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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下安全措施15篇

发布时间:2022-12-24 热度:10

矿井下安全措施

第1篇 煤矿井下电气试验安全措施

根据矿井电气预防性试验计划安排,我公司拟对井下15#采区电二配电室配高压开关进行电气试验。为确保作业期间的矿井供电系统设备、设施及作业人员安全,现参照国家有关电气安全作业规程及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电气试验时间、影响范围、作业线路及试验内容:

试验时间:2022年 月日

影响范围:开拓一队、综掘一队风专及动力、综采一队动力、井巷施工队。

作业线路:15#采区电一、电二高压开关及变压器

试验内容:1、开关柜的绝缘电阻、交流耐压、接触电阻及真空度检

查试验。

2、电流互感器的绝缘电阻测定、变比测定及交流耐压试验。

3、电压互感器的绝缘电阻测定、变比测定及交流耐压试验。

4、继电器保护、压敏电阻等其他电气试验项目。

二、停送电及电气试验施工负责人、监护人的确定:

1、停送电由机电队安排电工负责,施工负责人;

监护人。

2、电气试验由阳泉煤业集团机电检测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施工负责

人; 监护人。

三、试验仪器的确定:

1、电气试验仪器所需电压为220v,由机电队负责。

2、本次电气试验仪器为:高压发生器、继电保护测试仪、回路电阻

测试仪、直流电阻测试仪。

四、15#采区电二配电室高开电气试验顺序及停电安排:

1、先对动力侧高压开关做电气试验,试验前应将进线高开一次线及分路高开二次解线,试验完成后,恢复正常供电。

2、动力试验完成后,对风专侧高开做电气试验,试验前应将进线高开一次线及分路高开二次解线,试验完成后,恢复正常供电。

3、高开停送电顺序及原则:动力停电→动力复电→风专主备切换→风专停电→风专复电→风专备主切换。

五、停送电安全组织措施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包括: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

六、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在全部和部分停电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如下安全措施: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栏。

上述措施由配电值班员执行并应有监视人。

七、具体要求

1、停送电命令必须由调度主任发出,调度主任不在岗时,由当日值班主任全面负责。

2、安监部派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

3、通风区派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现场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5%。

4、电气试验前,备齐两个灭火器、0.5立方米黄沙,四把铁锹和水桶。

5、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6、机电队应指派负责人对15#采区高压开关的停送电。

7、机电队指派两名电工负责15#采区高压开关的拆接线。

8、在电气试验应分段进行,先对动力侧电气试验,然后对风专侧电气试

验。

9、各队组电工,瓦斯员应提前做好双风机电源切换试验,并做好记录。

10、对动力高开做耐压试验时,各队组电工、瓦斯员必须认真检查风专运转状态,确保各自局扇在主用回路上;对风专高开做耐压试验时,各队组电工、瓦斯员必须人工提前将各自局扇切换至备用线路上,切换完成后将结果汇报调度。

11、安监部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12、在做电气试验前,机电队必须15#采区点儿配电室高压开关二次线解线以及阻容吸收装置断开,防止试验电压损伤开关内的弱性电气元件。

13、电气试验时,现场应拉好警戒线,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派专人看守;试验设备(仪器)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必须派人看守。

14、电气试验接线要牢固,试验接线要一人接线,一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验。

15、停送电期间应确保通讯正常。

16、电气试验时必须确定现场作业的人员名单及人数。

17、高压开关在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18、严禁约时停、送电。

19、工作现场必须由负责人统一指挥。

20、停电线路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该线路断开的电源开关手把,必须专人看管或加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字样的警示牌。

21、工作结束恢复送电前,必须和调度室联系,清点各种工具,拆除工作中所设的接地线,由施工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

22、确认所有作业完毕后,由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本措施如有未提及之处,应按国家《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或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机电部

2022年6月26日

第2篇 煤矿井下气焊切割:安全措施

一、概况

采用ebz-260型掘进机施工,因综掘机炮头齿座掉落,为不影响下步施工及综掘机的使用,特对炮头齿座进行焊接。因在井下进行电焊、氧焊,为确保安全施工,特制定此措施。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对施工段巷道进行清理,易燃物全部清理至工作面后10m外。

2、清理综掘机炮头,用水冲洗干净。

3、电工接好660v电焊机电源线,氧气、乙炔放入井下。

三、安全技术措施

1、瓦检院、电焊工、氧焊工必须培训合格后,取得特殊工种证方可下井作业。

2、风筒、瓦斯探头紧跟工作面,保证氧焊时的风量。

3、火源由氧焊工亲自携带入井,并由氧焊工亲自保管。

4、安全员、瓦检员、班长必须全过程现场跟踪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停止氧焊切割施工,且及时处理。

5、氧焊切割施工前,瓦检员必须检查施工段前后20m巷道内瓦斯情况,只有ch4浓度小于0.5%时,才能氧焊切割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每小时检查一次ch4浓度,ch4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作业。

6、下放氧气、乙炔时,氧气瓶与乙炔瓶各装一车,并且不能和其它物件同车,放车时要慢速、匀速,以防碰撞发生危险。井下运送时,派专人监护,轻拿轻放。

7、在井上确认氧气、乙炔瓶不漏气,电焊机不漏电,并且各种配件完好。

8、乙炔、氧气瓶在井下安放相距不得少于7m,并距离工作面10m以上。

9、在氧焊切割施工地点,安放二个消防灭火器且安装一路水管用于防火,水管安排专人负责喷水和使用灭火器。

10、氧焊切割施工完后立即进行喷水处理,完工1小时后,安全员、瓦检员、班长必须再次进行检查,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第3篇 煤矿井下烧焊安全措施

为保证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电焊、氧割焊接安全措施。

焊、割地点:

焊、割时间:年 月日 时 分至时 分

施工负责人:焊 割 工:

瓦检员:安 全 员:

1.安全员盯在现场,全程监督检查电、氧焊过程的安全。

2.专职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电、氧焊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确认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无风、微风时不得电、氧焊工作。

3.施工负责人、电、氧焊工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浓度为0.5%。

4.接好6分以上的供水软管到达电、氧焊工作地点以及能控制前后10m范围,保证正常供水。无水或供水不正常不得进行电、氧焊工作。施工负责人明确专人负责喷水。电、氧焊工作结束,必须对电、氧焊工作地点以及前后10m范围喷洒一遍水。

5.必须提前准备好灭火器材。灭火器2个、沙子、尖锹、水桶适量。

6.电、氧焊工作时,电、氧焊的下方铺设铁板接受火星。

7.电、氧焊工作结束后,要关闭电源及乙炔、氧气瓶阀门,同时撤到地面。

8.乙炔、氧气瓶必须相隔5m以上。

9.与电、氧焊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要距离5m以外观察,如有危险立即停止作业。

10.电、氧焊工作结束,施工负责人、瓦检员、安全员全面检查现场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在电、氧焊结束的一小时后离开现场。

11.电、氧焊时必须有一名值班矿长在现场指挥和监督,确保安全。

附:《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电、氧焊规定:第223条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㈢在井口房内、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㈥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审批意见:

值班矿长:

20 年月日

第4篇 煤矿井下电气试验 安全措施

根据矿井电气预防性试验计划安排,我公司拟对井下15#采区电二配电室配高压开关进行电气试验。为确保作业期间的矿井供电系统设备、设施及作业人员安全,现参照国家有关电气安全作业规程及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电气试验时间、影响范围、作业线路及试验内容:

试验时间:2022年 月日

影响范围:开拓一队、综掘一队风专及动力、综采一队动力、井巷施工队。

作业线路:15#采区电一、电二高压开关及变压器

试验内容:1、开关柜的绝缘电阻、交流耐压、接触电阻及真空度检

查试验。

2、电流互感器的绝缘电阻测定、变比测定及交流耐压试验。

3、电压互感器的绝缘电阻测定、变比测定及交流耐压试验。

4、继电器保护、压敏电阻等其他电气试验项目。

二、停送电及电气试验施工负责人、监护人的确定:

1、停送电由机电队安排电工负责,施工负责人;

监护人。

2、电气试验由阳泉煤业集团机电检测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施工负责

人; 监护人。

三、试验仪器的确定:

1、电气试验仪器所需电压为220v,由机电队负责。

2、本次电气试验仪器为:高压发生器、继电保护测试仪、回路电阻

测试仪、直流电阻测试仪。

四、15#采区电二配电室高开电气试验顺序及停电安排:

1、先对动力侧高压开关做电气试验,试验前应将进线高开一次线及分路高开二次解线,试验完成后,恢复正常供电。

2、动力试验完成后,对风专侧高开做电气试验,试验前应将进线高开一次线及分路高开二次解线,试验完成后,恢复正常供电。

3、高开停送电顺序及原则:动力停电→动力复电→风专主备切换→风专停电→风专复电→风专备主切换。

五、停送电安全组织措施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包括: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

六、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在全部和部分停电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如下安全措施: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栏。

上述措施由配电值班员执行并应有监视人。

七、具体要求

1、停送电命令必须由调度主任发出,调度主任不在岗时,由当日值班主任全面负责。

2、安监部派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

3、通风区派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现场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5%。

4、电气试验前,备齐两个灭火器、0.5立方米黄沙,四把铁锹和水桶。

5、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6、机电队应指派负责人对15#采区高压开关的停送电。

7、机电队指派两名电工负责15#采区高压开关的拆接线。

8、在电气试验应分段进行,先对动力侧电气试验,然后对风专侧电气试

验。

9、各队组电工,瓦斯员应提前做好双风机电源切换试验,并做好记录。

10、对动力高开做耐压试验时,各队组电工、瓦斯员必须认真检查风专运转状态,确保各自局扇在主用回路上;对风专高开做耐压试验时,各队组电工、瓦斯员必须人工提前将各自局扇切换至备用线路上,切换完成后将结果汇报调度。

11、安监部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12、在做电气试验前,机电队必须15#采区点儿配电室高压开关二次线解线以及阻容吸收装置断开,防止试验电压损伤开关内的弱性电气元件。

13、电气试验时,现场应拉好警戒线,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派专人看守;试验设备(仪器)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必须派人看守。

14、电气试验接线要牢固,试验接线要一人接线,一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试验。

15、停送电期间应确保通讯正常。

16、电气试验时必须确定现场作业的人员名单及人数。

17、高压开关在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18、严禁约时停、送电。

19、工作现场必须由负责人统一指挥。

20、停电线路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该线路断开的电源开关手把,必须专人看管或加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字样的警示牌。

21、工作结束恢复送电前,必须和调度室联系,清点各种工具,拆除工作中所设的接地线,由施工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

22、确认所有作业完毕后,由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本措施如有未提及之处,应按国家《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或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机电部

2022年6月26日

第5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 技术安全措施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防止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不连沟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措施。

一、施工组织

1.施工单位:综掘一队

2.施工地点:f6204主回撤通道

3.作业内容:对综掘机回转油缸螺栓进行焊接、拆卸

4.计划作业时间:2022 年 4月15 日 0时00 分-2022 年4月15 日8时 00分

二、人员安排与职责

1.带班队长(班长)为现场作业负责人,指挥协调焊、割作业全过程,向调度室三汇报(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

2.瓦检员全程检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施工,向调度室三汇报。。

3.安监员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向调度室三汇报。

4.施焊人员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焊、割工作。

5.参与焊、割工作的其他人员名(见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栏),辅助焊、割工作和预备灭火,焊接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现场所有人员加强井下电气焊的危险源辨识,作业前,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工器具的安全运输、装卸和放置,有害气体检测,作业区域可燃性材料或煤尘;作业中,有害气体检测,电气焊火星、焊渣,压力表显示,气带不漏气;作业后,电气焊火星、焊渣及时喷水冷却,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工器具的安全装卸和回收等。

三、焊割前的准备

1.氧气瓶和乙炔瓶要分装分运,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氧气、乙炔瓶上必须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

2.清除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对无法清除的易燃物用铁板等遮挡或隔离。

3.施工处必须有可靠的灭火器材和供水管路,并由喷洒水人员负责洒水,应至少备有2个8kg灭火器和0.2m3灭火沙子。

4.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10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5.氧气瓶必须有防震圈、安全帽、减压阀等装置。使用的氧气、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并绑扎牢固。

6.电气焊用具必须完好,焊把、电缆连接可靠,不得有漏电现象,电缆应靠帮缚设或使用绑扎带吊挂,不得踩压。割枪、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漏气,气带应靠帮使用绑扎带固定悬挂,如现场无固定悬挂条件,气带应顺帮铺设,避免砸压破损漏气。

7.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并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现场负责人将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悬挂在施焊点上风侧5m的地方,便携仪报警点不大于0.5%。

四、安全技术措施

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本次电气焊作业,严格执行不连沟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检员、安监员,施焊、喷洒水、焊后留守、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签字,否则不得参与该项工作。

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5.进行电气焊作业如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6.焊割地点必须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易爆物品处,顶板磷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停风必须立即停止焊割作业。

7.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瓦检员全程检查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只有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支护良好且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作业,当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瓦斯或煤尘超标时,禁止焊接作业。

8.焊工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9.作业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并及时熄火,关闭阀门。

10.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阀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1.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

12.焊割时严禁移动气瓶和施焊设施。

五、后期处理

1.焊割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焊后留守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由现场负责人汇报调度室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焊割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在井下存放。

3.带火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登记火种使用情况。

4.必须安排专人对施工地点范围50米范围进行彻底检查,留守人必须按要求观察1小时,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六、危险源辨识

1、施焊期间必须设置专人监护。

2、瓦检员必须现场上风侧20米及回风隅角实时监测瓦斯浓度。

3、施焊地点前后10米必须进行彻底冲尘,并铺设10mm后黄土。

4、施焊地点5米范围内,必须敲帮问顶,并设专人监护。

5、在施焊地点附近5米,必须“敲帮问顶”,严禁活矸、鳞皮掉落伤人;氧气浓度低于18%时,严禁施焊。

6、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大于0.5%时,停止作业。

第6篇 煤矿井下电气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安全措施

1 煤矿井下电气保护的重要性

在用电的过程中,电路中存在着发生故障的可能性,所以必须在电路中设置相应的保护装置,当电路发生故障时,通过保护装置迅速可靠地将故障电路切除,以保证非故障电路的正常工作。而且可能发生设备损坏,甚至引起火灾或造成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

与一般供电场所相比,煤矿井下空间狭窄、空气潮湿,存在着顶板冒落、片帮等危险,因此电气设备受损害的因素多,所以煤矿井下供电电路和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的机率大。而且会引起更严重的后果,如果保护装置不完善、不可靠,发生故障时不能迅速、可靠地将故障电路切除,就可能引起瓦斯和煤尘爆炸,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也存在着引起电气火灾,煤层着火等重大事故的危险性。因此, 《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和电气保护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目前,煤矿井下使用的配电开关和控制开关,在设计和制造时都设置了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一些开关还采用了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措施。保护装置大都采用了功能完善的电子电路,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从保护功能上都完全能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安全要求。

2 存在问题举例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其中最为严重的是电气设备的保护功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其原因是使用者不按生产厂家的要求操作,把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甩掉不用,使电气设备在缺少保护的情况下运行,如:将馈电开关中的故障跳闸线圈封死,不让其跳闸;将磁力起动器中接触器电磁线圈回路的保护触点短接,使其不能发挥作用。如 kbz - 630π 1140 矿用隔爆真空馈电开关,保护动作过程如图1所示。短路和过载保护是通过电源互感器 ta1、 ta2、 ta3 获得故障信号,经整流、滤波、分压后送至短路保护门电路,门电路输出送至记忆电路记忆,记忆电路输出二路,一路显示故障类型,另一路使开关电路转换,使失压脱扣线圈 q 失电,使馈电开关跳闸,并使分励脱扣器线圈 f得电,馈电开关跳闸,从而实现安全保护。而漏电时使分励脱扣器有电完成跳闸任务。又如 qjz – 300/1140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真空磁力起动器各种故障的保护动作过程如图 2 所示,继电器接点 gzj、 glj、 d_j 和lqj 是起动器的保护出口,分别实现过载、短路、断相和漏电保护,任何一种故障都有一个对应接点断开,继电器2zj 断电使磁力起动器断开故障电路。

在实际使用时,有些煤矿为了减少因故障跳闸引起的停电次数,常将图1中的线圈 f从a点断开,c、 d两点短接。由于断开了分励脱扣器电路,短接了失压脱扣器电路,就把馈电开关的保护彻底甩掉。将图 2 中保护出口的 4 个接点短接,磁力起动器同样失去应有的保护功能。因此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在实际使用时存在着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当开关在没有保护的状态下运行时,供电系统一旦发生短路时,开关不能跳闸,强大的短路电流可使电缆着火,不仅可以点燃瓦斯气体,还可能引起煤尘着火,多次亲眼目睹过井下供电系统短路,保护不起作用,短路电流产生的电弧将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烧变形、烧穿的现象,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否则会造成严重后果。

3 存在问题的原因

(1)由于煤矿井下的环境特殊,电气设备受危害的因素多,电气设备故障多。

(2)煤矿用电气设备技术含量提高,井下使用的各种开关的控制电路和保护电路广泛地采用电子电路,这样就使电气设备故障处理、检修和维护的难度增加。因而电气设备故障不能及时得到检修处理,造成电气设备在保护不完善或没有保护的状态下运行。

(3)煤矿现有的电气设备维修人员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素质不能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因而造成电气设备和供电系统发生故障时不能及时地得以处理和维修。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煤炭的需求量逐年大幅度地增加。煤炭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也迅速增加。技术人员的需求量大幅增加,造成煤炭行业技术人才严重短缺。

(4)由于电气设备广泛采用新技术,设备内部的电子元器件增多,因此设备本身故障增多。

(5)井下生产负荷变化大,电机及其它电气设备过载频繁。

(6)煤矿电气设备配件通用性不高,给企业配件储备造成困难。从而引起设备因缺少配件而得不到修复。目前我国煤矿专用配电开关和控制开关生产厂家很多,但各厂家都有自己的不同设计方案,设备的结构和电路原理又有区别,因此,检修常用的配件不能通用。用哪个厂家的产品,只能购买哪个厂家的配件,其他厂家的配件都不能用,使用户常常出现配件短缺的现象。

(7)企业安全管理不严。生产人员安全观念不强。实际生产中,在出现电气故障得不到必要的处理和检修的情况下,生产人员为了不影响生产,将电气设备保护甩掉,强行通电,强行生产,这样就可能使小故障变成大故障。

4 安全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和探讨,为了解决煤矿井下电气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煤矿井下安全用电,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大力加强矿井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矿井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和生产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满足煤炭安全生产的要求,大力发展煤炭教育事业,为煤炭行业培养大量急需的技术型和技能型人才。

(2)电气设备选择时要充分考虑井下负荷变化大的因素,适当加大电气设备的负荷裕度,尽可能避免设备的过载运行。在安全可靠的条件下,保证煤炭的正常生产。

(3)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在设计和制造时要重视运行中的故障处理和检修问题。在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使设备简单合理,方便检修。通过必要的努力,希望实现煤矿井下设备有统一的制造标准,统一的系列。主要配件不分厂家都能通用,真正实现维修简单方便。

(4)提高安全供电意识。不断对原煤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矿井供电系统在无故障的条件下运行,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第7篇 八矿井下非防爆设备使用 安全措施

八矿井下在用非防爆设备、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主要分布在2206变电所、中央泵房、-5泵房、-195泵房、风井底泵房。主轨道绞车房和南翼绞车房。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机电设备主要是上述各变电所内的油式变压器,泵房内的水泵电机和启动柜,绞车房内的绞车。上述峒室内的机电设备现按公司和矿计划逐步更换。在上述设备未更换完之前,为保证矿井现阶段的安全生产,对上述地点机电设备的使用特制定专项防范措施。

一、矿成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机电副总通风副总

成员:机运科长通防科长安全科长调度主任机电一队机电二队通风区风井工区主管队长

小组下设指挥中心:调度室

二、安全措施:

1、设备使用管理和维修单位,每天对设备的外观及其性能检查一遍,保证上述各台设备台台完好。并有检查记录。

2、各非防爆设备的峒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设备的峒室内的防爆设备,严格防爆设备按管理。

3、机运科防爆组每周对各台设备详细检查一遍,并有检查记录。

4、各机房峒室内的设备和电缆每次跳闸后必须对其性能进行检查,主要电气设备、进出各机房峒室内电缆每月对其绝缘电阻测试一次,外部检查每天一次。并做详细记录。

5、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按设在机电设备峒室内,禁止设集油坑,设备渗油或漏油,必须立即处理。

6、当中央变电所、-5泵房和风井底泵房瓦斯浓度接近0.5%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按矿调度指令从地面变电所停该峒室电。

7、各变电所、泵房和绞车房有专人看管者,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实时检测该机房峒室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变化异常或瓦斯浓度接近于0.5%,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按矿调度指令从上一级变电所人工停该机房峒室电。

8、各变电所、泵房和绞车房按“前一级瓦斯监测”的原则如附表所示装设自动瓦斯检测仪,并有付屏显示在调度室,实时检测井下各机房峒室内的瓦斯浓度。

8、各变电所、泵房和绞车房无专人看管者,按就近管理原则,由专人在该峒室外进风巷负责检测瓦斯浓度。当瓦斯变化异常或瓦斯浓度接近于0.5%,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按矿调度指令从上一级变电所人工停该机房峒室电。

9、各变电所、泵房、绞车房内检查瓦斯和停电人员按排如附表:

附表:

名称

瓦斯检测人员

瓦斯监

测传感器

停电人员

停电地点

泵房

中央泵房

本所变电工

地面变电所变电工

风井变电所变电工

地面变电所

风井变电所

- -5泵房

本所变电工

-5泵房

地面变电所变电工

地面变电所

2206变电所

本所变电工

2206变电所

中央变电所变电工

中央变电所

-195泵房

本所变电工

中央变电所变电工

中央变电所

风井底泵房

风井底泵房泵工

风井轨道底

风井变电所变电工

风井变电所

绞车房

主轨道绞车房

机一队绞车司机

主轨道绞车房

地面变电所变电工

地面变电所

南翼绞车房

机一队绞车司机

南翼绞车房

中央变电所变电工

中央变电所

第8篇 某某煤矿井下排水安全措施

我矿属联合试运行矿井,目前处于试运行期间,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日常入井排水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一、由机电班负责编排水人员排班表并负责收集排水信息的整理和统计,排水情况在每日早上调度会上进行通报。

二、入井排水人员在入井前,要先检查通风系统,在通风系统正常的情况下方可入井。

三、入井排水人员必须学习《井下排水安全保障措施》、必须熟知水泵工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四、入进前严禁喝酒,发现有情绪者、精神状态不佳者不准入井。

五、入井排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入井前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毛巾、自救器、矿灯,戴好矿帽。

七、入井后要时刻检查瓦斯、顶板支护情况,并对“风进泵房”线路的顶板支护情况和瓦斯浓度进行认真记录,若有异常及时报告调度室进行处理。

施工措施:

1、先检查工作地点5米范围内的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低于1%方可进行排水工作。

2、目前矿井没有采掘工作,矿井涌水量每天约为360吨,1台d46型水泵每小时约为40吨,每天排9—10小时,可以满足现有排水量。

3、排水前需检查开关触点是否正常、水泵各连接部分是否有松动现象,如有异常应立即停电检修,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行。

4、启动水泵要按顺序启动,先启动供水泵、1—2分钟后开主水泵,开启后检查上水情况是否正常。

5、水泵排水时,若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6、排水期间,严禁脱岗、串岗和去风速低的地方取暖。

7、水泵运行正常后检查管路是否有漏水现象,若有漏水现象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8、排水完毕后,先关闭阀门,后切断电源。注意将水管内的余水放回水仓,预防结冰。

9、认真做好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10、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2022年放假期间的供电及排水安全措施

为确保春节放假期间的供电及排水安全,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地面配电所配电工及电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主回路停电必须启用回路供电,若双回路均无电,要立即开启柴油发电机确保主通风机正常运转。

2、井下中央配电所及采区配电所停送电时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操作。

3、机电工区负责对进上下正常运转的设备、供电系统、排水系统检查一遍,确保安全可靠。所有不使用的绞车必须将钢丝绳缠到筒上,不运行的设备全部停电闭锁。

4、抽风机必须保证24小时正常运转确保矿井的正常通风。

5、井下各排水地点要有充足的备用水泵。留勤人员负责对井下各地点进行排水,每班向调度室汇报不少于2次。

6、锅炉房要保持24小时正常运转,确保宿舍正常供暖。

机电班

2022年1月20日

第9篇 煤矿井下相机使用安全措施

由于一号煤矿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将定于2012年7月 6日11时至2012年7月6日14时在井下使用非防爆相机,为确保作业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 井下拍照的地点必须有足够的新鲜风流。拍照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整理好照相机。

2、 拍照前,施工单位必须将工作面环境整理好。同时接好风筒确保瓦斯不超限。拍照过程由安全员、瓦检员全程陪同,随时检查瓦斯情况,一旦瓦斯超过0.4%,立即停止拍照。

3、 拍照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4、 拍照时,拍照人员不得随意拍照,不得到许可范围外拍照,拍照点必须远离可燃物。

5、 照相机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拍照前要对闪光灯的接触点进行检查,井下严禁私自拆装。

6、 井下拍照时,各作业点拍照时必须集中拍照,一次性拍照完毕。

7、 在井下拍照过程中,每次转移拍照点前,应向调度室交代清楚下一行进路线与人数。

8、 拍照人员不得随意按沿途开关、电源的手把,在开关、电源附近严禁拍照。

9、 井下拍照的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字。

第10篇 矿井下使用电焊气割安全措施

一、 技术措施:

1、电焊、气割工作进行之前,必须检查电焊机、焊钳及输入、输出线路的绝缘情况,如有绝缘层破损情况必须进行修复或更换,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使用电焊机时,接入电压必须与电焊机电压等级相符。

3、使用电焊、气割时,必须注意热传导,以免损坏附近电缆、设备。

4、焊接好的管件不得有夹渣和气孔。

5、各种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工具材料要准备齐全,检验合格。

6、此项施工必须在矿生产会上报批,经矿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安全措施:

1、凡参加此项工作的所有施工人员开工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措施,学习后要签字。

2、开工前由负责人布置好当班作业计划、工作安排及安全注意事项,认真清理工作场所10米以内易燃、易爆物品及煤泥等杂物。

3、电焊、气割作业前必须由专职瓦检员察看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各角落处的瓦斯浓度,其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通知施工人员进行工作。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5%时要听从瓦检员的指挥,立即停止作业。

4、施工地点必须备有合格的灭火器两个和盛满水的水桶一个,救护队员现场监护。

5、运送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时严禁同车同罐运输,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要固定牢靠平稳,要用防雨布盖好,防止电焊机被水淋湿。

6、使用电焊气割时,氧气瓶、乙炔瓶要距明火10米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5米以上,且氧气瓶放在乙炔瓶的上风头,严禁电焊机带电与乙炔瓶放在一起。电焊机带电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10米,且电焊机位于乙炔瓶的上风头。

7、使用气割前及其过程中,气割工和工号负责人,必须认真检查管线及接头,不漏气方准作业,漏气必须及时处理好,否则严禁作业。

8、氧气瓶及乙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

9、气割用毕立即灭火,不准使用氧气焰作照明使用。

10、除气割工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准带引火器具。气割工拿的引火器具只能作此项气割工作使用。

11、每次电焊、气割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影响范围内的设备、电缆用阻燃性材料进行可靠防护,以免伤及设备、电缆。

12、使用电焊机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接线时注意电压等级,严禁带电接线、拆线等。停送电应专人操作,以免误操作发生触电事故。接线及工作结束恢复开关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13、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必须穿戴齐全合格的劳保用品,施工中严格执行其操作规程。

14、电焊、气割掉落的热件及焊条头,必须立即放在水桶中,严禁乱扔。

15、在整个作业期间,负责人必须做好现场安全监护、监督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16、工作期间,必须在施工地点进风侧5米处悬挂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瓦检员要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安监员、救护队人员在场监护。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经常检查瓦斯。

17、施工期间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24条规定: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

18、施工结束后,由负责人做一次详细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无火源并清理现场后,方可宣布工作结束,且必须留1人在现场观察1小时以上,再次确认无火源隐患并洒水后方可离开。

19、如出现停风、反风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第11篇 煤矿井下相机使用 安全措施

由于一号煤矿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将定于2022年7月 6日11时至2022年7月6日14时在井下使用非防爆相机,为确保作业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 井下拍照的地点必须有足够的新鲜风流。拍照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整理好照相机。

2、 拍照前,施工单位必须将工作面环境整理好。同时接好风筒确保瓦斯不超限。拍照过程由安全员、瓦检员全程陪同,随时检查瓦斯情况,一旦瓦斯超过0.4%,立即停止拍照。

3、 拍照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4、 拍照时,拍照人员不得随意拍照,不得到许可范围外拍照,拍照点必须远离可燃物。

5、 照相机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拍照前要对闪光灯的接触点进行检查,井下严禁私自拆装。

6、 井下拍照时,各作业点拍照时必须集中拍照,一次性拍照完毕。

7、 在井下拍照过程中,每次转移拍照点前,应向调度室交代清楚下一行进路线与人数。

8、 拍照人员不得随意按沿途开关、电源的手把,在开关、电源附近严禁拍照。

9、 井下拍照的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字。

第12篇 煤矿井下气焊切割安全措施

一、概况

采用ebz-260型掘进机施工,因综掘机炮头齿座掉落,为不影响下步施工及综掘机的使用,特对炮头齿座进行焊接。因在井下进行电焊、氧焊,为确保安全施工,特制定此措施。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对施工段巷道进行清理,易燃物全部清理至工作面后10m外。

2、清理综掘机炮头,用水冲洗干净。

3、电工接好660v电焊机电源线,氧气、乙炔放入井下。

三、安全技术措施

1、瓦检院、电焊工、氧焊工必须培训合格后,取得特殊工种证方可下井作业。

2、风筒、瓦斯探头紧跟工作面,保证氧焊时的风量。

3、火源由氧焊工亲自携带入井,并由氧焊工亲自保管。

4、安全员、瓦检员、班长必须全过程现场跟踪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停止氧焊切割施工,且及时处理。

5、氧焊切割施工前,瓦检员必须检查施工段前后20m巷道内瓦斯情况,只有ch4浓度小于0.5%时,才能氧焊切割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每小时检查一次ch4浓度,ch4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作业。

6、下放氧气、乙炔时,氧气瓶与乙炔瓶各装一车,并且不能和其它物件同车,放车时要慢速、匀速,以防碰撞发生危险。井下运送时,派专人监护,轻拿轻放。

7、在井上确认氧气、乙炔瓶不漏气,电焊机不漏电,并且各种配件完好。

8、乙炔、氧气瓶在井下安放相距不得少于7m,并距离工作面10m以上。

9、在氧焊切割施工地点,安放二个消防灭火器且安装一路水管用于防火,水管安排专人负责喷水和使用灭火器。

10、氧焊切割施工完后立即进行喷水处理,完工1小时后,安全员、瓦检员、班长必须再次进行检查,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第13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 安全措施

井下气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气焊、气割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杭来湾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人员安排与职责

1、带班(副)队长_________ ,为现场作业负责人,工长_______ ,指挥焊割作业全过程。

2、瓦检员_________,全程监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焊接,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的指挥。

3、安监员_________,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焊人员_________,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焊割工作。

5、参与焊割工作的其他人员________名(见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栏),辅助焊割工作和预备灭火,焊接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________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带火人员______________。

二、焊接前的准备

1、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比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摔碎、滚动,氧气瓶上应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

2、清楚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处必须有可靠的迷惑供水管路,并有喷洒水人员

负责洒水,应至少备有2个8kg灭火器。

3、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下风侧10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三、具体作业要求

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本次电气焊作业,严禁其它地点气焊、割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随身 内部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和术措施,并在现场签字,否则不得参与该项工作。

4、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现场负责人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并将便携仪悬挂在施焊点上风侧5m的地方, 便携仪报警点为0.5%;带火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登记火种使用情况;现场作业人 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5、进行气焊、割作业如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6、焊割地点必须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易爆物品处,顶板磷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若停风无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

7、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瓦检员及安监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只有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作业,当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瓦斯或煤尘超标时,严禁焊接作业。

8、作业过程中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且有一人站在焊割点上风2m处手持灭火器,作好灭火准备。

9、瓦检员每10分钟测量一次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发现超限立即停止作业。

10、焊工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11、作业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气源,将火焰关掉。

12、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器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3、当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

四、后期处理

1、焊割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焊后留守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焊割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井下存放。

措施现场贯彻签字:

组织贯彻人:施焊人员:

作业负责人:焊后留守人:

喷洒水人员:安监员:

瓦斯检查员:

携带火种人:

焊前及焊接过程检查:

瓦检员(签字):;ch4浓度:(检测时间:时分):

通风情况:

安监员:

安全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其他安全情况:

作业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安监员填写)

作业结算时间:年月日时分。(焊后留守人填写)

焊后检查:

作业场所现场清理完毕,焊后留守人(签字)观测1小时后,确认无遗留火种及其他隐患,

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签字:在1小时内向施焊地点所属调度室汇报。

第14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施工 安全措施

1、施工前与矿建项目部联系选派两名有经验的合格瓦斯检查员对井下施工地点进行检查,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要求时才能进行焊、割施工。

2、施工前由专人把施工地点的易燃性物品及杂物彻底清理干净。

3、井下焊接整个过程中都必须有瓦斯检查员跟班,如焊接过程中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施工。

4、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时间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要善于发现事故隐患并妥善处理,特别注意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现场瓦斯变化情况,发现瓦斯浓度有升高趋势时,应提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5、电焊机的接地装置应牢固可靠,不得松脱。

6、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用盖子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7、电焊工割、焊进程中,要有专人负责喷水,将工作地点的熔渣及工件降温,以免引起火灾。在井下备两个干粉灭火器。

8、井下使用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检验合格,氧气瓶要有瓶盖,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禁沾染油脂,运输时避免碰撞,并不得与乙炔瓶同时运输。乙炔瓶必须带回火装置。

9、氧气瓶和乙炔瓶应随用随回,不得在井下过多或长时间存放,氧气、乙炔瓶应分开放置,距离不小于5米,并应放置于避免外界意外撞击的场所。

10、使用前必须检查好氧气、乙炔瓶瓶嘴不漏气,氧气、乙炔高、低压表均完好,氧气、乙炔带没有漏气的地方,割枪吸射情况良好方可使用。

11、气割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瓶体与切割点之间的距离均需大于10米,气割必须由专业焊工操作,其它工种人员不得替代,以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回火等重大事故。

12、电焊工每次工作完后必须将氧气瓶和乙炔瓶关严,发现漏气应立即处理或更换;电焊机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不得长时间带电空运转。

13、割、焊工作完毕后,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1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劳保齐全,不得穿化纤衣服下井。

15、施工完毕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

16、本次施工的专职安全员为朱德顺。

三、防止瓦斯浓度突变的措施:

为防止施工过程中瓦斯浓度突然增大引发事故,安全员除在工作地点巡查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下井前向调度了解当天井下共有几个采掘工作面,哪些工作面为突出危险性区域,以及前一天各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情况。

2、经常与调度室保持联系,当位于突出危险性区域的工作面放炮时,应暂停电、气焊工作,确认瓦斯浓度不会增高后,再继续工作。

3、除在工作地点巡查外,还应到工作地点以外容易引起瓦斯聚集的地点巡查,当发现瓦斯浓度有增大预兆时,应立即停止电气焊作业,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15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与矿建项目部联系选派两名有经验的合格瓦斯检查员对井下施工地点进行检查,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浓度必须符合要求时才能进行焊、割施工。

2、施工前由专人把施工地点的易燃性物品及杂物彻底清理干净。

3、井下焊接整个过程中都必须有瓦斯检查员跟班,如焊接过程中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施工。

4、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时间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要善于发现事故隐患并妥善处理,特别注意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现场瓦斯变化情况,发现瓦斯浓度有升高趋势时,应提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5、电焊机的接地装置应牢固可靠,不得松脱。

6、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用盖子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7、电焊工割、焊进程中,要有专人负责喷水,将工作地点的熔渣及工件降温,以免引起火灾。在井下备两个干粉灭火器。

8、井下使用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检验合格,氧气瓶要有瓶盖,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禁沾染油脂,运输时避免碰撞,并不得与乙炔瓶同时运输。乙炔瓶必须带回火装置。

9、氧气瓶和乙炔瓶应随用随回,不得在井下过多或长时间存放,氧气、乙炔瓶应分开放置,距离不小于5米,并应放置于避免外界意外撞击的场所。

10、使用前必须检查好氧气、乙炔瓶瓶嘴不漏气,氧气、乙炔高、低压表均完好,氧气、乙炔带没有漏气的地方,割枪吸射情况良好方可使用。

11、气割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瓶体与切割点之间的距离均需大于10米,气割必须由专业焊工操作,其它工种人员不得替代,以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回火等重大事故。

12、电焊工每次工作完后必须将氧气瓶和乙炔瓶关严,发现漏气应立即处理或更换;电焊机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不得长时间带电空运转。

13、割、焊工作完毕后,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1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劳保齐全,不得穿化纤衣服下井。

15、施工完毕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

16、本次施工的专职安全员为朱德顺。

三、防止瓦斯浓度突变的措施:

为防止施工过程中瓦斯浓度突然增大引发事故,安全员除在工作地点巡查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下井前向调度了解当天井下共有几个采掘工作面,哪些工作面为突出危险性区域,以及前一天各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情况。

2、经常与调度室保持联系,当位于突出危险性区域的工作面放炮时,应暂停电、气焊工作,确认瓦斯浓度不会增高后,再继续工作。

3、除在工作地点巡查外,还应到工作地点以外容易引起瓦斯聚集的地点巡查,当发现瓦斯浓度有增大预兆时,应立即停止电气焊作业,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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