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在下井过程中的安全职责,确保他们在地下作业时对安全负首要责任。
2. 下井审批制度:规定领导需经过审批才能下井,确保下井行为的合规性。
3. 安全培训制度:要求领导在下井前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井下环境和潜在风险。
4. 检查记录制度:建立下井检查记录,详细记录领导的下井时间、地点、目的及发现的问题。
5.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应急措施,以防领导在井下遇到突发情况。
6. 跟踪反馈制度:对领导下井后的发现和建议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1. 安全责任制度:每位领导应签署安全承诺书,明确自身安全职责,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责任。
2. 下井审批:领导需提前提交下井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井。
3. 安全培训:由专业人员对领导进行井下安全知识培训,包括自救互救、灾害预防等,合格后颁发证书。
4. 检查记录:下井期间,领导需携带检查表,详细记录井下状况,包括设备状态、作业环境等。
5.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小组,定期演练,领导下井时随行人员应熟悉应急流程。
6. 跟踪反馈:安全管理部门收集领导下井反馈,对问题进行分类处理,重大问题立即整改。
1. “领导下井安全承诺书”,展示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
2. “领导下井审批流程图”,清晰呈现审批步骤。
3. “井下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样本”,体现培训的必要性和权威性。
4. “领导下井检查记录模板”,提醒领导记录要点。
5. “井下应急预案概览”,使员工了解应急措施。
6. “问题反馈与处理流程”,强调问题解决的效率和透明度。
本制度旨在强化领导的安全意识,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通过严格执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生产环境。
第1篇 矿矿领导下井带班档案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为搞好干部带班下井记录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领导干部下井记录的项目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2、 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必须由当班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替,以确保记录真实性。
3、 每天由调度室对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严格执行“闭锁循环”管理,未按期整改的,对相关单位给予处罚。
4、 每月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调度室负责收集、保存。
5、 调度室负责将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详细记录,每月公示次数不少于1次,接受职工监督。
6、 监控室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情况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转。系统微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保证一年以上。
7、 调度室将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记录档案按月装订,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8、 历年纸制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准销毁。电子文档版在不影响空间的情况下,一律不准销毁。
管理站制度
第2篇 矿领导下井带班档案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为搞好干部带班下井记录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领导干部下井记录的项目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2、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必须由当班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替,以确保记录真实性。
3、每天由调度室对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严格执行“闭锁循环”管理,未按期整改的,对相关单位给予处罚。
4、每月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调度室负责收集、保存。
5、调度室负责将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详细记录,每月公示次数不少于1次,接受职工监督。
6、监控室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情况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转。系统微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保证一年以上。
7、调度室将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记录档案按月装订,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8、历年纸制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准销毁。电子文档版在不影响空间的情况下,一律不准销毁。
第3篇 d矿矿领导下井带班档案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为搞好干部带班下井记录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领导干部下井记录的项目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
2、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必须由当班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替,以确保记录真实性。
3、每天由调度室对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严格执行“闭锁循环”管理,未按期整改的,对相关单位给予处罚。
4、每月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调度室负责收集、保存。
5、调度室负责将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详细记录,每月公示次数不少于1次,接受职工监督。
6、监控室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情况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转。系统微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保证一年以上。
7、调度室将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记录档案按月装订,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8、历年纸制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准销毁。电子文档版在不影响空间的情况下,一律不准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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