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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管理制度(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物资采购、仓储管理、设施维护、运输配送、安全保障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企业的日常运营稳定、高效。

包括哪些方面

1. 物资采购:规范采购流程,确保物资质量,控制成本,同时建立供应商评估与管理机制。

2. 仓储管理:制定库存控制策略,优化存储空间,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性。

3. 设施维护: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保养,及时处理故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 运输配送:协调物流资源,优化配送路线,确保物资准时、准确送达。

5. 安全保障: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安全培训,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重要性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提高后勤工作的执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 保证质量: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物资和服务的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 风险防控: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减少因后勤故障导致的业务中断。 - 法规遵从:符合国家相关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方案

1. 建立完善的采购制度:设定明确的采购流程,实行集中采购,利用数据分析优化供应商选择,同时设立审计机制,确保采购透明公正。

2. 实施智能化仓储管理:引入信息化系统,实现库存动态监控,避免过度库存或缺货情况。

3. 设施维护计划化: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设施设备的稳定运行。

4. 优化配送体系:利用物流管理系统,规划最优配送路径,提高配送效率,减少运输损耗。

5. 强化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升员工安全意识,设立安全检查机制,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总结,后勤保障管理制度是企业持续运营的基石,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市场变化。通过科学的管理,我们可以实现后勤工作的高效、安全和经济,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后勤保障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项目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项目后勤保障管理制度

1、办公室标准化管理制度

1)办公室为公共场所,其布置应整齐、干净、统一,上班期间严禁打闹和大声喧哗;

2)办公室要保持清洁,作到无烟头、无痰迹、无废弃物,由办公室抽查。

3)各室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在使用期间遵守有关规定,严禁挪为私用;

4)办公室在上班期间必须保持肃静,不在办公室打闹、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别人办公。

2、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保护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办公室须保持整洁,不得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或碎屑。办公桌面整齐无杂物,确实做到清洁、无脏痕、无烟头、无纸屑和无脏物、落尘。保持门、窗洁净、明亮,墙面干净。

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维护,对大件办公用品,如桌、椅、柜、电脑、复印机、打字机、计算器等,不得乱写、乱画、乱刻、乱使用。如因工作调动,离开时必须返还,否则加倍扣罚。

2)小件办公用品每月月底前,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经理审批后,统一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门(项目)负责人,并由本人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经理批准方可购买领用。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卡,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

5)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对所属人员的办公用品必须加强管理,监督检查,精心爱护和保养,使用办公用品和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

6)各室办公设施及办公物品,必须自行负责,不得丢失和损坏,否则,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并加倍处罚。

4、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女职工上班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3)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工资。

4)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下属员工遵守规定,一月累计本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超过三人次(含三人)以上者,扣发负责人100元。

第2篇 萧曼医院后勤保障部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后勤保障部物资管理制度

一、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和图书外),均由后勤保障部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二、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

三、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后勤保障部,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实行送货上门。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

四、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用。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后勤保障部审核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五、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第3篇 医院后勤保障部物业管理组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后勤保障部物业管理组工作制度

一、物业管理组在后勤保障部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全院房屋、固定财产、零星修缮管理,对损坏的房屋、门窗、家具等及时维修;

三、负责全院的生活垃圾清运等工作,保持院区干净;

四、负责全院环境绿化美化搞好爱国卫生工作;

五、认真听取与征求本院各科室的意见和反映不断改进工作。

第4篇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 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第5篇 某某大学后勤保障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某大学后勤保障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后勤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和保持学校教学、科研、学习、生活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sd省消防条例》、《sd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等法规、文件和规定,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后勤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 后勤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后勤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后勤党政领导副职及总工负责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做好后勤各单位安全生产的督导、协调及考核评价等工作。后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单位明确办公场所、作业场所等重要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安全责任人。

第三条 成立后勤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后勤保障部有关安全管理的措施、规定;开展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组织后勤系统安全管理员培训。

第四条 后勤各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工作学习培训,经常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际演练;定期向后勤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五条 后勤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防疫等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

第二章 保障措施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工作机制和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类隐患,做到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与管理、服务、保障和经营等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八条 各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包一级,安全责任书签订到班组和个人;编写、绘制、张贴各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岗位直接责任人并上墙公示,对电梯、配电室、锅炉房等重要场所要明确双直接责任人并上墙公示;建立完善安全标识系统,实现岗位、操作场所的目视化管理;各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要求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第九条 各单位要重视安全科技资源投入,推进安全技术应用,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提高安全管理技防措施。

第十条 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所需物资、设施、设备储存,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并定期检查、更换、保养、维修和补充,建立安全防范物资管理使用制度。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做好重点区域、场所、关键部位如锅炉房、变电室(配电室)、水泵房、电梯、厨房加工间等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中毒、防破坏、防传染病传播等防范措施,做到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有完备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重要文档、贵重物品、现金票证及各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按规定运输、存放、保管、使用。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教育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对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要建档、存放。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五条 对后勤各单位报告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后勤保障部及时办理并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后勤党委、后勤保障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后勤保障部每学期初要召开后勤安全工作专题办公会,研究、布置后勤安全生产等工作;年末要召开后勤系统安全总结大会,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和表彰。

第三章 从业人员安全防范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重视的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告知从业人员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鼓励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自觉、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十九条 各单位制定本单位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二十一条 事故发生单位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上级行政职能部门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后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级督查制度。后勤保障部、后勤各单位及各单位内部监督机构要根据职责和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加强安全检查技能培训,提高监督检查的能力,检查中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科学公正。

第二十五条 后勤各单位对检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四种检查方式。检查应结合实际检查内容编制相应检查表,做到安全检查科学性、规范性,提高检查质量和效果,检查材料、记录等要建档、保存。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等。

第二十八条 后勤保障部在监督检查中,现场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事故隐患单位立即整改或者限期整改;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形成书面文字向后勤保障部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后勤保障部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报告或者举报。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在各类评奖评优工作中,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三十一条 后勤保障部每年组织安全稳定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对认真执行本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后勤保障部将给予表彰。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对事故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外,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人,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况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主体承担医疗费和经济赔偿;触犯法律者,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因领导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案件、恶性事故和群体事件,要追究有关领导者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适合后勤各类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后勤党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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