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高层楼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康居高层楼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施工人员尤其是专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架子工、机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在施工前应接受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工长在施工前,做好本工程技术交底工作,各专业工种应持证上岗。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坚持星期一法定安全教育,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贯彻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严禁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严禁在施工区域内追逐打闹,酒后上岗。
严禁现场吸烟、穿拖鞋、赤背、穿短裤。
各种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立运输必须按方案实施,禁止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明显部位地段,要有安全标志牌,标语和宣传通知,随时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强化现场的安全检查,坚持跟踪管理,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各种架子在搭设拆除时应有安全技术方案或交底,搭设时经安全生产部门验收方可使用,拆除时必须经生产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拆除。
高层结构,首层设封闭水平安全网,沿楼一周,主体结构每四层外挑3m的水平安全网。
电梯井、管道井,应用架子、安全网封闭,大模板外挂架,护身栏、操作平台外表面全部外罩立网和水平网。
安全网采用总公司指定阻燃型产品。
大模板安装拆除操作中,要严格按照规程作业,随时注意塔吊大勾的运行方向和模板运输方向,尽量避开运行线路下方和大臂下方作业,认真听信号指挥。
注意脚下部位的障碍物,要求多工种配合协调一致,轻吊轻放。
第2篇 某高层住宅楼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高层住宅楼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临边、洞口安全施工措施
(1)在基坑四周、楼层四周、屋面四周等部位,凡是没有防护的作业面均必须按规定安装两道围栏和挡脚板,确保临边作业的安全。
(2)各楼层的电梯门洞口、楼梯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以及物料提升机出入口平台处都必须有安全防护,大于1.5m的洞口还必须采取盖板和围栏双层防护,确保所有洞口不坠人、不坠物,安全可靠。
2、钢筋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2)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无脚手架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
(4)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
3、模板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2)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 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上行走。
(4)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5)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起重机械运送时,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6)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7)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8)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
(9)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
(10)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4、混凝土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一般混凝土
a、浇筑混凝土使用的溜槽节间必须连接牢靠,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杆,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帮上操作。
b、浇筑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c、混凝土地泵在浇注时,要防止崩管和防止泄露的混凝土伤人。
d、使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2人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管道接头、安全阀、管道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应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e、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大体积、大方量混凝土
a、因一次施工混凝土浇注量大,工地上施工车辆密集,故交通疏导上要合理组织运输线路,统一协调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b、劳动力组织上,要配备足够的工人班组轮流作业,避免因疲劳作业而产生事故。
c、作业面四周应搭设双排钢管脚手架,并高出操作面不少于一步架,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超2米高的深基坑四周应设置1.5m高防护围栏。
d、混凝土泵管进入基坑的垂直部分要用脚手架固定牢固,并配180度弯管,防止垂直部分泵管因压力大而在接头处脱落。混凝土泵管及连接件在使用前要检查,磨损的或材质不好的要挑选出来,不得使用。
e、在混凝土地泵使用完毕清洗泵管时,在泵管尽头要设置围避防护,防止清洗球冲出伤人。
f、上下基坑的马道要由专业脚手架工人搭设,并通过正规的检查验收。马道要平缓,同时要设防滑条,侧面要设踢脚板和护拦,马道上不得堆放重物。
g、为防止地面物品落入坑内,要在基坑四周设置1.2m高的围栏,并设挡脚板,满挂密目式安全网。
5、脚手架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脚手架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
(3)风力六级以上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4)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5)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
(6)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6、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或拆除)必须编制安装(或拆除)方案。安装结束后由安全管理部配合安监站进行验收。
(2)本工程使用中、小型机械比较多,因此,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
(3)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要派技术熟练的信号工和司机进行操作,持证上岗,做到定时保养及时维修,按时检查,确保各种安全保险灵敏有效。
(4)塔吊、外用电梯、机电设备、脚手架均需防雷接地,接地极∠50二根长2.5m打入地下500mm,级间和与设备间连一40×40镀锌扁钢,电阻不大于4ω,脚手架每30m设一处,电阻不大于10ω。
(5)施工现场塔吊、砼输送泵等大型用电设备、机具,配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7、结构施工安全措施
本工程采用五台塔吊,属于大面积的工程施工,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塔吊管理
a、成立由总承包安全负责人为首的工程塔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协调、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
b、各施工单位提前2天向总承包商塔机作业指挥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总承包商工程协调部统一调度安排使用。
c、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d、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须确
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e、对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机,要采取塔臂回转限制措施。
f、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g、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2)塔机运行原则
a、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再运行作业。
b、后塔让先塔:在两塔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
c、动塔让静塔:在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另一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
d、轻车让重车: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3)信号指挥规定
a、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指挥。
b、换班时,采用当面交接制。
c、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现场所用指挥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
d、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e、塔臂旋转时,发出指示方向的指挥语言,应按国标执行,防止发生方向指挥错误。
f、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应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4)起重工(挂钩工)操作规定
a、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规定。
b、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
c、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d、起重工作业前、中、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5)塔机顶升规定
a、与相邻塔机无影响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本塔的顶升高度和顶升时间。但必须书面上报塔机指挥中心,经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顶升。
b、塔机指挥中心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本着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项升高度和到位时间。
8、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要求所有安全设施的搭设实行申报制度,所有设施搭设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总承包商审批,搭设完毕后通知总承包商,经总承包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安全设施同样要向总承包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拆除。同时对多单位共同使用或交替使用的安全设施实行验收、检修、交接制度,对安全设施搭设的时间、位置、用途等情况,总承包商都一一记录在案,根据使用的要求和工程进度,做好动态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完好、坚固、稳定,使安全设施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2)要求分包单位在高空或临边作业时,对手持小型工具必须全部生根,以防在高空操作时坠落。对进入现场及楼层的信道搭设安全人行信道,对接近吊装的危险区域,用护栏进行隔离,悬挂警示牌,有效地防止可能发生的高空物体坠落事故。
(3)制定和健全高空施工的安全操作制度,严肃施工纪律。
(4)高空安全设施必须用途齐全、安装牢固、拆除方便、使用可靠,同时做到定期检查,专人修缮。
(5)高空施工人员应佩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对超高空施工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在高空宜设置(冬季)避风棚和(夏季)遮阳棚。
(6)当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高空吊装施工。
(7)高空上下指挥应采用无线电对讲机,且信号统一。
9、施工现场临电安全措施
(1)现场施工用电缆、电线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严禁使用三相四芯再外加一芯代替五芯电缆、电线。现场所有配电导线采用橡套软电线,不准使用塑料线及花线,不允许用铁丝、铜线代替保险丝。
(2)施工用电投入运行前,要经过安全管理部及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用电要有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架空敷设,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临时照明采用不大于24v的安全电压。
(4)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持有效证件的电工进行。
(5)配电房室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6)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加强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7)对固定、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应实行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8)现场电工必须熟练掌握并认真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供电局、劳动局安全技术须知有关规定。
(9)电工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并做好施工日志。面向生产第一线,做到随叫随到,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全心全意为施工生产服务。
(10)现场电工应随时掌握现场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绝缘程度和使用运行情况,设备增减情况,开关箱、流动箱及用电设备的熔丝匹配情况,插座及开关的保护盖齐全完好情况,如有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11)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零配件齐全无损,无裸露,标记无脱落,外观清洁,摆放整齐。
(12)必须严格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总配电箱或柜,不得直接在供电局或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系统上向各分配电箱供电。
(13)各类配电箱中的rc熔断器内严禁使用铜丝作保护,必须使用专用的铜熔片,并做到与实际使用相匹配。
(14)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内漏电开关不得大于30ma/0.1s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求。
(15)开关箱必须固定挂设,不得随地放置,严禁箱体倾斜15°以上使用。
(16)对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类配电箱,现场值班电工班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全面细致的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7)值班人员按规范要求定期对配电室低压柜进行检查清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
(18)对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每周必须清扫一次。灰尘多、潮湿等场所,根据情况增加清扫次数,保证配电箱的清洁完整。
(19)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先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0)现场电工必须做好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记录,如动作时间、动作原因、动作次数等,查清动作原因处理恢复后,才能继续投入使用。
(21)现场所有用电设备 必须另接三级配电箱,否则不准使用。箱内必须配有开关及漏电保护器,三级箱与二级箱距离不得大于30m,三级箱至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22)在雨季施工每月必须对漏电开关进行末端试验,发现不动作立即更换,如实记录。
10、易燃、有毒、化学品使用安全措施
(1)单独库存,有明显标识,且远离办公区、生活区及木工房。所有材料均要将品种、数量记录详细;
(2)有毒物的施工,应保持通风;
(3)施工现场应有灭火器械;
第3篇 高层住宅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管理体系
安居工程高层住宅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管理体系
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把施工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行之有效地贯彻到各个环节中去。同时安全工作的特点又体现在它是一项需要持之以衡地、需要全员参加的复杂的系统工作。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安全生产目标
达到五无目标,即'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人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无中毒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面的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领导公司开展安全教育,贯彻宣传各类法规,通知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制订各类管理条例,每周对各项目工程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评比,处理有关较大的安全问题。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进行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贯彻上级精神,每天检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每周召开工程安全会议一次。制订具体的安全规程和违章处理措施,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1次。各作业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带领各班组认真操作,对每个工人耐心指导,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并及时向工地安全管理小组汇报工作。
三、安全检查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工程处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四、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进行摸底测试,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各专业班组认真钻研设计图纸进行技术交底,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安全规范。经过培训交底达到合格的职工才允许上岗操作,为安全工作顺利圆满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主持。同时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专职安全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第4篇 高层建筑安全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高层建设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问题。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特征及消防安全特点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1.在施工过程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没有安装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烟囱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2.施工现场的有些搭临设施采用了木板、毛竹、塑料布等可燃材料,而且搭临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往往影响消防安全。
3.施工现场由于深基坑的开挖和建筑材料的堆放影响了消防车道的畅通,使消防车难以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且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5.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
死群伤事故。
6.施工现场使用的是临时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压等都不能满足消防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改善消防供水条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高层建设施工总的部署,其中应包括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从施工总平面布局、消防设施、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考虑消防安全问题:
1.施工总平面布局
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
2.消防设施的配备
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各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学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了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第5篇 高层建筑施工技术控制及安全管理
1沉降和变形观测--沉降、位移、倾斜和裂缝等变形观测控制
1.1设计措施
1.1.1“放”的措施:设置永久性伸缩缝;外墙面适当位置留分隔缝等。
1.1.2“抗”的措施
避免结构断面突变带来的应力集中,重视对构造钢筋的配置;对采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轻质墙体,增设间距不大于3m的构造柱,每层墙高的中部增设厚度120mm与墙等宽的混凝土腰梁;砌体无约束端增设构造柱;预留的门窗洞口采用钢筋混凝土框加强。
1.1.3“放”“抗”相结合的措施:合理设置后浇带,采取相应补偿收缩混凝土技术,混凝土中多掺纤维素类等。
1.2施工措施
1.2.1“放”的措施:砌筑填充墙至接近梁底,留一定高度,砌筑完后间隔至少7d,宜15d后补砌挤紧;合理分缝分块施工;在柱、梁、墙板等变截面处宜分层浇捣等。
1.2.2“抗”的措施:第一尽量避免使用早强高的水泥,积极采用掺合料和混凝土外加剂,降低水泥用量(宜小于450kg/m3)。第二选择合理的最大粒径砂石,这样可减少水和水泥用量,减少泌水、收缩和水化热。第三在施工工艺上,应避免过振和漏振,提倡二次振捣、二次抹面,尽量排除混凝土内部的水分和气泡。第四现浇板中的线盒置于上、下层筋中间,交叉布线处采用线盒,沿预埋管线方向增设宽度不小于450mm的钢筋网带。
1.2.3“放”“抗”相结合的措施。在混凝土裂缝的预防中,对新浇混凝土的早期养护尤为重要。为使早期尽可能减少收缩,需主要控制好构件的湿润养护,避免表面水分蒸发过快,产生较大收缩的同时,受到内部约束而易开裂。对于大体积混凝土而言,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水化热高峰的集中出现;同时在养护过程中对表面、中间、底部温度进行跟踪监测。
2混凝土强度控制
2.1配比的选定
2.1.1根据地区市场原材料情况进行不同配比的试验,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配比能及时调整,如5mm~40mm石子,粒径小于2.3细砂做一组,5mm~40mm石子,粒径不小于2.3中粗砂做一组等等。
2.1.2对实验室配比结合原材料的含水量、含泥量进行施工配合比调整,以确保实验室配比的实际通用性。在施工中要加强原材料把关工作,砂石级配不良时,采取相应措施调整。
2.2严格养护制度高层建筑多采用泵送混凝土。泵送混凝土不仅能缩短施工周期,而且能改善混凝土的施工性能。但在某些工程上的使用表明,在配比、原材料、振捣控制严格的情况下,仍出现混凝土强度不足。分析其原因,多为抢工期、养护时间严重不足。据有关专家测试结果,其强度比,全湿养护28d∶全湿养护3d∶空气中养护28d为2∶1.5∶1,由此可见养护的重要性。
2.3加强混凝土强度评定剔除试块制作的不规范现象。当混凝土试块的强度测试大于设计强度时,是否就是强度评定合格了,不尽然。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检验评定。一个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以及生产工艺条件和配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根据相应条件选定一种,这其中都涉及到一个标准差问题。因此应分批,按条件基本相同的划为一批进行评定,这样做既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也符合现场实际。
3高层建筑“三线”控制
3.1垂直度的控制
(1)控制垂直度是保证高层建筑的质量基础,也是关键的环节之一。为了控制建筑大楼的垂直度,首先应根据大楼柱网布置情况,先将大楼四个边角柱的位置确定。在安装四个边角柱的模板时,沿柱外层上弹出厚度线,立模、加支撑,采用吊线的方法测定立柱的垂直度:在保证垂直度100%后,对准模板外边线加固支撑、浇筑混凝土。待四角柱拆模后,其他各列柱以该四柱为基线,拉直线,控制正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
(2)过程中的垂直度控制,应用激光铅垂仪进行测设定位。用激光铅垂仪首先在首层面层上做好平面控制,选择四个合适的位置作控制点,在浇筑上面的各层楼面时必须在相应的位置预留200mm×200mm与首层层面控制点相对应的小方孔,保证能使激光束垂直向上穿过预留孔。
3.2轴线的控制
3.2.1轴线传递。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脚手架与施工层同步向上,导致从外围一些基准点无法引测。2层及以上施工时,以1层楼面为基准在每层楼面相应位置留设200mm×200mm方洞,采用激光铅垂仪引测下层楼面的控制点,再用经纬仪及钢卷尺进行轴线校正,放出各层轴线和细部尺寸线。
3.2.2过程线的控制。挂起两条线,浇好剪力墙,这是过程线控制的关键。浇筑剪力墙,宜用18mm厚优质胶合夹板,外墙外围组合固定大模,内墙散装散拆进行组合模板编号。这样墙体平整度得到了保证,但更要注意的是墙体的垂直度。
3.3标高线的控制
3.3.1在每层预控轴线上至少设置四个200mm×200mm洞口进行标高的定位,同时辅以多层标高总和的复核,然后辅以水准仪抄平,复核此四点是否在同一水平面上,以确保标高的准确性。
3.3.2这其中对四个洞口标高自身的准确性要求提高,因施工过程中模板、浇筑、加载等原因,洞口标高可能失去基准作用。为此必须确保引测点的可靠性,加强洞口处模板支撑,同时辅以直径为12的钢筋控制该部位楼面厚度,确保标高的准确。
3.3.3在大楼四角、四周具备条件处设立层高、累计层高复核点,每层向上都辅以该位置进行复核,防止累计误差过大。
4高层建筑的安全施工管理
4.1基坑支护
4.1.1基坑开挖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及环境确定支护方案。
4.1.2深基坑深度h≥2m时,周边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且距坑槽1.2m范围内不允许堆放重物。
4.1.3对基坑边与基坑内应有排水措施。
4.1.4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坑壁的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2脚手架和防护
4.2.1高层建筑的脚手架应经充分计算,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编制脚手架方案并应附计算书。
4.2.2架体与建筑物结构拉结:二步三跨,刚性连接或柔性硬顶。
4.2.3脚手架与防护栏杆:施工作业层应满铺,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4.3模板工程
4.3.1施工方案:应包括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模的施工程序,同时还应针对泵送混凝土、季节性施工制定针对性措施。
4.3.2支撑系统:应经过充分的计算,绘制施工详图。
4.3.3拆除模板应按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慢下轻放保护成品。拆除时要设警戒线,并设专人监护。
5总结
现代高层建筑随着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一大批先进的仪器和施工工艺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到施工中,这对设计、施工、监理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通过抓重点、抓要害,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使整个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上一个台阶
第6篇 高层住宅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副经理、安全负责人、各专业分公司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2、班前检查制: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专业分公司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周一安全活动制,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6、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
8、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9、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需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四)安全管理工作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专业工程师要检查分包方、专业分公司,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特别是分承包方自带的大型施工设备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理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经理部安全总监理保管;
5、对安全生产投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
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
(1)高层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2)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
(3)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4)塔机安全措施等
(5)现场消防等工作。
(五)制订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
制订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如:使用防护标准;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标准;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防护标准;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管理标准等。
1、加强防火消防管理,切实加强火源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指定专人管理。焊工作业时必须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品。消防工具,器材要齐全并安装在适当位置,指定专人负责清理定期检查。
2、全体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3、水平安全网设置
从二层楼面起,在整体提升脚手架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要求网绳不破损生根要牢固,绷紧。网杆支杆采用脚手钢管,网宽不小于3m。
4、转料台设置
在结构施工过程中和结构完成后有些大规格材料(长钢管、模板等)无法从附墙吊运往室内或转入上层,应而设置转料台。转料台采用钢管斜撑式搭设,两侧设安全护拦,高900-1000mm。
5、洞口井安全防护
所有洞口井口必须设安全标志,夜间设警示灯,洞口处设900~1200高护栏。
6、安全通道
在施工现场内人员经过较多的道路搭设安全通道。平面布置详见【__】设计院高层住宅主楼工程安全平面布置图,安全搭设示意图见下图
第7篇 高层住宅楼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临边、洞口安全施工措施
(1)在基坑四周、楼层四周、屋面四周等部位,凡是没有防护的作业面均必须按规定安装两道围栏和挡脚板,确保临边作业的安全。
(2)各楼层的电梯门洞口、楼梯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以及物料提升机出入口平台处都必须有安全防护,大于1.5m的洞口还必须采取盖板和围栏双层防护,确保所有洞口不坠人、不坠物,安全可靠。
2、钢筋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2)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无脚手架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
(4)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
3、模板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2)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 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上行走。
(4)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5)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起重机械运送时,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6)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7)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8)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
(9)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
(10)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4、混凝土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一般混凝土
a、浇筑混凝土使用的溜槽节间必须连接牢靠,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杆,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帮上操作。
b、浇筑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c、混凝土地泵在浇注时,要防止崩管和防止泄露的混凝土伤人。
d、使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2人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管道接头、安全阀、管道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应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e、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大体积、大方量混凝土
a、因一次施工混凝土浇注量大,工地上施工车辆密集,故交通疏导上要合理组织运输线路,统一协调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b、劳动力组织上,要配备足够的工人班组轮流作业,避免因疲劳作业而产生事故。
c、作业面四周应搭设双排钢管脚手架,并高出操作面不少于一步架,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超2米高的深基坑四周应设置1.5m高防护围栏。
d、混凝土泵管进入基坑的垂直部分要用脚手架固定牢固,并配180度弯管,防止垂直部分泵管因压力大而在接头处脱落。混凝土泵管及连接件在使用前要检查,磨损的或材质不好的要挑选出来,不得使用。
e、在混凝土地泵使用完毕清洗泵管时,在泵管尽头要设置围避防护,防止清洗球冲出伤人。
f、上下基坑的马道要由专业脚手架工人搭设,并通过正规的检查验收。马道要平缓,同时要设防滑条,侧面要设踢脚板和护拦,马道上不得堆放重物。
g、为防止地面物品落入坑内,要在基坑四周设置1.2m高的围栏,并设挡脚板,满挂密目式安全网。
5、脚手架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脚手架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
(3)风力六级以上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4)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5)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
(6)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6、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或拆除)必须编制安装(或拆除)方案。安装结束后由安全管理部配合安监站进行验收。
(2)本工程使用中、小型机械比较多,因此,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
(3)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要派技术熟练的信号工和司机进行操作,持证上岗,做到定时保养及时维修,按时检查,确保各种安全保险灵敏有效。
(4)塔吊、外用电梯、机电设备、脚手架均需防雷接地,接地极∠50二根长2.5m打入地下500mm,级间和与设备间连一40×40镀锌扁钢,电阻不大于4ω,脚手架每30m设一处,电阻不大于10ω。
(5)施工现场塔吊、砼输送泵等大型用电设备、机具,配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7、结构施工安全措施
本工程采用五台塔吊,属于大面积的工程施工,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塔吊管理
a、成立由总承包安全负责人为首的工程塔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协调、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
b、各施工单位提前2天向总承包商塔机作业指挥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总承包商工程协调部统一调度安排使用。
c、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d、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须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e、对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机,要采取塔臂回转限制措施。
f、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g、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2)塔机运行原则
a、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再运行作业。
b、后塔让先塔:在两塔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
c、动塔让静塔:在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另一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
d、轻车让重车: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3)信号指挥规定
a、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指挥。
b、换班时,采用当面交接制。
c、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现场所用指挥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
d、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e、塔臂旋转时,发出指示方向的指挥语言,应按国标执行,防止发生方向指挥错误。
f、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应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4)起重工(挂钩工)操作规定
a、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规定。
b、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
c、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d、起重工作业前、中、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5)塔机顶升规定
a、与相邻塔机无影响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本塔的顶升高度和顶升时间。但必须书面上报塔机指挥中心,经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顶升。
b、塔机指挥中心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本着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项升高度和到位时间。
8、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要求所有安全设施的搭设实行申报制度,所有设施搭设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总承包商审批,搭设完毕后通知总承包商,经总承包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安全设施同样要向总承包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拆除。同时对多单位共同使用或交替使用的安全设施实行验收、检修、交接制度,对安全设施搭设的时间、位置、用途等情况,总承包商都一一记录在案,根据使用的要求和工程进度,做好动态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完好、坚固、稳定,使安全设施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2)要求分包单位在高空或临边作业时,对手持小型工具必须全部生根,以防在高空操作时坠落。对进入现场及楼层的信道搭设安全人行信道,对接近吊装的危险区域,用护栏进行隔离,悬挂警示牌,有效地防止可能发生的高空物体坠落事故。
(3)制定和健全高空施工的安全操作制度,严肃施工纪律。
(4)高空安全设施必须用途齐全、安装牢固、拆除方便、使用可靠,同时做到定期检查,专人修缮。
(5)高空施工人员应佩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对超高空施工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在高空宜设置(冬季)避风棚和(夏季)遮阳棚。
(6)当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高空吊装施工。
(7)高空上下指挥应采用无线电对讲机,且信号统一。
9、施工现场临电安全措施
(1)现场施工用电缆、电线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严禁使用三相四芯再外加一芯代替五芯电缆、电线。现场所有配电导线采用橡套软电线,不准使用塑料线及花线,不允许用铁丝、铜线代替保险丝。
(2)施工用电投入运行前,要经过安全管理部及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用电要有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架空敷设,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临时照明采用不大于24v的安全电压。
(4)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持有效证件的电工进行。
(5)配电房室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6)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加强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7)对固定、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应实行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8)现场电工必须熟练掌握并认真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供电局、劳动局安全技术须知有关规定。
(9)电工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并做好施工日志。面向生产第一线,做到随叫随到,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全心全意为施工生产服务。
(10)现场电工应随时掌握现场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绝缘程度和使用运行情况,设备增减情况,开关箱、流动箱及用电设备的熔丝匹配情况,插座及开关的保护盖齐全完好情况,如有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11)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零配件齐全无损,无裸露,标记无脱落,外观清洁,摆放整齐。
(12)必须严格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总配电箱或柜,不得直接在供电局或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系统上向各分配电箱供电。
(13)各类配电箱中的rc熔断器内严禁使用铜丝作保护,必须使用专用的铜熔片,并做到与实际使用相匹配。
(14)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内漏电开关不得大于30ma/0.1s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求。
(15)开关箱必须固定挂设,不得随地放置,严禁箱体倾斜15°以上使用。
(16)对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类配电箱,现场值班电工班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全面细致的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7)值班人员按规范要求定期对配电室低压柜进行检查清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18)对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每周必须清扫一次。灰尘多、潮湿等场所,根据情况增加清扫次数,保证配电箱的清洁完整。
(19)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先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0)现场电工必须做好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记录,如动作时间、动作原因、动作次数等,查清动作原因处理恢复后,才能继续投入使用。
(21)现场所有用电设备 必须另接三级配电箱,否则不准使用。箱内必须配有开关及漏电保护器,三级箱与二级箱距离不得大于30m,三级箱至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22)在雨季施工每月必须对漏电开关进行末端试验,发现不动作立即更换,如实记录。
10、易燃、有毒、化学品使用安全措施
(1)单独库存,有明显标识,且远离办公区、生活区及木工房。所有材料均要将品种、数量记录详细;
(2)有毒物的施工,应保持通风;
(3)施工现场应有灭火器械;
(4)剩余材料及时回收,单独存放、销毁。
第8篇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
引言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是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迅速崛起,高层建筑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本文着重分析目前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现状,结合规范标准,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现状分析
一、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重视,思想麻痹大意,缺少现场监督与检查,对操作人员缺乏消防安全教育,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极易导致建筑工地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多,电气线路私拉乱扯现象较严重,用电设备线路老化。尤其在后期装饰阶段,随着施工承包队伍的增多,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起电气火灾事故。如2009年2月5日上午9时许,武汉汉正街批发市场民房楼发生的火灾就是因为线路老化引起的。
三、由于高层建筑施工中承包单位较多,民工的流动性较大,给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火灾隐患不易被及时发现。民工临时宿舍人员也较密集,个别再建工程间作宿舍和仓库,不注意用电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施工现场缺少可靠的灭火器材,如干粉式灭火器设置不足或灭火器已失效。临时用水管线水压低、水量小,无法满足高层建筑消防要求。
五、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发生火灾后,消防车不畅通,无法靠近火场,阻碍了灭火行动。
针对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受季节、气候、人为、设施等因素的制约,这就造成了其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增加了消防管理的工作难度,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是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源头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机构及消防安全制度,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各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学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取暖的应严格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由施工现场的消防主管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具动火证后方可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地点要有专人负责看管,用火部位的周围无易燃、可燃物品,同时用火部位要准备好消防器材,备足消防水源;
(3)使用焊接的施工作业中应用石棉被或不燃物品接住火花,防止引燃可燃物品;
(4)动用明火作业后,负责人应对用火地点加强检查,确认无死灰复燃可能方可离开。
3施工总平面布局审批制度,施工总平面布局应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各种建、构筑物及临时设施之间应有适当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一般应有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能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这是在发生火灾事故后,确保将将火灾及时扑灭减少损失的有效措施。
二、职工消防安全教育是做好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关键
1组织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全员的消防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教育员工及时报警。火灾报警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一旦发生火灾,若不及时报警,自己又无法处置,后果往往不可收拾,同时应教育员工报告火警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以解决个别员工对报警的错误认识。
3进一步强化应付火灾的能力。火灾多为突发性事故,火灾发生后容易造成人心理上的恐惧,或应处置不当,错过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小火变成大火,小灾酿成大灾,应此在平时应加强员工的基本消防技能培训,使员工们懂得消防基础知识。
三、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是做好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
1冬季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应设专用的仓库分类隔离存放。库房之间和建筑物防火间距应按防火规范严格执行。库房内通风,降温设备和电源、防爆设备必须灵活、可靠,电源开关要设在库房以外安全的地方。
2冬季施工中所用的帘布、草席等易燃保温用品存放要远离火源,并按照施工需要严格控制使用,专人负责调派,以降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载荷。
3施工现场、加工作业场所、材料堆置场所内刨花、木片、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除,并且在此类场所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4可燃保温材料不准堆放在电闸箱、电焊机、变压器及电动工具周围,以减少发生火灾的可能。
四、消防器材与设施管理是做好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保障
1施工现场设置专兼职消防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完整有效;
2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毫米;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对冬季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做好保温防冻工作,以使其在发生火灾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结束语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工程管理的方方面面,要从人员、设备、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只有如此才能保证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为企业平稳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生产安全部
韩伟
第9篇 如何做好超高层施工安全管理
在中国超高层高速发展同时、超高层建筑施工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一座座超高层的地标性建筑屹立于世界各大城市,且越来越多、越来越高。这种全球性的趋势正在续写建筑发展史的辉煌。中建钢构有限公司也正在延续着这种氛围,一幢幢超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在祖国的大江南北拔地而起,但与此同时,其“高、大、新、尖、特”的设计造型给施工生产安全带来了挑战。近年来,我司承接了一大批超高层项目的施工任务,作为一名基层的安全管理人员,我有幸参与超高层的施工安全管理,结合超高层项目安全管理的新进展,总结超高层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新措施的运用措施。
超高层建筑施工有“高、长、密”三方面特点:“高”,顾名思义,指高度高。超高层建筑施工项目工程量大、技术复杂,露天、高空作业多,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多,对高空安全防护要求严;“长”指施工周期长。一般高层项目施工工期在3-5年,跨越冬季和雨季,冬、雨期季节性施工工效低,易发生由于赶工出现安全隐患,对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安排要求高。“密”指高层项目施工工序多、配合复杂,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多,施工准备工作量大,基坑支护和地基处理复杂,施工用地周边环境复杂,给施工安全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结合超高层施工的特点,如何做好超高层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笔者认为,重点是要做到“三个确保”、“三个管控”。
“三个确保”即:
一、确保安全监管体系的正常运行是关键。众所周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其依托就是要有完整的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并且这个体系应该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体现全员参与。有了这么一个体系,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才有对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有序依制得以落实。例如:在一个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中,项目领导层可以依法依规设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编制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费用的投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才能依规行使监管职责,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各专业管理人员才能依责参与、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任务,最终实现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安全和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
二、确保各项施工方案审批手续的完善是要点。施工方案不仅可以确保施工生产的有序开展,同时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当前,大多数项目的各项施工方案基本上都能按照法规要求编制、审核、审批,关键是要确保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要执行到位。落实方案的执行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方案的技术交底要到位,将关键的技术要点、施工要求交底到一线作业人员,并且确保受交底人听懂,明白危险点是什么,如何做好预防措施,做到交底不走过场;二是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三是验收工作要严格方案设计标准,不合格的坚决不签字、不放行。
三、确保安全教育的有效落实是保障。探究事故的成因,90%以上的安全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然而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因素很多,关键一点是因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在安全管理中,提高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安全教育,做好施工安全教育,重点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结合项目特点,建立并落实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创建安全教育开展的条件,如做好培训场地设施建设、培训课件的准备等工作,确保安全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做好教育计划、组织实施是关键。二是关键要做好“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即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务必做到持证率100%,做到不持证,不能上岗,不能作业。三是落实新入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保证班组日常教育的固定化,班前教育的常态化。通过安全教育,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三个管控”即:
一、要做到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直是施工安全管理的重点,在超高层项目的安全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超高层项目往往会涉及到超大型深基坑、新特大型设备使用、新施工技术应用等,其管控难度和要求更高。万变不离其宗,对其监控的重点是要做好基础工作:一是要把控源头,做好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可控;二是要加强过程的监督管控,主要内容为:各项方案的实施执行情况、深基坑的支护及监测情况、大型设备准入及健康运行情况、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关键工序的过程监管及验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三是要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台账、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管理机制。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应明确督办领导,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二、要做到对交叉作业的安全管控。工程工期紧、任务重是当前国内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交叉施工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在超高层项目的施工中尤其突出。如何避免交叉作业或做好交叉作业安全管理,是超高层项目安全管理的一个重点。一是尽量避免交叉作业现象的发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生产任务是杜绝该现象发生的重要措施;二是若无法避免交叉作业的发生,要做好以下施工安全措施:首先,编制切实可行的交叉作业安全措施方案;其次,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防护棚、登高作业楼梯,做好临边、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推行工具化、定型化的安全防护,提升防护水平和效果;最后,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及使用,在施工的危险部位和环节,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
三、要做到对施工消防的安全管控。施工消防是施工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超高层项目由于作业面多、参建人员多,特别在安装、装饰阶段,交叉作业多、动火点多,这些因素都给施工消防的安全管理带来了挑战。要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应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一名项目班子成员为消防负责人,组建消防安全管理队伍,落实各项工作;二是配备消防器材、设施。结合超高层项目消防管线长、楼层消防栓点多的特点,可与业主沟通,将消防管道安装与楼层施工同步进行,不仅可以降低成本,且保证消防设施配套,同时也在动火作业区和重点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三是加强项目动火作业审批管理。对动火作业点要配备“看火人”;四是加强消防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强化全员的消防意识。;五是结合各个时期的施工重点,组织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结束语:
超高层建筑施工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国内对其施工的安全管理还不是很成熟、很完善,本人主要从自己的工作经历和业务角度出发,阐述了对超高层项目的安全管理的看法,也许未能尽述其详,希望大家提供宝贵意见,让我们在实践中继续探究更有益于超高层项目安全管理的方法,为项目的安全生产、企业的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第10篇 高层住宅楼工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二、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按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制度,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配备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五、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采用塑胶软线,电缆线路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式敷设,不沿地面明敷设。
六、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及各类施工活动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和监护措施。
七、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接线图。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系,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八、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九、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第11篇 高层住宅安全管理防护措施
32层住宅安全管理防护措施
1、安全措施
(1)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以项目经理为首,由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部们、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各专业负责人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织的安全保证体系。
(3)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
2)班前检查制:专业工长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专业分公司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未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周一安全活动制,经理部每周一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5)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6)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
7)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8)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需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4)安全管理工作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经理部安全负责人保管;
3)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4)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特点及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预留孔洞口,竖井处防坠落;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现场消防等工作;塔吊安全措施等。
(5)安全检查计划:
1)开工前,由公司组织对项目部计施工现场进行开工前检查,主要检查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安全组织机构图,人员配置,人员分工,安全工作流程图等;
2)每周一,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安全全面的周检查;
3)每月初,由项目经理牵头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月检场;
4)每季节第一个月上旬,由公司主要安全领导人组织对项目进行季节安全大检查;
5)专业设备进场后(塔吊、井架、龙门架、脚手架、电气设备、大模板及支撑搭设好后),由专业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检查;
6)每天由班组长和安全巡逻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
7)放假前、后,由项目牵头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8)竣工前,由公司安全部门牵头,组织甲方、监理、设计对产品的安全功能进行全面的检查;
9)所以上述检场都要形成文字记录并落实签字制度,日常性检查必要时要开会外。其他检查都要进行会议总结。
2、临边与洞口防护
(1)临边、洞口防护布置:对临边及洞口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包括:
1)基坑周边安装栏杆;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两侧边,设置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分隔封闭;
4)板、外墙洞口设置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
(2)临边、洞口防护措施
1)楼板间洞口边长大于1500mm时周边设防护栏杆,并兜水平安全网,防护栏杆采用直径48×3.5钢管扣接,上横杆距地1000mm,下横向联合杆距地200mm,中横杆距地600mm。
2)边长介于500-1500mm的楼板洞口,装置200×200mm间距的扣件钢管网格,钢管网上铺设钢跳板。
3)边长介于250-500mm的楼板洞口、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用木板盖板固定在洞口位置。
4)边长介于25-250mm的楼板孔口,用坚实盖板盖设,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3、现场消防
(1)消防设计: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设计防火规范》,本工程为群体性高层住宅项目,按高层一类建筑物和耐火等级一级考虑。
(2)消防措施
1)室外消防: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基坑四周设置个消火栓及环行水管,并在基坑四周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施工现场进水管直径100mm。消火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醒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存放任何物品。
2)室内消防: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为100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层调协二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保证消防供水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3)现场消防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2)现场设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楼层内设有消防栓、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并做明显标识。
3)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用他用。冬季施工,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4)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房分类管理。建设工程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5)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6)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7)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8)建立安全工作资料管理,有章可循,有准确的文字和数字档案依据可查。
9)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识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10)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11)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分布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12)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小于3.5m。
13)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14)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5)结构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结构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8)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9)施工现场的有害材料不准在现场随意焚烧,要集中起来及时处理。
4、施工脚手架
(1)施工中对使用的材料必须进行严格筛选取,必须满足施工方案规定要求,锈蚀变形严重的材料严禁使用;
(2)架子搭设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软底鞋,所有材料应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不得抛掷。
(3)架子搭设过程中,如需使用,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人,架子需做局部拆改时,须经架子工操作;
(4)脚手板必须在钢管上铺平、铺稳,并且绑牢,安全网必须与钢管绑牢。
(5)脚手架搭完后,应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12篇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所明确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2层及2层以上的公共建筑。国家相关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则,以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使用人等为责任主体,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高层建筑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负责;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的,由全体业主共同负责。高层建筑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业主各自负责。
高层建筑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的约定,在其使用、经营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 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后,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高层建筑实施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每年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第二章 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工作责任制,协调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对高层建筑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根据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工作需要,为本行政区域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登高消防车等特种装备器材。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按规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组织本辖区内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的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对相关工作予以协助。
第八条 市、县(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和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的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加强监督和检查。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监管。属于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由公安派出所进行消防安全监管。
第九条 市、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将涉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避难场所统一纳入规划管理。在实施规划审批时,应当确保留足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避难场所等消防施救场地。
第十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层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抽查建筑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质量。
第十一条 市、县(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中应审查高层建筑消防验收合格或者备案手续;监督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将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先进评比等内容。
第十二条 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店招店牌和相应景观照明设施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 市、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高层建筑内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核发相关经营许可证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同一高层建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确定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业主、使用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责任书,对消防安全管理事项、双方权利义务、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费用落实、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业主、使用人应当协助变更后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查验消防设施、器材和共用部位消防安全,办理相关承接管理手续。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在管理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并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二)在每层醒目位置设置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等标识和警示标语,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与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测;
(五)督促、指导业主、使用人做好消防工作,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对发现的专有部分或者使用部分火灾隐患及时要求整改。对劝阻、制止无效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
(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广播、视频 <>、公告栏、广告牌、闭路电视、社区网络等途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七)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并妥善保管消防档案资料;
(八)其他依法应当履行或约定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向业主、使用人通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业主、使用人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 业主、使用人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或者责任书情况进行监督,查阅消防档案资料,了解掌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情况。对未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或者责任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有权依法予以更换,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 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更新、改造及共用部位火灾隐患整改的费用,在建筑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纳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第十八条 高层居住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严格遵守电气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以及与线路负荷不相匹配的保险或者漏电保护装置;
(二)严格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设备和用具;
(三)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不得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危险品;
(四)保持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锁闭、堆放物品、存放车辆或者设置其他障碍物;
(五)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
(六)学习和掌握消防常识,主动参加灭火逃生演练,及时报告火警,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七)发现违章用火、用电或者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等行为,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或向96119举报投诉;
(八)其他依法应当履行或者约定履行的义务。
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消防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火灾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施监理,并记录备查。对施工现场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或者向96119举报投诉。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建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 施工人员进场前,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第二十四条 高层建筑的外保温材料应当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当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应当采用阻燃型防护网。
第二十五条 宿舍、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会议室、娱乐室等人员密集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首层。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消防车通道应当保持畅通,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宜布置在不同方向,且不宜少于2个;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的,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通道。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防火警示标识。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当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第二十八条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造,并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第二十九条 在用高层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在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等临时消防设施。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
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结构层同步建设,管径、水压、水量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且每处不应少于2套。
第三十一条 施工作业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三)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逃生方法及路线。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二)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三)临时消防设施、疏散设施的配置;
(四)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第三十三条 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动火作业前施工人员应向施工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
(二)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三)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应配备灭火器材,清理可燃杂物,并进行现场监护;
(四)严禁直接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进行动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第四章 在用高层建筑管理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
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进行局部改造或内部装修前,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与业主、使用人、施工单位约定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禁止的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五条 高层建筑总平面布局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车取水口和水泵接合器等应当设置明显标识。
不得设置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或者影响消防扑救、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设备。
第三十六条 疏散通道、楼梯、出口等疏散设施应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锁闭或者安装栅栏门、卷帘门、设置储藏间、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等影响人员疏散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避难层(间)。
第三十七条 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应当保持完好有效,防火门应处于常闭状态;常开式防火门应能在火灾发生时自行关闭并反馈信号。
第三十八条 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时,应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办理动火许可证,落实防护措施。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当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第三十九条 电气线路、电器设备、配电箱安装与维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使用人应当定期对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企业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测。
第四十条 高层建筑内不得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高层建筑使用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
第四十一条 倡导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自救呼吸器、逃生梯和逃生缓降器等灭火逃生器材,并放置在醒目、便于操作的部位。
高层建筑的首层显著位置应当设置消防平面图,标明建筑基本情况以及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设施的位置等内容。高层建筑的宾馆客房内应当设置应急疏散路线图,配备手电筒、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
第四十二条 高层建筑内厨房的排烟管道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宾馆、餐饮场所厨房的排烟管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清洗和养护。
季节性使用的高层建筑要在每年暑期结束后对排烟管道进行检查、清洗和养护,并在投入使用前再次进行检查。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消除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需要厂家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的,应当立即委托维修。厂家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接到维修委托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维修,并在约定时限内修复。
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批准,并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系统故障、停用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十四条 消防控制室应当设定专人负责,落实每日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且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必须掌握应急操作程序,并能熟练操作控制室设备。
第四十五条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以下物品:
(一)消防泵房、配电装置房、排烟(送风)机房等重要设备房间的钥匙,确保紧急情况下能迅即开启;
(二)用于巡查、确认火灾所需的照明、通讯、视频等器材;
(三)扑救初起火灾的头盔、服装、简易防毒面具、破拆和便携式灭火器材;
(四)其他需要配备的物品。
第四十六条 消防控制室应当制定张贴以下工作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三)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其他有关制度。
第四十七条 严禁在高层建筑内部和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投诉。
第四十八条 火灾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使用人应当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并协助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高层建筑应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第五章 奖 惩
第四十九条 对于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和使用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年终评先评优中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十条 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严重影响消防安全,或者未及时组织整改火灾隐患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高层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或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未履行法定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高层建筑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所有权人;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以承包、承租或受委托经营等方式实际使用高层建筑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单位及个人。
本规定所称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是指高层建筑交付使用后,业主、使用人自行确定的管理高层建筑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在用高层建筑,是指已经入住或者投入使用、营业的高层建筑。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小高层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措施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第14篇 漫谈高层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困境与对策
高层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目前,在国内高层建筑施工中存在诸多的安全问题:一方面来自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另一方面来自于施工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无论是何种原因引发的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都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因为安全问题不但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更将影响到高层建筑施工的进度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1)高层建筑施工自身的安全问题
高层建筑施工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的施工,与普通建筑相比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技术要求高、施工工艺复杂、工期相对较长等显着特点,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引起安全问题的因素也多于普通建筑工程施工。
高层建筑施工的作业高度较高,大量施工工作都是在高空中进行的。50m以上的高度与在10多m的高度进行施工作业是有很大区别的,对于施工技术和施工人员的安全都有极高的要求。高层建筑施工中,楼面预留洞口坠人死亡的事件常有发生,高处坠物导致人员死亡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另外,由于高层建筑施工工期普遍较长,许多设备、机械长期放置于施工现场,在此期间由于人员变动、气候变化等原因,都会使正常的施工设备、机械转为一种不正常的运行状态,成为主要的危险源,如果不注意进行定期的检测与维修,就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并且极大威胁着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
(2)施工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
目前,随着我国高层建筑的不断升级,现代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需求日渐提高。而我国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方法与理念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多是由其他部门人员兼管,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监理部门,这就造成了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另外,有一些施工单位撤销安全管理部门来减少人员开支,这也就造成了高层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出现无人负责和监理不周的现象。
高层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施工单位的单方面工作,更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甚至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特别是建筑管理相关部门更要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将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视作一项长期、重点的工作,坚持长期不懈的管理与监督,切实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15篇 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随着城市的迅猛发展,人民群众对住房的需求与城市土地供应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高层建筑具有中上层部位视线开阔,采光通风良好,建筑立面效果时尚,富于时代感和都市感,高容积率,节约土地资源等优点,因此在城市建设中,高层建筑呈逐年增多趋势。但高层建筑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施工安全管理的诸多问题。施工生产是建筑施工的生命线,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杜绝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促进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本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安全管理状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大大减少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建筑业属于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有着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立体交叉作业多、临时员工多等施工特点。因此,建筑工程施工固有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
l、当前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弊病
高层建筑工程由于投资大、参与主体多、组织关系复杂,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很多,所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钓几率很大、、当前,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主要表现在触电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坍塌事故、起重械伤害事故等几个方面。根据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特点和事故发生原因的数理统计分析,确定主要的安全事故影响因素,包括安全管理、施工工艺、工人操作、设备设施和施工环境等因素。
1.安全管理方面。新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没有真正落实,即使有这方面的书面记录也多是流于形式,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项目部虽然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是没有真正落实。管理人员思想上不重视,存在侥幸心理。工地上虽配备专职安全员,但是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没有履行其职责,没有起到巡查纠错的作用。承包单位安全资金没有全部投入到安全生产中,必要的安全资金投入捉襟见肘,安全防护设施大打折扣,甚至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安全检查重形式,轻整改。
2.施工工艺方面。新材料、新工艺施工时无施工指导方案或指导方案不能指导施工,蛮干、瞎干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垂直面交叉施工安排不合理,无隔离防护措施,物体打击事故时有发生。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实际施丁中仍然在采用。
3.工人操作方面。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现象严重。面对新工艺按老方法做,存在安全隐患。作业前无安全技术交底,工人蛮干现象严重。
4.机械设备方面、塔式起重机、货物施工电梯安装、拆卸无专项方案,即使有方案但是没有按照方案实施。塔式起重机、货物施丁电梯超载现象严重,导致安全事故。起重吊装无指挥或瞎指挥,物体打击事故时有发生。物料井字架上料平台无防护,上料口成了“老虎口”。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不重视,管理无序,重使用轻维修的思想普遍存在。机械设备陈旧、老化加快,不少机械设备已到了甚至超过报废年限,机械设备的事故隐患不断。
5.现场作业环境方面。
作业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但承包单位为了赶工期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现场自然环境复杂,还未探明就开工,埋下安全隐患。
二、高层建筑安全防护措施
1.触电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电工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施工现场配电箱及用电设施设备应可靠接零接地,加强配电箱责任管理。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保护,严禁一箱多机。配电箱和开关箱漏电保护开关选型应与用电负荷相匹配,严禁使用铜丝代替。电工每天认真记录《电工巡视记录》,不能记流水账。大型用电设备应不少于每周一次保养检查,小型施工机具应不少于每月一次保养检查。高空作业前必须由电工先确定周围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隔离防护设施的安全性。
2.高空坠落安全防护措施。
高空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患有恐高症、心脏病、高血压的不得登高作业。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高空作业、临边作业时施工现场应具备安全可靠的脚手架、操作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夜间高空作业时必须具备足够的照明措施,确保高空行走和作业安全。遇到6级及以上大风或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应禁止高空作业。
3,物体打击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时所用的小型工具应随手携带或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以防坠落伤人。施工过程中所用工具、材料不得随意抛掷,应使用工具包传递。外脚手架上不得堆放材料,并按时清理外脚手架上的杂物,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施工组织协调,减少垂直面交叉作业。楼层模板拆除时,临边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模板、方木等坠落伤人。
4,外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经审批后实施。严禁使用弯变形、锈蚀严重的杆件、扣件。立杆基础、扫地杆的设置,架体与建筑物的拉接的位置、数量、连接方式均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探头板。卸料平台要经设计计算,科学搭设,并在醒目位置标明允许载重值。脚手架搭设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要进行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起重吊装安全防护措施。
严格按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让上岗、体检。起重吊装前必须检查机械保险、限位装置是否有效,并做试吊,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对参加吊装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高层建筑安全管理经验总结
1.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落实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通过行政手段,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专项经费,设立独立资金账户,并通过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视其安全评价的达标情况,分阶段拨付,确保专项费用的正常使用,避免违规挪用或不投入。实施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将项目参加安全保险作为施工安全受监和开工的必备条件;充分调动项目理抓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在建筑工地实行“一卡通”管理制度。
凡在工地进行一线作业和现场管理的人员,包括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均应当办理建筑劳务实名制“一卡通”,凭“一卡、通”进入建筑工地。“一卡通”制度实施以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农民工防拖欠工资问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了“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一定作用。
3.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方案”。包括:施工用电、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临边及洞口工程、起重吊装、施工井字架。明确各个项目的检查监督部门和责任人,制作“重大危险源公示牌”,牌上列明潜在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控制措施等内容,在每次安全检查过程中针对这些项目逐项检查。
4.组织编制《建筑工人安全小手册》
企业质量安全部门编制一些《建筑工人安全小手册》发放到各个项目部,组织一些有关安全知识的影像资料安排晚间不加班的班组观看并做好签到表,保证进场工人都看过。同时在工人食堂不间断播放安全知识光碟。项目部定期出版安全黑板报,讲解一些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工地安全先进事迹、安全罚款单等,保证工作中不忘学习安全知识。
总之,建筑施工安全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好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维护广大施工人员利益。要通过抓重点、抓要害,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使整个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上一个台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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