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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安全技术15篇

发布时间:2022-12-02 热度:28

隧道安全技术

第1篇 路基、桥涵与隧道施工安全技术

一、路基施工

1、路堑施工时保证排水畅通,注意边坡稳定,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重叠作业,坡面清理干净,防止滚石伤人。

2、高于3m的坡面上作业要系安全绳。

3、路基运卸与填筑压实作业面错开,填土边缘设标志杆。

4、路基机械运土便道与公路交界处设安全标志或人员指挥。

5、土石方机械行驶中禁止上下人、传递物件,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空档滑行。

6、停车时把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

二、砼及砌筑工程

1、基坑开挖注意坑壁坡度、坑内排水、坑缘护道、防止坍塌。

2、挖孔桩孔口高出地面15cm,防落物,设排水沟,护壁,检测有害气体,注意通风。

3、模板具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内外支撑坚固,防止倾倒。

4、绑扎或安装安的钢筋采取支撑措施防倾倒。

5、钢筋冷拉卷扬机前设安全挡护或与冷拉方向成直角,机具、地锚、夹具、平衡设备可靠,防回弹伤人。

6、砼灌注平台设防护网、栏杆。

7、机械张拉台座、构件两端设防护,操作人员站侧面,戴防护镜,非工作人员禁区入。

8、冬季砼电热养护时用低压(50~110)电,有防护措施。

9、砼搅拌机入内清洗断电并锁柜。

10、砼振捣器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另一人配合开关电动机。

11、砌体高度超过胸部搭设脚手架,防超载,禁双重作业,防高坠,注意砌体稳定。

12、脚手架需设计,搭设材料、结构符合要求,架子稳固、脚手板满铺、无探头板,设防护拦杆、防护网、挡脚板,验收合格。

13、15m以上钢管脚手架和井字架等独立架设避雷针。

14、架桥机拼装后检查验收,主梁稳定,两支腿因立在同一高度,支腿基面平整,架梁时专人检查各部位,专人统一指挥。

15、悬臂灌注连续梁托架进行压重试验,承重后牢固稳妥,吊蓝需设计及安全防护要求,悬臂、吊蓝不得超载。

三、隧道施工

1、专人找顶,随时检查作业面安全状况,禁止打残眼。

2、爆破作业统一指挥,人员撤至安全距离外设警戒放炮,15min后经检查清除危险因素后解除警戒。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爆破器材加工人员和爆破工禁穿化纤衣服,在加工房加工炸药。

3、开挖后及时支护(“一炮一支”)。

4、按设计量测、分析、反馈。

5、砼衬砌台车移动前检查电线路、人员等,防漏电,防挤伤人员。

6、机械装碴专人指挥,注意岩层变化,防止坍塌。

7、电瓶车不得搭人,禁超速,防溜车。

8、弃碴场边缘设挡木,专人指挥。

9、斜井设挡车器,正线不得摘钩,行车不行人。

10、竖井井架设避雷针,井口设安全栅栏和安全门、井盖、轨道设阻车器。

11、吊桶运输设钢丝绳罐道,钢丝绳钩头与吊桶连接牢固,有防翻转转措施,不得超载。

12、罐笼设防坠器,规定载重量,禁人物混装。

13、提升设备有防过卷、防过速、超负荷、失压保护、信号等安全装置。

14、瓦斯隧道设双风机、双电源,使用防爆设备、禁烟火、禁穿化纤服装、禁在洞内带电拆卸机具设备,实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防炮制”。

四、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人员定期体检,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弱视等疾病者不得从事作业。

2、施工区域人员戴安全帽,2m以上无防护设施时使用安全带,禁穿易滑鞋。

3、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强风禁止作业。

4、高处作业搭设云梯、工作台、脚手架、防护栏杆、安全网等牢固可靠,验收合格。

5、作业人员禁随起重物件或运送材料和设备上下。

6、高处与地面联系、指挥统一信号、旗语、手势、口笛或通讯设备。

7、各种平台口、洞口、深坑边和高处作业必须行走处设栏杆、盖板、围栏、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设施。

第2篇 隧道锚杆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卡

单位工程名称:中油管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贵管道项目部

填写:年月日

分部分项名称:锚杆工程

任务单编号或部位: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施工准备

1、根据设计图纸,由测量技术人员对锚杆的施工位置进行描点画线。

2、根据设计图纸相应围岩对应的锚杆长度进行下料,并根据规范要求,对钢筋上油渍、锈斑进行清洗、除锈。

3、检查将要使用的锚固剂是否有受潮凝结变质现象,变质的锚固剂不得在施工中使用。

施工方法

施工顺序:钻孔清孔装入药卷式锚固剂插入锚杆

1、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定位出锚杆孔的位置和方向,采用风钻钻孔,孔径较锚杆大15mm。

2、钻好后用高压风或高压水将锚杆孔冲洗干净。

3、在锚杆使用前,对其进行矫直、除锈、除油。

4、成孔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以孔深进行检查,对孔深不能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允许偏差±50mm),进行补钻直到满足施工规范要求。将锚固剂浸入水中1-2分钟取出,迅速捣入已钻好的钻孔中,当锚固剂的装入长度约为钻孔深度的2/3时,迅速插入锚杆,边插边旋转,使整个钻孔内挤满锚固剂,杆体插入孔中长度不短于设计的95%。

5、等锚固剂终凝后安设孔口垫板,使锚杆垫板与岩面贴紧,并用电焊将其与锚杆焊牢,且终凝前不得任意敲击锚杆,不得悬挂重物,待终凝后按规范要求抽样进行锚杆抗拔试验。

技术质量要求

1、 锚杆垂直于开挖轮廓线布设。

2、锚杆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短于设计长度的95%。

3、锚杆垫板满足设计要求,垫板应紧贴围岩,围岩不平时要用m10砂浆填平。

锚杆支护实测项目

项次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锚杆数量(根) 不少于设计 按分项工程统计

2 锚杆拔力(kn) 28d拔力平均值≥设计值,最小拔力≥0.9设计值 按锚杆数1%且不小于3根做拔力试验

3 孔位(mm) ±50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4 钻孔深度(mm) ±50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5 孔径(mm) 符合设计要求 尺量:检查锚杆数的10%

安全保证措施

1、锚杆加工场地中,必须设有警示牌,非施工人员不准进入加工场地。

2、电工必须对切割机的连接电缆进行定期经常检查,以防电缆破裂漏电伤人。

3、钢筋切割机切割片位置必须配有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免切割片破裂飞出伤人。

4、锚杆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衣帽整齐,严禁穿背心、拖鞋进入施工场地。

5、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台车上嘻戏、打闹。

环保措施

1、施工中产生的速凝剂、钢材等废弃物必须分类集中放置,统一丢弃到指定地点,避免乱弃引起对环境的污染。

2、锚杆加工场地应安置在相对偏僻或有隔音设施的地点,避免噪音对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的干扰。

交底人签字:

讲解时间:年月日

接受任务负责人签字:

检查执行情况:

安全员签字:

第3篇 隧道衬砌模板台车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模板台车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所有模板台车作业人员班前四小时禁止喝酒,工作过程中严禁衣冠不全及穿拖鞋。

3、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和“周一”安全学习,做好安全会议记录,总结安全施工经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绳。

5、台车供电控制配电箱应放置在隧道基面上,严禁将台车控制配电箱安装在台车上,台车电源线必须经过漏电开关,且该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台车电缆不应有接头,且台车应可靠接地。

6、模板台车上必须采用低压照明,所有通过模板台车的动力线,常用照明线与模板台车应有绝缘设施,并且电线路应悬挂,禁止动力线,常用照明线路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或者捆绑在模板台车构件上,甚至浸泡在水中,放炮作业时,应将达不到安全距离的电线路覆盖。

7、模板台车的行走,安装与拆卸,必须考虑电线路的所在的位置是否会给施工作业带来安全隐患,特别是台车的行走和高处坠落物体易损坏电线路,造成安全事故。

8、模板台车上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配置足够的防火器材。

9、模板台车的组装,维修,拆卸等要使用氧气,乙炔切割、电焊等作业时,应注意安全防火。

10、模板台车上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垃圾;模板台车上不得存放其它工程材料,设备,保持台车的干净、整洁。

11、模板台车平台上应满铺木板,木板必须同台车固定牢固,严禁搭设挑头板,未满铺木板部位应在模板台车下设置安全防护网。

12、属于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安全绳等安全防护用品,特别是模板台车的安装,拆卸,以及模板台车挡头处关模;拆模;看模等。

13、模板台车的安装;拆卸以及二衬施工作业应防止高处坠落物体伤人。

14、台车工作前,应作好台车的检查和接地工作。检查电源相序和漏电保护装置,避免线路漏电和电机反转造成安全事故。

15、模板台车轨道间距必须符合要求,夹板和枕木应完好;台车前进方向无危岩和障碍物;机械制动系统完好。在确认各部完好无误时,再鸣号前进。

16、台车行走时,应有专人指挥。台车前后左右顶部均要设置防护岗。操作人员要听从指挥,严守工作岗位。

17、台车移动过程应平稳缓慢,严禁生拉硬拽,强行前进或后退。

18、台车上的作业人员应定人定岗,不得随意更换。

19、组装台车模板一定要锁紧所有螺栓,支好撑杆等确保安模板台车的安全使用。

20、工作完成后关掉电源,台车清扫干净,按规定或要求堆放二衬浇注的辅助工器具及零配件。

21、定时定人对台车进行维护保养,对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确保台车的灵活使用。

22、模板台车就位后应加钢楔制动,防止台车移位。

23、台车定位后,应将台车底部的丝杆千斤顶旋紧,再顺次将台车两侧的丝杆千斤顶旋紧。当所有的丝杆千斤顶旋紧后,应松开油缸千斤顶,砼浇注前和砼浇注过程必须对丝杆千斤顶和液压千斤顶进行逐个检查。

24、模板台车前后应挂限速牌,台车下应安装明显的车辆安全通过标志,严防车辆撞击台车,禁止车辆高速通过模板台车。

25、砼浇注必须均匀对称进行,两侧的砼高差最大不得超过0.6m,防止台车受到偏压。

26、砼浇注在纵向应大致水平,防止台车受力滑动。

27、应严格控制砼的浇注速度,防止台车上浮或受压力过大而损坏台车及人员伤亡。

28、看模人员应严肃查看砼浇注的安全情况,发现险情,及时给出停止砼浇注信号,防止跑模,漏浆等施工事故的发生。

29、模板台车上禁止睡觉,防止烟尘中毒。

第4篇 石壁隧道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交底书

工程名称

永安市大溪至霞鹤公路

交底日期

年月 日

施工单位

永安市宏盛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交底班组

各作业工班

交底提要

隧道安全技术

交底内容:

一、隧道进出口里程分为k19+000和k19+700,长700米,开挖断面140平方米。隧道区属低中山区,隧道横穿一山脊走向近东西向的山体,山体最高点标高277.00m隧道进口地面标高199.8m,山坡坡角约30-35度,坡上植树发育,自然斜坡稳定:出洞口地面标高202.9m,山坡坡角25-30度,坡上植树较发育,自然斜坡稳定。隧道平面曲线为进口段直线接半径1500的圆曲线出洞,纵面曲线设计采用人字坡,进口+1.62%上坡,出口-1%的下坡,隧道最大埋深约87m。

二、石壁隧道隧道施工段安全施工规程详见附件:《永安市大溪至霞鹤公路石壁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总体交底》。

三、日常安全注意事项:

1、进场前必须组织参加本隧道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爆破、焊接、电气、起重、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2、施工用电线路需布置在安全高度,线路外应用绝缘材料包裹好。

3、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4、凡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一律配戴安全帽并认真执行“十禁止”、“十不准”的原则,不许穿拖鞋和酗酒后上班。

5、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开挖完成。

6、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下雨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7、隧道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2)、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审核人

交底人

日期

接受交底人

安全交底书

工程名称

永安市大溪至霞鹤公路

交底日期

年月 日

施工单位

永安市宏盛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交底班组

各作业工班

交底提要

隧道安全技术

8、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2)、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3)、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不小于200m。

9、洞内倒车应由专人指挥。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11、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砼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12、作业中如发生风、水、输料管堵塞或爆裂时,须立即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13、超前小导管支护时,应有防护措施。

14、检查、维修砼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止并切断风源、电源。

15、清除松动围岩、冲洗受喷面时,工作区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停留。

16、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17、装碴作业在出碴前应用水淋湿碴堆。

四、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

审核人

交底人

日期

接受交底人

第5篇 隧道拱架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隧道拱架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根据本隧道施工特点,隧道开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拱架倾倒伤害、挤压伤害、坍土伤害、落物伤害、触电伤害等,针对以上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并注意有关事项:

一、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由班组长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就作业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防范措施、注意事项、应急逃生方法等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保证每个作业人员达到安全作业的要求。

二、立拱作业安全要求

(1)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

(2)抬钢拱架和立架的时候,必须由现场带班人员统一指挥,抬钢拱架的时候要统一口号、协调动作。抬钢拱架之前要注意清理脚下的障碍物(小导管、锚杆、电线),防止作业时绊倒。

(3)钢拱架对接的时候,必须先准备好支撑,先用撬棍对好螺栓孔,再开始上螺栓。注意手在对接的过程中不得伸进接头或螺栓孔内,防止被挤伤。

(4)钢拱架就位的时候一定要根据测量人员给出的控制点和交底,来控制好拱顶和拱脚的位置,做好与现场技术人员的配合。

(5)针对在立拱过程中,拱架发生扭曲的,拱脚的地方要及时进行纠正,便于下边的接腿和保证接腿顺直。

(6)在焊接连接筋之前,钢拱架要有防倾倒的措施,必须有人负责支撑的稳定性和有效性,防止支撑破坏造成拱架倾倒伤人。

(7)立拱过程中,带班人员一定要在现场进行指挥和监护,有异常情况及进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通知现场生产负责人组织人员机械处理,不得冒险作业。

(8)拱脚下面不得有虚土,清理时要注意不得超挖,拱脚一定要支在实土上,如存在超挖、注意不得用原土进行回填,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拱脚稳定。

(9)接腿的时候禁止抛掷螺丝和工具,腿子和上面的拱架要对接牢固、顺直。

(10)施作初支仰拱,注意拱架、连结筋或其他工具不得从栈桥上抛下,防止砸伤下方作业人员

(11)栈桥上车辆通过时,下方作业人员要及时躲避,不得躲在栈桥下方,以免栈桥塌下砸伤。

三、连接筋和钢筋网片

(1)切断钢筋时,尽量使用钢筋切断机(不要使用切割机),作业时手杨刀片之间要保持20cm以上的安全距离,防止误伤手。

(2)预制钢筋网片时,每次叠放高度不得超过定位筋高度,堆放时不得超过80cm,以防止倾倒伤人。

(3)钢筋网片在卸车时一得与其他材料一起倾卸,防止钢筋网片在倾卸过程中被钢架等砸坏或反弹伤人,一定要先卸钢筋网片后在倾卸其他材料。

(4)安装钢筋网片时,背后松散的土块要及时清理掉。钢筋网片和连接筋做到搭接方便符合要求。

(5)个别欠挖的地方一定要先欠挖部分清理掉,钢筋网片和连接筋一定要按照要求安装,不允许直接顶到钢拱架上或工字钢上。

(6)安装钢筋网必须搭设牢固的作业平台,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属于高处作业范围的,应佩戴安全及工具带。

交底人签名

职 务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

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第6篇 隧道喷锚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支护

施工处

工程

负责

施工负责人

施工班组

技术负责人

交底日期

交 底

内 容

隧道喷锚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1、喷锚支护在模筑衬砌中,为确保安全一般作为临时支护,在新奥法施工中承担80%的应力,对于软弱围岩,喷锚支护一般分两次完成。初期支护应紧跟开挖完成,对二次支护应在围岩变形和初期支护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进行。

2、采用喷锚支护应严格实行光面爆破,尽量消除应力集中现象。在喷锚前应做松散土石处理,并用高压水冲洗岩面。喷射砼应采用湿式或潮式喷射,喷射工及其相关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3、喷射机械应放在安全地带,喷射机上的各种仪表必须完好。喷射机工作时应先给风,再开机,后送料,结束时待料喷完,先停机后关风,工作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输料管、出料管是否堵塞,严防高压水、高压风及其它喷射物突然喷出伤人。

4、喷锚支护时,应做好排水处理。喷锚支护安设钢筋网时,网片应互相搭接并随岩面铺设,钢筋网和锚杆联结牢固,以使喷射砼时充填密实,确保初期支护质量。

5、施作锚杆时,锚杆应尽量垂直岩面,向锚杆孔注浆,压力不宜过高。

6、在进行钢支撑支护时,钢支撑应紧贴岩面,并满足喷射砼的厚度要求,对安装钢支撑应按高处作业要求,对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措施。

7、当发现已锚区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段增设加强锚杆或钢支撑。

8、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9、隧道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交底人

签字

接受交底人签字

第7篇 瓦斯隧道安全技术要点

1)隧道施工过程中,通过施工检测,只要隧道中存在瓦斯,通过瓦斯层之前l0rn开始一直到通过瓦斯层之后l0rn的影响范围内,按照瓦斯隧道进行施工。

2)有瓦斯突出危险工区除采用防爆设备外,还应有防突措施和相应装备。

3)建立严格的瓦斯预测预报系统,按规定对瓦斯进行动态监测。

4)开挖及支护时,除考虑施工进度、岩层条件、施工机械、掘进断面因素外,还需考虑爆破作业对围岩的影响及爆破效果等因素。

(1)瓦斯隧道的开挖采用正台阶法,台阶长度根据地质和施工条件而定,一般以长台阶较好,能够尽早形成上部巷道式通风。瓦斯比空气轻,聚集在隧道顶部,隧道开挖爆破必须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和瞬发电雷管,使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2)采取光面爆破,开挖周边力求圆顺,尽量避免尤其是顶部出现凹穴、空洞、死角形成瓦斯积聚;

(3)开挖后及时进行喷锚支护,封闭围岩、堵塞岩隙,防止瓦斯继续溢出。

(4)采用带仰拱或加厚铺底的封闭式复合衬砌,初期支护厚度不宜小于15cm,二次衬砌厚度不宜小于40cm,采用气密性混凝土就地灌注,加强捣固,不仅有利于施工安全,也有利于隧道竣工后运营期间的安全。

5)注意隧道内通风,一是冲淡和稀释瓦斯;二是防止瓦斯在角隅和洞项滞留。

6)进入隧道的施工机械及电气设备应具有防爆或隔爆性能,机具外表应有明显的隔爆检验认可标记,对于普通常用的非隔爆机电设备,则一律严格禁止进入瓦斯隧道内安装使用。

第8篇 隧道开挖及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一、隧道开挖施工安全

(1)所有进洞人员必须带安全帽。施工人员尤其是喷射手和注浆作业人员,按规定带好防护用品。

(2)开挖人员到达工作面时,先检查工作面的安全状态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状态。开挖采用机械配合人工进行,施工中要注意施工人员严禁在挖掘机大臂下活动,挖掘机开挖时要有专人指挥,以防止挖掘机司机视野受限,挖掘机臂碰撞初期支护表面以及临时支撑体系。

(3)黄土隧道开挖过程中,为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循环进尺,及时施作支护体系。同时加强围岩的监控量测,关注围岩变形情况,使所有不安全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中。

(4)各种运输设备严禁人料混装,洞内运输设立专职联络员;进入隧道的内燃机械与车辆,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装载料具时,不超出装载限界,装运型钢钢架、钢管等长料具时,捆扎牢固。

(5)机械装碴时,断面满足装载机械安全运转,设置专人指挥,以免机械碰断电线或碰坏已做好的初期支护,确保安全。在洞口处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指挥交通。运输车辆在使用前详细检查,不带病工作。行驶车辆保持一定间距,洞内道路加强养护。洞内倒车与转向,做到开灯、鸣笛或有人指挥。

二、隧道初期支护施工安全

(1)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会同质检工程师对各部支护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段,每班责成专人检查。在锚喷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异常开裂等险情时,应及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和相关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立即将人员撤出危险区。喷层面要平顺,以免应力集中,出现喷层开裂。

(2)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置于虚碴或浮土上,立柱底面应设垫板或垫梁。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3)锚杆的质量、长度,喷砼的质量、厚度,以及钢架的安装位置、间距等严格按设计施工。若已锚地段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立即在该地段增设加强锚杆,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用于临时支护的支撑底面采用临时锁定措施进行锁定。

(4)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5)喷锚支护在梯架上作业时,梯架安置应稳妥,应有专人监护。

(6)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土块或开裂的喷射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7)作业中如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中铁二十三局郑西客运专线四项目部安质部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9篇 瓦斯隧道机电设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 不准在洞内拆卸和修理设备。

2、 瓦斯工区使用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他有电源的仪器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当采用非防爆型时,在仪器设备20m范围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3、 安装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经过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机电设备重点检查专用供电线、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瓦斯浓度超限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接头连接应牢固、紧密不松散,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等。

5、 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除日常检查外,尚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

6、 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7、 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米。

8、 所有洞内照明一律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9、 为防止洞内施工机械摩擦火花和机械磨擦、冲击热源引起的瓦斯隐患,洞内施工机械应采取如下措施:

⑴ 在机械磨擦发热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装置;

⑵ 对机械动力传动部位或机构可能产生磨擦热处,要及时润滑、保养、清除污物,严防异物进入;

⑶ 在机械磨擦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铭,使之外表面形成的磨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

⑷ 在铝合金表面涂丙烯酸甲基酯等涂料,以防磨擦火花的发生。

第10篇 隧道开挖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一、爆破安全

1.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2.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岗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运送洞内,相隔距离要大于50米,并派专人护送。

5.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6.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⑴有塌落危险时;

⑵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时;

⑶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⑷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⑸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⑹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⑺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

⑻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二、爆破作业安全

2.1爆破器材按《火工品管理办法》领用,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2.2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位置。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2.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2.4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不小于500m:

2.5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1)照明不足;

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3)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5)没有警戒好的。

2.6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2.7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2.8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20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有无瞎炮;

2)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3)拱顶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2.9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2.10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2.11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并设置警告标志。

2.12如出现瞎炮,按瞎炮处理交底执行。

三、开挖安全

开挖前要确认已经完成超前地质超报工作,并被告知前方是否有安全隐患,被告知是否有突泥、突水、坍塌、爆炸等情况。

1.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1.2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1.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四、个人安全防护须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帽子的帽壳、内衬、帽带应齐全完好。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以防高处附落。

3、操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和穿好防护服,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应戴好绝缘手套。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禁戴手套。

4、作业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鞋加以保护。

5、应戴防护眼镜和面罩。

6、噪声超过85分贝时,人员应该佩戴合格的耳塞进行工作

7、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8、洞内人员应穿戴上反光带或反光衣。

9、洞内车辆附近不得站人,并设专人指挥车辆。

第11篇 隧道二次衬砌安全技术交底

隧道二次衬砌安全技术交底

1、衬砌工作台上设置不低于1.0m的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应在现场挂牌标明。

3、吊装拱架、模版时,作业场应设专人监护。

4、检查、维修混凝土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机并切断风源、电源。

5、拱墙模板架及台车下应留足施工净空,衬砌作业点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标志;

6、台车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7、拆卸混凝土输送管道时,应先停机。

8、复合式衬砌防水层的施工台架应牢固,台架下净空应满足施工需要,作业时应设警示标志或专人防护。

9、仰拱上的栈桥应搭设牢固,并在栈桥两侧设安全防护栏,当向坑内倾卸混凝土时,非卸车人员应避让至安全地点;

10、在2m以上高处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

10.2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10.3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10.4 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第12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洞口工程

1、洞口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挖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2、爆破作业应符合规定要求。爆破后应在清除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后,方可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端墙处的土石方开挖后,对松动岩层应进行支护。

3、隧道门及端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不得防碍车辆通行。

(2)、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3)、起吊材料时机下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

二、开挖

1、隧道开挖应根据各种施工方法及地质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作业。

(2)、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三、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作业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2、爆破作业应根据地形、地质和施工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4、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远离洞口50m以外。若洞口距离开挖面大于1000m时,可在洞内适当地点设立加工房,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存储药量仅限于当班用量。

b、洞深应大于10m,并与隧道中线有60度的交角,设有两道外开的门。

c、设立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看守。

d、加工房设在坚固的围岩中,并应设置栏杆,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5、装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

2) 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3) 起爆药包应在现场装药时制作。

4) 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a、照明不足

b、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c、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d、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e、没有警戒好的。

6、大雾天、黄昏和夜间不应进行爆破。确需在夜间爆破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7、起爆前应作好下列防护工作:

1) 起爆应由值班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

2) 警戒区周围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范围:小药量爆破应距离放炮地点200m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的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确定;

3) 警戒区内的人、畜应撤离,施工机具不能撤离的应有可靠的防护;

4) 在有车、船通过的施工地段,确定爆破时间,应事先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

5) 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

a、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m;

b、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m;

c、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

d、双线上断面开挖时不小于400m;

e、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m。

8、起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近处有闪电和雷声或云雨弥漫可能突然发生雷电时,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2) 同一施工地段有若干工点同时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在全部警戒和防护工作未完成之前,严禁任何一处起爆。

9、起爆器的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保管。

10、处理瞎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处理瞎炮时,不得撤除警戒;遇特殊情况,经施工负责人准许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处理;瞎炮位置应设明显标志,其周围5m内禁止人员通行。

2) 炮眼中的爆破线路、导火索、导爆索等检查完好时可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3)应在取出堵塞物后重装起爆药包。

4) 不得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5) 可在距瞎炮不小于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

6) 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淡。

11、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12、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13、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无瞎炮;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14、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15、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16、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四、装碴与运输

(1)、装碴与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断面净空应能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

2 当采用新型机械设备时,线路铺设标准应符合机械轨距的要求。

5.3.2 装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2 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旋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5.3.4无轨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输车辆限制速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 运输车辆限制速度(km/h)

项目

作业地段

非作业地段

成洞地段

正常行车

10

20

20

有牵引车

5

15

15

会车

5

10

10

2在洞口、平交道口、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3凡接近车辆限界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均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显示限界。

4车辆行使时,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应予加大。

5洞外卸碴处的路面应做成4%的上坡段,距碴堆边缘处应设置挡木。

6洞内倒车应由专人指挥。

5.3.5爆破器材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内及辅助坑道内运输爆破器材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不得搭乘。

2)雷管与炸药应分别运送,电雷管应装在绝缘箱内运送。

3)运送前应通知卷扬机司机和井口上下的联络员。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不得运送。

5)爆破器材不得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坑道内。

2 不得用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3 用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两辆车就秒年斤微应大于50m ,并派专人运送;

2)运行中应显示红灯或红旗;

3)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

五、 支护

一、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围岩稳定情况采取有效支护。

2、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复加固。

3、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位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围岩地段,立柱底面应加设垫板或垫梁。

4、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5、正洞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

二、喷锚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碴堆上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

2、在梯、架上作业时,安置应稳妥,应有专人监护。

3、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混凝土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4、作业中发生风、水、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5、钢架及钢筋网的安装,作业人员之间应协调动作,在本排钢架或本片钢筋网未安装完毕,并与相邻的钢架和锚杆连接稳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临时支撑。

6、对锚喷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中发现支护体系变形、开裂等险情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当险情危急时,应将人员撤出危险区。

7、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支护时,应有防护措施。

六、衬 砌

一、衬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衬砌工作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梯子应安装牢固并防滑,工作台的任何部位不得有钉子露头或突出的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载重量,应在现场挂牌标明。

3、吊装拱架、模板时,作业场所应设专人监护。

4、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应符高处作业的规定。

5、检查、维修混凝土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机并切断风源、电源。

二、模筑混凝土衬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拱墙模板架及台下应留足施工净空,衬砌作业点应设明显的限界及缓行标志。

2、台车工作台上应满铺底板。

3、拆卸混凝土输送管道时,应先停机。

三、喷锚补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射机连接的风水管路应牢固通畅。

2、施工台架或施工台车应牢固稳定,台架上应满铺底板,周边应设置栏杆,台架上的人、料不得超过承载能力。

3、清除松动围岩、冲洗受喷面时,工作区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停留。

4、钻眼、安装锚杆、挂钢筋网及喷射混凝土,当在离于2m的高处作业时,应符合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四、复合式衬砌防水层的施工台架应牢固,台架下净空应满足施工需要,作业时应设置警示标志或专人防护。

五、仰拱及隧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仰拱上的运输道路应搭设牢固,当向坑内倾卸混凝土时,非卸车人员应避让至安全地点。

2、当仰拱超前边墙施工时,应加强基坑坑壁的临时支护。

七、 施工通风、防尘防毒及风水电供应

煤层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防治措施按《达成施隧参01~3~1、01~3~2、01~3~3图》施工。

一、施工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坑开挖面风流中,按体积计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2、洞内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作业开挖面复工时,必须进行通风和分析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

4、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二、防尘防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防毒措施,并定期检查粉尘及有害气体浓度。

2、装碴作业在出碴前应用水淋湿碴堆。

3、喷射混凝土粉尘浓度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防尘措施。

三、施工供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动机械与软管连接必须牢固,拆卸连接风管应在停机关机后进行。

2、风管网路中应分段设置控制闸阀;检修风管时,应先关闭控制该部分管路的闸阀。

3、供风系统在使用期间应有专人检查养护,保护供风管路不得损坏。

四、施工供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水水池不宜设在隧道的顶部,应根据机械及管路的要求控制过高水压。

2、机械抽水应由专人负责,当抽水机房设在河边时,应有防洪措施。水池与机房之间应有信号联系。

3、供水管路铺设宜避开交通繁忙地区和地质不良地段,管路铺设不宜采用高架的形式。

4、检修供水管路前,应先关闭控制该段管路供水的闸阀。

五、施工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备二级保护方式。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2) 发机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3) 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5、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

2) 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3) 架空线路之间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机动车道路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b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下表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垂直距离(m)

4

6

7

10

15

6、洞内采用电缆线路供电,电缆线应根据下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7、施工照明和行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八、 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

一、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采用超前钻孔,探明地质情况,采取预防对策。

2、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和支护体系的监控量测。当发现围岩和支护体系变速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将全部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施工中应有足够的抢险、急救物资储备。

4、如发生坍塌,应积极处理和抢救。处理坍塌应在查明坍塌情况、制定出安全措施后进行。

二、软弱破碎富水围岩隧道施工,应采取截、排、堵等综合防水措施,并应制定处理突发性大量涌水的措施。

三、岩溶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中应加强地质情况的超前预测、预报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突发性涌水、涌砂和泥石流。

2、开挖与支护应根据岩溶的大小、填充情况与隧道的相对位置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对溶洞填充物的清理及对溶洞围岩处理,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专项安全措施。

四、膨胀岩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护与围岩应紧贴,严格控制围岩变形。

2、采用严排水、少拢动、旱封闭的措施。

3、施工期间应有专人监测;当围岩变形加速时,应立即撤走人员。

五、岩爆地质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岩爆地段应有专人观测,发觉岩壁面发生响声,立即示警撤离人员。

2、发生岩爆应先撤人后撤设备。

3、岩爆地段严禁人员停留。

4、岩爆后应加强找顶工作,并延长通风时间。

六、挤压型地质隧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宜采用全断面法。

2、衬砌宜优先采用整体式衬砌,或采用仰拱超前,先墙后拱的分部衬砌;衬砌和施作应在围岩变形速率小于0.5mm/d之后进行。

3、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变速率的监测;当发现变形异常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九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

2、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3、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拦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4、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5、移动式梯子有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

2) 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2人同时作业。

6、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第13篇 暗挖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施工中人员及设备安全,加快沪昆客运专线的建设,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安全目标

全面贯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实现“五零”,零死亡事故、零爆炸和火灾事故、零重伤事故,零交通运输事故、零重大设备事故。杜绝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本标段创安全示范标准工地。

二、安全管理人员

为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有序展开、安全生产活动顺利进行,防止管理和生产脱钩、制度和措施不落实,项目部除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外,还配置了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队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工程师,施工现场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和两名安全监督员。

施工的危险源和可能造成的伤害

隧道施工虽然作业工序简单,但在施工中围岩的地质超前预报、地下水的探测均存在局限性,加上隧道本身施工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工作面受到限制,人员、机械比较集中,交叉作业多,还可能受不良地质危害。

(一)危险源

1、支护变形:由于地质不稳导致初期支护变形,洞内出现裂缝或测量数据有变化时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2、施工用电:配电、开关箱安装牢固,外壳接地可靠;

3、危险行为:机械对交叉作业人员造成的机械伤害及洞顶危石坠落打击。作业平台高处作业,人体坠落。

4、防火防爆:爆破器材、作业区有明火,吸烟,爆破器材存放、回收不及时及瞎炮的处理,可造成爆炸事故。

(二)可造成的伤害:伤残、死亡等安全事故。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培训制度

所有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均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培训,通过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作业。所有特殊工作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的培训,获得合法的操作证书方能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分项分部工程在开工前必须由总工程师向参加施工的员工介绍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各项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下发施工方案交底时同时下发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3.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对全部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深入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1)班组检查:每次作业前由工班内部按安全交底和操作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检查每一个人员、每一台设备、每一条措施,检查完毕后再由队内别的工班进行互检。作业过程中有兼职安全员全程监督检查。

(2)交接检查:每次交接班前交班人员应仔细检查自己的安全操作情况,接班人员还应认真检查交班人员的安全措施、安全设施及施工操作情况,检查有无违规操作或安全隐患、事故现象,并现场签署检查意见。

(3)工序检查:每道工序前应仔细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安全人员是否到位,施工过程中要检查是否按安全要求操作,发生意外是否按措施执行,上道工序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未排除,下道工序不得开工。

(4)日常巡检:隧道作业队专职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重点工程、关键工序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施工区段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检查,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管理,包括对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准备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落实情况、对生活区的安全用电、对防洪的安全检查及对重点部位和危险物品进行检查等。关键、特殊工序应有安全人员旁站。

4.安全设施及其管理制度

每月底进行一次安全设备和设施的检查测试和保养,及时清除及替换不合标准或难以修理的设备,并做好资料记载。

5.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搜集安全信息,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安全监督员除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情况,还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和安全人员上岗及处理问题的情况。

6.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凡现场发生任何事故,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对于拖延不报或隐瞒不报的,除承担因拖延时间而造成的损失外,还要追究法律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如下:

(1)发生一般轻伤、重伤事故(轻伤两人以下或重伤一人)时,由项目部自行调查处理,发生事故两日内报局安质部。

(2)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轻伤四人以下或重伤二人以下)时,项目部报局安质环保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发生死亡事故及一次发生重伤三人以上或一次负伤五人以上事故时,项目部进行调查处理,局安质环保部参加调查处理工作,并在24小时内上报建设单位。

四、隧道施工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施工前做好地质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工作。

2、洞口工程

进洞前先做好洞门工程,做好洞口边坡、仰坡、天沟和边沟等排水措施,确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洞身开挖

(1)进洞必须戴安全帽,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洞前由洞口值班人员进行登记。

(2)工作面施工时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清除或支护。

(3)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机电设备。

(4)洞内运输应有专人指挥,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车辆抢道。车辆行驶中不得随意超车。

(5)洞内严禁堆放柴油、汽油、煤油、变压器油。

(6)火工品临时存放点设3人轮换值班看守,防止火工品外流。

(7)隧道开挖严格按设计台阶临时仰拱法进行开挖,严禁欠挖,避免超挖。

4、初期支护

(1)支护应定期检查,若损坏或变形严重时,应将人员撤离现场,再加临时支撑,随拆除随支护。

(2)临时支撑立柱应放置于基岩上,不应放在活动的石块上。

(3)喷锚支护时,注浆管严禁对人放置。

(4)量测数据速率突然增大,或掌子面后有连续不断的响声,或工作面上干燥岩石突然湿润时,均应视为塌方的信号,人员应立即撤离。

(5)开挖支护衬砌电压不得超过110v。

(6)已施工好的初期支护突然裂开时,立即打设锚杆并架设临时支撑喷射混凝土。地表起鼓时,在墙角打设锁脚锚杆,必要时在起鼓地段压重或向地表下打设锚杆。

(7)钢拱架架立应控制好6个方面的问题:a.钢拱架的标高;b.钢拱架的横向尺寸;c,钢拱架的垂直度;d.钢拱架的连接螺栓;e.钢拱架各单元连接处松散物及虚碴的处理;f.钢拱架的间距。各洞口安装钢拱架必须做到标高、宽度尺寸标准,上中下导钢拱架连接弧度圆顺,架立后技术干部要反复核对,确保各项数据符合设计要求。

(8)钢拱架应与围岩紧密相贴,如不能紧贴时,应按规范要求,用高标号混凝土预制块填塞顶实,其点数单侧不得小于8个接触点,以确保其整体受力。掌子面附近的钢拱架外露(钢拱架处的喷射不能喷满,可留5cm厚左右,以便随时检查钢拱架、锚杆的作业质量及数量)数米,最大不超过2m;钢架之间的纵向连接筋应设于拱架内缘;连接筋环向间距及长度,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便于与下一榀钢架连接,同时要求钢拱架的纵向安装间距误差不超过±4cm。

五、高压风

1、定期不定期检查空压机运行状况,保证良好运转,保障施工进度,保护工人健康。

2、高压风管应架空敷设,同时满足下方机械通行,定期检查风管有无破损,及时更换,保证施工区域空气质量。

3、暂停施工时,要等人员全部撤除后方可停止高压风的输送,开工前,必须先通风10分钟后方可进入隧道施工。

4、空压机应有专门的管理操作人员,并有相关的警示标识

六、安全用电

1、严格按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要安装地线,不合格的电工器材严禁使用。

2、隧道内用电线路不得使用裸线。

3、隧道内照明和动力线分开架设并且要架空敷设,每条线之间都要保证安全距离,不可互相搭接,照明电采用36v低压电。

4、定期检查线路的完好程度,破损和漏丝(线)处要及时用防水胶布粘贴,严重时要及时更换,老化电线应及时撤除,更换新线,不得延期使用。

5、配电箱严格“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管理。并配有接地装置。

七、爆破施工

1、钻眼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尘罩和防尘服。

2、电钻操作者应佩带绝缘手套。

3、严禁装药和钻孔平行作业。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

5、洞内每次放炮过程中,应有专职人员通知警戒,装药后不可以长时间不起爆。

6、工作面附近支护爆破时予以覆盖。刚打好的炮眼温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要提前时间,须风吹降温,不得以水降温。装药时应用光圆木棍轻捣,严禁使用坚硬物体。

7、爆破后,以一长声哨响为号撤除警戒。但必须经过15分钟通风排烟,专职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残余炸药和雷管,撬掉松动石块,检查支护损坏与否,损坏须撬掉重新施工或打临时支撑。此项工作完成后其他施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8、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不得由同一人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

八、不良地质防治措施

(1)对地表做好加固措施,运用喷锚护坡法对地表做整体化处理。

(2)对衬砌阶段施工根据现场实际和设计要求进行增加固措施。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

九、应急与预防措施

1、应急准备

(1)作业队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包括指挥组、通讯组、急救组、救护组、保障组、救援组。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作业队安质室。

(3)通讯组与当地相关部门有医疗卫生部门进行沟通联系,获取安全卫生方面的咨询情况。

(4)在隧道内设专门的安全通道,并设置指路标志。

(5)隧道内安装应急灯和设备用发电机,以备隧道意外停电。

2、应急响应

(1)隧道发生塌方后,首先进行人员撤离和按人数和姓名清点,工地人员应迅速将信息传递给组长,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由组长通知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2)当发生大塌方且隧道内被埋工人较多时,综合办公室立即联系当地政府请地方帮助抢救;并同时拨打“120”与市医院急诊室联系,将受伤人员接入医院或送入指定医院进行紧急救护。其他管理人员参与协助现场指挥、救护、通讯、车辆的使用调度等工作。

第14篇 隧道防、排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中严格按照结构防水“以防为主、防排结合、多道防线”的设计原则施工;

(2)开挖工作面上溢出的地下水,影响喷锚施工时,采取“堵”“引”的方式处理;

(3)充分考虑二衬防水砼的收缩应力和变形开裂(重点控制混凝土的水化热、内外温差、碱含量,一次浇注混凝土的长度等),避免衬砌结构产生裂缝引起渗漏;

(4)认真处理结构“三缝”;

(5)反坡施工的隧道,采用离心泵抽排隧道内的污水,要合理设计、布置设施,保证排水系统的有效性。

第15篇 隧道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隧道施工安全,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担任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作业证”。

2、在爆破工作中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法规”,做到标准施工,规范操作。

3、钻孔:

①、钻孔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②、凿岩机钻孔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③、用带支架的风钻钻孔时,一定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孔,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坍滑伤人。

④、钻孔和装药不能平行作业。

⑤、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

⑥、严格按照设计钻孔,其周边眼倾斜度的误差±3%,平面误差±1cm。

4、爆破器材的加工:

①、爆破器材的加工一定要在加工房内进行,严禁在生活区和爆破器材库附近加工。

②、在加工过程中,对爆破器材要轻拿轻放,禁止撞击、抛掷,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需用量

③、药包重量,药包之间的距离一定要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进行作业 误差范围不能超出设计的3%。

④、只准快刀切割导爆索,但禁止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索。

⑤、隧道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火药等大量产生有害气体的炸药。

5、装药、堵塞:

①、装药时应检查验收炮孔情况,如有关健炮孔不合格应积极解决或报告以便迅速采取措施。

②、装药时,彻底清除孔内污积物

③、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到位,各药卷之间彼此要密贴,中间不许有杂物间隔炮泥,堵塞用力要适中。

④、堵塞要小心慎重,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⑤、禁止用石块或易燃材料堵塞炮孔

⑥、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堵塞或用堵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⑦、禁止拨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雷管、导爆索。

⑧、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装药

a、照明不足

b、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支护

c、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

d、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

6、爆破网络:

①、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聚能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②、导爆管网络中不得有死结,孔内不得有接头,孔外传爆雷管之间应当有足够的间距。

③、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络时,应有防止雷管的集中穴炸断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应均匀的敷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绑扎牢固。

④、用于同一工作面的导爆索,导爆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⑤、连接爆破主线与脚线,检查线路导通和起爆作业,必须由指定的爆破员单人操作。

7、警戒、起爆:

①、进行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均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点。

②、在爆破班(组)长的组织下爆破员均应进入指定的警戒位置,严禁行人、车辆、牲畜进入警戒线以内。

③、爆破信号规定如下:

a、警戒区信号--连续的长口哨声,在爆破前十分钟发出,届时,所有施工的人员和机械撤到危险区以外,警戒人员进入指定警戒位置。

b、爆破信号--连续的急促的短口哨声,在确认人员和机械全撤离危险区后,在爆破前一分钟发出,一分钟后进行起爆。

④、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距爆破相距时间不小于15min,才准检查人员进入,并经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⑤、检查人员主要检查是否有拒爆、盲炮,是否有塌方、冒顶等,未处理前应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8、盲炮处理技术措施:

①、盲炮必须由当班爆破员处理,处理盲炮,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设危险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作业。

②、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③、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④、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孔口不得小于0.3m,为确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堵塞物。

⑤、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堵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收回雷管。

⑥、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将爆破网络短路。

⑦、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⑧、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9、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工作面距离为8倍循环进尺时(最小不得少于15m)应停止一端工作,将人员机具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10、在爆破作业中,要严谨认真精力集中,严禁饮酒作业,严禁携带火种,不许穿化纤衣服,不许穿铁钉鞋。

11、爆破的各类仪器,每月应全面检查一次,电容式起爆器至少每月赋能一次。

12、隧道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13、对不良地段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14、由于爆堆积体中石质松散、极易坍塌在施工中应不放炮或少放炮对炮孔方向、深度、药量等均应严格控制。

15、所有爆破人员而应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地。

16、为了减少爆破器材因受潮而引起盲炮。装药距放炮时间不宜过久。

17、不许使用水分超过0.5%的粉状硝铵炸药。

18、装载爆碴时要有专人查看爆碴里是否有未响的雷管和炸药,对于未响的雷管和炸药,要交于专人集中统一销毁。

19、采用电力起爆,则一切准备就绪方可连接起爆雷管。采用火花起爆时,在确定起爆引线长度时,起爆引线与信号引线的长度应能保证点炮人走至待避安全距离。

20、对在爆破施工作业中,在安全生产和预防爆破事故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要给予表彰或奖励。

21、爆破器材库的设置,爆破器材的运输,管理、使用等见另页。

22、其它事宜执行国家“爆破安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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