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组织内部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任务的高效有序执行,提升团队协作和员工绩效。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职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限。
2. 工作流程:规定从任务分配到完成的步骤和时间要求。
3. 绩效管理:设定考核标准和评估机制,以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
4. 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和问题解决机制。
5. 员工发展:提供培训机会和职业发展路径。
6. 纪律处分:设立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则。
1. 组织架构:描述部门设置、汇报关系及团队构成。
2. 工作规范:详细列出各项工作的具体操作规程。
3. 时间管理:规定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及加班政策。
4. 人力资源:涵盖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
5. 财务管理:包括预算制定、报销审批等财务流程。
6. 安全卫生: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环境。
7. 危机应对:制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策略。
单位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
2. 保证质量:明确职责和标准,提高工作成果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3. 增强团队凝聚力:明确的期望和公平的评价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4. 防范风险:通过规范行为,降低法律风险和业务风险。
5. 创新驱动:为持续改进和创新提供基础框架。
1. 制度建设:由管理层主导,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全面、实用的管理制度。
2. 培训推广:定期组织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理解制度内容。
3. 反馈调整: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定期评估制度效果并适时调整。
4. 执行监督:设立监督机制,确保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5. 文化融合:将制度融入企业文化,使其成为组织价值观的一部分。
以上单位工作管理制度的构建和实施,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以实现组织的长远发展和员工的共同成长。
第1篇 物业服务分项招标监督管理外包单位工作质量规定
述职报告――17
附件12
物业服务分项招标与监督管理外包单位工作质量的规定
一、必须进行招投标选择合作单位的服务项目:
1.过维保期的设备,如电梯保养单位、监控设备等。
2.锅炉房的运行和供暖设备的运行。
3.生活垃圾清运单位。
4.装修垃圾清运的单位。
5.化粪池清掏和排水管道清洗的单位。
6.小区固定的废品回收单位。
7.保安、保洁是否外包待研究。
二、招标的管理规定:
1.以上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公司由公司行政部主管。
2.每个项目的招标必须由行政部组织各专业部门制作招标书,利用网络和其它关系向应标单位发送。
3.应标单位必须以正式文本进行投标。
4.评标委员的组成人员为物业公司总经理、物业项目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经理、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经理、质检部经理。
5.评标委员必须在公平的原则上对各应标单位打分,得分最高的单位即成为中标单位。
6.超过一定额度的招投标报集团合约部审核。
第2篇 施工外来单位工作票管理规定
1. 生产现场的设备检修工作外委给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时,外来施工单位除了严格执行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外,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管理制度。
2. 外来检修单位的工作票开具应由工艺车间工作负责人填写,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负责对需要与运行系统隔离的措施进行补充,凡需要与运行系统进行隔离的安全措施由责任车间运行人员进行布置落实,工作负责人监督措施落实情况,并签字认可;其他与运行系统无联系的安全措施由检修单位自行布置落实(工作票中应注明检修自理)。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和承包方认定的具有签发工作票资格的负责人进行双签发。
3. 对于边基建边投产的现场的检修或交接试验等工作也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执行过程中的分工可以参照生产现场设备外委检修的情况执行。
4. 工作票有关外委单位的若干规定均适用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的各项检修工作,这些检修工作应由本工艺车间具备资质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
5. 对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进行检修工作造成的各类不安全情况,属于工艺车间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的由工艺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检修车间工作人员在检修现场工作时造成的由检修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两者原因均有的,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3篇 单位工作生产等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为保证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因外来因素安全收到威胁和损伤,特制订以下规定。
第一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在生产劳动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第二条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条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在封闭厂房(空调、净化间)作业和深夜、加班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第四条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改装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确认绝缘可靠,并配用漏电保护器。
第五条各班组岗位应设安全员和防火责任人,并将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悬挂张贴。
第六条在易燃、易爆等场所应在所在的明显位置悬挂安全、警告、提示标志,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设置使用安全防爆电器,不准随意拆除警告标志、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吸烟或动用明火;消防器材、灭火工具不准随便动用或非法占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
第七条变、配电室、乙炔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油漆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第八条职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责任搞好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
第九条 发生人身伤亡或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立即报告领导,并保护好现场。职工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损害,可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4篇 某大厦装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大厦装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各装修单位负责人,应约束其属下遵守本大厦装修守则,凡违例者,除按规章罚款外,并将罚金按次递增及记录在案,如仍未有改善,物业部将取消该人员进入本大厦的工作资格,并保留权力限令违例的装修公司整改。
为保障装修工作顺利进行,请切实执行下述条例:
1.装修单位应在施工前替其装修人员申请及办妥有效的出入证,将装修人员的资料详列在申请表格上,连同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务工证、暂住证复印件(适用于外地施工人员)及近照2张交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证,每张出入证工本费为人民币10元(不退还);另每张押金人民币40元。
2.装修人员在施工期间,应将临时出入证佩戴在本人左胸上部,以便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随时检查,违者初次警告并记录在案;第二次罚款人民币20元,严重警告及记录在案;再三犯者罚款50元,管理人员将有权收回该装修人员的工作证及没收押金,并请其离开本大厦。
3.装修单位内严禁吸烟,明火及摆放易燃物品,装修单位要在其装修屋内放置适量的、有效的合规格的灭火器(按消防局规定),违者将被罚款人民币100元,警告及记录在案,再犯者,将勒令停工,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装修单位自负。
4.装修人员在其装修区域内工作,不得占用或在公众区域进行施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其他房间,违者首次警告,再范者罚款人民币50元起,记录在案,第三次犯者罚款100元,没收工作证,扣罚押金。
5.装修人员不得在大厦以及装修屋内喧哗大叫,粗言秽语,赤身露体、穿拖鞋或做出不文明举动,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起,及记录在案,再犯者双倍罚款,并严重记录在案,酌情轻重不准其在大厦内继续工作。
6.装修人员严禁在装修屋内或公众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将会被重罚款人民币100元,并驱逐出大厦。
7.大厦设有卫生间,不准将装修物料及泥沙等抛进抽水马桶内;不准将废物丢进小便尿池内以致造成堵塞,如发觉违例者,由此引起的清除堵塞费用将由其装修单位负责,并重罚500元人民币。
8.装修垃圾不得摆放在公众区域,以免阻塞通道及引起火警危险,如发觉有垃圾或什物阻塞通道,经警告后在限时内仍未清走,物业部将安排清洁员工将垃圾或什物清走,不再另发通告,费用将由其装修单位负责,不得有异议。
9.装修物料、工具等进出大厦均须按物业部安排的行车路线,卸货区域及货梯,大量的物料运送需于24小时前到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及预约时间。
10.没有办理物品放行条,任何物品皆不准携带运出本大厦,搬运人员必须由物业部指定的通道进出大厦,违例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11.装修公司若需要在施工时间外,要求保护装修现场看管装修材料、工具,必须向客户服务中心申请,由客户服务中心统一派物业管理人员看管,按收费标准及工作天数,由装修公司按期交纳全部费用给管理中心。
12.大厦为施工人员提供卫生间及货梯,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任何客用设施,违者初次警告并记录在案,第二次罚款20元,如再犯罚款50元并驱离现场。
13.具体处罚条款见《二次装修法规处罚明细表》。
14.装修收费标准详见《a大厦收费明细表》。
此收费以装修公司进入大厦施工前申报的装修工期日数为准,一次性交付给管理中心,装修工期延误,推迟工期日数引起的管理费用和电费补交给管理中心。
对原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将从此项费用中扣除。
第5篇 某某公寓装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某公寓装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各装修单位负责人,应严格要求装修工人遵守本大厦装修守则,凡违规者,应按规章罚款,并予以改善,如仍未有改善,物业公司将会取消该人员进入本大厦的工作资格,并保留权力限令违规的装修公司停工,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申请装修的公司业主负责。
为保障装修工作顺利进行,请切实执行下述规定。
1.装修单位应在施工前协同装修公司为其装修人员申请及办妥有效的工作证,将装修的资料详列在申请表格上,携同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交到物业公司办理工作证,工本费为 元/张(不退还),若工作证遗失,要及时联系物业公司补办,施工结束,退还施工押金时,将临时工作证交回物业公司。
2.装修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随身携带工作证,以便保安部随时检查。
3.装修人员限在其装修室内工作,不得占用或在公共区域进行施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其他房间,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起,再次违规者,视为偷窃破坏嫌疑,报公安处理。
4.装修房屋内禁止吸烟,明火及摆放易燃物品,装修单位应了解大厦就近的消防设施位置及使用方法。
5.装修人员不得在 装修室内留宿、大声喧哗、酗酒滋事、赤身露体及做出不文明举动,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起, 进行警告;再次违规,视情节轻重不准其装修人员继续在大厦施工。
6.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过程中将其与施工无关或未有临时工作证件的人员带留大厦,如有违规,大厦保安部有权对其做出处理。
7.装修垃圾不得摆放在公共区域,以免阻塞通道及引起火警危险,如发现有垃圾或什物阻塞通道经警告后在限时内未清走,物业公司将安排保洁员工将垃圾或什物清走,不再另行通告,费用将由装修单位负责。
8.装修材料、工具等进出大厦均需按保安部安排的路线运送。
9.没有装修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文件、及保安部批条,任何物品皆不准携带运出大厦,装修人员必须由物业公司指定的路线进出大厦装修区域,违规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10.装修公司若需要在施工时间外派人保护装修现场看管装修材料、工具,必须向物业公司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发派保安人员执行,费用视装修公司要求人数、工作时间以及工作量而定,双方同意收费标准及服务天数后,由装修公司预交全部费用给物业公司。
11.装修操作期间施工方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租户)的正常工作,如有违规将由装修方对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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