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识别、记录、分析、处理和预防企业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不足的系统性方法。它涵盖了产品、服务、流程等多个层面,旨在提升组织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业务的持续改进。
1. 缺陷定义与分类:明确各类缺陷的定义,如严重性、优先级等,并进行合理分类,以便于管理和跟踪。
2. 缺陷报告机制:建立一套有效的报告流程,鼓励员工发现并上报缺陷,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3. 缺陷分析与评估:对收集到的缺陷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根源,评估其影响范围和潜在风险。
4. 缺陷修复策略:制定针对每个缺陷的解决策略,包括短期应急措施和长期预防方案。
5. 缺陷跟踪与关闭:监控缺陷处理进度,确保每个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并记录关闭状态。
6. 缺陷预防:通过流程优化、培训提升、技术改进等方式,预防类似缺陷的再次发生。
7. 定期回顾与反馈:定期评估缺陷管理制度的效果,收集反馈,持续优化制度。
缺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产品质量:通过及时发现和修复问题,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 降低风险:有效管理缺陷可以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危机,降低企业的运营风险。
3. 促进团队协作:鼓励全员参与缺陷管理,增进团队间的沟通与协作。
4. 持续改进:通过分析缺陷,找到改进点,推动企业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5. 增强客户满意度:减少因缺陷导致的客户投诉,提升客户对产品或服务的满意度。
1. 设立专门的缺陷管理团队,负责缺陷的收集、分析和协调修复工作。
2.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每个步骤的具体要求和执行标准,确保制度落地执行。
3. 建立缺陷管理系统,自动化处理缺陷报告、跟踪和关闭,提高工作效率。
4. 定期举办培训,提升员工对缺陷管理的认识和技能,增强他们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引入外部专家进行评审,提供专业建议,优化缺陷管理制度。
6. 通过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缺陷管理,形成积极的企业文化。
通过以上方案,我们可以构建一个有效的缺陷管理制度,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挑战,实现持续改进和成功。
第1篇 区人民医院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对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及当事人等内容应详细记录。
二、科室一旦发生护理差错事故(含二级差错,严重差错事故)护士长应以书面形式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三、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及时组织讨论,汲取教训,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出防范措施。
四、发生严重差错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以减轻不良后果。
五、科室对未能明确所发生严重差错、事故的性质,应将发生的经过和科室的意见以书面形式通过护理部上报院事故鉴定委员会裁决。
六、护理部每月应认真总结分析全院发生的护理差错,定期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对全年无差错事故的科室应给予表扬。
七、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八、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物品、器械等均应按要求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第2篇 n医院医疗缺陷管理方案
第二医院医疗缺陷管理方案
为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质量第一”的思想,防范和杜绝医疗差错和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医院医疗缺陷管理委员会
主任:z
副组长:z
成员:z
任务:医疗缺陷委员会进行分工,由业务副院长管理全面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质量,护理部主任负责护理质量,大科主任负责大科,其他成员负责相关各科事宜,全体成员各司其职又协同开展工作,使其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各成员间密切配合,尽可能不遗漏任何环节的管理,使我院的医疗缺陷管理工作更趋完善。
下设医疗缺陷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控科:
主任:z
成员:质控科、医务科相关工作人员
任务:负责医疗缺陷管理日常工作。
二、明确指导思想,制定工作原则
规范和完善医疗的每个环节,不断改进工作,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质量第一”是我们的工作原则。医院将过去的事后管理变为事前预防,将管理关口提前,抓好基础环节质量,落实质量责任制,落实16项核心制度,医院将从人员的准入、岗前培训、岗位培训,转岗培训、门(急)诊、住院、手术、会诊、抢救、辅助检查、院感、输血规范操作等入手,减少医疗缺陷。
三、实施方案
1、严把人员准入制,凡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护士不能单独执业。并保证我院的医疗活动在上级行政机关核准的范围内。
2、教育医务人员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情,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依法行医,文明行医”。医院向社会承诺了全程优质服务,各科规范了服务流程。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3、强化“三基”培训,严格“三严”标准。以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请进来、送出去,刊授,远程教育,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式进行“三基”培训。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基本操作。医院出台了《预防医疗事故预案》,《科室医疗事故处理程序》,《三级医师查房制》,《会诊制度》,《医嘱制度》,《抢救工作制度》,《门诊工作制度》,《三查七对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内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4、建立新技术准入制,规范院内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实行手术分级管理,保证手术质量。实行抗感染药物分级管理,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指征。
5、具体要求医嘱下达全面准确,规范标准,层次分明,医嘱执行及时准确,三查七对。病历书写和记录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归档及时。强调三级医师查房制,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在诊断、病情和资料的综合分析、治疗方案制定和调整负责并落实。重视会诊质量、疑难、危重、手术、急诊的讨论,掌握讨论时机、讨论形式、内容和解决问题的效果。在诊断、处置方案、医疗费用、预后等方面,全面、准确、以通俗的语言告知病人及家属履行签字手续。在医嘱的执行、治疗处置、药品准备、发放过程中做到准确无误。重视标本采集,标本的标识,标本交接等环节。合理配置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在交接班中,重点突出,重要病情仔细交班,内容全面,有的放矢,重危病人口头、书面、床旁交班。明确科室与科室间,医疗与护理,临床与医技科室的标本交接,临床和医技、辅助科室在检查申请、预约、检查结果的回报,特殊处置(手术、麻醉)中临床科室和执行科室之间关于病人交接、病历资料交接等方面的职责,加强急诊科建设,强调院前急救,人员安排合理。
6、抓好医院内感染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管理。避免因医院内的感染增加病人的住院天数和经济负担。
7、定期检查各种医疗设备,正确使用保持设备的完好率,使其更好的服务于临床。
8、建立完整的监督机制,如院长查房制、质控查房制、病历考评标准、职工考评、院感抽查,医务科、护理部到各临床科室抽查规范操作和规范服务的情况,严把“诊断、治疗、手术、急危重症抢救关”等重点环节。
9、通过狠抓强化医疗服务、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急诊急救、院感质量及各种相关科室的职责,做到常规工作程序化,日常管理制度化,各项要求标准化,技术操作规范化,监督检查日常化,确保医疗安全。
四、医疗缺陷的处理
认真对待已发生的医疗缺陷,严格报告制,按照“事实经过不查清不放过,经验教训不总结不放过,当事人不认真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吸取经验教训。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医患冲突。对于病人投诉的问题,做必要的核实,问题重大,矛盾突出时,做好调查工作。确属由于医方原因引发的病人投诉事件,立即按程序报告,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记录在案,消除医疗事故隐患和减轻伤害后果。提高质量,加强内部管理。警惕因小的疏漏而引发医疗纠纷,甚至差错事故。
待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一般纠纷,按《射洪县人民医院内部管理办法》和《射洪县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2022年)》执行;重大医疗纠纷或赔付纠纷,将纳入医疗缺陷医院内部处理程序,明确医疗缺陷性质和责任,应总结的经验教训,以及承担的赔付费用。并公示医院缺陷委员会讨论结论,将缺陷结论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第3篇 设备零缺陷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设备缺陷及早发现并得到尽快处理,使机组安全可靠性进一步提高,特制定设备零缺陷运行管理制度如下:
1、 运行各岗位值班员应严格执行规定,定期对设备按检查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在设备巡检中要认真仔细,同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异常及缺陷。
2、 各部门专业人员应定期对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运行人员存在巡检不及时、检查不仔细、不到位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值长、单元长应加强对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监盘情况监督和检查。同时应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及早发现设备问题。
4、 各岗位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时应立即汇报主值班员、单元长,同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
5、 白班发现一般设备缺陷,单元长、主值班员可直接通知检修班组,并填写好通知时间、被通知人。重大设备缺陷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同时汇报值长及分场,并在单元长、值长交接班日志做好记录。
6、 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后,每填写一张正确合格的缺陷通知单(包括通知、验收)生技处将根据缺陷重要情况嘉奖1-5元。
7、 运行人员发现的设备重大缺陷可填写请奖报告,由本单位或值长签字后交有关部门后,由公司研究决定后进行嘉奖。
8、 对于由于运行人员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能发现的设备缺陷,每发生一次将扣岗位责任人50元。对于由于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能发现设备缺陷构成异常以上事故的按公司安全考核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 检修处理后的设备缺陷后,运行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在设备缺陷记录及设备缺陷通知单上由检修、运行人员共同签字。
10、检修未能处理的缺陷应向值长、单元长说明原因。较大缺陷运行人员应进行交班,岗位值班员应对缺陷进行监视级检查。
第4篇 设备缺陷登记管理制度
1 设备缺陷分类
⑴紧急缺陷: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连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此类缺陷必须尽快消除(安排临时或事故抢修)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⑵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维持短期运行。此类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除,消除前应对该设备进行严密监视。
⑶一般缺陷:指缺陷范围较小,对近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较容易解决,列入日常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 管理程序
⑴凡运行人员发现的缺陷,及时设法消除,消除后,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上。
⑵凡运行人员发现的,若无法消除时立即上报,同时记录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上。
⑶在消除缺陷时如需进行生产调整,及时向车间、公司生产调度汇报。
⑷记录中应注明缺陷的设备名称、部位写清楚,并写明时间,班次和发现人。
⑸运行人员应定期巡检,了解设备状况,主动消除缺陷。检查出的缺陷上,并将查出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登记本》。
⑹缺陷消除后,应记录消除时间、检查验收人,在缺陷登记本上详细记录。
⑺设备缺陷处理原则:基本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⑻消除缺陷时,运行人员要主动与检修人员配合,创造条件,严禁扯皮。
⑼缺陷消除后,应由班长和有关运行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包括卫生情况),认可后,班长在检修工作票上签字。签字后如再发现有遗留问题,由运行人员负责。
⑽在运行中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而未能得到处理的设备缺陷造成了严重后果,或发现缺陷后没有及时汇报、记录,要追究责任,严肃考核。
第5篇 设备部可靠性缺陷管理专工安全生产职责
(1)对可靠性、缺陷相关安全管理负责,对设备管理部主任(副主任)负责。
(2)负责落实可靠性、缺陷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厂各项规章制度。
1)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和河南省公司有关发电设备可靠性相关的行业标准、规程等,以及上级指示、文件;
2)修订厂内发电设备可靠性、缺陷管理规章制度并执行;
3)及时协调解决可靠性、缺陷规章制度中出现的问题;
4)及时收集有关专业上报提供的可靠性、缺陷统计信息,定期进行数据整理、核对;
5)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方面的可靠性技术资料;
6)根据集团公司、省公司要求,准确、完整、及时的上报可靠性、缺陷有关数据。
(3)负责可靠性、缺陷相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考核。
1)按照《设备长周期及有效期管理标准》和部门《缺陷管理实施细则》对部门各专业日常可靠性、缺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落实考核;
2)对部门各专业做好月度绩效奖指标考核明细;
(4)在设备管理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做好可靠性、缺陷相关工作。
1)及时了解现场设备安全生产情况;
2)定期组织各专业召开可靠性分析会和缺陷分析会,依据可靠性分析和缺陷分析提出对生产运行检修和设备的更新改造建议。
3)负责全厂的可靠性管理业务培训考核,提高全员的可靠性管理意识和水平。
4)负责主机、辅机和输变电设备可靠性数据的统计分析,定期提交可靠性数据分析报告。
5)参加设备管理部周生产分析会议;
6)积极参与安监部和其他相关本部门开展的有关缺陷、可靠性的生产活动;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和兄弟单位的事故教训和先进经验,联系本单位的实际与本岗位工作的职责范围,完善本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6篇 生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场。
2. 生产设备缺陷定义
2.1生产设备缺陷是指风电场生产设备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各种异常情况。
2.2本制度所指设备包括:
风力发电机组、110kv系统及设备、35kv系统及设备、10kv供电系统、380v供电系统、接入系统设备、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站内监视系统、变电站生产区域内建(构)筑物等。
3. 设备缺陷的分类
3.1一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可以消除的缺陷;
3.2二类缺陷:
在发现缺陷后24小时内,无法消除的缺陷。
4.设备缺陷的汇报与记录
4.1风电场发现、消除设备缺陷后,应在《缺陷管理台帐》内登记;
4.2登记为二类的缺陷,应经安全生产部同意;
4.3二类缺陷的信息通过oa系统呈报总工程师及安全生产部。
5.设备缺陷的处理
5.1 风电场发生任何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缺陷应立即布置安全防护措施,并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
5.2 设备缺陷由风电场自行组织及时处理(特殊天气情况除外);
5.3 对于风电场无法自行处理且需要对外联系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协助处理。
6 缺陷转类
风电场在消缺过程中发现无法自行组织处理时,可提出转类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核后,由一类缺陷转为二类缺陷。
7. 缺陷管理职责
7.1安全生产部职责:
7.1.1对风电场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1.2 协助对二类缺陷进行处理,负责安全措施、消缺方案的审查;
7.1.3 定期对缺陷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论改进管理流程,或列入检修、技改计划;
7.2风电场职责
7.2.1 负责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缺陷,组织消缺工作;
7.2.2 对未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2.3 每月对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8. 缺陷管理的奖惩考核
8.1 风电场对及时发现运行设备缺陷、重大缺陷以及积极消缺的情况提出奖励申请,由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8.2 安全生产部对发现缺陷不及时、消缺不及时等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9.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第7篇 设备缺陷处理索赔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妥善处理设备验收、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出现的缺陷问题,保证设备的质量,避免由于设备的缺陷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制订本制度。
2.原则
2.1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及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2.2以“讲诚信、守协议”的道德准则进行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
2.3以有利于问题解决为出发点,明确有关各方责任,确定解决方案,并落实解决方案。
3.释义
设备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是指通过对缺陷处理工作的组织、鉴定设备缺陷和造成缺陷的责任方、确定解决方案以及缺陷处理结果的验收、审核及落实处理费用等管理活动,保证设备质量和工程质量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缺陷的提出
4.1.1物资代保管单位在接货卸车过程中,对外观、数量提出缺陷。
4.1.2在设备开箱验收时,由参与验收的各单位技术人员提出设备缺陷,并由代保管单位统一形成书面材料(验收程序参照《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制度》。
4.1.3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缺陷主要由安装和调试单位提出,其它监督单位发现缺陷也有权利和义务提出。
4.2对缺陷的鉴定与审批
4.2.1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代保管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设备材料缺陷及缺陷责任的鉴定,确定缺陷对工程的影响:影响接口性能、影响设备性能、影响设备寿命,可能达到的修复水平以及对工期的影响等,同时,填写《现场物资缺陷及责任鉴定表》(附件一),并经总监确认,三期办批准后,进行缺陷处理。必要时还可外请专家,如厂家无人参加,可传真通知或确认。若属于在开箱验收时发现的缺陷(缺件),且责任明确,处理方案简单,可在验收时直接提出处理方案。
4.2.2建设单位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使用、修复或退货、重新购买。
4.3缺陷的处理及费用负担
4.3.1缺陷的处理原则上由责任单位自行解决。
4.3.1设备材料的缺陷及责任鉴定明确后,由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物资缺陷处理方案报审单》(附件二),责任单位出具处理方案,施工承包商审核,监理单位审批,三期办批准后由监理转责任单位处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4.3.3如责任单位不能及时予以处理,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在征得责任单位的同意后,由三期办以附件三的格式提出委托处理意见,设备物资组确认。如果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明确表态是否委托,也不自行处理,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建设单位可先行委托处理。
4.3.4设备材料现场消缺的费用由缺陷处理单位提出《异常处理费用申请表》(附件四),责任单位确认,三期办、设备物资组共同核实。责任单位可通过传真确认,如责任单位迟迟不予确认,为不影响施工进度,则建设单位直接批准,费用在其合同款中扣除。
4.3.5如需返厂,由责任单位具体办理返厂事宜,物资代保管单位配合;若属于供货单位责任的,由物资代保管单位具体负责办理。所有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4.4消缺设备的质量保证及验收。
4.4.1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跟踪缺陷的处理过程,并对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的消缺设备材料进行缺陷处理验收,并组织审批由施工承包商填写的《设备材料缺陷报验表》(附件五)。
4.4.2未出库的设备材料消缺后,由物资代保管单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4.5确因责任过大或缺陷处理过程中无法协调解决,需要进行索赔的由设备物资组负责组织协调进行索赔。
4.5索赔过程原则上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5.2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属设备物资组。
第8篇 远动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范本
1.主站端设备管理
1.1、系统主站端设备配置为分布式双前置机、双后台机、双调度工作站。由于设备失电或网络中断导致双前置机(双后台机)均退出运行的,应为一类缺陷,立即组织检查处理,连续停机1小时的为异常,超过2小时为障碍。
1.2、由于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调度模拟盘不能正确显示实时信息,应尽快进行检查处理,从接到调度员通知起连续12小时不能恢复的为异常,超过24小时的为障碍。
1.3、正常情况下,不允许将调度工作站退出系统。当远动人员确实需要在工作站上工作时,须征得调度班长或当班调度正值的同意,而且要始终保证一台工作站的正常工作。由于设备故障或未经领导批准,人为原因导致两台工作站同时退出系统运行的,应作为一类缺陷,立即检查处理,并至少恢复一台工作站正常运行。双工作站退出系统连续时间超过2小时为异常,超过4小时的为障碍。
1.4、电源故障,导致计算机系统无备用电源保障,应尽快组织处理,超过48小时没有恢复的为异常,超过96小时的为障碍。
2.场站端设备管理
2.1、在一、二次设备定期检修、校验时,检修人员应通知远动班,配合完成遥信、遥控等联调工作。遥测系统数据更改应及时反馈到远动班,确保现场信息准确地传送到调度端。当远动调试、通道均正常时,只是由于一次设备缺陷或二次设备不正确,导致遥信遥控误动拒动,应由调度室联系检修工区尽快处理。
2.2、在一、二次设备通道均正常的情况下,发现遥信,遥控误动、拒动现象,远动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立即处理。超过8小时没有排除的为异常,超过12小时的为障碍。
2.3、远动人员应严格执行变送器定期校验制度,遥测的总准确度不低于1.5级。在测量回路正常情况下,由于变送器故障原因,没有及时校验、更换,导致遥测量不正确影响正常调度的,超过8小时为异常,超过12小时为障碍。
3.通道设备管理
3.1、要保证实时信息的可靠传输,远动人员应定期测试通道的数据传输特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通讯人员检查、处理。
3.2、通讯人员在检查、测试运动通道部分设备时,应及时通知远动班。在远动设备均为正常的情况下,只是由于通道异常导致主站与厂站端设备的联系中断,应由通讯人员及时修复,并参照有关通讯专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4、建立调度自动系统缺陷管理记录薄,发现缺陷应进行登记,缺陷处理完毕应进行注销,并有负责人签字。
5、考核要求:
本标准的考核作为远动维护人员月度考核的一项内容,纳入月度考核。
第9篇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为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设备缺陷的定义范围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各种异常情况,如振动、摩擦、卡涩、过热变形、变音、泄漏、不准、失灵、事故跳闸、无法启动等,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类
1、一类缺陷:指必须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或者必须停止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二类缺陷:指在机组运行状态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将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或机组降出力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3、三类缺陷:是指不影响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而在机组运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记录
1、单元控制室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网控设电气专业缺陷记录本;化学净水室设化学检修、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除灰23米设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启动炉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
2、单元控制室设《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由值长负责记录。
3、缺陷的记录由相应专业的运行班长或单元长负责确认、记录、联系。对机组运行有影响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值长记录。
4、缺陷管理实行登记、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运行发现缺陷应立即电话通知检修人员,消缺延误者由值长视情况填入《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进行考核。
5、缺陷处理完后检修人员应会同运行人员到现场检查,并一起在缺陷记录本上签字消缺。
6、《缺陷记录本》每月底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更换,并将未处理的缺陷转入新本,收缴与保存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
四、考核标准
l、不论白天、夜间检修班组在接到处理缺陷通知后,白天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有值班人员的班组,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缺陷由值长负责通知)检修人员末按要求时间到达现场,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值班人员脱岗,加倍考核。
2、对危急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处理,因检修原因不能处理或运行措施不利、不及时,影响消缺,按延误时间的5元/分钟考核责任单位。
3、运行人员记录缺陷时,必须查明缺陷的情况,落实到具体专业,因运行人员对缺陷判定不明确,影响缺陷处理的考核50元/项次。影响机组启动的按《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要求运行人员提报、记录、通知检修处理缺陷间隔时间不超过1小时,否则每项.次考核5分。
4、检修车间内部分工不明确,延误缺陷处理的加罚50元/项次,因厂部分工不明确,由生产部负责协调处理,生产部处理不及时,考核50元/项次。
5、每天早8:30分、晚15:30分之前(启动炉、除灰每天10点前)检修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及生产部专业专工要分别检查缺陷记录,在本专业缺陷记录本相应栏目内签字,安排、督促、检查班组消缺情况,否则每次扣10分。由值长负责监督并提出考核建议。
6、每天早6点前由机、炉、电专业班长负责(外围专业由值长负责)对局域网上记录的所有缺陷进行刷新消项,否则每次扣10分。值长负责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考核建议。
7、《缺陷记录本》更换不及时,每次扣10分。
8、运行、检修人员巡视检查不认真,应发现的缺陷未发现,考核运行单位50元/项次,考核检修单位25元/项次,造成设备损坏或延误机组启动,同时依据《设备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厂管理者发现的未登记缺陷,除对检修、运行单位考核外,考核生产部相应专业专工100元/项次。
9、一个缺陷涉及到几个专业时,由值长协调,在缺陷不明没有值长许可的情况下有关专业的消缺人员不许离开,否则按延误消缺考核。
10、处理缺陷过程中发生推委扯皮现象,查出责任后,对责任单位考核200元/项次。
11、检修人员在处理缺陷的过程中,发现该缺陷属其它专业,应及时向值长说明,得到值长同意方可消项,并及时转到相应专业。否则,对责任单位考核50元/项次。
12、三类缺陷必须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每项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超时未处理的缺陷,要求值长了解掌握原因,原因不清每次扣10分/项。缺陷能在规定时间内消除但未消的,考核车间主任10分,生产部专业专工5分。受到考核后,仍不积极处理的,逐日加倍累计考核。
13、因无备件暂无法处理的缺陷,对责任单位以50元/项按天进行累计考核,直到备件到货消项为止。
14、发生缺陷,检修交待可以运行的,经生产部专业专工确认,可视为消项,但因该缺陷造成设备损坏、影响负荷或机组停运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发生时,对检修单位按3倍考核,同时生产部专业专工连带20%。
15、确因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缺陷重复发生又无力解决的缺陷由生产部确认后,可降低考核力度;若因运行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缺陷重复出现,考核运行人员。
16、未经验收的外围工程发生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消缺,生产部专工监督,列入工程管理考核,验收后由检修单位负责消缺。
17、运行人员对所有缺陷消除后的验收负责,只有缺陷处理完时,运行人员才能在验收栏签字,其它情况不许签字,否则考核50元/项次。
18、生产部专工对一、二类缺陷消除负有连带责任,如缺陷消除后,存在质量问题致使缺陷重复发生,对验收责任人按缺陷责任单位的15%进行考核。
19、运行、检修人员在缺陷消项时,未按真正消项时间填写,或存在不如实记录缺陷、缺陷末处理即消项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考核责任人200元/项次,考核20分/项次。
20、发现及时、消缺主动、措施得当,避免因重大缺陷停机及消缺组织好的单位,生产部视情节给予不低于2000元以上的嘉奖。
21、当月消缺率及消缺及时率均达到100%,奖励机、炉、电各2000元、热工1000元。
22、生产部专工对缺陷的管理和考核不到位,每项次考核100元。
23、生产部对设备消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考核,按天统计并予以通报,每月对缺陷发生及消缺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见,当月兑现。
五、对设备缺陷发生率的考核
l、统计方法:各专业每月发生的一、二、三类缺陷的项数与本专业的设备台套数之比,为该专业一、二、三类的缺陷发生率。
2、各专业的设备台套数为:汽机专业l0315,锅炉专业10188,电气专业l0892,热工专业9822,化检4650(含启动炉850);另外启动炉:汽机专业1503,锅炉专业1350,电气专业756,热工专业2000。
3、各专业缺陷发生率指标:一类缺陷发生率各专业均为0(含启动炉);二、三类缺陷发生率为:汽机5‰,锅炉专业14‰,电气专业4‰,热工专业4‰,化检8‰;启动炉:汽机、锅炉14‰,电气专业、热工专业12‰。一类缺陷发生即按一类缺陷考核,二、三类缺陷发生率每增加(减少)l‰,罚款(奖励)300元,启动炉缺陷发生率每增加(减少)l‰,罚款(奖励)100元。生产技术部依据机组运行稳定程度的不断提高,将对各专业缺陷发生率指标进行不定期的调整。同时,对于本细则定义缺陷范围外的其它缺陷在核实缺陷发生率时予以扣除。
4、缺陷发生率定额值的确定:上述各缺陷发生率指标×(1+双机运行时间/统计时间),启动炉同样根据机、炉运行台数和时间对定额进行调整,每月依据该定额值进行考核。化学专业按冬、夏季进行定额调整。
5、电气专业的照明缺陷除照明变和电源开关外的其他缺陷不列入缺陷发生率的考核。
六、对重复消缺的考核
l、 一类缺陷考核基数为300元/项,二类缺陷考核基数为200元/项;三类缺陷考核基数100元/项。
2、 缺陷消除后,一周内重复发生,按500%考核;一个月内重复发生,按300%考核;二个月内重复发生,按200%;三个月内重复发生,按100%考核;三个月后重复发生不考核。
3、 技改、大(小)修中处理的缺陷,在机组启动后重复发生,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每延长l天,减少20元。
七、一、二类缺陷的考核:
1、一类缺陷或无法做措施的缺陷必须由值长负责认定,若值长无法认定,组织生产部专业专工认定。
2、一、二类缺陷考核按缺陷发生的项数和存在的时间考核。
3、按月统计,每月每1项天考核责任单位50元,未消的一类缺陷下一月重新进行累计考核直至消项为止。
4、因一、二类缺陷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或降出力运行,按可靠性相应条款考核。
5、若缺陷重复出现,同时按重复消缺相应条款考核。
八、其它
l、本细则与可靠性管理冲突重复时,以《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为主。
2、本细则解释权属生产技术部。
3、本细则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原考核细则及补充规定作废。
第10篇 施工安全管理缺陷安全方案
序号
重大危
害因素
管理现状
管理目标
管理措施
完成时间
落实部门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1
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
1管理不严格,未经审批;
2落实不彻底
承建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编制率100%,审批100%
1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技措施要审批;
3措施要全面,要有针对性;
4项目部要认真落实;
5专职人员要做好监督检查。
1-3,施工前;
4-5,施工过程
项目部
1-3,质量部
4--5,工程部
质量、工程部
2
设备设施未经验收
1防护装置基本齐全;
2未验收即运行
现场使用设备设施的验收合格率达100%,按部颁标准(jgj59-99)检查评分≥80分
1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2经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取得准用证或验收手续;
3编制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过程
项目部
安全部
安全部
3
未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缺少必要的防护用品;
2部分人员不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安全帽100%,从事电气作业人员穿绝缘鞋100%
1为职工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奖罚制度》。
1-2,进入施工现场前;
3,施工过程
项目部
安全部
安全部
4
施工人员无证上岗操作
1有的工人未经培训即上岗;
2普通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个别人不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施工管理人员持资格证及其他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
1对特种作业 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办证;
2施工管理体制人员参加建管中心里组织的培训办证;
3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施工过程
项目部
安全部
安全部
一、吊装指挥信号不明的管理方案
重大危
害因素
管理现状
管理目标
管理措施
完成时间
落实部门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吊装无资质,指挥信号不明
吊装有资质,有时指挥不明
因吊装信号不明发生事故率为0。
1吊装作业要制定吊装方案并做安全技术措施;
2司机、司索及指挥人员培训上岗,持证上岗;
3指挥要选择适宜位置;
4司机坚持信号不明,不吊;
5专职人员监督。
1-2,作业前;
3-5,作业中。
项目部
安全部
机电物资部和安全部
二、起重机安装管理缺陷的管理方案
序号
重大危
害因素
管理现状
管理目标
管理措施
完成时间
落实部门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1
无安全技术方案
有方案,执行不彻底
制定并保持方案,由此引发的事故率
1编制电梯及起重机安装施工方案和详尽的安全技术措施;
2管理及操作人员培训取证后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方案与交底;
4专职人员做好监督检查。
1-2,作业前;
3-4,作业中。
项目部
机电物资部
机电物资部、安全部
2
未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能够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但有时佩戴不正确。
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预防事故发生。因此引发的事故率为0。
1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2加强以员工安全教育;
3专职人员监督检查。
1-2,作业前;
3,作业中。
项目部
机电物资部
机电物资部、安全部
三、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管理方案的管理方案
重大危
害因素
管理现状
管理目标
管理措施
完成时间
落实部门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现场临配电不符合规范
1大部分现场执行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达标;
2个别现场临电管理未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3有的电工技术水平低,配电不合理。
加强临电管理,按jgj59-99检查现场临电得分≥75分
1编制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配电方法 ;
3现场采用tn-s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采取“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等参数匹配;
5专职人员做好监督检查;
6对员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
1-2,施工前;
3-6,施工中;
现场施工安全部、
项目部
1-2,安全部
3-6,安全部
安全部
四、焊渣引燃引起明火的管理方案
重大危
害因素
管理现状
管理目标
管理措施
完成时间
落实部门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焊渣引燃引起明火
个别操作人员对作业环境检查了解不清,焊渣清除不及时、不彻底。
工作结束后及时清除焊渣确保引燃引起火灾事故为0。
1编写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2现场作业开具动火证;
3焊割作业场所10m以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
4工作结束仔细检查现场,及时清除火险;
5加强对员工安全培训。
1、2、5,作业前;
3、4作业中及作业后。
项目部
安全部
安全部
五、现浇砼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要求的管理方案
重大危
害因素
管理现状
管理目标
管理措施
完成时间
落实部门
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
现浇砼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要求
1个别工程现浇砼模板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
2立柱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底部无垫板或垫砖。
现浇砼模板支撑系统90%以上受方案控制,100%受监督检查控制,按jgj59-99检查评分≥75分
1单独编制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审批;
2支撑系统有设计计算;
3支撑系统符合设计计算;
4立柱间距符合规定,并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底部设垫板;
5按规定控制模板上的施工荷载;
6模板上堆料均匀;
7模板工程有验收,拆模有申请;
8砼强度未达规定不拆模;
9编制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交底;
10项目经理对目标及实施情况总体评价。
1-2、9,支模前完成;
3-8、10,在施工中。
项目部
1-3、9,质量技术部
4-8、10,工程管理部
机电物资部
第11篇 新能源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 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第二条 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 凡出现影响安全、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常情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二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继续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轻微异常,暂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轻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 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 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立即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 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恢复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 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根据当时设备及系统情况迅速处理,并报告值班长、风厂厂长、主管领导;当发生第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长和风厂厂长,值班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 在缺陷处理时,特别是安全措施复杂或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 暂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复杂、难以满足安全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 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 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须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 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 设备具备启运条件; 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 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 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除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情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 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 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归属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要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班长根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厂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 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 第十六条 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 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 未及时发现一般性设备缺陷,每次考核50元。 第十八条 未及时发现重要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条 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通报嘉奖。
第二十条 不填写或不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设备缺陷单由各风厂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作废。
附件一 缺陷处理单
第12篇 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掌握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缺陷产生原因,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消除设备隐患。
2. 发现缺陷,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缺陷类型。
2.1 严重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死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情况危急,须立即处理。
2.2 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因情况紧急,必须及时处理。
2.3 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须尽快处理。
3发现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3.1 严重缺陷:值班人员发现严重缺陷后,应立即报告电气主管和工程部经理,并由工程部经理立即组织抢修。
3.2 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现重要缺陷后,应立即向电气主管和工程部经理汇报,并在强电主管组织下及时抢修。
3.3 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及时向电气主管汇报,并在电气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4. 严重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所有缺陷均由电气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薄,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
第13篇 线路缺陷管理制度
线路缺陷管理是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是保证设备应有的健康水平和搞好线路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线的缺陷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确保线路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线路缺陷管理的目的,在于对设备存在的缺陷进行统筹安排、及时处理,做到查有记录、积累资料、便于分析和总结经验。
第二条:送电线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认为存在缺陷
1.零部件代用、缺损、锈蚀、严重变形等;
2.不符合《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规定的运行标准者;
3.达不到《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和《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者;
4.防护区外危机线路安全运行的设施和障碍;
5.不符合设计图纸和上级技术文件并影响线路运行安全者;
第三条:线路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
一、紧急缺陷:是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缺陷,必须尽快(在1日内)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紧急缺陷:
1、杆塔及基础情况
1)铁塔长度3米以上的塔材5块及以上;架线塔缺塔材15块及以上;耐张塔缺塔材10块及以上;
2)铁塔有一节包钢缺螺栓数量达1/3及以上者;
3)杆塔拉线断线或丢失、拉线下楔丢失;
4)杆塔基础周围取土、基础严重下沉、滑坡及受洪水冲刷等情况已造成杆塔倾斜、有可能随时倒杆塔的;
2、导线与本来避雷线情况
1)导线避雷线上悬挂有异物并随时可能造成事故者;
2)导线连接器过热;
3)导、地线连接金具损坏或螺栓帽及开口销子丢失,有可能随时导致掉线事故发生者;
3、绝缘子情况
1)瓷横担断裂;
2)瓷质绝缘子、玻璃绝缘子零值或自爆片数大于下表数值者:
电压等级(kv)
零值或自爆绝缘子片数13546
4、其他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指缺陷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在短期内继续安全运行的缺陷。无需对外停电既可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应在该缺陷发现之日起三天内消缺;需对外停电才能消除者,也应尽快做好安排,抓紧消缺。(消除前应加强监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重大缺陷:
1、杆塔及基础情况
1)铁塔缺长度3米以上塔材3—4块;架线塔缺塔材8—14块;耐张塔缺5—9块;铁塔有一节包钢缺螺栓数量在1/5以上,1/3以下者;铁塔主材弯曲或变形严重已导致铁塔结构受力不正常者;
2)杆塔的拉线断股、损伤达25%以上(如:7股断2股,19股断5股);
3)杆塔基础周围取土、杆根遭冲刷、下陷严重,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
2、导线与避雷线情况(复合光缆等同架空地线维护)
1)导、地线断股损伤截面超过运行标准;
2)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时,限距达不到下列数值的作为重大缺陷:
电压(kv)
项目
树木(垂直距离)444.55.5
树木(净空距离)3.53.545
经济作物林、渠道、街道行道树333.54.5
铁路轨顶7.57.58.59.5
铁路接触网3345
交跨电力线路或弱点线路3345
建筑物(水平)3456
建筑物(垂直)4567
公路7789
特殊管道4456
居民区(导线对地距离)777.58.5
非居民区(导线对地距离)666.57.5
交通困难地区(导线对地距离)555.56.5
3)在运行中接续管、补修管损伤、变形严重者;
4)引流并沟线夹螺栓松动及缺弹簧垫片、连接不紧者。
3、绝缘子、瓷横担情况
瓷质绝缘子、玻璃绝缘子零值或自爆片数达到下表数值者:
电压等级(kv)
损伤绝缘子片数13546
4、鸟类活动频繁区防鸟设施损坏、变形或缺少;
5、接地引下线断线,接地网丢失;接地装置严重锈蚀,截面减少在50%以上者。
6、其它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在短期内继续安全运行的缺陷
(二)般缺陷是指近期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应在2个月内消除。除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外,其它缺陷均为一般缺陷.
第四条线路缺陷应用送电线路的缺陷标准术语进行填写,要求书写工整,具体写法见附录。
第五条线路缺陷实行专责巡线员、保线站、工区三级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1、专责巡线员
专责巡线员负有巡视线路设备、发现设备缺陷、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的责任;负责完成自行处理的缺陷,负责提交、委托缺陷处理;负责对缺陷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督促、跟踪和检查验收。
查线必带的工器具:望远镜、斧头、扳手、刚卷尺、记录本,需个人补加的材料《保护电力设施通知书》、《关于砍伐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的通知书》。如发现携带工器具不全者扣罚当事人奖金500元。
每月的巡线计划(日巡线区段)应在巡线工作开始前书面报告站长,以便站长督察。不按规定上报者,不予报销当月车票和住宿费。
1)认真巡视所管线路设备,巡线时必须在巡线记录本上详细记录当日的巡线日期、天气、线路区段,发现缺陷应及时用缺陷标准术语记录在巡线记录本上。
2)巡线中能自行处理的一般缺陷,不得委托上报,处理后应详细记录在巡线记录本上,可延期在下月巡线中消除。未按期消除缺陷者,每处扣罚100元。
3)巡线中必须处理防护区的树木。难以处理的树木(如房前屋后及院内的树等)由站上安排处理,因阻挡不能处理的树木应下发通知书;新栽小树必须及时处理。(对防护区外超高树木应有记录,便于掌握)。违反上述规定者。每处扣罚专责巡线元100元。
4)巡线时对发现的防护区内不合格的交跨越、建房、杆塔基础取土及影响送电线路安全运行等情况,应及时联系处理。回站后向站长书面汇报,并在巡线记录本上作详细记录。未按规定处理者,扣专责巡线元100元。
5)巡线员在巡线中发现紧急缺陷应立即向站长和工区汇报。
6)巡线时对线路的检修、清扫情况进行质量验收,并做好记录。发现质量不合格者应向站长书面汇报区段、杆号等详细情况,经站上坚定后将结果上报工区,工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7)巡线结束后,专责巡线员应在第一个工作日内填写缺陷记录,并将缺陷情况及处理方案书面抱站长。逾期扣罚专责巡线员500元。
8)以线路为单元,在每月23日前把本月发现的缺陷总数、消缺率统计上报,逾期扣罚专责巡线员500元。
9)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在收到移交资料后一个月内变更技术资料。逾期扣罚专责巡线员、技术员奖金各500元。
2、保线站
保线站是缺陷管理的基层单位、也是处理缺陷的组织和实施单位之一。
1)站长应根据线路缺陷情况、预防性检查周期和《送电工区线路缺陷消除的责任分工规定》等制订月工作计划,负有安排消缺、检查消缺质量和巡线质量,落实本站缺陷管理的责任。
站长每月应将下个月的巡线计划在25日前书面报工区。
2)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站长不在站上时,代理站长搞好缺陷管理工作。副站长是保线站线路检修、缺陷处理的主要工作负责人。
3)专责技术员协助站长并指导专责巡线员搞好缺陷管理工作,编写输电线路月报表、大修计划、用送电线路缺陷标准术语填写线路缺陷卡、月份线路巡视及处理情况表其他有关报表,经站长签字后报工区运行专工处。
统计本站每月的缺陷情况及消缺率,在每月5日前报工区。逾期未能上报者,扣站长、技术员各500员。
4)巡线工作结束后,站长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内组织对全站的设备缺陷进行分析归类,必要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查和鉴定,对所发现的缺陷提出处理方案或建议。
5)缺陷填写和汇报必须详细准确。保线站上报工区的缺陷与实际不符或有误者,工区扣该保线站每处500元。
6)站上的消缺工作,站长必须下现场。站长抽查巡线质量,每月不应小于5次。无故不完成者,扣除500元。下现场情况应随月报一同上报。
7)在年度考核中,班站紧急、重大缺陷的消缺率应达到100%,一般缺陷的消缺率不小于90%。消缺率达不到上述要求者,扣该站一个月月奖。
3、工区
1)根据各站上报的月工作计划、线路月报表、线路缺陷卡及线路工作的季节性特点,运行专工负责编制月运行工作计划,下达月消缺任务,在27日前向检修专工提交缺陷委托。逾期扣罚500元。
2)对紧急、重大缺陷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到现场复查落实,制定处理方案,及时消除缺陷。需委托检修处理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委托,检修班站在规定的时间消除缺陷。
3)对紧急、重大难以处理的线路缺陷或线路设备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方案应及时向局生技部汇报。缺陷处理后,向局生技部汇报处理情况。未按要求完成扣罚500元。
4)运行专工应在接到检修情况通知书、缺陷回执单后3日内向保线站下达检修情况通知单和返回缺陷卡,并在下月安排保线站对缺陷处理和检修情况进行质量验收。逾期扣罚500元。
5)根据线路运行的实际情况,安排设备互查工作。
附录:
送电线路缺陷标准术语
1.线路方向以杆号方向为正方向,即线路大号侧方向。面向正方向分前、后、左、中、右。
2. 架空地线分左、右地线,地线吊架分左、右地线吊架;导线分左、中、右相(垂直排列者分上、中、下相)或按相序分,双分裂导线需注明某相左、右线;导、地线压接管与导、地线分法相同,但必须注明压接管距某杆的距离;间隔棒要写明某相某档,再按接近某杆塔由近及远计数。
3.导、地线缺陷必须写明在某档中的位置及详细情况和周围环境(地形、该档交叉跨越情况)。并沟线夹由后向前依次计数。导、地线防振锤从杆子中心向前、后侧依次计数。应写明防振锤型号,移位要写明某杆塔的距离(单位:米)。
4.瓷瓶串分左、中、右相(垂直排列者分上、中、下相)或按相序分。耐张瓷瓶串还应分前侧、后侧。双串瓷瓶要分左、右串(或前后串)。
瓷瓶片数从横担向导线依次计数。其缺陷必须写明是低、零值,打破多少(单位:平方厘米),自爆,并写明瓷瓶位置、型号、大小槽、色别。瓷瓶串信偏斜要写明偏斜方向、度数或距离(单位:毫米)。
5.杆段按自然位置分;双杆分左、右杆;铁塔分塔头及塔身上、中、下段;杆塔的前后侧和左、右侧按线路正方向分。
6.横担分导、地线横担、左横担头、右横担头。单杆和垂直排列者其横担导线相位分。
7.叉梁分上、下叉梁。每个叉梁分左上、左下、右上、右下梁。叉梁节板胺前、后侧分。
8.杆塔倾斜、横担歪斜应注明方向(前侧、后侧、左侧、右侧、左前侧、左后侧、右前侧、上、下)及数值(单位:毫米)。
9.塔材应注明规格及尺寸、塔材号、数量。
10.导、地线拉线按左、右杆的前、后侧分(例:左杆前导线拉线);杆子内、外角拉线。拉线分上楔、钢绞线、下楔、拉线棒、基础。接线绣蚀要注明拉线规格和锈蚀的详细情况。
11.接地装置按左、右杆分。接地装置接地引下线和接地网组成,记缺陷时要写明确。
12.基础起土要写明起土方位、起土深度、起土范围、距杆塔距离(单位:米),起土人或单位及详细地址。必要时画图说明。
13.防护区内缺陷必须写明某档前后杆号、距最近某相垂直和水平距离、在该档中距某杆塔距离,其交叉跨越物或建筑物归谁所有,详细地址,并注明当时温度。
14.防护区内树木应写明树种、树径、数量(棵),距导线垂直或水平距离(米),树主。超高的树木要说明超高多少米。
16.缺陷和文字难以详细表达时,应附图说明。
17.缺陷应按一般、重大、紧急进行定行。
18.缺陷应归类计量:如树为多少条线路多少处共多少棵,拉线为多少条线路多少基共多少条,塔材为多少条线路多少基共多少块等,其它缺陷为多少条线路多少处。
第14篇 安全管理缺陷危险因素分析
1、若拟建项目没有设置安全管理组织,缺乏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安全队伍,存在的安全隐患将任其扩大,既不能预防事故发生,更不能在发生事故后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2、若拟建项目没有专门的或义务消防队,发生事故时将来不及阻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因此,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3、若拟建项目缺少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缺乏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防火、设备检修管理、动火审批、事故报告、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及使用等制度,没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奖惩制度,不搀照工艺操作规程制定各岗位的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且事故发生后,若缺乏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将会使事故损失扩大,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4、若拟建项目缺乏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或预案等,将会产生各级各类安全管理人员职权不明、责任不清的结果,使安全工作无法落实;不根据《氧气站设计规范》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或其它相关的国家规范制定相关的管理或检验制度,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操作、安全预防和安全管理制度的约束,则生产过程随时都可能因违章操作行为而导致事故发生,将会使事故损失扩大,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5、以往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有很大比例均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安全管事人员的安全管理缺陷。
1)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主要表现在:
(1)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失误;
(2)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就上岗、不熟悉操作规程或不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各作业环节之间,在缺乏联络和衔接的情况下擅自操作;
(4)思想麻痹、粗心大意等等;
(5)疲劳作业、醉酒上岗、从事禁忌作业、带病上岗等。
2)安全管事人员的安全管理缺陷主要表现在:
(1)未制定严格、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执行力度不够;
(2)对输送中的物质性质以及有关储运安全知识缺乏了解;
(3)对设备、设施及工艺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缺乏认真的检验分析和评估;
(4)对储罐、接头、管道及附件存在质量缺陷或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检查和治理;
违章作业也是安全管理不善造成的。如果安全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介质泄漏、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
第15篇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
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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