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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制度是什么(15篇)

发布时间:2022-08-15 热度:95

图书馆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1篇 职业中专图书馆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定

一、图书借阅

(一)凡向本馆借书一律凭借书证向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办理借书证须交免冠照片一张。

(二)本馆对教职工实行开架借阅,教职工每人一次最多可借八本图书,其中小说二本,借期一个月,参考书六本,借期半年。

(三)学生每次只能借一本图书,借期三周。

(四)工具书、贵重书籍只在馆内阅读,不予外借,教师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校领导批准才能借出。

(五)爱护书籍,不得涂改、撕毁书籍或书卡,如有违犯,视情节轻重,予以书价1-5倍罚款。

(六)及时办理还书续借手续,过期不还者,过期一天罚款5角,遗失书籍的,按该书原价的2-5倍罚款。

(七)凡调离学校的教职工或毕业的学生,必须及时还清所借图书材料。

(八)入室注意清洁,保持安静,请勿喧哗、交谈、乱丢纸屑杂物。

(九)借阅时间:按学校规定阅览时间借阅。

二、阅览室管理

(一)阅览室的图书供师生学习、参考、研究用,室内图书材料不外借,阅后一律放回原处。

(二)进入阅览室后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谈话,不得来回走动,不带饮料、食品等进入阅览室。

(三)师生须爱护图书,不折叠,不乱涂乱画,以延长图书使用寿命。图书管理员应随时整理书架上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四)阅览室每次开放后均应进行一次清洁、整理工作,如有图书丢失,应及时追查并做出处理。

(五)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以保持空气清新。

(六)确定做好防盗、防火、防潮和防蛀等工作。

本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实行,由__市zz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2篇 附小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附小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3篇 乡d小学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乡小学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图书室是学校防火的重点单位,为保证图书室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全馆工作人员均须切实遵守,严格执行。

一、室内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工作人员及全校师生员工都有维护图书室安全的责任。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它火种,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处以罚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追查当事人责任,并从严惩处。

四、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节假日闭馆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和其它事情的处理。

六、室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便搬动、启开,违者以破坏安全设施论处。

七、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本部所属门的钥匙,实行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个人不经学校批准,不得配制,违者将严肃处理。

第4篇 某高中图书馆管理员岗位职责

高级中学图书馆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分配,认真遵守上下班的作息制度。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有计划、有目的地采购书刊资料,按师生需要合理使用经费,严格坚持图书的质量标准,按期征订报刊杂志,并及时做好试卷交流工作。

(三)、做好书籍验收、登录、分编上架工作,做到帐、卡、物一致。

(四)、做好新书推荐与介绍,指导学生课外阅读,开展书评活动,培养学生阅读兴趣。

(五)、及时做好过期报纸、杂志的装订、保管工作。

(六)、做好图书的修补工作,认真执行图书赔偿等制度。

(七)、负责教师教学资料的收集和推荐工作,经常与各教研组长互通信息,与外校图书馆保持联系,互通信息,交流各类资料。

(八)、负责学生阅览室的开放,负责维持阅览秩序;做好图书的借还工作和书籍的准备工作。

(九)、平时注意室内通风,防止书籍霉坏,搞好卫生工作。

(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负责图书馆、阅览室中午开放工作,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5篇 某学院图书馆自习室管理办法

学院图书馆自习室管理办法

各位读者:

为加强自习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学习优势,满足读者需求,经分管院领导研究决定,本学期图书馆自习室做如下调整:所有自习室作为普通自习室,供学生自习,由各二级学院设立考研自习室,图书馆不再设专门考研自习室。

使用自习室的读者应服从管理并自觉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1、禁止任何占座行为。凡被占的座位,任何读者均有权使用,使用者可将占座物品移开,或交给工作人员。

2、物品留在座位上,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者,视为占座,读者可以将物品整理后在此座位学习。凡暂时离开座位的读者,请在座位上留下纸条,写明真实的离开时间,否则按占座处理。

3、个人物品请自带背包随身带走。做到人走位空,废弃物品请随手带出扔进垃圾箱,不要留在座位上。每天晚上闭馆前务必将物品带走,否则一律按废品处理,图书馆将不承担因处理时造成任何物品丢失的责任。

4、爱护自习室的公共设施,不得将桌椅移出室外,禁止在自习室用餐和使用电源,严禁涂抹、刻画,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5、图书馆任何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重罚,不得在自习室及楼道内高声交谈,室内不得接打手机。

6、读者之间发生纠纷,请找工作人员出面调解或直接向图书馆老师或保卫处反映。

7.由于教育资源有限,应充分发挥二级院系教室的作用,希望读者尽量到教室学习。

图书馆

第6篇 图书馆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各学校的图书馆,对于选择图书馆员工,管理人员等,各学校都要制定出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整理的图书馆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本馆员工的调入:根据本部门编制从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择优录取。根据市委、市府规定,高校教学、科技干部和行政处以上干部,一般不超过50岁(正教授可适当放宽至55岁以内);中级教学科技干部和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45岁;初级教学科技干部和科员以下干部,一般不超过35岁;5级以上技工一般不超过40岁;工人不超过35岁。

文化程度高中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予调入。一般情况下一家人不宜同时有三人在校工作。一般职工不从外省调入。调入人员须经有关部门考核。调入后须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任手续、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

2.本馆员工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调至其他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馆领导提出,经馆长和接收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经校长(副高以上人员)和校人事处同意后,办理中断聘书手续、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方可到新单位上班。未办理以上手续前不得擅离岗位。

3.本馆专业技术人员遵纪守法、完成本职工作、任期内每年考核称职、符合晋升条件,都可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高教系统图书资料专业技术系列,分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五级。每年进行一次资格评定和确定,具体条件按当年学校、市职改办或省高教局职改办的文件办理。一般情况下,大专毕业三年、本科毕业一年或硕士毕业当年可确认为助理馆员;本科、大专毕业任助理馆员四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三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可报评或确认为馆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馆员五年、获博士学位任馆员两年、大专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二十年、其中任馆员五年、及中专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二十五年、其中任馆员五年以上可报评副研究馆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副研究馆员五年以上可报评研究馆员。本馆工人在获得大专毕业学历后,可参照此条件获资格提升。

4.本馆按照学校所下达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指标(一般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可聘为研究馆员或副研究馆员,55%可聘为馆员,25%可聘为助理馆员或管理员)对已获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聘任。聘期每期两年,到期续聘。如果受到指标限

制、受聘人在任期内考核不称职、受聘人不适合某一具体岗位,则受聘人可能不得受聘。

5.员工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学校的时间安排,员工本人按照岗位职责和要求,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修及科研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填写考核表,在本部门的会议上进行考评,由部主任推荐评定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及不称职),经馆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6.员工在遵纪守法、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期内每年考核优秀、有科研成果、有突出贡献、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等,有对获奖励的机会。员工违纪、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缺勤、出现责任事故等,均需受到一定的处罚。

员工的奖励和处罚由馆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奖励分为:

①馆发月奖金:全勤,完成本职工作,没有发生责任事故者;

②校发年终奖:年考核称职以上者;按《图书馆先进个人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者,可获优秀奖;

③市发年终奖:年考核称职以上者;按《图书馆先进个人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者,可获优秀奖;

④特殊贡献奖: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经学校教代会专门小组讨论评定等级后获奖;

⑤部门集体奖:馆内年终进行的部门评比奖项,按《图书馆先进集体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的部门;

⑥学术科研奖:馆内不定期进行的奖励活动,按照《图书馆学术科研奖励条例》评比后获奖;

⑦个人单项奖:馆内不定期进行的奖励活动,奖励在文体活动、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贡献者和获奖者;

处罚分为:

①批评教育:轻度违纪或工作失误者;

②扣发奖金:违纪、工作失误或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者;

③调换岗位:不能完成岗位任务或不胜任所在岗位者;

④辞聘:严重违纪或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经批评教育、扣发奖金或调换岗位后仍没有改进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者。

⑤自动离职:在辞聘三个月后,本人没有办理离校手续者。

7.①员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上班时间为:8:20--17:00(白班),16:40-22:30(晚班)。

②根据不同部门的不同安排,员工需服从安排参加白班、晚班、周末班、寒暑假及其他类型加班的工作,没有特殊理由不得拒绝部主任的工作安排。

③部主任有权决定员工两天以内的倒休;超过三天的倒休需报主管馆长批准,并报馆办公室备查;副部主任以上人员倒休假两天以上、病休假一天以上、公差一天以上均需报办公室备查。

④除特殊情况,本馆一般不批准事假。员工私事通常利用倒休时间办理。

⑤员工患病不能上班,需凭医疗部门开具的病休证明请假,报办公室备查;每月病假三天以上者,按天数扣发奖金及午餐补贴。

⑥员工因公事不能来馆上班,须有馆长批条并报办公室备查;否则不以公差论处。

⑦员工婚假、产假、计划生育手术、流产(每年一次以内)等休假,凭医疗部门证明并经校人事处核实的批条或馆长批条(婚假)到办公室请假;假期内不扣奖金和津贴,但不发午餐补贴。

⑧员工的各类请假均可用加班或超时超量的工作作为抵销。

⑨员工超时超量的工作和加班,馆里根据情况发放加班费。

⑩员工可享受学校安排的寒暑假、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的休假,由于本馆实行全年开放制,员工需根据各部安排,参加寒

暑假及公众假日的加班。

8.①员工在岗期间,需接收馆里安排的各种岗位培训,参加馆里安排的培训的时间,算上班时间。

②本馆鼓励员工自愿参加有关的在职学习,由各部门视工作安排情况给予适当的时间调配,但原则上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员工的学习经馆领导同意后其费用可由馆里给予适当补助,凭结业证书(或毕业证书)和学费收据报销200元。

③本馆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要求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每两年发表两篇以上论文,中级职称的人员每三年发表两篇以上论文。馆里按照《图书馆学术科研奖励条例》给予一定的奖励。

④馆外举办的业务学习及学术会议,馆长安排或经馆长同意参加的,可按公差处理并给予一定的资料费补助。

⑤本馆鼓励员工承担各种力所能及的教学活动,业余时间的教学补助和酬金由任课员工自得,不必上交馆里,但员工的各种教学活动均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第7篇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定模版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定【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图书馆(室)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中小学教育特点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教育信息和教学参考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三条 学校图书馆(室)必须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济南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我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协调组织,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负责我市学校图书馆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学校图书馆(室)工作。

第五条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并授权的教育图书报刊征订发行机构,具体负责所属学校图书馆(室)装备用书供应和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对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实行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配备专人从事该项工作。

第七条 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为学校装备用书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 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实际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农村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可配兼职图书管理员。

第九条 提倡学校图书馆试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由一名教务主任具体负责。

第十条 图书馆(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小学应当具备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图书馆工作。

第十一条 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为学生学习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研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 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定期对各县(市)区及市属学校图书馆(室)图书装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应当及时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 书刊资料及征订与发行

第十三条 学校图书馆(室)新购图书,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列入学校装备用书目录的优秀图书。

第十四条 学校书刊资料的配备应当兼顾学生、教师的不同需求,重点采购各科教学使用的教学参考工具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扩展知识的学习辅导资料及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

第十五条 图书的购置应当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制定购书计划时应当注意征求、采纳教研组、备课组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各类教育教学工具书、参考书和学习资料不少于新书购置量的60%。其它用书应当精选。

第十六条 学校图书馆(室)购书应当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目录,分年度制定购书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图书代办站审查批准,由市教育局统一订购。

第十七条 学校图书馆(室)购书经费不得少于当年公用经费的2%,学校必须予以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应当根据实际和教育教学需要,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不少于3%的资金补充购书经费。

第十八条 县(市)区图书代办站应当按要求每年分两次与市图书供应社结算书款。市属学校应在提书的同时进行财务结算。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向学生做好优秀图书报刊的宣传推荐工作,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优秀图书报刊,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好学生个人的征订工作。

第四章 书刊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中学图书馆应当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馆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分类目录。

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及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积极开发、引进先进的图书馆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 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编目要以《文献著录总则》为依据,做到归类正确、反映充分、前后一致、方便检索。

第二十二条 新书到馆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周内完成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工作,不得积压。

第二十三条 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有计划、适时地剔除内容陈旧过时、破损严重、副本量过多、无参考实用价值以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藏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健全书库管理、书刊外借、阅览、丢失赔偿、图书注销等规章制度,完善图书馆(室)工作职责。

第二十五条 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向师生宣传图书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进行爱护书刊的教育。

第二十六条 教师资料室应当对教师整日开放。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应当根据需要在午休和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七条 中学图书馆(室)应当对学生发放借书证,实行个人或集体借阅。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应当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积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第二十九条 学校图书馆(室)应当依据高效、安全、互联、共享的原则,加快电子图书、电子阅览室建设,配备现代化设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 馆舍、设备

第三十条 中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书库、教师资料室、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藏书室和学生阅览室,并配备通风、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设施。

第三十一条 图书馆(室)应当配备必要的书架、阅览桌椅、报刊架、书柜、目录柜、文件柜、陈列柜、装订等设备。并逐步配备微机及视听、复制等现代化设备。

第三十二条 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非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位置应当设在平房或楼房一层,且与阅览室相通或相邻。

第三十三条 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阅览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中小学教师阅览室应当按不少于教职工人数的1/3设座;学生阅览室中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12设座,小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20设座。

报纸、杂志中学应当在7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50种以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中学应当在15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100种以上。

第三十四条 阅览室应当整洁、安静,悬挂适量名人画像、格言、制度等,充分体现教育氛围和人文关怀。

第六章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定【2】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簿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图书阅览室管理员是本室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检查本室的防火安全工作,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4、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他火种,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5、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6、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烘箱等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7、图书室管理员下班时要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人离时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师生进入图书阅览室时,必须遵守《阅览规则》。

9、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家属、亲友、同学使用。

10、节假日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由学校值班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中学图书馆管理制度【3】

为充分利用图书馆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为教育工作服务,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藏书、设备、技术方法等实行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完善的规章条例。

1、读者服务的规章制度:分别制定教师、学生的借还书制,阅览制度。不仅对借阅时间、外借件数、损失的赔偿作出一定的规定,还对不同读者对象的借阅范围、借阅方式、借阅内容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2、业务工作制度:对采编、流通、阅览、参考咨询、业务研究等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进行详细说明。避免由于各行其是,众说不一造成的基础工作的混乱,藏书的混乱,流通率低的现象。

二、规定图书馆工作标准。

1、图书馆各个工作环节操作过程实现标准化。

实行计算机管理图书。有图书、报刊验收记录,图书分类登记齐全,有报刊登记簿,图书剔旧记录,记载详细,帐物相符。按《中图法》分类图书,分类正确,按《标准》著录目录卡,编制规范,排列合理,差错率不超过百分之三。图书室、阅览室分类按束书号排架。

2、图书馆设备实现标准化。

藏书数量,书库面积,阅览室面积、座位数要达到省教委规定的标准。

三、做好统计工作。

从图书馆活动过程的数量方面反映图书馆活动的基本情况,做好以下几项统计:藏书统计、读者统计、借阅统计、服务效果的统计、工作人员工作量的统计、图书馆基本资源统计。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

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能。善于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8篇 大学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品。

三、消防器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分布在各处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年进行两次检查,过期失效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预防科更换。全体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员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四、每天闭馆前、下班时,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和附近公共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自来水龙头,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如发生忘记关灯、关机等问题,应及时到岗消除隐患,并报告有关领导。对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需写出检查并扣奖金。

五、不准私拉电线,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先向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或技术部门负责安装。

六、工作中必须使用的易燃物品,如书刊、纸张等,应有专人管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各部(室)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负责和监督安全和防火工作。

八、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准用碘钨灯照明。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文件柜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距离。

九、书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钟、电烘箱、电冰箱、电视机、微波炉等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

十、馆内空调设备须按规定由专业人员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故障运行;下班时或长时间离人,必须切断电源。

十一、夜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夜间巡逻,确保馆舍夜间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警,并通知馆领导到馆处理。

十二、节假日闭馆期间,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门卫要加强责任心,防火防盗。

第9篇 市图书馆人事管理细则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图书馆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各学校的图书馆,对于选择图书馆员工,管理人员等,各学校都要制定出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整理的图书馆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本馆员工的调入:根据本部门编制从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择优录取。根据市委、市府规定,高校教学、科技干部和行政处以上干部,一般不超过50岁(正教授可适当放宽至55岁以内);中级教学科技干部和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45岁;初级教学科技干部和科员以下干部,一般不超过35岁;5级以上技工一般不超过40岁;工人不超过35岁。

文化程度高中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予调入。一般情况下一家人不宜同时有三人在校工作。一般职工不从外省调入。调入人员须经有关部门考核。调入后须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任手续、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

2.本馆员工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调至其他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馆领导提出,经馆长和接收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经校长(副高以上人员)和校人事处同意后,办理中断聘书手续、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方可到新单位上班。未办理以上手续前不得擅离岗位。

3.本馆专业技术人员遵纪守法、完成本职工作、任期内每年考核称职、符合晋升条件,都可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高教系统图书资料专业技术系列,分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五级。每年进行一次资格评定和确定,具体条件按当年学校、市职改办或省高教局职改办的文件办理。一般情况下,大专毕业三年、本科毕业一年或硕士毕业当年可确认为助理馆员;本科、大专毕业任助理馆员四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三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可报评或确认为馆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馆员五年、获博士学位任馆员两年、大专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二十年、其中任馆员五年、及中专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二十五年、其中任馆员五年以上可报评副研究馆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副研究馆员五年以上可报评研究馆员。本馆工人在获得大专毕业学历后,可参照此条件获资格提升。

4.本馆按照学校所下达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指标(一般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可聘为研究馆员或副研究馆员,55%可聘为馆员,25%可聘为助理馆员或管理员)对已获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聘任。聘期每期两年,到期续聘。如果受到指标限制、受聘人在任期内考核不称职、受聘人不适合某一具体岗位,则受聘人可能不得受聘。

5.员工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学校的时间安排,员工本人按照岗位职责和要求,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修及科研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填写考核表,在本部门的会议上进行考评,由部主任推荐评定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及不称职),经馆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6.员工在遵纪守法、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期内每年考核优秀、有科研成果、有突出贡献、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等,有对获奖励的机会。员工违纪、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缺勤、出现责任事故等,均需受到一定的处罚。

员工的奖励和处罚由馆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奖励分为:

①馆发月奖金:全勤,完成本职工作,没有发生责任事故者;

②校发年终奖:年考核称职以上者;按《图书馆先进个人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者,可获优秀奖;

③市发年终奖:年考核称职以上者;按《图书馆先进个人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者,可获优秀奖;

④特殊贡献奖: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经学校教代会专门小组讨论评定等级后获奖;

⑤部门集体奖:馆内年终进行的部门评比奖项,按《图书馆先进集体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的部门;

⑥学术科研奖:馆内不定期进行的奖励活动,按照《图书馆学术科研奖励条例》评比后获奖;

⑦个人单项奖:馆内不定期进行的奖励活动,奖励在文体活动、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贡献者和获奖者;

处罚分为:

①批评教育:轻度违纪或工作失误者;

②扣发奖金:违纪、工作失误或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者;

③调换岗位:不能完成岗位任务或不胜任所在岗位者;

④辞聘:严重违纪或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经批评教育、扣发奖金或调换岗位后仍没有改进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者。

⑤自动离职:在辞聘三个月后,本人没有办理离校手续者。

7.①员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上班时间为:8:20--17:00(白班),16:40-22:30(晚班)。

②根据不同部门的不同安排,员工需服从安排参加白班、晚班、周末班、寒暑假及其他类型加班的工作,没有特殊理由不得拒绝部主任的工作安排。

③部主任有权决定员工两天以内的倒休;超过三天的倒休需报主管馆长批准,并报馆办公室备查;副部主任以上人员倒休假两天以上、病休假一天以上、公差一天以上均需报办公室备查。

④除特殊情况,本馆一般不批准事假。员工私事通常利用倒休时间办理。

⑤员工患病不能上班,需凭医疗部门开具的病休证明请假,报办公室备查;每月病假三天以上者,按天数扣发奖金及午餐补贴。

⑥员工因公事不能来馆上班,须有馆长批条并报办公室备查;否则不以公差论处。

⑦员工婚假、产假、计划生育手术、流产(每年一次以内)等休假,凭医疗部门证明并经校人事处核实的批条或馆长批条(婚假)到办公室请假;假期内不扣奖金和津贴,但不发午餐补贴。

⑧员工的各类请假均可用加班或超时超量的工作作为抵销。

⑨员工超时超量的工作和加班,馆里根据情况发放加班费。

⑩员工可享受学校安排的寒暑假、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的休假,由于本馆实行全年开放制,员工需根据各部安排,参加寒

暑假及公众假日的加班。

8.①员工在岗期间,需接收馆里安排的各种岗位培训,参加馆里安排的培训的时间,算上班时间。

②本馆鼓励员工自愿参加有关的在职学习,由各部门视工作安排情况给予适当的时间调配,但原则上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员工的学习经馆领导同意后其费用可由馆里给予适当补助,凭结业证书(或毕业证书)和学费收据报销200元。

③本馆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要求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每两年发表两篇以上论文,中级职称的人员每三年发表两篇以上论文。馆里按照《图书馆学术科研奖励条例》给予一定的奖励。

④馆外举办的业务学习及学术会议,馆长安排或经馆长同意参加的,可按公差处理并给予一定的资料费补助。

⑤本馆鼓励员工承担各种力所能及的教学活动,业余时间的教学补助和酬金由任课员工自得,不必上交馆里,但员工的各种教学活动均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第10篇 小区图书馆管理员岗位职责内容

1、开放前确定场地洁净并完成准备工作。

2、负责图书馆的卫生保洁和防火、防盗工作。

3、图书室应于开放时间内确保管理员在岗服务。

4、所有图书按分类进行编号,分类存放(报刊除外)。

5、所有入馆书籍必须加盖印章。

6、所有图书需登记入场,定期盘点。

7、业主需办理借书证的,指引业主至商务中心办理。

8、需凭借阅证外借书籍,无借阅证不可借阅,报刊杂志不外借每班次交替需核对借阅登记与书籍清点。

9、每张借书证一次限借书两本,借阅期为30天。

10、借书时应登记好借阅信息,包括:证号、书名、编号、书况等,由借阅者签名确认方可取书。

11、借阅者逾期未还书的,须通知商务中心进行催还。

12、应维护好室内秩序,保持安静。

13、客人如违反相关使用规定,管理员需礼貌地进行制止并作好解释工作。

14、下班后做好图书清点,关门、窗、灯具等工作。

15、下班后做好图书清点并门、窗、灯具等工作。

16、班后认真、如实填写工作日志。

第11篇 小学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12篇 图书馆读者上网管理守则

一、读者上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制度及学院的有关规定,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规,这些规定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湖北职院校园网管理条例(试行)》

二、所有读者不得利用图书馆网络进行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以下信息:

(一)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_和封建迷信的。

(四)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五)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六)带有人身攻击性质,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七)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

三、所有读者不得进行影响网络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的以下操作:

(一)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如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二)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三)严禁读者在本室从事与电子阅览无关的操作。

第13篇 图书馆流通管理员职责内容

1.负责图书的出纳、阅览工作。

2.负责图书的典藏、保管及修补、装订工作。

3.开展图书及社科期刊的宣传、推荐工作,组织各种图书、社科期刊、资料及图片展览。

4.指导读者使用馆藏图书目录,组织管理各分库、阅览室的图书目录。

5.向有关系、部及教研室、资料室提供图书,并指导其管理工作。

6.开展馆际互借工作。

7.负责全校师生员工借书证的领取、补发、收缴工作。

8.定期召开读者座谈会,收集读者意见,改进服务工作。

9.及时总结图书流通、阅览工作中的经验,不断提高对读者服务工作的质量。

第14篇 镇学校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属于学校安全管理重点要害部位,为加强图书馆安全工作,保证学校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

二、馆长负责全馆的安全工作,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每个工作人员都是本馆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检查职责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

三、配合全校安全检查安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以保证正常运转和应急所需;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校教务处,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

五、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协调维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六、馆内的空调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病运行。下班或长时间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七、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全馆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八、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指定专人保管。全馆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九、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非本馆工作人员使用。

第15篇 _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为使我馆图书资料得以妥善保管,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入库时,书库管理人员应清点册数,并在采编室的出库簿上签字,以明责任。

二、对入库的新书,要及时上架,并组织好目录,及时对读者开放。

三、资料室书库的书必须按照资料查阅规则,只许在该室内查阅,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而外借者,须经馆长同意,并按书价的2 -10倍收取押金后方可借出,管理人员应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收回。

四、__籍人士著作陈列室图书为保存、研究、陈列性图书,不予外借。外借书库尽可能实行开架借阅,方便读者。

五、无论外借书库还是其他书库,都要切实做好图书保护工作,防潮、防蛀、防尘、防火、防盗,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每天要开书库窗户1-2次,下班前务必做好“清场”工作,确保安全。严禁在书库吸烟烤火;发现虫害时及时处理,搞好经常性的清洁卫生。

六、在馆值班人员要做好下班后全馆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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