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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管网管理制度

管网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的各类管道设施进行规划、建设和维护的一整套管理规则。它涵盖了从设计、施工到运营、保养的全过程,旨在确保管网的安全、高效运行,降低故障率,延长设备寿命。

包括哪些方面

1. 管网规划:确定管网布局,考虑地理环境、负荷需求等因素。

2. 设计标准:依据行业规范和技术要求制定设计准则。

3. 施工管理:监管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4. 运行监控:实时监测管网状态,预防潜在问题。

5.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维修,延长管网使用寿命。

6.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预案,快速应对突发情况。

7. 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规定,防止事故的发生。

8. 资料记录:详实记录管网相关信息,便于管理和追踪。

重要性

管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确保安全:有效的管理能避免因设施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2. 提高效率:合理规划和维护能减少停机时间,提高管网运行效率。

3. 节约成本:预防性维护可减少大规模维修或更换设备的成本。

4. 环保合规: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泄漏等环境影响。

5. 保障服务:稳定的管网运行是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每个环节的职责、流程和标准。

2. 建立培训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管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3. 引入智能监控系统:利用现代技术实时监测管网状态,提前预警。

4. 实施定期巡检:结合智能系统,设定定期实地检查计划。

5.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异常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6. 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7. 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全面、高效的管网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基础设施的稳定运行,从而支撑业务的正常开展。

管网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沼气管网的安全管理工作

1、运行中的沼气管道的检修和抢修工作,常是带气作业,因此,要严禁明火,戴好防毒面具。当在沼气管道带气操作时,沼气压力应控制在200-800帕范围之内。带气操作时,必须两人以上,沟槽上留一人观察。

2、对低压沼气管道每月至少两次巡视,对闸井、地下构筑物的定期预防检查应同时进行。主要检查闸井的完好程度,沿线凝水器定期排除以及其他地下设施被沼气污染的程度。在闸井打开时,禁止吸烟、点火、使用非防爆灯等。

3、沼气管道日常维护管理的主要工作之一是管道的检漏。可以根据气味的浓淡程度初步确定一个大致的漏气范围,可选用下列方法检查:(1)钻孔查漏:沿着沼气管道的走向,在地面上每隔2—6米,钻一孔眼,用嗅觉或检漏仪器进行检查。(2)挖深坑:在管道位置或接头位置上挖坑,露出管道或接头,检查是否漏气。(3)井室检查:在敷设沼气管道的道路下,可利用沿线下水井、上水阀门井、电缆井、雨水井等井室或其他地下设施的各种护罩或井盖,用嗅觉来判断是否漏气。(4)观察植物生长:地下管道漏出的燃气到土壤中将引起树林及植物的枝叶变黄和枯干。(5)用凝水器(抽水缸)判断漏气:在按周期有规律的抽水时,如突然发现水量大幅度增多,有可能沼气管道产生缝隙,地下水渗入抽水缸,从地面可以预测到沼气的泄露。

巡查检漏的周期、次数应根据管道的运行压力、管材、埋设年限、土质、地下水位、道路的交通量以及以往的漏气记录等全面考虑后决定。巡查检漏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常年坚持、形成制度、除平时的检漏外,每隔一定年限还应有重点地、彻底的检漏一次,检漏方法可结合管道的具体情况适当选定。

第2篇 输油工艺管网 安全管理标准

1 本标准适用于:输油工艺管网

2 引用标准

sy6320—1997 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定

油田公司安全标志设置规范

3 安全管理规定

3.1 用管路输送油品,应尽量避免混入空气、水、灰尘等物质。

3.2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爆炸危险场所入口处,如计量间,应设置导静电手握体。手握体应用引线与接地体相连。

3.3 罐区管道明设,必须采用管沟时,应尽量采用不封闭式,对封闭式管沟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强化通风、设阻断墙、定期测定油气浓度、设置危险浓度自动报警器等。油气浓度分别保持在卫生允许浓度和爆炸危险浓度下限以下。自动报警器必须安全可靠,定期校验标定。

3.4 架设管道的管托或支架,不得离开管墩或管座,如属长期性脱离,应进行调整和修理。

3.5 对固定支架和管墩固定装置的强度进行定期监督,如发现断裂脱落,要限期修复。

3.6 对管道上连接的垫片和油麻等要防止破裂老化和腐烂,发现不能完全密封时应予更换。

3.7 管道的保温、反腐及接地

3.7.1 保温材料风化、老化、霉烂、脱落、潮湿不干时,要更换修理。

3.7.2 保温层外的保护层遇有损坏脱落时,要及时修复。

3.7.3 发现反腐层脱落时要按裸露长度的1.2倍进行修补,如每隔10m连续多处脱落,要重新全部反腐。

3.8 阀门

3.8.1 每周检查1次阀体及附件是否清洁完好,填料和垫片有无损坏渗漏,丝杠润滑状态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尘土。

3.8.2 阀门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不用借助其它工具。

3.8.3 阀杆光洁垂直,阀芯严密可靠,阀体无破损、砂眼、裂纹和严重锈蚀。阀件齐全完好。

3.8.4 重要部件的阀门要加强检查防护,必要时加罩加锁,如罐区阀门,罐上阀门,输油干线阀门和管组隔断阀门等。

3.8.6 对长期不用的阻断阀,检查阀体、阀垫和垫片等状况。

3.8.7 在上冻前,要排尽阀体积水,清除污垢和机械杂质。环境温度和油品温度低于0地区,要采取防冻措施,如上冻前凡阀槽有丝堵的,应拧开丝堵放去积水和去除锈渣,拧紧丝堵,必要时包裹防寒毡、石棉绳,或加保温箱等。

3.8.8 每年对安全阀的定压灵敏度、可靠性校验1次,调好后加铅封。

3.8.9 对非金属阀、电动阀、电磁阀和气动阀的检查监督,要按介质性质、工作环境、适应的温度范围、本体结构特点等因素作出专门规定。

3.9 电气设备和关联设备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第3篇 热力点及热力管网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指导书

(一) 、一般规定

1. 热网运行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非工作人员,不得任意进入热力点内,如有外单位参观学习,应经保卫部门批准,方能入内。

3. 每天必须对外网和第二受热站进行巡视。但如第一受热站一人值班工作时,巡视工作应另派人完成。

4. 热力点运行值班人员,应负责站内和外线安全运行工作。

5. 热力点运行值班人员的具体工作应包括对各用户的水质化验工作。

6. 在运行中如发现设备供汽压力、流量及回水不正常时,应及时向车间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7. 按交接班制度认真交接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问题。

(二) 、操作规程

1. 送汽操作

(1) 生产、采暖和生活的送汽工作,必须在接到车间调度通知后,方可供汽。

(2) 送汽工作应由专组或专人统一领导和指挥。

(3) 送汽前应对全线和所有阀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 送汽前,应在送汽沿线上派出人员,定点,定人进行池水伐门的操作。要事先将池水伐门打开,放净管内的余水,但要注意池水伐门不得过大。

(5) 沿线准备工作完毕后,送汽时,指挥人一定要通知池水操作人员,提醒他们注意。

(6) 总伐门的启动,一定要缓慢进行,不能过急。应该在每微动一次,都要等一定时间。

(7) 对锈死的伐门,不易打开时,禁止用大管钳来扳动伐门手轮。

2. 停汽操作

(1) 停汽工作根据车间通知的停汽时间和范围进行;

(2) 关闭总伐门后,应该观察阀门是否关严,并派人定点、定人将管内余汽放净;

(3) 禁止刚停汽后,立即检查管道,一般应在半小时后进行。

(4) 停汽后的送汽工作,按送汽操作从头开始做起。

第4篇 消防管网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各选煤厂要确保消防管网24小时正常供水,管网无锈蚀、跑冒、滴漏。协调好与所在矿调度室和消防水泵房关系和应急流程机制,保证消防应急供水的需要;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实行24小时交接班制度,责任到人;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用于消防工作,不得挪作它用,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或损坏、挪用、随意拆除消防设施、消火栓(水带、水枪)、灭火器材;

4、消防管网、设施、灭火器材必须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反腐除锈。消防水泵及机组必须每周试运转一次,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5、建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档案,详细记录配置类型、时间、数量、设置部位和检查维修更换记录;

6、保持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齐全完好,消防部件外观无损坏、涂层无脱落、无生锈、霉变、漏水、接口垫圈、消火栓箱门玻璃完整无缺,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放水检查,检查后及时擦干,定期在消火栓阀杆上加润滑油;

7、消防管道分支闸阀、消火栓手柄丝杆处等转动部位要定期检查经常加注润滑油。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和更换;

8、灭火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易取处,但不得影响安全疏散。要经常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泄压、失效或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器材,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现场不得有泄压、失效、空瓶。同时对合格灭火器材必须贴上标签,注明检查有效期,确保器材完好有效。

9、各单位要随时掌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确保有应急备用器材和设施的备件;

10、各选煤厂应经常对调度室、消防水泵房工作人员进行灭火应急流程的演练,确保发生火灾时,消防水泵开起、加压顺畅。

第5篇 燃气管网设施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为确保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消除燃气管线运行中的隐患,防止天然气管线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天然气中、低压管线(带气运行、未带气建设)以及附属设施(调压站、调压箱、阀门井、凝水缸等)的巡视检查。

管线的管理监护单位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对所管理的管线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并定期组织人员对管线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管线设施安全运行。

1. 管道巡线队负责已带气管线的管理监护;安全部负责已建成未带气管线的管理监护;

2. 管线巡检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随身携带巡检队所需的工具及仪器;

3. 天然气管线巡视检查人员,必须掌握所巡视检查范围内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准确位置、埋深、投运时间、运行状况、技术参数、性能,同时了解管线周围情况和天然气用户基本情况(用气户数、用气量);

4. 天然气管网的推车巡视检查每两个月为一周期,巡检人员在负责区域徒步用手推式检测仪全线检查一次,无法用手推式检测仪检测的管线用打钎法进行检测,检查天然气管线的运行安全状况;

5. 天然气管线巡视检查人员对所管辖区域内的燃气管线及设施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区域内的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等用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检测,对燃气管线周围的其它井,如通讯井、上水井、下水井等每周至少进行二次检测。在雨季要定期打开阀门井检查井内是否有积水,有积水者及时采取措施将水抽干,确保井内无积水。检查管线及设施有无泄漏、塌陷、占压、周边施工等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采取有效措施后上报,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6. 对用普通燃气表的民用户,要对户内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知识宣传,对查出问题(泄漏、私自改管、接热水器、启封、盗气、第二火源、软管过长、软管穿墙、管道上堆压物品、未装报警器、管道腐蚀等)的用户进行安全知识讲解并督促用户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拒不整改者认真做好记录并上报处理,ic卡燃气表用户每年至少进行二次管线及设施安全普查;

7. 公福户、工业用户检查人员每周至少检查二次,检查人员要仔细检查天然气管线、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或隐患(泄漏、燃气表运行状况、盗气、报警器状况、管线腐蚀、管线状况、短处增灶、漏气、第二火源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对拒不整改的用户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认真做好记录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8. 巡视检查人员要将每天巡查情况做好记录,记录要求内容具体、准确、完整、规范、清晰;

9.管线管理单位对巡视检查人员所查报的问题立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限定时间对隐患整改。本单位不能立即解决的应立即上报总公司;

10.天然气管线巡视检查实行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管辖区域内的管线设施负有安全运行责任,未按规定对本辖区域内管线及设施进行巡查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下岗,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11.巡视检查人员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管辖区域内安全隐患(突发性除外)而由其他人发现的,未酿成任何后果者,给予巡检人员罚款处罚并通报批评;对造成后果者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100-500元罚款、待岗、下岗等行政处罚,事故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对第一时间发现管线及设施安全隐患者,给予100-500元奖励;

12.对巡线人员发现问题上报后处理不及时的有关单位、部门、人员依据问题的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待岗、下岗等行政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13.天然气管线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按应急抢险预案的组织体系进行。

第6篇 动力管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一、动力管网是企业动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的动脉。为了保证企业动力管网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经济地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动力管网是指:压缩空气、煤气、蒸汽、氧气、氮气、氩气、乙炔气、高炉送风、供水等输送管网及其管道附件和安全设施。

三、压力管道(工作压力大于0.1mpa,管径大于∮50mm)的管理,除应遵守其它相关规定外,适用本规定管理。

三、本规定对各单位的管网主、干线的维护管理作了基本规定,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动力管网实行公司、厂、车间三级管理。

二、萍钢公司生产部(安钢生产部)为动力管网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动力管网管理法规,制定公司动力管网的规章制度;

(二)协调公司动力管网的正常生产运行;组织公司的动力管网专业检查,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动力管网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负责新接动力管道(包括增容、转供、新接支管)的审批,未经生产部批准,各二级单位(包括动力厂和煤气回收厂)不得擅自实施。非本公司接用动力管网,需先经工程管理部等部门和管道管理单位协调签署意见,由生产部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四)审核、协调各单位动力管网的检修及改造工作;同安环部等有关部门一道监督易燃、易爆动力管网检修工作的实施;按公司有关制度和规定,对动力管网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三、厂、科室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动力管网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定,负责对其管辖内的管网资产管理;制定本单位动力管网的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全部动力管网的技术档案,负责本单位对动力管道及附属设置的检查、维护工作;落实管网检修、整改计划工作;负责本单位管辖内管网安全运行和事故管理;提出、落实压力管道及其设施的检验、测试计划。

四、车间级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公司和厂级的动力管网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定期对动力管道进行巡视、检查、维护。

(二)监视并记录范围内所有管道的安全运行状况,并及时向单位(分厂)提供相关数据,以便动力管网安全、合理地运行。

五、维修厂(维修中心)是公司动力管网检修、整改的主要实施单位,根据管网实际状况及管辖单位提出的检修计划,对管网实施检修工作;维修厂(维修中心)应按与生产单位管网管理责任划分的规定,对管网实施常规点|、巡检及维护工作。

第四章动力管网的维护与管理

一、通则

(一)生产用动力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区域划分,原则上应以产权来划分。萍钢公司、安钢公司应根据各自的具体实际情况,划分出各单位(厂)详细的管网管理范围。

( 二 )管道支架管理,原则上按产权(或规定的)划分管理。暂未划分清产权的管道支架以及多管道支架,则以该支架上最大管径管道管理单位负责。

(三)各单位动力管网必须绘制正规的系统图,建立和健全各项技术档案和资料。

( 四 )各种管道支架不得超重,不得兼做其它用途,同一支架上放设多种管道时应符合规范及安全规程的要求,横过马路管道要有明显的警示牌。

(五)各种管道的着色应符合公司《通用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以便识别。各种管道、阀门、水封、排水器等均应编号、挂牌。各种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应定期检查、清洗、反腐,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各种管道泄漏率应保持在2%以下。

(六)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总管或支管上开口、外延、增加其它管道及改变管道设施结构。

(七)各管辖单位应定期对各阀门丝杆注油(氧气用阀门除外)及其它,使阀门保持灵活可靠状态。

(八)、各单位应根据管网的运行、点检情况及时提出管道检修及整改计划,报维修厂实施,维修厂应将月(周)计划按规定报公司主管部门。

(九)对动力管网实施检修、动火均应认真贯彻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规程执行,管道动火前必须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实施。

(十)管道检修前的阀门动作、吹扫工作,由生产单位或管道管理者单位执行(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外),煤气厂负责检测工作。

(十一)定期对压力管测量管壁厚度,对腐蚀较严重的管段应加强监测,对危及使用和安全的管段要及时更换。一般要求对管道、支架等每三至五年进行一次反腐处理。

(十二)每年雨季之前要求对管道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量。

二、煤气管道

加强日常的巡检工作,其主要内容:

1、管道及其附件是否符合有关规程,有无泄漏、堵塞现象,管道、支架、基础有无开焊、变形、下沉、撞坏等情况。

2、冷凝排水器、水封应经常保持有效的水封高度。

3、各阀门应经常保持操作灵活、工作安全可靠,并挂好安全警示牌。

4、有无影响管道安全运行的施工、附近有无火源、易燃品等。

5、定期排放管道内的积水,做好管道疏通工作。

三、蒸汽管道

(一)蒸汽管道严禁裸露运行,应做好管道的保温工作。

(二)对管道及附件要定期进行测厚或校验,做好原始记录工作并存档。对检查不合格、避厚腐蚀严重、威胁使用安全的管段应及时更换。对蒸汽管道的泄漏点要及时进行检修和整改。

(三)管路所属附件应正常、完好,运行过程中应检查管系膨胀器是否正常,支、吊架应无偏斜、卡死、脱落现象。

(四)定期排放管道内的积水,严禁不用疏水器起码通排放冷凝水。

(五)根据用户使用情况,经常调节阀门开度,在保证用户使用条件的前提下节约能源。

四、氧气、氮气、氩气、乙炔气、压缩空气等管道

(一)凡从事上述气体的使用及管道维护、检修的人员必须认真了解气体的性质及管道状况,并经过安全和操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作业。

(三)管道每三至五年进行一次反腐处理,对重点部位应不定期进行管道的壁厚抽查,必须时进行无损探伤检查和耐压试验,对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四)根据具体情况,对氧气管道定期用干燥、不含油的空气或氮气进行吹扫,吹扫气流的速度宜大于工作流速的两倍左右,但不应大于20米/秒。

(五)定期排除管道内的积水,冬季内有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解冻。

五、供水管道

(一)对地下供水管道的检查应注意有无漏水、地形变化、阀门牌号或闸阀井埋没、管身被压和阀门井盖板损坏等情况,并建立管道技术状况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阀门应有编号和标志,冬季应做好管道及其附件的防冻工作。

(三)给水管道及阀门井盖上不得堆放重物,不准有各种构筑物。如有重型车辆通过管道或因施工影响管道安全时,驾驶员或施工单位应事先报告管道的使用部门,待查明地下管道有关情况,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通行或进行施工。

(四)管道不得超压运行,对地面上的管道每二至四年应进行一次反腐处理。

第五章 动力管网的调度管理

一、企业动力管网系统必须实行统一的调度管理。公司动力管网系统的调度管理实行生产部调度室-动力厂调度室、煤气回收厂调度室-各生产单位调度室的三级调度管理。

二、生产部调度室是公司动力管网系统的指挥中心,与动力厂、煤气回收厂及各生产单位在动力管网系统调度业务上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其主要职责:

(一)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对动力供应的要求,进行动力平�计划和动力设施检修计划的调度,做到及时合理调配。

(二)下达临时改变运行方式命令,指挥调整动力供应各种产品参数,满足生产需要。

(三)掌握动力生产和供应情况,主要动力设施开动及检修情况,作好动力平�调度工作。

(四)做好调度记录和有关数据统计工作。

三、煤气回收厂调度室主要负责全公司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和生产用焦炉煤气使用平衡、调节,配合公司生产部对煤气管网系统检修计划的协调,并做好煤气防护检测工作。

四、动力厂调度室主要负责协调保证生产用供水、压缩空气、送风等供应;配合公司生产部调度对供汽(气)、供水等管网系统检修、抢修工作的。

五、各单位必须认真遵守调度管理制度,当班调度员及相关人员必须认真严肃执行生产部调度员、动力厂调度员以及煤气回收厂调度员对动力管网系统所下达的调度指令,如不执行指令、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应予严肃处理。

六、动力管道的事故抢修,各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并认真执行现场指挥的命令,不得推诿、拖延抢修工作。

六、凡主要动力设施或系统性的检修作业,按月计划提前一天由生产部调度员向有关单位下达停送动力命令;检作计划外的项目,必须提前两天提出申请批准后交生产部调度员执行。

七、任何单位凡计划外需求使用各种动力产品,都需提前向生产部以及动力厂和煤气回收厂提出使用申请,经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意后才能实施。否则将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严格处罚。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做到“三无”,即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使全公司的动力管网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安全运行。

二、凡因违反有关条款,障碍动力管网安全运行,造成动力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者,应承担全部修复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罚。凡因违反本规定造成动力管网运行出现故障或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公司有关条例或萍钢设备、生产管理考核办法的进行处理。

三、生产部下达的有关动力管网的各项检修、抢修工作,各单位应按时按量完成,不得推诿、拖延,凡未不服从指挥者,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者,视情节给予处罚。

四、凡在动力管网的管理、操作、维护和检修工作中作出成绩,确保管道状况良好,安全、经济运行的员工,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一、在本规定实施过程中,有关专业技术应参照国家各部门和各行业颁发的技术规程和标准执行。

三、凡使用萍钢公司各项动力介质的再改制单位和其它单位,应按本规定执行并接受萍钢公司的监督和检查,否则,萍钢公司有权停止对其能源介质的供应。

四、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的有关制度或规定凡与本规定有相冲突的,按本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二000五年一月二十日

第7篇 管网巡检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天然气输配管理,确保安全平稳向用户供好气,以保障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天然气输配管网巡检工作,每月对主要输配干管巡检2~3次,随使用期增加,巡检次数增加。并做好巡检记录,及时发现管网泄漏情况,及时报修处理,确保管网的正常运行。

(三)、巡线工在巡检管网工作中,发现管网泄漏,应及时向公司生产运营部报告,并当即对现场做出明显标志,警告行人或其它人员不得在10~20米半径范围内用火,防止燃烧、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巡线工在巡检过程中,因道路建筑施工、市政施工或其它专业施工可能出现影响管道安全的情况,应向施工单位提出管道保护要求及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建档备案,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五)、巡线工在管网巡检工作中,发现在城市输气管道上,违章修建房屋、违章堆放物品等行为,应立即进行制止,并同时作好记录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求上级部门协助解决。

(六)、对穿、跨越地下隐蔽工程、河道的天然气管道,应有确保安全运行的技术防范措施,并且建档定期进行检查。

(七)、运行的阀井,应保持井圈、井盖完好无损,标志明确,阀门启动灵活,关闭严密,无泄漏,阀井内无积水,维护良好。

(八)、运行的调压室、调压柜和调压箱等设备应达到安全、平稳运行。其输出压力合格率达100%,维修合格率达100%。调压工每天按工作计划进行巡检,做好记录,在其周围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良好的通风。

第8篇 室外燃气管网分级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燃气管理相关规范,保证城市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行,实行管网动态分级管理,以达到资源配置合理、高效精干的风险管理目标,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是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网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室外燃气管网运行现状、现有管网巡检资源的特点及新技术推广运用等制定的。

1.3室外燃气管网按一、二、三级进行分级管理。其分级原则以运行压力、使用年限、材质等因素,并结合实际运行环境、管网状态等情况进行划分。管网分级实行动态管理,若运行环境、管网状态等发生改变,管网级别要及时做相应调整。《燃气管网运行管理分级标准》见附件1。

1.4 不同级别的燃气管网分别采取不同的巡查周期和泄漏检测周期,管网运行责任部门要按照《燃气管网运行管理分级标准》中提出的不同级别燃气管网的巡查周期和泄漏检测周期的指导意见合理安排本辖区燃气管网的巡检。

1.5管网运行责任部门按照管网分级标准制定辖区《燃气管网管理等级分区对照表》(见附件2),并按照《天然气管线巡检人员工作标准》(见附件3)实施巡检。

1.6对于燃气管网特定位置的安全隐患的管控,管网运行责任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部位实施特检,相关要求见《天然气管线巡检人员工作标准》。重点部位的评选条件参见《燃气管网运行管理分级标准》。

1.7本办法适用于_____燃气有限公司。

2 巡检要求

2.1 室外燃气管网的巡检按照巡检分开的原则实施,不同级别的管网巡查速度和泄漏检测周期不同,具体要求见附件1。

2.2室外燃气管网巡检要求按照《天然气管线巡检人员工作标准》(见附件4)执行。

2.3一级室外燃气管网随运行时间延长,以及同期施工地段若发生多次泄漏或经检查反腐不佳、运行环境不良的,降为二级管理。

2.4二级室外燃气管网随运行时间延长,以及同期施工地段若发生多次非外力破坏造成的泄漏,或经检查反腐不佳、运行环境不良的,降为三级管理。

2.5二级室外燃气管网经过重新反腐、更换改造达到一级标准后,作为一级管理。

2.6三级室外燃气管网经过重新反腐、更换改造后进行等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做相应级别管理。

2.7三级室外燃气管网须纳入隐患整改计划逐步实施改造,将灰口铸铁管更换为3pe反腐钢管或pe管。

3 室外燃气管网管理原则

3.1管网分级管理是资源合理配置、精干高效有效举措,管网运行责任单位须按照本办法认真落实。

3.2管网分级要结合管网巡检、抢险、反腐检测情况综合确定,管网运行责任部门在日常运行管理中要根据燃气管网运行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管理级别,以保证巡检的有效性。《燃气管网管理等级分区对照表》、《重点部位登记表》(见附件3)和巡线员巡检计划由管网运行责任部门存档备查。

3.3对于大型占压、穿越等无法进行检测的区域,应单独建立管理档案,由责任单位安排整改或进行专门检测。

3.4管网运行责任单位依据《天然气管线巡检人员工作标准》和本办法对管网巡检工作进行考核、管理。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燃气有限公司

第9篇 庭院管网抢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抢维修人员岗位要求、抢维修工作基本内容及要求、室外庭院管网燃气设施抢维修内容及要求、室内燃气设施维修内容及要求以及图档资料的要求。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居民及单位用户管道及燃气设施抢维修。

第二章 抢维修人员要求

第三条 抢维修人员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掌握燃气安全防护及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掌握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燃气抢维修基本知识、技术,能熟练使用各种抢维修设备及工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熟悉总体及各专项应急预案,具备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熟悉重要燃气设施的准确位置、地下管网的分布情况及技术状况。

第四条 抢险维修工作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抢维修人员应24h值班;

(二)抢维修单位应制定事故抢修制度和事故上报程序;

(三)抢维修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习;

(四)抢维修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抢修车辆、抢修设备、抢修器材、通信设备、劳保防护用品、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装备,并定期检查、更换、补充,确保器材齐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五)抢维修人员进入作业区应穿防静电工服、工鞋、棉线内衣,严禁携带火种、手机、钥匙链等其它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制品和饰品;

(六)在抢修现场,及时控制住事故的危险源,同时应积极救护受伤人员;

(七)在室内、管沟、阀井内等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做好防中毒、防窒息、防火、防爆等相应的安全措施;

(八)作业现场10m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和火源,乙炔瓶和氧气瓶应放在10m外;

(九)进行燃气设施维修动火作业时,动火报告按《____燃气有限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经批准后,方可动火进行作业;

(十)抢修作业要遵守抢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抢修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操作人员要注意边干边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避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第三章 室外燃气设施抢险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 抢险人员接到调度指令后,应携带必要的工机具,迅速出动。

第六条 抢险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总指挥报告,并确定是否有下列情况发生:

(一)室外燃气管道(包括阀门、调压箱、引入管)漏气;

(二)发生人员中毒或死亡;

(三)室外燃气设施着火或爆炸;

(四)室外燃气设施确有泄漏,但未找到泄漏点。

第七条 抢修人员应根据事故现场总指挥的要求,佩戴职责标志,迅速进入事故现场,立即设法控制气源,驱散积聚的燃气,对中毒和受伤人员必须及时救护。并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重大泄漏事故请交警配合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同时制定抢修方案,征得总指挥批准方可实施。

第八条 确定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使用非防暴型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进入警戒区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具,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

第九条 抢修人员应对周围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监护。当发现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周围建(构)筑物时,应立即疏散建(构)筑物内人员,并清除聚积的燃气。

第十条 地下泄漏点开挖时,应依据管道资料,准确确定开挖点。应根据地质情况和开挖深度确定放坡系数和支撑方式。深度超过2m,应设置双向梯子或坡道。

第十一条 燃气设施泄漏的抢修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当抢修中无法消除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二条 作业点应根据介质成分设置燃气或一氧化碳浓度报警装置,当环境浓度在爆炸和中毒浓度以内时,必须使用防爆风机强制通风,降低浓度后方可作业,以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 抢修作业时,与作业相关的控制阀门必须有专人值守,并监视其压力。

第十四条 带气焊接时,燃气压力应控制在微正压状态,严禁负压焊接。

第十五条 燃气设施抢修完成恢复供气后,应做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对抢修部位的反腐层进行恢复并达到原管道反腐层等级。各项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总指挥批准,抢修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第十六条 对于抢修恢复设施,应在48h内进行质量监测。

第四章 室内燃气设施抢维修内容及要求

第十七条 燃气公司接到居民室内燃气报警后,要详细询问核实报警人基本信息和报警内容,并做好纪录。

第十八条 检修人员出发前应检查全部应备工具、及易损零配件,确保工具完好,配件充足,保证5min内迅速出发。

第十九条 检修人员确认是否有下列情况发生:

(一)室内用户燃气设施着火或爆炸;

(二)人员中毒、窒息或死亡。

第二十条 检修人员进入室内后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切断气源,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必须使工作地点空气畅通。对受伤人员及时救护,并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第二十一条 维修前要先检测燃气浓度,燃气浓度低于1%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二十二条 检修人员应对用户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检查,准确判断泄漏点。从立管到支管依次进行检查,并检查用气管和表具连接的专用胶管接头等零件是否牢固,损坏的予以更换,漏气的必须立即处理。

第二十三条 检查漏气点严禁明火检漏,只能用u型压力计、检漏仪、肥皂液检漏。

第二十四条 工作场所严禁吸烟,清除火种,照明应备有安全防爆灯或手电筒。

第二十五条 地下室抢修操作时,不准单独进入工作,必须多人在场,并设法切断气源,妥善安排工作步骤。进出口要有易于识别的标记,方可进入地下室进行抢修操作。

第二十六条 漏气检修时应避免由于检修造成其它部位泄漏,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器等工具进行敲击作业。

第二十七条 遇到行动不便场所燃气浓度较大时,不能长时间停留现场,在抢修时要有多人在场,轮流操作,不得单独一人作业。

第二十八条 室内泄漏抢修完成后,应对室内燃气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不低于5kpa,15min无压力降为合格。试压完毕后应对用户设施进行检查,确定无隐患后经用户签字确认方可撤离。

第二十九条 检修人员遇到一时无法解决的泄漏时,应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使之暂不泄漏,可能情况下一定要切断气源并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尽快安排解决。

第五章 图档资料

第三十条 抢维修单位应建立抢修工程图档资料,并对图档资料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更新。

第三十一条 抢修工程的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接警记录;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

(三)事故类别(中毒、火灾、爆炸等);

(四)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五)参加抢修的人员情况。

第三十二条 抢修工程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抢修任务书(执行人、批准人、工程草图等);

(二)动火申请书;

(三)抢修记录;

(四)事故报告或鉴定资料;

(五)抢修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图档资料。

第10篇 煤气管网设施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冶炼厂煤气系统管网的安全运行,从根本上杜绝煤气泄露、着火、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遵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国家标准以及集团《安全生产条例》中有关对煤气管网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煤气管网设施的责任区域划分(详见煤气管网区域管理划分图)

二、煤气管网设施的巡检内容

1、检查管网有无煤气泄露,重点查看煤气管道的焊缝处、阀门、压兰、法兰等结合面不严密处;

2、查水封是否缺水,是否从水封处跑煤气;水封是否能加热,加热管道是否堵塞,加热阀门开度大小是否合适;

3、脱水器下液管是否畅通、阀门是否脱柄,法兰、盘根等处是否漏气;集水坑水位高度,是否需要抽水;

4、管网及阀门、脱水器等设施的保温材料是否完好有效;

5、管道膨胀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现象;

6、支架、平台爬梯、h型钢横梁牛腿、支架柱、脱水器有无倾斜、下沉现象;

7、管网支架下有无闲杂人员逗留、是否有可燃物;

8、防雷、防静电、接地线等是否完好;

9、管网路口有无超高车辆通过,管网及支架有无被车辆碰撞现象,横跨马路(公路)的架空管线是否有醒目的限高警示标志。

10、各施工、检修点手续是否完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三、煤气管网设施巡检周期

1、厂区内煤气管网设施由各责任车间指定二人每班必须对本车间所管范围进行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车间巡检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厂生产调度室,再由生产调度根据情节危害大小报于生产管理部总调室进行协调处理,同时厂调度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处理故障。若遇到紧急、特大险情可越级上报有关部门。

2、各车间所管辖范围内有煤气排液水封的,必须每星期定期用正确的补水方法进行补水一次,至溢流管流出水(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补水至溢流管流出水),并做好补水相应记录。

3、对于各级巡检周期的执行情况,由设备科负责督促、考核。

四、煤气管网设施的巡检要求

1、煤气区域巡检、操作、检修、处理缺陷等必须携带合格的co检测仪由二人以上同行,并设监护人,严禁单独一人巡检、操作、维修等。

2、杜绝因煤气压力波动致使水封水外排,不能及时补水,造成煤气从排液水封加水口和溢流口漏气,形成着火或周围工作人员、行人的中毒事故发生。

3、在易漏煤气的脱水器溢流口,控制阀门、法兰、盘根、人孔、煤气取样口等处巡回检查时,必须从上风口侧进入被检查的位置,并用合格的co检测仪测试被测物周围的环境空气中co含量应≤24ppm,若被测物体周围环境空气中co含量>24ppm,就应注意,必要时可戴防毒面具在被测物体上通过测试查出泄露煤气点,并予以处理至严密为止。

4、各类巡检人员检查时要及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冶炼厂能源介质管网及附件巡检记录表》,当日巡检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从而避免事故发生。

五、煤气管网设施的检修作业

1、煤气区域检修、动火,必须在该设备的管理单位(设备科)办理检修开工票,在厂调度室安全负责人处办理动火证。

2、在各煤气管网设施上更换法兰垫片或补焊等作业,必须用氮气或蒸汽进行置换、吹扫和压力检漏工作。送煤气过程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气作业相关安全规程。

3、进入煤气管道容器内检修动火,除应办理检修工作票、检修现场设置安全隔离带、安放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在专职安全人员的监护下,对被检修的煤气管道容器系统用氮气或蒸汽彻底置换煤气至排出气中co含量≤24ppm,再用空气置换被检修煤气管道容器内的氮气或蒸汽至排出气中氧气含量≥18%以上。送煤气时再用氮气或蒸汽置换被检修过的煤气管道容器内的空气至排出气中氧气≤1%。

4、检修煤气管道必须制定有详细的施工方案,方案中要有明确具体的施工负责人和煤气可靠隔断确认的责任人。

六、考核:

能源介质管网巡检时认真负责,发生事故积极抢救者;巡检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擅自行动造成事故者,当事人承担第一责任,领导承担管理责任。

第11篇 管网改造供气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满足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以下简称“公司)”顾客需求,配合煤气公司完成全市煤气管网改造工程,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煤气管网改造过程中,公司应为顾客供应液化石油气罐及炉具等相关物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煤气公司管网改造所办理的业务。

第四条 营销部是管网改造供应的直接管理部门。供应站及货的人员根据营销部要求参与管网改造供应。

第五条 管理内容及控制要求:

(一)任务下达

1.营销部按照煤气公司的通知着手进行供气准备。

2.对具体供气部门下达指令。

(二)准备

1.营销部与煤气公司管网改造负责人联系,确定管网改造时间、人员、户数。

2.根据管网改造户数确定需要灌装的钢瓶数量及炉具等相关物品。同时在出厂前,钢瓶车间对钢瓶、炉具进行正常检测,包括瓶体、外观,检查是否漏气。

3.确定供气地点,到现场勘察。选择地点时应考虑到:地区空旷,便于客户搬运,无明显火源或其他危险物等。

4.确定管网改造人员、所需要的车辆、及发票。

5.准备好维修工具。

(三)实施

1.营销部为管网总负责人,现场负责为各供应站站长。

2.货的人员根据管网改造数量,填写管网改造钢瓶出库单。

3.实施由各供应站现场为用户办理用气手续、开票。

4.自检及调试:各供应站在发放前对钢瓶进行自检及调试,检查是否漏气、能否正常使用。

5.客户验收:客户对收到的钢瓶进行验收。

(四)回收

1.营销部根据煤气公司的通知进行回收钢瓶准备。

2.营销部根据具体的管网回收数量,准备好所需的押金、车辆、人员。

3.对回收的钢瓶进行验收。如出现损坏,给予相应的赔偿(复检费28元,报废100元)。

4.钢瓶回收完毕后登记入库。

5.营销部根据管网改造相关数量填写公司管网改造供应站日报表。

第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火炬管网安全管理规定

1、火炬系统是易燃、易爆和硫化氢中毒的易发部位,各企业应高度重视火炬系统现场的安全作业管理,现场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防爆、防硫化氢中毒的相关规定。

2、现场作业前各企业应组织好作业内容和现场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估,制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从事下列作业,应严格执行《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必须佩戴适用的防护器具。作业时应至少2人同时到现场,站在上风向,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a)火炬管网、火炬筒体、分液罐、水封罐和气柜的脱水排凝、换水作业。

b)酸性气、瓦斯、液态烃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采样。

c)含有酸性气和瓦斯介质的管线、容器和机泵的泄漏检查。

d)气柜日常维护及更换安全附件等罐顶作业。

4、盲板作业时应执行防火防爆和防止硫化氢的相关规定,管线吹扫完成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加装盲板。

5、火炬筒体、火炬头和高压点火器检维修等高处作业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硫化氢中毒、触电和坠落事故。

6、高压发生器测试过程中应保证高压发生器外壳接地良好,连续打火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且严禁在禁火区进行。

7、分液罐、水封罐和气柜检维修应严格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将受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隔离,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识。

8、地面火炬正常运行更换爆破片时应关闭爆破片前后阀门,经对现场硫化氢测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装置停工检修前后应做最大负荷排放试验。地面火炬本体应实现封闭管理。

第13篇 z物业区域管网运行管理办法

物业区域管网运行管理办法

人员配置:专业管工:1名

1、每天早上上班后,对运行中的管道进行巡查,目前是低区管网,巡查中注意检查阀是否被转动过,管道有无渗水、漏水,腐蚀,管口有无堆放重物等现象。

2、逐层对各卫生间管网进行检查,卫生间各种阀中有无被损坏,启闭是否正常,阀件、管道有无渗漏,水压是否过高过低。

3、对各主管道上的阀件,每月中旬检查、修理和开关一次。

4、每季一次(季末)更换闸阀盘振,外露丝杆加油,以及更换其它易损件。

5、每季一次(季初)检查我上的排气阀、大栓、压力表等附属设备是否良好。

6、每月一次清理堆护阀门井,保持井内无杂物。

7、管网上的压力表和水表应按计量器具年检规定进行严格年检,并有有效期检定合格证。

8、每年末时排水沟盖板,排水沟进行清理,检查。

以上各项在运行中如发现问题,即时汇报、解决,并作好记录。

维护维修计划表

内容

时间维修项目维修具体内容维修人员完成时间检查人员

第14篇 a庭院管网抢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抢维修人员岗位要求、抢维修工作基本内容及要求、室外庭院管网燃气设施抢维修内容及要求、室内燃气设施维修内容及要求以及图档资料的要求。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居民及单位用户管道及燃气设施抢维修。

第二章 抢维修人员要求

第三条 抢维修人员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掌握燃气安全防护及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掌握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燃气抢维修基本知识、技术,能熟练使用各种抢维修设备及工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熟悉总体及各专项应急预案,具备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熟悉重要燃气设施的准确位置、地下管网的分布情况及技术状况。

第四条 抢险维修工作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抢维修人员应24h值班;

(二)抢维修单位应制定事故抢修制度和事故上报程序;

(三)抢维修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习;

(四)抢维修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抢修车辆、抢修设备、抢修器材、通信设备、劳保防护用品、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装备,并定期检查、更换、补充,确保器材齐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五)抢维修人员进入作业区应穿防静电工服、工鞋、棉线内衣,严禁携带火种、手机、钥匙链等其它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制品和饰品;

(六)在抢修现场,及时控制住事故的危险源,同时应积极救护受伤人员;

(七)在室内、管沟、阀井内等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做好防中毒、防窒息、防火、防爆等相应的安全措施;

(八)作业现场10m内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和火源,乙炔瓶和氧气瓶应放在10m外;

(九)进行燃气设施维修动火作业时,动火报告按《____燃气有限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经批准后,方可动火进行作业;

(十)抢修作业要遵守抢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抢修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操作人员要注意边干边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避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第三章 室外燃气设施抢险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 抢险人员接到调度指令后,应携带必要的工机具,迅速出动。

第六条 抢险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总指挥报告,并确定是否有下列情况发生:

(一)室外燃气管道(包括阀门、调压箱、引入管)漏气;

(二)发生人员中毒或死亡;

(三)室外燃气设施着火或爆炸;

(四)室外燃气设施确有泄漏,但未找到泄漏点。

第七条 抢修人员应根据事故现场总指挥的要求,佩戴职责标志,迅速进入事故现场,立即设法控制气源,驱散积聚的燃气,对中毒和受伤人员必须及时救护。并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重大泄漏事故请交警配合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同时制定抢修方案,征得总指挥批准方可实施。

第八条 确定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使用非防暴型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进入警戒区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具,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

第九条 抢修人员应对周围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监护。当发现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周围建(构)筑物时,应立即疏散建(构)筑物内人员,并清除聚积的燃气。

第十条 地下泄漏点开挖时,应依据管道资料,准确确定开挖点。应根据地质情况和开挖深度确定放坡系数和支撑方式。深度超过2m,应设置双向梯子或坡道。

第十一条 燃气设施泄漏的抢修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当抢修中无法消除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二条 作业点应根据介质成分设置燃气或一氧化碳浓度报警装置,当环境浓度在爆炸和中毒浓度以内时,必须使用防爆风机强制通风,降低浓度后方可作业,以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 抢修作业时,与作业相关的控制阀门必须有专人值守,并监视其压力。

第十四条 带气焊接时,燃气压力应控制在微正压状态,严禁负压焊接。

第十五条 燃气设施抢修完成恢复供气后,应做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对抢修部位的反腐层进行恢复并达到原管道反腐层等级。各项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总指挥批准,抢修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第十六条 对于抢修恢复设施,应在48h内进行质量监测。

第四章 室内燃气设施抢维修内容及要求

第十七条 燃气公司接到居民室内燃气报警后,要详细询问核实报警人基本信息和报警内容,并做好纪录。

第十八条 检修人员出发前应检查全部应备工具、及易损零配件,确保工具完好,配件充足,保证5min内迅速出发。

第十九条 检修人员确认是否有下列情况发生:

(一)室内用户燃气设施着火或爆炸;

(二)人员中毒、窒息或死亡。

第二十条 检修人员进入室内后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切断气源,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必须使工作地点空气畅通。对受伤人员及时救护,并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第二十一条 维修前要先检测燃气浓度,燃气浓度低于1%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二十二条 检修人员应对用户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检查,准确判断泄漏点。从立管到支管依次进行检查,并检查用气管和表具连接的专用胶管接头等零件是否牢固,损坏的予以更换,漏气的必须立即处理。

第二十三条 检查漏气点严禁明火检漏,只能用u型压力计、检漏仪、肥皂液检漏。

第二十四条 工作场所严禁吸烟,清除火种,照明应备有安全防爆灯或手电筒。

第二十五条 地下室抢修操作时,不准单独进入工作,必须多人在场,并设法切断气源,妥善安排工作步骤。进出口要有易于识别的标记,方可进入地下室进行抢修操作。

第二十六条 漏气检修时应避免由于检修造成其它部位泄漏,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器等工具进行敲击作业。

第二十七条 遇到行动不便场所燃气浓度较大时,不能长时间停留现场,在抢修时要有多人在场,轮流操作,不得单独一人作业。

第二十八条 室内泄漏抢修完成后,应对室内燃气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不低于5kpa,15min无压力降为合格。试压完毕后应对用户设施进行检查,确定无隐患后经用户签字确认方可撤离。

第二十九条 检修人员遇到一时无法解决的泄漏时,应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使之暂不泄漏,可能情况下一定要切断气源并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尽快安排解决。

第五章 图档资料

第三十条 抢维修单位应建立抢修工程图档资料,并对图档资料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更新。

第三十一条 抢修工程的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接警记录;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

(三)事故类别(中毒、火灾、爆炸等);

(四)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

(五)参加抢修的人员情况。

第三十二条 抢修工程的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抢修任务书(执行人、批准人、工程草图等);

(二)动火申请书;

(三)抢修记录;

(四)事故报告或鉴定资料;

(五)抢修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图档资料。

第15篇 作业指导书热力点热力管网安全管理规定

热力点及热力管网安全管理规定

(一) 、一般规定

1. 热网运行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非工作人员,不得任意进入热力点内,如有外单位参观学习,应经保卫部门批准,方能入内。

3. 每天必须对外网和第二受热站进行巡视。但如第一受热站一人值班工作时,巡视工作应另派人完成。

4. 热力点运行值班人员,应负责站内和外线安全运行工作。

5. 热力点运行值班人员的具体工作应包括对各用户的水质化验工作。

6. 在运行中如发现设备供汽压力、流量及回水不正常时,应及时向车间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7. 按交接班制度认真交接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问题。

(二) 、操作规程

1. 送汽操作

(1) 生产、采暖和生活的送汽工作,必须在接到车间调度通知后,方可供汽。

(2) 送汽工作应由专组或专人统一领导和指挥。

(3) 送汽前应对全线和所有阀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 送汽前,应在送汽沿线上派出人员,定点,定人进行池水伐门的操作。要事先将池水伐门打开,放净管内的余水,但要注意池水伐门不得过大。

(5) 沿线准备工作完毕后,送汽时,指挥人一定要通知池水操作人员,提醒他们注意。

(6) 总伐门的启动,一定要缓慢进行,不能过急。应该在每微动一次,都要等一定时间。

(7) 对锈死的伐门,不易打开时,禁止用大管钳来扳动伐门手轮。

2. 停汽操作

(1) 停汽工作根据车间通知的停汽时间和范围进行;

(2) 关闭总伐门后,应该观察阀门是否关严,并派人定点、定人将管内余汽放净;

(3) 禁止刚停汽后,立即检查管道,一般应在半小时后进行。

(4) 停汽后的送汽工作,按送汽操作从头开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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