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销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市场营销活动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它规范了市场策略的制定、执行与评估流程,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保障了资源的合理分配,以及提升了团队协作效率。该制度有助于预防潜在风险,如品牌损害、客户流失和法律纠纷,从而保护公司的长期利益。
1. 市场调研与分析:明确市场动态,了解客户需求,为策略制定提供依据。
2. 营销策略规划:包括产品定位、价格策略、推广方式及销售渠道的选择。
3. 营销活动管理:规定活动的策划、审批、执行和效果评估流程。
4. 销售团队管理:设定销售目标,制定绩效考核标准,促进团队合作与激励。
5. 客户关系管理:规范客户服务流程,确保客户满意度。
6. 品牌与公关管理:维护品牌形象,处理危机公关,提升公众认知度。
7. 营销预算与财务控制:设定营销预算,监控成本,确保投资回报。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决策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2. 保证质量:统一的标准和指导,确保营销活动的质量和一致性。
3. 风险防控:明确的规则和责任划分,降低因营销活动引发的法律风险。
4. 激励创新:在制度框架内,鼓励员工创新思维,推动营销策略的持续优化。
5. 企业文化塑造:营销管理制度反映了公司的价值观和经营哲学,有助于塑造积极的企业文化。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每个环节的执行步骤和责任人。
2. 建立定期审查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制度。
3. 提供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遵守制度。
4. 引入绩效管理,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员工评价体系。
5. 鼓励反馈,定期收集员工和客户的建议,持续改进制度。
6. 设立专门的营销审计部门,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平公正。
公司营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和持续优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第1篇 房地产发展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营销奖金分配的管理,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第二章案场奖金发放方案
第三条 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销售奖金的提成比例。
星雨华府案场销售提成发放方案:
1,销售人员提成比例
①每月完成销售任务者,按当月销售金额万分之十二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②每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者,按当月销售金额万分之十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2,案场主管按当月项目销售总金额的万分之六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3,案场经理按当月项目销售总金额的万分之八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第三章销售奖金计算标准
第四条 各销售人员本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交足定金的总套数为本销售员当月成交套数(或按当月成交套数对应的销售总金额结算当月任务量)。
第五条 每月销售任务量在上月最后一天由案场经理在例会上宣布。
第四章销售奖金发放按实际回款速度发放
第六条 按本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到实际帐金额结算当月奖金发放金额。
第七条 销售人员每月奖金发放时,留存当月奖金总额的5%,待项目结束后一次性发放销售人员。
第八条 案场主管、案场经理的奖金发放同销售人员。
第五章 留存发放或扣除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本项目销售率达到总销金额的90%视同销售完毕,发放销售留存。
第十条 销售人员在项目销售中途因自身原因辞职者留存全部扣除,不予发放,但因患病不能正常工作的除外。(需有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据证明)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除名者,留存全部扣除,不予发放。
第十二条 因公司经营需要缩减编制,正常裁员者,留存在7日内发放。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在工作期间若有重大违规事项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留存根据实际情况相应的扣除,并酌情扣除销售提成。
第六章 部门奖金的标准
第十四条 部门奖金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占其销售业绩的0.1‰~0.2‰。
第七章部门奖金的组成
第十五条 部门奖金分为部门活动基金、部门奖励基金和个人业绩奖金三部分。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奖项比例主要适用范围
部门活动基金5%用于部门集体活动支出
部门奖励基金10%用于奖励工作表现、业务技能优秀或为部门工
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部门经理不参与)
个人业绩奖金85%用于奖励个人业绩的奖金
第八章部门奖金分配比例
第十六条 个人业绩奖金根据部门成员具体分工进行分配。奖金分配的比例范围如下:(基数为部门总奖金额)
序号岗位比例
1部门经理20%-35%
2案场经理、案场主管20%-30%
3主案企划、主案平面20%-30%
4企划专员15%-20%
5销售人员、销售文员10%-15%
注:① 营销部门个人业绩奖金总比例为85%;
② 奖金分配的具体比例根据岗位分工及工作量而定;
③ 如项目操作过程中,人员发生变化(或分工发生变化),奖金分配比例也随之改变,具体比例由部门经理拟定,经分管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九章部门奖金发放时间
第十七条 个人业绩奖金在公司实现阶段性回款的前提下,原则上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奖金的核算及发放工作。
第十八条 个人业绩奖金预留5%在年终集中发放,若员工在奖金发放之前出现辞职、离职或辞退等情况,不再享受任何业绩奖金,其个人业绩奖金预留部分纳入部门奖励基金。
附:营销部个人业绩奖金发放流程
第十九条 部门奖励基金分季度发放和年终发放两种方式,其中季度和年终各占50%,部门奖励基金的发放对象为表现优秀的员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具体奖项设立及发放由部门经理提出方案,报分管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附:营销部奖励基金发放流程
第二十条 自2007年4月28日起,营销部奖金分配均按此管理制度执行。
附1:营销部奖金分配方案申报流程
附2:营销部个人业绩奖金发放流程
附3:营销部奖励基金发放流程
第2篇 房地产发展公司营销策划管理制度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营销策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营销策划事务的管理,明确责任,使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第二章市场调研作业规范
第三条明确调查目的及内容:把握市场竞争及需求的特点,为产品进行准确定位,策划经理应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市场环境调研报告。
第四条制定调查计划:根据调查目的和内容制定或委托中介机构制定详细周密的市场调查计划表,其内容应当包括:
(一)调查内容及对象:确定调查的具体内容,还需确定具体实施调查的对象个体,确定具体的调查范围;
(二)调查方法:针对本次调查目的和内容确定具体调查方法。
(三)调查时间表:调查日期和调查作业进度的安排。
第五条收集相关基础资料:通过各种有效渠道收集与调查目的相关的各种现有的基本的信料,常见的资料来源渠道包括:
(一)实地调研收集到的一手资料;
(二)各种公开传媒上的资料;
(三)通过拜访各有关政府部门获取当地有关房地产资料;
(四)当地各种房地产中介机构获取当地有关房地产市场最新资料;
(五)各种房地产展销会、招商会、洽谈会、交流会等:通过参加各种房地产展销会、招商会、洽谈会、交流会等,获取相关房地产资料。
第六条编辑整理信息资料:对现场调查所获得的原始信息资料进行审查整理、编辑加工,以确定调查资料是否有误,样本是否符合要求,调查记录是否完备,若发现不足或存在问题,应及时调整调查提纲,作补充调查,以保证最后调查得出结论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调查结果分析:根据整理归纳后的调查资料,结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策划经理负责组织分析论证,得出调查结论。
第八条撰写调查报告:策划经理采用一定的形式将调查结果写成详尽的《市场环境调研报告》。
第九条递交调查报告:按照本公司要求,将调查报告送交有关人士,作为房地产市场开发和房地产市场营销的参考。
第十条资料归档存储:将本次调查形成的资料整理归档,编制目录与索引,并顺序放入档案柜中。
第三章项目定位报告的审核作业规范
第十一条分析销售项目:策划经理根据《目标市场调查报告》,制定出该项目的《定位报告》。
第十二条审议方案:策划经理提请公司审议层对总体定位方案进行审议。
第十三条审查方案:将《项目总体定位报告》提交给公司决策层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方案核准:经审查后的《项目总体定位报告》提交给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必要时召集营销有关人员了解情况,达成共识后批准《项目总体定位报告》,并提交给规划设计公司进行设计。
第四章选择中介合作公司洽谈的作业规范
第十五条机构考察:对基本符合公司要求的中介机构由营销总监进行资信考察,考察方法可为网上考察、已提供服务的类似业绩,必要时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中介机构实力、信誉及业绩,把所考察的结果上交公司领导。
第十六条末次筛选:公司领导根据营销总监考察结果,再次对中介机构进行筛选,把不适合公司的中介机构剔除。
第十七条洽谈:由营销总监通知中介机构,通过中介机构上门,上报公司领导层(必要时由董事长参与)同中介机构进行合作谈判达成共识,确定中介机构。
第十八条建立档案:由营销员把中介机构的详细资料整理成中介机构资料汇总表后统一入档
第五章销售方案评审作业规范
第十九条销售方案审核:策划经理在提交《销售方案》,必要时要求其提供市场调研的有关资料。销售方案内容包括:销售方式及渠道、销售单位组织设计、广告方案、价格定位及策略、vi形象设计等。
第二十条方案审查:营销总监负责组织销售部职员对销售方案进行会审,会审人员必须在文件审批会签表中签署意见。
第二十一条提出修改意见:将经审核后提出的《销售方案》上报总经理,总经理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二条方案修订:根据会审结果和总经理意见,策划经理负责将修改意见重新纳入销售方案中。
第二十三条方案执行:营销部根据总经理签字后的方案执行。
第六章阶段性业绩核查作业规范
第二十四条接受销售表:每月底,销售经理制作《销售情况月报表》、相关财务数据及有变更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销售情况汇总:由销售经理对本月销售情况进行汇总:已售客户数、房款回笼数以及按揭情况等财务数据。
第二十六条核对财务帐款:通过财务报表,由销售经理与财务部核对交款及办理银行按揭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销售经理将《业绩核查表》存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营销部。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第3篇 房地产发展公司营销事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营销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销售事务的管理,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第二章建立客户档案作业规范
第三条建档准备:销售经理明确建立客户档案所需资料:设计客户档案明细表格式,收集客户的资料等。
第四条收集信息:由销售经理通过商品房买卖契约上所填写内容、电话咨询或客户自已提供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客户所购房屋位置、房屋面积、车库面积、储藏室面积、购房款总额、联系电话、银行按揭款额、银行按揭年限、房产证办理情况等。
第五条登记入档:销售经理将所收集到的资料,按照所制定的格式按楼号先后顺序录入存档。
第六条授权:因客户档案是保密的,营销部总监规定除销售经理可查阅此档案其余任何人不得查阅,特殊情况除营销部总监签字方可查阅。营销部所有工作人员对客户档案保密性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查询:客户在购房后如有变更,销售经理定时对原所收集到的客户信息进行核对。
第八条修改:销售经理将重新所收集到的客户信息及时修改存档。
第三章顾客满意度调查作业规范
第九条了解客户资料:销售经理或营销文员从客户档案明细表中掌握客户所有资料,包括家庭地址、联系方式、所购房屋位置、付款方式等。
第十条客户拜访:营销部总监召集部门会议对拜访客户进行分类,拜访时间为一个月内完成。并安排销售经理和营销文员按所管辖楼对客户进行拜访,拜访方式有:电话沟通、上门拜访、电话要约见面地点。拜访内容包括:现在公司的销售政策、未来公司发展计划、房屋有何质量问题、社区环境和服务等。
第十一条了解客户问题:营销部的工作人员在与客户深入沟通后,在一周内将客户资料及客户存在的问题整理后填写客户满意度调查表,销售经理并及时将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反馈给营销部总监。
第十二条解决客户问题:营销部总监收到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后对客户现存在的问题召集营销部全体人员议会讨论并尽全力在一周内为客户解决。
第四章客户意见处理作业规范
第十三条召集相关部门:营销部总监根据营销主管提交的客户意见接收单,在二日内召集各相关部门对客户提出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议会研究、分析原因。营销部文员如提交的材料不明确,营销部总监需协同各相关部到现场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并填写客户意见处理单。
第十四条提出方案:营销部总监同相关部门到现场核实房屋问题后再次召开会议,分析造成房屋出现问题原因包括:房屋设计原因、材料原因、施工原因、客户使用原因、客户人为原因等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五条确定方案1:营销部总监同相关部门确定房屋原因后是哪个部门负责解决,由其部门在一日内确定方案,并填写客户意见处理单,再由预算部核算费用。费用核算好后营销部总监将《客户意见处理单》交总经理,总经理再安排相关部维修处理。
第十六条确定方案2:营销部总监将方案1反馈给客户,如客户不满意,客户并提出对房屋存在问题想自已维修,营销部总监将客户意见报总经理后认可,营销部总监起草《房屋处理协议》并将《房屋处理协议》交公司律师确认后,销售经理同客户签定房屋处理协议。
第五章房产买卖合同审查作业规范
第十七条送报合同: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销售经理认真核查共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
第十八条审核内容:各条款、房屋位置、房屋面积、价格、付款方式、正副本封面印章、公司房地产公章、公司法人私章、委托代理人私章(或签字)、客户签字、附件内容、购买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等。
第十九条异情提报:销售经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公司及购房者利益,审核出错误的内容由销售经理填写合同审查异情提报单交销售文员具体修改。
第二十条合同完善:销售文员根据合同审查异情提报单,对合同中存在问题重新签署合同,并通知客户来办理(在这期间给客户解释因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合同重签,并给客户道歉)。
第六章银行按揭报批作业规范
第二十一条核查资料:销售文员根据客户提供的客户资信证明、借款申请书等资料,按照银行按揭各项内容当日进行仔细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贷款年限、贷款数额、所抚养的人数、每年偿还数额、双方单位证明、是否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法人证明等,并将各项内容填入按揭贷款提供资料清单。
第二十二条审核:销售文员当日将核查好的客户银行按揭材料和按揭贷款提供资料清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审核无误后销售经理在按揭贷款提供资料清单签字。
第二十三条银行报批:销售文员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将客户所有办理按揭资料第二日送往银行信贷中心审批处申请办理购房贷款。
第二十四条等待结果:销售文员不定期给银行信贷中心打电话落实贷款情况,或亲自到信贷中心审批处跟催。贷款如拖延时间较长,销售文员需将情况及时汇报给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再将情况报营销部总监协商解决。
第七章办理物业交接作业规范
第二十五条资料提供:营销文员确认客户在交完购房款后,营销文员当日填写好《物业交接表》联同购房者身份证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契约》复印件交销售经理。
第二十六条手续办理:客户办理完业主入住手续后,物业公司通知销售经理进行物业交接工作,销售经理在二日内到物业公司同物业公司经办人签定《物业交接表》并加盖公司印章,《物业交接表》一份存物业公司,一份存营销部。
第二十七条售后服务:客户房屋存在问题后,物业公司解决不了的问题需报公司办理,销售经理及时受理物业公司填报的《客户意见接收单》,并在一周内落实。
第二十八条存档:销售经理将《物业交接表》及《客户意见接收单》存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营销部。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附图:商品房案场销售流程图
附图2:
第4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部营业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项目营销部营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部门经营活动,明确责任,使工作能正常、有序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第二章客户接待管理办法
第三条销售代表接待客户顺序以排班表为准,依次顺序接待。
第四条销售代表若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热情迎接客户。
第五条销售代表不得抢客、挑客,否则一律取消销售资格。
第六条只要对楼盘有兴趣,愿意接受销售代表介绍的来访人员均为客户,视为一个接待名额。
第七条每个销售代表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代表促成交易。如有需要义务帮助接待,则由排序最后的销售代表负责。
第八条老客户来访,原接待的销售代表在接待新客户,及时知会其他同事代替接待老客户,待新客户走后继续接待老客户。不得慢待客户。
第九条销售代表认出老客户并优先接待后,若不能出示有效客户登记,无论成交与否,原销售代表都要把客户还给当前销售代表。(有效客户登记时间为三个月)
第十条来访老客户归属暂不能确认时,当前接待销售代表必须立即表态是否接待。
如放弃接待,则由排序最后的销售代表义务接待。登记以后,如查出是其它销售代表有效的客户需主动交还。如不能查找出有效登记,则客户归接待销售代表,且不论成交与否,不算接待名额。
如自愿接待,算其客户接待名额,但若事后查出是其它销售代表的有效登记客户,必须还给原销售代表。
第十一条归属已明确的来访老客户,只要未成交,均视为原销售代表当天一个接待名额。若放弃接待,视为同时放弃老客户名单。老客户重新登记后算义务帮忙同事的有效客户。无论成交与否,不算接待名额。
第十二条若轮到销售代表正在接待客户,或不在售楼现场(如去洗手间等,五分钟内有效),自动跳过,客户名额不另行补回。若因公事外出,经专案经理确认后可补回。
第十三条登记过或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如同时进入售楼处,新老客户都视为原销售代表的客户。如新客户单独来访,除原销售代表事前有知会专案经理,可视为其客户(当天没上班除外),否则一律按新客户顺序接待。
第十四条任何销售代表不得递名片予他人客户及联系业务,除非得到该销售代表同意,否则视为抢客论处。
第十五条在别人接待客户时,其他销售代表不得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第十六条销售代表接待客户必须有始有终,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接待而转接其它客户,除非得到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所有销售代表均有义务做电话咨询,鼓励客户到现场看楼,电话登记一律无效。销售代表可以让电话客户来现场后找自己,客户到现场并作有效客户登记后,则算作该业务员客户。电话客户来现场,若该销售代表不在,按新客户轮序接待。
第十八条销售代表无权私自为客户转名,或直接找发展商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第十九条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售楼接待地点时,人员调配由专案经理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销售代表必须做好客户的跟进工作,并配合发展商做好售后服务。
第二十一条如出现不属于以上列入之情况,由专案经理统筹安排,全权处理。
第三章客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在接待来访客户后,销售代表自己的客户登记可以作为客户确认的依据,但需提供客户全名、联系电话、第一次登记时间,否则无效。
第二十三条所有客户确认均以客户到现场登记为准。不论之前是否有到访,未登记客户均算作新客户;
第二十四条销售代表不得私自涂改和销毁。所有客户登记由项目经理审核确认;
第二十五条如客户登记出现重复,原则上以有效登记的时间为准则,由专案经理审核裁定;如客户成交7日后,原销售代表才获知,则客户归属成交销售代表,原登记无效。
第二十六条若前后登记确定为夫妻、父子、母女等直接家属关系,以有效的第一次登记为准。直接关系不包括公婆、岳父母、媳妇、女婿等。
第二十七条销售代表须保存及管理客户登记本,客户登记不得涂改和销毁;
第二十八条如出现未列入以上之情况,客户归属权由专案经理统筹安排处理。
第四章来电接听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接听电话,响铃不可超过3次,应在第1次响铃后便接听电话。拿起话筒后,首先说:您好,星雨华府,报出楼盘名称。
第三十条尽快询问来电客户姓氏,然后用对方姓氏称呼客户。
第三十一条简洁介绍楼盘资料,说明楼盘卖点,要主动说,忌一问一答。语气要柔和、亲切,音量适中,说话语速不宜过快或过慢。若对方未听清楚,必须耐心复述,不得流露出不耐烦的腔调。
第三十二条强调现场特色和优惠,辨别客户购买动机及关心点,利用有关卖点,鼓励客户亲自前来现场看楼。介绍看楼专车或交通路线,令客户较快找到楼盘位置前来现场。
第三十三条个人必须做电话记录,内容包括:客户姓名、联系电话、意向及来电时间。
第三十四条接听电话中如急需接听另一电话或有人找,应先告知客户对不起,请稍等一下,然后用手握住电话筒,不可手拿听筒接听另一电话或与别人大声交谈。
第三十五条如果是客户电话,并且非固定找某个人,须说:您有什么问题,或者需要我提供什么帮助。要耐心听对方叙说,并热情诚恳地回答问题。重要事项听完后,复述一次,并请对方确认,对不能马上回答的问题,请客户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请示有关人员后再回电话。最后,不要忘了说:欢迎您到我们现场参观。
第三十六条接到打错的电话也要礼貌地告知对方打错后再挂机。
第五章销控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地盘销控工作由项目经理具体执行。
(一)销控前:置业顾问需销控单位前,须报知销售经理,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同时销售经理进行销控前,必须以置业顾问先交客户的认购定金(含订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原则,才能确认销控。
(二)销控办理:置业顾问须在销控确认后,方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置业顾问不得在销售经理不知情或销控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单位,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定并认购,销售经理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并将进度向营销总监汇报。
第二十八条销控变更:置业顾问在跟进过程中,如已登记的资料有任何更改或者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以便及时向营销总监汇报。
> 第二十九条挞定:如客户无下定或确认挞定,置业顾问必须第一时间向销售经理汇报,取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条销售经理须于每天营业结束时,或第二天一早上班时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营销总监汇报当天的销售情况,包括卖出多少单位,收到多少定金等。
第三十一条销控登记:销售经理于每出售单位、转单位、挞定、收款等后立刻记录于《销控登记表》和《总销控表》。
第六章认购管理
第三十一条定金与临时订金
(一)定金:置业顾问必须按规定的该地盘定金金额要求客户落定。
(二)订金:如客户的现金不足定金,可支付部分订金,但该订金不应低于规定的最低订金标准。如客户的现金少于规定的最低订金,必须经得经理的同意后才可受理,否则不予销控或认购。
(三)临时订金:客户并未交齐全部定金,置业顾问必须按公司规定的补足期限要求客户补定金。如客户要求延长期限的,须知会经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受理。
(四)小订金:此订金在来访客户较少或是销售不利的情况下,现场采取的一种逼定方法,客户所订的房源只为其保留1-2天(或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客户不购买时,此小订金可返还给客户。
第三十二条认购书
(一)认购书领用:由销售经理向财务部领取,统一编号,需登记。如有作废,则应将所有联回收齐并注明作废后交给财务部。
(二)认购书填写:认购书中的楼价栏,须以客户选择的付款办法所能达到的折扣之后的成交价为准。如该单位有额外折扣,置业顾问须于楼价栏下填写××折,并请相关负责人签名,或在相关文件、申请书上签名确认;认购书中的收款栏,须由销售经理核对定金无误后如实填写,并在下方注明所开收据的编号。
(三)认购书核对:置业顾问填写完认购书后,必须交由销售经理核对检查,并确认。
(四)认购书保存:核对检查无误后,置业顾问将一联交予客户作为认购凭据,其余联交与销售经理,销售经理交给财务部。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营销部。
第5篇 电网公司营销安全风险防范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营销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防止营销安全和经济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用于指导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及所属供电企业,建立营销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机制,规范风险防范措施与管理要求,有效降低和化解营销安全风险。
第二章 风险分类
第三条 根据营销业务特点,营销安全风险归类为供用电安全风险、电费安全风险、现场作业安全风险、供电服务安全风险和营销自动化系统安全风险。
第四条 供用电安全风险是指在电力供应与使用过程中,因业扩报装管理不规范、客户电气设备带缺陷运行、重要客户安全隐患未及时有效治理、未依法签订并履行供用电合同等原因,引起的客户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异常停电等安全用电事故风险。主要包括:
(一) 业扩管理风险:因用电项目审核不严、客户重要负荷识别不准确、供电方案制定不合理、受电工程设计审核不到位、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不规范等原因,引起的重要客户供电方式不符合安全可靠性要求、客户受电装置带隐患接入电网等风险。
(二) 安全用电服务风险:因未履行用电检查责任、客户拒绝整改安全隐患、保供电方案不完善等原因,引起的客户受电装置带隐患运行、保供电任务不能圆满完成等风险。
(三) 重要客户安全风险:因重要客户备用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不到位、非电性质保安措施不完备、隐患排查和治理不彻底等原因,引起的重要客户供电中断、突发停电不能有序应对等风险。
(四) 法律风险:因供用电合同条款不完备、产权归属与运行维护责任不清晰、合同未签或过期、停限电操作不规范等原因,引起的客户安全用电事故由供电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风险。
第五条 电费安全风险是指在电费管理过程中,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抄核收管理不规范、电价政策执行错误、社会代理收费机构拒收客户现金缴纳电费等原因,引起的电费纠纷、电费差错、电费欠收等风险。
(一) 欠费风险:因用电企业关停、破产、重组、转制,客户经营状况不良,客户流动资金紧缺,客户转租,政府拆迁,社会稳定等原因,引起的电费不能及时回收等风险。
(二) 管理风险:因抄核收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引起的电费差错、电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职务犯罪等风险。
(三) 抄表风险:因抄表数据差错,漏户等原因,引起的电费纠纷、电费差错、客户拒缴电费等风险。
(四) 核算风险:因电费计算规则或计算电费相关参数错误等原因,引起的电费纠纷、电费差错风险。
(五) 发票风险:因电费发票管理不规范,存根、收据、银行回单等未按规定处理等原因,引起的发票丢失、发票虚开等风险。
(六) 收费风险:因走收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欠费催缴不力、收费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引起的电费不能及时足额回收、形成呆坏帐或呆坏账非法核销、电费损失、人身安全等风险。
(七) 法律风险:因电价政策执行错误、供用电合同中电费结算及缴纳条款不规范等原因,引起的被行政处罚乱收费、媒体曝光等风险。
(八) 合作单位风险:因社会代理收费机构拒收客户现金缴纳电费等原因,引起客户缴费难造成的欠费、客户投诉等风险。
第六条 现场作业安全风险指在装表接电、用电检查、计量装置现场检验或故障处理等现场作业过程中,因管理措施不到位、违反现场安全操作规定、错接线等原因,引起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计量差错等风险。
(一) 管理风险:因管理措施缺失等原因,引起的现场作业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风险。
(二) 装拆风险:因装拆计量装置工作中发生走错工作间隔、带电操作、接线错误、电能计量装置参数及电能表底度确认失误等原因,引起的人身触电伤亡、二次回路开路或短路故障、计量差错等风险。
(三) 现场检验风险:因走错工作间隔、装设临时电源不当、试验接线或登高操作不慎、互感器现场检验防护缺失等原因,引起的人身触电、高坠伤亡、开路或短路故障造成设备损坏等风险。
(四) 电能计量异常处置风险:因现场校验结果确认不当、故障与异常情况未经客户有效确认、窃电或违约用电处置不当等原因,引起的电量损失、客户投诉等风险。
(五) 实验室工作风险:因检定过程中误操作、耐压试验防护不到位、未按规程实施检定等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与设备损坏事故、检定质量偏差等风险。
国家电网公司营销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手册
一 供用电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
1 业扩管理风险
1.1 用电项目审核不严
1.2 重要负荷识别不准确
1.3 供电方案制订不合理
1.4 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审核不到位
1.5 中间检查与竣工检验不规范
1.6 客户业扩报装资料保管不当
2 用电安全服务风险
2.1 用电检查不规范
2.2 日常用电检查过程中用电方不配合检查
2.3 用电检查中未能发现安全隐患或未开具书面整改通知单
2.4 用电方拒绝整改用电安全隐患
2.5 保供电问题
3 重要客户安全风险
3.1 重要客户认定问题
3.2 单电源供电问题
3.3 自备应急电源管理问题
3.4 非电性质保安措施问题
3.5 隐患排查和治理问题
3.6 突发停电应急处置问题
3.7 隐患档案管理问题
4法律风险
4.1 未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合同超过有效期
4.2 合同签订的主体不合法
4.3 合同附件不完整、必备条款不完善
4.4 产权归属与运行维护责任问题
4.5 供电方采取停电时受到诸多外部因素干预
4.6 “有序用电方案”的制定与效力问题
4.7 “限电序位表”的制定与效力问题
二电费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
1 欠费风险
1.1 用电企业关停、破产、重组、转制
1.2 客户欠交电费或恶意欠费
1.3 拆迁户电费回收
1.4 物业管理区域公用电电费回收
2 电费管理风险
2.1 抄表管理不规范
2.2 核算管理不规范
2.3 收费制度建设落后
2.4 抄、核、收混岗
2.5 电费账户失控
2.6 职务犯罪
3 抄表风险
3.1 抄表差错
3.2 漏户、黑户
4 核算风险
4.1 电费计算差错
5 发票风险
5.1 发票管理不善、丢失
5.2 增值税发票虚开
6 收费风险
6.1 走收电费安全
6.2 欠费催缴不力
6.3 陈欠电费台账混乱、呆坏账非法核销
6.4 电费违约金损失
6.5 电卡表安全
6.6 电费现金管理风险
7 法律风险
7.1 电价政策执行错误
7.2 缴费模式
7.3 无法采取停电措施
7.4 电费结算条款不规范
7.5 欠费停电执行不规范
8 合作单位风险
8.1 合作单位拒收
8.2 合作代收点撤销
8.3 合作单位收费信息网络建设、维护不能满足需求
三 现场作业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
1 管理风险
1.1 人员健康管理疏漏
1.2 作业人员工作安排不当
1.3 职业道德教育缺失
2 装拆风险
2.1 走错工作间隔
2.2 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
2.3 电压回路短路或接地
2.4 倒送电
2.5 接户线带电作业差错
2.6 电能计量错接线
2.7 擅自操作客户电气设备
2.8 电能表底度确认不到位
3 现场检验风险
3.1 走错工作间隔
3.2 装设临时电源不当
3.3 接线时误碰运行设备
3.4 互感器现场检验防护缺失
3.5 互感器现场试验接线高坠
4 电能计量异常处置风险
4.1 现场校验结果确认处置不当
4.2 故障情况未经客户确认
4.3 电能计量装置封印异常处置不当
4.4 窃电处置风险
5 实验室工作风险
5.1 设备误操作
5.2 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5.3 仓库物件搬运
5.4 检定质量发生偏差
四客户服务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
1 服务意识与技能风险
1.1 服务意识淡薄
1.2 服务技能欠缺
1.3 违反“十个不准
2 服务质量风险
2.1 服务形象受损
2.2 信息披露不透明
2.3 “三不指定”未执行
2.4 “一口对外”未实行
2.5 抄表收费服务随意
2.6 业务办理时限过长
2.7 停限电公告不及时
2.8 延伸有偿服务不规范
3 服务事件处置风险
3.1 投诉、举报处理不当
3.2 负面事件化解不作为
3.3 新闻舆论应对不及时
五 营销自动化系统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
1 系统故障风险
1.1 设备损坏
4.1 提高认识,培养营销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充分认识营销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中人的重要性,要加强营销人员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工作。特别是对容易被忽视与防范难度较高的风险,要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和方案,以考核评价等方式保障培训效果,提高营销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
4.2 建立制度,细化完善工作标准与规范
加强营销工作标准与制度建设,将营销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体现在有关工作标准与规范当中。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分析不同风险点与营销业务具体工作环节的关系,以工作标准、作业指导书等营销工作标准化载体,将营销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4.3 强化执行,抓实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
注重营销安全风险的防范管理,以管理手段保障风险防范措施的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明确营销安全风险管理的职责分工,对风险的预警、上报、防范处理等环节细化监督管理体系,保障风险防范的有效性,防止风险后果的形成。
4.4 持续改进,不断探索完善风险防范的内容与方法
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管理体制与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对营销工作的影响,及时调整营销安全风险防范内容,探索研究新的风险防范措施与方法,从风险点识别、防范措施、管理制度等方面不断补充完善风险防范与管理体系,确保具有持续性和适用性。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营销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防止营销安全和经济事故的发生,营销科全体人员自学《国家电网公司营销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规范》和《国家电网公司营销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手册》。
营销安全风险主要分为:供用电安全风险、电费安全风险、现场作业安全风险、供电服务安全风险和营销自动化系统安全风险。营销安全是国网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此规范与手册有助于有效降低和化解营销安全风险。
同时建立营销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自查与抽查、开展营销安全风险评估,掌控营销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情况,加强风险管理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切实提高风险防范与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6篇 建筑设计公司营销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公司营销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一、公司现有组织架构增设公共部门--营销部,专门负责公司的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有关营销活动。
二、各地办事处、各工作室、战略合作伙伴(如汉沙国际)的设立及其同公司之间的经济往来均由营销部统筹管理和协调。
三、营销部之经营收入归公司所有,并首先用于公司公共部门和公共事宜的建设和发展。
四、营销部独立核算,部门人员奖金与部门效益挂钩,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
五、营销部设部门负责人一名,经董事会批准后任命。
第二节 办事处管理制度
一、办事处设立条件
1、已有大型设计项目或具有较好市场开发潜力的省份或区域,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可以深圳市汉沙杨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当地单独注册,或采用与当地设计单位联营的形式设立办事处
2、办事处应具备开拓所负责区域的市场能力和足够的技术服务能力,包括足够的人力、物力和相称的办公场所。
3、办事处须具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能力。
4、公司与办事处之间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责权利。(附协议书或责任书样稿)
二、工作职责
1、办事处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积极推广和维护公司的形象和企业品牌,信守合同,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开展设计服务工作,保证优秀的设计服务质量。
2、办事处应努力贯彻公司营销战略思想,即凭借国外雄厚的技术资源,立足深圳创作,实现本地化服务,始终为客户提供高一级的设计服务。
三、人事管理
1、办事处由多人以合伙形式设立的,须提供合伙人协议,并推荐其中一名作为办事处负责人。办事处合伙人即为该地区董事,可以参加公司联席董事会议。
2、办事处设负责人一名,技术总监一名(可兼任),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后任命。
3、办事处采取负责人责任制,自身的经济、法律和技术责任由办事处负责人承担。
4、办事处根据自身项目和业务开展情况确定工作人员的组成和数量,定期(每季度)向公司营销部上报人事报表并交行政部备案。
5、办事处行政制度和薪资制度由负责人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报公司营销部、行政部备案。
四、财务管理
1、办事处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制。业务收入均由公司开具发票并收入到公司指定账户,在扣除技术管理费和营业税及相关费用后, 根据工作进度转入办事处当地账户。
2、因特殊原因的,业务收入需直接转入办事处账户的,在确保技术管理费和无财务风险的前提下,经公司批准,可以直接转入办事处的账户。
3、办事处在设立前根据责任书向公司交纳风险押金,风险押金用于可能出现的违约及风险赔偿,并于协议终止后按清算余额退还。风险押金最低额度为10万元,根据各办事处业务量和相关因素确定。
4、公司按照下列2种方式向办事处收取技术管理费
a、≥合同额的15%比例收取。
b、≥合同额的10%收取,每年不低于10万元。
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分阶段提取。办事处与公司共同完成的设计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另订协议约定合作方式、责任及产值分配。
5、办事处资产归办事处所有,但办事处不得擅自举债、放债、担保,公司对办事处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6、公司根据办事处的业务量购买设计保险,费用由办事处支付。
五、经营管理
1、办事处积极拓展所在地省内的设计业务,周边省市未设办事处的,也可以拓展业务,在已设办事处的其他省市如有业务发生,须知会当地办事处并获得许可。
2、办事处业务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及时提交合同草案,供公司营销部审核。所有合同和协议的正本须报公司营销部备案。
六、技术管理
1、大、中型项目的方案阶段设计应交公司完成,所有项目报建方案、扩初和施工图均须经公司技术委员会审图、签字、加盖注册师章及图纸专用章后方可出图。
2、办事处对其设计成果中的错误缺漏负有修改完善、补救损失的责任。
3、设计文件由公司代为打印出图的,打印及相关费用由办事处承担。
4、设计文件的格式、档案编号,均须按公司统一标准执行,所有完成后的项目设计文件移交公司统一归档。
5、办事处应做好项目的后期服务和工地服务工作,及时处理问题。
七、违约责任
1、办事处发生违约行为的,公司有权对违约责任、损失情况、违约责任人进行调查和处理,办事处应予配合。
2、公司根据违约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可采取扣减押金、罚款、降级或撤销办事处负责人职务、撤销办事处等处理方式,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节 工作室管理制度
一、与公司合作壹年以上,有突出设计能力或具有承揽项目能力的独立建筑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以申请成立工作室,并以协议方式约定其权利和责任,协议一年一签。
二、工作室负责人一般任命为主任建筑师,工作业绩显着者可依次晋升为首席建筑师、副董事、项目董事。副董事以上独立建筑师有权参加联席董事会。(具体晋升标准待定)
三、工作室(人、财、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以且只能以本公司的名义独立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并对其职位和公司的利益负责。
四、工作室的行政、人事、财务按《公司行政制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人事事宜由工作室负责人审批,行政部统一办理,工作室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纪律和管理制度,负责人应全力配合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
五、工作室设计成果须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方能出图,所有设计成果由公司档案室统一归档管理,并归公司所有。
六、各工作室设立的财务条件:
1、签订协议并需有担保人担保;
2、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交纳保证金 $ 8万 元人民币,保证金用于可能出现的违约及风险赔偿,保证金于协议终止后按余额退还。
3、工作室享受公司提供的办公环境、商务、行政(办公用品、电讯、花草及临时性支出)、人事和安全保障等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_/月(本项收费标准可能因每季度费用增减而作适当的调整)。
4、工作室工作办公场地按公司统一规定的综合租赁费交纳:即装修、固定资产折旧;租金、物管、水、电费用分摊;以及营销财务部人员管理费用,合计收费人民币$&nbs
p;元/_/月(本项收费标准可能因每季度费用增减而作适当的调整)。
5、技术管理费的标准(分两套方案操作):
⑴第一套方案:
a正式投标未中项目,免收管理费;
b包括报建方案在内的设计前期所有工作,按合同或协议收取10%的管理费;
c原则上不能承担扩初及施工图设计任务,确需承担须经董事会批准,且管理费不低于合同额的15%;
d管理费不含任何税金;
e 账户上不低于5万元周转金.
⑵第二套方案:
a正式投标未中项目,免收管理费;
b按年总产值10%收取技术管理费,每年交纳技术管理保底费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c业务收入打入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上周转金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七、工作室租用办公工作单元以5_为最小面积。
八、退出工作室的有关规定:
①如工作室给公司造成名誉上或经济上的损失,或者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可取消该工作室,并追究赔偿责任。
②任一方如有意终止合作关系,均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达成协议,在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后进行财务结算。
第四节战略协作单位管理制度(暂缺)
第五节合同管理规定
一、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各直属部门、设计部、工作室和办事处签订合同以及公司战略合作伙伴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均按本规定执行。
三、合同由公司营销部统一管理,行政部档案室负责合同的建档、归档管理。
四、合同的种类:公司合同是指公司为发展业务作为合同一方与其他一方或多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契约,包括以下2大类
1、项目合同: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由甲方委托公司有关部门提供设计服务并支付设计费用的合同。
2、其他合同(协议):除上一条规定以外的所有合同。
五、合同的编号
1、为便于档案管理,公司针对不同类别合同,制定不同的合同编号,编号的格式和含义如下:
bfhsy-a___-05___
公司代码(深圳__ )本年度编码
合同类别编码
部门识别编码3位数字序列号
2、各类别合同对应编号
2.1、项目合同:bfhsy-a___-05___
2.2、其他合同:bfhsy-b___-05___
3、部门识别编码:部门识别编码为3位阿拉伯数字,根据不同部门,编码如下
公司:888综合部: 000设计一部:010 设计二部:020
设计三部: 030财务部:040 行政部:050
营销部:060 (营销部下属办事处、工作室等在编码第3位数按成立顺序编码)
4、合同编号末尾3位数字序列号按合同签订的顺序编制。
六、经常发生的项目应采用格式合同,没有格式合同或特殊情况的,可采用非格式化合同。
七、合同审核和签订程序按照下列环节操作:
项目洽谈--各部门批准--草拟合同--营销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总经理审定--签字盖章
八、合同印章按照公司行政制度进行保管和使用。
九、合同执行情况跟踪:由合同签订部门或责任人在每个月末最后5日内,填写合同执行情况表,由营销部汇总后报总经理和董事会。
第7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置业顾问每人手中都有一份空白的正式合同文本,用以向客户讲解具体合同条款。
第二条、作废的合同一律退还客服部销毁,合同由客服部专人保管实行领用制。
第三条、合同正式签署前,须向客户解释清楚每一具体条款,不得有欺诈行为。
第四条、正式合同签定前须先落实该房是否可以销售,无误后才能签署正式合同。
第五条、合同所指价格为折后价。
第六条、合同填写完毕后,须先自查一遍,无误后交客户审查。
第七条、请客户签字后,将合同送客服部审核无误,再送公司签字盖章。
第八条、不得在合同中体现公司未落实的优惠条款。
第九条、客户应为交清首付或全部房款,并明确;配套费用的交款时间后方能签正式合同。
第十条、补充协议须经公司认可。
第8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销售报表填制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销售报表填制及管理制度
报表种类:销售周报表、月报表、年报表、来访来电登记表、合同签定一览表、销售台账、销售部本月卫生及工作纪律情况。
第一条、销售周报表
填制内容:本周销售情况。回款情况。
填制时间:每周一下午12:00以前。
申报程序:由销售秘书填制,报给销售部经理。
第二条、销售月报表
填制内容:本月销售情况,回款情况。
填制时间:每月1日下午14:30以前。
填制程序:由销售经理填制,报营销中心经理。
第三条、来访、来电登记表
填制内容:每天来访、来电的客户情况。
填制时间:每天下班前10分钟,下班后接待的客户在第二天的报表中体现。
审报程序:由置业顾问填制,主管监督录入。
第四条、合同签定一览表
填制内容:各销售楼盘的房号、价格、置业顾问姓名、付款方式等情况。
填制时间:及时更新。
审报程序:由客服部主管填制,每月1日下午5:00前报营销中心经理。
第五条、销售台账
填制内容:认购房屋、合同房屋的销售明细。
填制时间:及时更新。
申报程序:由销售秘书填制,每周一下午10:00以前报销售部经理。
第六条、销售部本月卫生及工作纪律情况表
填制内容:销售部员工日常工作态度及卫生、纪律情况。
填制时间:每月1日下午14:30以前。
申报程序:由销售部主管制定,一份存档,一份送销售部经理,作为年终考核之一。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第9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转换率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转换率管理规定
1.电转访:按照来电约访制度,对置业顾问电转访率进行考评,低于平均水平的进行处罚。
2.访转定:对于客户接访转为认筹客户的比率进行考评,低于平均水平的进行处罚。
3.回访率:对于二次来访率进行考评,低于平均水平进行处罚。
4.定转成交:对于认筹客户的成交率进行考评,低于平均水平进行处罚。
5.成交客户进度考评:对于成交客户交款、贷款等进度办理进行考评,低于平均水平进行处罚。
6.每次考评低于平均水平的扣发20元。
编 制审 核批 准
日 期日 期日 期
第10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日常管理规范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日常管理规范
第一条 置业顾问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的各项管理,服从现场销售经理的统一管理。
第二条 置业顾问在工作上如有任何问题,不得私自处理,私自越级对接,必须及时反馈给主管,实行统一的规范化逐步对接和处理。
第三条 置业顾问应有成本控制意识,不得随意浪费任何宣传资料和物品,不得有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之行为。
第四条 公司办公用品是用于公共办公,不得利用公司办公用品办理私人事务,如:不得用公司电话接打私人电话,不得使用公司复印机复印私人用品等。
第五条 置业顾问应保管好各自资料 物品等到,接待工作结束后,应自动清理桌面,并将椅子归位。
第六条 工作期间,置业顾问应紧守在各自的岗位上,保持良好坐姿,严禁伏桌休息等一切有损售楼处形象 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现象。
第七条 置业顾问在任职期间如有违法或违返公司规章制度者,视情节严重给予口头警告 书面警告 扣减提成直至解雇。触犯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对惹事生非 拉帮结派 无中生有 有为破坏业务工作的置业顾问即刻解雇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第九条 转让房由项目组设专人统一管理,转让房号应及时通知现场销售经理,置业顾问不得蓄意参与任何形式的炒楼或私下洽谈转让房,一经发现立即解雇。
第十条 置业顾问的业务范围为联系客户 谈判 签认购书 带客户交定金 催交房款 签合同 协助办理按揭 通知交余款 入住通知等;由于置业顾问个人原因导致签错认购书 合同 卖重房号 卖错房型 房号 栋数 计算错误及未给客户讲明楼盘要点而导致客户吵闹 退房 赔偿等,项目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一条 房号管理:房号统一由销售部经理管理,出现差错,责任由销售部经理完全承担。落定前必须确定有无该房号,并认真核对,确保万无一失。对未交定金的客户,置业顾问不得私自承诺保留房号。
第十二条 置业顾问不得自行向公司要求优惠客户,更不能随意承诺客户有优惠。
第十三条 置业顾问应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坚决杜绝使用不正当手段,蓄意挑选客户的行为,蓄意制造任何形式的恶性竞争现象。
第十四条 置业顾问之间应相互监督,对一切不良现象及违反现场纪律者,都应及时汇报销售主管。
第十五条 严禁工作时间在售楼处大声喧哗 嬉戏 酗酒 勾肩搭背 赌博 抽烟 打牌 下棋 吃零食 化妆 闲聊及不文明言谈举止等一切有损公司形象,影响正常销售工作的行为。
第十六条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置业顾问之间发生争吵打斗事件,则无论任何原因双方均辞退;若置业顾问与客户之间发生争吵打斗,则立即辞退置业顾问,并扣除其在该楼盘所得之提成。
第十七条 置业顾问应充分尊重销售经理的意见,严禁置业顾问与销售经理在客户前发生争执,若销售经理工作有意见可呈书面建议给公司或直接越级上诉。
编 制审 核批 准
日 期日 期日 期
第11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离职方式:
(一)辞职:
1.辞职申请方式:员工提出辞职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辞职原因和预期办理辞职日期,经批准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2.辞职申请时间:
(1)试用期两周内: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办理交接手续即可离职;
(2)试用期两周后:提前三天提出申请;
(3)试用期结束后:普通员工提前两周申请,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提前一个月申请。
3.辞职程序:
(1)普通员工离职,将书面辞职申请交部门经理;
(2)部门经理批准后报公司核准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3)部门主管以上级员工离职,将申请交销售部经理审批后交公司核准。经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二)辞退:
1.员工辞退:员工工作质量 效果或工作状态不符合公司要求标准,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两周提出终止;试用员工为提前一天提出终止聘用;
2.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犯重大错误公司给予除名,公司将在处理事情完毕后,终止合同;
3.辞退程序:
由销售部经理填写《员工劝退通知单》,写明辞退的具体原因,交营销中心经理审核批准方可开始办理离职程序;
主管以上级员工《劝退通知单》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始办理离职程序;
4.离职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规定的保密义务;
5.未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手续,一切佣金不给予结算;
6.项目未完成,员工自行离职的,公司不给予发项目保证金。
第二条 薪金结算:
1 离职员工的薪资或补偿金的支付时间,依据公司全体员工的固定发薪时间;
2 员工被扣罚及应赔偿公司部分,在公司算清员工薪资及其他收入时直接从中扣除;
第三条 注意事项:
1 部门经理及负责接收工作的员工在交接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考虑周到,避免交接遗漏。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交接中的遗漏而引起公司损失,将追究签字人责任;
2 若现场员工因特殊情况未办理离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现场主管应告确知该员工离职当日内通知公司相关部门知晓,并在两日内补填《离职确认单》交销售部报公司;
3 被解聘的员工如在交接工作期间故意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扰乱公司正常办公秩序,使公司蒙受一定的经济或声誉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民事 刑事责任并予以立即开除的处分,同时停止发放任何经济补偿;
4 离职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规定的保密义务;
5 未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手续,一切佣金不给予结算;
6 项目未完成,员工自行离职的,公司不给予发项目保证金。
编 制审 核批 准
日 期日 期日 期
第12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卫生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销售现场的良好形象,保持良好的销售及工作环境,利于促进案场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指定本制度。
第二条 营销中心环境卫生采取区域责任制,每个区域安排固定人员负责。
第三条 销售主管负责每日早上 下午检查营销中心卫生情况,并填写在《卫生检查表》,不合格的地方,立即让区域负责人员清理;
第四条 门 窗玻璃保证清晰透明,无任何污垢及擦洗痕迹;
第五条 地面始终保持清洁,确保无灰尘 纸屑等杂物;
第六条 谈判桌 椅使用完毕要随时打扫,随时整理;保证桌面及烟灰缸整洁无污物,桌面资料应摆放整齐;
第七条 前台台面要时刻保持清洁,所置电话 宣传资料 花盆的摆放必须条理 整齐;置业顾问个人资料及销售道具一律放入个人抽屉并妥善保管,抽屉内不得存放任何与工作无关之物品;
第八条 沙盘清洁要及时,做到无灰尘 污垢及杂物,清洁时注意保证沙盘部件的安全;
第九条 水池内保证无漂浮之杂物,保持水的洁净,定时定量给予换水;
第十条 大厅内 外任何地方及角落不得留存有损大厅整体形象之整洁的垃圾 杂务及任何无关之工具与物品;
第十一条 销售中心的所有花草应及时浇水与养护,并保持花盆的清洁;
第十二条 大厅门外台阶应始终保持清洁,无垃圾及杂物。
审 核批 准
日 期日 期
第13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办公物资分为消耗品类(a类)、管制消耗品类(b类)、管制品类(c类)、办公设备四种。
1、消耗品类(a类):墨水、铅笔、笔芯、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回形针、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信封、便条纸、橡皮擦、夹子、印刷品及各类用纸等。a类用品使用数量不受限制;
2、管制消耗品类(b类):名片、签字笔、荧光笔、白板笔、卷宗夹、账本、修正液、电池、圆珠笔、美工刀、文件袋、印泥以及各种自动化办公用耗材等。b类用品使用数量由销售主管进行控制;
3、管制品类(c类):订书机、打孔机、钢笔、笔筒、尺、剪刀、文件架、计算器、名章等。c类用品每个项目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但物品报废后可以旧换新,但在未报废前所造成的丢失、损坏,视具体情况由保管人赔偿或由部门共同赔偿;
4、办公设备:办公桌椅、电话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电脑、电热扇、电风扇等。办公设备为营销中心公共使用,由销售主管保管;
第二条、部门内所有资产、物品均实行入库登记管理制度,由销售主管进行验收、保管。
第三条、部门内员工领用物品,需进行领用登记、签字。
第四条、销售主管对部门内资产、物品定期进行清查、对帐,确保其安全。
第五条、销售主管每月末进行下月需用物品统计,并报公司统一领取或购买。
第六条、办公用品申请程序:每月员工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填写《办公用品申领单》(一式两联,部门一份、办公室一份)。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时,将根据其岗位需要,给每人配备一套办公用品,并且每个员工建立一份《办公用品领用档案表》,待员工离职时,根据其《办公用品领用档案表》回收办公用品,岗位需要,需配备其他办公用品时,须经过申请确认后予以配备。
第八条、策划部、客服部门办公用品由负责人统一管理,其他员工可到管理人处借用或领用。
第九条、员工在离职时,必须退还个人低消耗品,若丢失需本人按折旧后的价格全部或部分赔偿。
第十条、部门内公共财产属于销售部所有人员,待项目完工一并交予公司。
编 制审 核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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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工作准则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管理制度:工作准则
第一条 服从原则
下级须充分尊重和服从上级的安排及调配,依时完成任务,不得拖延 拒绝或终止工作。没有服从就没有执行力,没有执行力就没有管理。
第二条 沟通原则
保证人员之间良好的沟通,保证信息的畅通,要树立相互服务 相互制约的意识,创造一种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氛围。
第三条 专业操守
营销中心的每一个人都代表着公司的形象,是帮助公司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的基础,所以任何时间都要维持专业态度:以客为尊,态度诚恳,工作积极,并不断改良,让自己做得更好。
第四条 遵守公司纪律原则
营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部门的管理条例。
第五条 保密
所有销售部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守则。
编 制审 核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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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_房地产公司营销管理主管岗位说明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管理主管岗位说明
汇报对象
直接向市场部经理汇报并接其领导
职责阐述
1、负责市场部日常工作
2、监控、协调工程、销售、顾客服务等有关部门营销计划的执行
3、负责营销专员的招聘、培训及行动管理
4、及时将计划执行情况反馈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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