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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及设备设施完好无损的关键制度。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各类设备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3.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的存储、搬运和使用,防止泄漏和火灾爆炸。

4. 应急响应计划:预先设定各类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确保快速有效处置。

5.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6. 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评估风险控制效果。

培训内容

化工厂安全培训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安全法规知识:使员工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2. 化工基础知识:讲解化工原理,提高员工对生产过程的理解,防止因无知造成的误操作。

3. 危险源识别:教授员工如何识别和评估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4. 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员工掌握初期火灾扑救、急救措施和疏散逃生方法。

5. 安全操作实践:通过模拟演练,让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反应速度。

应急预案

化工厂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火灾事故:制定详细的灭火和疏散方案,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确保快速有效地控制火势。

2. 泄漏事故:设立泄漏隔离区,明确堵漏、疏散、通知和环境恢复的步骤。

3. 中毒事故:建立中毒人员的急救程序,配备急救药品和设备,确保及时救治。

4. 机械伤害:针对设备故障可能造成的伤害,制定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5. 天气灾害:预设极端天气下的应对策略,如防洪、防台风等。

重要性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一方面,它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另一方面,良好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声誉,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工作满意度。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因此,每一位管理者都应将安全管理制度视为日常运营的核心,不断优化和完善,以确保化工生产的平稳运行。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化工厂安全运行及管理措施

一、安全运行影响因素

1、人为因素的影响

1.1人的心理

1.1.1心理机理失调:心理疲劳、情绪失控。

1.1.2非理智的心理状态:侥幸心理、过分的自信心理、省能心理、逆反心理、从众心理、虚荣心理、有意违章心理、完全服从于生产的冒险违章心理。

1.1.3无意识的心理状态:技术状态不佳、配合不好、判断失误。

1.2人的失误

1.2.1随机失误

1.2.2系统失误:遗漏、遗忘、心理紧张。

1.3作业疲劳

视觉和听觉敏锐度降低、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思维能力降低、能动性积极性明显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大。

2、设备因素的影响

2.1设备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的类型

2.1.1机械性伤害:碰撞、打击、夹击、跌落。

2.1.2火灾爆炸性:设备泄漏、爆炸而引发事故伤害。

2.1.3电气危害:电击、发生火灾爆炸。

2.1.4职业性危害:设备设施产生尘、毒。噪声、高温。

2.2压力容器、管道的潜在危害

2.2.1压力容器的分类

2.2.1.1按品种划分:反应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

2.2.1.2按压力等级划分:低压(0.1≤p<1.6mpa)、中压(1.6≤p<100mpa)、高压(100≤p<1000mpa)、超高压(>1000mpa)。

2.2.1.3按容器的重要性、压力、介质的危害程度划分:第一类容器(非易燃或无毒介质的低压容器或有毒介质的低压传热和分离容器)、第二类容器(任何介质的中压容器、剧毒介质的低压容器、易燃或有毒介质的低压反应和储存容器)、第三类容器(高压、超高压容器)。注:①剧毒介质:进入体内的量<50g即会引起肌体严重损伤或致死作用的介质;②有毒介质:进入体内的量≥50g即会引起人体正常功能损伤的介质;③易燃介质:与空气混合时,其爆炸极限的下限<0.1%(体积分数)或上下极限之差>20%的介质。

2.2.2压力容器的潜在危害

生产介质易燃易爆、有毒,发生泄漏或破裂爆炸不仅可造成中毒、烫伤、烧伤等人身事故,还能产生火灾、爆炸和环境的污染等事故。

2.2.3压力管道的分类

2.2.3.1按压力等级划分:低压(0.1≤p<1.6mpa)、中压(1.6≤p<100mpa)、高压(100≤p<1000mpa)、超高压(>1000mpa)。

2.2.3.2按压力和介质危害等级划分:gc1: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火灾特性为甲、乙类可燃性气体或可燃性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0mpa的管道;gc2:火灾特性为甲、乙类可燃性气体或可燃性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输送可燃性、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0mpa的管道,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输送非可燃性、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gc3:输送可燃性、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mpa的管道,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输送非可燃性、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2.2.4压力管道的潜在危害

生产介质易燃易爆、有毒,发生泄漏或破裂爆炸不仅可造成中毒、烫伤、烧伤等人身事故,还能产生火灾、爆炸和环境的污染等事故。

2.3机泵设备的潜在危害

2.3.1机泵设备的主要损害形式及原因

机械振动;介质产生的腐蚀、冲蚀、汽蚀、磨蚀,操作不当引起的损伤;过大的接管安装应力引起壳体变形;基础受到的损伤。

2.3.2电动机着火的原因

电动机负荷运行;金属物或其他固体掉进电动机内,或检修时绝缘受损,使组受潮,以及遇到过高电压;电动机接线处各接点接触不良或松动时,会使接触电阻增大引起接点发热,接点氧化迅速,最后将电源接点烧毁,损坏周围绝缘导线,造成短路而烧毁电机;电机单线运行。

3、物料因素的影响

3.1火灾危险

3.1.1火灾发生的基本条件

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3.1.2主要可燃物

甲苯、洗油、褐煤。

3.1.3火灾事故的特点

爆炸性火灾多;大面积流淌性火灾多;高温泄露着火多;火势发展速度快。

3.2爆炸危险

3.2.1爆炸形式

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2.2爆炸的破坏作用

直接破坏,引起火灾、碎片冲击。

3.3毒害危险

3.3.1毒物对机体的作用性质分类

麻醉性毒物;刺激性毒物;全身性、窒息性毒物。

3.3.2常见的毒物及其危害

3.3.2.1甲苯: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甲苯毒性小于苯,但刺激症状比苯严重,吸入可出现咽喉刺痛感、发痒和灼烧感;刺激眼粘膜,可引起流泪、发红、充血;溅在皮肤上局部可出现发红、刺痛及泡疹等。

3.3.2.2洗油:作用于皮肤,引起皮炎、痤疮、毛囊炎、光毒性皮炎、中毒性黑皮病、疣赘及癌肿。可引起鼻中隔损伤。

3.4静电危险

3.4.1静电产生的原因

3.4.1.1内因:物质逸出功不同;物质的电阻率不同;物质介电常数不同。

3.4.1.2外因:紧密的接触和迅速的分离,附着带电;感应带电;极化带电;流动带电;喷出带电;飞沫带电;淌下、沉浮、冻结带电。

3.4.2静电的危害

带来燃烧性爆炸。

4、工艺因素的影响

4.1设计阶段工艺因素

选择物质危险性较小;工艺条件较缓;工艺技术成熟;设备承受超压性能好;设置可靠的p、t、f、l等参数的控制仪表和控制系统;设置必要的报警、监视、泄压装置。

4.2运行阶段工艺因素

控制阀故障(开关不到位、阀卡、阀失灵全开或全关);显示仪表失真。

4.3事故处理工艺因素

事故处理阶段的首要目的减少事故损失,其关键就在于如何快速准确的进行正确的工艺处理;要提高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设置eso紧急停车系统,保障把事故限定在较小的范围内。

5、作业坏境因素的影响

5.1噪声

5.1.1噪声源

压缩机噪音95db(a)、泵噪音90~95db(a)、调节阀噪音、管道噪音、放空噪音。

5.1.2工业噪声卫生标准

每个工作日接触噪音时间

新建企业允许噪音

现有企业允许噪音

8h

85 db(a)

90 db(a)

4h

88 db(a)

93 db(a)

5.1.3噪声的危害

对听觉、心血管、神经、视力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设备、仪表的损害、精度下降;掩盖报警声响信号。

5.2高温

5.2.1高温对人的危害

工作能力、协调性、反应速度、注意力降低;人的循环系统、消化泌尿系统,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大量出汗,严重会中暑。

5.3低温

5.3.1低温的危害

冻裂设备或管线;冻坏仪表,造成假显示,误操作;冻凝含水介质。

5.4采光照明

5.4.1不良照明对人的影响

视功能降低和产生不适感,从而使观察对象模糊不清,引起工作失误。

6、自然灾害的影响

6.1地震

6.1.1地震的危害

所用溶剂是易燃易爆、有毒的介质,因此,发生地震时,一旦设备、管线、储罐等遭到破坏就可能带来泄露、燃烧、爆炸和有毒气体的蔓延等次生灾害,将会造成产生破坏人员伤亡的严重灾害。

6.2雷电

6.2.1雷电的危害

雷电产生高达数万伏甚至数十万伏的冲击电压,可损坏发电机等电气设备的绝缘,烧断电线;劈裂电杆,造成大规模停电;强大的雷电流通过导体时,在极短的时间内将置换成大量的热量,产生高温造成易燃易爆介质的燃烧,爆炸;巨大的雷电流流入地下,会在雷击点及其连接的金属部位产生极高的对地电压或跨步电压的触电事故;雷电电流产生的强大磁场会使导电体感应出较大的电动势,并且还会在构成闭合路地金属物中感应出电流,若回路中有的地方接触电阻较大,就会局部发热或发生火花发电;雷击的热效应,能使雷电通道中的空气剧烈膨胀,同时水分及其他物质分解为气体,在被雷击物体内部出现很大的压力,致使被击物遭受严重破坏电室,可造成配电装置,电气线路,金属官道上产生冲击电压,使雷电沿线路、管道迅速传播,若进入操作室、仪表间、配电室,可造成配电装置、电气线路绝缘层被击穿,产生短路,使建筑物内易燃易爆物质燃烧或爆炸;防雷装置上的高电压,对建筑物的反击作用;雷击电流通过人体,可使呼吸中枢麻痹、心跳骤停,以致使脑组织及一些脏器受到严重损害,出现休克或突然死亡;雷击产生的火花、电弧,还可以使人遭到不同程度的烧伤。

二、安全运行的应对措施及管理

1、人为因素的应对措施

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量;不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领导重视;以有效的手段约束、激励人。

2、设备因素的应对措施

2.1设备使用前的安全管理

编制设备管理制度文件;培训操作员工;对设备进行试运转、调试,办理交接手续。

2.2设备使用初期安全管理

对安装、试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调试、改进等有关记录提出分析意见,填写设备使用鉴定书作为以后参考;完善设备管理制度。

2.3设备使用期安全管理

保养责任制;操作证制度;创造良好的使用环境;培养设备使用、维修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资料程案管理制度。

2.4设备使用原则

2.4.1三好

2.4.1.1管好。设备操作对设备的附件、仪器、仪表、工具、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无损。设备发生事故时,立即停工断电,保护现场,及时、真实地上报事故情况。

2.4.1.2用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爱护设备,不准设备带病运转,禁止超负荷使用设备。

2.4.1.3养好。操作者必须按照保养规定,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保持设备性能良好。

2.4.2四会

2.4.2.1会使用。操作者要熟悉设备结构、性能、会正确调整电流、温度、压力、流量,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熟练、动作正确规范。

2.4.2.2会维护。操作者要正确掌握设备的维护方法、维护要点,准确、及时地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润滑油质量,要做到润滑“五定”:定时、定量、定质、定人、做好设备润滑管理。

2.4.2.3会检查。操作者必须熟知设备启动前后的检查项目内容,正确检查设备各部位运转情况,通过感官(听、摸、看、闻)和仪表判断设备运转状况,分析并查明异常情况产生的原因。

2.4.2.4会排除故障。操作者能正确分析判断一般常见的设备故障,并及时排除,保证设备安全,排除不了的凝难故障,应及时报检修。

2.4.3四项要求

2.4.3.1整齐。工具、工件摆放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2.4.3.2清洁。设备清洁,环境干净,无油污,无杂物,无碰伤。

2.4.3.3润滑。按时加、换润滑油。

2.4.3.4安全。合理使用,精化,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及一切危险有害因素,预防设备事故的发生。

2.4.4四懂

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

2.5设备运行期的检查

外部裂缝、腐蚀的检查;保温及防火层(腐蚀、损坏)管线的检查(有无超压、超温、超负荷、有无异常振动、异常声音);有无发生液击、有无变形、腐蚀;转动设备的检查(听、摸、看)检查固定螺栓、结合件等有无松动等不正常情况,能处理的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做出决策;换热器要定期壳体与头盖法兰连接,管路与壳体法兰连接,阀门与管路法兰连接,阀门大盖等密封出的泄漏情况,支座及支撑结构、基础情况;构建物的检查(厂房、塔器的柜架、管线支撑、设备的基础支座、梯子、平台、栏杆等构建物应定期检查,以便及早发现其腐蚀、脱落、断裂等不正常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修复整改好;对边所、配电室、仪表控制的渗漏情况进行检查,防止电气设备、仪表控制设备进水短路;对房屋的防雷设施、避雷针等进行检查,防止其腐蚀、损害失效;消防设施的检查(消防栓、消防蒸汽、移动式灭火器、可燃性气体报警器等,都要进行定期检查,使其保持完好,一旦发生火警时,能够及时投用。

3、物料因素的应对措施

3.1可燃物大量泄漏的处理

在生产过程中,当有可燃物大量泄漏时,首先应正确判断泄漏部位,及时切断泄漏物料来源,在一定范围内严禁动火及其他火源。

3.2报警

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在立即进行扑救的同时,要马上上报火警,以便消防部门能及时前来扑救,并使其他人员及时做好疏散准备。

3.3断绝可燃物

将燃烧点附近可能成为火势蔓延的可燃物移走;关闭进料阀。

3.4排除爆炸危险

当发生火灾时,还需观察周围情况,排除爆炸危险,将受到火势威胁的易燃易爆物质转移到安全地点。

3.5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3.6预防中毒的技术措施

以无毒或低毒的物料代替有毒高毒的物料;改革工艺;生产过程的密封;隔离操作;通风排毒。

3.7个体防护措施

3.7.1呼吸防护:使用防护面具。

3.7.2皮肤防护:主要依靠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帽、工作服、工作鞋、口罩、手套、眼镜等)。

3.7.3消化道防护:防止误用有毒液体。

3.8急性中毒的现场救护

3.8.1原则:救护者的个人防护(佩戴好防毒面具,穿好防护服,在进行抢救);切断毒物来源;防止毒物继续进入中毒人体内;防止毒物继续浸入人体的措施:救护人到现场后,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有新鲜空气的地方,解开中毒者的颈、胸部衣扣及腰带,保持呼吸畅通;清除毒物,防止毒物污染皮肤、粘膜;清除皮肤表面的化学刺激性毒物,冲洗时间要达到15~30min;毒物进入眼睛时,应尽快用大量流水缓慢冲洗眼睛15min以上,冲洗时把眼睑撑开,让伤员的眼睛向各个方向缓慢移动;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袜、手套;促进生命器官功能恢复:打开呼吸道;人工呼吸(用手捏住患者鼻孔,以16~20次/min的速度向患者口中吹气;心脏按压。

3.9静电应对措施

3.9.1消除设备静电技术措施

固体设备(塔、容器、机泵、换热器、过滤器等)的外壳,应进行静电接地;直径大于或等于≥2.5m或容积≥50m3的设备,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设备外围均于布置,其间距≥30m;转动设备的接地,可采用导电润脂或用接地设施进行接地;设备内部各部件之间的活动连接或滑动连接等部位,应保持其接触电阻值在1000欧以下;所有金属装置设备、管道、储罐都必须接地;各生产装置系统的总泄露电阻应在1000000欧以下,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可不另接跨接线,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栓连接,螺栓之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3.9.2作业人员防静电措施

工作中应尽量不做与人体带电有关的行动(接地、接触接电体、工作场合、穿脱衣服);在有静电危害的环境中,不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钥匙、硬币、手表、戒指、项链)使用规定的静电防护用品。

3.9.2防静电安全检查

防静电安全检查以生产岗位人员自查为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车间安全技术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企业每年至少抽查两次;易燃易爆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有防静电的内容;定期对岗位人员进行防静电知识的安全教育;装置内各设备和管道的静电接地和跨接点必须牢固好用。

4、工艺因素的应对措施

4.1操作阶段的工艺安全管理

4.1.1安全生产管理

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各类动、静设备必须达到完好的标准,压力容器、管道及安全附件齐全好用;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完好率和使用率达到95%以上;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配备齐全,灵活好用,并定期检验,保持装置内消防通道畅通,机动车辆进入装置区中必须安装防火罩,并办理进车许可证;车间建立并执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对设备、仪表和生产过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暂不能整改而又要投入运行的,要制定包括隐患内容、危害、防范措施、监控手段、治理计划、负责人等内容的可靠安全防范措施;设备的处理、投用,工艺的调整需制定严密的操作方案和可行的安全措施,现场应设有专人监护,分工协作,层层把关;加强对关键危险点的监控力度。明确监控内容,制定合理的巡查路线,把巡查制度落到实处;对车间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考核,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完善各岗位的hse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装置内施工作业,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许可证,进行作业风险评价分析,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部进行监护;定期进行事故模拟演练,定期对装置进行安全检查或安全评价,持续改进装置安全管理。

4.1.2安全生产操作

应定期检查或检测,以防不测;对运转机泵设备的卫生清扫,要防止抹布被卷进伤人,严禁用水冲洗电机,以防止触电或损坏电机蒸汽带需按正确方式绑扎牢固,使用时,开启要缓慢,固定带头,防止甩龙伤人;冷换设备的使用,应按程序操作,投用时,先开冷流,后开热流,而停用时,先停热流,后停冷流;备用机泵定期盘车,冷却水畅通,高温泵应处于预热状态;安全阀起跳后,必须按规定重新校验、铅封,安装后全开上下游阀,并加铅封以防误动。

4.2事故处理阶段的工艺应对措施

4.2.1事故处理的原则

在生产过程中,单线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当事故发生时,要做到了解全面、分析正确,判断无误,处理及时,措施得当。尤其是对事故发生蔓延及后果要有所预测,关键时刻要胆大心细,当机立断。其宗旨是避免人员伤害,减少对设备的影响,降低损失,并能尽快恢复生产。

4.2.1.1事故处理安全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首先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尽量避免人员受到伤害。

4.2.1.2事故处理设备原则

所有塔、罐不能满或空,严防跑满;高低压有关的设备严防串压,防止超压爆炸着火;各设备充压、泄压速度不能过快,以免损坏设备及造成泄漏。

4.2.1.3事故处理工艺原则

严禁超温及中毒,事故排除后应尽快恢复生产,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加强与上下游相关装置的联系,减少对其装置的影响。

4.2.2紧急停工

4.2.2.1原则

事故发生后,各岗位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听从指挥,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当事故发生时,首先通知生产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然后根据事故类型,允许时间、事故的蔓延或事故范围,果断采取两种措施:一,应对事故的必要措施,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及有关装置的安全;二,全面完成紧急停工转入正常停工或恢复正常操作的措施。发生事故时,根据现象和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操作参数变化,正确判断事故,迅速处理,避免事故扩大,重大事故立即汇报车间主管或值班人员和生产管理部门,装置紧急停工应向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同意。发生火灾立即报火警,并立即切断或减少流向着火的可燃介质。当发生中毒时,在报告气防部门的同时,做好自身防护,组织现场自救和急救。当出现有毒介质泄漏时,应视现场情况,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并通知其他可能危及到的人员。

4.2.2.2紧急停工的处理方案

4.2.2.3紧急停工的注意事项

装置一旦发生事故,班长要组织好人员,并尽快通知装置主管和相关人员,实统一指挥,确保装置顺利、安全、稳定、有序停工。装置停车时,应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有毒、有害的物料。物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排放要缓慢进行,采取逐渐减压措施,放空管线末端必须设有防火措施。进行紧急处理时,首先要作好个人的防护工作,防止出现人员烧伤、烫伤、中毒等人身事故。在发生泄露是故事,要沉着冷静,先按岗位操作法和事故处理预案组织初步的抢救和掩护。无论着火、爆炸过程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的自身的安全,避免事故的扩大。无法切断危险源时,要用氮气、蒸汽或水进行掩护。

5、作业环境因素的应对措施

5.1噪音应对措施

降低噪音源;合理布局噪音源;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5.2高温应对措施

通过技术革新,改革工艺过程,改进生产设备,减弱高温、热辐射的影响;通风;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个人防护。

6、自燃灾害因素的应对措施

6.1地震应对措施

6.1.1震前预防准备工作

定期编制和组织抗震防灾规划;对生产设施进行审核检查凡不符合抗震防灾标准的,尽快完成抗震加固;工程建设要避开不利抗震地带;建立以现有生产体系为基础的综合抗震防灾体制,培养一支抗震防灾技术和管理队伍;要保持抗震救灾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电源、水源、通讯救护及抢修器材等,处于随时可备用应急状态;制定各生产岗位专业指挥系统的抗震应急对策、方案和措施;利用各形式、手段,普及地震、抗震、防震和救灾知识教育。

6.1.2震时应急救灾工作

建立有效的抗震应急救灾指挥系统,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救灾系统;装置的主管和工艺、设备、安全技术人员,要立即到岗位,按照职责分开,组织实施本装置的指挥和救灾;按照生产装置应急对策方案,并结合震时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实施震时安全停工方案,以及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应及时组织防余震的紧急措施,对可能造成扩大灾情、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部位以及可能成为恢复通讯、供电、供水、供汽和交通故障的关键设施,要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险和抢修。

6.1.3震时可能发生的灾害

火灾爆炸、危险介质泄露、高压串低压事故、紧急停电、水、汽等原因,会使装置操作混乱,引发次生事故。

6.1.4地震时应急措施

地震时出现停电、水、汽等生产性事故;出现配电室、操作室倒塌;出现设备、管线破裂,泄露事故,应及时关闭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阀门和运转设备,降低高温高压,管道的温度、压力,进行局部或全面紧急停车。震后,大部分人员可撤离现场,在有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留少部分人员监视现场,处理意外事故,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蔓延。

6.1.5职责任务

6.1.5.1日常职责

检查落实装置抗震、防震的设施情况,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装置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抗震措施,使设备和构筑物达到抗震能力;对装置操作人员进行抗震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生产人员进行抗震防灾演练,熟悉掌握抗震时的应急措施。

6.1.5.2震时职责

迅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系统,指挥部成员迅速到位,全面组织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处理生产中的问题,将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收集各岗位的震情,及时向上部门汇报;紧急组织抢修工作,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扩大;组织人力,物力,抢救伤员和中毒人员;服从上级指挥部门的指挥。

6.1.5.3震后职责

汇总本单位受灾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恢复生产;加强员工心理疏导,稳定员工情绪,做好生产人员的后勤供应供应工作,做好伤病员地安抚救护工作。

6.2雷电应对措施

6.2.1直击雷保护措施

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网;

6.2.2雷电感应保护措施

金属设备、管道、钢结构予以接地;

6.2.3雷电浸入波保护措施

在电气系统应安装阀形避雷器,保护间隙法、管型避雷器。

6.2.4防雷设施的安全管理

6.2.4.1定期检查

每年在雷雨季节来临前,对防雷设施进行专业检测,防雷接地电阻一般不超过10欧,并保存专业检测数据和报告。

6.2.4.2常性检查

对各种防雷设施应按规定、标准要求检查整体、器件情况(连接兰是否有裂纹,引下线有无闪络或烧损痕迹,是否腐蚀痕迹与临导体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6.2.4.3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遭受雷击区域的设备、设施是否采取了防雷措施;避雷针一般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应镀锌、涂漆;引下线应沿建筑物、构筑物的墙敷设,并经最短径接地;避雷针与引下线的接地应采用焊接;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有人通行的地方,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严禁在装有避雷线、针的构建物上架通讯线、低压线、广播线;金属物或线路与防雷设施不相连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不少于5m。

第2篇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三、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和分管安全的管理部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情况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护送到公司医务室进行救护。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4、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五、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安全管理部门、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

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六、事故损失的计算

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损失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或按其实际单位成本计算。

2、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生产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不变价格计算。

3、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与产量损失费之和。

4、计算方法:停车设备台数乘停车时间(小时)乘设备小时计划产量(吨),为产量损失。

5、产量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乘产品单位成本(不变价格)为产量损失金额。

6、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休工天数。

七、其它要求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事故部门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和公司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并且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

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4、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奖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3篇 化工厂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2 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 职责

3.1 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3.2 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3.3 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3.4 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 工作程序

4.1 变更分类

4.1.1 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原料介质变更;

2)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1.2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1.3 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2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4.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总经理,进行变更审批。

4.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5相关制度

《风险评价程序》。

6相关记录

6.1变更申请表。

6.2变更验收表。

第4篇 化工厂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加强对厂区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对正常生产不构成威胁。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企业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做到企业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

3.2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各种作业票证的设计、印制,负责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管理。

3.3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生产部负责建立票证台帐,对各种作业进行风险评价,并进行安全检查。

4工作程序

4.1用火的工作程序

4.1.1用火区的划分

4.1.1.1一级用火区如下:

①涂料生产车间;

②危险化学品仓库

4.1.1.2二级用火区

二级用火区包括配电房、办公楼等公用工程及辅助场所。

4.1.2《用作业火许可证》的管理

4.1.2.1一级用火区内的动火,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派人到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办理动火许可证,由所在作业区派专人负责监火,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所在岗位主管签字后方可动火。

4.1.2.2二级用火区内的动火,由所在场所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由所在场所派专人负责监火,管理部负责审批,所在岗位主管签字后方可动火。

4.2《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2.1凡在坠落高度在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由作业人员所属部门到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2.2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委派监护人均由作业所属单位按要求办理,并由作业人员个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作业完毕后把《高处作业许可证》返回安全委员会。

4.3《破土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3.1凡挖土0.0米以下的动土作业,由动土施工员到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施工员编制安全措施,由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根据情况组织会签后,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签字,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

4.3.2施工完毕后《破土作业许可证》返回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

4.4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凡进行电气设备检修的部门,必须到工务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电气车间根据《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进行电气设施拆装和维修作业。

4.5《生产设施检维修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凡进行生产设施检维修的部门,必须到工务办理《生产设施检维修作业许可证》,检修单位根据《生产设施检维修作业许可证》进行生产设施拆装和维修作业。

5记录

5.1《用作业火许可证》。

5.2《高处作业许可证》。

5.3《破土作业许可证》。

5.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5《生产设施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第5篇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厂职工及管理人员的全厂所有人员。

二、安全生产的内容:

1、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完好。

2、电器线路布置是否安全可靠。

3、物质保管是否符合厂部有关规定(包括消防器材等所有物质管理范畴)。

4、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5、劳动保护的佩戴。

三、责任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须分清职责进行处理。

1、因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影响两个小时到四个小时为一段事故,四小时以上为重大事故。

2、物质管理事故指不符合厂规定的,发生两次以内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3、生产车间的跑、冒、滴、漏属于设备责任的按设备责任处理,不属于设备责任的处理生产操作者。两次经内的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4、劳动保护佩戴由班长负责日常管理,厂部值班人员总负责。每发生一次事故扣发安全生产奖金的10%,发生两次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四、安全奖发放原则

1、根据责任区分,发生一般事故均扣发工人及管理人员当月安全奖的30%,发生重大事故取消安全奖。

2、发生一般事故扣发班组长安全奖金40%,发生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并根据发生事故实际情况,对该班组长的胜任能力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给予撤职处理。

3、对主管生产安全的主要负责人的处理:全厂发生一次一般事故扣发安全奖金10%,发生一次重大事故扣发50%,发生两次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金。

4、对所发生一般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领导(包括班组长),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连续发生事故的在扣除安全奖的基础上,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以及扣除全月奖金。

五、安全生产奖金的来源

安全生产奖金的来源,为全厂每月的实际奖金发放额的50%做为安全生产奖金。

六、特殊贡献奖

对于能够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能及时采取积极措施处理,避免事故发生的班组及个人,由厂安全领导小组评价后报厂部批准,发一次性特殊贡献奖金,特殊贡献奖金的提取不包括在安全生产奖金内。

葫芦岛市益惠化工厂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第6篇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4.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安全员责任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5.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6.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7.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

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定整改人员、定措施、定期限。

10.负责动火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

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

四、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3.及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判断、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教育的指示,不断提高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教育规定”如下:

一、入公司前的教育

1.新入公司的员工由公司组织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领导负责,教育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本公司生产性质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知识。

2.由安全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生产特点和工艺流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重点操作部位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应急的方法。

3.由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是本班组的工作性质特点,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现场教育

1.从事重大危险工作,必须由安全员进行系统教育,内容是从事此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2.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介绍经验教训。

3.推广和介绍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安全操作技术。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提出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方法。为使安全生产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制定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的普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公司经理和安全员参加。

3.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4.每年对锅炉、电气装置、运输车辆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进行防预防性季节检查。

交接班制度

1.交接双方的班长(或主操作工)要当面对口交接,交接内容要有记录并双方签字。

2.交接要全面、认真,不得隐瞒事故隐患,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交班方负责。

3.接班者要及时处理上班遗留下的问题,不得拖延,当班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接班者负责。

巡回检查制度

1.操作人员接班后要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巡检不及时造成的事故由当班负责。

2.巡回检查要按规定的路线和内容进行,不得漏检。

3.检查要认真、仔细,不得马马乎乎敷衍应付。

4.检查情况要随时记录,记录要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防火管理制度

恳利县华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四年

防火工作管理制度逐级防火责任制

为保障我公司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

1.负责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

2.主持制定和修订防火安全制度,以及企业一切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3.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宣传教育,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4.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防火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因素。

5.负责指导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6.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制定防范改进措施,保证今后的安全生产。

7.决定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处理;对防火工作做得好和杜绝重大火险的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二、生产负责人、安全员责任

1.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问题。

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按期组织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员工对防火、防爆工作的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立即上报告,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负责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保养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动火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生产过程中原料、产品易燃易爆的特点,必须加强对使用明火的管理,从严控制火源。对生产中确需使用明火作业,如焊割,必须分程度申请用火,实行三级用火管理。

1.一级动火: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储罐等需动火时为一级动火。凡能拆下的要拆下,妥善处理后,运到指定地点动火,原则上不能在本体上动火,如确需动火,由动火人员报公司领导和安全员批准。

2.二级动火:除一级和三级用火外的生产装置及划定范围的用火为二级用火,由动火单位领导与安全员共同研究,搞好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指已固定的长期用火的地方或不存在引起燃烧的条件的设备动火时,可由班组长负责管理。

动火前,各种设备,容器及管线,都要认真检查,对易燃、易爆、有毒的,都要根据不同物质进行清除处理,或增加挡板,防止火串入其他系统,然后按动火要求办理手续(包括分析化验和审批)。在动火时,必须有监护人,必要时配备消防器材或配带防护用具,作好灭火准备工作。

电气焊防火制度

1.电气焊属于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非电气焊工人员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离。

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子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

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气,应立即关闭阀门并修理。

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7.焊割完毕,应及时清除散落的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贮罐区防火制度

1.罐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罐区电器设备必须防爆,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要有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不得用明火照明。若使用手电筒,应选用防爆型。

3.贮罐管线要有防静电接地装置。

4.对输送管线、阀门、泵等设备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不得泄漏,开关阀门应缓慢,以免造成损坏引起事故。

5.装卸时严禁敲击碰撞,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危险品罐车装卸前要安全接地,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6.罐区要保持清洁,附近可燃废物及时清除。

7.消防器材应固定放置,不得随意挪用。

电气防火制度

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2.电气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3.具有爆炸危险的设备、装置,应根据危险程度的不同采用防爆或封闭式电器(包括照明),安装电线需与明火、采暖设备、金属设备保持一定距离。

4.禁止使用绝缘层老化、破损的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5.电气设备的安全接地、防雷接地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6.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7.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操作工防火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尊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制度。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本工序的工艺流程、原料和产品的物化性能,掌握如何防火、防爆、防中毒等方法。

3.操作中要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经常检查压力表、液面计、安全阀是否处于良好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严防物料的跑、冒、滴、漏,在易燃、易爆部位,禁止明火作业。

5.操作人员对本工序原料、产品的性质应全面了解,必须学会使用配备的消防器材和防毒面具等,发生事故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6.及时维修设备,对需要润滑的机械设备要及时加油,防止摩擦生热,烧毁电器设备。

7.操作室、生产场地要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除油污、杂物等易燃物。

动火的安全规定

1.凡在贮存输送可燃气体、燃液体的管道容器及设备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堵盲板,经清洗、置换后,取样分析,符合以下标准方为合格。

爆炸下限大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其浓度应小于0.5%。

爆炸下限小于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0.2%。

2.将动火现场的易燃或可燃物质清除干净,保持通道畅通。

3.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4.动火地点应设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动火完毕,应将余火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5.在容器和沟槽内动火时,应采用安全行灯照明,并有专人监护,必要时向容器、沟槽内送风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甲方进入乙方区域,检修乙方的设备需动火时,动火手续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

检修安全制度

一、检修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凡二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对参加检修的人员安排好任务和安全措施。

3.检修前,检修负责人要组织好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等的准备工作,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起重吊装设备、工具要检查试验,确保安全检修。

4.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槽罐、罐车、装置、管道、沟道等),检修前要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

(1)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或水进行清洗置换。

(2)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化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置换标准的可靠。

(3)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执行公司“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的标准。进入设备内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尚须用空气进行通风置换,其氧含量不应低于18~21%。

5.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关闭物料出入阀门,并加盲板(电焊时应把管路断开)。检修的设备管道与运行中的设备连通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设备管道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

二、检修安全规程

1.检修项目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施工。

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3.高空作业,要按高空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4.凡是电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禁止合闸送电”警告牌。

6.凡是槽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挂设“禁止开启”警告牌。

7.临时行灯必须采用36伏安全电压。槽罐、装置、潮湿场所应采用12伏安全电压。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并应遵守《手持式电动工具规程》。

8.检修中要服从指挥,做到:

(1)四不施工:没有检修任务书不施工;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重设备工具不和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2)四不拆:设备带电不拆;电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9、对有毒有害系统进行检修、事故抢修、动火作业要备好防护器具、急救药品和消防器材,以备应急之用。

三、罐内作业

1.罐内作业(槽罐、罐车、装置、塔釜等),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许可证。

(1)由安全员审查,公司领导批准。

(2)外来施工单位作业,由其与安全员办理,公司领导批准。

2.在进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经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作业。

3.检修人员在进入罐内检修前,要全面进行一次检查,并严格执行设备清洗、置换、分析程序,做到不合格不进罐,电源、物料不断不进罐,安全设施、工具、行灯不合规定不进罐,没有监护人不进罐,没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进罐。罐内作业必须设监护人。

4.罐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搭设安全梯,配备救护绳索,以保证应急撤离。在作业中,严禁抛掷工具、物件,以保安全作业。

5.罐内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照明或外部照明。

6.罐内作业中,可视具体作业条件,采取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以及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间歇作业,不得强行连续作业。

7.在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残留物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8.罐内检修时若因故中断较长时间,安全条件发生改变,继续进行罐内作业时,应重新补办罐内作业证。

9.罐内动火作业,执行本公司安全动火制度有关规定,动焊人离开时不得将焊枪放入罐内。

10.作业竣工时,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在确认无遗留问题后,检修人员才可封闭人孔口,撤离现场。

四、焊接作业

1.焊接动火,必须执行本公司“动火安全制度”有关规定。

2.在罐内、金属构架上等进行焊接作业,要指派监护人并采取防止触电的措施。

3.在焊接切割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气路要严密可靠,氧气、乙炔气的减压器、压力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5个大气压。

4.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应不少于10米,否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5.电弧焊接工具设备应符合标准:

(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的绝缘要良好,并易辨认。

(4)焊接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随意移动防护、接地设施。

(6)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下雨天不准进行露天焊接作业。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靴,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使身体离开罐体和地沟内壁方可进行作业。

(7)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防护用具。

(8)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伤害他人。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开车、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开车。

四、严禁空档溜车。

五、严禁带病行车。

六、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七、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四、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五、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六、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

七、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

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三、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的车辆行驶。

四、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五、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六、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七、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八、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九、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十、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一、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十二、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十三、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四、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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