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及企业财产安全。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法规遵守:企业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消防法律法规,定期进行法规培训,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
2. 消防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探测器等,确保其功能正常,随时可用。
3. 风险评估与管理:对生产区域进行定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火源,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4. 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流程和责任人。
5. 员工培训: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6. 火源管理:严格控制生产区域内的火源,如焊接、切割等高温作业,确保作业过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7. 消防通道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能迅速疏散。
应急预案是应对火灾的关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火灾报警: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并向消防部门报告。
2. 现场指挥:指定专人担任现场指挥,协调疏散和初期灭火工作。
3. 疏散与撤离:按照预先设定的疏散路线,引导员工有序撤离,确保人身安全。
4. 初期灭火:利用现场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尽可能控制火势蔓延。
5. 救援与医疗:协助受伤人员撤离,联系医疗救援,确保及时救治。
6. 后续处理: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救援,评估损失情况,启动恢复计划。
以下为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上墙模板:
---
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法规遵守:遵守消防法规,定期培训。
2. 设施维护: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功能正常。
3. 风险评估:识别火源,制定防范措施。
4. 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流程,指派责任人。
5. 员工培训:定期消防培训,提升自救能力。
6. 火源管理:严格控制火源,遵守安全规定。
7. 消防通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杂物。
---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力求将火灾风险降至最低,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全体员工需共同参与,时刻保持警惕,共同守护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1篇 工厂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23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