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设施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非核心业务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和优化的重要制度,它涵盖了日常维护、使用规则、责任分配、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这一制度旨在确保这些设施的高效运行,防止资源浪费,同时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
1. 设施分类与登记:对所有散设施进行分类,如办公设备、公共区域设施、辅助生产工具等,并建立详细的设施登记表。
2. 使用规定:制定明确的设施使用指南,包括操作流程、保养要求和使用时间限制等。
3. 维护保养:设定定期的维护保养计划,包括预防性维修和突发故障的快速响应机制。
4. 责任划分:明确各部门对所属设施的责任,包括日常清洁、报修和安全检查等。
5.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处理预案,对设施故障、损坏等情况进行快速应对。
6. 资源调配:根据业务需求和设施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设施的调配和更新。
7. 审计与评估:定期对设施管理效果进行审计和评估,以优化管理制度。
1. 提升效率:良好的散设施管理制度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设施问题导致的工作延误。
2. 节省成本:通过预防性维护和合理调配,可以延长设施寿命,降低维修和更换成本。
3. 确保安全:明确的使用规则和应急处理机制有助于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因设施问题引发的事故。
4. 促进协作:清晰的责任划分可以增强团队协作,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承担起自己的职责。
1. 制定详尽的设施管理手册:包含设施的详细信息、使用指南和应急处理流程,供全体员工参考。
2. 建立设施管理系统:采用数字化工具,实现设施的动态跟踪、维护记录和报修申请,提高管理效率。
3.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设施使用和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管理制度。
4. 定期审计:设立专门的审计小组,每季度对设施管理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 激励机制:通过奖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设施的维护和改进工作,形成良好的管理氛围。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期望构建一个高效、安全、节约的散设施管理体系,为企业的运营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
第1篇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范本(5)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范本(五)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者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当场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2篇 酒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程
安全疏散设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设备,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
理,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转,是维护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 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
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
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
状态。
2、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 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3、 酒店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
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走道、疏散门;
(2)楼梯、电梯及其前室;
(3)网吧、商场、歌舞厅等人员集中的场所;
(4)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
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
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5、 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给
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当报保卫处保卫科备案。
6、 员工宿舍楼应配备救生绳、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7、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
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3篇 保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上墙制度
保安消防管理上墙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4篇 某商城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商城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安全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5篇 学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4)
学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4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安全疏散设施。
(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三)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和警示文字和符号。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五)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六)学生住宿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
(七)学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情况要有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第6篇 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某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疏散设施完好、有效,保护公民人身、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单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占用疏散通道;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
疏散的障碍物;
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
口上锁、遮挡、覆盖、阻塞;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7篇 某公司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的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和没有签定消防安全协议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场地。
二、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第三条 疏散出口:
1、当一个厅室或房间面积不大于60㎡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当大于60㎡时,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2、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第四条 疏散门:
1、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平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2、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五条 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六条 疏散楼梯:
1、疏散楼梯应便于人员疏散,踏步布置均匀通畅,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不应敷设空调风管和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
3、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第七条 安全出口:
1、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2、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第八条 安全疏散标识: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设置在地面上的应急标志灯,应保证视角连续,且间距不应大于5米;
3、内走廊型的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或间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4、设置在疏散走道两侧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应保持连续,设置在疏散路线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的激发光源或自然采光量应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 应急照明灯:
1、安全出口和面积不大于60㎡房间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没有连续不断的应急灯光的,应安装应急照明灯;
2、疏散路线上的楼梯间每层都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第十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分公司安全技术室,管理责任人为其所在班组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安全生产部,公司机关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人为安全生产部安全员。
第十二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4、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卷帘门,否则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7、举办会议、考试、表演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第十三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
第十四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检查,进行一次疏散设施实验检测,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 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四、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8篇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9篇 饭店宾馆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4.每天对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禁下列行为:
1. 占用疏散通道;
2.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 在营业、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10篇 消防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疏散设施。
2.单位必须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合格的疏散设施。
3.各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并遵守以下规定:禁止在疏散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设备、安装栅栏等,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对常闭型防火门开启后,应随手关闭;不得随意遮挡挪动、试验应急灯及疏散指示标志;不得随意操作防火卷帘等设施。
4.安全疏散设施应作为防火检(巡)查的重要内容。
5.班组应每日、部门应每周对辖区的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的在位情况,防火门的关闭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6.单位应每月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抽查),对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防火卷帘的功能进行试验,发现问题按程序督促整改,保证疏散设施完整好用。
第11篇 某办公楼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办公楼内各单位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二、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保证设置的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一旦发现损坏、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更换。
第12篇 a公司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的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和没有签定消防安全协议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场地。
二、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第三条 疏散出口:
1、当一个厅室或房间面积不大于60㎡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当大于60㎡时,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2、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第四条 疏散门:
1、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平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2、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五条 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六条 疏散楼梯:
1、疏散楼梯应便于人员疏散,踏步布置均匀通畅,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不应敷设空调风管和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
3、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第七条 安全出口:
1、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2、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第八条 安全疏散标识: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设置在地面上的应急标志灯,应保证视角连续,且间距不应大于5米;
3、内走廊型的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或间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4、设置在疏散走道两侧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应保持连续,设置在疏散路线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的激发光源或自然采光量应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 应急照明灯:
1、安全出口和面积不大于60㎡房间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没有连续不断的应急灯光的,应安装应急照明灯;
2、疏散路线上的楼梯间每层都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第十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分公司安全技术室,管理责任人为其所在班组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安全生产部,公司机关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人为安全生产部安全员。
第十二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4、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卷帘门,否则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7、举办会议、考试、表演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第十三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
第十四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检查,进行一次疏散设施实验检测,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 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四、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13篇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14篇 小区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6)
小区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六)
为了确保小区疏散设施的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 疏散设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设施.场地:
(1)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梯前室;
(2)消防电梯.防火门.卷帘;
(3)安全出口指示灯具.标志.疏散示意图;
(4)消防安全道路.回车场地等;
(5)防排烟设施。
2. 应确保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畅通,不得封闭.封锁.遮挡楼梯间.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电梯前室.楼梯间内堆放物品或增建设施;不得减小上述设施的原设计要求。
3. 应确保常闭式防火门.防火卷帘处于预定状态,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围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锁防火门。
4. 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通过紧急按钮启用消防电梯,并确保消防电梯完好.有效。
5. 定期对消防指示标志进行维护.检查,确保有效.完好。
6. 不得封闭.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烟窗.送风.排烟口等设施,并应确保完好.有效。
7. 应确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内畅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架设线路等;应确保回车场地道路及场地畅通.满面积.不得在场地上搭设建筑.挖坑.作业。
第15篇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所有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未经许可禁止挪用。
2各业主单元自备之消防器材由业主单位自行维护保养,检查该工作之落实情况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大厦消防设施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挪作他用。
4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械每年之更换药剂、充气等工作。
5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保养要求:
(1)灭火器的保养做到无积灰、喷嘴通、位置符合规定,压力值正常,四周无杂物堆积。
(2)消火栓的保养做到经常加油并保持清洁,无生锈。
(3)水带的保养做到卷紧放齐,无霉变,水带箱玻璃清洁光亮无积灰。
6大厦内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火栓等都要定期检查测试,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必须先经过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并安排有效的后备措施。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制定安全疏散设施配备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2.安全疏散设施实行定位、定岗、定标准管理;
3.安全疏散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维修、失效的设施应及时更换;
4.安全疏散设施严禁挪用,不得损坏;
5.对违反疏散设施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97位用户关注
78位用户关注
30位用户关注
14位用户关注
1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