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害。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设施的采购与验收,确保新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企业安全规定。
2. 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风险。
3. 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4.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应对可能发生的设备故障或事故。
5. 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 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讲解各类设备的操作步骤,强调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2. 设备故障识别与处理:培训员工识别设备异常状态,掌握初步的应急处理方法。
3. 紧急疏散与自救:模拟事故场景,教授员工如何迅速、有序地疏散,以及基本的自救技巧。
4. 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了解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
5. 法规知识培训:让员工了解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1. 设备故障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包括立即停机、通知维修人员、现场隔离等步骤。
2. 火灾应急预案:设置疏散路线,配备灭火器材,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对能力。
3. 电力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断电程序,准备备用电源,以防电力供应中断影响生产。
4. 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制定泄漏处理和人员疏散方案。
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不仅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基础,更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稳定运营的关键。良好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能够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它也有助于塑造安全文化,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因此,每一位员工都应认真对待并遵守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1篇 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 设备设施选购
1.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 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 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 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 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 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 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 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 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 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 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 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 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2. 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 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第2篇 设备设施安全维保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机(仪)器设备之运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凡生产线上所有机(仪)器设备之维修及保养皆属之.
3、权责:
3.1一级保养:操作人员负责
3.2二级保养:工程部负责,使用部门人员协助
3.3特别保养:厂外之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工程部人员协助
4、内容:
4.1一级保养:
4.1.1生产线上机(仪)器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实施每日保养检查工作
4.1.2操作人员职责:
4.1.2.1依操作程序正常使用机(仪)器设备
4.1.2.2工作前检查:
非必要之物品不可置于机台上,工具应定点定位管理.
传动部份润滑是否足够
试车检查有无异常情形
4.1.2.3工作中检查:
操作时不得超越机(仪)器设备性能范围之外.
离开机(仪)器时应先行停机
随时注意使用状况,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注意产品之状况,以判定是否停机处理
发现异常情形,非权责范围内,应立即洽请单位主管检查并立即停机,找维修人员汇报至主管.
4.1.2.4工作后的检查
检查各机构是否正常,电源是否确实并闭.
散热部位已降温或隔离,确保无火险隐患.
传动及滑动部份添加润滑油及机器擦拭.
工具及零附件置于定位.
4.2二级保养:
4.2.1由工程部负责,依[年度机/仪器设备保养维修计划表]及[设备保养维修项目]
4.2.2维修人员职责:
4.2.2.1督促验证一级机器操作人员实施保养工作之成效异常反应之处理.
4.2.2.2特殊机械之润滑
4.2.2.3故障排除及精度调整
4.2.2.4损坏机件之更换及异常状况之反应
4.2.2.5依保养周期,配合一级保养同时实施保养工作
4.3特别保养:
4.3.1维修范围在制造厂商保修期间内或超出单位主管负责保养权责时由保修主管填写[请修单]并在备注栏注明”托外修理”,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托外修理
4.3.2保修主管须填写[设备外修记录表]作为备查资料.
4.3.3维修人中:由厂内外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厂内主管人员配合实施.
4.3.4设备修复后保修课及仓储课作维修质量及数量的验收并签字,并交部门主管审核后交付现场使用.
4.3.5维修结果由保修课记录于[机/仪器设备保养维修记录卡]
4.4保养计划:
4.4.1工程部主管应对生产线之机器建立[机/仪器设备一览表]并排定二级保养之[年度机/仪器保养维修记录卡],避免多部机/仪器同时保养,影响生产运作
4.4.2保养计划之修订由工程部主管负责,经理(含)以上主管核准后实施.
4.5机器设备之异常处理
4.5.1设备一级保养人(操作人员)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若当场能修好且不必更换零配件是时,不必开立[请修单],若设备异常需请本公司内专业技术人员修理,或须更换零配件时得由申请单位开立[请修单]交工程部负责修理.
4.5.2机器设备修复后,应将维修过程及结果记录于[机/仪器设备保养维修记录卡]维修记录内,记载维修日期,内容及更换之零件.
4.5.3机器设备修复后,由工程部通知申请单位主管进行交接,经双方确认已修好后在[保养记录卡]上.
4.5.4机器设备的防护罩每隔一个星期进行检查一遍,如有损坏的及时维修或更换.
4.5.5车间所有的安全装置严禁私自拆除.
第3篇 空压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机械设备(器具)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内部空压机设备。
三、管理规定:
1、设备管理部门:
本设备由技术研发部进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员为设备工装组设备维修员;
2、管理职责及要求:
2.1﹑设备维修员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2.2、空压机设备维修员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
2.3﹑非机房操作人员, 不得入机房, 因为工作需要, 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2.5、空压机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2.6、技术研发部设备工装组,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2.7、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2.8、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设备管理操作规程:
3.1运转前请检查下列各事项:
3.1.1 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1.2 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1.3 管路是否正常。
3.1.4 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1.5 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1.6 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1.7 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1.8 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1.9 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1.10 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1.11 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2开绐运转的注意事项:
3.2.1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2.2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进行维修。
3.2.3起动后约三分钟左右没有异音,则将阀门关闭,使储气罐中的压力逐渐升高到达预定的压力。达到设定之压力后,压力开关自动切断电源,电机停止运转。(此时压力开关处释气阀会有几秒钟这释气,将排气铜管内之压缩空气排出,这是正常现象。目的是使电机再度运转时,负载减轻且较易起动,并非漏气)。
3.3压力控制系统的调整:
特别注意:由设备工装组设备维修员调整,不得自行调定。
1)根据空压机设备使用手册对其压力进行调节,分别设定上下限高低压差,并且开机测试。
3.4安全阀的调整:
特别注意:压缩机的使用压力不得高于压缩机的额定工作压力。若需调整,必须由设备工装组设备维修员调整,不得自行调整。
安全阀的泄放压力一般均设定高于排气压力0.1mpa,故无须自行再调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须调整安全阀排放压力时,可将安全阀上锁定螺母放松,再调整调节螺丝,顺时值旋转则排放压力提高,逆时针旋转,则压力设定下降,设定好排放压力后将锁定螺母上紧。
4、设备管理保养与维修:
4.1 定期检查及保养事项:
4.1.1 请保持机器之清洁。
4.1.2 储气罐之泄水阀每日打开一次排除油水。
4.1.3 润滑油面请每天检查一次,确保空压机之润滑作用。
4.1.4 空气滤清器应15天清理或更换一次(滤芯为消耗品)。
4.1.5 不定期的检查皮带及各部位螺丝的松紧程度。
4.1.6 润滑油最初运转50小时或一周后请换新油,以后每300小时换新油一次,每运转36小时加油一次。
4.1.7 使用500小时(或半年)请将气阀拆出清洗。
4.1.8 每年请将机器各部件清洗一次。
4.1.9 每天检验所有的防护罩,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装置。
4.1.10 定期检查空压机的压力释放装置,停车保护装置及压力表(一月一次),安全阀灵敏性,确保空压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1.11 定期检查受高温的零部件,如阀、气缸盖、排气管道,清除附着内壁上的油垢和积碳物(半年一次),运转时,严禁触摸这些高温部件。
4.2 使用和维护
4.2.1 空压机转向:应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指示相同。
4.2.2 所有维护工作应停车并切断电源进行。
4.2.3 拆卸空气机受压件前,空压机应与所有压力源隔开,并且把空压机中的压缩空气完全排空。
4.2.4 修理空压机时,应采取措施避免由于疏忽而使空压机起动,应断开起动电源,并在起动装置上挂指示牌“警告:正在检修,禁止开车”。
4.2.5 成套使用时应维护所有的安全装置,保持其正常功能,安全装置不应发生故障,并只能用可提供同样安全的其它装置替换,应定期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气压自动开关。(半月一次)
4.2.6 应定期清洗气阀、过滤器、气缸盖、空气管道及正常条件下与压缩空气接触的部件,任何情况下均不应用易挥发性,易燃清洗剂或对人体有害的清洗剂来清洗,清洗完成后,所有部件应漂洗并吹干。(一月一次)
4.2.7 压力容器应定期做耐压试验,要求检验周期10年至少一次。(至少每6年对内外表面进行一次检查)
4.2.8 空压机行驶前(移动前)应对储气罐减压,开机前,应采取措施防止机器运转时发生位移。
4.2.9每次保养后应做好相应记录﹔
4.2.10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空压机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四、本制度由技术研发部设备工装组制订与修订,经公司审批通过后,从下发之日起实施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
第4篇 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范
一、一般规定
1、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场站内生产区,瓶组间、存瓶间等,未经批准严禁在上述生产区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
2、站内防雷设施、防静电装置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年雨季前及入冬前2次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3、定期对用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装卸车、灌瓶、加液、加气用的橡胶和金属软管及液化气加气枪防拉断阀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卸车软管每年进行打压试验,打压不合格和外皮有龟裂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4、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和其他有害气体并进行氧份检测,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
5、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时,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安全绳;作业必须2人以上,1人作业,1人监护。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
6、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带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防止作业过程中产生火花。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36伏安全电压以下的照明及防爆电动工具。
8、各场站及超过30个瓶的瓶组间必须24小时值守。
二、设备管理
(一)压缩机、烃泵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运行压力、温度、密封、润滑、冷却和通风系统无异常。
2 进、出口阀门开关灵活,连接部件紧固,运动部件平稳,无异响、过热、泄漏及异常振动等。
3 现场压力、温度等一次仪表正常、各运行参数应在规定范围内。
4 各项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5 当有下列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处理:
1)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失灵。
2)润滑、冷却、通风系统出现异常。
3)压缩机运行压力高于规定压力。
4)压缩机、烃泵、电动机、发动机等有异声、异常振动、过热、泄漏等现象。
6 压缩机检修完毕重新启动前应对设备进行置换,置换合格后方可开机。
7 压缩机、烃泵的大、中、小修理,应按设备的保养、维护标准执行。
8 压缩机、烃泵所配备的仪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每一年校验一次。
9定期对压缩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排污,污物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二)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加气站、灌瓶间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灌装设备、介质的不同,采用相应的运行管理方式
2 灌装前应对灌装设备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灌装系统连接部位紧固,运动部位应平稳,无异响、过热、异常振动;
2)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3)气动阀、手摇油泵系统的压力、密封、润滑正常;
4)使用的灌装秤、加气机应在检定的有效期内,灌装秤灌装前应进行校准;
3 对站内管道、阀门应定期进行巡检和定期维护,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阀门无锈蚀; 2)站内管道无泄漏;
3)阀门和接头没有泄漏、损坏现象;
4)定期对阀门进行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门,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4 灌装前应对在用气瓶进行检查.发现下列情况时不得灌装:
1)未取得国家颁发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厂生产的气瓶;
2)外表损伤、腐蚀、变形严重以及被判报废的气瓶;
3)超过检测周期的气瓶;
4)新投用的未经置换或未抽真空处理的气瓶;
5)未张贴电子标签的车用瓶;
6)绝热气瓶失去真空度的;
5 气瓶灌装后应对其灌装重量和气密性进行逐瓶复检。合格的气瓶加封塑封防伪标志。
6 加气、卸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软管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灌装秤、加气机定期进行检定;
3)加气、卸气前应检查系统连接部位,确认密封良好,自动、连锁保护装置正常,接好地线;
4)卸(装)车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液化天然气装卸车时人体未受保护部分不得接触未经隔离装有液化天然气的管道和容器;
5)液化天然气卸(装)车结束之后,应使拆卸下的低温软管处于自然伸缩状态;严禁强力弯曲,恢复常温后,应对其接口采取封堵措施;
6) 卸(装)车作业结束后,应对卸(装)车管道内的液体燃气进行回收或排空,严禁液体燃气滞留在密闭管段内;
(三)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维护符合下列要求:
1 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维护和保养,根据各场站内设施的工艺特点及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
2 站内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定线进行巡检,并记录储罐液位、压力和温度等参数。储罐进出液时,应观察液位和压力变化情况。
3 当储罐压力超出范围且安全阀起跳时,且外界温度超过35℃时应启动喷淋降温。
4 进入冬季后,要对储罐的排污管、阀门、液位计、液相管采取保温防冻措施,并定期对储罐进行排水、排污。
5 储罐的第一道阀门应为常开状态。阀门应经常维护,保持其启闭灵活。
6 每年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校验。
7每年定期对阀门做密封和启闭性能测试,当阀门无法正常启闭或关闭不严时,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8 液化石油气储罐检修时进行气密试验采用充惰性气体和充水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但是采用充水方法时,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
9地下储罐应定期检查储罐的反腐涂层及腐蚀情况,设有电保护装置的应定期检测,每年不应少于2次。
10储罐区内水封井应保持正常的水位。
11液化天然气储罐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进行试压,不得使用空气和水。
12每年对真空绝热储罐蒸发率进行检查;每2年对其检测1次真空度。
13不同来源、不同组分的液化天然气宜存放在不同的储罐中,并应密切监测气化速率。
14对较长时间储存液化天然气且不向外输气的储罐,应定期进行倒罐处理。
(四)瓶装供应站和瓶组气化站
瓶装供应站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空瓶、实瓶按指定区域分别存放,并设标志,漏气瓶或其他不合格气瓶应及时处理,不得在站内存放。
2 气瓶直立码放且不得超过2层;50kg气瓶应单层码放,并应留有通道。
3气瓶总容量不得超出设计的数量,存放数量及接口数不得随意更改。
4对无人值守的瓶组站应每日定期巡查,站内密封点应无泄漏,管道及设备应运行正常,瓶组站周边环境良好,并做好巡查记录。
5瓶组站的工艺管道应有明确的工艺流向标志,阀门开、关状态明晰,安全附件齐全。
6站内灭火器每年定期检查和补充。
(五)调压器及附属设备(包括各瓶组间、场站内)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巡检各连接点及调压器工作情况。当发现有燃气泄漏及调压器有喘息、压力跳动等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2 及时清除各部位油污、锈斑,不得有腐蚀和损伤。
3 对新投入使用和保养修理后重新启用的调压器,必须经过调试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4 对停气后重新启用的调压器,应检查进出口压力及有关参数。
5 定期检查过滤器前后压差,并及时排污和清洗。
6 定期对切断阀等安全装置进行可靠性检查。
7 瓶组供应站内配有伴热系统的调压装置,在瓶组卸压时应观察 各级调压器热媒的进水和回水温度,不得超出正常范围。
(六)气瓶运输
1 运输气瓶的车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是取得运输危险化学品相关手续的车辆;
2) 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准运证和化学危险品运输驾驶证;
3) 车厢必须为敞开式;
4) 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
5) 配备gps定位系统;
2 气瓶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运输车辆上的气瓶,应直立码放,且不得超过两层。运输50kg气瓶应单层码放。并应固定良好.不应摇摆、碰撞;
2)气瓶装卸不得摔砸、倒卧、拉拖;
3)气瓶运输车辆严禁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随车人员严禁吸烟;
第5篇 物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 设备设施选购
(1)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收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比准实施。
(2) 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 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 制订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维修方案。
(2) 制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 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地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三、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公司领导和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 设备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作业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设施零件的使用状况,组织作好设备设施的安全检修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设施故障消灭的萌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四、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
(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自觉爱护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②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③做好设备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反腐等工作。
④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⑤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建立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等按照规定进行检测且证件齐全。
第6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1、生产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1.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要求。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签字。
2.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项目在设备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设备运行中灰尘的产生情况等。
2.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安全。
2.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2.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公司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可靠的、科学的依据。
第7篇 企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 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2. 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 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1. 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1) 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3) 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4) 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 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1. 后勤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2. 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保养计划,设备保养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4. 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 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1)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 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50000元。3) 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1)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2)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3)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4)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 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设备报废手续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 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八.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 5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永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0日
第8篇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
一、生产设备
1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设备必须符合g b 4064 / 4674 / 5083 / 5091 / 6077的规定。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 6076的规定。
2 各种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一经损坏必须停止使用,并立即修复。
3 企业自制设备应交安全技术部门审核并参加验收。
二、厂内运输
1 厂内运输应执行gb 4387的规定
2 拖船、渡船的运输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三、动力供应,通风采暖和照明。
1 船台、码头、作业平台的动力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2 用管道输送的氧气、乙炔及其它可燃性气体,只允许气源输送到空气流通的处所和船舶露天甲板,不可进入舱室。
3 瓶装乙炔及其它瓶装可燃性气体一般不得运送到船上使用,特殊需要时,必须经安全人员同意。
4 380v电源只允许输送到船舶甲板,特殊需要进人舱室必须经过审批,并要有专人监护,按期撤除。
5船舶上使用220v电源必须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采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6船舶上所有电源箱柜都必须标明电压等级。
7船舶建造中的通风与采暖应根据生产需要设置,密闭舱室的焊接、打磨、涂装必须设置通风、夏季高温作业必须采取通风降温措施。
8船舶建造过程中的采暖一般使用蒸汽热源,若需电热采暖时,必须经过审批并设专人负责。
9船舶建造中的临时照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220v或110v电源照明时,必须配备安全隔离变压器或防触电保护装置。
b.狭小密闭舱室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源的照明,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防爆照明。
c.各舱室的光照度不低于下表规定。
工作部位
光照度 l_
视觉较高的工作
一般性工作
通道
货(油)舱
30
20
10
边舱
25
15
10
机舱
35
25
10
房间
35
25
15
d.特殊原因光照度达不到上表要求时,应设手持照明,手持照明必须是安全电压。
四、化学危险品与防火防爆
1 生产中必须使用的化学危险品按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2 爆炸性物品不得在船上存放。
3 易燃易爆场所的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执行。
4 船舶建造中应严格执行gb 3438的规定,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
5 放射性物质的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工业卫生部门负责监控和检测。
五、梯子、栏杆、走桥
1固定式直梯、斜梯、防护栏杆、钢平台的安设,执行gb 4051/ 4052/ 4053/ 4054的规定。
2临时性直梯、斜梯、走桥、防护栏杆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特点,参照本标准1条执行。
3临时性安全防护遮栏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与拆除。
第9篇 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标准
1.目的
1.1保障员工岗位操作的安全性。
1.2保障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及技术性能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以发挥最佳效果。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对所辖设备实施的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经理应制订各种制度、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各岗位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进行操作。
3.2工程部经理制订年度维保计划,按计划实施,并加强日常维保工作。
4.标准
4.1应针对所辖设备的特点制订严密的、科学的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制度。
4.2工程部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安全运行专业的培训教育和考核评定。定期派送操作人员参加政府职能部门举办的上岗培训,通过理论及实际操作考试并取得专业设备操作资格证书和操作技能证书。
4.3加强日常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和操作设备的同时,应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禁止“野蛮操作,违规擦作”,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确保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4.4所辖设备中的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必须定期校验,保证灵敏可靠。压力表上应有红线范围,设备运行时绝对不能超越红线。安全阀前面严禁装设阀门,为了防止安全阀芯、弹簧等锈蚀而影响使用灵敏度,需要定期人为开启、排放至正常为止。压力表、安全阀的定期校验工作应由法定部门负责,校验报告应妥善保管。
4.5对运行中的设备不能单凭经验用直观的方法来管理,而应在运行状态下的监测和对故障进行技术诊断的基础上,做深入、透彻、准确的分析。及时发现故障的潜在因素(带有隐患的设备不能运行),及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善和防止故障发生,确保安全运行。
4.6设备事故若有发生,不能就事论事作处理,要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后没有采取改善措施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事故发生后应该对事故原因及故障规律进行分析,并制订出有效的改善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4.7对政府规定年检的设备必须按时进行年检,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运行。
5. 相关质量记录
《员工培训记录表》
第10篇 如何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措施
要完全消除物质系统的潜在危险是不可能的,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因素又非常之多。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此外,任何事故发生都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人与物的状态都是随时间而变化的,事故的形成和发展是时间的函数。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 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考试大|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 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考试大|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锅炉、压力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架空索道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
(2)检测、检验机构肯有专业资质证。特设备的检测、检验通常要专门的检测设备,测定要求高,测定过程规范。为了保证检测检验质量,防止因检测精度不够或检测错误而导致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生事故 ,必须由具备检测技术力量,并经认证取得专业资质证的机构进行。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
(3)安全使用证。首先,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有的要求安装图(如锅炉房)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安装;其次,安装完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调试通过后才能试运行;最后,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并申请安全使用证,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营。
第11篇 设备设施安全分级管理规程
1目的
1.1:为了强化物业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落实设备分级管理标准,特制定本规程。
1.2引用标准:《物业公司设备完好标准》
1.2.1设备完好的基本要求
1.2.1.1设备性能良好。机械设备精度能稳定地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动力设备的功能达到原设定要求。
1.2.1.2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安全防护装置良好,磨损、腐蚀程度不超过规定的技术规定,控制系统、计量仪器、仪表和液压润滑系统工作正常,安全可靠。
1.2.1.3原材料、能源、润滑油料等消耗正常,无漏油漏气(汽)、漏电、外表清洁整齐。
1.2.2设备完好标准
1.2.2.1性能良好,满足生产要求;
1.2.2.1.1安全系统齐全可靠,符合技术要求;
1.2.2.1.2设备能力达到额定值以上;
1.2.2.1.3操作系统动作灵敏可靠;
1.2.2.1.4各传动系统运转正常;
1.2.2.1.5润滑冷却系统工作可靠符合技术要求;
1.2.2.1.6行走机构工作可靠符合技术规定;
1.2.2.1.7仪表、指示器等工作灵敏准确,定期检验;
1.2.2.1.8其他各系统均运转正常。
1.2.2.2零部件齐全完整,符合要求。非操作运行所需要的零、附件及某些装饰部件不列入考核。
1.2.2.3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反腐和密封
1.2.2.3.1设备外表基本清洁,清洁度在规定范围内,油、气、水路系统渗漏不超过规定;
1.2.2.3.2润滑点润滑符合要求;
1.2.2.3.3各部紧固件不松动,锁销齐全有效;
1.2.2.3.4各调整部件均符合技术要求;
1.2.2.3.5基本无锈蚀和漆层脱落现象。
1.2.2.4随机附件、工具基本齐全、能满足运行和维修需要。
1.2.2.5使用记录齐全,填写整齐准确;
1.2.2.5.1取全取准第一手资料,包括运转时间,保养修理及事故记录,能源和润滑消耗等;
1.2.2.5.2技术挡案齐全、资料数据齐全准确。
2 原则
各项目必须依据危险源辨识标准及设备完好标准,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年限、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本质安全设备、完好设备、不完好设备三个级别,分别用绿、黄、红代替以便于规程的落实和设备的安全分级管理。
2.1本质安全设备,设备缺陷为零,完全达到完好标准。
1.2完好设备
1.2.1检查设备技术状况时,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若能现场整改的,仍作为完好设备统计。
1.2.2设备经过两次大修或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到出厂标准时,可适当降级使用,但必须满足使用要求,仍列为完好设备。
1.3.3不完好设备
1.3.1待修、在修设备(季节性使用的设备计划性检修期间仍按完好设备统计)为不完好设备。
1.3.2设备完好标准中1.2.2.1, 1.2.2.2, 1.2.2.3为主要项目,有一项不合格,该设备即为不完好设备。
1.3.3设备完好标准中1.2.2.4、 1.2.2.5为次要项目,有两项不合格该设备即为不完好设备。
1.3.4凡属国家公布淘汰的机电设备不得添置,正在使用的,一律为不完好设备。
第12篇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措施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设备使用前的安全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三、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应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的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以防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良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大检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维修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现金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生产部审核,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作。
八.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第13篇 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确定:
1、有易燃、易爆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
2、有易漏电、触电伤人危险的场所;
3、有易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4、有易发生噪音、辐射、高温的场所;
5、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科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条厂部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并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应做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四条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员工按章操作。本厂制定的操作规程主要有:
1、×××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14篇 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选钛厂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选钛厂电气设备管理部门以及电气维检修车间和电气设备设施使用单位,要按照电气设备设施安装施工使用的相关规范规程落实电气设备设施防火措施,负责所管理或使用的电气线路与电气设备消防安全防火措施的具体落实,必须加强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防止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或引发火灾事故。
三、架空线路必须合理选择导线、注意安全距离、安装防雷设备,经常巡回检查;室内外布线要合理设计、严格施工、合符要求、导线连接牢固、定期检查;电缆布线要规范施工、封堵电缆孔洞、采用防火材料、加强检测维护;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得到电力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安装敷设,并指定人员专职负责安全防护,使用完毕后及时拆除;临时架空用电线路不得妨碍人员通行或威胁人身安全,不得将导线悬挂树上危及人身安全,电源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必须采取接地和接零安全技术措施,安装熔断器和自动空气开关短路保护装置。
四、安装使用变压器:安装前要注意检查并保证变压绝缘良好;安装中要注意接线牢固接地可靠;运行中要注意电流电压测量防止超负荷运行;日常要加强各个零部件检查及时处理破损漏油等问题;油温要控制在85℃以下并定期抽样化验或更换器油;同时变压器室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五、安装使用照明和动力配电盘:相关部件均要良好接地且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配电盘的接线采用绝缘导线并要防止接错漏接和接触不良;配电盘上安装的各种刀闸及断路器处于断电状态时刀片和可动部分均不应带电;在可燃粉尘和可燃纤维场所安装配电盘要采用铁皮密封配电箱,在爆炸危险的场所要采用防爆配电箱;配电盘必须保持清洁附近不准堆放衣服手套等可燃物;同时高低压配电室更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
六、安装使用电动机:要根据电动机的使用要求正确选择电动机型号和容量;正确安装在非燃烧的机座上并使电动机及启动装置与可燃物质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所配用电源线的两端必须用金属软管或塑料管套管及牢固进线盒连接处保护;电动机电源线管均要接地并固定在电动机螺栓上;要根据电动的机型号和容量采用合适的保护装置;必须加强电动机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打扫清洁及时注油润滑;电动机周围不准堆放可燃易燃物,启动部分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电动机及连动的机械至开关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严格控制电机运行温度且保证运行升温不得超55℃;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电动机使用完毕后及时切断电源。
七、安装使用照明设备:要根据使用场所和环境的火灾危险性正确选择不同类型照明灯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型灯具并符合现场防爆要求;白炽灯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严禁使用纸布及其它可燃物遮挡灯具,灯泡的正下方不准堆放可燃物;一般仓库内的灯泡要安装在走道上方,可燃物资库内一般宜采用自然采光;可燃物资库内确需照明时可采用60w以下的的灯泡并采用玻璃护罩,不得使用卤钨灯、日光灯及60w以上的白炽灯;镇流器安装要注意通风散热,不准将镇流器直接安装在可燃物质上,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容量必须相同匹配。
八、安装使用电焊设备:要保持电焊设备的良好状态;电焊机和电源线的绝缘要可靠,焊接导线要采用紫铜芯线并有足够的截面;施工作业前仔细检查,及时更换处理破损导线;电焊导线与电焊机、焊钳连接要用螺栓或螺母拧紧并避开可燃易燃物;电弧焊要在专门的建筑物内进行,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构件、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物作导线使用;电焊操作人员要了解掌握与作业有关的电器设备的构造和原理,熟练掌握其基本操作维护及安全用电知识,严格按照电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
九、各类电气设备均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电气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部门要制订各类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电气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实行岗位责任制;电器线路要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每2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电气设备要由电气维检修车间的持证人员进行每月一次以上的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设施要由电气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每年定期检测一次并记录备案。
第15篇 电力设备设施安全标志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配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配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配电设备。
3本规定适用于柘城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的配电设备标志管理。
二、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配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
2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志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须符合运行要求。并在设备投运一个月后,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反腐防锈。
7配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局有关规定执行。
8建设于交通道路上的杆塔(含混凝土基础)应设置防止碰撞的标志,标志的规定按交通标志管理规定执行,即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设置高度1.5米。
9在居民区设置于交通道口处的拉线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高度1.5米。
10跨越道路的线路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满足规程要求,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
11在城市同塔(杆)架设的输、配电线路均设色标和杆号两种标志。
12城市、居民区线路杆塔和配电架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13夜间需要醒目的配电设备应采用萤光标志。
14配电设备安全措施及标志由公司供电所负责管理维护。
三、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
1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本规定要求涂漆。
3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反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
4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四、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
1杆号
(1)颜色:白漆打底,黑漆喷字。
(2)字体:采用黑体字。
(3)10kv电杆,离地面3m米处,面向道路侧。
(4)附设有变压器的电杆喷在高压主杆上。
(5)同杆架设双回线路应按线路布置设双重编号。
2警告牌
(l)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止步,高压危险”悬挂于配变围栏及箱式变、配电室门上。
(3)“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于杆架变及低于2.5米爬梯处。
3其它标志牌
(1)其它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加工式样按省公司规定。
(3)安装位置根据条例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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