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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理制度体系(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党管理制度体系

党管理制度体系是党的组织和工作运行的基础,旨在确保党的决策得到有效执行,维护党的纪律,提升党组织的工作效率。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党的组织建设:包括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

2. 党内法规制度:如党章、党内法规、条例、决定等,为党的各项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3. 党的工作程序:涉及党的会议制度、决策程序、监督机制等。

4. 党的纪律检查:包括党的纪律处分、违纪行为的查处等,确保党内纪律的严肃性。

5. 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包括理论学习、宣传教育、思想动态分析等,以保持党员队伍的思想纯洁性。

包括哪些方面

1. 党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保证组织运作的有序性。

2. 党员管理:规定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入党、转正、退党等流程。

3. 党内民主:推行党内民主决策,保障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

4. 党的监督机制:建立党内监督体系,包括自我监督和上级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5. 党的问责制度:对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问责,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

重要性

党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确保党的统一:通过制度化管理,保持全党的行动一致,增强党的凝聚力。

2. 提升工作效率:明确的工作程序和责任分配,提高党组织的工作效能。

3. 维护党内和谐:通过公正的纪律检查和问责,保持党内环境的清明,促进党内和谐。

4. 保障党的长期执政: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基础。

方案

1. 完善党内法规:根据时代发展,及时修订和完善党内法规,确保其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

2. 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规章制度,提高党员的遵规意识。

3. 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全面的监督网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党员提出对党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

5. 实施效果评估:定期对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以上方案旨在不断优化党的管理制度体系,使其更加科学、合理,以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需要。

党管理制度体系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管理处党委副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党委书记搞好安全工作,同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配合其他领导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2、协助党委书记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教育培训班,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3、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全处**党员安全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查找问题,为不断完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提供好的建议和意见;定时协助召集好每月一次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例会。

4、关心群众生活,接待职工来访,作好稳定工作,及时解决职工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本部门各种人事档案和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以及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并具体抓好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检查考核。

6、协助党委书记具体抓好本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的制定、落实,督促指导基层单位修订完善**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和落实,努力建设“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通风员,个个都负安全责”的长效机制。

第2篇 党支部书记风险管理标准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采煤队党支部书记

管理责任人

矿党委书记

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办公室、生产技术办公室

监管人员

安检员、采掘检查人员

工作任务

采煤队思想安全教育工作

编 号

dyyn-cmd--采煤队书记-0l

所需工具

卷尺、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防护用品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工靴、矿灯

管理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本单位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得意责任人;

2.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4.协助开展好职工安全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和技术水平;

5.经常深入工作现场,监督检查职工执行安全规程情况,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环境和职工精神状态重点掌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参加行政的各类安全会议,对重大问题提出个人意见和建议;

7.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典型事迹人物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

8.发生事故时,协助行政做好现场指挥抢险工作,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管理措施

1.定期向矿党部、行政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第3篇 体育学院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体育技术学院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保证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来源

一、院党委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经费作为党建活动专项经费,由党委办公室和财务科共同管理,党委办公室根据上年度统计的党员总数,通知财务科做好经费预算。

二、基层党组织专项活动经费的使用,由党委办公室统酬安排并指导各党支部组织开展有意义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党支部的活力和战斗力。

第二条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党支部活动经费

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活动经费按在职党员300元/年/人;学生党员100元/年/人;离退休党员100元/年/人安排,用于各党支部开展主题鲜明、思想先进、内容积极的组织活动。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

召开党内研讨、考察和交流活动,开展党日纪念活动,组织其它有政治影响力的纪念活动。

三、全院性大型党组织活动的经费由学院另行安排。

第三条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原则上由学院各党支部(总支)提出申请(填报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申报表),经党委办公室审核、登记,党办主任审批,单项经费超过5000元由分管领导审批。

二、各党支部开展活动前,应将计划(基层组织活动申请表)和经费预算报院党委办公室审批,由党支部书记(总支)或委派宣传委员按财务管理制度领取经费;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活动经费手续,报销时需书面提交活动小结,各党支部活动结束后应在学院网站上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三、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要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络、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公布。基层党组织换届时,应向党员大会报告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学年结束后,党委办公室将年度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书面报学院党委。

第四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第4篇 市某房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市房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把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建成坚强团结、开拓务实、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政府部门。根据_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及贵港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了本责任制规定。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_理论、“三个代表”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和落实,一起检查和考核。促进本局两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 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局党组和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责任的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局党组成员、科室、所的领导干部,其“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同样适用于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

落实本责任制必须明确权利和责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局主要领导和各科室、所的负责人为本局、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级管理,逐级落实,经常检查,长期坚持。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五条 成立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局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负直接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以下领导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

(二)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__理论、“三个代表”和党风廉政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结合各项管理和房产业务工作,制定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领导和组织本局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党风廉政建设小组组长职责: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和安排。

(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切实搞好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实行谈话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理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第八条 副组长职责:

(一)协助组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做好考核、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追究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纠正、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般性问题,查处违_纪政纪案件。

(二)协助组长管好分管科长和主任,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分管科室、所、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按照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和本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科室得到落实。

(四)负责调查分析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分管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分管科室发生的不正之风; 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为党组提供开展教育的依据。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第九条 主任、科长及副科领导职责

(一)科长(主任)领导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局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

2、负责管好本科室副职以下人员,搞好自身廉洁自律,服从党组书记、局和分管领导的管理监督。

3、根据党政领导班子的要求,结合本科室分管的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4、发现本科室的业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纠正。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提供必要条件。

(二)副科长(副主任)的领导职责

1、负责协助科长(主任)做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按分工管理本科室业务工作中的廉政管理监督,同时,搞好自身廉洁自律,服从分管领导和科长(主任)的管理监督。

3、发现本科室的业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纠正。

第三章 责任考核办法

第十条 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的目的是了解各科室执行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年底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必要时组织专门考核,同时也可以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中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

(一)局领导成员

1、局领导小组每年要向市委、市纪委专题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各科室每年要向领导小组专题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委、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要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

(二)局机关干部职工

1、本局工作人员是否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为人民办事,切实准备到:为政清廉,守廉戒贪,惩奢尚俭,激浊扬清,忠城积极。

2、局内办公用品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并设立登记簿。管好本局业务经费和公用物品,确保不发生违反侵占公物的问题。

3、严格执行局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修理。

4、坚决刹住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奢侈之风,接待开支方面,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招待标准执行。

5、干部职工的廉政与否,与物质文明建设紧密挂勾,年内党风廉政建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经发现腐败行为,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当事人,扣除全年奖金外;还处罚直接领导责任人员季度的奖励。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对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条例和有关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抵制不查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虑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四条 干部职工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坚持做到六个不准,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罚。

(一)不准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钱物交易、刁难前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

(二)不准借工作之便违反局有关规定,为亲友办证、交易、评估和资料查询等提供优惠条件;

(三)不准收受办事单位赠送的钱物;

(四)不准擅自增减收费项目或改变收费标准;

(五)不准在办理各种业务过程中,接受工作单位,对象及亲友的各种宴请,同时规定上午11点半,下5点后不准外出作业,以免办事单位宴请。

(六)不准超越职责范围办无关的事情。

第十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在房产管理局组织权限内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责任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主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十六条 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宣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先进典型,批评不良倾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5篇 d党校空调管理使用规定

党校空调管理使用规定

为切实管好、用好空调,使教职工有个舒适的办公、教学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体教职工要发扬主人公精神,树立节约意识,管好用好现有设备。

二、现有空调专线由电工统一控制管理,按规定使用起、止时间,统一开、关供电线路。

三、空调使用季节,各处、室、馆要根据天气情况,历行节约,要做到人走空调停,坚决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四、各教室、微机室、电教中心、报告厅、学员公寓内的空调,要按照各自的责任范围,分工管理,无学员听课、住宿,不得随意启动。

五、遥控器按照使用范围自己保管使用,如若丢失,责任人自己购买,若更换电池,可凭代金券到总务处购买。

六、若空调发生故障,请先告知总务处,以便联系维修。

七、使用期间,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下班后不关机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八、本规定有总务处监督执行。

第6篇 e党校办公室内资产管理规定

党校办公室内资产的管理规定

为明确校产管理者与使用者的职责,提高校产使用效益,防止物品流失,特制定此规定。

一、学校所有资产由总务处代表党校负责统一配置、调拨、管理,是校产的管理者,各处、室、馆为校产的使用者。

二、各处、室、馆配备使用的物品,由处、室、馆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资产帐户,资产增减及时入帐,管理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如数移交。配置个人使用的公用物品,由使用人员负责管理,使用人离开工作岗位时,应立即交回。

三、各处、室、馆的物品总数以“物资登记表”中所提供的数据为准。

四、若物品正常损坏,应及时通知总务处维修或更换。

五、各处、室、馆配备的物品,由使用者定期保养,因操作不当或人为地损坏,责任自负。

六、各处、室、馆使用的物品,原则上不出借,需要出借校外时,要由分管校长批准并限期归还。

七、原分配给工作人员使用的物品,因搬家等原因临时借用的,见到本规定后及时归还或由总务处作价处理。

八、每年年底,总务处对各处、室、馆的物品彻底清查一遍,若出现短缺,使用人负责赔偿。

第7篇 e党校教室管理规定

党校教室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利用教室,防止教室内设施损坏、丢失现象,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管理单位:一般情况下第1、2、4、5、6教室由学员管理处管理;第3、7、9、10、11、12、13教室由业教处管理。

二、管理范围:对教室内一切设施管好、看好。做到人走灯灭、门锁、空调停、窗子关。

三、卫生打扫:教室内卫生由保洁员负责打扫,管理者对教室内的卫生不满意,可直接通知保洁员打扫。

四、教室外租:若外单位租用教室,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由总务处负责办理外租手续,并通知本教室所辖处室负责人。

五、检查:每次下课后,管理者要立即到教室清点桌椅,查看空调、照明、卫生等,若出现物资短缺或玻璃、墨板等损坏,直接找当事人照价赔偿,否则管理处室负一切责任。

六、教室内调:若遇招生、期末考试或其他原因,可占用其他处室管辖教室,用前用后双方要做好交接。

七、每学期末,总务处对每个教室内的一切设施,逐一清查,对短缺部分报校领导。

第8篇 e党校宿舍区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党校宿舍区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为科学合理地管好、用好宿舍楼的公共设备、设施,让各住户明确使用责任范围,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本规定已于___年七月十四日经党委会研究通过):

一、楼梯内的用电开关、分户电表、铝制玻璃窗、纱窗等公用设施,各住户要爱护使用,除管理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改或安装,如发现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装配齐,(建筑安装一年保修期完毕止)此后的更换、维修费用由住户自负。

三、各住户内的暖气管道,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等,不得随意拆动。发现损坏,要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维修,若人为损坏,责任自负,维修费用自付。

四、取暖季节,各用户不得随意从暖气片内放热水,如有违者,罚款100-200元。

五、各楼梯口内的照明灯具由左右两户负责管理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动。如有损坏,及时联系总务处更换,费用党校负担50%,负责管理使用者负担50%。

六、各住户如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要告知总务处派人监督安装,特别注意对楼顶防水层要爱护,如损坏漏水,由损坏者负责维修费用。

七、楼梯口内的卫生由单元内各住户负责。(五层住户至四层,四层住户至三层,三层住户至二层,二层住户至一层,一层住户负责门前、户后)各住户要及时清扫,确保日日清洁。

第9篇 e党校保卫科内务管理制度

党校保卫科内务管理制度

一、保卫人员纪律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履行保卫职责时,应着统一制服,佩戴保安标志和执勤证件,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留长发,蓄胡须。

3、振作精神,认真执勤,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串岗、脱岗,不准在执勤时睡觉、打盹、看书、阅报、闲聊或搞其他娱乐活动。具体作息时间随季节变换由保卫科作出规定。

4、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不粗暴无礼,不打骂、侮辱他人。

5、严格执行禁酒令,严禁擅自把亲友带入执勤范围玩耍、留宿。

6、廉洁奉公,秉公执勤,不准利用职务、执勤之便乱拉关系,捞个人好处,严禁私下做生意,不得擅自利用学校场地存放与党校无关的车辆、设备、产品及材料和生活用品。

二、着装规定

1、保卫人员在执勤时,按标准要求着制式服装。

2、换装季节,单棉保卫服装可混穿,尼布料保卫服装不可混穿。

3、在室内执勤可以不戴帽子,但要注意警容风纪。除在宿舍内,任何时候不得只穿背心,更不得赤背。

4、休假、休班和不执行任务时可着便装。

三、禁酒令

1、不在上岗前及工作时间、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不在值班、备勤和执行任务时饮酒。

3、不着标志服装在社会公众场所饮酒。

4、不到可能影响执行任务的各种场合饮酒。

5、不与社会上有劣迹的人饮酒。

6、不到其它执勤岗位饮酒。

7、驾车、骑车人员除非工作日或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不准饮酒。

8、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酗酒。

四、请销假制度

1、保卫人员因事、因病请假要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并经保安公司批准。

2、执勤队员请假需要替班的,必须在接替队员到达并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

3、请假到期后要及时返回,并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科务会制度

保卫科每周召开一次科务会,全体保卫人员参加。主要是总结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听取群众意见,查找问题,通报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和要求。科务会由保卫科长负责召集并作好记录以备检查。

六、内务卫生制度

1、及时打扫清理卫生区、值班室及各值勤点卫生,保持环境优美,卫生清洁。

2、保持个人良好卫生,维护自身形象。

3、值班室内办公桌、椅其他办公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值班室内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准停放车辆,不准放置个人物品。

4、值班室门口不准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保卫人员车辆要停放在值班室一侧,要摆放整齐。

第10篇 z公路管理局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公路管理局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建立完善党委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

四、负责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教育、行业文明创建、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

五、负责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基层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管理、考核以及干部的选拨任用。

六、负责党委文秘工作,拟写党委各类文件和材料。

七、负责局政研会日常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科级干部、政工干部和通讯员进行业务培训。

九、负责做好局党委各类会议、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11篇 z公路管理局党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公路管理局党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党委办公室全面工作,确保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按照党委要求抓好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教育工作

三、按照党委要求,抓好基层班子及科级干部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局党建工作的组织开展。

五、负责全局行业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

六、负责抓好全局新闻宣传工作,对重要宣传稿件进行把关。

七、负责党委各类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

八、负责党委各类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

九、负责加强局政研会工作。

十、负责对政工干部和通讯员进行业务培训。

十一、负责做好党委各类会议、活动的筹备以及组织协调。

十二、负责做好上下、内外沟通协调及相关接待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12篇 z公路管理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党委秘书)岗位职责

公路管理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党委秘书)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局党委政各项决策部署,协助主任做好组织、党建等方面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总结。

二、配合主任抓好基层班子考核及科级干部教育、管理、选拔、培养等组织工作。

三、配合主任抓好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和培养发展、开展各类党性实践活动等党建工作,并指导基层单位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

四、负责拟写局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各类综合性文件材料,并负责党委印章管理。

五、协助主任做好局党委各类会议、活动的筹备以及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做好相关秘书事务工作。

六、协助主任做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科室及基层各单位的沟通协调,以及办公室来人来访接待及来电、来函的办理回复工作。

七、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3篇 z公路管理局党办副主任岗位职责

公路管理局党办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党办主任做好行业文明创建、思想政治工作和新闻宣传方面的工作。

二、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局党委部署的各阶段行业文明创建、思想政治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任务。

三、负责拟订或审定局党委行业文明创建、思想政治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通讯员积极主动地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符合时代精神、职工乐意参与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单位文明水平。

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增强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七、及时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文明创建和新闻宣传工作,统计上报有关数据,并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八、协助主任做好局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各项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14篇 区中医院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中医院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凡编制内的党员,每月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组织在计算交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

(三)严格专人收缴党费。

(四)党委办公室每年在党员大会上向各党支部、全体党员汇报一次党费收缴的情况。

(五)党员增加工资后,以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按比例交纳党费。

(六)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七)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八)党费收缴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15篇 区人民医院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人民医院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一)各党支部必须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

(二)坚持一级抓一级的原则。

(三)各党支部的工作资料齐全,制度健全,管理工作规范。

(四)各支部要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报送院党委。

(五)按规定完成党内年终统计,按要求向州直机关报送有关材料。

(六)加强对群团组织工作的领导,每年不少于2次讨论研究他们的重大问题。

(七)坚持组织生活制度。

(八)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本支部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

(九)严格执行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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