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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管理制度法规(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会计电算管理制度法规

会计电算管理制度法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系统选用与维护

2. 数据管理与安全

3. 操作流程与权限设定

4. 内部控制与审计

5. 法规遵从与责任分配

包括哪些方面

1. 系统选用与维护:包括选择符合行业标准的会计软件,定期进行系统升级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2. 数据管理与安全:涵盖数据备份、恢复、加密等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3. 操作流程与权限设定:明确各岗位人员的操作权限,规定操作流程,避免错误操作和信息篡改。

4. 内部控制与审计: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审查,确保其运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5. 法规遵从与责任分配:遵守相关会计法规,明确各部门及员工在会计电算化管理中的职责,确保法律责任的清晰。

重要性

会计电算管理制度法规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2. 保障数据安全:严格的管理制度能保护会计信息免受外部攻击和内部滥用,维护企业利益。

3. 遵循法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法律风险。

4. 提高透明度:通过内部审计,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提升企业的治理水平。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每个职务的电算化操作步骤,确保员工按照规定执行。

2. 建立安全防护体系:配置防火墙,定期更新杀毒软件,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3. 定期培训:组织员工进行会计电算化知识和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法规意识。

4. 设立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 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操作,应有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以保证制度的执行力。

在实施过程中,需密切关注法规更新和技术发展,适时调整和完善会计电算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符合企业需求和行业标准。

会计电算管理制度法规范文

第1篇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办法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本公司会计电算化发展,规范会计电算工作,按照财政局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公司。

第三条 会计电算化管理内容包括岗位设置、发展规划、建立信息系统、制定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和推广等。公司负责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 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及人员情况,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会计电算化工作,定岗定员,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 电算专管员必须精通财会业务,并且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本单位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二、监督会计电算化有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对财会软件进行日常维护;

四、保证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财产安全;

五、控制会计软件的运行;

六、对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七、负责财会软件的学习、应用和推广;

八、负责组织系统内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 各单位必须对操作人员的上机、密码和使用权限进行严格管理,建立相应的操作管理制度。与会计业务无关人员,没有经过上机培训人员不得作为操作人员。

第七条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计算机和财会软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自行修改。

第八条 操作人员的密码应当严格保密;更换操作人员或密码泄密后,必须及时更改密码。第九条操作人员如果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财会程序,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

第三章 电算记账的规则

第十条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软件程序,以及总公司的有关统一规定,进行业务处理。

第十一条 总公司对财会软件的使用实行统一管理,未经总公司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使用其他财会软件。

第十二条 总公司负责设置一、二级会计科目。二、三级科目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

第十三条 为确保电算记账准确、高效,记账过程中实行三审制,即事前审核、事中审核、事后审核。

第十四条 记账凭证原则上由手工填制,如果据以填制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已输入计算机或可从机内现有账簿中计算生成记账凭证所需数据,记账凭证方可由计算机打印输出,代替手工记账凭证;这时须由操作员、复核员、主管员共同签章,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做为会计档案保存。

第十五条 出纳人员、程序设计人员不得兼任凭证录入工作。

第十六条 已输入总账、明细账的数据,如有差错,均须另编补充凭证或负数冲正凭证,重新输入;如原始凭证是正确的,操作员输入错误应在输入的更正凭证中注明实际输入数据的更正内容,包括原始的日期、编号及错误原因。

第十七条 存在计算机软盘或硬盘内的各种账册,在未打印成文本输出之前,应视同会计档案妥善保存,并应留有副本。

第2篇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范本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本公司会计电算化发展,规范会计电算工作,按照财政局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公司。

第三条 会计电算化管理内容包括岗位设置、发展规划、建立信息系统、制定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和推广等。公司负责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 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及人员情况,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会计电算化工作,定岗定员,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 电算专管员必须精通财会业务,并且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本单位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二、监督会计电算化有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对财会软件进行日常维护;

四、保证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财产安全;

五、控制会计软件的运行;

六、对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七、负责财会软件的学习、应用和推广;

八、负责组织系统内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 各单位必须对操作人员的上机、密码和使用权限进行严格管理,建立相应的操作管理制度。与会计业务无关人员,没有经过上机培训人员不得作为操作人员。

第七条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计算机和财会软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自行修改。

第八条 操作人员的密码应当严格保密;更换操作人员或密码泄密后,必须及时更改密码。第九条操作人员如果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财会程序,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

第三章 电算记账的规则

第十条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软件程序,以及总公司的有关统一规定,进行业务处理。

第十一条 总公司对财会软件的使用实行统一管理,未经总公司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使用其他财会软件。

第十二条 总公司负责设置一、二级会计科目。二、三级科目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

第十三条 为确保电算记账准确、高效,记账过程中实行三审制,即事前审核、事中审核、事后审核。

第十四条 记账凭证原则上由手工填制,如果据以填制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已输入计算机或可从机内现有账簿中计算生成记账凭证所需数据,记账凭证方可由计算机打印输出,代替手工记账凭证;这时须由操作员、复核员、主管员共同签章,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做为会计档案保存。

第十五条 出纳人员、程序设计人员不得兼任凭证录入工作。

第十六条 已输入总账、明细账的数据,如有差错,均须另编补充凭证或负数冲正凭证,重新输入;如原始凭证是正确的,操作员输入错误应在输入的更正凭证中注明实际输入数据的更正内容,包括原始的日期、编号及错误原因。

第十七条 存在计算机软盘或硬盘内的各种账册,在未打印成文本输出之前,应视同会计档案妥善保存,并应留有副本。

第3篇 建设股份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一)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可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可包括: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各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电算化会计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维护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工作岗位。

(二)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1.电算主管: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可由会计部经理兼任。

2.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要求具备会计软件操作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可由基本会计岗位的会计人员兼任软件操作岗位的工作。

3.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此岗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可由主管会计兼任。

4.电算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此岗要求具备计算机和会计知识,经过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应由专职人员担任。

5.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要求具备计算机和会计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的水平,可由会计部经理兼任。

二、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2.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

3.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4.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日志,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三、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1.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建立如口令、只读等措施;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

3.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4.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如安装不间断电源,保证停电时,能有时间保存资料。

5.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如安装杀毒软件,且每星期更新杀毒软件,每星期扫描内存;严禁外来人员的软盘在本公司计算机上使用等。

6.建立系统风险评价体系,由电算主管及电算维护人员定期分析。

四、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2.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通用会计软件、定点开发会计软件、通用与定点开发相结合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五、本制度是公司《会计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财务总监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财务总监。

六、本规范自20__年1月1日起实施。

第4篇 技术学院会计电算化实训室管理员制度

职业学院会计电算化实训室管理员制度

一、管理实训室内的所有设备,认真做好“计算机故障维修记载”、“计算机设备登记”等;

二、根据课程安排和要求,提前十分钟打开门,做好上机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保证学生准时上机;

三、开启稳压电源,检测电压稳定正常时,方可打开服务器,接通计算机系统,确保用电安全;

四、注意检查实训室的工作环境(温、湿度),实训室内做到清洁、通风。上机过程中,随时观察实训设备运转情况,遇电压不稳等特殊情况,应果断采取措施,不得强行开机。放学后,应对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五、实训室钥匙由管理员一人专管,不得转交他人;

六、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学生上机指导工作,组织并督促勤工俭学学生管理员进行机房卫生扫除,并监督上机人员正确使用设备,对违反各项制度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系部有关领导反映;

七、指导和培养学生管理员对机房进行维护和管理;

八、整理各位老师对实训室工作的意见,并向系领导汇报;

九、加强对电源设备、机器设备和网络设备的巡视,做到勤问、勤看、勤听、勤摸、勤闻。遇有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同时要将处理结果,发生故障的原因作详细的记录,重大设备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

十、外来人员使用实训室或实训设备外借,必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及系领导审批同意方可。

第5篇 餐饮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制度

保证会计电算化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办公室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2.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数据和功能模块的正确性。

3.进行电算化操作时,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点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4.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加强对会计数据的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审核,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入机内账簿。

5.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操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6.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7.对会计软件进行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须经财务部经理的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在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进行监督。

8.健全排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故障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健全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 未经允许不得在记帐电脑上安装、拷贝无关软件、文件。

9.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10.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11.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12.所使用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第6篇 (公司)企业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指导和规范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注释:制订该制度的目的、意义和法令依据]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财务核算单位。 [注释: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包括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注释:制度的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硬件是指支撑财务软件正常运行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计算机软件是指用友财务软件及其他相关软件。

第五条 公司应指定专人对财务软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及对数据库的管理。各分支机构财务系统技术服务由本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

[注释:以上是总则部分;接下来是分则部分。]

第二章 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 公司各财务核算单位必须使用公司指定的财务软件进行本单位的财务核算,并建立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电算化岗位的职责范围。

第七条 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一)电算主管岗

由财务管理总部设立,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的规划和管理,协调公司财务用计算机的使用及财务软件的运行;对电算化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分配及管理;负责开、关服务器,管理服务器数据库及数据备份工作;协调、督促财会人员的电算化工作,完善公司的电算化制度。

(二)电算维护岗

由信息技术中心指派专人兼任,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管理及维护;维护财务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协助电算主管规划和推进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会同电算主管负责电算化系统的升级工作等。

(三)软件操作岗

由各财务核算单位设立,负责对本单位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输入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登记、保管、保密工作。

(四)审核记账岗

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没有审核的凭证不能记账;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审核。

此岗位人员应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各财务核算单位均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岗。

第三章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第八条 本章所称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是指按照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行使岗位职责的会计电算化人员或经财务负责人(总部为财务管理总部负责人,分支机构为财务负责人)批准赋予临时操作、查询权的其他人员。

[注释:会计电算化人员是依照会计电算化岗位进行设置的。]

第九条 操作人员必须以“命名用户方式”登录财务软件系统,操作人员的密码由操作人员自己拟定。操作人员对自己的密码必须严格保密,泄漏密码产生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财务软件系统登录密码先由电算主管在账套管理中统一设定初始密码,并通知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再由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在客户端自行更改。

第十条 会计电算化人员在财务软件系统中均应以实名进行用户登记,并由电算主管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原则赋予相应操作权限。

财务软件系统的集团用户由电算主管及财务管理总部指定人员管理与使用,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注释:第八条至第十条是针对电算主管岗、电算维护岗、软件操作岗、审核记账岗。]

第十一条 日常操作程序

(一)电算维护员每天到岗后,首先检查服务器是否正常开启,检查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是否正常运行,为其他工作做好准备;[电算维护岗]

(二)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运用正确的会计科目填制记账凭证,并打印机制记账凭证,同时签名或盖章确认;[软件操作人员]

(三)审核人员审核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在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确认,并立即对机内对应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如未即时核对机内记账凭证,应将原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与机内凭证核对无误后,才能对机内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 [审核记账岗]

(四)每天工作结束后,电算维护员可依据工作情况选择是否关闭服务器,如要关机应提前通知电算主管,由电算主管通知各在线操作人员,各在线操作人员退出后方能关闭服务器。[电算维护岗]

(五)操作人员离开操作使用计算机的工作现场,应立即退出财务软件系统,否则应承担被人利用本人登录名进行操作的全部责任。[电算维护岗]

第四章 计算机硬件、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各核算单位应为开展会计电算化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和软件。

第十三条 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电算维护员应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电算维护员应定期对计算机存放场所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包括对消防和报警设备、地线和接地、防静电、防雷击、防鼠害、防电磁波等设备和措施进行检查,保证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三)电算维护员应对硬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时排除,由于本身条件没有能力解决的或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与硬件生产或销售商联系解决,并对故障情况和处理措施及结果等予以记录;

第十四条 计算机软件的维护分为系统软件维护和财务软件维护,包括以下内容:

(一)系统软件维护包括检查系统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文件是否被非法删除和修改,以保证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

(二)财务软件维护包括操作维护与程序维护:

对财务软件日常操作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电算维护员应及时解决。如不能排除,应立即报告电算主管并联系财务软件供应商予以指导或现场处理。

对财务软件的修改、版本升级等程序维护由财务软件供应商负责,电算主管及电算维护员应与软件供应商进行联系,及时得到新版财务软件。

对正在使用的财务软件进行升级,应报经财务管理总部和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批后进行,并记录升级时间及模块。[电算维护岗和电算主管岗]

第十五条 会计数据的备份

会计数据的备份由电算维护员负责,包括至少每天进行一次硬盘备份或启用自动备份系统,对重要会计数据更新或修改后应及时进行备份,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进行刻录备份。

第十六条

各核算单位应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确保财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各单位财务用计算机应配备优良的正版杀毒软件,以预防、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并定期进行病毒库的升级及版本的更新。

第五章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公司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的内容和范围: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磁盘、光盘等介质上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以及财务软件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他会计资料。

第十九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

(一)各核算单位使用计算机打印的书面形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负责保管。

(二)会计电算化记账凭证制单完成后应立即打印输出,打印的记账凭证上应有制单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审核人员签名或盖章、财务负责人签名或盖章。收付款记账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的活页账页装订成册,应每天登记并打印,做到日清月结。对每天业务较少、不能满页打印的,也可按旬打印。一般账簿按年打印,遇税务、审计等管理部门检查时,应按其要求,及时打印有关账簿、报表等。

(四)各类账簿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整打印,装订成册存档。发现已打印的纸质会计档案有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

(五)每月结束后10日内、年度结束后30日内,财务人员应将打印的记账凭证分月、按凭证序号整齐装订成册,由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审核人员和装订人员签名或盖章,存档妥善保管。

(六)每月结束后15日内、年度结束后45日内,财务人员应将打印的会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整齐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存档妥善保管。

(七)存储在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上的会计电子文档由电算维护员保管。

第二十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各种会计资料(包括纸质和用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经单位领导同意借阅会计资料,应该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存放在存贮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其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感染病毒和数据丢失。

第二十一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销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总部会同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解释权限]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日期]

第7篇 第1人民医院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实施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可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会计岗位,基本会计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岗位、稽核、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电算会计岗位一般可分为电算主管、操作、审核记帐、电算维护、电算数据管理等工作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制度的情况下可以交叉设置。

2、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

(1)所有上机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经电算主管认可后方可上机操作。

(2)明确各操作人员的上机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电算维护人员一般应由软件操作岗位以外的人员担任,凭证输入人员不得兼任稽核、数据维护或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凭证输入、报表操作及数据维护等工作;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帐簿。

(3)上机操作人员应设置操作密码,定期更换密码,并注意安全保密,操作人员离开工作站时应退出会计软件,杜绝未经授权人操作会计软件。

(4)专人保存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和故障情况等内容。

3、硬件、软件、数据管理

(1)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份。

(3)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过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核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4)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5)定期检查计算机病毒,各工作站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在读取外来磁盘数据时,必须在清查病毒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各工作站不得安装游戏软件。凡装有会计软件的计算机,除工作必需并征得电算主管同意外,不得上网,上网后除指定内容外不得下载任何信息。

4、电算化档案管理

(1)存在硬盘、磁盘、光盘等介质中的会计数据和打印输出的会计数据作为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

(2)计算机输出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纸质会计档案的管理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要保存在防磁、防尘、防火、防潮的场所,重要数据应保存双份并存放在不同的地点。

(4)对磁性介质存放的会计档案要定期检查并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整套会计电算化文档资料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

第8篇 食品公司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会计电算化管理是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推动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证会计信息处理和存储的合法、安全、准确、可靠,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加强财务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各单位要把会计电算化作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要工作来抓。

三、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电算化操作水平,使一部分会计人员能够负责会计软件的维护,并培养部分会计人员逐步掌握会计电算化数据分析工作。

四、讲求效益,处理好及时更新技术设备与勤俭节约的关系,既不盲目追求最新技术和先进设备,也不忽视技术的发展趋势,造成设备过快陈旧过时。

五、统一应用财务管理软件。为适应财务管理网络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要,我公司所属单位统一采用“金蝶k3系统”作为财务管理软件。并为以后与其他信息系统的联网做好准备工作,逐步建立以会计电算化为核心的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单位内部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在经营管理中的作。

第二章 替代手工记账验收条件

一、 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是指应用会计软件输入会计数据,由电子计算机对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输出会计资料。替代手工记账是会计电算化的基本目标。

二、公司获得省财政厅授权成立会计电算化验收小组,自行验收公司所属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并报省财厅会计处批准。

三、替代手工记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配备了“金蝶k3系统”财务软件、相应的计算机硬件及机房空调设备;

2、 配备了相应的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资格,使用网络财务软件单位必须至少具备一名以上会计电算化中级维护员;

3、 执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4、“金蝶k3系统”(下称k3系统)与原总公司自行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以下称旧软件)或手工帐表(未电算化单位)并行3个月以上,且新旧核算软件的结果数据相一致;如果新旧软件核算结果不一致,并且不一致原因不属人为错误,可由专人查明原因,并向验收小组提供书面报告;

5、 新旧软件并行期间,新旧软件所有核算结果会计资料都必须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并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6、 记账凭证类别使用统一记账凭证,以适应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需要;

7、 提前一周填写广州市财政局会计处规定的标准格式申请表向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验收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 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一、 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要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

二、会计电算化岗位可设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员、审核员、电算维护员、电算审查员、数据分析员和出纳岗位、档案管理员。

1、 电算主管:全面负责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制订电算化发展规划、总体方案及操作人员的权限控制;

2、 软件录入员:编制记账凭证,并负责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的输入工作,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要求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

3、 审核员: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

4、 电算维护员: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对软件所需的维护和升级负责同软件供应商进行联络;对财务部门无法解决的硬件问题负责同计算机中心联系;

5、 电算审查员:负责监督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此岗位由计算机中心和审计室有关人员兼任;

6、 数据分析员:负责对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有关分析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

7、 出纳:只能使用“现金管理”模块。

8、 档案管理员:负责财务软件和会计资料档案的管理。

三、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制度的前提下,交叉设置各岗位,但要保持相对稳定。出纳只能使用“现金管理”模块,录入员和审核员必须分设。

第四章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一、 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财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财务软件;

二、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财务软件;

三、凡需要修改财务软件,必须书面提出修改理由、修改内容,报公司财务管理部,由财务管理部统一向金蝶公司协商;

四、一切修改操作必须在界面菜单下操作,严禁擅自打开数据库强行修改。

五、审核通过或已登帐的机内凭证,系统不提供修改功能。发现已经录入并审核通过或已登帐的记账凭证有误时,只能采用留有痕迹的修改。

第五章 计算机硬件管理制度

一、 计算机硬件及机房网络设备由具有电脑硬件基础知识的程序员负责管理,公司电脑室设兼职计算机病毒监察员对整个集团公司的计算机病毒进行监测。

二、 计算机房工作时必须自觉保持清洁,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其他物品(尤其是对电脑正常工作有害的物品及易燃物品)带入电脑机房。严禁在电脑机房内吸烟。严禁随意拔插电脑机房的电源设备。

三、 电脑机房必须配备空调设备,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环境。

四、 上机前应首先检查电源和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经过电算维护员检查认可、才能使用。尤其是在计算机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时,不得随意自行检修,应及时报告电脑室,等候检修。

五、 限定服务器操作权,不得随意改变服务器的设置。

六、 遇到突发性停电时,应立即退出系统、关机、关电源;

七、 下班前,必须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已关好,关切断所有电源。

第六章 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一、会计核算软件必须有独立的硬盘或子目录。不得与其他软件混淆放置;

二、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电算维护员在确认有关数据已作备份后,可进行排除障碍的有关措施;如无法解决,可根据情况通知计算机中心或金蝶公司有关人员,寻求解决办法;

三、软件操作员根据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打印,附上原始凭证并经审核员进行二次审核正确后存放保管,以备装订存档;

四、每次输入的会计凭证都必须备份存盘,月底结账后

即应把当月会计数据备份入磁盘或光盘中储存管理;

五、科目汇总可以分期或按月进行,其中,八栏式本期科目汇总表可替代总账账簿使用;

六、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打印;其他账簿每年打印两次:第一次在上半年结束后30天内打印;第二次在年度结束后45天内打印。根据实际情况,发生业务少的,可满页打印,但应保证每年至少打印一次。

七、会计报表的编制、打印输出要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设置公式编制。各种报表需经软件操作员、审核员、电算主管签章确认后方为正式报表。报表必须通过设定取数公式编制,不得用非正常手段进行填制;报表的数据必须与结账结果相符,表内表间数据的勾稽关系必须正确无误,取数公式一经设定,必须保持不变,如需修改,需保存书面报告。

八、输出数据未经本单位财务主管许可,严禁擅自携带外出和外借。

九、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修改;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一份存放档案室,一份存放财务部;

十、对正在使用的应用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必须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由电算维护员办理审批手续,经过电算主管和计算机中心有关负责人同意后,由电算主管、电算维护员、计算机有关人员进行监督,并要求软件供应商协同操作;

十一、为防止外来病毒感染,在未进行有效病毒检测前,任何人不得使用外来磁盘在会计核算用电脑上进行任何操作。不得随意将会计用磁盘在其他电脑上操作。

十二、会计档案包括会计资料和会计软件。存档的会计档案,要每年进行检查、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第七章 附则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在执行时如与上级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规定有出入,则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9篇 支付中心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国库支付中心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会计人员财务软件操作行为,保证电算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电算化会计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条大厅局域网管理规范:

1、机房是大厅局域网的核心,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机柜、档案柜、ups等;系统管理员负责机房管理,非机房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不得擅自操作服务器;

2、服务器中存放着中心财务数据,备份数据实行双备份异地存放,实行日备份、月备份、年备份;

3、定期维护和保养机房设备,并做好保养记录。随时检查机房设施,包括:电源、消防、防鼠、防电磁波、防尘、防静电等设备和措施,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服务器正常稳定运转。

第三条 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规范:

1、大厅局域网内统一安装专业的网络版“卡巴斯基”杀毒软件,系统管理员每周五要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大厅工作人员每周一早上要在系统管理员的监管下对自己计算机系统进行一次检查、杀毒;

2、严禁安装拷贝与工作无关的游戏软件、文件安装拷贝到计算机,外来文件资料先杀毒再查看、拷贝。

第四条 计算机操作规范:

1、大厅所有计算机实行顺序编号,一人一机,统一管理。密码登陆系统,正确使用系统各模块,及时保存财务资料,系统不用或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随手退出系统;

2、大厅工作人员定期更新财务软件登陆密码,密码记录有序,密码不得外传,严禁他人登记系统误操作破坏数据库;

3、正确使用计算机、打印机,不得随意插拔计算机连接电缆、不得通过关闭电源强行关闭计算机,下班后不得待机;

4、严禁非大厅工作人员进入大厅工作区,如遇财务检查中心安排专人专机接待。

第五条 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规范:

1、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完成,科学分类,专柜保存;

2、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分为日备份、月备份和年备份;大厅每日下班前对当天财务数据进行日备份,每月末对当月财务数据进行月备份,会计年度终了结账后完成全年备份;各会计室和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单位,每月末对当月的会计数据备份的同时,将备份资料送核算中心进行异地备份;

3、会计电算化档案采取双备份异地存放模式,每月会计核算大厅机房保存一份,送财政局档案室保存一份。

第10篇 建工学院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建工学院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院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严格执行上机操作规程,现制定我院会计电算化系统

操作管理制度,请认真执行。

一、系统使用管理

⒈在系统投入运行前,由系统管理员确定本电算化系统的合法有权使用人员及其操作权限,并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系统内授予其使用权。运行中需要增减使用人员,按同样手续办理。

⒉对使用人员明确划分使用操作权限,形成分工牵制的内部制约机制。

⒊本系统原则上专机专用,谢绝无关人员使用机器做其他工作。

⒋建立非操作人员“计算机使用登记簿”制度,上机前须登记方可用机。

⒌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改数据、原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

⒍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⒎操作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数据的输入、运算、记帐和打印有关帐表。

⒏存档数据、软盘、帐表和文档资料等由系统管理员按规定保管、移交。

⒐系统管理员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不规范使用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

二、上机操作规程

⒈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并经系统管理员正式认可的人员,才能上机操作。

⒉非操作人员上机操作,应进行上机操作登记,填写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供系统管理员检查核实。

⒊操作人员上机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检查计算机的运行情况,发现运行异常要及时通知系统管理人员处理。

⒋操作人员的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密码要不定期变更。

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

⒍复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如发现差错,应及时反映给操作人员及系统管理员。对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在记帐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进行修改;在记帐后发现差错,必须另作凭证,按规定冲销纠正。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账目。

⒎每日记帐工作完毕后都要做好备份工作,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备份的数据软盘,由财务处妥善保管。

⒏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如要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系统,以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

⒐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命令程序、数据文件、帐册、软盘等行为,依照《会计法》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⒑系统管理员要妥善保管上机操作记录。定期检查、打印并装订成册。

三、财务处理程序

⒈财务系统初始化

在初次建立会计电算化系统时,需要进行系统初始化工作,在会计主管授权下进行设置会计科目、帐本格式、凭证类型、期初余额等项内容的设定。

⒉财务系统更改

系统正常运行期间,任何对财务系统的修改变动,都必须得到会计主管的批准。

⒊日常财务处理

⑴凭证处理

系统输入的记帐凭证是机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要按照国家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数据、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确切、不完整的原始数据和凭证应予以退还,并要求更改和补充。

机制记帐凭证的编制。机制记帐凭证是指计算机根据财务管理系统软件的要求,依据正确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并打印的记帐凭证。机制记帐凭证须经复核后,再由财务处理系统进行记帐处理。

机制记帐凭证编制前,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输入计算机及打印出的记帐凭证必须做到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摘要简单、明了、规范。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需加盖制单审核人、记帐员(输入)及会计主管名章,如为收付款凭证还需加盖出纳员印章及经办人(领交款人)签字,连同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⑵记帐凭证的审核与保管

a、记帐凭证必须经有关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账处理。

b、操作员每输入以张凭证,结束前要自审一次,无误后再按结束键。

c、输入计算机的凭证、单据应由制单人、审核员、记帐员、财务处负责人、收付款凭证应由出纳员签章经办人签字后方可为有效凭证。

d、已输入的记帐凭证应在输入操作完毕后,打印科目汇总表并装订成册,交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员存档保管。

e、同一张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⑶帐表打印和结账

a、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需要每天打印,并应与出纳员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b、银行余额调节表每月编制一次。

c、在结账前按有关规定做好当月各类财务数据和报表的备份工作。

d、月底,以上工作正确完成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结帐,系统自动生成下月期初余额。

e、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⑷会计报表

a、单位应根据账簿数据准确编制或计算机自动生成会计报表。账表之间的数据必须衔接一致。

b、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软件系统功能及管理要求月末打印输出,经有关财务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c、单位上报会计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格式与要求,按会计主管部门的统一设计和布置。

d、单位如需以软盘和书面形式上报报表,软盘和书面报表的数据一致,书面报表必须由机器打印并按规定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第11篇 学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学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6

会计电算化制度是对会计人员操作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计电算化微机是会计电算化专用机器,只能财会人员使用,进行有关记账、统计、做工资等整理会计资料工作使用,禁止非指定人员操作计算机,会计电算化应专机专用,计算机内不得安装与财务管理无关的软件。

2.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会计电算化系统,由系统管理员授权的人员也只能在所给定的权限内使用电算化系统,不得越权操作。

3.经授权使用电算化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保证其“口令”(密码)不为他人知晓,并定期或不定期修改本人“口令”。

4.经授权使用电算化的人员,不得用本人的密码进入系统而由他人代为操作。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逐级退出电算化系统,不允许在没有退出系统的情况下离开工作室。未经系统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对数据库文件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5.定期保养计算机硬件设备及周围环境整洁,注意通风、防火、防磁、防雷击、防鼠害、防静电,保证硬件系统正常运行。

6.计算机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处理。

7.健全必要防病毒措施,安装防病毒卡或使用防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版本升级。使用所有外来软盘时,必须先对软盘进行病毒检测,防止病毒感染。

发生数据丢失、混乱等情况,应使用会计软件中的索引功能,或备份数据进行数据恢复。无法自行解决时,做好故障记录,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解决。

第12篇 隆兴供电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保证会计电算化的稳定正常运转,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承德供电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职责划分

2、分公司财务科在供电公司财务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职责是:

2.1认真执行实施供电公司制定的会计电算化总体规划和方案,配合供电公司财务处积极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

2.2在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会计电算化的管理和应用水平。

三、运行与操作一般要求:

3、会计电算化系统必须配备专用的计算机和稳压及不间断电源,条件许可时应另配备用计算机。

4、使用网络版会计电算化系统,其服务器必须设专用机房放置管理,并指定一名网络管理员负责维护管理网络设备和软件系统。

5、上机操作人员须经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系统运行的专门培训学习,取得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方具备操作运行资格。否则,不得运行会计电算化系统,特别是运行网络会计电算化系统。

6、会计电算化的有关系统软件、支持软件、工具软件统一由承德供电公司财务处安排和置配,与会计电算化无关的其他软件,一律不得在会计电算化的计算机上运行使用。因其造成会计数据丢失,以及系统故障的,除扣发责任者奖金外,并提出批评。

7、禁止在财务专用计算机上使用外来软盘,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使用上、下级送来的数据盘或软盘以前,必须先进行检查计算机病毒工作。

8、通过远程网络传送或接收数据时,必须在非会计电算化使用的计算机上完成,接收方形成的数据盘,视同外来软盘。

9、新旧会计电算化软件更替时,需经新旧电算化软件半年的双轨同步试运行,两套软件产生的账表相符,向承德供电公司财务处提出申请,并经财务处实地验收和批准,方可甩掉原有软件,实行会计电算化新软件系统的单轨运行。

10、严格按照下列流程进行凭证处理:依据原始凭证输入计算机形成记帐凭证→打印凭证→审核凭证→汇总凭证等。同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岗位和人员机制,操作员不能兼任现金出纳员,凭证输入人员和审核或校对人员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11、本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计算机专机专用,谢绝无关人员使用计算机做其他工作。

12、上机操作人员都必须设置上机操作口令。

四、科目设置

13、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口径,保证财务报表数据指标的一致性和正确性,会计电算化中科目体系的一、二级科目、费用成本科(栏)目、以及报表行(栏)次按供电公司财务处统一设置和管理。

五、会计数据的输入

14、本办法所称会计数据的输入是指由人工或自动转账向计算机输入的记账凭证。

15、自动转帐项目按承德供电公司财务处要求统一设置,一般不得扩大或减少转账项目范围。

16、未经审核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依据输入计算机。

六、会计数据的处理

17、本办法所称的会计数据的处理是指对已输入机内的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登记帐簿,结账功能。

18、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打印输出后必须经财务主管人员审核签章,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科目汇总和登记机内帐簿。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应按照会计核算软件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审核后重新打印该记账凭证,制证及审核人员均不得在机制凭证上用手工改写,改写的机制记账凭证无效。

19、计算机打印输出的帐页、报表、各种会计数据资料要认真查验,并经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计算机结账。

七、会计数据的输出

20、本办法所称的会计数据输出是指由计算机打印的各种报表、总分类账、明细账、日记账、科目汇总表。

21、每月终了结账以前,首先从机内产生报表数据指标并打印输出,同时打印总账汇总表、全部科目汇总表,相互核对无误后,在依次打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等。

22、除联网传输报表数据外,还要上报由计算机打印输出的会计报表,其封皮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封皮,封皮应由有关人员签章。

第13篇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办法

为保障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电算化条件下会计数据真实、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

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分为:电算化主管、系统管理员、软件操作员、审核记帐员、会计档案管理员。在不违背内部牵制原则下,可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1、电算化主管:负责组织协调会计电算化正常运行,协调各岗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电算化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和设置操作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此岗位可由会计主管担任,电算化主管不能兼任系统管理员,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

2、软件操作员:按照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核算要求做好凭证等有关资料的预处理工作,负责输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按权限进行会计数据处理、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负责输入会计数据的正确性验核,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此岗位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

3、审核记帐员: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凭证以及填

制的不符合要求的凭证、金额错误的凭证、会计科目和分录错误的凭证,要求操作人员查明原因并进行修改;对正确的会计凭证,通过财务软件进行审核记账同时登记计算机内的有关会计帐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此岗位可由会计主管担任,但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也不得审核自己输入的凭证(软件有控制)。

4、系统管理员: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运行环境的建立,组织协调各工作站对软件的运行工作,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负责掌管增加、删除帐套和增加、删除操作员的密钥,管理计算机会计数据,负责计算机数据的日常备份,发现软件或硬件问题应及时解决,发生不可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尽快解决。此岗位要求熟练掌握硬件及软件操作技能,可由会计人员兼任,也可配备专职人员担任。此岗位不得兼任出纳工作。

5、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存档的会计系统的数据软盘(磁带,硬盘,光盘)、程序光盘(软盘)、打印的会计账表、凭证和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作好会计软件及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此岗位可由除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兼任。

二、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一)系统操作管理

1、系统操作员的操作权限由电算化主管设置。系统管理员和电算化主管不得一人兼任。所有操作人员都要凭自己的密码,在被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操作。

2、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明确划分操作权限,互相牵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

3、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增加、删除、修改数据,不得修改原程序和数据库表结构。

4、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原始凭证的数据编制凭证并输入计算机。

5、审核人员应及时检查操作人员输入的凭证的数据与原始凭证数据的一致性、合法性。

6、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如要离开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程序或使用系统中的系统封锁,以防止他人越权操作。

7、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会计资料,不得故意毁坏数据文件、帐册、软盘等。

(二)、账务系统操作管理

1、账务系统初始化设置必须符合会计制度要求,会计科目、帐本格式、凭证类型等初始设置由会计主管设计方案,由其他操作员输入,再由财务主管审核确认。

2、凭证处理

(1)在电算化条件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制度审核原始凭证。

(2)直接输入原始凭证的,在录入之前,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对不合规、不正确、不完整、签字手续不全的应当拒绝录入,并要求更正。

(3)记帐凭证编号必须连续。

3、记帐凭证的审核与记帐。

(1) 操作人员每输入一张凭证,结束前要检查无误后再确认保存,录入下一张。

(2) 输入的记帐凭证须经审核员审核确认后,方可汇总和登记有关帐簿。同一张凭证,录入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3)计算机凭证应装订成册,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三、会计电算化系统计算机管理制度

1、要为电算化创造和保持良好的环境,保障电算化设备正常运行。财务微机应当配备不间断电源,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会计数据的丢失。

2、要建立严格的防病毒措施。严禁使用带毒软盘和光盘上机操作,要配备正版杀毒软件。

3、财务微机禁止使用外来软盘(u盘),禁止玩游戏,以防感染病毒。

4、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硬盘上的目录或文件。

5、用于电算化的计算机设备和数据严禁在互联网和局域网_享,防止存在安全隐患。

四、电算化会计资料管理

1、电算化会计资料包括存储在磁介质上的会计数据和纸质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

2、电算化会计资料,应按财政部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我公司有关制度管理,明确责任,妥善保管。

第14篇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范本

为保障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电算化条件下会计数据真实、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

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分为:电算化主管、系统管理员、软件操作员、审核记帐员、会计档案管理员。在不违背内部牵制原则下,可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1、电算化主管:负责组织协调会计电算化正常运行,协调各岗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电算化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和设置操作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此岗位可由会计主管担任,电算化主管不能兼任系统管理员,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

2、软件操作员:按照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核算要求做好凭证等有关资料的预处理工作,负责输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按权限进行会计数据处理、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负责输入会计数据的正确性验核,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此岗位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

3、审核记帐员: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凭证以及填

制的不符合要求的凭证、金额错误的凭证、会计科目和分录错误的凭证,要求操作人员查明原因并进行修改;对正确的会计凭证,通过财务软件进行审核记账同时登记计算机内的有关会计帐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此岗位可由会计主管担任,但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也不得审核自己输入的凭证(软件有控制)。

4、系统管理员: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运行环境的建立,组织协调各工作站对软件的运行工作,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负责掌管增加、删除帐套和增加、删除操作员的密钥,管理计算机会计数据,负责计算机数据的日常备份,发现软件或硬件问题应及时解决,发生不可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尽快解决。此岗位要求熟练掌握硬件及软件操作技能,可由会计人员兼任,也可配备专职人员担任。此岗位不得兼任出纳工作。

5、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存档的会计系统的数据软盘(磁带,硬盘,光盘)、程序光盘(软盘)、打印的会计账表、凭证和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作好会计软件及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此岗位可由除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兼任。

二、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一)系统操作管理

1、系统操作员的操作权限由电算化主管设置。系统管理员和电算化主管不得一人兼任。所有操作人员都要凭自己的密码,在被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操作。

2、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明确划分操作权限,互相牵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

3、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增加、删除、修改数据,不得修改原程序和数据库表结构。

4、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原始凭证的数据编制凭证并输入计算机。

5、审核人员应及时检查操作人员输入的凭证的数据与原始凭证数据的一致性、合法性。

6、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如要离开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程序或使用系统中的系统封锁,以防止他人越权操作。

7、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会计资料,不得故意毁坏数据文件、帐册、软盘等。

(二)、账务系统操作管理

1、账务系统初始化设置必须符合会计制度要求,会计科目、帐本格式、凭证类型等初始设置由会计主管设计方案,由其他操作员输入,再由财务主管审核确认。

2、凭证处理

(1)在电算化条件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制度审核原始凭证。

(2)直接输入原始凭证的,在录入之前,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对不合规、不正确、不完整、签字手续不全的应当拒绝录入,并要求更正。

(3)记帐凭证编号必须连续。

3、记帐凭证的审核与记帐。

(1) 操作人员每输入一张凭证,结束前要检查无误后再确认保存,录入下一张。

(2) 输入的记帐凭证须经审核员审核确认后,方可汇总和登记有关帐簿。同一张凭证,录入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3)计算机凭证应装订成册,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三、会计电算化系统计算机管理制度

1、要为电算化创造和保持良好的环境,保障电算化设备正常运行。财务微机应当配备不间断电源,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会计数据的丢失。

2、要建立严格的防病毒措施。严禁使用带毒软盘和光盘上机操作,要配备正版杀毒软件。

3、财务微机禁止使用外来软盘(u盘),禁止玩游戏,以防感染病毒。

4、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硬盘上的目录或文件。

5、用于电算化的计算机设备和数据严禁在互联网和局域网_享,防止存在安全隐患。

四、电算化会计资料管理

1、电算化会计资料包括存储在磁介质上的会计数据和纸质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

2、电算化会计资料,应按财政部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我公司有关制度管理,明确责任,妥善保管。

第15篇 _地产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为规范会计电算化的管理,使会计电算系统正常、安全地运行,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及有关规章制度要求,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计电算电脑的使用与维护

1. 会计电算电脑是财务部门处理会计事务的专用工具,一律不得作为他用或外借。

2. 会计电算软件应有专人保管负责,不得外借,因人为损坏或感染病毒而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 会计电算电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上机操作员应持有《会计电算上岗证》。

4. 严禁随意使用外来软件,尤其是游戏软件,以免感染病毒。

5. 各操作员的权限设定与口令设定应符合会计核算有关制度。

6. 上机操作必须严格按会计电算软件的有关操作流程进行,严禁非正常关机或启动。

第二条 计算机会计核算工作流程

一. 初始工作:

1. 根据会计核算需要,确定所需功能模块;

2. 建立单位名称,取用汇率方式;

3. 确定各操作员的权限及口令;

4. 建立会计科目及编码;

5. 建立报表格式及数据调用公式;

6. 输入各科目初始数据。

二. 凭证输入及审核:

1. 由各日常核算人员根据原始编好号码的单证,在计算机上填制凭证,用计算机打印凭证的要按号对应装订;

2. 审核人员不仅要用计算机审核凭证。而且要对编好号的单证或打印出的凭证进行审核,审核与录入人员不能同为一人。

三. 凭证输入完毕,并经审核之后,进行登帐处理并结帐;

四. 结帐处理完毕后,打印出所需各种报表,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五. 明细帐及总分类帐等有关资料,每年年终必须打印一次并装订成册。

第三条 会计电算档案的管理

1. 会计电算档案的管理应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 对文本资料应进行严格登记,应由专人设专柜管理;

3. 对磁盘资料每月结帐前应备份,在进行数据变动前也必须备份数据;备份数据软盘应写好标签,贴上保护归档;

4. 操作员因要作变动时,在交接前应打印出会计档案所需文本资料,办好交接手续。

《会计电算管理制度法规(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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