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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安全措施15篇

发布时间:2022-12-24 热度:12

监控安全措施

第1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期间的安全措施

1监控主机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立即通知服务器维护人员切换致备机,且备机能正常运行,服务器维护人员应及时修复主机,并能够正常切换致主机运行。如无法修复时,或有其它排除不了的故障时,必须及时联系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2)未经允许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对服务器进行任何操作,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性。

(3)一台服务器无法恢复正常,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同时上报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

(4)在服务器未能正常运行时间段内,值班人员必须通知各区队,各工作面及机电硐室值班员,使用好便携瓦检仪及测氧仪,co便携仪加强检查。

(5)通知瓦检员巡回有关巷道加强检查。

(6)等故障排除后主机投入使用后,方可解除警报,值班员同时做好记录。

2监控井下分站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监控井下分站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情况安排监测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入井进行检查处理。同时要向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汇报情况。

(2)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便携仪和测氧仪,且要带好必要的工具,监测工入井处理故障严禁单独作业。井下故障处理后,要向值班人员汇报处理情况。

(3)在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该分站所监控地点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好有关便携及光学仪器临时代替监控,进行实时监测。

(4)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分站更换完毕。

(5)入井工作人员注意作业环境,在保证个人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故障。

(6)待分站处理好恢复正常监控后,可取消临时的便携仪器设置的监测点,同时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

3监控传感器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ch4、co等传感器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情况安排监测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入井进行检查处理。同时要向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汇报情况。。

(2)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便携仪和测氧仪,且要带好必要的工具,监测工入井处理故障严禁单独作业。井下处理故障时,要和值班人员汇报处理情况。

(3)在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该分站所监控地点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好有关便携及光学仪器临时代替监控,进行实时监测。

(4)传感器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标校好的传感器更换完毕。

(5)入井工作人员注意作业环境,在保证个人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故障。

(6)更换完毕的故障传感器在实验室校正、维修完好备用,同时做好记录。

第2篇 _煤矿监控系统改造安全措施

一、情况说明:

煤矿生产安全第一,为确保矿井安全,2004年我公司安装使用重庆煤炭科学研究院生产的kj90监测监控系统,2008年7月6日系统开始升级改造安装重庆煤炭科学研究院生产的kj90nb系统,至今一直处于安装、调试阶段。目前,服务器、环网已经组建完成,部分监控系统已经连接完毕,目前正在调试阶段,为确保安全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措施:

二、技术措施:

1、设备组成:系统由kjj103型矿用网络交换机、kdwo.3/660(b)型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稳压电源及通讯箱组成。

2、系统在调试阶段中,数据、上传情况一直处于调试阶段。井下监测值不能及时上传至集团公司。

3、安装、调试方法:

<1>;、在原监测监控分站不变的前提下,凡分站通讯条件不符合要求需更换集成电路芯片,使之符合通讯要求。

<2>;、所有安装的交换机需用环网连接,并确保与主机通讯正常。

<3>;、安装先搭设工作平台,kjj103型矿用网络交换机、kdwo.3/660(b)型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稳压电源安放整齐,并由专职电工接通电源,严禁触电作业或砸伤人员事故的发生。

<4>;、改造期间交换机与监测分站连接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并做好调试记录。

三、安全措施:

1、运送设备要与设备队人行车管理人员协调,避免出入井高潮期,设备必须轻拿轻放,以免损坏设备、脱落油漆或砸伤人员。

2、大巷或架空线处设施作业应多人在场共同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2、安装前由下机电派专用电工接通电源箱电源。施工时电源必须接在电源侧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用电》管理条例。

3、在架空线处进行安装、调试作业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确保安全供电。

4、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两严”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设备排除故障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记录登记表。

6、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汇报作业记录。具体内容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发现问题及故障现象描述、解决办法、是否需要停电、备注信息。每班上报任务室存档。

7、故障处理人员申请好“电力线路工作票”后,当到达工作点并且申请开始时间已到时,首先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开始工作,待调度室同意并拉闸后方可开始工作。在开始处理故障或检修之前,必须手动拉开隔离刀闸、将上一级开关内小推车拉出隔离并挂牌“禁止送电,有人工作!!”。当故障处理或检修完毕后,取消隔离归位开关手推车、摘牌并电话联系调度室通知恢复供电,调度室在收到通知后退出相关开关设备的检修模式并恢复供电。

8、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规操作,应立即制止。

9、其他未提及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测仪器管理规范(aq1029---2007)》、《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信息中心监测监控队

2008年7月13日

第3篇 监控通信中断故障期间确保井下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规定:“所有煤矿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本规程的相关规定。”

一、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概况

鹤壁市柴厂煤矿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安装完成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2008年底进行系统升级,一直正常运行至今。地面监控中心装备有监控主机2台,均装有kj101n型监控软件系统,打印机2台、ups后备电源1台,通信传输接口1台。目前配有安全监测工共8人,均经过培训持有特殊作业证件。其中4名女工负责监察地面监控中心,4名男工主要负责井下安全监控设备的维护与安装。

二、 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1、矿井应配备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件,备用数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

2、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电缆敷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安全监控系统每年鉴定1次,井下监控设备每月检修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标校1次,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每7天测试一次。确保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正常可靠运行。

5、监控主机必须使用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6、监控中心配备双回路供电电源,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7、监控中心装备有可靠的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

8、安全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2人,1人负责监看地面监控中心,1人负责维护井上、下安全监控设备。

9、地面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当发现数据异常和故障时,立即汇报通风区值班干部,并通知负责维护安全监控设备的工作人员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0、安全监测工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处理。8小时内处理完毕,如需更换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

11、安全监控设备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方能解除闭锁。

三、 监测通信中断故障期间确保井下安全措施

1、当安全监测信号中断或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通风区负责立即通知井下瓦斯检查员应对该区域有害气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定瓦斯等有害气体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恢复作业。

2、瓦斯检查员增加该区域的巡查次数,缩短巡查周期,每半小时对现场有害气体进行一次检查,重要地点悬挂便携式报警仪。

3、当发现井下有气体异常或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则应立即停止该区域一切作业活动,对超限区域打临时栅栏或拉警戒线,并悬挂警示标志。同时向矿调度、通风区汇报,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由矿技术负责人另行编制瓦斯排放措施进行处理。

第4篇 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 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系统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在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一、甲烷传感器故障

1、监控中心发现中心站甲烷浓度显示异常时,应及时与通风科联系,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传感器校对,以测量最大值为准,同时和通风科联系,由该区域的瓦检员尽快到施工地点用光学瓦斯检定器进行测量,判定甲烷传感器是否出现故障。

2、在甲烷传感器发生故障时,通风科应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在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以便对甲烷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3、通风队应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现场情况,并派人到监控中心调校一台甲烷传感器,迅速带到施工地点进行更换。

4、监控中心根据甲烷传感器故障情况,如属人为损坏或现场管理原因造成的,应及时通知通风科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追查,并按矿安全监控管理规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监控设备及线路故障

1、甲烷传感器监控线路出现故障时,监控中心应及时通知井下监控维护员进行检查、处理。

2、如监控主线路和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监控中心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无特殊原因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

3、在处理以上故障期间,监控中心必须及时通知所有受影响的施工地点在悬挂甲烷传感器的位置吊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甲烷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4、在做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过程中,如果断电范围内的机电设备不能正常断电,测试人员应和现场电工(变电所值班人员)结合,查找不能断电的原因。能够当班处理的必须当班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测试人员要及时向监控机房值班人员或监控负责人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在24小时内处理好。

5、在处理风机开停、风门开关、风速、馈电等监控设备故障时,要严格按照设备的维修要求及时处理。

6、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后,监控中心应将设备故障情况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在处理监控设备故障期间,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好,将按矿安全监控管理规定对相关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故障处理方法:

当甲烷传感器出现高报现象时处理办法及汇报程序:

机房人员要认真观察各个地点瓦斯变化情况。

(1)采掘工作面:

一旦瓦斯达到0.5%时,要立即引起重视,如果有上升趋势,要立即向本部及生产调度和井下现场汇报,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做出应对措施。当瓦斯达到0.8%时,要及时向通风科、生产调度及本部汇报,征求领导意见,看是否允许井下采掘面放炮、打钻等工作,然后及时汇报给井下职工传达领导的旨意。并要求井下瓦检员、监测工等查明原因,落实情况,并及时与检测机房联系。当瓦斯达到1.0%时要及时向本部、生产调度、通风科、安全科、安全副总、总工汇报,然后及时汇报给井下职工传达领导的旨意。当瓦斯达到1.5%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之外,还要求在未查明原因瓦斯、未降到0.5%以下时、未接到总工送电指令时,不允许送电与施工。

(2)其他地点及硐室:认真观察瓦斯变化情况,一旦瓦斯达到0.3%时,要立即引起重视,如果有上升趋势,要立即向本部及生产调度和井下现场汇报,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做出应对措施。要及时向通风科、生产调度及本部汇报,并要求通知井下人员查明原因,落实情况,及时与检测机房联系。当瓦斯达到1.0%时要及时向本部、生产调度、通风科、安全科、安全副总、总工汇报,当瓦斯达到1.5%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之外,还要求在未查明原因未接到总工送电指令,不允许送电。

2、当出现甲烷传感器断线、误报时处理办法:

(1)井下监控维护员在处理故障前,要把所带故障分站插头接线盒里的传感器信号线断开

(2)从传感器插头开始,打开接线盒,用万用表电流档一表笔接信号线,另一表笔对地线进行测量,按此程序对各个接线盒进行逐一排查测量直到找到问题所在并把其进行处理。

(3)、处理好后再把分站接线盒信号线接好,处理完毕后要及时汇报监测机房。

三、安全措施

1、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携带维修所需要的各种工器具,包括万用表、扳手、斜口钳等。

2、在乘坐罐笼、人车、巷道内行走及穿越皮带时,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3、在皮带上方作业时,应先与皮带司机联系好,当皮带完全停稳后方可作业,当作业完毕后,要及时和皮带司机联系。

4、在工作现场要仔细检查周围的支护、巷帮、顶板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

5、在轨道大巷内施工时,如需停架空线,要和运输队结合,切断架空线电源后方可施工。

6、工作过程中要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超限时方可作业。如果甲烷传感器和便携仪数值误差较大时,以较大值为准。

7、在处理故障期间,维修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违章作业。

8、在工作地点如果发现有监控电缆吊挂不符合标准要求,维修人员应指导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9、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好后,维修人员升井后应及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记录,以备查。

第5篇 监控通信中断故障期间确保井下 安全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规定:“所有煤矿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本规程的相关规定。”

一、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概况

鹤壁市柴厂煤矿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安装完成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2008年底进行系统升级,一直正常运行至今。地面监控中心装备有监控主机2台,均装有kj101n型监控软件系统,打印机2台、ups后备电源1台,通信传输接口1台。目前配有安全监测工共8人,均经过培训持有特殊作业证件。其中4名女工负责监察地面监控中心,4名男工主要负责井下安全监控设备的维护与安装。

二、 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1、矿井应配备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件,备用数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

2、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电缆敷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安全监控系统每年鉴定1次,井下监控设备每月检修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标校1次,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每7天测试一次。确保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正常可靠运行。

5、监控主机必须使用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6、监控中心配备双回路供电电源,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7、监控中心装备有可靠的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

8、安全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2人,1人负责监看地面监控中心,1人负责维护井上、下安全监控设备。

9、地面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当发现数据异常和故障时,立即汇报通风区值班干部,并通知负责维护安全监控设备的工作人员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0、安全监测工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处理。8小时内处理完毕,如需更换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更换完毕。

11、安全监控设备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方能解除闭锁。

三、 监测通信中断故障期间确保井下安全措施

1、当安全监测信号中断或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通风区负责立即通知井下瓦斯检查员应对该区域有害气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定瓦斯等有害气体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恢复作业。

2、瓦斯检查员增加该区域的巡查次数,缩短巡查周期,每半小时对现场有害气体进行一次检查,重要地点悬挂便携式报警仪。

3、当发现井下有气体异常或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则应立即停止该区域一切作业活动,对超限区域打临时栅栏或拉警戒线,并悬挂警示标志。同时向矿调度、通风区汇报,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由矿技术负责人另行编制瓦斯排放措施进行处理。

第6篇 监控系统停运期间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监测监控系统因故障、检修等原因停止运行期间的矿井安全,使各岗位能够积极行动,及时排除故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一、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停运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

2、发生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调度员要及时通知瓦检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增加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一旦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立即撤出影响区域人员并设置警戒,同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安排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只有在瓦斯等有害气体无异常时,方可恢复作业;

3、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等有害气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有毒有害气体正常,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解除警戒;

4、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总工程师请示,待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操作,同时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安检员、班组长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的力度;

5、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要及时通知影响区域区队及班组长,安排班组长在作业地点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一台,对施工地点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保证仪器灵敏可靠,一旦有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7、矿调度室要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故障处理期间的各类事项;

8、监控员、调度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9、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监控员发现瓦斯异常应立即通知调度员、监控中心负责人、通防科长,同时向禹州市监控中心汇报,然后进一步落实造成瓦斯异常原因;

2、调度员接到通知,应立即通知异常区域值班队长和瓦斯检查工,查明造成瓦斯异常的原因。如果属监控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冲击监控设备造成的,直接安排监控维修人员处理,并安排瓦斯检查工重点对该区域进行检查;如果确属瓦斯涌出有变化,要通知调度室主任和值班矿长,由通防科长安排查明原因,并制定专项措施,调度室按措施调度;

3、监控中心负责人接到通知,要立即到监控中心,查明原因并安排监控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通防科长接到通知,要立即到监控中心查明原因,除安排监控维修外,还应向调度室提出是否停工、断电、撤人的意见;

5、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 %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7、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应先组织安检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无瓦斯超限后,值班矿长方可安排调度员下达停止警戒指令。

三、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根据矿井实际,要不断补充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工种作业人员要不断学习安全监控方面的新知识、新技能,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能力;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等要求安装、调试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要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加强职工关于安全监控系统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严肃追查、处理破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任何人员不得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

14、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分站升井检修;

15、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的气流冲击后,要立即更换;

16、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17、每15天做一次甲烷断电功能试验,确保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

18、及时对施工地点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0、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备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自动投入工作;

21、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不间断电源;

22、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3、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第7篇 煤矿监控系统改造 安全措施

一、情况说明:

煤矿生产安全第一,为确保矿井安全,2004年我公司安装使用重庆煤炭科学研究院生产的kj90监测监控系统,2008年7月6日系统开始升级改造安装重庆煤炭科学研究院生产的kj90nb系统,至今一直处于安装、调试阶段。目前,服务器、环网已经组建完成,部分监控系统已经连接完毕,目前正在调试阶段,为确保安全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措施:

二、技术措施:

1、设备组成:系统由kjj103型矿用网络交换机、kdwo.3/660(b)型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稳压电源及通讯箱组成。

2、系统在调试阶段中,数据、上传情况一直处于调试阶段。井下监测值不能及时上传至集团公司。

3、安装、调试方法:

<1>、在原监测监控分站不变的前提下,凡分站通讯条件不符合要求需更换集成电路芯片,使之符合通讯要求。

<2>、所有安装的交换机需用环网连接,并确保与主机通讯正常。

<3>、安装先搭设工作平台,kjj103型矿用网络交换机、kdwo.3/660(b)型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稳压电源安放整齐,并由专职电工接通电源,严禁触电作业或砸伤人员事故的发生。

<4>、改造期间交换机与监测分站连接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并做好调试记录。

三、安全措施:

1、运送设备要与设备队人行车管理人员协调,避免出入井高潮期,设备必须轻拿轻放,以免损坏设备、脱落油漆或砸伤人员。

2、大巷或架空线处设施作业应多人在场共同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2、安装前由下机电派专用电工接通电源箱电源。施工时电源必须接在电源侧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用电》管理条例。

3、在架空线处进行安装、调试作业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确保安全供电。

4、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两严”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设备排除故障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并认真填写故障记录登记表。

6、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汇报作业记录。具体内容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发现问题及故障现象描述、解决办法、是否需要停电、备注信息。每班上报任务室存档。

7、故障处理人员申请好“电力线路工作票”后,当到达工作点并且申请开始时间已到时,首先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开始工作,待调度室同意并拉闸后方可开始工作。在开始处理故障或检修之前,必须手动拉开隔离刀闸、将上一级开关内小推车拉出隔离并挂牌“禁止送电,有人工作!!”。当故障处理或检修完毕后,取消隔离归位开关手推车、摘牌并电话联系调度室通知恢复供电,调度室在收到通知后退出相关开关设备的检修模式并恢复供电。

8、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规操作,应立即制止。

9、其他未提及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测仪器管理规范(aq1029---2007)》、《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信息中心监测监控队

2008年7月13日

第8篇 矿井检修期间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技术 安全措施

按计划将进行矿井停产检修,检修期间要维持监测监控系统运行。在进行矿井反风演习期间会造成井下监测监控设备停电、信号中断。为确保监控系统的稳定,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技术安全措施。

1、在停产检修前,必须对地面和井下所有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

2、停产检修期间,通风区安排瓦斯检查工对井下所有机电硐室、采煤工作面及停风掘进工作面栅栏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进行检查,检查次数每班至少一次。

3、反风前,需切断井下电源。在停止井下供电之前,必须报告集团(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控信息中心、通防处、通讯处。

4、通风区在停产检修期间,必须安排井下巡检工值班人员和地面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并坚守岗位。凡发现脱岗,一律按“三违”论处。

5、在进行矿井反风演习期间会造成井下监测监控设备停电、信号中断。在反风演习后,应及时安排人员下井检查各地点瓦斯情况,发现瓦斯积聚地点,应立即制定针对性的措施,组织人员配合救护队按措施实施瓦斯排放。

6、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通风区监测工要对地面、井下所有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经调度所同意,先恢复井下交换机及监测分站供电,检查供电后运行情况,确保正常后再与瓦斯传感器连接。

7、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半小时后,各地点监测工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在矿井停产检修期间,故障处理措施如下:

一、甲烷传感器故障

1、监控中心发现甲烷浓度显示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监测值班人员下井处理,并向通风区值班汇报。监测工下井时应携带一只完好的甲烷传感器和相关的维修工具,应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传感器校对,以测量最大值为准,同时联系瓦检员尽快到该地点用光学瓦斯检定器进行测量,判定甲烷传感器是否出现故障。

2、在甲烷传感器发生故障时,监测工应立即更换甲烷传感器。在现场观察半小时,确认运行正常后,方可离开。

3、甲烷传感器故障必须在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二、监控设备及线路故障

1、应及时通知监测值班人员下井处理,并向通风区值班汇报。监测工下井时应携带若干监测电缆和相关的维修工具。

2、如监控主线路和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监测工应及时处理,分站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

3、在处理以上故障期间,通风调度必须及时通知测气员到所有受影响的地点在悬挂甲烷传感器的位置吊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甲烷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4、在处理风机开停、风门开关、风速、水位等监控设备故障时,要严格按照设备的维修要求及时处理。

5、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后,监控中心应将设备故障情况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安全措施

1、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携带维修所需要的各种工器具,包括万用表、扳手、螺丝刀、斜口钳等。

2、在工作现场要仔细检查周围的支护、巷帮、顶板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

3、在轨道大巷内施工时,如需停架空线,应切断架空线电源后方可施工。

4、工作过程中要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超限时方可作业。如果甲烷传感器和便携仪数值误差较大时,以较大值为准。

5、在处理故障期间,监测工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违章作业。

6、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好后,维修人员升井后应及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记录,以备查。

本措施未涉及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2007)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第9篇 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措施

监测监控故障处理措施

故障处置负责人:值班领导 具体处置人员:监控值班员

一、传感器断线不能上传数据,并造成故障闭锁。

故障处置程序:

1、监控值班员发现传感器断线,或接到现场施工人员汇报传感器断线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检查监控主机设置是否正确,且是否将控制范围内电源切断。

3、联系施工现场班组长或电工,检查传感器航空插头线,并重接。如恢复故障处置完毕。

4、上述过程不能恢复,监控维修值班员要带好备件及抢修工具及时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监控维修值班员由施工队组电工配合,从分站到传感器各接点一一排查,直至更换传感器或更换分站接口。

4、故障处置完毕后,监控维修值班员在现场电话联系监控值班员确认数据上传是否正常。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上井。

二、分站断线不能上传数据。

故障处置程序:

1、监控值班员发现一分站所有传感器断线不能上传数据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检查监控主机设置是否正确,且是否将控制范围内电源切断,监控主机与该分站的网络通讯是否正常。a、如该分站的网络节点与监控主机通讯不正常,到环网交换机处更换分站网络节点,由监控值班员重新设置。b、如该分站的网络节点与监控主机通讯正常,立即下井检查,分站电源供电是否正常、环网交换机与分站的连接线是否短路或断路,直至故障处置完毕。

3、故障处置完毕后,监控维修值班员在现场电话联系监控值班员确认数据上传是否正常。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上井。

四、监控主机故障,不能实时监控。

故障处置程序:

1、监控值班员发现监控主机不能运行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指示立即将监测监控系统切换到备机运行。

3、故障处置完毕后,监控维修值班员要确认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后方可离开

第10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措施

1监控主机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立即通知服务器维护人员切换致备机,且备机能正常运行,服务器维护人员应及时修复主机,并能够正常切换致主机运行。如无法修复时,或有其它排除不了的故障时,必须及时联系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2)未经允许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对服务器进行任何操作,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性。

(3)一台服务器无法恢复正常,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同时上报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

(4)在服务器未能正常运行时间段内,值班人员必须通知各区队,各工作面及机电硐室值班员,使用好便携瓦检仪及测氧仪,co便携仪加强检查。

(5)通知瓦检员巡回有关巷道加强检查。

(6)等故障排除后主机投入使用后,方可解除警报,值班员同时做好记录。

2监控井下分站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监控井下分站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情况安排监测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入井进行检查处理。同时要向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汇报情况。

(2)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便携仪和测氧仪,且要带好必要的工具,监测工入井处理故障严禁单独作业。井下故障处理后,要向值班人员汇报处理情况。

(3)在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该分站所监控地点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好有关便携及光学仪器临时代替监控,进行实时监测。

(4)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分站更换完毕。

(5)入井工作人员注意作业环境,在保证个人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故障。

(6)待分站处理好恢复正常监控后,可取消临时的便携仪器设置的监测点,同时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

3监控传感器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1)当ch4、co等传感器发生故障时,监测监控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情况安排监测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入井进行检查处理。同时要向安监局监测监控中心汇报情况。。

(2)入井处理故障的监测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一氧化碳便携仪和测氧仪,且要带好必要的工具,监测工入井处理故障严禁单独作业。井下处理故障时,要和值班人员汇报处理情况。

(3)在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该分站所监控地点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好有关便携及光学仪器临时代替监控,进行实时监测。

(4)传感器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4h,如果故障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必须在8h内将标校好的传感器更换完毕。

(5)入井工作人员注意作业环境,在保证个人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故障。

(6)更换完毕的故障传感器在实验室校正、维修完好备用,同时做好记录。

第11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 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措施。

1、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处理。

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

5、坚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6、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

①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②如遇光缆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网通公司进行处理。

③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④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⑤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监控维护人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

⑥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

第12篇 _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措施。

1、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监控维护人员立即处理。

2、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将实施情况记录在册。

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4、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

5、坚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上报制度,否则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要按规定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罚。

6、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

①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②如遇光缆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网通公司进行处理。

③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

④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监控负责人进行排查检修,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

⑤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监控维护人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并上传。

⑥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

第13篇 井架搭拆施工预防监控安全措施

一、井架底盘混凝土基础施工

⒈在施工现场(加工厂)选择合理的地理位置,夯实地基。

⒉按井架底盘的尺寸每边放大30cm进行立模,并用水准仪测好混凝土表面的水平标高。

⒊基础内配φ10@200双向钢筋,用c20混凝土浇捣,混凝土厚度20cm,预埋地脚螺栓处30cm厚。

⒋浇捣后对地脚螺栓进行校正。

⒌混凝土强度达到75%后,进行井架安装。

二、井架安装

⒈先将底盘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校准好水平,把内吊篮置于底盘中间,并检查进料口方向是否正确。

⒉在底盘上安装4根立杆,取两长两短,应对角安装,再在短主杆上装2块大连接板,在长立杆上装2块小连接板。

⒊对准卷扬机方向,并借用大连接板将地滑轮装在底盘上。

⒋装4根水平撑,再装4根斜撑,上螺栓呈放松状态,回下去紧固下节所有螺栓,以利校正与安装,依此循环,直到完成。

⒌内吊篮装好第一节时,先把4根导轧装上去与有孔平撑紧固。

⒍装顶上竖撑时,把2根短竖撑装上去,装上顶角撑板,装上顶平撑和斜撑,坚固螺栓,将天梁按井架体的对角方向安装在井字架最上端,并将靠近天梁外端侧滑轮的一端伸出井字架。

⒎用压板与螺丝紧固,再安装避雷针,井字架体安装完毕后,再装缆风绳。

三、缆风绳安装

⒈当井字架安装到12m高度时,必须在井架体的四角方向系好缆风绳,并与符合标准规定的风缆桩锚固。

⒉缆风绳必须采用钢线绳,其直径不小于9.3mm 。

⒊架体高度超过20m时,拉一道缆风绳,缆风绳与井字架的夹角应在45°—60°之间。

四、吊臂安装

⒈选择好便于物料吊运的合理位置进行安装。

⒉在大连接板上借用8只螺栓,将台灵同大连接板紧固在一起。

⒊将直径不于于9.3mm的钢丝绳同吊臂外端用2个绳卡紧固,将吊臂拉起并安装在台灵上,穿好卷扬机钢丝绳。

⒋用吊臂接索将吊臂拉起,将拉索用绳卡同井架体固定,使吊臂同井字架的夹角不大于60°,拉索同井字架固定处距离台灵3m以上。

五、钢丝绳安装

⒈将钢丝绳穿入地滑轮,然后在井字架外侧将钢丝绳拉到天梁处,穿入天梁上的2个滑轮内,从天梁中间的滑轮把钢丝绳放下,穿过吊篮上部滑轮,往上拉到天梁地面的吊环上,用螺卡卡紧。

⒉根据井架同卷扬机的距离加上绳筒上按照规定应留的钢丝绳圈数,确定地面钢丝绳的长度,剪断钢丝绳,把钢丝绳同卷扬机固定好。

六、井架安全装置的安装

⒈安装吊篮安全门。

⒉安装井架外安全门。

⒊安装限载控制器。

七、井架试吊

全部安装完毕,井架必须进行轻重车试吊,吊篮内安放额定荷载,在全程起升高度内反复升降吊篮3次以上,做到井架体无变形和摇晃,各滑轮组转动灵活,所有紧固件无松动现象,吊监在滑道内无异常声响,各安全装置动作正常。确认一切正常后,报请公司主管部门检查验收,认定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八、井架安全技术措施

⒈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擅自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定机、定人。

⒉吊篮内严禁乘人,吊臂下严禁站人。

⒊吊篮、吊臂严禁同时使用。

⒋严禁超负荷及超高使用。

⒌由专职机修工及电工,每10d对井架进行检查,对安全门轨道进行注油,检查钢丝绳的使用情况,对达到报废程度的钢丝绳马上进行更换,对紧固螺栓的松紧情况进行检查。

第14篇 某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安全措施

为确保我公司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信息采集、可靠反馈及时、充分发挥时实监测数据反馈及信息系统各部运行状态可靠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 做好监测监控机房日常工控主备机和相关设备日常维护及杀毒软件的定期升级和相关软件的备份。

2、 监测中心站应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功能。

3、 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一台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全监测设备维修人员应24小时值班,以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正常工作。

4、 监测监控系统应性能良好正常工作,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测设备的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以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正常工作。

5、 当系统发生故障后应及时汇报矿调度、矿值班领导、监测队长、信息中心主任。

6、 对产生的故障具体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排查,及时排除故障,并将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做好记录。

7、 作好故障报告的分析整理工作,写出报告呈报有关领导审阅后,并做好存档工作。

第15篇 瓦斯监控“三闭锁测试”的安全措施

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测试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有关规定:“甲烷传感器每隔十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气样调校一次,每隔十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为了保证瓦斯监控三闭锁测试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以下安全措施。

一、 对测试人员的要求:

1、 测试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煤矿安全监控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接线方法。

2、 测试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监测监控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执证上岗作业。

3、 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测试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有关规定操作。

4、 下井前,测试人员要准备好所需要的工器具,备用甲烷传感器等。

二、 甲烷传感器调校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过程

1、 瓦斯监控三闭锁功能测试应安排在每天矿井生产检修期间进行,以不影响采掘工作面正常生产作业为原则。

2、 测试人员在瓦斯监控三闭锁功能测试前,要先通知调度室,并申请有关领导批准后,有监控室值班人员填写闭锁测试申请表传至上一级网络监控中心。再和施工现场负责人和电钳工,跟面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结合,如果断电功能测试涉及到变电所停送电的,必须和机电一队变电所值班电钳工结合,征得对方同意并做好准备后方可进行,严禁私自进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工作。

3、 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工作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如有特殊原因(如工作面涌水异常)当天不能做断电功能测试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当天书面请示矿总工程师批准。

4、 测试员在做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前必须向监控信息中心机房值班人员汇报,以便值班人员通过机房监控主机随时观察现场断电测试情况。

5、 在测试时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时,测试人员在取下甲烷传感器前要在传感器吊挂位置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瓦斯气体进行连续检测。在测试时,要注意观察甲烷传感器瓦斯数值变化和机电设备的断电情况。

6、 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后,如测试结果正常(在甲烷超限情况下断电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能够正常断电),测试人员应向监控机房值班人员汇报,询问该传感器的监测数据曲线在对应时刻是否已显示出断电测试时特有的“瞬间尖峰”。如没有显示(则甲烷传感器超限时间较短),需重新按要求再测试一次,直至显示“瞬间尖峰”。

7、 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结束后,测试人员应将甲烷传感器按照标准要求吊挂好,如现场瓦斯浓度不超过传感器的报警值0.8%ch4,通知施工单位电钳工(变电所值班电工)及时恢复供电工作。

8、 在做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过程中,如果断电范围内的机电设备不能正常断电,测试人员应和现场电工(变电所值班人员)结合,查明不能断电的原因进行处理,确保闭锁正常可靠。

9、 甲烷传感器调样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结束,测试人员升井后,应及时并认真填写《甲烷传感器调校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三、 风电闭锁测试过程

1、 风电闭锁测试前要确定测试的工作面供电系统正常、供风系统正常。

2、 测试前由瓦斯检查员向调度室汇报所在工作面情况,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

3、 经调度室允许后才能进行测试,测试时由瓦斯员现场检查工作面瓦斯浓度,有电钳工进行风机闭锁测试操作,监控维护员检测断电闭锁情况。

4、 测试时,主用局扇停止运行后,备用局扇应立即运行,如闭锁造成工作面停风时,应立即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闭锁工作面动力开关,停风十分钟以上,制定专项措施进行排放瓦斯。

5、 测试完成后,与地面监控中心站监控员核实闭锁测试情况。

四、 安全措施

1、 测试人员下井时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自动检测报警仪。

2、 测试人员在巷道内行走及穿越皮逞时,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3、 在皮带上方作业时,测试人员应事先与皮带司机联系好,把皮带机开关闭锁并悬挂有人作业牌板。测试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供电,并通知皮带司机。

4、 测试前,测试人员要仔细检查周围巷道的支护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测试工作。

5、 在工作过程中,如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较高、巷道坡度较大时,施工单位应安排人员积极配合测试人员,以保证人员的安全。

6、 在测试工作地点如发现甲烷传感器吊挂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传感器积尘多或监控、通讯电缆不符合标准,测试人员应与跟班电工进行整改。

7、 对监控系统三闭锁测试不正常的工作面,必须及时切断工作面闭锁范围内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撤出工作面的人员,汇报调度室及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并根据反指示及时整改,在全部整改后,在进行一次功能闭锁测试,确认正常后,通知调度室,经调度室核实后,方可恢复供电,安排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_____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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