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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安全技术交底15篇

发布时间:2022-12-23 热度:98

人工挖安全技术交底

第1篇 人工挖孔桩:安全交底

交底人: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诺亚方舟公寓楼项目部

接受人: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诺亚方舟公寓楼挖桩施工队

现进入诺亚方舟公寓楼护壁桩基工程及塔吊桩基施工,为保证在开挖桩孔工程中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对桩基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工程按期、按质的完成。

一、安全生产

1、平整场地,清除表土,根据测出桩位中心点,并依照施工半径画出开挖线,立即进行第一节开挖及护壁。第一节护壁完成后,立即沿桩周砖砌井圈,井圈高度距自然小于地面20-30cm。开挖前预将桩中心点以十字线形式转到桩基井圈上,以利于随时校核桩心位置,及时纠偏,同时在井圈顶部设立标高点,以便检查井深。

2、挖孔掘进

①护壁模板分为两种规格,0.5m和1.0m。

②当挖掘土层为粘土,亚粘土等稳定土层时,每掘进0.9m护壁一次.

③当挖掘土层为圆砾层时,由于土层密实,掘进困难,每掘进深度0.5m左右护壁一次。

④挖孔工作须与护壁工作紧密配合,连续作业,不得中途停顿,以防止坍孔。

⑤护壁砼采用内齿式护壁,上、下护壁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为保证施工安全,须待护壁砼强度达到要求后,方能拆除模板。

⑥为防止挖孔过程中渗水的影响,除及时护壁防止流水冲刷外,在孔底设置汇水井,每孔配合潜水泵及时抽出积水。

⑦每次护壁支模前须检查孔径、中心点和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3、砂砾层的施工方法

①由于圆砾层掘进困难,施工进度较慢,可采用掺加早强剂的方法,缩短拆模时间,提高施工效率。

②如渗水过大,则易产生流砂。因此可在进入该地质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具体方法为:

a、采取防水措施护壁,尽量阻止或减缓渗水流量。

b、渗水无法处理时,可采取将钢筋从护壁外侧打入下节护壁区域,并在钢筋外侧使用稻草或竹片等材料阻挡流沙,挖掘深度为30-50cm时立即护壁。

c、保证砼护壁厚度、密实度,渗水量保证控制在每分钟6mm之内,以便桩心砼的灌注。

4、终孔检查

挖孔达到设计标高后,清理孔底沉淀及杂物,检查孔位、孔深、垂直度及嵌岩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合格后及时通知业主、监理、勘测设计、质监验收。

5、挖孔桩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

(1)认真熟悉图纸,结合现场实际确定桩基实际穿过的地层地质状况,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桩孔的护壁厚度及防水措施。

(2)挖孔过程中,随时对挖取的土层进行分析,以确定其地质情况,并详细记录各土层的所有技术参数。

(3)每次护壁施工前,须检查孔位,孔径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4)成孔后须及时检查,清理,并经监理工程师及设计、业主、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挖孔桩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挖孔工人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绳或软梯。提取弃渣的吊桶、吊钩钢丝绳、绞车或卷扬机具的性能状况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作业,经处理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2)所有电器设备均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所有电线、电缆必须用树支起,不能放在地板上,以免触电,并每天派专业电工进行检查。

(3)孔口护壁应高出地面20-30㎝,以防杂物滚入孔内,并在孔口周围设护拦。

(4)工地设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开挖时每个桩口作业1~2人,挖出的土方随挖随运,井内作业点的上方2米处设防冲击安全挡土安全板,保护井内施工人员安全,井下采用100w低压灯(24v)照明。

(5)挖孔时经常检查孔内有无有毒气体,孔深超过10m时,采用鼓风机通风,保证人身安全,作业人员下到孔底前先进行检查,如无异状,工人才可下孔作业。作业时如发现有大股涌水,塌方现象以及作业人员有缺氧感觉,应尽快撤离井下。施工时上面作业人员不得离开岗位,随时与孔底作业人员联系。

(6)挖孔桩四周应设置围栏,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挖孔工作暂停时,孔口必须罩盖牢固。

(7)孔内挖出的土方应堆积在孔口2m以外的区域,并应及时运出挖孔的现场。

二、安全文明施工

1、进行工地必须戴安全帽,穿胶底鞋,不准爬脚手架。

2、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安排,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乙方有义务保护,若乙方损坏,按规定进行处罚。

3、对新进场的人员,班组长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4、项目部负责安全员的培训,班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安全员的教导,不冒险蛮干,重视安全生产。

5、乙方队伍中所有成员必须证件齐全,技术工人必须有上岗证。

6、乙方人员必须培训上岗,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7、所有宿舍一定搞好卫生,施工现场内不乱丢垃圾,做好各种防疫措施,甲方定期检查。

8、乙方有违反项目部规定的规章制度的行为,每次视情节轻重按100-1000元罚款。

9、施工班组内,如出现斗殴打架,视情节轻重各先罚款200-1000元,再根据调查结果,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费用。

10、对拖延施工进度,不采取有力措施补救,视延误工期损失轻重罚款500-2000元。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按出现情况轻重罚款200-2000元,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承包负责人不得请假,未经批准随意回家、外出或手机关机每次处以按200元罚款。

13、乙方各施工人员必须出具身份证、计生证及其有关部门证件给甲方办理暂住证,如未带证件,一经查出,罚款由乙方自负。

14、不听从施工员、安全员安排或违章施工,每次罚款1000元。

15、各班组每天必须派两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场地清理,保证施工场地整洁。

交底人: 接受人:

第2篇 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安全交底

1.人工挖孔灌注桩(简称挖孔桩,下同)适用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且持力层埋藏较浅、单桩承载力较大的工程。如没有可靠的技术和安全措施,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特别是存在承压水时)的沙土、厚度较大的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

2.挖孔桩的孔深一般不宜超过40m。当桩长l≤8m时,桩身直径(不含护壁,下同)不应小于0.8m;当桩长为8m

3.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护壁每节高度视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可用0.3~lm。

4.在岩溶地区或风化不均、有夹层、软硬变化较大的岩层中采用挖孔桩时,宜在每桩或每柱位处钻一个勘探钻孔,钻孔深度一般应达到挖孔桩孔底以下3倍桩径,以判别该深度范围内的基岩中有无孔洞、破碎带和软弱夹层存在。

5.场地邻近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和业主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及特殊情况纪录备查。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邻房,应事先采取加固措施。

6.场地及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方案。施工现场的出土路线应畅通。

7.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以健壮男性青年为宜,并需经健康检查和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8.在施工图会审和桩孔挖掘前,都应认真研究钻探资料,分析地质情况,对可能出现流沙、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应予重视,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对安全施工存在疑虑,应在事前向有关单位提出。

9.为防止孔壁坍塌,应根据桩径大小和地质条件采取可靠的支护孔壁的施工方法。

10.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稳定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

11.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和安全使用。

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笼等必须是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应配备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以防突然停电。电动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上班前、下班后均应有专人严格检查并且每天加足润滑滑,保证开关灵活、准确,铁链无损、有保险扣且不打死结,钢丝绳无断丝。支撑架应牢固稳定,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起吊能力。

12.工作人员上下桩孔必须使用钢爬梯,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工作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桩孔内壁设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13.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桩孔如靠近旧建筑物或危房时,必须对旧建筑物或危房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施工。加强对孔壁土层涌水情况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14.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应作出预防措施和暂停孔内作业,以防挤压塌孔。

15.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用气体检测仪进行有毒气体的检测,确认孔内气体正常后,方可下孔作业。

16.每天开工前,应将孔内的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或大风扇向孔内送风5min,使孔内混浊空气排出,才准下人。孔深超过l0m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的专门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孔底凿岩时尚应加大送风量。

17.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坠落桩孔内,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护壁要高出地表面200mm左右,以防杂物滚人孔内。

18.桩孔内的作业人员要遵守下列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鞋;

(2)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底使用明火;

(3)作业人员每工作4h应轮换一次;

(4)开挖复杂的土层结构时,每挖深0.5一lm应用手钻或不小于φ16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型探查,检查孔底面以下是否有洞穴、涌砂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进行挖掘;

(5)认真留意孔内一切动态,如发现流沙、涌水、护壁变形等不良预兆以及有异味气体时,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

(6)当桩孔挖至5m以下时,应在孔底面以上3.0m左右处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可用钢(木)板或密眼钢筋(丝)网做成;在吊桶上下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防护罩下面,停止挖土,注意安全;若遇起吊大块石时,孔内作业人员应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才能起吊;

(7)孔内凿岩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并加强通风防尘和个人防护;

(8)如在孔内爆破,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方可引爆;爆破时,孔口应加盖;爆破后,必须用抽气、送水或淋水等方法将孔内废气排除,方可继续下孔作业。

19.孔口配合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监视孔内的情况,并积极配合孔内作业人员进行工作,不得擅离岗位。在孔内上下递送工具物品时,严禁用抛掷的方法。严防孔口的物件落人桩孔内。

20.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电器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才准接通电源使用。各桩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绝缘,并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孔内作业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21.在灌注桩身混凝土时,相邻lom范围内的挖孔作业应停止,并不得在孔底留人。

22.暂停施工的桩孔,应加盖板封闭孔口,并加0.8~lm高的围栏围蔽。

23.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应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待消除隐患后再行作业。

第3篇 人工挖孔港注桩:施工安全交底

1.人工挖孔灌注桩(简称挖孔桩,下同)适用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且持力层埋藏较浅、单桩承载力较大的工程。如没有可靠的技术和安全措施,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特别是存在承压水时)的沙土、厚度较大的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

2.挖孔桩的fl深一般不宜超过40m。当桩长l≤8m时,桩身直径(不含护壁,下同)不应小于0.8m;当桩长为8m<15m时,桩身直径不应小于1.om;当桩长为15m<20m时.桩身直径不应小于1.2m;当桩长超过20m时,桩身直径应适当加大。当桩间净距小于4.5m时,必须采用间隔开挖。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也不得小于4.5m。

3.挖孔桩护壁混凝士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护壁每节高度视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可用o.3~1m。

4.在岩溶地区或风化不均、有夹层、软硬变化较大的岩层中采用挖孔桩时,宜在每桩或每柱位处钻一个勘探钻孔,钻孔深度一般应达到挖孔桩孔底以下3倍桩径,以判别该深度范围内的基岩中有无孔洞、破碎带和软弱夹层存在。

5.场地邻近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和业主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及特殊情况纪录备查。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邻房,应事先采取加固措施。

6.场地及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方案。施工现场的出土路线应畅通。

7.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咀健壮男性青年为宜,并需经健康检查和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8.在施工图会审和桩孔挖掘前,都应认真研究钻探资料,分析地质情况,对可能出现流沙、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应予重视,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对安全施工存在疑虑,应在事前向有关单位提出。

9.为防止孔壁坍塌,应根据桩径大小和地质条件采取可靠的支护扎壁的施工方法。

10.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稳定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

11.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和安全使用。

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笼等必须是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应配备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以防突然停电。电动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上班前、下班后均应有专人严格检查并且每天加足润滑滑,保证开关灵活、准确,铁链无损、有保险扣且不打死结,钢丝绳无断丝。支撑架应牢固稳定。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起吊能力

12.工作人员上下桩孔必须使用钢爬梯,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工作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桩孔内壁设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13.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桩孔如靠近旧建筑物或危房时,必须对旧建筑物或危房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施工。加强对孔壁土层涌水情况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14.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应作出预防措施和暂停孔内作业,以防挤压塌孔。

15.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用气体检测仪进行有毒气体的检测,确认孔内气体正常后,方可下孔作业。

16.每天开工前,应将孔内的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或大风扇向孔内送风5rain,使孔内混浊空气排出,才准下人。孔深超过lom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的专门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孔底凿岩时尚应加大送风量。

17.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坠落桩孔内,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护壁要高出地表面200mm左右,以防杂物滚人孔内。

18.桩孔内的作业人员要遵守下列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鞋;

(2)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底使用明火;

(3)作业人员每工作4h应轮换一次;

(4)开挖复杂的土层结构时,每挖深05-1m应用手钻或不小于@16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型探查,检查孔底面以下是否有洞穴、涌砂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进行挖掘;

(5)认真留意孔内一切动态,如发现流沙、涌水、护壁变形等不良预兆以及有异味气体时,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

(6)当桩孔挖至5m以下时,应在孔底面以上3.0m左右处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可用钢(木)板或密眼钢筋(丝)网做成;在吊桶上下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防护罩下面,停止挖土,注意安全;若遇起吊大块石时.孔内作业人员应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才能起吊;

(7)孔内凿岩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并加强通风防尘和个人防护;

(8)如在孔内爆破,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方可引爆;爆破时,孔口应加盖;爆破后.必须用抽气、送水或淋水等方法将孔内废气排除,方可继续下孔作业。

19.口配合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监视孔内的情况,并积极配合孔内作业人员进行工作,不得擅离岗位。在孔内上下递送工具物品时,严禁用抛掷的方法。严防孔口的物件落入桩孔内。

20.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裴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电器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才准接通电源使用。各桩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绝缘,并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孔内作业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21.在灌注桩身混凝土时,相邻lom范围内的挖孔作业应停止,并不得在孔底留人。

22.暂停施工的桩孔,应加盖板封闭孔口,并加o.8~lm高的围栏围蔽。

23.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应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待消除隐患后再行作业。

第4篇 人工挖孔桩基施工安全交底

一、一般安全规定

1、上岗前,由施工队负责人组织各专业班组和其他人员,接受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提示所有的施工人员注意安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购买或领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绳、绝缘手套、软底鞋、防护眼镜等安全器具,并按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保管和使用。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按要求正确配戴好个人安全用具,否则禁止进入作业区。

4、上班前禁止饮酒,工作中不得抽烟。

5、自觉接受项目部、业主、监理单位的安全主管及国家安全监督机构的检查与监督,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6、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施工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并注意采取预防毒蛇、蚊虫叮咬的措施。

7、工作区和生活区按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适量的干粉灭火器。

二、临时用电的安全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一个总电源箱(需防水),各用电点必须配有分电源箱;

2、必须做到单机单闸,电源开关必须使用空气开关,严禁使用刀闸开关;

3、做到三级漏电保护,即总电源、分电源、单机的漏电保护,确保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4、用电器在使用过程中,接线时需注意三相平衡,严防三相失调,造成设备损坏;

5、用电线路必须架空布设,不可随地走线,使用线杆必须满足承载要求,并且线路清楚便于巡查;

6、用电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安全要求,自制及非标用电设备杜绝进场;

7、必须配备1名专职电工,具有《电工证》,负责现场的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管理,排除用电安全隐患。配备电工有实际困难时,应向项目部申请电工支持,严禁无证操作。

8、桩基孔内照明电压不得高于36v。

三、人工挖孔施工的安全要点

人工挖孔施工作业环境差,危险性大,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应重点注意:

1、开工前要检查吊具、吊绳的安全完好状态,并有专人管理,如有异常应及时修理,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2、孔口应设置高出地面0.3m的砼围栏,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

3、井上操作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不得随意离开操作现场。

4、井口要设置安全防护罩,作业人员在专用安全防护罩下生产并戴安全帽。爆破时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筑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5、上、下井作业人员要乘专用的安全吊笼,并系好安全带,不得站在装渣桶内上、下井。

6、挖孔人员下井作业前,应更换孔内空气。并经常检查孔内空气含量如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超10m深应采取机械通风。

7、井内机械凿岩时作业人员应戴防尘罩,并对井内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时产生的石粉。

8、井内爆破应采取浅眼爆破,由爆破员实施爆破作业,无证人员不得替代。爆破时相邻井内应停止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9、孔深超6m时,应配置上下联络设施,孔上与孔下人员随时保持联系。

10、如采取人力手摇提升方法,每台机应配置二人摇提。挖孔时要分层制作护壁,严禁不作护壁施工。

11、孔内如出现溶洞,涌水等地质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待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能恢复施工。

12、装渣桶应平放在稳定的地方,严禁悬吊空中。

13、暂停施工时,孔口应采取封盖并牢固。

14、在桩基施工地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周围打桩,用绳索或彩条布作围挡。夜间作业时井口设置红灯警示。

15、严禁使用敝口工具作为出渣工具,渣土不得超出渣桶的边沿。

四、钢筋作业的安全要点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检查刃口是否松动,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4、钢筋焊接

本项目采用电弧焊:

①、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

③、遇雨雪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④、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

⑤、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⑥、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地线;

⑦、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⑧、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⑨、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

⑩、焊接模板中的钢筋、模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五、现浇砼施工的安全要点

1、砼出料口至桩基孔口垂直落差超过2m时,应搭好溜槽和脚手架,操作人员站立位置的外侧应设置栏杆。

2、用吊斗施工时,吊斗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倚栏杆推动吊斗。

3、浇筑砼时,孔口、孔下人员随时保持联系,砼向下跌落前,通知孔下人员离开串筒,贴近孔壁。并将机具移离串筒。

六、吊装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索具必须经过严格、认真的清洗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清理出现场。

2、施工现场风力≥5级或雷、雨天气时,严禁进行吊装作业;尽量避免夜间吊装。

3、吊装作业时,安排专人指挥和负责安全,并与机械操作手统一旗语,指挥过程中只有一人向吊车操作手发作业指令,吊装设备下方禁止人员进入。

七、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一旦生产区域中发生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施工队中的知情者应第一时间告知班组与该施工队安全负责人(一般是该施工队现场负责人),同时由该负责人立即报告其主管施工员或项目部安全主管,并采取适当的临时安全措施,救治伤者。十分钟内应再次向主管施工员或项目部安全主管确认其已按程序及时上报。核实后,项目部将立即启动抢险救援预案。

第5篇 人工挖孔桩爆破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挖孔桩爆破专项安全交底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挖 孔

交底提要

人工挖孔桩爆破开挖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施工过程及注意事项

1、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2、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3、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在电爆网络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使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络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

(2)接线前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连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3)起爆器应有专人保管,不到放炮时间,不允许将钥匙插入起爆器。

(4)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5)连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连线地点1.5m以外。

4、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证件后,才可以上岗作业。

5、爆破应采用小直径浅孔微差爆破,严格控制爆破用药量,并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中有关规定办理。严禁使用裸露药包,对软岩层炮眼深度不宜超过0.8m,对硬岩石不超过0.5m,炮眼数目和位置及斜插方向根据岩层断面情况确定,中间一组集中掏心,四边斜查挖边,装药量不超过炮眼深度的1/3。

6、一孔进行爆破,邻近孔的作业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7、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8、因该施工现场临近高速公路,为防止碎石飞向公路限界内,在每次爆破前,应在爆破位置以上覆盖厚度不小于2cm的胶皮,胶皮面积应不小于于桩孔面积1.25倍,胶皮底面离爆破面距离应保证在5~8cm。

9、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不得小于200m。

10、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2)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使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min;如使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min。

(3)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在距离原炮眼60cm处的地方,另外打眼放炮。

(4)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二、火工品管理

1、爆炸物品的采购与运输

(1)爆炸物品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经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采购。严禁私自购买爆炸物。

(2) 运输爆炸物品,必须持由物资设备科签字盖章的爆炸物品购销合同,单位开具介绍信,写明运输爆炸物品的品名、数量和起运及运达地点,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凭证运输。

(3) 运输爆炸物品时,物资设备科要指派熟悉所运爆炸物品性能的人(押运员)负责押运,押运人对所运爆炸物品的安全运输负直接责任。如途中发生被盗、丢失及其他事故,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 起爆器材和炸药必须分车运输。两台车同行时,距离必须不得小于200米。应远离城市中心区和人烟稠密地区行驶,中途尽量减少停车,城区内运输不得停车或休息。禁止翻斗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拖拉机运输爆炸物品。

(5) 装卸爆炸物品应当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装卸人员必须具备装卸爆炸物品安全常识;装卸现场应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卸时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拖拽。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车厢与爆炸物品之间必须辅设软垫。包装要牢固、严密,车辆要有帆布覆盖并设有明显标志。

(6)运输爆炸物品时,不准超过额定载重量。不准同时运载人员或其他货物。装卸及运输中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非押运人员严禁乘坐。运输中禁止紧急刹车。

(7)爆炸物品运达交货地点后,负责运输的人员与收货方要办理交接验收、签字确认手续。发现短缺、丢失或被盗现象,要在验收签字时记录清楚,明确责任,并报告有关部门。

2、爆炸物品的领取与审批

(1)领取爆炸物品,首先由架子队核准当日用量,现场技术负责人、队长签字,再到安全质量科审批,由物资设备科按审批量办理领用手续,到仓库领取。

(2)对使用爆炸物品的工程施工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

(3)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有关人员应身份明确,统一管理。

3、爆炸物品的储存与保管

(1)爆炸物品储存必须设立专用仓库、储存室。专用仓库、储存室使用前必须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设计图纸及专职管理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办理申请许可手续并报当地公安机关,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2)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内,设专人管理。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架子队或个人保存。起爆器材与爆炸器材必须分库存放,回收或过期失效的要另存另放。库存量与品种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容量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的数量。

(3)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储存室,必须做到:

①库房的设计、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措施、各项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完善可靠;防火、防潮、通风、防爆、避雷、防盗、防止小动物入内设施必须完善有效;

②要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③库房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与批准的种类和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携带火种及使用可能产生静电的通讯设备。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⑤库区的避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期前至少检测一次,其安全值应在规定范围内;

⑥库房保管人员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清点盘库、签字确认制度。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⑦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备案,在市、县公安机关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3、爆炸物品的使用与退库

(1)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持有说明爆炸物品的使用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培训结业证》和《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员所在单位要定期考核,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其《爆破员作业证》,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的资格。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3)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要有专人负责指挥;要在安全边界设置警戒哨和警戒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使用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退库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相关负责人批准,本人签字,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班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5)从事隧道工程施工的单位,在远离仓库运输不便时,经领导同意、公安机关批准,可在隧道内设置临时存放点。临时存放点必须具备防火、防潮、通风、防盗、整洁等条件,并有专人看管。

4、惩 处

(1)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报废爆炸物品中违反本办法,有关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

(2)违反本办法,在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中,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第6篇 人工挖孔桩技术及安全交底

单位工程名称

工种

交底时间

年月日

交底人

被交底人

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桥梁二队负责人任组长,实行施工队、工班二级安全体系,各级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安全责任人。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各项活动均要求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

3、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1)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对各种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安设防护器。

(3)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也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4)加强各种设施防护检查,实行施工队、施工班组二检制。

(5)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照明标志、警告标志。

(6)派员看守、设置围栏、安全网。

(7)配戴安全帽、安全带。

(8)上层作业,下层及地面严禁站人、停车及机械设备等。

(9)加强用电保护,配备专业电工,统一架线,采用非裸体线路。

(10)吊装模板、钢筋、梁板要按吊装规范进行,认真检查吊装位置,钢线绳是否牢固、溜绳、扭结、变形、断丝,服从指挥,不得超载。

(11)钢筋、模板、梁板吊装运输到位,立刻联结固定,支垫稳定。

(12)每天施工前,派员专门检查脚手架、钢丝绳、卷扬机、井架、吊车性能是否有损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人工挖孔桩的安全技术措施

⑴、落物(井上坠物、提升的土石等坠落)

a)第一节护壁要高出地面200mm,井口向周边找坡。

b)井口用钢管制作围栏封闭。(机架和吊桶转动范围留出口)

c)孔口设置活动安全盖板,下班后或停止作业时必须盖好盖板。

d)作业点周边1米范围内严禁堆土和杂物。

e)护壁顶上不许放置任何工具。

f)吊桶使用安全钩。

g)吊桶装土面低于桶口3㎝。

h)桩孔内上下传递物品采用吊渣桶,严禁直接往孔内投掷任何物件。

i)每天上班前,对提升设备和电气进行检查。

j)孔口监护人员应尽职尽责,密切注意井内作业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k)井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戴防护眼镜。

⑵、人员坠落

a)施工作业人员乘坐吊笼上、下,同时系保险绳,严禁攀爬孔壁或乘吊渣桶上下。

b)停电或机架故障等原因,人员爬软梯上来时,必须徒手面向软梯攀 爬,禁止携带任何工具,同时系保险绳。

c)作业点封闭施工,地面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井口作业区。

⑶、塌方

a)每天一节(1米),不得提前拆模。若爆破,根据方案确认起爆时间。 土质差时,适当减小单节开挖深度,减少塌方机率。

b)下井人员系安全绳,保险绳固定在井口。以备塌方时救援使用。

c)施工过程中跟踪抽水。

d)在挖孔过程中,重型机械和车辆不得在井孔周边3m范围内行驶。

⑷、窒息(缺氧和有毒气体)

a)经常检查孔内的有害气体,并根据孔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及孔深设置通风设备,进行通风。特别在放炮后,施工人员下井前,事先测定孔底有无毒气,若有毒气则立即排除。在检查孔内的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时采用吊一只活鸡放入孔底,放入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如果检查鸡的生态正常,施工人员才可以下井内施工。每天施工作业前,将孔的水抽干,并要向孔内先通风5分钟后,再进行检查。

b)孔深超过8米时,作业全过程不间断送风,鼓风机送风不得小于25l/s。孔底凿岩时要加大送风量。

c)孔深超过8米时,人员下井前先送风,送风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d)孔深超过8米时,每天下井前进行毒气检测。

e)不准在桩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底使用明火。

f)井上和井下人员轮换作业,不得超时加班。

g)在井下用风镐凿岩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

h)禁止带病下井作业。作业中感觉不适,及时出地面休息。

⑸、渗水

a)井前先排出井下积水,作业时注意观察渗水速度变化。

b)护壁设导流孔,井下安装水泵,随时抽水。

⑹、触电

a)井内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灯具采用防爆带罩灯泡。

b)水泵和其他井下用电设备必须接漏电保护器,每班前检查,保证其灵敏可靠。

第7篇 人工挖孔施工安全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

工种

交底内容:

危险源与危害因素

孔口堆放重物。

孔内涌出大量可燃有害气体时,在孔内吸烟。

孔口浮土未及时清理。

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严禁酒后上岗。

施工现场严禁烟火。

孔口围圈应高出地面0.3米以上,并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设好防护栏。夜间作业时应悬挂警示红灯。

孔口不得堆积土渣及沉重机具。

施工前,必须对吊架、吊钩等起吊设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向孔内递送物品时,严禁抛掷。

孔内作业时,孔内看守人员应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并随时注意护壁变化及孔底施工情况,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出。

必须按技术人员要求在孔内设置好应急软梯。

井下作业人员如感觉头晕、乏力、恶心、呼吸困难时,及时通知井上人员寻求救助。

应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设置好桩孔护盖。

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

绞车、绞绳、吊斗、卷扬机等机具必须经常检查维修。

当采用混凝土护壁时,应随挖随护,每一循环进尺不得超过1米,开挖后必须随即施作钢筋混凝土护壁。护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下挖。

要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对挖孔作业区域实行隔离设置,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通过。

不施工时应在孔口加设好盖板及明显标志(如:严禁踩踏)。

孔上人员向孔内运送模板、盖板及其他工具时,必须系牢。

作业人员必须使用专用软梯上下孔桩。

施工场地内一切电源、电器的安装拆除,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严禁私拉电线。

重点强调:

孔内人员上下不得携带任何工具和材料。

孔口不得堆积土渣及沉重机具。

施工场地内一切电源、电器的安装拆除,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向孔内递送物品时,严禁抛掷。

作业人员必须使用专用软梯上下孔桩。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

负责人

作业班组全体签名:

第8篇 人工挖孔桩爆破: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挖孔桩爆破专项安全交底

编号

工程名称

交底日期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挖 孔

交底提要

人工挖孔桩爆破开挖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施工过程及注意事项

1、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2、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3、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在电爆网络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使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络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

(2)接线前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连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3)起爆器应有专人保管,不到放炮时间,不允许将钥匙插入起爆器。

(4)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5)连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连线地点1.5m以外。

4、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证件后,才可以上岗作业。

5、爆破应采用小直径浅孔微差爆破,严格控制爆破用药量,并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中有关规定办理。严禁使用裸露药包,对软岩层炮眼深度不宜超过0.8m,对硬岩石不超过0.5m,炮眼数目和位置及斜插方向根据岩层断面情况确定,中间一组集中掏心,四边斜查挖边,装药量不超过炮眼深度的1/3。

6、一孔进行爆破,邻近孔的作业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7、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8、因该施工现场临近高速公路,为防止碎石飞向公路限界内,在每次爆破前,应在爆破位置以上覆盖厚度不小于2cm的胶皮,胶皮面积应不小于于桩孔面积1.25倍,胶皮底面离爆破面距离应保证在5~8cm。

9、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不得小于200m。

10、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2)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使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min;如使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min。

(3)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在距离原炮眼60cm处的地方,另外打眼放炮。

(4)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二、火工品管理

1、爆炸物品的采购与运输

(1)爆炸物品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经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采购。严禁私自购买爆炸物。

(2) 运输爆炸物品,必须持由物资设备科签字盖章的爆炸物品购销合同,单位开具介绍信,写明运输爆炸物品的品名、数量和起运及运达地点,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凭证运输。

(3) 运输爆炸物品时,物资设备科要指派熟悉所运爆炸物品性能的人(押运员)负责押运,押运人对所运爆炸物品的安全运输负直接责任。如途中发生被盗、丢失及其他事故,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 起爆器材和炸药必须分车运输。两台车同行时,距离必须不得小于200米。应远离城市中心区和人烟稠密地区行驶,中途尽量减少停车,城区内运输不得停车或休息。禁止翻斗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拖拉机运输爆炸物品。

(5) 装卸爆炸物品应当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装卸人员必须具备装卸爆炸物品安全常识;装卸现场应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卸时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拖拽。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车厢与爆炸物品之间必须辅设软垫。包装要牢固、严密,车辆要有帆布覆盖并设有明显标志。

(6)运输爆炸物品时,不准超过额定载重量。不准同时运载人员或其他货物。装卸及运输中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非押运人员严禁乘坐。运输中禁止紧急刹车。

(7)爆炸物品运达交货地点后,负责运输的人员与收货方要办理交接验收、签字确认手续。发现短缺、丢失或被盗现象,要在验收签字时记录清楚,明确责任,并报告有关部门。

2、爆炸物品的领取与审批

(1)领取爆炸物品,首先由架子队核准当日用量,现场技术负责人、队长签字,再到安全质量科审批,由物资设备科按审批量办理领用手续,到仓库领取。

(2)对使用爆炸物品的工程施工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

(3)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有关人员应身份明确,统一管理。

3、爆炸物品的储存与保管

(1)爆炸物品储存必须设立专用仓库、储存室。专用仓库、储存室使用前必须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设计图纸及专职管理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办理申请许可手续并报当地公安机关,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2)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内,设专人管理。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架子队或个人保存。起爆器材与爆炸器材必须分库存放,回收或过期失效的要另存另放。库存量与品种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容量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的数量。

(3)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储存室,必须做到:

①库房的设计、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措施、各项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完善可靠;防火、防潮、通风、防爆、避雷、防盗、防止小动物入内设施必须完善有效;

②要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③库房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与批准的种类和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携带火种及使用可能产生静电的通讯设备。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⑤库区的避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期前至少检测一次,其安全值应在规定范围内;

⑥库房保管人员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清点盘库、签字确认制度。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⑦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备案,在市、县公安机关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

3、爆炸物品的使用与退库

(1)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持有说明爆炸物品的使用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培训结业证》和《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员所在单位要定期考核,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其《爆破员作业证》,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的资格。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3)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爆破作业要有专人负责指挥;要在安全边界设置警戒哨和警戒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使用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退库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相关负责人批准,本人签字,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班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5)从事隧道工程施工的单位,在远离仓库运输不便时,经领导同意、公安机关批准,可在隧道内设置临时存放点。临时存放点必须具备防火、防潮、通风、防盗、整洁等条件,并有专人看管。

4、惩 处

(1)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报废爆炸物品中违反本办法,有关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

(2)违反本办法,在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中,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第9篇 人工挖孔港注桩施工-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___工程

施工单位:___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_年_月_日

交底内容:人工挖孔港注桩施工安全交底

1.人工挖孔灌注桩(简称挖孔桩,下同)适用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且持力层埋藏较浅、单桩承载力较大的工程。如没有可靠的技术和安全措施,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特别是存在承压水时)的沙土、厚度较大的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

2.挖孔桩的fl深一般不宜超过40m。当桩长l≤8m时,桩身直径(不含护壁,下同)不应小于0.8m;当桩长为8m<15m时,桩身直径不应小于1.om;当桩长为15m<20m时.桩身直径不应小于1.2m;当桩长超过20m时,桩身直径应适当加大。当桩间净距小于4.5m时,必须采用间隔开挖。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也不得小于4.5m。

3.挖孔桩护壁混凝士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护壁每节高度视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可用o.3~1m。

4.在岩溶地区或风化不均、有夹层、软硬变化较大的岩层中采用挖孔桩时,宜在每桩或每柱位处钻一个勘探钻孔,钻孔深度一般应达到挖孔桩孔底以下3倍桩径,以判别该深度范围内的基岩中有无孔洞、破碎带和软弱夹层存在。

5.场地邻近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和业主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及特殊情况纪录备查。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邻房,应事先采取加固措施。

6.场地及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方案。施工现场的出土路线应畅通。

7.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咀健壮男性青年为宜,并需经健康检查和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8.在施工图会审和桩孔挖掘前,都应认真研究钻探资料,分析地质情况,对可能出现流沙、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应予重视,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对安全施工存在疑虑,应在事前向有关单位提出。

9.为防止孔壁坍塌,应根据桩径大小和地质条件采取可靠的支护扎壁的施工方法。

10.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稳定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

11.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和安全使用。

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笼等必须是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应配备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以防突然停电。电动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上班前、下班后均应有专人严格检查并且每天加足润滑滑,保证开关灵活、准确,铁链无损、有保险扣且不打死结,钢丝绳无断丝。支撑架应牢固稳定。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起吊能力

12.工作人员上下桩孔必须使用钢爬梯,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工作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桩孔内壁设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13.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桩孔如靠近旧建筑物或危房时,必须对旧建筑物或危房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施工。加强对孔壁土层涌水情况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14.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应作出预防措施和暂停孔内作业,以防挤压塌孔。

15.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用气体检测仪进行有毒气体的检测,确认孔内气体正常后,方可下孔作业。

16.每天开工前,应将孔内的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或大风扇向孔内送风5rain,使孔内混浊空气排出,才准下人。孔深超过lom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的专门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孔底凿岩时尚应加大送风量。

17.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坠落桩孔内,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护壁要高出地表面200mm左右,以防杂物滚人孔内。

18.桩孔内的作业人员要遵守下列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鞋;

(2)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底使用明火;

(3)作业人员每工作4h应轮换一次;

(4)开挖复杂的土层结构时,每挖深0 5-1m应用手钻或不小于@16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型探查,检查孔底面以下是否有洞穴、涌砂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进行挖掘;

(5)认真留意孔内一切动态,如发现流沙、涌水、护壁变形等不良预兆以及有异味气体时,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

(6)当桩孔挖至5m以下时,应在孔底面以上3.0m左右处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可用钢(木)板或密眼钢筋(丝)网做成;在吊桶上下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防护罩下面,停止挖土,注意安全;若遇起吊大块石时.孔内作业人员应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才能起吊;

(7)孔内凿岩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并加强通风防尘和个人防护;

(8)如在孔内爆破,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方可引爆;爆破时,孔口应加盖;爆破后.必须用抽气、送水或淋水等方法将孔内废气排除,方可继续下孔作业。

19.口配合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监视孔内的情况,并积极配合孔内作业人员进行工作,不得擅离岗位。在孔内上下递送工具物品时,严禁用抛掷的方法。严防孔口的物件落入桩孔内。

20.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裴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电器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才准接通电源使用。各桩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绝缘,并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孔内作业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21.在灌注桩身混凝土时,相邻lom范围内的挖孔作业应停止,并不得在孔底留人。

22.暂停施工的桩孔,应加盖板封闭孔口,并加o.8~lm高的围栏围蔽。

23.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应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待消除隐患后再行作业。

审核人___交底人___接受交底人___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10篇 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安全交底

1.人工挖孔灌注桩(简称挖孔桩,下同)适用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且持力层埋藏较浅、单桩承载力较大的工程。如没有可靠的技术和安全措施,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特别是存在承压水时)的沙土、厚度较大的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

2.挖孔桩的孔深一般不宜超过40m。当桩长l≤8m时,桩身直径(不含护壁,下同)不应小于0.8m;当桩长为8m

3.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护壁每节高度视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可用0.3~lm。

4.在岩溶地区或风化不均、有夹层、软硬变化较大的岩层中采用挖孔桩时,宜在每桩或每柱位处钻一个勘探钻孔,钻孔深度一般应达到挖孔桩孔底以下3倍桩径,以判别该深度范围内的基岩中有无孔洞、破碎带和软弱夹层存在。

5.场地邻近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和业主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及特殊情况纪录备查。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邻房,应事先采取加固措施。

6.场地及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方案。施工现场的出土路线应畅通。

7.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以健壮男性青年为宜,并需经健康检查和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8.在施工图会审和桩孔挖掘前,都应认真研究钻探资料,分析地质情况,对可能出现流沙、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应予重视,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对安全施工存在疑虑,应在事前向有关单位提出。

9.为防止孔壁坍塌,应根据桩径大小和地质条件采取可靠的支护孔壁的施工方法。

10.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稳定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

11.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和安全使用。

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笼等必须是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应配备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以防突然停电。电动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上班前、下班后均应有专人严格检查并且每天加足润滑滑,保证开关灵活、准确,铁链无损、有保险扣且不打死结,钢丝绳无断丝。支撑架应牢固稳定,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起吊能力。

12.工作人员上下桩孔必须使用钢爬梯,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工作人员和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桩孔内壁设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13.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桩孔如靠近旧建筑物或危房时,必须对旧建筑物或危房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施工。加强对孔壁土层涌水情况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14.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应作出预防措施和暂停孔内作业,以防挤压塌孔。

15.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用气体检测仪进行有毒气体的检测,确认孔内气体正常后,方可下孔作业。

16.每天开工前,应将孔内的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或大风扇向孔内送风5min,使孔内混浊空气排出,才准下人。孔深超过l0m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的专门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孔底凿岩时尚应加大送风量。

17.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坠落桩孔内,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护壁要高出地表面200mm左右,以防杂物滚人孔内。

18.桩孔内的作业人员要遵守下列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鞋;

(2)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底使用明火;

(3)作业人员每工作4h应轮换一次;

(4)开挖复杂的土层结构时,每挖深0.5一lm应用手钻或不小于φ16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型探查,检查孔底面以下是否有洞穴、涌砂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进行挖掘;

(5)认真留意孔内一切动态,如发现流沙、涌水、护壁变形等不良预兆以及有异味气体时,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

(6)当桩孔挖至5m以下时,应在孔底面以上3.0m左右处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可用钢(木)板或密眼钢筋(丝)网做成;在吊桶上下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防护罩下面,停止挖土,注意安全;若遇起吊大块石时,孔内作业人员应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才能起吊;

(7)孔内凿岩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并加强通风防尘和个人防护;

(8)如在孔内爆破,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方可引爆;爆破时,孔口应加盖;爆破后,必须用抽气、送水或淋水等方法将孔内废气排除,方可继续下孔作业。

19.孔口配合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监视孔内的情况,并积极配合孔内作业人员进行工作,不得擅离岗位。在孔内上下递送工具物品时,严禁用抛掷的方法。严防孔口的物件落人桩孔内。

20.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电器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才准接通电源使用。各桩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绝缘,并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孔内作业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21.在灌注桩身混凝土时,相邻lom范围内的挖孔作业应停止,并不得在孔底留人。

22.暂停施工的桩孔,应加盖板封闭孔口,并加0.8~lm高的围栏围蔽。

23.现场应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在施工前和施工中应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待消除隐患后再行作业。

第11篇 人工挖孔桩安全交底

交底人: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诺亚方舟公寓楼项目部

接受人: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诺亚方舟公寓楼挖桩施工队

现进入诺亚方舟公寓楼护壁桩基工程及塔吊桩基施工,为保证在开挖桩孔工程中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对桩基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工程按期、按质的完成。

一、安全生产

1、平整场地,清除表土,根据测出桩位中心点,并依照施工半径画出开挖线,立即进行第一节开挖及护壁。第一节护壁完成后,立即沿桩周砖砌井圈,井圈高度距自然小于地面20-30cm。开挖前预将桩中心点以十字线形式转到桩基井圈上,以利于随时校核桩心位置,及时纠偏,同时在井圈顶部设立标高点,以便检查井深。

2、挖孔掘进

①护壁模板分为两种规格,0.5m和1.0m。

②当挖掘土层为粘土,亚粘土等稳定土层时,每掘进0.9m护壁一次.

③当挖掘土层为圆砾层时,由于土层密实,掘进困难,每掘进深度0.5m左右护壁一次。

④挖孔工作须与护壁工作紧密配合,连续作业,不得中途停顿,以防止坍孔。

⑤护壁砼采用内齿式护壁,上、下护壁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为保证施工安全,须待护壁砼强度达到要求后,方能拆除模板。

⑥为防止挖孔过程中渗水的影响,除及时护壁防止流水冲刷外,在孔底设置汇水井,每孔配合潜水泵及时抽出积水。

⑦每次护壁支模前须检查孔径、中心点和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3、砂砾层的施工方法

①由于圆砾层掘进困难,施工进度较慢,可采用掺加早强剂的方法,缩短拆模时间,提高施工效率。

②如渗水过大,则易产生流砂。因此可在进入该地质时采取一定的措施,具体方法为:

a、采取防水措施护壁,尽量阻止或减缓渗水流量。

b、渗水无法处理时,可采取将钢筋从护壁外侧打入下节护壁区域,并在钢筋外侧使用稻草或竹片等材料阻挡流沙,挖掘深度为30-50cm时立即护壁。

c、保证砼护壁厚度、密实度,渗水量保证控制在每分钟6mm之内,以便桩心砼的灌注。

4、终孔检查

挖孔达到设计标高后,清理孔底沉淀及杂物,检查孔位、孔深、垂直度及嵌岩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合格后及时通知业主、监理、勘测设计、质监验收。

5、挖孔桩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

(1)认真熟悉图纸,结合现场实际确定桩基实际穿过的地层地质状况,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桩孔的护壁厚度及防水措施。

(2)挖孔过程中,随时对挖取的土层进行分析,以确定其地质情况,并详细记录各土层的所有技术参数。

(3)每次护壁施工前,须检查孔位,孔径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4)成孔后须及时检查,清理,并经监理工程师及设计、业主、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挖孔桩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挖孔工人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绳或软梯。提取弃渣的吊桶、吊钩钢丝绳、绞车或卷扬机具的性能状况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作业,经处理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2)所有电器设备均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所有电线、电缆必须用树支起,不能放在地板上,以免触电,并每天派专业电工进行检查。

(3)孔口护壁应高出地面20-30㎝,以防杂物滚入孔内,并在孔口周围设护拦。

(4)工地设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开挖时每个桩口作业1~2人,挖出的土方随挖随运,井内作业点的上方2米处设防冲击安全挡土安全板,保护井内施工人员安全,井下采用100w低压灯(24v)照明。

(5)挖孔时经常检查孔内有无有毒气体,孔深超过10m时,采用鼓风机通风,保证人身安全,作业人员下到孔底前先进行检查,如无异状,工人才可下孔作业。作业时如发现有大股涌水,塌方现象以及作业人员有缺氧感觉,应尽快撤离井下。施工时上面作业人员不得离开岗位,随时与孔底作业人员联系。

(6)挖孔桩四周应设置围栏,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挖孔工作暂停时,孔口必须罩盖牢固。

(7)孔内挖出的土方应堆积在孔口2m以外的区域,并应及时运出挖孔的现场。

二、安全文明施工

1、进行工地必须戴安全帽,穿胶底鞋,不准爬脚手架。

2、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安排,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乙方有义务保护,若乙方损坏,按规定进行处罚。

3、对新进场的人员,班组长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4、项目部负责安全员的培训,班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安全员的教导,不冒险蛮干,重视安全生产。

5、乙方队伍中所有成员必须证件齐全,技术工人必须有上岗证。

6、乙方人员必须培训上岗,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7、所有宿舍一定搞好卫生,施工现场内不乱丢垃圾,做好各种防疫措施,甲方定期检查。

8、乙方有违反项目部规定的规章制度的行为,每次视情节轻重按100-1000元罚款。

9、施工班组内,如出现斗殴打架,视情节轻重各先罚款200-1000元,再根据调查结果,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费用。

10、对拖延施工进度,不采取有力措施补救,视延误工期损失轻重罚款500-2000元。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按出现情况轻重罚款200-2000元,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承包负责人不得请假,未经批准随意回家、外出或手机关机每次处以按200元罚款。

13、乙方各施工人员必须出具身份证、计生证及其有关部门证件给甲方办理暂住证,如未带证件,一经查出,罚款由乙方自负。

14、不听从施工员、安全员安排或违章施工,每次罚款1000元。

15、各班组每天必须派两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场地清理,保证施工场地整洁。

交底人:                         接受人:

第12篇 龙津溪大桥人工挖孔安全交底

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a4合同段

工程名称厦成高速公路漳州段a4合同段交底日期2010-8-28
交底项目大枋水库大桥人工挖孔桩安全交底交底编号
交底内容:

施工现场是建筑施工人员从事生产活动的场所。建筑施工现场的情况,不仅极为复杂,而且不断变化,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挖孔桩施工现场一般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是:

1、挖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⑴、落物(井上坠物、提升的土石等坠落)

a)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b)孔口用钢管制作围栏封闭。围栏高度不低于1.2米,与孔同心半径为r孔+1,立柱间隔为60cm,并设置明显标志和警告牌。(机架和吊桶转动范围留出口)

c)第一节护壁要高出地面30cm。

d)孔口设置活动安全盖板,下班后或停止作业时必须盖好盖板。

e)护壁顶上不许放置任何工具,孔口周边1米范围内严禁堆土和杂物。

f)吊桶使用安全钩,吊桶装土面低于桶口5㎝。

g)桩孔内上下传递物品采用吊渣桶,严禁直接往孔内投掷任何物件。

h)每天上班前,对提升设备和电气进行检查。

i)孔口监护人员应尽职尽责,密切注意孔内作业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j)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

⑵、人员坠落

a)施工作业人员乘坐吊笼上、下,同时系保险绳,严禁攀爬孔壁或乘吊渣桶上下。

b)停电或机架故障等原因,人员爬软梯上来时,必须徒手面向软梯攀爬,禁止携带任何工具,同时系保险绳。

c)作业点封闭施工,地面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孔口作业区。

⑶、塌方

a)在混凝土没有达到强度前,不得提前拆模。若爆破,根据方案确认起爆时间。土质差时,适当减小单节开挖深度,减少塌方机率。

b)下孔人员系安全绳,保险绳固定在孔口。以备塌方时救援使用。

c)施工过程中跟踪抽水。

d)在挖孔过程中,重型机械和车辆不得在孔口周边3m 范围内行驶。

⑷、窒息(缺氧和有毒气体)

a)经常检查孔内的有害气体,并根据孔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及孔深设置通风设备,进行通风。特别在放炮后,施工人员下孔前,事先测定孔底有无毒气,若有毒气则立即排除。

b)孔深超过10米时,作业全过程必须不间断送风,鼓风机送风不得小于25l/s。孔底凿岩时要加大送风量。

c)孔深超过8米时,人员下井前先送风,送风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d)不准在桩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底使用明火。

e)井上和井下人员轮换作业,每4小时轮换一次不得超时加

f)在井下用风镐凿岩作业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

g)禁止带病下井作业。作业中感觉不适,及时出地面休息。

⑸、排水

a)井前先排出井下积水,作业时注意观察渗水速度变化。

b)顶口护壁设导流孔,井下安装水泵,随时抽水。

c)在地表墩台位置四周挖截水沟,并应对孔内排出孔外的水妥善引流远离桩孔。

⑹、触电

a井内照明必须使用12v低压电源,防水带罩的安全灯具或安全矿灯。

b)水泵和其他井下用电设备必须接漏电保护器,每班前检查,保证其灵敏可靠。

c)井下用电设备,定期检测绝缘电阻。

d)井下挖孔作业人员和电动机具操作人员穿水靴,带绝缘手套。

⑺、其他

a)严禁酒后作业,每工作4小时应出孔轮换;定期对取土渣的吊桶、吊钩、钢丝绳、卷扬机等机具进行检查。

b)挖孔时要认真留意孔内的一切变化,如发现流砂、涌水、护壁变形等不良预兆及闻到不良的气味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

2、孔内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导火线起爆必须有施工人员迅速离孔的设备;导火线做燃烧速度试验,据以决定导火线所需长度;孔深超过5m时必须采用电雷管引爆。

(2)必须打眼放炮,严禁裸露药包。对于软岩石炮眼深度不超过0.8m,对于硬岩石炮眼深度不超过0.5m。炮眼数目、位置和斜插方向,应按岩层断面方向来定,中间一组集中掏心,四周斜插挖边。

(3)严格控制用药量,以松动为主。一般中间炮眼装硝铵炸药1/2节,边眼装药1/3节~1/4节。

(4)有水眼孔要用防水炸药,尽量避免瞎炮。如有瞎炮时按安全规程处理。

(5)炮眼附近的支撑应加固或设防护措施,以免支撑炸坏引起坍孔。

(6)孔内放炮后必须迅速排烟,方法为采用高压风管放入孔底吹风。

(7)一个孔内进行炮破作业,其他孔内的施工人员必须到地面安全处躲避。

(8)爆破时孔口应覆盖安全网、钢板盖(其上堆放沙袋做为防护)等防护措施,以防飞石飞出。

3、施工便道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前对靠近施工便道侧3米的范围内进行封闭,用红白相间的隔离墩把封闭区间与行车道隔开,其长度为150米,同时在其两端竖立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和减速慢行的标志,标志应鲜明、醒目,晚间要在隔离墩上加设施工标志灯。安装钢筋笼和灌注砼时,吊车和运输车辆分别布置在隔离带两侧的封闭区域内,施工时应派专人指挥交通,疏导车辆。为了尽可能减少对行车的干扰,此项工作宜尽量安排在凌晨进行。

交底人复核
接受人日期

第13篇 人工挖孔及爆破作业安全交底

安全交底

施工单位:中铁十九局叙毕铁路项目经理部一分部编号:

工程名称

新建叙永到毕节铁路(川镇段)

站前工程_zzqsg-4标

接收单位

交底项目

人工挖孔及爆破作业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人工挖孔作业

(一)作业条件

1、 人工开挖桩孔,井壁支护应根据编制的施工方案,进行井壁支护的计算和设计。

2、开挖前场地应完成三通一平。地上、地下的电缆、管线、旧建筑物、设备基础等障碍物均已排除处理完毕。各项临时设施,如照明、动力、通风、安全设施准备就绪。

3、熟悉施工图纸及场地的地下土质、水文地质资料,按基础平面图,设置桩位轴线、定位点;桩孔四周撒灰线。测定高程水准点。放线工序完成后,办理预检手续。

4、按设计要求分段制作好钢筋笼。

5、全面开挖之前,有选择地先挖2个试验桩孔,分析土质、水文等有关情况,以此修改原编施工方案。

6、挖孔平面尺寸大小,以便于施工为宜,但不得小于桩的设计断面尺寸。挖孔深度不宜大于15米,孔深超过15米,应采用机械成孔施工方案。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7、在地下水位比较高的区域,先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当孔桩施工出现涌水较大情况时,需即时调整施工方案。

8、人工挖孔开挖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交底,操作前对吊具进行安全可靠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施工安全。

9、严禁妇女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从事孔桩井下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相关作业活动。

(二)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孔内作业时,孔口上面必须有人监护。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安全巡查。同时孔口周围应设栏杆,栏杆的高度不低于1.2米。

2、孔口应安装可水平移动的活动安全盖板,当孔内有人作业时应掩好安全盖板谨防杂物掉入伤人,吊运渣土时再打开安全盖板。

3、利用吊桶运土时,地面人员应拴好安全带,吊桶在离开孔口上方1.5米时,推动活动安全盖板掩蔽孔口,防止卸土的土块、石块等杂物堕落孔内伤人。

4、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头戴安全帽,特殊情况下还应戴上防毒防尘面具。

5、严格护壁砼质量及厚度,孔口护壁必须高出施工地面20cm;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井圈上不得放置工具或站人。

6、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及施工中应随时注意检查升降架、吊绳、挂钩(保险钩)、提桶等是否完好,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7、井下有人操作时,井上配合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8、施工人员进出桩孔,需靠爬梯或乘坐专门设计并经评审安全的吊笼、吊具进出桩孔,以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出入桩孔。

9、孔内岩石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用药量,并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的相关规定办理。

10、暂停施工或者成孔后,应设置井盖和围栏围蔽。

(三)防止孔壁坍塌安全措施

1、开挖桩孔时必须设置砼护壁,砼护壁每节高度及厚度应依据地质情况并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可视情况加配适量钢筋,砼强度等级不低于c15,一般每挖1m深立即支模浇筑砼。在开挖过程中,若发现护壁有损坏,应修补完整达到要求后,再继续开挖。

2、开挖程序,应采用间隔挖孔方法,以减少水的渗透和防止土体滑移,防止在挖土过程中因邻桩混凝土未初凝而发生窜孔现象。

3、在孔桩进行钢筋笼安装时,严禁在孔内实施焊接、切割作业;当钢筋笼下放到位后,应及时将钢筋笼扣在孔口固定,防止失稳。

(四)安全用电

1、应根据临时用电布置图,铺设好用电线路;且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各种机械设备做好接地接零,保证“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并在配电箱外标明用电设备名称。

3、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严禁随意架放在支架上,必须包裹pvc管后,才能架设。

4、配电箱统一采用铁制配电箱,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有进出线路,进出线分路成束加护套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门口直接接触,并注意其防雨。配电箱要上锁,钥匙由现场电工保管,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在每个配电箱上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5、电器设备的安装、拆卸、修理由电工专人负责,任何人不许乱动。

6、桩孔深度在5米以内时,井上照明代替井下照明,5米以外时,在井下用安全防护灯照明,且电压不得高于36伏。

7、进入桩孔内的所有电器及用电设备均应接零接地,电线必须绝缘。拉动电线时禁止与一切硬物产生摩擦。电器开关应集中在桩孔口,并应装置漏电保护器,防止漏电触电事故,一旦发现漏电,必须迅速拉闸断电,值班电工必须对所有电器设备及线路加强检查维修,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五)防毒措施

1、严禁酒后操作,不准在孔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

2、地下特殊地层中往往含有co、so2、h2s或其它有毒气体,故每次下孔前,必须对桩孔内气体进行嗅觉检查,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标时,应立即报告施工管理人员,并采用有效的安全卫生防范措施进行处理。除应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还要遵守下列规定:

(1)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

(2)二氧化碳气体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等措施;

3、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六)安全管理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到位,特别注意控制,如:井口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护壁坍塌等人工挖孔桩中常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切实加强挖孔桩施工的安全管理

(1)开工前准备工作到位,研究本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并掌握第一手资料,编制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有预见性地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报监理审批。其他部门通力合作,如机电设备,材料等;

(2)新工人进场时,三级安全教育到位。让每个工人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使工人明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基本原则;

(3)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除了班组自行组织的班前安全活动外,负责该工种的技术员还要用书面形式对班组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项目部安全员要详细讲解给班组的每个组员,要求做到人人会操作,人人都必须遵守安全纪律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4)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再教育、考核工作到位。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员、技术员及现场监理起到监督作用,发现哪里出现事故苗子,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并强调杜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施工期间,除要求施工班组例行每天的班前自检外,安全员还进行不定期复查并仔细观察井下作业情况,并做好记录;

(5)班后总结和改进工作到位。通过安全例会对整体所做工作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明确责任目标,将事故隐患消除于无形;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加大预防力度;集思广益,接纳各方面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并采取实际行动。

3、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制定相对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和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与“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相关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4、建立并保存在施工中所开展的安全性评价与风险性分析、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等与安全管理有关的活动记录,为纠正不合理措施和改进安全管理方式、方法提供重要信息。

5、建立并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工地进行全面性和考核性安全检查;要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和部门对工地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期限的“三定”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技术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亦应对施工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各作业班组应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为防止施工人员上下班时间、节前、节后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状况而产生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加强检查频率,充分做到层层设防,级级把关。

6、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各专业操作班组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在安全教育中所应承担的职责,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结合实际和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讲解、教育,从思想上提高安全意识。

7、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标牌以及安全宣传牌、警示牌,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配戴好安全帽,对安全防护网、安全护栏等要随时检查更新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防暑、防雨措施及季节性施工准备。

二、爆破作业安全交底

(一)施工准备

1、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逐孔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工作,逐级进行技术、安

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得到落实。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训练,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安全规则,经考试合格后持

证上岗,方可参加爆破工作。

3、将进行爆破施工的桩孔严密覆盖,严格控制飞石、孔桩爆破开挖,严格按爆破设计

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加强爆破震动监测,根据监测和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保证爆破安全。

4、爆破应按总工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许可。

(二)爆破器材的接收

1、申请爆破器材后,由分部专门车辆送达施工现场(临时储存库、点)。

2、从临时存放点往施工现场人力徒步运送爆炸器材,总重量不得超过24kg。炸药、雷管、

导爆索严禁一人同时携带。

3、禁止未经允许并与爆破工作无关的人员携带或储藏爆炸器材。

4、装卸爆炸器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与滚动。

5、到施工现场后,禁止将雷管与炸药或导爆索存放在一起。

(三)爆破方法

人工挖孔桩爆破采用电力起爆法。

(1)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同批产品,电雷管的电阻值相差不得超过

0.3~0.8欧姆。

(2)使用前每个电雷管必须导通并测试电阻值。

(3)网络采用串联连接。

(4)不得采用裸线。

(5)与起爆电源联接前,必须测出全线路的总电阻,总电阻必须与计算相符,否则必须

检查。

(6)每一连接点必须联结牢固,绝缘良好。

(7)必须听从指挥员的口令,才能将主线与起爆电源联接。

(四)爆破基本规定及注意事项

1、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1)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2)支护规定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3)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4)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有沼气含量达到或超

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

(5)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6)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7)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8)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9)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2、禁止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服。

3、使用电雷管时,严禁使用电视转播器、遥控器、无线对讲机,严禁在高压线区作业,特别不能使用手机,不能留长发,不得在雷雨天气作业。

4、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对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2)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3)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取木质长杆处理;

(4)禁止烟火,禁止用明火照明;

(5)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5、填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

(2)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3)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4)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5)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6、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7、炮响后,不少于15分钟(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

破作业地点。

8、地下爆破作业点的有毒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工作面的气体含量每

月测定一次,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在爆破前后要进行气体测定。

9、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0、爆破警戒与信号:

(1)爆破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

岗哨。并挂上相应的标志。

11、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向危险区

边界派出警戒人员。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1)爆破后,爆破员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2)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

点。

(3)每次爆破后,爆破员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2、盲炮处理:

(1)发现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否则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采取

安全措施;

(2)难处理的盲炮,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

(3)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

(4)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5)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13、裸露爆破的盲炮,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封泥,重新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

封泥起爆。

14、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

(3)用木质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在现场交接由,

下一班处理。

15、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可重新起爆;

(2)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

另行确定;

(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

后进一步处理。

16、未尽事宜按《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

安全交底部门:一分部安质部

安全交底人:

接受安全交底单位:

接受安全交底人员:年月日

第14篇 人工挖孔安全交底

1.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应挑选健壮男性青年,并须经健康检查和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经考核合格,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2.在施工图纸会审和桩孔开挖前,认真研究地质资料,对可能出现的流砂、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均应予以重视,并制订针对性防护措施。如对安全施工存在疑虑,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报告。

3.桩孔开挖施工时,先调查了解地面和邻近边坡的变化。桩孔施工平台靠近边坡处,必须对边坡进行加固措施,清除边坡上孤石,上侧设置截水沟和安全网,以防雨水浸泡边坡和孤石滚落。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外运。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杂物。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落入桩孔内,孔口四周(除井口出土位置)必须设置护栏和安全网。孔口配合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监视孔内情况,积极配合孔内人员进行工作,施工时不离岗位。在孔内上下递送工具物品时,严禁抛掷。

4.施工场内一切电源、电器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开关盒及配电间专用,有防雨设施,并配备灭火设施。电器设备须有合格证,电器安装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对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和安全使用。工人和工作人员上下桩孔必须采用爬梯,严禁采用吊装机具吊放人员上下,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人员或脚踩护壁凸缘下桩孔。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备用。吊装设备须合格,安装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6.所使用的电动葫芦、渣桶(吊笼)等必须是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配备自动卡紧保险装置。电动葫芦采用按钮式开关,上班前、下班后均安排专人严格检查并且每天加足润滑油、保证开关灵活、准确;铁链无损,有保险扣且不打死结;钢丝绳无断丝。支架应稳定牢固,使用前先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7.对于施工渣土运输钢丝绳、滑轮安装稳固,运输用钢丝绳不小于¢14mm,张拉力不小于10kn,使用前进行张拉试验,每次使用时涂层润滑油,减少钢丝与滑轮磨擦,钢丝绳应经常进行张拉试验,不合格马上更换。钢丝绳如有脱毛及滑丝现象应马上更换;渣桶直径不得大于桩径一半,高度不得大于1 m,渣桶耳环应焊接牢固,吊钩有防滑保险,与钢丝绳绑扎牢固,经试验检测后才能使用;渣桶内渣石放于底部,口沿须留有10cm高度,防止渣土漏出,运输时,先启动高度约0.5-1.0m时,停顿,用人工稳当后再进行运输;

8.孔内岩层爆破,采用浅眼松动爆破法;爆破时先在孔外进行试验,确定不同岩层孔眼深度,炸药用量,松动面积,经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孔内施工爆破;爆破采用电雷管爆破,不得使用导火线引爆;爆破采用单眼爆破,不准多眼爆破,在孔眼上覆盖土袋,孔壁四周用模板围护,支撑固定;爆破时所有孔内作业人员撤除孔外,设置安全警戒区,确定桩孔内和警戒区内无闲杂人员才能引爆;孔内爆破后通风排烟不小于15min,风量不少于25l/s。

9.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米时,每天开工前应将桩孔内的积水抽干,并用鼓风机或大风扇向孔内送风5分钟,使孔内混浊空气排出,并对孔内有毒气体进行检测。一般宜用仪器检测,也可用简易办法;如在笼内放入小白兔或小白鼠等小动物,呆放到桩孔底,放置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经检查小动物生态正常,工人方可下孔作业。孔深超过10米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的专门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孔底凿岩时尚应加大送风量。

10.桩孔内的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

②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内使用明火;

③每工作4小时应出孔轮换,有水作业不超过2小时进行轮换;

④开挖复杂的土层时,每挖深0.5~1米应用手钻或不小于φ16mm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形探查,探查孔底以下是否有洞穴、涌砂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进行挖掘;

⑤认真留意孔内一切动态,如发现流砂、涌水、护壁变形等不良预兆以及有异味气体时,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

⑥当桩孔挖至5米以下时,应在孔底以上3米左右处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可用钢(木)板或密眼钢筋(丝)网做成。在吊桶上下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防护罩下面,停止挖土,注意安全;若遇起吊大块石时,孔内作业人员应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才能起吊;

⑦孔内凿岩时应采用湿法作业,并加强通风防尘和人身防护;

⑧如在孔内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方可引爆;爆破时,孔口应加盖;爆破后必须用抽气、送风或淋水等方法将孔内废气排除,对有毒气体进行检测后方可继续下孔作业;

⑨在施工中途抽水后,必须先将地面上的专用电源切断,作业人员方可下孔作业。

人工挖孔桩安全施工注意事项:

1.现场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仔细交待挖孔桩处的地质情况和地下水情况,提出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急处理措施。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备有充足的应急措施所用的材料、机械。要制定安全措施,并要经常检查和落实。

2.孔下作业不得超过2人,作业时应戴安全帽、手套,有水时穿雨衣、雨裤及长筒雨靴。孔内安置电铃或对讲机,保证孔下作业人员和孔上人员信号联络。地面孔周围不得摆放铁锤、锄头、石头和铁棒等附落伤人的物品。

3.孔口周围设置高出地面30cm以上的围圈,防止地面石子或其他杂物等被踢入桩孔中。

4.井下人员应注意观察孔壁变化情况。如发现塌落或护壁裂纹现象应及时汇报采取支撑措施。如有险情,应及时发出联络信号,以便迅速撤离。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

5.地面人员应注意孔下发出的联络信号,反应灵敏快捷。经常检查支架、滑轮、绳索是否牢固。下吊时要挂牢,提上来的土石要倒干净,卸在孔口2米以外。

6.施工中抽水、照明、通风等所配电气设备应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供电线路要用三蕊橡皮线,电线要架空,不得拖拽在地上。并经常检查电线和漏电保护是否完好。

7.从孔中抽水时排水口应距孔口5米以上,并保证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8.当天挖孔,当天浇筑护壁。人离开施工现场,要把孔口盖好 ,设立警示红灯等警戒标志。孔盖打开施工前,排除有害气体并检测后方可作业。

9.挖孔6-10米深,每1小时至少向孔内通风1次,超过10米用专用通风设备向孔内保持通风。

10.当孔内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5%或作业人员已感到不适时,应立即采取通风措施。

11.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进行覆盖。

12.相邻两孔中,当一孔爆破或灌注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工作,并撤出井孔。

第15篇 人工挖孔及爆破作业-安全交底

安全交底

施工单位:中铁十九局叙毕铁路项目经理部一分部编号:

工程名称

新建叙永到毕节铁路(川镇段)

站前工程_zzqsg-4标

接收单位

交底项目

人工挖孔及爆破作业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一、人工挖孔作业

(一)作业条件

1、 人工开挖桩孔,井壁支护应根据编制的施工方案,进行井壁支护的计算和设计。

2、开挖前场地应完成三通一平。地上、地下的电缆、管线、旧建筑物、设备基础等障碍物均已排除处理完毕。各项临时设施,如照明、动力、通风、安全设施准备就绪。

3、熟悉施工图纸及场地的地下土质、水文地质资料,按基础平面图,设置桩位轴线、定位点;桩孔四周撒灰线。测定高程水准点。放线工序完成后,办理预检手续。

4、按设计要求分段制作好钢筋笼。

5、全面开挖之前,有选择地先挖2个试验桩孔,分析土质、水文等有关情况,以此修改原编施工方案。

6、挖孔平面尺寸大小,以便于施工为宜,但不得小于桩的设计断面尺寸。挖孔深度不宜大于15米,孔深超过15米,应采用机械成孔施工方案。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7、在地下水位比较高的区域,先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当孔桩施工出现涌水较大情况时,需即时调整施工方案。

8、人工挖孔开挖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交底,操作前对吊具进行安全可靠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施工安全。

9、严禁妇女及18岁以下未成年人从事孔桩井下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相关作业活动。

(二)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孔内作业时,孔口上面必须有人监护。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安全巡查。同时孔口周围应设栏杆,栏杆的高度不低于1.2米。

2、孔口应安装可水平移动的活动安全盖板,当孔内有人作业时应掩好安全盖板谨防杂物掉入伤人,吊运渣土时再打开安全盖板。

3、利用吊桶运土时,地面人员应拴好安全带,吊桶在离开孔口上方1.5米时,推动活动安全盖板掩蔽孔口,防止卸土的土块、石块等杂物堕落孔内伤人。

4、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头戴安全帽,特殊情况下还应戴上防毒防尘面具。

5、严格护壁砼质量及厚度,孔口护壁必须高出施工地面20cm;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井圈上不得放置工具或站人。

6、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及施工中应随时注意检查升降架、吊绳、挂钩(保险钩)、提桶等是否完好,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7、井下有人操作时,井上配合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8、施工人员进出桩孔,需靠爬梯或乘坐专门设计并经评审安全的吊笼、吊具进出桩孔,以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出入桩孔。

9、孔内岩石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用药量,并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的相关规定办理。

10、暂停施工或者成孔后,应设置井盖和围栏围蔽。

(三)防止孔壁坍塌安全措施

1、开挖桩孔时必须设置砼护壁,砼护壁每节高度及厚度应依据地质情况并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可视情况加配适量钢筋,砼强度等级不低于c15,一般每挖1m深立即支模浇筑砼。在开挖过程中,若发现护壁有损坏,应修补完整达到要求后,再继续开挖。

2、开挖程序,应采用间隔挖孔方法,以减少水的渗透和防止土体滑移,防止在挖土过程中因邻桩混凝土未初凝而发生窜孔现象。

3、在孔桩进行钢筋笼安装时,严禁在孔内实施焊接、切割作业;当钢筋笼下放到位后,应及时将钢筋笼扣在孔口固定,防止失稳。

(四)安全用电

1、应根据临时用电布置图,铺设好用电线路;且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各种机械设备做好接地接零,保证“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并在配电箱外标明用电设备名称。

3、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严禁随意架放在支架上,必须包裹pvc管后,才能架设。

4、配电箱统一采用铁制配电箱,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有进出线路,进出线分路成束加护套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门口直接接触,并注意其防雨。配电箱要上锁,钥匙由现场电工保管,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在每个配电箱上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5、电器设备的安装、拆卸、修理由电工专人负责,任何人不许乱动。

6、桩孔深度在5米以内时,井上照明代替井下照明,5米以外时,在井下用安全防护灯照明,且电压不得高于36伏。

7、进入桩孔内的所有电器及用电设备均应接零接地,电线必须绝缘。拉动电线时禁止与一切硬物产生摩擦。电器开关应集中在桩孔口,并应装置漏电保护器,防止漏电触电事故,一旦发现漏电,必须迅速拉闸断电,值班电工必须对所有电器设备及线路加强检查维修,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五)防毒措施

1、严禁酒后操作,不准在孔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

2、地下特殊地层中往往含有co、so2、h2s或其它有毒气体,故每次下孔前,必须对桩孔内气体进行嗅觉检查,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标时,应立即报告施工管理人员,并采用有效的安全卫生防范措施进行处理。除应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还要遵守下列规定:

(1)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

(2)二氧化碳气体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等措施;

3、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六)安全管理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到位,特别注意控制,如:井口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护壁坍塌等人工挖孔桩中常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切实加强挖孔桩施工的安全管理

(1)开工前准备工作到位,研究本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并掌握第一手资料,编制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有预见性地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报监理审批。其他部门通力合作,如机电设备,材料等;

(2)新工人进场时,三级安全教育到位。让每个工人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使工人明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基本原则;

(3)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除了班组自行组织的班前安全活动外,负责该工种的技术员还要用书面形式对班组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项目部安全员要详细讲解给班组的每个组员,要求做到人人会操作,人人都必须遵守安全纪律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4)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再教育、考核工作到位。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员、技术员及现场监理起到监督作用,发现哪里出现事故苗子,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并强调杜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施工期间,除要求施工班组例行每天的班前自检外,安全员还进行不定期复查并仔细观察井下作业情况,并做好记录;

(5)班后总结和改进工作到位。通过安全例会对整体所做工作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明确责任目标,将事故隐患消除于无形;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加大预防力度;集思广益,接纳各方面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并采取实际行动。

3、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制定相对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和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与“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相关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4、建立并保存在施工中所开展的安全性评价与风险性分析、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等与安全管理有关的活动记录,为纠正不合理措施和改进安全管理方式、方法提供重要信息。

5、建立并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工地进行全面性和考核性安全检查;要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和部门对工地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期限的“三定”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技术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亦应对施工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各作业班组应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为防止施工人员上下班时间、节前、节后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状况而产生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加强检查频率,充分做到层层设防,级级把关。

6、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各专业操作班组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在安全教育中所应承担的职责,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结合实际和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讲解、教育,从思想上提高安全意识。

7、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标牌以及安全宣传牌、警示牌,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配戴好安全帽,对安全防护网、安全护栏等要随时检查更新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防暑、防雨措施及季节性施工准备。

二、爆破作业安全交底

(一)施工准备

1、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逐孔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工作,逐级进行技术、安

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得到落实。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训练,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安全规则,经考试合格后持

证上岗,方可参加爆破工作。

3、将进行爆破施工的桩孔严密覆盖,严格控制飞石、孔桩爆破开挖,严格按爆破设计

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加强爆破震动监测,根据监测和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保证爆破安全。

4、爆破应按总工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许可。

(二)爆破器材的接收

1、申请爆破器材后,由分部专门车辆送达施工现场(临时储存库、点)。

2、从临时存放点往施工现场人力徒步运送爆炸器材,总重量不得超过24kg。炸药、雷管、

导爆索严禁一人同时携带。

3、禁止未经允许并与爆破工作无关的人员携带或储藏爆炸器材。

4、装卸爆炸器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与滚动。

5、到施工现场后,禁止将雷管与炸药或导爆索存放在一起。

(三)爆破方法

人工挖孔桩爆破采用电力起爆法。

(1)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同批产品,电雷管的电阻值相差不得超过

0.3~0.8欧姆。

(2)使用前每个电雷管必须导通并测试电阻值。

(3)网络采用串联连接。

(4)不得采用裸线。

(5)与起爆电源联接前,必须测出全线路的总电阻,总电阻必须与计算相符,否则必须

检查。

(6)每一连接点必须联结牢固,绝缘良好。

(7)必须听从指挥员的口令,才能将主线与起爆电源联接。

(四)爆破基本规定及注意事项

1、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1)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2)支护规定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3)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4)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有沼气含量达到或超

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

(5)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6)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7)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8)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9)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2、禁止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服。

3、使用电雷管时,严禁使用电视转播器、遥控器、无线对讲机,严禁在高压线区作业,特别不能使用手机,不能留长发,不得在雷雨天气作业。

4、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对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2)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3)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取木质长杆处理;

(4)禁止烟火,禁止用明火照明;

(5)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5、填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

(2)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3)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4)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5)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6、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7、炮响后,不少于15分钟(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

破作业地点。

8、地下爆破作业点的有毒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工作面的气体含量每

月测定一次,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在爆破前后要进行气体测定。

9、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0、爆破警戒与信号:

(1)爆破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

岗哨。并挂上相应的标志。

11、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向危险区

边界派出警戒人员。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1)爆破后,爆破员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2)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

点。

(3)每次爆破后,爆破员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2、盲炮处理:

(1)发现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否则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采取

安全措施;

(2)难处理的盲炮,应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

(3)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

(4)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5)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13、裸露爆破的盲炮,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封泥,重新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

封泥起爆。

14、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

(3)用木质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在现场交接由,

下一班处理。

15、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可重新起爆;

(2)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

另行确定;

(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

后进一步处理。

16、未尽事宜按《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

安全交底部门:一分部安质部

安全交底人:

接受安全交底单位:

接受安全交底人员:年月日

《人工挖安全技术交底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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