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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职员管理制度

职员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员工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公平公正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员工的工作职责、考核标准、奖惩机制、晋升路径、福利待遇、行为准则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职位描述与责任: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范围,确保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内容和期望成果。

2. 绩效管理:设定量化或质化的考核指标,定期评估员工工作表现,作为奖惩和晋升的依据。

3. 奖惩制度:设立明确的奖励和惩罚措施,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同时约束不当行为。

4. 培训与发展:制定员工职业发展计划,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鼓励员工提升技能和知识。

5. 沟通与反馈: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流通,及时解决员工问题和困扰。

6. 福利与待遇:设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体现公平性和竞争力。

7. 行为准则:确立企业价值观,规定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重要性

职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考核标准能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冲突。

2. 维护秩序:奖惩制度和行为准则有助于维持工作秩序,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

3. 吸引与留住人才:公平的待遇和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能吸引并留住优秀员工。

4. 塑造企业文化:通过制度传达企业价值观,塑造独特的企业文化。

5. 规避风险:合规的管理制度能降低法律风险,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方案

1. 制度制定:由人力资源部门主导,各部门参与,确保制度全面覆盖各岗位需求。

2. 制度宣传:通过培训和会议等方式,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理解制度内容。

3. 执行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4. 反馈机制:建立员工反馈渠道,收集意见,优化制度,使之更符合实际需求。

5. 定期评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制度审查,确保其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

职员管理制度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以实现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职员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客运公司机务管理部职员职责

客运公司机务管理部职员岗位职责(标准工时制管理层)

1、热爱公司,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公司的和谐、团结和稳定,自觉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①严格履行公司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②严禁任何恶意破坏公司形象的言行,如散布谣言、拉帮结派、制造混乱等;

③严禁以任何方式恶意对抗公司管理;

2、按时填写运营车各种证照审验资料,及时报送,确保环保车正常运营。

3、保管好197台环保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维护卡、各种保险单、年检标志等资料,确保环保车出入畅通。

4、做好外出接侍车辆有关手续的领用登记管理。

5、及时跟踪外出环保车辆抄牌情况,根据公司下达《运营车辆外出及抄牌管理》的文件,进行处理消违章。

6、按时做好驾驶员驾驶证检审工作。

7、做好内勤工作,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接听电话,收发文件,文件归档,印章保管,及时结算办公费用,不占用,办公用品不浪费。

8、负责办公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人走灯灭,人走电关,随时关门。

9、按时保质完成份内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2篇 职员招聘管理制度范例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所以,对于企业的员工管理者而言,在招聘员工时就要把好关。不少公司非常重视这个问题,都会制订一套完善的招聘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份职员招聘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1 总则

1.1 为及时准确地补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选用机制,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篇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补员、岗位调整和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规定要求。

1.3 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

1.4 本制度适用于总监级(含)以下所有员工。

2 招聘申请

2.1 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各部门用人应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2.2 空缺岗位原则上首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再进行社会招聘。招聘申请过程见“补员(增编)审批程序”。

2.3 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补员(增编)申请”,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

2.4 编制范围内的招聘: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统一由该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该负责人的直接上级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部门经理(含)级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级提出申请,隔级上级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5 编制范围外的招聘:所有员工的招聘申请均需董事长审批,重新修改编制后进行招聘。

3 内部招聘

3.1 内部招聘是指公司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内部招聘过程执行“内部招聘程序”。

3.2 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3.2.1 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的发布和对应聘人员的初选、统计和汇总,同时进行档案审查,并填写“公司内部招聘资格审查表‘,其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水平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3.2.2 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由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对初选人员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该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或其他考核记录,入选人员名单等移交人力资源部。

3.3 经考核确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候选人,同时将其资格审查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及考核成绩汇总递交给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由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负责提名,隔级上级批准。

3.4 人力资源部在征得应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该员工的人事异动手续,进行岗位调动。若该部门负责人不同意又无其他合适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最终确定(若申请补员部门和该员工所在部门为同一部门,则由该部门负责人最终确定)。

3.5 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先进行首次述职和岗前培训。

4 外部招聘人员的筛选及录用

4.1 当人力资源部从公司内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应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外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过程见“外部招聘程序”。

4.2 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补员(增编)申请表”进行分类,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4.3 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4.4 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本着“效率第一,经济合理”的原则,针对不同的人才级别,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发布。发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有:

4.4.1 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人才交流中心、中介猎头公司及劳动力市场等。

4.4.2 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如电台、电视台、寻呼台、电脑网络、报刊杂志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介还须公司专家复核审查。

4.4.3 通过在广告橱窗内张贴招聘广告。

4.4.4 告知公司员工或熟人,以便于他们推荐所认识的、符合要求的人选。

4.5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招聘录用的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测试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公司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4.6 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依据所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用人申请部门经理,根据其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事宜。

4.7 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测评工作。

4.8 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4.9 面试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

4.9.1 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4.9.2 对初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4.10 面试的地点应选择在一个安静无干扰的场所,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定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4.10.1 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4.10.2 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4.10.3 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4.10.4 其它问题。

4.11 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登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4.11.1 面试合格,建议在××岗位复试。

4.11.2 不适合××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岗位人选或存档。

4.11.3 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4.12 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交用人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实填写“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考核合格、建议在××岗位试用”或“基本合格,建议存档待用”或“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三种。考核完毕后,考核部门应将“专业考核记录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13 人力资源部和申请聘用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筛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4.14 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其应聘动机,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还须调查其家庭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填写“提名建议书”报录用批准人批准。批准人批准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

4.15 公司的人事录用、任命必须坚持“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的原则。

4.16 若人力资源部对批准的录用人有异议,应向批准人提出质询,若批准人仍坚持己见,而拟录用人员又因业务能力明显不足,或道德品质有问题,或健康状况不适合该岗位时,则人力资源部不对该录用人的素质负责,同时人力资源部经理有责任和权力就此事上诉。

4.17 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7.1 学历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

4.17.2 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17.3 其他证件。如:驾驶证、特种行业操作证。

4.18 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4.19 新录用人员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19.1 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4.19.2 新员工填写相关表单;

4.19.3 建立个人档案卡;

4.19.4 参观企业;

4.19.5 安排企业培训。

4.20 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填写“上岗试用通知单”,并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用人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并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 试用 转正

5.1 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须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2 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周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或评价,填写“试用员工周考核表”,对连续三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岗或辞退手续。

5.3 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转正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再由试用员工的隔级上级进行审批。

5.4 试用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在优良以上方有资格转正。

5.5 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三个月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5.6 员工转正以“直接上级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隔级上级批准”的原则进行。

5.7 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如批准办理转正手续,发放“试用人员转正通知单”。如不批准视情况不予聘用或调整岗位。试用人员转正后纳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6.2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6.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职员招聘管理制度范本

一个企业为了及时准确地补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选用机制,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了以下是一份职员招聘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1总则

1.1为及时准确地补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选用机制,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篇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补员、岗位调整和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规定要求。

1.3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总监级(含)以下所有员工。

2招聘申请

2.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各部门用人应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2.2空缺岗位原则上首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再进行社会招聘。招聘申请过程见“补员(增编)审批程序”。

2.3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补员(增编)申请”,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

2.4编制范围内的招聘: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统一由该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该负责人的直接上级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部门经理(含)级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级提出申请,隔级上级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5编制范围外的招聘:所有员工的招聘申请均需董事长审批,重新修改编制后进行招聘。

3内部招聘

3.1内部招聘是指公司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内部招聘过程执行“内部招聘程序”。

3.2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3.2.1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的发布和对应聘人员的初选、统计和汇总,同时进行档案审查,并填写“公司内部招聘资格审查表‘,其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水平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3.2.2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由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对初选人员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该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或其他考核记录,入选人员名单等移交人力资源部。

3.3经考核确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候选人,同时将其资格审查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及考核成绩汇总递交给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由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负责提名,隔级上级批准。

3.4人力资源部在征得应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该员工的人事异动手续,进行岗位调动。若该部门负责人不同意又无其他合适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最终确定(若申请补员部门和该员工所在部门为同一部门,则由该部门负责人最终确定)。

3.5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先进行首次述职和岗前培训。

4外部招聘人员的筛选及录用

4.1当人力资源部从公司内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应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外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过程见“外部招聘程序”。

4.2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补员(增编)申请表”进行分类,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4.4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本着“效率第一,经济合理”的原则,针对不同的人才级别,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发布。发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有:

4.4.1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人才交流中心、中介猎头公司及劳动力市场等。

4.4.2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如电台、电视台、寻呼台、电脑网络、报刊杂志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介还须公司专家复核审查。

4.4.3通过在广告橱窗内张贴招聘广告。

4.4.4告知公司员工或熟人,以便于他们推荐所认识的、符合要求的人选。

4.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招聘录用的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测试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公司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4.6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依据所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用人申请部门经理,根据其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事宜。

4.7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测评工作。

4.8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4.9面试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

4.9.1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4.9.2对初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4.10面试的地点应选择在一个安静无干扰的场所,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定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4.10.1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4.10.2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4.10.3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4.10.4其它问题。

4.11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登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4.11.1面试合格,建议在××岗位复试。

4.11.2不适合××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岗位人选或存档。

4.11.3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4.12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交用人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实填写“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考核合格、建议在××岗位试用”或“基本合格,建议存档待用”或“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三种。考核完毕后,考核部门应将“专业考核记录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13人力资源部和申请聘用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筛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4.14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其应聘动机,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还须调查其家庭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填写“提名建议书”报录用批准人批准。批准人批准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

4.15公司的人事录用、任命必须坚持“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的原则。

4.16若人力资源部对批准的录用人有异议,应向批准人提出质询,若批准人仍坚持己见,而拟录用人员又因业务能力明显不足,或道德品质有问题,或健康状况不适合该岗位时,则人力资源部不对该录用人的素质负责,同时人力资源部经理有责任和权力就此事上诉。

4.17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7.1学历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

4.17.2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17.3其他证件。如:驾驶证、特种行业操作证。

4.18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4.19新录用人员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19.1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4.19.2新员工填写相关表单;

4.19.3建立个人档案卡;

4.19.4参观企业;

4.19.5安排企业培训。

4.20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填写“上岗试用通知单”,并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用人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并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试用转正

5.1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须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2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周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或评价,填写“试用员工周考核表”,对连续三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岗或辞退手续。

5.3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转正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再由试用员工的隔级上级进行审批。

5.4试用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在优良以上方有资格转正。

5.5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三个月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5.6员工转正以“直接上级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隔级上级批准”的原则进行。

5.7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如批准办理转正手续,发放“试用人员转正通知单”。如不批准视情况不予聘用或调整岗位。试用人员转正后纳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在职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企业是由员工组成的,但是每个员工的素质不同,文化不同,而在同一个公司工作,需要统一接受公司的文化和公司的制度,方便统一管理。有助于公司的发展。现提供在职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与教育培训管理方面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 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教育培训中心。总体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聘任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若干名。负责培训教学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培训计划的拟定

1、部门依照培训实际需要,拟定“培训计划上报表”,送培训中心审核,作为培训实施的依据。

2、培训中心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定期内,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培训课程,也需要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培训的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中心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试题目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中心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勤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培训中心应定期召开总结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纪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8、培训测试成绩,列入考核及升迁的参考。

第八条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登录于“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以建 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培训评估表”,送培训中心,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部门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九条培训的评估

1、每期培训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试卷一起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2、培训中心应对各部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结合业绩分析评估培训的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3、外派培训

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培训中心办理相关培训,但以每年二次为限。

第十条附则

1、另有因为工作需要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职员工经批准后学习培训期间,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不能因学习影响和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处理考试时间时,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有部门负责人同意给考试时间;部门负责人考试时间,由分管经理批准。(参加考试时,凭准考证由主管领导准假。

2、在职员工自费参加业余进修学习,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公司可考虑给予一定奖励。

3、所有受训人员的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4、部门组织结构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工作流程等变化时,培训中心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基本工作程序:

培训项目实施程序:

培训中心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确定月度培训方案

培训实施前1周,培训小组向各部门下发

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及报名通知书

员工接到通知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培训实施

培训结束,学员填写讲师评价表

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进行学员培训记录登记

培训中心将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各部门主管

外训工作流程:

公司委托外培是指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选送员工参加的外培项目及外部的专项认证,这类培训的实施程序为:

培训需求

到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填写培训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培训中心负责课程的选择与联络

到财务部申请培训学费

第四章__公司培训体系

培训是一种全方位的立体培训体系。系统划分为:工作现场培训、集中培训二大类。

1、工作现场培训

工作中上级(或老员工)对下属(或新员工)的日常培训即为工作现场培训。就是通常所说的“师傅带徒弟”。

2、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就是短期脱离工作的培训,它几乎囊括了传统意义上的所有在职培训。其中包括:

1 新员工入职培训;

2 公司内部组织的其它集中培训,包括:

培训中心组织的全公司的公开培训;

各部门组织的专项技能培训;

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

专项外培、公司委托外培。

3、培训流程

第五章 岗位基础培训

第一条 技术讲课每班每月4课时(每课时45分钟),由车间技术人员负责,讲课人须认真备课,有详细的教案,考核要

全面严格。讲课要有教学效果,学以致用。

第二条 安全培训:设想安全事故(如火灾、水灾、触电等等),进行安全事故演习,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同时做好演习

记录。

第三条 规程培训:《安全操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检修操作规程》三项规程考试,于每年五月份进行。要求公司生产一线全体员工参加,规程考试80分为及格。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有部门正式批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 新分、转岗、休假三个月以上及重新上岗人员,须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章 岗位技能培训

第五条 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精业务、懂技术、一专多能的岗位高技能人才。

第六条 为保证岗位技能培训的质量,培训教师要制订本专业的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经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 培训采取半脱产和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其工作岗位待遇不变,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岗位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今后任用的依据,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待岗。

第七章外出学习

第九条 凡需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然后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方可参加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对个人要求学习,所学专业与本职工作相近,且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可按公假办理请假手续,但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自理;未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学习费用自理,学习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如占用工作时间,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可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 公派学习,经考核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的,学习费用由公司报销,否则,由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 因个人原因公派学习中途弃学或毕业后在我公司服务不满五年,主动要求辞职的,应按服务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归还学习期间公司支付的费用。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同时参加培训也是每个员工的义务。员工对于参加的每项培训,都需要认真对待,按时参加,公司也会进行严格考核。

1、考勤要求

公司安排的各类培训,受训人员一经确定,须按时到场,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获批准后方可缺席。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将按旷工处理。

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参训人员按要求在考勤表上签到。

对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项目,由部门负责考勤,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出勤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通报。

2、考核要求

培训结束后,视实际需要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受训员工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测试,达不到要求者给予相应处理。

受训人员按要求填写培训评价反馈表,并进行培训总结。

对于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返回公司后1周内应提交培训资料和培训报告。

第5篇 新入职员工培训管理规定范本

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特别是对新入职的员工培训更为重要,下面让大家提供了一则关于新入职员工培训管理规定资料,供参考。

一、培训目的:

1.新入职员工培训是为了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认识并认同公司的事业及企业文化,坚定自己的职业选择,理解并接受公司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使新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二、培训期间: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1个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脱岗培训及后期的在岗指导培训。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培训日期。学校定于每学期开学二周内组织新一期新员工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公司所有新进员工。

四、培训方式:

1、脱岗培训:由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2、在岗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已有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该员工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跟踪监控。可采用日常工作指导及一对一辅导形式。

五、培训教材:

《员工培训手册》、部门《岗位指导手册》等。

六、培训内容:

1.企业概况:公司创业历史、企业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学校品牌与经营理念、学校企业文化、学校未来前景、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资福利政策、培训制度、历年重大人事变动或奖惩情况介绍、学校团队精神介绍、沟通技能训练及新员工关心的各类问题解答等;

2.员工守则:企业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

3.入职须知:入职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4.财务制度: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办公设备的申领使用;

5.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设备安全知识及紧急事件处理等;

6.沟通渠道:员工投诉及合理化建议渠道介绍;

7.实地参观:参观企业各部门以及工作娱乐等公共场所;

8.介绍交流:介绍公司高层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骨干与新员工认识并交流恳谈;

9.在岗培训:服务意识、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

10.学校教学模式及教学课题研究。

七、培训考核:

培训期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授课教师提供,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统一印制考卷;应用考核通过观察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领导、同事及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共同鉴定。

八、效果评估:

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通过与学员、教师、部门培训负责人直接交流,并制定一系列书面调查表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逐步减少培训方向和内容的偏差,改进培训方式,以使培训更加富有成效并达到预期目标。

九、培训工作流程:

1.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统筹进人指标及进人时间,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规模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拟定培训具体方案;并填写《新员工脱岗培训计划书》报送人力资源中心及相关部门;

2.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负责在每期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馈调查,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反馈意见表》,并根据学员意见七日内给出对该课程及授课教师的改进参考意见汇总学员反馈表送授课教师参阅;

4.授课教师在七日内拿出改进方案并填写《教师反馈信息表》交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审议;

5.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在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该期培训的总结分析报告,报总裁审阅;

6.新员工集中脱产培训结束后,分配至相关部门岗位接受上岗指导培训(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教师实施培训并于培训结束时填写《新员工在岗培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

7.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引导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指导和监控,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和技巧的运用以及行为的改善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培训为企业业务成长带来的影响和回报的大小,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第6篇 新入职员工管理规定办法

新进员工入职管理规定【1】

第一章 试用期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 经招聘用的新员工入职时需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等交于行政人事部入档。

第二条 经招聘录用的新职员必须先试用,内部招聘的员工可免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是考核本人与公司在工作中相互协调的时期,一般员工通过试用期的工作适应做出双向选择,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免去或缩短试用,试用期一般不得延长。员工在试用期间请假累计三个工作日以上或遇法定休假连续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则转正时间顺延。

第三条 试用期内,员工若不愿在本公司继续工作,可向其部门主管提出辞职申请,由所属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在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如因不告而辞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试用期内自行离职人员一律免发当月工资。

第三条 试用期间,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辞退: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违反国家法纪,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破坏公司形象者;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4.此前在其他单位受过严重处罚者;

5.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章 员工正式聘用的规定

第一条 新员工试用期满,由本人对试用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经所在部门和行政人事部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经批准可以聘用的员工,行政人事部与其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第三条 职员被正式聘用后,按其所聘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其工作按所聘职务或公司领导的安排进行。

第四条 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员工调至需要的部门和岗位,将给予员工接触不同层面工作的机会,促进个人能力提高。

第五条 公司内部空缺职位,员工可报名参与或举荐其他人才。员工岗位变动后,薪资级别将随之调整。员工有权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申请,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及时反馈。

第三章 工资和福利制度

正式员工的收入由工资、福利补贴、奖金(视公司经营状况给予部分员工)组成。

第一条 工资

1.工资的构成:正式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构成。

2.岗位工资是根据公司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以及对员工技能、经验的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具体内容由总经理负责制定。

3.级别工资及岗位工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条 试用期工资和福利待遇

1.试用工资视岗位不同而不同。

2.试用期间无其他补贴,如有业务需要,由部门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新员工入职管理规定【2】

1.总则

1.1 制订目的

为了科学、公正的评估员工试用期表现,使试用期员工尽快进入该岗位角色,减少公司用工风险,特制订本办法,以规范试用期员工考评管理工作,为员工转正和调整薪资提供有力依据。

1.2适用范围

公司行政区域员工试用期考评均依本办法管理,制造部员工除外。

1.3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考评管理

2.2员工试用期考评流程

进入试用期的员工,需自行制定《试用期工作计划》(详见附件一),包含三个月内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每月进行工作总结,将未完成的工作及存在的问题如实反映。部门经理对应该员工的工作计划进行逐条考核,填写评语。试用期满,由该员工填写《员工转正考评表》,小结试用期的工作表现。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人事专员与该员工进行面谈,就该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标准、胜任标准等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并填写考评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3主管以上人员试用期考评

主管以上人员试用期的工作计划统一由总经理和办公室主任负责跟踪进度及考评。

2.4试用期考评结果运用

试用期内,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计划完成工作,或工作完成情况未达到预期标准,由该部门经理向办公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并和人事专员一起与试用人员进行面谈。员工如工作完成出色,可由部门经理提出提早转正申请,报办公室审核,由办公室组织面谈,并报总经理审批。转正人员调整薪资的幅度以该员工试用期间工作完成情况决定,具体如下:

工作表现

超出岗位任职要求

胜任岗位任职要求

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转正情况

提早转正

正常转正

正常转正

延期或解除劳动关系

薪资调整

加薪2档

加薪1档

薪资不调整

2.5资料存档

《试用期工作计划》、《员工转正考评表》作为员工档案的内容,由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

3.附件

附件一:《试用期工作计划》

试用期工作计划

姓名

部门

岗位

试用时间

工作计划

实际完成情况

部门经理评语

附件二:《员工试用期考评表》

员工转正考评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历

试用部门

试用岗位

进公司时间

本人试用小结

所在部门考核意见

人事审核

总经理审批

第7篇 在职员工管理规定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1日-31(30、28、29)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2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2】

休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和原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关于颁布<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作时间、班制、假期和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铁程劳〔2002〕272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

第二章 员工休假类别和假期

第三条 员工休假的类别有:探亲假、年休假、事假、工伤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

一、探亲假

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且同配偶、父母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和父母的探亲待遇。

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两年合并使用的一次给假45天。

凡符合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的,探亲假应当年一次性休完,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休假的,经批准后可存续到次年,超过次年,自行作废。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按期使用,不得存续,当期不用,自行作废。

探亲假根据实际路程给予相应的路程天数,往返路程天数最多不得超过10天。

二、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连续工龄满5年以上的员工实行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按员工连续工龄的长短确定:连续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7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20年以上的14天。年休假应当年使用,当年不用,次年自行作废。

三、事假

员工办理私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事假。员工写出书面假条,以有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的权限范围内天数为准进行休假。

四、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按工伤保险政策的规定给予停工留薪期(工伤假)。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政策的规定,视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五、病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按照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病假)。

六、婚假

员工在工作地区结婚,给予三天婚假;如对方工作地点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的,给予七天婚假,另按实际路程给予相应的路程天数,往返路程天数最多不得超过10天。符合享受晚婚待遇的,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6日修订通过)的规定增加婚假20天。

七、产假

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员工是晚育的,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6日修订通过)的规定增加产假30天。

八、护理假

男性员工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6日修订通过)第三十三条规定休护理假的,假期为15天,在工作地区以外生育的,根据实际路程给予相应的路程天数,往返路程天数最多不得超过10天。

九、丧假!

员工的祖父、祖母、父母、配偶、子女死亡,需要员工办理丧事的,给予三天丧假;如在外地办理丧事的,根据实际路程给予相应的路程天数,往返路程天数最多不得超过10天。

员工的公婆、岳父母在员工工作地区死亡,需要员工办理丧事的,给予三天丧假,在外地治丧的没有丧假。

第四条 员工休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工伤假、事假的天数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员工年休假天数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第三章 员工休假期间工资待遇

第五条 员工休假工资待遇如下:

(一)员工休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工伤假、事假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现行薪酬分配办法的规定计发。

(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分配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关于病假工资待遇计发比例的规定计算。

公司正在执行的《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川府发〔1988〕170号)计算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待遇比例的具体规定如下:

1.职工患病(含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为70%;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 80%;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不满30年的为90%;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的为95%。

2.职工患病(含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为60%;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 65%;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为70%。

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以后有新规定时,再从其规定。

第四章 员工休假审批权限

第六条 员工休探亲假、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工伤假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员工休探亲假、年休假、丧假

(一)公司本部员工休探亲假、年休假、丧假审批人分别为: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纪委、工会副职、团委书记、各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批;部门其他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项目部员工休探亲假、年休假、丧假由项目经理、(书记)审批;项目部项目经理(书记)休探亲假、年休假、丧假由公司片区分管领导审批,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员工休病假由公司社会事业部按照国家、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上级的相关规定审批。

员工工伤假(停工留薪期)由公司社会事业部按工伤保险政策的规定审批。

员工休婚假、产假、护理假由公司社会事业部按相关政策规定审批。

第七条 员工休事假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公司本部员工

1.公司部门负责人有权审批3天以内的事假,超过3天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公司部门的分管领导有权审批15天以内的事假,超过15天的,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审批。

3.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有权审批60天以内的事假,超过60天的不予批准。

(二)项目部员工

1.项目经理(书记)对所属员工有权审批20天以内的事假,超过20天的,报公司片区分管领导审批。

2.公司片区分管领导对管辖片区内项目部员工有权审批30天以内的事假,超过30天的,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审批。

3.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对项目部员工有权审批60天以内的事假,超过60天的不予批准。

第八条 审批人审批的超过其权限的天数,超过天数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五章 员工休假审批程序

第九条 员工休探亲假、年休假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本部员工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纪委、工会副职、团委书记、各部门负责人

本人写出书面休假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将请假条交公司办公室,并办清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休假。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二)部门员工

本人写出书面休假报告,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请假条交公司办公室,并办清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休假。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二、项目部员工

(一)项目经理(书记)

本人写出书面休假报告,项目党政领导交叉签字审核同意后,由公司片区分管领导批准后,将请假条返回项目综合部(办公室),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休假人办清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休假。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二)项目部副经理、总工程师

由本人写出书面休假报告,由交项目经理(书记)批准后,将请假条交项目综合部(办公室),并办清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休假。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三)项目部其他管服层员工

本人写出书面休假报告,经项目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项目经理(书记)审批后,将请假条交项目综合部(办公室),并办清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休假。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四)项目部作业层员工

本人写出书面休假报告,先交作业层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项目经理(书记)批准后,将请假条交项目综合部(办公室)后方可离岗休假。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第十条 员工休事假的审批程序。

员工因私事请假,应写出书面休假报告,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执行。休事假不予延长。

第十一条 员工休病假的审批程序。

员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需要请假治疗的,本人写出书面报告且须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书,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社会事业部审批。

第十二条 员工休工伤假的审批程序。

员工休工伤假由员工和所在单位(部门)按照工伤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由公司社会事业部审批后,通知所在单位和员工本人。

第十三条 员工休婚假、产假、护理假的审批程序。

员工休婚假、产假、护理假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并附具相关证明(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预产期复印件等),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社会事业部审核批准并明确相应的休假期限。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第十四条 员工休丧假的审批程序。

员工休丧假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报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同意后休假。休完假回单位时应补交相关的证明手续(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复印件)。休假完毕后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按请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审批程序核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

第六章 员工销假程序)

第十五条 员工在休假完毕后7日内应办理完销假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的,按事假处理。

经办部门审核各种休假证明无误后,予以销假,并填写《员工请销假证明书》(附表一),呈交休假审批人审核批准后连同请假条一起交财会部门计算休假期间待遇。

第七章 员工休假往返(单程)路费的报销

第十六条 员工休假符合报销往返(单程)交通费的假别有:探亲假、产假、丧假、病假(指因病、非因工负伤就地不能治疗需转院或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单位批准回家休养的)、护理假。不能报销往返交通费的假别有:年休假、婚假、事假。

员工休工伤假往返(单程)交通费按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员工报销往返(单程)路费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单位综合部(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员工休假销假台帐》(附表二)并严格管理。

第十九条 当年在人力资源调剂中心待岗超过一个月的,当年已没有任何假期(人力资源调剂中心在转移的工资关系时注明);公司内部调动的员工,应在工资关系转移手续上注明休假情况,调出单位在工资关系中没有注明休假情况的,一律视为已全部休完,从次年起计算假期。

第二十条 因客观原因造成季节性息工的,员工息工期间首先休各种有薪假,有薪假假期不足的,再按息工计算。

第二十一条 非在岗员工在非在岗期间不再休探亲假、年休假、丧假、婚假、护理假等有薪假。

第二十二条 员工请假没有经批准同意而擅自离开单位的,按旷工处理;

员工请丧假、婚假、护理假、产假没有出具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员工休假超出休假期限没有按规定经由有相对应审批权限的领导同意的,超出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7年8月1日起实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8篇 镇学校教职员工个人车辆校园内管理制度

1、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安全和校园环境整洁,运转流畅,制定本制度。

2、校园正门只供人员出入,南门禁止车辆出入。所有自行车一律从东侧门进出。

3、车辆分类。出入校园的各类车辆分a、b、c、d四类。a 类为学校车辆,b类车为上级机关公务车辆,c类为教工私人车辆,d类为其它外来车辆。

4、车辆管理。a、c两类车须在后勤办理登记手续,申领通行证,并将通行证放置在车内醒目位置;b、d两类车辆出入校门必须自觉接受门卫查询,主动出示证件,做好验证登记工作,经保安人员许可后方能进入校园。

5、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按路标行使,时速不得超过5公理,禁止鸣号。

6、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服从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

7、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车辆和试车。

8、外单位车辆不准进入校园停放过夜。

9、校园对各类停放车辆只提供停车位置,车辆安全责任由车主自负。

10、如果车辆在校内发生事故,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校长或主管安全副校长,然后在学校统一指挥下实施处置,避免处置不当造成衍生事故。

第9篇 医院职员食堂管理制度-4

医院职员食堂管理制度4

一、本院职工及进修人员、实习学生,均可在食堂就餐。就餐者必须购买本院饭、菜票。

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成本核算,提高质量,降低成体,保障职工吃足、吃好。

三、建立有各方面职工代表参加的伙食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实行民主化管理,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手术后或因公抢救、医疗夜班及因公误点人员就餐。

五、经常变换饭菜花样,进行食物品种调节,做到一周一食谱,努力提高烹调质量,加强优质服务的观念,做到职工满意。

六、严格各种票证和实物管理手续,妥善保管,及时清理,按时结算核对,实行月清点、账目公开制度。

七、严格财经财务制度,购买各种食品均由保管人员验收入库,一切收支均以原始单据为准,经手人必须签字盖章,饭菜票要日清月结,杜绝一切漏账现象发生。

八、凡食堂工作人员均不得单独在食堂内做饭,更不得随意在食堂内购买生禽、鱼虾、肉蛋、蔬菜等食品。

九、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健全严格的清洗、消毒隔离卫生清洁制度,彻底清除苍蝇、老鼠等。餐具应经常消毒,垃圾要及时处理,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十、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帽。坚持洗手后操作。操作的常规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不符合从事炊事工作的带病者要立即停止其工作,待恢复健康后经批准方可上岗。

十一、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违反者按医院规定处罚。

十二、就餐时,一律使用饭、菜票、食堂人员不准擅自收取现金。

第10篇 公司职员工作服管理制度-5

公司职员工作服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第二条、职员着装、挂工牌管理办法: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2、男员工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衬衣不得挽起袖口。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它鞋类,衬衣原则上每天清洗,领、袖口不能有污迹;女员工着装要求:上班穿着公司配发的制服,不得穿牛仔服、超短裙、低胸衫。

3、所有员工上班都必须戴挂工牌。如有损坏,重做费由个人承担,如丢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轻重处以制做费5倍以下的罚款。

4、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者个人按月折价从工资中扣回制服款,并由办公室统一补做制服。

5. 员工如有离职,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折价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6. 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

7.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员工5元/人次、部门经理10元/人次。

8.所有员工大型_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第三条、工服折旧

1、工服的折旧定为两年,两年后将不再计折旧。

2、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按80%扣除服装折旧,(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工作服归个人所有。

3、如员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按70%交纳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不包括因违反公司制度而被开除者)。

4、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按服装价值全额交纳。因公司内部调整或试用人员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80%的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

第四条、除清洗、修补外,工作服不得带出公司。

第五条、员工午休、外出会客或办事,都须穿工作服。

第六条、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如损坏严重,则员工必须自己付钱重新订做。

第七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作服的样式,不得穿着跟工作服颜色相同或式样不同的服装。

第八条、员工领取工服一律填写工服申领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保持干净。

第11篇 某某集团总部职员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某集团总部职员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图书资料借阅制度

第一条图书资料的借阅仅限于总部员工。

第二条借阅图书,需填写《图书资料借阅登记表》。

第三条借阅者要爱护图书资料,严禁圈划、批注、污损、折皱等。如发现上述问题,档案员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借阅图书资料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后仍需借阅的,应向档案室说明情况,办理续借手续。退还图书时,档案员要当面查看,确认无第二条所述情况时方可注销登记,否则将追查处理。

第五条凡出差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调离总部的员工、辞职辞退人员,外出、调出、离职前须归还所借图书资料,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有关手续。

图书资料申购程序:

第一条总部每月100元的图书资料购置费,用于资料的更新。各管理中心与行政管理中心沟通,视图书资料购置费使用情况购置。

第二条各管理中心职员需购材料时,填写《图书资料购置申请》,报经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购买,所购资料价值超出100元的,《图书资料购置申请》需总裁签批。

第三条购置资料需有发票,报销单据需档案室签字方可报销。

第12篇 某某集团总部职员洗浴员工餐管理规定

某集团总部职员洗浴、员工餐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部员工在新华分公司洗浴时间为:

每周星期三的非工作时间(不含午休时间),即早6时-9时,晚18时-0时,其中晚21时-23时的时间段内,为避免给客人造成影响,总部职员不能搓澡。

每周星期日的早6时--晚18时。

第二条每位总部职员每月有两次搓澡待遇,以加盖总部印章的搓澡卡结算。请遵守营业区规章,规范行为举止,浴后主动及时到前台结账。

第三条总部人员在分公司洗浴每次不要超过90分钟,洗浴后尽快离开公司洗浴场所,不要逗留,减少等人、休息时间,不能在前厅逗留。

第四条总部员工在分公司洗浴时,保持平和谦虚的心态,在无特殊情况时,尽量自理,不要要求分公司同事提供服务,尤其是客人较多的情况。

第五条为维护新华分公司的正常营业秩序,有检查任务职员可进入新华分公司二楼以上营业区进行业务检查,其他职员在新华分公司洗浴后不要进入二楼以上的营业区,不能随意进入武昌、万松园分公司营业区洗浴。

第六条总部职员与新分公司员工同等待遇就餐,1元/餐,每月20日集体充值。职员用餐时间为:中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用餐期间需遵守规范,不浪费、不喧哗,不大声说笑、不接受特殊待遇。

第13篇 某某集团总部职员政令考核管理规定

某集团总部职员政令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条适用于集团各级工作人员,在落实董事长和总裁发布的临时性工作指令过程中的考核,集团公司内各项已有明确工作规范与考核细则的常规性工作,不在本标准考核范围内。

第二条本着“责、权、利”落实到人的原则,将政令执行情况与被考核人的经济利益实行最简单的金额关联。标准范围为50-500元,具体金额由督办部门视工作重要程度拟定,并报总裁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考核执行人在正式执行本标准前,须以规范格式的《集团公司政令执行考核通知单》通知被执行人,通知单上须有总裁签章。

第四条下发《通知单》须使用用友oa系统内标准模板。

第五条集团公司逐步营造执行文化,各级管理者对待上级工作指令,要及时落实与反馈;对部署下去的工作任务,要持续地跟进,做到有布置有检查。

第14篇 某某集团总部职员外出登记管理规定

某集团总部职员外出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所有职员上下班要自觉打卡,早晚两次必须打卡。早晨,职员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如有特殊情况(参加公司会议、陪同客人、参加培训、外出招聘、公司领导交办的紧急事项)早晚未能打卡的,应及时向本管理中心总监说明情况并出具邀请函、学习证明等凭证,本管理中心总监在《员工因公外出登记表》中签字,否则在《员工因公外出登记表》中登记未打卡的视为无效。

第二条《员工因公外出登记表》日常存放在各管理中心处,每管理中心一本。员工外出填写后总监签字,总监外出亦需填写。每月1日将上月表格交与行政总监与人力总监,作为考勤依据。

第三条登记表各项填写应真实、全面,否则视为无效。外出事由填写详细,不得以办事、业务等笼统字样代替。外出事由须真实,虚假事由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接受行政处罚。

第四条登记表填写字迹清晰、工整。并及时通过本管理中心总监的审批。办事回来后补签无效。如遇本管理中心总监外出,需回岗后第一时间时补签,次日补签无效。

第五条登记表须在离岗前填写。填写以表上时间顺序为准,提前填写、后补填者无效。

第六条行政、人力管理中心将不定期查岗,以期本规定的有效执行。抽查至各管理中心时如没有《员工因公外出登记表》,扣罚总监10分。员工外出而未填写的,即为擅离职守,扣罚10分。

第15篇 某某集团总部职员仪容仪表工装管理

某集团总部职员仪容仪表及工装管理

仪容仪表规范

第一条头发:梳理整齐,无头皮屑。男员工不留长发,不留怪异发型,前发不过眉,侧发不过耳,后发不过衣领;女员工不留怪异、新潮发型,不能染奇异颜色头发,长发需束在后脑中央位置。

第二条面部:脸、颈、耳朵要绝对干净,男员工胡须必须剃干净,女员工上岗前需化淡妆。

第三条饰物:领带、领结扎系得当,不能佩带其它怪异和夸张首饰。男士不准佩带任何饰物。

第四条工装:总部职员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工装,工牌佩戴在左胸部位置,工装必须干净整洁,无破损,并系好衣扣。男工装必须穿着工装配套浅色衬衣,打领带,穿着职业化皮鞋。女工装须穿着配套浅色职业化衬衣,不能穿高领毛衣。女士裤装不要将长靴或短靴露在裤角外面,穿裙装时须穿着只覆盖脚面三分之一的(俗称瓢鞋)深色职业皮鞋,不能穿长靴、短靴或覆盖脚面三分之一以上的浅口鞋。

第五条手:必须保持手部洁净,不能留长指甲,指甲要整洁卫生,指甲要修好,不能涂有色指甲油或做美甲。

第六条鞋袜:要保持鞋袜整洁,不能有异味,工鞋要经常擦洗,出入一线营业区域需换鞋,男士需着深蓝色或黑色袜;女士需着肉色袜,不能穿过于鲜艳的袜子。

第七条化妆品:不要喷洒或使用气味过于浓烈的香水和化妆品。

第八条个人卫生:员工要保持好个人卫生,早晚刷牙,不能吃有异味的食品;经常洗澡,衣服需勤洗勤换,身上不得有异味。

第九条新进员工无工装者,须穿着深颜色西装,保持职业化形象。

第十条行政、业务管理中心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工装管理

第一条为规范对集团公司员工工装的管理,塑造企业及员工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工装,是指在集团公司工作的员工穿着的、由集团公司统一制作的服装。工装分夏装和冬装、浴服三种,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配发。

第三条员工上班时必须统一穿工装,保持公司员工的良好形象。浴服为在分公司出差期间需住宿时穿着。

第四条工装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二年,自配发日算起。未到换发期工装破损、丢失时,自费更换。

第五条冬、夏工装配发当月,在工资中扣减工装款的一半。自入职日起工作未满一年离职的员工,扣除另一半的工装款。浴服发放时不扣款,满一年以后离职的员工,不予扣减,不足一年扣全款。

第六条职工对配发的工装有保管、补修的责任,减少工装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第七条总部人员工装每月清洗四次,包括衬衣。衣物直接送交洗衣房,以加盖总部印章的洗衣卡结算。

第八条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装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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