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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健环管理制度和规定(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健环管理制度和规定

安健环管理制度和规定涵盖了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健康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核心环节,旨在确保企业活动的安全、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包括哪些方面

1. 安全管理:包括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应急响应计划、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查等方面。

2. 健康保障:涉及员工健康监测、职业病预防、健康教育和卫生环境维护。

3. 环境保护:涵盖环保法规遵守、污染控制、资源节约和绿色生产实践。

4. 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安健环管理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制度执行。

5. 制度建设: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考核机制,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

重要性

安健环管理制度和规定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法规遵从: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行为导致的罚款和声誉损失。

2. 员工福祉: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3. 生产效率:减少事故和疾病的发生,保持稳定的生产节奏,提升工作效率。

4. 社会责任:展现企业对社会的负责任态度,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5. 持续发展:通过环保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符合绿色经济的要求。

方案

1. 制度制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行业标准和法规,制定全面的安健环管理制度。

2. 培训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健康和环保知识的培训,提升员工意识和技能。

3. 实施监督:设立专职监督岗位,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 反馈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持续优化制度。

5. 考核评价:将安健环表现纳入员工绩效考核,激发员工参与度和责任感。

6. 合作伙伴:与供应商、承包商等合作伙伴共享安健环标准,确保供应链的整体合规性。

通过以上方案,企业能够建立起完善的安健环管理制度,形成安全、健康、环保的企业文化,推动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安健环管理制度和规定范文

第1篇 某工程安健环状态评价管理标准

1目的

按照“目标管理、体系动作、监督考核、持续改进”的管理方针,为规范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健环体系正常运作,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安装、调试安健环状态评价管理工作。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引用标准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

《中国_______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建设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

合同;

管理合约;

工程批准的安健环计划;

_______项目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健环管理标准及标准。

相关子系统

安健环管理;

档案管理;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纠偏与控制;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用术语定义

工程:与_______项目公司单独结算的、独立的单位工程。

安健环状态:指施工现场当天(或本周、当月)的人员、机械(设施)、材料、方法、环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危险源辨识、消防交通等方面的安全、健康、环保状态。

5 职责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施工、调试单位

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合同、管理合约、_______项目公司安健环管理标准及标准,以及工程的安健环计划,对工程实施安全管理;

施工、调试单位安监部每日对工程的安健环状态进行评价,填写《工程安健环状态评价表》(见附录2)

每周五进行每周安健环状态评价,对每个工程进行考核评分;填报《工程安健环状态周考核评价表》。

每月28日前,根据本月的安健环状态和安健环状态评价,填报《工程安健环状态月考核评价表》(见附录5)。

《工程安健环状态每周考核评价表》应附带《工程安健环状态每周考核扣分记录表》,表中扣分工程应对应考核表序号。

监理单位

对现场安健环状态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认真审核/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种安健环状态报表。

将《工程安健环状态评价表》归档备查。

根据施工单位的安健环状态,对《工程安健环状态每周考核评价表》每一工程进行评价和评分,计算总分;同时核对《工程安健环状态每周考核扣分记录表》的扣分,并签字。

对《工程安健环状态月度考核申请表》进行审查确认。

对工程安健环状态考核评价资料进行管理、归档。

安监部

掌握施工现场安健环状态,了解监理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评价的《工程安健环状态每周考核评价表》和《工程安健环状态月度考核申请表》进行审核。

根据现场安健环状态,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安健环状态每周考核评价表》每一个工程进行考核评分并计算最终考核分数,对《工程安健环状态月度考核申请表》进行审核。

根据《工程安健环状态每周考核评价表》和《工程安健环状态月度考核申请表》的评价情况提出奖罚意见。

综合计划部

将安健环状态评价纳入合同管理的范畴,并在合同管理标准中制定相应的条款。原则上工程安健环状态与工程奖金发放及进度付款相互关联。

5.7 财务部

财务部是安健环状态评价报告的执行与考核单位,根据安健环状态评价结果执行奖罚。

公司基建主管领导

对工程安健环状态评价管理标准的整体运行情况全面领导、监督与考核;最终批准考核奖励意见。

6 执行标准

《工程安健环状态每周考核评价表》的报送标准。

施工、调试单位的安监部将每周五《工程安健环状态每周考核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周六上午九时前上报安全监理。

安全监理应将评价后《工程安健环状态每周考核评价表》,在周日上午九时前报送_______项目公司安监部。

安监部将评价、考核、签字后的《工程安健环状态每周考核评价表》归档管理。

《工程安健环状态月度考核申请表》的报送标准

施工单位安监部每月26日上午九时前,报送《工程安健环状态月度考核申请表》、《工程月度安健环状态报告》到安全监理。

安全监理每月27日上午九时前报送《工程安健环状态月度考核申请表》、《工程月度安健环状态报告》到安监部。

安监部在30日前完成《工程安健环状态月度考核申请表》、《工程月度安健环状态报告》的审核和考核评价,送公司基建主管领导审查。

公司基建主管领导在下月5日前完成《工程安健环状态月度考核申请表》的审核、批准手续。

综合计划部根据主管领导批准生效的《工程安健环状态月度考核申请表》对施工单位支付安全奖。

7管理规定

自评和考评必须客观、真实,依据标准为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及合同、管理合约、安健环计划等相应条款。

对于出现违反合同及《管理合约》内容的问题,按合同及合约约定相应处罚。

发生未遂事故及一般事故的施工、调试单位除按合同及合约处罚外,扣除当月安健环状态评价10-15分,且在以后每月的安健环状态评价分递增率不超过2分。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重大火灾、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的施工单位除按合同及合约处罚外,取消当月安全奖励资格。

安健环状态评价得分低于60分者,取消奖励资格。

不按规定开展评价者(不按时评价 、不认真评价、不真实评价),每出现一次,扣除本月安全奖10%;两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安全奖金。

项目经理不参加月安全例会和安委会,扣5分;正副经理均不参加,请假扣20分;由监理执行。

对于不认真有效执行本标准开展安健环状态评价工程,安监部相应工程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绩效和奖金将被考核。每发生一次,扣除有关人员奖金300元;两次以上,安监部相应工程管理人员绩效评定降两级。

8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6),报程度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

标准执行人须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2篇 工程安健环目标管理标准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建设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省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安健环目标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引用标准

3.1.1 《中国_______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3.1.3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1.4 《中国_______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相关子系统

安健环管理;

监理管理;

档案管理;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评估及改进管理。

4专业术语定义(略)

5职责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协助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_______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6 目标管理

6.1 总则

6.1.1 _______项目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各级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6.1.2 _______项目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规章制度。

6.1.3 _______项目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在现场的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和环境监督部门的监督。

6.2 目标管理内容

6.2.1 _______工程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6.2.1.1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6.2.1.2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6.2.1.3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

6.2.1.4 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运输事故。

6.2.1.5 不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

6.2.1.6 不发生重大垮(坍)塌事故。

6.2.1.7不发生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6.2.1.8 不发生同一现场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

6.2.1.9 严格控制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率不超过1‰,负伤率不超过2‰。

6.2.1.10实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投产工程。

6.2.1.11创全国电力行业一流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及_______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6.3 安全管理责任制

6.3.1 _______项目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

6.3.2 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确保监理工作以及被监理方的作业活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

6.3.3 施工(调试)承包商在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办法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6.4 安全管理职责

6.4.1 _______项目公司的职责:

6.4.1.1 制定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明确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目标、标准、组织机构和保证措施;

6.4.1.2 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4.1.3 建立、健全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6.4.1.4 在组织招标时,负责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定,确保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

6.4.1.5 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

6.4.1.6 负责按规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安全措施补助费并监督使用;

6.4.1.7 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

6.4.1.8 负责组建工程安全委员会,设置安监部和专职的安全工程师;

6.4.1.9 参加工程建设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4.1.10 对承包商在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提出撤换要求;

6.4.1.11 监督承包商认真履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

6.4.1.12 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建设工程安全工作“三同时”。

6.4.2 安监部的职责:

6.4.2.1 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

6.4.2.2 对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6.4.2.3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

6.4.2.4 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6.4.2.5 建立现场各单位安监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保证工作协调与配合;

6.4.2.6 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承包商落实有关安全标志、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

6.4.2.7 提出对各承包商安全考核与奖惩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

6.4.2.8 负责建立工程建设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档案,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6.4.2.9 完成安全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6.4.3 监理单位的职责:

6.4.3.1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6.4.3.2 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并在_______项目公司批准后编制“监理细则”;

6.4.3.3 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6.4.3.4 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4.3.5 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4.3.6 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6.4.3.7 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程序;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6.4.3.8 审查重大工程、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6.4.3.9 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6.4.3.10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6.4.3.11 协助_______项目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6.4.3.12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4.4 施工(调试)承包商的职责:

6.4.4.1 全面贯彻_______项目公司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

6.4.4.2 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措施,制定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并按_______项目公司规定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目录,编制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

6.4.4.3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6.4.4.4 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

6.4.4.5 向_______项目公司提供现场“总平面规划图”和总平面的管理措施,说明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6.4.4.6 按照_______项目公司要求,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时予以撤换;

6.4.4.7 对施工中连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其予以辞退,并应在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规定;

6.4.4.8承担合同中确定的其他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责任。

6.5 安全监督与考核

6.5.1 _______项目公司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监督和考核。

6.5.2 _______项目公司安全监督机构及其安全监督人员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_______项目公司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_______项目公司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

6.6 工程安全管理

6.6.1 工程坚持“小业主,大监理”、部分委托管理的思路,实行_______项目公司和监理、施工承包商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工作的原则,各自承担本规定所明确的职责和相应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责任。

6.6.2 _______项目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关系以及认定事故责任时,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6.6.2.1 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6.6.2.2 本规定所明确的职责范围与工作要求;

6.6.2.3 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条款内容;

6.6.2.4 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必须服从_______项目公司的监督管理;总承包商行使_______项目公司委托的职权,分施工承包商必须服从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

6.6.2.5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实行监理制,工程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对安全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_______项目公司负次要连带管理责任;

6.6.2.6 建设项目管理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的,现场发生事故应负连带管理责任;

6.6.2.7 设计单位违反国家、行业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安全标准、规范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设计单位的直接责任;

6.6.2.8 _______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承包商未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要求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_______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承包商的直接责任;

6.6.2.9 施工现场安全主要由施工承包商负责;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承包商承担直接责任。

6.6.3 建设工程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实行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_______项目公司制订考核和奖惩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

6.6.3.1 _______项目公司与承包商签订承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时,根据其承包工程量的大小,在合同中明确预留5%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

6.6.3.2 预留比例亦适用于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构成承发包关系时预留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6.6.3.3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里程碑计划要求,按年度预留、考核及奖惩兑现;

6.6.3.4 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重大、特大事故,按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或按_______项目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事故罚款数额的规定,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6.6.4 建设项目成立建设工程安全委员会,建设工程安全委员会由_______项目公司行政正职担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_______项目公司行政副职、施工(调试)承包商的现场项目经理和监理公司的总监理师担任,委员会其他成员由_______项目公司有关负责人、承包商及其他相关方面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参加。

6.6.5 建设工程安全委员会的基本工作:

6.6.5.1 贯彻上级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指示,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6.6.5.2 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

6.6.5.3 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议案;

6.6.5.4 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

6.6.6 工程安全委员会下设安监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安监办公室人员原则上由_______项目公司的专职安监人员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组成。

6.6.7 _______项目公司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6.6.7.1 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明确安全(环境)方针、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生产、生活设施标准,以及安全设施标准,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

6.6.7.2 根据有关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制定工程建设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

6.6.7.3 根据工程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并认真加以实施;

6.6.7.4 在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过程中,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公司、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6.6.7.5 监督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根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项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

6.6.7.6 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按合同条款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况严重的,中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

6.6.7.7 _______项目公司编制以下管理制度:

1 安全施工管理标准

2 安全工作例会标准

3 安全责任标准

4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标准

5 施工机械管理标准

6 安全施工设施管理标准

7 消防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标准

8 危险品管理标准

9 基建防汛抗风工作标准

10 基建员工健康管理标准

11 环境保护控制管理标准

12 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标准

13 安全施工检查标准

14 工程安健环状态评价管理标准

15 基建施工未遂管理标准

16 安全事故报告标准

17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标准

18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9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20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

21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2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3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24 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5 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6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27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6.6.8 对承包商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6.6.8.1 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其他成员应由承包商主管施工的副职、总工程师、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承包商项目经理组成,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受工程安全委员会的领导;

6.6.8.2 工程开工前必须向_______项目公司呈报承包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以及安全监督、安全保证组织体系和人员配置,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6.6.8.3 施工总承包商招用的分承包商必须具备承担电力建设项目的相应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

6.6.8.4 施工总承包商应定期全面检查分承包商的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6.6.8.5 施工承包商在与分承包商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必须预留分承包商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

6.6.9 对设计单位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6.6.9.1 设计单位应履行与技术设计有关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责任,根据_______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的要求,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设计服务和支持;

6.6.9.2 设计的文件应按工程安全标准设计,确保工程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6.6.9.3 对施工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和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6.6.9.4 在现场总平面设计中,应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与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场地与处理措施;以及其他“三废”(废物、废水、废气)、噪声、粉尘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6.6.9.5 在工程反腐、保温等材料的选型设计中,应以不损害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前提,尽可能应用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6.6.10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

6.6.10.1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按照 “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四控制的要求,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项目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监理职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控制;

6.6.10.2 工程安全监理实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聘任2-3名安全监理工程师,从事专职安全监理工作。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6.6.10.3 监理单位在编制 “监理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_______项目公司批准后实施;

6.6.10.4 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组织机构未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批准前,监理单位不得批准施工承包商承建工程的开工报告;

6.6.10.5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承包商、分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检查,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6.10.6及时向_______项目公司通报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议和措施。

6.6.11 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6.6.11.1 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6.6.11.2 有权仲裁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

6.6.11.3 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6.6.11.4 有权建议撤换施工承包商的不合格人员;

6.6.11.5 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作研究处理;

6.6.11.6 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行为。

6.6.12 _______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在各自不同的工作范围内使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满足以下要求:

6.6.12.1 按《中国_______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中国_______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识、标志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

6.6.12.2 _______项目公司负责或委托一个承包商负责对现场安全保卫、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制,制定安全保卫管理办法和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使现场的人员、车辆按规则出入;

6.6.12.3 现场主要施工道路应是砼路面或泥结石路面;路面应平坦、宽畅,弯道符合规定,形成网络;交通安全标志和危险处所的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配备有洒水车压尘,减少现场环境污染;

6.6.12.4保持现场整洁,物料码放整齐,安全标志按国家标准着色、设置;

6.6.12.5 施工承包商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分开设置,区划明确。临时搭建的工棚应美观、规范;

6.6.12.6 现场医疗、急救,作业人员膳食、饮水供应,洗手、卫生间的设置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6.6.12.7 施工承包商必须服从_______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自觉接受整改要求,及时纠正违章,并全面遵守_______项目公司、承包商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6.6.12.8 施工承包商对_______项目公司提供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工程、机械、设备、人身保险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6.6.12.9 施工承包商对_______项目公司提出的撤换不合格人员的要求必须执行,并不得因此影响工作和合同的履行;

6.6.12.10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序或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或交付。

6.6.13_______项目公司与监理单位、承包商,承包商与分承包商签订承发包或委托管理合同时,应将安健环有关条款作为合同内容予以明确。

6.7工程环境保护

6.7.1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环境(大气、水体、土地、野生动植物、矿藏、自然遗迹、人文遗迹、城市、乡村等自然因素的总体)造成的影响,应采取的组织和技术性环境保护措施,以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6.7.2 参建单位各级领导必须从执法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6.7.3 _______项目公司执行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规定。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部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6.7.4 参建单位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时,针对工程的实际,将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

6.7.5 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现场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筒和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的卫生。

6.7.6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6.7.7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生活用水,按清、污分流方式,合理组织排放。污水经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并优先安排在施工现场的复用。工程施工期间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施工弃渣、垃圾严禁倒入江河湖海,防止造成淤积妨碍行洪及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

6.7.8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

6.7.9 对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措施,以致造成环境破坏或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由参建单位现场技术或行政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事故责任。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6.8 教育培训

6.8.1 参建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所有参建人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6.8.2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8.3 参建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突出重点,增强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_______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负责督促和检查执行情况。

6.9 安全措施

6.9.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6.9.1.1 参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6.9.1.2 _______项目公司和参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报送审批和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6.9.1.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工程总名称表》,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6.9.1.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来源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参建单位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的开支;由_______项目公司或承包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方案,经工程安委会审查同意后,由安监部掌握使用;

6.9.1.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步实施,各级安监部负责监督。

6.9.2 安全施工措施:

6.9.2.1 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并签字确认。无施工安全措施或进行未交底,严禁施工;

6.9.2.2 施工承包商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批工程表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工程表;

6.9.2.3 _______项目公司和参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报送审批、交底和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6.9.2.4 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要符合以下要求:

⑴ 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⑵ 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⑶ 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⑷ 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⑸ 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6.9.2.5 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6.9.2.6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6.9.2.7 对于同类施工工程的重复施工,如施工人员、方法、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应重新报批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并重新交底;

6.9.2.8 监理单位根据安全监理要求,提出需要监督、审查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工程的清单,并明确监督检查方式,报_______项目公司批准。对监理单位要求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承包商必须取得监理单位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6.10 检查与评价

6.10.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_______项目公司、施工承包商及其上级主管单位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6.10.1.1 _______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6.10.1.2 工程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6.10.2_______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承包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应分别使用“安全检查表”、“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工程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定期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或参加。

6.10.3 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的主要内容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

6.10.4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_______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均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验证的程序。

6.11例行会议

6.11.1 _______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工程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定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6.11.2 _______项目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会议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建设工程安全委员会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6.11.3 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

_______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单位,每月组织一次由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安监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网络专业例会,总结和布置安全监督管理专业工作;各施工承包商工程部安监部每周召开一次由专业工地(队)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网络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11.4 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6.12 事故调查处理

6.12.1 对人身、机械、设备、火灾和交通事故的分类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2 重大事故的即时报告

6.12.2.1工程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事故责任单位立即用电话或传真按管理关系向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死亡事故向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及工会报告;_______项目公司负责立即用电话向省公司报告,并在24小时之内用书面向省公司报告。

6.12.2.2 工程发生重大特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特大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单位立即用电话或传真按管理关系向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向公安部门、检察部门报告;_______项目公司立即用电话向省公司报告,并在24小时内用书面向省公司报告。

6.12.2.3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⑵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6.12.2.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在报送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时,报送省公司。其他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处理报告和死亡事故处理报告报送省公司批复,_______项目公司负责将有关报告和批复意见报集团公司备案,并同时报送重、特大事故(重伤事故除外)影像图片资料。

6.12.3 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道路(厂内)交通事故,就近人员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6.12.4 施工承包商或_______项目公司对发生的事故,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有关奖惩的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有关事故的调查程序,按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和《中国_______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

6.12.5 人身事故统计范围

6.12.5.1 工程各施工承包商,包括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商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6.12.5.2 _______项目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等在管理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6.12.5.3 “附表a”表中的工程施工平均总人数应包括现场所有单位人员的总和。

6.12.6 事故月报、年报的报送

6.12.6.1_______项目公司报送省公司的“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使用“附表a”。月报表应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表应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

6.12.6.2 _______项目公司报送省公司、的“工程火灾事故报表”使用“附表b”,在发生火灾的次月10日前报出。

6.12.6.3_______项目公司报送省公司的“电力建设项目机械、设备事故报表”使用“附表c”,在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次月10日前报出。

6.12.6.4 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按机械事故上报,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6.12.7 安全记录

安全记录为本工程连续无死亡事故的累计天数。安全记录从工程正式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移交生产运行止,以一个工程为一个安全周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全口径统计范围内的死亡事故,均中断工程的安全记录。

6.13 奖惩

6.13.1_______项目公司和工程安全委员会建立安全奖罚办法,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做出成绩的要给予奖励,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予以处罚。

6.13.2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安全事故的处罚在事故调查完成,事故责任划清后,按事故大小和性质,按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6.13.3 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及特大交通事故的_______项目公司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6.13.3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按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安监部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6.13.4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事故的单位以及事故所在的工程现场_______项目公司、省公司单位领导,应在一个月内到集团公司专题汇报,实行“说清楚”制度。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计划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季度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2),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

本标准的文件经过适当修订后,系统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3篇 安健环监察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安健环监察人员的作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同时着力提高安全监察力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安健环监察人员是指公司及各厂站、项目、各(工程、运营)项目部专(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厂站、项目。

第二章 岗位要求

第四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配备专职安健环监察人员,各部门配备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建立健全安健环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逐步完善安健环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组织全公司安健环监督检查、考核、会议等。

第五条 各厂站、项目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所在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项目安全检查、安全考评、安全会议、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第六条 各厂站、项目应根据项目规模、从业人数实际情况等,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培训、危险源辨识监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第七条 规模及人数较少的项目,项目经理应作为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 安健环监察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熟悉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业务。

第九条 安健环监察人员应持证上岗。

(一) 应具备主管部门培训核发的安全资格证、安全考核证等资质。

(二) 鼓励专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审核员等执业资格。

(三) 安全资格证(考核证)取证及复审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等,由所在单位培训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培训安排和费用报销。

第三章 职责

第十条 专(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健环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健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驻项目的专(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应组织或督促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活动、日常安全检查等工作。

(三) 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安健环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 制止和纠正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八) 监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以及合同中涉及到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的实施。

第十一条 在履行安全监察职责时,有权对相关单位以及分包商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和调阅有关资料,相关单位应给予主动配合。

第十二条 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险情、违章时,应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下发隐患(险情)整改通知单。现场发现重大隐患(险情)危及安全生产时,立即指令停工等、督促排除隐患(险情)等。

第十三条 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有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现场抽查、调查,对提出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有权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安健环监察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有权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现场抽查、调查,对提出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有权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安健环监察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不限于):

(一)可果断采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关措施;

(二)在有关指挥人员未到位前应立即进行协调、指挥有关现场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组织抢险及人员疏散。

第十六条 安健环监察人员履行职责时,应文明执法,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在纠正其做法可能带来的危害时,要当面解释清楚,不得简单粗暴,以利于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

第十七条 在对事故进行调查时,要按照政府和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对有隐瞒事故情节或处理不当时,应当组织重新调查取证,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四章 备案与管理

第十八条 各单位专(兼)职监察人员名单及通讯方式应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人员发生岗位变动、调离等不在安全监察岗位时,应重新报备。

第十九条 安全监察部、各厂站、项目应创造条件,经常性组织专(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学习与培训,包括组织行业先进企业或项目的参观交流等,促进其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新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理念,持续提升安健环监察人员履职能力,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 公司对在安健环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专(兼)职安健环监察人员进行奖励,并在年度评先中优先考虑。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安健环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公司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安健环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安健环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实施对象是各厂站、项目及其负责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各部门、各厂站、项目得目标考核。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原则

第四条 实事求是。目标的制定、实施与调控,要与公司安健环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相一致,要体现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原则。

第五条 客观公正。目标的制定、分解和实施过程的监控、检查及考核、奖惩,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作用。

第六条 分级负责。安委会对各厂站、项目、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各厂站、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负责,各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负责。

第三章 目标管理体系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即公司相关部门、各厂站、项目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各岗位负责人分别对本职岗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组织体系

(一)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健环目标管理及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公司年度安健环目标的制定、考核等。

(二)各厂站、项目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制定、分解等,并做好各项目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的监控、考核等具体工作。

(三)公司安委办是安健环目标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各目标责任人具体承担目标任务的实施。

第四章 目标制定与发布

第九条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每年初,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形成当年安健环目标,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发布。

第十条 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新项目落地,项目管理机构成立时,应同时下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第十一条 制定目标的依据与内容

(一)依据:公司和相关单位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安健环工作任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能分工应承担的安健环工作职责。

(二)内容:年度或项目安健环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第五章 目标监控与考核

第十二条 目标监控。安委会办公室要采取日常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全过程监控,掌握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安委会反馈目标完成情况。

第十三条 考评。日常工作落实情况是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 季度考核。安委会每季度会议上,考评各单位目标实现情况。

(二) 年度考核。安委会年度会议上,考评各单位年度目标实现情况。

(三) 项目考核。项目实完工后对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考评。

(四) 考核结果的运用。季度考核作为季度绩效考核和奖励的重要依据,年终考核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及专项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工余安健环管理制度范本

1 总则

1.1 目的:为规范培养员工工余安健环及防护意识,避免伤害,促进安健环社会效应,特制订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纳雍发电总厂工余安健环的宣传、意外事故事件的报告与分析、分析结果应用的要求。

适用于纳雍发电总厂各部门、各班组对员工进行工余安健环及防护意识培训工作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应用文件

2.1 引用文件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纳雍发电总厂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手册》

2.2 应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工余安健环内容:工作之余的安全、健康、环境,包括家居安全、交通安全、疾病防范、环境保护和身心保健等内容。

工余安健环事件:就是指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发生的、非预期的、可能或已经导致人身伤害、残疾、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事件。

4 职责

4.1 工会办

4.1.1 负责在工余时间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文体、外出)的安全。

4.1.2 负责员工工余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档案的存档。

4.1.3 负责工余重大伤害事故的调查分析。

4.1.4 负责工余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

4.2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

4.2.1 负责工余时间内发生的交通、火灾、治安伤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2.2 本单位员工工余时间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工余安健环管理

5.1.1 各分工会应掌握部门员工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实行跟踪管理。

5.1.2 总厂工会应在厂休息区内设立活动场地,为员工提供锻炼身体的活动场所,让员工在工余时间缓解工作的疲劳,放松自己。

5.1.3 教育职工做到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从家庭和幸福责任感等方面,唤起员工对安全的重视。通过叮咛、嘱咐、相互关心生活这种最一般的日常接触,提高员工的工余安健环意识。

5.1.4 由工会办牵头,各分工会至少每年一次组织员工开展工余安健环经验的交流、分享活动。

5.2 员工工余安健环要求

5.2.1 员工在工余期间应做到“五个自觉”和“五个严禁”。

5.2.1.1 五个自觉内容包括:

a) 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b) 自觉加强学习,掌握岗位技能;

c) 自觉提高自身素质;

d) 自觉参与健康向上的集体和社会活动,遵纪守法;

e) 自觉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5.2.1.2 五个严禁内容包括:

a) 严禁酗酒、滋事、违反治安管理;

b) 严禁参与赌博、吸毒、贩毒;

c) 严禁通宵打麻将和夜不归宿;

d) 严禁观看、传播淫秽物品和参加任何色情活动;

e) 严禁参加非法活动,做到遵纪守法。

5.2.1.3 员工在工余期间应休息好,保持充足的睡眠,保证正常上班,不因工余期间的意外状况影响安全和生产。

5.2.1.4 员工在工余期间活动时应注意安全,若发生工余安健环事故/事件,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

5.3 工余安健环宣传

4.3.1 工会办每年1月份制定工余安健环宣传计划,并组织各部门实施。工余安健环意识的宣传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5.3.1.1家居安全;

5.3.1.2交通安全;

5.3.1.3疾病防范;

5.3.1.4环境保护;

5.3.1.5身心保健。

5.3.2工会办每季度至少一次收集和分享有参考价值和教育意义的外部事件,作为工余安健环宣传内容。

5.3.2工会办负责工余安健环宣传工作,可通过标语、宣传栏、标识牌等形式来实现。

5.3.3工会办应在办公区域设立安健环警示标语牌。让每一员工在工余之时、在有意识与无意识之中受到潜在的安健环意识宣传教育,在有形与无形当中、在接受与非接受之间提高员工的安健环意识。

5.3.4工余安健环宣传资料可采用传阅或张贴。

5.4 工余安健环意外事件的报告与分析

5.4.1各部门应鼓励员工报告其本人或他人在工余时间发生的意外事件(包括交通意外),主动收集员工报告的工余安健环意外事件。

5.4.2 员工报告的工余安健环意外事件可以不签署姓名,但需说明事件发生的地点和经过,便于分析和宣传。

5.4.3员工在工余时间内发生伤害事故,应立即向厂领导汇报,伤害程度为轻伤的,该员工所属部门应在24小时之内向工会办及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汇报。伤害程度为重伤以上的,员工或部门领导应在一小时内向工会办及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汇报,工会办及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应立即向厂领导汇报,并拨打急救电话。上报部门应完成《工余安健环意外上报表》。

5.4.4在厂内发生交通、火灾、治安伤害事故的,由工会办、办公室、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联合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5.4.5在工余时间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中发生的伤害事故,由工会办、安全与环境监察部组织各部门分析导致工余安健环意外事件的根本原因,将分析结果提交工会办,完成《工余安健环意外分析报告》。

5.4.6重大伤害事故由工会办组织调查分析。

5.4.7工会办定期对各部门上报的工余安健环意外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5.5分析结果的应用

5.5.1工会办要针对各部门所报告的工余安健环意外事件的类型和影响,组织制定类似事故事件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安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应考虑以下内容:

5.5.1.1提高员工对安全行为的识别度;

5.5.1.2增强员工对安全、健康、环境的理解;

5.5.2人力资源部应将导致工余意外事件的原因及控制措施中涉及到人员意识的内容纳入员工培训计划中。

6 检查、奖励与考核

6.1 对于主动上报工余意外事件的员工给予200元/次的奖励;

6.2 对于谎报工余意外事件的员工给予200元/次的考核;

6.3 本标准由工会办负责检查、监督;

6.4 其他涉及到的奖励与考核标准按《纳雍发电总厂考核与奖励管理标准》执行。

7 附则

6.1 本制度由工会办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8 附件

8.1 《工余安健环意外上报表》

8.2 《工余安健环意外分析报告》

《安健环管理制度和规定(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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