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电管理制度是电力行业中至关重要的管理规范,旨在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电网稳定,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该制度涵盖了送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多个环节,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实现电力资源的高效利用。
1. 规划与设计:明确送电线路的规划原则,包括线路走向、电压等级选择、设备选型等,确保与城市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估相协调。
2. 建设管理:规定送电工程的施工标准,包括施工资质、安全规程、质量控制等,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3. 运行监控:制定运行规程,包括日常巡检、故障处理、负荷调度等,确保送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4. 维护保养:设定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对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减少故障发生。
5. 应急响应:建立应急预案,包括故障报告、抢修流程、恢复供电时间等,快速应对突发情况。
6. 安全管理:强调电气安全,包括操作人员培训、安全规程、风险评估等,预防安全事故。
7. 环保与节能:推广绿色能源,实施节能减排措施,降低送电过程中的环境影响。
送电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保障了电力供应的可靠性,确保居民和企业的正常用电需求。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降低事故率,减少经济损失。此外,通过规范操作,可以延长设备寿命,降低运维成本。它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也有着积极意义,符合社会的长远利益。
1. 强化制度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送电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每个人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2. 完善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对送电系统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3. 引入技术手段: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如scada系统,实时监测送电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鼓励创新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改进管理制度的建议,不断优化流程,提升管理效率。
5. 合作与交流:与行业内外的机构进行交流,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送电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电力保障。
第1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高低设备停送电,以及各单位配电箱和电气线路的停送电。 第二条 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见附件)。并由专业电工完成。
第三条 停送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操作,停电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牌、装设遮拦的程序。
第四条 认真执行工作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 无论高压或低压停送电,必须明确停送电时间,并且严格遵守,如有变动,及时另行通知。
第六条 在同一条线路带有两个以上单位时,若起重一个单位停电,在此停电时间,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利用该停电时间进行检修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操作,如需检修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到送电时间,由检修单位持工作票到供电区域进行送电,并不再通知其他单位。
第七条 凡在公司大院公用线路用电的配电箱(柜)需要停电,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停送电原因,报监管部,由监管部协调停送电时间后,办理停送电手续,并由相关单位签字认可。
第八条 各单位自行施工或检修本单位设备,无涉及其他单位停送电的,由本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电气作业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操作。
第九条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可紧急停电。事后,补办停电手续。
第十条 外来施工单位需停送电的,由用工单位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 各单位设备故障引起邢机公司动力厂100kv配电站跳闸后,作业人员或操作人员需立即上报各负责单位领导和总经理办公室,并由监管部上报动力厂调度和相关部门,并迅速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第十二条 故障排除后,由负责单位派专人到动力厂调度室或配电站说明情况并签字,由动力厂变配电人员送电。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日常电力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并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协调内部停送电工作。
第十四条 涉及邢机公司各单位施工或检修时办理停送电手续的,执行邢机公司《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2篇 新能源企业集电线路停电送电审批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集电线路停、送电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规范35kv(33kv)及以下所属设备停电检修及操作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利用水平,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减少停电时间,依据电力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为保证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安全、连续供电,减少操作次数及因停电而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35kv(33kv)及以下所有设备的检修和试验都必须纳入设备检修计划, 并适用本管理办法。由调度管辖的设备,由调度统一调度和综合统筹安排停电检修工作,各风厂应密切合作,严格按计划检修,减少临时性和重复性停电。
本制度适用于__风电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送电操作。
第二章 术语与定义 计划停电 计划停电是指供电设施根据年度、季度、月度检修计划中所确定的检修日期、检修项目所需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以及按照事先计划安排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
非计划停电
非计划停电是指事先无正式计划安排的停电,包括临时停电、配合停电、事故停电、紧急停电。 临时停电 临时停电是指事先无正式计划安排,但在停电操作以前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临时停电包括临时检修停电、临时施工停电。
配合停电
配合停电是指由调度下令的因其它单位工作需要的配合性停电。
事故停电
事故停电是指因各种原因引起线路保护装置动作断路器跳闸,未能按规定程序向调度提出申请的停电。
紧急停电
紧急停电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或发现重大缺陷、事故隐患,如不及时停电将造成人身、设备伤害或引起重大事故的情况下而安排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或未能按规定程序向调度提出申请的紧急性停电。
第三章 停电审批程序
计划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计划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7天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临时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临时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30分钟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配合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配合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10分钟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事故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发生事故停电时,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应在事故停电发生后20分钟内立即用有录音的电话汇报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同时汇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内容应内容详实、语言简练、表述清晰,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现象、保护动作情况、当时负荷情况、事故原因分析等内容。然后根据生产技术部领导和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的指示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事宜。
紧急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需要紧急停电时,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应立即组织好本风厂全体职工首先进行紧急停电等处理事宜,处理完毕后立即用有录音的电话汇报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并同时汇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内容应内容详实、语言简练、表述清晰,说明紧急停电的原因、执行紧急停电的时间、当时负荷情况、紧急停电后的进一步处理情况等内容。然后根据生产技术部领导和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指示进行下一步的处理事宜。
第四章 送电审批程序
送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送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1小时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送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送电相关事宜。
第五章 停、送电审批表的填写
为加强对停、送电审批程序的检查和考核,停、送电审批表应保存至次年年底,原件保存在生产技术部,传真件保存在提出申请的风厂。
停、送电审批表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好相关内容后传真至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负责停、送电审批表的最后完成。办理完毕后,将生效的停、送电审批表传真至相应风厂执行并存档。
停、送电审批表的填报流程为: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填写好相关内容后提出 计划提报人签字 风厂负责人签字 传真至生产技术部 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审阅后交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 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在审批表上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 审批表生效 生产技术部将生效后的审批表传真至提出申请的风厂并将此审批表进行存档 风厂根据审批表上所签署的意见进行相应执行并将此审批表存档。 所有人员签字均不得代签,在当时确实无法履行签字手续时,可电话征得当事人同意,事后由当事人进行补签。
停、送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规定。 停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按收到停电申请审批表的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需区分提出申请的风厂,如2010年收到的第一份停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td__-10001,第二份停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td__-10002,以此类推。
送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按收到送电申请审批表的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需区分提出申请的风厂,如2010年收到的第一份送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sd__-10001,第二份送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sd__-10002,以此类推。 其中标头td代表是停电申请,sd代表是送电申请,此标头必须具备,不得缺失。__代表风厂:01代表赛罕坝风厂,02代表东山风厂,03代表达里风
厂,04代表大黑山风厂,05代表道德风厂,06代表查干哈达风厂。
第六章 附 则
本管理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35kv(33kv、10kv)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 附件二:35kv(33kv、10kv)集电线路送电审批表
附件一: 35kv(33kv、10kv)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 编号: 风厂名称计划停电线路 名称及编号计划停电 日期及时间 计划恢复送电 日期及时间计划提报人风厂负责人计划提报 日期及时间停电性质停电理由生产技术部 意见批准人: (签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 意见
第3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高低设备停送电,以及各单位配电箱和电气线路的停送电。
第二条 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见附件)。并由专业电工完成。
第三条 停送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操作,停电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牌、装设遮拦的程序。
第四条 认真执行工作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 无论高压或低压停送电,必须明确停送电时间,并且严格遵守,如有变动,及时另行通知。
第六条 在同一条线路带有两个以上单位时,若起重一个单位停电,在此停电时间,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利用该停电时间进行检修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操作,如需检修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到送电时间,由检修单位持工作票到供电区域进行送电,并不再通知其他单位。
第七条 凡在公司大院公用线路用电的配电箱(柜)需要停电,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停送电原因,报监管部,由监管部协调停送电时间后,办理停送电手续,并由相关单位签字认可。
第八条 各单位自行施工或检修本单位设备,无涉及其他单位停送电的,由本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电气作业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操作。
第九条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可紧急停电。事后,补办停电手续。
第十条 外来施工单位需停送电的,由用工单位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 各单位设备故障引起邢机公司动力厂100kv配电站跳闸后,作业人员或操作人员需立即上报各负责单位领导和总经理办公室,并由监管部上报动力厂调度和相关部门,并迅速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第十二条 故障排除后,由负责单位派专人到动力厂调度室或配电站说明情况并签字,由动力厂变配电人员送电。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日常电力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并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协调内部停送电工作。
第十四条 涉及邢机公司各单位施工或检修时办理停送电手续的,执行邢机公司《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
停电工作票
因需要配电柜(箱)停电。
停电时间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安全措施
工作票批准人:停送电申请人:停送电人:
相关单位人员:、、监护人:
本工作票一式三份,申请人、批准人、停送电人各留一份。
第4篇 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
1、井上下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时,由施工单位写出停电申请报告,并制订出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当不影响安全生产时,由机电科审批。当影响安全生产时,由主管电气的技术员报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矿领导批准。调度室、施工单位各持一份。停送电报告必须提前一天交调度室;35kv停电报告提前二天报供电局审批;无停电报告,严禁停电。
2、对需要停高压的停电报告,必须填写“操作命令票”。
3、高压停送电操作,由专职电板工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要站在绝缘垫上,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停电后,要将停电开关的把手闭锁,锁上专锁或专人看管,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警示牌。送电时,由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通知送电。
4、停电工作人员到现场后,要检查设备和路线,停电后要执行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检查有无反送电的可能性,联系停送电要有专人联系。
5、停电工作完毕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当同一线路有几处工作时,每处都要检查,然后方可联系送电。检修后,送电操作要先试验一次,无误后再正式送电,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6、高低压停电时,和恢复正常送电后,均必须汇报调度室,特别是影响扇风机供风的区域。必须由调度室采取相应布署措施后,方可停送电。
第5篇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制度
1.在配电室从事检修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与工作内容有关的各项停送电规定和规程。
2.凡属需要停电才能进行作业的工程项目,必须停电(包括断开备用电源),并且经过验电证实无电压后,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才能进行工作。
3.对于必须实行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项目,必须要指派停送电联系人,到变电所办理工作票,并且中途不得换人。
4.电容补偿装置的停电,不管有无放电回路,都要经过放电后才能进行工作。
5.严禁带负荷拉开或闭合供配电系统的隔离刀闸,联络刀闸,对经常断电的隔离刀闸,应悬挂“严禁送电”警示牌。
6.担任配电室检修工作的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做好停送电操作的监护工作和停送电的检查工作。
7.对于妨碍工作的带电体,要采取绝缘隔离等防护措施,对于结构复杂和多回路设备,一定要详细检查,确定全部停电项目。
8.在车间内检修电气设备时,一定要对该设备所在配电室(点)的配电盘面采取可靠停电措施,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工作结束后,由工作人员摘牌送电。
9.责任与权限
(1)各中心检修人员负责低压配电室的停送电工作。
(2)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10.检查与考核
(1)在停送电过程中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停送电的,在当月绩效考核中扣责任部门1分。
11.在高压设备上进行的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并且工作中途不得换人。
12.高压配电室的停电工作必须有负责人同意才可进行。
第6篇 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禁止约时停送电,按照停送电联系牌制度进行停电和送电,送电时凭送电联系牌方准送电。
二、在高压设备和线路上工作及倒闸操作时,执行电气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制度。
三、低压回路部分停电时,执行停送电申请单和停送电联系牌制度。
四、所有停送电联系工作必须作好详细记录。
五、停送电必须由专业值班员、班长及动力中心经理负责,其他人不得下令停送电。
六、变电所定期检修或维护修理需要停电时,班长和值班人员填写停电申请表,动力科经理批准后方可停电。
第7篇 停送电管理规定
1、井上下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时,由施工单位写出停电申请报告,并制订出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当不影响安全生产时,由动力部审批。当影响安全生产时,由主管电气的技术员报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矿领导批准。调度室、施工单位各持一份。停送电报告必须提前一天交调度室。
2、对需要停高压的停电报告,必须填写“操作命令票”。
3、高压停送电操作,由专职变电所值班员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要站在绝缘垫上,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停电后,要将停电开关的把手闭锁,锁上专锁或专人看管,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警示牌。送电时,由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通知送电。
4、停电工作人员到现场后,要检查设备和路线,停电后要执行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检查有无反送电的可能性,联系停送电要有专人联系。
5、停电工作完毕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当同一线路有几处工作时,每处都要检查,然后方可联系送电。检修后,送电操作要先试验一次,无误后再正式送电,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6、高低压停电和恢复正常送电后,均必须汇报调度室,特别是影响扇风机供风的区域。必须由调度室采取相应布署措施后,方可停送电。
第8篇 送电线路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⒈ 总 则
⒈⒈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坚决杜绝火灾和爆炸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生命财产损失的恶性事故,使安全工作扎实有序的进行,以使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达到工程项目部的要求,实现安全“零”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⒈⒉加强对项目经理部、材料站、施工现场等各部门防火措施的落实,定期进行检查。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⒈⒊ 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重点对外协工的安全防火意识的教育,严格遵守当地森林防火规定,施工作业点严格控制火源、火种。
⒉ 防 火
⒉ ⒈ 项目部
⒉⒈⒈ 项目部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各自的预防措施,经常检查各宿舍电源、火炉,防止火灾发生。
⒉⒈⒉ 电脑、复印机应使用专门电源线,布线应正规,符合要求,安全可靠;工作完毕随时关闭电源。
⒉⒈⒊ 各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燃油料,总务库房内不得生火和存放易燃物品。
⒉⒈⒋ 灶房使用的液化气瓶,从储存、使用都要加强安全防护意识,定期检查阀门、炉盘,防止发生漏气。
⒉⒈⒌ 各级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文明习惯,不乱扔烟头,不乱倒拉圾。
⒉⒉ 材料站
⒉⒉⒈ 材料站的配电线路应满足加工用电负荷,配电箱及各种电动设备要装设接地线,符合安全用电规程。
⒉⒉⒉ 材料、工具库房要有明显标志,设置防火警示牌,材料站院内不得流动吸烟。
⒉⒉⒊ 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同其它工器具同库存放,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在露天放置。
⒉⒉⒋ 焊接场所不得乱放杂物,作业场地应随时清理,保持干净整洁环境。
⒉⒉⒌ 材料站库房、作业场地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砂及其它消防灭火用具。施工车辆也必须随车配置专用灭火器。
⒉⒉⒍ 机械修理场所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操作时严禁吸烟和点燃火种,废弃油料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乱倒。
⒉⒉⒎ 材料站院内应禁止外人及无关车辆进入,并配置值班看管人员,加强夜间巡逻,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⒉⒊ 施工队及施工现场
⒉⒊⒈ 各施工队(组)应加强对职工和外协工的防火意识教育,保持各自的宿舍卫生、整洁,室内电线不乱拉乱扯,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种油料。
⒉⒊⒉ 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加强对爆炸品的管理,队长及安全员应定期检查、核对库存及领用台账,严防发生丢失。
⒉⒊⒊ 各队(组)的施工工具及材料应集中分类放置,并设专人负责清理,不得随意乱放。
⒉⒊⒋ 各队(组)应定期检查液化气瓶、炉盘、气阀等,防止发生漏气现象;如有问题,应即时送交项目部总务部门或由专业人员修理,不得凑合使用和擅自拆修。
⒉⒊⒌ 所有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要把森林防火做为防范重点,严格控制火种、火源,施工区域禁止流动吸烟,抽完的烟头应就地熄灭不得乱扔,防止烟头引发火灾;因施工需要而用火时,要有防火隔离带。
⒉⒊⒍ 各作业面要事先清理杂草、树枝,放置机械、设备的位置用土铺垫,各类机械不得有渗漏的油迹。
⒊防 爆
⒊⒈ 易燃、易爆物品在一定条件下就能引起燃烧和爆炸,不仅造成火灾,甚至发生人身作伤亡事故,因此对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必须严加保管,确保安全。
⒊⒉ 易燃、易爆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轻装、轻放,严禁摔、滚、翻、掷,以及拖拉、磨擦、撞击等,以防引爆炸。
⒊⒊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专人保管。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限量储存,并按先进先出的顺序执行,以免储存时间过长导致物品变质发生危险。
⒊4.对易燃、易爆物品有关人员及领导要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昼夜有专人值班,在仓库周围严禁烟火。
第9篇 洗煤厂停送电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为规范全厂停送电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程序,杜绝误停、误送、错停、错送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使全厂供配电管理提高一个深层次水平,结合五虎山洗煤厂供电系统实际,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全厂所属各生产单位
3职责
3.1 成立五虎山洗煤厂停送电领导管理小组。
3.2停送电领导管理小组负责全厂各类停送电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3.3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计划、审核和监督停送电工作,编制高压停送电计划以及方案和措施,办理或配合办理高压停送电作业票。
3.4各生产车间机电管理人员负责配合五虎山洗煤厂生产技术部做好高低压停送电的作业相关程序的管理,负责组织车间设备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抢修及突发事故处理的低压系统的停送电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机电维修人员按照停送电规程规范操作。
4停送电管理制度及执行程序
(一) 停送电工作要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规程》进行。
(二) 进行电气设备安装、检修,以及用电设备的安装、检修等相关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
(三)停送电工作等级划分
根据我厂各个生产车间配电系统分布比较分散,各车间管辖范围内电气系统由各车间独立控制。为此,我厂进行了如下停送电工作划分。
1. 设备安装、维修以及电气进行检修需要将厂级6kv高压主线路进行停电作业时,因停电影响涉及到多个车间生产,必须由厂调度室与35kv变电所进行联系,并由厂电气主管技术人员开具变电所第一种电气工作票。
2. 各车间对自己所属低压系统进行检修时,需要对车间内高压柜进行停电,而不需要将厂6kv高压主线路停电且不涉及其它车间工作运行时,由车间电气主管技术人员开具停送电工作票,并开具倒闸操作票。
3. 车间对低压电气系统进行设备安装、检修以及对用电设备进行安装检修工作时,由车间技术人员开具停送电作业票。
(四)高压电气操作、低压柜内电气操作、电气设备检修、较为复杂的倒闸操作和非电气工作人员(如油漆工、起重工、临时工等)在电气场所工作时,必须执行专人监护制。
(五) 停送电工作票具体填写内容要按照《两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填写。所有涉及到电气系统检修的停电工作必须开具相应的电气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由开具此次停送电票据的同一人员填写。
(六) 高压停送电工作以及在低压配电室带电体附近进行电气检修时,必须穿戴好经检验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台或绝缘垫上。
(七) 高压电气倒闸操作时,必须按照电气倒闸操作顺序要求进行操作。每操作完毕一项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正确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骤。
(八) 倒闸操作完毕必须检查应使存在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查看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
(九) 在停电工作时,要确保所有相关的部位均断开,防止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联络柜和互感器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十) 停电检修时必须履行验电,验电时必须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匹配的的接触式验电器在断开出线端一侧验电,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
(十一) 高压线路及低压线路母排停电检修时,验电确认无电后,应挂接三相短路式接地线。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
(十二) 停送电必须遵循“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停电后必须在操作手柄位置或柜体明显位置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可设临时防护栏等安全措施。
(十三) 禁止越级停电,严禁扩大停电范围,严禁电话预约停送电。
(十四) 使用高压绝缘钳夹进行户外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戴好安全帽和防护镜,雷雨天气禁止户外操作。
(十五) 两个及两个以上车间共用同一条线路时,停电工作必须应由厂调度室提前向各车间协调联系,征得各方同意回复后方可履行停电手续。
(十六)设备检修停电时,在配电室空开进行停电、挂牌,并做停电记录。检修人员必须关断现场电控箱控制回路的闭锁开关。
(十七) 检修工作完成后,由相应检修人员在停送电记录本上填写送电申请。送电人员送电后必须签字注明送电时间。车间所有送电工作完成后及时向车间集控进行汇报。
(十八) 送电前应查看现场是否已将短接线拆除,是否一切情况正常。操作完毕后核实是否接触完好,是否供电正常, 送电后取掉 “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
(十九)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进行停送电作业操作。
(二十)对于突发停电工作可不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当发生下列特殊状况时,应立即由配电人员进行紧急停电处理。
1. 用电设备发生火灾情况。
2. 人员发生触电等事故时。
3. 其他非正常生产紧急情况需要进行停电时。停电后必须做好停电记录,并按要求进行送电。
第四条 管理监督与考核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停送电工作中存在违章操作,将对车间下达整改单,在车间安全考核中给予处罚。
如因违章停送电作业而造成生产延误、设备损坏、人身伤害等事故时,根据机电事故追查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5相关文件
_《五虎山洗煤厂停送电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_《停送电记录》
7附件
第10篇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停送电规定执行。
第二条 井上、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机组电缆、装煤机、综掘机的拖拽电缆除外),检修或搬迁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三条 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到所属配电室或分路总开关办理停电手续。严禁趁别人停电机会,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第四条 执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是经考试合格,且有合格证的本降、配电室值班员或本采区电钳工操作,其他人员禁止操作或执行停送电工作,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
第五条 在进行检修搬迁前,必须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合格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井下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其浓度在0.5%以下时方准放电),并按规定要求安装短路接地线,方可工作。
第六条 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下警告牌并送电,其他人员无权操作。
第七条 掘进供电必须执行“三专”、“两闭锁”,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风与电、瓦斯与电闭锁。一台专用变压器只允许负担同一个采区内的4台局扇。专供系统必须专人负责,严禁随意停送专供系统,专供系统停电检修必须征得通风部门同意。
第八条 为保证安全,局扇必须由通风人员开、停。机电人员因检修需试机时要有通风人员在场配合,机电人员不得开、停局扇,在任何情况下风电、瓦斯电联锁严禁甩掉不用。
第九条 对于地面暂时不生产或不用的线路,必须从其供电的配电室切断电源,并挂警示牌。对于井下的采、掘、开工作面不生产或不用的线路,必须将操作开关、分路总开关停电并加锁,但局扇不得停电。
第十条 无论井上、下,在检修或搬迁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结束工作票,发出送电命令,即认为线路或设备已经带电,严禁再在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一条 接受送电命令的人员必须清楚发令人的要求,不清楚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
第十二条 在井下任何巷道闭墙之内,不得留有任何电气设备和电缆线,必须留时,则需将闭墙之内一切电气设备或线路可靠地切断电源,没有特殊安全措施,任何人不得送电。
第十三条 在送电之前,地面降配电人员要详细检查工作票是否结束。井下地区电钳工要详细检查被送电的电气设备、线路是否有“三无”、“失爆”问题存在,风电、瓦斯电闭锁是否正确,瓦斯浓度是否允许,否则禁止送电。
第二节 降配电室及配电峒室停送电操作
第十四条 除遵守一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十五条 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清楚被操作设备所属的供电系统和用途,操作前还必须提前与有关单位人员联系,并及时向本单位调度汇报,允许后方可操作。
第十六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开关时,必须带合格的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
第十七条 在降配电(峒)室更换、检修设备时,必须到上一级降配电(峒)室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和操作票,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第十八条 停送电在操作前,要详细检查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否则即认为设备外壳带电,人员不得接触设备外壳。
第十九条 在降配电(峒)室检修完毕后,必须清点工具,接地组数是否与用电有关,否则不准送电。
第三节 掘进工作面停送电操作
第二十条 在掘进安装、更换、拆除电气设备或线路时,除遵守一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十一条 掘进工作面停送工作,必须由熟悉本工作面供电系统的合格的电钳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
第二十二条 掘进头停送电,必须事先和有关单位人员取得联系,并向矿调度汇报,允许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三条 在送电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详细检查设备、开关状态是否正常;闭锁是否正确;本工作面瓦斯检查工是否同意,并交给送电牌,否则不准送电。
第二十四条 在设备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必须到上一级开关办理停送电手续,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告牌,其他人员不得更改摘牌。
第二十五条 风机停止运转时,联锁开关必须能切断供风区域内全部电源,瓦斯检查人员必须立即命令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第二十六条 掘进工作面每班完工后,生产队组必须指定专人将其联锁开关停电,并加锁。
第二十七条 127v手持式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操作手把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否则不准操作。
第四节 采煤工作面的停送电操作
第二十八条 采煤工作面停送电工作,除遵守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十九条 采煤工作面的停送电工作,必须由熟悉本工作面供电系统的合格的电钳工进行。
第三十条 在工作面进行电气设备或机械设备检修时,必须有专人到上一级开关办理停送电手续,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告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摘牌。
第三十一条 采煤工作面遇到穿洞时,必须遵守掘进的停送电规定。
第三十二条 在设备上检修,必须在停电状态下进行,不准带电作业,不准带电打开防爆盖。如必须进行带电打开时,要制定安全措施,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第三十三条 当遇到主风机停风后,工作面电气维护人员必须及时了解本工作面的电源是否切断,并协助安检员、瓦检员撤人,应得到瓦斯检查工允许后方可送电。
第三十四条 操作千伏级电气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靴。
第三十五条 操作127v手持电气设备时,操作手把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
第五节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执行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考试合格且有合格证的本配电室或本采区电钳工。其他人员禁止操作或从事配电室的停送电工作。
第三十七条 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在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告牌和本人的停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告牌并送电,其他人员无权送电。
第三十八条 井下有人值班的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无人值班的配电室必须上专用锁,只有专责人员方能打开。采区专责电钳工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随时和调度联系。
第三十九条 井下所有漏电保护,每天必须专人试验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发现人为甩掉漏电保护,对责任人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罚款2000元。各配电室队组要认真接受汇报,填写好试验记录。
第四十条 井下停送电及检修设备实行“三联锁”制度。正常情况下,由需要停电检修设备的队组,提前一天填报《有计划检修申请卡》,本队队长或机电队长同意并签字后,报矿停送电负责人签字。需要停高压时,机电矿长长签字后交施工负责人。具体现场操作停送电工作时,停送电负责人、瓦斯检查员、施工负责人三人必须同时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从事停送电工作。上井后将票交回矿长保存。
第四十一条 需要临时停送电或处理故障时,由施工人员征得队领导同意后,汇报调度站,由调度员请示井区停送电负责人同意后,由井区停送电负责人口头命令停送电工作。施工人员接到命令后与瓦斯检查员一同进行停送电工作。如需配电室停高压时,采区电钳工接到井区停送电负责人的口头命令与检修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共同在场进行停送电工作。
第四十二条 《临时停送电卡》由当班调度员填好,调度站保存。
第四十三条 两个队以上平行作业需要从事停送电工作时,除提前一天填写《有计划停送电申请卡》外,井区停送电负责人必须有一人在现场或调度站亲自指挥停送电工作,否则严禁从事该项工作。
井区停送电负责人:机电主任、机电区长、井区机电工程师、机电队长、机电技术员。
第六节 停送电工作票签发规定
第四十四条 工作票最早可由工作负责人提前一天办理。
第四十五条 工作票填写一式三份,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一份交机电科调度,其余两份由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所属变配电室(机房)办理。
第四十六条 特殊情况下工作票可在现场办理,一式两份。工作票的签发由机电矿长签发电科调度且留有记录。
第七节 停送电工作票的履行
第四十七条 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所属配电室(机房)经值班员(司机)允许后,方可工作,工作票的编号应在现场进行。
第四十八条 工作前值班员(司机)应向机电科调度汇报,调度员接到值班员(司机)的电话,应与值班员(司机)详细核对工作内容、开工时间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十九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不办理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本内,并汇报机电科调度,履行许可手续,工作前必须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设备事故:运行中的设备发生故障或危及设备、人身安全,需要紧急抢修的,工作量在4小时之内的。
2、线路事故:线路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有扩大的可能性,不立即处理将危及人身安全,可能造成火灾或设备严重损坏,工作量在4小时之内的。
3、以上事故处理如不具备上述条件,短时内不能处理、修复,需转入事故检修,应填写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执行工作监护规定。
第八节 职责范围
第五十条 机电科调度是对外联系、对内统一指挥的中心。各队组、各将配电室、各机房在停送电工作及设备运行上必须服从调度站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第五十一条 工作票所列人员即签发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34条所规定的安全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机电科调度接到值班员(司机)的汇报后,调度员、将压站、配电室(机房)三方进行电话联系,并询问工作内容,认真督促停、送电工作的执行情况,三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工作。
第五十三条 供电系统工作票的签发,应由供电系统停送电负责人签发,特殊情况下由指定的队干、领导签发。
第五十四条 在各机房、车房的进线电源上工作,工作票签发人应由供电系统停送电负责人签发。
第五十五条 在马家坡新村供神堂咀配电室的电源馈出盘及线路上工作,工作票应由供电系统停送电负责人签发。
第五十六条 其余机房、车房的停送电工作由各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停送电负责人签发,特殊情况下由各单位指定的领导负责签发。
第五十七条 各机房、车房的进、出线路或各机房、车房的电气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由各单位负责管理。
第五十八条 10kv进行停送电工作时,应执行“谁停电谁挂牌”的原则,停送电工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工作,工作前应先汇报机电科调度,并向调度员详细汇报工作内容、开工、完工时间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九节 停送电安全工作规定
第五十九条 不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电线)在检修、安装、迁移、拆除、解、接电源等工作,都严禁带电作业。
第六十条 不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电线)虽已断开电源,但未妥善完成接地、验电、放电、短路工作之前,仍属于带电部分,均不得触及设备(包括电缆、电线),更不得进入盘内。
第六十一条 在双电源供电的线路和设备上停电工作(包括环行供电),或双回路上任停其中一回线路工作时,必须同时切断工作地点两侧电源,以防反馈,并必须在工作地点两侧都进行接地、短路工作,使工作人员出在两侧地线之中工作。
第六十二条 凡停电设备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的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断开开关和刀闸的操作电源,应拨掉保险,刀闸操作手把必须锁住。
第六十三条 凡属机电设备和线路工作负责人,工作前必须到所属配电室办理停送电许可手续,在那到停电牌到工地后,必须用合格的验电器进行接地、验电、放电、短路,确认无电压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六十四条 禁止未到所属配电室,降压站办理停送电许可手续,而认为线路、设备已停电或趁别人停电期间进行工作,严禁带电检修、拆迁电气设备。
第六十五条 工作完后,工作负责人必须重复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问题,工具、杂物全部撤离现场,并有专人将短路线拆除,当场清理组数后将停电牌、工作票一并交回所属配电室,当工作票、停电牌一经送走,即认为线路已送电,设备已有电,绝对禁止再进行工作。
第六十六条 各所属配电室、降压站(机房)值班员(司机)认真检查工作票、停电牌是否全部交回,设备是否良好,有无影响送电的接地线,在检查无误后方可联系调度送电。
第十节 低压设备、线路上工作
第六十七条 在低压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应办理停送电登记手续,应执行“谁停电谁挂牌”的原则,至少由两人进行,工作前应汇报机电科调度,详细汇报工作内容、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十八条 将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取下熔断器,在刀闸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第六十九条 工作前必须先验电,在确认无电压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
第七十条 高、低压同杆架设的线路在低压线路上工作,应先检查与高压线路的距离,以防碰触高压线路。
遵义县纸房煤矿
2022年1月2日
第11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任何位置需要停电检修,都要先向矿机电部汇报,然后由机电部专职人员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员通知到每个办公室,再进行停电操作;
二、两施工单位检修时间为下午13:30-16:30,其他时间禁止停电检修,特殊情况除外;
三、认真执行谁停电谁负责送电的原则,刀闸必须由停电人恢复;
四、线路失压引起的跳闸,在第一时间内送上来电指示灯,线路来电后,及时恢复矿区用电;
五、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两票生产制度》(见附件)。并由专业人员完成;
六、 停送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操作,停电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牌、装设遮拦的程序;
七、 认真执行工作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八、 无论高压或低压停送电,必须明确停送电时间,并且严格遵守,如有变动,及时另行通知;
九、 在同一条线路带有两个以上单位时,若一个单位停电,在此停电时间,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利用该停电时间进行检修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操作,如需检修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到送电时间,由<360安全浏览器6.lnk>泵站图纸/设备布置.dwg <泵站图纸/设备布置.dwg>检修单位到供电区域进行送电,并不再通知其他单位;
十、 凡在矿内公用线路用电的配电箱(柜)需要停电,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停送电原因,报机电部,由机电部协调停送电时间后,办理停送电手续,并由相关单位签字认可;
十一、 各单位自行施工或检修本单位设备,无涉及其他单位停送电的,由本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电气作业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操作;
十二、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可紧急停电。事后,补办停电手续;
十三、外来施工单位需停送电的,由用工单位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
第12篇 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规范嘉峪关分公司生产、检修过程中的停送电管理,保证生产、检修安全进行。
第二条 适用于嘉峪关分公司各作业区所属区域一切停、送电作业。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三方确认:指相关设备生产方、操作方、检修方共同确认。
(二)申请人:对设备进行申请停送电的检修、维护或其它作业负责人。
(三)批准人:嘉峪关分公司设备能源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各作业区作业长、设备管理员(责任工程师、协理工程师)、工段(区)长、值班长。
(四)停、送电操作人:具备电气作业资质的运行电工、维护电工或电气协理工程师。
第二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嘉峪关分公司设备科负责本制度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工作,同时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落实。
第五条 安全环保处负责本制度具体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第六条 各作业区负责本制度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
第七条 所有与停、送电有关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以及相关的危险源控制措施。
第八条 申请人依据所检修的设备办理工作票,一张工作票只能填写一台设备。
第九条 批准人对检修设备的名称、停送电时间、影响程度及要求进行确认。
第十条 停送电操作人对检修工作票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并执行停送电操作。
第十一条低压设备检修停、送电
(一) 在嘉峪关分公司实施的任何低压设备检修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
(二) 设备管理员在制定检修计划时,要在检修项目后注明需要停电的设备,以便办理工作票时填写停、送电项。
(三) 检修负责人办理工作票时应填明检修项目和需要停送电的设备名称、编号。
(四) 批准人在签字以前,必须对停送电申请人填写的检修项目和需停送电设备进行确认无误后才可签字。
(五) 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由检修批准人留存;一份交由检修方留存。
(六)停送电票用复写形式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填写规范,不得涂改。
(七) 停送电执行过程必须由两人共同进行确认和共同完成,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操作人在“停、送电操作人”栏内签字,监护人在“安全监护人”栏内签字,任何情况下禁止单人进行停送电操作。
(八) 停、送电操作人可以是电气点检(巡检)人员或电气运行人员,并且要求停、送电操作人为同一人,如果因交接班不能保证停、送电为同一人,则必须做好详细交接记录和现场交接,以确保停、送电准确无误。
(九) 停、送电操作人必须持证上岗,明确危险源,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十) 停送电操作人在执行停送电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其它有关的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源控制措施。
(十一) 检修单位名称应填写到负责检修作业的班组;检修负责人是从事检修作业的检修单位班组长。
(十二) 停送电必须按照工作票、调度指令上的内容执行,其它停送电申请方式一律无效,严禁以打电话、打手势等方式停送电。
(十三) 在所有 500v 以下的停送电执行过程中,停送电操作人必须按标准佩带劳保用品,人站在开关侧面,手放在已确认位置正确无误的开关上,然后将脸转向外侧,不得正视开关进行停送电操作。
(十四) 停电操作人操作结束后,检修负责人和操作人互换检修牌和操作牌(此时操作牌由检修负责人持有,检修牌悬挂在具有操作权的操作台、遥控器或机旁操作箱操作把手处),检修牌上必须有持有人的信息(姓名、岗位、联系电话),要求字迹工整,悬挂醒目。检修完毕后,先办理检修终结手续,现场检查具备送电条件后检修方与操作方互换检修牌与操作牌,并拆除安全措施,操作方再组织送电。
(十五) 在检修后的整体试车中如需停电,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十六) 生产方负责挂设接地线或采取安全措施,检修方在办理检修工作票手续并拿到批准人签发的检修工作票返票(第二联)后,方可进入检修现场工作。
(十七) 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交回工作票,生产方负责检查现场拆除安全措施。
(十八) 设备启动、停止由相关岗位操作人员确认并执行,其他任何人均无权操作。
(十九) 悬挂检修牌的设备,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操作。
(二十) 检修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同时检修现场必须挂牌、设警(检修现场悬挂“有人工作”,停电设备操作把手必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停电牌),并在工作票中对挂牌、设警位置进行安全确认。
(二十一) 由于各作业区检修单位不同,特制订适合各单位检修工作票,开关站、整流所、各低压配电室严格执行《变电站(发电厂)第一、二种工作票》;多功能机组、天车、桥吊检修严格执行《多功能天车检修工作票》;其他设备执行《设备检修工作票》。
(二十二) 多功能机组检修工作票规定
(1)天车工根据生产方指定的检修地点,将多功能机组、天车、桥吊停放在合适位置,在不需要动车的情况下安全监护人通知停电操作人停电,并在相应电源开关上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停电后停电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在工作票相应栏签字,做好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各部位检修人员开始检修作业。
(2)检修过程中如某部位需要带电试车(办理工作票时必须备注),此部位检修人员应通知现场安全监护人,由现场安全监护人确认可以送电并且送电不会造成其它部位设备故障,现场安全监护人通知其他检修部位的人员暂停检修作业,离开检修现场,同时通知送电操作人,经送电操作人确认后方可送电,天车工鸣笛后对天车进行相应的试车操作,试车操作完毕后由现场安全监护人通知停电负责人再次停电(停送电必须由同一个人操作,因交接班不能同一个人操作必须要备注并现场交接),此项程序确认后现场安全监护人方可通知各部位检修人员恢复检修作业。
(3)各部位检修作业完成后,检修负责人通知现场安全监护人检修结束,检修方、生产方认真检查检修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办理检修工作终结手续并签字,送电操作人与安全监护人互保送电。天车工现场检查确认是否具备试车条件,在试车过程中,各部位检修人员应对其相应检修部位的检修效果进行确认。
(二十三) 设备检修工作票规定
分公司其他低压设备检修时需办理设备检修工作票,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如需停现场设备电源时,由停电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共同完成停电,停电后悬挂相应警示牌。检修完毕后,检修方、生产方认真检查检修现场并确认签字,办理工作终结手续。送电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共同检查设备具备送电条件方可送电。
(二十四)如检修人员未办理检修工作票手续,检修人员进入设备内部检修发生的人身、设备事故由检修单位负责。
(二十五) 当遇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不需请示,应立即切断电源,操作盘、箱、柜有急停开关的可按急停开关(再次恢复急停开关时必须由同一人完成),并汇报厂调度及相关领导采取抢救措施。
(二十六) 其它未尽事宜执行集团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高压设备停送电
(一) 凡是由各开关站、配电室直配的整流机组、变压器、空压机、高压风机等高压设备停、送电必须由生产技术科、设备能源科审批(能源中心调管设备需能源中心审批),停、送电严格按照调度指令执行。
(二) 一切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均应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使用工作票执行,除事故的检修外,严禁不使用工作票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三)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接受两张工作票,只有完成了一 张工作票的任务并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方可接受另一份工作票。
(四)工作票的填写及签发严格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工作票制度执行。
(五) 高压设备停送电必须依据调度指令执行,操作人员认真核对设备名称及编号,确认无误后由两人互保进行停送电操作,严禁私自操作高压设备。
(七)当发生危机设备、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需停电时,岗位人员先操作停电,再逐级汇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相关支持性文件:《酒钢集团宏兴股份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第二版)》
第十五条相关附件
第13篇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一)有计划的检修停送电及试验
1、正常检修停电时,必须按停电申请批准时间进行停电检修,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延。
2、变配电工在接到检修停电申请后,应注意审查停送电时间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确定停电施工负责人是否属实;核对停电开关线路及影响范围是否符合实际,确认无误,向矿调度室调度员和值班领导报告,得到明确批示无特殊更改,方能按规程规定进行停送电操作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写好停送电记录。
3、停电检修线路送电时,必须是停电负责人联系,其它人员联系拒绝恢复送电,变电工得到恢复送电通知后,核对准确无误,摘去停电牌,打开闭锁,先试送一次,无异常情况,才能正常合闸送电;送电完毕,认真填写送电记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4、当停电线路上有两组或两组以上人员同时检修作业时,只有待所有施工人员检修完毕,全部取得可靠联系后,才能恢复送电。
5、检漏继电器试验按公司规定进行,规定:每天上午10:00正进行,不准提前或拖后,试验前应做好观察记录等准备工作试验完毕即时恢复送电。
(二)无计划停电或故障停电
1、因特殊原因或事故处理,需要造成无计划停送电时:
(1)当变电所(变电站)变配电工接到调度室调度员和值班领导停电指令时,要问清通知人姓名和要求停电原因,记好通知停电时间,校对好停电线路和开关,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停电,挂好停电,及时通知停送电负责人已停电完毕作好相应记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2)配电工在得到恢复送电指令时,应按停电程序,逐项查询清楚,作好记录,才能进行送电操作,送电完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2、高爆总配或分路高爆故障掉闸时:
(1)高爆总配故障掉闸,变电工应及时观察故障显示,立即切断分路高爆供电线路,试送高爆总配,逐一检查各台分路高爆故障显示当分路高爆显示漏电和短路时,该台高爆禁止合闸送电。若故障高爆显示过载可以恢复送电,但在短时间内造成重复跳闸2次,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建议马上安排处理。
(2)分路高爆故障掉闸变电工应根据故障显示确定故障性质,若是短时间内过流跳闸,可以恢复送电,但不得出现重复跳闸,当出现重复跳闸两次以上时,必须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室和工区值班领导,进行故障排除处理,得到故障已经排除的通知后,变电工应先检查事故显示是否消除,如没消除,应立即汇报,如已消除,可按规定进恢复送电操作,送电完毕,做好各项记录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
3、低压总配及分路开关掉闸时:
(1)低压总配开关掉闸后,应先把总配所带的分路开关全部打到零位,总配开关复电后,再公试送各分路开关,当送到分开关造成总配掉闸时,将此开关打到零位锁死并锁好,重复先前的工作程序送其它开关其余开关全部恢复送电后,查实故障开关供电线路名称及地点,立即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做好一切记录。
(2)低压分路配电开关关掉闸时,在无法确认故障性质的情况下,只准试送1次,如不能恢复正常送电应立即将此开关停下,不得再次强行送,并把开关打到零位锁好,挂上停电牌,汇报公司和值班领导,作好记录。
(3)井下移变低压电开关,变电站400a以上馈电开关跳闸时,变电工应注意观察开关故障指示,判别故障性质,若因外部出现短路漏电故障,应及时汇报调度和值班领导,以便急时安排使用单位,排查处理故障,禁止强行送电,因设备短时间出现过负荷跳闸时,可以恢复送电,但不得出现重复跳闸,重复跳闸两次以上时,必须待故障除后,才能恢复送电。
(三)井下局扇
1、井下局部扇风机专用供电设备及线路,除正常的检漏继电器试验外,其它情况禁止随意停送电。
2、因局扇专用线路及设备故障检修等原因需要停电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停电申请,在停电前请示调度和值班领导,只有待该局扇供风巷道范围内的人员撤出,供电电源切断后,才能进行局扇停电工作。
3、井下局扇因故障原因,造成开关跳闸不能及时恢复送电时,变电工应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和调度,并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切断该局扇供风巷道范围内设备电源开关,故障开关短时间内不能送电时,应闭锁开关,挂禁止合闸牌。
4、井下局扇恢复送电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确认风机及开关附近10m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0.5%,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才能恢复送电,变电工在恢复送电时,必须得到调度的通知批准。
5、井下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引起供风巷瓦斯超限需进行瓦斯排放时,变配电工的停送电工作,应按排放措施规定范围和排放领导小组指令进行停送电工作。
6、井下局扇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有供电线路,只有经过瓦斯检查证实局扇供风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方可进行正常供电。
(四)供电系统及上级变电所停电
1、当上级供电系统故障影响本供电区域范围停电时,变电配工应立即拉开本所(站)往我外供电的所有高、低配电开关,向调度和值班领导汇报停电情况、作好停电时间记录。
2、仔细检查往外供电开关是否拉漏闸,做好来电前的准备工作、随时保持联系。
3、上级变电所恢复送电后,变电工应注意观察开关指示,本所(站)内的开关是否存在故障显示,发现问题时,及时汇报安排查清原因进行处理,故障开关不能恢复送电。
4、变电所(站)恢复磅电正常后,向外供电线路送电必须听从调度通知指令送电,送电前应注意核实开关线路,不准擅自随意送电,送电完毕,做好各种记录。
5、当系统停电影响主扇停风需要撤离变电所时,所内各开关应在撤离前挂好停电牌,高爆开关送电手把必须随身携带到待命地点。
第14篇 风电场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设备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得以正确执行,防止设备误停、误送电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是运行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风电场应认真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 凡电气、机械设备检修,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停电操作的,必须使用“停电联系单”。
第四条 设备检修结束后,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送电操作的,必须使用“送电联系单”。4 h1 s p+ s/ d4 e;
第三章使用规定
第五条 当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停电或送电时,由风电场设备的运行专责人员,按格式填写停电或送电联系单一式两份,并在“风电场联系人”栏内签名。
第六条 风电场维护人员将填好的一式两份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应经过班长签字)送交集控运行,值长在“集控接受人”栏中签字。其中,一份由集控运行收存,另一份由风电场维护人员带回。
第七条 停电或送电操作完成后,监护人、操作人在“停电或送电措施执行人”栏中签字,然后报告值长,并由值长签字。
第八条 集控运行停、送电操作执行人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可用电话通知维护人员或值长,并在“停(送)电已通知维护人”栏内记入对方受话人姓名,在“通知人”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同时,受话人在“停(送)电已通知”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并在“通知人”栏内记入对方通知人的姓名。
第九条 停、送电联系单的签字必须按以上规定进行,不能以任何理由代替签名。停、送电联系单中的各项内容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否则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十条 已执行完毕的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分别由集控运行和停(送)电联系单位保存三个月,以便备查。
第十一条工作需要办理停电或送电联系单而没有办理的,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 相关人员应认真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公司相关部门将对本制度在风电场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停送电管理,强化停送电安全意识,进一步促使停送电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杜绝停送电过程中对人身、设备、生产的不良影响,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储装中心范围内的所有停送电管理工作。
3 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停送电管理环节的制度、规程、标准等方面的编制,并监督指导与停送电相关的管理工作。
3.2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停送电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管,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4调度室负责协调、指挥停送电相关的管理工作,保证停送电各环节的工作能够与安全生产组织紧密联系。
3.5停、送电工作由维修车间电务班完成,其它各部室、车间班组积极配合完成与之相关的工作。
4 执行程序
4.1电气操作人员应具备条件
4.1.1经培训合格,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操作技能和熟悉本单位供电系统,并取得资格证和上岗证。
4.1.2熟悉触电救护程序和方法。
4.1.3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培训,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须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电气工作。
4.2停送电管理要求
4.2.1生产技术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编制《停送电制度》、《倒闸操作票制度》,对线路维护,变电场所的环境、标识,管理和操作人员职责等作出规定,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组织编写“操作规程”。
4.2.2需申请停电进行检修或搬迁电缆和电气设备时,按《停送电制度》要求执行。
4.2.3使用单位对供电缆线、设施和设备要标示明显的标志,包括型号、规格、使用地点等,双回路的电缆要标明回路名称。
4.2.4各用电单位在增加用电负荷时,须进行负荷统计和保护计算,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4.2.6供电系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供电系统图。
4.2.7停送电之前,操作电工必须确认清楚所要停送电的设备、线路是否与工作要求一致,经查清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4.2.8所有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停送电时应认真填写操作票,工作时必须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2.9非专职电工,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正常停送电操作必须经调度部门批准,否则不予执行。
4.2.10所有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停电的开关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开关的机械闭锁装置要保证锁好。“五防”闭锁齐全。
4.2.11严禁约时停、送电,杜绝无计划和不按计划停送电。
4.2.12停送电联系人员为车间主任以及各班班长、技术员、检修组长和运行组长,其他人员无权联系停送电。
4.2.13电工根据工作票填写操作票,经核对无误签字后,按操作票逐项进行停、送电操作。值班电工做到五不操作,即:不见工作票不操作;申请停电内容不明确不操作;停电设备不清、线路不明确不操作;日期时间不符不操作;不经调度同意不操作。
4.3 停送电流程
4.3.1停电
4.3.1.1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使用绝缘棒或拉杆操作把手进行作业。停电时,将工作部分进行放电,封好地线。操作低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用手拉、合刀闸开关,脸部不准正对开关。发现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自行断开电源,事后向领导报告。
4.3.1.2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应拉开上、下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4.3.1.3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断开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应锁住,确保不会误送电。
4.3.2验电
4.3.2.1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装置)处对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4.3.2.2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与验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4.3.3接地
4.3.3.1当验明设备确己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4.3.3.2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4.3.3.3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有黑色标记。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接地端,接地电阻应合格。接地线应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
4.3.3.4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触电。
4.3.3.5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4.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4.4.4.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4.4.4.2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4.4.3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4.4.4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围栏,其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的标示牌。工作地点四周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若室外配电装置的大部分设备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无触及带电导体的可能时,可以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外面。禁止越过围栏。
4.4.4.5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4.4.4.6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4.4.4.7禁止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 因工作原因必须短时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应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进行。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4.5倒闸操作的要求
4.5.1倒闸操作除事故处理外,变配电所(室)的倒闸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
4.5.2倒闸操作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应由电气负责人监护。
4.5.3高压操作应戴绝缘手套,室外操作应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4.5.4送电时,先合上母线侧刀闸,再合线路侧刀闸,最后合上开关。停电时顺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4.5.5变压器停电:先停负荷侧,再停电源侧,送电时相反。
4.5.6拉开或合上刀闸时,应迅速果断,但不可用力过猛。操作机构有故障时,不得强行拉、合,操作完毕应检查销子是否到位。
4.5.7倒闸操作票的安全要求
4.5.7.1填好的操作票,必须进行核对,经核实无误后,由值班人签字。
4.5.7.2操作前首先核对将要操作设备的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时由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应复诵一遍。监护人认为复诵正确,即发出“对”或“操作”的命令,操作人方可进行操作。每操作完一项,立即在本操作项目前做“√”的标记。
4.5.7.3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票的顺序进行,严禁漏操作或重复操作。
4.5.7.4全部操作完成后,填写终了时间,并做好“已执行”的标记。
4.5.7.5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停止操作,立即向下令人报告,弄清后再继续操作。切不可增改操作票。
4.6 在停送电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按照储装中心停送电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填写规范做好相应票据填写,并保存好相关的记录。
配)电室停送电第一种工作票
单位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班组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人。
3、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及设备双重名称
4、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
工作内容
5、计划工作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6、安全措施(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
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
已执行_
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注明确实接地点、名称及接地线编号_)
已执行
应设遮拦、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
已执行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_已执行栏目及接地线编号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时分
7、收到工作票时间年月日时分
运行值班人员签名工作负责人签名
8、确认本工作票1~7项
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
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年月日时分
9、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
工作班组人员签名:
10、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
原工作负责人离去,变更为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年月日时分
11、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变动人员姓名、日期及时间)
工作负责人签名
12、工作票延期
有效期延长到年月日时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时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年月日时分
13、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
收工时间
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
开工时间
工作许可人
工作负责人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14、工作终结
全部工作于年月日时分结束,设备及安全措施已恢复至开工前状态,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工作已终结。
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
15、工作票终结
临时遮拦、标示牌已拆除,常设遮拦已恢复。未拆除或未拉开的接地线编号等共组、接地刀闸(小车)共副(台),已汇报调度值班员。
工作许可人签名年月日时分
16、备注
(1) 指定专责监护人负责监护
(地点及具体工作)
(2) 其他事项
储装中心停送电第二种工作票
盖 章 处
1.工作单位:编号: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班组:
3.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人
4.工作地点及工作设备双重名称:
5.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或地段
工作内容
6.计划工作时间:自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
7.工作条件(停电、不停电或邻近带电及保留带电设备名称):
8.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月日时分
9.补充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
10.确认工作票1—9项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许可工作时间:年月日时分
11.确认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危险因素
工作班人员安全交底签名:
12.工作票延期:
有效期延长到年月日时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时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年月日时分
13.工作终结:全部工作于年月日时分结束,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
工作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时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年月日时分
14.备注:
盖 章 处
储装中心变(配)电室倒闸操作票
单位:编号:
发令人
受令人
发令时间
年月日时分
操作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 分
操作结束时间:
年月日时分
()监护下操作()单人操作()检修人员操作
操作任务:
顺序
操作项目
√
备注
操作人:值班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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