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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是一项全面而细致的工作,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定期安全检查:定期对工作场所、设备设施、操作流程进行系统性的安全评估,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

2. 不定期抽查:针对潜在风险点,进行随机抽查,以防止常规检查的遗漏。

3. 员工行为监控:监控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确保遵守安全规程。

4. 危险源识别与管理: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并制定预防措施。

5. 应急预案与演练: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培训内容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检查的有效执行,我们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以下方面的培训:

1. 安全法规知识:了解并掌握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企业运营合规。

2. 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并熟练应用各种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

3. 风险评估技巧:学习如何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策略。

4. 应急处理技能:掌握应急响应的基本步骤和技巧,提升事故应对能力。

5. 安全文化培养:树立全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故的关键。我们的预案应包括以下要素:

1. 事故分类与分级:明确各类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便快速响应。

2. 应急组织架构:设立应急指挥中心,明确各岗位职责。

3. 应急响应程序:详细描述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疏散、救援、恢复等步骤。

4. 资源调配:确定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并规划调配方案。

5. 演练与修订: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预案。

重要性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是保障企业稳定运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的重要手段。通过系统的检查和培训,我们可以:

1. 预防事故: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2. 提升效率:通过优化操作流程,减少因事故导致的生产中断。

3. 保护员工:确保员工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4. 遵守法规:满足国家对安全生产的要求,避免法律纠纷。

5. 保障企业声誉:良好的安全记录能增强客户、合作伙伴对企业的信任。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石,它不仅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管控。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各车间、部门

4、程序: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2安全检查形式

4.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 部级安全检查,由部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部。

4.2.3 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部安全主管。

4.2.4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

4.2.5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6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7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又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8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换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换班记录完整。

4.2.9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4.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车间、部门,车间、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2篇 电子厂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1.0目的

1.1为配合所有生产部门,在日常工作和生产中按照计划,顺利完成生产任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并制定完善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改善。

1.2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公司社会形象。

1.3降低工伤事故率,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2.0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使用于广州市___厂全体员工。

3.0责任

3.1安全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2所有生产部门配合安全组履行本制度。

4.0内容

4.1安全检查由安全组根据各生产部门的特点,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检查项目,检查时依据所列项目进行。

4.2安全检查按照形式分为日常安全巡查、每周定点安全检查、每月联合安全检查、季度专项安全检查、年底评比安全检查和节假日突击检查;按照工作内容分为设备隐患检查、作业环境隐患检查、防护安全检查、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检查(主要是查“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3执行各类安全检查时,各生产部门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在需要的情况下,必须派部门兼(专)职安全督导员随行并记录被查出的隐患,安全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列出需整改的内容,由部门主管或相关责任人确认后,记录为《工业安全巡查报表》;如隐患问题突出/有及时危机/风险较大等安全问题,将开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如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可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即时开出《人事巡查记录》,与行政部一起追究当事人责任。检查问题及改善结果定期报告安全组成员、厂长及相关部门。

4.4安全组每天进行巡查时,有权当时纠正和制止正在发生的违章行为,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如可以即时整改的,可以先及时整改再向上级汇报。

4.5安全隐患检查重点包括:机器设备是否存在本质安全隐患;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存在人为缺陷;电器设备的状况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工作环境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基础为5s标准);各类制造工序是否制定有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指导书等。对作业人员的的不安全行为检查包括: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作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合乎要求;员工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作业等内容。

第3篇 电子工厂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1.0目的

1.1为配合所有生产部门,在日常工作和生产中按照计划,顺利完成生产任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并制定完善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改善。

1.2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公司社会形象。

1.3降低工伤事故率,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2.0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使用于广州市___厂全体员工。

3.0责任

3.1安全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2所有生产部门配合安全组履行本制度。

4.0内容

4.1安全检查由安全组根据各生产部门的特点,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检查项目,检查时依据所列项目进行。

4.2安全检查按照形式分为日常安全巡查、每周定点安全检查、每月联合安全检查、季度专项安全检查、年底评比安全检查和节假日突击检查;按照工作内容分为设备隐患检查、作业环境隐患检查、防护安全检查、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检查(主要是查“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3执行各类安全检查时,各生产部门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在需要的情况下,必须派部门兼(专)职安全督导员随行并记录被查出的隐患,安全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列出需整改的内容,由部门主管或相关责任人确认后,记录为《工业安全巡查报表》;如隐患问题突出/有及时危机/风险较大等安全问题,将开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如有人的不安全行为,可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即时开出《人事巡查记录》,与行政部一起追究当事人责任。检查问题及改善结果定期报告安全组成员、厂长及相关部门。

4.4安全组每天进行巡查时,有权当时纠正和制止正在发生的违章行为,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如可以即时整改的,可以先及时整改再向上级汇报。

4.5安全隐患检查重点包括:机器设备是否存在本质安全隐患;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存在人为缺陷;电器设备的状况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工作环境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基础为5s标准);各类制造工序是否制定有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指导书等。对作业人员的的不安全行为检查包括: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作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是否合乎要求;员工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作业等内容。

第4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1、目的与范围

1.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定本管理规定

1.2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张家港沙洲电力公司各部门及在沙洲公司工作的外协单位。

2、管理职能

2.1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负领导责任。

2.2安监部是安全生产检查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统筹管理。有权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中的事项进行协调、检查、考核、裁决,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3公司各部门、外协单位在安监部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的具体日常管理,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3、组织机构与分工:

3.1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李东辉 翟向阳

副组长:武国忠、季永华、胡银雷、朱世春

成员:刘鸿斌、葛拥军、赵世明、陈汀、刘 相、郑国良、肖 安、陆志富

3.2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

组长:刘鸿斌

副组长:郑国良、肖 安、陆志富

成员:岳利平、何利华、赵世明、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季先忠、王国庆、张国学、王正法、朱金才、何长根、王飞、李宝利、倪健新

3.3检查与分工

检查组负责人检查成员检查内容检查时间

发电安全检查组陆志富岳利平、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王国庆、张国学、王正法、王 飞、李宝利发电部管辖设备、班组建设、安全活动、设备标示、两票三制、仓库、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文明卫生情况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9:30-11:30

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组郑国良赵世明、季先忠、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王国庆、张国学、王正法、王 飞、李宝利维护部管辖设备、班组建设、安全活动、设备标示、两票三制、仓库、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起重设施、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文明卫生情况每月第二周周四上午9:30-11:30

燃化安全检查组肖 安何利华、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王国庆、王正法、朱金才、何长根、王 飞、李宝利、倪健新燃化部管辖设备、班组建设、安全活动、设备标示、两票三制、仓库、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文明卫生情况每月第三周周四上午9:30-11:30

外协单位综合安全检查组刘鸿斌岳利平、何利华、赵世明、季先忠、郑国良、肖 安、陆志富、徐东岩、金升益、季张锋、王国庆、张国学、王正法、朱金才、何长根、王 飞、李宝利、倪健新各外协单位管辖设备、班组建设、安全活动、设备标示、两票三制、仓库、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文明卫生情况每月第四周周四上午9:30-11:30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和原则

4.1.1安全生产检查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查找生产过程中和生产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及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4.1.2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则:“边检查、边整改、边考核”

4.1.3安全生产检查分类与管理:

4.1.3.1安全生产检查分为:

4.1.3.1.1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4.1.3.1.2春、秋季安全大检查。

4.1.3.1.3机组大小修安全大检查。

4.1.3.1.4消防设施、起重设施、特种设备、电缆、防火、防汛、防污闪、防暑、防雷的专项检查。

4.1.3.2安全生产检查分为:班组自查、本部门自查、安监部检查、公司大检查.

4.1.3.3安全生产检查管理:

4.1.3.3.1班组自查:要求班长结合本班组日常工作、班组建设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每周记录一次备查。

4.1.3.3.2本部门自查:要求部门结合本部门月度工作及公司月度总体工作安排,对本部门各班组、各专业进行检查,每月两次。

4.1.3.3.3安监部检查、公司联合检查:安监部每周组织安全网络成员对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公司大检查由安监部牵头,每月对全厂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一次。

4.2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4.2.1检查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2.2检查各种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等。

4.2.3检查生产现场运行设备安全技术状况。

4.2.4检查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完善情况。

4.2.5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4.2.6检查生产现场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2.7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安监部、生技部、各部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检查。

4.3专项安全检查

4.3.1春、秋季安全大检查

4.3.1.1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的内容以“四查三防一提高”(即:查安全思想、查规章制度、查安全管理、查隐患及薄弱环节、防人身事故、防设备重大事故、防误操作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重点,并结合季节特点做好安全工作。

4.3.1.2“春季安全大检查”中,做好“六防”(即:防风、防汛、防台、防污闪、防暑、防雷)工作。

4.3.1.3“秋季安全大检查”中“三防”(即:防火、防寒、防风、防冻)工作。

4.3.1.4在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开始前一天止,公司、部门、班组要结束制定、上报、下发检查计划工作,根据总公司部署精神和内容制定。

4.3.1.5在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开始的第一天起,公司、部门、班组要在三天内做完层层动员工作。

4.3.1.6在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结束的前一周,部门、班组要做完总结、验收工作,并且将总结上报;公司要在最后一周内组织全面验收总结工作。

4.3.1.7“春季安全大检查”每年的3月15日到5月31日,“秋季安全大检查”每年的10月11日到11月30日

4.3.2机组大小修安全大检查

4.3.2.1机组检修前检修区域与运行区域的检查:检修作业区、大型设备存放区、专用工具区、人行通道区等区域的隔离标识、安全警示、通道标示情况

4.3.2.2现场作业监督检查:现场起重作业、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的检查监督

4.3.2.3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检查:脚手架、起吊设备、安全工器具、动火设备、临时电源、危险品存放等的检查监督

4.3.2.4作业现场的人员作业行为检查:

4.3.2.5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及两票执行情况检查:

4.3.3消防设施、起重设施、特种设备、电缆、防火、防汛、防污闪、防暑、防雷的专项检查:

4.3.3.1防汛检查重点:责任落实情况、有关防汛制度执行情况、生产设施防汛能力及技术措施、防汛应急以及后勤保障等;

4.3.3.2防火检查重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设施完好情况以及消防应急工作是否到位等;

4.3.3.3防冻检查重点:油、水、汽系统、灰管路、开关配电箱温控器、电控柜防冻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管路泄漏或设备漏水、漏油、上霜等现象;

4.3.3.4防雷检查重点:220kv变电站、各生产房屋机、生产辅助房屋设施的接地、避雷装置测试情况,各防雷接地引下线与接地网的连接情况;

4.3.3.5防污闪检查重点:防污闪定期工作计划制定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等(按照绝缘子清扫周期、涂刷长效防污涂料周期等执行)。

5 检查与考核

5.1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属本部门、班组自查发现的要及时组织整改;属公司、安监部门发现的要下发《安全文明生产监察通知书》,外协单位下发《罚款通知书》责任部门要按期限完成整改工作。

5.2专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制定问题整改计划上报安监部,并按限期完成;暂时无法完成、需公司解决的,由安监、生技部进行协调,并报请公司批准列入月度生产计划或大、小修中解决,不能按期完成的要提前提供书面材料,否则考核100-300元。

5.3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严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者、以及对重大隐患整改有功者按公司《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细则》等有关制度进行奖励。

5.4公司检查发现各部门、外协单位、各班组没有严格按本规定4.1.3.3条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要求进行定期自查自改工作,公司将考核相应责任部门、外协单位、班组50-200元。

5.5《安全文明生产监察通知书》、《罚款通知书》和整改通报下发后,责任部门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每条考核50-100元。由于整改不及时造成后果的,则予以追究有关责任部门主任、班组和个人的责任。

5.6各单位、部门检查人员应严格要求,不能按要求参加检查应提前向检查组负责人请假,否则每缺席1次考核50-100元。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第5篇 水利水电建设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等,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 安全检查组织及实施

一、日常检查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及作业班组例行检查:

日常检查由项目部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每天对所管辖施工区域进行巡回检查。

班组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对当班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施工队检查由各作业队长组织,对作业现场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二、专项检查和专业检查,由各单位或所属的二级单位、项目部(联营体)等,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开展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三、综合检查由集团公司、各单位或所属的二级单位、项目部(联营体)等,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的全面大检查。项目部(联营体)每月应在施工现场组织一次综合检查;集团公司、各单位或所属的二级单位根据需要,安排综合检查的次数和范围,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第四条 安全检查主要方式有:

一、现场检查;

二、仪器检测;

三、查阅文件、记录、报表等;

四、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

第三章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日常检查主要是纠正违章,排查事故隐患,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善、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及规程的执行。

第六条 季节性检查主要包括冬季“三防”、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泥石流、防台风及雨季检查等。

第七条 专项检查主要包括爆破、洞室开挖、高边坡开挖、竖井开挖、水上(下)施工等危险作业而进行的特殊检查。

第八条 专业检查主要包括设备、用电、危险化学品、防火、交通和起重作业等而进行的单项集中检查。

第九条 综合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两方面。

第四章 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

第十条 日常检查应按规定填写日常检查日志,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 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及专业检查宜事先编制安全检查表或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结束后应编写检查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附表1)。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组织的综合检查,应当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做出评价。

第十三条 项目部组织的综合检查应形成书面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检查验收人员。年终综合检查应做出自查评价。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登记表》(附表1)由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负责人和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由组织检查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第五章 事故隐患整改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整改。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评价为不合格或需停工整顿的,应以《隐患整改通知书》(附表2)的形式,具体明确下达:

一、整改部位和内容;

二、整改措施建议;

三、整改日期;

四、经费来源;

五、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

第十七条 《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负责人签字,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签字认可,一式三份,各存一份。

第十八条 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单位或项目部安全部门存档。

第十九条 安全检查要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检查人员和受检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到既能查出隐患、发现违章,又能及时整改、立即纠正。对违背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6篇 发电分场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汉江水电开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暂行管理》,结合发电分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方法

(1)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遵循“查找、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等步骤,确保整个过程闭环管理。

(2)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遵循“边查、边改、边治理”的工作方法。

(3)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合理统筹、分类治理的原则,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要求

(1)发电分场成立以分场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根据上级要求和季节性特点,制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层层落实责任。

(2)各值要结合发电分场生产特点,按照部署、检查、整改、总结等步骤,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的排查:

1、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主要内容是检查排查存在于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等可能导致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危险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2、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应建立常态机制,各值每周安全检查、排查一次。结合各值月度检查、排查情况,发电分场每月组织一次全厂范围内的检查排查工作。

3、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发电分场根据厂部下达的通知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以下安全生产检查:

⑴春季安全检查;

⑵防汛汛前安全检查;

⑶迎峰度夏安全检查;

⑷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

⑸防汛汛后安全检查;

⑹秋季安全检查;

⑺节假日安全检查。

4、对于分场制定的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各值要认真落实。

5、各值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情况建档登记,经值长审核不能在值内进行整改的,每月25日之前上报发电分场。

6、各值将安全检查日期及排查情况填写安全月度报表,经值长审核签字后,每月1日前上报发电分场。

7、 发电分场根据各值上报的隐患排查情况建档,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填写安全生产考核月报表,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每月26日前上报安全监察部。

三、隐患排查工作的奖惩

(1)各值发现的重大隐患,填写“重大设备缺陷、事故隐患奖励登记表”,经分场领导确认,报主管领导批准,予以奖励。

(2)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履行职责而发生安全事件的班组责任人,扣除承包责任书中的全额年终兑现奖。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发电分场

第7篇 某炼铁厂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一、管理内容及要求

1.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作到分工负责,分级检查,层层把关,其内容包括:查领导思想摆位,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查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查危险源(点)和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与整改情况,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

2.炼铁厂按照公司要求开展各专项安全检查(如每年的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夏季安全用电检查、冬季六防检查等等)

3.炼铁厂督察组不定期对全厂各区域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4、生产技术科安全管理人员随时对生产岗位作业环境以及“三违”情况进行检查。

6. 作业区级安全检查由作业长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对全作业区进行一次检查。

7. 作业区安全员每日对作业区级危险源(点)进行一次检查,并对管理范围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8. 工段或班组级安全检查要由工段长班组长亲自组织,要认真履行班前、班中、班后的巡视检查,特殊岗位检查要求认真执行检查表制度,每天并对班组级危险源(点)进行一次检查。

9. 岗位操作人员应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随时对设备或工作对象进行安全检查。

10. 季节性安全检查要做好夏季“四防”(防暑、防触电、防雷雨、防毒)和冬季“六防”(防滑、防冻、防火、防爆、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的检查。

11. 节假日期间各级值班领导要加强对作业现场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十不准”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2. 专业安全检查要结合各专业特点对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工业卫生、煤气作业等进行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13. 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各级领导要认真研究按“三定”(定时间、定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到班组或工段、班组或工段能解决的不推到作业区、作业区能解决的不推到单位、单位能解决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同时认真填写《隐患整改登记表》,并做好信息反馈。

二、检查与考核

1.对检查出的违规违制人员,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按违规违制管理制度进行经济考核。

2.对危险性较大的重大隐患,要限期解决,对限期内没有解决的作业区或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处以经济考核。

3.凡因无故或借故拖延不按规定整改隐患而发生事故时,必须追查责任、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检查的及时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负有监督职能。

5.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定出计划并责成专人限期解决。对本作业区、科室无力解决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解决的同时,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性的安全措施。

第8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各车间、部门

4、程序: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2安全检查形式

4.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 部级安全检查,由部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部。

4.2.3 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部安全主管。

4.2.4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

4.2.5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6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7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又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8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换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换班记录完整。

4.2.9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4.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车间、部门,车间、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9篇 铁矿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落实车间、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通过检查,发现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第二条安全生产检查,由矿各专业管理部门采取专项检查,分工负责,分级检查,层层把关。

(一)矿级安全检查由矿长带领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每季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按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技改工程部负责技改工程的安全检查;设备供应科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技术计划科负责科技攻关工程的安全检查;武装保卫部负责消防和综治的安全检查;党委组织部负责干部联点班组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会负责班组建设及劳动保护的安全检查;团委负责青年安全工作的检查;

第三条 矿级安全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月实行不定期的安全巡查。主要查矿各专业部门专项安全检查落实情况;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综合管理情况;查生产、检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

第四条矿级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标准由检查组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职责要求,结合实际制定。

第五条矿级安全检查检查完毕后,要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汇总,交换意见后,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在全矿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其结果纳入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兑现考核。

第六条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的专项安全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和标准由专业主管部门制定。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单位安全检查内容和标准可参照矿安全检查标准制定,内容要力求更具体,根据本单位实际有不同侧重点。

第七条 车间级检查组由车间主任带队,车间生产、安全、技术、劳资等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工段(区)级检查组由工段(区)长带队,工段安全员、设备点检员等人员参加。

第八条 各专业管理部门、各车间、工段查出的个人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帐。个人违章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事故隐患须派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对检查的情况在本单位通报考核。

第九条 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以及整个生产过程中都要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应及时登入安全活动综合记录本,同时立即设法整改;无力整改的,要迅速上报,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0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分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和施工生产过程控制,评价安全生产现状,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三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等。其目的是:

(一)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二)发现在管理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和危险源;

(三)纠正违章行为;

(四)评价企业生产管理过程中安全状况;

(五)提出重大隐患整治的对策;

(六)督促安全隐患整治的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三分局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

第四条 日常检查主要是纠正违章,排查事故隐患,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善、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及规程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 季节性检查主要包括冬季“三防”、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泥石流、防坍塌、防台风、防雷电及雨季检查等。

第六条 专项检查主要包括爆破、高处临边、洞室开挖、高边坡开挖、竖井开挖、水上(下)施工等危险作业而进行的特殊检查。

第七条 专业检查主要包括设备、用电、危险化学品、防火、交通和起重作业等而进行的单项集中检查、

第八条 综合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两方面。

第三章 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安全检查组织及实施

(一)日常检查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及作业班组例行检查:

日常检查由项目部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每天对所管辖施工区域进行巡回检查。

班组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对当班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防护设施、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施工队检查由各作业队长组织,对作业现场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二)专项检查和专业检查,由三分局或所属各项目部等,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开展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三)综合检查由三分局、分局所属各项目主管领导组织安全、机电、工程管理部、工会、人力资源等部门人员,进行的全面大检查。项目部每月应对施工现场组织一次综合检查;三分局、各项目部根据需要,安排综合检查的次数和范围,但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第十条 安全检查主要方式有:

(一)现场检查;

(二)仪器检测;

(三)查阅文件、记录、报表等;

(四)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

第四章 安全检查内容

第十一条 项目部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管理机构:

1、安全保证体系: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到位。

2、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各级安全机构健全、安全专职人员配置和素质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教育、检查、目标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

2、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施工专项措施的施工组织规划。

3、设备、用电、交通、防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安全例会、安全统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安全工作制度。

5、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和日常监督指导、员工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

6、应急救护措施预案。

7、项目危险源的辨识确认措施、监控。

(三)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专项措施的制定、审核和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

1、危险作业施工主要有:爆破、隧洞开挖、高边坡开挖、高处作业、多层交叉作业、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及转移等。

2、季节性施工主要有:冬季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四)机动车辆、船舶、起重设备、电梯、吊篮、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合格证和定期审验:

(五)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

1、三级教育、民工教育等。

2、机动车驾驶、爆破、起重、电气、焊接、锅炉、登高架设、放射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和定期审验。

(六)安全生产记录资料:

1、安全统计报表。

2、各类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材料。

3、员工安全教育资料。

4、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

5、各类安全活动的资料。

6、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炸药库、油库、乙炔氧气库(站)、木工厂、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电气、变电站等设备设施的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施工生产现场:

(一)作业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洞口有盖板或护栏,照明充足,通风良好。

(二)设备设施布置合理,器材堆放整齐稳固,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0.5米、平整畅通。

(三)用电线路、风水管路布置整齐、醒目,架空高度符合有关要求,电气设备漏电保护齐备可靠、有效,接地良好。

(四)高处作业和通道的临空边缘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栏杆。

(五)悬崖、危岩、陡坡、临空场地边缘设置围栏或警告标志。

(六)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有相应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七)各种安全标志和告示准确、醒目。

(八)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遵章守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 危险施工场所:

(一)高处临空边缘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栓戴安全绳。

(二)高边坡、深槽下部作业无危岩,并有防止坍塌、滚石的措施。

(三)隧洞作业洞口有防护设施,洞内有处理危石和防坍塌措施。

(四)爆破作业有统一指挥信号和警戒范围。

(五)起重作业吊、挂、绑扎牢固,起重空间无障碍物。

(六)竖井、斜井洞口锁口、周围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防护围栏。

第十四条 机电设备:

(一)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拆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二)机电设备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连锁等装置齐全可靠。

(三)固定设备:

1、外观整洁,基础稳固。

2、传动、转动部位有防护网(罩)。

3、外壳接地良好。

4、露天使用时应有防雨措施。

(四)推、挖、装等行走、移动、旋转设备:

1、制动可靠。

2、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3、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五)机动车辆:

1、方向和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2、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3、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4、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六)起重设备:

1、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2、高度、重量、行程、变幅等限制限位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

3、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4、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5、吊钩、索具、钢丝绳完好。

6、吊钩、横担、扫轨等移动构件有警告色标。

(七)高压线路的高度与施工空间、设施、建筑物的距离符合安全规定。

(八)变压器:

1、地面设置时周围有高度不少于1.8米的围栏。

2、悬空设置时高度不低于2.5米。

3、有警告标志。

(九)锅炉压力容器

1、监控、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2、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3、密闭、不泄漏。

第十五条 爆破器材仓库、油库、加油站:

(一)储运、使用、销毁的安全保卫措施齐全,并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批。

(二)与生产、生活区和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三)单独建筑、周围有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墙或围栏。

(四)消防器材足够,消防通道宽度不少于3.5米,畅通无障碍。

(五)照明、动力装置为防爆型、

(六)避雷装置良好。

(七)禁止烟火的标志明显。

第十六条 承重排架、平台、桥通道:

(一)按设计技术要求搭设,经验收合格。

(二)工作面人行通道的脚踏板铺满、固定。

(三)临空边缘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栏杆,栏杆下部设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挡碴板。

第十七条 场内机动车辆道路:

(一)基础稳固,路面平整。

(二)路面宽度不小于车辆宽度的1.5倍。

(三)急弯、高边坡、陡坡等危险路段有安全设施和警告标志。

(四)横跨道路的设施、输电线路距路面高度不低于机动车辆高度的1.5倍。

第五章 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 日常检查应按规定填写日常检查日志,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九条 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及专业检查应事先编制安全检查表或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结束后应编写检查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附表1)。

第二十条 三分局与所属各项目部组织的综合检查,应当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做出评价。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组织的综合检查应形成书面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检查验收人员。年终综合检查时应做出自查评价。

第二十二条 《安全检查登记表》(附表1)由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负责人和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由组织检查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第六章 事故隐患整改

第二十三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整改。

第二十四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评价为不合格或需停工整顿的,应以《隐患整改通知书》(附表2)的形式,具体明确下达:

(一)整改部位和内容;

(二)整改措施建议;

(三)整改日期;

(四)经费来源;

(五)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

第二十五条 《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负责人签字,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签字认可,一式三份,各存一份。

第二十六条 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隐患整改通知书》由三分局、项目部安全部门存档。

第二十七条 安全检查要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检查人员和受检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到既能查出隐患、发现违章,又能及时整改、立即纠正。对违背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三分局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 危险源检查监控

第二十八条 做好项目施工中危险源辨识、评价制定控制技术措施和检查监控。

第二十九条 当发生事故时会产生重大损失或多人伤亡的设施或施工场所为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有以下:

(一)缆机、门机、塔机等大型起重设备。

(二)5吨以上油库。

(三)1吨以上炸药库。

(四)1吨以上锅炉、压力容器。

(五)乙炔瓶、氧气瓶、

(六)高度10米以上载重0.5吨(载人5人以上)临时提升吊笼。

(七)高度10米以上,面积10平方米以上排架、平台、栈桥。

(八)大型客车。

(九)爆破施工。

(十)大型高边坡和基坑施工。

(十一)大型高处临空施工。

(十二)大型地下工程开挖。

(十三)竖井、斜井和地质复杂的隧洞施工。

(十四)发电机组安装。

(十五)大型管道、闸门安装。

(十六)泥石流地段施工。

(十七)汛期水上施工。

(十八)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线路。

(十九)其它重要设施、施工。

第三十条 工程项目施工重大危险源为安全检查重点,并有专人监控等,《安全检查登记表》(附表1)和《隐患整改通知》(附表2)定期报三分局建档备案。

第三十一条 项目施工一般危险源的安全检查、监控由项目安全部门负责。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三分局质安部负责解释。

第11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细则范本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方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现场、生产场所、固定基地的安全生产检查。

2.职责

2.1凡属公司组织检查,由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根据检查范围,指定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2.2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检查的管理工作, 督促指导各基层单位的安全检查活动,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或进行处理。

2.3项目管理部(分公司),由项目经理负责,视检查内容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主管人员、专职安全人员、职工代表参加,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支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开展,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

2.4项目经理部(工地),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技术、施工、专职安全员、分包商、职工代表参加,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各类违章行为,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5安全生产检查,同级工会应派出代表参加,或组织职工代表单独进行安全检查。

3.管理程序

3.1经常性检查

3.1.1班组检查

3.1.1.1岗位人员自检

当班岗位操作工人执行,发现隐患能解决的,必须在作业前解决完,保证范围内安全状况良好,当班解决不了的应及时报告上级。

3.1.1.2班组长检查

按当班安全检查表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查出的隐患能解决的,必须在作业前解决,不能解决的或较大隐患不能处理的应报告工区或项目部。

3.1.2施工员在组织生产过程中抽查

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较大的隐患在一周内必须处理完毕,一时无法整改的应分类提出隐患资料报项目部经理(领导)批示备查,列入整改项目。

3.1.3项目经理部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安全抽查

按生产过程中事故易发点及薄弱环节实行重点检查控制,或对基层执行安全检查、安全学习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3.1.4安全巡检

由公司安全部门及项目管理部(分公司)安全部门、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执行,进行经常性和日常安全巡查,重点是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及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情况,落实“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杜绝事故”措施。

3.2专业检查

3.2.1定期安全检查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工程的重要性、风险程度,按季、月进行一次检查,重大工程和风险性大的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管理部(分公司)按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所辖工地进行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部(工地)每周一次对工程作业、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3.2.2验收检查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特种设备、中小机械、安全防护材料、安全电箱和临时(五小)设施、作业防护棚,临时工程、基坑临边防护、登高作业临边防护、承重模板支架、作业脚手架等项目完成后使用前,必须会同工程技术、施工、材设等相关部门按本公司《安全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执行,进行验收检查。

3.2.3季节性和专项安全检查

根据季节变化或上级要求,由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施工现场建筑物、脚手架、承重模板、深基坑、安全防护设施、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气设备、高空作业、防火防爆、交通安全、防尘、防暑降温等方面进行检查。

3.2.4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由公司和项目管理部(分公司)分别组织,重点是对要害岗位、要害部位、易燃易爆、交通安全及特种作业安全,及节后返岗作业环境和教育的实施进行检查。

3.2.5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公司级每半年一次,一般安排在4~5月和10~11月进行,项目管理部(分公司)每季度进行,该项检查可单独进行,也可与行业共同参与。

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结合进行,对各生产场所、项目经理部(工地)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防火防爆等进行评价考核。

3.2.6不定期的职工代表巡视安全检查

由公司、项目管理部(分公司)、工会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专业技术特长的职工代表进行巡视安全检查,重点是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的情况;查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工人安全生产权利的执行情况;查事故原因、隐患整改处理情况,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

3.3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3.3.1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的情况。

3.3.2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确认,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情况。

3.3.3工程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3.3.4对已发生的事故、险肇事故是否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3.3.5特种设备、施工用电、脚手架及模板支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储、三级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3.6特殊工种培训和各岗位人员转岗、换岗、返岗及新(进场)工人和全员安全教育制度是否贯彻执行。

3.3.7各级安全达标管理情况(安全报监、核验及安全标化、文明施工、安全贯标等)。

3.3.8危及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隐患及尘毒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具的使用情况等。

3.3.9生产作业场所、工地的安全管理情况。

3.4检查标准和方法

3.4.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按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各分项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内容和上级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项目经理部应做好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各种专项安全检查记录。

3.4.2班组、工区(分包商)实行自查,对所管辖范围的岗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逐项检查。

3.4.3项目管理部(分公司)实行普查,对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作业场所、通道、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使用进行普查,对重点工区、部位、岗位、设备进行逐项检查。

3.4.4公司实施抽查,根据安全生产动态和安全法规、技术标准、公司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持证上岗执行情况,对项目管理部(分公司)所辖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3.4.5检查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反违章、杜绝事故”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3.5事故隐患整改

3.5.1查出的事故隐患应遵循:凡个人能解决的不交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交工区,工区能解决的不交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能解决的不交项目管理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能解决的不交公司“五不交”原则。

3.5.2查出隐患要列入单位计划,定项目、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逐项落实整改,并记录备案。

3.5.3对暂时无能力整改的(重大)隐患项目,应纳入安全技术措施中进行解决,整改前要制定并落实预防发生事故的措施。

3.5.4凡对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未采取防范措施而造成事故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3.5.5检查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要立即制止,不准姑息迁就,按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6安全考核

3.6.1项目管理部(分公司)在安全检查后,应及时把检查情况编入安全生产简报进行公布,推广先进经验,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6.2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考核所管辖项目管理部(分公司)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纳入各基层单位综合考评。

第12篇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管理办法

1 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检查力度,降低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以及企业的财产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查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过程。

3职责

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部门职责与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4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事故的处理等。

5检查标准

5.1对于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进行检查。

5.2对于办公大院和管辖范围的检查按照相关公司文件执行。

6检查时间及参加人员

6.1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每月举行一次。重大节日前或上级下达有临时检查任务时,各增加一次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检查组由公司领导带队,成员由质安科、分工会有关人员组成。

6.2质安科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参加人员为质安科有关人员。

6.3科室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自检,由科室部门主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6.4工程处、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自检,由本部门主管或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及施工员参加;各施工工地每天至少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工地安全员组织,施工员和班组长参加。

6.5车间、车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自检,由本部门主管组织,安全员、设备管理员参加。安全员每天至少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安全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7安全检查记录

所有不同层次的检查必须要有检查记录,并如实记载存在的问题,提出确切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对于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对该次检查形成记录。

7.1公司级安全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

7.2部门级安全检查和班组级填写《检查记录表》。

8隐患整改

8.1对在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检查部门或人员给有关部门或人员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的要求、整改负责人及整改完成的日期,有关部门或人员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必须按通知单的要求进行及时的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将《安全隐患整改回执单》反馈送交检查部门或人员,由检查部门或人员复查合格后进行销案。

8.2相关部门或人员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必须按相应的整改程序及反馈要求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8.3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实施整改,未能当场整改且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应停工并报部门主管或质安科组织整改。

8.4本部门检查中发现的自身无法自行整改的项目,由部门打专题报告向质安科反映,经质安科向公司领导汇报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一同配合完成整改任务。

9考核

对违反本办法的违章行为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和《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考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10相关记录

《检查记录表》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安全隐患整改回执单》

第13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标准规范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生产检查周期、安全检查要求和形式以及考核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矿属各单位、各科室、各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检查。

2 引用文件

2.1 钢政办发【2002】102号 武钢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3 术语

4 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下必保上”和“边查边改”的原则。坚持周期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4.1 安环科负责组织季度安全检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压力容器、车辆交通的安全检查及现场管理工作的检查。

4.2 生产科负责能源介质和铁路道口、冬季“五防”及雨季防汛的安全检查。

4.3 技改工程科负责外委工程的安全检查。

4.4 设备供应科负责各类设备和构筑物的安全检查。

4.5 武保科负责消防和危化物品的安全检查。

4.6 组织人事科负责劳动纪律的检查、干部挂钩班组的检查。

4.7 工会负责班组建设及劳动保护的安全检查。

4.8 团委负责“青安岗”活动的检查。

4.9 其他部门按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开展安全检查。

4.10 车间、作业区域级专业职能组,按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每周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安全生产检查周期

5.1.1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5.1.1.1 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半年一次,对矿各单位和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1.2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由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于安环科)组织安环科、生产科、技术计划科、技改工程科、设备供应科、武保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监室、工会、团委组织的联合检查组负责,每季度一次对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各车间(作业区域)、大班、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1.3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作业区域)主要领导带队,每月一次对本单位各大班、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1.4 大班级安全生产检查由大班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每旬一次对本大班、班组的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和生产、检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5.1.2 专业安全检查矿级各专业管理部门按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每月开展二次安全专项检查。

5.1.3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5.1.3.1 安环科安全监督岗每日必须对基层单位抽查;设备供应科、武保科、技改工程、组织人事科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其他专业部门每半月至少抽查一次。

5.1.3.2 各作业区域级单位及专业职能组每周至少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生产现场、设备设施抽查三次。

5.1.3.3 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以及整个生产过程中都要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应及时登入安全活动综合记录本,并立即设法整改;无力整改的,要迅速上报,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

5.2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及要求

5.2.1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

5.2.1.1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司安全检查标准,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进行制定。

5.2.1.2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以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消防管理三个专业管理组为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对每个大班及以上单位100%检查

5.2.1.3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分三片。第一片为采矿车间;第二片为选矿作业区域、球团作业区域、机动作业区域、交运作业区;第三片为矿属其他单位。

5.2.1.4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完毕后,要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消防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同时,每片根据各专业管理部门日常和季度检查结果,综合评出好的和差的大班或单位各一个。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在全矿通报,其结果纳入矿绩效考核。

5.2.2 专业安全检查

5.2.2.1 矿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以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内容和标准。检查起止时间及参检人员由各专业管理部门合理安排。

5.2.2.2 各专业管理部门及各车间、作业区域专业管理职能人员查出的个人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帐。个人违规按有关规定进行曝光、考核;事故隐患按照《武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标准》执行。

5.2.3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

5.2.3.1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参照矿级安全检查标准,结合本车间(作业区域)具体实际进行制定。

5.2.3.2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生产检查完毕后,要对被检查大班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并结合日常检查结果,综合评出好的和差的大班各一个。将检查情况在全车间(作业区域)通报,其结果纳入车间(作业区域)绩效考核。同时,对查出的个人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帐。个人违规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曝光、考核;事故隐患按照《武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标准》执行。

5.3 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严、细、实”作风,参检人员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专业主管理技术人员参加,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6 检查与考核

6.1 考核

6.1.1 矿级安全生产检查评出好的单位嘉奖2000~3000元,大班领导们各嘉奖500元;差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扣除领导们各500元,扣单位绩效工资2000~3000元,主要管理人员(大班领导、科室长、书记、安全员)到矿安环科办学习班一天,连续二次为差的单位,大班长免职。

6.1.2 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查出的隐患的考核按《武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程潮铁矿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标准》执行;矿级安全生产检查查出的隐患扣责任单位300~1000元/项,扣责任单位领导200元~500元/项。

6.1.3 对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不到位的考核

6.1.3.1 未制定详细安全生产检查表的单位(专业管理部门),扣单位责任领导200元;

6.1.3.2 未在规定周期内进行安全检查的单位、部门,扣责任领导300元/次;

6.1.3.3 被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查出不合格的单位、部门,扣责任单位、部门2000元,扣责任单位领导500元。

7 附录和记录表式

7.1 本铁矿安全管理检查评分标准

7.2 日常安全巡查记录本

第14篇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各车间、部门

4、程序:

1)安全检查内容

a)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b)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c)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d)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e)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安全检查形式

a)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b)部级安全检查,由部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部。

c)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部安全主管。

d)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

e)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f)各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g)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又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h)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换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换班记录完整。

i)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3)检查后的整改

a)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b)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车间、部门,车间、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c)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15篇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一 、主题内容

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赌塞漏洞、搞好预防,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重要措施,是保证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有效的手段。本制度规定碳化硅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班组长、员工日常检查等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二、管理职能

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各车间分别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检查、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每年2~3次,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国庆节长假前各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生产管理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参加,车间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束,召开总结会,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指出安全缺陷、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安监站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副经理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消除隐患措施,并安排实施。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培训等。

2、班组长每班作业前,要对各自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

3、员工个人每班作业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安防设施、安全用具、劳保用品和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及车间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考核。

(四)消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月组织一次由各生产车间参加的消防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

(五)夏季“三防”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每年雨季来临前组织检查。重点是发现并及时消除洪水、雷电可能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危害。提出“三防”物资计划,并负责落实。

(六)冬季“三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年冬季来临前组织生产技术科、安监站对生活区防煤气中毒检查,并指导落实防范措施。

(七)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

由安监站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车间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八)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由公司统一安排科室、各车间进行。

四、检查与考核

(一)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碳化硅公司经理、副经理、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负责检查落实。

(二)本制度按《碳化硅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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