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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技术15篇

发布时间:2022-12-15 热度:86

矿井安全技术

第1篇 全矿井停风停电、送风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为在矿井因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停电停风的情况下,确保送电送风过程安全可行,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成立停电停风、送电送风指挥部

组 长:蔡磊

副组长:郭志伟、孙连启

组 员:曹晓昌 武广胜

指挥部设在矿生产指挥中心,值班电话:6074600、6074700

二、 具体分工

1.总工程师为停电停风、送电送风指挥部总指挥。

2.机电矿长负责停供电技术工作及对风机启动停止工作。

3.安全矿长指导通风安全队、井口检身人员清点人数,禁止人员进入等工作。

其他成员按照领导要求协助有关人员工作。

三、停电后各有关人员操作要求

1.主扇司机要求

1)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停供电负责人的要求进行操作;

2)发生突然停电现象,必须立即电话通知井口检身人员、监控室有关人员;再电话联系停供电负责人;

3)如遇长时间停电或线路有问题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同时经常联系供电负责人,了解抢修情况;

4)在停供电负责人的指挥下,恢复供电后,待风机运转稳定、电流表、电压表、水柱计正常后,电话联系停供电负责人,再向井口检身人员、监控室汇报风机运转正常的信息。

2.监控人员要求:

1)坚守工作岗位,时刻了解监控设施运转情况;

2)当发生主要安全设施(风机)停止运转后,立即打电话给相关设施监护人员,调查其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3)确切了解主要安全设施(风机)停止运转后,立即打电话给井口检身人员,通知相关人员。

4)监控人员立即通知地面矿负责人,主要安全设施(风机)停止运转;

5)当了解到主要安全设施恢复运转后,电话通知井口检身人员安全设施恢复运转,再通知地面负责人。

3.井口检身员的要求:

1)当得到电话通知矿井主扇停止运转时,则必须禁止井上所有人员入井;

2)对于不听劝阻,强行入井的给予罚款;

3)矿井恢复通风后,经值班领导同意后,可恢复入井秩序。

4.井下管理人员

1)当井下发生因停电停风时,立即对施工人员停止工作、组织人员撤离到大巷新鲜风流处,同时切断巷道内电源、设栅栏、警示牌;

2)同时清点人数、人数清点无误后,立即电话询问井口检身人员或监控室值班人员停电原因,并向值班矿长汇报人数,等候指示;

3)当得到值班矿长通知出井后,立即组织所有人员出井;

4)出井后,立即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出井人数;

5)当矿井恢复供电后, 在得到值班矿长的同意下,组织人员入井作业。

四、送电要求

1、矿井具备送电条件后,必须向矿总指挥部汇报变电所实际情况,由指挥部统一作出送电安排。

2、地面变电所送电时,必须按次序逐一送电,每送一个开关柜的电都必须做好记录。

3、两台主扇恢复通风前,必须关闭井口的防爆门,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4、主扇恢复供电30分钟后,通风安全队与机电队依据预定的人员分工方案组织人员入井,沿途对各区域进行瓦斯和安全检查。各小组人员每到一处预定地点,必须及时电话报调度室。经确认工作区域无异常后,电话报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组织送电。

五、瓦斯排放措施

1、排放瓦斯前,必须先检查局部通风机极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不超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向各排放区域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

2、排放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如果发生循环风,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消除循环风后再启动局部通风机。

3、排放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不超过1.5%,且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时,才可以恢复工作区域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停供电措施的执行

1、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签字、保证措施完全执行到位;

2、加强管理,特别是相关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适应安全形式需要。

3、对于违反停送电要求者,公司将给予重罚,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崇升煤业

2012年1月1日

第2篇 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局部通风管理,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严格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特制定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和局扇本身电气故障以及机械故障而引起停风停电的,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要登记和上报。

2、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做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3、每月召开专门会议,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责令专人进行解决,并提出整改措施。

4、生产技术科、通防队、机电队等管理部门,应对所管辖范围的局部通风设施(局扇、风筒等)以及局部通风设施所在地点(巷道)的环境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内容进行管理。

5、负责实施局部通风设施的队组和与局部通风设施所在地点(巷道)有关班组,也要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按要求进行安装、使用、操作和维护。

6、井下机电班组必须建立局部通风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局扇的供电系统(采掘供电分开、风电闭锁、局扇开停监测等)的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并不准随意停电、拆装,保证局扇连续运转,闭锁灵敏可靠。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7、通防队在做好通风瓦斯管理的同时,要监督技术、生产、机电等部室的局部通风管理工作,并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事故及时进行登记,并上报,负责向有关部门发出原因分析的通知。

8、安监科对上述工作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事故进行追查,落实责任者,进行处理。

9、每台局扇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通防队长是现场局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每班由安全员或放炮员现场管理局扇,无人工作地点的局扇由瓦检员负责管理。局扇实行挂牌管理。

10、除瓦检员、放炮员和安全员以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停开局扇,如需停开局扇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防队同意。

11、因检修、检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时,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2、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风量,只有在全风压供给的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否则,不准开口送风。

13、加强风筒管理,风筒吊挂符合标准化要求,避免风筒接头脱节,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和风量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要求,严禁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否则,以事故论处,由安监科负责追查处理。

14、采掘供电分开、局扇实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并实现安全监控。否则不许开工。

15、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不准空班漏检,同时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进行监督检查,对风筒损坏、脱节断开、风筒出口风量及出口距工作面的距离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防队,并做好记录。

16、加强对局扇供电的移变、高低压开关、电缆管理,严格执行矿机电队制定的有关规定。

17、局扇在井下运转的时间累计不能超过半年,必须按时升井检修。运转的局扇每月进行定期检查。

18、一台局扇不准同时向两个掘进面供风。但符合下列条件和规定,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同时向两处供风:

(1) 实现了掘进安全装备系列化;

(2)供风地点为同一队组负责施工,并能做到不同时作业的;

(3)两处风筒出口风量都能满足要求,正常情况下回风流和局部瓦斯不超限。

19、因故无计划停电停风或突然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掘进队队长、班组长或安全员要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组织人员在盲巷口(即停风掘进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如施工队组派专人时刻不离在巷口新鲜风流中警戒看守的,可不设栅栏,警戒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

20、临时停工的掘进面或其它地点,一般不得停止局扇的供风,如果需要停风的,按有关局部通风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1、调度室接到突然停电停风的汇报后,要立即通知机电队组织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2、局扇在恢复通风前,要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首先由瓦检员检查瓦斯和恢复监测分站及甲烷传感器的正常监测,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还要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对局扇开关的电源侧送电,再人工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当瓦斯浓度超过以上规定时,严格按照”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瓦斯排放。

重庆市南川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盛发煤矿

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

第3篇 矿井恢复供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春节放假井下停电,现为了恢复供电、供风,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矿停送电制度。

2、先恢复向主要通风机供电,待主要通风机正常工作30min后,再由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检员、安全员和电工从+1100m主平硐进入井下检查通风系统和供电系统是否完好,若需维修必须制定措施并严格执行。在入井检查时严禁钻盲巷和擅自打开栅栏。

3、待确认井下供电线路完好,在瓦检员向矿调度室汇报井下机电硐室瓦斯不超限后,再由调度室通知地面配电房值班电工向井下送电。

4、恢复井下送电时必须有瓦检员和电工在井下现场值班。

5、在恢复局部通风机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当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为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按矿制定的瓦斯排放措施将各头面瓦斯浓度稀释到1%以下。

6、只有当瓦检员向调度室汇报井下及其各作业地点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气体不超过规定,井下恢复正常供电,由值班矿领导决定同意恢复井下作业后,所有人员才能入井作业。

第4篇 节日期间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 情况说明

因我公司从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2月5日安排进行轮岗,井下除通风排水工作正常开展外,其他工作一律停止,根据我公司“一通三防”工作实际情况,为确保矿井节日期间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 安全技术措施

1、主扇风机房必须保证24小时专职主扇司机进行值守,并按规定对主扇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并记录备查,发现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当班值班立即领导、通风区值班领导、机运区值班领导和值班电工到现场处理问题,并立即通知井下巡检瓦检员、安全员、排水工撤到集中轨道巷井底车场新鲜风流处。

2、主扇一旦停止运行,现场由主值班领导统一指挥,立即打开防爆门形成矿井自然通风,并通过调度指挥井下人员撤离到集中轨道巷井底车场新鲜风流处。待问题查清并处理完毕后方可由值班领导下达恢复通风命令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3、主扇一旦停止运行调度室要立即向总调度室汇报停风原因、停风时间、恢复通风时间、现场处理情况并记录备查。并起动应急预案。【起动备用55kw风机,由发电机(两台500kw一用一备)供电】

4、通风区每班巡检瓦检员要加强对风筒的巡查维护管理工作,每班至少一次对井下所有供风工作面风筒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工作面风量满足供风需要,并将巡检结果报调度室。

5、通风区每班瓦检员加强对所有工作面、密闭前、硐室的瓦斯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一班一汇报制度。

6、通风区每班瓦检员在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时,必须与瓦斯传感器进行对照检查,且以对照值中最大值为依据进行汇报。发现误差超过规定值时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区、机运区立即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

7、通风区每班瓦检员要加强对所有工作面一通三防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区、机运区必须立即对一通三防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汇报调度室。

8、通风区必须对便瓦仪、瓦斯传感器按规定定期标校维护,确保仪器准确灵敏可靠。

9、机运区严格按规定要求对所有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传感器设定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规定要求。

10、机运区负责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能及时传送,确保监控有效。并派专人每天对所有井上下监控线路的检查维护工作,并将结果汇报调度室。

11、调度室当班调度员要加强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每隔一小时对监控系统进行检查一次,发现数据不上传或存在瓦斯报警时立即通知通风、机电部门进行检查处理,并将问题及处理结果记录在案。

12、当发现瓦斯报警时,调度室立即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并通知通风、机电部门查找问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备查。

13、机运区加强对局扇管理,检修、维护到位,并实行包机制。由八点班瓦检员、安全员、电钳工组成局扇切换实验组,对所有局扇进行切换试验工作,切换试验要做好记录,以备待查。切换发现问题时立即进行处理。

14、机运区要加强对备用发电机的定期维护和试验工作因大电停电时,发电机必须保证在5分钟内启动,主扇和局扇在10分钟启动。

15、因大电停电造成整个矿井停风停电时,当班值班领导必须指挥调度室执行井下立即撤人制度,并将人员撤离至地面。安监科负责清点出井人数。

16、通风区当班巡检瓦检员每班巡查井下防尘及隔爆设施,对损坏的设施情况汇报调度室,由通风区派人对防尘及隔爆设施进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17、机运区负责集中轨道巷、皮带上下山、轨道上下山,通风区负责回风上下山、集中回风巷在节日期间至少进行一次洒水灭尘和煤尘清理工作,严禁井下存在煤尘堆积现象。

18、瓦检员和安全员、排水工下井时要相跟,实行同上同下,所到地点必须向调度室至少汇报一次所在地点及井下巡查结果情况。

19、安监科负责对本措施落实监督工作。

20、未尽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管理规定要求。

第5篇 矿井运输队安全技术措施

1、每班施工必须由跟班队长现场跟班指挥,并对本班安全及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2、每班施工前,必须检查好顶板、电缆、设备设施防护情况,且正对面严禁有人,防止飞石砸坏设施,误伤人员,用木板、彩条布捆绑管路、设施,做好设备、设施防护及防尘工作。

3、扩帮打眼前,必须清理好扩修点上下10米内巷道顶帮的活矸危石及巷道内的杂物。

4、打眼时,严禁人员正对眼口作业,以防断钎伤人,并严禁空顶作业。

5、运三队每班施工前,先及时检查风动工具的软管与供气的金属管连接是否牢固,在工作之前应先通气吹冲管道,且在任何时候,冲吹时排气口不许对着人。

6、输风管道不得变成锐角,不得产生扭绞和变形,输送的软管各接头用双股联网丝拧结牢固,并与巷道底帮处有紧固措施,以防风管爆裂伤人。

7、使用中更换工具附件或交换工具时,应事先关闭风管阀门,并将管内余下的空气排尽后方可进行更换操作。

8、风动输送软管不许用来清扫人员身上的灰尘和碎屑。

9、施工必须扎紧裤管袖口,集中精力,瞻前顾后,做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并必须在允许机车通过前将道面及附近清理干净,防止车辆掉道。

10、由于施工地处车场附近,把口工作十分重要,运三队每班施工必须安排专人把口瞭望,并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和“行车不作业”制度。人员、运送物料须通过行车道必须在把口人员监护下,并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11、矿车装渣必须安排专职信号工,严格按照信号操作,施工点上下各20米内必须有齐全有效的防跑车装置,且矿车停止运行装渣期间必须用道木打好“十”字型支护。

12、大于250mm_250mm_250mm的渣块必须用大锤破碎后再装车,将道面、道心清理干净后方可允许车辆通过,且装车不得超过外缘,不得超高。

第6篇 矿井轨道提升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为切实加强轨道提升运输基础工作,提高运输装备和管理水平,保障矿井运输安全、优质、高效。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矿井轨道运输系统、绳索运人系统。

一、总则

1、认真贯彻执行“采、 掘、运并举,综合治理,系统配套”的方针。因地制宜,推广应用轨道运输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逐步改善落后的运输方式和装备,向运输机械化、控制自动化、管理科学化、本质安全化方向发展。

2、建立和完善运输管理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1)各矿由一名副矿长全面分管运输工作。

(2)各矿根据实际情况配足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矿井提升运输工作。

(3)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要明确一名副职分管运输安全工作,每班不少于两名运输安监员负责主要运输线路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进一步明确各地点安监员的运输安全管理责任:一是抓好运输各项制度和规定在现场的落实,并突出抓好人的行为;二是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4)运输专业管理人员重点负责现场的工程质量和全面技术管理工作;掘进专业负责人负责掘进运输工程质量和现场管理工作,是掘进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其它专业领导负责本专业运输工作的现场管理;安监员是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实现运输管理的齐抓共管。

(5)建立运输管理网络图,明确各单位运输管理人员,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对运输方面有明确的要求。

(6)分管矿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专业会议,总结部署运输工作。

3、运输工区要配备技术人员,负责抓好本工区的运输技术管理工作。各掘进工区必须明确一名区队管理人员分管提升运输工作。

4、各矿要每月对主巷,每旬对采区运输质量标准化和人车斜巷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每月一次综合评定。

(1)检查验收标准按照《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进行评分。

(2)轨道质量、运输巷道、运输设备设施、运输规定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运输部分要求。

(3)600mm轨距的运输线路,在车辆运行速度小于1、5m/s时,其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车辆轴距的7倍;大于1、5 m/s时,则不应小于车辆轴距的10倍。通常600轨距电机车行驶的弯道半径为12-15m。600轨距线路最小曲率半径不小于12m,在不用机车运输的线路,或采用矿车运行的线路中,允许采用较小的曲线半径,但不应小于9m。

二、立井提升

1、提升人员

(1)乘罐规定人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在井口公布。

(2)由填罐工负责关闭和打开罐门(帘),人员进出罐笼须经填罐工许可。严禁乘罐人私自打开罐帘(门)。

(3)严禁人、物料同罐,严禁超静张力差提升。

(4)提料结束,开始提人时,必须等上位罐出车完成后,经上下信号工联系确认无误,方可准许人员进入下位罐。

(5)乘罐人员严禁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物品(工具包和机电工工具袋除外)。

2、加强对罐内阻车器的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和正常使用。

3、双车罐笼提升单车时,必须将车推至中间并可靠固定,防止窜动。

4、井口使用小绞车吊装下放超长物料时,小绞车滑头上配保险绳,对吊装的物料附挂保险绳并可靠连接。

5、罐笼提升的车辆中所装矸石、煤炭等散料不准高出矿车上沿,否则不准进罐。

三、平巷轨道运输

(一)地面电机车运输

1、地面的主要运煤、矸轨道必须建成封闭式运输线路。护栏高度不低于1m。但封闭线路的护栏要留有便于运送大型设备和材料的通道口。

2、地面架空线高度必须在3m以上,架空线杆、轨道两侧的护栏、建筑物、树木等障碍物距车辆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8m。对已经构成的永久性建筑物,其安全间隙达不到要求时,要涂以红白间隔的明显标志,并严禁行车时行人。

3、封闭式线路的行人和行车道口必须安装可靠的自动声光报警装置或挡拦。电机车通过道口前及通过中,自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或放下栏杆,防止行人及其他车辆通过。

4、地面使用的电机车、小绞车及钢丝绳等按井下要求进行管理。

(二)井下平巷物料运输

1、大巷各行车、行人道口、水闸门、风门前后及弯道区段必须安装使用交叉道口自动行车声光报警装置。声光报警装置及触发点要安装在距交叉道口中心不小于40m处的巷道顶部和架空线上明显位置,信号的解除要采用触发式,不得使用延时式。

2、电机车运行至弯道、行车和行人道口或两台电机车会车和遇到行人时,司机必须提前鸣笛、减速、慢行,并注意瞭望。

3、严禁用电机车在大巷顶车运输。在车场调车时顶车,必须插好连接销,并要使用自动顶车警告信号,不准用口令传递信号顶车。调车时,只准在同一条轨道上进行,严禁甩车或用撑棒顶车。

4、大巷电机车应明确车辆停放地点,在途中非正常停车时,必须及时汇报运输调度站。如果需要在大巷检修时,必须填写施工单报调度室同意并通知有关单位后,断开集电器上的电源,停送电开关置于停电位置方可进行。检修时,应在距检修作业地点可能来车方向各端不少于40m处设专人监视来往车辆情况,以免发生意外,检修完毕后汇报调度室。

5、在大巷整修轨道、架线、照明、通讯、信号以及装卸车、推车、巷修等有碍行车安全时,应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签发施工单,报调度室批准并通知有关单位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严禁带电作业。停电时要挂“停电工作牌” 。并在距施工地点可能来车方向各端不少于40m处设专人站岗,监视两侧来车情况,以便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躲避。施工完毕后,报告调度室。施工单存放调度室备查。

6、大巷电机车运输(人车除外)必须取消跟车工。电机车头上除司机外,严禁其他任何人乘坐,并不准放置任何物件。

7、使用频繁的道岔必须用司控道岔控制,或者设置专职扳道岔工。运输通过量较小的道岔可由司机在机车停稳后下车扳道岔,单方向运行的道岔可以使用弹簧道岔。

8、大巷人行道侧的扳道器(包括司控道岔转辙机)必须安装在壁龛内,非人行道侧的扳道器距轨道的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起缝路之间不得设置扳道器。扳道器手把要打到水平位置,不准落地。

9、漏斗、溜头接车时,小杆等杂物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10、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现有的水沟盖板必须齐全平稳,盖板上平面与轨面的高差不得超过100mm;新巷道的盖板必须按设计要求铺设。特殊地点使用的铁、木盖板必须固定牢固。

11、电机车运输安全装备(司控道岔、机车通讯、逆变电源、脉冲调速等)不得无故停用,司控道岔的遥控距离不得小于50m。蓄电池电机车要使用过放电指示、瓦斯超限报警和断电保护。

12、电机车的红尾灯必须采用定型产品,不得用矿灯代替,挂放位置必须放在列车(包括人车)的最后一辆车的后端。

13、平巷人力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小于7‰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或等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

14、架空线分区开关要灵活可靠,绝缘良好,零部件和手把完整。

15、电机车运行线路的道岔要与轨型配套,不得低于轨道的轨型,禁止使用非标准道岔。关键部位的道岔必须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

16、电机车运输沿途通过的各偏口车场门口,要按设挡车棍。在人行道外侧安装时,挡车棍距大巷近侧轨道内沿为1100mm-2000mm;在另一侧安装时,距大巷近侧轨道内沿为600mm-1500mm。(挡车棍的安装位置要保证大巷人行道的宽度和非人行道侧的安全间隙,并按设在车场偏口内单路的中间为宜)

17、大巷的里程标、巷标、挡标、警冲标、警示标、道岔牌板、弯道曲线牌板、避灾路线标志等必须齐全醒目。

18、电机车运输线路的各道岔后部要按设一个警冲标。其按设位置在道岔两岔中心线交会角平分线的5、2m-6m为宜,1、5t矿车运输矿井为7-8m位置(从交会角顶端往后量)。警冲标为直径80-100mm的钢管,总长度不小于0、6m,道床以上高度为300±50mm,并涂成醒目的红、白间隔颜色,其插入道床以下的部分用混凝土固定牢固。

19、要积极推广使用轨道维护机具(如轨距尺、液压弯轨器、液压锯和挤孔机等)。

20、电机车运输架空线应用铜质线。

21、井上、下电机车必须有专门的检修间和检修槽。架线式电机车和蓄电池电机车的司机室,必须有坚固的顶棚和门。行驶中,严禁司机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操作机车。

22、平巷运输的小绞车和钢丝绳的管理,要按斜巷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井下平巷人车运输

1、人车停车场的架空线必须使用自动停送电开关,确保在人员上下车时,架空线无电。

2、人车不得超乘人员,在运行至道岔和弯道时要提前鸣笛减速、慢行。

3、人车必须设跟车工,在人员上下时维护秩序,并检查挡门链,确无问题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在开车或停车时,必须用口哨发令,不得用口令。人车跟车工必须坐在列车尾部最后一排座位上,严禁在列车运行中上下车和摘挂钩。

4、平巷人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正常运行,并保证足够的运输次数,不得无故停运,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乘车场待车停稳后上下,严禁抢上抢下、超乘人员和在途中随意停车上下人。各乘车场要挂有人车乘坐制度、列车时刻表及列车去向牌板,并有充足的照明。

(四)井口和井底大门运输

1、用罐笼提升的井口和井底大门把钩工、信号工不得少于3人,其中专职信号工1人,把钩工2人。

2、井口和井底大门重车线的分车道岔前1-3m处必须安设一组单式阻车器,严禁用木楔、掩木阻车。距井筒2-3m处必须安设一组复式阻车器。

3、副井不得人、物同时混合提升,升降人员时靠井口侧第一道阻车器前不得存放车辆。

4、罐笼内的阻车器必须齐全、灵活,要做到随时处于可靠状态,矿车在罐笼里时,阻车器未关好,把钩工不准发出提升信号。

5、井口推车机必须做到操作灵活、闭锁可靠,要有防止误操作的闭锁装置。

6、副井井上、下信号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物料,各类制度要制作牌板、悬挂规范。井口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等物品。

7、井口出车线路的道岔前端(尖轨尖端1-5m内)单轨线路的中间必须安设一个逆向自动卧闸。

8、严禁在车辆运行中摘挂钩。

9、罐笼上下人时,人员要排队进出,听从把钩工指挥。

10、井口和井底大门应挂牌公布罐笼一次允许容纳的人数,不准超员,罐笼内每人应占有不少于0、18m2的有效面积。

11、禁止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

1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主副井信号室。

四、斜巷轨道运输

(一)小绞车

1、小绞车(40kw及以下绞车)的安装必须牢固,地脚、基础和锚杆、螺丝必须设有与之配套合格的防松垫圈和双螺帽拧紧背实,螺纹外露2个丝距以上,底座孔要正规钻孔并与螺杆直径相配合。40kw和25kw绞车必须采用打砼基础的方法固定。采用锚杆固定的,锚杆长度不小于1、5m;锚杆直径:40kw和25kw绞车不小于24mm,11、4kw绞车不小于20mm,每根锚杆的锚固力不得小于5t。使用期少于3个月的11、4kw绞车,可采用“四压两戗”方式固定,否则不得使用“四压两戗”固定。“四压两戗”必须使用直径不小于150mm圆木,并严禁重楔重帽。小绞车的安装,矿要组织验收和做锚固力的拉力试验,并填写验收和试验记录。

2、打混凝土基础或锚杆固定的绞车突出部分距最近一侧轨道内沿不得小于0、5m;“四压两戗”固定的绞车(包括“四压两戗”)距车辆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5m。

3、小绞车必须使用可靠的制动闸定位闭锁装置,两手把不得过位,闸轮不得有油迹,严禁闸皮与闸轮错位。

4、小绞车的控制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可逆开关,严禁不带电下放车辆。

5、每台小绞车运行时,必须有司机、上、下把钩工三人操作;下放车辆时,上、下车场不打回铃,绞车司机不得开车;严禁绞车司机兼把钩工、信号工。

6、小绞车护身板要 统一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管理,11、4kw绞车护身板的规格为宽600mm,垂高500mm,厚不小于3mm,并在护身板的两侧边缘及上下沿垂直焊接上加强筋,护身板与绞车底座固定的三条螺栓必须上齐上紧,牢固可靠,否则小绞车一律不准使用。

7、严禁一台小绞车在运输长度内拐弯运输(不含车场)。

8、小绞车必须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绞车安装硐室尺寸要方便司机操作,安装位置、方向要保证绞车排绳良好,操作按钮要上架;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站在护身板后侧进行操作,严禁站在滚筒前侧(出绳侧)或绞车侧面进行操作,严禁在小绞车滚筒护身板侧出绳拉车;小绞车盘绳时,严禁用手拨或脚蹬进行盘绳。

9、每台小绞车处必须挂有正规操作要领及绞车管理牌板,牌板的内容要齐全,检查维修落实到人,确保设备、设施完好。

10、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不含主提升)的绞车必须使用安全闸和工作闸,其坠砣重量要经过计算进行配备,不得随意甩掉不用。绞车要有内、外过卷保护和紧急制动脚踏开关。

11、40kw及以上的绞车必须有专门的安装固定设计,由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安装。

(二)钢丝绳和保安绳

1、严禁超挂车,平车场松车时,严禁有曲绳。其挂车数和提升载荷量必须按绞车能力、钢丝绳的破断力和斜巷最大坡度进行计算确定,并将计算确定的挂车数和载荷量及有关数据填写在小绞车管理卡片、台帐和现场管理牌板上。分管运输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及技术、机电、安监、调度等部门分管专业人员要分口把关,各负其责。

2、运输绞车的钢丝绳和保安绳必须每天由专人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钢丝绳的磨损和锈蚀情况;全长断丝总数和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并量出严重段距滑头的距离。

3、直径在18mm以上的钢丝绳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4、钢丝绳严禁破股与小绞车固定,绳卡不少于两付并紧固有效,排绳整齐,母绳不得少于三圈。

5、上、下山运输的各种车辆必须有与拉车数相匹配的保安绳。保安绳与主绳的连接要采用下列两种方法的一种进行固定:

(1)、保安绳要插有不小于2、5个捻距的绳套,与主绳连接端的绳套用两付绳卡固定在主绳上。使用绳径15、5mm及以下的提升绞车的保安绳绳径应与主绳一致。

(2)、保安绳编套在主绳滑头环上,要再用两付绳卡固定在主滑头上方。

6、提升钢丝绳的滑头和保安绳滑头的自身插接长度都不得小于2、5个捻距,并设绳胆。

7、对拉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对拉段的巷道坡度不得超过5度,其对拉距离不得超过绞车前方2m,并无拐弯;

(2)、对拉的两台小绞车型号要相同;

(3)、保安绳要与两方钢丝绳滑头相连接;

(4)、两方端头车场必须有把钩工;

(5)、两个绞车司机要精力集中,按信号并带电开车,互相配合,做到同步运行;

(6)、两端车场信号要齐全完好,一方发出拉车信号后,另一方不打回铃,绞车司机不准开车;

(7)、其他方面的有关要求,仍按小绞车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

8、钢丝绳和保安绳有打结、破股、压扁一处及断丝、磨损超《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使用。

(三)斜巷防跑车装置

1、上部平车场入口道岔前1-2m处安设一个能够阻止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或挡车棍(包括上部是甩车场的外端也要安设)。在斜巷各中部车场第一组道岔岔心以下1-2m处,安设一道防止带绳车辆误入甩车场的常闭式挡车装置即挡车棍。

2、斜巷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0、5-2m处要装有灵活有效自动复位的阻车器,重车线也要在反变坡点0-1m处安设一个逆向卧闸,在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的提升斜巷必须装有与绞车连锁的单向常闭式挡车门。双钩提升应设错码信号。绞车滚筒直径1、2m以下,坡度大于5度、长度超过10m的斜巷上部平车场距变坡点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要安设一挡车棍,变坡点以里0、5-1m处必须安设挡车棍或卧闸,变坡点以下拉一个车为4m、拉两个车为5m(1、5t矿车运输时为6m)、拉三个车为6m(1、5t矿车运输时为8m)处应安设卧闸,串车提升变坡点以下的卧闸要与平车场的卧闸联动,在不松车时平车场内的卧闸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坡度小于5度、长度不足20m的斜巷上部平车场,可以只安挡车棍。

3、安装顶部固定式联动挡车装置时,其固定先用四根直径20 mm长度不小于1、5m锚杆固定好托盘,托盘用不小于20 mm的钢板制作,托盘与挡车装置采用直径不小于40mm的螺栓或圆销连接, 圆销两端要加装防脱装置(即开口销),要求锚杆外露长度不大于50mm。第一道距变坡点不大于0、3m,下端距轨面不大于0、2m,间距用1、5t矿车运输时:拉一车为4m,拉二车为5、5-6m,拉三车为8m。

4、挡车棍应采用直径不小于3英寸、长度不小于1m的厚壁钢管制作,其插入底板套筒内的深度不小于0、5m;套筒要用砼固定方式或者厚度6mm以上的钢板固定牢固。

5、卧闸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钢板制作,并焊接装配到底盘上,底盘与轨道连接安装牢固后,其顶端距轨面高度不少于180mm。并设复位弹簧。卧闸操作手把用长0、8-1、0m的6分钢管制作,安装在变坡点以上0、5-1、0m的非人行道侧,距近侧轨道内沿0、2-0、5m处,卧闸操作手把底座前后要加限位装置,后拉不得超过垂直位置,前倾与底板的夹角在30-40度。使用脚踏板操作的,脚踏板应安装在变坡点以上0、5-1m处,距近侧轨道内沿0、2-0、5m处。上述两种操作机构用中间无接头的10#铁丝或钢丝绳与卧闸转轴拉杆相连接,其长度和松紧要根据其间距作相应调整,达到操作灵活。

6、使用小绞车运输的斜巷坡度在10度以上和长度超过30m、小于50m的,必须在底车场起坡点以上10-15m处安装一个跑车防护装置。

7、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具有煤安标志,强度、灵敏度符合安全要求。

(四)声光信号、行车报警及躲避硐

1、所有上、下山运输的信号必须声光齐备,灵敏可靠,安装在正规信号盘上,操作按钮必须悬挂在信号躲避硐内,灯罩要涂成红色。

2、25kw以上绞车提升斜巷各车场及中间行人通道口3m 范围内巷帮的中上部明显位置必须装设声光行车报警装置,与绞车电气联锁。

3、上、下山运输的所有车场(小绞车提升的上部平车场除外)必须设信号躲避硐室,其规格为(深、宽、高)(1m×1、4m×1、8m)。底车场躲避硐室距起坡点以下2-4m,躲避硐内严禁堆放物料,其门口严禁敷设管路、电缆和风筒等影响人员进出、操作的障碍物。

4、小绞车运输斜巷上部车场的打点信号与绞车硐室的回铃信号不准合用一套,每个信号硐室内不得同时悬挂两套声光信号装置。

5、倾斜轨道运输巷道中,不应安设风门,如确需安设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否则,要设专人在躲避硐内开启风门,躲避硐室应设在风门开启方向同侧巷帮适当位置,并在风门上下各设一组行车声光报警装置。

(五)斜井人车

1、斜井人车信号装置必须设置两套。一套正常使用的信号必须与绞车控制回路闭锁,一套作紧急制动用的必须使用人车信号机。

2、斜井人车的两套信号装置要在人车运行前由跟车工进行试验,如有一套发生故障时,跟车工不得发出开车信号,绞车司机不得开车。

3、斜井人车必须设跟车工,跟车工应坐在列车运行方向的第一辆人车的第一排座位上,面向前方。每班人车运行前,跟车工必须对连接装置、防坠器、挡门链和信号系统进行检查,并先进行一次空车全程试运行。无问题后方可运送人员。

4、混合提升的斜井人车运行前,要由跟车工将斜巷中的所有跑车防护设施打开并可靠锁住。运送物料时,恢复吊梁和道岔的使用。

5、斜井人车必须正点运行,并保证足够的运输次数,人车运人时,不得超乘人员,首车和尾车有操作把手的一排座位上除跟车工外严禁乘人。

6、人车必须从一侧上下人员,另一侧用钢筋封住,上下人一侧要有可靠的挡门链。

7、人车运行至道岔、吊梁前,要在绞车深度指示器上安装自动预告声光信号,绞车司机听到信号时,要减速慢行。

8、凡专为升降人员的斜巷中部不得安装挡车装置,上部平车场要安装使用常闭式挡车装置。其安装位置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对过卷距离的要求,底部乘车场以下10m处要安设防过松安全装置。

9、凡升降人员(包括混合提升)的斜巷在新安装和改造挡车装置时,必须经机电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安装使用。

10、各人车乘车场要设通讯设施和候车室,门口处要悬挂“候车室”牌板并设栅栏,各乘车场上下人的一侧人行道宽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设台阶。各车场及行车、行人道口要装设行车声光报警装置。乘车人员必须在人车停稳后方可上下。

11、行驶人车的轨道轨型必须符合厂家人车说明书的要求,其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品,轨道中间的道岔必须是标准道岔,且必须保持其密贴严密。

12、斜井人车的存放和检修必须有人车库和检修槽。

五、架空乘人

1、驱动部分

⑴必须设工作闸,工作闸制动力为额定牵引力的1、5倍~2倍。

⑵斜巷猴车牵引电机功率达55 kw时,必需装备安全闸,宜采用钳形闸。

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s,绳速不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⑷减速机输出扭矩不小于额定扭矩的1、5倍。

2、安全保护装置

⑴上行钢丝绳每隔50m设一组防逆止器(同时具有防脱绳功能)。各类猴车每隔50m设一组防脱绳装置(不包括固定式抱锁器)。

⑵沿线设紧急停车开关装置。

⑶设有超速保护、打滑保护、过程保护、坠砣位置(绳)检测。

⑷提升和猴车合一的巷道,提升绞车和猴车运人系统设电气闭锁装置。

⑸上、下人地点和沿途每隔100m要安设声光具备的信号装置。

⑹无岗位工的猴车运人系统,设延时停车装置,多点控制装置。

3、钢丝绳

⑴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6。

⑵钢丝绳插接长度不小于绳径的1000倍。

⑶活动座椅的应采用无油芯钢丝绳。

⑷固定座椅采用交互捻钢丝绳,少油芯。

(5)牵引钢丝绳每天要有专人检查一次。

4、绳轮布置

⑴钢丝绳离地距离,斜巷不小于1、8m,平巷不小于1、9m。

⑵座椅距地距离不小于0、1-0、4m,距顶板间隙不小于0、2m。

⑶绳间距不小于0、8m。

⑷蹬座中心至巷道距离不小于0、7m。

⑸设坠砣绳收绳装置。

⑹托绳轮宜采用对称式绳槽,采区上下山使用的托(压)绳轮宜采用分体式。

⑺固定吊椅(最突出点)距矿车间隙不小于0、3m。

⑻在非变坡区段,压绳轮的数量应不少于托绳轮的25%,压绳轮和托绳轮的距离0、3~0、4m为宜。

⑼托绳轮必须齐全完整,转动灵活,吊杆和牵引钢丝绳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

⑽乘人蹬座间距不得小于5m。不准大于设计值10m,蹬座下端距巷道底板不小于0、2m。

5、其它

⑴轨道、猴车合一巷道下车场设候车区,候车区必须设在下车场以外,且与下车场信号室之间设有语言联系信号。

⑵各乘人地点设乘人须知和站名标志,各托绳轮支架要编号挂牌管理。

⑶回绳站滑轨行程不小于绳径的500倍。

⑷巷道内必须设照明,照明灯间距不超过10m,光照充足。

⑸巷道坡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⑹使用活动座椅时,上下人站必须装设上下人装置和座椅存放架。

⑺乘人站用水泥抹底, 长度不小于10m,具有防滑功能。

⑻驱动轮和回绳轮要安装防护网。

⑼轨道、猴车合一巷道,地滑轮轴与轴座处应有可靠的防脱措施。

⑽斜巷专用猴车每隔100m设一道防跑物料设施。

⑾车房设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技术特征牌板,乘人站设乘坐注意事项牌板。

六、连接装置

1、加工与订货

(1)斜巷中使用的链环、提升销、“马蹬”连接器必须是由取得“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出厂合格证和“ma”标志。严禁采购无证产品和自制斜巷连接装置。

(2)斜巷各种链环、提升销必须统一规格。

(3)平巷和地面使用的转环和其它规格的链环、插销,原则上由定点厂加工,也可由各矿按标准统一加工制作。

2、管理

各矿运输部门负责全矿连接装置的业务管理,运输区及掘进工区等负责管理本工区使用的连接装置。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运输科(组)和运输区都要建立台帐和检查试验记录。配备专用量具。

3、使用

(1)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平、斜巷矿车运输使用的链环、插销等连接装置必须有煤安标志,强度符合要求。

(3)运送大型设备、材料的专用车辆和连接装置,其强度必须经机电部门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4)做斜巷提升使用的“马蹬”其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倍。连接保险绳的“马蹬”其破断力应不小于保险绳的破断力。“马蹬”连接销必须用螺帽(或内螺纹方式)固定,其强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对连接装置的规定,并能防脱。

(5)一次提升车数,必须经机电部门核算,在各车场挂牌公布。

(6)定期检查

①由专人每半个月对斜巷连接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磨损、断丝、焊缝、裂纹、锈蚀、变形、变音等并有检查记录。

②把钩工(链环工)交接班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直观全面检查一次。

③每钩在发送开车信号前,把钩工必须检查连接情况。

④发现不符合强度要求的连接装置,必须停止使用立即更换。

(7)认真执行原煤炭部颁布的《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管理细则》

4、连接器检验办法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倾斜井巷使用的连接器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做试验。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进行抽检试验。

(2)送检范围

①斜巷提升使用的连接器,包括矿车用三环链、多环链、连接插销及“马蹬”连接器;斜巷人车连接器,斜井用钢丝绳连接器等。

②新购连接器准备投入使用的;

③使用时间达到1年的连接器。

(3)检验标准:各矿要向检验机构提出本矿提升的最大静荷重的数据,检验站据此进行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对于试验不合格的应有特殊标志,各矿不得继续在斜巷中使用。

(4)报废:对超过下列规定的连接器必须报废

① 外形尺寸磨损量:斜巷人车连接器达到10%,其余的达15%;

② 弯曲、变形量达原尺寸的10%;

③ 有开焊、裂纹、严重锈蚀的。

④ 拉力试验不合格的。

七、挡车设施

1、加工制造

挡车设施的制造应经设计(有强度验算)后统一加工制造。严禁粗制滥造。所有挡车设施应具有煤安标志。

2、订货及验收

(1)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提供选型和技术要求。

(2)公司外订购时必须是通过正式鉴定的产品。

(3)外购和自行加工制造的挡车设施,由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3、使用与管理

(1)由矿运输部门统一管理和考核,责任到人。

(2)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主要斜巷和主要轨道上下山挡车设施的安装位置和型式等,并进行安装技术指导;其他地点由施工单位自行确定安装位置和型式,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挡车设施的安装实行谁使用谁安装的原则。

(3)挡车设施安装后,要由矿运输副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单。

(4)挡车设施的维护执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运输工区要建立安全设施专业维护队伍,各掘进工区使用的挡车设施由分管运输付区长具体负责,落实到人。

(5)矿运输部门要制定设施维护标准,建立全矿的挡车设施台帐和管理牌板,明确使用地点、型式、安装日期、使用单位和维修负责人等,各有关工区要相应建立本工区管辖的挡车设施台帐和管理牌板,建立挡车设施日检制度和检查记录,落实检查人员和责任。现场挂挡车设施管理牌板。

(6)矿要制定矿井轨道运输安全设施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安全设施的制作、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检查、考核及责任。凡装备不齐全或装备型式不符合要求的追究分管矿长、分管副总的责任,凡维修不及时、不灵敏可靠追究使用单位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凡不按规定使用是使用者的责任。

(7)斜井上部和采区轨道上、下山挡车设施的动力电源必须取自提升绞车房,斜井下车场挡车设施的动力电源必须可靠。

(8)斜井禁止使用单吊梁式挡车器。

4、试验

(1)雷达捕车器安装投用前必须进行模拟跑车试验,使用中每十天进行一次模拟跑车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带载试验。

(2)各矿根据不同的挡车设施的性能和特点,制定试验方法和安全措施,试验要有记录,存档备查。

八、其它规定

1、上山掘进尽量避免使用小绞车倒拉提升,确实需要需制定专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矿长批准。

2、下山掘进在扒装机以上10m内或无扒装机迎头以上20m内设一道常闭式挡车门,只有在矿车通过时方准打开。挡车门应牢固可靠。

3、兼作行人轨道上、下山一般不得安设局部扇风机,确需临时安设局部扇风机时,局部扇风机必须装有合格的消音器,距车辆突出部分人行道侧不得小于0、8m,非人行道侧不小于0、3m。

4、主要和辅助上、下山的托绳轮(地滑子)间距分别不大于10m和20m,承载点要增设托绳轮。托绳轮直径不小于150mm,宽度不小于250mm,安装要齐全灵活有效。甩车场要安设站滑轮;巷道坡度变化大时,要设顶滑子。

5、凡使用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绞车的斜巷,中、下部各车场的第一组道岔必须使用标准道岔。

6、上、下山安全设施每班由把钩工检查一次,把钩工挂好车后要先检查滑头、保安绳、连接装置、防脱装置等是否可靠,无问题后进入信号躲避洞内打点开车。

7、上、下山整修巷道、信号、通讯、轨道时,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发施工单,经调度室批准并通知有关部门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汇报调度室,施工单由调度室存档。

8、运输机(皮带或刮板输送机)与轨道共用一条巷道时,即机轨巷道合一时,其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之规定,并在运输机头处设司机操作硐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运输机。在机轨合一巷轨道运输时,事先必须通知运输机司机,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并在上、下车场设专人站岗。

9、在倾斜巷道中,吊钩装卸车时,司机严禁离开岗位,并握紧手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绞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按信号开车,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停车时闭锁闸把必须置于闭锁位置,防止矿车下滑。

(2)、清理浮煤浮矸等杂物或起底落路时,矿车下方(下山方向)严禁有人。

(3)、上提或下松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不得用口令传递信号,待人员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0、平巷车辆发生掉道时,严禁用机车或绞车硬拉复位,必须采用复轨设施和其他复轨措施就地复轨。要在大巷和绞车滚筒直径在1、2m及以上的斜巷配齐复轨器。复轨时人员不少于两人,人工拿道复轨时,矿车两边不准有人,并互相叫应好,确保人身安全。

11、超过100kg重的钢轨,严禁人员直接用肩扛法抬运,必须采取吊抬法抬运钢轨。

12、所有的物料、设备装车运输(包括罐笼提升),必须封绑牢固不偏载。

13、在有架线的轨道装卸车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

14、轨道、道岔不得打撑棒。

15、严禁人员及肩扛物件人员,在有架空线的两车之间跨过。

16、凡现有600mm轨距的双轨运输大巷弯道处,两条铁路中心线的距离达不到1、6m时,要在弯道两端设置明显标志和安设行车自动声光报警装置,并严禁两对开列车在此弯道处错车。

九、翻车机和清车机

1、地面矸石翻车机,要采用推车机进行填车。否则,在进车线距翻笼2-3m处必须安设一组复式阻车器;井下煤车翻笼应采用机械填车,进车线距翻笼2-3m处安设一组单式阻车器;人力填车时,操作人员必须在矿车两侧推车作业,翻车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操作。

2、本规定所有的单式或复式阻车器均为标准的正规阻车器,按厂家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做到开合操作灵活,抱闸阻车可靠。

3、要积极装备使用矿车清车机械设备。

4、矿车液压清车机安装后,抓斗在全部张开时,其下端距轨面的最低高度应保持在280-300mm。凡不符合要求的,要采用落轨道或机械、电气限位的方法解决。为便于掌握清挖位置,需在醒目处用红漆标出限位线。

5、液压站压力的整定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要求,泵站压力表、溢流阀和调压阀齐全有效,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可比额定工作压力下降2-4mpa。

6、严禁用液压清车机清挖硬度较大的水泥车底。

7、对清车机要加强维修,定期检查,抓斗要经常找正,使矿车在清挖中受力均匀。

8、各矿要自行制定矿车液压清车机操作规程,并悬挂在作业地点,操作人员要保持固定,并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要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7篇 矿井停风停电应急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矿井因事故停电停风应急处理,便于全矿井停电停风期间的调度、撤人,以及明确恢复主扇通风后井下送电程序工作,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特编制本措施报批。

一般管理规定

1、机电队必须加强对永久风机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一套正常运转,一套完好备用,备用风机能在10min内开动。若因检修需单机运行,机电队必须在对计划检修的主要通风机进行检修前必须对计划进行单机运行的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使主要通风机在良好状态下安全运行。同时,机电队要组织好检修工序,尽可能缩短单机运行时间。

2、防爆门应靠主要通风机的负压保持关闭状态,安设并调整好平衡重物,以便防爆门易于开启(如因停电时间较长,10分钟以内不能启动主要通风机,通风队必须及时打开防爆盖和有关风门)。

3、通风队按《规程》要求设置瓦斯检查员,采煤面、煤巷头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岩巷头必须安设专职瓦检员。

4、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必须灵敏可靠,监控分站、传感器、断电装置符合规定要求,中心站、分站、调度电话备用电源工作时间符合要求。

5、机电队加强10kv变电所和井上下各变电所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机电队每周要对矿自备电源(柴油发电机)进行试运行至少一次,并做好记录。保证矿井在停电期间自备电源能正常为通风、主排水供电。

停电停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一旦发生全矿井停电停风,机电队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并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恢复供电。

2、调度接到全矿井停电停风汇报后,要立即汇报矿值班矿领导,并汇报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等有关领导。矿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调度所指挥停电停风事故处理。

3、矿井发生停电停风,要立即通知井下相关地点人员撤离。

①采煤工作面由瓦检员、采煤队跟班队长负责将人员撤至运输顺槽进风处;

②掘进工作面由瓦检员、掘进跟班队长、班长负责将人员自独头撤至全风压通风进风流处,并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第一交岔点以里设置临时栅栏;

③其他地点由调度指挥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撤离;

④如全矿井停电停风时间过长,人员由矿调度统一安排撤至矿井主要进风大巷。

4、全矿井停风超过10分钟或停风时间过长,造成井下瓦斯积聚时,应及时安排打开中央风井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5、主要通风机停风期间,井下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停泵,停止抽放瓦斯,以防风井下口瓦斯积聚和超限。

恢复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恢复供电,要严格执行先送地面主扇供电规定。待地面主扇开启,恢复矿井全风压正常通风后,方可向井下各掘进头和采煤工作面送电。

2、个区域送电,要根据调度指挥,先送局扇专用电。严禁局扇专用电和动力电同时合闸送电。

3、掘进工作面根据瓦检员测定瓦斯大小以及安全监测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状况决定是否开启局扇,局扇司机严禁私自开启局扇或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后“一风吹”开启局扇。

4、瓦检员检查独头巷道气体时,必须两人一同前后相距5米进行检查,检查多远,前进多远。

5、存在串联通风的巷道,必须先恢复串联源巷道的局扇通风,正常后,方可恢复被串联通风巷道的局扇的通风。

6、只有井下通风恢复正常、掘进工作面局扇开启后,地面变电所电工方可向井下恢复动力电。

7、机电队要专门编制地面配电室向井下送电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送电程序。

8、各掘进头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的电源。

9、永久风机运转正常后,需要排放瓦斯的工作面,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只有当瓦斯排放全部结束、通风系统正常后,方可恢复井下生产。

10、掘进工作面如瓦斯浓度≥3%时,排放瓦斯措施另行编制、审批。

四、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1、当全矿井突然停电后,矿调度室应立即通知值班矿长、和机电矿长到调度室进行相关指挥。

2、矿井停电期间所有部门、区队人员必须听从调度室的统一指挥。机电矿长负责停送电的一切指挥。

3、.矿井突然停电后,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让其自然通风。

4、调度室立即通知电工检查,确认造成停电的原因,如因供电所故障停电则立即启动矿自备电源(柴油发电机)向主扇、主排水设备供电。并随时检查或与供电所保持联系确认来电时间。

5、值班电工在启用自备电源向主扇、主排水供电时必须切断井下所有动力设备电源。

6、如井下有人工作,调度室根据有关规定安排井下人员撤除到相应地点待命。听从调度指挥。

7、网电恢复供电后,机电矿长负责指挥矿井由自备电源倒网电供电的所有工作。

8、矿井来电后地变所应察看电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三相电是否基本平衡,并首先迅速恢复主扇、和井下局扇供电,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主扇司机关闭防爆门,进行抽风机启动。

9、抽风机运行正常后,向井下送电前,瓦检员必须对井下各个地点的瓦斯进行检查并向调度室报告确保瓦斯正常可以送电后,由机电矿长在调度室确定下达送电指令。

10、各配电点停送电人必须听从停送电命令人的指挥,按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

11、各配电点停送电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

12、停送高压时,必须按要求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13、矿井突然停电后,严禁任何人安排和同意在临时停电设备和线路上工作。

五、本措施必须由相关领导或技术人员向所有作业人员贯彻学习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8篇 矿井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停运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矿井生产期间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矿井安全,特制定矿井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停运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1、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2、局部通风机由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每班必须指定专人巡视检查,无人工作地点的局部通风机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及维护。

3、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4、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5、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6、局部通风机必须装备消音器(低噪音风机除外),并实行挂牌管理。

7、局部通风机的安设由施工使用单位和通风区负责,风筒吊挂由通风区负责,风筒吊挂必须做到平直、逢环必挂、编号管理、拐弯处设弯头、不准拐死弯、风筒要一致、不准花接,风筒与风筒接口必须采用反压边、不得倒接,风筒吊挂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吊挂到位。

8、局部通风机的日常巡视检查由当班所在工作面安检员、瓦检员、值班电工负责,如有异常,立即汇报所在区调度,以便及时组织处理。

9、局部通风机的日常防爆检查及定期维护检修由专职电工负责,设立专项记录本,要求每班对防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矿组织相关人员、科室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10、 检查检修严格按照《停送电管理规定》和《设备完好标准》执行。

二、停电、停风、停运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工作面供电管理,对有计划的停电、停风、停运要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提前编制瓦斯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2、停电、停风、停运前必须由瓦检员、安检员、带班领导负责组织撤出人员,由通风区负责在回风口以里设置栅栏并由专人看管,禁止人员入内。以上工作全部确认无误后,方可由施工单位通知机电调度进行停送电操作。

3、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要杜绝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停运,如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停运必须立即向矿安全调度室及通风区汇报,由瓦检员、安监员、值班领导组织撤出人员并将工作面供电开关打到零位,在回风口以里设置栅拦并由专人看管,禁止人员入内,查明原因,当班进行处理。

5、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停运工作面,要作为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6、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悬挂警示标语,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7、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三、局部通风机恢复送电时管理制度:

1、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若出现瓦斯积聚或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出管理规定的地点,必须另行编制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排放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排放管理规定》,一个盘区内不允许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的瓦斯排放工作,瓦斯排放完毕后确认无问题时方可恢复生产。

3、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一定时间后,由瓦检员、安监员、值(带)班领导首先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时方可恢复生产。

4、其它未提及部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四:组织措施

1、安全负责人:

2、工程总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

4、参加施工人员:

五:参加施工人员学习并签字:

第9篇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故障概况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有:传感器故障,通讯故障,监控设备电源故障,光电信号交换机、井下分站、中心站服务器等设备故障,系统软件故障等。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应急机构

一旦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随即自然产生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通风副矿长刘建军

副组长:通风副总张兵兵

成员:赵利伟、李兴兴、赵海荣、吕顺平、王建平、李春雷及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工作。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加密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调度室汇报1次。

3、发生一氧化碳监测设备故障时,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对一氧化碳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一氧化碳超限,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4、发生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时,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加大对气温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气温超规定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5、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调度室同时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一氧化碳、温度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无一氧化碳、温度超限后才能解除警戒。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矿调度室请示,待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操作。调度室接到请示后立即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7、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8、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9、监测队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通风安全监测电工担任监测值班电工,并确保每日(包括停产检修、节日放假)24小时有通风安全监测电工值班。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

10、中心站、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11、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汇报后首先告知值班监测电工,之后根据故障状况,若必要,尽快通知故障部位瓦检员等人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与通风副总。

2、各级各类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通风副总。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问与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告知值班监测电工,随后联系地面中心站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

3、值班监测电工与中心站值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故障状况,查找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故障,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结果调度室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中心站值班员、值班干部等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查清故障原因时,及时向分管矿井安全监控业务的干部及监测队长汇报,分管干部及监测队长接到汇报后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查清原因。

5、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故障影响的区域及故障原因。

6、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矿调度接到关于受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故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清查记录。

7、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8、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小于1%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达到1%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9、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内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矿调度室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10、井下分站与中心站间通讯出现故障,或中心站内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当作业地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功能在井下分站的支持下一切正常时,生产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处理故障工作不得延迟。

11、井下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及时下井排除故障。

五、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不断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爱护、保护系统作风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不断学习、使用矿井安全监控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技能。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构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安装、安设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保安区监测队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大力宣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安监部门严肃追查、处理破坏、损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4、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之间使用专用光缆或专用阻燃电缆连接。需要改动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预先请示机电科和调度室,并在安检员的参与或监督下完成。

1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催化燃烧甲烷传感器,同时做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显示、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气样标准:甲烷0%、1%、2%,一氧化碳0ppm、50ppm、200ppm。

16、掘进工作面“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由掘进队或掘进准备队完成,并定期检查;矿内各地点“瓦斯电闭锁”等功能的接设由监测队完成,并定期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电闭锁”功能与“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工作同时完成。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作业地点监测监控设备运行,违反者按事故追查处理。

17、任何人员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的人员,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一年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

18、采煤工作面及上隅角甲烷传感器由采煤班组长负责按进度前移吊挂好,并盘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19、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由掘进班组长按进度前移,并吊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20、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井下分站、传感器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升井予以检修。

21、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气流冲击后,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22、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23、每天对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25、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26、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7、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28、施工作业中切实保护好矿井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杜绝损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现象,一旦损坏不得隐瞒或延迟汇报,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第10篇 扒渣机拆解煤矿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说明:

井下115队液压扒渣机已停用,须升井,由于井口与井筒尺寸限制,升井前液压扒渣机要先进行拆解,拆解时要利用气焊。为了进一步规范井下烧焊作业,保证烧焊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实现高瓦斯矿井的高标准管理,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编制此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二、措施编写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

2、《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

3、关于进一步规范井下烧焊专业的通知

4、中煤五公司一处烧焊作业票

三、烧焊原因、地点:

1.烧焊原因:115队井下液压扒渣机拆解

2.烧焊地点:115队配电硐室

四、烧焊类别:气焊

五、施工日期:2010 年 月 日 时 分起 时 分止

六、施工单位:一处屯南项目部机电队、115队

七、1.施工负责人:崔宏伟

2、施工人员:机电科2人、115队维护5人(其中包括维护班长或队长)

八、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烧焊工作的安全,在烧焊工作时必须执行下列安全措施:

1. 参加烧焊人员必须能掌握电气焊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操作。

2. 烧焊作业由综合队(项目部)机电干部在现场负责统一指挥。

3. 气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严禁碰撞和涂抹油污,并要保护好电缆。运输氧气、乙炔瓶时,须轻搬轻放,严禁剧烈撞击

4. 气焊所用火源只允许施工负责人携带,其他人员严禁携带点火物品下井。

5. 烧焊现场应保持正常通风,必须有足够风量,通风满足要求方可烧焊。

6. 烧焊地点20m范围内用水喷洒清除易燃物,有供水分支,0.2m3沙子和至少4个灭火器。电缆线、接线盒、电器设备等用不燃性物品遮挡好。

7. 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8. 烧焊工器具必须先检查确保完好,管线无漏气、漏电现象,井下安放位置符合《规程》规定。

9. 烧焊前,必须有专职瓦斯员检查瓦斯,ch4不得高于0.5﹪,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加强通风,作业中每隔15分钟检查一次,现场监护到作业完毕。

10. 作业时,在烧焊下方必须有不然性设施接受火星和残留物。

11. 烧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各种保护用品,佩带良好的绝缘手套,并随身佩带便携仪器严格按操作要求作业。

12. 烧焊作业时,乙炔瓶、氧气瓶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作业。气焊操作时严禁扯、拉、挤、压气管,损坏氧气、乙炔表等,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13. 烧焊人员携带的工具应严加保管,不得乱放或转借他人。

14. 作业完毕后,所有的工具、设备等要全部升井,清理好现场,再次用水喷洒,清除残留物,指定专人现场观察一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15. 烧焊作业票必须由通风队首先进行审批批准后经过所有审批人审批方可生效,否则按严重“三违”处理,安检员、瓦检员必须全程监督烧焊作业。

16.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熟悉工作环境和操作要领,并签字后方可施工。

17. 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及有关规定执行。

18. 备注:严格按照处烧焊作业审批票审批。

第11篇 矿井通风系统改造水仓施工以及锚杆锚喷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位置:

一水平双轨巷。

二、巷道断面尺寸及工艺要求:

1、巷道断面为半圆拱型,采用“锚网喷+36u+喷浆”复合支护。两侧水仓通道长12m,水仓长24m。锚网施工后巷道净下宽4650mm,净高3950mm(联络巷不含200mm厚地坪)。锚杆规格:∮22_2500mm等强锚杆,间排距600mm_600mm,铺金属菱形网。网搭接100mm,每200mm连1扣,呈“三花”布置。水仓通道开口分别打3根锚索,用于加固巷道。

2、架棚规格:36u棚净下宽4245mm,净高3431mm,棚距600mm,柱窝深250mm,要求必须栽到实底。棚子坡度为4‰,不得前倾后仰。棚子卡缆中间用404mm长连板连接,正中及两腿柱窝以上800mm各加一道708mm连板加强固定。要求连板平直,螺丝上紧,不退丝。棚子背网同第1条,背木2根为1组,每400mm背一组,用联网丝与菱形网拧紧,整齐划一。

3、架棚后整体喷浆100mm至棚子口,使之与锚网成为一体。

4、泵房通道地面比大巷地面高200mm,通道内打200mm厚c20混凝土。通道内水沟比大巷水沟底面高50mm,水仓通道水沟规格:深_宽=800mm_400mm,240mm厚砖墙,粉面压光。

5、水仓规格:长_宽_深=24000mm_2180mm_1600mm砌墙前,先对底部打锚杆、铺金属网,然后浇筑200mm厚混凝土打底再砌240mm厚砖墙,砂浆比例1:3,勾缝,抹面压光,由南向北按照-4‰坡度挂线砌筑。(见《中东一通风系统改造水仓施工图》)。

6、施工严格按照生产地测部门确定的中腰线进行。

三、施工方法

1、该巷道按测量部门给定的中腰线严格按要求施工,周边炮眼布置在距巷道轮廓线500mm处,眼距为500mm,二圈眼距为500mm、二圈眼到周边眼的距离为500mm。周边眼采用单段正向装药结构,串联联线,封口炮泥长度不少于300mm,装药时各炮眼都必须用炮泥封满填实。

2、巷道刷帮成型后立即进行初喷锚网,初喷厚度为70mm,锚网够1-3m应及时架设36u支架棚。

3、水沟砌筑前,要挂好线。每隔5~7m要加木撑杆(厚度和宽度均为30mm,长度为380mm),以防发生偏移。拌混凝土用水必须采用中性水,严禁用污水、酸、碱性水。水沟、水仓砌墙不得出现蜂窝、狗洞、麻面,以表面出现灰浆没有气泡为标准,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0。

四、支护顺序及要求

巷道永久支护顺序:初喷、打注锚杆、挂网、架棚、复喷成巷。

1、临时支护

锚网工艺采用初喷c20砼70mm作为临时支护。架棚采用穿两根半圆木作为临时支护。

2、巷道永久支护

1)采用初喷锚网+架设36u可缩性拱型支架棚支护。锚网时,两帮底脚锚杆按-60°打注,其它锚杆与岩面或巷道轮廓线垂直, 每根锚杆使用一块锚固剂端头锚固。用锚杆安装机安装,快速锚固剂凝胶时间为41~90s,3~5min后上紧托盘,紧贴岩面,锚杆外露丝长30~50mm,安装后15min锚固力≥85kn。

2)锚网时金属网安装时必须紧贴巷道面,网片齐直,然后压上锚杆托盘拧紧螺帽,锚杆的外露长度30~50mm。架棚时安装的金属网必须紧贴36u棚,网片齐直,然后用联网丝与棚子扭紧。

3)架棚时,棚子不得前倾后仰、扭斜、迈步。

4)水沟打底砌筑采用c20砼,其配合比为水泥:沙子:水=1:2.2: 0.6,(重量比),水泥采用p.c32.5普通水泥,沙子采用中粒河沙。

五、安全技术措施

1、开三队每班施工必须安排一名跟班队干,对当班安全及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2、每班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仔细检查,处理好一切不安全因素,方可进行作业。

3、施工中必须有跟班队长在现场负责指挥,注意观察顶板及周围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每班施工前由班组长亲自安排专职把口人员,负责施工点把口警戒工作,并挂爆破警戒牌。每次爆破前后,班组长必须亲自清点人数,核对准确无误方可下达起爆命令,放炮员接到起爆命令吹3遍哨子,至少再等3-5s方可躲在掩体下进行起爆。把口警戒地点:通往1#翻罐笼、副井底、双轨巷通往中东一轨道大巷两头),警戒距离为距施工点150m外安全地点。

5、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和“开车不作业”制度。运一队车辆确需通过施工区域时,开三队、运一队专职协调人员必须相互协调联系可靠,经双方同意且人员全部躲入机车室安全地点后方可行车,防止运一队倒车或车辆通过及掉道发生事故 >;。

6、施工前,必须将爆破点前后电缆取下用直径4寸铁管子套好,再用50mm厚木板、旧皮带防护好。

7、由于该地段位于轨道巷,施工人员必须注意人身、工具及导体严禁触及明线;必须保持作业点前5m明线由运一队先行掐掉或用黑胶管防护完善后方可施工。

8、人员经过轨道巷必须先行t望,走行人道,工具顺巷道方向拿好,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运一队车辆通过时必须鸣笛慢行。

9、正常作业巷道两头各100m外开三队必须严格执行把口警戒制度,运一队车辆通行时必须提前通知开三队现场施工人员,待开三队现场人员提前将妨碍车辆通行因素处理彻底并进入安全躲避地点后,双方方可允许车辆通过施工区域,并鸣笛缓慢通行,防止发生挤伤事故 >;。

10、加强顶板管理。够排距必须先打注锚杆,并按本措施要求做好临时支护。工作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隔15min及每道工序进行前班组长必须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敲帮问顶。现场要配齐长柄工具、大锤等各种工具,找顶时找顶人必须站在安全地点。保证后退路线畅通,并做到一人照明,一人操作。

11、打眼前要将风水管与风钻接头接牢,打眼过程中要注意是否松动,发现松动及时处理,两台以上风钻打眼时避免上下重叠交叉打眼,以免断钎伤人。

12、打眼前,将迎头用手镐找到岩石硬茬,画好巷道轮廓线,布置好炮眼位置,绝对不允许接残眼打眼。

13、爆破每次不超过6个眼,每眼装药量不超过1节,眼深不低于0.6m,并用炮泥封满填实。

14、瓦斯浓度≥0.5%,严禁爆破。爆破母线必须拉够100m以上,并在掩体下进行爆破。

15、每响一炮,待炮烟出净后,由班组长和爆破工同时进入迎头并由外向里检查顶板两帮支护情况,用长柄工具放下危岩活石,由外向里对爆破打活的锚杆进行整改合格。爆破员同时要缠好母线,并检查有无残爆、拒爆,必须按规定处理残爆、拒爆。

16、打注锚杆时,锚杆距迎头大于900mm时,正前应先加打至少3根160mm戴帽点柱再进行。

17、装碴时,必须将空车用阻车器固定牢靠。装车时,要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电缆、管路,以防碰坏。不要装的太满,不得超过车帮及车上沿及活搁。遇到大块矸石必须破碎,用大锤破大块时,迎面及周围禁止有人,以防掉锤或碎石飞溅伤人。

18、喷浆前,将风水管路、输料管固定牢靠,并用彩条布包裹好电缆管路等,防止溅上砂浆。班组长、电工>;要经常检查风水管路输料管连接情况,以防管路脱节伤人。

19、喷浆用料比例为: 灰:沙子=1:2.5,速凝剂的掺合量为水泥的3-4%,水灰比为0.45。

20、 喷浆时喷头应垂直受喷面,喷头距受喷面不得大于1.5m,喷头呈圆形或椭圆形轨迹做螺旋式缓慢移动。严格控制水灰比和风压及速凝剂的用量,尽可能减少回弹。喷层厚度不得小于50mm,并保证成形美观,喷层密实,无赤脚、穿裙现象。

21、喷浆时,喷头严禁对人。软管用双股φ3mm铁丝绑扎和拉紧,堵管时应放直输料管同时采用敲击法疏通,风压不大于0.4mpa,并双手按住喷头,喷头前方严禁站人,喷浆机发生故障时,必须停电处理,送电前要与有关人员联系好。

22、喷浆施工点前、后10m范围铺上旧胶带,以便收集回弹料,回弹率不得超过20%。

23、喷浆前,将喷射现场的矸石、杂物清理干净,接好输料管、风水管,输料管不得有急弯,接头严密,不得漏风。

24、喷浆前电工>;必须提前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送电空载运转,紧固好摩擦板,不得出现漏风现象。

25、喷射人员要佩带齐全有效的劳动保护,防止砂浆溅伤人员。

26、喷射顺序应先墙后拱,从墙基自下而上进行,喷枪头与受喷面应尽量保持垂直,喷枪头与受喷面的垂直距离为0.8m-1.0m。

27、喷射过程中,根据出料的变化,及时调整给水量,保证水灰比准确,要使喷射的湿混凝土无干斑、无流淌、粘着力强、回弹料少。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50-60mm,并要及时复喷,复喷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 h,否则应用高压水重新冲洗受喷面。

28、喷射工作结束后,一次喷射完毕,应立即收拾回弹物,并应将当班拌料用净。

29、开机时必须先给水、后开风、再开机、最后上料,停机时要先停料,再关水,停风,最后停机,喷射工作开始后严禁将喷射枪头对准人员,防止发生意外。

30、喷射操作由2名工人配合进行,喷射手抱喷头进行操作,副手观察喷射情况和进行安全监护。

31、喷射手掌握好喷射角度,喷嘴力求垂直岩面,喷墙时其喷射角度以下俯10°-15°为宜,喷射拱顶时其最小仰角为65°

32、打锚杆前,要先观察围岩,处理不安全因素,定好眼位,钻机打眼时,要扶稳钻机,先升气腿,使钻头顶住岩面,确保开眼位置正确。

33、开钻时,操作者要站立在操作长臂长度以外,分腿站立,保持平衡。先开水,后开风。开始钻眼时,用低转速,随着钻孔深度的增大,调整到合适转速,直到初始锚孔钻进到位。

34、安装、锚固锚杆时,先将树脂药卷用锚索送入孔底,再用锚杆机进行搅拌,要边推进边搅拌,前半程用慢速,后半程用快速,搅拌时间约40s。停止搅拌后要保持锚杆机的推动力约60s方可缩下锚杆机。

35、锚杆预紧力矩不低于200n.m,如发现锚固不合格,必须补打合格的锚杆。

38、打锚杆及架棚时,施工脚手架必须焊接牢固,平台用80mm厚松木板搭建,扒钉钉牢,再用8#丝与脚手架拧结牢靠、平稳,通车前及作业结束及时拆掉。

3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要求佩戴质量完好的保险带,保险带与人身及顶部必须固定牢靠。班组长每班施工前必须提前检查保险带质量及使用固定情况,落实到位再生产。

40、柱窝挖好并栽腿校正、用8#丝初步固定后,方可在上梁。上梁至少安排5名以上精干人员担任,专人监视安全且窝头严禁立人,校正后及时上卡缆、安连板,并用力矩扳手或锚杆机拧紧螺丝。

41、施工点浮碴、浮煤必须及时清净,道面、道心及两侧不得有碴块及杂物,否则严禁行车。

42、人工卸料、拌料、运料必须在足够宽敞、安全地点进行,叫应好,并安排足够精干人员担任,把口注意好来往行人及施工人员,人身、长物料(36u梁、腿等)、工具及导体物料不触及明线。

43、施工点下风侧必须安装2道覆盖全断面的喷雾装置,并保证作业时能够正常使用。

4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扎紧袖口、裤管,施工做好相互配合,瞻前顾后,做好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矿灯正常使用时间不低于11h。

45、严格执行精细化物料管理,做到定置定位,挂牌管理,严禁乱扔乱放。每班结束后必须将工作地段上、下10m的环境卫生清理干净,物料码放整齐。

46、风机安放在进风侧距开口不低于10m处,风机支设距地面不少于300mm。无风筒侧悬挂一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距离正前不超过5m,距离顶部300mm,帮部200mm。严格执行爆破挂牌站岗制度,必须在规定的位置派专人负责警戒,并切实负起责任,禁止人员及车辆进入警戒区域。

47、风筒距离正前不得超过5m,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距离顶部300mm,帮部200mm。

48、使用耙斗机注意事项:

1)装岩前必须在矸石上洒水或冲洗顶、帮;

2)铲车机司机在工作时,必须注意前、后、左、右人员的安全;

3)耙斗机尾绳轮必须固定牢固;

4)耙斗机在装岩前,必须把机身固定牢靠。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它工作或行人。斜坡使用耙斗机时,必须有防止机身下滑的安全措施;

5)耙岩前,司机应对机械及电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找机电维修工进行处理,禁止机器带病作业;

6)斜坡使用耙斗机时,必须设有防跑车的保险装置。移耙斗机时,必须用绞车牵引,向上移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向下移时,其前方不得有人;

7)耙斗机耙装过程中,如遇耙斗受阻时,不可强行牵引耙斗,应将耙斗退回再耙;

8)司机操作时,不可同时将两个操作把手拉紧,以防耙斗飞起;

9)当耙斗的出绳方向与耙斗的中心方向夹角过大时,司机应在出绳的对侧操作,以防耙斗窜出溜槽伤害司机;

10)耙斗在拐弯巷道耙装时,必须清理好机道,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

11)严禁用手扶和碰撞运行中的钢丝绳或牵引链,以防伤人;

12)机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3)耙斗机工作完毕后,应将操纵手把放到松闸位置,切断电源,卸下操纵把;

14)装药时应停止机械运动。放炮前应将耙斗机拉到溜槽上,切断电源,将耙斗机的电缆、按钮挡好。耙斗机应退至距迎头10m以外的安全地点;

15)耙斗机工作时,溜槽上要设挡栏,以防钢丝绳甩出伤人。

49、溜子司机注意事项:

1)、溜子铺设要平直,接班后要对溜子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

①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

②液压联轴节是否缺油,防护罩是否齐全;

③操作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④信号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⑤大小链是否松紧适宜;

⑥变速箱是否缺油。

以上各项如果检查出问题,要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2)、将开关柄打到送电位置,对溜子进行反正转检查。

3)、司机接到开溜子信号后,要先点一下溜子,如果没有异常情况,再按启动按钮,使溜子进行运转。

4)、在正常情况下接到停车信号,多部溜子要按从迎头往外,逐台停止运转。启动时,从外往里逐台启动的原则进行。若遇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停止运转。

5)、在运转中,司机精力必须集中,发现断链子,立即停车进行处理。

6)、在运转中,发现不正常声响或异常情况,要停溜子找出原因。

7)、停溜子后交接班时,要将开关手柄打到零位,对溜子在运转中出现的可疑情况要交待清楚。

8)、停溜子后,司机要清理溜子头及两侧的浮岩。

50、本措施抄送运一队一份,由其向相关人员贯彻。

51、 本措施必须向所有施工人员详细贯彻,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12篇 反风演习矿井恢复供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概况

2013年12月31日我矿年度反风演习,演习期间需停井下动力、主局扇电源,为保证其工作顺利进行及人员的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时间:2013年12月31日

三、施工地点:

四、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五、施工前的准备

1、施工前要认真组织所有参加人员学习施工措施,熟悉停送电操作步骤。

2、配备好电工操作工具,在井口猴车室内集合等候调度。

六、施工步骤

(一)、停电

1、演习期间,各掘进施工单位在撤人时,责任单位维护人员将自己责任区域内,由里向外,逐个将设备开关打至停止位置;

2、调度室(反风演习负责人)下达演习开始命令,可以停井下所有供电设备电源后。

①、35k变电所值班人员将下井一、二路电源切断;

②、在主平硐进口变电硐室将一、二部皮带电源断掉;

③、在风井2.5绞车内断掉猴车、轨道上山跑车防护装置电源;

3、停电结束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确认停电操作结束。

(二)、送电

1、经瓦斯员和待探险分队检查中央变电所内瓦斯浓度低于0.5%,矿调度室向35kv变电所下达往井下中央变电所送电通知;

2、调度室通知施工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下井,各施工人员到达指定位置后,对各掘进头动力总馈电、主风机开关进行检查,确认设备性能完好且所有开关位于闭锁且由瓦斯员检查机电设备及其开关附件10m以内瓦斯浓度低于0.5%时,报告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中央变电所送电人员向运煤上山皮带机尾变电硐室及各掘进头送电;

3、主局扇送电时,采取先点动后送电运行,并对主、备扇进行切换操作,完成后汇报调度室;

4、各掘进头迎头动力由当班维护送电,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恢复巷道内的供电;

5、主平硐变电硐室、2.5米绞车范围内送电人员接到调度室通知后,及时恢复主平硐一、二部皮带、猴车、轨道上山跑车防护装置供电。

七、安全注意事项

1、所有送电人员在井口猴车室等候命令,按调度室指令进行停送电,送电前用便携仪检测开关附件20米内瓦斯浓度;

2、送电前,必须经瓦斯员检查完并符合规定,经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执行送电操作;

3、主局扇运行前,必须先点动,不能一风吹;

4、停电人员入井前在井口候车室集合,由现场停送电负责人按入井名单清点人数后入井进行停送电;

5、停电人员停电后在井下候车站集合,由现场停送电负责人按入井名单清点人数后全部升井,升井后再由停送电负责人清点人数确认后向调度室汇报;

6、停送电期间,停送电人员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

7、停送电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其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并持证上岗;

8、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携带绝缘手套,并穿戴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平台上;

9、以上不尽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审批意见执行。

第13篇 矿井喷浆安全技术措施

喷浆队担任牙星煤业公司矿井主要巷道的喷浆工作,为了确保喷浆作业安全,特针对此制定了如下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此措施执行。

一、施工方案

1、施工方法

人工配备转子ⅴ型混凝土喷浆机喷浆。

2、施工地点:5煤回风下山、5煤运输下山、5煤轨道下山、517车场、527轨道顺槽、527运输顺槽。

3、施工质量要求

保证喷面无干斑,无流淌。复喷24h后,要洒水养护,养护期为28天。

二、施工工艺

(一)喷射混凝土的参数确定

1.混凝土:水泥标号为425#,石子粒度为2~5mm的,砂子为中粒,其配合比为:水泥:石子:砂子=1:2:2,其抗压强度为c=20。

2.速凝剂:用量为水泥掺量的4%~6%。

3.混凝土的喷厚:喷浆厚度为100mm。

(二)喷射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1、配料、拌料

(1)检查料的配比是否符合要求,含水率是否合格。

(2)按设计配比把水泥和骨料送入拌料机,上料要均匀。

(3)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掺入量在喷射机上料口均匀加入速凝剂。

2、喷浆时技术要求

(1)喷射距离:喷浆机距迎头不超过40m,喷头与受喷面间距必须保持在0.8m~1.2m之间。

(2)喷浆前要先检查后工作,检查巷道规格,用压力水冲洗巷壁、顶板。

(3)喷浆顺序:喷射时,要先帮后顶板,喷头运行轨迹应成螺旋形,按直径200~300毫米,一圆压半圆的方法均匀缓慢移动。

(4)喷浆时首先开水、后开风,然后调整水量、风量,保持风压不得低0.5mpa后,方可进行喷浆作业。

(5)喷射手操作喷头,自上而下冲洗巷帮顶板。

(6)送电、开喷浆机、拌料机,上料喷浆。

(7)根据上料情况再次调整风、水量,保证喷面无干斑,无流淌。

(8)喷射手分段自上而下先喷帮后喷顶板的顺序进行喷射。

(9)喷射时喷头尽可能垂直受喷面,夹角不得小于70度。

(10)喷浆时应配两人,一人持喷头喷射,一人辅助照明并负责联络,观察顶帮安全和喷射质量。

(11)喷射完毕后应做强度监测。

三、安全技术措施

(一)机电安全技术措施

1.喷浆队的所有设备在入井作业前由矿井的技术人员对喷浆队所使用的所有设备进行防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准入井使用。

2.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有可靠接地。

3.不准带电检修、搬迁机电设备,在检修时切断电源并挂有“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牌,只有挂牌作业人员有权取下此牌;在馈电无故跳闸时不得强行送电,查明原因后方可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4.所有带远控的电磁起动器都必须用防爆按钮控制。

5.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熔断器或熔片。

6.严禁使用失爆设备。

7.电缆与机电设备连接时不能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设备硐室清洁、电缆悬挂整齐。

8.验算过流继电器灵敏度均大于1.5,符合要求。

9.喷浆所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有“ma”标志。

(二)安全规定

1.凡参加本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学习掌握本规程,并严格按本规程的各项规定作业。

2.喷浆工、喷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章作业。

3.喷浆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维修和保养。

4.喷浆机司机要掌握喷浆机和拌料机的构造、性能原理。并懂得一般性的故障处理、保养方面的常识,熟练掌握喷浆技术。

5.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和作业。

6.不得使用凝结、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剂,以及含泥量超过规定的砂子。

7.喷浆过程中必须对支护地点的电缆、风水管线及机电设备用废旧风筒铺盖保护,防止喷浆物料直接喷到设备上难以清理。

8.喷浆前,必须对锚杆、木棚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规程要求。

9.喷浆机运转时,严禁手或工具进入喷浆机内。

10.检查风水管、电缆是否完好,有无漏风、漏水、漏电现象。

11.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并送电空载进行试运转,紧固好摩擦板,防止漏风。

12.输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必须严紧,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

13.喷射混凝土的骨料应在地面拌匀。

14.定期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对不合格的地段必须进行补强支护。

(三)喷浆注意事项

1.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分次喷射,但复喷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应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

2.遇有超挖或裂缝低凹处,应先喷补平整,然后再正常喷射。

3.严禁将喷头对准人员,喷头前方严禁有人。

4.喷射过程中,如发生堵塞、停风或停电等故障时,应立即关闭风门,将喷头向下放置;处理堵塞管时,采用敲击法疏通料管,喷枪口前方及附近严禁有人。

5.在喷射过程中,喷浆机压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摆动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6.喷浆时严格执行除尘及降尘措施,喷射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乳胶手套和眼镜。

7.喷浆结束时,按停料、停风、停水、再停电、的顺序操作。

8.每班喷完浆后,将控制开关手把置于零位,并闭锁,拆开喷浆机清理内外卫生。

9.喷浆时,作业地点两侧设好警戒,禁止其他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四)运输的安全措施

1.喷浆队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在使用调度绞车进行运送物料时,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专职绞车司机进行操作,严禁出现无证操作。

2.由于作业地点在运输过程中多数要与矿井正常运输有冲突,在运送物料时,要提前与矿井运输管理人员互相沟通好,保证运输安全。

3.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运输作业人员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规程》作业。

4.在使用调度绞车运输时,要提前检查绞车的各个部件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准进行操作。

5.保证绞车的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绞车的“四压两戗”齐全。

6.提放车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调度绞车管理牌板”中规定的空重车数量进行提放,严禁超载、超高提放车。

7.运输作业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在提放坡道时,必须控制好绞车的提放速度,严禁放飞车。

8.在提放车作业时,严禁信号把钩工跟在矿车前、后方,以免断绳跑车,发生事故。

9.每次运输作业前,检查矿车的各部装置是否完好,检查钢丝绳及钩头的完好程度,发现有损坏应及时向矿井相关维修人员提议,只有在确保确实安全时方准进行提放车作业。

10.在巷道交叉点进行提放车作业时,应设专人在巷道的各个入口进行警戒,以免在提放车作业时有其他人员进入运输货物的巷道内发生事故。

11.严禁将矿井的煤车与喷浆的物料车混拉。

12.提升前,必须检查上下各项运行安全设施、及连接构件、保险绳及矿车封车是否完好,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五)支护安全措施

1.在进行喷浆作业前作业人员要检查作业地点周围的顶板安全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处理活石及危岩,确保安全后方准进行作业。

2.在进行喷浆作业前检查作业地点的支护是否齐全,保证巷道喷浆后的服务年限,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矿井相关人员汇报,采取措施加强支护,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喷浆作业。

3.在挂钢锚网的地点进行喷浆作业时,如若次处顶板交松散、破碎,网上有堆积的落矸,则需要将落矸先进行处理,处理落矸作业必须至少由2人进行操作,一人负责观察顶板情况,另一人负责处理落矸。

4.处理落矸处的巷道或顶板有冒落小空洞的巷道,必须要确保巷道喷浆后的整体成型,如果是锚杆支护巷道,可采取长锚杆挂厚托板(木棚支护巷道或锚杆支护巷道采用木垛的形式)将顶板接实。

(六)其它安全措施

1.喷浆队内的作业人员需要到井下进行作业,每个队员必须具备井下作业人员的素质,喷浆队内的所有队员在入井作业前必须由矿井技术员给予入井前的培训,并且要贯彻本措施。

2.混凝土的配比、喷浆厚度、强度必须能够符合设计标准,严禁偷工减料。

3.施工作业完毕时,由喷浆队对作业现场进行收尾清理工作,将巷道内悬挂所摘掉的缆线进行恢复,由公司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给予竣工书。

4.如若在作业期间出现突发性的问题时,喷浆作业人员要及时向矿井相关领导进行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后恢复作业。

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选择迎风作业,选择好施工顺序,但严禁分段作业。回风段有其他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严禁进行喷浆作业。

6.喷浆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齐全,作业人员能够熟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其性能,发现损坏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进行更换,劳动防护用品不齐全的作业人员严禁进行作业。

7.喷浆作业造成的矽尘较大,矿井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灭尘,可采取在回风侧设置降尘水幕净化风流。

8.其他安全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事项执行。

9.喷浆机前方10米内必须安装除尘风机,喷浆机作业期间必须保持正常使用。

10.喷浆机搅拌时,必须在下风口安装三道全断面喷雾帘,并开启使用。

四、安全风险辨识:

(一)安全风险清单

序号任务名称危险源值所属等级
1绞车运输10一般风险
2喷浆施工10一般风险
3拌料10一般风险

安全风险辨识:

风险名称风险类型风险后果风险等级管控措施风险值
敲帮问顶时,有人员进入到敲帮问顶范围内易出现顶板围岩松动掉落伤人事故中等风险敲帮问顶期间,其他人员严禁靠近敲帮问顶范围内i×c=16
未进行现场隐患排查不能及时发现现场隐患问题,易出现隐患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危及现场安全情况中等风险进入现场后立即根据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并制定措施h×e=10
未使用正规的u型卡连接风管、水管易出现风管、水管脱落伤人事故一般风险必须使用正规的u型卡连接风管、水管h×f=5
工作地点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邻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装)时,未立即停止打眼施工进行处理易出现水灾事故中等风险立即停止打眼并汇报值班人员,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撤出人员k×a=12
拌料时为按规定比例进行施工易出现喷浆强度不合格,造成掉顶、偏帮中等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措施中规定的比例进行拌料k×a=12
拌料时人员站在矿车上进行施工易出现踩踏不稳,人员摔伤一般风险人员不得在矿车伤进行施工h×f=5
未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支护技术参数及质量标准易出现支护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引发事故一般风险认真学习相关规程措施,掌握罪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g×f=6
未熟练掌握作业工具的使用检查和保养易出现作业工具伤人事故一般风险人询学习相关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掌握工具的的使用、检查和保养方法h×f=5
施工现场未做到自保、互保易出现人身伤亡事故中等风险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好,做到自保、互保h×e=10
出现紧急情况未及时停止喷浆机造成人身伤害一般风险喷浆机司机要密切注意各台设备运行情况,出现紧急情况要及时喷浆机h×f=5
喷浆时头喷雾降尘设施不及时开启粉尘多,危害人员健康中等风险喷浆机开启时必须开启各类喷雾设施h×e=10
喷浆施工完毕后未清理喷浆管路内的残存喷浆料易出现喷浆堵塞中等风险喷浆施工完毕后必须清理喷浆管路内的残存喷浆料h×e=10
工作闸操作失灵操作不当易发生事故中等风险按下急停按钮关闭盘闸,司机必须立即向机电主管部门、矿调度室、区值班领导汇报,并通知维修工处理,事后将故障及处理情况认真填入运行记录i×c=16
故障复位时,给定手柄不在零位,制动手柄不在紧闸位置易发生事故一般风险故障复位时,给定手柄必须放在零位,制动手柄放在紧闸位置j×f=3
提升机出现异常时处理不当、不及时汇报提升机出现异常时处理不当、汇报不及时易导致事故中等风险提升机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维修工和区队值班,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处理不完不得提升j×c=12
新司机操作不熟练存在误操作风险中等风险新司机不准独自操作绞车,必须有训练司机监护i×c=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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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矿井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一)、主斜井、皮带下山巷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主井绞车、皮带下山平台绞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青山煤矿安全专篇》的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主斜井井口、主斜井井筒、皮带下山巷上、下斜坡口和中间甩车场斜坡口及平台必须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

2、主井绞车、皮带下山平台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有产品安全合格证,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18mm以上,绞车司机及维修工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提升绞车过卷装置和深度指示器工作情况,刹车安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绞车工、机电维修工、脱挂钩工、运输班组长在每班工作前都要检查各级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性,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更换钢丝绳,并且填写“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3、脱挂钩工每班要认真检查“一坡三挡”完好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山平台的阻车器要经常正常使用,并经常维护检修,并且坚持正常使用;要坚持正常使用副绳。

4、主斜井或皮带下山绞车提升时,提升绞车道要做到“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严禁人员行走绞车道,井筒内所有人员尤其是开皮带机人员要撤到防身洞躲避,防止非车伤人,绞车提升时严禁人员搭车斗上下;

5、脱挂钩工、信号工每班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车斗边销、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个车斗连环、扎销是否挂齐、挂纽、扎销是否扎到位,确保安全后才能提、放车斗,当车斗在绞车道上运行时,轨道下山巷、轨道下山车场等人员立即躲进防身筒,提放期间严禁在这些巷道内做任何工作,并且同上平台挂钩工一起在绞车道两端警戒,负责制止其他人上下行走。

6、皮带运输机要加强检修维护,开皮带机人员上班工作中严禁打磕睡和睡觉,要经常检查皮带机各部件运转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皮带机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要更换皮带架托滚及有大块煤、矸石卡住皮带架子和压边等情况要处理或其它故障要处理时,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并停止皮带机运行后才进行处理。当主斜井轨道绞车提升时,开皮带机人员要躲到避难硐室或防身硐室,防止飞车装人。

7、需要经主斜井运送铁轨、管道等超长材料时,只能用人工搬运输送,严禁用矿车或材料架经绞车提升运送。人工运送铁轨、管道时要按如下规定执行:

○1井筒内严禁行人或有人做其它工作,所有人员要躲到防身硐内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允许人工搬运。

○2经人工在斜井输送铁轨或管道时,抬起或停放铁轨或管子要统一用力,慢慢抬起或放下,抬铁轨或管道中要缓慢行走,上方或下方抬铁轨或管子人员不得半途突然放下铁轨或管子一端或用力甩掉铁轨或管子,防止铁轨或管子飞溜伤人,严禁有人直接抬铁轨或管子端头,防止铁轨或管子摆动有贯性使端头伤人,人员抬管子要离端头1.5米以上地方杠着管子,搬运铁轨或管子前首先在变坡处用粗大麻绳捆绑铁轨或管子的上头,以便在搬运途中临时停放铁轨或管子要固定绳子的另一头来控制铁轨或管子防止往斜井下山飞溜。

○3严禁将铁轨或管道沿主斜井底板和轨道上向下自动滑溜运送,防止铁轨或管子往下山飚溜伤人。

(二)、副斜井、轨道下山巷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副井绞车、轨道下山平台绞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青山煤矿安全专篇》的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副斜井井口、副斜井井筒、轨道下山巷上平台、底部车场斜坡口和中间甩车场斜坡口必须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轨道下山与水泵房管子道交岔处要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并长期处于关闭正常工作状态,除非水泵房需要提升运输才能暂时打开,不提升时要及时关闭。副斜井下山中部(与中部集中水仓巷交岔处)11.4绞车上15米处及中部车场变坡点附近要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在副斜井与轨道下山平台交差处安装的11.4绞车往上15米处,应安装防跑车装置,防止副斜井提升运输发生飞车冲到轨道下山平台,同理,在16号溜煤眼往下5米处应安装阻车器和放跑闸,防止副斜井提升运输发生飞车冲到16煤老系统;

2、 11.4绞车安装要牢固,绞车安装时要加工有长×宽=1.5×1.2米的2条槽钢底座,绞车安装位置的基础要求:○1当底板是坚硬的厚度1.5米以上的砂岩时,可以安设4根直径不得小于φ25mm,长度不得小于1.5米的绞车底座锚杆,每根锚杆使用两卷ck2840锚固剂进行锚固,锚固力≮80kn;○2当底板是坭岩或层状页岩、坭质砂岩等松软或遇水容化及容易风化的岩层时,必须捣实:长×宽×高=1.8米×1.5米×1.2米的水坭、碎石、砂子混凝土绞车机座,机座里埋住4根直径不得小于φ25mm,深度不得小于1米的绞车底座螺杆;11.4绞车安装时,先把槽钢底座安装在底座锚杆(或螺杆)上用螺帽拧紧固牢,再将11.4绞车安装在槽钢底座上用螺杆连接底座拧紧固牢,最后再在绞车底座4角用单体液压支柱或木支柱支撑到顶板做压柱,4条压柱要打稳牢固。

3、副井绞车、轨道下山平台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有产品安全合格证,副井绞车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22mm以上,轨道下山绞车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22mm以上,11.4调度绞车使用直径φ15mm以上的钢丝绳;绞车司机(副斜井口、轨道下山平台绞车、调度绞车、11.4绞车等)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提升绞车过卷装置和深度指示器工作情况,刹车安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每班安全员、11.4绞车工要认真检查在副斜井为轨道下山平台服务的11.4绞车和其它11.4绞车的压柱、底座是否稳定固牢,提升时绞车是否松动、移位,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应立即停止提升采取措施处理,并汇报矿调度;同时详细检查刹车是否稳固,如果11.4绞车提升时出现绞车滚筒打滑,重车往后退现象,说明刹车不稳固,必须停止提升,处理刹车系统,及时检修或更换刹车带,调整刹车带螺杆达到稳固刹车的作用,确保绞车安全运行可靠方能允许提升;每班工作前绞车工、机电维修工、脱挂钩工、运输班组长和各工作面班组长都要检查各级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性,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更换钢丝绳,每班要填写“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4、脱挂钩工每班要认真检查“一坡三挡”完好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山平台的阻车器要经常正常使用,并经常维护检修;要坚持正常使用副绳。

5、,副斜井或轨道下山绞车提升时,提升绞车道要做到“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严禁人员行走绞车道,严禁在巷道内做任何工作,井筒内所有人员要撤到防身洞躲避,防止飞车伤人,绞车提升时严禁人员搭车斗上下;

6、脱挂钩工、信号工每班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车斗边销、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个车斗连环、扎销是否挂齐、挂纽,扎销是否扎到位,确保安全后才能提、放车斗。提放车斗期间,脱挂钩工要在斜井绞车道两端进行警戒,禁止其他人上下行走。

7、严禁将空、重车停留在上、下山斜井或斜坡巷道上,以免造成飞车事故;当车斗在斜坡或下山巷道上跳轨时,要立即停止提升,不得强行提放车斗;在斜坡巷上处理跳轨车斗同时,跳道地点往下巷道内严禁有人工作和行人,处理跳轨车斗时,不准脱掉挂好的钢丝绳或串车间的连环扎销来处理车斗,如果是重车难撬上轨道,应把重车卸载,将空斗撬上轨道后再重新装车;绞车司机在处理跳轨车斗过程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注意检查绞车刹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把绞车滚筒锁住刹好车,确保处理跳轨车斗时钢丝绳不松动,防止车斗往下滑动伤及到撬车人员,如果有提放车信号时必须辨听清楚后方能进行操作,保持绞车起步缓慢匀速运行,严禁突然加速提放车斗。

8、副斜井及轨道下山提放大件设备和材料时,必须有带班矿领导和安全员现场指挥,必须使用专用材料车斗装载提放,大件设备如变压器、水泵、变速箱(减速器)、刮板机头等和铁轨、各种管道等大件材料要捆绑固牢在车架上,防止在斜井提放过程中脱掉或甩开在巷道上飞溜伤人。

9、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人员在运送材料时必须按照上述第(二)款的第1至8条的规定执行以外,还要做到运送材料的每一运输环节如主、副斜井、轨道下山、皮带下山等主要运输巷道每级绞车提升,必须有专职绞车工开绞车和挂钩、打铃工,做到每一平台绞车提升时有人摘、挂钩并警戒,禁止人员行走绞车道,做到绞车道“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的安全要求,然后才发出提升信号,允许提放材料,严禁非专职绞车工开绞车和无人员摘挂钩就提放材料。

10、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人员在副斜井、轨道下山及底部车场等斜坡巷道上施工作业时,这些巷道必须停止提升运输作业;使用材料、清理煤矸需要提升运输时,在绞车道和底部车场上进行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撤退人员到躲避硐或上平台等安全的地方后,确定绞车道内无人行走和施工作业才允许提升运输。在安装有皮带、刮板运输机的巷道进行喷浆作业时,只有皮带、刮板机停止运转时才能进行喷浆施工作业,皮带、刮板机运转时停止喷浆施工作业,严禁站在(或靠近)正运行的皮带、刮板机上面进行喷浆施工作业。

11、采掘工作面的皮带、刮板机要加强安全管理,开皮带、刮板机人员上班工作中严禁打磕睡和睡觉,要经常检查皮带、刮板机各部件运转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皮带、刮板机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要更换皮带架托滚和刮板机部件或刮板机跳链及有大块煤、矸石卡住皮带架子和压边等情况要处理或其它故障要处理时,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并停止皮带、刮板机运行后才进行处理。严禁对正皮带、刮板机机头、机尾开机或做其它工作,刮板机机头、机尾要打压柱,压柱要打稳固牢,放止机尾翘起伤人。

以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组织工人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在本矿井下任何地点进行各种施工作业,凡涉及到运输方面的安全要求均按本《安全措施》规定执行,本措施没有提到的均按施工地点《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青山煤矿《工种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煤炭行业规范标准规定执行。

第15篇 矿井有计划停风停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生产过程中,矿井必须正常通风,确保安全生产,不得任意停风停电。因有计划的检修和停电以及矿井反风等原因造成的矿井停电停风,为确保我矿有计划停电停风期间安全可靠,特制定此本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程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组织机构:

1、矿井必须成立停电停风管理小组。由矿长担任组长,总工程师、通风、安全、生产、机电分管领导及分管科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成员、各队组队长及调度室主任为成员。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撤人、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方案及减少无计划停风管理办法。

3、因计划停电停风作业时,作业单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停电作业。

二、关于有计划停风停电技术措施

1、停电停风前的准备

(1)主扇停风停电时,风机房值班人员首先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向停电停风管理小组汇报。

(2)由调度室负责安排处理井上下所涉及人员的职责问题以及停电停风前的准备工作;井上下所有涉及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调度室的计划安排严格执行。

(3)停井下电源时,井下值班人员接到命令后,立即停止局扇以外其它高低压电源,瓦斯员负责,队组班组长配合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到地面,最后撤出瓦斯员和各硐室值班人员必须将开关全部断开,并汇报调度室

(4)各区域瓦斯员必须随时保持与调度室联系,汇报本区域人员撤出情况。

(5)待井下人员撤出,各班组长核实无误后,由调度室通知,电力调度人员命令执行。

(6)风机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室或值班领导命令后,立即操作并填写各有关记录,操作时必须穿戴等电位的绝缘用具,然后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同时应悬挂“线路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2、安全技术措施

有计划停电停风分为局部性停电停风、区域性停电停风及全矿性停电停风。凡是停电停风前瓦斯检查员负责立即撤出人员后打栅栏,挂禁止入内牌版,禁止一切人员入内,并向调度室报告。值班队长和班长必须立即将掘进工作面的所有人员撤到全风压通风安全地点并清点人数,不得擅自或个人单独行动,撤到指定地点后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在全风压交汇点外,落实断送电情况,并向调度室汇报。

措施如下:

(1)局部通风机必须坚持“三专两闭锁”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电缆;必须实行风、瓦电闭锁。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当一台局扇由于故障停止运转,另一台备用局扇必须保证在10min内自动启动,保持局部通风机24h正常运转。

(3)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职瓦检员管理,任何人不得代替和随意开停风机。

(4)当有计划停止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在局扇停止运转30min之前先撤出被停风区域内受影响的所有作业人员,切断该巷道内及回风巷内的动力电源和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后,方可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5)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必须及时在巷道入口处设置栅栏。如果停风时间较长,巷道内积聚瓦斯的浓度达到3%时,必须立即进行密闭。

(6)恢复已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排瓦斯措施进行排放。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必须制定方案和措施报县安监局审批后,由救护队组织排放。

(7)启动局部通风机前,要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瓦斯检查员启动局部通风机。

(8)必须坚持停风前先停电的原则,停风后必须排除巷道内所有积存的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经负责排瓦斯矿领导现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人工恢复送电。

(9)各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在任何时候一旦发现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必须立即撤出掘进头所有作业人员,切断停风区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在巷道入口处设置栅栏,同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当巷道内瓦斯浓度达到3%时立即在巷道入口设置密闭。

(10)全矿性停电停风前,调度室必须通知井下所有地点作业人员全部升井,由井口检身房值班人员和矿灯房核对后,确认所有作业人员全部升井后,方可实施停电停风。

(11)停电停风后应立即打开矿回风立井防爆盖让矿井形成自燃通风。

(12)在停电停风期间,严禁一切人员入井,由停电停风管理小组指定井口检身房严格把关。

(13)在停电停风期间,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矿井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并对井下气体进行连续监控,并如实做好记录,如发现气体异常应立即通知停电停风管理小组。

(14)恢复正常供电后,由机电负责人组织逐级送电。

(15)恢复正常通风后,由通风负责人组织进行井下个工作地点的瓦斯排放工作。

(16)当确定井下无异常情况后,方可通知其他作业人员入井。

其它未提事项,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一通三防”有关规定执行

通 风 科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

《矿井安全技术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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