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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聘用管理制度汇编(1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1. 招聘流程:从职位发布、简历筛选到面试及录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资格审查:对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进行核实,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3. 面试评估:通过多轮面试,全面评估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4. 薪酬谈判: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和候选人能力,确定合理的薪资待遇。

5. 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责,保障员工权益。

6. 入职培训:帮助新员工快速融入团队,了解公司文化及工作流程。

处罚规定

1. 提供虚假信息:若员工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 违反招聘流程:任何违反公平招聘原则的行为,如内部优先、亲朋好友推荐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纪律处分。

3. 拒不履行合同: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将不予录用。

4. 未经许可离职:员工在试用期内未经许可擅自离职,将影响其在公司的职业记录。

细则

1. 招聘流程:所有职位发布需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无误。简历筛选由专业人员负责,面试官需接受面试技巧培训。

2. 资格审查:通过第三方验证机构或直接联系学校、前雇主进行背景调查。

3. 面试评估:面试官需使用统一评分标准,确保评价一致性。面试结果由面试小组集体决定,避免个人偏见。

4. 薪酬谈判:遵循公司薪酬政策,不得私下承诺超出规定范围的待遇。

5. 签订合同:合同条款需符合劳动法规定,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员工与公司各持一份。

6. 入职培训:新员工须完成入职培训,未参加或未通过考核者,将延迟正式上岗时间。

请注意,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聘用过程,提高组织效率,营造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所有员工都应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司利益。如有疑问或建议,欢迎向人力资源部门反馈。

员工聘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置业公司员工聘用管理规定

地产置业公司员工聘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聘用管理程序,明确有关责任和要求,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项目的员工聘用。

3、职责

项目人事部负责除行政级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外的员工聘用;行政级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人事部协助办理。

4、招聘

4.1招聘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4.2招聘形式

招聘包括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本规定仅对外部招聘加以规范,内部招聘管理另行规定。

4.3招聘基本条件

4.3.1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符合公司用工条件和要求者。4.3.2从本公司辞职或被公司劝退者重新申请入职,间隔期不得少于3个月。

4.3.3被公司解雇及自动离职者,不再录用。

4.4招聘作业程序

①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②人事部审核编制及实际需求情况

③在编制内,则将人员增补申请表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定编外按⑥办理)

④制定招聘计划

批准审核编订人事部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⑤实施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填写职位申请表

人事部初试

用人部门复试

审查背景和资格

审批职位申请表

体格检查

办理入职手续

对不录用者作结果回复(致辞谢函或以其它方式回复)

⑥如人员增补属编制外,则需督促用人部门填写调整人员定编申请表,经项目总经理签名,并呈集团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再实施招聘。

4.5职位申请表审批程序

4.6每月5号前,人事部招聘负责人须填写上月的招聘工作小结、招聘会结果统计表、和当月的人员需求情况汇总表、招聘计划,并报给集团人力资源部招聘组。

4.7外部招聘常用渠道及相关规定

①发布广告

常用广告煤体:报纸、电视、网络等。利用报纸、电视及专业人才网站等煤体发布广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②专业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会

外出参加由专业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会,须填写参加招聘会申请表,经项目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同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③自行组织招聘会(与发布广告同时使用)

自行组织招聘会须以书面形式请示,经项目总经理签名,并呈集团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组织。

④猎头公司

⑤就业服务机构

⑥大中专院校和各种职业、技工学校

⑦推荐或自荐

5、入职

5.1新员工入职程序

5.2办理入职手续时,首先入职者须填写个人资料登记表,再由人事部文员开出人员到位通知单,并按通知单指引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员工手册》(须签收)、考勤卡、工作证。同时,人事部文员须审核入职者有关证件,填写员工个人资料审核表。

5.3办理入职手续需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3份

②学历证及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

技术、管理、文职类必须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无则免。

③彩色小一寸照片4张

④市级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健康证(限餐饮业)或体检表(包括乙肝两对半、_光心肺透视两项检查)

⑤制服保证金

⑥同时,入职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正本交人事部审核。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人事部有权终止办理入职手续。

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4 制服保证金收取标准

凡有制服发放的部门,新员工入职时须缴纳300元制服保证金,离职时退还制服,可凭财务收据退回保证金。

5.5为确保公司利益和员工责任,会计、出纳、收银员、采购员、司机、更衣室服务员等特殊岗位录用非中山籍员工,入职时需办理经济担保手续。

5.6督导级、财务人员入职资料须交复印件一份给集团人力资源部。

6、试用

6.1试用分为入职试用、晋升试用、调职试用(限不同工种)。以下仅指入职试用。

6.2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根据表现,公司可酌情缩短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6.3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给予工资外的任何补偿。

6.4对临时工转员工、曾经为本公司服务过者等新入职情况,公司可酌情免除试用期。

7、转正

7.1转正分为入职转正、晋升转正、调职转正。

7.2转正审批程序

1、月薪3000元以下的督导三、四级及普通员工:

2、督导一、二级及月薪3000元(含)以上者:

7.3劳动合同

员工办理入职转正手续后,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自转正日起算。合同期满,公司将视工作需要及员工表现决定续聘或解聘。

8、附则

8.1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本项目人事部。

8.2本办法自2004年月日起施行。

9、相关表单

1.人员增补表

2.职位申请表

3.调整人员定编申请表

4.招聘工作小结

5.招聘会结果统计表

6.人员需求情况汇总表

7.参加招聘会申请表

8.人员到位通知单

9.个人资料登记表

10.员工个人资料审核表

11.经济担保表

12.人事处理表

13.劳动合同

第2篇 员工聘用、解聘管理规定

为了利于员工的合理流动,引进各种人材,逐渐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解聘及调配工作的手续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二、员工聘用

(一)各部门在定员编制内,因工作量增加,内部又无法调济的,可由部门提出增员报告。

(二)新聘员工须经办公室面试,由用人部门进行业务考核,确认能胜任应聘岗位,填写《员求职申请表》,上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经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三)批准聘用的员工与公司先签定《用工协议书》,并根据受聘岗位试工期可分为一至三个月。在此期间,享受试工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可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对试工期不合格者,限期调离并解除用工协议书。

(四)被聘用的员工需将个人档案存放于公司认定的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档案保管费由公司负担。

三、员工解聘

(一)因员工违法乱纪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解聘,被解聘者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因员工工作不称职被子公司解聘的,在接到公司书面解聘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办理解聘手续。

(三)因员工本人主动提出解聘的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部经理签字同意,并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四)凡被解聘的员工,要按员工解聘交接手续清单的要求,逐项办理交接手续。

(五)凡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解聘的,要承担公司所支付的培训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1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2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3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补减20%类推)

(六)凡被解聘的员工,在一个月内未将本人档案提走的,从第二个月起由个人承担档案管理费。

四、员工内部调动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动的员工,在办公室接到总经理通知后办理调动手续,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

五、员工聘用、解聘审批权限及程序

(一)审批权限: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报董事会批准;

部门副经理、部门职员报总经理批准;

临时工报办公室主任批准。

(二)审批程序: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办公室填表--总经理审批--董事会批准

部门副经理、部门职员……办公室填表--总经理批准(必要时报董事会批准)

临时工……办公室填表--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3篇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范本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岗位聘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间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和顺序。

第五条 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四章岗位聘用原则

第六条 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 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 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管理人员任免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由各部门部长、经理、主任和部门副部长、副经理、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2、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晋升和降职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

第十六条对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七条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第十八条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高级经理会议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职位升迁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保持不变。

第七章 岗位调换

第二十一条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公司岗位间调动。

第二十二条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调动申请书,经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调动,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六条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

第二十八条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2年、3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如员工提出,可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解 聘

第三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调整、变化;

6、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十五天;

8、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 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 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4篇 装饰公司员工聘用待遇临时工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员工聘用、待遇及临时工管理规定

1、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2、公司引进人才试用期为一个月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员工呈转正报告交部门领导签核意见交办公室;转正报告批准后,自试用期满之日起,领取转正定级薪资。

3、员工因工作需要调换工作岗位,薪资标准按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4、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期不满十五日者,不给工资。

5、员工一经正式聘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工作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聘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6、根据劳资兼顾互助互利的原则,员工薪资待遇主要包括:

a、工资类

基本工资+效益工资+津贴+保险 增加工龄工资

b、奖励类

①考勤奖:全年满勤的奖励500元,全年每天提前10分钟到的奖励200元,全年每天提前15分钟到的奖励300元,全年出勤最多的奖励200元。

②年终奖:包括效益奖。

③先进员工奖:一年评两次,一次按公司评比办法评选。一二三等奖

④特殊贡献奖:奖医疗保险一份。

第5篇 检验检疫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检验检疫集团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集团业务发展需要,规范员工招聘工作,为各部门输送合格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监级人员、部门正副经理、部门主管及普通员工的招聘管理。

第二章 招聘

第三条 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集团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

第四条 部门负责人提出用人需求,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编制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招聘渠道。

内部员工推荐;

网络、电视广告等媒体招聘;

招聘会招聘。

第六条 招聘流程分为筛选简历、笔试、面试和体检。

第七条 筛选简历。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筛选、审查应聘者简历(审查内容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语言等),确定笔试名单。

第八条 笔试。

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设计笔试题目;

候选人参加笔试,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第九条 面试。

普通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

部门主管及正副经理由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初次面试;由集团总经理进行最终面试;

面试记录人由人力资源部指定;

面试结果及时通知本人。

第十条 通过面试者须在约定日期报到,特殊情况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可延期报到。逾期未报且未作说明者,视作自动放弃。

第十一条 通过面试者应在集团指定医院参加指定项目的体检,体检合格方可报到。

第十二条 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十三条 新员工试用期满后,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分管部门的主管领导批准后即转为正式员工。

第十四条 在以下情况下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试用期表现优秀者,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试用期违反集团相关规定者,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提前结束试用期,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 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 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要求离职者,不计工资。

第十七条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转正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十八条 正式录用员工的工作关系须转入集团。

第三章 轮岗

第十九条 轮岗周期:驻外人员需定期参加轮岗;内部轮岗每两年一次。

第二十条 用人部门提出轮岗需求,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编制轮岗方案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一条 轮岗人员须参加岗位培训,实习期不得少于 3天。

第二十二条 轮岗人员基本工资不变,福利、薪酬津贴及效益薪酬随岗位变动,职务晋升和职称评聘等方面与其他人员同等对待。

第二十三条 拒不接受岗位轮换者,根据集团《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章 竞聘

第二十四条 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竞聘工作。

第二十五条 每年四月份举行竞聘。

第二十六条 竞聘条件根据集团实际情况由集团班子确定。

(一)竞聘条件

第二十七条 员工可下行竞聘,但不可越级竞聘;同年度不得参加两个岗位的竞聘。

第二十八条 主管岗位工作满两年,方可竞聘部门副职岗位;部门副职岗位工作满三年,方可竞聘部门正职岗位。特殊情况由集团班子研究确定。

第二十九条 竞聘岗位需要专业资质、资格证的,竞聘者应持有该岗位相应的资质、资格证。

第三十条 财务部管理岗位应具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

第三十一条 技术部主管、副职岗位应具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正职岗位应具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第三十二条 运输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岗位竞聘者,应具本公司司机或机动车修理岗位五年经历,年龄三十周岁以上。

第三十三条 返聘人员不参与岗位竞聘。

(二)竞聘程序

第三十四条 竞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公布竞聘岗位及相关具体要求;

竞聘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资格审查及公布;

岗位竞聘会;

拟定聘任名单并公示;

聘任公布。

第三十五条 岗位竞聘会程序:

笔试。人力资源部设计笔试题目,并组织竞聘者笔试,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岗位竞聘小组会同人力资源部;

民主测评。竞聘演说:竞聘者陈述竞聘岗位工作设想和目标方案;聘任期满参加下一年度同岗位竞聘者,竞聘演讲内容应以上年度岗位述职为主。每人时间不超过十分钟。竞聘答辩:竞聘者演讲结束后接受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参加竞聘会人员的质询,每人时间不超过 20分钟。

无记名投票选举,岗位竞聘者应回避其竞聘岗位的投票选举。其中,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投票权重为50%、全体员工投票权重为50%;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竞聘者条件、综合素质和民主评议、投票选举情况,研究决定聘任人选。其中,述职竞聘者考评通过率为60%以上视为合格,竞聘者可以连任。未能达到60%为不合格,该竞聘者降一级使用,其空缺的岗位重新进行竞聘。

(三)竞聘组织

第三十六条 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纪检人员组成。

第三十七条 竞聘会参加人员包括各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和该竞聘岗位部门员工代表。

(四)其他规定

第三十八条 岗位聘任时间为一年,以聘书规定时间为准。

第三十九条 聘任试用期三个月,满三个月由本部门全体员工评分,评分不合格者解除聘任职务。

第四十条 竞聘后岗位发生变动的员工,须做好岗位交接工作,交接不完全或影响岗位工作正常开展者,予以解聘。

第四十一条 弄虚作假、“拉票”、诋毁、损害其他竞聘者

及其他违规行为者取消竞聘、聘任资格,并视情节予以降职、降级行政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解聘处分。

第四十二条 因经营管理需要引进的特殊人才,首任岗位职务可直接聘任。

第五章 返聘

第四十三条 根据《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各岗位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各岗位择优返聘或离职年龄规定如下。

部门管理岗位人员:指集团各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48周岁;

技术岗位人员:指技术部、作业部门技术人员,50周岁;

行政岗位人员:指各部门主管以下管理岗位人员和财务部外派收费员、市场与业务管理中心外派业务人员,45周岁;

一线作业岗位人员:指从事现场作业工人,38周岁;

二线作业岗位人员:各作业点人员,40周岁;

后勤岗位人员:司机、仓库、后勤工作人员,45周岁。

达到所在岗位工作年龄的人员,集团根据其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岗位需求等综合条件及员工意愿,决定其返聘或离职。

第四十四条 拟返聘离退休人员的部门,遵照以下返聘流程执行。

部门提出返聘书面申请,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集团领导批准;

经批准返聘人员,需与人力资源部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期中的任务和要求;

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到期自动终止。返聘期一届为一年(亦可数月),一人的返聘期不得超过五届。聘期中,原则上聘用部门与返聘人员双方不得随意中断聘期,若确需终止,须提前一周提出,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人事关系均在人力资源部,同时须接受聘用部门的管理,凡在职人员的各项活动均需参加。

第四十五条 返聘人员待遇按照集团返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章规定作为合同附件添加到劳动合同书内。

第六章 离职

第四十七条 高层管理人员离职,须提前 60日递交离职申请书;中层管理人员须提前 45日递交;试用期员工离职须提前 3日递交离职申请书;其他员工须提前 30日递交。离职申请书实行逐级上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十八条 员工离职程序参见“离职流程”。

第四十九条 因非自身原因离职者,须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岗位职务、工作表现和业绩及集团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离职补助。

第五十条 员工无论何种原因提出离职申请,均应在批准之日起,继续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 30日,同时做好工作交接事宜。

第五十一条 离职人员自离职手续办完当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 解聘

第五十二条 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解聘。

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工作责任心不强,消极怠工,贻误工作,情节严重;

连续旷工达 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 6日;

员工年终岗位考核不称职,经考察试用两个月仍不合格者;

拒绝参加集团组织的各类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且补考仍不合格者;

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违反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擅自使用集团各类印章、证书、证件,挪用公款公物;

泄露集团商业、技术、管理机密或擅自为其他企业、单位工作者,在集团外从事检疫处理业务;

擅自填写、改变、增删、下载、存储集团各类报表、业务和技术资料以及其他擅自超越本岗位电脑使用权限者。

第五十三条 工作之外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解聘。

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生事、严重影响集团管理和工作秩序;

酗酒赌博、擅离职守或工作时间干私活情节严重;

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违抗领导指令者;

窃取、隐匿企业财物、重要文件资料者;

服务态度恶劣,严重影响企业形象者;

对集团、领导有严重欺骗行为者;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挟嫌报复者;

打架斗殴者。

第五十四条 解聘程序参见“解聘流程”。

部门出解聘报告,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办理离职手续;

被解聘员工须将本人工作、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向指定人员完整移交,不能一次交接完毕的,须在规定的交接期限满后方可离职;

工作移交完毕的,财务部支付该员工工资余额。

第五十五条 员工因自身过失被解聘者,无任何补偿,并取消当年福利。

第八章停职

第五十六条 请病假 3个月仍未痊愈者,予以停职。

第五十七条 工作满 1年者可停职 3个月;工作满 1年以上 5年以下者可停职 6 个月;工作 5年以上者可停职 1年。

第五十八条 员工停职期满,视集团业务需要由集团决定是否复职。

第五十九条 停职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第6篇 员工聘用入职管理办法范本

员工聘用入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更好的进行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规范员工招聘与入职作业程序,合理选拔任用人力。

二.范围:

公司内所有员工的聘用。

三.内容:

3.1聘用

3.1.1聘用之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措施。

3.1.2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将自已亲属介绍,安排到公司工作,需统一参加公司的招工考试,属特殊情况的,需由副总经理级以上批准,且介绍人必须立下保证书。

3.1.3本公司增聘员工时,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部门因生产需要增补员工,须根据公司人员编制及生产状况提招工申请,经相关主管经理核准后交人事部负责招聘。

3.1.4应征资格:

a..证件齐全(身份证,毕业证)。

b.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会听、说普通话。

c.应征储备干部者,另需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三年制大专以上或二年制相关专业以上学历证书(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自学大学,夜大及成人教育不属此类)。

d.特殊情况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

3.1.5考试、面试、资格评定:

a.普工由人事单位面试,核实其身份、学历、身体状况是否符合本厂需要,合格者即可填写员工入社申请单,交予相应单位主管进行面试。

b.储备斡部由管理部总务单位进行组职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各部门主管面试,考试,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列入普工或淘汰。

c.应聘人员除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合格后才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或随时辞退,延长适用不得超过两个月(含).

d.被本公司除名或自动离职,被人民法院判刑因案涉讼;有传染病,精神病;未满16周岁或吸毒犯案者;使用假证假资料等不得录用.

3.2入职:

3.2.1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资料:

a.员工入社申请单

b.学历,职称证明

c.个人简历

d.近期相片3张(彩色一寸免冠).

e.身份证复印件

f.体检表

g.面试或笔试记录

h.员工引荐保证书(由公司视需要而定)

3.2.2入职员工上岗前须接受两天厂规厂纪及5s;iso-9000;qs-9000培训,再交给录用部门主管安排上岗及相关专业知识之教育训练。

3.2.3人事给新进员工编号,做好厂证,考勤卡,请假卡。

3.2.4人事发给新员工工衣,并安排好住宿房号。

3.2.5人事应及时建立新进员工的档案及个人基本资料并输入计算机。

3.2.6普工试用:

a.填写人事资料卡日为入厂日,试用期以三个月为准。

b.试用期前七天训练课程不合格者,须离厂且不支薪,厂方亦不扣伙食费。

c.试用期前三个月期满,经考核通过,自然提升为正式员工,如未通过考核,可延长试用期或随时辞退。

d.新进员工试用期满,由主管对其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学历为高中(含)以上员工转正须由人事部门签发公司承认之派令,派令日起方正式雇用.

e.试用期间表现特别优良,技术熟练者(熟手或旧员工),只要经过至少一个月以上或两个月的观察期确认,可依程序办理,由组长呈报,课长审定,经理批示,而缩短试用期,自公告日起转为正式员工。

f.大专(含)以上人员试用期满,应将实习总结报告呈部门经理级以上(非副理级)审核合格后,将相关之资料交由稽核处稽核并将稽核结果送交副总经理作最近核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并签发公司承认之派令后,方可正式雇用.

g.试用期间佩戴试用证,成为正式员工后,凭呈报单及试用证,领取正式厂证。

3.2.7储备斡部考核:

a.储备干部需经三个月培训考核期,此期间对储备斡部进行五次考核时间分别为:储干资格评定确认后第三天、第十五天、第三十天、第六十天和第九十天。

b.五次考核均合格,方可成为正式干部或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正式职务,如若任何一次考核不合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者不合格,则列为普工录用或淘汰。

c.开始以储备干部试用的前三天不合格者离厂,亦不得支取薪资,厂方亦不扣生活费。

d.储备干部如经此五次考核不合格,其薪资在考核不合格前以储备干部薪资核算,考核不合格日起以普工薪资制度计算。

3.2.8竞争机制:提升与淘汰(降级)

a.提升:表现良好者、技术熟练者提升职务或薪资等级。

b.淘汰:表现较差者、工作不适应者则淘汰或降级。

c.提升或淘汰按正常呈报程序,呈报单须注明以下内容:

(1)姓名(2)单位(3)职务(4)工号

d.事由(须论以事实,且需有优良证明可证可查)

e.建议提升等级级数或处分方式。

3.2.9如为正常手续离职之旧员工,经部门主管审核后经经理级主管核准后以降低级等及

薪资录用。

3.2.10新进员工与本公司现职职工有亲属关系者,两者不得任职于同一单位.现在职工凡相互结婚者,亦须服务于不同单位.(双方为作业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核准)

六.本办法自公告日起执行,修订时亦同。

第7篇 k医院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聘用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浙人政〔1998〕141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录〔1999〕42号文件《关于贯彻〈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为深化__区中医院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医院科学化管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员工队伍,保障医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在编职工、返聘人员、借用人员和聘用合同工。

第二章聘用条件和程序

第三条人员聘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四条受聘员工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合作精神;

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五条聘用程序:

1、明确聘用的岗位、人数和应聘条件;根据__区人事部门的要求,需参加统一招考的由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其他的由医院自主招聘。

2、由医院自主招聘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笔试及科室试用半个月,产生候聘人选,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

3、拟聘人选参加健康体检,合格者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聘用。

4、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聘用合同由医院与员工签订,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是在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服从卫生部门领导管理的前提下享有高度自主权,同时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聘用合同期限按有关规定签订。新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应届毕业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医院因工作需要,而本人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员工,给予30天留岗考虑时间,逾期仍不签聘用合同的,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要求辞职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同意。

第九条对因业务素质或工作态度等原因不符合上岗条件而医院不续签聘用合同的员工,按终止聘用合同处理。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

第十条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第十一条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即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经过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和员工双向选择,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医院成立待聘、解聘专项管理小组,由工会、人事、妇委、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员工的待聘、解聘、复聘的建议与管理。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待聘员工:

1、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符合《__区中医院奖惩办法》条款而受待聘处分者;

2、在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

3、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医生负责制后或其它原因科室不再聘用,也未被其它科室聘用,医院安排其它工作岗位,但不愿意接受的;

4、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期限为3-6个月),仍不能胜任的(由专家委员会评议确定);

5、两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合格者;

6、受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7、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医院工作或在院内造成极坏影响的;

8、因体制改革,精简机构,缩减编制等原因,需要减员而本人拒绝安排其它工作的。

9、无正当理由而不报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违反法纪,影响了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十四条待聘员工在待聘期内应按医院安排参加有关的学习和工作,也可申请离岗培训,费用自理。同时要求每月向管理小组递交思想工作报告。

第十五条待聘员工在待聘期间有科主任同意试聘的,作为试聘员工。试聘期一般为3月,试聘期满后,科主任不同意聘用的仍作为待聘员工。

第十六条对于待聘期限内有突出表现可以提前复聘(但不少于期限的1/2)复聘需所在科室提出,管理小组鉴定,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突出表现主要有被病人多次提名表扬、有突出事迹等。

第十七条待聘员工在待聘期间不享受效益工资(奖金),试聘员工在试聘期间效益工资(奖金)减半发给,其它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试聘、待聘、离岗培训的时间大于6个月延迟晋升一年。

第十九条一年内待聘时间超过6个月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可解除聘用合同:

1、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未能符合岗位聘用要求:未能取得执业资格、待聘期内不同意转岗或无合适岗位聘用。

3、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5、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医院造成重大损害的;

6、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五章聘用合同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聘用合同工管理按照《__区中医院聘用合同工管理办法》实施。

第六章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第二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员工与医院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必须办妥工作交替手续;不得私自带走医院的科技成果,内部资料和设备器材等,不得侵犯医院权益;违者,由医院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医院出资培训的员工与医院终止解除聘用合同,除缴纳违约金外,还应缴纳补偿费,补偿

费一般为培训所付的全部费用(脱产培训的,补偿费为培训费与培训期间工资总收人之和;就读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补偿费为培训费和培训期间工资总收入的60%之和),并按培训后在医院的工作年限,以每年递减10%的比例计算,满五年以上者免缴补偿费。引进人才特殊待遇和出国培养,院长特殊津贴按协议赔偿。

第二十五条由于医院方面原因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根据受聘人员在医院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解聘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停发:

1、重新就业;

2、应征人伍;

3、出境或出国定居;

第8篇 镍业企业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镍业公司员工聘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聘用管理,提高公司员工聘用效率,实现人员需求与招聘的合理配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签订管理。

三、工作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签订的统一管理。

1.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招聘计划的制定及经批准后的实施。

2.各用工部门负责本部门用工需求申报。

3.总经理负责招聘计划及新增岗位人员招聘的审批。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试用员工的确认。

5.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试用人员的批准,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上(含十级)试用人员的批准。

6.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十一级以下(含十一级)人员薪酬提出意见和建议,综合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用工部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协商,对七至十级以上人员(含十级)人员薪酬提出意见和建议,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7.各用工部门负责本部门试用期员工的试用考核及转正申报。

8.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试用转正的审核。

9.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员工试用转正批准,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上(含十级)员工试用转正的批准。

四、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综合管理部及各用人部门在招聘人员时,尽量选拔有志于公司发展、忠于企业的“德才兼备”人员,同等条件下,以德为先。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管理部在有人员需求时,要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在选拔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

3.人岗匹配原则:综合管理部在进行人员筛选时,要量才录用,尽量选择适用型人才,避免能力过剩或能力不足造成的不良影响。

4.亲属回避原则:综合管理部及用人部门进行筛选时,应尽量避免亲属在直接管辖的工作岗位任职。

5.先批后招原则:人员招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招聘,不允许用工部门私自招聘和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录用:

1)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

2)有政治、经济问题者;

3)不满《劳动法》规定年龄者;

4)公安机关追捕或通辑的犯罪嫌疑人及有刑事犯罪记录者;

5)从青山董事局下属各子公司或本公司辞退或自动离职的人员;

6)所填简历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者。如学历要求、年龄要求、工作经历、个人资历等。

7)与原单位或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尚未解除。

五、招聘程序

1.用人需求与招聘申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及内容,明确本部门人员编制。当新增工作任务、员工离职空缺等原因产生的人力需求,填写人力需求表(见附表1),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十级以下交分管副总批准,十级以上报总经理批准。审批完毕的人力需求表应至少提前5天提交综合管理部。

2.用人需求审核:综合管理部每年组织各部门编制下年度人力编制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综合管理部审核部门人力需求的标准。如为编制外招聘、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须以呈批表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如果为新增加岗位,用人部门必须编写岗位职责说明书,经公司例会讨论通过后进行招聘。

3.制定招聘计划: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人力需求表,编制人力需求汇总表,并在明确用人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拟订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拟招的人数、职位名称、任职资格要求,应聘人员的考核方案,招聘的截止日期,确定入职的员工上岗时间;招聘资料费、摊位费、广告费,以及招聘工作时间表等。

六、招聘活动

1.选择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综合管理部根据需求岗位特点、任职资格要求、人力市场情况等因素,慎重选择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渠道选择及信息发布在完成招聘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前,公司主要依靠以下渠道:

1)报纸招聘:本地发行量较大,读者群较多的报纸。

2)网络招聘:目前主要通过钢铁英才网、智联招聘网等直接发布职位。以后视招聘工作需求,再寻求新的招聘网站合作。

3)各种现场招聘会:参加各种大型招聘会。

4)校园招聘:与大、中专院校保持联系,定期输送毕业生,接收学生进行实习,并从中挑选合适人员留任。

5)内部推荐:鼓励公司员工推荐。

6)政府就业中心:搜集人才信息,或参加现场招聘会。

7)职业介绍所、个人中介:工商注册或个人从事的中介服务。

8)个人中介及其它可行的招聘渠道。其中,当地报纸、内部推荐、政府就业中心和职介所及为普工、熟练工招聘的主要渠道,网络招聘、校园招聘、内部推荐为技工、工程师、管理人员的主要渠道。

2.收集、筛选应聘资料

综合管理部积极收集并仔细筛选应聘人员资料,原则上,根据工种不同,筛选的基本标准如下:

1)简单体力型工种:如选料工,打包工、涂包工、清洁工,食堂服务员、宿舍管理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

2)熟练工型工种:如天车工、车工、钻工、电焊工、切割、煤气发生炉、aod炉、维修工、电工、驾驶员等岗位,要求初中以上文化,服从工作安排,思想素质好,并具有同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技术型工种:如aod配气连铸浇钢、轧钢调整、主控室、电脑操作、统计员、化学分析室等岗位,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特别优秀或具有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放宽条件。

4)行政办公室人员必须是大专以上文化。

5)保卫人员要求初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保安学校毕业者优先。

6)工程师、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他岗位的素质要求,将根据工作岗位和企业具体情况而定。

3.年龄要求:

1)普通员工:22~48周岁,保安:20~40周岁;

2)学徒工:20~30周岁,熟练工:22~48周岁;

3)工程技术人员视情况而定,但男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录用。

4)普通员工年满60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不能继续留在企业工作;

5)管理人员年满65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退出管理岗位。但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其它工作。

6)企业特聘的工程师或顾问年满70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不再担任此项工作。

4.综合管理部初试

对于资料筛选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及时通过电话约谈或面试的方式组织初试。电话约谈适用于外地且不方便近期到来的应聘者,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需记录约谈结果;应聘者来公司面试,需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填写面试评估表的初试部分。面试内容包括个人背景、所接受过的教育和训练、具备的资格、经验和能力等。

1)个人背景:个人特性、家庭情况、爱好、年龄、身体状况、社会关系等。

2)教育和训练:个人受教育程度和职能训练的深度、广度,相应的职称等级。

3)工作经验:曾经服务单位、任职、薪资、离职原因、个人专长,最突出的成就等。

4)资格和能力:上岗证、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际操作能力、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

面试方式有口试、笔试、实际操作等。其中,口试针对所有面试人员,笔试针对行政人员和工程师等,实际操作针对技术工人、驾驶员、工程师等对动手能力要求较高的岗位。对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管理能力及领导能力测试。

综合管理部面试人员根据综合考察结果,决定是否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复试。

5.用工部门复试

经综合管理部初试合格者,由用工部门负责复试。用工部门通过业务方面的询问和考察,填写面试评估表复试部分。

简单体力型劳动,由综合管理部人员直接面试通过,不需要用工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其它人员必须经过复试合格才能进入录用审批程序。

初试和复试,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如综合管理部和用工部门共同面试,并共同填写面试评估表。

熟练工型工种由用工部门车间主任、负责人与综合管理部招聘专员共同复试,由用工部门负责人提出薪酬建议。技术型工种由用工部门及相关联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共同复试,由用工部门和相关联部门负责人提出薪酬建议。工程师、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由用工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共同复试,提出薪酬建议。十级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共同复试,并确定薪酬待遇。六级以上管理技术人员由总经理组织集体复试,并确定薪酬,上报董事长及青山董事局。

原则上,初试和复试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管理部必须在复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通知应聘人员,并向应聘人员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公司录用通知即被视为未被录用。对于录用者,综合管理部还需详细告知公司地址、交通路线、报到资料等信息。

七、录用及入职

经复试合格的人员,均可进入公司录用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录用人员报到,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办理员工录用审批手续,查验相关证件,并根据需要进行背景调查。员工录用审批实行分级、分部门管理:10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审批,11级(含)以下员工由分管副总审批;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录用员工的职务级别和工资级档等人事资料。

被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应提供以下入职资料:

1)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3)最高学历证明(含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人员提供);

5)体检证明原件(含肝功能5项检查、胸肺透视及其它常规检查);

6)健康证(仅食堂工作人员提供);

综合管理部在审核以上资料无误后办理入职手续;如体检不合格(各类传染性疾病、心脏病、肺病等)或提供证明资料与实际不符者不予以录用。

办理入职手续时,人事科负责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发放工作证、考勤卡,并办理一卡通充值手续,开始正式试用,起薪日从入职报到之日起。

入职手续完成后,新员工立即进行入职培训,包括综合管理部组织的一般入职培训,安环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用人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等,培训时间不低于8小时,主要内容为公司企业文化、工作环境、岗位职责和安全规范等。

八、人员报批及备案

公司各级录用人员都需按照青山钢铁董事局规定办理相关报批备案手续。级别为1~6级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公司上报至董事局确定、调整和管理;7~10级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拟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审批;11级及以下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管理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公司所有级别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均需报相关集团公司和青山钢铁董事局备案。

九、试用及转正管理

所有录用员工均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般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确定。目前,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如没有试用期,部门必须在录用审批表上注明。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做出评价。

综合管理部每月底向各部门发布到期转正人员名单,各部门根据试用人员工作表现决定是否予以转正。如给予转正,综合管理部将转正人员的《转正申请表》发至各部门负责填写,并逐级审批;如决定延长试用期,部门在到期转正人员名单上注明延期原因。如决定给予表现优秀的员工提前转正,用人部门负责人可随时至综合管理部领取《转正申请表》,逐级审批。

《转正申请表》审批完毕,综合管理部重新核定职位、职级、薪资待遇等人事资料,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所有新招聘人员从试用期开始缴纳工伤保险。

十、劳动合同

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详见《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二、附则

第9篇 员工聘用管理制度范例

企业聘用一名员工,不管是从劳动合同,公司的各项基本制度方面都要完善,一般员工聘用都包括哪些详细的制度呢以下整理了一份员工聘用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间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和顺序。

第五条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四章岗位聘用原则

第六条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管理人员任免

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由各部门部长、经理、主任和部门副部长、副经理、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2、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晋升和降职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

第十六条对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七条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第十八条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高级经理会议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职位升迁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保持不变。

第七章岗位调换

第二十一条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公司岗位间调动。

第二十二条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调动申请书,经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调动,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六条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

第二十八条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2年、3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如员工提出,可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解聘

第三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调整、变化;

6、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十五天;

8、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10篇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范本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岗位聘用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间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和顺序。

第五条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四章岗位聘用原则

第六条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管理人员任免

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由各部门部长、经理、主任和部门副部长、副经理、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2、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晋升和降职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

第十六条对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七条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第十八条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高级经理会议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职位升迁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保持不变。

第七章岗位调换

第二十一条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公司岗位间调动。

第二十二条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调动申请书,经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调动,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六条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

第二十八条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2年、3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如员工提出,可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解 聘

第三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调整、变化;

6、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十五天;

8、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附 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11篇 物业公司员工聘用培养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员工聘用、培养、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聘用、培养和管理员工方面的相关制度,特制定以下八条补充规定:

一、各项目根据公司下达的编制,在员工缺额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充员工。

二、所聘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分配,新员工由各项目经理到人力资源部接收。

三、新员工到各项目后,由项目经理负责安排人员进行入职引导,并登记备案。

四、各项目要千方百计为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供项目的凝聚力,杜绝因管理方法的简单粗暴而造成员工流失的现象。

五、七个工作日内,发现新员工不适合本公司工作给予辞退或个人辞职的不计入辞退、辞职员工总人数,人力资源部优先给予补充缺额。

六、七个工作日以上,辞退或辞职的员工,计入辞退、辞褪员工总人数,人力资源部将视各项目缺员情况,从任职时间长的辞退、辞职员工的岗位补起,若出现员工无法及时补充,由各项目自行承担。

七、各项目员工的编制数,除以辞退、辞职员工总人数为各项目员工队伍的稳定系数。员工的稳定系数将作为半年或全年工作考评的依据之一。

八、员工稳定系数最小的项目的经理将在公司办公会议上对此作出说明。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聘用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聘用制度(五)

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经面试、笔试、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申请人接到公司办公室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后按期到公司报到上班。

(一)招聘员工资格要求

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以及所在市住宅局颁布的“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考核评比条件中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标准,特拟定公司招聘人员资格标准要求。

1.管理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

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综合素质高,能力强,年龄在35岁以下。

2.事务助理(房管员)。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能力强的可适当放宽到中专以上。

3.机电工程师。

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个别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能力的可适当放宽,具机电工程师职称,具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机电主管工程师及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机电维修工。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丰富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适当放宽至中专以上。须持有电工操作证,具机电维修2年以上工作经验。

5.护管队长。

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中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军体训练能力和组织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护管员。

复转军人或保安专业学校毕业,高中以上学历,个别素质较好的可放宽到初中毕业生,身高1

第13篇 员工聘用管理规定范例

员工聘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分为二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本公司续签聘用合同,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本公司系统各级管理人员不许将自己亲属介绍、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企业里工作,特殊情况的,需由董事长批准,且介绍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四条 本公司各部门和各下属企业必须制定人员编制,编制的制定和修改权限见人事责权划分表,各部门各企业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第五条 本公司需增聘员工时,提倡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也可由内部员工引荐,内部引荐人员获准聘用后,引荐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六条 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一般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

(二)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岁;

(四)外贸人员还必须至少精通一门外语;

(五)无不良行为记录。

特殊情况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应届毕业生及复员转业军人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考虑聘用。

第七条 所有应聘人员除董事长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后才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 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材料

(一)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招聘表格。

(二)学历、职称证明。

(三)个人简历。

(四)近期相片2张。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体检表。

(七)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

(八)面试或笔试记录。

(九)员工引荐担保书(由公司视需要而定)。

第九条 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

第十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待遇规定如下:

(一)基本工资待遇:

高中以下毕业:一等

中专毕业:二等

大专毕业:三等

本科毕业:四等

硕士研究生毕业(含获初级技术职称者):五等

博士研究生毕业(含获中级技术职称者):六等

(二)试用人员享受一半浮动工资和劳保用品待遇。

第十一条 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等,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

异议。

第十二条 正式员工可根据其工作业绩、表现以及年限,由公司给予办理户口调动。

第十三条 总公司和各下属企业的各类人员的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以及担保书等全部材料汇总保存于总公司人事监察部和劳资部,由上述二个单位负责监督聘用合同和担

保书的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以及由公司控股、管理的合资公司。

第14篇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模版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岗位聘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间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和顺序。

第五条 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四章岗位聘用原则

第六条 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 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 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管理人员任免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由各部门部长、经理、主任和部门副部长、副经理、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2、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晋升和降职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

第十六条对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七条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第十八条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高级经理会议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职位升迁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保持不变。

第七章 岗位调换

第二十一条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公司岗位间调动。

第二十二条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调动申请书,经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调动,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六条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

第二十八条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2年、3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如员工提出,可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解 聘

第三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调整、变化;

6、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十五天;

8、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 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 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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