的资料管理岗负责收集、整理、扫描工作,并按征管资料十大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后传至县局档案室;县局档案室管理人员负责己扫描资料的系统归档和纸质资料定位工作,并负责保管。
四、各科室局资料管理员应对资料扫描质量和录入口径严格把关,通过“业务流转”平台做到资料传递过程留痕、资料审核严格把关。各科室局资料管理员应于季度终结后10日内将已扫描的纸质资料按类别进行清理、制列清单,并向县局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归档。
纸质资料实行“分类别序时”整理,按照涉税费事项分资料类别进行归集。资料分十大类别:
1.纳税人基本信息类:包括设立税务登记资料、扣缴税务登记资料、变更税务登记资料、停复业登记资料、注销税务登记资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处理资料、外埠纳税人经营地报验登记管理资料、自然人信息登记资料、账簿凭证管理资料、建安房地产项目登记资料、非正常户管理资料、社保登记资料、规费登记资料、社保规费费种变更资料、社保缴费状态管理资料、委托代征管理资料。
2.发票管理类:包括发票领用资格核定资料、发票用票调整资料、发票领用资料、发票退回资料、发票代开资料、发票查验缴销资料、税控机具管理资料、网络发票和税控发票管理资料。
3.申报纳税类:纳税申报资料、社保规费缴费申报资料、延期申报资料、延期缴纳税款资料、纳税核定管理资料、税收扣除资料、纳税人涉税情况报告资料、纳税人征收方式认定资料、税务代保管资金管理资料、欠税管理资料、申报纳税资料、催报催缴资料、不予加收滞纳金资料、手续费退付资料、税款退库资料、印花税票代售许可资料。
4.认定证明类:包括外出经营管理证明资料、三方协议扣款认证资料、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资料、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资料、常设机构认定资料、售付汇税务凭证管理资料、资源税证明开具资料、纳税人税种认定资料、税收优惠认定资料、取消优惠资格资料、取消认定资格资料。
5.风险评估类:包括风险管理资料和纳税评估资料。
6.税收优惠类:包括备案类、报批类税收优惠资料和税收优惠中止资料。
7.税收检查类:包括日常检查资料和税务稽查资料。
8.税收法制类:包括违法违章处理资料、税收保全资料和税务救济资料。
9.纳税服务类:包括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资料。
10.其他资料:包括日常管理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县局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对纸质资料实行“分类别序时”归档,档案分类别统一编制页码,a3页面折叠后呈a4页面的页码标注于右下角;a4页面正面页码标注于右下角,反面页码标注于左下角。档案按三针一线进行装订,每一档案盒内应按纳税人识别号制作目录。
六、县局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按档案管理规范进行编目,并通过电子资料管理系统进行归档。档案盒编码规则:代字-年度-盒号(两位数)起始页码-终止页码,如“zgjb-2022-011-50”,“zgjb-2022-0151-100”。在省局征管资料管理系统中创建交接单时,交接单类型选择“档案盒”,交接单名称即为档案盒名称,应按档案盒编码规则进行命名。
七、县局档案室管理人员严格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档案的维护、借阅和销毁等工作。
第9篇 s局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1.本局所有档案由档案室统一存档管理,各股室每年所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按照归档要求,在次年4月底前送档案室组卷保管。
2.档案室对各股、室移交的各种档案、资料,要办好移交、接收手续。
3.档案室对于集中保管的档案,要统一编制检索目录、案卷目录等,做到科学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4.对存放的档案,要做到“六防三无”,确保档案的质量和绝对安全。
5.档案管理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档案室。查阅档案资料,需按有关查阅规定办理,并进行登记。在查阅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并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翻阅无关资料。如确需把档案带离档案室或复印的,应经局领导同意,并办理好借阅手续。
6.档案鉴定、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7.档案室管理人员因故变动或离职时,应在领导的监督下向新的档案室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第10篇 z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书档案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严格文书档案室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查阅、翻阅文件,随手关门,切忌将钥匙挂在抽屉或门上。
(二)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各种有密级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保密材料阅后及时收回,随时入柜,不得放在办公桌上过夜。保密废纸统一到指定地点粉碎,不得另行处理。
(三)负责各类发文的编号、登记、印发,做到准确、无误。
(四)及时做好各种来文的登记,按规定程序分别送局领导、中层干部传阅,做到当日收文,当日传阅,及时收回。
(五)按月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不漏、不缺、不破损、不重复、不零乱,文件资料完整,查找方便。
(六)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须在次年五月底前完成,按规定编写序号、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及时归档;因工作需要调阅档案,须经局领导同意,阅后及时归还。
文件收发、传阅、立卷归档管理制度
(一)发文:因工作需要应由局名义对外行文(函、通知、答复件、上报请示件等),先由有关科(室)提出要求,对于需要协调和解决的事项,事先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然后有关科(室)拟定行文稿件(包括发文稿纸上的有关项目),送办公室审核认可,并在核稿上签字后,报局领导签发。再由办公室登记编定发文号,打印的稿件经有关科(室)校对无误后,交办公室司印、装订、留存、分送。
(二)收文: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申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文件收发按照收文办理的程序签收登记后,送办公室领导审核来文是否受理,对应转办的文件要及时转交,在此基础上提出拟办意见,分送领导及有关科(室)阅读或对应办的事项作出批示。
(三)传阅:根据领导的意见需传阅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收发的同志依次送有关科(室)和有关人员传阅,传阅文件一般做到当天送达,当天阅毕,签名交回,以提高传阅时效。因需要而暂留的文件,要打好招呼。
(四)承办:需要承办的文件根据领导批示,由办公室及时转交给有关科(室)或有关同志,按照要求及时办理;超过时限的,由办公室催促办理。办理结束后,将办理结果书面交办公室,需要答复对方的,拟写成初稿,由办公室报请领导审定后行文。由县委办、县府办转给需提出拟办意见的文件,办公室应及时报送局领导,签署意见后,直接送交转给有关部门。
(五)立卷:收发的文件一般按照收发序号一月整理一次,对缺少或残缺的文件,及时追查、弥补。次年五月底前分门别类,附上目录,立成卷宗,保证文件、资料的整齐、完整。
(六)归档:按照要求严格做好一年一次的归档工作,档案要摆放整齐,便于查找,同时落实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措施,保证档案安全。调阅档案须经局领导同意,并由工作人员具体操作,档案一般不外借。
(七)保密:切实按照文件密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督查反馈制度
(一)为认真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局领导批示和上级交办的任务,及时反馈有关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查反馈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根据局领导意见对应办未办的事项,由办公室发出督查通知单,有关科(室)根据要求,立即办理。做到急事不过日,一般不过周,一些比较复杂、工作过程较长的任务,无法按时办理的事项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三)各科(室)对督查通知单办理的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应向办公室作出反馈,并根据需要答复对方当事单位或当事人,办公室应及时将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向局领导汇报。
(四)各科(室)书面通过办公室向局领导提出要求或请示的,由办公室在三个工作日内将领导批复或不能批复的原因及时作出反馈。
(五)督查通知单及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必须言简意明,内容准确。
(六)建立督查反馈登记簿,做好督查反馈登记,每月梳理,核对一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11篇 p粮食局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粮食局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局文档的收集整理、编目立档和收发管理等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文档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刻苦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凡属本局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必须整理、立卷、归档。文件材料归档须及时、准确、完整,以利于保管、查找和利用,并保留原件。要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立卷保存。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应在第二年上半年内完成。
三、查阅文档必须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查阅档案,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外单位须凭单位介绍信,经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资料一般不借出,如确需借出时,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并严格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
四、文档管理人员和借阅人员都要严格遵守保密、保管纪律,严防失、泄密事故发生。要爱护档案,不准擅自摘录、涂改、拆卷和转借,严格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五、文档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档案的清理核对和安全检查,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确保档案的安全、有效。
六、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七、文档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做好档案的交接工作。
97位用户关注
27位用户关注
33位用户关注
3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