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厨房燃气安全管理规范
餐厅(厨房)是重点防火安全区域,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区域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熟悉以下操作管理规范。
第一条使用燃气具前要仔细阅读便用说明书,按要求正确操作。
第二条使用燃气设备的房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灶具周围不要放置易燃杂物。
第三条定期检查户内燃气管道是否漏气,检查方法为用肥皂水刷在管道接口处,如果有气泡冒出,证明该处漏气,需要进行修理。
第四条对灶具连接胶管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磨损立即进行更换:更换液化石油气钢瓶时,减压阀与钢瓶接口处的胶圈是否脱落、老化、坏损,减压阀是否上紧,严禁违规操作。
第五条发现漏气时,立即关闭气源,清除火种,切勿启动和关闭电气设备,打开门窗通风,进行检修。
第六条使用燃气灶具时,不要得离开现场,防止火被溢出的汤水或风扑灭,造成漏气。
第七条灶具发生故障时,不要强行使用,需立即请专业人员修复。
第八条厨房工作结束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关闭一切不必继续工作的设备电源,以免带来安全隐患。
第九条使用燃气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用具。
第十条消防器材配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第十一条严禁携带、存储有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液化气除外)危险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第十二条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第十三条必须爱护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设施除用于防火救灾之外,一律不得用于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
第十四条全体员工必须掌握“四懂四会”、“四清楚四会”、“三能”的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每日营业结束必须拨打内线电话6999通知保安部进行消防安全清场,每周五配合酒店安全管理进行安全大检查。
第十四条凡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区域,云南方舟大酒店消防监控中心将根据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书给予200元以上处罚,造成事故的本酒店保留追究法律的权力。
_ 日常如何防止燃气泄漏:
1、在不使用燃气时,要注意关好阀门。
2、更换液化气钢瓶时应使用肥皂水检查燃气设施是否泄漏
3、日常使用期间定期使用肥皂水检查燃气设施是否泄漏。
_ 日常发现燃气泄漏如何处理:
1、应关闭所有阀门。
2、开启门窗通风,严禁明火或开关电器等。
3、立即报修 。
云南方舟大酒店有限公司
消防监控中心
第2篇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过程中舱室可燃气体和含氧量检测要求,确保船舶建造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船舶建造密闭舱室含氧量和含有易燃易爆或可燃气体舱室气体含量的检测。(以下称测氧和测爆)
3检测仪器
测氧仪和测爆仪应经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检验。每次使用前应依照其使用说明书或有关资料的规定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待确认该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方可开始测检工作。测检结束后,再一次复核仪器的正确性,证明仪器在测检的全过程处于正常状态。
4检测人员
4.1测氧和测爆由经过培训取得检测资质的人员实施。
4.2检测时实行双人工作制。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必须有一人进行监护。监护人不需有检测资质。
4.3检验人员要穿好劳动保护服装、防滑鞋,戴好安全帽和手套,根据情况使用合格的呼吸器以及安全带或安全索。所用手电筒或照明设备应为防爆型。
4.4进入油舱、油柜进行测氧和测爆人员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等物品,严禁穿着化纤服装和穿带钉鞋,禁止带黑色金属下舱,应佩带防毒面具。
5含氧量检测要求
5.1合格的氧气含量在19.5%~23%。检测合格的舱室应在其道门口处悬挂醒目的检测数据板,应注明船舶名称、舱室位置、检测数据、是否允许进入、检测人及检测日期等参数。
5.2船舶建造过程中,凡被封闭的油舱、隔离空舱、箱柜、容器罐等需进行作业,作业前应进行含氧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舱作业。
5.3检测时应先在道门口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深入舱室或容器内检测。检测人员发现测氧仪报警必须马上撤离,待进行有效通风后继续进行检测;也可利用长检测管代替人员进入舱内进行检测(具体操作方法由各企业自定,但是有人作业的舱室必须下到舱底检测)。
5.4已加油的油舱等存有可燃气体的舱室进入前还应满足可燃气体检验要求。
6可燃气体检测
6.1凡属下列部位,确因需要进行热工作业及使用非防爆型电动、气动工具和内燃机设备等,必须到所属企业安全部门申请检测,取得《可燃气体检测证书》《氧气含氧量检测证书》后,方可施工:
6.1.1 船舶建造盛装过易燃液体、气体的容器、管道(如油舱、油柜、油罐及液化石油气贮罐);
6.1.2 乙炔站(发生器、瓶)、制氧站、液化石油气库(站)周围禁区内;
6.1.3 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以及加油站、油漆间等;
6.1.4 油漆、泡沫喷涂作业和使用丙酮、乙醚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禁区内;
6.1.5 动力管系的动力沟。
6.2申请测爆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6.2.1 船舶分段、舱室喷涂作业后,保持了至少四小时的有效的机械排风,油漆表面基本固化,并将该舱室的通风设备关停20分钟后再进行检测。
6.2.2 要进行热工工作的燃油舱(柜)、污油舱(柜)、滑油舱(柜)等,已进行有效的清洗和通风除气,所有连通的管系阀门应关闭。
6.2.3 要进行热工工作的含油管系和其它可能存在可燃物的管系及阀门等附件,必须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清除管系内部油气,保持与大气流通,并与含油舱柜拆开、隔离。
6.2.4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区域和场所应定期申请检测,必要时,也可随时申请检测。
6.3检测程序
6.3.1 测爆人员接到检测任务后,应掌握检测舱室存在可燃性气体的种类及爆炸极限和所检测部位及其相临舱室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有毒有害气体,在不了解情况时,不准盲目进入。
6.3.2 凡进入危险作业舱室(场所)检测前,应先校准仪器,然后在进口处检测氧气和可燃气体的浓度,当氧气浓度在19.5%-23%,可燃气体的浓度在爆炸下限的5%以下时,方可进入舱内检测。
6.3.3 可燃气体检测点选择:
a.舱外探测:将取样管或探头从洗舱孔放入舱内,取样部位每舱应至少选舱的前后端各一处,每处一般测上、中、下三点。
b.进舱探测:在舱外探测可燃气体的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5%,舱内测量选择的测点应为油管口附近、洗舱“盲区”和舱内油气积聚处所。
c.在舱室各测点的读数中选大者为该舱记录。
7允许热工作业检测条件
需热工作业的舱室或场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7.1舱内或容器内含氧量达到19.5%~23%;
7.2已经检测可燃气体未超过爆炸下限的1%且再无产生易燃气体的途径,并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下方可进行。
8检测证书的签发和失效
8.1每次检测完毕,测爆、测氧人员必须在《可燃气体检测证书》、《氧气含量检测证书》上根据测得数据做出准确的鉴定,合格后签证。
8.2可燃气体检测证书,只能证明检测后签发证明书上所指舱室(场所)内的可燃气体处于相应的安全范围,并不保证该舱室内的可燃气体(石油气、油漆溶剂)在检测后保持永远不变。因此,对允许热工工作的舱室(场所)及周围区域内,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复测,发现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再次申请复测。待可燃气体排出并经检测合格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施工。施工前要认真检查现场各种消防设施的完备性,以便采取应急措施。证书签发后,如在证书所指的舱室(场所)内发现任何在检测时已关闭或关紧的管道和阀门被开启、损坏致使油类或石油气重新进入时,证书则失效。
8.3证书签发的部位,不应包括各种管系、泵及其人员进不去和仪器摆不进的狭小部位,所以对这些部位的热工工作应特别注意。事前必须采取通风和一端拆开等措施。
8.4热工工作的标准,必须严格要求,严加控制。热工工作的舱室(处所)可燃气体浓度不准超过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1%。
8.5热工作业的舱室应有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应采取机械排风和开工艺孔等措施。
9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3篇 燃气集团带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带气作业是指各公司对所辖范围内燃气设施实施的停气、降压、新建管线同原有带气管线碰口、动火、置换、放散及通气等工作内容。
其中燃气设施是指用于燃气储存、输配和应用的场站、管网及用户设施。
第二条 带气作业应建立分级审批制度。带气作业实施单位或部门应提前制订作业方案,涉及到动火作业的还需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附表一),并将带气作业方案和动火作业审批表逐级上报审核,经审批同意后应严格按照批准方案实施。
带气作业中如包含有需要施工单位承担的工作内容,负责实施的施工单位必须针对所承担的施工内容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并上报审核,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单位现场代表、各公司工程建设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应严格按照批准方案实施。
第三条 带气作业实施过程中必须由各公司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任现场指挥,并应设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四条 带气作业必须配置相应的通讯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
第五条 带气作业现场必须根据作业要求划定适当作业区域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作业区域内严禁明火、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第六条 因带气作业原因影响到用户正常用气或暂停供气的,各公司应当将带气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24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带气作业结束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恢复供气时间严禁安排在夜间进行。
第七条 紧急事故处理涉及到的带气作业不适用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 停气与降压
第八条 本章所指的降压是指燃气设施维护和抢修时,为了操作安全或者维持部分供气,将燃气压力调节至低于正常工作压力的作业;停气是指在燃气输配系统中,采用关闭阀门等方法切断气源,使燃气流量为零时的作业。
第九条 实施停气与降压作业时间的安排应避开用气高峰和恶劣天气,紧急事故处理除外。
第十条 实施停气与降压作业应按照第六条的要求提前通知受影响用户,紧急事故处理除外。
第十一条 停气与降压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停气作业时应切断气源,并将作业管段或设备内的燃气安全排放或置换合格;
二、降压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降压速度;
三、降压作业应有专人监控管道内燃气压力,宜将管道内燃气压力控制在300~800pa范围内;严禁管道内产生负压。
第三章 新建管道同原带气管道碰口
第十二条 新建管道同原带气管道碰口除聚乙烯燃气管道(pe管)采取鞍型三通方式碰口外,其余所有碰口作业都应遵守本规定。
聚乙烯燃气管道(pe管)采取鞍型三通方式碰口时应符合生产管材、管件生产厂家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在实施新建管道同原带气管道碰口作业前,必须确保新建管道工程为已经竣工验收的合格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新建管道工程严禁实施同原带气管道的碰口作业并投入运营。
第十四条 新建管道同原带气管道实施碰口作业应按照以下原则和顺序制订作业方案:
一、原带气管道具备停气和惰性气体置换条件:必须对原带气管道实施停气、放散和惰性气体置换后方可进行碰口作业;
二、原带气管道具备停气条件但不具备惰性气体置换条件:必须对原带气管道实施停气、放散后方可进行碰口作业;
第四章 置换、放散和动火
第十五条 本章所指的置换包括直接置换和间接置换,其中直接置换是指采用燃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空气或采用空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燃气的过程;
间接置换是指采用惰性气体或水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空气后,再用燃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惰性气体或水的过程;或采用惰性气体或水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燃气后,再用空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惰性气体或水的过程;
放散是指将燃气设施内的空气、燃气或混合气体安全地排放。
动火是指对燃气管道和设备进行焊接、切割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第十六条 置换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采用直接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的浓度,应连续3次测定燃气浓度,每次间隔时间为5min,测定值均在爆炸下限的20%(可燃气体泄露检测仪lel档)以下时,方可进行作业;
二、采用间接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或氧的含量,应连续3次测定燃气浓度,每次间隔时间为5min,测定值均符合要求时,方可进行作业;
三、燃气管道内积有燃气杂质时,应充入惰性气体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
四、停气动火操作过程中,当有漏气或窜气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消除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进行;
五、当作业中断或连续作业时间较长时,均应重新取样检测,符合本条1、2款时,方可继续作业。
第十七条 放散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根据管线情况和现场条件确定放散点数量与位置,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管并在放散管上安装取样管;
二、放散点应设置在带气作业点的下风向,并应避开居民住宅、明火、高压架空电线等场所;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三、放散管应高出地面两米;
四、对聚乙烯塑料管道(pe管)进行置换时,放散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可靠接地;
五、应安排专人负责监控压力及取样检测,同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八条 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动火作业分为停气动火和不停气动火两种方式,其中停气动火是指停气并采取了直接或间接置换后的动火作业;不停气动火是指不停气并采取了降压措施后的动火作业;
二、停气动火操作过程中,应严密观测管段或设备内可燃气体浓度的变化,当有漏气或窜气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消除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进行;
三、不停气动火作业时,应对新、旧钢管先采取措施,使新、旧管道电位平衡;同时必须保持管道内为正压,其压力宜控制在300~800pa,应安排专人监控压力并做好相关记录;动火作业引燃的火焰,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方法将其扑灭。
第五章 通 气
第十九条 通气作业应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用户停气后的通气,应在有效地通知用户后进行;
第二十条 燃气设施置换合格恢复通气前,公司施工、技术、供气等部门应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运行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4篇 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的管理,及时发现可燃气体泄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器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法规、标准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693-2004)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sh3060-1999)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 职责
3.1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的维护管理;
3.2生产部门电器仪表管理人员负责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检查报警器运行的技术性能状态;
3.3消防管理部门每年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对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设施等进行检测,每月对进行1次试验;
3.4生产必部门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会操作使用。
4 总体要求
4.1在线的报警器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
4.2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储运系统,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配备检测报警器。
4.3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设计规范》(sh3060-1999)有关规定。
5 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5.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5.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5.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5.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供应。
5.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5.6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6 报警器安装现场所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6.1可能泄漏的可燃气体的密度。
6.2室外安装时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6.3雨水及可燃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6.4便于维修和校验。
7 检测报警器纳入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管理。
8 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9 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5篇 燃气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序言
燃气工程建设是安全事故的多发环节,在施工方面存在比较多的安全隐患,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不光是公司领导日日关心的重点,更是中国燃气对社会的责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总的方针,针对燃气工程分散、数量多、工期短以及施工单位一线工人文化程度比较低、流动性大的问题,为最大限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在安全监管下实施的目的,因为在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即使日日宣传,也难到达良好的效果,经常出现各个单位互相推卸责任,而对问题的处罚管理也因为缺少详细的处罚依据而造成执行困难,所以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及考核制度。现根据燃气管道施工的特点制定全面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法。
第1章总则
1.1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1.1.1工程管理部是负责城市燃气管道施工建设的管理部门,安排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质量及进度监管。
1.1.2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有许多危险源点值得我们下力气去防范,但往往有很多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又是那些平常不显眼的隐患所造成。落实各单位日常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1.1.3燃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之目的,意在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2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
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方针、政策和法规。
1.2.2建立体系,培养各级安全管理专业人才。
1.2.3强化施工企业法人安全责任制。
1.2.4对工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预防性科学管理。
1.3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1.3.1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1.3.2现场安全管理:工艺安全、人员、消防、设备操作、交通、电气、检修、治安、重大危险源、劳动健康卫生等。
1.3.3建立安全信息、预测和监督检查机制。
1.3.4逐步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化工作。
1.3.5不断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
1.3.6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以生产班组、项目部、公司三级安全管理模式进行,日常由监理单位全面进行安全管理及监察。
1.3.7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有义务配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优秀者进行适当的奖惩。
1.4安全管理的核心
1.4.1强调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人是主体因素,起最关键的作用。
1.4.2强调系统的安全管理。任何有生产活动的地方,都会存在不安全因素,都有发生伤亡事故的危险性,就是要从企业的整体出发,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企业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1.4.3安全目标管理。就是通过目标激励作用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强调个人工作成果,提高个人自我目标,以此来确保公司“创安”目标的实现。
第2章安全组织
2.1安全相关单位
2.1.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
2.1.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
2.1.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
2.1.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
2.1.5燃气公司安委会
2.2各安全相关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框架
2.2.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1人,安全主管1人,专职安全员1人,班组安全员数人(每个班组1名兼职安全员)。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2.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察主管1人,安全监察员10人(确保对应每个施工单位有1人负责安全监察)。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2.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经理人1人(工程管理部主管经理),安全主管1人,专/兼职安全员1人。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2.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经理1人,安全监察员1人。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燃气公司安委会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3相关单位安全制度
2.3.1燃气管道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制》其内容明确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相关流程,并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2.3.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建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监察责任制》其内容明确工程施工的日常管理及安全监察管理人员职责和相关流程,并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2.3.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必须建立《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2.3.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依据公司相关制度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及工程管理部的安全工作。
2.4安全工作方针
2.4.1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安全法规和本规定,落实有关部门的指示和精神,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2.4.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指导和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对特殊工种的职工和兼职安全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2.4.3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2.4.4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处理,查清原因、性质,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重、特大事故要以最快速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4.5严格劳动纪律,实行劳逸结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2.4.6建立健全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总结、推广劳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组织评选、表彰在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3章安全教育
3.1教育范围:各相关单位。
3.2教育项目的实施:任何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对于重要的、大型的安全教育应有实施计划及相关记录,做到有计划、有人负责、有效果等。
3.3各相关单位安全教育要求:
3.3.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有三级安全教育,对象是全员要求每2月1次。安全例会对象是所有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及高危工种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要求每周1次。新员工(包括转岗员工)上岗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和照片,新员工(包括转岗员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和照片都必须上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备案。
3.3.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对象是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所有监理人员及相关领导,要求每月1次。安全例会对象是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所有监理人员及相关领导,要求每周1次。新监理人员上岗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和照片,并必须上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3.3.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必须每月有安全培训及教育,对象是工程现场代表组,新员工(包括转岗员工)上岗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和照片,并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4章安全检查
4.1安全检查目的:就是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发现各种危险和隐患,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4.2安全检查内容:
4.2.1查物:检查现场防护、电气设施、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与规定,是否存在不安全状态。由施工单位定期自查并填写《施工单位工程机械、设备、材料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定期负责核查。
4.2.2查人:查人的不安全行为。
4.2.3查思想:查各级领导和员工是否重视安全,各个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责任制,是否做到齐抓共管。
4.2.4查制度落实: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查是否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4.2.5查隐患:检查有无违章冒险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4.2.6查组织建设:检查各级部门是否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活动及岗位安全培训,安全员是否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
4.3安全检查管理方式:
4.3.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由其安主管安排检查工作并检查日常执行落实情况,每道工序进行前需由班组安全员检查合格后,向专职安全员汇报后经同意方能进行施工,对机具设备和安全装备定期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3.1.1其中高危环节(例如:高空作业、商场内有火灾隐患场所、与其他装修工程共同施工时、动火接口等)必须书面报监理公司审核,通过书面和现场审核后方能施工,、高危环节及市政开挖围挡施工期间专职安全员和安主管必须每天都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拍照,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4.3.1.2施工单位日常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问题要执行《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制》进行内部处罚,并将发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报监理单位,施工过程要进行100%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必须有书面记录及照片,并保证记录的同步性。
4.3.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由安主管安排检查工作并检查日常执行落实情况,落实具体项目监理的工作安排,对施工单位的机具设备和安全装备定期进行检查。明确监理单位内部安全责任人和督办人。每周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处于高危环节(例如:高空作业、商场内有火灾隐患场所、与其他装修工程共同施工时、动火接口等)工程项目每日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加以杜绝。对发现的施工单位安全问题,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及落实整改,并通报工程管理部。
4.3.2.1每周安全检查工作完成后将情况汇总后,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报工程管理部,报交日期为每周一早上12点前,检查日期为上一周的周一到周日,如工程项目无安全问题在报表中填写无,如有安全问题需填写具体情况及整改情况并附相关照片。
4.3.2.2每月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同类问题分析、杜绝方法)于23日前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报工程管理部。检查日期为上一月的23日到本月22日。
4.3.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主管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管理监理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并按照公司相关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状内容负责安全工作。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接收监理单位关于安全检查的相关报表,落实现场代表日常进行安全抽查工作,并按照相关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现场代表进行安全工作考核。
4.4.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指导工程管理部安全工作的进行,并抽查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安排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4.4.5上述检查均应编制适宜的《安全检查表》、《安全工作报告》,每次检查应留下检查记录、整改报告等,安全检查记录应做为考核指标。
第5章 安全管理考核
5.1目的: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罚为手段,以教育杜绝安全隐患为目的。
5.2机制:实行各单位全面的安全考核评分机制,将安全与经济效益相挂钩。
5.3安全管理职责划分及处罚:
5.3.1相关单位责任顺序:第一责任施工单位,第二责任监理单位,第三责任工程管理部,第四责任安全监察部,第五责任安委会。出现安全问题后必须对责任单位及个人作出处罚。
5.3.2安全问题责任划分:划分原则是按照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进行到位,是否履行其工作职责。(例如:发现工地存在安全问题,施工单位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a、监理单位如未及时发现该问题,需要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如监理单位发现该问题但未采取措施,也需要承担安全监管责任。b、如监理单位发现该问题并已经采取措施(发通知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监理单位可向施工单位发“停工令”,并书面通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此种情况监理单位无责任)。关于个人责任划分参照各单位相关制度。
5.3.3安全问题处罚原则:按照责任顺序处罚,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处罚包括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单位方面:(例如:安全监察部对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安全问题,如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都未在此之前发现该问题或未采取措施,燃气公司将按照制度处罚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按照制度处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方面:参照各单位相关制度。
5.3.2安全问题级别:将各个类别项目分为三个级别,第一个级别为轻,第二级别为重,第三级别为严重。其中有部分项目不允许有任何违反,(例如:高空作业、商场内电焊作业、动火接口等必须书面报监理公司审核,通过书面和现场审核后方能施工)。
安全问题级别表
序号
安全类别
安全项目
级别一
级别二
级别三
1
安全资料
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填写有少量问题
不齐全
无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2
安全施工方案
填写有错误
不齐全
无安全施工方案
3
高空作业
高空方案
未经监理审核通过
4
高空作业检查
未进行每日检查或无检查记录
5
人员持证
未经审核备案
过审验期
无证
6
佩戴安全帽
佩戴不规范
1人未带
2人未带或安全帽都不合格
7
佩戴安全绳、带
未定期检查
有微量破损
不合格,佩戴不合规定,不全(例如:只有一条绳)或无
8
下方围护
不全
无专人监护
无下方围护
9
人员监护
未经培训
只有临时监护
无人员监护
10
索具完好
未定期检查
有微量破损
不合格
11
警示标识
未固定
错误
无警示标识
12
用电安全
安装闸刀、漏电保护开关
未定期检查
配电箱不合格(例如:不防水)
无安装闸刀、漏电保护开关
13
电缆及插座(头)完好
未定期检查
有微量破损
破损严重有漏电
14
接线牢固
未定期检查
接线未考虑绝缘漏电问题
不牢靠
15
电缆材料
未定期检查
线径太细不符合功率要求
不符合规范、绝缘层不合格
16
电焊作业
人员持证
未经审核备案
过审验期
无证
17
商场内作业
未经监理审核通过
18
与易燃易爆物品间距10m以上
安全距离小于10米
19
设备及管材堆放
未分类
凌乱
有隐患
20
护目镜、电焊手套
未定期检验
佩戴不规范
无护目镜、电焊手套
21
人员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安全意识不清楚
安全意识淡薄
不符合
22
动火作业
人员监护
无人员监护
23
配备灭火器
无或不合格
24
强制通风
在需要强制通风作业时未进行强制通风
25
安全围挡
不齐全
未固定牢靠
无安全围挡
26
吹扫作业
吹扫方案
未经监理审核通过
27
安全围护
不齐全
未固定牢靠
无安全围护
28
人员监护
不够
无专人监护
无人员监护
29
警示标志
未固定
错误
无警示标志
30
人员操作符合吹扫方案
不符合
31
土方开挖
边坡堆土
不符合规范
32
安全围护
不齐全
未日常检查及维护
无安全围护
33
施工环境无隐患
不符合规范
34
夜间警示
未固定
位置错误
无夜间警示
35
其他
雨天室外作业
不允许
36
4级以上风高空作业
不允许
37
使用电动卷扬机
未经监理审核通过
38
施工期间饮酒
不允许
5.3.3安全处罚措施:依照5.3.2安全问题级别表实施现金处罚,针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实施考核评分制和现金处罚同步原则。安全责任处罚表如下,如同一小项目第2次违反所有对应罚金以2倍处罚,如同一小项目第3次违反所有对应罚金以3倍处罚,以此类推最高5倍处罚。
安全责任处罚表
序号
违反级别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安全主管
1
违反级别一罚款金额
200
100
100
50
2
违反级别二罚款金额
500
250
300
150
3
违反级别三罚款金额
1000
500
500
250
注:燃气公司将按照公司制度处罚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及相关责任人。
5.3.4工程材料设备安全管理:施工单位由燃气公司仓库将材料领出后,即负责全部的安全保管工作。
总结,通过一个完善的制度来管理即有章可循,胜过大片的口头理论,明确了各个单位及个人的职责,明确了管理的顺序及分工,明确了处罚内容和明细。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制度,全面落实了过程安全管理,达到了最终的目标“杜绝安全事故,防范于未然”。社会做出“和谐安全”的贡献。
第6篇 可燃气体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杜绝因可燃气体泄露导致生产过程中员工中毒、气体爆炸等事件发生,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可燃气体作业区域的员工、设备设施。
3 职能部门
可燃气体安全小组为公司可燃气体安全管理的最高部门,对公司可燃气体安全管理负最高责任;安全小组负责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组织召开会议,各单位向安全小组汇报本单位对隐患的排查方案、员工教育、整改措施、再检查等方面的工作;研究决定可燃气体及设施的相关安全操作问题,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做出安全风险评价,讨论、决定责任单位的具体考核方案,制订相应的整改方案。
4 各单位管理职责
4.1安环科:负责对公司可燃气体设备定期监察,组织安全检查,不定期对可燃气体区域人员、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各单位未检查到位的问题给予考核,作好记录存档;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制度、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监督、监察,对未按安全制度、整改方案落实执行的给予加倍考核。
4.2安全员:每日到现场巡查可燃气体区域的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4.3生产运营部:负责检查各单位对可燃气体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日常管理、检修工作及设备安全的周检查;负责保障可燃气体设备、设施、配件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4.4分厂:分厂厂长对本厂涉及可燃气体区域的人员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及安全性全面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对设备设施,管件,阀门气密性检查,组织涉及可燃气体员工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清楚涉及可燃气体岗位的危险源点。
4.5作业长:每日必须要班前、班中检查本作业区的危险源点,必须保证可燃气体的各类阀门、法兰盘、可燃气体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有效并定期维护保养,报警装置严禁消音断电,电动气动阀灵活可靠,无泄漏;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整改措施要以台账的形式记录备查;作业前做好安全交底,班中做好员工的联保互保,作业过程中做好安全检查,杜绝违章操作,在涉及可燃气体的区域检修、维修要按照煤气区域、煤气设施多工种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高危作业管理规定执行;维修后由使用方验收,双方负责人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4.6班组长: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工作前开好安全会,做好安全台账规范记录,作业前要做好安全交底并认真填写,随时掌握本班组人员的情绪波动情况,确保生产安全运行,做好班后会的设备、安全设施总结。
4.7可燃气体岗位工:应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公司规定,可燃气体区域岗位执行人员挂牌制,严禁无人值守、单人作业,进入可燃气体区域作业、巡查必须佩戴便携式报警仪,报警仪报警后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做好超报记录。
4.8财务部:负责保障可燃气体设备、设施资金及时的投入到位。
5 可燃气体区域技术要求
5.1各单位对可燃气体区域相关设备的严密性负责,保证各配件材质、质量、耐压设计复合国家标准,相关部位必须设置可靠隔断、逆止和紧急切断装置,保证可燃气体放散、通风排气装置的正常运行。
5.2各单位对可燃气体区域相关管道应标有明显的气体流向标志、编号以及所有可能泄漏气体的地方均应挂有提醒员工注意的警示标志,且各单位每年应对相关管道进行壁厚检测,做好记录。
6 应急事故处置措施
6.1各生产运营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可燃气体应急事故预案,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6.2制定可燃气体应急事故的处置方案,制定演练计划,每年演练应急事故处置方案不少于2次,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
6.3发生事故后,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事故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应急结束后应编制应急救援报告。
7 考核
7.1各单位没有按照本规定执行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员工200元、班长400元、作业长600元、安全员800元、主管领导1500元、厂长3000元。
7.2上述各职责部门均适用该考核规则。
8 附则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7篇 pe燃气管道安全管理规范
摘要:目前,新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普遍采用pe管,由于认为破坏导致燃气泄漏的事故时有发生。本文结合施工及运行实践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综合措施。
关键词:pe管,庭院管,安全管理
l pe庭院燃气管安全管理问题提出
由于pe管与钢管相比有许多优点,使其在我国许多城市燃气工程中得以广泛使用。与钢管相比有许多优点:首先pe管使用寿命约为50年,而钢管为一般为15~20年;其次,pe管有卓越的耐腐蚀性能,柔韧性强、抗地震能力强,其断裂伸长率一般超过500%,对管基不均匀沉降的适应能力非常强,而且pe管可直埋敷设、蛇行敷设,焊接工艺简单,管道质量轻,施工方便,减少了工程量,效率高,工程综合造价低;此外,在抢修时,pe管可带气碰口作业,使用夹扁工具,快速夹扁带气pe管,能够迅速恢复供气,及时消除隐患。
但是,pe管在施工及运行中也暴露了一些弱点:施工中如果出现纵向划痕,坚硬物划伤,可导致pe管道应力开裂:一旦具有腐蚀性有机化学物质附在pe管道上,投入运行后,耐环境应力开裂的性能有所降低;pe管抗紫外线能力差,敷土必须达到一定深度;另外pe管在焊接质量上不能有可靠的保证,因为现行的国家标准没有具体规定,国内厂家也没有相关的检测设备,国外的检测设备也还处于初级阶段,而且价格昂贵。其焊接的质量,主要靠的是焊接设备性能的稳定性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心。然而,当他们的状态处于低谷时,极易留下质量隐患。
pe燃气管遭受人为破坏的可能性较高,尤其是用作庭院管时,其破坏的可能性更高,因此,采取综合措施加强pe庭院燃气管道的管理安全,保证安全供气这一问题非常重要。
2 加强pe庭院燃气管安全管理
管道供气设施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全,一旦出事,就会导致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由于部分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用户缺乏安全意识,不重视燃气管线的安全,任意施工,不计后果,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为保证pe庭院管的安全,减少人为破坏,加强pe庭院管安全管理,重点进行以下几方面工作:
2.1 pe管施工时首先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使用合格焊接设备,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上岗证,方能保证焊接质量;其次,随pe管应敷设示踪线,且在距管道不小于300mm处敷设警示带,警示带上应有醒目的标志,地面上的标志桩埋设应清晰,能够准确体现管道铺设位置,竣工图要完整真实。
2.2在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开工许可证时,需在供气单位办理施工现场燃气管线确认手续,杜绝施工单位代替办理,在工程建设初期,对燃气管线的保护就有了直观的认识,在整个燃气工程建设过程中,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签定供气合同,办理供气手续,每个环节都会体会到保护燃气管线安全的重要性,从根本上提高了保护庭院pe管的意识。
2.3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整个小区燃气开通前后,各物业管理人员应接受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并接受燃气经营单位的相关技术指导,供气单位和用户(特别是物业管理单位)之间必须签定安全供气协议,并且严格执行协议内容:
(1)物业管理单位要拥有燃气管道竣工图纸,掌握本住宅区内燃气管道及控制阀门的分布和运行状况,加强对管辖范围内的燃气管道设施及用户燃气设施的巡视和监控,尤其在庭院装修期间,燃气用户及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检查。
(2)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辖区内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和安全保护距离内挖坑取土等进行地下开挖作业时,应当向该区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危及、影响到燃气管道及设施的施工作业通知燃气经营单位共同指定保护监管措施或制止施工单位施工。
(3)为满足管道供气安全及24小时紧急抢险、日常管道系统的巡检、维修等要求,用户必须无条件提供作业场所,正常供气后,若有任何改动,必须首先经过管理处,通知供气单位确认,保证庭院pe燃气管道安全。
2.4庭院pe管管理重点是巡查要到位:
(1)管道安全距离内,有无因其他专业施工而造成损坏燃气管道的情况,管道覆盖层上有无土壤塌陷、滑坡、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管道上搭建建(构)筑物等,沿线有无燃气异味、冒泡、树草枯萎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漏发出声响等;
(2)每半年用检漏仪对地下管线及周边雨(污)水井、电缆沟井、地下室等进行燃气浓度检测。
(3)新投入运行的管道或漏气抢修修复后的管道在投入运行24小时内,应加强巡查
(4)庭院装修期间,增加巡查密度,保证每天巡查到位,及时发现隐患和消除隐患。
另外,工程竣工后、供气前这段时间,燃气工程管理非常关键,明确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为安全供气提供保障。
3 结束语
燃气pe管工程质量管理有其自身的特点,我们必须把燃气pe管的使用特点、物理特性和燃气工程施工规范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实施系统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8篇 构建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应注意的问题
燃气企业作为肩负着重大社会责任的公用事业企业,一旦发生事故,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特别是安全事故预防体系,这样才能确保安全、稳定、连续供气,提供优质服务。
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体现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危险源辨识等,还必须建立起企业的自律体系,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构建安全管理体系应注意的问题
① 建立良好的事故分析机制
经验表明,虽然可能出现事故的企业的工艺流程、组织结构等会有很大差异,但是可能存在相似的组织缺陷,导致类似事故的发生。在产生事故的诱因大都可以归结为人、物、环境与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当所有防范措施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危险因素才会最终导致事故发生。事故诱因链上,组织管理缺陷可能会导致生产过程不安全的环境,导致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使得预防事故的防范措施失效。组织管理缺陷、不安全的环境,也可以直接使得防范措施失效。
许多企业在处理事故时,经常把直接操作人员的行为失误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仅如此分析事故只是很简单地看到问题的表面,并不能阻止事故的再次发生。应该分析是什么因素导致操作人员出现错误操作,即沿着导致事故的原因形成的链,寻求问题根源症结所在。
另外,事故处理时考虑的范围应该为处理事故的组织可以控制的范围,否则处理结果是不切合实际的,一是处理结果得不到贯彻执行,二是影响事故分析的效率、效果。
分析事故,重要的不仅仅是考虑技术上的缺陷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还应把精力放在组织和管理缺陷上,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可能是根本症结所在。如果组织和管理上没有漏洞存在,仅技术缺陷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② 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辨识对预防事故发生有重要作用。重在全员参与,加强安全意识,可以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可先做一些基础性工作,将重要工序分段,从人、物、环境、管理4个方面进行危险源辨识。做好危险源辨识工作还有一个重要要求,就是要持续改进。
③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要求
要确保生产安全,必须严格遵守设计确定的生产负荷以及工艺流程的要求。但实际上有时难以做到,在生产任务的压力下,安全要求可能被抛在一边。很多长期在一线的工作人员认为,稍微修改相关流程,通过严格监控,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对于较复杂的环境或工艺,一些问题不是一次违规操作或多次违规操作就能导致问题暴露或事故发生的。这样长期下去,就会滋生侥幸心理,进一步产生警觉麻木,易发生事故。
④ 保持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
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是生产安全的重要保证。交接班信息的传递、上下级的沟通等制度的构建与执行、硬件的合理设计与制度的衔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等都是构筑畅通沟通渠道的重要内容。
⑤ 合理的安全管理标准
制定安全管理考核指标时,一定要考虑执行的标准不会导致对预防大事故的轻视。例如:如果把损失工时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就可能导致安全管理集中在诸如防止职工跌伤、滑倒、交通事故等一些可能导致职工无法出勤的方面。并不是说职工健康不重要、不需要关注,重要的是这样做可能使得管理者不注意对可能导致系统瘫痪、系统灾难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与管理。
⑥ 正确对待咨询结果
随着咨询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作会委托给咨询公司,包括安全管理方面的项目,这就会出现如何确保咨询质量的问题。有时咨询公司出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或者本身不太了解项目领域,使得委托方得不到真实的咨询结果,从而麻痹于不真实的“良好的”安全状况。
⑦ 制定真正能发挥作用的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一种强制要求,但重要的是要确保预案在需要时能发挥作用,这就要求经常预演、改进,使真正发生危机时,相关人员能各尽其责,能够有效响应。预案主要包括控制事故对生命和财产的危害以及对所产生后果的最大限度的补救,使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的程度。
⑧ 建立和谐的管理机制
燃气企业作为对经济、社会生活影响重大的企业,不能指望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安全管理、事故分析处理的目的不能仅放在对人的处罚上,重要的是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一定要构建和谐的管理机制,使员工乐于参与安全管理,报告安全隐患,管理者才能够得到充足的信息,进一步制定合理有效的安全管理策略。
⑨ 对安全事故中操作人员行为的处理
事故处理中仅强调对操作人员的处理,对事故的预防起到的作用相当有限。但是一些事故完全是由操作人员故意行为而造成,如果忽略对这类行为的处理,则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有百害而无一利。处理这类问题,重要的是准确区分和确定行为的性质,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处理。
2 结语
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众多方面,构建一个好的体系,体系中每一组成部分都有许多细致的工作要做。作为燃气企业,更应特别注意很多工作相辅相成,互相作为补充,密不可分。以上探讨的几方面内容,虽然有可能交叉重叠,但基本上可以分别作为独立的重要问题来考虑。只有每一部分的要求都得到满足,构建的安全管理体系才能够确保安全。
第9篇 燃气管道工程安全管理控制总结
做为一个以燃气施工为主的企业,如何在市场日益竞争激烈的环境中生存如何发展与壮大为企业创造利润,为城市发展贡献力量。就要依靠自身的优势,采用科学管理的模式,狠抓工程质量,严格要求,创造优质工程,打响自己的品牌。这都需要安全来做保障,从这一点讲,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安全意识
首先从思想上筑起一道安全意识的长城,在做具体工作时,杜绝一些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安全就有了可靠的保障。人性化管理、和谐的工作环境,人身安全就能纳入正常的管理渠道,要想提高安全意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落实。
1、认真学习、理解掌握有关的安全方针、政策、规程及本企业的相关规定。
企业的安全工作做的好与不好,关键在领导。与单位的主管领导有直接原因,与分管的领导有一定的责任,如果主管领导与分管领导有机地结合起来,带动安全主管部门与主要部门的领导,形成核力,共同做好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这个单位的安全工作就能深入、细致的扎实的开展,安全工作就有了可靠的保障。做为主管领导,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程,理解其真正的含义,才能在工作中克服法盲现象。使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加大,带领企业向安全的更高目标迈进。
2、加强宣传、教育与推动安全工作。
一个企业要想发展,安全是保障。安全是靠企业每一名职工在各个工作岗位中,尽职尽责地做好安全工作来保障的,提高每个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的安全意识,在每名职工的心中扎下根,就要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搞好安全宣传,平时要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总结提高,当发生事故时,按照紧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实施,把损失降到最小。
3、在工作中克服侥幸心理,根除习惯性违章的隐患。
一个企业要想真正地搞好安全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就要下力量解决好靠侥幸心理来开展工作的思想意识,根除习惯性违章这个大隐患,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如果这个隐患不根除,搞好安全工作就无从谈起。所以要加强几个方面的工作来解决这个隐患。
(1)克服以往违章的经验,根据以往的违章操作经历,还继续采用,因为没有出过事故,还认为安全可靠的。另根据以前的已经取消的老规范、老标准、老模式去开展工作,新的规定不清楚,还以为可行的。
(2)克服不良的习惯性工作做法,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因为某些条件不具备,但工期要求比较紧,或其它原因仓促上马,总认为安全有底,根据以往的工作经历,没有出过事故,就认为出不了事。疏于防范产生轻视的心理,危害比较大。
(3)克服为节省开支,靠侥幸心理来施工的思想。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类似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应高度重视,不能听之任之,因为千里长堤馈以蚁穴的教训太多。
通过以上3个环节(即领导、管理、工作)的论述证明,在施工中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这3个环节的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给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施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工作。
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提高安全意识的前提下,做好安全预防,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尤为重要。为此,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签订安全协议书
a、签订安全协议书的意义:就是根据各种的施工不同情况,明确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与权力义务,将依据所承担的职责来开展工作,避免出现安全工作无人管理的盲区。
b、签订安全协议书的目的:就是将承担的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的身上,进一步明确责任,使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一抓到底,要横到边、纵到底、层层有人负责、层层有人抓,避免出现安全管理工作脱节的现象。
c、签订安全协议书的作用:就是将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进行明确与承担的义务,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就要按照安全协议书规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
所以,做为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工程施工前,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不能施工。违者视为违规施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停止施工的资格。
2、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任何一项工程施工前要进行各项工作交底,而安全工作交底也是相当重要的,如:施工前的安全教育,这项工作包含两个内容,a、入场前的安全教育。b、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求将所有施工人员集中起来进行安全培训,待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本着“纵到底、横到边”的原则,要形成各个环节有人管,各项安全工作有人抓,各项制度得到全面的落实。以不能出现空白区域。
a、明确施工负责人的职责;因为整个工程的过程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第一责任人,这一点要非常清楚地向其明确,并对其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落实安全资金的投入,安全措施的落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b、明确施工现场负责人的职责;现场负责人承担整个工程过程,在安全工作中负直接责任。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操作规程,并做到不违章指挥、督促、检查安全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c、特殊工种的人员职责,特殊工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的职责占工程的主导作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一点要清楚地认识上去。对他们的管理要加强,一方面督促他们遵章守法,认真落实“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另一方面让他们加强巡视检查,起到安全员的作用。清楚自己在应急预案中自己所担负的安全职责和义务,协助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安全施工及应急自救的工作。
d、施工人员的职责。
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与施工,是整个工程施工的安全关键所在,加强安全管理,纠正违章是安全工作的保障。对于他们的安全管理与教育,要提升到一个高度来认识,因为在施工过程中他们随意性比较强,习惯性违章比较突出,存在野蛮施工的现象,对自己要求松懈,只注重工程的进度,忽视安全的意识薄弱,所以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抓好最基层的各个岗位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到“不违章操作”。承担应急预案中的职责与义务,在施工过程中互相监督,做到“三不伤害”。
e、其他管理人员的职责。
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除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外,还要负起对工程的监督与检查的义务,制止违章施工的职责,协助施工现场负责人共同管理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熟知应急预案中所承担的职责与义务,把安全关、质量关,确保安全无事故。
三、做好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工作。
做为工程公司来讲,安全交底是基础,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是根本。抓好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是安全工作中的重头戏。也是一个企业生存的大问题,要想做到,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保障。
1、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开展安全大检查,只是安全管理中的一个手段,目的就是通过安全检查发现一些问题,也是对施工人员、各级管理人员起一个督促作用。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与方法,使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检查的方式为:
①联合检查:由企业负责人带队,相关人员组成一个联合检查小组,到所属各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的状况有所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②主管安全管理负责人带队,相关安全专业管理部门人员,到所属各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各个施工现场做出安全评价。
③安全专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本部门相关人员要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的巡查工作,深入到各个施工岗位,全方位的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各个施工现场作出阶段性的安全总结。
④其他专业、技术部门的人员到各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工艺、质量、各种电器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对各个施工现场写出调研报告。
⑤企业负责人安排有关人员随同集团及集团相关的部门到所属各个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检验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的工作情况。
2、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监督,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基础性工作,完善各种管理制度,施工安全的相关手续,有关安全资料的归档,做好安全施工的竣工资料,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本文所介绍的一些工作内容,都是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安全施工中,还要提升加大管理力度,如引进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机制,引进竞争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安全评价等等,今后进一步加大整个工程过程的因果分析,有多少个环节、有多少个程序分析出来制订相应的保障措施,加以落实。文章所述内容,只是我们工作中的一点体会与想法,难免有不妥当的地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目的是使施工安全管理,使工程施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使无形资产不流失,创建和谐的施工安全环境。
第10篇 燃气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
1制定依据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及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2022年2月25日关于重大危险源普查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燃气集团公司所属地区公司,项目部及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3术语与定义
3.1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以及其它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2本办法规定了重大危险源的调查、评价、监督、控制等安全管理要求。
3.3本办法规定的单元是指一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4职责
4.1各单位安全环保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1.1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1.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报燃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1.3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并上报;
4.1.4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及时跟踪验证。
4.2 燃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2.1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
4.2.2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4.2.3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组织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4.2.4负责监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源投入。
5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5.1各单位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重大危险源普查和辨识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向燃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门上报登记重大危险源。上报登记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5.1.1.危险物质种类和名称;
5.1.2.危险物质物理化学特性;
5.1.3.危险物质数量;
5.1.4.危险物质所在地及周围环境;
5.1.5.危险物质用途;
5.1.6.危险源辐射区域内作业人员情况(出现频率、密度);
5.1.7.危险源辐射区域内设备、设施及工艺状况。
5.1.8.安全评价报告。
5.2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范围主要包括(长输站、天然气贮罐区(贮罐)等。)
5.3燃气集团公司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由公司各级部门的主要工作人员组成公司安全评估小组,按确定的评估方法和内容进行评估,并对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评审。
5.4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形成安全评估报告,并按规定报油田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5.5安全评估报告应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5.5.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5.5.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5.5.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5.5.4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
5.5.5重大危险源等级;
5.5.6安全对策措施;
5.5.7应急救援措施;
5.5.8评估结论与建议。
5.6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项目部要及时上报公司,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6重大危险源监控与控制
6.1各单位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6.2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威胁生产安全的问题或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6.3作业人员在重大危险源场所施工作业时,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6.4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重大危险源由油田公司监控,燃气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重大危险源由燃气集团公司监控与管理;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由各单位部门监控与管理。
6.5各单位要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危险物质和能量有关参数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6各单位应每半年向燃气集团公司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情况。
6.7各单位应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前和整改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燃气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6.8燃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和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
-安全评估报告;
-安全运行情况;
-历史事故记录;
-管理制度清单;
-应急预案及培训演练总结。
6.9各单位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并实行领导安全承包责任制。各级安全承包领导按规定进行检查活动。加强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完善操作与维修规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
6.10燃气集团公司按规定在重大危险源场所安装和配备安全设备、设施,为作业人员配发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悬挂重大危险源风险提示牌(重大危险源风险提示牌主要内容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具体位置、危险物质及储存数量、风险及控制措施、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等)。
6.11燃气集团公司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应急管理工作。
7 附录
7.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登记表
7.2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第11篇 城市管道燃气安全管理措施
近几年,随着城市燃气普及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用上了洁净、方便的管道燃气。但由于管理不善,管道燃气在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净化城市空气的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事故隐患。城市燃气泄漏造成居民中毒,城市燃气爆炸导致人员伤亡的报道时见报端。强化城市燃气安全管理,避免燃气泄漏,己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然而怎样才能搞好城市管道燃气的安全管理呢,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浅谈如下:
一、城市管道燃气泄漏的原因
城市管道燃气泄漏的原因多种多样,下表是某市近3年发生的20起典型的管道燃气泄漏事故,表中列出了导致燃气泄漏的原因,每种原因导致的燃气泄漏事故起数,以及在20起事故中所占的比例。
原因
管材质量
设计与施工质量
基础沉降
污水腐蚀
野蛮施工
调压设备失灵
其它
起数(起)
1
3
2
2
9
1
2
所占比例(%)
5
15
10
10
45
5
10
从上表中不难看出,导致管道燃气泄漏的原因有许多种,但野蛮施工导致的管道燃气泄漏所占比例最高,其次就是燃气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质量。找出管道燃气泄漏的原因,就需要对症下药,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城市管道燃气的安全管理,严防管道燃气泄漏以及由此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二、城市管道燃气的安全管理
(一)狠抓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建设部60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燃气设施的地面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堆放物品和挖坑取土等危害供气设施安全的活动。”有了规定,为什么还会出现那么多挖毁煤气管道或视燃气管道安全于不顾的野蛮施工行为呢笔者认为一是审批把关不严;二是处罚力度不够。要避免野蛮施工挖毁燃气管道,首先要严把市政工程施工的审批关,要求规划、城管等有市政工程施工审批权的部门要清楚地下燃气管道的分布情况,在燃气设施的地面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允许有挖掘作业。特殊情况,必须进行挖掘作业的,要及时与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取得联系,并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是禁止使用大型挖掘机械,必须使用人工挖掘;二是要对地下燃气管道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三是必须保证工程回填的质量,防止煤气管道基础下沉。其次就是要加大对野蛮施工的处罚力度,市政府要明确专门的部门负责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并授予行政执法权,尤其不能出现谁都管,谁都管不了,或谁都不管的现象。
(二)严把燃气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质量关
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同时燃气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城市燃气设计规范》,尤其是对于穿越地下暗河、污水沟,地质松软的地段的燃气管道,设计上必须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严防燃气管道腐蚀,或因基础沉降而断裂。城市燃气工程的施工也必须由获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所采用的管材必须从正规渠道获得,绝对不允许使用“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除了燃气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把燃气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质量关外,政府还要委托监理部门代表政府监督燃气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质量,把好最后一道关。
(三)强化城市燃气运行的安全管理
城市燃气运行的安全管理,主要由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但政府部门、社会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作为燃气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城市燃气运行的安全管理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严予以管理。要加强燃气安全常识的宣传,加强燃气管道、调压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燃气管道的巡线检查,加强燃气泄漏事故的抢修、抢险工作;燃气管道遍布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单靠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的定时、定点检查,不能发现所有的安全隐患,而一旦出现燃气泄漏,直接受害的就是广大城市居民。因此,要求广大城市居民充分认识燃气的危险性,提高安全意识,把保障城市燃气的安全当作自己份内的事,并充分发挥人多、面广的优势,积极协助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城市燃气运行的安全管理,发现燃气泄漏或其它安全隐患,立即报告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以便迅速组织抢修;由于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无行政执法权,这就需要有行政执法权的政府相关部门,把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处理不了的野蛮施工问题,违章建筑占压煤气管道问题,偷盗、破坏燃气设施的问题等,责无旁贷地管起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以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四)狠抓城市管道燃气泄漏的抢修、抢险工作
城市管道燃气一旦泄漏,危害巨大,若发现不及时,处理不迅速,危害更大。这就要求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一支实行军事化管理,全天24小时值班待命的抢修、抢险队伍。这支队伍要装备齐全,作风优良,训练有素,具有全天候处理燃气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的能力。接到城市燃气泄漏报警,抢险队要迅速出动,用最短的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在控制险情,协助有关部门疏散周围居民,抢救中毒人员的同时迅速查找漏点并予以抢修,确保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城市燃气危险性很大,但只要政府、社会、燃气设计、施工、生产、经营单位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强化对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就一定能够降低其危害,使其更好地造福于广大城市居民。
第12篇 厨房燃气安全管理规范
餐厅(厨房)是重点防火安全区域,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区域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熟悉以下操作管理规范。
第一条 使用燃气具前要仔细阅读便用说明书,按要求正确操作。
第二条 使用燃气设备的房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灶具周围不要放置易燃杂物。
第三条 定期检查户内燃气管道是否漏气,检查方法为用肥皂水刷在管道接口处,如果有气泡冒出,证明该处漏气,需要进行修理。
第四条 对灶具连接胶管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磨损立即进行更换:更换液化石油气钢瓶时,减压阀与钢瓶接口处的胶圈是否脱落、老化、坏损,减压阀是否上紧,严禁违规操作。
第五条 发现漏气时,立即关闭气源,清除火种,切勿启动和关闭电气设备,打开门窗通风,进行检修。
第六条 使用燃气灶具时,不要得离开现场,防止火被溢出的汤水或风扑灭,造成漏气。
第七条 灶具发生故障时,不要强行使用,需立即请专业人员修复。
第八条 厨房工作结束时,要认真检查厨房区域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关闭一切不必继续工作的设备电源,以免带来安全隐患。
第九条 使用燃气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迁、装燃气设施和用具。
第十条 消防器材配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第十一条 严禁携带、存储有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液化气除外)危险物品,禁止在厨房内进行非食品生产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第十二条 不准在餐厅(厨房)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区域吸烟。
第十三条 必须爱护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设施除用于防火救灾之外,一律不得用于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
第十四条 全体员工必须掌握“四懂四会”、“四清楚四会”、“三能”的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 每日营业结束必须拨打内线电话6999通知保安部进行消防安全清场,每周五配合酒店安全管理进行安全大检查。
第十四条 凡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区域,云南方舟大酒店消防监控中心将根据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书给予200元以上处罚,造成事故的本酒店保留追究法律的权力。
★ 日常如何防止燃气泄漏:
1、在不使用燃气时,要注意关好阀门。
2、更换液化气钢瓶时应使用肥皂水检查燃气设施是否泄漏
3、日常使用期间定期使用肥皂水检查燃气设施是否泄漏。
★ 日常发现燃气泄漏如何处理:
1、应关闭所有阀门。
2、开启门窗通风,严禁明火或开关电器等。
3、立即报修 。
云南方舟大酒店有限公司
消防监控中心
第13篇 燃气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措施
燃气工程的业主单位是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工程建设也是燃气经营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燃气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某些恶性安全事故,给燃气经营企业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燃气经营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本文试图对燃气工程建设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类型进行分析,并对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相关建议。
1燃气工程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1.1燃气工程往往缺乏实力较强的施工单位
燃气工程单项工程数量多而投资小,从保证工程质量的角度考虑,一般都由建设单位即燃气经营企业供应主材,施工单位只包清工,利润空间小,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施工单位缺乏吸引力。甚至有些施工队伍就是一个包工头带几个农民工,挂靠相应的单位资质,人员素质低,机械设备配备档次低,不能满足燃气工程建设的需要。
1.2工程地点分散
在一些大中城市,施工地点分布在几十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即使一个县城的燃气工程也往往分布在各个角落,燃气经营企业的工程管理人员有限,在工程项目集中的时候,难以监管到位。给工程管理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1.3工期影响因素多
市政燃气管道的施工受房屋拆迁、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手续办理、临时占地补偿以及地方势力干扰等因素影响,工程拖延迟迟不能竣工。小区管道也因与土建、供水、供暖、弱电等交叉施工等因素影响,往往不能按计划工期实施。长期拖延的工程容易使人产生麻痹思想,也容易产生安全管理的漏洞。
2燃气工程常见的安全事故类型
2.1临时用电管理不善导致的触电事故
燃气管道焊接、吹扫、试压等各个环节都需要电力供应,而且燃气工程战线长,工地不能固定在一个范围内,一般情况都是临时接电。由于大多数施工队伍实力较弱,自身管理要求也低,又由于施工流动性大,设备损坏率较高,在机械、设备配备上舍不得投入,能省则省。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电源插头插板不正规、不防水,电缆电线断了再接,接了再断,粘结胶布不用绝缘胶布,类似情况比比皆是。施工工地发生的触电事故非常多,我市某工地还曾发生过一起因工人不慎把钢卷尺搭接到破损的电缆上发生的触电事故,给人留下的教训非常深刻。
2.2管道沟槽开挖防护不当发生的塌方、行人跌落事故
沟槽开挖是燃气工程施工的一道重要工序,往往战线很长,又由于其它因素影响,几天甚至几十天不能回填。土方施工队伍本身安全意识不强,甚至有些土方工程是地方势力强行承接的。本身没有施工经验,又不接受燃气经营单位的管理,一是在超深挖掘时不加支撑,一旦塌方操作工人将受灭顶之灾;二是隔离带、防护栏、警示灯等防护设施根本不做,到了夜间加上天气不好的时候,极易发生行人跌落事故。我市就曾经发生过一起行人喝醉酒后骑摩托车在经过未修复完好的燃气管沟时跌倒致死的事件,由于燃气公司的施工单位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最终几乎承担了全部责任。
2.3材料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燃气工程比较分散,每个工程的工程量也不是很大,受材料供应、存放等其它因素影响,每次运输的材料量不是很大,有些施工单位图省事也图省钱,经常用三轮车、摩托车等超限、超载运输管材等,以致发生交通事故。
2.4高空作业引发的事故
燃气管道有时需要架空敷设,还有些地方燃气立管在户外安装,施工单位的操作工人缺乏专业培训,施工设备简陋,没有足够的劳动防护措施,也很容易发生事故。
2.5清管、吹扫以及强度严密性试验过程发生的事故
我们在一次次高压管线清管时就发生过一起因为清管球后面憋的压力太高,清管球突然冲出后飞到附近厂房的房顶上砸坏厂房的事故。做清管、吹扫、强度、严密性试验时,管道内的压力较高,压力释放口的气体泄放压力很大,再加上管道中的焊渣、灰尘甚至砖头、石块等杂物飞出,极易造成人身伤害。
2.6带气、带压作业引发的事故
为保证燃气的正常供应,有些燃气工程需要在带气、带压条件下施工,如果方案不周密,缺乏有效的检测、监护手段,一旦发生燃气泄露则后果非常严重。
2.7其他事故
如爆破施工、管道下沟时的吊装作业、钢管焊接无损检测等施工过程中都易发生安全事故。
3做好燃气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3.1切实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
选择一只实力较强的施工队伍,并与之相对固定的长期合作,对于抓好燃气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这样的队伍人员相对稳定,在与燃气经营企业合作过程中对燃气公司的管理模式比较熟悉也容易接受和遵从。由于有比较稳定的工程收入,这些施工单位的管理者在人员培训、设备和机具的投入上也舍得花钱,对抓好安全管理的软件和硬件方面都有较好的保障。燃气经营企业的工程和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考核,把安全管理水平作为考核施工单位的重要内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对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要求并协助施工单位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单位管理者和职工的安全意识。
3.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严格审查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真正落实。针对特定的工程项目,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事故隐患,确认在已经通气或其他必要的场所施工是否办理了工作许可证,是否配备了必须的燃气检测设备和消防设备;沟槽挖掘超过一定深度,沟壁是否放坡或加支撑物,是否备好了围栏、警示带、警示灯等装置;高空作业是否配备了安全带;管道吹扫、试压、射线探伤是否划定了足够的安全区域和安排了足够的人员巡视等等。燃气经营单位的工程和安全管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将这些因素尽力考虑周全,并在施工过程中对这些特殊部位、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和监护。
3.3加强对工程现场的安全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把工程现场的安全检查作为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把对工地现场的安全检查作为各类专项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多方位、多角度的加强工地现场的隐患排查。工地安全检查要重点抓好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临时用电情况的检查,查看电焊机、电器设备是否接零(地),是否有防雨罩、漏电保护措施;电线、电缆铺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私拉乱接、铜丝代替保险丝、裸露线缆接线等现象,配电箱是否完好,是否有漏电保护和防雨雷等措施。安全检查要尽力采用安全检查表的形式,避免发生漏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整改并适时跟进,并把每次检查的结果汇总,作为对施工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燃气工程的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作为燃气经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者,必须时时刻刻提高警惕,切不可麻痹大意,在有效地做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同时,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14篇 浅谈燃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摘 要:本文简述了燃气工程施工中,现场临时用电的主要特征和常见安全问题,并对存在
问题作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对策,对燃气工程施工中现场用电安全有一定指导意义。
关键词:主要特征 常见问题 相关对策
燃气工程施工具有施工作业自然环境恶劣、施工作业社会环境复杂、 施工过程具有不确定性、施工队伍流动性大等特点。 目前,由于燃气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不善,造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隐患问题不断,极容易引发重大伤亡事故。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导致的触电事故已成为施工现场五大伤害类别之一,所占比例相当高。 例如,2008年我市某公司在施工中造成两名工人受伤,其中一名成为植物人。在此,笔者结合燃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点,以及实际工作中施工现场用电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对燃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与管理浅析如下: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主要特征
1.临时性
燃气工程施工工期小的工程工期只有几个月,大的工程有几年,工程竣工后一些用电设施就要拆除,因此施工现场用电明显带有临时性。
2.用电量的不稳定性
一个工程随着施工进度的进展, 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用电量相差较大,用电负荷存在不稳定的非确定性因素。
3.电气设备的流动性
在燃气施工中, 施工机械具有相当大的周转性、移动性和共用性,伴随着施工的进行和工序的进展,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变化频繁,极容易造成人身危害。
4.工程施工现场的复杂性
燃气工程施工, 往往要面对复杂的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在燃气工程中存在点多、面广、随机等特点,成为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
5.危险性
施工现场的环境较恶劣,电气装置、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等易受外界的影响和侵害,大多又是多工种交叉作业,极易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二、燃气施工临时用电常见安全问题分析
1.不重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针对燃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殊性与危险性,建设部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实际中某些施工企业往往忽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导致施工现场线路与设备布置不合理,用电设备与器具选型不规范等,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埋下了安全隐患。按规定凡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以上的工地,都要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不重视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电工必须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要求,经过严格的培训,持证上岗。 但是多数施工现场不配备专职的电气操作人员, 即使配备也是一知半解。管理人员对电工技术交底不详细,没有针对性,也没有交底记录。
3.不重视接零保护
施工工地绝大部分用电未执行tn—s系统,许多现场人员认为通了电,机器已转,灯亮了就可以了,仍沿用三相四线制,个别采用接地保护。有些工地虽然采用三相五线制,但重复接地仅有1~2处,或没有重复接地,在系统出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保护零线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 另外,许多施工用电采用的pe线端子板不合格,施工工地电箱内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是采用正规的pe线端子板,而是采用螺母压接,甚至存在pe线连接松动不牢固的现象,直接导致连接处的电阻值增大,影响到pe线的实际保护功能。
4.不重视接地保护
主要表现在埋设接地体的时候,忽视接地体埋设点的土质情况,导致接地电阻值较大,忽视对接地电阻值的定期检测,使接地保护失效(图1)。
5.不重视措施保护
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时,大多不采用防护措施或防护屏障上缺警告牌,给安全工作留下隐患(图2)。
6.不重视电气设备及材料质量
常见问题有: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导线材料不合格,配电箱、开关箱材质差、隐患多,闸箱负荷低,插座、插头质量差,电器缺极掉角或缺螺丝、螺母,少闸盖,一闸多用,乱接用电设备等。
7.不重视临时电源线规范架设和搭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往往贪图方便不按规范操作接线。有的是将闸刀开关胶木盖取下后把电源线直接挂在保险丝上,有的是将电缆线路明放于地面上。电缆线路虽进行了埋设,但埋设深度浅,既不用细砂覆盖,也不采用硬块压实,电缆接头不加接接线盒,防水性差,给安全施工带来隐患。
三、燃气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与措施
1.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要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的要求,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及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严格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工地特征做好专项的用电组织设计,摸清工地现状,通盘考虑,精心设计,周密布置,作出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督促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到突处。 对于施工单位使用的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以上的临时施工用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按《规范》要求编写保证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电设备的名称和技术参数。
2.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切实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存在极大的潜在性危险源和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将危险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电工应严格执行 《规范》, 作好施工现场各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进行测试,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 对施工现场实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方式,总配电箱、开关箱均加设漏电保护器的二级保护,而且做到分级控制。 要严格做好规范的三相五线制,降低用电危险性。多数施工现场用电都是由供电单位引来,且三相四线制居多。 工地应设置自已的总配电箱,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做重复接地引出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真正分离,并在保护零线的末端及中间50m左右的距离进行多处重复接地, 保证每处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用电设备的外壳、箱体等用多股铜线和保护零线并联。要严格检查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等电器装置的电气特性, 要根据用电设备的性能,选配合理的参数,进行取舍,正确使用。
3.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 ,完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要严格现场电工技术资质审查, 现场电工均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维修安装电工证》或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且证件年审有效,杜绝无证电工上岗操作。 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并逐级落实到人。项目管理部要对电工的工作加强监督与检查,项目经理应定期对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进行审核,加强电工责任心教育, 对其平时工作中的用电管理与日常操作及巡查维修等进行有效监督, 真正将安全用电管理落到实处。电工应严格执行《规范》,作好施工现场各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电阻、 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进行测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认真做好外电设施防护,严格控制和杜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现象
凡是外电线路小于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时,一定要采取防护措施,做好方案,保证用电的安全。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用电要按《规范》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线,正确敷设电线和电缆。对于采用电缆线路的工地,电缆要做埋地处理,且覆盖材料要合乎要求,要加设接线盒,沿墙也要做到顺直,高度符合要求。要重视现场照明,降低触电可能性。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严格分设,做好保护接零,使用安全电压,装设漏电保护器。
5.加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管力度 ,切实保证工程建设施工秩序
燃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项目管理部要切实建立完善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制度,对违犯《规范》的现象坚决制止,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临时用电实施监理, 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明显违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章节相关条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必要时可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待所有安全隐患整改消除,并经监理复查合格后,方可签署复工令,以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施工。
第15篇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应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监视生产现场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
第三条 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条件: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石化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存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和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报警器。
引进项目和国内配套项目也应按照这一原则配备报警器。
第五条 报警器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严格执行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有关规定。
第六条 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可能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密度;
2.室外安装时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第七条 报警器校验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校验方法及校验人员应取得所在地市级计量部门的书面许可。
第八条 报警器专业管理以机动部门为主,技术、计量、仪表等职能部门共同负责,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有关制度的落实工作。
第九条 各管理部门都要认真制订以下有关制度:
1.报警器管理、检查、报废、更新、拆除、停用、临时停用和验收制度;
2.强制定期检验和标定制度;
3.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
4.有关人员的培训制度。
第十条 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
1.机动(计量)部门负责组织现有生产装置新增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制定和审核;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评比;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安全部门参加增设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验收检查;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负责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
3.设计、技术、供应部门负责报警器的选型、设置方案、采购等工作,并征求安全部门的意见。
4.仪表车间应指定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报警器的维护、校验工作,健全档案资料。
5.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性能、原理,并会操作使用。
第十一条 各企业要加强报警器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技术力量和维修人员,完善必要的标定手段。
第十三条 在报警器使用和管理中,由于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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