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工厂安全措施的建设
聚丙烯通常简称pp,是一种优良的塑料,具有低密度、成本低、稳定性好、无毒、容易加工等特点。应用在汽车、电子信息、农业工具等多个方面。
聚丙烯的一般生产工艺有丙烯精制、催化剂配置、丙烯聚合、闪蒸回收、包装等工序。聚丙烯的反应从物理化学上,属于放热化学聚合反应,生产的工艺比较复杂。生产过程的原料如丙烯、氢气、三乙基铝等都是易燃易爆的。整个生产过程一直在高温、高压下进行,危险系数相对比较高,容易发生爆炸、火灾事故,带来巨大的人员和经济损失。因此,在聚丙烯的建设之处就应对有可能潜在的危险因素加以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危险以确保聚丙烯的安全生产进行。
1 聚丙烯生产过程的危险因素
1.1 原材料易发生燃烧和自爆
聚丙烯的原材料主要有:丙烯、催化剂、氢气、活化剂、固碱。丙烯、氢气是非常容易爆炸的,而催化剂、固碱、由是易性腐蚀的危险原料
丙烯是主要的原料,由于其爆炸极限最高只有5%,当发生泄漏后,当积累到爆炸极限就会发生爆炸。氢气是承担了分子链转移的作用,容易泄漏。催化剂、固碱和溶液油容易腐蚀管道,出现裂缝,造成原料的泄漏。
1.2 聚合反应温度容易失控
聚丙烯生产的反应是化学性质的聚合反应,最大的特点的是放热,原料的配比和原料的投送顺序要精确,原料总量不能超过安全上限。生产过程有热量放出,容器温度升高,易发生裂解反应,产生巨大的压力。
1.3 催化剂易发生爆炸
催化剂主要是烷基铝,如三乙基铝。三乙基铝化学反应活性很活跃,可以自然,水种能够分解,产生容易燃烧的气体,超温超压、搅拌失控情况下,冷却失效时,不及时加入冷却终止剂,可能发生爆炸。催化剂的加入量根据物料的需要调整,加入量过高,聚合反应速度可能超过正常的速度,产生的热量过高,可能发生聚爆。
1.4 静电容易引起爆炸
静电是由于物质本身所带的电荷引起的。聚丙烯是非常容易产生静电的非导体的材料,在聚丙烯的生产过程中,颗粒在流动状态中与管壁、设备内壁摩擦,颗粒之间摩擦,运输过程中与管壁,输送带接触摩擦,产生静电,静电不断积累,一定电量时,遇到可燃性气体,会发生爆炸。
1.5 粉尘颗粒容易引起爆炸
聚丙烯粉尘主要为达到微米级的细小颗粒,易发生爆炸,粉尘导致的爆炸有以下几个必须的条件:达到爆炸上限:有可燃性气体和火源。
存储容器粉尘和可燃性气体组成的爆炸物质,混合后形成的爆炸物质发生爆炸的危害性更大。不但会损坏设备,还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颗粒的爆炸粉尘本身的静电、冲击波的能量,爆炸处的点火源、积聚的静电引起的。
2 安全预防措施
2.1 防止爆炸和燃烧
整个聚丙烯的生产过程中,都有发生聚爆的可能。生产过程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投料和保证整个生产过程准确的配料比,总量不超过安全上限。随时监控温度的变化,当温度上升到危险温度前采用报警和自动控温功能的控制杠,调节温度,避免有可能发生的爆炸和燃烧。
建立有效的散热系统,建设由夹套、列管、循环水、一次水、冷冻盐水,报警等多套装备组成的散热系统。目前大多采用的工艺为利用溶体的气化回流将反应产生的热量带出,并经过冷凝处理或者液化处理后,再返回聚合反应装置处继续吸热。当温度突然上升到危险温度时,自动加入终止温度剂来降低温度,中止反应的进行。
2.2 容器的有效控制
容器的设计、制造、使用流程和维修过程,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开始生产前认真检查所有的容器,并建立负责制。定期进行检查,在生产过程中,不时地抽查,绝对杜绝跑气,漏水气,滴油等现象的发生。
2.3 规范使用催化剂
催化剂是生产过程中必须用到的化工原料,在生产工艺设计时就对其进行严格的控制,以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在催化剂的配制当中,避免烷基铝与空气中发生燃烧,同时避免受潮失效。在催化剂的配送过程中,要有安全意识,防止碰撞和掉落现象的发生。扎起催化剂的添加过程中,根据原料的数量及时进行调整,并登记在册。随时观察温度的变化来调整催化剂的添加量,如果发现温度过高,及时降低催化剂的添加数量。
2.4 降低静电危害
静电对聚丙烯生产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这首先要求在生产准备开始前就尽量消除。在储料容器和输送装备上都配有接电线,随时将静电带走,定期对接静电装备进行检查。粉料的输送在氮气保护下进行,干燥的时候也是用热氮气,保证粉料在规定的湿度下进行,在存储原料的容器内安装自动冲氮气装置,减少容器内的含氮量,同时,建立自动通风装置,防止可燃性气体的积聚,对于输送的金属处也要建立静电消除装置。
2.5 安装报警和自动安全系统
聚丙烯生产需要及时的报警和安全处理。安全系统要做到:及时的预警到温度和压力的变化;有效的高效自动冷却系统,高安全系数和准确的报警系统,为紧急抢修人员提供准确的指示,有自动停止装备,当出现危险情况时,将生产装备切断隔离、停机,并可以将发生容器进行安全泄放;自动添加中止剂装备,当生产停止时,自动添加中止剂以中止聚合反应。
3 检修期间安全监察及工作汇报
在检修期间我公司认真学习了县安监局要求的'五落实、五到位',文件并且切实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落实、责任体系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和预警防范措施落实、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做到单位主要负责人认识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职到位、日常管理与阶段性监督检查到位、隐患排查及整改到位、危险源 监控到位。
我县安监局翟局长、张书记7月24日组织的鸿锐集团安全观摩及座谈会对我的感触很深,所有企业有感而发沃德丰施总的“早餐会讲安全理论”,万博生物赵总的“员工自我提高才是真安全”的想法,以及翟局长提出的结合我县实际、企业实际、安全真落实的思想对我在企业安全工作实施及理念方面有较深的认识。会后在7月28日、8月18日县局又两次对危化企业发出通知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检修期间还进行了隐患排查;联合县消防大队进行了一次应急演练;组织了安全技能大赛安全文化展以及联系员工家人组织了一次“家人帮我做安全的亲情助安活动。
较长时间的停产也让我们有时间来好好梳理自己企业对安全工作的不足。比如说:给安全的权利太小,管不住。给安全的资金不到位,没钱落实。给安全人员的工资太低,找不到好的安全员等。我公司就自身问题经营团队做了深刻思考将安全部提高到公司最高的中层部门;财务上专门提取了安全专项基金同时也提高了安全人员待遇,并且由公司出钱让安全管理人员学习注册安全工程师课程。另外我们应用新媒体微信订阅了中国安全生产报、ehs之家等公众号供大家业余时间学习安全知识。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红线意识淡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法规标准执行不力、事故应急处置不到位、监督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对于像我公司这样的停产企业仓库的安全工作应该位于一切管理工作的首位,并且始终贯穿于整个仓储的全过程。仓库是物资储存基地,仓库安全管理十分重要,仓储物资大多是易燃可燃物资,危险性较大。如果管理不善,就可能发生燃烧或者爆炸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在仓库的安全工作中,造成不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由于管理人员知识上的局限性造成的,如对某化学品、危险品、易燃品、腐蚀品的性质不了解,对某些商品储存的规律没有安全掌握,以至于发生事故;另一类是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引起的,如有的仓库管理人员失职等。对此我公司专门对企业仓库管理进行了专项化学知识普及以及通过企大网进行了仓库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3 结语
聚丙烯的生产充满着危险和不稳定因素,若要保证安全生产,就必须在生产工艺上就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可以保证聚丙烯生产企业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聚丙烯生产工作的安全进行。停产期间企业的安全巡检及安全教育要落到实处,保证检修期间不出安全事故,开工期间更要安全生产。
第2篇 地方电力建设公司道路铁路跨越带电高空作业安全措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零死亡”活动的通知》(陕地电发[2022] 72号)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为确保做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公司财产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发生。确保跨越道路、铁路、带电、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陕西省地方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的下属陕西省地方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 本措施实施细则主要适合公司施工项目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应为项目部经理。
第四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设有安全生产专管员。
第三章工作要求
第一节作业活动现场
第五条 充分调查现场施工环境。
第六条 进行危险点/源和危险因素辨识,并制定控制措施。
第二节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 认真做好交底,有针对性讲解危险点及控制措施,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签字。
第八条 认真执行公司技术、安全、环境要求的交底制度。
第九条 对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第三节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作业人员
第十条 根据工作内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有要求的,必须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
第四节安全组织措施 安全责任落实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并签订责任书;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做好劳保用品检查;
第十四条 开展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活动;
第十五条 对作业过程中人的行为、作业方法和操作动作进行监督监护。
第五节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六条 搞好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
第十七条 搞好班前安全交底;
第十八条 临时招用当地农民工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读安全作业票和安全监护制度。
第六节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并实现闭环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设有安全防护栏并实现封闭施工。
第二十条 施工期间,必须设有专人看守安全防护栏。严禁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
第七节机械设备 必须按时间检修,严禁带病运行
第二十一条 按时间规定检查、维护、保养进行设备;
第二十二条 加强进行设备使用培训,严禁违章操作;
第二十三条 按照安全工作程序和技术措施要求,正确配备,选用有检验合格证的工器具;
第二十四条 工器具管理建立健全台帐,专人管理;
第二十五条 工器具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试验,并作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工器具坚决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要封存,达到报废条件的,坚决做报废处理;
第二十六条 工器具使用前进行型号、外观检查,坏的进行更换维修,严禁“以小代大”超负荷使用;
第四章跨越铁路
第一节警告标示摆放要符合要求
第二十七条 事先与相关单位联系,就有关跨越事宜签订好有关协议;
第二十八条 警告标示牌必须醒目,提醒距离足够,保证满足驾驶员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九条 加强对跨越导线、地线展放状态的监护,若影响公路安全通行时,须停机处理方可继续施工。
第二节 停电跨越架空线路时停电操作
第三十条 严禁无专人负责;
第三十一条 严禁用口头或约时约定;
第三十二条 严禁未接到停电工作命令开展工作;
第三十三条 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停送电;
第三节停电跨越架空线路时验电
第三十四条 设专人监护;同杆搭设有多层电力线路时,必须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第四节 停电跨越架空线路时挂接地线
第三十五条 各种设备及作业人员保安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停电线路工作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接地线采用编制软铜线,不得使用其他导线;接地棒宜镀锌,截面积不小于16mm2,,打入地下的深度应大于0.6m。
第三十六条 执行接地线接拆登记编号核对制度;验明线路确无电压后,须立即在作业范围内两端挂工作接地线,同时将三相短接;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必须挂三相短路接地线,杆塔上有多层线路时,必须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接地线不准用缠绕法连接,应使用专用夹具,连接可靠;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鞋。
第五节 停电跨越架空线路时拆除导、地线保护接地线措施
第三十七条 解除停电线路导、地线时,须在相反方向延长线上加设临时拉线,防止电杆倾倒,铁塔变形;
第三十八条 拆除导、地线后,对导、地线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磨损。
第六节 停电跨越架空线路时恢复送电操作
第三十九条 严禁口头或约时送电;
第四十条 拆接地线未按规程要求;
第四十一条 恢复送电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第四十二条 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送电;
第四十三条 施工结束后,项目部作业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待全部作业人员(包括工具、材料)撤离杆塔后,方可命令拆除停电线路上的工作接地线;拆除接地线,必须先拆导线端,后拆接地端;执行接地线接拆登记编号核对制度,及时收回全部接地线;
第四十四条 接地线一经拆除,线路即视为带电,任何人不得进入带电危险区。
第五章跨越公路
第一节跨越公路程序
第四十五条 跨越公路、砂石路、乡村通道应与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经允许后,才能进行跨越架的搭设和放线工作。
第二节跨越公路安全预防控制措施
第四十六条 施工时必须派专人对通过的车辆进行监护。
第四十七条 在跨越点过导引绳前,必须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和宣读《安全工作票》,必须使所有施工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十八条 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严禁盲目无组织的违章操作施工,要求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进行监护。
第四十九条 现场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严禁向公路中仍东西,如木杆、铁丝等,以防止发生事故。
第五十条 不论是搭设跨越架,还是跨越过导引绳,要求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预警人员,同时做到施工通讯必须可靠畅通,要求在车量通过时必须停止任何作业,并保证绝对安全畅通无阻,无障碍物影响通车。
第五十一条 跨越施工未完成的当夜,必须做好可靠的锚线工作,包括跨越架拉线、导引绳、地线、导线等,严禁发生跑线和对公路安全距离不够的事故发生,一句话:真正做到管理到位、职责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证跨越施工的一举成功。特别强调:在跨越架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可靠的护架子工守护,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另外,凡在大风、大雪天气必须做好加固架子的工作。
第五十二条 施工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清理干净跨越点的一切工器具和标志,并保证恢复到原来面貌。
第六章 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控制措施
第五十三条 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凡经医师诊断为高血压、贫血、心脏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及及登高架设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五十四条 高空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实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第五十五条 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鞋、带钉和易滑的鞋,在没有防护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第五十六条 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器具应防止工器具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
第五十七条 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子横档间接为3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靠,下端应有防滑措施。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第七章 安全工作票
第五十八条 安全工作票见附件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或自2022年5月25日起施行)。
第3篇 某建设工程公司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一、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二、严格控制火源
1.施工现场建立集中吸烟区。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器,严防电器线路引起火灾。
4.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三、按防火平面布置图,落实消防器材,挂设防火标志。
四、木工加工场及支模板的电锯旁必须每班清扫木屑、刨花,运到地面指定地点堆放。
五、建立一支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质安员、工人组成义务消防队。
六、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并在宣传黑板上宣传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
七、建立定期防火检查,更换灭火器药剂。
八、每个宿舍明确防火责任人,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及大于60w的灯泡、禁止用电热棒烧水、禁止在宿舍燃烧纸张物品。
九、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堆积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十、施工现场夜间配有照明设备,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排义务消防队值班。
十一、同各班组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书。
十二、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十三、禁止在高空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设物或堆放可燃物。
第4篇 电力建设常用起重工器具使用 安全措施
单位
班组
工作负责人
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
工作危险点
1、链条葫芦使用;
2、钢丝绳使用;
3、卸卡使用;
4、卷扬机操作;
5、吊笼使用
安全措施
规程规定
1链条葫芦使用操作。
(1)链条葫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产品合格证。
2)应在检验周期(一年)内使用,检查试验应有记录。
(2)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1)吊钩有下列情况严禁使用。
a.危险断面高度磨损量超过10%;
b.开口度增加值超过原开口度的0.25%;
c.钩尾或螺纹部分有裂纹或变形。
2)链轮、倒卡有变形严禁使用。
3)链条直径磨损达15%严禁使用。
4)刹车片沾油脂严禁使用。
(3)链条葫芦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链条葫芦的起重链不得打扭,不得拆成单取使用;
2)链条葫芦不得超负荷使用,拉链人数不得超过规定;
3)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
4)吊起的重物如需要空中停较长时间,应将手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
5)使用中如发生卡链,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2、钢丝绳使用
(1)作业前进行检查,如有以下异常禁止使用:
1)1个节距间钢丝断5%以上时;
2)扭曲、压扁或受过火烧;
3)明显的股偏
4)表面已锈蚀或受严重磨损;
5)断股或断丝较多。
(2)防止打结和扭曲,防止相互缠绕和压叠。
(3)不得与物体的棱角直接接触。
(4)不得与任何带电体接触。
(5)机械运动中的钢丝绳不得与其他物体发生摩擦。
(6)穿过滑轮的钢丝绳子不得有接头。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3—199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号《国家电网安全工作规程》
电建[1995]671号《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7)禁止以麻绳、铅丝或钢筋代替钢丝绳作起重作业的缆风绳。
3、卸卡使用
(1)卸卡不得横向受边。
(2)卸可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一边。
(3)不得将卸卡置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以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卡。
(4)严禁用卸卡代替滑车使用。
4、卷扬机使用操作
(1)卷扬机要平稳地固定在坚实的基座上。
(2)卷扬机上方要设置防护罩棚。
(3)由持“特种作业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操作。
(4)卷扬机与导向滑轮传输线中心线要对准。
(5)卷扬机工作前要进行试车。
(6)卷扬机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
1)严禁向滑轮上套钢丝绳;
2)严禁在滑轮或卷筒附近用手持行走的钢丝绳;
3)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行走的钢丝绳及在导向滑轮内侧逗留或通过
(7)工作完毕切断电源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5、吊笼使用
(1)起重机悬吊载人吊笼时,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2)每次使用前,吊笼都要进行外观检查和试吊。
(3)吊笼要四点均衡受力起吊,吊笼要能承受最大载荷的方位。
(4)起重机升降载人吊笼的动作要匀速缓慢进行,吊笼上的作业人员始终和操作司机保持信号联系。
(5)吊笼上的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帽、扎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吊钩上。作业时,吊笼下方系溜绳,保证吊笼平稳不摇晃。
(6)吊笼要有18cm高档脚板,防止材料坠落,下方人员严禁在吊笼危险区内逗留或通过。
(7)操作司机要全神贯注,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6、汽车吊使用操作
(1)起吊物应绑挂牢固,不得偏拉斜吊。
(2)起吊前检查吊车是否支牢,吊臂在起重半径内旋转是否受阻,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起吊。
(3)起重机械在输电线下方或附近作业时,使用吊笼载人工作时,均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
(5)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或通过。
(6)起重机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员的头顶上方通过
(7)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不能起吊。
(8)遇雪、大雾、大雨、大风天气时,尽量不进行起吊作业。
(9)如起重机在作业时发生故障,应先将重物放下,再进行检修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3—199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号《国家电网安全工作规程》
电建[1995]671号《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第5篇 天津港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办理规定
一、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使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制定本制度;
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施工安全措施备案,行政管理部门(或监督机构)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通知书的活动。
三、天津港港区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水运、房建和市政等工程均应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手续。
四、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开工报告前,应向监督站提交《天津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表》(附件1)(一式两份),办理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 《参建单位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登记审查表》(附件2)
说明:填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名单、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2.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地下设施情况(附图);
说明:由建设单位负责出具,盖章。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说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出具,盖章。
4.临时围挡图示及说明;
说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出具,盖章。
5.施工措施费用计划及措施费交款凭证;
说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出具,盖章。
6.建设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凭证;
说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出具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章,保险内容中必须指明投保人名称、建筑项目名称、工程总造价等相关内容。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外电防护、配电线路敷设情况;
说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出具,盖章。
8.安全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说明: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审批。
9.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说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出具,盖章。
10.监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方案的批复、安全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
1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监理人员上岗证书;
说明:备案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应具备“三类人员”a级安全证书,项目经理应具备 “三类人员”b级安全证书,现场安全员应具备“三类人员”c级安全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要加盖公司公章,b证和c证要求核验原件。
12.施工单位雇用农民工工资卡办理凭证及支付承诺书;
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总分包单位安全协议书。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上报虚假材料,由申报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在确认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材料满足备案要求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备案手续,向建设单位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通知书》。
第6篇 石油基本建设安全措施
石油基本建设安全一般是指石油天然气开采、加工处理、集输、贮运等工程设施的建设。如油田地面工程、炼油厂、石油化工厂、油气处理厂(站)、油(气)长输管道和泵站、油(气)贮罐站等工程的建设。
石油基建工程特点:
1.石油基建工程,特别是大型工程一般为联合装置,建设规模大,装置(设备)数量多,生产工艺复杂。单台设备体型庞大,如大型贮罐直径可达数十米,大型塔器的高度可达五六十米,重量可达数百吨,而且要在施工现场组焊、探伤、热处理、整体或分段吊装,起重、运输工作量大,尤其是大型设备吊装,施工难度大,不安全因素多。
2.装置和容器、管道中生产、贮存和流通的介质大多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工作状态多为高温(或低温)、高压(或高真空度),因此,对施工质量的要求十分严格。特别是一些老装置的改、扩建工程,由于与原工程的联系密切,涉及隐蔽工程多,地下情况(地下管网、埋地电缆等)复杂,在施工过程中常会因情况不明或处理不当而损坏地下管线,或因设备、管道泄漏等原因造成人员中毒、火灾、爆炸事故。
3.石油基建工程点多面广,一个施工企业要同时参与多个工程施工,或一个工程有多家施工企业建设,特别是长输管道工程,长度数十乃至数百公里,施工战线长,条件差、环境复杂,人和物的管理难度都很大。
石油基建施工企业特点:
1.石油基建施工企业大多数职工是从事野外露天作业,受自然、气候条件变化影响很大,作业环境艰苦,如雨、雪、严寒、酷暑、大风等天气不但给施工安全增加了很多不利因素,也对职工身体健康有很大影响。
2.施工队伍流动性大,施工环境和任务、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变动频繁,不安全因素会重复出现,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3.由于工程施工多工种配合,交叉作业、立体作业、高空作业多,发生事故的几率大。
4.施工现场情况复杂,地面障碍物多,施工机具设备多,临时设施多,管线多,坑沟多,临时电线、电缆多,手持电动工具多,安全隐患多。
5.施工人员组成复杂,固定工、临时工、合同工同时作业,人员素质差别大,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
职业危害由于石油基建工程的特点,施工中客观上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而且这些因素也不易控制,很容易发生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常见的事故主要有:
1.吊装事故。石油工程建设中大量的设备构件需要吊装,起重设备种类多、数量大,如桅杆、起重机、卷扬机、滑轮组、钢丝绳等,吊装施工技术复杂,要求起重指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司索人员和辅助人员相互密切配合,若稍有不慎,将会导致十分严重的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
2.火灾爆炸。石油工程建设施工中存在大量火灾爆炸因素:
使用大量易燃易爆物质,如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汽油、油漆、丙酮、木材等;
使用各种高压气瓶和其他压力容器;
经常进行用火作业,如电焊、气焊、气割、金属构件加热、设备热处理等;
施工用电气线路和设备电气故障;
压力容器和管道试压;
油漆、脱脂、爆破等作业。
这些因素的存在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尤其在连续生产的厂区施工,这种危险性更大。
3.高处坠落、碰撞和物体打击。工程建设施工多数情况为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四面凌空,有的无可靠立足点。多层交叉作业时,上、下、左、右互相干涉,管道纵横交错,施工条件恶劣,若无可靠防护措施,极易发生人员高处坠落、碰撞、物体打击事故。
4.触电事故。石油工程施工中多使用临时用电系统,大量的用电设备,特别是一些小型移动机具如电焊机、手电钻、手砂轮、电铲等的临时电线、电缆分布较乱。施工现场钢铁构件多,易对电缆造成损伤,或因电缆老化破损,尤其是潮湿的雨季,由于设备接地不良或使用操作不当,常会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或电气火灾。
预防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项目工地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技术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气管线,临时建筑设施应全面规划,合理布置,并符合国家现行防火、工业卫生等安全规定;
危险作业区域(大型设备吊装、容器组对、射线探伤、电气耐压试验、设备、管道试压、爆破作业等)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并设专人管理;
施工器材应按规定地点堆放,并保持整齐稳固;
施工边角余料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并堆放于指定地点,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安全操作证上岗,并严格遵守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吊装事故的预防
大型设备的吊装应符合《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安全规程》中的规定,吊装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报批,并严格执行;
起重作业人员应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信号和安全要求。凡参加吊运作业的指挥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司索人员、辅助人员都必须坚守岗位,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作业前对所有起吊机械、工具、绳索等按有关标准进行细致的检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并对各部位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起吊。
吊装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当风速大于10.8m/s和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得进行室外吊装作业,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水、电、压缩空气等供应有切实保证;
作业范围内应设明显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通行;
严禁超负荷使用起重设备、不允许吊物悬挂过夜。
4.预防火灾、爆炸
施工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按监察规程的要求取得使用登记证,各种高压气瓶(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氩气、氮气、液化石油气瓶等)必须按监察规程的要求加强使用管理。
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隔离存放,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有效的消防器材;
在生产厂区进行改、扩建施工应按厂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并办理用火证,改建装置应停止生产并由生产单位吹洗、置换、检验合格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动用电源应办理用电手续。生产单位应为施工用火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
严禁在带压和装有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和管道上施焊;
氧气瓶、乙炔瓶与用火地点的相互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表、焊割具不得沾染油脂、沥青等;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气接触;
严禁用汽油、煤油、沥青等做引火剂,严禁用汽油、丙酮、苯等易燃物擦洗衣服和设备;废弃的汽油、丙酮、液化石油气残液等易燃物质,应按规定收集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设备、管道试压时,要严格执行试压规程,并在设备顶部装设不少于两块压力表,以防止超压;
电气设备与线路的安装、使用应符合安全用电及防火规范要求(详见“安全用电”)。
5.预防高处坠落、碰撞、物体打击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作业时应正确着装,不得穿硬底、铁掌、易滑的鞋;应正确系挂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网,并随作业高度位置及时调整;分层作业,中间应设隔离设施;
人员应沿专设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
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
雪天应将作业处冰雪打扫干净,风速大于10.8m/s和雷电、暴雨、大雾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上行走,或坐在平台、空洞边缘或安全网内休息;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施工用梯子的性能应符合安全要求,梯脚应防滑,梯子应放置牢固;
严禁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梯子顶端,梯子上有人时严禁移动梯子。
6.安全用电
施工用电应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必须按规定实行tn-3接零保护系统(俗称三相五线制)及按规定使用漏电保护器,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施工现场应使用金属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防潮设施,并应装设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漏电保护器应采用两级保护,二级保护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
手持电动工具应使用多芯绝缘软线,并妥善接零保护;操作电动工具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警告牌;停电作业应履行停、复用电手续。停用电源时,应在开关箱上加锁或取下熔断器;
施工用行灯应为防爆型,并带金属保护罩;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施工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如烟囱、水塔、脚手架、井架等应装设避雷装置,且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第7篇 农网35kv及以下线路运行维护建设改造工作中防人身伤害安全措施
一、紧线施工时必须做到的安全事项:
1、紧线前
1)按技术交底的要求选择好工器具并布置好现场。
2)紧线段各杆塔的部位和螺丝应齐全紧固。
3)耐张杆必须调整永久拉线并做好临时拉线及补强措施。
2、紧线时
1)指派专人对影响紧线障碍的处理,护(看)线人员不得站在线圈内和内角测。
2)注意杆上划线人员站位安全,待驰度观测好后,再接近导线划印、拉线。
3)作业人员要保持信号畅通、统一,才能发令紧线。
4)挂线时按施工要求,减少过牵引张力。
5)磨尾线操作严禁脚踏,如临近带电线路,铰磨可靠接地。
6)紧线过程中,悬空导、地线下方不得有人逗留,离地时,不得有人横跨和压线。
二、新建线路防倒杆措施
1、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较轻的单杆,不得使用铁锹、桩柱等代用。立杆前,应开好规范的马道,工作人员要均匀地分配在电杆的两侧。
2、利用旧杆立新杆,或是利用新杆撤旧杆。均应先检查杆根,并打好临时拉杆,主受力侧的反向拉线不得小于4分的钢丝绳并受力均匀合理。
3、正杆塔(调整杆塔)
1)直线单杆正杆塔(线路带电)应先打好拉线,拉线对带电导线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挖开杆坑60公分(cm)杆塔调正后,埋好杆坑并夯实。
2)直线双杆正杆塔,先打好临时拉线,后拆除叉梁两下与杆子节点成垂直状态,再行调正杆塔。
3)调正35kv线路铁塔,打好临时拉线,在不影响铁塔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对角线的两个基脚同时开挖,但绝对不能同时开挖一侧的两个基脚。
4、位于山坡或河边的杆塔基础,当有被水冲刷的可能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如砌石护坡墙或开排洪引水沟。
5、分解组装铁塔时,基础混凝土的强度一定要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作业。
三、运行中的线路防倒杆措施-检修、事故抢修等
1、整体起立双杆的要求:抱杆高度为电杆全高的1/2为宜,抱杆的初始角选55 度~65 度为宜,抱杆的根开为抱杆长度的1/3为宜,抱杆的位置距杆坑5m为宜,牵引绳至牵引地锚对地夹角以5 度为宜,除制动地锚外,其它拉线坑均为杆高1.2倍以外。
2、在一个挡距内每根导线、避雷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并应满足各管距耐张线夹距离不小于15m,距悬垂线夹距离不小于5m。
3、检修杆塔时,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拆除应做好补强措施,调正杆塔时,应先打好临时拉线,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不能调整或拆除拉线。
4、夜间施工或检修,应有足够的照明;铁路、公路旁工作时,应设专人手持红旗看守,并注意过往车辆及行人的安全。
10kv及以下线路运行维护中:
1、杆体处于机耕地内,如拉线,杆身有被撞击痕迹时,则应打好临时拉线,再进行作业。
2、杆体处于长期水浸泡,土质松散的地方,则应打好临时四方拉线,再进行作业。
3、杆上有人作业时,禁止调整或松动拉线和临时拉线。
4、当处理倒杆或断线事故时,则相邻两杆均要打好临时拉线后方可进行作业。
5、杆位如遇起土、水冲刷及上拔时,应检测杆体实际埋深,当埋深减少小于等于30cm时,采用培土方法,当埋深减少大于30cm时,应采用培土并打临时拉线方可作业。
6、需打临时拉线的砼杆,如地形限制时,应采用顶杆。
7、运行检查拉线时,要注意检查地面下20cm-30cm处拉棒的锈蚀的程度。
8、拆除旧线时,直线杆不得受力,应先解开直线杆扎线,再从耐张杆将导线缓慢放落,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式松线。
9、混凝土杆不应有严重裂纹、流铁锈水等现象,保护层不应脱落、酥松、钢筋外露,不宜有纵向裂纹,横向裂纹不宜超过1/3周长,且裂纹宽度不宜大于0.5mm.10kv及以下线路在施工中:
1、立杆时,指挥人员应信号清晰明了,并事先向工作人员交待清楚。
2、山地立杆,杆位要摆放合适。挖好马槽,尾牵引绳及杆坑内滑板要齐全有效。
3、砼杆运输时,要求绑扎牢固,减少颠簸。卸杆时应利用爬杠和大绳缓放。杆体放置用土堆垫平,不能随意放置,防止砼杆受损。
4、使用抱杆、叉杆等人工立杆作业时,应拉好浪风绳、主牵引绳应防止过牵引。并在杆头脱离地面及30 度、60度时检查起重工具,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工作。
5、利用旧杆立杆、拆杆时,旧杆应打好临时拉线,方可开始作业。
6、杆坑、拉线坑回填时,应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不得大于300mm。如遇流沙地带,回填土应作换土处理。
7、 放线时,保证通讯畅通,如使用信号旗,要在视线之内,当遇有挂卡等现象要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放线。
8、导线架设、档内接续钢芯铝铰线不得使用插接方式。
9、导线接续点距导线支撑处:输电线路大于15米,配电线路大于0.5米。
10、立、拆杆时,除必须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要远离1.2倍杆高的距离。
配电线路设计要点:
1、预应力砼杆使用导线为lgj-70/10及以下,lgj-95/10及以上导线应采用普通砼杆。
2、设计档距一般为50-60米,杆位排列应均匀,一般邻档之差应小于15%。
3、档距为60-80米时,砼杆应加打风雨拉线。
4、档距80-100米时,应采用双横担及加强顶套(即双固定),砼杆加打四方拉线。
5、档距超过100米时,应采用双杆双固定,或悬挂式瓷瓶方式。
6、大档距(大于等于150米)应做成双杆孤立档。
7、砼杆为压档时(垂直档大于等于2倍水平档)时,应设计为耐张杆,且加打四方接线。
8、湿陷性黄土地区承力杆应加装底盘。
第8篇 雨季三防建设工程安全措施
根照正源煤业关于加强在建工程雨季三防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依据正源煤矿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结合雨季三防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雨季”三防”安全措施。
一、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
1组长:项目经理。负责雨季“三防”工作的全面领导工作。
副组长:安全员。负责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工作,贯彻执行雨季”三防”的安全技术措施。
成员:项目部其它人员及劳务队负责人。
2、防洪主要机械设备、工具: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铲车 | 台 | 1 |
皮卡车 | 辆 | 1 |
铁锹 | 把 | 30 |
纤维袋 | 条 | 200 |
雨衣 | 件 | 30 |
雨靴 | 双 | 30 |
二、汛期”三防”情况调查
正源煤矿区域属于山区,矿区地势总体呈南高北低,最高点位于矿区西部的一山顶,最低点位于矿区附近的河流,相对高差较大。
三、雨季”三防”安全措施
㈠雨季防洪、防汛安全措施
必须坚持“预测预报”的原则,定期收集未来一周内工地所处环境的天气变化情况,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调整工地作业安排,确保安全。并将工地至少50m范围内的河流位置、积水情况标绘在图上,根据施工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雨季期间,组织工人成立防洪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和设施设备。对于基坑开挖等特殊作业,不能麻痹大意,要在基坑周围提前做好排水沟等,易积水地区安置排洪水泵,预防突降暴雨,造成积水危险。
⒈材料储存措施
⑴雨季期间,对所有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水泥和其它材料,必须严格管理,不得置于露天;
⑵水泥等原材料由专门的库房存放并控制每次进货的数量,避免现场滞留积压及受潮变质或雨水浸泡;
⑶水泥等材料堆放时,不应直接置于地面上,垫高高度不低于300mm;
⒉土方开挖施工措施
⑴土石方在雨季开挖时,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分期完成;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以增大边坡比或设置支撑,开挖集水沟,防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的检查,雨水较大时可停止施工;
⑵雨季施工的填方工程,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注意雨情,雨前应及时夯实已填土层,并形成斜坡,以利于排除雨水;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⑶在施工场区内设临时纵横向排水沟,对填方地段,为防止冲刷边坡,修建临时急流槽;
⑷雨后在基槽或基坑内作业前,首先检查土石方边坡有无裂缝、塌方、支撑变形、折断等危险征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
⑸出现滑坡或塌方预兆时,采取下列措施:
ⅰ、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ⅱ、挂出明显标志、警告牌、夜间设红灯;
ⅲ、划出警戒区,派专人夜间执勤;
ⅳ、通知设计、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作出详细记录,并采取治理措施。
⒊脚手架
⑴加固脚手架基础。在脚手架底部加垫钢板或以条石为基础;适当添加与建筑物的连接杆件;
⑵脚手架上的马道等供人通行的地方应做好防滑与防跌落措施;
⑶检查脚手架连接处的连接件,如发现松动或位移应立即加固和恢复;
⑷雨期不得在脚手架进行过多施工,工作面不宜铺得过大,要控制脚手架上的人员、构件及其它建筑材料数量;
上一页12下一页⑸大风、大雨等天气后,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否有摇晃、变形情况,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及时进行处理。钢管脚手架要做好防漏电措施。脚手架与现场施工电缆的交接处应有良好的绝缘介质隔离,并配以必要的漏电保护装置;或重新布置施工电缆,避免与钢管脚手架的交接。
㈡雨季防雷安全措施
按规定检修经过工地或位于工地附近50米范围内的金属管道和各种等级电压的电源缆线、各大型设备的避雷设施,特别是要搞好电器设备的防雷保护设施。对地面重要地点和重要设施进行防雷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检测。
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检修,对失修的防雷设施必须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后的防雷设施必须进行检测和鉴定,不符合要求的防雷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工地所用电气设备发现接地电阻不符合规定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整改,防雷设施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欧姆。
任何人不得随意取掉接地线不用,电源线的防雷设施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避雷器,经检测量不合格的避雷设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⑴认真收听天气预报的情况,如遇灾害天气,停止作业;在遇严重打雷时必须切断重要设备的电源,以防止雷击损坏。
⑵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现场临时用电、电缆宜架空敷设,禁止电缆在雨水中浸泡;
⑶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加防护雨罩;
⑷雨期前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现象,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松动等,防止触电;
⑸雨季来临前,要检查所有施工用电设备是否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护,以及是否安装有漏电保护器,确保防护措施落实、可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⑹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全部切断;
⑺现场施工电缆要集中摆设,防止杂乱无章、及时更换绝缘外套老化或破损的电缆线;不必要的电缆线要及时收回。⑻施工现场高出建筑物的脚手架等高架设施,如果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按规范设置防雷装置,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⑻所有机械操作棚要搭设牢固,防止倒塌漏雨。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安装接地安全装置、机动电闸箱的漏电保护装置要可靠;
⑼施工机械的排气孔要用塑料布或其他防雨材封堵;坑、沟内的机械最好移至地面、以防雨过大被淹没。
㈢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为更好地防治地质灾害,做到防患未然,必须提高对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和破坏性认识,规范防治地质灾害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⒈加强对地质灾害的观察观测,工地技术员、资料员要定期对地表塌陷、滑坡及崩岩可能发生的地点进行观测,在汛期到来前应做好地质灾害的预恻工作。特别是遇到灾害天气(连续长时间的大瀑雨)时要派人对重点地方进行观察。对地面危险地段要设置警标,严禁人员或车辆通行。
⒉如发现因地底采煤影响,导致地表灾害有危及地面民居的安全时,必须及时组织受威胁地点的人的撤离,保证人身安全。
⒊对易产生滑坡、崩岩等地质灾害的地段做到心中有数,在汛期前必须修筑坚固挡土墙、打抗滑桩,必要时进行削坡减载等有效措施。
㈣搞好现场消防安全
⒈工地加强仓库及木工区的防护,加强对火源的管理。
⒉施工用电勤检查,杜绝电线短路;合理布置好施工电缆,不要接近易燃物品,以免引起火灾。
⒊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专库存放,氧气、乙炔等禁止露天存放,防雷防日晒;电石等防止受潮雨淋发热。
五峰建设有限公司
2011年月日
第9篇 农网35kv及以下线路运行维护、建设改造工作中防人身伤害及倒杆事故的有关安全措施
一、紧线施工时必须做到的安全事项:
1、紧线前
1)按技术交底的要求选择好工器具并布置好现场。
2)紧线段各杆塔的部位和螺丝应齐全紧固。
3)耐张杆必须调整永久拉线并做好临时拉线及补强措施。
2、紧线时
1)指派专人对影响紧线障碍的处理,护(看)线人员不得站在线圈内和内角测。
2)注意杆上划线人员站位安全,待驰度观测好后,再接近导线划印、拉线。
3)作业人员要保持信号畅通、统一,才能发令紧线。
4)挂线时按施工要求,减少过牵引张力。
5)磨尾线操作严禁脚踏,如临近带电线路,铰磨可靠接地。
6)紧线过程中,悬空导、地线下方不得有人逗留,离地时,不得有人横跨和压线。
二、新建线路防倒杆措施
1、 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较轻的单杆,不得使用铁锹、桩柱等代用。立杆前,应开好规范的马道,工作人员要均匀地分配在电杆的两侧。
2、 利用旧杆立新杆,或是利用新杆撤旧杆。均应先检查杆根,并打好临时拉杆,主受力侧的反向拉线不得小于4分的钢丝绳并受力均匀合理。
3、正杆塔(调整杆塔)
1) 直线单杆正杆塔(线路带电)应先打好拉线,拉线对带电导线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挖开杆坑60公分(cm)杆塔调正后,埋好杆坑并夯实。
2) 直线双杆正杆塔,先打好临时拉线,后拆除叉梁两下与杆子节点成垂直状态,再行调正杆塔。
3) 调正35kv线路铁塔,打好临时拉线,在不影响铁塔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对角线的两个基脚同时开挖,但绝对不能同时开挖一侧的两个基脚。
4、位于山坡或河边的杆塔基础,当有被水冲刷的可能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如砌石护坡墙或开排洪引水沟。
5、分解组装铁塔时,基础混凝土的强度一定要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作业。
三、运行中的线路防倒杆措施-检修、事故抢修等
1、 整体起立双杆的要求:抱杆高度为电杆全高的1/2为宜,抱杆的初始角选55 度~65 度为宜,抱杆的根开为抱杆长度的1/3为宜,抱杆的位置距杆坑5m为宜,牵引绳至牵引地锚对地夹角以5 度为宜,除制动地锚外,其它拉线坑均为杆高1.2倍以外。
2、 在一个挡距内每根导线、避雷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并应满足各管距耐张线夹距离不小于15m,距悬垂线夹距离不小于5m。
3、 检修杆塔时,不得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拆除应做好补强措施,调正杆塔时,应先打好临时拉线,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不能调整或拆除拉线。
4、 夜间施工或检修,应有足够的照明;铁路、公路旁工作时,应设专人手持红旗看守,并注意过往车辆及行人的安全。
10kv及以下线路运行维护中:
1、 杆体处于机耕地内,如拉线,杆身有被撞击痕迹时,则应打好临时拉线,再进行作业。
2、 杆体处于长期水浸泡,土质松散的地方,则应打好临时四方拉线,再进行作业。
3、 杆上有人作业时,禁止调整或松动拉线和临时拉线。
4、 当处理倒杆或断线事故时,则相邻两杆均要打好临时拉线后方可进行作业。
5、 杆位如遇起土、水冲刷及上拔时,应检测杆体实际埋深,当埋深减少小于等于30cm时,采用培土方法,当埋深减少大于30cm时,应采用培土并打临时拉线方可作业。
6、 需打临时拉线的砼杆,如地形限制时,应采用顶杆。
7、 运行检查拉线时,要注意检查地面下20cm-30cm处拉棒的锈蚀的程度。
8、 拆除旧线时,直线杆不得受力,应先解开直线杆扎线,再从耐张杆将导线缓慢放落,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式松线。
9、混凝土杆不应有严重裂纹、流铁锈水等现象,保护层不应脱落、酥松、钢筋外露,不宜有纵向裂纹,横向裂纹不宜超过1/3周长,且裂纹宽度不宜大于0.5mm.10kv及以下线路在施工中:
1、立杆时,指挥人员应信号清晰明了,并事先向工作人员交待清楚。
2、山地立杆,杆位要摆放合适。挖好马槽,尾牵引绳及杆坑内滑板要齐全有效。
3、 砼杆运输时,要求绑扎牢固,减少颠簸。卸杆时应利用爬杠和大绳缓放。杆体放置用土堆垫平,不能随意放置,防止砼杆受损。
4、使用抱杆、叉杆等人工立杆作业时,应拉好浪风绳、主牵引绳应防止过牵引。并在杆头脱离地面及30 度、60度时检查起重工具,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工作。
5、利用旧杆立杆、拆杆时,旧杆应打好临时拉线,方可开始作业。
6、杆坑、拉线坑回填时,应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不得大于300mm。如遇流沙地带,回填土应作换土处理。
7、 放线时,保证通讯畅通,如使用信号旗,要在视线之内,当遇有挂卡等现象要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放线。
8、导线架设、档内接续钢芯铝铰线不得使用插接方式。
9、导线接续点距导线支撑处:输电线路大于15米,配电线路大于0.5米。
10、立、拆杆时,除必须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要远离1.2倍杆高的距离。
配电线路设计要点:
1、预应力砼杆使用导线为lgj-70/10及以下,lgj-95/10及以上导线应采用普通砼杆。
2、 设计档距一般为50-60米,杆位排列应均匀,一般邻档之差应小于15%。
3、档距为60-80米时,砼杆应加打风雨拉线。
4、档距80-100米时,应采用双横担及加强顶套(即双固定),砼杆加打四方拉线。
5、档距超过100米时,应采用双杆双固定,或悬挂式瓷瓶方式。
6、大档距(大于等于150米)应做成双杆孤立档。
7、砼杆为压档时(垂直档大于等于2倍水平档)时,应设计为耐张杆,且加打四方接线。
8、 湿陷性黄土地区承力杆应加装底盘。
第10篇 某火电厂建设中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1.前言
为适应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装机容量逐年快速增加,单机容量也大幅提高,目前中国已有许多单机容量 600mw、800mw、1000mw的超大型火电机组大规模建设。大容量机组的本体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设备的外形尺寸和零部件重量大幅度增加,这些变化对工程建设而言都是新的挑战,特别是超高、超长、超重大型设备的吊装,已成为超大容量机组工程建设施工中的难点、重点。能否解决好大型设备的安全吊装这一难题,关键是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也是确保发电厂工程建设安全的重中之重。
火力发电厂安装中,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一般包括:锅炉钢架(大板梁)、锅炉汽包、除尘器、发电机定子、变压器、汽轮机本体、加热器、除氧器、除氧水箱、脱硫吸收塔及ggh等设备的吊装。为保证电力建设工程中大型设备吊装过程中的安全,需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吊装事故实行有效控制,保证人员、设备、机械的安全,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本文结合实际,阐述了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但愿对类似工作会有所帮助。
2.潜在错误隐患
2.1 方案性错误
一般是由于方案编制者的经验不足,计算有误,方案审批者也没能把好关等原因导致方案选择错误。施工时如果采用错误的吊装方案,必然会造成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使施工过程无法正常进行,还可能会引发无法想象的严重事故。
2.2 吊装过程的错误
由于吊装方案技术交底不明确、施工工具使用不当、起重指挥不当、起重机司机误操作,都会产生吊装过程的错误,引发机毁人亡的严重事故。
3.安全措施
3.1 培训人员
制定大型设备吊装方案的专责工程师,必须有很好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现场经验。由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负责,在设备吊装开始前由专责工程师对设备吊装施工的人员进行起重吊装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主要施工步骤、安全措施等培训。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3.2 配备资源
(1)人员:从事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工人、操作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指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2) 机械:用于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3)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全部落实,达到技术方案要求。
3.3 措施实施
3.3.1 吊装方案的制定
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大型设备吊装,应由负责施工的专责工程师编制,专业工程师审核,项目部主管总工程师批准的吊装方案。吊装方案制定应作调查研究,结合现场的实际,参考同类工程成熟的施工经验,征求施工人员的意见。特别重大的设备吊装。必要时可向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咨询,可制定两个以上的吊装方案,经由专家汇审,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从中选择出一个执行。
3.3.2 办理安全作业票
凡是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得进行吊装工作。
3.3.3 遵守事项
应绑牢起吊物。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时。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用一台起重机的主、副钩抬吊同一重物时,其总载荷不得超过当时主钩的允许载荷。起重机在工作中如果遇机械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如果起重机发生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除排险人员外,任何人严禁进入危险区;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利用构筑物时,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工作。
3.3.4 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贯彻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实施吊装。交底执行会签制度,大型设备吊装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交底,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业主、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发生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没有执行施工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各级领导人负责。
3.3.5 检验试验
在大型设备吊装中,凡使用自行设计或委托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计,自行制作或委托有关的厂家制作的构件作为主要吊装措施,在吊装措施设置完成,设备正式起吊前,均应作负荷试验。如条件限制。不能作负荷试验,需经起重专业总工程师批准。
负荷试验一般应模拟正式起吊过程进行全程试验。负荷试验的载荷,应大于设备的起吊重量1.2倍。负荷试验不宜直接采用设备本身。
4.应急预案
4.1 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专门的应急领导组织结构,做到项项吊装应急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
4.2 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发生紧急事故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组织机构成员或组长及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报告,亦可根据紧急事态情况直接报告地方相关救援机构。吊装队应急组长必须立即向项目部应急组报告,并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项目部应急组相关成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向项目部应急组副组长或项目部应急组组长报告,报告后不得离开现场,应组织人员进行救援。项目部应急组组长、副组长根据现场紧急事态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地方救援机构,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机构报告。公司应急组组长根据事态情况协调和部署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公司救援组有关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协调。
4.3 应急资源配备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办公室必须设置固定电话,应急组成员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应急图,应以视觉方式向全体员工展示撤离路线、紧急出口的位置以及其它关键设施的位置。在大型吊装设备的施工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识牌。大型设备吊装的施工区域禁止非该项目施工人员进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备置救护车与其它医疗救助设备。
4.4 培训与演练
培训演练计划表
培训演练实施。力学基础知识、起重机常识、应急处置方法及事故发生时的信息传递、安全规章制度、各种紧急事故处理的一般知识采取集中培训。专责工程师、工区专责安全员具体讲课,培训不少于20课时。培训后必须经过书面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5.结束语
电厂建设中大型设备吊装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安全投入、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查处等多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对于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大型设备吊装安全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迈进,是大有裨益的。开展危险点的分析与预控,加强过程监督、检查、控制和纠正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电厂建设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从而把安全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第11篇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区)电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办法。
1.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 凡参加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1.2 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3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1.4 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2. 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2.l 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2.1.1 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1.2 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 临时工
2.2.1 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2.2 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 施工现场“十不准”
3.1 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 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送电工作。
3.3 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3.4 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3.5 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 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3.7 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3.8 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3.9 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3.10 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它电力器材。
4. 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组织好安全施工。现场工作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好开工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布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周围带电部位,做好危险点控制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召开收工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 变电工程
4.1.1 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或短裤,女工长发应扎起盘放在帽内。
4.1.2 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规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4.1.3 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损坏。
4.1.4 在变电站内讲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 架构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4.1.6 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充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4.1.7 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用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4.1.8 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式电工工具应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后确认工作正常、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中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应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4.1.9 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4.1.10 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4.2 线路工程
4.2.1 高、低压线路工程所有线路改造工程均应办理工作。
4.2.2 立杆工作
4.2.2.1 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应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划定安全隔离区,装设相应围栏警示标志物并清散安全隔离区内所有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4.2.2.2 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4.2.2.3 立杆前应检查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2.2.4 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过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重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4.2.2.5 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准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1.2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按工艺要求回土夯实,然后撤除牵引绳具。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4.2.3 杆上工作
4.2.3.1 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上杆前必须检查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根埋上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4.2.3.2 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定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4.2.3.3 使用梯子登杆(或在墙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须装有防滑橡皮套。
4.2.3.4 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体,上下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处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跌。
4.2.3.5 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施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4.2.3.6 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2.3.7 在低压主干线路上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4.2.4 敷设线路
4.2.4.1 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4.2.4.2 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等,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
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要求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4.3 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2.4.4 紧线前应确定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它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4.2.4.5 紧线前应确定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障碍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4.2.4.6 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方法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等到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2.5 撤线、撤杆
4.2.5.1 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2 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接线。先撤直线杆两边村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避免产生交叉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之外。
4.2.5.3 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2.5.4 用吊车拨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牢于电杆重心以上部位,确认起重臂上方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拨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4.2.6 装卸和运输电杆
4.2.6.1 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4.2.6.2 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4.2.6.3 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山下山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方向和两侧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2.6.4 人力
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4.2.6.5 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4.3 配电台架工程
4.3.1 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统安全带等)。近电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4.3.2 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架构、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护与带电导体的安全检查距离。
4.3.3 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2.5米,其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援的设备或架构。
4.3.4 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配电箱(柜)的箱体应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 不符合上项要求的应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5 附则
5.1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磷化工建设项目安全措施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各装置、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新工人上岗产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安全投入应符合安全要求,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5)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和危险源辨识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异常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6)建立设备档案,制定设备管理责任制,做好定期检修和日常维护工作;
(7)生产、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设置醒目的中文安全警示标志;
(8)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并组织员工定期培训和演练,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13篇 电力建设常用起重工器具使用安全措施
单位
班组
工作负责人
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
工作危险点
1、链条葫芦使用;
2、钢丝绳使用;
3、卸卡使用;
4、卷扬机操作;
5、吊笼使用
安全措施
规程规定
1链条葫芦使用操作。
(1)链条葫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产品合格证。
2)应在检验周期(一年)内使用,检查试验应有记录。
(2)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1)吊钩有下列情况严禁使用。
a.危险断面高度磨损量超过10%;
b.开口度增加值超过原开口度的0.25%;
c.钩尾或螺纹部分有裂纹或变形。
2)链轮、倒卡有变形严禁使用。
3)链条直径磨损达15%严禁使用。
4)刹车片沾油脂严禁使用。
(3)链条葫芦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链条葫芦的起重链不得打扭,不得拆成单取使用;
2)链条葫芦不得超负荷使用,拉链人数不得超过规定;
3)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
4)吊起的重物如需要空中停较长时间,应将手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
5)使用中如发生卡链,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2、钢丝绳使用
(1)作业前进行检查,如有以下异常禁止使用:
1)1个节距间钢丝断5%以上时;
2)扭曲、压扁或受过火烧;
3)明显的股偏
4)表面已锈蚀或受严重磨损;
5)断股或断丝较多。
(2)防止打结和扭曲,防止相互缠绕和压叠。
(3)不得与物体的棱角直接接触。
(4)不得与任何带电体接触。
(5)机械运动中的钢丝绳不得与其他物体发生摩擦。
(6)穿过滑轮的钢丝绳子不得有接头。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3—199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号《国家电网安全工作规程》
电建[1995]671号《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7)禁止以麻绳、铅丝或钢筋代替钢丝绳作起重作业的缆风绳。
3、卸卡使用
(1)卸卡不得横向受边。
(2)卸可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一边。
(3)不得将卸卡置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以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卡。
(4)严禁用卸卡代替滑车使用。
4、卷扬机使用操作
(1)卷扬机要平稳地固定在坚实的基座上。
(2)卷扬机上方要设置防护罩棚。
(3)由持“特种作业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操作。
(4)卷扬机与导向滑轮传输线中心线要对准。
(5)卷扬机工作前要进行试车。
(6)卷扬机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
1)严禁向滑轮上套钢丝绳;
2)严禁在滑轮或卷筒附近用手持行走的钢丝绳;
3)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行走的钢丝绳及在导向滑轮内侧逗留或通过
(7)工作完毕切断电源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5、吊笼使用
(1)起重机悬吊载人吊笼时,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2)每次使用前,吊笼都要进行外观检查和试吊。
(3)吊笼要四点均衡受力起吊,吊笼要能承受最大载荷的方位。
(4)起重机升降载人吊笼的动作要匀速缓慢进行,吊笼上的作业人员始终和操作司机保持信号联系。
(5)吊笼上的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帽、扎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吊钩上。作业时,吊笼下方系溜绳,保证吊笼平稳不摇晃。
(6)吊笼要有18cm高档脚板,防止材料坠落,下方人员严禁在吊笼危险区内逗留或通过。
(7)操作司机要全神贯注,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6、汽车吊使用操作
(1)起吊物应绑挂牢固,不得偏拉斜吊。
(2)起吊前检查吊车是否支牢,吊臂在起重半径内旋转是否受阻,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起吊。
(3)起重机械在输电线下方或附近作业时,使用吊笼载人工作时,均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
(5)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或通过。
(6)起重机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员的头顶上方通过
(7)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不能起吊。
(8)遇雪、大雾、大雨、大风天气时,尽量不进行起吊作业。
(9)如起重机在作业时发生故障,应先将重物放下,再进行检修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3—199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号《国家电网安全工作规程》
电建[1995]671号《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第14篇 雨季三防建设工程 安全措施
根照正源煤业关于加强在建工程雨季三防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依据正源煤矿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结合雨季三防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雨季”三防”安全措施。
一、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
1组长:项目经理。负责雨季“三防”工作的全面领导工作。
副组长:安全员。负责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工作,贯彻执行雨季”三防”的安全技术措施。
成员:项目部其它人员及劳务队负责人。
2、防洪主要机械设备、工具:
名称
单位
数量
铲车
台
1
皮卡车
辆
1
铁锹
把
30
纤维袋
条
200
雨衣
件
30
雨靴
双
30
二、汛期”三防”情况调查
正源煤矿区域属于山区,矿区地势总体呈南高北低,最高点位于矿区西部的一山顶,最低点位于矿区附近的河流,相对高差较大。
三、雨季”三防”安全措施
㈠雨季防洪、防汛安全措施
必须坚持“预测预报”的原则,定期收集未来一周内工地所处环境的天气变化情况,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调整工地作业安排,确保安全。并将工地至少50m范围内的河流位置、积水情况标绘在图上,根据施工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雨季期间,组织工人成立防洪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和设施设备。对于基坑开挖等特殊作业,不能麻痹大意,要在基坑周围提前做好排水沟等,易积水地区安置排洪水泵,预防突降暴雨,造成积水危险。
⒈材料储存措施
⑴雨季期间,对所有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水泥和其它材料,必须严格管理,不得置于露天;
⑵水泥等原材料由专门的库房存放并控制每次进货的数量,避免现场滞留积压及受潮变质或雨水浸泡;
⑶水泥等材料堆放时,不应直接置于地面上,垫高高度不低于300mm;
⒉土方开挖施工措施
⑴土石方在雨季开挖时,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分期完成;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以增大边坡比或设置支撑,开挖集水沟,防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的检查,雨水较大时可停止施工;
⑵雨季施工的填方工程,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注意雨情,雨前应及时夯实已填土层,并形成斜坡,以利于排除雨水;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⑶在施工场区内设临时纵横向排水沟,对填方地段,为防止冲刷边坡,修建临时急流槽;
⑷雨后在基槽或基坑内作业前,首先检查土石方边坡有无裂缝、塌方、支撑变形、折断等危险征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
⑸出现滑坡或塌方预兆时,采取下列措施:
ⅰ、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ⅱ、挂出明显标志、警告牌、夜间设红灯;
ⅲ、划出警戒区,派专人夜间执勤;
ⅳ、通知设计、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作出详细记录,并采取治理措施。
⒊脚手架
⑴加固脚手架基础。在脚手架底部加垫钢板或以条石为基础;适当添加与建筑物的连接杆件;
⑵脚手架上的马道等供人通行的地方应做好防滑与防跌落措施;
⑶检查脚手架连接处的连接件,如发现松动或位移应立即加固和恢复;
⑷雨期不得在脚手架进行过多施工,工作面不宜铺得过大,要控制脚手架上的人员、构件及其它建筑材料数量;
⑸大风、大雨等天气后,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否有摇晃、变形情况,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及时进行处理。钢管脚手架要做好防漏电措施。脚手架与现场施工电缆的交接处应有良好的绝缘介质隔离,并配以必要的漏电保护装置;或重新布置施工电缆,避免与钢管脚手架的交接。
㈡雨季防雷安全措施
按规定检修经过工地或位于工地附近50米范围内的金属管道和各种等级电压的电源缆线、各大型设备的避雷设施,特别是要搞好电器设备的防雷保护设施。对地面重要地点和重要设施进行防雷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检测。
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检修,对失修的防雷设施必须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后的防雷设施必须进行检测和鉴定,不符合要求的防雷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工地所用电气设备发现接地电阻不符合规定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整改,防雷设施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欧姆。
任何人不得随意取掉接地线不用,电源线的防雷设施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避雷器,经检测量不合格的避雷设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⑴认真收听天气预报的情况,如遇灾害天气,停止作业;在遇严重打雷时必须切断重要设备的电源,以防止雷击损坏。
⑵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现场临时用电、电缆宜架空敷设,禁止电缆在雨水中浸泡;
⑶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加防护雨罩;
⑷雨期前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现象,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松动等,防止触电;
⑸雨季来临前,要检查所有施工用电设备是否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护,以及是否安装有漏电保护器,确保防护措施落实、可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⑹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全部切断;
⑺现场施工电缆要集中摆设,防止杂乱无章、及时更换绝缘外套老化或破损的电缆线;不必要的电缆线要及时收回。⑻施工现场高出建筑物的脚手架等高架设施,如果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按规范设置防雷装置,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⑻所有机械操作棚要搭设牢固,防止倒塌漏雨。机电设备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安装接地安全装置、机动电闸箱的漏电保护装置要可靠;
⑼施工机械的排气孔要用塑料布或其他防雨材封堵;坑、沟内的机械最好移至地面、以防雨过大被淹没。
㈢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为更好地防治地质灾害,做到防患未然,必须提高对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和破坏性认识,规范防治地质灾害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⒈加强对地质灾害的观察观测,工地技术员、资料员要定期对地表塌陷、滑坡及崩岩可能发生的地点进行观测,在汛期到来前应做好地质灾害的预恻工作。特别是遇到灾害天气(连续长时间的大瀑雨)时要派人对重点地方进行观察。对地面危险地段要设置警标,严禁人员或车辆通行。
⒉如发现因地底采煤影响,导致地表灾害有危及地面民居的安全时,必须及时组织受威胁地点的人的撤离,保证人身安全。
⒊对易产生滑坡、崩岩等地质灾害的地段做到心中有数,在汛期前必须修筑坚固挡土墙、打抗滑桩,必要时进行削坡减载等有效措施。
㈣搞好现场消防安全
⒈工地加强仓库及木工区的防护,加强对火源的管理。
⒉施工用电勤检查,杜绝电线短路;合理布置好施工电缆,不要接近易燃物品,以免引起火灾。
⒊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专库存放,氧气、乙炔等禁止露天存放,防雷防日晒;电石等防止受潮雨淋发热。
五峰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第15篇 天津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办理规定
一、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使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制定本制度;
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施工安全措施备案,行政管理部门(或监督机构)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通知书的活动。
三、天津港港区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水运、房建和市政等工程均应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手续。
四、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开工报告前,应向监督站提交《天津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表》(附件1)(一式两份),办理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 《参建单位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登记审查表》(附件2)
说明:填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名单、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2.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地下设施情况(附图);
说明:由建设单位负责出具,盖章。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说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出具,盖章。
4.临时围挡图示及说明;
说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出具,盖章。
5.施工措施费用计划及措施费交款凭证;
说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出具,盖章。
6.建设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凭证;
说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出具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章,保险内容中必须指明投保人名称、建筑项目名称、工程总造价等相关内容。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外电防护、配电线路敷设情况;
说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出具,盖章。
8.安全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说明: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审批。
9.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说明:由施工单位负责出具,盖章。
10.监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方案的批复、安全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
1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监理人员上岗证书;
说明:备案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应具备“三类人员”a级安全证书,项目经理应具备 “三类人员”b级安全证书,现场安全员应具备“三类人员”c级安全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要加盖公司公章,b证和c证要求核验原件。
12.施工单位雇用农民工工资卡办理凭证及支付承诺书;
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总分包单位安全协议书。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上报虚假材料,由申报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在确认施工安全措施备案材料满足备案要求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备案手续,向建设单位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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