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三九医院药品效期管理标准操作程序
医院药品效期管理标准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药品效期管理标准操作程序,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范围:门诊、病区药房、药库
责任人:门诊、病区药房责任人、药库保管
程序:
1、药剂科对药品实行效期管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禁止销售。
2、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品调剂员在药品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应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5、发放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药品的效期情况,叮嘱其及时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调剂、发放的药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属)处方上标示的用药时间时,应拒绝调剂、发药,请医师修改处方换药。
1、部门责任人、药库保管每月检查、核对、汇总库存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上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每月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对近效期药品汇总分析,提出处理措施。
2、对继续保留使用的近效期药品建立跟踪表;督促临床尽快使用。
3、采购员应尽快完成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工作,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在库储存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按《过期药品报损制度》的规定执行。
5、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2篇 门岗值班管理操作规范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门岗值班管理操作规范
工作项目 工作标准 注意事项
轮值班
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服务,早班工作时间中班工作时间:晚班工作时间
岗前准备
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列队集合。
按照《安勤员仪容仪表行为规范》整理个人形象。
交接班
1、接班人员接受本班督导点名、检查仪容仪表和班前讲评,由接班督导带队到达各岗位指定交接班地点。
2、交接班要求:
2.1清点、交接物品,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登记。
2.2交接上班遗留问题,明确下班需跟进事项,并在《值班记录本》做好记录。
3.3各岗位交接班完毕后,由接班队员立即对讲本班督导报告'__岗位交接班完毕'。
3.4接班队员须在30分钟内检查负责区域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并在《值班记录本》做好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班督导处理。
3、交班队员完成交接班后,到达指定地点列队集合。接受本班督导点名、检查仪容仪表及班后讲评后,由督导统一带回宿舍。
1、《值班记录》要求详细具体、字迹工整。
2、未完成交接班,交班队员不得擅自离岗。
业户管理
1、请业户凭有效智能卡刷卡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2、业户未带卡且值班员不能确认业户身份时,须询问业户房号、姓氏并核实后,协助开门。如发现有可疑迹象须联络巡逻员跟踪确认。
3、遇到携带重物的业户,主动提供购物车并联络巡逻岗跟踪购物车使用情况,保证及时归位。
1、尽量礼貌地要求业户自行刷卡。
2、遇业户没有带智能卡,提醒:为了社区的安全,请您下次刷卡进入,多谢配合我们的工作。
3、注意礼貌用语、手势规范。
非业户管理
1、来访业户人员,需要求来访者明确报出所找业户房号、姓氏,利用对讲与业户通话确认后,在《来访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放行。
1.1如业户家对讲打不通,可联络客户服务中心波打业主住宅电话确认后登记放行,如业户家没人接听电话,值班员委婉谢绝进入。
1.2业户不在家,有业户钥匙的预约人员,必须通过客服中心与业户确定后方可登记放行。
2、业务联络人员,值班员联络相关部门人员确认后登记放行,履行登记后通知区域巡逻员跟踪监控;
3、装修施工人员,仔细核对出入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后登记放行;
4、公共设施施工单位人员凭物业相关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的〈工程联系单〉,值班员在〈值班记录〉上做好相关记录后放行。
5、邮政、报刊投递及公干人员须获书面或公司领导口头批准后登记放行。
6、参观人士、团体须出具《参观申请表》或由售楼员或本公司员工带领方可放行。
7、保修单位人员凭保修单位有效工作证(工牌)放行。
8、社区内商户员工凭有效工作证(工牌)放行。
9、长期预约服务人员(送奶工等)衣冠不整、形为不佳者,外来人员进社区休闲、娱乐、购物、消费等婉言谢绝进入。
1、对不配合的来访者,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消除不满情绪或上报督导主动找该房业户沟通说明情况,忌用粗言秽语发生直接冲突。
2、注意礼貌用语、手势规范。
3、《来访人员登记表》登记准确、完整,字迹工整清晰。
4、严禁未确认私自放行行为。
物品放行管理
1、物品出场,查验《物品放行条》核对物品与放行条相关内容相符后放行,值班员回收放行条签字后交督导。如有不符与客户服务中心联络处理。
2、出场货车(除华润送货车外)如有货物应配合停车场收费员,请车主出示《物品放行条》核对货品相符后放可放行。
3、当发现可疑的外来人员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大门,应让其明确报出车辆的来源。
1、婉言谢绝物品暂时寄存。
2、注意礼貌用语、手势规范。
3、严禁与来访者发生争吵或身体冲突,如遇来访者拒不配合,可通知督导处理。
环境治安,设施管理
1、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整洁,发现卫生不合格现象及时对讲环境部。
2、保证岗位设施设备完好,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在2分钟之内报修。
3、发现破坏绿化、设备设施现象及时制止。
4、维护责任区周边治安、交通秩序,与社区内其它固定岗和机动巡逻岗保持及时沟通,保证信息及跟踪监控。
其它
正常情况下夜班每20分钟对1号会所一至三层巡查一次,发现异常即时汇报督导)。
第3篇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标准操作程序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标准操作程序
1 、检查分为每日(每周)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形式。
2 、对餐具、布件、服务用具的卫生标准。
1 )瓷器餐具:无缺口、无裂缝、无污迹、清洁完好,保持光亮;
2 )银质餐具:无弯曲、无污垢、无破损、保持光亮;
3 )玻璃器皿:无裂缝、无缺口、无破损、保持光亮;
4 )布件:清洁完好、熨烫平整、无污迹、光亮如新;
5 )服务用具:无油腻、无污迹、使用灵活、清洁完好;
3 、家具的清洁标准:
1 )转台:清洁、无脏痕、无油腻、转动灵活;
2 )餐桌、餐椅:完好无损、物品摆放整齐序、无污迹、无破损、备用物品一应俱全、无隔餐遗留下垃圾、瓶盖等;服务车完好有效、无事故隐患;
3 )餐厅工作台,随时保持清洁,不得留置任何食品,以防止细菌传入。
4 、餐厅环境(包括餐厅所属的公共区域)的卫生要求:
1 )地毯、大理石地面:干净完好、无垃圾、无污迹、无破洞;
2 )门窗:玻璃干净完好、窗台/门柜无浮灰、窗帘无破洞、无脏迹、无胶钩;
3 )餐厅标志光亮、完好、无浮灰、无蜘蛛网;
4 )灯具、空调完好有效,明亮无尘;
5 )天花板、墙面:无污迹、无积灰、无蜘蛛网、无剥落;
6 )装饰品:叶面光亮无浮灰、艺术挂件、立体摆设品:无浮尘、无污迹、完好
无损、挂的端正;
7 )餐厅内一切设备(电话机、收银机、冰柜等)完好有效、整洁;
8 )餐厅空气:清新、无异味;
9 )发现有苍蝇或其他昆虫的出现,立即报告,并做彻底的扑灰消毒。
5 、备餐间的要求:
1 )备餐间里整齐有序、环境清洁(要求同餐厅楼面);
2 )备餐间一切设备完好有效、整洁;
3 )无隔餐的垃圾;
4 )一切用具与物料整齐归档。
7 、其他:
1 )新进入人员健康体检分为两类:招聘时间体检和定期检查;
2 )定期举办员工卫生培训,做好卫生教育工作。
第4篇 管理标准化操作标准化现场标准化
早在上世纪60年代,周恩来总理就对锡矿工人的矽肺病及肺癌问题给与了极大的关注。记者还就此问题问过云锡安全环保部的徐部长,他笑了笑轻松地说,那时候是什么生产条件呀!经过几十年的改造,现在的云锡早已是旧貌换新颜,作业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困扰锡矿工人的矽肺病和肺癌已经成为历史。记者看到,环绕在个旧市周围的云锡各个分厂,绿草成茵,鲜花盛开,蓝天白云与蓝色的厂房使人感到清洁与舒适。
云锡是一个集地质勘探、采矿、选矿、冶炼、锡化工、砷化工、有色金属产品深加工、建筑安装、建材、机械制造、仓储运输、科研设计和产业化开发、生物资源开发加工等为一体的跨地区特大型有色金属联合企业,是中国最大的锡生产、加工、出口基地和锡化工、砷化工基地。现拥有下属厂矿单位22个,全资子公司5个,控股公司9个,参股公司22个,对外合资公司3个,合作联营公司1个。现有全民职工2.97万人,集体职工7900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云锡的安全生产遇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安全管理的环境、对象、内容、标准、手段和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如何认真履行好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好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是云南锡业集团公司长期下大力量探索和完善的一大重要课题。
从1998年开始,云锡开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重点推行“管理标准化、 操作标准化、 现场标准化”的3大标准化体系,至今已经有8年时间。云南锡业集团公司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本着“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不图虚名,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载体,以安全生产竞赛、责任制考核为动力,坚持不懈地抓好班组、车间、厂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严格验收,动态复查管理,使一大批班组进入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合格班组的行列。截至2004年底,有670个班组通过厂矿验收,进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合格班组行列,占生产、辅助生产班组总数的61%;72个车间、工区(段)通过了厂矿验收,占车间总数的34%。大屯选厂、物资储运公司、供水厂、冶炼分公司、化工材料分公司5个单位通过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厂评审验收,进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厂行列。
领导重视是关键
云南锡业集团公司领导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细考核、重质量。把“创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生产经营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时研究、部署和总结,按照各级领导对“创标”工作的信心、决心,对“创标”工作的重视程度,决定“创标”工作的进程、质量。安全生产没有领导的重视,特别是第一责任人的重视是搞不好的。各级领导的信心、决心、重视程度决定“创标”工作的进程。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云锡的领导反复强调,要克服“生产任务重,没空搞;厂里基础差,没法搞;经济效益低,没钱搞;安全问题不大,不用搞;看看风向,慢慢搞”的思想,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细考核、重质量。“创标”工作坚持做到按标准要求、布置、考核、验收、复查,成熟一个验收一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与个人、班组、工段、车间的经济利益,以及“双文明建设”评比有机地结合。在修订标准时,既不能脱离当前企业管理的现实,又要从发展的高度来对待;制定的标准既要有科学性、先进性,又要有操作性和实效性。公司领导要求,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当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有阻力时,当群众对一些安全规定不理解时,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到基层做职工思想工作,统一思想,督促落实整改,齐心合力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管理标准化是基础
云南锡业集团公司的领导层深刻认识到,管理标准化是基础,是企业管理之本。加强基础管理,就是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之中,使员工的行为更规范、更标准。云锡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3个标准,第一个就是管理标准化。这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主要是强调基础管理、规章制度和原始记录,要求安全基础管理扎实,规章制度齐全,原始记录准确。标准中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的“10项基本制度”、“8种安全基础资料”,用这些制度和基础资料记录来教育、规范、约束每一个员工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观念,提高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云南锡业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工作)的实施办法》,坚持健全基础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按标准管理。从制度上、工艺上强化操作管理,职工必须熟记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程序,每月对每个职工必须提问或演练一次。强化特殊工种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按程序操作。通过严格的管理,有效的约束,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做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按标准作业,按程序操作,有效地减少了违章事故的发生。
云锡冶化分公司既是一个有着百年历史的有色冶炼加工老企业,又是一个新生的现代企业单位,不仅生产地域宽阔,而且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产房陈旧,设备老化故障多,作业环境差,生产现场“水火交加”、“高温高压”、“三酸两碱”,厂区环境治理难度大等问题。但他们认为,“创标”是优化企业的生产要素配置,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自我管理行为、操作行为和作业现场的基础,也是企业实现安全、优质、高效生产,以低投入创造高产出的前提,更是提升企业管理档次的重要一环。
2001年3月,云锡冶化分公司引进了澳大利亚先进的锡冶炼设备。他们以世界一流的技术和装备—澳斯麦特工程的建设和投产为契机,确立了“依托一流锡冶炼技术,创建一流企业管理”的理念,把“创标”纳入全面提升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创建“无泄漏工厂”与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工厂”有机地结合起来。
先进的科学技术需要应用现代化管理与之相适应。云锡冶化分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人本原理、系统原理、预防原理和强制原理,针对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源点、事故多发点以及要害岗位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分公司点多面广战线长、生产工艺复杂、设备繁多、工作场地分散、作业环境差的实际,以强化现场管理为突破口,从建章立制抓起,做好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工厂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首先,云锡冶化分公司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制度。为使“创标”工作不流于形式,减少随意性,形成一种长效机制,他们在坚持10项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同时,结合实际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试行)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竞赛办法》《安全风险保证金管理办法》《检修期间的安全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规程》等26个规章制度,并编印成册发到管理人员和各班组认真学习和执行,使安全生产步入了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的轨道。
其次,云锡冶化分公司实行严格管理,严格考核,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各班组和每一位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现场文明、设备管理考核办法》,坚持每季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将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复查、设备管理、现场文明卫生等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根据检查结果,对优秀单位和不合格单位一个季度奖惩一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班组,考核不合格的撤消其称号。4年来,共有16个车间、224个班组受到奖励,2个班组被撤消称号,并按《办法》规定进行了处罚。
云锡公司大屯选厂将全厂的车间科室按工作性质分a、b、c3个类别,a类为生产班组,b类为辅助班组,c类为管理性班组(单位)。3类的标准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实现公平竞争,良性互动。采取先班组、后工段、再车间达标,先生产车间、后辅助车间、最后机关科室达标的分期达标办法,并坚持10项安全基本安全管理制度,作为标准化的基础。其中有强化质量管理和监控的《产品质量监控管理制度》;规范药剂交收、配比、使用为主的《药剂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工效的《管理人员生产巡视制度》;严格员工工作纪律、操作纪律的《准时制工作制度》等。
管理标准化建设,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从传统管理模式向科学的安全管理模式的转变,是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现场标准化是条件
云锡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3个标准中, 第二个是现场标准化。这是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条件。主要强调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要求工作现场按国家标准,实现文明、卫生、整洁,各种安全标志、标语齐全醒目,各种信号、保险防护、警报装置齐全可靠,安全通道畅通,给工人创造一个舒适良好的工作环境,它能随时提醒、激发人的安全生产自觉性,也能防止人产生失误带来的种种危害。
云锡公司大屯选厂为了给职工创造一个安全清洁的工作环境,对事故多发点、危险源点安装了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警示牌,对尘毒危害点安装了除尘器,并有专人定期监测、监控。发动全体员工治漏、治乱、治脏、治理“三废”,推行“三定”管理,即管理人员的定向管理;操作人员的定位管理;设备、材料、工具的定置管理。规定车间、工段两级管理人员在定向作业现场的时间不少于7小时,在办公室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彻底治理生活区的脏、乱、差,实施全员绿化美化工程。先后拆除废旧管道、沟槽、搅拌筒300余吨,回收利用100余吨,对设备、设施除锈刷漆,屋顶墙壁粉刷20多万平方米,清除工业拉圾、杂草1500余吨,种植草坪8000多平方米,培植花卉、树木50000余株。岗位粉尘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改善了作业环境的生活环境,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授予的“环境优美工厂”称号。
云锡冶化分公司2000年12月通过了省、州、市环保排放达标验收,4年间,借澳斯麦特工程造势,以建成绿色工厂为目标,坚持把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生产、工作环境,作为“创标”和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完成环保项目30余个,加强环保综合治理和美化绿化厂区。加大“三废”治理力度,完善了污水治理设施,实现了工业废水零排放,收到了较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澳斯麦特工艺技术的建成投产,使锡精矿还原熔炼的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得到彻底治理,并以新带老,新建脱硫塔两座,对烟化炉、沸腾炉炼前处理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进行治理,实现了二氧化硫达标排放,同时治理了熔炼、精炼等车间的冶金炉窑外排烟气和尾气。废渣处理有了新措施,对废渣场进行了根治和覆土绿化,达到了环保评价的要求。他们实施全员绿化美化厂区环境工程,先后投资340多万元,改造厂区道路和植树种花绿化美化厂区环境。如今的厂区改变了过去黑、灰、乱的旧模样,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为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云锡冶化分公司各车间工会坚持工会小组活动制度,组织员工学习“两法一条例”、“工会三个条例”,以及分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统一制作劳动保护监查员标识牌,认真组织开展推广“一法三卡”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通过对生产现场人、机、环境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确认和评估,已建立危险源点警示卡、有毒有害物质信息卡和安全检查提示卡共计104块,分别贴在各个易发生事故的危险现场,并按a、b、c级别做好建档、检查等日常工作。工会积极配合车间治理工作环境,改善作业条件,做到各种标识、工具摆放有序,确保工作现场、休息场地清洁、整齐、无隐患。同时,组织开展义务劳动,清除杂草、杂物。组织发动员工大力开展以“提高设备开动率,降低能耗、降低成本”、“加强现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抓现场促进创标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以及开展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改造工艺、设备和推广采用新技术、新材料为内容的群众性合理化建议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创标”工作。
操作标准化是核心
云锡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3个标准, 第三是操作标准化。这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核心。云锡要求对每个工种岗位都要制定科学的、可行的操作程序和动作标准,使员工熟记并严格执行,培养一种正确的操作方法,纠正和避免习惯性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标准化的过程,是对职工进行教育和自我教育的过程,是提高职业操作技能和安全素质的过程,不同于以往要求工人简单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而是将工人在进行某项操作时的程序与动作,用行为科学的方法使人—机(物)—环境达到最佳状态,最终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云锡冶化分公司在实施操作标准化过程中,推行了“四个规范”:一是规范车间班组台账、记录。根据各班组安全记录五花八门到处挂的实际,分公司将过去的“五簿一表”规范为每年一本的安全活动记录和每月一张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班组日检查表,由分公司统一印发各班组使用。同时,为规范车间级的安全记录台账,购买了塑料文件夹,制作了统一的表格,发各车间安全员专用。二是规范和完善各类图表。制作了安全标志、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标准、现场标准、作业标准、作业指导书、定置管理图等1160多块,悬挂在各生产班组作业现场。三是规范现场管理,加大了三废治理力度,杜绝“跑、冒、滴、漏”。四是规范员工行为,让员工自觉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理事故的能力。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对在每月安全查岗中查出的违章违纪员工,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也要罚款100元。所在车间的主要党政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进行罚款,并纳入每季《安全生产、现场文明、设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扣分。经考评为不合格的车间(部门),每人扣罚10元,车间主要党政领导还要罚款200元。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首席操作员工竞聘等一系列旨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术水平的教育培训活动,促使员工在工作中严格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操作。
为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之以恒,并确保质量和效果,云锡大屯选厂将竞争机制引入了运行过程之中,使岗位之间、单位之间的“创标”与“达标”时时处于良性发展的态势。在检查考核中,最先是“矮子里面挑将军”,达标者奖,不达标者罚;在所有班组都已达标的基础上,又推行“末位淘汰”,凡标准化作业领先a类的前6名,b、c类前3名的班组(单位)给予奖励,反之则给予处罚。动态考核机制,加速了大屯选厂标准化工厂的进程,又使标准化作业在良性竞赛中生机勃勃。
云锡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历了从1998年准备, 1999年试点,2000年扎实开展,2001年全面推行、100%的班组开展,全年力争1个工厂、8~10个车间(坑口)、30%~50%的班组达标,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几年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云锡公司现场作业环境明显改善,作业人员操作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意识得到增强,管理工作逐步做到规范化,企业安全本质化水平不断提高,事故率大幅下降,因工死亡人数逐年减少,安全生产稳步推进。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从传统管理模式向科学的安全管理模式的转变,是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的一项系统工程。
第5篇 酒店人事管理规范程序操作标准
为规范酒店人员配置、招聘、入、离职程序及操作标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使酒店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酒店员工入、离职规范程序及操作标准。
第一章 人员的配置
一、人员配置原则
酒店人员配置秉持定岗定编、精干高效、合理适用三项原则,以建立一支管理、技术、营销、服务为一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
二、人员配置方式
1、酒店人员配置采取计划方式。每年十二月份,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该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下一年度业务发展需要,分析部门工作量和人员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定岗定编计划表》,行政人事部审核汇总后报总经理室及董事会审定。
2、行政人事部根据审定的酒店定岗定编计划,编制酒店《人力资源编制计划》报总经理室审定,审定后的计划作为下一年度酒店人员配置的依据。
三、人员配置调整
1、如酒店年度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致使部门工作量有所增减,工作量发生增减的部门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本部门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并报总经理室审定后下发执行。
2、未经申报,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部门年度岗位及编制。
第二章 人员招聘工作程序
一、人员招聘
1、酒店人员招聘根据酒店年度《人力资源配置计划》,按照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量才适用、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外招聘。
2、酒店人员招聘工作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
3、行政人事部根据各部门人员招聘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所、广告(报纸、电视、杂志、)、猎头酒店及推荐、自荐等方式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4、人员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所有应聘者需凭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往行政人事部领取《求职申请表》,并按表格的要求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按表格要求填妥《求职申请表》后,行政人事部对其进行目测和第一次面试(初试):
a、测试语言、度量身高、秤量体重等相关内容;
b、核验有效身份证、健康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
c、根据岗位职务要求,对符合五官及外形要求的人员进行技能的初步考核。
d、行政人事部面试人员需对应聘者的相关考核结果及评定,填写在《求职申请表》评语栏中;
e、对初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可作为备用人选的人员,可将应聘资料分别保管,不合格者档案保留一个月,备用人选资料保留三个月。
3、部门复试
a、对符合初试要求的特殊专业的岗位,行政人事部在求职申请表栏目填写意见并与相关部门约定复试时间。由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带领至相关部门部门进行复试;
b、部门对行政人事部推荐复试的人员,应根据其岗位职务的技能及相关素质需求,对应聘者进行表达及实操考核;
c、部门对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应在其《求职申请表》栏目中填写“同意试用或同意试工”;
4、经用工部门复试符合岗位要求的无特殊专业的岗位,应聘者至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报到上班;
5、应聘领班以上管理人员(含领班)、技术工种、财务人员需经总经理室相关人员面试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6、对不合格或可备用的应聘人员,部门需在求职申请表中注清原因及意见,交行政人事部作存档处理。
7、注意事项
a、经复试通过的应聘者,行政人事部需向其介绍酒店的基本情况,并讲明其将入职的部门、职位、职责、试用期限及其试用期的薪金待遇及需承担的责任义务,雇、佣双方都在自愿同意的情况下,行政人事部方可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b、应聘车辆驾驶员、财务部收银员需由本市户口人员担保,无担保者不得录用。
8、人事审批权限
第6篇 发电厂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管理标准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重大操作或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现场作业的重要性、危险性和特殊性的不同等级,确定不同级别的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护和监督,使安全生产实现可控、在控、能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____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制定,规定了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_____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四条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对公司各发电企业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包括本企业所管辖的多种经营部门)重大操作或作业。
第二章目标与要求
第六条公司系统各发电企业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的基本职责是检查现场制定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落实到位情况,监督现场运行操作,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新出现的各类问题,严禁违章指挥。
第七条 重大操作或作业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各类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职责不因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到现场而改变。
第八条厂长(总经理)是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操作作业管理人员的到位制度,并掌握到位情况,把到位情况纳入各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指标中。
第九条在重大操作或作业前,应明确到位人员现场总指挥,总指挥应负责:
1.组织现场到位工作,协调解决突发问题。
2.应至少提前一天组织操作或作业的事前交底会,确保各级到位人员熟悉安全、技术、应急预案和工期等措施,了解操作或作业任务、步骤、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3. 明确到位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4.组织各级操作和作业人员、到位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
5.操作或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发生重大异常情况应组织分析,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6.组织对操作或作业全过程进行评价。
第十条生产副厂长是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实施本单位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制度。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一条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各种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处理方案,并签字批准。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部部长负责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审核各种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事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会,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三条运行部部长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重大操作到位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定各种重大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操作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部长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重大作业到位工作,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作业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五条当值值长(或班长)或现场作业人员的责任:
1. 组织操作或作业人员进行事前交底会,确保操作或作业人员熟悉安全、技术、应急预案和工期等措施,掌握操作或作业任务、步骤、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2.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位,要求到位人员填写“到位人员登记表”,如实登记,并将未到位人员,向生产厂长(设备部、运行部部长汇报)。
3.按照方案,负责正确组织操作或作业。
4.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操作或作业遇到的问题。
5.记录有关试验情况。
6.填报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作业的原因。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到位的主要职责:了解设备的运行方式是否与操作或作业的要求有变化,检查安全措施的布置应符合操作或作业的要求;监督现场不得出现超出操作票或工作票范围的工作;制止操作或作业过程中的违章现象,并及时纠正;参加讨论、解决操作或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参与对操作或作业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操作或作业程序,提高操作或作业水平。
第十七条按照规定相关人员全部到达现场后,才能正式下达操作或作业命令,如果部分人员未及时到达现场,由值长或作业负责人应将情况汇报生产厂长,得到许可后正式下达开始操作或作业命令。
第十八条操作或作业过程中,各级到位人员应始终坚守现场,直至工作结束。各相关部门部长因公不能到位的应委托其部门副部长到位。
第十九条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表(生产)
序号 | 工作任务 | 到位组 织部门 | 保障体系到位人员 | 监督体系到位人员 | |
1 | 机组非停后启动并网 |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各安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2 | 机组检修后启动并网 |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各安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3 | 220kv电压等级倒母线及停、送电操作 | 运行部 |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电气专工、值长 | 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4 | 220kv等级以下线路停、送电操作 | 运行部 | 电气主管或专工 | 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5 | 机组正 常停运 | 运行部 | 生产厂长(总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热控、继电保护班长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6 | 机组正 常启动 | 运行部 | 生产厂长(总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热控、继电保护班长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7 | 机组检修前停运 |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8 | 危机保安器动作不停机活动试验 | 运行部 |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 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安全专工 | |
9 | 真空严密 性试验 | 运行部 | 运行部汽机主管或专工、设备部汽机主管或专工 | 运行部安全专工 | |
10 | 柴油发电机自动联锁装置 | 运行部 |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运行部部长(副部长)、值长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11 | 真空泵切换试验 | 运行部 | 运行部主管或专工、值长 | 运行部安全专工 | |
12 | 机组重要辅机检修前停运(吸风机、送风机、磨煤机、一次风机、给水泵、凝结水泵、润滑油泵、高低加) | 运行部 | 运行部对应专业主管、值长 | 运行部安全专工 | |
13 | 卸油工作 | 运行部 |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化学油化验员、运行班长、化学当班值班人员 | 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14 | 汽轮机主汽门、调速汽门严密性试验 | 运行部 |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运行部安全专工 | |
15 | 变电站内非生产设备的维护 | 运行部 | 运行部电气主管、专工 |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16 | 汽轮发电机组超速、甩负荷试验 |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各安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17 | 发电机耐压试验 |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安全专工 | |
18 | 发电机进相试验 |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安全专工 | |
19 | 重大燃烧调整 | 运行部 |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 | 运行部安全专工 | |
20 | 公用系统等直接影响主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系统安全措施的执行 | 运行部 |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专业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21 | 油库倒罐 | 运行部 | 运行部化学主管、运行值班班长、油库值班员 | 运行部安全专工 | |
22 | 油区消防系统试验 | 运行部 | 运行部化学主管、运行值班班长 | 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23 | 发电机气体置换 | 运行部 | 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电气主管,运行部化学主管 | 运行部安全专工 | |
24 | 化学有毒物质装卸 | 运行部 |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汽机主管、化验室班长、化验员 |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25 | 机组检修后锅炉水压试验 | 运行部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26 | 机组检修后锅炉安全门定铊试验 | 运行部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27 | 机组检修后fsss试验 | 运行部 设备部 | 运行部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28 | 机组检修后锅炉联锁试验 | 运行部 设备部 | 运行部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29 | 机组检修后汽机保护试验 | 运行部 设备部 | 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30 | 机组检修后汽机联锁试验 | 运行部 | 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31 | 机组检修后,电气保护试验 |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继电保护人员、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32 | 汽机起吊、安装转子 |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33 | 汽机起吊、安装汽缸 |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34 | 抽、穿发电机转子 |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电气、汽机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35 | 拆装主变压器 |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电气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36 | 发电机大修:热态下的预试(耐压试验),吊端盖,定子内部检查,发电机装端盖回装;大修后发电机预试(耐压)励磁系统调试及定值核对;隐藏工程和特殊项目的三级验收;开机前的连锁试验和短路、开路试验;并网后的带负荷试验 | 设备部 运行部 |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控人员及相关专业,检修人员 | 安环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37 | 发电机小修预试;发电机耐压试验,保护、自动装置的定值核对 | 设备部 |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控人员及继保人员,检修人员 | 安环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38 | 变压器大修;套管,油枕、大罩的起吊,变压器铁心,线圈、固定件、绑扎的检查、变压器的回装,真空注油、耐压试验,保护、自动装置校验、定值核对、瓦斯继电器的校验,隐藏工程和特殊项目的三级验收,变压器大修后的冲击试验,并网后的带负荷检查 | 设备部 |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控人员及继保人员,检修人员 | 安环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39 | 特殊工器具,设备(电梯、行吊、龙门吊、斗轮机、翻车机)的检修后验收 | 设备部 |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使用部门相应专工,设备部专工 |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40 | 220kv等级以上母线和母线设备清扫 | 设备部 |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 |
41 | 热控保护、deh系统的技术改造后,第一次投运 | 设备部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 |
42 | 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励磁系统等技术改造后,第一次投运 | 设备部 运行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 | |
43 | 检修临时平台的验收 | 设备部 | 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 | 设备部安全员、使用部门安全员 | |
44 | 锅炉打焦作业 | 运行部 | 作业部门负责人 | 作业部门安全员 | |
45 | 油区、制氢站等重点防火部位动火 | 设备部 | 运行部相应专业主管,运行部化验员,专职消防员,动火部门负责人,动火部门相应专工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动火部门安全员 | |
46 | 高危险性的特殊作业,如受限空间作业、直接严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炉内特殊作业、运行中特殊抢修作业等 |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 |
46 | 大、小修后辅机分步试运或调试 | 运行部 | 运行部相关专业主管 | 运行部安全员 | |
47 | 汽轮机转子中心孔探伤及叶片探伤 | 设备部 | 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金属专工、检修公司汽机负责人 | 设备部安全员 | |
48 | 汽轮机动静间隙测量及复查 | 设备部 |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汽机主管、检修公司汽机负责人 | 设备部安全员 | |
49 | 翻车机故障检修 | 设备部 |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输煤主管 | 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 |
50 | 所有隐蔽工程项目:汽轮机探头的安装与调试,轴瓦温度的安装,汽轮机内外壁温的安装,锅炉金属壁温的安装 | 设备部 | 运行部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线专工 |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 |
51 | 启动前锅炉、汽机保护试验 | 运行部 | 运行部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线专工 | 运行部安全员 | |
52 | 主要保护设备的检修 | 设备部 |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 设备部安全员 | |
53 | 主要自动调节系统检修 | 设备部 |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 设备部安全员 | |
54 | 保护设备的校验、定值的设定与验收 | 设备部 |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 设备部安全员 | |
55 | dcs及辅控网plc系统的检修 | 设备部 |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 设备部安全员 | |
56 | fsss设备的检修与调试 | 设备部 |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 设备部安全员 | |
57 | 氨站内的工作:管路泄露、安全阀的校验等 | 设备部 |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 |
58 | 大修中dcs的初次送电 | 设备部 运行部 |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 设备部安全员 | |
59 | 点火枪、油枪的安装与调试 | 设备部 |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 设备部安全员 | |
60 | 脱硫塔清喷嘴等高空作业及脱硫塔、烟道动火、衬胶工作 | 设备部 |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脱硫专业主管、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消防保卫专职消防队员 |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员 | |
61 | 汽包等压力容器验收 | 设备部 | 设备部副总、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化学化验人员、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员 | |
62 | 炉膛脚手架及大型特殊脚手架验收 | 设备部 | 设备部副总、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检修人员 |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员 |
第二十条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表(基本建设)
序号 | 工作任务 | 到位组 织部门 | 保障体系到位人员 | 监督体系到位人员 |
1 | 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移位及负荷试验,起重机械满负荷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起重机械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大型机械负责人、监理总监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2 | 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高塔组立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大型机械负责人、监理总监 |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
3 | 汽轮机上、下缸吊装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机务监理 |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
4 | 发电机定子就位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
5 | 汽轮机扣大盖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
6 | 发电机穿转子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
7 | 锅炉大件吊装、大板梁吊装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监理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8 | 大型变压器进厂后的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 | 施工 单位 |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 |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
9 | 燃油区进油 | 运行部 | 电厂运行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化学专业主管及化验员、消防队员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 |
10 | 锅炉水压试验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 | 调试 单位 | 电厂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专业负责人,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1 | 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 | 施工 单位 |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 | 电厂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2 | 重要转动机械试转 | 调试 单位 | 电厂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 电厂相关专业安全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3 | 主汽管吹管 | 调试 单位 | 电厂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专业负责人、消防人员,监理总监及机务监理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4 | 锅炉升压、安全门整定 | 调试 单位 |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专业负责人、消防人员,监理总监及机务监理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5 | 油循环、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发电机首次并网 | 调试 单位 | 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热继专业负责人、消防人员,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6 | 深基坑、高边坡开挖 | 施工 单位 |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及土建监理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7 | 大型脚手架、高排架、承重排架安装和拆除 | 施工 单位 |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及土建监理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8 |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 | 施工 单位 |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及土建监理 | 电厂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19 | 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 | 施工 单位 |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20 | 多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 交叉作业 | 施工 单位 |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21 | 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氢气站、乙炔站及带电线路作业 | 施工 单位 |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 |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
第二十一条到位情况登记表
操作(或作业)项目 | |||||||
主要操作(或作业)内容 | |||||||
开工日期 | 完工日期 | ||||||
操作(或作业)负责部门 | 通知时间 | ||||||
操作(或作业)负责人签字 | |||||||
到位人员登记栏 | |||||||
姓名 | 部门 | 职务 | 到位时间段 | 本人签名 | 未到位原因 | ||
作业结果及评价: 值长(或班长、作业负责人): | |||||||
未进行作业的原因: 批准:审核 :值长(或班长、作业负责人): |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重大操作或作业由到位组织部门通知相关岗位人员到位进行现场监护、监督,并填写到位登记表保存。
第二十三条各组织部门每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到位情况登记表交部门(单位)安全专工,各部门(单位)安全专工根据本月部门重大操作或作业情况核实各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和各发电企业安全环保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相关部门落实书面反馈至集团公司或单位安全环保部,各单位安全环保部复查、考核,考核后报集团公司。
第四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各发电企业可按本制度,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
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属____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7篇 中铁现场安全管理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逐步实现作业规范化、生产精细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本公司各生产现场的具体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本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安全管理,对于工程项目,需按其行业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关现场安全管理和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三条在公司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四条 公司应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建立必要的激励保障机制。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安委会、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完善本管理制度,并与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一起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安委会、安质环保部、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按季度组织各部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运行的设施使用与管理制度、、现场管理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委会组织审核、报安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按月度组织部门内各班组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主管、班组长将制度落实到具体岗位,并组织对岗位员工的月度安全考核。
第三章 作业现场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制度,规范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第十条各部门应严格推行人员、设施、工件、工位器具、工具箱、转运器具、附件等的定置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保持现场整洁和较高的目视化程度。保证现场标识齐全、规范、醒目、美观。
第十二条规范现场各区域功能,禁止人员、物品越区,不得长时间占用安全通道。临时占用通道的要作好责任人、移出现场的时间、占用期的安全提示等标识。
第十三条作业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四条作各部门应根据《中铁岩锋事故救援与应急处理预案》,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应急演练,以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防止人员伤亡和减少经济损失。
第四章 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第十五条岗位操作人员应知道本岗位潜在的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第十六条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第十八条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第十九条坚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同时严格按照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作业。
第二十一条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三条为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第二十四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新员工、实习员工、换岗或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 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按《中铁岩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8篇 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有关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及公司内部的规程制度等,都是确保安全生产和重要文件资料,企业全员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并由安全科专人负责管理归档。所有的文件资料应登记、编号保存。项目部的文件资料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登记、编号保存。
2、安全管理科应做好文件资料的宣传、贯彻执行、收发、归档等工作,并做好收发记录,项目部安全员做好收文记录工作。
3、做好新老规范、文件的交换工作,新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章制度出台后,旧的应上报封存或销毁,不得再使用。
4、做好规范、文件的外借工作,外借文件按规范登记,写明归还日期,以免影响他人借阅。
5、做好规范、文件的防火、防虫、防灾等的保存工作,以免损坏。
第9篇 发电厂重要操作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管理标准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重大操作或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现场作业的重要性、危险性和特殊性的不同等级,确定不同级别的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护和监督,使安全生产实现可控、在控、能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____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制定,规定了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_____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四条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对公司各发电企业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包括本企业所管辖的多种经营部门)重大操作或作业。
第二章目标与要求
第六条公司系统各发电企业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的基本职责是检查现场制定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落实到位情况,监督现场运行操作,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新出现的各类问题,严禁违章指挥。
第七条 重大操作或作业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各类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职责不因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到现场而改变。
第八条厂长(总经理)是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组织制定本单位重大操作作业管理人员的到位制度,并掌握到位情况,把到位情况纳入各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指标中。
第九条在重大操作或作业前,应明确到位人员现场总指挥,总指挥应负责:
1.组织现场到位工作,协调解决突发问题。
2.应至少提前一天组织操作或作业的事前交底会,确保各级到位人员熟悉安全、技术、应急预案和工期等措施,了解操作或作业任务、步骤、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3. 明确到位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4.组织各级操作和作业人员、到位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
5.操作或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发生重大异常情况应组织分析,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6.组织对操作或作业全过程进行评价。
第十条生产副厂长是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实施本单位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制度。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一条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各种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处理方案,并签字批准。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部部长负责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审核各种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事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会,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三条运行部部长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重大操作到位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制定各种重大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操作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部长负责组织本部门的重大作业到位工作,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作业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在进行《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到位表》中规定的应到位重大操作或作业时,必须到位。
第十五条当值值长(或班长)或现场作业人员的责任:
1. 组织操作或作业人员进行事前交底会,确保操作或作业人员熟悉安全、技术、应急预案和工期等措施,掌握操作或作业任务、步骤、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2.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位,要求到位人员填写“到位人员登记表”,如实登记,并将未到位人员,向生产厂长(设备部、运行部部长汇报)。
3.按照方案,负责正确组织操作或作业。
4.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操作或作业遇到的问题。
5.记录有关试验情况。
6.填报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作业的原因。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到位的主要职责:了解设备的运行方式是否与操作或作业的要求有变化,检查安全措施的布置应符合操作或作业的要求;监督现场不得出现超出操作票或工作票范围的工作;制止操作或作业过程中的违章现象,并及时纠正;参加讨论、解决操作或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参与对操作或作业全过程的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操作或作业程序,提高操作或作业水平。
第十七条按照规定相关人员全部到达现场后,才能正式下达操作或作业命令,如果部分人员未及时到达现场,由值长或作业负责人应将情况汇报生产厂长,得到许可后正式下达开始操作或作业命令。
第十八条操作或作业过程中,各级到位人员应始终坚守现场,直至工作结束。各相关部门部长因公不能到位的应委托其部门副部长到位。
第十九条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表(生产)
序号
工作任务
到位组
织部门
保障体系到位人员
监督体系到位人员
1
机组非停后启动并网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各安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2
机组检修后启动并网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各安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3
220kv电压等级倒母线及停、送电操作
运行部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电气专工、值长
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4
220kv等级以下线路停、送电操作
运行部
电气主管或专工
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5
机组正
常停运
运行部
生产厂长(总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热控、继电保护班长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6
机组正
常启动
运行部
生产厂长(总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热控、继电保护班长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7
机组检修前停运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8
危机保安器动作不停机活动试验
运行部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 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安全专工
9
真空严密
性试验
运行部
运行部汽机主管或专工、设备部汽机主管或专工
运行部安全专工
10
柴油发电机自动联锁装置
运行部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运行部部长(副部长)、值长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11
真空泵切换试验
运行部
运行部主管或专工、值长
运行部安全专工
12
机组重要辅机检修前停运(吸风机、送风机、磨煤机、一次风机、给水泵、凝结水泵、润滑油泵、高低加)
运行部
运行部对应专业主管、值长
运行部安全专工
13
卸油工作
运行部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化学油化验员、运行班长、化学当班值班人员
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14
汽轮机主汽门、调速汽门严密性试验
运行部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专业专工、运运行部安全专工
15
变电站内非生产设备的维护
运行部
运行部电气主管、专工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16
汽轮发电机组超速、甩负荷试验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各专业主管、检修公司各专业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各安全专业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17
发电机耐压试验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安全专工
18
发电机进相试验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安全专工
19
重大燃烧调整
运行部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
运行部安全专工
20
公用系统等直接影响主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系统安全措施的执行
运行部
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专业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21
油库倒罐
运行部
运行部化学主管、运行值班班长、油库值班员
运行部安全专工
22
油区消防系统试验
运行部
运行部化学主管、运行值班班长
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23
发电机气体置换
运行部
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电气主管,运行部化学主管
运行部安全专工
24
化学有毒物质装卸
运行部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汽机主管、化验室班长、化验员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25
机组检修后锅炉水压试验
运行部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26
机组检修后锅炉安全门定铊试验
运行部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27
机组检修后fsss试验
运行部
设备部
运行部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28
机组检修后锅炉联锁试验
运行部
设备部
运行部锅炉主管、设备部锅炉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29
机组检修后汽机保护试验
运行部
设备部
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30
机组检修后汽机联锁试验
运行部
运行部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热控专工、检修人员
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31
机组检修后,电气保护试验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继电保护人员、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32
汽机起吊、安装转子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33
汽机起吊、安装汽缸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34
抽、穿发电机转子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电气、汽机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35
拆装主变压器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电气主管、起重人员、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36
发电机大修:热态下的预试(耐压试验),吊端盖,定子内部检查,发电机装端盖回装;大修后发电机预试(耐压)励磁系统调试及定值核对;隐藏工程和特殊项目的三级验收;开机前的连锁试验和短路、开路试验;并网后的带负荷试验
设备部
运行部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控人员及相关专业,检修人员
安环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37
发电机小修预试;发电机耐压试验,保护、自动装置的定值核对
设备部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控人员及继保人员,检修人员
安环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38
变压器大修;套管,油枕、大罩的起吊,变压器铁心,线圈、固定件、绑扎的检查、变压器的回装,真空注油、耐压试验,保护、自动装置校验、定值核对、瓦斯继电器的校验,隐藏工程和特殊项目的三级验收,变压器大修后的冲击试验,并网后的带负荷检查
设备部
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控人员及继保人员,检修人员
安环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39
特殊工器具,设备(电梯、行吊、龙门吊、斗轮机、翻车机)的检修后验收
设备部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使用部门相应专工,设备部专工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40
220kv等级以上母线和母线设备清扫
设备部
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专工
41
热控保护、deh系统的技术改造后,第一次投运
设备部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汽机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专工
42
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励磁系统等技术改造后,第一次投运
设备部
运行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各电气主管、设备部电气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
43
检修临时平台的验收
设备部
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
设备部安全员、使用部门安全员
44
锅炉打焦作业
运行部
作业部门负责人
作业部门安全员
45
油区、制氢站等重点防火部位动火
设备部
运行部相应专业主管,运行部化验员,专职消防员,动火部门负责人,动火部门相应专工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动火部门安全员
46
高危险性的特殊作业,如受限空间作业、直接严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炉内特殊作业、运行中特殊抢修作业等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46
大、小修后辅机分步试运或调试
运行部
运行部相关专业主管
运行部安全员
47
汽轮机转子中心孔探伤及叶片探伤
设备部
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金属专工、检修公司汽机负责人
设备部安全员
48
汽轮机动静间隙测量及复查
设备部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汽机主管、检修公司汽机负责人
设备部安全员
49
翻车机故障检修
设备部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输煤主管
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50
所有隐蔽工程项目:汽轮机探头的安装与调试,轴瓦温度的安装,汽轮机内外壁温的安装,锅炉金属壁温的安装
设备部
运行部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线专工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51
启动前锅炉、汽机保护试验
运行部
运行部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线专工
运行部安全员
52
主要保护设备的检修
设备部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设备部安全员
53
主要自动调节系统检修
设备部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设备部安全员
54
保护设备的校验、定值的设定与验收
设备部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设备部安全员
55
dcs及辅控网plc系统的检修
设备部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设备部安全员
56
fsss设备的检修与调试
设备部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设备部安全员
57
氨站内的工作:管路泄露、安全阀的校验等
设备部
生产副厂长(总工)、设备、运行副总、运行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运行部各专业主管、设备部汽机主管、设备部热继专工、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员,设备部安全员
58
大修中dcs的初次送电
设备部
运行部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设备部安全员
59
点火枪、油枪的安装与调试
设备部
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热继专业人员
设备部安全员
60
脱硫塔清喷嘴等高空作业及脱硫塔、烟道动火、衬胶工作
设备部
设备部部长(副部长)、设备部脱硫专业主管、检修公司相关专业主管、消防保卫专职消防队员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员
61
汽包等压力容器验收
设备部
设备部副总、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化学化验人员、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员
62
炉膛脚手架及大型特殊脚手架验收
设备部
设备部副总、设备部部长(副部长)、检修公司负责人、设备部相关专业主管、检修人员
安全环保部安全专工、设备部安全员
第二十条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表(基本建设)
序号
工作任务
到位组
织部门
保障体系到位人员
监督体系到位人员
1
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移位及负荷试验,起重机械满负荷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起重机械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大型机械负责人、监理总监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2
特殊杆塔及大型构件吊装、高塔组立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大型机械负责人、监理总监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3
汽轮机上、下缸吊装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机务监理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4
发电机定子就位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5
汽轮机扣大盖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6
发电机穿转子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7
锅炉大件吊装、大板梁吊装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监理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8
大型变压器进厂后的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
施工
单位
电厂基建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负责人、
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的专工、安全监理
9
燃油区进油
运行部
电厂运行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部长(副部长)、运行部化学专业主管及化验员、消防队员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
10
锅炉水压试验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
调试
单位
电厂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专业负责人,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1
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
施工
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
电厂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2
重要转动机械试转
调试
单位
电厂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专业负责人,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电厂相关专业安全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3
主汽管吹管
调试
单位
电厂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专业负责人、消防人员,监理总监及机务监理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4
锅炉升压、安全门整定
调试
单位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专业负责人、消防人员,监理总监及机务监理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5
油循环、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发电机首次并网
调试
单位
基建副厂长(总工)、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运行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调试单位锅炉、汽机、热继专业负责人、消防人员,监理总监及机务、电热监理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6
深基坑、高边坡开挖
施工
单位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及土建监理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7
大型脚手架、高排架、承重排架安装和拆除
施工
单位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及土建监理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8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
施工
单位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及土建监理
电厂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19
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
施工
单位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20
多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 交叉作业
施工
单位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部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21
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氢气站、乙炔站及带电线路作业
施工
单位
电厂工程副总、工程部部长(副部长)、工程部相关专业主管、专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专业主管、专工,监理总监
电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相关专业专工、施工单位安监部部长(或副长)、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工、安全监理
第二十一条到位情况登记表
操作(或作业)项目
主要操作(或作业)内容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操作(或作业)负责部门
通知时间
操作(或作业)负责人签字
到位人员登记栏
姓名
部门
职务
到位时间段
本人签名
未到位原因
作业结果及评价:
值长(或班长、作业负责人):
未进行作业的原因:
批准:审核 :值长(或班长、作业负责人):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重大操作或作业由到位组织部门通知相关岗位人员到位进行现场监护、监督,并填写到位登记表保存。
第二十三条各组织部门每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到位情况登记表交部门(单位)安全专工,各部门(单位)安全专工根据本月部门重大操作或作业情况核实各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和各发电企业安全环保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相关部门落实书面反馈至集团公司或单位安全环保部,各单位安全环保部复查、考核,考核后报集团公司。
第四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各发电企业可按本制度,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
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属____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10篇 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有关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及公司内部的规程制度等,都是确保安全生产和重要文件资料,企业全员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并由安全科专人负责管理归档。所有的文件资料应登记、编号保存。项目部的文件资料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登记、编号保存。
2、安全管理科应做好文件资料的宣传、贯彻执行、收发、归档等工作,并做好收发记录,项目部安全员做好收文记录工作。
3、做好新老规范、文件的交换工作,新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章制度出台后,旧的应上报封存或销毁,不得再使用。
4、做好规范、文件的外借工作,外借文件按规范登记,写明归还日期,以免影响他人借阅。
5、做好规范、文件的防火、防虫、防灾等的保存工作,以免损坏。
第11篇 公司仓储管理标准化操作手册范例
公司仓储管理标准化操作手册范本
1.收货流程
1.1.正常产品收货
1.1.1货物到达后,收货人员根据司机的随货箱单清点收货。
1.1.2收货人员应与司机共同掐铅封,打开车门检查货品状况,如货物有严重受损状况,需马上通知送货或拉货人员等候处理,必要时拍照留下凭证。如货物状况完好,开始卸货工作。
1.1.3卸货时,收货人员必须严格监督货物的装卸状况(小心装卸),确认产品的数量,包装及保质期与箱单严格相符。任何破损,短缺必须在收货单上严格注明,并保留一份由司机签字确认的文件,如货物记录单,运输质量跟踪表等。破损,短缺的情况须进行拍照,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主管或库存控制人员,以便及时通知送货或拉货人员。
1.1.4卸货时如遇到恶劣天气(下雨,雪,冰雹等),必须采取各种办法确保产品不会受损。卸货人员须监督产品在码放到应码放位置上每拍码放的数量严格按照入库主管要求进行码放。
1.1.5收货人员签收送货清单,并填写相关所需单据,将有关的收货资料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批号)、货物状态等交定单处理人员。
1.1.6仓管主管要将客单在当天完成将相关资料录入系统并将客单递交财务并录入系统。
1.1.7破损产品须与正常产品分开单独存放,等候处理办法。并存入相关记录
1.2退货或换残产品收货
1.2.1各种退货及换残产品入库都须有相应单据,如货运公司、客户不能提供相应单据,仓库人员有权拒收货物。
1.2.2退货产品有良品及不良品的区别,如良品退货,货物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否则仓库拒绝收货;不良品收货则必须与相应单据相符,并且有配套的纸箱,配件齐全。
1.2.3换残产品则须与通知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相符,否则仓库拒绝收货。
1.2.4收货人员依据单据验收货物后,将不同状态的货物分开单独存放,将退货或换残单据及收货入库单,记录产品名称、数量、状态等交定单处理人员。
1.2.5仓管主管应将货单处理人员依据单据录入系统。
2.发货流程
2.1.货单处理程序
2.1.1所有的出库必须有客户的单据作为发货依据。
2.1.2接到客户订单或出库通知时,仓管人员必须进行单据审核(检查单据的正确性,是否有充足的库存),审核完毕后,通知营销部门安排车辆。
2.1.3仓管人员依据不同的单据处理办法录入系统。
2.1.4将拣货单交仓管员备货。
2.2.备货程序
2.2.1备货人员严格依据备货单拣货,如发现备货单上或货物数量有任何差异,必须及时通知主管,并在备货单上清楚注明问题情况,以便及时解决。
2.2.2货物按总备货单备完后,根据营销部门要求进行二次分拣,根据装车顺序由营销部门按排人员按单排列交仓管监核人员报单装车。
2.2.3每单备货必须注明送货地点,单号,以便发货。
2.2.4备货分拣完毕后,将拣货单交还电话销售组或监核做发货单确认,并通知营销部门。
2.3.发货程序
2.3.1发货人员依据发货单核对备货数量,依据派车单核对提货车辆,并检查承运车辆的状况后方可将货物装车。
2.3.2发货人员按照派车单顺序将每单货品依次出库,并与司机共同核对出库产品型号、数量、状态等。
2.3.3装车后,司机应在出库单上写明车号、姓名,同时发货人员签字。发货人员将完整的出库单交接单人员进行出库确认。
3.库存管理
3.1.货品存放
3.1.1入库产品需贴好标签后入位,货物的存放不能超过产品的堆码层数极限。
3.1.2所有货物可以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必须按照货位标准整齐的码放在托盘上。开箱货物应及时封箱,并粘贴提示说明。货物必须保持清洁,长期存放的货物须定期打扫尘土,货物上不许放置任何与货物无关的物品,如废纸,胶带。
3.1.3破损及不良品单独放置在搁置区,并保持清洁的状态,准确的记录。
3.1.4托盘放置须整齐有序。上货架的货物要保证其安全性。
3.1.5货架上不允许有空托盘,空托盘须整齐放置在托盘区。
3.1.6出入库产生的半拍产品应放置在补货区(一层)。半拍产品码放应整齐有序,不可以梯形码放。
3.2盘点流程
3.2.1所有的货物每个月必须大盘一次。
3.2.2针对每天出库的产品进行盘点,并对其他产品的一部分进行循环盘点,以保证货物数量的准确性。
3.2.3盲盘:针对每次盘点,接单人员打印盘点表,不包括产品数量,交给盘点人员。至少两名盘点人员进行盘点,将盘点数量填写在空白处,盘点后由二人共同签字确认数量。将盘点表交于报表人员,报表人员将盘点数量输入盘点表,进行数量的匹配,如有数量的差异,需重新打印差异单,进行二次盘点,二次盘点后无差异存档。如有差异,需进行核查,如发现有收发货错误的,需及时联系客户,是否能挽回损失,无法挽回的损失,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办理。
4.仓库日常管理
仓库日常运作审计表
检查内容
1、库区和库内地面是否无淤泥、尘土、杂物等
2、装卸作业工具(如叉车、小拖车等)在不用时,停放在指定区域。
3、门、窗、天窗及其它开口在不用时保持关闭,状况良好,能有效阻止鸟及其它飞行类昆虫进入。
4、仓库照明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检查方法:将库内的灯全部打开,检查是否有不亮的灯和亮度够否)
5、仓库办单处是否整洁。(要求:a、所有单据摆放整齐;b、有清晰的分类)
6、仓库地面是否清楚标明堆码区和理货区。
7、手摸货架、货物、托盘,无灰尘。
8、空托盘在指定区域堆放整齐。
9、货物堆码无倒置和无超高现象。
10、货物堆放整齐、无破损、开箱或变形货物。(破损、搁置区存放的货物除外)
11、仓库的活动货位连贯,没有不必要的活动货位。(活动货位:用活动的标识表示的货位,根据需要,可以在仓库里灵活移动)
12、各类警示标识(包括安全线路的箭头指示、禁止吸烟等)是否有效、整洁、张贴规范
13、每次收货,是否正确、清晰填写并张贴“收货标签”
14、破损、搁置、禁发货物是否分
开存放并张贴相应标签
15、破损、搁置货物是否在3个月内(食品类为1个月)处理完毕
16、可发货物中是否有渗漏、破损、污染货物未报状态及位置转移
17、所有退货的处理必须在2天内完成,并且退货上必须贴有“退货通知单”。
18、仓库无“四害”侵袭痕迹。
19、是否定期作“四害控制”处理,并记录每次处理的工序、时间、结果。(查看记录)
20、系统库存和实际库存是否一致(在系统中选取不少于5个sku进行验证)。
21、仓库是否完全按“拣货单”备货发货。(检查方法:拿一张正在发货的拣货单,让取货人员指出本拣货单已取货物的一个品种的位置,用该位置和拣货单上的位置核对。
22、同库、同品种的货物必须堆放于同区域或相近区域;同品种的货物应该存放于同一仓库。
23、同一品类的产品,如果可以共存于一个仓库,且一个仓库能够存放的下,那么该品类的产品必须存放于同一仓库。
24、收货时,是否按规定仔细分拣货物。(检查方法:如果有收货,请检查现场分拣情况;如果无收货,请检查仓库里同一位置是否有不同日期、批号、品种的货物)
25.仓库各项关键运作指标
1-盘点准确率
定义:每月盘存箱数差异与系统实际盘存箱数的百分比
考核标准:99.9%
计算方法:kpi1=实际盘存数/系统库存数_100%
2-破损率
定义:操作中发生的累计破损量与累计操作量的百分比
考核标准:不超过0.1%
计算方法:破损率%=操作中发生的累计破损量/累计操作量_100%
3-收发货不及时率(车辆到达15分钟以内收发为合格)
定义;每月收发货不及时单数与每月收发货总单数
考核标准:2%
第12篇 手动葫芦操作风险管理标准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手 动 葫 芦
管理责任人
手动葫芦操作人员
监 管 部 门
安全管理科
监 管 人 员
安监员
编号
snmh—手动葫芦―01
管
理
标
准
1.链环发生塑性变形的伸长达到原长度的5%;
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吊钩连接部位磨损不得低于原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不得低于原直径的90%;
3.手动葫芦的链环及吊钩无扭曲、无严重锈蚀、无不能排除的积垢;
4.手动葫芦上必须有吊钩,吊钩的危险断面磨损未减少到原尺寸10%;
5.吊钩无补焊,吊钩表面光滑,无裂纹、变形等缺陷;且吊钩上无钻孔或焊接;
6.吊钩上必须有安全扣;
7.吊钩开口最短距离处的二个适当位置必须有不易磨损的标志,标志间距离的开口度不超过原尺寸的10%。
管
理
措
施
1.检修工对手动葫芦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处理。
2.动力科机电专检人员对手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手动葫芦不完好或无相应标识对使用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1.5多人配合作业
1.5.1人员的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第13篇 手动葫芦操作人员风险管理标准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手动葫芦操作人员
管理责任人
带 班 工段长
监 管 部 门
作 业 单 位
监管人员
作业单位负责人、安检员
工 作 任 务
使用手动葫芦
编 号
dyyn—手动葫芦操作人员―01
所 需 工 具
手动葫芦、扳手、克丝钳
防护用品
矿灯、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手套
管
理
标
准
1.使用手动葫芦前必须检查链环塑性变形和手动葫芦的磨损情况,当链环伸长量或其它部位磨损超过规定时不得使用;
2.检查手动葫芦的链环以及吊钩有无扭曲、严重锈蚀或积垢,如链环及吊钩出现扭曲、严重锈蚀或有积垢不能排除时不得使用;
3.检查吊钩的危险断面的磨损情况,如磨损不得使用;
4.检查吊钩,如有补焊或焊接、钻孔、吊钩表面不光滑、有裂纹、变形等缺陷时不得使用;
5.操作人员根据所吊物品重量,选择额定吊装能力高于物品重量150%的手动葫芦;起吊前对起吊物进行试吊。
6.操作人员操作前,必须检查顶板、巷帮情况,选择顶板巷帮完好的地点进行操作;
7.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得站在起吊物件上或者起吊物件下方作业;
8.使用多台吊具同时进行起吊时,操作人员必须在操作前选好自身撤离路线;
9.多人进行起吊操作时,起吊、下放设备必须同步,用力均匀、缓慢起吊,由专人指挥;
10.作业过程中现场必须专人负责检查各吊链的受力情况,发现受力不均匀时,应指挥操作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如发现吊钩、链环有异响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按撤离路线撤离。
管
理
措
施
带班队长、安检员对使用手动葫芦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操作时,立即制止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检修工对手动葫芦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处理;
安检员对手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其不完好或无相应标识对使用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第14篇 中铁岩锋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逐步实现作业规范化、生产精细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本公司各生产现场的具体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本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安全管理,对于工程项目,需按其行业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关现场安全管理和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三条 在公司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四条 公司应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建立必要的激励保障机制。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安委会、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完善本管理制度,并与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一起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 安委会、安质环保部、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按季度组织各部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运行的设施使用与管理制度、、现场管理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委会组织审核、报安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按月度组织部门内各班组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主管、班组长将制度落实到具体岗位,并组织对岗位员工的月度安全考核。
第三章 作业现场管理
第九条 各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制度,规范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第十条 各部门应严格推行人员、设施、工件、工位器具、工具箱、转运器具、附件等的定置管理。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保持现场整洁和较高的目视化程度。保证现场标识齐全、规范、醒目、美观。
第十二条 规范现场各区域功能,禁止人员、物品越区,不得长时间占用安全通道。临时占用通道的要作好责任人、移出现场的时间、占用期的安全提示等标识。
第十三条 作业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四条 作各部门应根据《中铁岩锋事故救援与应急处理预案》,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应急演练,以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防止人员伤亡和减少经济损失。
第四章 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第十五条 岗位操作人员应知道本岗位潜在的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第十六条 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 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第十八条 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第十九条 坚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同时严格按照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作业。
第二十一条 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为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第二十四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 新员工、实习员工、换岗或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 处罚
第三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按《中铁岩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15篇 手动葫芦操作人员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 理 对 象
手动葫芦操作人员
管理责任人
带 班 工段长
监 管 部 门
作 业 单 位
监管人员
作业单位负责人、安检员
工 作 任 务
使用手动葫芦
编 号
dyyn—手动葫芦操作人员―01
所 需 工 具
手动葫芦、扳手、克丝钳
防护用品
矿灯、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手套
管
理
标
准
1.使用手动葫芦前必须检查链环塑性变形和手动葫芦的磨损情况,当链环伸长量或其它部位磨损超过规定时不得使用;
2.检查手动葫芦的链环以及吊钩有无扭曲、严重锈蚀或积垢,如链环及吊钩出现扭曲、严重锈蚀或有积垢不能排除时不得使用;
3.检查吊钩的危险断面的磨损情况,如磨损不得使用;
4.检查吊钩,如有补焊或焊接、钻孔、吊钩表面不光滑、有裂纹、变形等缺陷时不得使用;
5.操作人员根据所吊物品重量,选择额定吊装能力高于物品重量150%的手动葫芦;起吊前对起吊物进行试吊。
6.操作人员操作前,必须检查顶板、巷帮情况,选择顶板巷帮完好的地点进行操作;
7.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得站在起吊物件上或者起吊物件下方作业;
8.使用多台吊具同时进行起吊时,操作人员必须在操作前选好自身撤离路线;
9.多人进行起吊操作时,起吊、下放设备必须同步,用力均匀、缓慢起吊,由专人指挥;
10.作业过程中现场必须专人负责检查各吊链的受力情况,发现受力不均匀时,应指挥操作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如发现吊钩、链环有异响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按撤离路线撤离。
管
理
措
施
带班队长、安检员对使用手动葫芦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操作时,立即制止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检修工对手动葫芦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处理;
安检员对手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其不完好或无相应标识对使用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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