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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焊安全措施15篇

发布时间:2022-10-19 热度:106

电气焊安全措施

第1篇 电气焊安全措施

瓦斯电站改装余热锅炉水管线需用电气焊等电气设备,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地点:余热锅炉

瓦斯电站施工负责人:

施工单位:山东胜动集团安装公司

施工负责人:

一、电氧焊施工前准备

1、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做好安全预想并记录在案,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要学习安全预想及本措施,并在所附措施签字表上签字方可施工。

2、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与电站负责人联系,请示当日值班长,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电站派一名专人负责瓦斯监测,只有当施工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且无局部瓦斯积存时方可允许使用电氧焊。

4、施工前认真检查施工中有关设备,保证设备完好。

5、在施工地点,施工人员配备4个合格的灭火器、0.3m消防砂、洒砂工具,并且保证有充足的水源。

6、施工前,认真清理施工地点附近20米内的可燃物、杂物,并且用清水喷洒施工地点附近,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潮湿。

7、氧气瓶、乙炔瓶分装分运,两气瓶相距大于7米,气瓶与施工人员距离大于15米。

8、氧焊用的火种只允许氧气工携带,其他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9、施工点周围10米范围内,要根据情况对附近的电缆、管路等设备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有效的防护,并在施工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10、电焊机的电源开关的停送电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停送电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瓦检工的指挥,当施工现场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应立即停止电氧焊施工。

2、施工人员施工中要听从施工负责人指挥。

3、施工人员要及时浇灭焊接时产生的火星火块,防止因此引起事故。

4、电氧焊施工中对附近的设备根据情况进行有效的防护。

5、电氧焊工作结束后,再次用水喷洒施工地点,且留人不小于一小时监护,确认无误后,汇报电站负责人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6、电氧焊工严格按照本工种操作规程执行。

7、使用电焊时,电气设备的接线、开关的停送电由电站值班员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停送电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特殊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电焊与氧焊严禁同时进行。

9、未提到的操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特殊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此项工程,全程、现场跟班上岗,具体安排指挥施工,落实措施的各项规定。

施工人员签字:

安全厂长签字:

主管厂长签字:

厂长签字:

电 厂

2014年1月6日

第2篇 防止电气焊火灾安全措施

焊接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很多,但主要的是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不健全。为防止焊割作业引发火灾,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一、加强对焊工的安全防火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责任感和防火意识。焊接操作属特殊工种之一,容易发生事故,火灾危险性较大。因此,对焊工必须实行严格要求,并通过经常性的安全培训,使他们掌握必要的防火安全技术知识,了解焊接过程中发生爆炸和火灾的原因及预防措施,掌握基本的灭火方法。另外,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作业。要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焊割作业。

二、建立健全有关焊割作业的防火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如建立焊接动火审批制度。焊接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和维修制度,焊接安全防护制度、焊接操作规程,等等。通过建立责任制度,使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作业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各负其责。

三、在爆炸危险场所(如车间、仓库等),通常情况下不得进行焊接作业。若必须焊接动火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确认无爆炸危险的前提下方可动火。动火前,要对车间、库房内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制订动火作业计划(包括明动火作业的程序,施工草图、注意事项等),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同时要通知消防保卫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在火灾危险场所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灭火措施等。

四、选择安全可靠的操作地点。进行焊割作业的地方要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油罐气柜、货垛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可能远离正在生产易燃易爆产品的设备、装置、容器和管道。通常要求,焊割点周围1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如木材、纸张、棉麻油脂以及保温材料、化工原料等。特殊情况下不能清除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以防护,如喷水、覆盖湿麻袋或石棉布等,以防止电气焊火花溅落在易燃可燃物上引起火灾。高空作业时,应把作业点下部的可燃物彻底打扫干净后方可动火。作业完毕后应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认真地检查,防止留下火种,待确认无火险后才能离开。

五、焊补检修盛装过汽油、柴油、苯及其它易燃可燃液体,气体的容器时,要采取严格的置换动火安全措施。所谓置换动火是指在焊补前实行严格的惰性介质置换,将容器内原有的可燃物排出,形不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保证焊补操作的安全。通常采用蒸汽蒸洗,然后用置换介质吹净等方法将容器内的可燃物质置换排出,常用的置换介质有氮气、二氧化碳、水蒸汽或水等。对体积较小的容器(如桶)可用热水仔细清洗(清洗时也可同时装入铁链或石块等硬质物件滚动冲刷);也可用蒸气蒸洗10~20分钟,然后露天放置24小时,经检验容器内无可燃蒸汽后才可动火焊补。对较大容积的储罐进行焊补之前,要根据罐的大小确定蒸洗时间:容积在1000立方米以下的,蒸洗15小时;容积为1000~3000立方米的蒸洗20小时,容积为3000~5000立方米的,蒸洗24小时,容积5000立方米以上的蒸洗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要求蒸汽压力不小于两个大气压,蒸洗后再经过清扫置换并作气相检验分析,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才能焊割。总之,凡未经置换处理或虽已置换但尚未分析化验气体成分为合格的可燃容器,均不得随意动火焊补。如果分析后证明合乎要求,但因故未能立即进行焊补作业,过一段时间(一天甚至几天)再要进行作业时,要重新对容器内的气体取样分析,直到通过检测合乎安全要求后才能动火。

六、电气焊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电焊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措施,电焊线要始终保持绝缘良好,对破损的电焊线要及时更换或修理。乙炔发生器与焊割操作地点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乙炔发生器应安装防爆膜和设置水封,并保持水封内的水位正常,以防止出现“回火”发生爆炸.

第3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技术安全措施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防止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不连沟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措施。

一、施工组织

1.施工单位:综掘一队

2.施工地点:f6204主回撤通道

3.作业内容:对综掘机回转油缸螺栓进行焊接、拆卸

4.计划作业时间:2015 年 4月15 日 0时00 分-2015 年4月15 日8时 00分

二、人员安排与职责

1.带班队长(班长)为现场作业负责人,指挥协调焊、割作业全过程,向调度室三汇报(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

2.瓦检员全程检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施工,向调度室三汇报。。

3.安监员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向调度室三汇报。

4.施焊人员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焊、割工作。

5.参与焊、割工作的其他人员 名(见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栏),辅助焊、割工作和预备灭火,焊接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现场所有人员加强井下电气焊的危险源辨识,作业前,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工器具的安全运输、装卸和放置,有害气体检测,作业区域可燃性材料或煤尘;作业中,有害气体检测,电气焊火星、焊渣,压力表显示,气带不漏气;作业后,电气焊火星、焊渣及时喷水冷却,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工器具的安全装卸和回收等。

三、焊割前的准备

1.氧气瓶和乙炔瓶要分装分运,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氧气、乙炔瓶上必须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

2.清除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对无法清除的易燃物用铁板等遮挡或隔离。

3.施工处必须有可靠的灭火器材和供水管路,并由喷洒水人员负责洒水,应至少备有2个8kg灭火器和0.2m3灭火沙子。

4.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10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5.氧气瓶必须有防震圈、安全帽、减压阀等装置。使用的氧气、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并绑扎牢固。

6.电气焊用具必须完好,焊把、电缆连接可靠,不得有漏电现象,电缆应靠帮缚设或使用绑扎带吊挂,不得踩压。割枪、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漏气,气带应靠帮使用绑扎带固定悬挂,如现场无固定悬挂条件,气带应顺帮铺设,避免砸压破损漏气。

7.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并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现场负责人将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悬挂在施焊点上风侧5m的地方,便携仪报警点不大于0.5%。

四、安全技术措施

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本次电气焊作业,严格执行不连沟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检员、安监员,施焊、喷洒水、焊后留守、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签字,否则不得参与该项工作。

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5.进行电气焊作业如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6.焊割地点必须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易爆物品处,顶板磷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停风必须立即停止焊割作业。

7.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瓦检员全程检查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只有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支护良好且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作业,当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瓦斯或煤尘超标时,禁止焊接作业。

8.焊工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9.作业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并及时熄火,关闭阀门。

10.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阀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1.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

12.焊割时严禁移动气瓶和施焊设施。

五、后期处理

1.焊割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焊后留守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由现场负责人汇报调度室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焊割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在井下存放。

3.带火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登记火种使用情况。

4.必须安排专人对施工地点范围50米范围进行彻底检查,留守人必须按要求观察1小时,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六、危险源辨识

1、施焊期间必须设置专人监护。

2、瓦检员必须现场上风侧20米及回风隅角实时监测瓦斯浓度。

3、施焊地点前后10米必须进行彻底冲尘,并铺设10mm后黄土。

4、施焊地点5米范围内,必须敲帮问顶,并设专人监护。

5、在施焊地点附近5米,必须“敲帮问顶”,严禁活矸、鳞皮掉落伤人;氧气浓度低于18%时,严禁施焊。

6、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大于0.5%时,停止作业。

第4篇 副井安装电气焊作业安全措施

为加强主井系统安装电气焊操作安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保证井下安全生产环境,特制订本措施:

1、施工前认真清理现场可燃物,在施工现场20米以上。

2、井底积水保持一定水位以上,保证落井火花及时熄灭。

3、操作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按规程操作。

4、电气焊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沙土、水灯灭火用品。

5、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监护人员检查可疑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灭火措施。

6、井底巷道中必须有专职检测工在施工前检测瓦斯,并及时检测瓦斯浓度,在0.01以下时方可进行作业。

7、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科、机电科必须有专人现场监督进行。

8、施工结束后认真检查作业现场,是否存在燃着物,并清理好现场。

9、此安全措施有安全科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并在施工中贯彻监督进行。

10、在井架上作业时,必须由专人指挥,佩戴好安全用具。

11、紧固罐道绳时必须使用可靠手拉葫芦,绳扣固定牢固。

12、此措施在日常简单检修中统一使用,如遇到特殊情况检修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尤氏煤矿

第5篇 井下使用电气焊喷灯焊接安全措施

井下严禁使用电气焊及喷灯焊接,如有特殊需要必须进行此项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各队必须在现场检查监督,且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巷道内进行作业。

二、电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各两端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由专人负责喷水进行洒水灭尘,上述工作地点至少有两个灭火器。

三、各队在工作地点进行焊接工作,四周必须用不燃性材料阻挡火星。

四、在使用电气焊和喷灯焊的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的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的支护背后无瓦斯积存时,再由现场瓦检员将瓦斯浓度填写在队内的申请报告上,如果不超限由瓦检员签字后,方可进行焊接工作。

五、焊接工作结束后,工作地点应再次进行洒水灭尘,并清理杂物,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六、煤层中未采用砌砖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内,不得进行电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

七、各队在焊接工作结束后,应将此安全措施及队内申请报告返回到通风安全科进行存档。

第6篇 皮带顺槽过桥焊接电气焊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井下电气焊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安全措施,望严格遵守并执行下列规定:

一、施工时间:2008年5月23 日

二、施工内容:3201工作面皮带顺槽过桥焊接

三、施工质量: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

四、技术负责人:于海亭 施工负责人:杨晓东

施工安全负责人:王振雷

五、施工人员:机电运转队

六、安全措施: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焊接等工作点有专人负责洒水。并至少备用两台以上的灭火器。

3、在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前,必须把给煤机周围的煤尘、杂物冲洗清理干净。

4、电焊、气焊等工作现场须有瓦检员检测后,满足要求方可进行,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工必须是取得相应证件的人员,施工前用好防护用品,对所用工具用前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电焊机不用时要及时停电,电焊机接拆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7、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对有关设备做好保护措施。

8、电焊、气焊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清洗一遍。清理现场,并留专人停留1小时检查,无问题方可撤离

9、进行气焊时,气瓶要距明火10米以上;且氧气瓶距乙炔瓶5米以上,氧焊前,先检查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等处是否完好,不漏气。

10、电焊手把的绝缘须保障,焊机接地要良好。

11、本措施望请有关管理人员及职工认真贯彻学习,否则不许下井作业。

第7篇 井上下用火(电气焊)安全措施

一、概况

12101工作面采煤机后盖板螺丝已经折断,导致无法取出,现需要进行电气焊处理。为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措施进行施工。

二、施工时间

2022年01月22日8:00点班。

三、作业组织

八点班安排5人作业,当班必须有跟班队干监督现场的安全及工程质量,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相关部室和值班人员。现场负责人:李维国,专职作业人员:李国斌,带火种人员:李国斌。必须有安全员和瓦斯员在现场。

四、危险源辨识

1、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小于5m,留下安全隐患。

2、在进行电、气焊及其他明火作业时,乙炔瓶与其它火源距离小于10m,留下安全隐患。

3、移动乙炔和氧气瓶时未使用专用小车载运,发生撞击,造成安全事故。

4、操作者未持证上岗,使得井下用火留下安全隐患。

5、井下施工地点未配备灭火器及消防沙,留下安全隐患。

6、用火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浮煤、杂物、可燃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干净,造成安全事故。

7、在井下用火时,各种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火灾事故。

8、在用火地点瓦斯浓度高于0.5%时开始作业,发生事故。

9、在井下使用电、气焊时,有油污的地方为擦拭干净,发生火灾事故。

10、在井下使用电、气焊时,未按规定停送电制度执行,发生安全事故。

11、氧气瓶发生碰撞,或是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发生安全事故。

12、在使用电、气焊作业时,将点燃的割炬随意放在工作台或地面上,引发火灾事故。

13、在运输氧气、乙炔瓶时,未分开运输,留下安全隐患。

14、氧气、乙炔瓶在运输过程中,未固定牢固,发生氧气、乙炔瓶滑落,发生事故。

15、未切断电源,移动、检查和修理电焊设备,发生事故。

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使用电、气焊及其他明火作业前的准备

1、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电焊机、气焊的性能结构和使用方法,并且掌握防止触电的方法,以及触电的急救方法。

2、在电焊机送电前,必须详细检查各接线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有绝缘损坏、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电焊钳是否完整。

3、由本部门负责人安排专人将气割、焊所用的工具运到工作地点,运送气割、焊工具时应做到以下工作:

1)严禁人、物同人车上、下;

2)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同人车上、下;

3)储气瓶上、下时应通知绞车司机开车时车速放慢,严禁紧急停车;

4)搬运储气瓶时应轻抬轻放。

4、所有焊接设备,包括电焊机,焊接工作台及其他金属设备,均应装有可靠的接地线;所有设备的开关及接线盒必须使用矿用隔爆型设备,严禁用其他设备代替。

5、工作地点配备两台完好的干粉灭火器,施工人员需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同时在工作地点不小于0.2m3沙子做备用。

6、清理工作地点附近周围20米范围内浮煤、杂物、底板积煤、顶帮积岩、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并用水浇湿、浇透。

7、水管接至施工地点,并供水正常,需在焊接地点2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灭尘,使周围环境保持充分湿润,并用不燃性材料在焊点附近1.5m范围内接挡焊花,以防焊花引燃煤体。

8、焊接全过程中,由通风部配置1名专职瓦检员对施工地点前后及开关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当施工地点及开关附近20米内空气中瓦斯浓度均小于0.5%是方准焊接作业。安全部派一名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作业队组必须派一名队长及以上干部现场负责并严格执行本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停止其他无关作业,以防造成煤尘飞扬。

9、电焊机电源取自就近的配电点,在接线前,将该开关闭锁后上锁,并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且派专人看守。严格执行停送电有关管理制度。瓦检员测开关周围20m范围内瓦斯浓度,当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打开开关上盖,用同等电压等级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对地放电。接入电焊机电源线后,盖好上盖。

10、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焊割.

1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采掘工作面巷道、胶带运输机巷道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二)、焊接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1、瓦检员必须每隔10分钟测定一次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才可继续作业。当施工地点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2、电焊机要放置在易散热无积水的安全地点,其温度不得超过70℃,在使用期间电焊机周围不能有其它易燃易爆品存在。

3、当电焊设备通电时,不得触摸带电部分。

4、电气焊工操作时,焊工必须带电器焊面罩,在焊接时不准随意拿开焊帽,以免伤眼。电气焊工必须要穿绝缘靴、带绝缘手套。

5、焊接时,有油污的地方必须用棉纱擦拭干净再开始焊接。

6、电焊设备的装设、移动、检查和修理,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7、严禁将绝缘电线搭在人身上,或踏在脚上。

8、每隔30分钟对施工地点进行一次洒水工作,将带火星的杂物及时熄灭,同时将焊接的物件冷却,并始终保持焊体湿润。

9、施工负责人、电钳工、电焊工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达到0.5%,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查出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10、电气焊地点工作过程中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瓦检员必须现场指挥和监督检查,分工明确,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闲杂人员在施工现场逗留。

11、各施工人员应随时注意施工地点的环境变化情况,发现险情立即通知他人并及时采取措施。

12、瓦检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所有施工人员。

(三)、使用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对下列进行详细检查。

(1)、氧气、乙炔瓶及其连接部分不得漏气。

(2)、橡胶软管不应有漏气现象,应将管子更换为完好的符合要求的管子。

(3)、焊把与胶管连接处必须严密牢靠,割咀如有堵塞,只许用黄铜丝剔通。

(4)、氧气瓶口附件和皮垫及减压器上必须擦拭干净,不得有油污和泥污。

2、氧气瓶不许碰撞,并严禁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

3、工作时的乙炔瓶,氧气瓶要直立放置在尽可能平的地面。并妥善固定,以防倒下。

4、氧气、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瓶与瓶之间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不能将氧气、乙炔瓶放在一起开启使用,在使用期间瓶周围不能有其他易燃易爆品存在。

5、气割前,必须清理工作地点周围20米范围之内的杂物,易燃易爆品。

6、气割工操作时,必须戴专用的防护眼镜。

7、由于割炬过热堵塞而发生多次鸣爆时,应快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气门,然后放在冷却水中冷却。

8、割炬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先关乙炔门,后管氧气们,以免回火。

9、当发生回火时,立即关闭乙炔气门,然后再关氧气门,严禁氧气和乙炔气阀门同时开启,严禁用手或其他物体堵割咀,以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瓶内,不能将点燃的割炬随意放在工作台或地面上。

10、点燃割炬时,不准用热金属,也不得将其放在热的工件上。

11、焊工不准将正在燃烧的割炬放下,如有必要时,应将火焰熄灭。

12、工作结束后,拧上气门螺帽,关闭各气门,收拾好工具、材料,将其妥善保管。

(四)、电焊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1、必须把就近配电点开关停电并闭锁由电工用同等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对地放电,将电焊机电源从接线开关上卸下,做到人撤电停。严格执行停电管理制度。

2、收拾好工具、材料,将其妥善保管,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不正常现象。

3、清理场地,洒水熄灭带火星的杂物,施工负责人、瓦检员必须继续观察,至少确认电焊机冷却,焊接地点附近10m范围内无热渣、火点,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离开或进行其他作业。

4、及时将电气焊设备回收地面。必须至少留下2人观察焊接地点,1小时后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方可离开。

六、其他安全措施

1、除了正常安全检查以外,要加强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培训。

2、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好记录,随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消防器材必须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4、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制度,严防丢失。

5、对消防器材,要布局合理、摆放整齐,有明显的消防器材标志。

6、严格执行井下作业制度,严禁人员穿化纤衣服或带火柴、香烟等引火物品入井。

7、必须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维修更换;发现没有按规定配置消防材料的地方,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领导予以配置。

七、组织措施

1、作业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工器具。

2、作业前需洒水灭尘,加强通风管理将工作地点的杂物及浮煤清理干净,为下步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加强工作地点顶板的管理,防止掉落石块伤人。

4、监测工作面通风,做好记录。

5、对特殊工种电气焊工要由专人作业,有专人监护。

6、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并熟知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7、跟班队干服装现场安全及措施执行,班组长负责作业。

8、作业时,跟班队干、班长、组长、安全员、瓦斯员必须同时在场,严格执行“四位一体”开工制度,并严格把关,确保作业安全。

9、作业后将现场的焊渣清理干净,将电焊机及时装车上井。

10、运输路线注意沿途安全,抬电焊机需专人指挥。

八、避灾路线

12101工作面在进行电气焊作业期间,要严格执行本措施的通风机安全等部分的要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按规定处理。发生重大事故,要按照避灾路线组织撤人。(附图:12101工作面电气焊作业避灾路线图)

1、避水灾、顶板事故路线:

12101工作面-12101轨顺-12#煤回风大巷-六采区联络巷-主斜井-地面。

12101工作面-12101轨顺-12#煤回风大巷-六采区联络巷-副斜井-地面

12101工作面-12101皮顺-12#辅运大巷-12#煤集中大巷-主斜井-地面。

12101工作面-12101轨顺-12#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2、避瓦斯爆炸路线:

12101工作面(佩戴自救器)-12101皮顺-12#煤辅运大巷-12#煤集中大巷-主斜井-地面。

3、避火灾路线:

12101工作面(佩戴自救器)-12101皮顺-12#煤辅运大巷-12#煤集中大巷-主斜井-地面。

九、其他未述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有关规定。

第8篇 井筒电气焊拆除安全措施

一、 作业内容

副井井筒因工作需要需敷设两根myjv42 8.7/10kv 3×50/10kv动力电缆,在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气焊拆除副井水仓以下60米的φ50管路并使用绞车将拆除后的管路运至地面,为保证施工安全,特编制本电气焊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二、 施工地点

副井井筒

三、 施工时间

2013年 7月 28日

四、 施工组织

技术负责人:司青振

施工负责人:薛向和

安全负责人:薛明星

电气焊工:每班安排的电气焊(割)工(签字后作业)

五、 施工前准备

1、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措施并签字。

2、施工前准备好电焊机、电焊条、氧气、乙炔、电气焊用具、绝缘手套及常用工具。

3、清理施工现场,各施工材料准备齐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

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六、 安全技术措施

1、每次电气焊施工前必须组织所有参加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名,签字后方可参加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及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按措施施工

2、工作地点要有专职安全员进行检查和监督,配备两台灭火器、两只消防水桶和一把消防铁锹,施工前要在施工地点接有水管并对工作地点进行洒水,充分湿润,割下的铁块或电焊条头及时用水熄灭或放置在盛有水的消防桶内。

3、瓦检员在施工前对施工地点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密切监视检查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浓度达到0.8%,应立即停止电气焊作业,加强通风进行处理,达到规程要求后,方可恢复施工。

4、电焊、气割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有可燃性材料。施工负责人要提前检查施工现场,彻底清理施工范围内的杂物及浮煤等易燃物品。

5、工作地点要求有良好的通风,以及时排除工作场所有害气体。

6、施工负责人要提前对使用的工具、电气焊用具材料等全面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焊用具。

7、施工前,必须在施工现场周围设警戒线,拉警戒绳,并有专人监管。

8、电气焊用具操作前检查内容:

(1)、乙炔发生器(乙炔瓶)、氧气瓶、胶管接头、阀门的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松动,破烂和漏气。护圈、气嘴、保护帽必须保证完好,气瓶要有防震胶圈,带有安全帽。

(2)、氧气瓶、乙炔管有漏气、老化、龟裂等,不得使用。管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3)、检查防护面具是否完好,镜片和电焊手套是否完好。

9、氧气、乙炔瓶在撞车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要专人搬运,专人看护,要分装分运,轻拿轻放;使用时必须采用防滑装置,用其他物件把钢瓶固定牢固,防止钢瓶下滑或歪倒伤人。

10、旋开氧气瓶、乙炔瓶阀门时不要太快,防止压力气流激增,造成瓶阀冲出等事故,减压器与瓶阀连接必须可靠,严禁漏气,避免发生爆炸事故。

11、氧气瓶、乙炔瓶应放置牢固,乙炔瓶必须垂直放置,不得卧放,以防丙酮流出。乙炔瓶不能遭受剧烈的震动和撞击,以免瓶内的对空性填料下沉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存储。

12、气带、割具连接后,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受到碾压和其他外力冲击,焊具停止使用时必须放置在安全位置,不准随意乱放。

13、电焊机、把子线、地线、电焊把子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完好,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焊用具。电焊机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接线,接线时必须停电,严格按电焊机说明书接线,并执行好停电、验电、放电三保险制度。

14、电焊工应熟悉现场的工作,电焊技术熟练,工作时应戴好防护用品,并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严禁操作施工,电焊把子严禁对准人和其他用品,不要把电焊钳夹在腋下活将电缆绕挂在脖子上搬移被焊物件。改变焊机接头,检修焊机或转移工作地点时,必须停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15、气割时,要保护好气带,防止镏渣烧坏气带。气焊工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品。施工中发生回火时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管着火时,可采用弯折管的方法熄火。

16、在使用气割时,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在施工地点上风侧,氧气瓶、乙炔瓶依次放在施工地点10米以外,且两瓶相距5米以上。

17、氧气瓶、乙炔瓶及气带上严禁有油迹。不准用带油渍的手套搬运、操作电焊用具。

18、安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及时检查工作现场的不安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监督好措施执行情况。

19、施工现场必须由一名区队干部盯班,同时安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施工安全。

20、在电气焊时,若附近有电缆线路,必须先将电缆线保护好后方能进行电气焊作业,且作业后及时用水将热点区域浇至常温。

21、烧焊过程中,要确保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2、施工过程中,所有人员要听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任何人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中断或结束后,要安排专人清理现场,消灭残余火23、烧焊种。一小时后无问题,方可离开现场。

25、电气焊施工完毕后,工作地点应该再次在施工地点10米范围内用水喷洒,并安排专人在工作地点留守检查一小时,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处理,知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26、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神和煤业有限公司机电科

2013年7月28日

第9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措施

井下气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气焊、气割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杭来湾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人员安排与职责

1、带班(副)队长_________ ,为现场作业负责人,工长_______ ,指挥焊割作业全过程。

2、瓦检员_________,全程监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焊接,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的指挥。

3、安监员_________,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焊人员_________,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焊割工作。

5、参与焊割工作的其他人员________名(见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栏),辅助焊割工作和预备灭火,焊接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________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带火人员______________。

二、焊接前的准备

1、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比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摔碎、滚动,氧气瓶上应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

2、清楚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处必须有可靠的迷惑供水管路,并有喷洒水人员

负责洒水,应至少备有2个8kg灭火器。

3、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下风侧10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三、具体作业要求

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本次电气焊作业,严禁其它地点气焊、割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随身 内部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和术措施,并在现场签字,否则不得参与该项工作。

4、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现场负责人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并将便携仪悬挂在施焊点上风侧5m的地方, 便携仪报警点为0.5%;带火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登记火种使用情况;现场作业人 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5、进行气焊、割作业如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6、焊割地点必须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易爆物品处,顶板磷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若停风无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

7、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瓦检员及安监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只有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作业,当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瓦斯或煤尘超标时,严禁焊接作业。

8、作业过程中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且有一人站在焊割点上风2m处手持灭火器,作好灭火准备。

9、瓦检员每10分钟测量一次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发现超限立即停止作业。

10、焊工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11、作业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气源,将火焰关掉。

12、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器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3、当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

四、后期处理

1、焊割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焊后留守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焊割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井下存放。

措施现场贯彻签字:

组织贯彻人:施焊人员:

作业负责人:焊后留守人:

喷洒水人员:安监员:

瓦斯检查员:

携带火种人:

焊前及焊接过程检查:

瓦检员(签字):;ch4浓度:(检测时间:时分):

通风情况:

安监员:

安全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其他安全情况:

作业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安监员填写)

作业结算时间:年月日时分。(焊后留守人填写)

焊后检查:

作业场所现场清理完毕,焊后留守人(签字)观测1小时后,确认无遗留火种及其他隐患,

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签字:在1小时内向施焊地点所属调度室汇报。

第10篇 工作面液压支架电气焊 安全措施

1505工作面液压支架检修,需要进行切割、焊接,为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电气焊安全措施如下:

一、 施工时间:

二 、施工地点:1505工作面

三 、安全负责人:

四 、安全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气焊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2.搬运或运输材料时,运输工具必须能承受器材的重量且放置平稳,必需对器材加以固定,搬抬器材前,应先清理现场道路上的杂物,以防器材滑落或摔倒伤人。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人运送到指定地点。

4.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在井下施工点附近20米范围内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且20米范围内无瓦斯积聚现象方可施工。

5.清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且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现场至少备两个灭火器和足够的灭火器材。

7.采取措施防止火花溅落在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和人员身上,必要时停止作业。

8.搭接电源时,搭接点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接点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9.搭接电源时,必须执行断电后验电放电制度。

10.施工地点前后20米必须将煤帮及顶、底板洒水,使其没有粉尘。

11.施工地点上风侧必须安装全断面喷雾,必须雾化好。

12.焊接地点必须用铁板接火星。

13.作业完成电气设备必须恢复防爆性能,应反复检查现场1小时后无异状方可离开。

14.各气瓶相距5米以上,距明火点10米以上。

15.气嘴严禁沾上油脂油污,不得对有压力油管式部件直接作业,作业时应将油和压力释放。

16.作业过程中应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作业情况应随时报告调度室。

17.焊条头、废料件不得乱仍,应就地放置,离开时及时清理送入废料堆。

18 必须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执行。

19.其他严格按“煤矿三大规程”执行,同时在施工前一并贯彻执行。

第11篇 井下使用电气焊和喷灯焊接的安全措施

井下严禁使用电气焊及喷灯焊接,如有特殊需要必须进行此项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各队必须在现场检查监督,且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巷道内进行作业。

二、电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各两端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由专人负责喷水进行洒水灭尘,上述工作地点至少有两个灭火器。

三、各队在工作地点进行焊接工作,四周必须用不燃性材料阻挡火星。

四、在使用电气焊和喷灯焊的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的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的支护背后无瓦斯积存时,再由现场瓦检员将瓦斯浓度填写在队内的申请报告上,如果不超限由瓦检员签字后,方可进行焊接工作。

五、焊接工作结束后,工作地点应再次进行洒水灭尘,并清理杂物,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六、煤层中未采用砌砖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内,不得进行电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

七、各队在焊接工作结束后,应将此安全措施及队内申请报告返回到通风安全科进行存档。

第12篇 工作面液压支架电气焊安全措施

1505工作面液压支架检修,需要进行切割、焊接,为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电气焊安全措施如下:

一、 施工时间:

二 、施工地点:1505工作面

三 、安全负责人:

四 、安全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气焊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2.搬运或运输材料时,运输工具必须能承受器材的重量且放置平稳,必需对器材加以固定,搬抬器材前,应先清理现场道路上的杂物,以防器材滑落或摔倒伤人。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人运送到指定地点。

4.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在井下施工点附近20米范围内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且20米范围内无瓦斯积聚现象方可施工。

5.清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且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现场至少备两个灭火器和足够的灭火器材。

7.采取措施防止火花溅落在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和人员身上,必要时停止作业。

8.搭接电源时,搭接点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接点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9.搭接电源时,必须执行断电后验电放电制度。

10.施工地点前后20米必须将煤帮及顶、底板洒水,使其没有粉尘。

11.施工地点上风侧必须安装全断面喷雾,必须雾化好。

12.焊接地点必须用铁板接火星。

13.作业完成电气设备必须恢复防爆性能,应反复检查现场1小时后无异状方可离开。

14.各气瓶相距5米以上,距明火点10米以上。

15.气嘴严禁沾上油脂油污,不得对有压力油管式部件直接作业,作业时应将油和压力释放。

16.作业过程中应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作业情况应随时报告调度室。

17.焊条头、废料件不得乱仍,应就地放置,离开时及时清理送入废料堆。

18 必须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执行。

19.其他严格按“煤矿三大规程”执行,同时在施工前一并贯彻执行。

第13篇 皮带顺槽过桥焊接电气焊安全措施模版

为了确保井下电气焊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安全措施,望严格遵守并执行下列规定:

一、施工时间:2008年5月23 日

二、施工内容:3201工作面皮带顺槽过桥焊接

三、施工质量: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

四、技术负责人:于海亭 施工负责人:杨晓东

施工安全负责人:王振雷

五、施工人员:机电运转队

六、安全措施: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焊接等工作点有专人负责洒水。并至少备用两台以上的灭火器。

3、在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前,必须把给煤机周围的煤尘、杂物冲洗清理干净。

4、电焊、气焊等工作现场须有瓦检员检测后,满足要求方可进行,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工必须是取得相应证件的人员,施工前用好防护用品,对所用工具用前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电焊机不用时要及时停电,电焊机接拆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7、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对有关设备做好保护措施。

8、电焊、气焊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清洗一遍。清理现场,并留专人停留1小时检查,无问题方可撤离

9、进行气焊时,气瓶要距明火10米以上;且氧气瓶距乙炔瓶5米以上,氧焊前,先检查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等处是否完好,不漏气。

10、电焊手把的绝缘须保障,焊机接地要良好。

11、本措施望请有关管理人员及职工认真贯彻学习,否则不许下井作业。

第14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 安全措施

井下气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气焊、气割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杭来湾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人员安排与职责

1、带班(副)队长_________ ,为现场作业负责人,工长_______ ,指挥焊割作业全过程。

2、瓦检员_________,全程监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焊接,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的指挥。

3、安监员_________,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焊人员_________,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焊割工作。

5、参与焊割工作的其他人员________名(见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栏),辅助焊割工作和预备灭火,焊接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________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带火人员______________。

二、焊接前的准备

1、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比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摔碎、滚动,氧气瓶上应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

2、清楚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处必须有可靠的迷惑供水管路,并有喷洒水人员

负责洒水,应至少备有2个8kg灭火器。

3、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下风侧10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三、具体作业要求

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本次电气焊作业,严禁其它地点气焊、割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随身 内部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和术措施,并在现场签字,否则不得参与该项工作。

4、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现场负责人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并将便携仪悬挂在施焊点上风侧5m的地方, 便携仪报警点为0.5%;带火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登记火种使用情况;现场作业人 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5、进行气焊、割作业如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6、焊割地点必须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易爆物品处,顶板磷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若停风无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

7、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瓦检员及安监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只有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作业,当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瓦斯或煤尘超标时,严禁焊接作业。

8、作业过程中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且有一人站在焊割点上风2m处手持灭火器,作好灭火准备。

9、瓦检员每10分钟测量一次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发现超限立即停止作业。

10、焊工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11、作业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气源,将火焰关掉。

12、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器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3、当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

四、后期处理

1、焊割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焊后留守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焊割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井下存放。

措施现场贯彻签字:

组织贯彻人:施焊人员:

作业负责人:焊后留守人:

喷洒水人员:安监员:

瓦斯检查员:

携带火种人:

焊前及焊接过程检查:

瓦检员(签字):;ch4浓度:(检测时间:时分):

通风情况:

安监员:

安全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其他安全情况:

作业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安监员填写)

作业结算时间:年月日时分。(焊后留守人填写)

焊后检查:

作业场所现场清理完毕,焊后留守人(签字)观测1小时后,确认无遗留火种及其他隐患,

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签字:在1小时内向施焊地点所属调度室汇报。

第15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与矿建项目部联系选派两名有经验的合格瓦斯检查员对井下施工地点进行检查,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要求时才能进行焊、割施工。

2、施工前由专人把施工地点的易燃性物品及杂物彻底清理干净。

3、井下焊接整个过程中都必须有瓦斯检查员跟班,如焊接过程中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施工。

4、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时间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要善于发现事故隐患并妥善处理,特别注意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现场瓦斯变化情况,发现瓦斯浓度有升高趋势时,应提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5、电焊机的接地装置应牢固可靠,不得松脱。

6、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用盖子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7、电焊工割、焊进程中,要有专人负责喷水,将工作地点的熔渣及工件降温,以免引起火灾。在井下备两个干粉灭火器。

8、井下使用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检验合格,氧气瓶要有瓶盖,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禁沾染油脂,运输时避免碰撞,并不得与乙炔瓶同时运输。乙炔瓶必须带回火装置。

9、氧气瓶和乙炔瓶应随用随回,不得在井下过多或长时间存放,氧气、乙炔瓶应分开放置,距离不小于5米,并应放置于避免外界意外撞击的场所。

10、使用前必须检查好氧气、乙炔瓶瓶嘴不漏气,氧气、乙炔高、低压表均完好,氧气、乙炔带没有漏气的地方,割枪吸射情况良好方可使用。

11、气割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瓶体与切割点之间的距离均需大于10米,气割必须由专业焊工操作,其它工种人员不得替代,以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回火等重大事故。

12、电焊工每次工作完后必须将氧气瓶和乙炔瓶关严,发现漏气应立即处理或更换;电焊机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不得长时间带电空运转。

13、割、焊工作完毕后,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1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劳保齐全,不得穿化纤衣服下井。

15、施工完毕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

16、本次施工的专职安全员为朱德顺。

三、防止瓦斯浓度突变的措施:

为防止施工过程中瓦斯浓度突然增大引发事故,安全员除在工作地点巡查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下井前向调度了解当天井下共有几个采掘工作面,哪些工作面为突出危险性区域,以及前一天各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情况。

2、经常与调度室保持联系,当位于突出危险性区域的工作面放炮时,应暂停电、气焊工作,确认瓦斯浓度不会增高后,再继续工作。

3、除在工作地点巡查外,还应到工作地点以外容易引起瓦斯聚集的地点巡查,当发现瓦斯浓度有增大预兆时,应立即停止电气焊作业,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电气焊安全措施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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