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员会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并优化我们的会员服务,确保会员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制度涵盖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会员资格获取与注册
2. 会员等级划分与权益
3. 会籍期限与续费
4. 会员服务与优惠
5. 会员行为准则
6. 会籍管理与投诉处理
1. 会员资格获取:详细说明成为会员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年龄限制、购买记录、注册流程等。
2. 等级体系:设定不同等级会员的权益,如积分兑换、折扣优惠、专属活动等,明确升级或降级的条件。
3. 会籍期限:规定会员资格的有效期,以及到期后的续费方式和费用。
4. 会员服务:列出公司为会员提供的各项服务,如客服支持、优先权、定制化服务等。
5. 行为准则:设定会员应遵守的行为规范,以维护和谐的会员社区环境。
6. 投诉处理:设立公平、透明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会员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会员会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建立信任:清晰、公正的制度能增强会员对公司的信任,提高客户满意度。
2. 提升忠诚度:通过合理的会员权益,激励会员持续消费,提升其对品牌的忠诚度。
3. 规范运营:制度有助于公司规范业务运营,避免因管理混乱导致的损失。
4. 促进销售:通过精准的会员营销,促进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提高公司收益。
1. 制定详细的会员资格获取标准,确保所有潜在会员了解如何成为正式会员。
2. 设计多级会员体系,根据消费金额、活跃度等因素划分,确保各等级会员都有相应的权益。
3. 实行自动续费选项,但需提前通知会员,并提供便捷的取消服务。
4. 提供全方位的会员服务,包括24/7在线客服,定期更新会员专享优惠信息。
5. 制定会员行为守则,对违规行为采取警告、暂停或取消会籍的措施。
6. 设立独立的会员投诉部门,确保投诉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定期评估并改进投诉处理流程。
该会员会籍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我们构建一个有序、公正、互惠的会员社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我们将不断评估和调整制度,以适应市场变化和会员需求。
第1篇 s学院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技术学院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工会会员会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健全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组织部《关于工会会员资格和会籍处理问题的几点意见》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校在职教职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成为我校工会会员。与我校签定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人员,经本人申请,部门工会同意,校工会审批,可参照会员管理。
第三条教职工入会程序
(一)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入会申请书;
(二)本人所在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报所在部门工会;
(三)部门工会研究并报校工会批准后,成为我校工会会员,填发会员证。
第四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校工会和部门工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监督;
(三)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组织给予维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各类教育、文体等活动,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福利和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教职工关注问题的讨论。
第五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积极参加民主管理;
(三)遵守职业道德,执行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学院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学院的团结,搞好互助互济,积极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六条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所在工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工会研究后,报校工会批准。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的生活和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后,不再享受会员的一切待遇。
第七条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会籍: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严重犯罪受到刑事处分并被中止政治权利;
(二)违反工会章程,不执行工会决议;
(三)受到行政开除处分。
取消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并提出意见,部门工会研究后,报校工会批准备案,并自宣布之日起中止其会员资格。
第八条会员转会
(一)凡新调入我校教职员工,在所属部门工会办理申请入会手续或凭“会员关系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
(二)调(转)入学院的会员,要建立新的会员档案,并将原档案及转会介绍信、会费交纳情况一并装入会员新档案,纳入校工会会员管理程序;
(三)会员调离学院时,由校工会开据会员转会证明;
(四)会员在学院内部调动,由新工作单位部门工会报校工会,不需要再办理申请手续;
(五)聘期已满的合同人员,会员资格自动终止;
(六)转入或转出会员资料的变更,都要在会员档案中给予变更记载。
第九条会费交纳
(一)交纳对象:全体在职工会会员;
(二)交纳标准:根据全国总工会规定,工会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0.5%(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项),每月交费额度计算到角。
第十条会员活动管理
(一)校工会应组织会员积极投入学院中心和重点工作,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
(二)工会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以部门工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由部门工会主席或工会小组长负责;
(三)会员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参加校工会和部门工会指导开展的各类文体社团活动。
第十一条会籍管理
会员会籍主要包括《入会申请书》、《工会会员登记表》、会员证、会籍变更等会员档案材料,校工会和各部门工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 其它未涉及事宜,遵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会员会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zz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2篇 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凡是符合《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入会条件,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以申请加入工会。
三、申请加入工会的职工,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所在工会小组和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即为工会会员。其会籍从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四、工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好应尽的义务,及时缴纳会费。
五、会员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书面申请,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
六、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手续与第五条同。
七、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
八、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变动而变动。会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移,凭会员证接转。
九、为及时掌握公司会员会籍情况,各基层工会每月25日前须填写《基层工会会员报表》上报公司工会办公室,要求上报及时,数字真实可靠。
十、如因会员管理失当,引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等,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十二、会员离休、退休、下岗,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会员保留会籍时,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劳保待遇外,不再享受会员的同样待遇。
十三、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在公司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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