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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管理制度有(4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五小管理制度有

五小管理制度,即小目标、小改革、小建议、小发明、小节约,是企业提升管理效率,激发员工创新与节约意识的重要手段。它旨在通过细化管理,挖掘员工潜力,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和发展。

包括哪些方面

1. 小目标:设定具体、可衡量、可达成的短期目标,让每个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工作方向,提高工作效率。

2. 小改革: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工作流程、优化资源配置的建议,以微小变革带动整体进步。

3. 小建议:建立建议机制,收集员工对企业运营、管理的见解,促进企业内部沟通与知识分享。

4. 小发明:激励员工创新,通过小规模的技术改进或产品创新,提升企业的技术竞争力。

5. 小节约:倡导节约文化,从点滴做起,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重要性

五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员工参与感:通过设定小目标和接受小建议,员工能更深入地参与到企业决策中,增强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2. 促进持续改进:小改革和小发明鼓励员工不断寻求优化,推动企业不断适应市场变化。

3. 增强成本控制:小节约意识的培养有助于企业形成节约型文化,降低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创新驱动发展:通过小发明,企业可以积累创新成果,为长远发展注入动力。

方案

实施五小管理制度,企业应采取以下策略:

1. 设立专门平台:创建一个便于员工提交小目标、小建议和小发明的线上平台,方便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2. 建立奖励机制:对提出有效小改革、小建议和实现小发明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3. 定期评估与调整:定期评估五小制度的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其持续发挥作用。

4. 培训与宣传:组织培训活动,提升员工对五小管理制度的理解,通过内部通讯、会议等方式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

5. 鼓励跨部门合作:鼓励各部门间共享小改革和小发明,促进企业整体的协同创新。

通过以上措施,企业能够有效地推行五小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小管理制度有范文

第1篇 机电五小电器管理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科无小电气管理组负责全矿的五小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相关性能和安全技术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相应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负责小型电器到货验收,库存、发放及安全检查全过程的状态管理参与设备质量达标动态检查,并把检查的情况及时上报和通知有关单位。

第2条 认真学习和掌握《最新防爆标准汇编》(1993)中的有关标准。经常下井检查各单位的小型电器的使用情况和防爆性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使用单位进行整改。

第3条 负责对使用单位交回的小型电器的清点,对损坏的要按规定罚款;交回的小型电器及时修理,达到合格标准。

第4条 对检修好的小型电器要认真做好记录,分类存放,不合格的不准发给使用单位。

第5条 严格执行《煤炭法》、煤矿“三大规程”、《矿山安全法》,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第6条 经常深入井下,做好小型电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做到动态管理,使小型电器实现帐、卡、物相符。

第7条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机电科五小电器管理组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职工和犯人或强令职工犯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职工和犯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9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科五小电器管理组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0条 对煤矿全部五小电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或对现场小型电器防爆性能、完好等检查不及时,由此造成的后果,机电科五小电器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电缆五小电器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电缆选型计划报供销部购进。

2、对电缆进行编号。

3、对各队不使用电缆要及时安排升井回收。

4、对升井电缆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完好,入库备用。

5、对各队所交电缆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和超损耗量,按规定进行处罚。

6、对各队电缆严格管理,杜绝区队存放电缆现象。

7、对电缆管理做到帐、卡、物三对照,做到型号对、数量清。

8、每周对全公司电缆进行悬挂和完好检查,提高电缆悬挂率,并对电缆失爆按规定处罚。

9、新进小型电器设备(防爆灯、接线盒、电铃、按钮等)入库前,小型电器管理员必须对其进行检查。

10、对新进的小型电器进行防爆及完好验收合格,方可发放。

11、对各队领用的小型电器下井前检查合格的发放入井证,方可下井使用。

12、对修复电缆进行检查和验收。

13、每周对小型电器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立即处理,有失爆者按规定处罚。

14、各队在井下交换工作地点或移交使用时,管理员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转移账卡。

15、使用新材料、新工艺修复小型电器,做到降低损耗。

16、做到账、卡、物三对照,各种报表准确及时上报。

第3篇 第五小学学校校园网站管理制度

e第五小学学校校园网站管理制度

为保证e市e第五小学学校网站的平稳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履行工作职责,根据组织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信息收集和原始资料的保存。上网资料由各职能部室根据工作职责和需要提供,经学校领导审批后,网络中心负责制作发布。鼓励网络中心人员自行搜集有用的相关资料信息,充实网站内容,但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方可上网。

第二条 保密及安全性规定:

1.信息安全。网站所有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网站不得含有及链接、网管人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损害国家机关和组织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发现有害信息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使其扩散。

2.网络安全:

(1)建立网络运行安全日志,每日由网络系统维护员认真填写。每周五向信息中心负责人进行汇报,并有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

(2)防范非法攻击,定期查看运行系统的安全管理软件和网络日志,在发现网络遭到非法攻击时进行自我保护,并对非法攻击进行定位、跟踪和发出警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对网络中的各种管理口令,应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注意保密,并定期修改口令。

(4)定期进行网络系统中服务器端杀毒,并进行详细记录,及进行清理,保证服务器正常运行。

(5)定期对网络系统中各个工作站计算机进行病毒监测和清理,并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三条 网络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1.统筹网站长远发展规划及相应规章制度的建立,对网络中心发展进行可行性分析,提出建设意见并组织实施。

2.根据网站规划和栏目设置,收集相关资料,充实网站内容。做好定期更新,重要信息随时发布,及时、快捷的e市e第五小学的发展情况,为学校做好宣传。

3.负责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全天候监控网络运行,防范非法攻击,做好备份,管理好系统口令,定期清除病毒,负责网络设备、计算机硬件系统的维护。

4.负责联络域名注册和主机维护,帮助教职人员解决计算机使用中的疑难问题,组织计算机技能培训,使教职人员学会并利用好网络资源。

5.负责收集、整理e市e第五小学学校网站等出现的有关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后进行调整。

第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e市e第五小学所有。

第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信息组

第4篇 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全矿井上、下1.5l2及以上所有动力电缆(不含电话线、监控线、光缆)、3寸以上钢管、井下所有阻燃胶带、尼龙带、40kw以上绞车钢丝绳(不含40kw绞车),所有五小电器(不含非防爆型)。

二、机电科及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电缆、五小、皮带、钢丝绳(6′以上)、3寸以上焊管及综采队进回液无缝管、电缆钩的领用、使用、回收台帐,大材管理员及库工负责井上、下大材、五小开票、发放、使用、回收情况。

三、根据每月生产计划及生产实际情况,认真准确地编制好需用电缆、五小、皮带、6′以上钢丝绳、3寸以上管路计划,要求使用单位根据下月进尺所需必须在每月25日前交下月计划,否则不予供货,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材料员各罚款50元。机电科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计划及库存情况,及时向供应科报下月计划。供应科应积极组织货源,保证生产急需,如遇特殊情况无计划需领用材料时,需经有关领导批示后方可领取。

四、电缆管理办法:

1、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各单位只有使用权,不得外借、损坏或丢失。

机组电缆建立专用台帐,综采使用期限1年,使用期间出现一处破口罚包机组长50元;电缆使用安装期间,不得随意切割电缆,未经动态员批准,随意割断一次处罚200元;接线盒、开关不拆电缆,割断电缆对队长、包机组长各罚50元;各队领用材料只对机电队长(包机组长)或专职材料员,机电队长(包机组长),对材料的领用、使用负全责,闲置电缆三天内不出坑,按5元/米·天论处。电缆使用期间按标准安装、悬挂,不得用铁丝捆绑,发现一处罚责任者20元。

2、工作面结束和搬家必须交回电缆或由电缆动态工参加移交给其它单位并上帐,否则按丢失处理。

3、各单位使用的电缆,按以下规定的损耗率考核,超过损耗率的部分按丢失论处。

①信号电缆10% ;

②25平方以下电缆5%;

③35平方以上电缆3% ;

④机组电缆3%,报废按原值80%处罚。

五、皮带管理办法

1、皮带机必须保证上下托滚齐全,转动灵活,不跑偏,不断带,经常保持底皮带下无浮煤。凡查缺一组托滚罚款10元,跑偏不调罚款20元,违章造成扯带一次罚款20元(每扯1m罚款30元,上下托滚累计不转有5个以上者罚款20元。

2、各单位凡使用皮带做牌板时,必须使用短节旧带,但须经机电科同意,否则每发现制做一块时,罚款100元。

3、阻燃皮带使用期限规定:地面为2年,井下皮带为8个月,采掘队为6个月,每少使用一个月,按皮带原价的5%处罚。

4、闲置皮带自接到出坑通知单3天内交回皮带库,每超一天罚款5元/米。

5、对于回撤工作面,皮带的回收率必须达到95%以上,达不到回收率者所缺少部分按原价赔偿。

6、根据皮带使用期间的情况,皮带管理动态员不定时检查,发现有三处托辊不转罚责任者30元,有一处跑偏罚责任者30元。

7、因使用不当造成皮带撕裂等,需更换皮带一律由使用单位承担费用。皮带考虑做头子等损耗因素,允许队组在使用期间损耗1%。

8、各队使用皮带必须按规定维护保养、正规操作,出现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罚:

①皮带随意截割皮带,一处处罚300元;

②皮带出现跑偏一次处罚30元;

③丢失皮带按原价赔偿;

④每月由大材管理员对所使用的队组进行考核,当月兑现。

六、钢丝绳管理办法

1、矸石山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为6个月(包括2米绞车绳、单轨车绳),使用单位提前1个月报计划,达不到使用期限按减少的时间折价赔偿。

2、钢丝绳在使用期间,由于维护、保养不到位,出现断丝、断股现象,由分管领导、技术员鉴定后,确需更换,到大材组办理出库手续,但钢丝绳费用按减少期限折价赔偿。

3、各单位领用的钢丝绳必须严格办理出库手续,并建立台帐。

4、对各单位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加强定期保养和维护,以此延长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同时必须安装好地托辊,如发现少一个地托辊者,罚款10元(每月检查一次)。

5、各单位使用的钢丝绳,必须保证安全生产,不得强行使用,否则给予处罚,并且更换钢丝绳。

6、旧钢丝绳使用单位及时通知供应科、机电科回收交供应处。

七、钢管管理办法

1、各单位领用管材时,必须严格办理出库手续(有机电大材出库单),并有承包管理单位(指调度室、通风科)证明,否则不予发放。

2、对于井下各单位责任范围内的使用钢管实行标号管理存放,闲置钢管实行实物数量核查,并与责任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3、各队组责任范围内的钢管安装、拆卸必须有调入、调出手续,随意增加或减少钢管数量,一律视同丢失浪费处理。

4、钢管回收按100%考核,丢失按原值赔偿。

5、75mm以上钢管每月由大材负责人落实各使用单位安装、回收情况奖罚兑现。

八、五小电器管理办法

1、机电科大材组建立五小领取、回收台帐。

2、使用单位如井下五小电器损坏需更换者,经动态员同意领取后,三天内交回旧五小电器,超期每天罚款5元。

3、完好使用,不得擅自调出,不得积压,发现每台/件按原值的30%罚款,损坏或丢失配件者按原值赔偿。

4、五小收回由机电科负责安排电修车间修理、验收,及时入库并建立台帐。

九、电缆钩

1、使用单位每月25日前根据下月进尺所需电缆钩、水钩、葫芦钩的数量报机电科,统一制定计划报机分厂,机分厂积极按计划加工。

2、各单位使用的材料工作面移交后,三天内必须办理移交签字、转帐手续,如无特殊情况每超一天对该单位队长、机电队长(机电组长)管理性罚款20元。一星期不对帐者,停发新面材料,旧面材料按丢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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