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教育管理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教育机构人员在安全教育工作中应负的职责和主要工作程序,适用于本处安全教育管理机构。
二、安全教育的组织领导及教育计划:
安全教育工作在负责安全主管副主任领导下,处安委会实施安全教育计划,一般教育、日常教育由几位专职、兼职安全员实施。
由处劳资科、办公室、设备科按其分工编制年度安全教育计划。
三、教育内容与要求:
1、全员教育
每年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考核,对违章、违纪和经常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者分类进行重点教育。
各项目部、xx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领导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
2、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警告标志,施工现场设安全知识宣传栏,使职工经常性掌握安全知识,做到警钟长鸣。
利用职工大会、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安全事故现场会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放映劳动保护、安全生产、防火治安和交通安全教育录像,使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加强。
3、临时性的安全教育
处各项目部、鑫路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遇到下列情况必须由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对职工进行临时教育:
(1)采用新技术、设备或操作方法以及布置新工作任务时;
(2)发生事故或发生严重的未遂事故时;
(3)脱产半年以上,恢复工种岗位时;
(4)改变工种,调换上岗人员时;
(5)外出学习、旅游、参观,参加义务劳动、集体活动时。
第2篇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教育措施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教育措施
一、安全生产管理教育范围
1、项目部在工程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包括:特殊工种、新招入、换岗、重新上岗等人员);
2、公司对工程施工现场实施检查人员;
3、设备或材料供应商需进入工程施工现场人员;
4、外单位到工程施工现场参观或考察人员。
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时间
1、项目部特殊工种人员每年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20小时;
2、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年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0学时;
3、项目部其他人员每年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15学时;
4、对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的外来人员(如:公司对工程施工现场实施检查人员、设备或材料供应商需进入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和外单位到工程施工现场参观或考察人员)等,每次教育时间不少于15分钟。
三、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即:公司级教育、项目部级教育、班组级教育。
1、公司级教育内容
(1)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事故、事件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案例;
(4)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急救措施等常识;
(5)公司级教育由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主持。
2、项目部级教育内容
(1)各级管理部门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2)工程施工现场的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注意事项。雇主、总包方和监理的要求,总包方有关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
(3)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生产操作过程》及相关要求;
(4)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及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
(5)特殊工程施工、特殊现场环境的要求;
(6)劳动保护用具、用品发放标准及合理使用的基本知识;
(7)施工设备、机具、用电、防火等相关设备的配置及使用要求;
(8)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要求;
(9)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检查及违规、违章的处置分析、总结;
(10)应急预案(应急组织、应急物资、应急措施、应急报告等);
(11)应急能力的培训和演习;
(12)项目部级教育由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经理负责主持。
3、班组级教育内容
(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及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
(2)工程施工现场的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注意事项。雇主、总包方和监理的要求,总包方有关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
(3)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相关要求;
(4)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作业性质及范围,特殊工程施工、特殊现场环境的要求;
(5)劳动保护用具、用品发放标准及合理使用的基本知识;
(6)施工设备、机具、用电、防火等相关设备的配置及使用要求;
(7)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要求;
(8)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检查及违规、违章的处置分析、总结;
(9)应急预案(应急组织、应急物资、应急措施、应急报告等);
(10)应急能力的培训和演习;
(11)本专业、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12)工程施工现场容易发生事故、事件的部位及防范要求;
(13)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职责;
(1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工长主持。
4、特殊工种、新招入、换岗、重新上岗人员教育
(1)特殊工种人员教育
1)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焊工等)除要接受常规教育、培训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每年进行一次复审;
2)工程施工中如需电工、焊工以外的特殊工种人员作业时,公司将外聘具备该专业、工种资质的外单位人员进行施工;
3)特殊工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由公司和项目部负责或参加外部教育、培训。
(2)新招入人员教育
1)公司安全生产的历史,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当前安全生产状况;
2)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及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
4)所去工作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要使用的设备安全装置、工具、仪器的使用安全规程及预防事故的方法;
6)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活动要求;
7)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等;
8)新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经理或工长负责主持,具体教育内容同班组级教育内容。
(3)换岗、重新上岗人员教育
1)新岗位的《施工组织方案》及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
2)新岗位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作业性质及范围,特殊工程施工、特殊现场环境的要求;
3)新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新岗位所必须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常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性能及作用;
5)新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
6)换岗、重新上岗人员教育由项目部经理、工长负责主持。
5、工程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对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的外来人员(如:公司对工程施工现场实施检查人员、设备或材料供应商需进入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和外单位到工程施工现场参观或考察人员等)教育,由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主要是进入工程施工现场注意事项等。
四、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形式
1、提倡自学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并通过口头宣讲、交流以及周或
月例会等形式进行教育。
2、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张贴广告、标语、宣传画、标志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
3、通过工程施工现场的班前班后会,以及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学习、考试和签订《个人安全责任协议书》等形式进行教育。
4、定时参加外部组织的各专业教育、培训和考核并取证,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教育、培训和考试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
第3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
1、教育:
(1)从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上抓起。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搞好安全的重大意义,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方针、全面理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政策和法规。
(2)从劳动纪律教育上做起。使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3)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全体职工都必须进行不少于24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现场上岗作业。
(4)安全事故教育,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实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学习先进经验,开展教育。可以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5)项目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法制教育。
(6)认真做好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教育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上岗作业。
2、宣传:
(1)项目部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窗等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并根据施工阶段生产状况,开展有利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宣传。
(2)在施工现场的醒目区域悬挂宣传标志、警告牌坊,告诫职工时时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生产。
(3)项目部根据自身特长,关心职工,积极开展职工业余活动,以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组织观看有益电视节目,定期邀请住地警署人员大力宣传综治教育,以维护项目部的内部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4)项目部利用业余和空闲时间,积极宣传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并根据文件精神,积极履行。
第4篇 人事教育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分管范围及所开展活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负责。
2、在制定实施职工技能考核标准和技师评聘工作时,将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技能等内容纳入考试、考核大纲。
3、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岗位培训教育纲要。
4、负责组织新录用人员、调换工种员工和脱岗超过规定时间复岗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送培,负责劳动纪律教育。
6、负责劳动合同条款审核,负责因工致伤(残)纠纷或事件的调解。
7、参加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参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5篇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教育要点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主要是指企业中的中层和基层管理部门的领导及其干部。他们既要服从企业决策层的管理,又要管理基层的生产和经营人员,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忠实贯彻者和执行者。他们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态度、投入程度、企业地位等取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与企业领导的安全认识有密切的关系。企业领导的安全认识教育就是要端正领导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决策素质,从企业管理的最高层确立安全生产的应有地位。他们的安全文化素质对整个企业的形象具有重要影响。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教育知识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包括中层管理干部和基层管理者。对他们的要求各不一样。
建筑施工企业中层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知识体系:企业中层管理干部除必须具备的生产知识外,在安全方面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技能:(1)多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作为一个生产企业单位,直接与机、电、仪器打交道。作为一位中层领导还涉及企业管理,劳动者的管理。所以他们应该具有企业安全管理、劳动保护、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知识。根据各企业、各行业不同,还应该有所侧重,如:矿山,除了以上的知识体系,还应重点掌握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厂矿企业必须掌握防火防爆方面的安全技术知识;(2)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如何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是我们中层领导干部工作的一个重点。中层干部必须不断学习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如:利益驱动法、需求拉动法、科技推动法、精神鼓动法、检查促动法、奖罚激励法等。(3)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4)安全系统理论;现代安全管理;安全决策技术;安全生产规律;安全生产基本理论和安全规程。
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知识体系:企业的基层管理者,特别是班组长,也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文化素质。因为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最小单位,是生产经营任务的直接完成者。“上面千条线,班组一根针”,企业的各项制度、生产指令和经营管理活动都要通过班组来落实,因而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这就需要抓好班组里的带头人班组长的安全文化素质的提高。(1)较多的安全技术技能。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要求不一样。总体来讲,必须掌握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安全技术知识;了解有关事故案例;(2)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与自己工作有关的操作技能,不仅自己操作可靠,还要帮助班内同志避免失误。
2)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教育目标
通过对企业管理层进行系列的安全教育,要求他们达到一定的目标。
建筑施工企业中层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目标:中层管理干部通过教育,具备多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和一系列的安全法规、制度外,还具备以下安全文化素质:(1)有关心职工安全健康的仁爱之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牢固,珍惜职工生命,爱护职工健康,善良公正,体恤下属;(2)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决不违章指挥;(3)有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能力.如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逻辑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写作表达能力、说服教育能力等。
建筑施工企业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目标:班组长通过教育具备较多的安全技术技能、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还要具备以下安全文化素质:(1)强烈的班组安全需求--珍惜生命,爱护健康,把安全作为班组活动的价值取向,不仅自己不违章操作,而且能够抵制违章指挥;(2)深刻的安全生产意识--深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含义,并把它作为规范自己和全班同志行为的准则;(3)自觉的遵章守纪习惯--不仅知道与自己工作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而且能够自觉遵守,模范执行,长年坚持;(4)勤奋的履行工作职责--班前开会作危险预警讲话,班中生产进行巡回安全检查,班后交班有安全注意事项;(5)机敏的处置异常的能力--如果遇到异常情况,能够机敏果断地采取扑救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尽力减少事故损失;(6)高尚的舍己救人品德--如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在危难时刻自救救人或舍己救人,发扬互帮互爱精神。
3)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教育方法
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中的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方法可以采取岗位资格认证安全教育、定期的安全再教育、研讨法和发现法。使用统一教材,统一时间,分散自学与集中教授相结合,集中辅导考试;除了抓好干部的任职资格安全教育外,还必须进行一年一度的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建档;对基层管理人员主要采用讲授法、谈话法、参观法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企业每年必须对班组长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培训,由企业企管部门组织实施,教育部门配合,安全部门负责授课、考试、建档。
第6篇 hse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及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直属企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岗位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第三条 各直属企业人事、教育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本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及进入生产厂区的临时用工、施工实习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参观人员等。
第五条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任职和作业;本规定所要求的各项安全教育应有记录、有确认、可追溯;涉及对外单位和外来人员的相关要求,应在书面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章 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六条 直属企业、二级单位的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第七条 企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除参加政府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外,还应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石油化工安全专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 直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安全负责人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专业培训。培训由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 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本企业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第十条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三章 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本企业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及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
(三)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十二条 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技术岗位的季节性农民外用工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 一级(厂级)安全教育由本企业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和气体防护常识等。
(三)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四)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五)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第十四条 二级(车间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32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安全状况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五条 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6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二)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
(四)本岗位预防事故及灾害的措施。员工厂际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12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十六条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并定期参加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第十七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八条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按照《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防止发生类似事故。
第四章 日常安全教育
第十九条 基层单位应开展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对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安全部门应有明确规定。单位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部门应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 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应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部门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第二十一条 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第二十二条 直属企业的领导每季度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二级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领导每月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第二十三条 安全部门应联系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第二十四条 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法规。
(二)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
(三)结合事故通报和《班组安全》等安全学习材料,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四)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演练。
(五)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
(六)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找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七)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八)其它安全活动。
第五章 其他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五条 临时用工人员、外来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应能适应所从事的工作,实际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能按照要求独自完成安全教育答卷、签订《安全承诺书》,并有效识别现场各种警示标识。
第二十六条 临时用工、外来施工和实习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由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特点。
(二)进入厂区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有害因素及hse注意事项。
(四)事故教训等。
第二十七条 临时用工、外来施工和实习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基层车间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4学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一)车间危险部位(主要生产系统、关键设备)及安全、环保注意事项。
(二)车间职业危害因素(包括危险化学品和各种伤害能量)的性质及防护处理注意事项。
(三)着火爆炸、泄漏中毒、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四)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五)生产装置的安全消防、气防卫生器材及设施的位置、使用程序和使用方法。
(六)作业活动中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八条 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企业接待部门负责,内容包括本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人员应有专人陪同。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九条 直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教育工作负责。二级单位安全、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编制安全教育大纲、教材和班组安全学习材料。
第三十条 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第三十一条 各级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级单位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 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的单位进行处罚,因安全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安全教育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4〕553号)同时废止。
第7篇 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份公司员工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 安全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开展。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分工,明确相应的培训教育责任部门。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负领导责任,应保证安全培训所需资金、师资等资源配置。
第五条 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并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第六条 股份公司和各单位负责组织“三类”人员(企业领导人员、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师资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应组织员工培训教材的开发,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三章 培训工作
第七条 安全培训责任部门应根据生产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批准的培训计划组织安全培训工作。
第八条 安全培训责任部门应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大纲、课程安排、学员名册、考试成绩等。
第九条 安全培训应保证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员工休息时间。
第十条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作业场所危险告知、作业过程危险告知,作业程序、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应急处置方法,个人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设备(工具)安全性能等。
第十一条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求:
(一)新入场人员应由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
(二)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压力容器、高空作业、厂内机动车驾驶、大型机械操作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后上岗工作。
(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型机械(机具),以及调换工种的员工,按新入场人员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
(四)离岗90天以上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五)临时聘用人员按新入场人员要求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 分包商员工安全培训工作按第十一条要求执行,分包商培训工作不到位要追究项目部的责任。
第十三条 企业“三类”人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事故案例和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十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场人员、重新上岗及换岗人员、班组长、其他人员接受安全培训的学时不得少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
第十五条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试、考核。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加强安全培训教材的编写,安全教育师资培养,不断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经验,提高培训效果。
第8篇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办法
1 目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按系统地进行安全、环保教育。通过教育培训,加强企业领导者的安全管理责任感,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普及全员的安全操作技能,提升整体劳动卫生健康、环保素养以及安全操作水平。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管理部
3.1.1 负责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或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2 组织并要求新员工(包括正式学校毕业生、外单位调入公司员工、返聘、实习生、非全日制工等)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
3.1.3 管理和使用教育培训资金。
3.2环安部
3.2.1 负责实施新员工(包括正式学校毕业生、外单位调入公司员工、返聘、实习生、非全日制工、外来人员等)的公司级安全教育。
3.2.2 负责组织复工、变换工种、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培训。
3.3各单位
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单位新员工的分厂(部门)级、科段(班组)级的安全教育以及各单位的日常安全培训。
4引用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4.2《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2年〕)
4.3《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2年〕)
4.4国发80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
4.5《职业培训管理》
5术语或定义
5.1安全教育
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公司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增强潜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2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专门教育(三级教育)、“四新”教育、经常性教育。
5.3三级安全教育的对象是指对新进企业员工、调动工作岗位、重新上岗、长病假(三个月以上)后复岗的员工、工伤康复后复工员工,这些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安全教育(一级)、部门(车间)安全教育(二级)和工段/班组岗位安全教育(三级)。
5.4“四新”教育: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下简称“四新”)”进行培训教育。
5.5经常性安全教育,它贯穿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包括对各类、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训。
5.6特种作业
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6工作程序
6.1新员工安全教育
6.1.1管理部根据规定以书面形式将职工(包括正式学校毕业生、外单位调入公司员工、返聘、实习生、非全日制工等)的调动、分配、实习通知发送到环安部或接收单位。
6.1.2职工的工作单位或接收单位、环安部从管理部处收到(以oa邮件形式)职工调动或接收通知,了解需要上安全课的人数、时间、地点、岗位及其它要求。
6.1.3环安部根据要求与实际进行培训入职前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准备相应的培训教材。
6.1.4环安部按规定开展公司级安全培训,各单位开展部门级和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各单位兼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及工段(班组)的安全培训。各级安全培训内容如下:
6.1.4.1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一级)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6.1.4.2部门级安全教育内容(二级)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1.4.3 工段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三级)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1.5三级安全培训要求教育覆盖率与合格率达100%。
6.1.6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6.1.6.1 新员工(包括正式学校毕业生、外单位调入公司员工、返聘、实习生、非全日制工等)教育完毕由环安部、用人单位对每一位新员工进行相应的书面考试,新员工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作业。
6.1.6.2 要求考试合格率100%,考试不合格的管理部通知不合格新员工重新培训考试,考试满三次未合格人员由环安部通知管理部取消录用资格。
6.1.7公司安全培训需要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登记卡要求一式两份,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一份由环安部保留,一份由用人单位保留。登记卡不得涂改,终身存档保留。
6.2变换工种安全培训
6.2.1职工变换工种,在入职新岗位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职工从后勤到车间、从车间到车间之间变换工种的,视同新员工,由管理部组织,按新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规定开展培训,遵守新员工的安全培训规定。职工在车间或部门内部变换工种的,由本单位组织开展二级、三级安全培训。
6.2.2变换工种二级、三级安全培训内容由各单位参照公司三级安全培训内容开展,重点培训新岗位安全生产的应知应会要点。
6.2.3变换工种教育覆盖率与合格率要求100%,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作业。
6.3复工安全教育
6.3.1复工是指因病假、产假或因工伤治疗结束后回岗位上班等离开工作岗位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
6.3.2病假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复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二级、三级即部门级和工段(科长)、班组级安全教育。病假6个月以上的复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一级、二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和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
6.3.3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内容由各单位参照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开展,重点培训上岗后的意识培训及新岗位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培训。
6.3.4复工教育覆盖率与合格率要求100%,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作业。
6.4班组长安全教育
6.4.1对新担任生产班组长,每年要有计划地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
6.4.2班组安全生产现场教育内容:
6.4.2.1 班组安全管理。
6.4.2.2 班组现场标准化管理。
6.4.2.3 班组岗位操作规程。
6.4.2.4 班组长安全生产现场教育覆盖率与合格率达100%,并建立教育档案以备查。
6.5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6.5.1国家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6.5.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6.5.3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6.5.4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者,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发给任职资格证。
6.6职业健康教育
6.6.1教育对象:是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以及有关单位一把手、工艺员和相关医务人员。
6.6.2职业危害作业人员是指接触公司各生产车间的粉尘、噪声、柴油、煤油、高温、低温以及其他接触有毒有害化学品等作业人员。
6.6.3教育内容
6.6.3.1 职业危害作业工艺流程及分布情况、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呼救的常识。
6.6.3.2 有关单位一把手、工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
6.6.3.3 工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技术措施,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6.6.4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现场教育覆盖率与合格率达100%,并建立教育档案以备查。
6.7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教育
6.7.1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复审教育。
6.7.2考核和发证
6.7.2.1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可独立作业。
6.7.2.2 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现行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确定。
6.7.2.3 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考核不合格的,可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
6.7.2.4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后,根据不同的工种由有关部门予以发证。
6.7.3复审
6.7.3.1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6.7.3.2 复审期限,除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根据证件复审期按时进行复审。
6.7.3.3 复审内容包括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进行体格检查、对事故责任者检查。
6.7.3.4 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操作证。凡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进行特种作业。
6.8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内容
6.8.1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6.8.2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
6.8.3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6.9全员教育
6.9.1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6.9.2全员安全教育周期要求为一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目标值要求为80%以上。
6.10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6.10.1对新进入公司进行项目合作的外来人员,环安部负责对施工人员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进行首次安全教育培训,再由项目所在相关部门/分厂进行二次现场安全教育培训。
6.10.2教育内容:
6.10.2.1首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内容、公司的生产特点、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
6.10.2.2 二次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部门要求、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分布情况等。
7记录
7.1职工调动通知
7.2培训记录表
7.3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
8修改记录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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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
姚盈
2023年11月
第9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措施
1、教育:
(1)从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上抓起。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搞好安全的重大意义,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方针、全面理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政策和法规。
(2)从劳动纪律教育上做起。使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3)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全体职工都必须进行不少于24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现场上岗作业。
(4)安全事故教育,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中,结合典型实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学习先进经验,开展教育。可以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5)项目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遵纪守法的法制教育。
(6)认真做好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教育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上岗作业。
2、宣传:
(1)项目部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窗等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并根据施工阶段生产状况,开展有利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宣传。
(2)在施工现场的醒目区域悬挂宣传标志、警告牌坊,告诫职工时时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生产。
(3)项目部根据自身特长,关心职工,积极开展职工业余活动,以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组织观看有益电视节目,定期邀请住地警署人员大力宣传综治教育,以维护项目部的内部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4)项目部利用业余和空闲时间,积极宣传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并根据文件精神,积极履行。
第10篇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考试试卷
一、填空题(50分):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 )、( )的方针。
2、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要建立和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的( )、( )、( )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 )、不能处理的,应当( )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 )和( )。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 )和( )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7、企业应急管理是指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和可能给企业带来( )、( )的各种外部突发公共事件,以及企业可能给社会带来损害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8、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 )、( )、( )和恢复4个阶段。
9、应急预案的分类主要有( )、( )和现场处置方案。
10、应急演练的作用主要有( )、( )磨合机制和( )。
二、单项选择题(15分):
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安全事故,最高可处以()的罚款。
a、20万元
b、100万元
c、200万元
d、500万元
2、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2年
b、3年
c、5年
d、8年
3、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有期徒刑。”
a、3年以下、2年以上5年以下
b、3年以下、5年以上7年以下
c、3年以下、3年以上5年以下
d、3年以下、3年以上7年以下
4、生产安全事故具有破坏性和()
a、隐蔽性
b、突发性
c、不稳定性
d、广泛性
5、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必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这就是()。
a、人本原理
b、强制原理
c、动力原则
d、激励原则
三、多项选择题(15分):
1、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的总称。
a、人身安全与健康
b、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
c、经济指标按时完成
d、环境免遭破坏
2、在《安全生产法》中,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
a、连带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d、刑事责任
3、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有()
a、行政管理
b、监督检查
c、设备设施管理
d、作业环境管理
4、重大隐患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c、隐患的主管部门
d、隐患的治理方案。
5、应急管理的一案三制是指()
a、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b、机制
c、体制
d、法制
四、简答题(20分):
1、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10分)
2、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10分)
第11篇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间空气中邻苯二甲酸酐的最高容许浓度及其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使用邻苯二甲酸酐的各类企业。
2卫生要求
车间空气中邻苯二甲酸酐最高容许浓度为1mg/m3。
3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的监测检验方法采用气相色谱法,见附录a(补充件)。
附录a
气相色谱法
(补充件)
a1原理
空气中邻苯二甲酸酐经聚丁二酸乙二醇酯分离后,用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
a2仪器
a2.1 whatman,定量滤纸(ashless 42);或国产慢速定量滤纸。
a2.2采样夹和空气采样仪。
a2.3具塞试管,5或10ml。
a2.4微量注射器。
a2.5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色谱条件
a.色谱柱,柱长2m,内径3mm,不锈钢柱。
聚丁二酸乙二醇酯:101硅烷化白色担体∶磷酸=5∶100∶1.5
b.柱温,175℃。
c.汽化室温度,220℃。
d.检测室温度,220℃。
e.氮气,25ml/min。
a3试剂
a3.1聚丁二酸乙二醇酯,色谱固定液。
a3.2 101硅烷化白色担体,60~80目。
a3.3邻苯二甲酸酐,纯度99%,化学纯。
a3.4丙酮,分析纯。
a3.5磷酸,分析纯。
a4采样
取两张直径17mm~25mm圆形滤纸装于采样夹内,在采样现场以1l/min速度取20~30l空气。
a5分析步骤
a5.1对照试验:同采样操作,但不采集空气样品。
a5.2样品处理:取出滤纸,拆叠后分别放入具塞试管中,即加入1ml丙酮,使滤纸全部浸泡在丙酮中,编号待分析。
a5.3标准曲线绘制:分别配制10.2,20.4,50.9,101.8,203.6μg/ml邻苯二甲酸酐丙酮溶液,按上述色谱条件,分别进样1μl,每一个浓度测定6次,取峰高平均值,以邻苯二甲酸酐浓度对峰高作图,绘制标准曲线。
a5.4测定:取1μl样品溶液进样,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
a6计算
*=(c1+c2)/v0……………………(a1)
式中:*——空气中邻苯二甲酸酐浓度,mg/m3;
c1、c2——分别为前后滤纸测得的标准邻苯二甲酸酐含量,μg;
v0——换算成标准状况下的采样体积,l。
a7说明
a7.1本法检测限为8.93×10-5μg/5mm峰高(进样体积1μl)。
a7.2 whatman滤纸采样效率达95%(玻璃纤维滤膜或国产慢速定量滤纸采样效率为80%)。
a7.3本法洗脱效率在95%以上。
a7.4采样结束,滤纸折叠后应全部浸泡在1ml丙酮内,加塞固封,可贮存7天,待分析时,溶液不得干涸,否则应补足丙酮1ml,方能进样。
a7.5现场空气中可能共存的顺丁烯二酸酐和1,4-萘醌对测定无干扰。
a7.6现场采样安装和取出滤纸要防止污染。
a7.7丙酮及滤纸应无空白,即滤纸浸泡在1ml丙酮液中,取1μl作色谱分析应无响应,如有空白,需作处理后,方能采样分析使用。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慰祖、罗圣庆、张革。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负责解释。
第12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1.主题与适用范围
1.1 本规定规范了集团公司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管理规则,通过教育增强员工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适用于公司各专业厂(部室)、子公司。
1.2 安技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2.1环境: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2.2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相关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3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一般规定
3.1 凡新进我公司工作的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3.2 安技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定公司级员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计划;各单位按计划配合组织实施。
3.3 新进公司员工的一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3.4 专业厂(部室)、子公司编制本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计划,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特点设置教育内容,组织员工参加教育,完成教育计划。
3.5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应及时填写sq/sir5.1.1《新进公司员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登记表》和sq/sir5.1.2《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登记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后应建立、健全教育档案,并及时将教育信息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3.6从事有毒有害和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以及专业厂(车间)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技(环保)员及相关的医务人员,职业健康医师,公司定期对其进行一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
4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三级教育
4.1凡新进公司员工必须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三级教育(公司教育、专业厂教育、车间/班组教育)。
4.2 所在单位应将新进公司员工名单提供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安技环保办公室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4.3 各专业厂、车间/班组接到人员调配通知后,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填写“sq/sir5.2.1新进公司员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登记表”。
4.4 车间/班组按所分配工种组织学习专业厂《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生产作业现场所操作的设备(设施)、工具和作业环境涉及的风险因素、环境因素做相关教育。
4.5 三级教育结束后,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在“sq/sir5.2.1新进公司员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登记表”或“sq/sir5.2.2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登记表”上签名,教育档案保存在各专业厂(部门)的安技管理人员处,教育清单交公司安技环保办公室。安技环保办公室凭教育清单发放劳保用品,所在单位方可安排有关工作。
5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
5.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5.1.1公司年满18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生理缺陷、职业禁忌症。
5.1.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有资质的部门教育后,理论与实操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者。
5.2特种作业实施操作的实习人员,单位安排从事特种作业岗位者须在安技环保办公室对其做安全技术理论教育、考核合格后准予在师傅指导、监督下从事特种作业实习。
5.3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授权下由安技环保办公室组织教育,教育结束后经政府主管部门理论、实操考试、考核合格,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5.4调入公司的员工原从事特种作业者,经公司安技环保办公室审核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并进行相应工种的实操考试,实操考试合格后,单位可安排从事特种作业项目内的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
5.5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技术知识理论复审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收回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6公司安技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监督及档案管理,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的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考试,配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7各单位负责内部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相关知识教育。
6 各级干部的教育
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由人力资源部、公司安技环保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协作实施。
7 变换工种的教育
7.1 非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种或由特种作业人员变为一般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各专业厂(部室)专业人员进行变换工种的教育,取得相关资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7.2 由普通工种变换为特种作业者,按本规定第5条执行。
7.3 企业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及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8 复工人员的教育
8.1 凡因工伤休假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及其他原因离开原岗位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必须经各专业厂(部室)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后,履行复工手续,方准上岗工作。
8.2 复工人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结束后,要填写复工教育通知单一式二联(专业厂自定),一联由本人交车间/班组,另一联交专业厂安技(环保)员留存。车间/班组领导接到复工教育通知后,方可安排工作。
9 相关方的教育管理
公司项目承包的相关方,由签订合同责任单位协助施工单位进行一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公司安技环保办公室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告知书,相关方负责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档案存放合同责任单位,教育清单报公司安技环保办公室存档。
第13篇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立及管理规范
1 公司安环部对每位职工要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档案要详细记录每位职工所接受的教育培训情况,职工档案和考试成绩试卷应保存完好。
2 档案记录要实事求是,不得造假。公司安环部要对各车间的档案及记录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3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由安环部和车间各执一份,并妥善保管,工作调动要及时将档案转存。
4 职工调动填写“职工调动记录表”(附表一)随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一并转入相应车间。
5 职工各种考试试卷力求内容相对丰富,禁止内容过少或长期使用同一份试卷。
第14篇 安全教育的培训过程管理
1. 培训管理要求
应指定专门机构或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培训管理人员主要是指在培训过程中为培训部门领导人、培训教师、受训者等提供服务,从而使培训工作有效进行的人员,如教学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等培训辅助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善于与人打交道,以便及时了解培训部门、受训者的意见与建议;
②工作要主动、积极,能提供高效、优质、迅速的服务,使整个培训进程有条不紊;
③有较高的敬业精神,能正确对待各种批评意见或建议;
④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培训过程的管理内容
(1)培训开班前有关事项的落实
①教室的准备:包括桌椅、门窗、照明、饮用水,以及卫生清扫等;
②教学用具准备:备齐所需教具,如黑板或白板、粉笔或软笔、绘图用具、演示模具等;
③教学设备准备:备齐所需设备,如投影设备、投影屏幕、扩音设备、话筒等,并对设备进行全面调试,保证其使用正常;
④教学材料准备:教材、参考资料、学习用品等是否齐全、足数,学员签到表、考试卷等是否已打印齐全。
(2)开班注册管理
包括培训教师的接待与食宿安排,学员报到接待、食宿安排、教学材料发放等。
(3)课堂管理
为了保持课堂培训教学的良好秩序,保证培训的有效进行,取得好的培训效果,应向学员提出下列的要求:
①准时上、下课,上课时进行签到;
②关闭bp机、手机(或置于振动状态);
③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
④不得吸烟;
⑤课上认真听讲,做好学习记录,不应在课堂非提问时间提问,如有疑问可用提问条或课后提问,也可在讨论时提出;
⑥讨论时应积极参与,并敢于发表观点;
⑦课前自行阅读、检查。训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学员的意见,并及时处理。如果是授课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以便授课教师及时调整授课内容与方法。
(4)培训考核
为了提高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检查学员掌握知识的程度,评价培训的效果,培训结束时,应采取一定的考核方式,如考试、写学习总结等。记录学员的考核成绩,并作为颁发培训证书的依据。
(5)培训建档
每期培训结束后,培训管理者应尽快写出培训总结,连同学员的考核成绩、考试卷、培训中的有关记录、学员通讯录、培训检查表等材料,归档保存。
第15篇 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管理安全职责
1 教育培训及劳动保护管理专责在人资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的发放工作,对职工教育培训和劳动保护管理工作负安全管理责任。
2 学习、落实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省公司和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和完善教育培训及劳动保护管理中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各单位和各级人员组织落实。
3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劳动保护定额标准,报公司批准执行。
4编制劳动保护材料计划,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及时按规定发放质量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劳动保护需要。
5严格按卫生管理标准,做好防暑降温用品的采购和发放,保证防暑降温的效果和作用,保证职工身心健康。
6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
7签定四级有效控制责任状,学习、落实本岗位控制差错的各项措施,实现工作无差错;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发展计划,负责制定本企业的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组织与实施,同时保证在教育培养管理等各项工作中保障人身安全等。
8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提高安全文化素质,实现行为安全,达到人、机、环的和谐发展。
9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逐步实现教育培训管理和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10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学习掌握与电力企业劳动保护管理工作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劳动保护管理工作能力。
11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和保卫安全职责,执行本部门消防管理和保卫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12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和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指挥,并有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16篇 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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