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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包括哪些

公司的安全管理旨在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以及保护公司资产免受损失。该制度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安全政策与目标设定:明确公司的安全愿景,制定具体的安全目标,并将其融入公司的日常运营中。

2. 风险评估与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害,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3. 员工培训与教育: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4. 设备与设施安全:确保所有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5. 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全面的应急响应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6. 事故报告与调查:建立事故报告机制,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 审核与改进:定期审核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反馈持续改进。

培训内容

1. 安全法规知识:让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法规,理解违反法规可能导致的后果。

2. 工作场所安全:教授员工正确使用工作设备,遵守操作规程,预防工伤事故。

3. 火灾防护与疏散:讲解火灾预防措施,教授灭火器使用方法及火场疏散流程。

4. 首援技能:培训基本的急救技巧,如心肺复苏术和止血方法。

5. 化学品安全:针对涉及化学品的工作,介绍安全存储、搬运和处理的方法。

6. 电气安全:教育员工如何安全使用电气设备,防止触电事故。

7. 心理健康: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提供压力管理和沟通技巧的培训。

应急预案

1. 紧急联络系统:设立清晰的紧急联络流程,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联系到相关人员。

2. 疏散路线与集合点:规划并标识安全疏散路线,指定安全集合点,确保员工快速有序撤离。

3. 现场救援团队:建立由经过培训的员工组成的现场救援团队,负责初期应急响应。

4. 应急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急救包、灭火器、防毒面具等。

5. 演练计划:定期进行模拟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重要性

安全管理不仅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础。良好的安全管理可以:

1. 降低事故率:减少因工作环境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保障生产效率。

2. 提升员工满意度:员工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更有归属感,有利于提升整体士气。

3. 保护企业声誉:避免因安全事故引发的负面舆论,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

4. 遵守法规:确保企业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要求,避免罚款或法律纠纷。

5. 优化成本:通过预防性维护和风险控制,减少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停机时间。

安全管理制度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需要全员参与,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针对本公司危险性作业多,人员构成复杂,管理疏漏等情况,建立健全各各类的安全规章制度是确保建立施工安全的基本保证。

二、建立完善和细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在优化管理流程,精简管理层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等方面,能够产生一定的管理绩效。

三、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是严格安全生产要求的需要,时贯彻落实公司规章制度的需要。

四、安全管理要变为事前预防与事中控制,则必须实现安全管理的四个凡事,即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要明确事前如何预防,事中如何控制,时候如何处理。

五、为确保安全管理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化建设必须实行动态管理,要实时分析生产作业流程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随时捕捉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信息,结合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订或拟定可行的规章制度。

第2篇 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度)

为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而有效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山西省城市房地产安全生产条例》和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部署,并结合我公司房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望公司部门及各单位务必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加强特殊时段的安全防护检查和举措,全面提升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减少损害,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本预案适用的范围

(一)房屋结构性安全防护。

(二)供暖设备的生产安全。

(三)住宅楼及办公经营性用房的用电和防火安全。

(四)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五)上述各项工作所涉及的安全突发事件和其他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一)公司成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共组领导小组。公司行政办公室、工程部、人事部、销售部。经营部为此项工作的预案日常责任部门。

(二)公司下属各单位、各部门应参照此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预案机制。并报送公司办公室。

四、预案执行条件

由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业务分工,分别督促落实:

(一)公司物业部门应常对本区的住宅房屋进行巡查,并结合巡查情况制定和完成维修计划,结合用户的实际用电负荷,制定和落实电线化的更换计划,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准备一定数量的临时性住房,作为俺去突发事件受灾用户的临时过渡房。

(二)商业用房的用电及防火安全管理,必须作为各项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公司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危改开发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将施工安全管理方案,报送工程部备案,工程部将结合此方案不定期地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四)公司各单位要积极贯彻公司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和指导思想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适时地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相关技能。

五、应急预案措施

应急预案措施,原则上由公司领导小组通知执行,但各单位也可根据灾害预防需要自行启动。

(一)在春节和长假之前,应当巡查,及时加强维护措施,成立节日期间抢险应急分队,准备充足的维修材料,以保证节日期间的应急需要。

(二)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时的检查,防止结构性隐患形成实际灾害,并将恶劣天气中暴露出的重点列入维修计划。

(三)春、秋、各干燥季节和夏季高温季节,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重点防范火灾隐患,检修用电设施和消防器具,防止火灾的发生。

(四)公司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五)其他应急预备措施,由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部署。

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突发事件涉及单位应立即问公司领导小组报告,说明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处理等基本情况。

(二)在不影响救护的前提下,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和毁灭有关证据。

(三)尽最大努力实施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司各部门应配合、支持事故抢险,提供便利条件。

(四)调查处理: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完成之后,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督促事故涉及单位尽快开展现场勘察工作。做好当事人的问询记录,掌握客观实际情况,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完成此项工作,对不作为,乱作为或在处理时间时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由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本预案从 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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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日

第3篇 公司安全警卫管理办法规定

公司安全警卫管理办法

主旨:为使警卫人员值勤任务并对公司人员,生命财产得以维护,特颁订本办法希望遵照。

说明:

第一条 警卫保同应熟识公司组织环境及各级主管、人员。

第二条 警卫人员之职责规定如下:

一、有关人、物、车辆进出这登记、管制、通知检查等事项。

二、防止宵小窃盗、协助维持公司营业处秩序。守卫人员,对所属范围内应按时巡逻或不定时巡逻,如有事故发生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三、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遇有不能延误之事项,应迳行决定处理事后应呈报处理经过。

四、其它临时交办事项之完成。

第三条 警卫人员之过则如下:

一、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循私。

二、眼勤中应整肃仪容,对于应急防身器具等,需随身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三、服从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四、应熟记公司各处内之电源、开关、门销及消防器材放置要点以及免临危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报请相关单位处理。

五、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待清楚。

第四条 外界来宾位临接洽事务或参观访问,应至警卫室办理手续并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

第五条 离开公司人员经警卫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嫌疑者,暂扣物品,并以下列成程序办理。

一、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并说明理由、注 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并通报所属单位。

二、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开现场速呈报处理。

第六条 本准则如未尽事宜,几时随时补充或修订之。

第七条 本准则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4篇 门业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门业制造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 安全管理组织模式

为认真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措施,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理轨道,根据《福建省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责任条 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特制订福盛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条 例如下:

第一条 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工作由专门组织机构----福盛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行政部、门卫领班等人组成。公司门卫组织的行政、人事归公司行政部管理。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门卫负责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行政部应将员工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保卫培训工作制度化。做到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安全保卫知识、技能、技巧培训,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在岗员工的安全保卫培训工作。

第四条 行政部及公司门卫应完善各类事故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尤其对具有政治性、倾向性、牵动性、苗头性事件应及时采取积极措施作好疏导缓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当中,确保实现无不安定事端,无政治事件,无破坏性案件,无职工犯罪发生。

第五条 公司行政部应建立外来人口管理制度。严格做到不招用证件不全的外来人员,对单位内出租房屋,做到出租屋底数清,租住人员情况明,并与租户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明确安全保卫工作责任。

第六条 企业大门出入口、财务室、仓库、职工宿舍等安全保卫重要场所,应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并举,要落实门卫、来访、值班、巡逻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要害部位技术防范设施覆盖率达100%。

第七条 行政部及门卫必须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制定消防预案,并100%配备专(兼)职防火安全员,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做到定人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不安全隐患整改率达95%,重大火险隐患整改率达100%,实现无三合一隐患,消防建档达100%,对于一时难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

第八条 公司行政部及门卫应按时完成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活动。

第九条 公司与各部门室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应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年终的整体考核指标中,确实建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并把各项安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作为各部门室负责人年度工作计划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节 门卫管理办法

第一条 门卫机构的设置

一、门卫实行领班负责制,领班负责主持全面工作。负责门卫队伍的训练管理、下达岗位命令、检查督促门卫人员执勤、处置突发事件等。

二、门卫的服务范围

(一)提供门卫、守护、内部巡逻。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对规定的目标和范围进行守护和巡逻。

(二)为开业、展览、文体活动等提供安全服务。其任务是维护这些场所的治安秩序,防止各种案件和事故发生,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这些场所的人、财、物的安全和各项活动有秩序地进行。

(三)为企业押送现金、贵重物资。其任务是派门卫人员为各企业护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资等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丢失、损坏及其他事项。

(四)为领导提供安全服务。根据需要派员为其担任护卫。

(五)为企业承担安全技术防范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和咨询。

(六)为企业配置各种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器材。

第二条 门卫人员的职责权限

一、门卫管理人员职责

(一)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履行安全保卫合同。

(二)做好门卫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

(三)加强门卫队伍的管理与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

(四)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调配人员。

二、门卫人员的权限

(一)按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责任区。

(二)对出入责任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三)可以佩带配发的非杀伤性的防卫工具和通讯、报警用具,但不许佩带枪支、手铐、警绳等警械。

(四)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劝阻,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五)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扭送公安、司法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的权力。

(六)对发生在责任区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有权采取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的措施以及提供情况,协助查处,但无侦查破案的权力。

(七)按合同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公司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

(八)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遇有犯罪分子不听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行为。

第三条 门卫人员配备和装备

一、门卫人员主要来源于复转军警和部分在职职工与待业青年,招聘录用门卫人员除按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之外,还应履行①政审;②目测、面试;③体检;④考试;⑤录取;⑥签订聘用合同;⑦试用考查。

二、门卫人员招聘录用基本素质要求:

(一)政治标准:忠于企业,忠于职守,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心理标准:有上进心,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反应、应变能力。

(三)品行标准: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劣迹。

(四)文化标准:初中以上学历。

(五)年龄、身体标准:18-30岁之间,相貌端正、身体强健、反应灵敏。男性身高170cm以上,有良好的视力,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

四、安全设施与保安装备配置

(一)门卫人员所需的安全保卫装备由公司统一规划调拨,做到配置统一、服装整齐统一。

(二)安全保卫专门器材设计、安装、维修由公司统筹安排解决。

第5篇 设备公司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制度

设备制造公司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制度

第一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干部员工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严格按照“消防法”与“消防条例”办事。

2、公司建立消防管理体系,经理任管理体系组长。建立消防制度,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不定期检查火灾隐患,并立即排除隐患。

3、公司按消防规定配齐防火器材,认真细致分析可能发生的火灾种类。配齐所需的灭火器、防火栓,在防火半径内有足够的水管及充足的水源,各种灭火器必须按期检定更换。

4、人人必须知道119是火警电话,并且会打119电话。遇到火灾需打119电话时,要跟消防人员说明起火的准确地址、燃烧物是什么(如油、草、气等),火势如何,并且派人到主要交通要道迎消防车,给消防车引路。

5、易燃、易爆化工厂区内应设立禁止烟火标志牌,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6、易燃、易爆品库及工作场地,一般采用自然采光,如需照明,必须安装防爆灯,灯泡不大于60w,但禁止用卤钨灯、日光灯。其库29内严禁设立办公室、休息室。

7、库房内照明应安装防潮防爆灯,灯泡不大于60w,严禁乱拉和乱接照明灯。照明线必须定期检查,防止线路老化,打火引起火灾。

8、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同时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且必须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9、办公室、公寓等必须按消防要求施工,要有防火通道,安全出口,配齐防火器材,装修时尽量用耐燃防火装修材料,完工后必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已使用的办公室、公寓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必须定期整改,达标后才准使用。

第二节 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一、一般事故要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登记记录并由当日带班人组织分析研究事故原因和责任,由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由总带班人向上级汇报。

二、重大事故造成停机停产,除按上述程序进行外,要根据事故轻重和经济损失大小的情况酌情处理,批评教育和适度(50-1000元)的经济处罚。

三、一旦发生紧急及爆炸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理:

1、立即断电抢救伤员,并马上送医院进行抢救。

2、抢救财产,尽量控制事故扩大。

3、立即迅速将事故如实逐级向有关领导汇报。

4、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现场分析。

5、事故分析的原因及核实情况、详细报告上报领导和经办公室备案和经委安全办备案。

6、对造成事故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6篇 检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检修准备

第一条 检修项目要做到五定: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检修计划必须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第二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枪检修中的安全负责任,对参加检修人员在交好任务的同时,还要交好安全措施。

第三条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任,对参加检修人员在交好任务的同时,还要交好安全措施。

第三条 检修项目必须认真办《检修证》。

第四条 检修用的工具、设备要进行仔细检查,做到工具设备齐备,安全可靠。

第五条 外委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专人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掌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签订合同,要有安全条款。

条六条 参加检修的外单位人员,必须到安全部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并对其承包的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

检修前的工艺处理

第七条 按检修方案和工艺切断进出物料。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有毒、有害物料不得任意排放。

第八条 对有毒、有害、可燃、易爆、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理方法有蒸气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残渣、余气,取样分析达到安全技术要求。与检修部位相连的设备、容器、管道系统要用盲板隔开。详见“置换规程”。

第九条 在检修中,对有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罐槽、塔、管线等设备,其出、入口或与生产系统连接处要加盲板隔开,并挂上“内有物料,注意安全防火”的警告牌,必要时要指定专人看管。

第十条 系统置换,合格后,按抽堵盲板流程图,将进出的物料管线插上盲板,并做好明显标志。盲板的抽堵必须指定专人统一管理,防止漏抽、漏堵。

第十一条 打开设备入孔,必须在其内部温度降到40℃以下时进行,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入孔前,必须先打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确认没有残余物料后方可进行。

检修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 一切检修项目检修前必须办理好《检修证》,《检修证》中的各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改变。若在检修过程时,发现安全措施有问题,必须经原批准人修改后方可改变。

第十三条检修证的办理

第十四条 检修涉及人员的安全职责说明

1、检修项目负责人

检修前办理、检修后保存《检修证》;

编制检修内容、质量及安全要求,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及竣工验收;

检查安措落实情况,对检修安全及质量负直接和管理责任。

2、设备交出方案编制人

认真检查待修设备和其他设备、管道的连接情况,正确编制设备交出方案。

组织岗位人员做好交出的系统处理工作;

向安全、施工队、安技、消防人员做好现场交底,讲解安全措施及要求,并对设备交出措施的落实与否负责。

3、设备交出检查人

检查设备的排放、隔断、置换、分析项目的正确性与完整性,对设备交出安全可靠性负责。

4、施工组长

认真执行检修中的质量安全要求;

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检修制度及有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监护,保证文明、安全检修。

5、操作班长

检修前及检修中现场检查,防止危及运转系统及作业人员安全,对现场签证负责。

检修人员经常联系,如发现跑料、泄漏等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情况严重,有权责令停止检修,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 生产单位必须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检修单位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质保量完成检修任务。

第十六条 项目检修负责人工作前,必须全面检查《检修证》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十七条 凡有两人以上同同时参加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 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钉子鞋。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第十九条 检修中必须严格明火管理,如要动火须按程序办理《动火证》。

第二十条 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检修,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拆卸设备,临时用电设施或照明,必须符合电气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十一条 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容器、设备内、下地槽、进下水进内)作业,必须按进塔入罐规定办证,在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详见“进塔入罐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其他规定。

高处作业时秘须遵守发下安全规定:

1、在离地面2米以上位置的作业为高处作业;

2、高外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多层、交叉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同时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

3、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眩晕、癜痫病者,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禁止从高外往下面乱扔工具、物件及杂物;

5、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厂房上部及塔罐顶部施工时,要设专人监护。若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6、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的电线保持二米以上距离,运送导体材料时,要防止触碰电线,以防触电;

7、脚手架的设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脚手架上堆放物料和作业人员的总重不得超过270㎏m2;

8、脚手架的跳板和斜面上,要做好防滑措施和扎好围栏。

9、晚间作业要求照明充足,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就停止高处作业。

第二十五条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检修时,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设备、容器、贮罐、管道检修前,必须进行吹扫、置换,置换后经取样分析氧含量应在20~22%,在毒物质不超过国家允许标准;

2、准备好必要的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

3、应在两人以上监护,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加强通风换气和有害气体分析。

第二十六条 动火、焊接时,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凡是动火项目,事先须按规定办好“动火证”;

2、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必须清除干净。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井、漏斗要确实封死盖;明沟、地坑(包括其他下水井)、地面、平台、设备、管道外表的污油、物料要吹干净,避免动火发生着火或爆炸;

3、高压线下、管道下、重要设施附近禁止放置乙炔瓶,乙炔瓶、氧气瓶和动火点之间的距离均应相距20米以上;

4、氧气瓶勿靠近热源,不接触油脂,夏季禁止在日光下曝晒。氧气不可用尽,应留有余压(不低于0.3~0.5mpa)。安全附件要齐全,保持良好状态,搬运时严禁碰撞。

5、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时,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眼睛。

6、在电焊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或拆除防护接地的设施;

7、在地面上焊接时,应穿绝缘胶鞋;

8、焊接作业中,要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在有害、有毒气体处检修作来时,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在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检修后开工安全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生产、检修和机动在方执行竣工交接验收手续,三方验收人进行现场检查保证质量合格,安全设施齐全。

第二十九条 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过的设备、管道内部不得遗忘的工具、杂物等,同时必须清扫干净,经仔细检查确认后进行封闭。

第三十条 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及贮罐等设备,必须按规定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

第三十一条 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受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氮气转置换,按抽堵盲板流程图规定的项目逐个逐项抽出盲板,不能遗漏。工艺负责人必须进行复查确认。

第三十二条 设备、管道接受物料的,应缓慢进行,并注意排凝,防止冲击或水击现象,接受蒸气时要先预热、放水、逐渐升温升压。

第三十三条 开工前,由安环部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通风、通讯,消防、梯子、平台、栏杆、照明等一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开车安全。

第三十四条 生产装置的日常维护,检修强以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7篇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1 目的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

3.2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电工

4.1.1 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1.2 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1.3 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1.4 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5 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6 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7 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4.1.8 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1.9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10 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1.11 如发现有人触电,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4.2 电梯工

4.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4.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4.2.5 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 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 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外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 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 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 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是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 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 凡在压力或装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 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 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 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 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 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6 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再关团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 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 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 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

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 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 高空作业

5.4.1 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 闪电、打雷、暴雨;

b. 钢管上雨水未干;

c.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4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5 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6 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7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8 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9 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10 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 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 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

员不能超过2人。

5.4.15 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拦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 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 车辆驾驶

5.5.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咒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 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 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 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画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严禁酒后开车;

b. 严禁超速行驶;

c. 严禁超载行驶;

d.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 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 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 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账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 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 食堂

5.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

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余饭菜必须妥善处理,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6 引用文件

第8篇 物业公司安全卫生护具管理工作程序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程序文件

--物业公司安全卫生护具管理程序

1.0目的

规定用于员工职业安全卫生的保护用品器具的管理控制方法,以利于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业安全卫生的保护用品器具的管理。

3.0职责

3.1办公室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发放。

3.2各部门及管理处负责防护用品的领用及管理。

4.0工作程序

4.1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4.1.1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识别,确定各岗位服务作业所需防护用品种类及数量,形成《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保管发放标准》。

4.1.2个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确定,应充分保证员工作业安全,根据公司当前物业管理服务过程特点,并参照执行《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4.1.3由办公室负责根据《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保管发放标准》组织采购和发放。

4.1.4当发生作业条件(环境)变更或增新的服务项目,需要增加防护用品种

类时,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负责配备,同时更新《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4.2个人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与保管。

4.2.1公司所需防护用品的采购及验收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按《采购控制程序》

和《供应商/服务承包商管理与评审程序》的规定进行,对防护用品供应商评估必须审查其是否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防护用品生产、销售资格。

4.2.2防护用品发放前,防护用品的贮存保管必须按《仓库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建立台账,明确存放地点和贮存条件,并实行定期检查。

4.3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4.3.1按《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保管发放标准》的规定,需要配备防护用品的岗位,由其所在部门负责统一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办理领用手续。

4.3.2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时必须明确保管责任,确保防护用品得到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

a)仅属某位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由其本人负责保管;

b)由当班人员集中使用的防护用品,部门负责人指定存放地点,并指定保管责任人;

c)对需集中加锁保管的防护用品,必须保证需要使用时,员工能够方便取得。

4.3.3防护用品应按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见《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保管发放标准》。对于已经发生损坏,影响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采购。

4.4个人防护用品保养

4.4.1按《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制度》的规定,需定期消毒/清洗的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进行。

5.0相关文件

5.1《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保管发放标准》(zh_-ohs-06-jl-01)

5.2《采购控制程序》(zh_-qp-11)

5.3《供应商/服务承包商管理与评审程序》(zh_-qp-10)

5.4《仓库管理规定》(zh_-qp-11-w_-01)

5.5《工厂安全卫生规程》(政府文件)

5.6《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政府文件)

6.0质量记录

6.1《物品领用登记表》(zh_-qp-11-4/a)

6.2《物品采购申请表》(zh_-qp-11-1/a)

第9篇 维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易燃易爆品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反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第10篇 _公司安全管理制定

公司安全管理制定

为创造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0 机构与职责

1.1 机构

1.1.1 公司安全委员会是公司指导安全的组织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工程部、财务部、办公室、物资部等)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的工作。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处理。

1.1.2 公司所属的项目机构必须组成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贯彻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项目万无一失。安全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并按规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1.2 职责

1.2.1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工作。

1.2.2 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3 汇总和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

1.2.4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安全施工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的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2.5 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1.2.6 参加审查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工作。

1.2.7 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1.2.8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

2.0 教育与培训

2.1 对新职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才能准其上岗。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2.2 对从事电力、锅炉、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操作。

2.3 对从事财务及物资管理的员工,必须进行防盗安全意识的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3.0 施工现场

3.1 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以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3.2 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

3.3 施工现场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3.4 施工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施工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3.5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4.0 易燃、易爆物品

4.1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4.2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5.0 防火安全措施

5.1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5.2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5.3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5.4 各施工单位、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5 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5.6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5.7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时,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8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6.0 防盗措施

6.1 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制订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规定,主要包括: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收银管理规定、会客制度、财物安全管理规定、货仓管理规定、更衣室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6.2 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迹象。

6.3 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6.4 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被移动的痕迹。

6.5 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须用摄像机拍摄现场。

6.6 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6.7 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等。

6.8 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印副本

,以做好内部调查。

6.9 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7.0 检查和整改

7.1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工程管理部门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公司各部门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7.2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11篇 路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和完善以公司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3、公司经理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4、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5、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二、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1、一切从事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经过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施工现场如果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3、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公司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向公司经理做出安全保证。

4、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做有记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第12篇 文山电力公司安全管理专责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专责工作职责:

1、督促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观念,保证安全生产,保证职工在电力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2、负责组织编制文山电网年、季安全防范措施计划,并协调实施。

3、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程学习、竞赛、考试等活动。

4、负责指导各分公司、电厂(站)安全员的工作。

5、负责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理赔、协助安全法律责任的处理等工作。

6、负责组织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

7、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工作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8、负责审议季度、年度安全总结和计划。

9、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9、负责制止各级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

11、结合文山电力系统内的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季度安全分析总结会议及临时安全分析会议。

13、负责制定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14、认真执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决定。

15、认真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13篇 文山电力公司安全管理员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1、监督国家有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观念,保证安全生产,保证职工在电力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2、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程学习、竞赛、考试等活动。

3、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建立事故档案,积累反事故经验,做好发、送、变、配电设备事故记录,设备故障、异常记录,职工伤亡记录,人身未遂险情记录和职工违章记录,负责编制系统内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4、监督检查各单位工作票、操作票的贯彻执行情况,两票逐月统计,计算合格率。负责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报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5、负责起草季度、年度安全总结和计划。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7、对各级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

8、结合文山电力系统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9、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季度安全分析总结会议及临时安全分析会议。

10、协助制定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11、认真执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决定。

1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季度安全防范措施,并按计划实施。

13、负责督促贯彻执行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并做好执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4、认真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14篇 工程建设公司安全组织管理制度

第1条安全机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九条的要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选派懂技术、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职工担任,并具备上岗从业资格。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须征得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方可调动。

第2条公司的安全组织机构:纵向到底,即由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组成,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横向到边,即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岗位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制,各负其责;纵横联锁,形成管理网络的安全保证体系。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经理任主任,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工会主席、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公司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决策和指挥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并设安保科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的安全、环境管理和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车间等)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车间主任等)任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副主任等)、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各作业队(作业班组等)的负责人为组员,负责本项目经理部(车间等)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管理和检查工作。

三、作业队(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以及有关记录的填写、保管,经常检查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协助作业队负责人(班组长等)管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15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技术保证措施

(一)场容场貌

1、工地围档:

工地四周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围档,高度不应小于1.8m,出入口设置大门,并且有门卫和门卫制度。

2、道路、地面:

地面、道路要硬化,道路坚实、平坦,并有排水措施,现场拌料、运输砂浆、砼过程中做到不漏、不洒、不剩,施工污水不准直接进入下水道。

3、材料堆放:

材料按总平面布局分类堆放有序,并且有标识,废料应及时清理掉。

4、五牌一图:五牌一图必须齐全,并且美观、整齐,在施工通道和作业面必须搭设醒目的且有针对性的警示牌。

5、现场文明气氛:

现场有宣传标语,要有黑板或报栏,内容要经常更换,工人穿戴整齐、行为文明。

6、成品保护:

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和污染成品。

(二)卫生状况

1、职工宿舍卫生:

有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值日表,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无异味,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应明显划分,睡铺须使用正规单人床,床上用品各类物品放置整齐,做到清洁美观,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加热电器。

2、食堂卫生:

食堂选址远离污染源(污水沟、厕所、垃圾箱等)30m以上距离,并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藏等场所以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灶台及周围要镶贴白色瓷砖,并有通风排烟设备,地面应铺设地砖,每天要打扫干净,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食堂内必须吊顶并刷白,食品生与熟,原料与成品,食品与杂物等要严格分开,要有防尘、防蝇、洗刷、消毒设备、食堂卫生制度有关证照齐全,炊管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和培训证、穿戴做到白衣、白帽、白口罩、文明操作。

3、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应有卫生值日表,窗明地净无蚊蝇,办公室用具摆设整齐,工作人员穿戴行为文明,不随地吐痰,乱弹烟灰。

4、厕所卫生:

厕所必须远离食堂30m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照明通风良好,便槽必须铺设瓷砖有水冲设备和洗手池,并有专人天天负责打扫,使槽内无污垢、垃圾、无明显臭味。

5、楼面卫生:

楼层整洁,无建筑垃圾,严禁在建筑物内随地大、小便,高层建筑每施工作业层必须设置便桶并有专人清刷,工人操作点必须有良好的照明,周围必须整洁,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三)爱民便民及其他

1、爱民便民:要有切实可行的爱民便民措施为周围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工地周围张贴向居民、行人打招呼的标语及告示牌,不擅自夜间施工,不发生扰民事件。

2、其他:工地无闲杂人员,宿舍内不准住有职工家属和小孩,现场施工人员挂牌上岗,工地无重大盗窃事件和各种违法事件发生,工地有防火制度和防火设备,并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台帐,现场必须有必要的保健急救条件,危险场所严禁吸烟。

(四)安全达标

1、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治安、消防、工会及管理人员网络,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全面且具有针对性,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处理,有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安全干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脚手架:立杆要有底座和扫地杆,基础平实且有排水措施,架体稳定且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悬挑部分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设置剪刀撑,脚手满铺,并且材质要符合要求,施工层必须设置防护拦杆和挡脚板,通道和临街钢管必须油漆,通道畅通,用料平台搭设牢固。

3、三宝四口临边: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高层建筑外侧必须用合格的,取得准用证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四口、临边处必须有可靠严密的防护。

4、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开关箱末端必须装设30ma或15ma0.1s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所有电缆电线必须架设,高层建筑内潮湿环境下作业的照明电压必须用安全电压。

5、小型机具:安装要有验收记录,防护装置齐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绝缘装置,不准使用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具。

6、塔吊和电梯: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司机、指挥必须有上岗证,塔吊拆装队伍必须有资质,并有安装验收记录,各种限位齐全且灵敏可靠,架体稳定保养状况良好,有维修保养记录。

7、提升井字架:架体按规范要求设计并合格,超高限位,保险装置灵敏,缆风绳必须符合要求且锚固可靠,卷扬机地锚牢固有限位装置。

《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汇编(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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