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是确保学生会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框架,它涵盖了组织结构、职责分配、会议制度、决策流程、绩效评估、奖惩机制等多个方面。
1. 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设立及其相互关系,定义会长、部长及成员的角色和职责。
2. 职责分配:详细列出各部门的工作范围,确保每个职务都有清晰的任务指派。
3. 会议制度:规定会议的召开频率、形式、议程设定以及会议纪要的制作和分发。
4. 决策流程:设定提案提出、讨论、投票和执行的步骤,确保决策的公正和效率。
5. 绩效评估:制定评估标准和周期,以客观评价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表现。
6. 奖惩机制:设定奖励和惩罚的标准,激励成员积极参与和贡献。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 提高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决策流程可以减少工作中的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 促进沟通:规范的会议制度能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促进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 - 增强责任感:通过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增强成员的责任感和归属感。 - 维护公正:确保每位成员都有公平的机会参与决策,维护学生会的公正形象。
1. 设立定期的部门例会,讨论工作进展,解决遇到的问题,并记录会议纪要。
2. 制定详细的职责清单,明确每个职位的日常工作和临时任务,避免工作重叠或遗漏。
3. 对于重大决策,实行公开透明的投票制度,尊重每个成员的建议,以多数决原则决定。
4. 设立季度或学期的绩效评估,结合部门目标和个人表现,公正评价成员的工作成果。
5. 对于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公开表彰或实质性的奖励;对于需要改进的地方,提供指导和支持,必要时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遵守和持续优化,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高效、和谐、充满活力的学生会组织。
第1篇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激发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办法。 学生会干部考评主要对象为所有学生会干部及干事。 学生会部长、副部长考评由主席负责监督办公室具体执行,各部干事考评由各部负责并接受办公室监督。 学生替主席、副主席考评包括团委、办公室考评二个部分,每个部分各占30%。 学生会办公室考评包括团委,主席、副主席考评二个部分,每个部分各占30%。 部长考评包括副部长考评、主席办公室考评二个部分。每部分各占30%。 副部长考评包括部长考评、主席办公室考评二个部分。每部分各占30%。 干事考评包括部长、副部长考评二个部分。每部分各占30%。 各类考评每学期分一次,分别在每学期期末进行。 评分标准采取基本分与考评分相结合的方式,总为100分。基本分占40%,考评分占60%。 具体评分方法: (一) 基本分评分方法:
基本分是指:
(1)干部平时的出勤分(包括会议出勤和活动出勤),此项占总分的20%分,全勤即可拿到满分20分,缺勤一次扣2分,请假、迟到、早退每次各扣1分(公假除外),以此类推。
(2)工作场所佩带工作卡及穿拖鞋,此项占总分的10%分,满分10分,无佩带工作卡及穿拖鞋者一次扣1分,以此类推。
(3)工作笔记,此项占总分的10%分,{a、优秀(10-08)b、良好(7-5)c、差(4-0)}。考评对象在评估时必须作3分钟以内的阶段述职报告。
所有人员的考评均适用基本分办法。
(二)考评分评分方法:考评分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占总分的60%。
_部长、副部长考评内容:
1.工作态度及举行活动的内容形式(占15分)
a.优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2.举行活动的效果及创新程度(占15分)
优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3.工作过程中的组织能力、汇报情况及与各部的协调能力(考评副部长要考虑配合部长工作情况)(占15分)
a、优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4.工作的计划、总结及时上交情况及内容质量(占15分)
a.优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_干事考评内容:
1.工作态度及举行活动的参与情况(占15分)
a、优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2.在活动中发现并提出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法(占15分)
a、优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3.活动过程中的办事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占15分)
a、优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4.工作成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占15分)
a、优秀(15-11)b、良好(10-7)c、及格(6-0)
第二条计分方法:
(一)基本分由办公室根据工作记录具体核算,报主席和副主席签字确认,以通知形式公布。
(二)考评分要先确定整体类别(a或b或c),然后在该类分值范围内确定其具体得分。
第三条所有部门进行的考评,应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综合全面考评。 第四条考评效果:总分达不到60分的干部应予以辞退,总分不足70分的干部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总分在全部干部的前20%以内者可得到适应奖励,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五条学习成绩作为附加考评依据(教务处期末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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