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振动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振动技术监督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振动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山西省电力公司振动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振动技术监督范围及内容
3.1.1监督范围
汽轮发电机组及重要旋转机械,包括给水泵、循环泵、凝结泵、引风机、送风机、排粉机、磨煤机等。
3.1.2监督内容
a)各轴承振动参数
b)300mw汽轮发电机组轴振参数。
c)各轴承、轴承座可引起振动的技术状况。
d)转动部件平衡状况。
e)轴系连接与对中,轴承负荷分配的技术状况。
f)机组的动静间隙。
g)油温、油压、氢压、真空、膨胀。胀差、轴向位移等运行参数。
h)转子结构部件强度,和影响强度的运行条件。
i)振动的测量装置及保护动作的准确可靠性。
j)振动诊断分析及应采取的措施。
3.2振动监督标准
参照全国振动与噪声标准委员会制定的机械振动国家标准,结合全网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对于额定转速为3000r/min的汽轮发电机组)。
3.2.1 轴承振动标准见表1
a)iso3945中现定的振动烈度是包括各段分量的振动速度的有效值。
b)振动幅值(双振幅)或振动烈度在原有基础上增减15μm或1.0mm/s,应向振动监督工程师汇报。经监督专工进行必要的分析后上报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
表1 轴承振动标准
振 动
项目振动幅值(双振幅)
μm振动烈度
mm/s
优201.8
良302.8
合格504.5
打闸10011.2
3.2.2轴振动标准(按双振幅)见表2
表2 轴振动标准(按双振幅)
轴 振
项目绝对轴振
μm相对轴振
μm
长期运行(a)10080
报警(b)150~200120~165
打闸(c)250~320220~260
a)按两个互成90°的传感器的大值考核,或按两个向量的合成考核。
b)绝对轴振增减50μm或相对轴振增减4oμm时报警。
c)新安装投运机组的轴振水平应在(a)以内。
d)国产引进型机组按小值考核,进口机组应将国外制造厂标准式合同值列入运行规程作为考核的依据,并报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备案。
3.2.3对装有测量轴承振动和轴振动仪表的机组,两者均应考核,并从严要求。对于300mw机组,必须考核轴振动。各类机组的轴承振动一般应达到优、良标准,轴振动在(a)区。
3.2.4轴承振动应逐步过渡到按振动烈度考核。
3.2.5机组通过临界转速的振动标准
a)轴承振动:合格值50μm; 控制值100μm
b)轴振动
1)绝对轴振: 合格值 100μm;控制值200μm
2)相对轴振: 合格值80μm;控制值165μm
3.3振动监督网
3.3.1厂部、振动监督工程师、各执行部门(车间、部)三级振动监督网。
3.3.2总工程师(生产副厂长)领导振动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制定颁发有关振动监督的规章、制度、标准,检查规章、制度、标准的执行情况,主持重大振动事故的调查分析。
3.3.3振动监督工程师在振动技术监督方面代表厂部行使技术监督职能作用,开展振动监督工作,对旋转设备异常振动的处理,重大设备改造或事故处理,监督人员应进行全过程监督。
3.4机组运行振动管理
3.4.1振动检测及分析仪表必须定期校验,每年送山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校验一次,必要时须随时作校验,以保证测量及分析的准确性。
3.4.2值班人员应经常监视表计变化情况,每隔6小时用便携式振动表测一次振动,在专用记录本上作好记录。遇有异常情况应设专人随时进行监测,异常属实必须及时逐级上报。
3.4.3 运行专工应每天分析一次机组振动变化趋势。厂振动监督工程师每月分析一次机组振动趋势,并存档,作为全厂季度分析会的资料。
3.4.4对于仅配有一般振动检测仪表的机组,运行专工至少每周分析一次振动变化趋势。按统一格式,汇出图表存档,厂振动监督工程师依此为依据,提出月度机组振动趋势报告。
3.4.5遇有异常振动情况,由振动监督工程师组织,运用各种手段,对异常振动进行监测分析,并向总工汇报,同时通报上级监督部门。
3.4.6应对每台机组绘制典型的振动波特图,以此为依据,与每次启动(停机)的波特图作对比,以便分析机组启停时的振动状况。全面测量机组升速和超速过程中的振动特性,精确测取机组的各阶段临界转速。
3.4.7机组运行中受电气因素的冲击或运行工况的急剧变化,应立即对机组的振动进行全面测量,以便判断机组是否受到危害。对于因振动故障而停运的机组,应全面监测停机过程中的振动状况。在未查明原因无法判断机组是否正常的情况下,不得盲目重新启动机组。在确定机组可恢复运行时,也应制定严格的启动监测措施,报总工审批后执行。
3.4.8振动保护
a)300mw汽轮发电机组(不含励磁机)应投入振动保护。跳闸信号可参见“国家振动监督标准”打闸值确定。单个轴承振动或轴振动值超标时,加跳闸延时,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若相邻两个轴承(包括轴振动)的振动值超标时,不加延时立即跳闸。如果振动保护发生误动,应当分析原因加以处理,不能简单把保护退出。作为临时措施可以将振动保护逻辑采用与门控制并加延时跳闸,并报有关领导批准。
b)当进行振动故障诊断试验或处理振动时,可以适当考虑放宽振动限值或加跳闸延时,由振动监督工程师提出报请总工批准。
3.5机组检修振动管理
3.5.1和机组振动有关的一般检修项目应按部颁检修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许漏项。厂振动监督工程师负责检查落实。
3.5.2针对处理机组异常振动的特殊项目,应列入技术监督重点项目上报。振动监督网负责督促实施和验收,由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办指导和检查,对重大项目,应请电科院进行现场指导。
3.5.3有关机组的轴承、转子、中心等检修记录应列入振动台帐。对于转子原始弯曲值、大轴弯曲表指示的原始晃度及最高点相位,转子上的平衡块配置等均应有详细记录。振动监督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向上级监督部门汇报。
3.5.4和机组振动有关的检修质量标准,包括各通流部分间隙、转子中心,轴承间隙及紧力等,应根据每台机组的制造厂规定,结合运行、检修的实际情况作合理调整,并由总工以文字材料颁发执行,同时报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及电科院汽机室备案。
3.6振动监督报表的管理
3.6.1每台机组建立振动监督台帐
3.6.2由总工组织每半年分析一次机组的振动状况,将分析意见连同按要求填报的季度振动监督报表,于每月初5日前报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振动监督专工,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汇总,上报省电力公司。
3.6.3当机组出现构成停机的重大异常振动情况,在按运行规程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如实地将详细技术资料报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振动监督负责人,以便有关人员配合厂进行分析处理。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主管厂领导进行检查。
4.2本标准按《太原第一热电厂通用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提出
本标准由试验中心负责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素卿
审 核:原雪明
审 定:
批 准:
本标准由试验中心负责解释
第2篇 高电压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高电压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高电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山东电力公司高电压技术监督条例》
《山东电力公司化学技术监督条例》
《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在生产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生技部是高电压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设高电压技术监督专责人,管理网由各有关部门、班组构成。
3.2 职责与权限
3.2.1 生技部职责
3.2.1.1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高电压技术监督工作的批示及有关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对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2.1.2 负责公司内高电压监督的各项管理工作,掌握电气设备的绝缘运行情况,定期分析,完成各项生产计划。
3.2.1.3 参与公司内的新、扩、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对绝缘过电压、防污闪方面的设计方案以及设备选型提出意见;参与公司内首次采用的重要高压设备验收及调试,掌握技术性能,做好技术指导。
3.2.1.4 参与公司内的绝缘、过电压和防污闪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查明原因并提出反事故技术措施。
3.2.1.5 研究解决监督中的技术关键问题, 在运用传统监督方法的同时积极研究采用新技术与学科管理方法,不断提高我公司的高电压技术监督水平。
3.2.1.6 根据全公司安排,有计划地开展对现场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试验人员的技术水平。
3.2.1.7 搜集有关高电压技术资料,并加强交流。
3.2.1.8 直接监督35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架空线路和电缆等高压电气设备。对直接监督设备要建立全面准确的台帐,并做好基础资
料及重要试验数据的收集建库工作,及时了解缺陷消除情况,积极向公司有关领导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和改进建议。对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作指导性监督,尽力帮助现场解决监督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2.1.9 进行全公司高电压技术监督的年度总结, 根据全公司设备绝缘情况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与要示。
3.2.1.10 负责设备的选型。
3.2.2 检修公司、电力服务公司的职责
3.2.2.1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高电压技术监督工作的指示及有关规程与制度。
3.2.2.2 建立本单位电气设备台帐及绝缘技术档案。
3.2.2.3 编制审查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计划, 检查大小修与改进工程中设备消缺的完成情况,参加审查电气的验收工作。
3.2.2.4 掌握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绝缘运行情况,缺陷检出的消除情况,预试结果等, 定期组织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组织落实反措和技术改进。
3.2.2.5 参加绝缘、过电压和污闪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反事故的技术措施,并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2.2.6 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及时更新和添置测试设备, 做好专业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绝缘分析判断能力。
3.2.2.7 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定期向生技部报送监督统计报表和总结。
3.2.3 基建管理及施工部门的职责
3.2.3.1 基建施工单位应根据gb50150-9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反措要求的规定,对新安装电气设备进行试验,对不符合标准的设备提出处理意见并安排实施。
3.2.3.2 新装电气设备调试期间,基建单位调试人员有责任向生产部门提供设备的安装试验情况和存在缺陷情况,接受监督。
3.2.3.3 工程竣工按验收程序,将设备厂家资料、图纸、出厂试验报告、 现场试验报告和缺陷处理情况等全部技术资料,完整地移交运行单位。
3.2.4 物资部门的职责
3.2.4.1 负责设备赴厂监造的组织工作。
3.2.5 客户服务中心的职责
3.2.5.1 负责电压35kv及以上大客户的电压技术监督工作。
3.2.5.2 负责电压35kv及以上大客户的高电压技术监督工作。
负责大客户及农电系统贯彻执行高电压技术监督方面的有关规程、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要求。参与客户新、扩、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生产技术部的日常技术管理
4.1.1 及时审查各类测试报告。对报告中的问题向有关班组了解清楚,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做到试验方法正确、结果准确、结论明确。每月统计一次试(化)验计划完成情况。
4.1.2 做好35kv及以上设备绝缘管理和统计工作,每季根据缺陷消除回执,统计一类缺陷消除率,作为设备定级依据。
4.1.3 每年一月底审核上报的过电压保护工作计划,并配合调度所编制系统雷季运行方式经生产经理批准后下达。
4.1.4 每年三月中旬结合春季安全大检查,开展防雷工作检查,重点查防雷设备、接地电阻测试及消除缺陷运行情况,防止出现防雷保护空白点发生雷害事故。
4.1.5 每年七月中旬召开一次绝缘分析会,重点检查年度各项试(化)验计划完成情况,发现的缺陷及其消除情况,执行反措情况和设备绝缘定级。
4.1.6 每年九月底审核班组上报的防污闪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达。
4.1.7 每年十一月下旬结合冬季安全检查开展防污闪检查, 重点检查各项防污闪措施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防止发生污闪事故。
4.2 检修公司、电力服务公司的日常技术管理
4.2.1登记缺陷,每月核对一次绝缘缺陷中消除情况。
4.2.2 及时了解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和异常情况(如过电压、过电流、放电等),提出处理意见,重大问题汇报生技部和生产公司分管经理。
4.2.3 每年三月中旬配合安全员开展春季检查,了解防雷装置测试情况,督促检修消除防雷装置的缺陷。
4.2.4 雷季中了解避雷运行情况,动作记数器动作原因,在线监测仪运行情况, 并做好记录。
4.2.5 参加新设备投运前验收工作,了解安装时绝缘部分处理情况,抄录设备铭牌, 建立台帐。
4.2.6 十月至十二月按防污闪工作要求,积极完成设备清扫、涂rtv涂料,加强验收制,防止发生漏扫、漏涂。
4.2.7 年十月中旬进行年度高压监督总结,并报生技部。
4.2.8 每年一月十日制定过电压保护工作计划,上报生技部。
4.2.9 每年一月十日向生技部报年度防雷工作计划和瓷瓶检零工作计划。
4.2.10 每年三月中旬配合安全员开展以防雷为重点的春季安全大检查, 检查雷季前的准备工作情况,采取措施,达到三月底投入试验合格的避雷器及良好的接地装置。
4.2.11每年五月中旬向生技部报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接地电阻测量报告( 包括处理合格后的测量值)。
4.2.12每年五月根据三月份输电线路盐密测量数据和线路附近污秽变化情况, 调整污秽区段,并绘
制污秽分布图,提出调整爬距的意见。
4.2.13每年五月底组织班组开一次绝缘分析会,对监督工作做全面分析,找出薄弱环节, 提出改进措施。
4.2.14每年九月中旬制定防污闪工作计划和输电线路盐密测量计划报生技部。
4.2.15每年十至十二月按污闪计划要求,督促完成线路清扫工作,加强验收制, 防止发生漏扫,三个月内每月三十日统计线路清扫情况报生技部。
4.2.16每年十二月中旬配合安全员开展防污闪检查,对清扫进度、清扫质量进行验收,提出改进意见。
4.2.17每季末进行一次设备绝缘定级,并报生技部。
4.2.18每条线路测完零值后,及时做好零值瓷瓶的统计,计算零值率。加强对零值瓷瓶的管理,将零值瓷瓶的绝缘电阻值,耐压值、制造厂家,填报生技部。及时准确做好运行中的瓷瓶记录,掌握瓷瓶运行资料。
4.2.19按设备异动制度,督促检修人员及时变更设备台帐,做到与实际相符。
4.2.20天气组织特巡、夜巡。
4.2.21每年十二月中旬进行年度高电压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并报生技部。
4.3 其它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属其它部门的高电压技术日常管理内容,据不同情况,参照4.3款相关内容确定。
4.4 技术资料管理
4.4.1 生技部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4.4.1.1 省电力公司高电压技术监督条例。
4.4.1.2 济南供电公司高电压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4.4.1.3 与监督有关的部颁和现场试验、检修、运行、设计规程及工艺标准。
4.4.1.4 省市公司及本公司制定的有关绝缘方面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4.4.1.5 本公司电力系统主结线图。
4.4.1.6 绝缘事故(障碍)调查分析资料及统计资料。
4.4.1.7 预防性试(化)验计划,过电压保护工作计划,防污闪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的资料。
4.4.1.8 35kv及以上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的绝缘水平及污秽盐密测量记录,污秽分布图。
4.4.1.9 污闪情况及雷击跳闸情况统计分析资料。
4.4.1.10 监督工作总结。
4.4.2 检修公司、电力服务公司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4.4.2.1 省电力公司高电压监督条例。
4.4.2.2 济南供电公司电压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4.4.2.3 与高电压监督有关的部颁和现场试验、检修、运行、设计规程和工艺标准。
4.4.2.4 本公司制定的反措计划及完成情况资料。
4.4.2.5 预防性试验计划、油质化验计划、过电压保护工作计划、防污闪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资料。
4.4.2.6 本公司系统主结线图及35kv以上变电站防雷结线图。
4.4.2.7 设备台帐及历次试(化)验记录。
4.4.2.8 缺陷单、缺陷记录本及统计资料。
4.4.2.9 绝缘事故异常情况资料。
4.4.2.10 设备定级资料。
4.4.2.11 监督工作总结。
4.4.3 运行班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4.4.3.1 省电力公司高电压监督条例。
4.4.3.2 济南供电公司高电压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4.4.3.3 与监督有关的部颁和与现场试验、检修、运行、设计规程和工艺标准。
4.4.3.4 本公司制定的反措计划及完成情况。
4.4.3.5接地电阻测试、零值瓷瓶检测、输电线路清扫、盐密测量、放电间隙调整等计划及完成情况资料。
4.4.3.6 输电线路瓷瓶安装记录。
4.4.3.7 污秽区分布图。
4.4.3.8 雷击跳闸记录。
4.4.3.9 绝缘事故及异常情况资料。
4.4.3.10 设备缺陷记录本,缺陷消除率统计资料。
4.4.3.11 绝缘监督工作总结。
5 总结与报告
检修及运行部门每年进行一次高电压技术监督工作汇总,于12月20日前报生技部,统计报表包括:
5.1高压电气设备缺陷和事故统计表。
5.1.1变压器(电抗器)绝缘缺陷或事故统计表(附表1)。
5.1.2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开关(包括组合电器)及电力电缆绝缘缺陷或事故统计表(附表2)。
5.1.3过电压及污闪跳闸、事故统计表(附表3)。
5.2过电压绝缘状况统计表。
5.2.1电网(包括杆塔、避雷针、重要建筑物及主设备接地引下线等)接地电阻及开挖情况统计表
(附表4)。
5.2.2避雷器带电测试统计表(附表5)。
5.3高压监督三项指标统计表(附表6)。
5.3.1设备绝缘事故填写要素
5.3.1.1天气情况。
5.3.1.2系统有无操作。
5.3.1.3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5.3.1.4事故设备损坏情况及外部异常情况。
6 考核
由公司生技部负责对全公司高电压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第3篇 县供电局技术监督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仙居县供电局技术监督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
2 引用标准
2.1 电力工业部电安生[1996]《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程》。
2.2 浙江省电力公司浙电技监(1997)0624号《关于加强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
3 职责
3.1 职能
3.1.1 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是提高供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局设置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在局长的领导下,组织、领导全局的技术监督工作。
3.1.2 生技科为绝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设立技术监督管理岗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1.3 检修队为继电保护技术监监督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
3.1.4 生技科、用电科为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
3.1.5 安保科为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
3.2 权限
3.2.1 领导小组权限:
3.2.1.1 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在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全局的技术监督工作指标及各项技术监督工作标准审定。
3.2.1.2 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2.2 各有关职能部门权限:
3.2.2.1 生技科负责分管电网高压电器设备绝缘、电能质量监督技术工作。
3.2.2.2 检修队负责分管电网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3.2.2.3 用电科、生技科负责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3.3 责任
3.3.1 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应贯彻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工作方针、法规、标准、制度,审定年度各项技术监督计划,参与重大工程的技术监督工作。并负有对各技术监督工作小组及各基层单位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责任。
3.3.2 生技科对绝缘监督不力引起的电网设备事故负责。
3.3.3 检修队对继电保护监督不力引起的电网继电保护责任事故负责。
3.3.4 用电科对因管理不善引起电测质量责任事故负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各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电网设备实行全方位的监督。
4.2 局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由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
4.3 局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技术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并审定全局技术监督计划及各项标准,定期听取技术监督工作小组对主要问题的分析、汇报,对薄弱环节应采取措施的研究与决策,负责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4.4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制度、标准和技术措施,结合市网实际情况制定或修定各项技术监督指标、反事故措施的补充规定,制定年度技术监督计划,并督促、检查各基层单位实施。
4.5 参与主要输变电一次、二次设备、计量装置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
4.6 参与主要输变电一次、二次设备、计量装置初设选型,监造、质检、调试、交接验收与技术鉴。
4.7 参与重在技术措施、技术方案改造和技术监督有关的重大科技项目的审查。
4.8 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
4.9 对基层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4.10 定期进行技术监督工作统计、分析。对发现的重大设备故障和隐患及时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向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汇报,组织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的关键问题。
4.10.1 每年召开一次技术监督工作年会,总结交流技术监督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
5 报告和记录
5.1 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主要有:
5.1.1 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5.1.2 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第4篇 市供电公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化学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所属各有关生产、基建、设计等单位。
2引用标准
《山东电力化学监督技术条例》
sd246-88《化学监督制度》
gb595-87《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
gb2536-90《变压器油》
sh0040-91 《 超高压变压器油》
gb/t14542-93《运行中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
gb7252-87《变压器油中溶解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sd304-89《绝缘油中溶解所体组分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
gb8905-88《六氟化硫电所设备中气体管理实施细则》
国家电力公司(81)国电生字第52号文《电力系统油质试验方法》
省集团公司鲁生电[1994]575号文《山东电网六氟化硫气体运行监督检测中心》
省集团公司生发[1995]43号文 《山东电网电力用油新油质量验收工作条例》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生技部是化学技术监督网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设立技术负责人。化学监督网的构成可同公司高电压技术监督网一致,其日常工作由高电压技术监督网具体承担。
3.2 职责与权限
3.2.1 生技部
3.2.1.1 组织贯彻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检查并推动全公司化学监督工作的开展。
3.2.1.2 研究解决化学监督工作中的技术关键问题, 参与和化学监督有关的重要设备改进、调整试验、新型设备选型及设计审查工作。
3.2.1.3 对各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及总结进行综合分析, 及时向公司提供处理意见并协助解决。组织与化学监督有关的事故分析,研究解决方法并参与制定反事故措施。
3.2.1.4 组织经验交流,研究推广新技术,开展专业技术培训、考核、提高化学监督人员素质。组织开展化学监督评比工作,并研究确立下年度全公司重点工作。
3.2.1.5 了解公司属各单位的重要测试设备的配置情况,协助建立必须的技术监测手段,协助规划和审核配置计划。
3.2.2电力服务公司职责
3.2.2.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措施。
3.2.2.2 负责取样化验,并保证油品, sf6气体化验质量, 严格监督并及时反映设备系统中油、气的的质量状况;负责新油和运行中的绝缘油质量检验与监督,开展油的防劣和再生工作;负责sf6气体的质量监督。对超标等情况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
3.2.2.3 参加主要设备的大修检查及验收工作,针对问题提出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3.2.2.4 新建或扩建工程中,参与设计审核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电力系统的油(气)监督,包括变压器油及六氟化硫(sf6)气体的监督。
4.2 油(气)监督是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因此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上级电力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4.3 公司气相色谱等实验室必须取得上级颁发的计量合格证书。
4.4 实验室的仪器配备应能够满足日常油气监督的需要。
4.5 变压器油的监督
4.5.1 变压器油新油标准执行gb2536-90《变压器油》。
4.5.2 变压器油新油验收
变压器油新油验收按照省公司生发[1995]43号文件执行。
4.5.3 变压器基建安装阶段的油质监督
4.5.3.1 大型电力变压器都是在充氮保护备件下运至现场的。设备到货后,需鉴定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受潮,通常的做法是检查变压器本体的压力表是否是微正压,其次需测变压器本体中残油的水份。
4.5.3.2 对新到的变压器取本体中的残油做气相色谱分析,以鉴定变压器的制造质量。
4.5.3.3 在变压器投用前应对其油品作一次全面分析,作为交接试验数据。
4.5.3.4 变压器和电抗器必须在投运后24小时、4天、10天、30 天各做一次气相色谱分析,如无异常,则转为定期检测。
4.5.4运行中充油电气设备的监督
运行变压器的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按照gb7595-87标准执行;变压器油的维护管理按照gbt14542-93《运行中变压器油维护管理导则》执行,同时执行《济南供电公司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实施导则》。
4.6 六氟化硫(sf6)气体监督
4.6.1 六氟化硫(sf6)新气质量标准
六氟硫气体的质量标准执行gb12022-89(工业六氟化硫)。
4.6.2 六氟化硫的新气验收
六氟化硫新气的验收管理按照省公司鲁电生[1994]575号文《山东电网六氟化硫气体运行监督检测中心气体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4.6.3六氟化硫运行气体的质量监督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按照gb905-88执行,同时执行《济南供电公司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实施导则》。
5 技术资料与总结
5.1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化学监督制度。
5.1.1 岗位责任制;
5.1.2 化学监督规程;
5.1.3 化学仪器、仪表的使用、校验及管理制度;
5.1.4 化验室工作制度;
5.1.5 油、气体的取样与化验规程;
5.1.6 化学药品验收及保管制度;
5.1.7 安全工作规程;
5.1.8 生产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5.2 应具有变压器油、气开关的名称、容量、电压、油量、油种等图表。
5.3 应建立健全各种技术资料。
5.3.1 各用油设备的台帐、新油验收记录及检修检查记录;
5.3.2 各种化学药品及材料的验收分析报告;
5.3.3 化学仪器及在线化学仪表的台帐及检修、校验记录;
5.3.4 化学监督的各种月报表,包括油质、气体、年度报表及总结;
5.3.5 贵重仪器使用异常记录;
5.4 每半年结合高电压技术专业分析会,召开化学监督分析会,充分发挥化学监督网的作用,根据油质、气体运行情况,讨论提高油气品质措施. 在发生与化学有关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召开网会,分析原因,讨论措施。
6 检查与考核
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全公司化学监督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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