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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管理制度(9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学术管理制度

学术管理制度是高校和研究机构为规范学术行为、保障学术质量、促进学术创新而设立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它旨在维护学术诚信,鼓励学术交流,提升学术水平,同时防止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

包括哪些方面

1. 学术道德准则:明确学术诚信的重要性,规定抄袭、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及处理办法。

2. 研究规范:规定研究设计、数据收集、分析和报告的标准化流程,确保科研活动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3. 论文发表制度:设定论文评审、发表的标准和程序,强调同行评审的重要性,防止学术腐败。

4. 学术评价体系:建立公平、全面的学术成果评价标准,避免单纯以论文数量为评价依据。

5. 学术争端解决机制:设立专门的学术争议处理委员会,处理学术纠纷,保障学术自由和公正。

6. 培训和教育:定期开展学术道德和研究方法的培训,提高学者的学术素养。

重要性

学术管理制度是学术生态健康发展的基石。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学术质量:通过规范学术行为,确保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促进学术交流:鼓励开放、公平的学术讨论,推动知识的传播和创新。

3. 维护学术声誉:防止学术不端行为损害机构的学术形象和公信力。

4. 培养良好学风:培养学者的学术道德,形成尊重知识、追求真理的学术氛围。

方案

1. 制定详细规章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术界共识,制定全面、细致的学术管理制度。

2. 强化监督执行: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规则得到遵守。

3. 提升教育引导: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通过实例讲解,增强学者的自律意识。

4.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师生员工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举报,对有效举报给予奖励。

5. 定期评估修订:根据学术环境的变化,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 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与国际学术界共享资源,提升学术管理水平。

以上措施旨在构建一个公正、公平、开放的学术环境,推动学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学术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学院学术交流中心管理规定

学院学术交流中心管理规定

为规范__学院学术交流中心的使用与管理,加强学校对外学术交流的服务保障,确保学术交流中心的正常运行,现结合学校实际和学术交流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模式

学术交流中心是我校进行学术交流和对外接待的重要场所,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学校举办会议、进行学术交流活动,接待来校讲学、科研合作、访问的团体及个人住宿,原则上不对外进行经营性住宿,并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随着我校管理体制不断深化,学术交流中心将逐步实行收费制度,其收入用于学术交流中心的管理、消耗品的采购等费用支出。

二、入住程序

凡因公需入住的团体或个人,由相关部门提前一周填报《__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住宿申请表》(表格在学校办公室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附相关职能部门批复的材料,报学校办公室审批后,到学术交流中心管理人员处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三、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 科研管理(学术秘书)岗位职责内容

1.协助领导起草编制科研规划、科研工作总结、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

2.负责各类课题的申报和组织工作。

3.承担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安排本单位的学术活动,整理编写学术动态。

4.负责科研成果的评奖和奖励工作。

5.承担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培养方案、课程安排、论文答辩等工作。

6.负责外事接待安排、_外学者来访、因公出境项目报批手续及护照管理。

7.承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的组织工作。

8.负责科研成果统计和各种学术活动归档工作。

9.负责本单位的网页和更新工作。

第3篇 平安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第一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为加强外出学术交流工作的管理,提高科研学术水平,降低成本,节约开支,提高效益,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参加学术活动类别

1、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业务会议。

2、中国科协下设的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医师学会、护理学会的正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例行年会、换届会(仅限于委员)。

3、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安排的专题学习。

4、科室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需的外出学习并已开展工作。

5、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人员资格

1、我院在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会。

2、主治医师每年只准参加省内会议一次;高级职称医师每年准许参加省内外会议各一次。

3、五年内在医疗工作中出现严重医疗事故或连续出现丙级病例者,不得参加学术会议。

4、原则上只能参加本学科、本专业学术会议,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参加学术会议。

5、重点学科或医院认为应该参加的学术会议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审批及报销手续

1、外出学习人员首先征得科主任同意签字后,交科教科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

2、会后,论文资料、会议资料等复印件及会议总结交科教科备案存档,并将会议情况、学术动态等向所在科室传达,有重要内容者可在院内举行学术报告会。

3、传达会议精神后,凭相关资料报销会务费、住宿费、交通费。

四、相关的几项规定

1、参会地点以北京、上海、南京、郑州、西安、济南、合肥等地为主,在其它旅游城市举办的学术会议,审批时要从严掌握。

2、交通费用以直线或就近路线乘坐汽车、火车(软卧除外)费用。不得绕道。

3、住宿费用结算以会议通知日期为准,报销金额以财务相关规定为准。

4、连续二次不参加我院全院性学术活动或科室举行的学术活动,本年度不得参加任何院外学术活动。

5、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学术会议的,不得委托他人参会。否则,不予报销费用。让他人顶替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原申请人及委托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院外学术会议。

6、参加学术会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药商、器械商的馈赠吃请,不得购买任何药品和器械。

第4篇 某技术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管理规定

技术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管理规定

举办学术专题讲座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文化素养、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利于活跃学院的文化生活,有利于促进文化交流与合作。为促进我院学术专题讲座的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

学术专题讲座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教学计划安排,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提升、高尚情操培养以及本学科最新学术前沿动态等主题开展;应政治方向正确、内容充实、格调高雅、专业性强,注重开拓学生视野、激发学生创新思维。

二、主讲人员条件

学术专题讲座主讲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科研成绩显著。校内主讲人若为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特殊情况可以扩大到拟申报讲师职称资格的专任教师);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副高以上职称的知名学者或社会贤达、能工巧匠。

三、组织管理

1.举办专题讲座需由各系(部)在讲座开设的前一周填写《z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专题讲座申请表》报教务处。由校内教师主讲的专题讲座由教务处审批,凡外聘人员主讲的专题讲座,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2.举办专题讲座部门要认真做好讲座的组织管理和宣传工作,自行解决教室现有设备之外的特殊设备,并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参加。

3.聘请校外教师举办的课程专题讲座必须由系(部)负责人主持;讲授内容必须保持与申请审批内容相一致,在政治上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

4.原则上每次讲座开设时,教务处及主讲人所在系(部)需至少安排一位教师到场,并做好记录。

四、任务安排

1. 各系(部)应重视学术专题讲座的开设工作,动员具备条件的教师和客座教授积极开设学术专题讲座。各系(部)每学期开设学术专题讲座的任务数分别为:工商管理系6次,陶瓷艺术系、设计艺术系各4次,陶瓷工程系、公共教学部各2次。各系(部)邀请的客座教授的讲座可计算本系(部)完成的任务数。

2.教师申报高一级职称(讲师及以上职称)前,至少应开设一次学术专题讲座。

五、学术专题讲座费标准

1.校外主讲人讲座费标准为500元/次,原则上一次讲座不少于2个课时。特殊情况需提高费用标准的,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由主管领导审批。

2.校内主讲人讲座费标准分为三档:教授500元/次,副教授400元/次,讲师300元/次,讲师以下(严格控制)200元/次。同时按每次讲座8课时计算主讲人的教学工作量(但不计算课时津贴)。

六、其他

1.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第5篇 学院学术报告管理规定(3)

学院学术报告管理规定(三)

为推动我院学术报告活动朝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加强学科内涵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举办原则

第一条举办学术报告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以推动科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为主旨。报告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党的方针政策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二条 学术报告是学术交流活动的重要形式,各系(部)应将学术报告活动纳入学期工作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术报告主讲人资格:

(一)我院在本学科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二)我院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某一领域具有学术专长的人员;

(三)在国内外相应学科专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较深的学术造诣的专家、学者;

(四)有一定影响力的政府部门的官员和学术机构的专业人员;

(五)行业、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的人员;

第四条 凡我院具有博士学位的系(部)专任教师,每年应至少作一次学术报告。

二、管理方式

第五条 我院的学术报告工作由科研处统一管理。

第六条举办学术报告的时间和场所由各系(部)统筹安排。每学期初,各系(部)要在充分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期初科研处制定的学术活动安排意见,制定本学期学术报告计划,交科研处审批备案后,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排。

第七条 举办计划外的学术报告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以系(部)为单位进行申请(写清楚举办报告的理由、报告的基本内容、主讲人背景和职称材料、讲授时间及参加对象等),到科研处办理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开展。

第八条 举办学术报告前,主办部门应以海报等形式予以公告,提高信息及资源的共享程度。学术报告结束,主办部门应保存学术报告的图文资料(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学术价值的报告可制作成声像资料),并填写《z学院学术活动记录表》,于报告结束3日内交科研处存档备查。

三、其它

第九条学术报告举办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同学术观点、学术流派的争鸣要积极鼓励,严格区分政治问题和学术问题的界限。严禁个别人借学术交流之名公开散布政治性错误观点。

第十条 开展学术报告不得面向学生或社会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严禁以学术报告的名义联合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类讲座。根据专业发展和学生就业需要,确需组织的培训类讲座由学院统一研究确定后安排,严禁师生未经批准开设报告或讲座。

第十二条为促进院内学术报告活动的积极开展,学术报告计入系部和个人年终的科研工作量化考核。

第十三条 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组织的学术报告均按本规定管理。

四、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2)

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二)

为加强和规范学术报告厅管理,保证学校各类会议、学术报告使用需要,并确保报告厅设施设备完好、洁净卫生,特提出如下使用管理规定。

一、纳入本管理规定的学术报告厅包括:第一报告厅(公共教学楼报告厅)、第二报告厅(图书馆报告厅)。

二、上述报告厅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统筹协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中心负责两个学术报告厅音响、视频设备的维护和会议期间的操作使用;后勤处负责报告厅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随时使用。

三、学校各系部、各职能部门如需使用学术报告厅,需填写《z学学术报告厅使用审批表》,详细填写使用时间、学术报告内容、报告人、参会人员等。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或主管院领导同意举办学术报告的意见)后,交院长办公室登记协调使用。

四、使用报告厅时,不得改变会议室设备、家具的摆放位置,不得将会议室物品携出室外,不得私自接用电源等,确保安全。

五、学术报告厅如需悬挂、张贴标语条幅,需在申请表列明,经申请通过后方可悬挂,并在学术报告结束后及时清除。

六、要爱护室内设施设备,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会后要在第一时间通知报告厅管理人员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使用单位承担。

七 、此《办法》下发后实施,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z学院学术报告厅审批表

第7篇 一中学术报告厅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学术报告厅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学术报告厅发生火灾事故,保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报告厅管理人员、音响操作人员及各项活动的组织者都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报告厅管理人员、音响操作人员必须自觉维护报告厅消防安全管理。

2、配合保卫科消防干事管理好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消防水栓,学习灭火器的操作使用和扑救初起火灾。熟悉火警报警电话:119。

3、举行各项活动的整个过程报告厅管理人员必须将所有大门全部打开,尤其是安全通道大门。

4、组织活动期间,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报告厅。

5、报告厅管理人员必须配合总务处水、电工对大厅的电线路、灯光、消防栓进行检查。对舞台的幕布、物品放置每天都要进行检查,防止因灯光与幕布或其它物品距离太近温度过高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6、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安全通道及各大门口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7、火情发生时,应按照灭火、疏散预案有序撤离和扑救、报警,严禁制造混乱,对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轻微的按校规校纪查处,情节严重的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8篇 医院外出参加进修学术活动管理规定

医院外出参加进修、学术活动管理规定2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加强继续教育学习,又要保证正常医疗工作,发挥有效费用的最大效益,经研究对“外出进修、培训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特作如下规定:

(一)外出进修学习(6个月以上):

(1)凡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医、药、护、技师,要求到省级以上进修基地进修(含省级和出国培训)6个月以上者(含6个月),须在每年12月底之前个人申请报告,经科室签署意见后交科教科(护理系列由护理部),由科教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经科教科、分管院长同意后,交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列入年度人才培训计划,派出进修。

(2)外出进修一年者按规定视为完成每年的25学分。

(二)外出短期培训学习(6个月以下):

(1)凡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医、药、护、技师,因工作需要,进行专科、专项技术培训学习6个月以下者(不含6个月),须在每年12月底之前个人申请报告,经科室签署意见(护理系列由护理部)后交科教科,由科教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经科教科、分管院长同意,交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列入年度人才培训计划,派出学习。

(2)根据省医会继〔2006〕第073号文件规定:“将培训考核工作与继续教育相结合,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位资格的任定,包括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证以及其它岗位资格的培训和考核,由个人申请,科室签署意见,经科教科、分管院长批准后进行。

(3)外出进修6个月以下至3个月者,按进修基地规定分别授予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3个月以下者不授予学分。

(三)参加学术会议:

(1)高级职称卫技人员参加省内外ⅰ类学分的学术会议,限一年一次;中级职称限省内(含上海市),一年一次;初级职称限市内,一年一次。

(2)外出参加学术会议须服从科室工作需要,在科教科领取审批表,分别由科室(护理系列由护理部)、科教科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长批准,出省的由院长办公会通过后方能外出,外出前均需在科教科登记后方可离院。

(3)学术年会一般由学科带头人参加,参加学术年会的当年一般不再参加其他学术活动。

(4)卫技人员除按规定区域参加学术活动外,费用报销实行包干制,每年标准为:正高级1500元,副高级1200元,中级800元,初级300元,职称按医院聘用时间为准。

(5)卫技人员报销费用标准为每年每人最高限额,包括学术会务费、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及住勤补助费等全部费用,超过部分自理。当年未外出者,节约费用可转下年合并使用,最多不超过二年。但下年费用不得提前使用。重点学科、专科及重点人才、重点人才培养对象超出部分的20%,可以在“135资助经费”和科技立项经费中报销。

(6)报销程序:所有卫技人员外出进修、培训学习、参加学术活动者,均需出具批准手续,在财务科审差旅费、住宿费及住勤补助费后,在科教科领取“外出进修、培训学习、参加学术会议费用报批表”,经科教科按规定标准审签后报分管院长批准报销,一律不得超出规定。

(7)凡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夜大学习的卫技人员均不得影响工作,毕业后持毕业证书及票据,经科教科审签后报分管院长批准报销500元。

第9篇 学术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学术无止境。作为学术知识的重要来源,学术部将本着“追求真知、勤奋学习、勇于创新题,提高自我”为宗旨,充分发扬学术民主,通过组织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来激发同学学习兴趣,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创新能力,提高同学们的学术水平。通过宣传、学术交流、学术讲座、读书沙龙、成果展览等形式,旨在加强各专业同学之间的学术交流和沟通,促进彼此间研究体会和学术成果间的互补和融合,活跃学术气氛,促进新知识传播,追踪学科发展新动态,以实现学术上有成果,研究上有体会,彼此间有沟通的目标。正是“浓郁学术氛围,繁荣学术文化,弘扬学术精神,加强学术交流。”

第二章学术部组成及成员职责

1、经常了解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2、积极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展开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策划,组织和举办学术沙龙和学术讲座等,活跃我系学术气氛,提升学术水平,帮助同学们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完善知识结构。

3、积极开展各项专题讨论,提高同学写作兴趣,鼓励学生积极向系、院相关媒介积极投稿。

4、负责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勤工俭学的协调指导和组织。

5、负责收集同学们在实践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部长职责:

1、具体组织落实研究生会、主席下达的任务,完成任务后写好总结,交由主席审阅,办公室存档。

2、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具体策划、组织、开展活动,并在活动前写好详细计划书,活动后做好总结,交由主席审阅,办公室存档。3、定时召开本部的会议,做好本部工作的交流及上下级工作意见的交流。

副部长职责:

1、根据部长的指示,协助部长开展工作,部长不在时,代替部长履行职务。

2、召开部内各组的常务工作会议,负责学术工作的安排,落实、审核、协调开展各项学术活动,收集并反映干事及其他同学对活动开展的情况。

3、通知干事参加部长召开的会议。

干事职责:

1、服从部长与副部长的指示认真完成各项具体工作,及时向上放映活动进程和意见。

2、参加日常会议,因故不能到场者,应事先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

3、团结协作,注重效率,热情服务。

第三章学术要求

1、学术部成员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严格遵守学生会的管理制度,互相勉励,相互协作。

2、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感,积极参与部门工作。无故推托工作,搪塞不工作或工作态度恶劣。

3、学术部成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不法行为,如有发现不良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警告,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与辞退及通报批评。4、学期结束进行部门成员学期活动等级评比(学术活动等级表),表现优异者根据民主选举进行适当升迁。

5、部内成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退出部门或煽动部员退出。

第四章学术活动组织和管理

每学年都要制订本部门的学术活动计划,学年结束后写出专项总结报告。

学术活动主要内容:

一、以“一讲座,一沙龙”为学术龙头,带动其它学术活动。(学术活动体现学科、体现专业特色)附:举办各类学术交流活动,要依据本专业学习兴趣或学习情况,集思广益。应提前在院内张贴海报,广泛吸收学生参加,推广我系学术讲座。

1、开办学术讲座开扩学生视野,提升学生文化修养。探讨深层次学术问题,培养学生学术思维和研究能力。讲解热点问题,引导学生关注现实。针对学生实际,帮助学生提高学习能力和求职能力。培养学生对学术活动的兴趣和组织能力。

2、开办学术性沙龙。

沙龙以体现学生活跃和积极性。选准课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展广泛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在沙龙中打破基础与创作的界限,发散思维,加强创新意识。

我们还强调打破专业与专业、系科与系科的界限,开阔思路。这是“面向社会,面向现实,一专多能,培养复合型适用型专门美术人才”理念的实践。

二、在教师的组织下,举办学术成果或作品展,各级同学参加,并邀教师参与评比。展现学术活动的雏形。

三、开创空中图书室,每周由一名同学(先可由学术部内部作示范,今后全体同学都可参与)在网站上作一本好书的介绍以及自己阅读后的心得。

学术活动宣传:

1、学术期刊

作为学术部的一快宣传阵地,一块交流平台,担负着传播知识、进行文化积累的使命,有利于文化建设。

2、海报宣传

研究生会学术部

发布: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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